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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0.1 3 ex10-1.htm

 

附件 10.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

 

甲方(雇主):

 

乙方(员工):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成都爱信中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印章

 

乙方(员工):郑小文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双方同意的原则指导下,甲乙双方同意设立本劳动合同。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1.1经甲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如下:

 

A.定期:自2025年1月6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试用期从MMDDYYYY到MMDDYYYY。

 

B.无限期:从MMDDYYYY开始,一直坚持到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满足为止。

 

C.以完成某项具体任务为基础的任期:从MMDDYYYY开始,到任务完成时结束。确定任务完成的标准为i.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达到正式退休年龄或开始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自该日起解除劳动合同。乙方选择继续为甲方工作的,双方建立劳务关系。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

 

2.1工作内容

 

2.1.1要求乙方遵守甲方工作安排,担任CFO职务。详细的任务、职责、绩效标准等,在甲方的岗位/岗位说明、操作指南、工作指导手册等相关文件中规定,并在甲方管理层设定的指令和期望中作出规定。

 

2.1.2乙方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照指定工作岗位制定的标准。甲方应对乙方的绩效进行相应评价。如果乙方的评价未达到考核标准,则认为乙方不适合担任本合同约定的角色,允许甲方相应调整乙方的定位。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为乙方不能胜任目前的职务,允许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后,乙方的薪酬将根据新岗位重新进行考核。

 

(l)甲方因乙方个人原因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损失,金额达人民币5000元以上;(二)乙方未达到月度任务绩效指标;(三)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的职务调动;(四)因个人原因丧失或者不能取得国家对乙方工作岗位要求的特殊资格;(五)连续两次考评后工作绩效未有明显改善;(六)绩效评价得分低于80分;(七)参加相关考试未取得规定的证书或者未达到规定标准;(八)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一致或者反复出错,有预期保质保量,按岗位职责;(九)与同类岗位/岗位人员工作量不匹配;(十)乙方在管理岗位上,因工作疏忽导致下属多数人员停工半天或以上,或在其团队内从事违规、违反劳动纪律、违法行为,或公开发布损害甲方利益的言论的。

 

 

 

 

2.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签订时双方的约定,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的这种调整构成了本合同的履行,不被视为修改,从而省去了进一步协商的必要。调整后,乙方的薪酬将根据其新的岗位确定。

 

(一)因甲方项目取消或完工、组织架构调整、部门合并、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原因导致原岗位无法维持的变动;(二)乙方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因任何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原工作岗位安排更换直至返回;(三)乙方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受雇于甲方,且甲方认为有必要进行岗位调动以防止利益冲突;(四)修改法律、行政法规、或影响劳动合同的规则,需要进行岗位调整;(五)乙方因技能或身体条件限制,不能满足生产、质量、产量或其他与工作相关的指标;(六)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或甲方认为适当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其他情形。

 

2.2工作地点

 

2.2.1乙方指定工作地点为成都,不含(出行地点)。考虑到乙方工作的性质和内容,以及甲方所处行业的具体情况,甲方已将合同期内实际经营场所的潜在变化情况告知乙方。甲方有权在约定的省市边界内调整工作场所,乙方在更新后的地点履行劳动义务。

 

2.2.2经审慎考虑个人时间、经济成本、家庭情况,乙方对第2.1.1条的答复为:同意。

 

2.2.3如甲方调整实际经营场所且乙方有异议,乙方须在收到调整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说明详细理由。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调整。

 

 

 

 

3.工作时间,休息,离开

 

3.1工作时间

 

3.1.1甲方应安排乙方按照甲的工时制,依法采取休假措施。

 

A.标准工时制;B.综合计算工时制;C.不定时工时制。

 

3.1.2合同期内,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期工时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乙方岗位经本部门批准不定期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制相应调整为不定期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3.2休息离开

 

3.2.i乙方确认入职前无待休假,包括但不限于婚假、产假、哺乳假、工伤假、丧假。加入后,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请假规定。

 

3.3加班管理

 

3.3.1乙方如因工作需要需要加班,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征得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门双方同意后方可开始加班。这份表格作为加班的唯一依据,将由公司人事部门归档备查。甲乙双方如有加班费争议,人事部门将出示加班费审批表作为证据。加班申请一经批准,乙方应在完成加班工作3日内将实际加班时间报甲方书面确认。

