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5
北京福如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单丹丹、王洪欣、苏州中鼎四号创业
资本中心(有限合伙)
和
南京福如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独家期权协议
2021年4月1日
独家期权协议
本独家期权协议(“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1年4月1日签署:
| (1) | 北京福陆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WFOE”),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公司,注册地址为428B,4楼,No.31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
| (2) | 单丹丹,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 |
| (3) | 王洪欣,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 |
| (4) | 苏州中鼎四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207室苏虹东路,苏州工业园区及朱迎春作为其执行合伙人代表(连同单丹丹及王洪欣,「现有股东」及「现有股东」); |
| (5) | 南京福如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瑞大厦1号楼B区2楼。 |
(在本协议中,上述各方单独称为“一方”,统称为“双方”。)
然而,
| 1. | 现有股东为本公司登记股东,依法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截至本公告日期,其各自在本公司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见附件一。 |
| 2. | 本公司及现有股东同意向外商独资企业授予不可撤销的独家选择权,据此,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外商独资企业有权向现有股东购买本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和/或本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和业务。 |
3.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外商独资企业与本公司签订了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可不时修订,“独家服务协议”),外商独资企业,现有股东与本公司订立股权质押协议(可不时修订,“股权质押协议”)及股东投票代理协议(可不时修订,“股东投票代理协议”)。投票代理协议”)。
因此,经双方讨论和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 1 | 授予期权 |
| 1.1 | 现有股东和本公司特此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授予WFOE不可撤销和排他性的权利(“选择权”),以(a)要求现有股东向WFOE和/或任何一个或多个人(每个,外商独资企业指定的“指定人”)其当前或未来在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股权”);(b)要求公司将其全部或部分现有股权转让给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外商独资企业指定的任何其他实体或个人或未来资产(“资产”)和业务(“业务”),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用外商独资企业确定的方法和步骤,并在任何时间一次或多次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WFOE也同意接受该选项。 |
| 1.2 | 除外商独资企业及其指定人外,任何第三方均不得拥有与股权、资产或业务相关的选择权或其他权利。本协议所称股权,是指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现有股东因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决定,选择经理的权利等本协议所称资产,是指本公司不时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与本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权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和非专利技术)、递延资产、所有签订的合同项下的可获得权益以及公司可获得的任何其他利益,包括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资产 或由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和办事处不时控制。此处所用的“业务”一词是指本公司不时开展的所有业务。本节和本文其他地方使用的术语“人”是指任何个人、公司、合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信托或非法人组织。为免生疑问,上文第1.1(a)条规定的购买股权的选择权与第1.1(b)条规定的购买公司资产和业务的权利并不相互排斥。外商独资企业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同时行使该等权利,即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转让股权的同时取得资产和业务;此处规定的购买权是外商独资企业的唯一选择,这并不意味着外商独资企业有义务或承诺收购股权和/或资产和业务。为进一步免生疑问,外商独资企业 可以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任何时间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包括选择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如果任何现有股东死亡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外商独资企业有权根据本协议对现有股东或其法定继承人或代理人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包括选择权。本协议的规定。 |
2行使期权的方法
| 2.1 | 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外商独资企业拥有绝对酌情权决定何时、如何以及多少次行使其选择权。如果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国法律,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被允许持有本公司的所有股权或资产和业务,外商独资企业有权一次性或分期行使其选择权,以便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可以一次性或分期转让现有股东或公司的所有股权和/或资产和业务;如果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国法律,WFOE和/或其指定人员仅被允许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或资产和业务,外商独资企业有权在不超过当时有效的中国法律规定的上限比例(“上限”)的范围内确定要转让的股权和/或资产和业务的数量,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s)可以转让股权和/或资产和业务 来自现有股东或本公司的金额。在后一种情况下,外商独资企业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上限逐步解除的情况下,分阶段行使其购买权,以最终获得所有股权和/或资产和业务。每次行权时,外商独资企业有权决定现有股东和/或本公司在行权期间向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转让的股权、资产和业务的数量,据此现有股东和本公司应分别转让股权,WFOE和/或其指定人员的资产和业务。每次行使时,外商独资企业可自行或由指定的第三方全部或部分转让股权。每次行权后,外商独资企业应向现有股东和本公司发出行使期权的通知(“行权通知”,其格式见本协议附件二)。收到后 行权通知,现有股东和本公司应根据行权通知,立即按照本协议第2节所述的方式将行权通知中指定的所有股权、资产和业务转让给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 |
| 2.2 | 现有股东和本公司在此分别和共同保证并承诺,一旦外商独资企业发出行权通知: |
| (1) | 应立即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通过包括放弃优先购买权在内的决议,并采取其他一切必要行动,批准股权转让,以根据本协议第3节确定的价格(“转让价格”)向WFOE和/或其指定人发出的行权通知中指定的资产和业务; |
