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向证券持有人发出赎回通知
2026年到期的4.875%票据
施泰卢斯投资公司
(CUSIP编号:858568 AB4)*
兑付日: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根据日期为2014年5月5日的契约第1104节(“基础契约”),由马里兰州公司(“公司”)与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协会(作为美国银行全国协会的利益继承者)(“受托人”)以及公司与受托人日期为2021年1月14日的第三份补充契约第1.01(h)节(“第三份补充契约”,连同基础契约,“契约”),公司正选择行使选择权以赎回2026年到期的4.875%票据(“票据”)。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1日(“赎回日”)赎回已发行和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50,000,000美元中的本金总额50,000,000美元。票据的赎回价格相当于被赎回票据本金总额50,000,000美元的100%,加上(i)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未付利息和(ii)将被赎回票据的剩余预定本金和利息付款(不包括截至赎回日期的应计未付利息)的现值之和,使用适用的国债利率加上50个基点(“补足溢价”,连同应计和未支付的应付利息,“赎回价格”),按半年(假设一年360天,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折现至赎回日。将于赎回日支付的被赎回票据的应计利息总额约为609,375美元。为计算在赎回日应支付的补足溢价,以下术语具有下列含义:
“可比国债发行”是指参考国债交易商选择的美国国债证券,其期限与待赎回票据的剩余期限相当,在选择时并按照惯常融资惯例,将用于为与待赎回票据的剩余期限相当的新发行公司债务证券定价。
“可比国债价格”是指(1)赎回日参考国债交易商报价的平均值,在剔除最高和最低参考国债交易商报价后,或(2)如果报价代理获得的此类参考国债交易商报价少于四个,则为所有此类报价的平均值。
“报价代理”是指公司选定的参考国债交易商。
“参考国债交易商”是指公司选定的任意四家美国政府一级证券交易商中的每一家。
“参考国债交易商报价”是指,就每个参考国债交易商和任何赎回日期而言,由报价代理确定的该参考国债交易商于该赎回日期前第三个营业日纽约时间下午3:30以书面向报价代理报价的可比国债发行的出价和要价的平均值(在每种情况下以其本金的百分比表示)。任何参考国债交易商(包括报价代理)就确定赎回价格所做的所有决定将是最终的和具有约束力的,没有明显错误。
“国债利率”是指,就任何赎回日而言,年利率等于可比国债发行的半年期等值到期收益率(在紧接赎回前的第三个营业日计算),假设可比国债发行的价格(以其本金的百分比表示)等于该赎回日的可比国债价格。赎回价格和库藏利率将由公司决定。
于赎回日,赎回款项将到期并须支付予票据持有人(“持有人”)。被赎回票据本金50,000,000美元的利息将在赎回日及之后停止计息。除非公司拖欠就该等票据支付赎回付款,否则持有人就该等票据的唯一剩余权利将是在以付款代理人身份向受托人出示及交出该等票据时收取赎回付款。以记账式形式持有的票据将被赎回,有关该等票据的赎回付款将按照存托信托公司的适用程序支付。
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义齿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有关本赎回通知的问题,请通过电话[ 1-800-934-6802 ]向U.S. Bank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咨询。向持有人支付赎回款项将于呈交及交出票据时按以下方式支付:
| 如果通过邮件、专人或隔夜邮件: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协会 企业信托服务 菲尔莫尔大道111号E。 圣保罗,MN 55 107 |
*CUSIP号码已由与公司或受托机构无关的组织分配给此问题,仅为方便持有人而列入。本公司或受托人概不负责选择或使用此CUSIP号码,亦不就该号码于票据上的正确性或准确性或本赎回通知书所示作出任何陈述。
通知
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法,受托人或其他扣缴义务人可能被要求以24%(24%)的税率对任何支付总额进行备用扣缴,而这些持有人在其他情况下不能免于备用扣缴,例如公司,并且未能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和其他必要的证明。为避免备用预扣,请填写W-9表格或适当的W-8表格(如适用),这些表格应与要求赎回的票据的出示和退保有关。根据备用预扣税规则预扣的任何金额将被允许作为对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的退款或抵免,前提是该持有人及时向美国国税局提供某些所需信息。持有人应就赎回的代扣代缴和其他税务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 施泰卢斯投资公司 | |
| 日期:2025年11月24日 | By:U.S. Bank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