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1
资产购买协议
本资产购买协议(本“协议”)由(i)特拉华州公司Digital Brands Group, Inc.(“买方”)与(ii)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公司Open Daily Technologies Inc.(“卖方”)于2025年4月1日(“生效日期”)订立。买方和卖方各自可在此统称为“当事人”,单独称为“当事人”。
然而,卖方希望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出售、买方希望购买资产(定义见下文);
因此,在所述前提下,并为并考虑到以下所载的相互盟约和协议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各方的互惠互利,并有意在此受到法律约束,现同意如下:
第一条定义
第1.01节定义。以下术语,如本文所用,具有以下含义
| (a) | “诉讼”是指任何法律诉讼、诉讼、索赔、调查、听证或程序,包括任何有关税收或其他方面的审计、索赔或评估。 | |
| (b) | “关联关系”就任何人而言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受其控制或与其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人。 | |
| (c) | “权威”是指任何政府、任何政府、准政府或监管实体或机构、部门、委员会、董事会、机构或工具,以及任何具有管辖权的仲裁员、法院、法庭或司法机构、任何证券交易所或类似的自律组织,或行使或有权行使任何行政、行政、司法、立法、警察、监管或税收当局或任何性质的权力的机构,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联邦、州、县、省,也不论是地方或外国。 | |
| (d) | “营业日”是指不是法律或行政命令授权或要求特拉华州银行机构关闭的周六、周日或其他日子的任何一天。 | |
| (e) | “普通股”是指买方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 |
| (f) | “合同”是指任何书面或口头合同、分包合同、协议、承诺、票据、债券、抵押、契约、租赁、许可、分许可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或安排。 |
| 1 |
| (g) | “控制”一个人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权力,以指导或导致该人的管理和政策的方向,无论是通过投票证券的所有权、合同或其他方式。受控”、“受控”和“与共同控制下”具有相关含义。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情况下,一人(“被控制人”)应被视为由(a)任何其他人(“10%所有者”)(i)根据《交易法》第13d-3条的含义实益拥有证券,使该人有权为选举董事或被控制人的同等管理机构而投票10%或以上,或(ii)有权获得或获得被控制人利润、亏损或分配的10%或以上;(b)高级职员、董事、普通合伙人、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除外)、经理,或被控制人的成员(没有管理权限但并非10%拥有人的成员除外);或(c)被控制人的附属公司的配偶、父母、直系后裔、兄弟姐妹、姨妈、叔叔、侄女、侄子、岳母、岳父、弟媳或姐夫或为被控制人的附属公司的利益或被控制人的附属公司为其受托人的信托。 | |
| (h) | “可执行性例外”是指(a)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执行、欺诈性转让和其他一般适用的影响债权人权利强制执行的类似法律和(b)一般权益原则。 | |
| (一) |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 |
| (j) | “政府授权”是指任何(a)由任何当局或在其授权下或根据任何法律签发、授予、给予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同意、许可、登记或许可;或(b)与任何当局的任何合同项下的权利。 | |
| (k) | “知识产权”是指所有美国和外国的知识产权以及所有其他类似的所有权,包括所有(i)专利和专利申请,包括分立、延续、部分延续、重新签发、复审和延期及其主张优先权的对应方;实用新型;发明披露;以及法定发明注册和证书;(ii)已注册、待审和未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记、商业外观、徽标、商号、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和其他来源标识符、域名、互联网站点和网页;以及上述任何一项的注册和注册申请,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商誉;(iii)已注册的版权,以及注册和申请注册;公示权;和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iv)《统一商业秘密法》中定义的所有发明和外观设计权利(无论是否可获得专利)以及所有类别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和财务信息;(v)机密和专有信息,包括专有技术。 | |
| (l) | “法律”是指任何国内或国外、联邦、州、市或地方法律、法规、法令、法典、规则或条例。 | |
| (m) | “留置权”是指与该资产有关的任何抵押、留置权、质押、押记、担保权益或任何种类的产权负担,以及任何有条件的出售或投票协议或代理,包括给予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协议。 | |
| (n) | “重大不利影响”或“重大不利变化”是指对资产相关的条件(财务或其他方面)、净值、管理、收益、现金流量、业务、运营或财产(无论是否由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交易产生)单独或合计的重大不利变化或重大不利影响。 |
| 2 |
| (o) | “命令”是指管理局或由管理局作出的任何法令、命令、判决、令状、裁决、强制令、规则或同意。 | |
| (p) | “专利”是指任何专利及其相关申请(包括临时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及申请)以及所有重新发布、分割、分割、续期、延期、对应、延续和延续-部分,以及所有主张其优先权或作为其优先权基础的专利、申请、文件和备案。 | |
| (q) | “人”是指个人、公司、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有限合伙或有限责任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协会、信托或其他实体或组织,包括政府、国内或国外或其政治分支机构,或其代理机构或工具。 | |
| (r) |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 | |
| (s) | “卖方组织文件”是指根据任何适用法律要求或允许的卖方作为卖方的成立证书和其他组织文件。 | |
| (t) | “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包括算法、模型和方法的任何和所有软件实现,无论是以源代码、对象代码或其他形式,数据库和汇编,包括用于设计、计划、组织和开发任何上述内容和所有文档的任何和所有数据和数据集合、描述、流程图和其他工作产品,包括与任何上述内容相关的用户手册和培训材料。 |
第1.02节解释性规定。除非明文规定的上下文另有要求:
| (a) | “本协议”、“本协议”、“本协议”、“本协议”等词语及类似含义的词语,在本协议中使用时,指的是本协议整体,而不是指本协议的任何特定条款; | |
| (b) | 单数中定义的术语在复数中使用时应具有可比较的含义,反之亦然; | |
