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3.1
主要执行干事的核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36Kr控股公司( "公司" )于2019年12月31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2019年12月31日终了年度表格20-F的年度报告( "报告" ) ,公司首席执行官冯大刚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美国法典第1350条证明: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日期:2020年4月30日
通过: |
/s/冯大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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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冯大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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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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