| (2) | 应立即与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资产转让协议,并将行权通知书中规定的股权、资产和业务转让给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转让价格;和 |
(3)相关方应签署所有其他必要的合同、协议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执照、许可、登记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更改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产权转让、修改知识产权注册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将购买的股权、资产和业务的有效所有权转让给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不存在任何担保权益和其他不利索赔,并导致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成为其注册所有人,以便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可以在没有法律缺陷的情况下获得行权通知中规定的所有转让股权、资产和业务。就本节和本协议而言,“担保权益”应包括证券、抵押、第三方的权利或利益、任何股票 期权、收购权、优先购买权、抵消权、所有权保留或其他担保安排,但应视为排除本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产生的任何担保权益。
| 2.3 | 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现有股东与公司应分别签署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其格式见本协议附件三),委托其书面指定的任何人根据本协议代表其或代表其签署任何及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确保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获得所有转让股权,而无需法律缺陷。该等授权书由外商独资企业保存,如有必要,外商独资企业可随时要求现有股东与本公司签署各自授权书的多份副本,并可将该授权书提交相关政府部门。 |
| 3. | 转让价格 |
| 3.1 | 每当外商独资企业行使选择权时,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向现有股东和本公司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格应为行使时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现有股东与本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如果适用法律要求本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必须以其评估价值为基础,并且(1)评估价值高于本公司股权对应的金额注册资本,现有股东和公司将依法放弃评估价值高于公司注册资本对应金额的部分,或在收到差额后以合法方式将差额退还给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2)评估值低于公司注册资本对应的金额,双方同意以评估值作为 转让价格。 |
3.2现有股东和本公司特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收到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的此类转让价格后,它应在十(10)个工作日内以符合法律的方式将价格退还给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外商独资企业指定的任何其他实体或个人。
| 4. | 陈述和保证 |
| 4.1 | 现有股东特此声明和保证如下,该等声明和保证将继续有效,如同在股权、资产和业务转让时作出的一样。 |
| 4.1.1 | 每位现有股东均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和/或企业;具有完整、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行为能力来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并可以独立作为诉讼主体。 |
| 4.1.2 | 本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完整、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行为能力来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并可以独立作为诉讼主体。 |
| 4.1.3 | 它有充分的权力和授权来签署和交付本协议以及由其签署的与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有关的所有其他文件,并拥有完成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并履行其在本协议和任何其他转让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全部权力和授权。 |
| 4.1.4 | 本协议已由现有股东妥为妥为签署及交付。本协议对其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本协议条款对其强制执行。 |
4.1.5当本协议生效时,每位现有股东均为本公司的合法登记所有人,并对其在本公司的股权拥有完整且可交易的所有权。除本协议产生的权利、与本公司及外商独资企业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与外商独资企业及本公司签订的股东投票代理协议外,不存在留置权、质押、股权、资产和业务的索赔权或其他担保权益和第三方权利。根据该协议,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将在行使选择权后获得股权、资产和业务的良好所有权,不存在留置权、质押权、索赔权或其他担保权益和第三方权利。
| 4.1.6 | 无论是执行本协议或任何转让协议的交付或本协议项下或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将:(i)导致任何违反任何适用法律的行为;不符合公司章程或公司的其他组织文件;导致违反他们作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合同或文书,或构成对他们作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合同或文书的任何违约;导致任何违反任何条件授予和/或继续有效发给他们中的任何一个的任何执照或许可证;(v)导致暂停、撤销或对发给他们中任何一个的任何执照或许可证施加额外条件。 |
| 4.1.7 | 本公司已遵守所有适用于资产收购的适用法律法规,不存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权、资产或业务有关的未决或威胁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
| 4.2 | 本公司特此声明并保证如下: |
| 4.2.1 | 本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本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行为能力来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并可独立作为诉讼标的。 |
4.2.2本公司拥有完整的公司权力和授权来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及其将签署的与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有关的所有其他文件,并拥有完成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完整公司权力和授权。
| 4.2.3 | 本协议已由公司妥为正确地签署和交付。本协议构成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
| 4.2.4 | 当本协议生效时,每位现有股东均为本公司的合法登记所有人,并对其在本公司的股权拥有完整和可销售的所有权。本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和业务拥有良好且可销售的所有权。根据该协议,外商独资企业和/或其指定人将在行使选择权后获得转让的股权、资产和业务的良好所有权,没有留置权、质押权、索赔权或其他担保权益和第三方权利。 |
| 4.2.5 | 本公司在本协议生效时拥有经营所需的完整营业执照,并拥有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全部权利和资格。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依法经营,未发生实际或可能违反工商、税务、文化、质量技术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且无违约纠纷。 |