| (c) | 术语“dollars”和“$”是指美元,除非本文另有说明; | |
| (d) | 此处提及的特定章节、分节、Recital、Schedule或附件应分别指本协议的章节、分节、Recitions、Schedule或Exhibitions; | |
| (e) | 本协议凡使用“包括”、“包括”、“包括”等字样,均视为后接“不受限制”等字样; | |
| (f) | 此处提及的任何性别应包括彼此的性别; |
| 3 |
| (g) | 此处对任何人的提述应包括该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遗产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和受让人;但前提是本第1.02(g)节中的任何内容均无意授权本协议未另有许可的任何转让或转让; | |
| (h) | 此处提及具有特定身份或能力的人,应排除具有任何其他身份的人; | |
| (一) | 此处提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包括本协议)是指根据其条款不时修订、补充或修改的合同或协议; | |
| (j) | 对于任何一段时间的确定,“从”一词为“从并包括”,“至”、“至”各为“至但不包括”; | |
| (k) | 此处提及的任何法律或任何许可,是指全部或部分修订、修改、编纂、重新制定、补充或取代的、并不时生效的法律或许可;和 | |
| (l) | 此处提及任何法律,应被视为也是指根据该法律颁布的所有规则和条例。 |
第二条。买卖
第2.01款购销。
| (a) |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在交割日(定义见下文),持有资产实益所有权的卖方应向买方出售、转让、转让和交付所有资产,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资产”应由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A上所载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资产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此类附件 A上所载的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商标和商业外观,以及附件附件 A上所载的卖方拥有的域名(“域名”)以及卖方在上述各项中的任何和所有权利,以及卖方与资产相关的所有商誉和其他权利,其总价值为3,000,000美元。 | |
| (b) | 作为卖方将资产转让给买方的交换条件,在交割日,买方向卖方发行344,827股买方限制性普通股(“股权对价”),即每股价格等于8.70美元。 | |
| (c) | 双方承认并同意,买方将不承担与买方根据本协议购买资产有关的任何责任或卖方义务。因此,为免生疑问,卖方仍应负责向Clark Wilson LLP全额支付155,891.08加元,这是一笔无担保债务,是截至生效日期卖方唯一的未偿债务。 |
| 4 |
第2.02款结账和付款。
| (a) | 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结束(“结束”)应在生效日期发生在第10.03节规定的买方办公室、当地时间上午10:00或双方可能商定的其他日期、时间或地点(实际举行结束的日期和时间为“结束日期”)。 |
| (b) | 买方应向卖方交付: |
| (一) | 自生效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股权对价; | ||
| (二) | 在交割时,由买方的一名高级职员正式签署的销售汇票以及商标和域名转让,其形式基本上与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B(“销售汇票”)相同;和 | ||
| (三) | 在交割时,本协议由买方的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正式签署。 |
| (c) | 交割时,卖方应向买方交付: | |
| (一) | 售货单,由卖方高级人员妥为签立; | |
| (二) | 根据其公司或组织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签发的、日期为截止日期五(5)个工作日内的卖方良好信誉证书; | |
| (三) | 根据第6.05节的要求,适当执行的非竞争协议副本;和 | |
| (四) | 董事会或其他适用的卖方理事机构授权执行本协议和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正式签署的同意副本;和 | |
| (五) | 本协议的正式签立副本由卖方的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签立。 | |
| (d) | 在交割时,双方应签署、确认并交付(或应确保被签署、确认和交付)本协议要求在交割时或之前如此交付的任何和所有证书、意见、财务报表、附表、协议、决议、裁决或其他文书,以及双方及其各自的法律顾问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项目,以实现或证明在此设想的交易(“交易”)。 |
第2.03款运输税。卖方将支付所有销售、使用、增值、转让、盖章、登记、跟单、消费税、不动产转让或收益,或因交易而产生的类似税款。
第2.04节股权对价。卖方承认并同意,根据本协议将交付给卖方的股权对价未根据《证券法》或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任何证券法进行登记,并受其中规定的转售限制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的限制。
| 5 |
第三条。卖方的代表、盟约、认股权证
作为买方执行本协议的诱因,并为获得买方的依赖,除作为附表3附在本协议中的披露附表中规定的情况外,并参考披露所涉及的本条第三款的特定部分(“卖方披露附表”),卖方在生效日期和截止日期向买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第3.01节存在与权力。卖方是一家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律正式组织、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并拥有公司权力,并根据所有适用的法律、条例、条例和公共当局的命令获得正式授权,可在目前进行的所有重大方面开展其业务。卖方拥有充分的公司权力和权力,可以按目前正在进行和现在提议进行的方式开展其业务,并拥有或租赁其财产和资产。
第3.02节适当授权。本协议的执行、交付和履行不违反卖方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的完成也不违反卖方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卖方已采取法律、卖方组织文件或其他方式所要求的一切行动,以授权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卖方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以及卖方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
