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99.11
Kevin Francis的同意
本同意书适用于EMX Royalty Corporation(「本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表格40-F(「年报」)的周年报告及其任何修订,以及以提述方式纳入其中的任何文件(「年报」)。
本人谨此同意于日期为2021年2月26日的题为“NI43-101技术报告-塞尔维亚Timok铜金项目特许权使用费”的技术报告(“技术报告”)中使用及参考本人姓名Kevin Francis,以及源自该报告的资料,于本公司的年度报告中,AIF及MD&A,各自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所有其他提述该等资料包括或以提述方式纳入年度报告。本人亦谨此同意于本公司于S-8表格(编号333-213709)的注册声明内以提述方式注册成立本公司,而本公司已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提交的年报内亦载有对本人姓名的提述。
日期:2021年3月30日
| S/Kevin Francis, |
| Kevin Francis,中小企业注册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