4.2.6既不执行本协议或任何转让协议的交付或本协议项下或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将:(i)导致任何违反任何适用法律的行为;不符合公司章程或公司的其他组织文件;导致违反他们作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合同或文书,或构成对他们作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合同或文书的任何违约;导致任何违反任何条件授予和/或继续有效发给他们中的任何一个的任何执照或许可证;(v)导致暂停、撤销或对发给他们中任何一个的任何执照或许可证施加额外条件。
| 4.2.7 | 本公司并无未偿还债务,但(i)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债务除外;已获得外商独资企业书面同意的向外商独资企业披露的债务;如果公司根据中国法律的要求解散或清算,其应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将其所有资产出售给外商独资企业或指定人。公司应在当时有效的适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除外商独资企业或其指定人由此产生的任何付款义务;或交易的任何收益应支付给外商独资企业或其指定人在当时有效的适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作为独家服务协议项下服务费的一部分; |
| 4.2.8 | 本公司已遵守所有适用于资产收购的适用法律法规,不存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权、资产或业务有关的未决或威胁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
| 5. | 现有股东的契约 |
现有股东特此承诺如下:
| 5.1 |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他们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公司能够及时获得其业务运营所需的所有营业执照,并保持所有此类执照始终有效。 |
| 5.2 |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外商独资企业事先书面同意: |
| 5.2.1 | 现有股东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股权、资产或业务,或在其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
5.2.2不得增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以其他方式改变公司注册资本结构;
| 5.2.3 | 他们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促使公司管理层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任何资产、业务或收入的合法或实益权益,或允许在其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或其他产权负担(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除外); |
| 5.2.4 | 不得签署、终止或促使公司管理层签署或终止公司签署的任何重大协议,或签署与现有重大协议相冲突的任何其他协议; |
| 5.2.5 | 不得单独或共同促使公司进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责任、业务经营、股权结构、第三方股权和其他合法权利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除外); |
| 5.2.6 | 不得任免由现有股东任免的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管理人员; |
| 5.2.7 | 不得宣布分配或实际分配任何可分配的利润、红利或股息,或投票赞成上述宣布或分配; |
| 5.2.8 | 保证公司的有效存在,防止公司终止、清算或解散; |
| 5.2.9 | 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公司章程进行实质性修改;和 |
| 5.2.10 | 他们应防止公司提供或借入贷款,或提供担保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或承担超出正常业务过程的任何实质性义务。 |
5.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他们必须尽最大努力发展公司业务,保证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他们不会有可能损害公司资产或商誉或影响公司营业执照有效性的作为或不作为,并将促使公司履行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签署的独家服务协议项下的义务。如果现有股东根据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或授予外商独资企业作为受益人的股东投票代理协议对股权享有任何未决权利,除非外商独资企业另有书面指示,现有股东均不得行使该等权利。
| 5.4 | 如果外商独资企业行使购买资产和业务的选择权,在外商独资企业或其指定人转让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和业务并开始运营后,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转让的业务或资产所涉及的业务或资产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或将与上述业务竞争的业务。 |
| 5.5 | 他们应立即将与公司股权、资产、业务或收入有关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的发生或可能发生通知外商独资企业;为维持公司对其所有资产的所有权,他们应签署所有必要或适当的文件,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当的行动,并提出所有必要或适当的上诉,或对所有索赔进行必要和适当的抗辩。 |
| 5.6 | 应外商独资企业的要求,他们应向外商独资企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所有材料。 |
| 5.7 | 现有股东应促使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投票赞成转让本协议规定的股权和/或资产和业务,并采取外商独资企业可能要求的任何和所有其他行动。 |
5.8应外商独资企业在任何时候的要求,现有股东应根据本协议项下的选择权,立即无条件地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外商独资企业和/或指定人。
| 6. | 公司契约 |
| 6.1 | 如果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以及本协议项下期权的授予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同意、许可、放弃、授权,或任何政府机构的批准、许可、发布或注册或备案(如果法律要求)),本公司应满足该等条件。 |
| 6.2 |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外商独资企业事先书面同意: |
| 6.2.1 | 本公司不会协助或允许现有股东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股权、资产或业务,或在其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
| 6.2.2 | 公司不得增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以其他方式改变公司注册资本结构; |
| 6.2.3 | 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促使公司管理层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任何资产、业务或收入的合法或实益权益,或允许在其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或其他产权负担(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除外); |
| 6.2.4 | 公司不得签署、终止或促使其管理层签署或终止公司签署的任何重大协议,或签署与现有重大协议相冲突的任何其他协议; |
| 6.2.5 | 公司不得单独或共同促使公司进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责任、业务经营、股权结构、在第三方持有的股权和其他合法权利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交易除外)); |