第3.03节有效义务。本协议以及卖方在此签署的所有协议和其他文件构成卖方根据其或其条款可强制执行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但可能受到可执行性例外情况限制的除外。卖方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或其作为或被指定为一方当事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协议和文书(“附属协议”),均不会违反、违反或冲突或导致违反或构成任何卖方组织文件项下的违约,也不会违反、冲突或违反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交易,或给予任何主管机构或其他人对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交易提出质疑的权利,或根据卖方或卖方拥有或使用的任何资产(包括资产)可能受制于的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行使任何补救或获得任何救济;违反、冲突、违反、导致丧失卖方根据其有权享有的任何利益,或赋予任何当局撤销、暂停、取消、终止或修改卖方持有的任何政府授权或与卖方的业务或卖方拥有或使用的任何资产有其他关系的任何政府授权的权利,除非放弃不会对卖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卖方或卖方拥有或使用的任何资产被任何授权机构重新评估或重新估价;违反,或赋予任何人宣布违约或行使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或获得卖方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项下的任何额外权利,或加速到期或履行、或根据其付款,或取消、终止或修改,除非放弃不会对卖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导致对任何资产产生任何留置权。
第3.04节政府授权。卖方执行、交付或履行本协议均不需要任何同意、批准、许可或其他行动,或与任何当局有关,或向任何当局登记、声明或备案。
| 6 |
第3.05节协议的批准。董事会或卖方的其他理事机构已授权卖方执行和交付本协议,并已批准本协议及在此设想的交易。
第3.06节资产所有权。
| (a) | 卖方是,并且在截止日期将是,资产的记录和受益所有人,没有任何留置权、产权负担、购买权、债权、质押、抵押、担保权益或其他任何限制或限制。卖方不受任何直接或间接限制或以任何方式限制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卖方或买方使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资产的任何协议、合同、文书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其他限制的约束,也不是其一方。 | |
| (b) | 在向买方交付销售票据后,买方将获得资产的合法、有效和可销售的所有权,不受任何留置权、产权负担、购买权、债权、质押、抵押、担保权益或其他任何限制或限制。 | |
| (c) | 除根据本协议外,任何人无权购买或收取任何资产或其中的任何权益。 |
第3.07节知识产权资产。
| (a) | 卖方披露附表列出(i)卖方拥有的或卖方拥有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的所有知识产权(统称为“知识产权资产”),并就每一项列出记录所有人的完整法定名称、适用的司法管辖权、地位、申请或登记编号,以及申请、登记或签发的日期(如适用),并包括以下信息:(1)就知识产权中包含的每项专利(“卖方专利”),所有即将到来的到期日期和提交截止日期,直至截止日期后九(9)个月的日期(包括该日期);(2)就每个注册商标、商号或服务标记而言,涵盖的商品和服务类别;(3)就每个URL或域名而言,任何续展日期和相关注册处的名称;(4)就每个已注册的口罩作品而言,为首次商业开发日期);(ii)目前正在销售、发布、要约销售的所有产品,或由卖方正在制定,以及有关知识产权资产的所有注册和注册申请的清单。除卖方披露附表中规定的情况外,卖方(实益和记录在案)拥有所有知识产权资产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不受任何留置权的限制。除卖方披露附表中规定的情况外,知识产权资产范围内的所有商标申请均已在每项此类申请中指定的司法管辖区正式提交,正在积极起诉,并且没有被放弃或允许失效。域名已在授权域名注册商处进行有效注册,其注册截至截止日期为当前状态。除卖方披露附表中规定的情况外,没有任何未决或据卖方所知威胁对卖方在任何知识产权资产方面的权利或其有效性、可执行性或有效性提出质疑的行动。卖方没有收到任何书面通信,声称卖方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且没有任何未决诉讼,或者据卖方所知,就此对卖方构成威胁。除卖方披露附表所列情况外,据卖方所知,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使用、侵犯或盗用知识产权资产的情况,也不存在卖方就此正在等待或威胁采取的行动。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情况,本陈述不应限制或限制根据本协议向买方转让卖方在世界各地拥有的知识产权资产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 |
| 7 |
| (b) | 卖方已遵守所有美国、加拿大和其他外国专利局及所有其他适用当局的所有要求,以维持卖方专利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完全有效和效力,包括在此类办事处或实体到期时支付所有所需费用。除任何卖方专利(卖方已交付给买方的完整副本)的适用专利局档案历史中引用的现有技术引用外,据卖方所知,不存在可能使卖方专利或其任何权利要求无效的现有技术引用或先前的公共用途、销售、出售要约或披露,或其结果可能使卖方专利或其任何权利要求无效或无法执行的任何行为。 |
| (c) | 卖方专利中主张的标的物的原始发明人、第一发明人和共同发明人在卖方专利中得到适当命名,卖方专利中发明所涵盖的产品标记的适用法规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充分遵守。 |
| (d) | 知识产权资产构成卖方开展业务所使用的全部知识产权,如现在进行,或知识产权资产的每一项将在截止日期后立即按照卖方在截止日期前拥有或许可该项目的相同条款由买方及其关联公司拥有或许可使用。IP资产的每一项都由卖方单独拥有,没有任何留置权。卖方不托管、提供服务、在服务局中使用或以任何类似方式提供任何知识产权资产,或允许任何客户、合作伙伴或其他第三方托管、提供服务、在服务局中使用或以任何类似方式提供任何知识产权资产。卖方已在任何需要注册或以其他方式有利的司法管辖区注册或申请注册任何知识产权资产的所有许可。卖方拥有或声称由卖方拥有的所有知识产权资产的所有权,无论是否实益拥有,均由卖方持有并以卖方的名义持有。 |
| (e) | 卖方遵守且没有违反、违反或违约,或收到书面通知,表明其已违反、违反或违约任何许可、分许可或其他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条件,而卖方是任何知识产权资产的一方或以其他方式受约束,卖方也不知道是否存在或是否存在任何合理预期将构成此类违约、违规或违约的事件或事件(无论是否经过时间、发出通知或两者兼而有之)。卖方没有义务就卖方或买方(作为卖方的继承人)在知识产权资产中行使的任何权利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对价(无论是财务上的还是其他方面的),也没有任何第三方以其他方式有权获得任何对价。 |
| 8 |
| (f) | 没有任何索赔(i)质疑卖方拥有或声称拥有的任何知识产权资产的有效性、可执行性、有效性或所有权,或(ii)大意是任何知识产权资产或卖方的业务行为,包括知识产权资产的开发、营销、销售和支持,已经或确实或将侵犯或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或个人权利的挪用,或据卖方所知,任何人对卖方构成威胁,这种索赔也不存在任何有效的依据。除对未决专利和商标申请进行审查外,不存在与任何知识产权相关的任何行动,包括干预、重新审查、重新发布、反对、无效或撤销行动,并且据卖方所知,任何主管机构或任何其他人都不会威胁或考虑此类行动。所有的知识产权都是有效的,是存在的。据卖方所知,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或雇员未经授权使用、侵权或盗用卖方拥有的任何知识产权资产的情况。 |
