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2
首席财务官核证
根据18 U.S.C.第1350条
(根据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有关财政季结10-Q表格季度报告Addus HomeCare Corporation(“公司”)在本文件签署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报告”)于2025年9月30日,本人,公司首席财务官Brian Poff,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
|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 (2) |
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日期:2025年11月4日 |
签名: |
/s/Brian Pof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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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ian Pof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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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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