6.2.6公司不得任免由现有股东任免的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管理人员;
| 6.2.7 | 不得宣布分配或实际分配任何可分配的利润、红利或股息,或投票赞成上述宣布或分配; |
| 6.2.8 | 保证公司的有效存在,防止公司终止、清算或解散; |
| 6.2.9 | 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公司章程进行实质性修改;和 |
| 6.2.10 | 它应防止公司提供或借入贷款,或提供担保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或承担超出正常业务过程的任何实质性义务。 |
| 6.3 | 公司不得进行或允许任何可能对WFOE在本协议项下的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自身的任何资产、业务、收入或其他合法权利,或允许对此类资产、业务、收入或其他合法权利(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除外)施加任何担保权益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
| 6.4 | 如果外商独资企业行使购买资产和业务的选择权,在外商独资企业或其指定人转让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和业务并开始运营后,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转让的业务或资产所涉及的业务或资产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或将与上述业务竞争的业务。 |
| 6.5 | 应外商独资企业的要求,应向外商独资企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所有材料。 |
6.6如果外商独资企业行使购买资产和业务的选择权,在外商独资企业或其指定人转让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和业务并开始运营后,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转让的业务或资产所涉及的业务或资产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或将与上述业务竞争的业务。
| 6.7 | 与公司股权、资产、业务或收入有关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的发生或可能发生,应立即通知外商独资企业;为维持公司对其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应签署所有必要或适当的文件,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当的行动,并提出所有必要或适当的上诉,或对所有索赔进行必要和适当的抗辩。 |
| 6.8 | 应外商独资企业在任何时候的要求,本公司应根据本协议项下的选择权,立即无条件地将其资产和业务转让给外商独资企业和/或指定人。 |
| 7. | 保密 |
| 7.1 | 无论本协议是否已终止,各方均应对以下信息严格保密: |
| (1) |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以及本协议的内容; |
| (2) | 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期间获悉的有关WFOE的商业秘密、专有信息和客户信息;和 |
| (3) | 作为公司股东获悉或收到的公司商业秘密、专有信息和客户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 |
每一方只能将此类机密信息用于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7.2本协议终止后,各方应根据另一方的要求,归还、销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或软件,并停止使用该保密信息。
| 7.3 | 尽管本协议有任何其他规定,本节的有效性不受本协议的任何解散或终止的影响。 |
| 8. | 学期 |
本协议将在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并在所有股权和/或资产和业务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转让给外商独资企业和/或指定人之前一直有效。
| 9. | 注意 |
根据本协议要求或允许发出的所有通知和其他通信应亲自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预付邮资、商业快递服务或传真发送至以下该方的地址。通知被视为有效发出的日期应确定如下:
以专人递送、快递服务、挂号邮件或预付邮资方式发出的通知,自送达之日起视为有效送达。
通过传真传输发出的通知应在成功传输之日被视为有效发出(以自动生成的传输确认为证据)。
就通知而言,双方的地址如下:
北京福如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瑞大厦1号楼B区3楼306室
收件人:单丹丹
电子邮件:******************************************************************
单丹丹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瑞大厦1号楼B区3楼306室
电子邮件:******************************************************************
王洪欣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瑞大厦B区3楼306室
电子邮件:******************************************************************
苏州钟鼎四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777号东希望大厦7楼C座
收件人:黄迅
电话:*******************************************************************
电子邮件:******************************************************************
南京福如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瑞大厦1号楼B区3楼306室
收件人:单丹丹
电子邮件:******************************************************************
任何一方均可根据本协议条款通过向其他方发送通知的方式随时更改其通知地址。
| 10. | 违约责任 |
| 10.1 | 双方同意并承认,如果任何一方(以下简称“违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严重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违约或失败将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协议(以下简称“违约”),则任何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该违约或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违约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或在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和整改要求后15日内纠正该违约或采取补救措施,守约方有权决定,其自由裁量权: |
(1)要求违约方赔偿所有损失;或者
| (2) | 要求违约方具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所有损失。 |
| 10.2 |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法律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现有股东和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终止或解散本协议。 |
| 10.3 | 尽管本协议有任何其他规定,本节的有效性不受本协议的任何解散或终止的影响。 |
| 11. | 各种各样的 |
| 11.1 |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两份,本协议的电子签署副本与原始签署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11.2 |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履行、修改、构建和终止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