| (g) | 卖方已从已创建卖方拥有的知识产权资产的任何部分的所有人(包括前任和现任雇员以及现任或前任顾问和分包商)处获得任何此类工作、发明、改进或其他权利的有效和可强制执行(除可强制执行例外情况外)的书面转让,并已将此类转让的真实完整副本交付给买方。卖方的前雇员、现任雇员、顾问或前顾问从未将任何知识产权排除在任何此类人员执行的与为或代表卖方执行的工作有关的任何书面转让之外。卖方支付给参与开发卖方拥有或声称拥有的任何知识产权资产的顾问和前顾问的所有款项已全额支付。 |
| (h) | 卖方未披露或向任何托管代理或任何其他人交付任何与任何IP资产相关的源代码。任何人都无权接收、访问或使用任何此类源代码。本节3.07(h)中提及的所有源代码都保存在具有商业上合理的修订历史、管理、跟踪和安全措施和保障措施的源代码管理系统中,并且这些源代码和相关文档已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编写,以便可以由具有合理技能和称职的程序员理解、修改、使用和维护。卖方已采取商业上合理的措施,根据行业惯例保护其对卖方拥有的所有知识产权资产的所有权和权利。 |
| (一) | IP资产不包含(i)任何旨在以任何方式破坏、禁用、阻止或损害任何软件、数据或硬件的操作的指令、算法、计算机代码或其他设备或功能,包括任何锁定或类似的许可证控制功能,或(ii)任何未经授权的指令、算法、计算机代码或其他设备或功能(包括任何蠕虫、炸弹、后门、时钟、定时器、掉落死机或其他禁用设备、代码、设计或例程)恶意造成或意图对任何软件、数据或硬件造成损害的任何指令、算法、计算机代码或其他设备或功能,包括旨在(1)导致任何软件、数据或硬件被擦除、修改、损坏或变得无法操作或无法使用的任何此类设备或功能(如适用),(2)在其他软件、数据或硬件中复制或传播自己,(3)改变或篡夺任何软件或硬件的正常操作,(4)在计算机或系统中搜索和消耗内存,或(5)在每种情况下,随着时间的推移或根据适当用户以外的任何人的命令自动传输数据。 |
| 9 |
| (j) | 卖方没有(i)将任何知识产权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就任何知识产权资产授予任何排他性许可,或(ii)授予任何客户以非排他性基础以外的任何方式使用任何知识产权资产或其部分或用于该客户内部业务目的以外的任何事项的权利。没有直接或间接使用任何教育机构或管理局的资金、设施或人员来开发或创建全部或部分知识产权资产。 |
| (k) | 据卖方所知,没有政府禁止或限制在卖方目前开展或已经开展业务的任何司法管辖区使用任何知识产权资产,或从或向任何此类司法管辖区出口或进口任何知识产权资产。 |
| (l) | 卖方从未同意就任何知识产权资产的任何干扰、侵权、盗用或其他冲突对任何人进行赔偿。 |
| (m) | 卖方应在本协议执行前,终止卖方有义务就任何知识产权资产提供维护、支持或类似服务的所有合同(如下所补充的此类合同统称为“维护和支持义务协议”)。卖方遵守且未违反、违反或违反任何维护和支持义务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或收到通知称其已违反、违反或违反任何维护和支持义务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 |
第3.08节对业务活动的限制。卖方作为一方当事人或以其他方式对卖方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订单,均不存在具有或可能合理地预期具有在重大方面禁止、限制、限制或损害买方在交割后的任何商业惯例、卖方对重大财产(有形或无形)的任何收购或处置、卖方目前进行的业务行为,或在重大方面限制卖方或买方在交割后的自由的效力,从事任何业务或与任何人竞争。
第3.09节隐私和数据保护。
| (a) | 每个卖方及其附属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了所有适用的国际、联邦、州和地方法律、规则、条例、指令和以任何方式涉及个人数据的可用性、完整性、安全、隐私或保密性的政府要求(统称为“隐私法”),包括经修订的1996年《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和所有实施条例,包括关于卖方雇员和卖方产品、服务和网站用户隐私的规定。“个人数据”是指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个人有关的任何信息,无论这些数据是以个人或汇总形式,无论其所包含的媒体是什么;“过程”或“处理”是指对个人数据或机密信息进行的任何操作或一组操作,无论是否通过自动方式,例如创建、收集、采购、获取、访问、记录、组织、存储、改编、更改、检索、查阅、使用或披露、传播或销毁这些数据。 |
| 10 |
| (b) | 没有任何遗失、损坏、卖方知悉、盗窃、违反或未经授权或意外访问、获取、使用、披露或涉及由卖方或代表卖方维护的个人数据或机密信息的其他事件,也没有任何个人(包括任何当局)就卖方处理个人数据或机密信息或由另一人(包括任何卖方)代表卖方处理个人数据或机密信息而提出的任何投诉或索赔,以及(ii)卖方知悉的情况,没有任何人提起法律诉讼,认为卖方的任何产品或服务是涉及任何其他人维护的个人数据或机密信息的任何事件的起因、促成原因或促成因素,也没有任何人提起法律诉讼,认为卖方应对任何事件或违反任何隐私法承担其他责任。卖方及其关联公司均已根据适用的隐私法的要求向用户、客户、雇员、承包商和其他人员进行了所有必要的披露,并获得了他们的任何必要同意,并已向相关数据保护机构提交了任何必要的注册。 |
| (c) | 知识产权资产不(i)包含对个人数据或机密信息或卖方信息技术硬件和软件的使用、功能或安全性或性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缺陷、漏洞或错误(包括与任何数据的显示、操纵、处理、存储、传输或使用相关或由此产生的任何缺陷、漏洞或错误);(ii)未能在实质上遵守与个人数据或机密信息或使用、功能、安全性相关的任何适用保证或其他合同承诺,或履行卖方的信息技术硬件和软件;或(iii)包含旨在或打算执行以下任何功能的任何恶意代码:(1)以任何方式破坏、禁用、损害或以其他方式阻碍计算机系统或网络或其他设备的操作或提供未经授权的访问;或(2)破坏、销毁、披露或滥用任何数据(包括个人数据和机密信息)或文件。卖方维护适当的保护措施,旨在防止出现前一句中提到的缺陷、漏洞、错误、恶意代码和不合规行为。 |
第3.10节信息。本协议和卖方披露附表中所载的有关卖方和资产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完整和准确的,不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遗漏陈述作出这些陈述所需的重大事实,不具有误导性。
第3.11节不存在某些变化或事件。自2024年4月1日以来,该资产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第3.12节诉讼和程序。在国内或国外的任何法院或其他政府机构或工具,或在任何类型的仲裁员面前,没有任何诉讼、诉讼、程序或调查待决,或据卖方在合理调查后所知,由或针对卖方威胁或影响任何资产,或在法律上或股权上。卖方不知道其在任何法院、仲裁员或政府机构或工具的任何判决、命令、强制令、法令、裁决、规则或条例方面有任何重大违约,或在经过合理调查后会导致发现此种违约的任何情况。
| 11 |
第3.13节遵守法律法规。据其所知,卖方已遵守任何省、联邦、州或其其他政府实体或机构的所有适用法规和条例,除非不遵守不会对资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3.14节经纪人。任何代理人、经纪人、发现者或投资银行家均无权根据卖方或任何卖方证券持有人作出的安排或代表其作出的安排,就交易向卖方或卖方证券持有人收取任何经纪、发现者或类似的费用或佣金。
