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15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条终止注册的证明和通知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和15(d)条暂停提交报告的职责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40004
容联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费尔蒙大厦A座16楼
广顺北正街33号
北京市朝阳区100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
+86 (10) 6477 5680
(注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含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含区号)
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美国存托股,每份代表六股A类普通股
(本表格所涵盖证券的各类名称名称)
无
(根据第13(a)或15(d)条提交报告的责任仍然存在的所有其他类别证券的所有权)
请在方框(es)中放置一个X,以指定终止或暂停提交报告义务所依赖的适当规则条款:
| 规则12g-4(a)(1) | ☒ | ||
| 规则12g-4(a)(2) | ☐ | ||
| 细则12h-3(b)(1)(i) | ☒ | ||
| 细则12h-3(b)(1)(二) | ☐ | ||
| 规则15d-6 | ☐ | ||
| 细则15d-22(b) | ☐ |
截至认证或通知日期的记录持有人大约人数:一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容联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安排由以下签名的正式授权人士代表其签署本证明/通知。
| 容联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日期:2026年10月29日 | ||
| 签名: | /s/李亦鹏TERM0 | |
| 姓名: | 李亦鹏 | |
| 职位: | 首席财务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