| 11.3 |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未在发生后30天内达成协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11.4本协议任何条款赋予任何一方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均不排除该方根据法律或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以及一方不得行使任何权利,权力和补救措施应排除其行使其他权利、权力和补救措施。
| 11.5 | 一方不得未能或延迟行使任何权利,本协议或法律项下的权力或补救措施(“一方的权利”)应导致放弃此类权利;一方对该方权利的单一或部分放弃均不妨碍该方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该等权利或行使该方剩余部分权利。 |
| 11.6 | 此处的章节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插入,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于或影响对此处条款的解释。 |
| 11.7 | 本协议所包含的每项条款均应可分割且独立于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在任何时候失效、非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
| 11.8 | 一旦签署,本协议将取代双方之前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任何法律文书。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仅在本协议各方适当签署后生效。 |
| 11.9 |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
| 11.10 | 本协议对双方的合法继承人具有约束力。 |
| 11.11 | 各方应根据中国法律支付因准备和执行本协议和每份资产/股权/业务转让协议以及完成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而产生或征收的任何及所有税费和会费,以及在其下。 |
[下面没有文字]
(此页面上没有文本,这是独家期权协议的签名页)
兹证明,双方已促使本独家期权协议在上述第一个书面地点和日期执行。
北京福如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海豹)
授权签字人:/s/单丹丹
(此页面上没有文本,这是独家期权协议的签名页)
兹证明,双方已促使本独家期权协议在上述第一个书面地点和日期执行。
单丹丹
作者:/s/单丹丹
(此页面上没有文本,这是独家期权协议的签名页)
兹证明,双方已促使本独家期权协议在上述第一个书面地点和日期执行。
王洪欣
作者:/s/王洪欣
(此页面上没有文本,这是独家期权协议的签名页)
兹证明,双方已促使本独家期权协议在上述第一个书面地点和日期执行。
苏州钟鼎四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海豹)
授权签字人:/s/朱迎春
(此页面上没有文本,这是独家期权协议的签名页)
兹证明,双方已促使本独家期权协议在上述第一个书面地点和日期执行。
南京福如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海豹)
授权签字人:/s/单丹丹
附件一:
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南京福如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瑞大厦1号楼B区2楼
注册资本:7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单丹丹
股权结构:
| 不。 |
股东姓名 |
出资 (人民币10,000元) |
的比例 贡献 |
|||||||
| 1 | 单丹丹 | 6344.76 | 84.60 | % | ||||||
| 2 | 王洪欣 | 30.24 | 0.40 | % | ||||||
| 3 | 苏州钟鼎四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25.00 | 15.00 | % | ||||||
|
|
|
|
|
|||||||
| 合计 |
7,500.00 | 100.00 | % | |||||||
|
|
|
|
|
|||||||
附件二:
行权通知格式
(一世)
致:[现有股东姓名]
鉴于,我们于_____日与您和南京福如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了独家期权协议(“独家期权协议”),据此,在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您应根据需要将您在本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我们和/或我们指定的任何第三方。
因此,我们特此向您发送此通知如下:
我们特此要求行使独家期权协议项下的期权。也就是说,我们/我们指定的________将转让您持有的公司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请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按照独家期权协议的条款转让给我们/______的所有股权。
你的真诚,
| 北京福如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海豹) |
|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 |
|
日期: |
行权通知格式
(二)
致:南京福如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鉴于,我们于_____日与您、单丹丹及其他股东签订了独家期权协议(“独家期权协议”),据此,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您应将您的资产和业务转让给我们和/或我们根据需要指定的任何第三方。
因此,我们特此向您发送此通知如下:
我们特此要求行使独家期权协议项下的期权。也就是说,我们/________将转让以下资产和业务: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转让的资产和业务”)。请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按照独家选择权协议的条款转让给我们/______的所有资产和业务。
你的真诚,
| 北京福如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海豹) |
|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 |
| 日期: |
附件三:
授权书
(一世)
本人/合伙企业/本公司,[现有股东姓名],特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身份证号:[])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并代表本人签署本人与北京福如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协议。,Ltd.关于转让南京福如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有限公司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等一切相关手续。本人确认,该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一经签署,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现有股东姓名](签名/盖章) |
|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 |
| 日期: | ||||
授权书
(二)
根据所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南京福如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特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身份证号:[])作为其代理人和代表它,本公司与北京福如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我们的资产和业务的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根据所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本公司确认,该等资产及业务转让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一经签署,即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 南京福如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海豹) |
| 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