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波恩自然生命有限公司
根据2002年《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作出的核证
关于天美生物有限公司(“公司”)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报告”),以下签名人以下文所示日期的身份,特此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其所知:
| 1. | 年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 2. | 年度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签名: | /s/Yongwei Hu | |
| Yongwei Hu | ||
| 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
日期: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