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3
| 数 | 权利 |
| R _________ |
Albert Origin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
某些定义见反面
CUSIP ______
这证明,对于收到的价值
_____________是Albert Origin Acquisition Corporation(“公司”)的一项或多项权利(分别为“权利”或“权利”)的登记持有人,可就本权利证书所证明的关于公司完成首次业务合并(定义见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在根据公司与Lucky Lucko,Inc. d/b/a Efficiency(“权利代理人”)之间的权利协议(“权利协议”)交出本权利证书时获得Albert Origin Acquisition Corporation(“公司”)七分之一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不会被要求以现金净额结算任何权利。
如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所指明的规定期间内未能完成初步业务合并,而该等业务合并可能会不时作出修订,则该公司于清盘时,该权利即告失效,并无价值。一项或多项权利的持有人不得在公司的信托账户(定义见募集说明书)中拥有任何种类的权利或权益。
在权利代理人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适当提出权利证书转让登记后,应向受让人签发新的权利证书或相同期限、合计证明相同数量权利的权利证书,以换取本权利证书,除任何适用的税款或其他政府收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公司和权利代理人可将登记持有人视为并视为本权利证书的绝对所有人(尽管任何人在此作出任何所有权注释或其他书面),就本协议的任何转换、向登记持有人的任何分配以及所有其他目的而言,公司和权利代理人均不受任何相反通知的影响。
一项或多项权利的持有人无权享有公司股东的任何权利。
日期:
| 秘书 | [公司印章] | 董事会主席 |
下列简称,在本证书正面铭文中使用时,应解释为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全文写出:
| TEN COM | — | 作为共同租户 | UNIF礼品MIN法案- | _________保管人_________ | ||||
| (Cust)(Minor) | ||||||||
| 十大耳 | — | 作为整体的租户 | ||||||
| 根据《未成年人统一礼品法》 | ||||||||
| JT十 | — | 作为有生存权的共同承租人 而不是作为共同法案中的租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州) |
也可以使用其他缩写,但不在上述列表中。
Albert Origin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公司将免费向每一位股东提出请求,要求获得公司每一类股份或其系列的权力、指定、优先权和相对、参与、可选或其他特殊权利以及这些优先权和/或权利的资格、限制或限制。本证书及其所代表的权利的签发和持有应受权利协议的所有条款及其所有修订的约束,本证书持有人通过接受本协议对所有这些条款表示同意。
对于收到的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出售、转让和转让给
| 请插入社会保障或其他识别受让人人数 |
| (请打印或打印受让人的姓名和地址,包括邮政编码) |
within certificate所代表的权利,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构成并指定_________律师在within named company的账簿上转让上述权利将在房地内全权替代。
日期____________
| 注意: | 此项转让的签字必须在每一个细节上与证书正面所写的姓名相对应,不得更改或扩大或任何变更。 |
签名(s)保证:
| 签字应由合格的担保机构(根据S.E.C.规则17ad-15,拥有经批准的签字担保奖章方案成员的银行、股票经纪人、储蓄和贷款协会以及信用社)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