第3.15节认可投资者。卖方声明并保证,卖方是根据《证券法》颁布的条例D规则第501(a)条所定义的认可投资者,并应向买方提交买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与此相关的地位的进一步保证。卖方代表其本身及其所有成员,(i)向买方声明并保证卖方在业务和财务事项方面具有经验,能够评估股权对价投资的优点和风险,(ii)承认股权对价投资是投机性的,涉及高度风险,(iii)了解没有任何美国联邦或州机构或任何其他政府或政府机构传递或作出任何建议或认可股权代价或投资于股权代价的公平性或适当性,也没有该等机构传递或认可股权代价发售的优点,(iv)向买方声明并保证卖方是为自己的账户而非目前对公开出售或分配该等股权代价的看法,除非根据《证券法》登记或豁免登记的销售,以及(v)向买方声明并保证卖方已审查买方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公开文件中包含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包含的风险因素。
第四条。买方的代表、盟约、认股权证
作为卖方执行本协议的诱因,并为获得卖方的依赖,除本协议中规定的情况外,买方在生效日期和截止日期向卖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第4.01节组织。买方是一家正式组织、有效存在并在特拉华州法律下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拥有公司权力,并根据所有适用的法律、条例、条例和公共当局的命令获得正式授权,可以在目前进行的所有重大方面开展业务。本协议的执行和交付不违反买方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也不会违反买方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买方已采取法律、买方组织文件规定的一切行动,或以其他方式授权执行和交付本协议,买方拥有充分的权力、权限和合法权利,并已采取法律、买方组织文件规定的一切行动或以其他方式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
第4.02节信息。本协议和买方附表中所载的有关买方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完整和准确的,不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作出所作陈述所需的重大事实,鉴于这些陈述是在何种情况下作出的,不具有误导性。
| 12 |
第4.03节有效义务。本协议以及买方在此签署的所有协议和其他文件构成买方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或其条款强制执行,但可能受到可执行性例外情况限制的除外。
第五条.关闭的条件
第5.01节各方义务的条件。所有缔约方完成交割的义务取决于每一缔约方在生效日期满足或放弃以下所有条件:
| (a) | 任何适用法律的任何规定,且任何命令不得禁止或对完成关闭施加任何条件。 |
| (b) | 不得有第三方非关联公司提起的任何诉讼,以禁止或以其他方式限制交割的完成。 |
| (c) | 各方应已获得所有必要当局的所有必要批准,以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 |
第5.02节条件对买方的义务。买方完成交割的义务取决于买方在生效日期满足(或放弃)以下条件:
| (a) | 卖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在作出时应是真实和正确的,并且在生效日期的所有重大方面(除对重要性有限定的陈述和保证外,在所有方面均应是真实和正确的)均应是真实和正确的,但本协议允许的变更除外; |
| (b) | 资产在交割前或交割时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 (c) | 卖方应已履行或遵守本协议要求卖方在交割前或交割时履行或遵守的所有契诺和条件;和 |
| (d) | 任何法院或政府或监管当局或工具不得颁布、订立、颁布或执行任何命令、法规、规则、条例、行政命令、强制令、中止、判令、判决或限制令,以禁止完成本条例所设想的交易; |
| 13 |
第5.03节卖方义务的条件。卖方完成交割的义务取决于卖方在生效日期满足(或放弃)以下条件:
| (a) | 买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在作出时应是真实和正确的,并且在生效日期的所有重大方面(除对重要性有限定的陈述和保证外,在所有方面均应是真实和正确的)均应是真实和正确的,但本协议允许的变更除外; |
| (b) | 买方应在交割前或交割时已履行或遵守本协议要求买方履行或遵守的所有契诺和条件;及 |
| (c) | 任何法院或政府或监管当局或工具不得颁布、订立、颁布或执行任何命令、法规、规则、条例、行政命令、强制令、中止、判令、判决或限制令,禁止完成本条例所设想的交易。 |
第六条。缔约方的附加盟约和协定
第6.01节查阅财产和记录。自生效日期起至本协议根据其条款结束或提前终止,卖方将向买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授权代表提供与资产相关的卖方财产、账簿和记录的完全访问权,以便买方可能有充分机会对资产进行其希望进行的合理调查,并将向买方提供买方应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资产的额外财务和经营数据及其他信息。此外,自生效之日起,在交割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卖方高级管理人员的服务,以协助将资产转让给买方,并在交割后在买方手中开始运营。
第6.02节第三方同意书和证书。买方和卖方同意相互合作,以获得本协议和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所需的任何第三方同意。
第6.03节卖方的契约。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根据其条款结束或终止之日(以较早者为准)之日止:
| (a) | 卖方将就资产的任何重大变化或影响及时向买方发出书面通知; |
| (b) | 卖方应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其在与资产有关或影响资产的重大合同、租赁和文书项下的所有义务; |
| (c) | 卖方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将资产保持和保存在当前状态;以及 |
| (d) | 卖方应完全遵守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所有联邦、外国和州法律以及联邦、外国或州政府当局就资产施加的所有规则、条例和命令对其施加的所有义务和义务。 |
| 14 |
第6.04节行动的限制。自生效日期起至本协议根据其条款结束或终止之日(以较早者为准),除本协议要求外,卖方不得出售资产的任何部分,或授予或同意其中的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
第6.05节竞业禁止和非招揽。
| (a) | 自截止日期及之后,并在其后的两(2)年期间(“非竞争期限”),卖方代表其本身及其所有成员同意,其不得直接或间接, |
| (一) | 成为任何实体的雇员、董事、顾问、股东、成员、合资伙伴、顾问或以其他方式附属于全部或部分提供卖方就截止日期前的资产提供的相同或类似服务和/或产品的任何实体(每一项,“竞争业务”);或 |
| (二) | 招揽或雇用或鼓励招揽或雇用在截止日期之前任何时间与竞争业务有关的卖方雇员的任何人。 |
| (b) | 在交易结束时,并作为条件,Matthew Schmidt、Miriam Alden、Anuj Pandy、Jin Lee、Zaman Valli-Hashem和Nick Oostveen还应与买方订立竞业禁止和非招揽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其形式作为附件 C附后。 |
| (c) | 仅就本第6.05条而言,“买方”一词是指买方及其子公司。 |
第七条。终止
第7.01节终止。本协议可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 (a) | 经买卖双方相互书面同意在交割前的任何时间; | |
