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5
2022年11月28日
| 通过埃德加 | |
| Patrick Faller先生 | |
| 公司财务司 | |
| 技术厅 | |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 |
| 100 F街,Ne | |
| 华盛顿特区,20549 |
| 回复: | 三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表格F-1的注册声明修订第9号 | |
| 档案编号333-248636 | |
| 表格20-f项目8.a.4下的豁免及申述请求 |
亲爱的法勒先生,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外国私人发行人三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公司于2020年9月4日首次提交的F-1表格登记声明(以下简称“登记声明”)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提交本函,该登记声明最初于2020年9月4日提交,涉及公司普通股在美国的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计划。
公司已将截至2021年9月30日和2020年9月30日以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和2020年9月30日止两个财政年度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和截至2022年3月31日以及截至2022年3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止六个月期间的未经审计的中期合并财务报表纳入登记报表。
公司谨请监察委员会放弃表格20-F项目8.a.4的规定,其中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售的情况下,表格F-1上的登记报表必须载有自发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的已审计财务报表(“12个月要求”)。另见公司财务司,财务报告手册,第6220.3节。
该公司是根据表格20-F项目8.A.4的指示2提交这一豁免请求的,该指示规定,委员会将免除12个月的要求,“如果该公司能够向我们充分说明在美国以外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不需要遵守这一要求,并且遵守这一要求是不可行的或涉及不应有的困难。”另见2004年公司财务司工作人员在III.B.c处发表的题为《公司财务司的国际报告和披露问题》的新闻稿(见委员会网站:http://www.sec.gov/divisions/corpfin/internatl/cfirdissues1104.htm),其中工作人员指出:
“该指令表明,如果12个月的要求不适用于注册人的其他备案管辖区,并且不可行或涉及不应有的困难,工作人员将免除这一要求。因此,我们预计绝大多数IPO将只受制于15个月的规则。我们预计将根据12个月规则提交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唯一时间是,注册人必须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遵守该规则,或者这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以随时获得。”
关于这一放弃请求,本公司向委员会声明:
| 1. | 美国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均不要求本公司编制根据任何公认审计准则审计的任何中期合并财务报表。 |
| 2. | 现时完全遵守表格20-f的项目8.a.4是不可行的,并对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
| 3. | 公司预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表要到2023年12月才能公布。 |
| 4. |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超过15个月,公司都不会寻求注册报表的有效性。 |
本公司将根据表格20-F项目8.A.4的指示2,将本信作为证物提交注册说明书。
| 真诚的, | ||
| 三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宁雯 | |
| 姓名: | 宁雯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