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4.1
优创易泊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de of Ethics和商业行为
1.介绍。
1.1 优创易泊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采纳本Code of Ethics及商业行为守则(「守则」),以:
(a)促进诚实和合乎道德的行为,包括以合乎道德的方式处理实际或明显的利益冲突;
(b)促进在公司向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或提交的报告和文件以及公司进行的其他公开通讯中进行全面、公平、准确、及时和可理解的披露;
(c)促进遵守适用的政府法律、规则和条例;
(d)促进保护公司资产,包括公司机会和机密信息;
(e)促进公平交易做法;
(f)阻止不法行为;和
(g)确保对遵守本准则的问责制。
1.2所有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都必须熟悉本准则,遵守其规定并报告下文第10节“报告和执行”中所述的任何涉嫌违规行为。
2.诚实和道德的行为。
2.1公司的政策是通过诚实和合乎道德地处理其事务来促进高标准的诚信。
2.2每位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在与公司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服务提供商、竞争对手、员工以及他或她在执行工作过程中与之接触的任何其他人。
3.利益冲突。
3.1当个人的私人利益(或其家庭成员的利益)干扰甚至似乎干扰公司的整体利益时,就会发生利益冲突。当员工、管理人员或董事(或其家庭成员)采取行动或拥有可能使其难以客观有效地为公司开展工作的利益时,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当员工、管理人员或董事(或其家庭成员)因其在公司的职位而获得不正当的个人利益时,也会出现利益冲突。
3.2公司向员工或其家庭成员提供的贷款或公司对其义务的担保是特别关注的,根据事实和情况,可能对此类贷款或担保的接受者构成不正当的个人利益。明确禁止公司向任何董事或执行官或其家庭成员提供贷款或担保其义务。
3.3是否存在或将存在利益冲突可能不清楚。除非按照第3.4节所述获得特别授权,否则应避免利益冲突。
3.4除董事和执行官外,对潜在利益冲突有疑问或意识到实际或潜在冲突的人员应与其主管或首席财务官讨论此事,并寻求其决定和事先授权或批准官。在未事先向首席财务官提供活动的书面描述并寻求首席财务官的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主管不得授权或批准利益冲突事项或确定是否存在有问题的利益冲突。如果主管本人涉及潜在或实际冲突,则应直接与首席财务官讨论此事。
董事和执行官必须完全从审计委员会寻求对潜在利益冲突的决定和事先授权或批准。
4.遵守。
4.1员工、管理人员和董事应在文字和精神上遵守公司经营所在城市、州和国家/地区的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和法规。
4.2尽管并非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和董事都应该了解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和法规的详细信息,但重要的是要充分了解以确定何时向适当人员寻求建议。有关合规的问题应向法务部提出。
4.3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员工在掌握有关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时不得购买或出售任何公司证券,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员工在掌握有关该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时也不得购买或出售另一家公司的证券。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员工使用有关公司或任何其他公司的重要非公开信息来:
(a)为自己谋取利益;或者
(b)直接或间接“提示”可能根据该信息做出投资决定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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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披露。
5.1公司向SEC提交的定期报告和其他文件,包括所有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必须遵守适用的联邦证券法和SEC规则。
5.2以任何方式为公司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的编制或验证做出贡献的每位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必须确保公司的账簿、记录和账目得到准确维护。每位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必须与公司的会计和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公司的独立公共会计师和法律顾问充分合作。
5.3参与公司披露过程的每位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必须:
(a)熟悉并遵守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及其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和
(b)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向SEC提交的所有文件以及有关公司财务和业务状况的所有其他公开通讯均提供完整、公平、准确、及时和可理解的披露。
6.保护和正确使用公司资产。
6.1所有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应保护公司资产并确保其有效使用。盗窃、粗心和浪费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有直接影响,是被禁止的。
6.2所有公司资产应仅用于合法的商业目的。任何涉嫌欺诈或盗窃的事件应立即报告调查。
6.3保护公司资产的义务包括公司的专有信息。专有信息包括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商业和营销计划、工程和制造理念、设计、数据库、记录和任何非公开的财务数据或报告。禁止未经授权使用或分发此信息,也可能是非法的,并导致民事或刑事处罚。
7.企业机会。所有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都对公司负有责任,在机会出现时促进其利益。禁止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为自己(或为了朋友或家人的利益)利用通过使用公司资产、财产、信息或职位而发现的机会。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不得将公司资产、财产、信息或职位用于个人利益(包括朋友或家人的利益)。此外,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员工不得与公司竞争。
8.保密。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应对公司或其客户、供应商或合作伙伴委托给他们的信息保密,除非明确授权或法律要求或允许披露。机密信息包括所有非公开信息(无论其来源如何),如果披露,可能对公司的竞争对手有用或对公司或其客户、供应商或合作伙伴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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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平交易。每位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都必须公平地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服务提供商、竞争对手、员工以及他或她在履行其工作过程中与之接触的任何其他人打交道。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员工不得通过操纵、隐瞒、滥用或特权信息、歪曲事实或任何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来不公平地利用任何人。
10.报告和执行。
10.1违规行为的报告和调查。
(a)本准则禁止的涉及董事或执行官的行为必须报告给审计委员会。
(b)本守则禁止的涉及董事或执行官以外的任何人的行为必须向报告人的主管或首席财务官报告。
(c)在收到涉嫌禁止行为的报告后,审计委员会、相关主管或首席财务官必须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适当行动进行调查。
(d)所有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都应配合对不当行为的任何内部调查。
10.2执行。
(a)公司必须确保对违反本准则的行为采取迅速和一致的行动。
(b)如果在调查董事或执行官涉嫌禁止行为的报告后,审计委员会确定发生了违反本准则的行为,审计委员会将向董事会报告该决定。
(c)如果在调查任何其他人涉嫌禁止行为的报告后,相关主管或首席财务官确定发生了违反本准则的行为,主管或首席财务官将向董事会报告该决定木板。
(d)在收到违反本准则的决定后,董事会将采取其认为适当的预防或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分配、降级、解雇和,如果发生犯罪行为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通知有关政府当局。
10.3弃权。
(a)董事会可自行决定放弃任何违反本准则的行为。
(b)对董事或执行官的任何豁免应根据SEC和纳斯达克规则的要求进行披露。
10.4禁止报复。
公司不容忍对善意举报已知或涉嫌不当行为或其他违反本准则的行为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员工的报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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