| (b) | 买方(i)如果第5.01节和第5.02节规定的成交条件未得到满足或放弃,则买方可在生效日期前自行决定放弃或拒绝,但前提是,如果任何此类条件未能发生的原因是买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则买方不得根据本第7.01(b)节终止本协议;或(ii)或任何陈述、保证均存在重大违反、违反或不准确之处,本协议所载卖方的契诺或协议,违反、违反或不准确将导致不满足第5.02节规定的任何条件,买方未放弃此类违反、违反或不准确; | |
| (c) | 卖方(i)如果第5.01节和第5.03节中规定的交割条件未被卖方满足或放弃,卖方可在生效日期前自行决定放弃或拒绝,但前提是,如果任何此类条件未能发生的原因是卖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则卖方不得根据本第7.01(c)节终止本协议;或(ii)或任何陈述、保证均存在重大违反、违反或不准确之处,本协议所载买方的契约或协议,违反、违反或不准确将导致第5.03节中规定的任何条件不能得到满足,且卖方未放弃此类违反、违反或不准确;或 | |
| (d) | 在任何一方结案前的任何时间,如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主管当局已发出命令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永久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本协议项下所设想的交易,而该命令或行动应已成为最终且不可上诉。 |
| 15 |
第7.02节终止后的生存。如果本协议根据第7.01条被终止,则本协议将失效,并且不再具有任何进一步的效力和效力,对本协议任何一方(或任何高级职员、代理人、雇员、任何股权或证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任何一方的关联公司)的任何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前提是,本第7.02条第八条,第IX条和第X条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并且(iii)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免除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前因欺诈或任何故意和实质性违反本协议规定而承担的任何责任。
第八条。赔偿
第8.01节买方赔偿。卖方特此同意,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针对任何和所有自付损失、成本、付款、要求、罚款、没收、费用、责任、判决、缺陷或损害、价值减少或索赔(包括调查的实际成本和律师费以及其他成本和费用),对买方、其每一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成员、经理、合伙人、董事、高级职员、雇员、股东、律师和代理人以及允许的受让人(每一方均为“买方受赔方”)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所有上述合计,“损失”)因(i)任何违反、不准确或不履行或据称违反、不准确或不履行本协议或任何附加协议或根据本协议交付的任何证书或其他书面文件中所载的卖方的任何陈述、保证、契诺和协议;以及(ii)在截止日期之前资产的所有权和运营,包括由于任何第三方在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时期就资产采取的任何行动而招致或承受的损失。
第8.02节卖方的赔偿。买方特此同意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卖方及其高级职员、董事、雇员、股东、律师和代理人以及允许的受让人(各自为“卖方受偿方”)就任何卖方受偿方因(i)任何违反、不准确或不履行或据称违反、不准确或不履行任何陈述、保证而招致或蒙受的任何和所有损失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交付的任何附加协议或任何证书或其他书面文件所载买方的契诺和协议;(ii)以及截止日期后资产的所有权和运营,包括由于任何第三方在截止日期后的任何期间就资产采取的任何行动。
| 16 |
第8.03节程序。以下规定应适用于任何卖方受赔方或买方受赔方的所有索赔要求:
| (a) | 被赔偿方应根据第8.01条或第8.02条(“第三方索赔”)就该被赔偿方寻求赔偿的任何第三方诉讼及时通知(“赔偿通知”),该通知应合理详细地描述被赔偿方已经或可能遭受的损失。未发出赔偿通知不应损害该受赔偿方根据第8.01条或第8.02条享有的任何权利或利益,除非该未履行对赔偿方抗辩该索赔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增加该赔偿责任的数额。 | |
| (b) | 在任何第三方索赔的情况下,任何被赔偿方寻求赔偿,则该被赔偿方有权完全控制任何第三方索赔的抗辩、妥协或解决,费用和责任由赔偿方承担,除非赔偿方在被赔偿方发出赔偿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但无论如何在其后十(10)天内),(i)须向该受弥偿方交付书面确认,确认第8.01或8.02条的弥偿条款适用于该诉讼,且弥偿方将根据本条第八条的条款就该诉讼向该受弥偿方作出弥偿,且即使有任何相反规定,亦须这样做,而无须对弥偿方的损失、反索赔或抵销的赔偿责任提出任何质疑、抗辩、限制,(ii)以书面通知该受弥偿方承担抗辩的意图,及(iii)聘请合理地令该受弥偿方满意的法律顾问进行该第三方索赔的抗辩。 |
| (c) | 如果赔偿方根据第8.03(b)节承担任何此类第三方索赔的抗辩,则被赔偿方应以与抗辩有关的任何合理要求的方式与赔偿方合作,并且被赔偿方有权就任何法律诉讼的状态向赔偿方及其法律顾问保持充分的信息,但不得与维护律师-委托人或工作产品特权相抵触。如赔偿方如此承担任何该等第三方索赔的抗辩,则受赔方有权聘请单独的律师,并有权参与(但不控制)该抗辩、妥协或和解,但受赔方所雇用的该等律师的费用及开支须由该受赔方承担,除非(i)受赔方已同意支付该等费用及开支,或(ii)任何该等第三方申索的指名当事人(包括任何受牵连的当事人)包括获弥偿方,而获弥偿方及获弥偿方须已获其大律师告知,该获弥偿方与获弥偿方在进行抗辩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而在任何该等情况下,该独立大律师的合理费用及开支须由获弥偿方承担。 |
| 17 |
| (d) | 如果赔偿方根据第8.03(b)节选择承担任何第三方索赔的抗辩,则除非赔偿方退出或没有大力起诉对所主张的赔偿责任的抗辩,或除非就该赔偿责任对被赔偿方作出判决,否则被赔偿方不得支付或允许支付因该所主张的赔偿责任而产生的任何索赔或要求的任何部分。赔偿一方未选择抗辩的,或者在启动或进行任何此类抗辩后,赔偿一方未充分起诉或撤回此类抗辩的,被赔偿一方有权进行抗辩或解决,费用由赔偿一方承担。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情况,赔偿方无权控制,但可以参与,而被赔偿方(由赔偿方负担费用)有权单独控制(x)任何寻求临时限制令、初步或永久强制令或针对被赔偿方的具体履行的第三方索赔(i)的那部分的抗辩或解决,或(ii)在此种第三方索赔涉及对受赔偿方的刑事指控或(y)整个第三方索赔的范围内,如果此种第三方索赔将使受赔偿方承担责任。在被赔偿方保留对第三方索赔控制权的情况下,未经赔偿方的事先书面同意,被赔偿方将不会解决标的索赔,不会无理拒绝或拖延同意。 | |
