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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a 1 apwc-f1a3x2025.htm F-1/a 文件

于2025年11月26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注册号:333-289970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第3号修正案
表格F-1

根据1933年《证券法》作出的注册声明
亚太电线电缆
株式会社有限公司
(其章程所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百慕大 3357 不适用
(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成立法团或组织)
(初级标准工业
分类码号)
(I.R.S.雇主
识别号)
15/FL。B、第77条第2款
敦化南路
台北,106,台湾
中华民国
电话:+ 886-2-2712-2558
(注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包括邮编)及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太平洋控股集团
阿顿:保罗·韦伯
2901 Dallas Parkway,Suite 360
德克萨斯州普莱诺75093
电话:469-797-7191
(代办服务人员姓名、地址、含区号、电话、含区号)
建议向公众出售的大致开始日期:于本登记声明生效日期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完成。
如果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15条规则,在本表格上登记的任何证券将延迟或连续发售,请选中以下方框。☒
如果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规则提交此表格以注册发行的额外证券,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规则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规则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的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登记费的计算
每一类的标题
拟注册证券(1)
金额
已注册
建议每股最高发售价 建议最高总发售价 注册费金额
购买普通股的认购权(2)
普通股,每股面值0.01 20,616,227
$34,222,936.82(3)
$5,239.53(4)
(1)本登记声明涉及我们在行使认购权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每股普通股将发行一份认购权。认购权无须另行支付代价。
(2)认购权正在发行,无需另行考虑。根据《证券法》第457(g)条,无需支付单独的注册费。
(3)代表根据行使认购权发行我们的普通股所得款项总额的最高金额。
(4)以前支付的。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规则和条例第457(o)条,根据拟议的最高总发行价格计算。(每百万总收益153.10美元)

注册人特此在可能需要的一个或多个日期修订本注册声明,以延迟其生效日期,直至注册人提交进一步修订,其中明确指出本注册声明此后应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8(a)节生效,或直至注册声明应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上述第8(a)节确定的日期生效。



解释性说明

于2025年8月29日提交的表格F-1上的注册声明(注册号333-289970)的本生效前第3号修订(“第3号修订”),经2025年9月19日提交的表格F-1的第1号修订和2025年10月14日提交的表格F-1的第2号修订(“注册声明”)的提交仅为以下目的:

(1)通过引用纳入我们于2025年11月14日向SEC提交的6-K表格中包含的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业绩。注册声明的招股章程部分第一段标题为“以引用方式纳入的信息”,全部替换为以下段落:
SEC允许我们通过引用纳入我们向SEC提交或提供给SEC的信息。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向您推荐单独向SEC提交或提供的另一份文件向您披露重要信息。通过引用纳入的信息被视为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本招股说明书通过引用纳入了我们于2025年3月31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将其称为我们的“2024年年度报告”。我们还通过引用将表格中包含的2025年第二季度财务业绩纳入6-K于2025年8月14日向SEC提交的文件,以及我们表格中包含的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业绩6-K于2025年11月14日向SEC提交。

(2)包括附件 23.2,罗兵咸永道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的同意书,以代替罗兵咸永道先前提交的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的同意书。

除上述两项变更及将备案签字日期变更为本修正案第3号的备案日期外,登记声明未作其他变更。



展览指数
附件编号 附件的说明
3.1 亚太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参考公司于2001年6月21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表格20-F的年度报告的附件 1.1并入)。(p)
3.2
4.1
4.2
5.1
10.1 复合服务协议(通过参考公司表格F-1的附件 10.1纳入
于1996年11月13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p)
14
21.1
23.1
23.2
24.1
99.1
99.2
99.3
99.4
99.5
99.6
107
(p) 纸质档案
*
先前提交
**
随此提交



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以F-1表格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妥为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注册声明,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于2025年11月26日在台湾台北,中国。
亚太电线电缆
株式会社有限公司
/s/Ben Lee
姓名: 本·李
职位: 首席财务官



律师权
通过这些礼物认识所有人以下所出现的签名的每一个人特此构成并指定Yuan Chun Tang和Ben Lee以及他们每一个人,他或她的真实和合法的律师和代理人,全权替代和重新替代,由他或她并以他或她的名义、地点和代替,以任何和所有身份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62(b)条签署对本登记声明和所有附加登记声明的任何和所有修订(包括生效后的修订),并将其归档,连同其所有证物,以及与此有关的所有其他文件,与证券交易委员会,授予每一名上述事实上的律师和代理人充分的权力和授权,以亲自进行和执行每一项行为,特此批准和确认所有上述事实上的律师和代理人或他们中的任何一人或其或其替代人或替代人可能凭借本协议合法进行或促使进行的所有行为。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本登记声明已由以下人员在所示日期以身份签署。
签名 产能 日期
/s/Yuan Chun Tang 首席执行官、董事
2025年11月26日
Yuan Chun Tang
/s/Ben Lee 首席财务官 2025年11月26日
本·李
/s/詹姆斯·卢 副首席财务官 2025年11月26日
詹姆斯·卢
/s/Daphne Hsu 财务总监 2025年11月26日
Daphne Hsu
/s/David Sun 董事 2025年11月26日
David Sun
/s/李盖布 董事 2025年11月26日
李盖布
/s/Anson Chan 董事 2025年11月26日
Anson Chan
/s/兰伯特·丁博士 董事 2025年11月26日
兰伯特·丁博士
/s/Yichin Lee博士 董事 2025年11月26日
Yichin Lee博士
/s/Patrick Chung
董事 2025年11月26日
Patrick Chung



美国授权代理人签字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以下是注册人在美国的授权代理人的签名,因此正式授权,于2025年11月26日在德克萨斯州普莱诺。
太平洋控股集团
/s/保罗·韦伯
姓名: 保罗·韦伯
职位: 高级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