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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99.2

 

这些材料很重要,需要你立即注意。它们要求Neovasc的股东做出重大决策。如果您对如何做出此类决定有疑问,请联系您的财务、法律、税务或其他专业顾问。如果您是股东,对您的股份投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请致电北美免费电话1-877-452-7184或北美以外地区1-416-304-0211,或发送电子邮件至assistance@laurelhill.com,与Neovasc Inc.的代理征集代理兼股东沟通顾问Laurel Hill联系。

 

 

股东特别会议的通知

 

将于2023年3月6日举行

 

 

管理资料通告

 

关于

 

安排计划

 

涉及

 

Neovasc Inc.

 

 

ShockWave Medical, Inc.

 

Neovasc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安排符合Neovasc公司的最佳利益。并对股东公平,并一致建议股东投票支持该安排决议。

 

 

 

 

 

2023年2月3日

 

尊敬的各位股东:

 

Neovasc Inc.(“Neovasc”或“公司”)董事会(“董事会”)邀请阁下出席定于2023年3月6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Burrard Street 595,Suite 2600举行的公司普通股(“股份”)持有人(“股东”)特别会议。

 

安排

 

在会议上,股东将被要求就一项特别决议进行投票,以批准《加拿大商业公司法》下的一项安排(“安排”),根据该安排,除其他事项外,Shockwave Medical,Inc.(“买方”)将以每股27.25美元的现金对价(“现金部分”)收购所有已发行股份,初始总对价约为1亿美元,外加为实现未来监管里程碑而可能延期支付的至多约4700万美元的或有价值权(“CVR”,连同现金部分,Neovasc还原剂上市前获得FDA最终批准后,每股可获得“对价”)TM在美国治疗心绞痛(“里程碑”)。每份CVR有可能支付(如适用)不加任何总计的金额,等于:(i)如果在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实现里程碑,则为12.00美元;(ii)如果在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里程碑,则为8.00美元;如果在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里程碑,则为4.00美元。

 

根据该安排,每份尚未行使的期权、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及股份增值权(“特别行政区”),须按照其与安排计划有关的条款,自安排证明书所示实施安排的日期上午12时01分(“生效时间”)起归属。随后,持有人将视同将每份尚未行使的期权转让给公司,以换取(i)等于现金部分减去该期权适用的每股行使价的金额,以及(ii)一份CVR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而该期权应立即取消。公司和买方均无义务就任何非价内期权且在生效时间之前未被行使的期权支付代价或任何其他金额,而任何该等期权将立即被取消,不计代价。此外,持有人须将每一未缴受限制股份单位及SAR当作已转让予公司,以换取(i)现金部分及(ii)一份CVR,并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项,而该等受限制股份单位及SAR须立即注销。截至生效日期,所有尚未行使的认股权证将按照其各自的条款和条件处理,公司与Strul Medical Group LLC(“Strul”)之间的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的规定将适用于Strul持有的认股权证,而该安排不会改变认股权证持有人的权利。

 

作出安排的理由

 

这一安排是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在一个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特别委员会(“特别委员会”)的协助下进行的全面审查进程的结果。在评估和批准该安排并作出决定和建议时,联委会和特别委员会认真考虑了Neovasc目前和预计未来的业务以及截至2023年1月16日订立的安排协议(“安排协议”)和安排计划的条款。特别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了若干因素,其中包括:

 

· 溢价。该代价较该安排公布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溢价27%,较该等股份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30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溢价68%。

 

 

 

 

· 公平意见。公司聘请了Piper Sandler有限公司(“Piper Sandler")担任董事会和特别委员会的财务顾问。Piper Sandler向特别委员会提交了《公平意见》(定义见下文),认为截至《公平意见》提出之日,在遵守其中所载假设、限制和资格的前提下,从财务角度来看,股东根据《安排协议》应收到的现金部分对股东而言是公平的。

 

· 董事及高级人员接受。根据投票支持协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同意将其所有股份投票赞成该安排。

 

· 即时流动性。每股27.25美元的现金部分为我们的股东提供了确定性、即时价值和流动性,同时消除了进一步稀释对我们股东的影响、长期业务和执行风险、或对金融市场或经济状况的影响,而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里程碑,CVR提供了参与增值的能力。

 

· 保持独立上市公司的风险。Neovasc作为一家独立的上市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包括对其Reducer候选产品进行临床试验和监管审评所涉及的重大风险(临床试验可能需要比预期更长的时间和更高的成本,结果可能不支持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市场接受),需要大量额外资金来资助Neovasc的运营和临床试验以及建立制造和商业化能力,以及这些资金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条件获得的风险,Neovasc产品被市场接受的风险,以及Neovasc成功建立内部销售能力或找到第三方营销或分销合作伙伴的能力的不确定性。

 

· 议定交易。安排协议是在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及其法律和财务顾问的监督和参与下,由公司及其法律和财务顾问与买方进行的全面谈判进程的结果。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认为,根据与买方的谈判过程,对价是买方在执行《安排协议》之日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安排协议》和CVR的条款包括买方愿意同意的对我们最有利的条款,这些条款在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的判断中是合理的。

 

· 战略选择。董事会和特别委员会在审议了Neovasc的战略替代方案后认为,经风险调整后,对价对我们的股东更为有利,而不是我们合理可用的其他替代方案可能产生的潜在价值。

 

见“安排的背景和理由----安排的理由”。

 

联委会和特别委员会的建议

 

特别委员会收到Piper Sandler的意见(“公平意见”),即自该公平意见提出之日起,在遵守其中所载假设、限制和资格的前提下,从财务上看,股东根据《安排协议》应收到的现金部分对股东而言是公平的。公平性意见的副本作为本函所附管理信息通告(“通告”)的附录“a”。我们促请你全文阅读。

 

基于多种因素,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安排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并对Neovasc的股东公平。

 

 

 

 

董事会一致建议股东
对安排决议投赞成票。

 

所需批准

 

批准该安排的特别决议(“安排决议”)必须经:(i)至少662/3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上所投的票数的百分比,每一方均有权对每股一票进行表决;(ii)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在安排决议上所投的多数票,每一方均有权对每股一票进行表决,但不包括根据多边文书61-101 –在特殊交易中保护少数证券持有人(“MI 61-101”)要求排除的股份所附的表决,其中不包括关联方持有的与交易相关的“附带利益”(每一项定义见MI 61-101)。这项安排还须符合《通告》所述的某些条件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的批准。

 

支助和投票协议

 

就该安排而言,公司及Strul的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合共拥有约9.23%的股份,已订立支持及投票协议,据此,他们同意将其拥有或控制的所有股份投票赞成该安排决议。根据Strul的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Strul还同意,除其他事项外,(i)将公司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向Strul发行的初始本金为13,000,000美元的可转换票据以25.00美元的转换价格转换为股份,(ii)公司有权行使其权利,要求公司购买某些认股权证,以与其价值相等的现金金额收购Strul持有的股份,以及(iii)某些价外认股权证收购Strul持有的股份应在生效时间终止。

 

随附的会议通知和通函提供了对该安排的全面描述,并包括某些其他信息,包括公平意见的全文和批准该安排的特别决议,以帮助您考虑如何就该安排进行表决。我们促请你仔细阅读这些资料,如果你需要协助,请咨询你的财务或专业顾问。

 

今天就投票表决你的股份,以支持该安排决议

 

无论你持有多少股份,你的投票都很重要。如阁下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我们鼓励阁下按照所载的指示及通函,花时间填妥、签署、注明日期及交回随附的代表或投票指示表格,以便阁下的股份可按照阁下的指示在会上投票。如果你通过经纪人、托管人、代名人或其他中间人持有你的股票,你应该遵循他们的指示。为生效,加拿大中央证券交易所信托公司必须在会议前两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假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或会议休会或延期前收到代理表格。

 

如果你是已登记的股东,为了在安排完成后收到你有权收到的对价,你必须填写并签署随附的送文函,并按照送文函规定的程序将其连同你的股票及任何其他所需文件和文书交回公司的安排保管人Computershare Investor Services Inc.。如建议的安排没有完成,寄往电脑股份投资者服务公司的股票将会交还给你。

 

如果您在审议《安排》或完成和交付您的代理时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帮助,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公司代理招标代理和股东沟通顾问Laurel Hill,发送电子邮件至assistance@laurelhill.com,或致电1-877-452-7184(北美免费电话)或1-416-304-0211(北美以外地区接听电话)。

 

 

 

 

待取得法院批准及其他成交条件获满足或豁免后,若Neovasc的股东批准该安排,预期该安排将于2023年上半年完成。

 

我代表Neovasc感谢所有股东一直以来的支持。

 

  代表董事会  
     
  签名: Steve Rubin  
  Steve Rubin  
  董事会主席  

 

表决方法

登记股东

 

如果你的股份是以你的名义持有的,并且
由物理证书或DRS表示
声明。

实益股东

 

如果你的股票是在经纪人、银行或
其他中介。

互联网 www.investorvote.com.在提供的空间中输入您的代理表格中的15位数字控制号,然后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 www.proxyvote.com.在提供的空格中输入您的投票指示中的16位数字控制号,然后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
电话 免费电话:1-866-732-投票(8683)。按指示输入您的15位数字控制号码,然后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 请致电投票指示表格内所列的免费电话,并使用表格内所提供的16位数字控制号码进行投票。

 

邮件

填写委托书,注明日期并签名,并用随附的已付邮资信封寄回:

 

加拿大计算机股份信托公司,大学大道100号,8th Floor,Toronto,Ontario M5J 2Y1。

填写投票指示表格,注明日期并签名,并用随附的已付邮资信封寄回。

 

 

 

 

关于会议和安排的问答

 

你的投票很重要。以下是你作为股东可能对拟在会议上审议的拟议安排提出的关键问题。我们促请你仔细阅读本通告的其余部分,因为本部分的资料并不提供就该安排而言对你而言可能重要的全部资料。本文中使用的所有大写术语都具有《术语汇总表》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q. 会议将在何时何地举行?

 

a. 会议将于3月举行 2023年6月6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会议将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伯拉德街595号2600套房举行。

 

q. 股东被要求对什么进行投票?

 

a. 在会议上,股东将被要求就一项特别决议进行投票,以批准该安排。根据该安排,除其他事项外,买方将以每股27.25美元的现金部分收购所有流通股,初始总对价约为1亿美元,外加在实现里程碑后以每股一份CVR形式支付的高达约4700万美元的潜在递延付款。每份CVR都有可能在不加任何汇总的情况下,酌情支付等于(i)美元的金额如果在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实现里程碑,则为12.00美元;如果在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里程碑,则为8.00美元;如果在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里程碑,则为4.00美元。安排决议的案文作为附录“b”附于本通告。

 

问: 为了对安排决议进行表决,我现在需要做些什么?

 

A: 建议你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投票,以确保在会前收到你的投票。如欲以电话或互联网方式投票,请备好代表表格或投票指示表格,并认真遵照其中所载的指示行事。您的电话或互联网投票授权指定的代理人投票您的股份,就像您标记,签署和返回您的代理形式一样。你也可以邮寄投票,填写随附的委托书或投票指示表格,注明日期并签名,并将其装在为此目的提供的信封中寄回。为有效,代理人必须在2023年3月2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之前收到,如会议休会或延期,则在任何续会或延期的会议召开之前不少于两天,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

 

问: 如果我的股票由我的经纪人、投资交易商或其他中介持有,他们会投票支持我的股票吗?

 

A: 非登记股东通过其经纪人或其他中介人收到这些材料时,应按照其经纪人或中介人提供的指示填写并发送代理表格或投票指示表格。为生效,加拿大计算机股份信托公司必须在2023年3月2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之前收到委托书,如会议延期或延期,则在任何续会或延期会议之前不少于两天(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如果你是非注册股东,而你没有指示你的经纪人、投资交易商、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中介人如何投票,你将不会被视为由代理人代表批准安排决议。

 

收到这些会议材料的非登记股东通常能够以两种方式之一提供投票指示。

 

a. 通常,非登记股东将收到一份投票指示表格,该表格必须由非登记股东按照中介机构提供的指示填写并签署。非登记股东必须遵循其中介人提供的指示(在某些情况下可允许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填写投票指示表格)。

 

b. 然而,有时可能会向非登记股东提供一份已由中介机构签署的委托书。本委托书仅限于非登记股东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但在其他情况下未填写。本委托书无须由非登记股东签署。

 

 

 

 

这些程序旨在使非登记股东能够指导其股份的投票。任何非登记股东如收到代表表格或投票指示表,如希望亲自出席会议并在会上投票(或由另一人代表其出席并投票),应删除代表表格中指明为代表持有人的人的姓名,并在提供的空白处插入非登记股东(或该其他人)的姓名,如为投票指示表,则应遵循中介人提供的相应指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非登记股东都应认真遵循中介机构提供的指示。

 

q. 我如何指定我本人或第三方作为代理人

 

a. 随附的代理人名单所列的人是公司的高级职员、董事和/或其他被提名人。股东有权指定一人或公司(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作为代理人,而不是前一句中指定的人,代表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事。为行使这一权利,股东可以在以代理形式提供的空白处插入该其他人或公司的名称,也可以填写并提交另一种代理形式。

 

问: 我可以在委托他人投票后撤销我的投票吗?

 

A: 是的。只有注册股东才有权撤销代理。由登记股东签署代理人不会影响该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权利,但该代理人在会议开始前已被撤销。见"摘要–投票程序及股东代理人的撤销–股东代理人的撤销”.

 

非登记股东如欲更改其投票,必须安排其各自的中介人代其撤销代理。

 

q. 特别委员会是否支持这项安排?

 

a. 是的。特别委员会一致认为,该安排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对股东公平。因此,特别委员会一致建议联委会核准《安排协议》,并建议股东投票安排决议。见"摘要–特别委员会的建议”.

 

q. 董事会是否支持这项安排?

 

a. 是的。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安排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并对股东公平。因此,董事会一致通过了《安排协议》,并一致建议股东投票安排决议。见"摘要–审计委员会的建议”.

 

q. 审计委员会为何提出这一建议?

 

a. 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在评价和批准《安排》以及作出决定和建议时,认真考虑了公司目前和预期的未来业务以及《安排协定》和《安排计划》的条款。特别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了若干因素,其中包括:

 

· 溢价。该代价较该安排公布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股份收市价溢价27%,较该等股份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30天每股面值溢价68%。

 

 

 

 

· 公平意见。Piper Sandler提出的公平意见认为,截至公平意见提出之日,在遵守其中所载假设、限制和资格的前提下,从财务角度来看,股东根据《安排协议》应收到的现金部分对股东而言是公平的。

 

· 董事及高级人员接受。根据投票支持协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同意将其所有股份投票赞成该安排。

 

· 即时流动性。每股27.25美元的现金部分为我们的股东提供了确定性、即时价值和流动性,同时消除了进一步稀释对我们股东的影响、长期业务和执行风险、或对金融市场或经济状况的影响,而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里程碑,CVR提供了参与增值的能力。

 

· 保持独立上市公司的风险。Neovasc作为一家独立的上市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包括对其Reducer候选产品进行临床试验和监管审评所涉及的重大风险(临床试验可能需要比预期更长的时间和更高的成本,结果可能不支持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市场接受),需要大量额外资金来资助Neovasc的运营和临床试验以及建立制造和商业化能力,以及这些资金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条件获得的风险,Neovasc产品被市场接受的风险,以及Neovasc成功建立内部销售能力或找到第三方营销或分销合作伙伴的能力的不确定性。

 

· 商业条件。我们经营业务所处的当前和未来商业和金融环境,包括国际、国家和地方经济状况、竞争环境以及金融和资本市场,这些因素对我们的可能影响以及我们作为一家独立公司执行计划的情况,包括当前经济和市场不确定性增加的风险,以及我们这个行业中规模的公司在筹集资金方面面临的挑战增加。

 

· 战略选择。董事会和特别委员会在审议了Neovasc的战略替代方案后认为,经风险调整后,对价对我们的股东更为有利,而不是我们合理可用的其他替代方案可能产生的潜在价值。

 

· 对主动提出的优先建议作出反应的能力。根据《安排协议》的条款,董事会将继续能够对构成《安排协议》项下的优先建议书(定义见通函)的任何未经请求的善意书面建议书作出回应,并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终止《安排协议》,以便在支付3,824,000美元的终止费(定义见通函)后接受优先建议书(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认为在当时情况下是合理的)。

 

· 议定交易。《安排协定》是与Shockwave全面谈判进程的结果,该进程由公司及其法律和财务顾问在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及其法律和财务顾问的监督和参与下进行。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认为,根据与Shockwave的谈判过程,该考虑是Shockwave在执行《安排协议》之日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安排协议》和CVR的条款包括了Shockwave愿意同意的对我们最有利的条款,而且这些条款在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的判断中是合理的。

 

· 结束的确定性。安排协议所载的成交条件,在数目和范围上均有限制,并不包含任何融资条件,而就与我们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有关的条件而言,这些条件一般会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如《安排协议》所界定的术语表"),并且预计Shockwave的财政资源将足以为该考虑提供资金。

 

 

 

 

· 股东批准。该安排须经下列人士批准:(一)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投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及(二)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投票数的多数,但不包括根据MI 61-101规定须予排除的股份所附票数。

 

· 监管批准。该安排必须得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的批准,该法院将考虑(其中包括)该安排对股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 异议权。安排计划的条款将规定,在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反对安排的登记股东,在符合某些条件后,可行使异议权,如最终胜诉,可收取其股份的公允价值。

 

见“安排的背景和理由----安排的理由”。

 

q. 谁同意支持这项安排?

 

a. 2023年1月16日,公司每名董事及高级人员(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或对其行使控制或指示)合共102,253股股份,约占已发行及已发行股份的3.71%,订立《支持及投票协议》,根据该协议,该董事或高级人员已同意(其中包括)将该个人的所有股份投票赞成《安排决议》。

 

2023年1月16日,Strul(直接或间接持有或对其行使控制或指示)合计151,815股股份,约占已发行和流通股份的5.51%,签订了《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Strul已同意,除其他事项外,将其所有股份投票赞成该安排决议。

 

除其他事项外,Strul还同意(i)将公司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向Strul发行的初始本金为13,000,000美元的可转换票据以25.00美元的转换价格转换为股份;(ii)公司有权行使其权利,要求公司购买某些认股权证,以与其价值相等的现金金额收购Strul持有的股份;(iii)某些非价内认股权证,以收购Strul持有的股份,应在生效时间终止。转换票据时获得的股份将不能在会议上进行表决。

 

问: 股东在会议上需要哪些批准?

 

A: 批准安排决议将需要(i)至少66票的赞成票2/3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上投票的百分比,每一方均有权每股投一票;(ii)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在安排决议上所投的多数票,每一方均有权每股投一票,不包括根据MI 61-101要求排除的股份所附的表决权(不包括关联方持有的与交易有关的“附带利益”(每一方定义见MI 61-101)。见"安排详情–股东批准”.

 

问: 该安排还需要哪些其他批准?