 

3.3.2双方再次确认,加班审批表是确定乙方加班的专属依据。乙方的考勤记录或考勤卡分录不能作为其实际工作场所进入、退出、在岗劳动义务的证明,更不能确定其是否加班。因此,这些记录不能被视为加班确定的依据。

 

3.3.3甲方不同意乙方主动或自愿进行的任何加班工作,仅凭计时卡或其他表明乙方在场的证据,不构成加班证明。凡乙方主动或自愿加班,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加班,均不能享受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加班待遇。

 

 

 

 

3.3.4未经甲方同意,因时间管理或效率问题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超时工作,不得归入超时工作范畴,不得享受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超时福利。

 

4.劳动报酬

 

4.1乙方年薪定为人民币18万元(即:十万八千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其中,基本工资为每月人民币1.5万元,按月发放,而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季度/年度}发放。甲方有酌情视业务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提供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福利。但是,甲方没有义务这样做。甲乙双方均承认,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之外提供的任何奖金、津贴、补贴,均视为临时奖励,不表示对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有任何变更或修正。4.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取消其领取该特定月份任何奖金、津贴、补贴的资格。

 

4.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发放的奖金或补贴与乙方无关,甲方不承担向乙方发放的责任。

 

4.4乙方正常工时工资对应基本工资,加班费则按月基本工资确定。最低工资调整导致约定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基本工资自动调整至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匹配,甲方据此计算乙方工资。

 

4.5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负责在15日前通过转账或现金方式,以法定货币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每年的。因财务结算、资金周转、银行转账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不构成故意拖欠工资。特殊情况下,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最长可延期30日支付。

 

4.6乙方婚丧假期间,或参加合法社会活动时,甲方应按照相关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支付工资。

 

 

 

 

4.7乙方经甲方同意请病假的,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病假工资,遵守相关考勤管理制度规定。

 

4.8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法不正确导致乙方工资出现差异,或乙方拒收工资,不构成无意拖欠或扣减。遇此情况,乙方应与甲方说明情况,如确认甲方工资支付有误,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向乙方报销相应工资。

 

4.9乙方因可归因于甲方的原因被停职的,乙方在停职期间的薪酬将按照国家、地方、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社会保险

 

5.1合同期内,甲方按照国家、省、地方相关法律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5.2甲方可根据经营状况调整社会保险补贴金额。乙方如不同意,应在收到补贴款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6.劳动保护、工作条件、职业危害保障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从而保障乙方的工作安全和福祉。

 

6.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事项、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工作场所安全卫生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公司政策。

 

6.3乙方确认其在甲方的工作设置归类为(o高温环境无-高温环境)。

 

7.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7.1乙方因个人原因寻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或试用期3日)书面通知甲方。本书面通知应送达甲方人力资源部门,乙方必须继续履行职责,为甲方寻找替代人员提供便利,并保持工作流程的连续性。本请求仅来源于乙方,如甲方选择缩短乙方工作过渡期,则应按甲方告知的时限解除劳动合同。

 

 

 

 

7.2乙方未在合同解除前提供30天(或试用期3天)的提前书面通知,视为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任何财务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这些财务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与紧急雇用有关的费用、与临时替换或加班时间表相关的费用,以维持正常有序的工作运作,以及其他有形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或者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中扣除这些费用,扣除不足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7.3因任何原因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妨碍其履行对甲方三天或更长时间的工作义务的,甲方可以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限制期内,由于乙方不能履行职责,甲方不向乙方支付报酬,此期间不计入其工龄。

 

7.4乙方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且在乙方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明确前甲方仍未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本合同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自动解除。在这种情况下,不要求甲方履行送达解除通知的义务。由于乙方在限制自由期间未履行劳动义务,甲方不得支付任何劳动报酬或福利,此期间不计年资。

 