| (e) | 如果受赔偿方依据第8.03(b)节对任何此类第三方索赔进行抗辩,并提出在对其作出最终判决之前解决该问题或放弃对此的上诉,则受赔偿方应及时向赔偿方发出书面通知,赔偿方有权参与解决、承担或重新承担抗辩或提起该上诉,在每种情况下,费用由赔偿方承担。赔偿一方未经该受赔偿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就任何该等第三方索赔(i)达成和解、妥协或同意进入任何判决,而在该判决中,除支付金钱损害赔偿外的任何救济正在或可能会针对该受赔偿方寻求,(ii)可合理预期该等第三方债权会对获弥偿方施加或产生货币责任(例如增加获弥偿方的所得税),但该等第三方债权中第三方的货币债权并非依据该和解或判决支付,或(iii)其中不包括申索人、进行该等调查或发起该等聆讯的人所给予的无条件期限,原告或请愿人就此类第三方索赔以及由相同事实引起或可能产生的所有其他诉讼(已知或未知)向该受赔偿方免除所有责任。 |
第8.04款付款。本条第八款要求的任何被赔偿方因调查、准备抗辩或抗辩而产生的费用、支出或开支的任何赔偿,应在调查或抗辩过程中,在收到账单或发生费用、支出或开支时,由赔偿方定期向每一受赔偿方支付。
第8.05节保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赔偿支付应考虑实际收到的任何保险收益或其他第三方偿付。
第8.06节时限。卖方和买方根据第8.01条和第8.02条承担的义务自结束之日起两(2)年届满,但(i)根据本条第八条的规定主张的赔偿要求仍未解决的赔偿义务应继续存在,直至该要求得到解决;(ii)尚未向受赔偿方支付款项的已解决的索赔;以及(iii)根据第10.01条提出的索赔。
| 18 |
第8.07节限制。尽管本条第八条另有规定,买方和卖方均无义务就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损失赔偿对方,直至所有这些待赔偿方的损失超过10,000美元(“篮子”),此后有义务赔偿对方,最高金额为3,000,000美元(“上限”)。为免生疑问,篮子和上限应适用于(i)所有买方赔偿方的集体,而卖方对每个单独的买方赔偿方没有义务满足篮子,也不受上限的约束;和(ii)所有卖方赔偿方的集体,买方没有义务满足篮子,也不受上限的约束,对每个单独的卖方赔偿方。
第九条。争端解决
第9.01节仲裁。
| (a) | 各方应迅速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主张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协议的含义、效力、有效性、终止、解释、履行或强制执行)或任何被指称的违反(包括侵权、合同、股权或其他方面的任何诉讼)提交由买方和卖方共同选定的一名仲裁员(“仲裁员”)进行具有约束力的仲裁。具有约束力的仲裁应是解决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索赔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协议的含义、效力、有效性、终止、解释、履行或强制执行)或任何被指称的违反本协议(包括侵权、合同、股权或其他方面的任何索赔)的唯一手段。 | |
| (b) | 如果买方和卖方不能在这样约定一名仲裁员的努力开始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就仲裁员达成一致意见,则买方和卖方应各自选择一名仲裁员,并由如此选择的两名仲裁员选择该仲裁员。 | |
| (c) | 特拉华州的法律应适用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中,本协议和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协议均应受特拉华州适用于在特拉华州谈判、签署和完全将履行的合同的法律管辖,仲裁员在作出裁决时应适用这些法律。仲裁员应在选定后六十(60)日内出具书面决定,载明事实认定和法律结论。仲裁员无权裁定惩罚性或其他惩戒性损害赔偿。 | |
| (d) | 仲裁应根据美国仲裁协会规则当时的规定并根据当时的规定在特拉华州进行,除非本文另有规定。 | |
| (e) | 经向仲裁员提出申请,任何一方应享有与《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规定的同等程度的发现权,联邦证据规则应适用于本协议下的任何仲裁;但条件是,仲裁员应限制任何发现或证据,以便其决定应在第9.01(c)节所述期间内作出。 |
| 19 |
| (f) | 仲裁员可以自行决定并由承担仲裁费用的一方承担费用,聘请专家协助其裁决。 | |
| (g) | 仲裁程序和为确认任何仲裁裁决或获得救济而在法庭上进行的任何程序(如适用)的费用(包括实际的律师费和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并应作为仲裁员决定的一部分予以裁决,除非仲裁员在该决定中另有分配。仲裁员的裁决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上诉。 | |
| (h) | 对仲裁员作出的任何裁决作出的任何判决,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并由其执行。双方明确同意特拉华州法院(联邦和州)的非专属管辖权,以强制执行仲裁员的任何裁决或提供与仲裁有关或协助仲裁的任何临时、临时或禁令救济。双方明确同意仲裁员的个人和标的管辖权,对根据本协议提交仲裁的任何和所有事项进行仲裁。本协议各方均不得以该仲裁所必需的任何一方(包括各方)因任何理由缺席该仲裁为由对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提出异议,包括该一方应已成为任何破产、重组或破产程序的主体。 |
第9.02节放弃陪审团审判。
| (a) | 此处的每一方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放弃其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或此处所设想的交易或其中的履行有关的法律程序中可能拥有的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权利(无论是基于合同、侵权或任何其他理论)。此处的每一方(a)证明任何其他方的代表、代理人或代理人均未明示或以其他方式代表该其他方在发生诉讼时不会寻求强制执行上述豁免,并且(b)承认其与此处的其他方已被诱导订立本协议,其中包括相互放弃 | |
| (b) | 每一缔约方均承认,各自已由各自缔约方选定的独立法律顾问代表签署本豁免,并且该缔约方已与法律顾问讨论了本豁免的法律后果和重要性。每一方都进一步承认,每一方都已阅读并理解这一放弃的含义,并在知情、自愿、没有胁迫且仅在与法律顾问考虑了这一放弃的后果后才授予这一放弃。 |
| 20 |
第十条.杂项
第10.01节经纪人。买方和卖方同意,没有发现者或经纪人参与将双方聚集在一起或在本协议的谈判、执行或完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买方和卖方各自同意,根据第八条的规定,根据赔偿方与该第三人之间的任何指称的协议或谅解(无论是从赔偿方的行动中明示的还是暗示的),就除上述所述的交易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的任何佣金、经纪或发现者费用索赔,对对方进行赔偿。
关于法律的第10.02节。本协议应受特拉华州法律的管辖、强制执行和解释,但不影响其下的法律冲突原则。每一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并同意,根据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法律或衡平法诉讼或程序应仅在美国特拉华州有管辖权的州或联邦法院提起。通过执行和交付本协议,本协议的每一方不可撤销地就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一般和无条件地提交并接受上述法院的管辖权,并不可撤销地放弃该方现在或以后可能不得不反对此类管辖权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第10.03节通知。
| (a) | 本协议规定或允许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亲自送达或通过电子邮件、隔夜快递或挂号信或挂号信、预付邮资的方式发送,则应充分给予,地址如下: |
If to the buyer:
Digital Brands Group, Inc.