 

A: 这项安排必须得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的批准。法院”).法院将被要求作出批准该安排的命令,并确定该安排对股东是公平的。如果股东在会议上批准该安排,公司将向法院申请这一命令。见"安排详情–法院批准及安排协议–规管批准”.

 

 

 

 

问: 《安排》何时生效?

 

A: 在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和最终命令以及满足或放弃适用条件的前提下,该安排将于预计于2023年上半年生效的日期生效。见"安排详情–时间安排”.

 

问: 根据该安排,我的股份将收取多少?

 

A: 每位股东将获得每股27.25美元的现金部分,外加在实现里程碑后以每股一份CVR形式可能延期支付的款项。每份CVR都有可能在不加任何汇总的情况下,酌情支付等于(i)美元的金额如果在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实现里程碑,则为12.00美元;如果在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里程碑,则为8.00美元;如果在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里程碑,则为4.00美元。见"CVR协议–概述”.

 

根据该安排提供的预付现金部分的每股对价,较2023年1月13日纳斯达克资本市场股票的收盘价和30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分别溢价约27%和68%,这是该安排协议执行前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截至2023年2月3日收市时,公司已发行和流通的股票有2,759,219股,每股在会议上有一票表决权。

 

问: 如果我是注册股东,我如何收取我在该安排下的代价?

 

A: 如果你是注册股东,为了收到你在安排完成后有权收到的现金部分,你必须填写并签署所附的转递函,并按照转递函中规定的程序,连同你的股票和/或DRS建议以及任何其他必要的文件和文书,将其交回公司的安排保管人Computershare Investor Services Inc.。如建议的安排未完成,将会将寄往电脑股份投资者服务公司的股票及/或DRS建议退还予阁下。

 

在收到里程碑通知以及权利代理人合理要求的任何指示函后十个工作日内,权利代理人应向每位CVR持有人的注册地址发送一份里程碑通知的副本,并应以支票方式将里程碑付款金额支付至截至里程碑通知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CVR登记册上显示的每位CVR持有人的地址。CVR持有人可向权利代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以更改CVR持有人在CVR登记册上的记录地址。该书面要求必须由CVR持有人妥为签立。在收到此种书面通知后,权利代理人将在合理地确定转让票据的格式正确的情况下,及时将地址的变更记录在CVR登记册中。

 

问: 如果我没有存入我的转递函和我的股票证书和/或DRS建议,会怎样?

 

A: 登记股东如不在生效日期后12个月当日或之前向保存人交付代表其所持股份的证书和/或DRS咨询意见及所有其他所需文件,将丧失从保存人收取其股份对价的权利,此后,其作为其一般无担保债权人收取对价的任何债权只能向买方(受遗弃财产、代持财产和类似法律的限制)寻求。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收取在生效时间五周年仍未支付的适用代价的权利或申索,均不再代表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权利或申索,而持有人根据《安排计划》收取有关股份的适用代价的权利,即告终止,并当作已交还买方或公司(如适用的话)而没收,不作任何代价。见"交还股票及/或DRS通知及支付代价的程序–转递函”.

 

 

 

 

问: 该安排对股东产生的加拿大联邦所得税后果是什么?

 

A: 加拿大居民。就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而言,您收到现金和CVR以换取股票将是一项应税交易。加拿大在收到、持有和处置CVR方面的所得税后果并非完全没有疑问。居民持有人应仔细阅读通告标题下的资料"对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并敦促他们考虑到自己的具体情况,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非加拿大居民。一般而言,根据《税法》,非居民持有人在根据《安排》处置股份时实现的任何资本收益无需缴纳所得税,除非此类股份在向买方处置时属于非居民持有人的“应纳税加拿大财产”,并且根据加拿大与非居民持有人居住国之间适用的所得税公约的规定,此类收益不能根据《税法》免除所得税。

 

以上只是加拿大联邦所得税某些重要考虑因素的简要概述。股东应仔细阅读通函“股东的某些所得税注意事项----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标题下的信息,该信息符合上文所述的摘要。促请股东谘询其本身的税务顾问,以确定该安排对他们的特定税务后果。

 

有关与股份处置有关的某些所得税考虑因素的讨论,请参阅“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因素”。

 

问: 该安排对股东产生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是什么?

 

A: 根据该安排,以股份换取对价,即现金部分加上CVR,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将属于应税交易。美国持有者确认的收益或损失的时间和性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以上仅是对美国联邦所得税某些考虑因素的简要概述。股东应仔细阅读通函“股东的某些所得税注意事项——股东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标题下的信息,该信息符合上述摘要的规定。此外,促请股东谘询其本身的税务顾问,以确定该安排在其特定情况下对他们的税务后果(包括任何美国联邦、州、地方或非美国收入或其他税法的适用和影响)。

 

问: 该安排对股东产生的以色列所得税后果是什么?

 

A: 一般而言,就以色列的税务目的而言,根据该安排以股份换取代价将是一个应课税的事件。除非以色列国内法或以色列与卖方居住国之间的适用税务条约规定了具体豁免,否则将对非以色列居民处置股份所得的资本收益征收以色列资本利得税,该部分对价应归于公司在以色列境内的资产。

 

非以色列居民通过出售股份获得资本收益的,除其他条件外,如果股份不是通过该非以色列居民在以色列境内的常设机构持有或归属于该非以色列居民的常设机构(且满足某些其他条件),则该非以色列居民可免缴以色列资本收益税。但是,如果以色列居民:(一)直接或间接地单独或与该人的亲属或根据协议与该人长期合作处理公司的物质事务的另一人或与另一以色列税务居民合作的另一人,在该非以色列人团体的任何控制手段中拥有超过25%的控股权益,或(二)是该非以色列人团体的受益人或有权获得上述豁免,这种非以色列人团体收入或利润的25%或以上,不论是直接或间接的。此外,这种豁免不适用于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股份的收益被视为营业收入的人。此外,根据适用的税务条约的规定,非以色列居民出售股份可免缴以色列资本利得税。

 

 

 

 

公司已指示其以色列法律顾问和顾问准备并向ITA提交预扣税裁决申请(定义见该通知),该申请将(a)免除买方、公司、存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从根据《安排协议》和《现金部分CVR协议》或《CVR》对价(如适用)应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给非以色列居民的任何股东和期权、RSU和SAR持有人的任何对价中从源头上预扣以色列税款的义务,或澄清不存在此种义务,或(b)明确指示买方、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何在源头上执行此种扣缴。

 

以上只是对以色列某些重要的所得税考虑因素的简要概述。股东应仔细阅读通函“以色列对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标题下的信息,该标题对上述摘要作了限定。促请股东咨询其本国的以色列税务顾问,以确定该安排对他们造成的具体以色列税务后果。

 

问: 如果安排完成,公司将会如何?

 

A: 若本次安排完成,买方将获得所有已发行在外流通股份,Neovasc将成为买方的全资子公司。该安排完成后不久,预期该等股份将停止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及纳斯达克上市,而该等股份亦将无法在公开市场交易。买方将设法让Neovasc被视为已不再是加拿大证券法下的报告发行人,在这种情况下,Neovasc也将不再需要向加拿大证券管理局提交持续披露文件。Neovasc将在提交表格15(或表格15F,如适用)并被视为有效后,根据美国交易法注销其股票。

 

问: 我的期权、RSU和SARs将如何处理与该安排有关的问题?

 

A: 在紧接生效日期前尚未行使的所有期权将按照其条款并与《安排计划》相关归属,并将转让给公司,以换取每份价内期权(定义见《安排协议》)(i)等于现金部分减去该期权的适用行使价(扣除适用的预扣税)后的金额,以及(ii)一份CVR。所有在生效时间尚未行使的期权将根据安排计划中的条款在生效时间终止。非价内期权的期权持有人将有机会按照股票期权计划的条款在生效时间之前行使此类期权(包括根据其条款在安排结束时归属的任何此类未归属期权);但(i)不得以“净额结算”的方式行使此类期权,(ii)任何期权(不论该期权是否为价内期权)的持有人均不得在公司与买方相互协定的日期前五个营业日之后行使该期权,而该日期将是安排完成的预计日期。对于在生效时间之前未被行使的非价内期权,将不支付任何金额。

 

此外,持有人须将每一未缴受限制股份单位及SAR当作已转让予公司,以换取(i)现金部分及(ii)一份CVR,并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项,而该等受限制股份单位及SAR须立即注销。

 

见“安排详情----安排步骤----处理选择、RSU和SAR”。

 

q. 我就该安排购买股份的认股权证将会如何处理?

 

A: 截至生效日期,所有尚未行使的认股权证将按照其各自的条款和条件处理。《安排协议》和《安排》不改变适用的认股权证中规定的认股权证持有人的权利,而认股权证持有人就与《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认股权证应享有《认股权证》或《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就Strul持有的认股权证)中规定的权利。

 

 

 

 

q. 如果安排决议未获批准或安排因任何原因未获完成,情况会如何?

 

A: 如该安排未获股东批准,或该安排因任何其他原因而未能完成,股东及证券持有人将不会就其证券收取与该安排有关的任何代价。相反,Neovasc将继续作为一家公众公司,股票将继续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上市交易。若该安排未完成,预期Neovasc的管理层将以与《安排协议》签订日期前的管理方式类似的方式管理Neovasc,且股东将继续承受Neovasc目前面临的相同风险和机遇。不能保证这些风险和机会对股票未来交易价格或价值的影响。除其他事项外,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评估和审查Neovasc业务的执行情况和Neovasc的资本化情况,并将作出认为适当的变动。此外,如果《安排协议》在某些情况下被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在某些情况下董事会更改推荐意见或董事会授权Neovasc在某些情况下就优先建议书达成协议,Neovasc可能需要向买方支付终止费。见"安排协议–终止”.

 

问: 我何时会收到根据我的股份安排须支付予我的代价?

 

A: 你方将于安排生效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收到根据该安排应付给你的代价,并于适当填写并由保存人收到你的转递函、股票证书及/或DRS建议(如适用)及所有其他所需文件后,尽快收到该等文件。若获得法院批准并满足或放弃其他成交条件,Neovasc的股东若批准该安排,则预期该安排将于2023年上半年作出。

 

对于每位CVR持有人应付的对价,如果里程碑是在2027年12月31日或之前实现的,则在收到里程碑通知以及权利代理人合理要求的任何指示函后10个工作日内,权利代理人应向每位CVR持有人的注册地址发送一份里程碑通知的副本,并应将适用的里程碑付款金额以支票方式邮寄至里程碑通知日期营业结束时CVR登记册上所示的每位CVR持有人的地址。不能保证是否会在任何时候实现这一里程碑,或者根本不会实现这一目标。

 

问: 如果我把我的证书和/或DRS建议送来,而安排决议未获批准或安排未完成,会发生什么情况?

 

A: 如安排决议未获批准,或安排未另有完成,则保存人会立即将你的股票及/或DRS建议退还予你。

 

问: 我有权享有异议权吗?

 

A: 只有在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的股东(定义见通函)才有权就安排决议提出异议,如安排生效,则有权就其股份的公允价值获得补偿。如果你希望提出异议,你必须(i)确保收到书面反对通知,收件人为Neovasc,地址为:595 Burrard St. # 2600,Vancouver BC,V7X 1L3,地址为:Alexandra Luchenko,或发送电子邮件至alexandra.luchenko@blakes.com不迟于上午10时(温哥华时间)在紧接会议日期前两个营业日(会议可不时延期或延期);及(ii)在其他方面严格遵守异议程序,所有这些均如异议股东的权利”.

 

 

 

 

居民异议股东(定义见本通函)从买方或代表买方收到的关于居民异议股东异议股份公允价值的现金付款,将被视为已将异议股份处置给买方,处置收益等于居民异议股东收到的金额(不包括法院判决的任何利息金额),扣除任何合理的处置费用后,超过(或低于)居民异议股东持有该异议股份的调整成本基数。

 

非居民持不同政见者,如适当有效地行使不同政见权,并从买方收到或代表买方收到非居民持不同政见者股份的公允价值的现金付款,将被视为已将不同政见者股份处置给买方,其处置收益相当于非居民持不同政见者所收到的数额(不包括法院判决的利息数额)。

 

你必须严格遵守异议程序,否则你的异议权利可能不会被承认。请务必阅读题为“异议股东权利”的章节,如果您想行使异议权利,请咨询您自己的法律顾问。

 

问: 谁能帮忙回答我的问题?

 

A: 如果你在审议《安排》或完成和交付你的代理时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帮助,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公司代理招标代理和股东沟通顾问Laurel Hill,电子邮件:assistance@laurelhill.com,或电话:1-877-452-7184(北美免费电话)或1-416-304-0211(北美以外地区)。如对表决程序或填写传送文件的程序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资料,请与Computershare、转让代理、权利代理和安排保存人联系,免费电话:1-866-249-7775。如对本通告所述的其他事项有任何疑问,请与您的专业顾问联络。如果你对如何投票有疑问,你应该联系你自己的法律、税务、财务或其他专业顾问。

 

 

 

 

Neovasc Inc.

 

梅克雷斯特路5138 – 13562号套房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里士满

加拿大V6V 2J7

电话号码:(604)270-4344 –传真号码:(604)270-4384

 

股东特别会议的通知

 

特此通知Neovasc Inc.(“Neovasc”或“公司”)普通股股东(“股东”)特别会议将于2023年3月6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urrard Street 595,Suite 2600举行,会议用途如下:

 

(a) 考虑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于2023年2月3日发出的临时命令(该临时命令可予修订)临时命令"),并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通过一项股东特别决议,不论是否有变动安排决议“)大致采用日期为2023年2月3日的管理资料通告附录”b "的格式通告“)随同本会议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以批准一项安排(该”安排")根据《公约》第192条加拿大商业公司法(“CBCA“)涉及公司及Shockwave Medical,Inc.(”冲击波“或”采购人"),正如《通告》中更具体描述的那样;以及

 

(b) 处理在会议或会议的任何休会或延期之前妥善处理的其他事务。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经与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并经董事会特别委员会一致建议,一致认为该安排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对股东公平,董事会一致建议股东投票支持该安排决议。截至2023年2月3日下午5时(温哥华时间)(“记录日期”)登记在册的股东(“登记股东”)将有权收到会议通知,并有权在会议上投票,以及会议的任何休会或延期。

 

在记录日期营业结束时登记在公司证券登记册上的每一名登记股东,有权就其名下登记的每一股份拥有一票表决权。本会议通知随附通知、委托书和送文函。会议将审议的事项详情请参阅该通告。本文使用但未另行定义的初始大写术语具有通函中赋予的含义。

 

执行该安排及临时命令的安排计划全文分别载于该通告附录“d”及附录“e”。

 

为确保你在会议上的代表性,请将随附的委托书交回,无论你是否计划亲自出席会议。派代表出席会议不会妨碍你亲自参加表决。所有由登记股东填写的代理人必须在2023年3月2日前交回公司:

 

(a) 填写、注明日期并签署随附的委托书,并将其交回公司的转让代理人加拿大计算机股份信托公司,在北美境内传真:1-866-249-7775,在北美境外传真:(416)263-9524,或邮寄至8安大略省多伦多大学大道100号,M5J 2Y1楼,或在3rd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Burrard街510号,V6C 3B9楼;

 

(b) 使用按键式电话将投票选择传送到免费电话号码。登记股东必须遵循语音应答系统的指示,并参考随附的免费电话号码、持有人帐号和代理存取号码的代理表格;或

 

-我-

 

 

(c) 登录电脑共享公司的网站:www.investorvote.com。登记股东必须遵循屏幕上显示的指示,并参考随附的股东投票控制号码代理表格;

 

在所有情况下,确保在使用代理的会议或会议休会前至少48小时(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收到代理。

 

非登记股东通过其经纪人或其他中介人收到这些材料时,应按照其经纪人或中介人提供的指示填写并发送代理表格或投票指示表格。为生效,加拿大计算机股份信托公司必须在2023年3月2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之前收到委托书,如会议延期或延期,则在任何续会或延期的会议召开之前不少于两天(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会议主席在事先征得买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自行决定放弃或延长代理交存的期限,而无须另行通知。

 

于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的股东有权就该安排决议提出异议,如该安排生效,则有权就其股份的公允价值获得补偿。这一权利在《通知》中有所描述。根据经《安排计划》、《临时命令》及法院任何其他命令修订的《巴塞尔公约》第190条,登记股东如欲提出异议,必须(i)将反对安排决议的书面通知送交Neovasc c/o Blake,Cassels & Graydon LLP,595 Burrard St # 2600,Vancouver BC V7X 1L3,收件人:Alexandra Luchenko,或至迟于三月一日上午十时(温哥华时间)前电邮至alexandra.luchenko@blakes.com,2023年(或紧接会议日期前两个工作日的上午十时(温哥华时间));及(ii)在其他方面必须严格遵守《通告》所述的异议程序。如果不严格遵守异议程序,可能会导致异议权利的丧失或丧失。如果你想行使异议权,建议你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见通函中的“异议股东权利”。希望提出异议的非登记股东应知道,只有在记录日期营业结束时登记的股东才有权提出异议。

 

如对表决程序或填写递送文件的程序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资料,请致电免费电话:1-866-249-7775,与安排的转让代理和保存人Computershare联络。

 

日期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里士满的3rd2023年2月。

 

代表董事会

 

  签名: Steve Rubin  
  Steve Rubin  
  董事会主席  

 

这些股东材料正在发送给证券的登记和非登记所有人。如果您是非注册所有人,并且发行人或其代理人已将这些材料直接发送给您,您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您所持有的证券的信息已按照适用的证券监管要求从您所持有的中介机构处获得。通过选择将这些材料直接发送给你,公司(而不是代表你的中间人)承担了以下责任:(i)将这些材料发送给你,以及(ii)执行你的适当投票指示。请按投票指示请求书中的规定退回你的投票指示。

 

-二-

 

 

目 录

 

关于会议和安排的问答 v
   
代理人的征集 1
   
货币 1
   
致美国股东的通知 1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陈述 2
   
本通告所载的资料 2
   
与买方有关的资料 3
   
摘要 4
   
安排缔约方 4
股东大会 4
股东代表的记录日期、会议材料和投票 4
会议的目的 4
投票程序及股东代理人的撤销 4
安排摘要 6
特别委员会的建议 7
委员会的建议 7
作出安排的理由 7
主任和干事支助和表决协议 9
Strul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 9
Piper Sandler公平性意见 10
安排协议 10
安排生效的程序 13
监管批准 14
时间安排 14
登记股东的异议权 14
证券交易所除牌 15
CVR协议 15
安排的某些效力 17
某些人在安排中的权益 17
安排的资金来源 17
对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 18
对股东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 18
以色列对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 18
风险因素 19
   
关于代理人的资料 20
   
谁可以投票 20
有表决权的股份和主要股东 20
登记股东 20
非登记股东 21
代理人的委任 21
致美国股东的通知 22
代理人的表决 22
代理人的撤销 22
代理人的酌处权 22
   
