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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条款
1.授予限制性股票.Applied Industrial Technologies, Inc.(“Applied”)董事会的公司治理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会”)已授予您Applied普通股股份,这些股份受2023年长期业绩计划(“计划”)、这些条款以及委员会可能不时采用的政策中规定的限制、条款和条件以及被没收的风险的约束。除本文另有规定外,这些术语中的大写词语应具有计划中规定的相同含义。
2.限制期内的权利.在相应的限制期(定义见本协议第3节)届满之前,股份将被没收,而Applied的财务主管或其指定人将持有代表股份的证书。在限售期内,您将无权出售、交换、转让、质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可没收的股份。尽管有任何限制或被没收的风险,在限制期间并且只要没有发生没收,您将有权行使所有投票权。股息将在限制期内累积,并在截至限制期结束时归属于股份时支付。
3.限制期限.“限售期”是指股份被没收的期间。在每宗个案中,假设你自授出日期起持续为Applied董事会成员,有关股份的限制期将于(a)授出日期一周年的较早日期届满,及(b)如其后你未继续留任,则你的董事任期届满,包括根据董事会的强制退休政策退休,则限制期将于(a)授出日期一周年的较早日期届满。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在限售期届满后,相应的股份将不再被没收,并应向您申请解除代表不可没收股份的证书。
4.缴税.在股份归属后,您必须根据联邦、州或地方税法(包括预扣税要求)采取申请人认为必要的行动(如有),包括支付现金和/或股票。
5.控制权变更.尽管有第3条的规定,如果你在控制权发生任何变更(根据第409a条定义)后经历离职,则有关所有剩余的可没收股份的限制期应被视为已届满,而该等股份将不再被没收。就本条而言,离职须包括任何终止你作为Applied董事会成员的服务(包括董事会或获正式授权的董事会委员会未能提名你为董事),但因(i)死亡、(ii)残疾、或你辞职或拒绝竞选连任董事除外。
6.死亡或残疾.如你在限制期届满前因死亡或伤残(定义见第409A条)而不再担任Applied的董事,则就所有余下的可没收股份而言,限制期须当作已届满,而该等股份不再受没收限制。
7.其他终止.如阁下在限制期内因上文第5及6条具体规定的理由以外的任何理由而不再担任Applied的董事,则阁下将无偿没收Applied的所有余下可予没收的股份,且不再拥有该等股份的权益。
8.就若干事项作出股份调整.如发生拆股、派息、合并、重分类、资本重组、合并、合并、交换、分拆、分拆或以其他方式向股东分配资产,或发生其他类似事件或资本化变动,以致Applied普通股的股份变更为或成为可交换的股份数目不同的股份,其后股份数目应按该等公司结构变动导致的普通股股份数目的增减比例(视属何情况而定)增加或减少;但条件是,股的数量永远是一个整数。如果普通股或其他申请证券的已发行股份的数量或种类发生任何其他变化,或该等普通股股份应已变更为或已被交换为的任何股份或其他证券的数量或种类发生任何其他变化,则被申请人可调整根据本协议授予的股票或其他证券的数量或种类,这是委员会全权酌情决定的衡平法,而如此作出的调整对所有目的均具有效力和约束力。
9.证券法要求.如限制失效将违反:
(a)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
(b)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规定的任何适用登记或其他要求
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或股票交易的任何交易所的上市要求;或
(c)任何规管被申请人发行股份的政府当局的任何类似法律规定。
Applied可能要求您声明并保证Applied在授予日和限制期届满时,您打算为您自己的账户购买普通股仅用于投资,而不是为了分配普通股或与之相关的转售,而不是在根据《证券法》无需登记的交易中(可能但不会被要求,为本条款的目的而根据所申请或你的法律顾问的书面意见而最终确定);你理解股份可能是证券交易委员会第144条所定义的“受限制证券”;以及股份的任何转售、转让或其他处置将仅在遵守规则144、《证券法》或其他或随后的规则和条例的情况下完成。在此种情况下,除本文另有规定外,被申请人可在股票证书上放置反映此种承诺的图例,并且被申请人可拒绝允许转让此种证书,直到其获得令其满意的证据表明此种转让不会涉及违反《证券法》或其下的规则和条例。
10.计划的管理.委员会拥有最终权力,可根据不时生效的计划明文规定和这些条款,解释这些条款和计划,并制定、修订和废除计划管理的规则和条例。委员会可在其认为适宜使计划生效的方式和范围内,更正任何缺陷或提供任何遗漏或调和这些条款中的任何不一致之处,并为该等适宜的唯一和最终法官。所申请的董事会可不时向委员会授予董事会认为必要或可取的进一步权力和授权。尽管有本条款的任何其他规定,在控制权变更后作出或采纳的任何上述类型的修订、构造、建立、撤销或更正,以及任何修订、构造、建立或更正对贵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须经贵公司明示和事先书面同意后方可生效。
11.与计划的关系.本协议受《计划》条款和委员会通过的任何行政政策的约束。如本条款与本计划或该等政策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以本计划及该等政策按此顺序为准。这些术语中对Applied的引用应包括Applied的子公司。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