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5年1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32993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海电中街6号
海淀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100080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2016年股份激励计划修订案
2025年1月27日,中国民办教育服务供应商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公司”或“新东方”)(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EDU/9901.SEHK)董事会根据其薪酬委员会的建议,批准了对公司2016年股份激励计划(“计划”)的修订,该修订立即生效。该计划最初于2016年1月被公司采纳。根据该修订,根据该计划授予的所有奖励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最高总数从100,000,000股增加到200,000,000股,该计划的期限从10年延长至15年。没有对该计划进行其他实质性修改。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 ||
| 签名: | /s/Stephen 杨志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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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Stephen 杨志辉 | ||
| 标题:执行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
日期: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