作出安排的背景和理由 23
   
安排协议的背景 23
特别委员会的建议 27
委员会的建议 28
作出安排的理由 28
Piper Sandler公平性意见 30
   
安排的详情 31
   
安排摘要 31
安排步骤 32
董事及高级人员在该安排中的权益 33
安排的资金来源 39
证券交易所除牌 39
安排生效的程序 39
支助和投票协议 41
时间安排 46
费用 46
   
安排协议 46
   
安排的生效日期 46
预扣权 47
申述及保证 48
盟约 48
关于非邀约的附加盟约 60
关闭条件 64
终止 66
强制性救济、具体履行和补救措施 68
费用 69
修正 69
管辖法律 69
   
CVR协议 69
   
概览 69
CVR寄存器 70
付款程序 70
对转让CVR的限制 71
权利代理人 72
买方的盟约 72
其他重要术语 72
   
主要法律事项 74
   
法院批准该安排及完成该安排 74
加拿大证券法事项 74
根据加拿大证券法发行和转售CVR 76

 

-我-

 

 

目 录

(续)

 

根据美国证券法发行和转售CVR 76
豁免《美国证券法》的注册规定 76
证券交易所除牌及报告发行人地位 77
   
交回股份证书及/或DRS通知及支付代价的程序 77
   
转递函 77
代价的交付 78
代价的支付 79
   
有关公司的资料 80
   
市场价格和交易量信息 80
以前的采购和销售 81
以前的分布 82
股息 85
审计员 85
   
与买方有关的资料 85
   
股东的若干所得税考虑 86
   
对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 86
对股东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 89
以色列对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 93
   
异议股东的权利 95
   
与安排有关的风险因素 97
   
与CVR相关的风险 99
   
知情人士对重大交易的兴趣 101
   
附加信息 101
   
董事批准 102
   
piper sandler & Co.的同意。 103
   
术语表 104
   
附录a piper sandler公平意见 A-1
   
附录b安排决议 B-1
   
附录c安排协议 C-1
   
附录d安排计划 D-1
   
附录e临时命令 E-1
   
附录f呈请聆讯通知书 F-1
   
附录g第190条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 G-1

 

-ii-

 

 

管理资料通告

 

截至2023年2月3日

 

代理人的征集

 

本通告随同Neovasc管理层征集代理人而提交,该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3月6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Burrard Street 595,Suite 2600举行,或随同休会或延期举行。预计招标将主要以邮寄方式进行,但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也可亲自、通过广告或电话征集代理人,而无需支付特别报酬。本次招标的费用由Neovasc承担。

 

Neovasc已聘请Laurel Hill咨询集团(“Laurel Hill”)担任代理招标代理和股东沟通顾问,除自付费用外,还将向Laurel Hill支付50000加元的代理招标服务费。Neovasc还可以向经纪人和其他以其名义或以被提名人名义持有股票的人补偿他们向委托人发送代理材料以获取代理所需的费用。

 

货币

 

除非另有说明,“美元”或“美元”指的是美元,“加元”指的是加元。在适用的情况下,除非另有说明,加拿大元数额已按1.00加元= 1.3391美元的汇率换算成美元数额。

 

致美国股东的通知

 

公司是一家根据加拿大法律成立的公司。本通告所设想的代理征集和交易涉及加拿大发行人的证券,并根据加拿大公司法和证券法进行。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规定的代理规则不适用于公司或本次招标,因此本次招标不是根据此类美国证券法进行的。股东应注意,加拿大法律的披露要求与美国证券法的披露要求不同。

 

投资者根据美国证券法强制执行民事责任可能会受到以下事实的不利影响:公司是根据加拿大法律组建的,公司的部分或全部高级职员和董事是加拿大居民,公司和这些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可能位于美国境外。你可能无法在加拿大法院起诉一家加拿大公司或其高级职员或董事违反美国证券法。可能很难迫使加拿大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服从美国法院的判决。

 

这一交易没有得到加拿大、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或不批准,也没有任何证券监管机构根据这一交易的公正性或案情或根据本文件所载信息的准确性或充分性而通过。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股东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就该安排对其产生的税务后果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在“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非加拿大居民的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标题下列出了有关该安排对非加拿大居民股东的加拿大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某些信息。在“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股东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标题下列出了有关该安排对作为美国股东的股东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某些信息。有关该安排对股东的以色列所得税后果的某些信息载于“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股东的某些以色列所得税考虑”标题下。

 

- 1 -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陈述

 

本通函,包括本通函附录所载信息,包含适用证券法规定的“前瞻性陈述”和“前瞻性信息”(统称“前瞻性陈述”),这些信息涉及但不限于完成《安排》的预期时间表、《安排》的益处和协同效应、合并后公司的未来机遇和产品,以及关于Neovasc的期望、意图、计划和信念的任何其他陈述。前瞻性陈述通常可以用诸如“预期”、“相信”、“预期”、“目标”、“计划”、“打算”、“估计”、“优化”、“可能”、“将”等前瞻性词语或类似词语来识别,这些词语暗示着未来的结果或其他关于未来事件或业绩的预期、意图、计划、信念、目标、假设或陈述。

 

股东们被告诫不要过分依赖前瞻性陈述。就其性质而言,前瞻性陈述涉及许多假设、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既有一般性的,也有特定性的,这些假设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前瞻性陈述所暗示的结果大不相同,或导致预测、预测或预测可能被证明是重大不准确的。

 

与该安排有关的前瞻性陈述所依据的假设包括但不限于:(a)股东将按照临时命令要求的方式批准该安排决议;(b)法院将批准该安排;(c)完成该安排的所有其他条件将得到满足或豁免。这些假设很多都是基于不在Neovasc控制范围内的因素和事件做出的,并且可能没有被证明是正确的。

 

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此类前瞻性陈述预期结果产生重大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完成本安排的能力;完成本安排的条件,包括要求获得股东批准或法院按照预期条款或预期时间表批准;各方在安排的时间、完成以及会计和税务处理方面达到预期的能力;根据CVR在CVR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可能无法实现里程碑的风险,本通告“与该安排有关的风险因素”一节所指明的因素;Neovasc最近的年度资料表格及Neovasc最近的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均可在加拿大证券管理局维持的SEDAR网站www.sedar.com)上查阅。

 

在不限制本警示性声明其他条文的概括性的情况下,本通告附录“a”所附的公平意见可载有或提及前瞻性资料,并须遵守本文及其中所述的假设、限制和限定条件。

 

该公司告诫说,上述陈述或提及的前瞻性陈述、风险和假设清单并非详尽无遗。本通告中的所有前瞻性陈述,包括本通告附录所载的信息,均受这些警示性陈述的限制。这些陈述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作出的,公司不承诺公开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除非法律明确要求。本公司不承担对第三方就本公司、其财务或经营业绩或其证券所作的分析、预期或陈述发表评论的义务。

 

本通告所载的资料

 

除另有说明外,本通告所载资料截至2023年2月3日。

 

除本通告所载的资料外,任何人均未获授权就该安排提供资料或作出任何申述,而在就如何就该安排决议进行表决作出决定时,亦不应依赖任何该等资料或申述,或认为该等资料或申述已获公司或买方授权。

 

- 2 -

 

 

本通告并不构成任何人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发出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出售的邀约,亦不构成任何人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发出购买该证券的要约或要约出售的邀约,亦不构成任何人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发出购买该证券的要约或要约出售的邀约或要约出售的邀约,亦不构成任何人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发出该要约或要约邀约的资格,亦不构成任何人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发出该要约或要约出售的要约或要约出售的邀约,亦不构成向任何人发出该要约或要约要约要约要约或要约要约要约要约要约要约要约

 

本通函中有关本安排及本安排协议的所有摘要及提述,如属本安排,则以本通函附录“d”所附的《安排计划》全文为限,如属本安排协议,则以本通函附录“c”所附的《安排协议》全文为限,每一文本均在SEDAR网站www.sedar.com上存档。

 

股东不应将本通函的内容解释为法律、税务或财务建议,而应就与本通函有关的法律、税务、财务或其他事项咨询其专业顾问。

 

如果你通过经纪人、投资交易商、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持有股票,你应该联系你的中介机构,以获得关于投票和交出你实益拥有的股票的指示和协助。

 

本文中使用的初始大写术语具有本通函中赋予的含义。见“术语表”。

 

与买方有关的资料

 

本通告中与买方有关的资料,包括“与买方有关的资料”项下的资料,均由买方提供,或以公开的文件和记录为基础。虽然公司并不知悉任何该等资料是不真实或不完整的,但公司或其任何董事、高级人员或顾问均不对该等资料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承担任何责任,亦不对买方未能披露可能已经发生或可能影响该等资料的完整性或准确性但他们不知道的事件承担任何责任。

 

- 3 -

 

 

 

摘要

 

以下为本通告的内容摘要。本摘要仅为方便起见,本摘要所载资料应与本通告其他部分(包括附录)中出现或提及的较详细资料一并阅读,并以其全文为限。

 

安排缔约方

 

Neovasc Inc.

 

Neovasc是一间由中国证监会辖下的法团。该公司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艾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马尼托巴省、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的报告发行人。该股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代码为“NVCN”,在纳斯达克的交易代码为“NVCN”。有关Neovasc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与公司有关的信息”。

 

买方

 

买方是一家医疗器械公司,专注于开发和商业化旨在改变钙化心血管疾病治疗方式的产品。买方在纳斯达克的普通股交易代码为“SWAV”。关于买方的补充资料,见“关于买方的资料”。

 

股东大会

 

会议将于2023年3月6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伯拉德街595号2600套房举行。

 

股东代表的记录日期、会议材料和投票

 

截至会议记录日期2023年2月3日(温哥华时间)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收到会议通知,出席会议,并在会议上投票,也有权决定会议的休会或延期。见“关于会议和安排的问答”。

 

会议材料由公司直接送交登记股东和中介人,以分发给非登记股东。只有登记股东或他们指定为其代理人的人才能在会议上投票。登记股东的投票程序在“关于代理人的信息”下描述。

 

大多数股东为非登记股东。适用的证券法要求中介机构在会议召开前征求非登记股东的投票指示。通过中介机构持有的股份只能按照从非登记股东收到的指示进行投票。在未获得具体投票指示的情况下,中介机构不得对非登记股东持有的股份进行投票。如果你是非登记股东,请参阅“会议及安排的问答----有关代理人的资料----非登记股东”。

 

会议的目的

 

在会议上,股东将被要求审议并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通过安排决议,无论是否有改动。

 

投票程序及股东代理人的撤销

 

股东就会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的程序将视股东是登记股东还是非登记股东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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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股东

 

为了就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表决,登记股东必须:

 

· 亲自出席会议;

 

· 填写、签名、注明日期并交回随附的委托书,或加拿大中央证券交易所信托公司和Neovasc可接受的供会议使用的其他适当形式的委托书或投票指示表格;或

 

· 以其他方式根据随附的代理表格中的指示或通过使用另一种可接受的适当形式的代理或投票指示表格传达其投票指示。

 

如果你是一名注册股东,你应该仔细查看“关于会议和安排的问答”和“关于代理人的信息----注册股东”下的信息。

 

非登记股东

 

大量股东不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股份。股份可以实益拥有,但可以中间人的名义登记,也可以中间人参加的结算机构(如CDS、DTC或类似实体)的名义登记。

 

如果股份显示在中介机构向非注册股东提供的账户对账单中,那么在几乎所有情况下,该非注册股东的姓名都不会出现在Neovasc的股份登记册中。请注意,只有从登记股东那里收到的代理人才能在会议上得到承认和采取行动。如果你是一名非登记股东,你应仔细查阅“关于会议和安排的问答”和“关于代理人的信息----非登记股东”。

 

收到这些会议材料的非登记股东通常能够以两种方式之一提供投票指示。

 

a. 通常,非登记股东将收到一份投票指示表格,该表格必须由非登记股东按照中介机构提供的指示填写并签署。非登记股东必须遵循其中介人提供的指示(在某些情况下可允许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填写投票指示表格)。

 

b. 然而,有时可能会向非登记股东提供一份已由中介机构签署的委托书。本委托书仅限于非登记股东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但在其他情况下未填写。本委托书无须由非登记股东签署。

 

这些程序旨在使非登记股东能够指导其股份的投票。任何非登记股东如收到代表表格或投票指示表,如希望亲自出席会议并在会上投票(或由另一人代表其出席并投票),应删除代表表格中指明为代表持有人的人的姓名,并在提供的空白处插入非登记股东(或该其他人)的姓名,如为投票指示表,则应遵循中介人提供的相应指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非登记股东都应认真遵循中介机构提供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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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投票

 

由妥善签立的代理人或表决指示表格所代表的股份,将按照登记股东的指示,在会议上就任何可能要求进行的投票进行表决,如登记股东就任何拟采取行动的事项指明选择,股份将按此表决。在没有指示的情况下,这些股份将被投票支持该安排决议。如要在会议上使用,加拿大计算机股份信托公司必须在2023年3月2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之前收到代理人或投票指示表格,如果会议休会或推迟,则在任何重新召开或推迟的会议召开之前不少于两天,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登记股东可向加拿大中央证券交易信托公司提交其代理人:其办公室位于8号大学大道100号(一)至迟于2023年3月2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传真至加拿大计算机股份信托公司多伦多办事处,收件人:代理制表电话:416-263-9524(北美以外),或1-866-249-7775(北美境内),至迟于2023年3月2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或(二)至迟于2023年3月2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按照所附代理表格的指示,通过电话或在线方式。会议主席在事先征得买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自行决定放弃或延长代理或表决指示表格的交存期限,而无须另行通知。

 

如果你是非注册股东,而你没有指示你的经纪人、投资交易商、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中介如何投票,你将不会被视为由代理人代表你就安排决议进行投票。

 

撤销代理人

 

注册股东可将一份由该持有人或该持有人的书面授权代理人签署的书面文书,或如该持有人是法团,则可将一份由该法团的正式授权人员或代理人签署的书面文书,送交该法团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Suite 2600,Three Bentall Centre,595 Burrard Street,Vancouver,British Columbia,V7X 1L3,注意:Kyle Misewich在会议前两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假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或在会议延期或推迟后,任何会议的重新召开,或以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方式进行表决之前的会议当日的会议主席。

 

公司的注册股东亦可在会议前两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假日)上午十时(温哥华时间)或会议休会或延期前的任何时间,签署一份载有较后日期的委托书,并将该委托书交回加拿大中央证券交易所信托公司,以撤销该委托书。

 

出席会议的登记股东有权通过出席会议参加表决,如果出席,其代理人就该人在会议上所表决的事项或任何休会或延期表决的事项作废。

 

非登记股东如欲更改其投票,必须安排其各自的中介人代其撤销代理。

 

见“关于会议和安排的问答”和“关于代理的信息----撤销代理”。

 

安排摘要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与买方签订了《安排协议》。安排协议的副本可在SEDAR网站www.sedar.com和EDGAR网站www.sec.gov/edgar上查阅,作为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向SEC提交的6-K表格的证据。该安排协议就执行该安排计划(其副本作为本通函附录“d”附上)作出规定。据此,除其他事项外,股东(异议股东除外)将就其持有的每股股份收取现金部分,初步总代价约为1亿美元,另加为实现该里程碑而可能递延支付的至多约4700万美元的款项,形式为每股派发一份CVR。每份CVR有可能支付(如适用)不加任何总计的金额,等于:(i)如果在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实现里程碑,则为12.00美元;(ii)如果在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里程碑,则为8.00美元;如果在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里程碑,则为4.00美元。不能保证在这些时期内或根本不能实现这一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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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安排提供的预付现金部分的每股对价,较2023年1月13日纳斯达克资本市场股票的收盘价和30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分别溢价约27%和68%,这是该安排协议执行前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根据该安排,每项尚未行使的期权、RSU和SAR应按照其条款并在生效日期的生效时间与《安排计划》相关。随后,每份未行使期权将被视为由持有人转让给公司,以换取(i)等于现金部分减去该期权适用的每股行使价的金额,以及(ii)一份CVR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而该期权应立即取消。公司和买方均无义务就任何非价内期权且未在生效时间之前行使的期权向期权持有人支付对价或任何其他金额,任何此类期权将立即被取消,不予考虑。此外,持有人须将每一未缴受限制股份单位及SAR当作已转让予公司,以换取(i)现金部分及(ii)一份CVR,并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项,而该等受限制股份单位及SAR须立即注销。

 

如取得所需的股东批准,并按安排协议的规定完成安排,公司将成为买方的附属公司。

 

见“安排详情----安排步骤----选择、RSU和SAR的处理”和“安排摘要”。

 

批准该安排的安排决议必须获得(i)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投票数的至少662/3%的批准,(ii)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对该安排决议所投的多数票,每一人有权每股一票,但不包括根据MI 61-101要求排除的股份所附的表决。见“主要法律事项----加拿大证券法事项”。见“安排协议”。

 

特别委员会的建议

 

特别委员会一致认为,该安排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对股东公平。因此,特别委员会一致建议联委会核准《安排协议》,并建议股东投票赞成《安排决议》。

 

委员会的建议

 

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安排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并对股东公平。因此,董事会一致通过了《安排协议》,并一致建议股东对《安排决议》投赞成票。

 

作出安排的理由

 

在评价和批准该安排并作出决定和建议时,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认真考虑了Neovasc目前和预计未来的业务以及《安排协议》和《安排计划》的条款。特别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了若干因素,其中包括:

 

· 溢价。该代价较该安排公布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股份收市价溢价27%,较该等股份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30天每股面值溢价68%。

 

· 公平意见。Piper Sandler提出的公平意见认为,截至公平意见提出之日,在遵守其中所载假设、限制和资格的前提下,从财务角度来看,股东根据《安排协议》应收到的现金部分对股东而言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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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及高级人员接受。根据投票支持协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同意将其所有股份投票赞成该安排。

 

· 即时流动性。每股27.25美元的现金部分为我们的股东提供了确定性、即时价值和流动性,同时消除了进一步稀释对我们股东的影响、长期业务和执行风险、或对金融市场或经济状况的影响,而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里程碑,CVR提供了参与增值的能力。

 

· 保持独立上市公司的风险。Neovasc作为一家独立的上市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包括对其Reducer候选产品进行临床试验和监管审评所涉及的重大风险(临床试验可能需要比预期更长的时间和更高的成本,结果可能不支持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市场接受),需要大量额外资金来资助Neovasc的运营和临床试验以及建立制造和商业化能力,以及这些资金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条件获得的风险,Neovasc产品被市场接受的风险,以及Neovasc成功建立内部销售能力或找到第三方营销或分销合作伙伴的能力的不确定性。

 

· 商业条件。我们经营业务所处的当前和未来商业和金融环境,包括国际、国家和地方经济状况、竞争环境以及金融和资本市场,这些因素对我们的可能影响以及我们作为一家独立公司执行计划的情况,包括当前经济和市场不确定性增加的风险,以及我们这个行业中规模的公司在筹集资金方面面临的挑战增加。

 

· 战略选择。董事会和特别委员会在审议了Neovasc的战略替代方案后认为,经风险调整后,对价对我们的股东更为有利,而不是我们合理可用的其他替代方案可能产生的潜在价值。