7.5试用期内,甲方可随时对乙方进行考核,经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按其角色确定岗位和薪酬;对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一)伪造学历、证书、工作经历;(二)个人简历、岗位申请表、聘用申请表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三)未依法解除或者解决与原用人单位的聘用关系,或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业禁止协议或在限制范围内;(四)未按甲方要求提交完整聘用手续;(五)提供虚假体检信息;(六)被依法通缉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七)未按规定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试用期考核中数量或得分低于60分的;(八)在甲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得分低于80分或拒绝参加考试的;(九)试用期内累计擅自缺勤3天及以上的;(十)从事吸毒、卖淫、参加邪教组织等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十一)患有精神疾病的。

 

 

 

 

7.6甲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二)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重大过失或者抢劫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雇佣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任务完成的,或者被用人单位告知后拒不整改的;(六)劳动者使用诈骗、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困难,强迫用人单位违背其真实意愿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七)劳动者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八)因非因工患病或者受伤,超过规定的医疗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原工作或者替代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如此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不能履行。虽经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就修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11)用人单位按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13)尽管因企业转型、重大技术进步、经营方式变化等原因变更劳动合同,仍需减员;(14)订立劳动合同时客观经济形势发生其他显著变化,致使无法履行。

 

7.7涉及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l)对甲方发起客户投诉或媒体曝光;(2)导致上级机关对甲方的行政处分或处罚;(3)导致甲方客户信息泄露或丢失;(4)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机会或损害其信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及其他无形资产;(五)造成设备或产品报废或维修损失超过5000元;(六)直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

 

7.8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接受甲方资助的培训(包括实习和跨省或跨省培训),需要延长合同或其他安排,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乙方在接受该培训后,在培训期间或培训结束后,工作时间低于所签协议约定的期限,因个人原因被终止或离职的,乙方应向甲方报销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7.9劳动合同变更一般以书面方式进行。口头约定实施一个月以上未书面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视为当事人同意变更。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义务。

 

8.保密规定

 

8.1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构成甲方的重大资产,乙方必须在合同期限内和合同期限后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情况、定价细节、客户数据、全职和兼职员工联系人名单、市场开拓方法和技巧、战略构想、财务、技术、人力资源、工资、奖金等公司信息。

 

8.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反对甲方的保密规定。

 

(一)在合同期内为他人经营、管理竞争业务,或者被与甲方经营业务类似或相同的个人、公司、企业以全职、兼职方式聘用;(二)在合同期内及终止后两年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以任何目的、任何方式,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内部未经许可的人员泄露、出售甲方商业秘密;(三)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与甲方以往任何经营客户联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期满后两年内提供与甲方类似或相同的服务,以招揽业务,或诱导客户离职(招揽业务包括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主动或响应表明愿意向过往业务客户提供类似或相同服务的行为);(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复制或记录其在任职期间遇到的任何商业秘密,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五)未在雇佣关系结束后3日内将其拥有的全部公司物资、财产归还甲方13(含离职或终止)。

 

 

 

 

8.3如发生乙方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形,乙方同意:(1)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涵盖甲方发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法律费用、其他相关费用;(2)允许甲方追回乙方因违反本条款而获得的任何收益。

 

9.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内容

 

9.1乙方确认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同意授权甲方进行全面的背景调查,包括入职前和入职后所有提交的信息或材料。此外,乙方承认并同意,在离开公司时,甲方有权向专业背景调查机构、政府机构、乙方潜在雇主提供对乙方聘期的公正工作评价。

 

9.2诚信、信用是甲方招聘乙方的绝对先决条件,有严格的政策,不聘用缺乏这些素质的个人。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或承诺的真实性,甲方在充分信任的情况下经营,乙方提供的所有数据和文件均合法、准确,不承担独立核实其真实性的义务。如乙方向甲方披露的任何个人信息被证明不实,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即告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发生的任何损失,如招聘费用、培训费用、仲裁或诉讼费、法律费用等,乙方负有法律赔偿义务。伪造个人信息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伪造或伪造离职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健康检查证明等证件;未申报既往存在精神健康状况、传染病或其他妨碍工作的疾病;未申报既往严重纪律处分行为,包括记过、厂内安置观察、开除、或被原工作场所开除,或曾沉溺于吸毒等恶习;未申报劳动教养史、刑拘史或被依法定罪。

 

9.3乙方获悉,甲方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均设有监控设备,未侵犯乙方隐私权。乙方承认这一事实,并表示接受。乙方如有不适,可向甲方提出调整的书面请求。

