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1
特别大会会议记录的核证摘录
2026年2月5日所持公司股东
ERAYAK Power Solution Group Inc。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兹证明以下为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记录的真实摘录。
“决议: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a)将公司已发行及未发行的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进行一次或多次股份合并,比例不低于10股1股、不超过500股1股,最终比例由董事会(“董事会”)在股东批准后的任何时间全权酌情决定(合称“股份合并”及各自为“股份合并”),及授权董事会按董事会在会议一周年之前的任何时间以绝对酌情权决定的确切合并比率及有效时间实施股份合并;及(b)就股份合并所产生的已发行合并股份的任何及所有零碎权益而言,如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则董事获授权并在此获授权解决与股份合并有关的任何困难,因为他们认为有利,包括但不损害前述将任何金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暂时资本化以记入公司任何储备或基金(包括其股份溢价账及损益账)的贷方的概括性,不论该等储备或基金是否可供分派及将该等款项用于缴付将向公司股东发行的未发行普通股,以将在股份合并后或由于股份合并后向公司该等股东发行或登记在其名下的任何零碎普通股四舍五入,并在此授权董事会作出董事会认为为股份合并所设想的交易或实施及实施股份合并的交易的目的所需或可取的所有其他行为和事情,包括指示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提供者或转让代理人完成必要的公司记录并进行必要的备案以反映股份合并。
股东藉特别决议,在股份合并建议获股东批准的情况下,并完全以股份合并的有效性为条件,并以董事会确定的确切合并比率及该等股份合并的生效日期为条件,批准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新并购」),以取代及排除紧接该等股份合并生效前有效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以仅反映该等股份合并,只要在上会一周年之前的任何时间实施(“每次股份合并时采用新的并购”)。”
| 认证机构: | |
| /s/Lingyi Kong | |
| 姓名:香港领益董事 | |
| ERAYAK Power Solution Group Inc。 |
日期: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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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时间: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4月20日15:55 | ||
www.verify.gov.ky文件#:352596 |
金库代码:K70082363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