 

· 对主动提出的优先建议作出反应的能力。根据《安排协议》的规定,联委会将继续能够对构成《安排协议》项下优先建议书的任何未经请求的善意书面建议书作出答复,并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终止《安排协议》,以便在支付3,824,000美元的终止费后接受优先建议书(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认为在当时情况下是合理的)。

 

· 议定交易。《安排协定》是与Shockwave全面谈判进程的结果,该进程由公司及其法律和财务顾问在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及其法律和财务顾问的监督和参与下进行。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认为,根据与Shockwave的谈判过程,该考虑是Shockwave在执行《安排协议》之日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安排协议》和CVR的条款包括了Shockwave愿意同意的对我们最有利的条款,而且这些条款在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的判断中是合理的。

 

· 结束的确定性。安排协议所载的成交条件,在数目和范围上均有限制,并不包含任何融资条件,而就与我们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有关的条件而言,这些条件一般会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如《安排协议》所界定的术语表"),并且预计Shockwave的财政资源将足以为该考虑提供资金。

 

· 股东批准。该安排须经下列人士批准:(一)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投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及(二)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投票数的多数,但不包括根据MI 61-101规定须予排除的股份所附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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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批准。该安排必须得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的批准,该法院将考虑(其中包括)该安排对股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 异议权。安排计划的条款将规定,在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反对安排的登记股东,在符合某些条件后,可行使异议权,如最终胜诉,可收取其股份的公允价值。

 

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在法律和财务顾问的支持和咨询下,还审议了《安排》和《安排协定》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若干潜在风险,包括:

 

· 如果本安排不完成,Neovasc及其股东面临的风险,包括Neovasc进行该安排的费用以及Neovasc管理层日常业务开展所需的经费;

 

· 我们将不再是一家独立的上市公司,我们的股东也不会从我们未来的增长潜力中受益,也不会从我们未来的价值增长中受益,除非通过CVR。

 

· 《安排协议》中对Neovasc向第三方征集额外权益的能力的限制,以及如果《安排协议》在某些情况下终止,Neovasc必须按《安排协议》的规定向Shockwave支付终止费;

 

· Shockwave在某些情况下有权终止《安排协议》;

 

· 根据《CVR协议》及《安排协议》,Shockwave无须为开发任何产品或达成里程碑而付出任何努力,或动用任何资源

 

· CVR协议项下的里程碑可能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或根本无法实现,以及安排协议项下对价的CVR部分可能无法实现任何价值的风险。

 

见“安排的背景和理由----安排的理由”。

 

主任和干事支助和表决协议

 

2023年1月16日,公司每名董事及高级人员(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或对其行使控制或指示)合共102,253股股份,约占已发行及已发行股份的3.71%,订立《支持及投票协议》,根据该协议,该董事或高级人员已同意(其中包括)将该个人的所有股份投票赞成《安排决议》。

 

Strul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

 

2023年1月16日,Strul(直接或间接持有或对其行使控制或指示)合计151,815股股份,约占已发行和流通股份的5.51%,签订了《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根据该协议,Strul已同意(其中包括)将其所有股份投票赞成该安排决议。

 

除其他事项外,Strul还同意:(i)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以25.00美元的转换价格将公司向Strul发行的初始本金为13,000,000美元的可转换票据转换为股份;(ii)公司有权行使其权利,要求公司购买某些认股权证,以与其价值相等的现金金额收购Strul持有的股份;(iii)某些认股权证,以收购Strul持有的非实值股份,于生效时间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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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在Strul履行完根据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承担的义务后,公司应向Strul支付相当于根据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条款在可转换票据转换之前可转换票据未偿本金总额3%的费用(否则Strul将有权在提前偿还可转换票据时获得该金额)。

 

见本通告中的“安排详情----支助和表决协议”。

 

Piper Sandler公平性意见

 

关于董事会和特别委员会对该安排的评价,特别委员会收到Piper Sandler的公平意见,即截至公平意见提出之日,在遵守其中所载假设、限制和资格的前提下,从财务角度来看,股东根据该安排协议应收到的现金部分对股东而言是公平的。

 

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的书面公平意见全文(其中载列了Piper Sandler在发表意见时所作的假设、遵循的程序、考虑的事项以及对审查范围的限制)载于本通告附录“a”。Piper Sandler提供《公平意见》仅供参考,并由特别委员会协助审议该安排。公平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股东应如何就与该安排有关的任何事项投票或采取行动的建议,亦不构成对Neovasc证券在任何时间或任何其他事项的交易价格的建议。公平意见是特别委员会在一致认定该安排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和对股东公平并建议股东对该安排决议投赞成票时所考虑的若干因素之一。参见“关联交易背景及原因说明– Piper Sandler公平意见”。

 

安排协议

 

以下仅是《安排协定》某些重要条款的摘要,包括《安排计划》,其全部内容以《安排协定》全文包括《安排计划》为准。促请股东阅读《安排协议》全文,包括《安排计划》全文。安排计划的副本作为附录“d”附于本通告,安排协议全文可在SEDAR网站www.sedar.com和EDGAR网站www.sec.gov/edgar上查阅,作为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6-K表格的附件。

 

契诺、申述及保证

 

安排协议载有这种性质的协议的习惯约定、陈述和保证。有关契诺、申述及保证的概要载于本通告正文的“安排协议—契诺”及“安排协议—申述及保证”。

 

安排的条件

 

公司及买方完成该安排的义务,须符合或豁免(如获准许)安排协议所载的成交条件。除其他外,这些条件包括收到法院批准和收到必要的股东批准。有关条件的摘要载于本通告正文“安排协议—成交条件”。

 

非邀约条款

 

除《安排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公司根据《安排协议》同意,公司不得通过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高级人员、雇员、代表(包括财务或其他顾问)或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

 

(a) 征求、发起、有意鼓励或以其他方式有意便利(包括提供或提供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机密资料、财产、设施、簿册或纪录的副本、查阅或披露,或订立任何形式的协议、安排或谅解)任何人(买方除外)提出的与收购建议书有关、构成或合理预期将构成或导致收购建议书的任何询问、提议或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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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与任何人(买方除外)就构成或合理预期将构成收购建议的任何询价、提议或要约进行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或参与任何讨论或谈判;

 

(c) 修改建议;

 

(d) 接受、批准、认可或推荐,或公开提议接受、批准、认可或推荐任何收购提议,或对任何收购提议不采取立场或保持中立,但有一项理解,即公开对任何已公开宣布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披露的收购提议不采取立场或中立立场,在该公告或公开披露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收购提议将不被视为违反关于不邀请安排协议的附加契约(或如果会议预定在该5个工作日期间内举行,则在会议日期前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前);

 

(e) 将任何收购建议提交股东表决;或

 

(f) 订立或公开提议接受或订立与收购建议书有关的任何合同(安排协议中设想的保密和停顿协议除外)。

 

见“安排协议----关于不招揽的附加公约----不招揽”。

 

对收购提议的回应

 

如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代表收到或知悉构成或合理预期会导致收购建议书或与收购建议书有关的任何查询、建议或要约,公司应(i)首先迅速口头通知买方,及(ii)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并在任何情况下于24小时内以书面通知买方有关所有发展的现况(包括公司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的会议时间)及有关该等收购建议书、研讯、建议书、要约或要求的谈判。

 

尽管有关于不征求《安排协议》或双方之间或公司与任何其他人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包括《不披露协议》的附加契约,如果在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之前的任何时间,公司收到一份善意的书面收购建议书,但该建议书并未导致任何违反《安排协议》的行为,公司可(a)仅为澄清该收购建议书的条款和条件的目的,联系提出该收购建议书的人及其代表,(b)参与或参与与该人就该收购建议书进行的讨论或谈判,并可提供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机密资料的副本、查阅或披露,但须符合“安排协议——关于不招标的附加公约——回应收购建议书”中所述的某些条件。

 

另见“安排协议——关于不招标的附加公约——收购建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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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配权

 

如果公司在收到必要的股东批准之前收到的收购建议书构成优先建议书,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可就该收购建议书批准、推荐或订立最终协议,或更改建议书,但前提是:

 

(a) 根据现有的停顿或类似限制,提出收购建议书的人不受限制提出该收购建议书;

 

(b) 公司一直遵守并将继续遵守关于不邀请安排协议的附加契约所规定的义务;

 

(c) 公司已将优先建议书通知送达买方;

 

(d) 自买方收到公司发出的优先建议书通知和拟议的优先建议书最终协议的副本之日起,已经过至少5个营业日;

 

(e) 在任何匹配期间,买方有机会(但没有义务)根据《安排协议》提出修改《安排协议》和《安排》,以使该收购建议不再是优先建议;

 

(f) 如买方已提出根据其条款修订《安排协议》及《安排》,而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经与其外部法律顾问及财务顾问磋商后,已真诚地决定,与买方拟根据《安排协议》条款修订的《安排》条款相比,该收购建议继续构成优先建议;

 

(g) 董事会在与其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真诚地认定,董事会未能就此项优先提案达成最终协议将不符合其根据适用法律承担的信托责任;以及

 

(h) 在订立该最终协议之前或同时,公司根据协议条款终止安排协议,并支付适用的终止费。

 

对任何收购建议书的每一次连续的重大修订,如导致增加或修改股东将收到的对价(或该对价的价值)或其其他重大条款或条件,就本安排协议而言,应构成一项新的收购建议书,自买方收到公司关于新的优先建议书的优先建议书通知之日起,应给予买方一个新的5个工作日的匹配期。见“安排协议----关于不招揽的附加盟约----配对权”。

 

终止及终止费

 

本安排协议可在生效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通过双方的相互书面协议以及在某些其他情况下由公司(代表公司本身和代表买方)终止。终止条款摘要载于本通告正文“安排协议—终止”。

 

《安排协议》规定,如果《安排协议》在某些情况下终止,包括如果公司在提出优先建议的情况下终止《安排协议》,或如果董事会对建议作出更改,则公司应向买方支付3,824,000美元的终止费。见“安排协议——终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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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生效的程序

 

程序步骤

 

该安排拟根据《巴塞尔公约》第192条执行。为使《安排》生效,必须采取下列程序性步骤:

 

(a) 安排决议须经股东通过规定的股东批准方可通过;

 

(b) 法院必须批准该安排的最后命令;

 

(c) 安排协议中规定的安排的所有其他先决条件必须由适当的缔约方满足或放弃;和

 

(d) 最后命令及安排条款须以界委会订明的格式送交署长。

 

股东批准

 

在会议上,根据临时命令,股东将被要求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批准该安排决议。截至记录日期下午5时(温哥华时间),每名股东均有权就安排决议进行表决。安排决议所需的股东批准为(i)至少662/3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安排决议所投票数的百分比,每一方均有权每股投一票;(ii)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安排决议所投票数的多数,每一方均有权每股投一票,不包括根据MI 61-101要求排除的股份所附带的投票(不包括关联方持有的与交易相关的获得“附带利益”的股份(每一项定义见MI 61-101)。据公司所知,只有公司首席执行官Fred Colen、公司董事Norman Radow和公司董事Doug Janzen所持有的股份所附的表决权将被排除在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对安排决议所投的不少于过半数的赞成票之外,因此不包括加拿大法律为此目的根据MI 61-101规定所排除的表决权。安排决议必须获得规定的股东批准,公司才能寻求最终命令,并根据最终命令的条款在生效日期实施该安排。见“安排详情----安排生效程序----股东批准”。

 

有关股东根据该安排收取对价应遵循的程序的资料,请参阅“交回股份证书和/或DRS通知及支付对价的程序----交付对价”和“交回股份证书和/或DRS通知及支付对价的程序----支付对价”。另见上文“安排摘要”。

 

法院批准

 

这一安排需要法院批准《最后命令》。在本通告寄出前,公司已取得临时命令,就召集和举行会议、异议权及其他程序事宜作出规定。临时命令的副本作为附录“e”附于本通告内。在符合安排协议的条款的规定下,公司在获得规定的股东批准后,拟向法院申请最终命令。最后命令申请的聆讯预计将于2023年3月9日上午9时45分(温哥华时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SmithSt. 800号法院V6Z 2E1进行。在聆讯中,法院将考虑(其中包括)该安排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将就《最后命令》提交法院的动议全文副本将在公司网站上提供。见“安排----安排生效的程序----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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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决条件

 

该安排的实施须以公司和买方中的一方或多方达成或放弃若干条件为条件。见“安排协议——成交条件”。

 

监管批准

 

美国

 

公司和买方已确定,根据1976年美国《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托拉斯改进法》提交的文件没有必要或没有必要。

 

在本安排完成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间,FTC或反垄断司可根据反垄断法采取其根据适用法规认为必要的行动,包括寻求禁止本安排完成,寻求剥离各方当事人的重大资产,或要求各方当事人许可或单独持有资产,或终止现有关系和合同权利。在《安排》完成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可以根据其认为必要的反托拉斯法采取行动。这类行动可包括要求完成《安排》,或要求剥离当事人的大量资产,或要求当事人许可或单独持有资产,或终止现有关系和合同权利。在某些情况下,私人当事人也可能寻求根据反托拉斯法采取法律行动。不能保证不会以反垄断或其他监管理由对《安排》提出质疑,也不能保证如果提出质疑,质疑的结果会是什么。

 

时间安排

 

该安排自生效日期及生效日期起生效,而生效日期预期为《安排条款》、《最后命令》副本及署长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向署长存档的日期。如会议如期举行,而会议并无延期或延期,而取得所需的股东批准,公司将申请发出最后命令,批准该安排。在收到公司和买方满意的最后定单的形式和实质内容,并满足或放弃《安排协议》所列的所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公司预计生效日期将在2023年上半年。然而,不可能确切地说明生效日期将在何时发生。生效日期可能因若干原因而推迟,包括未能满足在预期时限内完成《安排》的条件。

 

见“安排细节–时间安排”。

 

登记股东的异议权

 

根据及根据《安排计划》、《临时命令》及《破产管理法》第190条的规定(经《临时命令》、《安排计划》及法院的任何其他命令修订或补充),截至记录日期的登记股东有权就该安排的决议提出异议,如该安排生效,则有权获得其股份的公允价值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根据异议处理程序,登记股东如欲行使异议权利,必须向公司送交异议通知书,异议通知书须送交Neovasc,地址为:Blake,Cassels & Graydon LLP,595 Burrard St # 2600,Vancouver BC V7X 1L3,收件人:Alexandra Luchenko,或电邮至alexandra.luchenko@blakes.com,至迟于3月1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收到,2023年(或紧接会议日期前两个工作日的工作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如果不严格遵守这些异议程序,可能会导致丧失或无法获得异议权。

 

买方履行完成该安排的义务的一个条件是,持有不超过10%股份的股东应已行使在生效日期尚未撤回的异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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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异议权的法律规定是技术性的和复杂的。如果不能严格遵守经《临时命令》、《安排计划》和本法院任何其他命令修改的《中央申诉协调会》第190节的规定,可能会导致异议权利的丧失或丧失。以经纪人、投资交易商、银行、信托公司、托管人、代名人或其他中间人名义登记的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如欲行使异议权,应知悉,只有在记录日期登记的股份持有人才有权行使异议权。股份持有人如欲行使异议权,只可就代表任何一名实益持有人持有并以该股东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行使该等权利。部分但不是全部股份是以CDS & Co.的名义以全球证书的形式发行的,因此,CDS & Co.是部分但不是全部股份的唯一登记持有人。因此,希望行使异议权的非登记股份持有人必须作出安排,使该持有人实益拥有的股份在要求公司收到异议通知之前登记在该持有人名下,或者作出安排,使该等股份的登记持有人代表该持有人行使异议权。如果你想行使异议权,建议你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见“异议股东权利”。

 

证券交易所除牌

 

预计该安排完成后,股票将从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摘牌。预计该公司还将提出申请,根据加拿大证券法终止其作为报告发行人的地位,并根据《美国交易法》注销其证券登记。

 

CVR协议

 

根据该安排,买方与权利代理人将订立《CVR协议》,该协议自该安排完成后生效。每位股东(未有效行使异议权)所持有的每股公司股票将获得一份CVR。此外,受限制股份单位持有人、特别行政区管理局持有人及价内期权持有人所持有的每份受限制股份单位、特别行政区或价内期权可获发一份CVR。CVR将在生效时间由买方或在其指示下签发。

 

登记和付款

 

这些核心绩效指标将不会被证明或发送给CVR持有者。版权代理将会为(i)识别CVR持有人及(ii)登记CVR及其准许的转让而保持CVR登记册的最新纪录。

 

在收到里程碑通知以及权利代理人合理要求的任何指示函后10个工作日内,权利代理人应向每位CVR持有人的注册地址发送一份里程碑通知的副本,并应以支票方式将里程碑付款金额支付至截至里程碑通知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CVR登记册上显示的每位CVR持有人的地址。

 

对转让CVR的限制

 

除(i)持有人死亡时,不得通过遗嘱或无遗嘱方式;(ii)依据法院命令;(iii)通过法律的实施(包括通过合并或合并),或在不考虑任何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的解散、清算或终止的情况下,转让、质押、设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处置CVR;(iv)通过记账式或其他类似的代名人形式持有的CVR,由代名人转让给实益拥有人,并在适用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转让,在DTC允许的范围内;或(v)根据CVR持有人放弃CVR的权利,或买方在每种情况下视同获得CVR协议—其他重要条款—放弃CVR的能力”中所述的CVR持有人放弃CVR的权利。

 

见“CVR协议”。

 

股票存证

 

如果你是一名注册股东,你本应收到一封与本通知一起发送的信函。如安排决议获通过及安排获执行,登记股东须填写并签署本通函所附的转递函(或其手工签立的传真),并连同代表股份的证明书及/或DRS建议(或其中所载指示所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按照转递函所载的指示,送交保存人。你可以通过与保存人联系索取更多的《转递函》副本。该转递函也可在SEDAR网站www.sedar.com上的公司简介中查阅。

 

- 15 -

 

 

转递函载有与该安排有关的程序性资料,应予以仔细审查。按照转递函中的程序交存股份将构成交存股东与买方之间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在所有情况下,只有在保存人及时收到代表股份的证书和(或)DRS建议,连同一份正确填写和正式签署的与该等股份有关的本通告所附格式的转递函或一份手工签署的传真,并按照转递函和任何其他所需文件中的指示保证签字后,才能支付存入的股份。

 

股东如不在生效日期后12个月当日或之前向保存人交付代表其所持股份的证书和/或DRS咨询意见及所有其他所需文件,将丧失从保存人收取其股份对价的权利,此后,其作为其一般无担保债权人收取对价的任何债权只能向买方(受遗弃财产、代持财产和类似法律的限制)寻求。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收取在生效时间五周年仍未支付的适用代价的权利或申索,均不再代表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权利或申索,而持有人根据《安排计划》收取有关股份的适用代价的权利,即告终止,并当作已交还买方或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而没收,不作任何代价。

 

