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副总统办公室、助理总法律顾问和秘书
Armonk,New York 10504
2026年4月30日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一新果园路
Armonk,NY 10504
女士们先生们:
我是国际商业机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副总裁、助理总法律顾问兼秘书,也是一名正式获准在纽约州执业的律师。我熟悉根据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在表格S-8上的注册声明(“注册声明”),其中涉及根据《IBM 2026年长期业绩计划》(“计划”)发行的公司股本股份(每股面值0.20美元)(“股份”)。
本人与公司法律部门的成员共同努力,审查了我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文件和记录,以使我能够就特此涵盖的事项发表知情和合理的法律意见。
基于上述情况,本人认为,当根据计划条款发行或出售股份时,股份将获正式授权、有效发行、缴足款项及不可评税。
本人特此同意在登记声明中使用本人的姓名作为传递股份合法性的法律顾问,以及使用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登记声明的一部分,作为登记声明的附件。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 /s/Jane P. Edwards | ||
| Jane P. Edwards,ESQ。 | ||
| 副总裁、助理总法律顾问及秘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