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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K 1 TMB-20260604x6k.htm 6-K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根据规则13 a-16或15d-16提交的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6年6月

Perusahaan Perseroan(Persero)

PT 印尼电信 Tbk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电信印度尼西亚

(国有公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人姓名翻译成英文)

JL。Japati No. 1 Bandung 40133,Indonesia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以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丨表格40-F

如注册人按照条例S-T规则第101(b)(1)条的许可提交纸质表格6-K,请以复选标记表示:

有没有丨

如注册人按照条例S-T规则第101(b)(7)条的许可提交纸质表格6-K,请以复选标记表示:

有没有丨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日期:2026年6月4日

Perusahaan Perseroan(Persero)

PT 印尼电信 Tbk

作者:/s/Jati Widagdo

----------------------------------------------------

(签名)

贾蒂·维达格多

高级副总裁公司秘书


信息披露的更新

与建议股份回购有关

本次信息披露是对2026年5月1日发布的关于拟议股份回购的信息披露的更新,以遵守《2023年第29号金融服务管理局条例》关于公共公司发行的股份回购的规定。

Graphic

PT 印尼电信(Persero)Tbk(“公司”)

主要经营活动:

提供电信网络和服务、信息技术、

和优化公司资源利用。

总公司:

Graha Merah Putih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 JLJapati 1号

印度尼西亚万隆西爪哇----40133

电话:(022)4526417

运营办公室:

Telkom Landmark Tower,

JL。加托·苏布罗托·卡夫将军。52,

印度尼西亚南雅加达-12710

电话:(021)5215109

邮箱:investor @ telkom.co.id

网站:www.telkom.co.id

本资料披露须由公司股东就建议的股份回购计划进行阅读及考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和集体对本次信息披露披露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经进行彻底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和委员会申明,本次信息披露中包含的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没有以会使本次信息披露中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和/或具有误导性的方式省略或隐瞒任何重大和相关事实。

如果你发现难以理解本披露中包含的信息或对做出决定有疑问,你应该咨询你的证券经纪人、投资经理、法律顾问、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信息披露发布日期为2026年6月4日

董事会


E

致股东的资料

Perusahaan Perseroan(Persero)PT 印尼电信 Tbk(“公司”)计划根据金融服务管理局(“Otoritas Jasa Keuangan”或“OJK”)关于公众公司发行的股份回购的2023年第29号条例(“POJK 29/2023”),进行已发行并在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回购”)。

股份回购总价值估计高达RP4,000,000,000,000.00(四万亿印尼盾)。股份回购可透过联交所或联交所外以循序渐进或一次性全部进行,并须于股东大会(“GMS”)批准股份回购之日起12(12)个月内完成。

股份回购的估计时间表

没有。

说明

日期

1.

GMS公告及透过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有关股份回购的资料

2026年5月1日

2.

更新有关股份回购的资料披露

2026年6月4日

3.

GMS批准有关股份回购

2026年6月8日

4.

预计股份回购期

2026年6月9日– 2027年6月8日

估计股份名义价值总额及股份回购成本

公司股份回购的估计成本最高为RP4,000,000,000,000.00(四万亿印尼盾),将来自公司内部现金,包括股份回购交易费用、经纪佣金以及与股份回购相关的其他费用。

根据POJK 29/2023第2条第(1)款及2007年《公司法》第37条第(1)款第40号法律,回购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实收资本的10%(百分之十)。股份回购的实施亦会考虑公司的流动资金及资金状况,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倘股份数目减少至可显著降低股份于联交所的流动性,公司将不会进行股份回购。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股份回购后的自由流通股将不低于上市总股份的15%(百分之十五)。

进行股份回购的解释、考虑及理由

通过这一股票回购计划,公司旨在加强对公司长期价值和前景的信心。采取这一步骤是为了努力保持市场状况与公司基本面之间的和谐,以及维护利益相关者对公司支持可持续增长努力的信任。

由于股份回购和对公司融资成本的影响导致公司收入估计减少

考虑到公司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和现金流为股份回购提供资金以及持续经营业务,公司认为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业务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据此,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收入产生影响。

由于股份回购将使用公司内部现金进行融资,将导致公司资产和权益减少高达RP4,000,000,000,000.00(四万亿印尼盾)。

1


执行后每股收益备考

股份回购计划

以下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备考,其中考虑了最高金额为RP4,000,000,000,000.00(四万亿印尼盾)的所有股份回购计划的财务,包括与股份回购交易有关的交易费用(经纪费和其他费用):

备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期间

股份回购前

影响

股份回购后

总资产(十亿印尼盾)

287,759

4,000

282,280

总股本(十亿印尼盾)

150,537

4,000

145,058

可能归属于母公司持有人的当期收益(十亿印尼盾)

17,814

-

17,814

每股收益(IDR)

179.8

-

183.1

假设:

回购股份总额最高为缴足股份总额的10%。经纪费和其他费用不会对公司的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上述预测中省略了这些费用。

上述分析表明,此次股份回购对公司财务指标并无重大变化。

股份回购的股份价格限制

公司将在遵守POJK第29/2023号决议的同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确定的最佳合理价格进行股份回购,具体如下:

1.
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股份回购的,回购股份的竞价应当低于或者等于最近一次交易的价格。
2.
股份回购在联交所以外进行的,回购价格不得高于公司回购股份之日前最后90(90)日在联交所的每日收盘价的平均值。
3.
股份回购须按认为适当及合理的价格进行。

股份回购期限制

股份回购可在自将于2026年6月8日举行的批准股份回购议程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最多12(12)个月的期间内进行。公司可基于以下原因随时终止实施股份回购:

1.
公司已达到股份回购目标;
2.
十二(十二)个月期限已过;
3.
公司划拨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或
4.
如认为有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股份回购。

用于回购的方法

股份回购可循序渐进或一次性进行,不论是透过联交所或在联交所外进行。

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股份回购的,应当通过1(1)名证券交易所会员进行买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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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股份回购对公司业务活动及未来增长的影响

1.
公司收入预计不会因股份回购实施而减少。
2.
股份回购预计对公司融资成本影响最小将减少公司资产权益的股份回购金额。若公司将预留股份回购的全部预算用于 最大金额,总资产权益减少 最多RP4,000,000,000,000.00(四万亿印尼盾)。
3.
The 公司 相信 实施 股份回购 不是 a 材料 影响 企业 活动 增长 公司, 因为 公司 目前有 够了 资本 现金流进行和资助所有业务活动、业务发展活动、经营活动和股份回购。

股份回购实施的资金来源

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将来源于公司现金优化。该等资金来源并非来自公开发售,亦非来自任何形式的贷款及/或债务,且不会对公司履行到期债务的财务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据此,资金来源符合POJK第29/2023号的规定。

其他信息

1.
库存股不具有投票权,在确定GMS的法定人数时不被考虑,也无权获得股息。
2.
参考 文章 43 POJK 29/2023, 以下 各方:
a.
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员工、公司主要股东;
b.
个人因其职务、专业或者与公司的业务关系,有接触内幕信息的;或者
c.
在过去6(6)个月内,先前被归类于(a)或(b)点的缔约方。

禁止与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股份回购或股份回购产生的股份出售同日买卖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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