转递函只可由登记股东提交,而代价只会支付予登记股东。非登记股东应与其经纪人、证券交易商、信托公司或其他中介联系,以了解如何获得他们根据安排有权获得的对价的详细信息。

 

见“交还股票和/或DRS通知及支付对价的程序----转递函”。

 

代价的交付

 

在将紧接生效时间之前代表一股或多股股份的证书和/或DRS通知连同转递函及保存人合理要求的其他正式签立和填写的文件和文书交回保存人以注销后,该等已交回证书和/或DRS通知的股东有权收到作为交换,保存人应按照该股东在转递函中的指示,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在生效日期后尽快以电汇或预付邮资的头等保险邮件的方式向该股东交付,一张支票,代表该股东根据该安排有权收取的代价的现金部分,减去根据该安排计划扣留的任何款项,以及如此交出的证明书和/或DRS建议,须随即注销。在交出之前,紧接生效时间之前的每一份证书和/或DRS建议所代表的股份应被视为在生效时间之后仅代表在交出证书和/或DRS建议时收取现金部分的权利,以代替该证书和/或DRS建议,减去根据《安排计划》扣留的任何款项。

 

在收到里程碑通知以及权利代理人合理要求的任何指示函后十个工作日内,权利代理人应向每位CVR持有人的注册地址发送一份里程碑通知的副本,并应以支票方式将里程碑付款金额支付至截至里程碑通知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CVR登记册上显示的每位CVR持有人的地址。

 

见“交还股票和/或DRS通知及支付对价的程序----交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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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人

 

根据该安排,Computershare Investor Services Inc.将担任保存人。保存人将在《转递函》规定的办事处收到存证和/或DRS通知及随附的转递函。如有需要,保存人还将负责发出某些通知,并负责支付买方根据该安排购买的所有股份。

 

权利代理人

 

Computershare Inc.和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N.A.共同作为该安排下的权利代理人。版权代理将会为(i)识别CVR持有人及(ii)登记CVR及其准许的转让而保持CVR登记册的最新纪录。

 

对于就CVR协议采取、遭受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权利代理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其故意不当行为、恶意或重大过失(在每种情况下,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不可上诉的最终判决确定)。买方同意赔偿权利代理人因编制、交付、谈判、修订、管理和执行CVR协议以及行使和履行其在CVR协议下的职责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责任、损害、判决、罚款、索赔、要求、诉讼或费用(包括合理的费用和律师费及其他支出),并使权利代理人免受损害,包括合理的自付费用和大律师为权利代理人界定任何损失、责任、损害、判决、罚款、罚款、索赔、要求、诉讼或费用,除非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不可上诉的最终判决,将此种损失确定为权利代理人的重大过失、恶意或故意不当行为所致。

 

权利代理人可随时向买方发出书面辞职通知,指明辞职生效日期。此种通知必须在如此指明的日期前至少30天发出,此种辞职将在如此指明的日期生效。在将权利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移交给继承权利代理人的过程中,包括将CVR登记册移交给继承权利代理人,权利代理人将在合理的要求下与买方和任何继承权利代理人进行合理的合作。

 

安排的某些效力

 

该安排完成后,买方将收购其全部已发行在外流通股份,而Neovasc将为买方的全资附属公司。该安排完成后不久,股票将停止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将提交表格25,将股票从纳斯达克退市,股票将无法在公开市场交易。买方将设法让Neovasc被视为已不再是加拿大证券法下的报告发件人。Neovasc亦将于停止作为加拿大的报告发行人后,不再须向加拿大证券管理局提交持续披露文件。Neovasc将在提交表格15(或表格15F,如适用)并被视为有效后,根据美国交易法注销其股票。

 

某些人在安排中的权益

 

在审议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关于该安排的建议时,股东应知悉Neovasc的某些董事及高级职员可能拥有与一般股东的权益不同及/或相加的权益。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建议股东投票赞成《安排》决议。见“安排详情-董事及高级人员在安排中的权益”。

 

安排的资金来源

 

假设没有股东有效行使异议权,买方预计将为收购所有已发行股份支付初始总金额约为1亿美元,外加为实现里程碑(如果里程碑是在CVR协议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的)而可能递延支付的至多约4700万美元。买方已向公司陈述并保证,买方应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根据《安排协议》和《安排计划》的条款根据《安排》应付的总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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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安排详情----安排的资金来源”。

 

对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

 

加拿大居民。就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而言,您收到现金和CVR以换取股票将是一项应税交易。加拿大在收到、持有和处置CVR方面的所得税后果并非完全没有疑问。居民持有人应仔细阅读通函“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标题下的信息,并促请他们考虑到自己的具体情况,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非加拿大居民。一般而言,根据《税法》,非居民持有人在根据《安排》处置股份时实现的任何资本收益无需缴纳所得税,除非此类股份在向买方处置时属于非居民持有人的“应纳税加拿大财产”,并且根据加拿大与非居民持有人居住国之间适用的所得税公约的规定,此类收益不能根据《税法》免除所得税。

 

以上只是加拿大联邦所得税某些重要考虑因素的简要概述。股东应仔细阅读通函“股东的某些所得税注意事项----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标题下的信息,该信息符合上文所述的摘要。促请股东谘询其本身的税务顾问,以确定该安排对他们的特定税务后果。

 

对股东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

 

根据该安排,以股票换取对价,即现金部分加上CVR,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是一项应税交易。美国持有者确认的收益或损失的时间和性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以上仅是对美国联邦所得税某些考虑因素的简要概述。股东应仔细阅读通函“股东的某些所得税注意事项——股东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标题下的信息,该信息符合上述摘要的规定。此外,促请股东谘询其本身的税务顾问,以确定该安排在其特定情况下对他们的税务后果(包括任何美国联邦、州、地方或非美国收入或其他税法的适用和影响)。

 

以色列对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

 

一般而言,就以色列的税务目的而言,根据该安排以股份换取代价将是一个应课税的事件。除非以色列国内法或以色列与卖方居住国之间的适用税务条约规定了具体豁免,否则将对非以色列居民处置股份所得的资本收益征收以色列资本利得税,该部分对价应归于公司在以色列境内的资产。

 

非以色列居民通过出售股份获得资本收益的,除其他条件外,如果股份不是通过该非以色列居民在以色列境内的常设机构持有或归属于该非以色列居民的常设机构(且满足某些其他条件),则该非以色列居民可免缴以色列资本收益税。但是,如果以色列居民:(一)直接或间接地单独或与该人的亲属或根据协议与该人长期合作处理公司的物质事务的另一人或与另一以色列税务居民合作的另一人,在该非以色列人团体的任何控制手段中拥有超过25%的控股权益,或(二)是该非以色列人团体的受益人或有权获得上述豁免,这种非以色列人团体收入或利润的25%或以上,不论是直接或间接的。此外,这种豁免不适用于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股份的收益被视为营业收入的人。此外,根据适用的税务条约的规定,非以色列居民出售股份可免缴以色列资本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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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指示其以色列法律顾问和顾问准备并向ITA提交预扣税裁定(定义见下文)申请,该裁定(a)免除买方、公司、存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从根据《安排协议》和《现金部分CVR协议》或《CVR》对价(如适用)应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给非以色列居民的任何股东和期权、RSU和SAR持有人的任何对价中从源头上预扣以色列税款的义务,或澄清不存在此种义务,或(b)明确指示买方、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何在源头上执行此种扣缴。

 

以上只是对以色列某些重要的所得税考虑因素的简要概述。股东应仔细阅读通函“以色列对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标题下的信息,该标题对上述摘要作了限定。促请股东咨询其本国的以色列税务顾问,以确定该安排对他们造成的具体以色列税务后果。

 

风险因素

 

该安排有可能无法完成。如果这一安排未能完成,公司将继续面临目前在其事务、业务和业务以及未来前景方面面临的风险。此外,未能完成该安排可能会对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评估你应该如何投票时,你应该仔细考虑在“风险因素”一节中描述的风险因素。无论该安排是否完成,公司将继续面对其业务和事务方面目前面临的许多风险。这些风险因素在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向SEC和SEDAR提交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以及公司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中有进一步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在SEDAR网站www.sedar.com和EDGAR网站www.sec.gov/edgar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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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理人的资料

 

谁可以投票

 

董事会已将2023年2月3日下午5:00(温哥华时间)定为记录日期,以确定有权收到会议通知的股东。每一股东有权就其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一票表决权,并在截至记录日期下午5时(温哥华时间)编制的股东名单上以该股东的名义登记。

 

有表决权的股份和主要股东

 

公司的法定股本由无限数量的股份和无限数量的优先股组成,可连续发行。截至记录日期,公司的法定股本为2,759,219股,没有发行和流通的优先股。因此,预期在会议上就已发行股票可能投票的最大数目共计2,759,219。出席会议的业务交易的法定人数为至少两人亲自出席,每一人为有权在会上投票的股东或有权在会上投票的股东的正式指定代理人或代表,而不论这些人持有多少股份。

 

据Neovasc的董事及高级职员所知,并无任何人士或公司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控制或指示所持有或指示的股份所附带的累积表决权的10%或以上。

 

登记股东

 

登记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上投票。登记股东如欲亲自出席会议投票,无须填妥或交回本通函所载的代表委托书或投票指示表格,因为选择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会上进行投票和计票。然而,为确保你在会议上的代表性,我们鼓励你退回随附的代表或投票指示表格,无论你是否计划亲自出席。发送你的代理人或投票指示表格不会妨碍你亲自在会议上投票。

 

选择代理投票的登记股东除了邮寄随附的代理投票表格或投票指示表格外,还可以使用多种方式进行投票。所有由登记股东填写的代理人必须在2023年3月2日前交回公司:

 

(a) 填写、注明日期并签署随附的委托书,并将其交回公司的转让代理人加拿大计算机股份信托公司,在北美境内传真:1-866-249-7775,在北美境外传真:(416)263-9524,或邮寄至8安大略省多伦多大学大道100号,M5J 2Y1楼,或在3rd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Burrard街510号,V6C 3B9楼;

 

(b) 使用按键式电话将投票选择传输到免费号码,并在您的代理表格上提供控制号码。登记股东必须遵循语音响应系统的指示,并参考随附的免费电话号码代理表格,即持有人的投票控制号码;或

 

(c) 登录电脑共享公司的网站:www.investorvote.com。登记股东必须遵循屏幕上显示的指示,并参考随附的代理表格中的持有人帐号和代理存取号码;

 

在所有情况下,确保在使用代理的会议或会议休会前至少48小时(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收到代理。

 

请仔细审阅随附的委托书,以获取更多信息和协助资源。

 

为生效,加拿大中央证券交易所信托公司必须在会议前两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假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或任何休会或延期前收到代理表格或投票指示表格。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会议主席可自行决定放弃或延长代理交存期限,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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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股东的代理人或投票指示表所代表的股份将按照持有人在代理人或投票指示表的形式或在可能要求的任何投票中的替代投票方法上所指示的方式进行投票或不参加投票。第三方代理人必须亲自出席会议,以代表股东出席会议。

 

非登记股东

 

本公司已将本通告及随附的会议通知的副本分发给中介机构,以分发给非登记股东,费用由公司承担。除非非登记股东放弃接收这些材料的权利,否则中介机构必须将这些材料交付给非登记股东,并就如何对非登记股东实益拥有的股份进行投票寻求指示。在许多情况下,中介机构会利用一家服务公司将这些会议材料转发给非注册股东。

 

收到这些会议材料的非登记股东通常能够以两种方式之一提供投票指示。

 

通常,非登记股东将收到一份投票指示表格,该表格必须由非登记股东按照中介机构提供的指示填写并签署。在这种情况下,非登记股东不能为登记股东使用上述机制,必须遵循其中间人提供的指示(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允许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填写表决指示表格)。

 

然而,有时可能会向非登记股东提供一份已由中介机构签署的委托书。本委托书仅限于非登记股东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但在其他情况下未填写。本委托书无须由非登记股东签署。在这种情况下,非登记股东只能通过邮寄或传真完成委托和投票,如上文所述的登记股东。

 

这些程序旨在使非登记股东能够指导其股份的投票。任何非登记股东如收到代表表格或投票指示表,如希望亲自出席会议并在会上投票(或由另一人代表其出席并投票),应删除代表表格中指明为代表持有人的人的姓名,并在提供的空白处插入非登记股东(或该其他人)的姓名,如为投票指示表,则应遵循中介人提供的相应指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非登记股东都应认真遵循中介机构提供的指示。

 

公司可利用Broadridge Financial Services的QuickVote ™服务,协助不反对将其姓名告知公司的非登记股东直接通过电话对其股份进行投票。我们的代理律师可与非登记股东联络,以协助他们方便地直接通过电话投票表决他们的股份。

 

代理人的委任

 

随附的代理人名单所列的人是公司的高级职员、董事和/或其他被提名人。股东有权指定一人或公司(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作为代理人,而不是前一句中指定的人,代表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事。为行使这一权利,股东可以在以代理形式提供的空白处插入该其他人或公司的名称,也可以填写并提交另一种代理形式。

 

在公司簿册及纪录上名列的人或法团,即为注册股东。非登记股东是以中介机构名义登记的股份的实益拥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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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审议《安排》或完成和交付您的代理时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帮助,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公司代理招标代理和股东沟通顾问Laurel Hill,发送电子邮件至assistance@laurelhill.com,或致电1-877-452-7184(北美免费电话)或1-416-304-0211(北美以外地区接听电话)。

 

致美国股东的通知

 

根据《美国交易法》第3b-4条规定的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代理招标的豁免,公司的代理招标不受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美国交易法”)第14(a)节的要求的约束。因此,本通告是根据加拿大适用的披露要求编制的。美国居民应该意识到,这些要求不同于美国根据《美国交易法》适用于代理声明的要求。

 

代理人的表决

 

所附股东代表名单所列的人将按照股东代表的指示,投票或不投票选举他们所代表的股份。如无此种指示,该等股份将被投票赞成该安排决议。

 

代理人的撤销

 

注册股东可将一份由该持有人或该持有人的书面授权代理人签署的书面文书,或如该持有人是法团,则可将一份由公司的正式授权人员或代理人签署的书面文书,送交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Suite 2600,Three Bentall Centre,595 Burrard Street,Vancouver,British Columbia,V7X 1L3,收件人:Kyle Misewich,可在会议前两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假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或如延期或推迟,则可随时重新召开会议,或在会议当日举行表决前或以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方式举行表决前的会议主席。

 

公司的注册股东亦可在会议或会议休会前两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假日)上午十时(温哥华时间)或之前的任何时间,签署一份载有较后日期的委托书,并将该委托书交回加拿大中央证券交易所信托公司,以撤销该委托书。

 

根据代表表格正式委任的人,只有在代表表格已按照上述规定妥善填写和交付且该代表没有被撤销的情况下,才有权对代表的股份进行投票。

 

出席会议的登记股东有权通过出席虚拟会议参加表决,如果出席了虚拟会议,其代理人或表决资料表格对该人在会议上或会议休会时所表决的事项即作废。

 

非登记股东如欲更改其投票,必须安排其各自的中介人代其撤销代理。

 

代理人的酌处权

 

随附的委托书授予其中所列人员对随附的会议通知所列事项的修改或更改以及可能适当提交会议或会议休会或延期的其他事项的酌处权。截至本通告发出之日,公司管理层并不知悉有任何该等修订、更改或其他事项须提交会议。然而,如对所附会议通知所指明的事项的任何修订或更改,或管理层现在不知道的任何其他事项,应适当地提交会议或该等事项的任何休会或延期,则公司管理层以所附的代理人形式指定的人所获妥善执行的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份,将根据该酌处权就该等事项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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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安排的背景和理由

 

安排协议的背景

 

Neovasc董事会在仔细考虑了公司可用于推进其业务以实现对利益攸关方价值最大化的战略选择之后,授权签订《安排协议》。该《安排协议》的条款是通过Neovasc、Shockwave的代表及其各自的财务和法律顾问之间进行的广泛的公平谈判达成的。以下是在2023年1月17日公开宣布执行《安排协定》之前各方之间的重大活动、会议、谈判和讨论的摘要。

 

2021年11月4日,Neovasc的首席运营官William Little在一次行业会议上相遇后,与Shockwave业务发展副总裁Michael Lang会面,从广义上讨论了可能的合作伙伴关系、合资公司或收购事宜。当时没有讨论任何具体的交易。2022年上半年,这些一般性讨论不时继续进行,任何一方均未提出具体建议。2022年6月10日,Neovasc与Shockwave签订了一项保密协议,以便进行更实质性的讨论,并据此交换机密信息。

 

在2022年期间,Little先生还不时会见其他战略公司的代表,介绍Neovasc正在取得的最新进展。

 

2022年8月18日,Shockwave的首席执行官Doug Godshall和Lang先生主动给Little先生打了一个电话。在本次电话会议上,Shockwave表示他们打算向Neovasc提供一份对两家公司之间的交易无约束力的意向书。

 

2022年8月19日,Shockwave向Neovasc提交了一份日期为2022年8月18日的不具约束力的初步提案(“初始Shockwave提案”),内容涉及Shockwave提议收购的所有流通股,包括根据任何未行使的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可在收盘时以每股22.00美元现金转换为股份的证券发行的股份(不时修订的“拟议交易”)。The Initial Shockwave Proposal对其要约所依据的Neovasc未偿股权的数量作了具体说明,并要求Neovasc就收购Neovasc进行排他性谈判,初始期限为30天。

 

2022年8月23日,公司与Piper Sandler签订了一份聘书,据此,Piper Sandler将担任公司独家财务顾问,处理涉及公司50%或以上股份或资产的出售或类似交易。这份聘书取代了之前一份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的聘书,其中Piper Sandler被公司聘用为战略许可交易的财务顾问。

 

2022年8月24日,董事会与Neovasc管理层和Piper Sandler的代表会面,审查《初次冲击波》提案。Piper Sandler的代表提供了对该提案的初步财务分析,该提案是根据董事会的指示编写的,并与董事会讨论了公司今后可能采取的步骤。经过讨论,董事会要求Piper Sandler和Neovasc管理层与Shockwave公司探讨是否有兴趣对Neovasc进行直接投资,以替代最初的Shockwave提议。董事会还指示Piper Sandler探索其他战略第三方对Neovasc的直接投资。

 

2022年8月31日,公司首席执行官Fred Colen与Godshall先生进行了交谈,Godshall先生表示董事会的估值预期与Shockwave的初步建议不符,并表示公司希望通过融资而不是通过收购与Shockwave合作。2022年9月7日,Piper Sandler的代表还与Godshall先生就Neovasc的潜在直接投资建议进行了讨论。在此期间,Piper Sandler还与一战略方进行了洽谈,该战略方与美国公司接洽,询问其对Neovasc直接投资的潜在兴趣。经过初步讨论,没有提出任何确定的建议。

 

