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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24 2 poa.htm
律师权

以下签署人特此组成并任命首席财务官Eric Johnson和副总裁、首席法务官兼公司秘书R. Andrew Massey,全权替代和重新替代及委托,并各自签署一份,我的真实、合法的实际代理人:

1.
以以下签署人的名义并代表以下签署人准备、执行,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表格ID,包括对其的修订,以及获得代码和密码所必需或适当的任何其他文件,使以下签署人能够向SEC提交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6条、1933年《证券法》第144条(“第144条”)或SEC的任何规则或条例要求的报告的电子文件;
2.
以以下签名人的身份(作为Valmont Industries, Inc.(“公司”)的高级职员、董事或股东)代表表格3、4和5或表格144执行;
3.
为并代表以下签署人执行和执行任何和所有可能是必要或可取的行为,以完成任何此类表格的执行并及时向SEC和任何其他当局提交此类表格;
4.
以每一种此类身份代表我担任我的账户管理员、用户或技术管理员,并根据EDGAR Next就我的SEC文件(包括表格3s、4s、5s和表格144s)获得允许的所有权限;和
5.
采取任何其他与上述有关的任何类型的行动,而该等事实上的律师认为,可能对以下签署人有利、符合其最佳利益或法律要求,但有一项谅解,即该等事实上的律师根据本授权书代表以下签署人签立的文件应采用该等形式,并应包含该事实上的律师在该事实上的律师酌情决定下可能批准的条款和条件。

下列签署人特此授予每一名该等事实上的律师充分的权力和授权,在行使本协议所授予的任何权利和权力时,按照该事实上的律师在亲自出席时可能或可能做的所有意图和目的,做和执行所有必要、必要和适当的所有行为和事情,并具有完全的替代、重新替代、转授或撤销的权力,特此批准和确认该等事实上的律师或该事实上的代理人的替代、重新替代或转授的所有行为和事情,应凭藉本授权书及本授权书所授予的权利和权力合法地作出或促使作出。以下签署人承认,每一位此类事实上的律师,在应以下签署人的请求以此种身份任职时,并不承担以下签署人遵守《交易法》或第144条规则的任何责任。

本授权书应保持完全有效,直至以下签署人不再被要求就以下签署人持有和交易公司发行的证券提交表格3、4和5或表格144,除非以下签署人以交付给上述事实上的律师的签字书面提前撤销。

下列签署人作为证人,已促使本授权书自本23日起获签立rd2026年2月1日。



签名:
/s/Paul T. Maass
Paul T. Ma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