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有关Emerson Radio Corp.(“公司”)截至本日期表10-Q/A之季度报告2023年12月31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公司首席执行官Christopher W. Ho和首席财务官 Richard Li特此各自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地反映公司截至呈列日期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公司于呈列期间的综合经营业绩。
| 签名: |
/s/Christopher W. Ho |
||
| 克里斯托弗·W·何 |
|||
| 首席执行官 |
|||
| 签名: |
/s/Richard Li |
||
| 理查德·李 |
|||
| 首席财务官 |
|||
上述证明仅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美国法典第18篇第63章第1350节(a)和(b)小节)提供,不作为表格10-Q的一部分或作为单独的披露文件提交。
第906节要求的本书面陈述的签名原件,或其他证明、确认或采用第906节要求的本书面陈述电子版中以打字形式出现的签名的文件,已提供给Emerson Radio Corp.,并将由Emerson Radio Corp.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