2022年9月14日,Shockwave向Piper Sandler的代表明确表示,其对进一步讨论对Neovasc的直接投资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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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6日,董事会指示Piper Sandler评估是否有任何相关战略方有兴趣收购其二尖瓣知识产权组合。从2022年10月31日到2022年12月5日,Piper Sandler与四个战略方进行了洽谈,并为有关二尖瓣知识产权的初步尽职调查提供了便利。这一过程没有产生任何关于交易的建议,而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交易对二尖瓣知识产权来说具有足够的价值,有理由与这些当事方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2022年11月22日,Shockwave向Neovasc提交了日期为2022年11月21日的第二份不具约束力的提案(“第二份Shockwave提案”),内容涉及Shockwave提议收购的所有流通股,包括可根据任何未行使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发行的股份。拟议收购价格为交易完成时每股现金30.00美元,外加一项或有价值权(“CVR”),如果Reducer用于治疗难治性心绞痛的FDA上市许可的完整上市前申请于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提交给FDA,则或有价值权(“CVR”)将支付每股4.00美元现金,如果FDA在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批准Reducer用于治疗难治性心绞痛的上市,则可额外获得每股7.00美元现金。第二次冲击波的提议对其要约所依据的未偿股权数量作了具体说明,并要求Neovasc就收购Neovasc进行排他性谈判,初始期限为30天。

 

2022年12月1日,董事会会见了Piper Sandler的代表,他提供了根据董事会的指示对第二次冲击波提案编制的初步财务分析。也在会议期间,Neovasc管理层提出了对潜在财务预测的初步分析,假设公司的减速器获得FDA批准并保持独立。随后Neovasc管理层、董事会和Piper Sandler就这种情况下的资金需求以及这种融资可能产生的稀释性影响进行了讨论。经过讨论,董事会指示Piper Sandler的代表向Shockwave提供反建议,即在收盘时以每股40.00美元现金收购,加上每股10.00美元的CVR,即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收到FDA针对患者群体的首次上市批准后每股支付5.00美元,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收到FDA针对患者群体的第二次上市批准后每股额外支付5.00美元。

 

2022年12月2日,Piper Sandler的一位代表与Godshall先生进行了交谈,告知Godshall先生董事会要求的估值高于第二次冲击波提案中提出的估值,并表示Neovasc将提议对CVR条款进行修订。

 

2022年12月6日,Piper Sandler的一位代表向Shockwave提交了反收购提议,收购价格为收盘时每股40.00美元现金,外加CVR,即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收到FDA针对患者群体的首次上市批准后每股支付5.00美元,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收到FDA针对患者群体的第二次上市批准后每股额外支付5.00美元。

 

2022年12月12日,Shockwave向Neovasc提交了第三份不具约束力的提议(“第三次Shockwave提议”),提议收购价格为每股32.00美元,若FDA在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批准Reducer产品用于治疗难治性心绞痛的上市销售,则CVR将支付每股12.00美元的现金。第三次冲击波的提议对其要约所依据的未偿股权数量作了具体说明,并要求Neovasc就收购Neovasc进行排他性谈判,初始期限为30天。

 

2022年12月12日,经过Colen先生和Godshall先生以及Colen先生和董事会成员的讨论,Colen先生指示Piper Sandler的代表向Shockwave提交一份还价,提议在收盘时以每股36.00美元现金收购,外加CVR,如果FDA在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批准该Reducer的上市,则以现金支付每股12.00美元,如果FDA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批准该Reducer的上市,则以每股11.00美元现金支付,如果FDA在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批准减速器上市,则每股10.00美元以现金支付。

 

2022年12月14日,董事会与公司的法律顾问Blake,Cassels & Graydon LLP(“Blakes”)以及Piper Sandler的代表举行会议,讨论潜在交易的谈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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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5日,Shockwave向Neovasc提交了第四份不具约束力的提案(“第四次Shockwave提案”),内容涉及Shockwave提议收购的所有流通股,包括根据任何未行使的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可转换为股票的证券发行的股份,交易结束时每股现金购买价格为32.00美元,外加CVR,如果FDA在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批准用于治疗难治性心绞痛的Reducer的上市销售,则支付每股12.00美元的现金,如果FDA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批准Reducer用于治疗难治性心绞痛,则每股8.00美元以现金支付;如果FDA在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批准Reducer用于治疗难治性心绞痛,则每股4.00美元以现金支付。第四次冲击波的提议对其要约所依据的未偿股权数量作了具体说明,并要求Neovasc就收购Neovasc进行排他性谈判,初始期限为30天。与之前的提案一样,第四次冲击波提案还要求Neovasc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签订支持和投票协议,以便他们对所持有的该安排投赞成票。

 

在收到第四次冲击波提案后,董事会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会议,与Piper Sandler和布雷克斯的代表讨论第四次冲击波提案。Colen先生比较了第四次冲击波提案和第一次冲击波提案。Blakes和Piper Sandler的代表也与董事会一起审查了第四次冲击波提案的条款。

 

2022年12月17日,Shockwave与Neovasc就第四次Shockwave提案签署了一份不具约束力的意向书,其中规定了30天的初始排他期,在此期间双方可以就安排协议的最终条款进行谈判,Shockwave还可以进行尽职调查。这种尽职调查始于2022年12月18日,当时开设了一个电子数据室,Shockwave及其财务和法律顾问可以进入该数据室。从2022年12月18日至2023年1月16日,除了审查电子数据室的材料外,Shockwave及其顾问还与Neovasc的代表及其顾问就尽职调查事项进行了多次讨论。

 

2022年12月20日,Shockwave发现Neovasc的某些未偿认股权证包含一些条款,持有人有权要求Neovasc在控制权交易发生变更后以超过Shockwave每项提议所依据的价值的价格购买认股权证,Shockwave的每项提议都明确基于其每项提议(包括第四次Shockwave提议)中规定的未偿Neovasc股权数量。Shockwave财务顾问的代表告知Piper Sandler的代表,Shockwave愿意为流通在外的股票、期权、SARs和RSU支付的价值需要降低,以计入可能向含有收购条款的认股权证持有人支付的购买款项,从而使收购Neovasc的总成本与Shockwave在提出包括第四次Shockwave提案在内的建议时预计的成本相同。在董事会成员和Neovasc管理层就认股权证进行讨论后,Piper Sandler被指示与Shockwave的财务顾问讨论与这些认股权证的预计买断成本相关的费用,并因此减少股票、期权、SAR和RSU在交易结束时应付的现金对价。这种讨论一直持续到2023年1月16日。

 

2022年12月22日,布雷克斯告知董事会,拟议中的交易可能会给至少两名董事Fred Colen和Norman Radow带来MI 61-101含义内的“附带利益”(参见“主要法律事项–加拿大证券法事项”),因此最好由其余董事组成一个特别委员会。经讨论并考虑了法律顾问的建议,董事会批准设立一个由独立董事Steve Rubin、Alexei Marko、Doug Janzen和Paul Geyer各一名的特别委员会,除其他外,负责审查、评估和审查拟议交易,不时向董事会报告其活动和建议,并审查、评估和审查可能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大价值且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任何战略替代方案。

 

2023年12月22日晚些时候,特别委员会将拟议交易与2022年12月1日提交给董事会的公司保持独立并通过筹资活动为其知识产权开发提供资金的独立战略进行了比较,并考虑了下文“安排的理由”中概述的其他因素、筹资对公司股东的预期影响、股本的可得性以及无法执行其业务计划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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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3日,特别委员会批准并通过了上述特别委员会的任务授权,并任命Steve Rubin为特别委员会主席。

 

同样在2022年12月23日,Shockwave的法律顾问Fenwick & West LLP(简称“Fenwick”)向Neovasc的法律顾问Blakes递交了《安排协议》的初稿。

 

2022年12月24日,布雷克斯与Neovasc管理层和Piper Sandler的代表一起审查了《安排协议》初稿提出的关键问题。

 

2022年12月26日和2022年12月27日,特别委员会举行会议,讨论与拟议交易有关的各种最新情况及其下一步措施,包括由于包含收购条款的认股权证的潜在收购价值,可能对股票、期权、特别行政区和受限制股份单位在交易结束时应付的现金对价进行调整。在12月26日的会议上,Piper Sandler的代表与特别委员会讨论了Shockwave对认股权证的立场,并在特别委员会的指导下,提出了一份初步财务分析报告,其中对含有买断条款的认股权证的潜在买断价值进行了分析。布雷克斯详细审查了《安排协定》草案的条款和条件,包括拟议的评论意见。特别委员会审议了这一建议,并就如何回应《安排协定》草案向律师提供了指示。

 

2022年12月28日,布雷克斯向芬威克递交了《安排协议》的修订草案。此后,各法律顾问继续就《安排协议》的条款进行谈判,直至2022年1月16日执行。

 

2022年12月29日,特别委员会召开会议,除其他事项外,讨论了拟议交易对Neovasc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包括股东、认股权证持有人、期权持有人、员工和临床试验参与者。

 

2023年1月3日,特别委员会会见了Piper Sandler的代表,后者按照特别委员会的指示编写了一份初步财务分析报告,其中包括Shockwave以企业为基础提供的对价、在拟议交易中应付给期权、SARs和RSU股东的对价以及包含收购条款的认股权证的潜在收购价值。特别委员会还与Neovasc的管理层、布雷克和Piper Sandler的代表讨论了替代《安排》的其他战略选择。

 

2023年1月3日,Fenwick向Blakes表示,Shockwave将要求公司最大的个人股东Strul同意,如果公司签订《安排协议》,它将同时签订《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根据该协议,除其他事项外,它将同意投票支持该安排,并在安排结束前将其可转换票据转换为股票,并于2023年1月9日,Strul表示愿意签订《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见“安排详情– Strul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

 

2023年1月6日,芬威克向布雷克斯提交了《安排协议》的进一步修订草案。

 

2023年1月7日,特别委员会与布雷克和Piper Sandler的代表举行会议,讨论《安排协定》草案的订正问题。在这次会议上,法律顾问告知,根据拟议交易,除了Fred Colen和Norman Radow之外,Doug Janzen还可能根据MI 61-101(参见“主要法律事项–加拿大证券法事项”)获得“附带利益”,因此就本次交易而言,可能不会被视为“独立”董事。Janzen先生提出辞去特别委员会的职务,以解决这一问题,他的辞职被接受。

 

2023年1月12日,布雷克斯向芬威克交付了一份《安排协议》的修订本,双方的法律顾问继续讨论协议中尚待解决的问题。

 

2022年1月14日,芬威克公司向布雷克斯公司递交了《安排协议》的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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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5日,特别委员会与Piper Sandler的代表会面,讨论拟议中的交易。在会议上,Piper Sandler的代表向特别委员会介绍了与Shockwave的财务顾问就由于含有买断条款的认股权证的潜在买断价值而在交割时应支付给股东和期权、SAR和RSU持有人的对价进行谈判的最新情况。特别委员会指示Neovasc管理层向Shockwave提出关于交割时应支付的对价和CVR条款的反建议。2023年1月15日晚以及2023年1月16日白天,Neovasc管理层和Piper Sandler的代表与Shockwave及其财务顾问讨论了这些条款,提议将收盘价时应付的现金对价提高至每股28.00美元,并修改CVR的条款,如果《第四次冲击波》提案中的每个日期都晚至一年实现里程碑,则分别需支付12.00美元、8.00美元和4.00美元。

 

2023年1月16日,经过进一步谈判,Shockwave提出一项建议,告知Neovasc这是其最佳最终方案,即收购价格为每股27.25美元,交易完成时支付现金,外加CVR,如果在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实现里程碑,则每股支付12.00美元,如果在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里程碑,则每股支付8.00美元,如果在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里程碑,则每股支付4.00美元。认股权证应按照其条款处理。

 

2023年1月16日下午,特别委员会与董事会全体成员和Neovasc的高级管理人员、Blakes和Piper Sandler的代表举行会议,与管理人员和顾问们讨论Shockwave就本次审议提出的最后提案。在会议上,Piper Sandler对提出的考虑因素提供了财务分析,并向特别委员会提出了口头意见,该意见随后得到书面确认,即截至提出公平性意见之日,在遵守其中所载假设、限制和资格的前提下,从财务角度来看,股东根据《安排协议》应收到的现金部分对股东而言是公平的。在Piper Sandler的介绍结束后,Neovasc的管理人员和那些不是特别委员会成员的主任离开了会议。经过对拟议交易的讨论和审议,并对拟议交易的条款和条件进行了审查,包括对未经请求的优先提议作出回应的能力、与该安排相关的利益和风险、Neovasc的业务、完成拟议交易的预期时间、与该安排相关的风险、公平性意见以及特别委员会成员认为相关的其他事项,特别委员会一致认为,本安排对股东是公平的,本安排及订立本安排协议符合Neovasc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特别委员会一致决议建议董事会批准该安排及订立该安排协议、CVR协议及支持协议及投票协议,并建议股东对该安排投赞成票。

 

在特别委员会会议之后,委员会全体成员举行会议,接收特别委员会的报告,并与Blakes和Piper Sandler的代表讨论可能的交易。Blakes与董事会一起审查了《安排协议》、《CVR协议》以及就该《安排》订立的支持协议和投票协议的条款,并向董事会提供了向Neovasc的高级管理人员Blakes和Piper Sandler的代表提问的机会。经讨论并考虑到特别委员会的一致建议、特别委员会本身对拟议交易的评估以及股东的利益和其他有关事项,董事会一致认为,股东根据该安排收取的代价对股东公平,且订立该安排及订立该安排协议符合Neovasc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订立《安排协议》,并一致决定建议股东投票赞成该《安排》。Neovasc与Shockwave于2022年1月16日晚签署了《安排协议》,该协议于2022年1月17日美国和加拿大金融市场开市前公告。

 

特别委员会的建议

 

经过认真考虑,包括彻底检讨《安排协议》、《公平意见》等事项,并考虑到公司的最佳利益,并经与管理层、其法律顾问和Piper Sandler协商后,特别委员会一致认为,从财务角度来看,股东根据该安排应收到的对价对股东而言是公平的,且该安排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因此,特别委员会一致建议联委会核准《安排协议》,并建议股东投票赞成《安排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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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的建议

 

董事会在认真考虑,包括彻底审查《安排协议》和其他事项后,考虑到公司的最佳利益,并在与管理层、Piper Sandler和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根据特别委员会的一致建议,已决定批准订立及执行及交付安排协议及履行其在该协议下的义务及某些有关事宜是可取的,并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而该安排对股东是公平的,而该安排亦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会一致通过了《安排协议》,并一致建议股东对《安排决议》投赞成票。

 

作出安排的理由

 

在评价和批准该安排并作出决定和建议时,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认真考虑了Neovasc目前和预计未来的业务以及《安排协议》和《安排计划》的条款。特别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了若干因素,其中包括:

 

· 溢价。该代价较该安排公布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股份收市价溢价27%,较该等股份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30天每股面值溢价68%。

 

· 公平意见。Piper Sandler提出的公平意见认为,截至公平意见提出之日,在遵守其中所载假设、限制和资格的前提下,从财务角度来看,股东根据《安排协议》应收到的现金部分对股东而言是公平的。

 

· 董事及高级人员接受。根据投票支持协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同意将其所有股份投票赞成该安排。

 

· 即时流动性。每股27.25美元的现金部分为我们的股东提供了确定性、即时价值和流动性,同时消除了进一步稀释对我们股东的影响、长期业务和执行风险、或对金融市场或经济状况的影响,而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里程碑,CVR提供了参与增值的能力。

 

· 保持独立上市公司的风险。Neovasc作为一家独立的上市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包括对其Reducer候选产品进行临床试验和监管审评所涉及的重大风险(临床试验可能需要比预期更长的时间和更高的成本,结果可能不支持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市场接受),需要大量额外资金来资助Neovasc的运营和临床试验以及建立制造和商业化能力,以及这些资金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条件获得的风险,Neovasc产品被市场接受的风险,以及Neovasc成功建立内部销售能力或找到第三方营销或分销合作伙伴的能力的不确定性。

 

· 商业条件.我们经营业务所处的当前和未来商业和金融环境,包括国际、国家和地方经济状况、竞争环境以及金融和资本市场,这些因素对我们的可能影响以及我们作为一家独立公司执行计划的情况,包括当前经济和市场不确定性增加的风险,以及我们这个行业中规模的公司在筹集资金方面面临的挑战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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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选择.董事会和特别委员会在审议了Neovasc的战略替代方案后认为,经风险调整后,对价对我们的股东更有利,而不是我们合理可用的其他替代方案可能产生的潜在价值。

 

· 对主动提出的优先建议作出反应的能力。根据《安排协议》的规定,联委会将继续能够对构成《安排协议》项下优先建议书的任何未经请求的善意书面建议书作出答复,并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终止《安排协议》,以便在支付3,824,000美元的终止费后接受优先建议书(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认为在当时情况下是合理的)。

 

· 议定交易。《安排协定》是与Shockwave全面谈判进程的结果,该进程由公司及其法律和财务顾问在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及其法律和财务顾问的监督和参与下进行。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认为,根据与Shockwave的谈判过程,该考虑是Shockwave在执行《安排协议》之日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安排协议》和CVR的条款包括了Shockwave愿意同意的对我们最有利的条款,而且这些条款在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的判断中是合理的。

 

· 结束的确定性。安排协议所载的成交条件,在数目和范围上均有限制,并不包含任何融资条件,而就与我们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有关的条件而言,这些条件一般会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如《安排协议》所界定的术语表"),并且预计Shockwave的财政资源将足以为该考虑提供资金。

 

· 股东批准。该安排须经下列人士批准:(一)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投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及(二)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投票数的多数,但不包括根据MI 61-101规定须予排除的股份所附票数。

 

· 监管批准。该安排必须得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的批准,该法院将考虑(其中包括)该安排对股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 异议权。安排计划的条款将规定,在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反对安排的登记股东,在符合某些条件后,可行使异议权,如最终胜诉,可收取其股份的公允价值。

 

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在法律和财务顾问的支持和咨询下,还审议了《安排》和《安排协定》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若干潜在风险,包括:

 

· 如果本安排不完成,Neovasc及其股东面临的风险,包括Neovasc进行该安排的费用以及Neovasc管理层日常业务开展所需的经费;

 

· 我们将不再是一家独立的上市公司,我们的股东也不会从我们未来的增长潜力中受益,也不会从我们未来的价值增长中受益,除非通过CVR。

 

· 《安排协议》中对Neovasc向第三方征集额外权益的能力的限制,以及如果《安排协议》在某些情况下终止,Neovasc必须按《安排协议》的规定向Shockwave支付终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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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ockwave在某些情况下有权终止《安排协议》;

 

· 根据《CVR协议》及《安排协议》,Shockwave无须为开发任何产品或实现该里程碑而付出任何努力,或动用任何资源;

 

· CVR协议项下的里程碑可能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或根本无法实现,以及安排协议项下对价的CVR部分可能无法实现任何价值的风险。

 

见“安排的背景”和“安排的理由”。

 

