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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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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以下签署人的名义并代表以下签署人准备、执行,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表格ID,包括对其的修订,以及获得代码和密码所必需或适当的任何其他文件,使以下签署人能够向SEC提交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6条、1933年《证券法》第144条(“第144条”)或SEC的任何规则或条例要求的报告的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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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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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以下签名人的身份(作为Valmont Industries, Inc.(“公司”)的高级职员、董事或股东)代表表格3、4和5或表格14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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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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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并代表以下签署人执行和执行任何和所有可能是必要或可取的行为,以完成任何此类表格的执行并及时向SEC和任何其他当局提交此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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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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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一种此类身份代表我担任我的账户管理员、用户或技术管理员,并根据EDGAR Next就我的SEC文件(包括表格3s、4s、5s和表格144s)获得允许的所有权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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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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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任何其他与上述有关的任何类型的行动,而该等事实上的律师认为,可能对以下签署人有利、符合其最佳利益或法律要求,但有一项谅解,即该等事实上的律师根据本授权书代表以下签署人签立的文件应采用该等形式,并应包含该事实上的律师在该事实上的律师酌情决定下可能批准的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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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s/Paul T. Maa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