Attn:John Hilburn Davis IV,首席执行官
拉瓦卡街1400号
德克萨斯州奥斯汀78701
邮箱:hil @ dstld.la
If to the seller:
Open Daily Technologies Inc。
西乔治亚街800 – 885号
温哥华,BC V6C 3H1
邮箱:matt@opendaily.com
| (b) | 任何一方可按发出本协议项下通知的方式向对方发出通知后更改本协议项下通知的地址。 | |
| (c) | 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任何通知,须当作(i)在收到时(如亲自送达)、(ii)在寄出后的翌日(如以隔夜快递寄出)、(iii)在寄出时(如以要求并已收到的回执的电子邮件传送)及(iv)在邮寄后三(3)天(如以挂号或认证邮件寄出)已发出。 |
第10.04节律师费。如有任何一方提起任何诉讼或诉讼以强制执行本协议或确保就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获得救济,胜诉方应由败诉方偿还与此相关以及在执行或收取其中作出的任何判决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 21 |
第10.05节保密。各缔约方同意,除非且直至交易完成,否则其及其代表将严格保密地持有从任何代表、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或从该另一方的任何簿册或记录或通过个人检查获得的与另一方或其任何子公司有关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并且不得使用此类数据或信息或将其披露给他人,除非(i)在此类数据或信息已发布的情况下,属于公众所知的事项,或法律要求予以公布;或(ii)在为完成交易而必须使用或披露此类数据或信息的范围内。如本协议终止,各缔约方应将其或代表其取得的所有文件和其他材料退还适用的另一方,并应销毁与此有关的所有副本、摘要、工作底稿、摘要或其他材料,各缔约方将继续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规定。
第10.06节公告和备案。除非适用法律或监管机构要求,任何一方都不会向公众、贸易、一般贸易或贸易报刊或任何第三方(与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顾问和代表除外)或提交任何与本协议和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报告、声明或新闻稿,除非双方共同同意。
第10.07节第三方受益人。本合同严格由买方和卖方订立,除特别规定外,任何其他人和任何董事、高级职员、股东、雇员、代理人、独立承包商或任何其他人均不得被视为本协议的第三方受益人。
第10.08款费用。根据第10.04节的规定,除本文具体规定的情况外,无论是否发生交割,买方和卖方各自将承担与本文所设想的交易相关的各自费用,包括法律、会计和专业费用。
第10.09节全部协议。本协议代表双方就其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此前就该标的事项达成的所有书面或口头协议、谅解和谈判。
第10.10节生存;终止。双方各自的陈述、保证和契诺应在截止日期和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 22 |
第10.11节修正;放弃;补救;代理。
| (a) | 在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可以被修改、修改、取代、终止或取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契诺、陈述、保证或条件可以被放弃,只能通过由本协议所有各方签署的书面文书。 | |
| (b) | 本协议规定的每一项权利和补救措施应与其他每一项权利和补救措施累积,无论是在本协议中授予的、在法律上授予的,还是在股权上授予的,并可在本协议中同时强制执行。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履行任何义务的放弃不得解释为对当时、之前或之后发生或存在的相同或任何其他违约的放弃。 | |
| (c) | 在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或要求满足本协议的任何条件或任何交易过程中的任何失败或延迟,均不构成放弃或阻止任何一方执行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或要求满足任何条件。向某一缔约方发出通知或提出要求,均不会放弃或以其他方式影响该缔约方的任何义务,或损害发出此类通知或提出此类要求的缔约方的任何权利,包括在不发出通知或提出本协议未另有规定的要求的情况下采取任何行动的任何权利。就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不得排除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酌情使受害方就该违约行为完整,或随后就任何其他违约行为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 | |
| (d) | 尽管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得根据任何侵权、合同、股权或其他法律理论,就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任何违反(或被指称的违反)或与本协议其他有关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项,寻求、也不得对任何一方承担相应、惩罚性或惩戒性损害赔偿责任。 |
第10.12节臂长讨价还价;不推定反对起草人。本协议是由具有同等谈判实力的各方公平谈判达成的,每一方都由律师代理,或者曾经但拒绝了由律师代理并参与起草本协议的机会。本协议在双方之间不产生任何受托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否则不存在此种关系。不得在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解释或解释中作出有利于或不利于任何一方的推定,该推定不得基于任何人可能起草本协议或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第10.13节标题。本协议中包含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影响双方的权利。
第10.14节展品和附表。根据本协议的任何特定陈述、保证或契诺或附表编号交付的附表中披露的任何事项、信息或项目,应被视为已就本协议的所有目的披露,以回应本协议中的每一项陈述、保证或契诺,如果其应用在披露时是合理明显的,即使在没有明确的交叉引用的情况下。在本协议的任何附表中列入任何事项、信息或项目,不应被视为构成买方承认对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责任或以其他方式暗示任何此类事项、信息或项目对于本协议的目的而言是重要的或产生了衡量重要性的措施。
| 23 |
第10.15节不得转让或委托。任何一方未经所有其他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转授任何义务,包括通过合并、合并、法律运作或其他方式,任何所谓的未经此类同意的转让或转授均应无效,此外还应构成对本协议的重大违反。本协议对双方被许可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第10.16节商业上的合理努力。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卖方和买方应利用各自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履行或履行其根据本协议应履行或履行的所有条件和义务,以便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并采取或促使采取所有行动,并采取或促使采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必要、适当或可取的事情,以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并使其生效。
第10.17节进一步保证。每一方均应签署和交付本协议任何其他方合理要求的文件并采取行动,以实现交易。
第10.18节具体表现。双方同意,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是由他们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履行或以其他方式被违反,则将发生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本协议的每一方应有权获得一项或多项禁令、具体履行和其他衡平法救济,以防止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并在没有实际损害证明的情况下具体执行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定,以及他们在法律上或公平上有权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每一缔约方同意放弃与任何此类衡平法补救有关的任何债券的担保或过账的任何要求,并同意不会基于(a)另一方在法律上拥有充分补救,或(b)在法律或衡平法上出于任何原因,特定履约的裁决不是适当的补救,而反对授予强制令、特定履约或其他衡平法救济。
第10.19款对应人员。本协议可由多个对应方签署,每一方应被视为正本,所有这些合并在一起应只是一份文书。签署本协议的签字的传真或其他电子传送的签立和交付,即构成交付已签立的正本,并对其签字出现在所传送副本上的人具有约束力。
【签名出现在下一页】
| 24 |
作为证明,自生效之日起,双方已签署本协议。
| Digital Brands Group, Inc. | ||
| 签名: | /s/约翰·希尔本·戴维斯四世 | |
| 姓名: | 约翰·希尔本·戴维斯四世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 Open Daily Technologies Inc。 | ||
| 签名: | /s/马修·施密特 | |
| 姓名: | 马修·施密特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