特别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的资料、因素和风险的上述摘要不是、也不打算是详尽无遗的。鉴于在评价《安排》时所考虑的因素和信息量,特别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认为,对在得出结论和建议时所考虑的每一具体因素进行量化或试图以其他方式赋予任何相对的权重并不实际,也没有量化或试图赋予这些因素任何相对的权重。特别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是在考虑了上述所有因素后,根据他们对Neovasc的业务、财务状况和前景的共同了解,并根据审计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的财务顾问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提出的。此外,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的个别成员可能对不同的因素赋予了不同的权重。

 

Piper Sandler公平性意见

 

以下仅为《公平意见》的摘要,全文以《公平意见》全文为准。董事会促请股东仔细阅读《公平意见》全文。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的书面公平意见全文,载列对Piper Sandler进行的检讨所作出的假设、所循的程序、所考虑的事项及所受的限制及保留意见,载于本通告附录“a”。编制公平意见,如公平意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一定可以进行部分分析或简要说明。

 

关于董事会和特别委员会对该安排的评价,特别委员会收到Piper Sandler提出的公平意见,即Piper Sandler认为,截至公平意见提出之日,在遵守其中所载假设、限制和资格的前提下,从财务角度来看,股东根据《安排协议》应收到的现金部分对股东而言是公平的。

 

在提出其公平性意见时,Piper Sandler进行了以下财务分析:(i)选定的上市公司分析;(ii)选定的先例交易分析和(iii)贴现现金流分析。对于选定的上市公司分析,Piper Sandler审阅了Neovasc的部分历史财务数据和Neovasc的估计财务数据,这些数据基于Neovasc管理层提供的预测,并将它们与选定的上市公司的相应财务数据(如适用)进行了比较,这些公司在经营特点、地理位置、商业重点、增长前景和风险状况方面被视为与Neovasc具有可比性。对于选定的先例交易分析,Piper Sandler审阅了选定的已完成并购交易的公开信息,这些交易涉及选定的早期和商业化前结构性心脏和介入心脏病学目标公司,Piper Sandler认为这些公司需要考虑与Neovasc和《重组安排》相关的相关事宜。Piper Sandler还进行了贴现现金流分析,使用Neovasc管理层提供的预测,基于2023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的自由现金流净现值和2032年12月31日的终值,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永续增长率贴现,计算出Neovasc的一系列理论企业价值。

 

Piper Sandler(其已给予且未撤回书面同意,同意在本通告中以其格式及上下文提及其名称,并同意将《公平意见》副本作为本通告附录“a”)仅供特别委员会参考及协助其审议其中所设想的交易,且《公平意见》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分发、引用或以其他方式提及,也不得存档,包括在任何注册声明、代理声明、资料通告或任何其他文件内或全部或部分提述,但经Piper Sandler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公平意见仅从财务角度论述股东根据《安排协议》将收到的现金部分的公平性,不应也不应被解释为对公司或其资产或证券的估值。公平意见并非就任何股东应如何就与该安排有关的任何事项投票或采取行动、就Neovasc的证券在任何时间可能交易的价格或任何其他事项提供建议。Piper Sandler并无承诺重申或修订《公平意见》或就公平意见日期后发生的任何事件作出其他评论,亦无义务更新、修订或重申《公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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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期为2022年8月23日并于2023年1月12日修订的聘用协议,公司聘请Piper Sandler担任董事会和特别委员会的独家财务顾问。该聘用协议取代了公司与Piper Sandler于2020年12月16日签订的先前聘用协议。根据Neovasc与Piper Sandler之间的聘用协议,Piper Sandler除其他事项外,同意为涉及公司50%或以上股份或资产的出售或类似交易提供某些财务咨询和投资银行服务,并应要求向特别委员会提出意见,说明从财务角度来看股东根据《安排协议》收到的现金部分的公平性。根据与Piper Sandler签订的接战协议的条款,Neovasc有义务向Piper Sandler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其中一部分在向特别委员会提交《公平性意见》时支付(该部分不取决于《安排》的完成情况),其中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安排》的完成情况。Neovasc还同意偿还Piper Sandler的合理自付费用,并赔偿Piper Sandler和某些相关方因聘用Piper Sandler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某些责任和其他物品。

 

Piper Sandler不是公司或买方的内幕人士、联系人或附属公司,亦不是除董事会及特别委员会就该安排向其他人或公司提供顾问外的任何人或公司的顾问。Piper Sandler与公司、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均未就未来的交易签订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在日常业务过程中,Piper Sandler及其关联公司可能会为自己或客户的账户积极交易公司和买方的证券,因此可能随时持有此类证券的多头或空头。Piper Sandler今后还可能向公司、买方或与公司有关联的实体或买方提供投资银行和财务咨询服务,并可能因此获得赔偿。

 

在特别委员会2023年1月16日的会议上,Piper Sandler发表口头意见,随后得到《公平意见》的书面确认,即截至《公平意见》发表之日,在遵守其中所载假设、限制和资格的前提下,从财务角度来看,股东根据《安排协议》将收到的现金部分对股东而言是公平的。

 

安排的详情

 

安排摘要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与买方签订了《安排协议》。安排协议的副本可在SEDAR网站www.sedar.com和EDGAR网站www.sec.gov/edgar上查阅,作为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向SEC提交的6-K表格的证据。安排协议就安排计划的实施作出规定。据此,除其他事项外,股东(异议股东除外)每持有一股股份,将获得(i)现金部分和(ii)一份CVR。

 

根据该安排,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尚未执行的每一项期权、SAR和RSU将按照其条款并与《安排计划》相关。随后,每份未行使的期权将被视为由持有人转让给公司,以换取(i)等于现金部分减去该期权适用的每股行使价的金额,以及(ii)一份CVR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而该期权应立即取消。公司和买方均无义务就任何非价内期权且未在生效时间之前行使的期权向期权持有人支付对价或任何其他金额,任何此类期权将立即被取消,不予考虑。此外,每一未偿还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和SAR将被视为由持有人转让给公司,以换取对价,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该受限制股份单位或SAR应立即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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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生效日期,所有尚未行使的认股权证将按照其各自的条款和条件处理。本安排协议及本安排并不改变适用的认股权证所载的认股权证持有人的权利,而认股权证持有人就与本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认股权证应享有认股权证及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就Strul持有的认股权证而言)的明示条款所载的权利,因为这些条款可能不时经与适用的认股权证持有人达成的协议加以修订。在生效时间之前尚未行使的所有未行使认股权证将由买方承担,并将按照其条款继续执行。

 

批准该安排的安排决议须由(i)至少66人批准2/3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投票数的百分比,每一方均有权对每股股份投一票;(ii)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安排决议所投票数的多数,每一方均有权对每股股份投一票,但不包括根据MI 61-101规定须予以排除的股份所附票数。据公司所知,只有公司首席执行官Fred Colen、公司董事Norman Radow和公司董事Doug Janzen所持有的股份所附的表决权将被排除在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对安排决议所投的不少于过半数的赞成票之外,因此不包括加拿大法律为此目的根据MI 61-101规定所排除的表决权。见“主要法律事项----加拿大证券法事项”。

 

见“安排协议”。

 

安排步骤

 

以下概述了在完成安排的所有条件均已满足或放弃的情况下,在生效日期根据安排计划将采取的步骤。以下说明全文参照本通告附录“d”所附《安排计划》全文加以限定。

 

根据该安排,下列每一事件均应发生,并应被视为按下述顺序发生,无需任何进一步的授权、行动或手续,在每一情况下,除非另有说明,自生效时间起每隔五分钟生效:

 

期权、RSU和SARs的处理

 

1. 下列交易应同时发生:

 

(a) 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尚未兑现的每一份未兑现的未兑现期权、RSU和SAR将按照其条款兑现。

 

(b) 每份未行使的价内期权,在不由价内期权持有人或其代表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均应视为已由该持有人转让给公司,以换取(i)等于现金部分减去该期权适用的每股行使价(扣除适用的预扣税)的金额,以及(ii)一份CVR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而该期权应立即取消。公司和买方均无义务就任何并非价内期权且未在生效时间之前行使的期权支付对价或任何其他金额,任何该等期权应立即取消,不作任何考虑。

 

(c) 每一未清偿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如无受限制股份单位持有人或其代表采取的任何进一步行动,均须当作由该持有人向公司转让,以换取对价,减去任何适用的扣留款,而该受限制股份单位须立即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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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每项未缴的特别行政区,在没有任何特别行政区持有人或其代表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须当作由该持有人向公司转让,以换取代价,减去任何适用的扣缴,而该特别行政区须立即取消。

 

(e) 此外:

 

(一) 未行使期权、RSU或SAR的每一持有人均不再是此类期权、RSU或SAR的持有人;

 

(二) 该持有人的姓名须从每份适用的注册纪录册中删除;

 

(三) 股票期权计划、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和特别行政区计划以及与期权、受限制股份单位和特别行政区有关的任何和所有协议均应终止,且不再具有效力和效力;及

 

(四) 其后,该持有人只有权在生效时按上文第1(b)、1(c)和1(d)项规定的方式收取其根据上文第1(b)、1(c)和1(d)项(如适用)有权收取的任何代价。

 

异议股东

 

2. 已有效行使异议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未偿还股份,如在生效时间之前未撤回该异议权,则该持股人应视为已将其任何进一步的行为或手续转让给买方,并且:

 

(a) 该等持不同政见的股东不再是该等股份的持有人,并不再拥有该等股份的持有人的任何权利,但就该等股份按《安排计划》第3条所厘定及所列的公平价值获付报酬的权利除外;

 

(b) 该等持不同政见的股东的姓名,须从由公司或代表公司备存的股份持有人名册上除名为该等股份的持有人;及

 

(c) 买方须当作是如此转让的股份的法定及实益拥有人,并须记入由公司或代表公司备存的股份持有人名册。

 

股份

 

3. 与上一步骤同时,每一股未偿还的股份(有效行使了持不同政见者各自的异议权的持不同政见者所持有的股份,但在生效时间之前未撤回该异议的持不同政见者所持有的股份除外)应由持不同政见者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或手续即可转让给买方,以换取每股对价,减去任何适用的扣留款,并:

 

(a) 该等股份的持有人除根据安排计划获支付每股代价的权利外,不再享有作为股东的任何权利;

 

(b) 该持有人的姓名须从由公司或代表公司备存的股份持有人名册上除名;及

 

(c) 买方应被记录为如此转让的股份的持有人,并应被视为该股份的合法和实益拥有人。

 

董事及高级人员在该安排中的权益

 

公司董事及高级人员在该安排中的权益,可能与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同,或可能与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同,或与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同。这些利益包括下文所述的利益。董事会意识到这些利益,并在建议股东批准该安排时,除其他事项外,审议了这些利益。

 

- 33 -

 

 

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人员(截至2023年1月16日,实益拥有或行使控制权或指令权的股份总数为102,253股,约占已发行和未发行股份的3.71%)已各自签订了一份支持和投票协议,根据该协议,他们各自同意将各自的股份投票赞成该安排决议。

 

根据本安排,该等公司董事及高级人员及其联系人所持有的所有股份,将与所有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同等对待。如果这一安排完成,公司的这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获得总额约为2786394美元和102253欧元的CVR,以换取他们在2023年1月16日实益拥有的或对其行使控制或指示的所有股份。

 

期权、RSU和SARs的处理

 

选项

 

截至2023年2月2日,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共拥有根据股票期权计划授予的189295份期权。根据安排计划(并以安排完成为条件),自生效时间起,紧接生效时间之前的每份未归属期权将根据其条款并与安排计划相关归属,随后,每份未归属期权将被视为由持有人转让给公司,以换取每份价内期权(i)等于现金部分减去该期权的适用行使价(扣除适用的预扣税)后的金额,以及(ii)一份CVR,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项,该选择权应立即取消。非价内期权的期权持有人将有机会按照股票期权计划的条款在生效时间之前行使期权(包括任何未归属的期权,这些期权将按照其与安排结束有关的条款归属);但(i)不得以“净额结算”的方式行使期权,(ii)任何期权(不论该期权是否为价内期权)的持有人均不得在公司与买方相互协定的日期前五个营业日之后行使该期权,而该日期将是该安排的预计结束日期。公司或买方均无义务就任何并非价内期权且未在生效时间之前行使的期权支付对价或任何其他金额。因此,在安排完成时,董事及高级人员每人将就于生效日期所持有的每份实值期权收取(i)等于现金部分减去该期权的适用行使价的金额,及(ii)一份CVR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如果该安排完成,并假设在2023年2月2日至生效时间期间没有行使既得期权,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将获得总计约972857美元和77150欧元的现金等价物,以换取他们截至2023年2月2日所持有的所有期权。

 

RSU

 

截至2023年2月2日,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共持有根据RSU计划批准的89153个RSU。此外,根据该安排(并以该安排完成为条件),自生效时间起,紧接生效时间之前的每个未清偿的RSU将按照其条款归属,随后,每个未清偿的RSU将被视为由持有人转让给公司,以换取对价,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该RSU应立即注销。因此,在安排结束时,每位董事将有权就在生效时拥有的每个RSU收取对价,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项。如果该安排完成,公司董事将获得总计约2411298美元和88488欧元的总对价,作为董事截至2023年2月2日持有的所有RSU的交换条件,并假设在2023年2月2日至生效期间没有根据RSU计划的条款赎回RSU。

 

- 34 -

 

 

特区

 

截至2023年2月2日,公司人员共持有根据《特区计划》批出的255,000个特区币。此外,根据该安排(并以该安排完成为条件),自生效时间起,紧接生效时间之前的每项未清偿的特别行政区将按照其条款归属,其后,每项未清偿的特别行政区将被视为由持有人转让给公司,以换取对价,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而该特别行政区将立即被取消。因此,在安排结束时,每名高级人员将有权收取在生效时间拥有的每一特区的代价,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项。如果该安排完成,公司人员将获得总计6948750美元和255000元的现金奖励,以换取该人员截至2023年2月2日持有的所有现金奖励,并假设在2023年2月2日至生效期间没有任何现金奖励按照特区计划的规定赎回。

 

控制权协议的变更

 

公司与某些高级职员签订了包含控制权变更条款的协议,这些高级职员分别是Fred Colen(总裁兼首席执行官)、William Little(首席运营官)、Chris Clark(首席财务官)、John Panton(首席质量官)、Lisa Becker(全球心绞痛疗法监管事务副总裁)、Sarah Gallagher(临床事务副总裁)、Susan Milne(人力资源副总裁)和Jared Hanson(产品监控与风险管理总监)(统称“控制权变更协议”)。

 

控制权变更协议并没有规定仅因控制权变更(如安排)而向公司高级人员支付任何额外补偿。然而,如下文所详述,《控制权变更协议》规定,在控制权变更后规定的若干个月内随后无故终止雇用或因正当理由辞职的情况下,应给予赔偿。

 

根据《控制权变更协议》,如果《安排》完成,并在《安排》完成后的12个月内按上述规定触发应享权利,上述个人(不包括Jared Hanson)将有权根据目前的薪酬和奖金应享权利合计获得约5866562美元的现金补偿。

 

如果在安排完成后的6个月内完成安排并按上述规定触发应享权利,Jared Hanson将有权根据目前的薪酬和应享奖金获得总计约119216.80美元的现金补偿。

 

为本节之目的:

 

“原因”具有普通法中通常归于“原因”或“终止的正当理由”的含义,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情况下,包括以下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a) 雇员在受雇期间与公司业务有关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严重失职或不当行为;

 

(b) 雇员在接获地铁公司的书面通知后,继续拒绝或故意不当履行其受雇的职责,或没有这样做,并有机会在接获该通知的日期起计的一段合理期间内予以纠正;

 

(c) 涉及公司财产、业务或事务的雇员的盗窃、欺诈、不诚实或不当行为,或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的;或

 

(d) 任何重大违反雇佣协议的行为(或就Hanson先生的控制权变更协议而言,任何重大违反Hanson先生对公司的义务的行为)。

 

- 35 -

 

 

在下列情况下,“控制权变更”应视为已发生:

 

(a) 发生任何个人或实体成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证券的合并表决权的50%或以上股份的实益拥有人的事件;或

 

(b) 除Colen先生的控制权变更协议外,公司与一个或多个公司合并或合并,因此,在合并或合并之后,公司作为一个集团的股东将持有该存续公司未偿还股本的多数。

 

“正当理由”是指在控制权变更后的12个月内,未经员工书面同意,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a) 在紧接控制权变更之前生效的雇员年度报酬总额减少5%以上;

 

(b) 对雇员的雇用条款或条件的任何改动,如构成普通法所界定的“建设性解雇”,而公司在收到雇员的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未能作出补救,雇员声称的重大违约行为即构成本合同下的正当理由;

 

(c) 除Colen先生的控制权变更协议的情况外,公司将该雇员迁移到与他或她在控制权变更之前定期报告工作的地点不同的任何地点,而且是在该雇员的居住地之外;

 

(d) 公司或董事会未能确保任何继承法团或其他实体同意公司充分承担公司根据雇佣协议对该雇员所承担的义务;或

 

(e) 仅就Colen先生的《控制权变更协议》而言,这是公司严重违反《控制权变更协议》的行为;但前提是Colen先生应在该条件最初存在之日起三十(30)天内向董事会发出关于该条件存在的书面通知,而公司应在董事会收到该条件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对该条件作出补救,Colen先生必须在此种补救期限届满后十(10)天内终止雇用,因为有充分的理由终止雇用。

 

威廉·利特尔,Chris Clark,John Panton,丽莎·贝克尔,莎拉·加拉格尔和苏珊·米尔恩

 

上述个人的《控制权变更协议》规定,如果公司在控制权变更后12个月内无故终止该雇员的雇用及其各自的雇用协议,或该雇员因正当理由终止其雇用及其各自的雇用协议,则公司将在以公司可接受的形式执行放弃和解除索赔的前提下:

 

(a) 支付雇员在书面终止通知所列终止之日根据雇佣协议赚取或应计的所有工资,包括但不限于应计假期工资;

 

(b) 支付一笔数额,以代替雇员被解雇的日历年的任何年度现金奖励,数额相当于雇员奖金的100%,从雇员被解雇的日历年开始时起至雇员发出或收到解雇的书面通知之日止,按比例分配;

 

- 36 -

 

 

(c) 支付一笔数额,以代替领取额外基薪、退休金和相当于以下数额的奖金的任何权利:

 

(一) 雇员解雇之日基薪的1.25至1.5倍不等;

 

(二) 从雇员基薪的零倍到3.75%不等,作为额外的退休计划缴款;以及

 

(三) 雇员奖金的1.25至1.5倍不等,按雇员被解雇当年目标的100%计算;

 

(d) 按照股票期权计划安排100%的员工未行使的期权和按照RSU计划安排100%的员工未行使的RSU立即归属;

 

(e) 只提供根据有关雇员计划的适用规则准许或能够提供的团体福利,直至终止日期起计的一年或雇员找到新工作为止,以较早者为准,或如团体福利不能延续,则公司须向雇员额外支付一笔款项,以代替在终止日期起计的一年期间内继续领取相当于基薪10%的团体福利;及

 

