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2.1
根据
2002年《萨尔巴尼斯-奥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2020年3月31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10-Q格式的Lonestar Resources US Inc. (公司)季度报告( "报告" ) ,我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号通过的18U.S.C.1350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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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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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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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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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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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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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rank d.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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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d.布莱肯,三
首席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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