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1
指定证明书
的
A系列优先股
内华达州公司Citius Pharmaceuticals, Inc.(“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根据内华达州修订法规(“NRS”)78.1955的规定,正式通过了以下陈述和决议:
然而,公司章程(经修订,“公司章程”)授权发行最多10,000,000股优先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优先股”),可在一个或多个系列中不时发行,并进一步规定,董事会被明确授权确定任何系列优先股的股份名称和数量、投票权和权利,并通过不时确定或更改任何上述权利、特权和资格对任何未发行优先股进行分类或重新分类,根据内华达州的法律,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授予董事会这种权力。
因此,现决议,根据《公司章程》授予董事会的授权,(i)董事会特此授权、指定和设立一系列优先股为“A系列优先股”,(ii)董事会特此授权发行一(1)股A系列优先股,以及(iii)董事会特此确定A系列优先股的投票权、指定、优先权、限制、限制和相关权利,除本指定证书(“指定证书”)中规定的适用于所有系列优先股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何规定外:
1.指定、金额和票面价值。特此设立的系列优先股,指定为A系列优先股(“A系列优先股”),如此指定的股份数量为1股。A系列优先股的份额应为每股面值0.00 1美元,除非且直至董事会另有决定,否则应未经证明并以记账形式表示。
2.股息及其他分派。A系列优先股持有人本身无权获得股息或其他任何种类的分配。
3.投票权。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A系列优先股的股份持有人本身仅拥有以下投票权:
A. A系列优先股的每一股流通股应有权每股投出10亿(“1,000,000,000”)票(并应与公司普通股的流通股一起投票,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以及与普通股一起投票的公司股本的任何其他类别或系列,全部作为单一类别),仅就授权股票增加(定义见下文)进行投票,且无权就任何其他事项进行投票。为免生疑问,A系列优先股的任何持有人本身均无权就公司股本的任何其他持有人本身将有权投票的任何其他事项以及根据NRS将提供或可用的任何此类权利(包括但不限于A系列优先股持有人作为单独类别或系列就任何事项投票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股票增加)进行投票,无论该权利是否根据NRS 78.2055产生,78.207和78.390或其他,特此否认。
B. A系列优先股的所有已发行股份必须以与普通股股份和有权就其投票的公司股本的任何其他类别或系列的股份相同的方式和比例(不包括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弃权或经纪人不投票)而未对授权股票增加投票“赞成”或“反对”的任何此类股份)就授权股票增加进行投票,且应在持有人不采取行动的情况下进行投票。尽管本指定证明书或其他方面有任何相反规定,A系列优先股(i)在公司股东的任何会议上为确定或确立法定人数而应被完全忽略,并且(ii)不得在公司股东的会议上就授权增持股票进行任何投票,除非在该会议上确立公司普通股的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确定),每股面值0.00 1美元。
C.如本指定证明书所用,「授权增持股份」一词是指任何增加公司获授权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目的建议,以及与实施该等增持(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有关的任何必要或可取的附属、行政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实现授权增持股份。
4.职级;清算。A系列优先股在任何时候的排名都应低于公司所有其他类别和系列的股本,并且没有任何权利接受公司因任何理由而进行的任何资产分配,包括在公司清算、破产、重组、合并、收购、出售、控制权变更、解散或清盘时,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为免生疑问,A系列优先股不应拥有(i)优先购买权或(ii)将A系列优先股的股份转换为任何其他工具或证券的任何权利。
5.转存。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A系列优先股不得在赎回时间(定义见下文)之前的任何时间转让(定义见下文),该同意必须根据董事会正式通过的决议事先获得批准。本指定证书所用术语“转让”和“已转让”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无论是通过合并、合并、换股、分立或其他方式)出售、转让、赠与、质押、设押、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A系列优先股的股份(或其上或其中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或采取任何上述行动的任何协议、安排或谅解(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但A系列优先股持有人就授权增持股票的批准向公司指定的任何代理持有人授予代理权不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转让”。
6.赎回。
A. A系列优先股的已发行股份应由公司从合法可用的资金中全部赎回,而不是部分赎回(此类赎回,“赎回”),在以下较早发生时:(i)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的命令,并在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和指定的日期和时间生效,以及(ii)在公司公布或宣布任何股东对授权股票增加的最终投票结果后立即自动生效。公司发布或宣布此类股东投票的最终结果,应是根据本条第6款要求向A系列优先股持有人发出的任何自动赎回的唯一通知。
B.在赎回中赎回的A系列优先股的所有已发行股份的应付总对价应为等于一百美元(100美元)的现金(“赎回价格”),该金额应在赎回生效时间(“赎回时间”)支付。
C.自赎回时间起及之后(无论此类赎回是自动发生还是根据本条第6款以其他方式发生),A系列优先股的所有股份将停止流通,A系列优先股股份的前持有人的唯一权利,本身将是获得适用的赎回价格。紧接赎回后生效,公司根据本指定证书赎回的A系列优先股的股份将自动退休,并在此恢复为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优先股股份的地位。
7.可分割性。只要有可能,本条款的每一项规定应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有效和有效的方式加以解释,但如果本条款的任何规定被认为是适用法律禁止或无效的,则该规定应仅在该禁止或无效的范围内无效,而不会使本条款的其余规定无效或以其他方式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