 

 

 

 

9.4甲方因公务需要对其处所进行摄像的,乙方应予以配合。在记录材料具有乙方特征的情形下,所有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属于甲方,乙方在任何关头均享有对甲方主张其肖像权的任何权利。

 

9.5乙方同意,甲方在解除(终止)聘用期间和终止聘用后,均可利用其肖像、声音、姓名等进行生产经营。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补偿已经包括此类潜在使用的报酬,无需额外支付。因此,乙方不得在任何时候基于其肖像权、声权、姓名权对甲方主张任何债权。

 

9.6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除甲方之外的任何个人、单位、其他组织服务,无论聘用是否为全职、兼职、带薪、无薪。不遵守,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不承担提供经济补偿的义务。

 

9.7乙方承认,发生工伤且符合工伤保险报销规定的,为确保在医疗设施较好的医院及时救治,应到甲方指定的医院就诊。甲方不认可非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结论。工伤保险无法报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8乙方因非工作原因生病、受伤,需要请假治疗的,应当到规定级别的医院就诊诊断。乙方必须办理病假,提供发票原件、医院推荐请假证明、诊断证明、病历,以及相关的检查和医疗费用。未到规定级别的医院就诊或请假手续不全(如缺少推荐请假证明、诊断证明、病历、诊查费发票原件、医疗费发票原件等),将被拒收病假。乙方不报到上班,视为旷工。

 

9.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医学诊断证明的真实性有疑问的,甲方可以要求在定点医院进行复查。复检费用由甲方预付,复检结果与乙方请假手续相符的,由甲方承担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拒不接受复查且不上班的,视为旷工。9.10因重大过失、故意不当行为、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11乙方在执行工作任务时故意伤害他人的,甲方应承担侵权责任,然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乙方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甲方应承担侵权责任,并有权视过失程度和具体情况向乙方追偿40%以上的损失。

 

9.12乙方欠甲方任何款项、承担经济损失或者违反合同条款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在法律规定、监管协议、合同条款的限制下,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中扣除相应款项。不过,这类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扣除不足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回余额的权利。

9.13乙方在劳动合同或相关表格中载列工作经历的,应当提供相应材料,证实其既往工作经历。不这样做将使甲方有权计算自开工之日起与缔约方的累计工作年限

 

9.14无论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原因为何,无论乙方离开甲方的原因为何,乙方均应按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移交工作一经甲方确认资质即结清。移交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将工作移交给甲方规定的人员(以工作接管人签字为准);(2)将属于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一切有形和无形资产原状退回;(3)将含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媒介全部移交给甲方;(4)协助甲方清算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境流程,办理相关离境手续,处理任何未完成的业务。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以工作移交清单上所有项目负责人签字为证),并由此导致甲方无法办理或出现延迟办理乙方离境手续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其行为的后果。乙方单方离开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必要的工作交接等手续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保留的全部剩余报酬、给付、工资、物资、福利等相关权利,允许甲方自由处置。乙方因借款或其他原因欠甲方债务的,前述处置不冲抵乙方债务。如甲方发生任何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9.15乙方确认以下指定地址为甲方联系乙方并交付相关文件的唯一固定通信地址。甲方试图在提供的地址向乙方交付法律文书,遇到地址不清或不正确、未发现此人或地址、乙方拒绝签收、未经授权人收件或其他无法交付的情形等问题的,自邮寄之日起视为该文件已有效交付给乙方。如发生通信地址变更,乙方必须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地址:

 

10.劳动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劳动争议,按以下程序解决:

 

(l)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设在甲方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进行仲裁的,仲裁听证会采取非公开方式进行。

 

11.附则

 

11.1本劳动合同的条款与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或因该等法律、法规的变更而有不一致之处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11.2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基本约定。它取代了所有先前的书面或口头通知、谈判、陈述、承诺、电子邮件和双方之间的协议。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11.3本合同的制定以乙方提出的修改建议为基础,随后经甲方同意,双方确认对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无异议。

 

11.4本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人已阅读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公司相关政策,同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生任何违规行为,本人愿意按照公司政策承担后果。

 

甲方:成都爱信中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印章,

 

乙方签字:郑晓雯

日期: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