(f) 支付一笔金额,就新职介绍提供咨询服务,最高可达雇员基本工资的10%,直接支付给雇员选定并经公司批准的新职介绍咨询机构,不得无理拒绝批准。

 

Fred Colen

 

Fred Colen的《控制权变更协议》规定,如果公司或其继任者在控制权变更后12个月内无故终止与该雇员的雇佣关系或终止与该雇员的雇佣关系,或该雇员有正当理由终止与该雇员的雇佣关系,则公司或其继任者将:

 

(a) 在终止日期后30天内向雇员支付全部应计债务;

 

(b) 在终止合同之日起60天内,一次性支付一笔款项,以代替领取额外基薪、退休计划缴款和相当于以下数额的奖金的任何权利:

 

(一) 雇员自解雇之日起生效的年基薪的两倍;

 

(二) 雇员自终止之日起生效的年基薪的3.75%的两倍,作为额外的退休计划缴款;以及

 

(三) 雇员被解雇当年按目标的100%计算的奖金的两倍;

 

(c) 促使该雇员100%的未行使期权立即归属;

 

(d) 只提供根据有关雇员计划的适用规则准许或能够提供的团体福利,直至终止日期起计一年或直至雇员找到新工作为止,以较早者为准,如团体福利不能继续提供,则公司须向雇员额外支付一笔款项,以代替继续领取团体福利,金额相当于雇员终止日期起计的年基薪的10%;及

 

- 37 -

 

 

(e) 支付一笔有关新职介绍咨询的款额,最高可达雇员自终止日期起生效的年基薪的10%,由公司在终止日期起计60天内直接支付给公司选定的新职介绍咨询机构。

 

贾里德·汉森

 

Jared Hanson的《控制权变更协议》规定,如果在控制权变更后六个月内,公司无故终止其雇佣关系,公司将向该雇员支付一笔相当于其在终止合同之日的六个月基本工资减去适用的预扣款后的一笔总金额,但须以公司可接受的形式执行放弃和解除索赔。将在60号公路上付款终止日期的次日,前提是解除协议所载的所有法定解除期限均已届满,不得撤销。如果可用于执行(和不撤销)释放的期限超过一个日历年,则应按照协议的适用条款和《国内税收法》第409A节的要求,在第二个日历年之前付款。如果雇员因任何其他原因被终止雇用或辞职,则该雇员将无权获得控制权变更遣散费。本控制权变更付款须代替他根据公司的任何其他现金遣散计划、协议、政策或计划而有权享有的任何现金遣散费。

 

根据期权、RSU和SAR向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支付的现金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的持股

 

除了就期权、注册会计师、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委员会每名成员(特别委员会主席除外)就该安排所提供的服务每月支付4000美元的聘用费外,公司的任何非执行董事将不会因拟议的安排而收到任何付款,但有关该等董事实益拥有的股份的款额将按与所有其他股东相同的条件支付。

 

下面的图表列出了公司的每位董事和某些高级职员:(一)该董事或高级职员及其联系人和关联公司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二)公司的每位董事或高级职员根据期权、RSU和SAR安排应支付的现金和CVR金额。

 

姓名   在公司的职位  

所持股份(1)

   

现金支付

安排
关于
期权,RSU
和SARs(2)
(美元)

   

下的CVR

安排
关于
期权,RSU
和SARs(3)

 
董事                            
Steven Rubin   董事会主席、董事     1,686     $ 79,378       3,517  
Alexei Marko   董事     3,656     $ 79,378       3,517  
Douglas Janzen   董事     38,779     $ 79,378       3,517  
Paul Geyer   董事     18,335     $ 79,378       3,517  
Norman Radow   董事     2,752     $ 73,928       3,318  
官员                            
Fred Colen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15,953     $ 4,059,927       155,650  
Bill Little   首席运营官     8,018     $ 1,526,123       59,239  
Chris Clark   首席财务官     3,870     $ 1,544,244       59,904  
John Panton   首席质量干事     1,724     $ 659,103       26,657  
丽莎·贝克尔   监管事务副总裁     2,451     $ 642,952       35,312  
莎拉·加拉格尔   临床事务副总裁     1,458     $ 536,202       28,312  
Shmuel Banai博士   医疗主任     4,021     $ 972,913       38,178  
共计:         102,703     $ 10,332,905       42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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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截至2023年2月2日。

(2) 现金支付是指截至2023年2月2日持有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特别行政区和价内期权,并假定在2023年2月2日至生效日期期间,没有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特别行政区计划或特别行政区计划的条款行使期权、没有赎回受限制股份单位和没有赎回特别行政区。为获得更大的确定性,由于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难以确定是否会根据CVR协议的条款向CVR持有人支付任何款项,因此该金额假设不会支付CVR。见"期权、RSU和SARs的处理”以上。

(3) CVR是指截至2023年2月2日持有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特别提款权及价内期权,并假设在2023年2月2日至生效日期期间,没有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特别提款权单位或特别提款权计划的条款行使任何期权,没有任何受限制股份单位被赎回,也没有任何特别提款权被赎回。

 

公司董事及高级人员的持续保险

 

《安排协议》规定,在生效日期之前,公司应购买董事和高级人员责任保险的惯常尾单,提供的保护总额不低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维持的、在紧接生效日期之前有效的保单所提供的保护,并为在生效日期或之前发生的事实或事件引起的索赔提供保护。《安排协议》还规定,买方将或将促使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自生效之日起六年内保持此类尾单有效,而不减少范围或覆盖面。

 

安排的资金来源

 

假设没有股东有效行使其异议权,买方预计将支付约1亿美元的初始总额,以收购所有已发行股份,并在达成里程碑时以CVR形式支付最多约4700万美元的潜在延期付款。买方已向公司陈述并保证,在生效时,买方应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根据《安排协议》和《安排计划》的条款根据《安排》应付的总代价。

 

证券交易所除牌

 

预计该安排完成后,股票将从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摘牌。预计该公司还将提出申请,根据加拿大证券法终止其作为报告发行人的地位,并根据《美国交易法》注销其证券登记。

 

安排生效的程序

 

该安排将根据《安排协议》的条款,以根据《巴塞尔公约》订立的法定安排计划的方式实施。为使《安排》生效,必须采取下列程序性步骤:

 

(a) 该安排须经股东通过规定的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出;

 

(b) 法院必须批准该安排的最后命令;

 

- 39 -

 

 

 

(c) 安排协议中规定的安排的所有其他先决条件必须由适当的缔约方满足或放弃;和

 

(d) 最后命令及安排条款须以界委会订明的格式送交署长。

 

股东批准

 

在会议上,根据临时命令,股东将被要求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批准该安排决议。截至记录日期下午5时(温哥华时间),每名股东均有权就安排决议进行表决。安排决议所需的股东批准为(i)至少662/3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安排决议所投票数的百分比,每一方均有权每股投一票;(ii)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安排决议所投票数的多数,每一方均有权每股投一票,不包括根据MI 61-101要求排除的股份所附票数。据公司所知,只有公司首席执行官Fred Colen、公司董事Norman Radow和公司董事Doug Janzen所持有的股份所附的表决权将被排除在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对安排决议所投的不少于过半数的赞成票之外,因此不包括加拿大法律为此目的根据MI 61-101规定所排除的表决权。安排决议必须获得规定的股东批准,公司才能寻求最终命令,并根据最终命令的条款在生效日期实施该安排。

 

有关股东根据该安排收取对价所应遵循的程序的资料,见“交回股份证书和/或DRS通知及支付对价的程序----交付对价”和“交回股份证书和/或DRS通知及支付对价的程序----支付对价”。

 

另见“一般代理事项----所需程序和表决”和“主要法律事项----加拿大证券法事项”。

 

法院批准

 

临时命令

 

根据CBCA作出的安排需要得到法院的批准。因此,公司于2023年2月3日获得了《临时命令》,其中除其他外规定:

 

要求的股东批准;

 

给予登记股东的异议权;

 

就向法院提出最后命令的申请而作出的通知规定;

 

公司可根据经临时命令修订、补充或修订的《安排协议》的条款,经买方同意,不时将会议延期或延期,而无须再经法院批准;及

 

有权获得会议通知和在会上投票的股东的记录日期不会因会议的任何休会或延期而改变。

 

临时命令作为附录“e”附于本通告。

 

- 40 -

 

 

最终订单

 

CBCA规定,安排计划需要法院批准。在符合《安排协议》的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股东在会议上以临时命令所要求的方式批准了该安排决议,公司打算向法院申请最终命令。

 

预计将于2023年3月9日上午9时45分(温哥华时间)(或律师可能听取意见后)在温哥华举行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于2023年3月9日上午9时45分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SmithSt,V6Z 2E1号(或法院可能决定的其他地点)的法院进行关于批准该安排的最后命令的申请的听讯。最后命令的呈请聆讯通知书见附录“f”。将就《最后命令》提交法院的动议全文副本将在公司网站上提供。在聆讯中,任何股东及任何其他具有法律地位的一方如欲参与聆讯或获代表出席聆讯或提出证据或论点,可按临时命令所述的拖延及方式,在向法院提交并送达公司的情况下,向买方提交一份出庭通知书,连同该一方拟向法院提出的任何证据或材料,但须向法院提交一份副本。

 

公司的律师告诉公司,法院在就安排计划作出命令时,根据《巴塞尔公约》拥有广泛的酌处权,除其他外,法院将从实质和程序的角度考虑该安排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法院可按法院指示的任何方式,批准所建议的或经修订的安排,但须符合法院认为适当的条款及条件(如有的话)。根据任何所需修订的性质,公司及买方可决定不进行该安排。

 

假设《最后命令》已获批出,而成交的其他先决条件在法律上容许的范围内已获满足或放弃,公司拟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将《安排条款》提交处长,无论如何,须在条件对其有利的适用一方或多方予以满足后5个营业日内,或在不受禁止的情况下,将《安排条款》提交处长,完成本安排的条件,以使本安排生效,以及完成本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所需的各种其他文件,将予签署和交付。

 

支助和投票协议

 

以下仅是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签订的《支持和投票协议》和Strul签订的《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的某些重要条款的摘要,全文以协议全文为准。请股东阅读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签订的《支持和投票协议》以及Strul签订的《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全文。Strul签订的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一份支持和投票协议均已提交,并可在SEDAR网站www.sedar.com和EDGAR网站www.sec.gov/edgar上查阅,作为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6-K表格的证据。

 

2023年1月16日,公司各董事及高级人员与Strul(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或指示合计254,068股股份,约占已发行和流通股份的9.23%)签订了支持和投票协议,据此,他们各自同意将其所有股份投票赞成该安排决议。

 

除其他事项外,Strul还同意:(i)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以25.00美元的转换价格将公司向Strul发行的初始本金为13,000,000美元的可转换票据转换为股份;(ii)公司有权行使其权利,要求公司购买某些认股权证,以与其价值相等的现金金额收购Strul持有的股份;(iii)某些非价内认股权证收购Strul持有的股份,应于生效时间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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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和干事支助和表决协议

 

盟约

 

根据他们各自的支持和投票协议,公司的这些董事和高级职员除其他事项外,同意以下契约:

 

(a) 在会议上(包括就可能须举行的公司任何证券持有人分组的任何单独表决,而该董事及/或高级人员是该分组的一部分),或在会议休会或延期时,或在就该安排决议寻求表决、同意或其他批准(包括以书面同意代替股东大会)的任何其他情况下,安排该股东在《支持及投票协议》日期所持有的股份标的证券")(有权在该会议上投票)被计算为出席会议,以确定法定人数,并投票(或安排投票)其标的证券(有权在该会议上投票)(i)赞成批准安排决议,(ii)赞成完成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所需的任何其他事项;

 

(b) 在公司的任何证券持有人会议上(包括与可能须举行的公司任何证券持有人分组的任何单独表决有关,而该股东是该分组的一部分),或在该次会议休会或延期时,或在寻求公司所有或部分证券持有人的表决、同意或其他批准的任何其他情况下(包括以书面同意代替股东大会),安排其标的证券(有权在该会议上投票)被计算为出席会议,以确定法定人数,并投票(或安排投票)其标的证券(有权在该会议上投票)反对任何收购建议和/或任何可合理预期会延迟、阻止或阻碍该安排及该安排协议所设想的每项交易顺利完成的事项;

 

(c) 在符合上文(a)及(b)段的规定下,就其所有标的证券(有权在该次会议上投票),在该次会议召开前至少10天,将其所有标的证券(有权在该次会议上投票)投票赞成该安排决议,交存或安排将其所有标的证券(有权在该次会议上投票)妥为填妥并签立的代理人或表决指示表格(连同副本送交买方)交存或安排将其交存或安排将其交存的任何人,除非事先取得买方的书面同意,或根据《支持和投票协议》的条款终止《支持和投票协议》,否则撤销股东根据《支持和投票协议》交存的任何代理,尽管股东可能拥有任何法定或其他权利或其他权利。该等代理人或代理人须指明公司在该通函中所指认的个人,未经买方同意或除非根据《支持及投票协议》的条款终止,否则不得撤销该等代理人或代理人;

 

(d)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i)招揽代理人,或成为反对或竞争《安排协议》的招揽的参与者,(ii)就公司有表决权的证券与他人共同或一致行动,以反对或竞争《安排协议》的买方,(iii)公开撤回对《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支持,或公开批准或推荐任何收购建议,(iv)订立或提议公开订立与任何收购建议有关的任何协议,(v)参加公司任何证券持有人会议的要求,以审议与任何收购建议有关的任何决议;

 

(e) 不得直接或间接(i)出售、转让、赠与、转让、授予参与权益、选择权、质押、质押、授予担保或表决权,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设保(每一项转让"),或订立任何协议、选择权或其他安排(包括任何利润分享安排、远期销售或其他货币化安排),将其标的证券转让给任何人,但根据安排协议除外,(ii)授予任何代理人或授权书,将其标的证券存入任何有表决权的信托,或就其标的证券订立任何表决安排,不论是以代理、表决协议或其他方式,但根据安排协议除外,或(iii)同意采取上述第(i)及(ii)条所述的任何行动;

 

- 42 -

 

 

(f) 不得直接或间接采取任何其他行动,使《支持和投票协议》中所述的股东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任何重大方面不真实或不正确,或对股东履行《支持和投票协议》规定的义务产生阻止、阻碍、干扰或不利影响;

 

(g) 不得行使任何适用法律规定的任何评价权或异议权,或与本安排或在会议上审议的与本安排有关的《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其他权利;及

 

(h)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支持和投票协议日期之后,将股东在公司获得的任何股本证券或其他权益的金额及时通知买方。任何此类证券或其他权益应受支持和投票协议条款的约束,如同在支持和投票协议日期归股东所有一样,并应包括在“标的证券”的定义中。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如公司的任何股票分割、股票红利或资本结构发生影响公司证券的其他变化,则构成标的证券的证券数目须作适当调整,而《支持及投票协议》及其项下的义务须附加于公司就该协议而发给股东的任何证券。

 

终止权

 

支持和投票协议将在《安排协议》生效时间或根据协议条款终止时自动终止,以较早者为准。此外,支持和投票协议可通过以下书面通知终止:

 

(a) 在生效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

 

(b) 如该等支持及投票协议的股东一方违反或不履行该股东在该等支持及投票协议下的任何契诺或义务,而该等违反或不履行已对或可能对该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产生不利影响,或如该股东在该等支持及投票协议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该等支持及投票协议签立之日,或其后在任何重要方面变得不真实或不正确,但买方已将上述任何事件书面通知股东,且该股东在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10天内仍未予以纠正;

 

(c) 如买方违反或不履行买方在该支持和投票协议下的任何契诺或义务,而该等违反或不履行对完成该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或买方在该支持和投票协议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该支持和投票协议签署之日,或随后在任何重大方面变得不真实或不正确,但股东已将上述任何事件书面通知买方,且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10天内仍未纠正上述任何事件;或

 

(d) 由该等支持及投票协议的股东一方,如对安排协议的修订(i)方式导致每份标的证券应付代价的形式减少或改变,包括按安排计划所列的方式(不包括增加每份标的证券的代价和/或增加额外代价,在每宗个案中不减少每份标的证券的现金代价)或(ii)对股东构成重大不利的任何其他方面。

 

- 43 -

 

 

Strul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

 

Strul于2023年1月16日与买方和公司签订了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根据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Strul同意(其中包括)将可转换票据转换为股份。Strul持有151,815股,转换后,Strul将成为约504,195股的实益拥有人。根据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Strul已同意以151,815股投票赞成该安排决议。根据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在生效时间当日或之后立即,并在Strul履行完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规定的义务后,Neovasc应向Strul支付相当于可转换票据转换前可转换票据未偿本金总额3%的费用。

 

Strul盟约

 

根据《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Strul除其他事项外,同意就支持和投票协议签署与上述相同的盟约,并同意以下附加盟约:

 

当且仅当有效时间发生时:

 

(a) 根据可转换票据将可转换票据转换为股份,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生效,并以生效时间的发生为条件,并采取一切必要步骤进行可转换票据转换;

 

(b) 终止作为债务人或根据可转换票据享有的任何权利,但收取可转换票据将转换成的股份的应付代价的权利除外;

 

(c) 在生效时间后立即采取必要行动,解除留置权,包括为此向任何政府实体提交的任何适当备案,并酌情执行并向买方交付任何此类留置权解除、解除担保权益和质押以及解除之前由Strul公司或代表Strul公司提交的担保权益和留置权所需的合理要求和必要的其他类似解除或解除文件,并向买方交付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先前以实物形式交付给Strul(或Strul的任何代理人)的任何担保物;

 

(d) 在生效日期当日及之后,授权买方和公司(或买方或公司的任何指定人)提交任何UCC-3终止声明、任何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个人财产登记处解除声明、向加拿大知识产权官员提交的任何解除和解除文件,以及任何其他文件(包括为证明Strul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上的担保权益解除所必需的任何终止和解除担保权益);和

 

(e) 自生效时间起,Strul持有的某些价外认股权证将自动终止,不再具有效力。

 

根据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公司同意(其中包括)以下契约:

 

(a) 采取一切必要步骤,根据可转换票据和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的条款,及时促进和实施可转换票据转换(并且不对可转换票据进行任何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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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关于可转换票据的转换,按照可转换票据第3.1节的规定,免除Strul在任何时候不得持有超过9.99%的股份的限制;

 

(a) 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并在Strul已履行其在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项下的义务的情况下,向Strul支付相当于可转换票据转换前可转换票据未偿本金总额百分之三(3%)的费用;以及

 

(b) 根据2020年12月10日认股权证以每股21.40美元收购24,800股和2022年5月28日认股权证以每股65.85美元收购25,956股的条款,Strul有权就《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行使任何和所有权利。

 

终止权

 

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将在《安排协议》的生效时间或根据协议中的条款终止时自动终止,以较早者为准。此外,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可通过以下书面通知终止:

 

(a) 在生效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

 

(b) 如果Strul违反或违背Strul在《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下的任何契诺或义务,而该等违反或该等违背对《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或如果Strul在《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签署之日,或随后在任何重大方面变得不真实或不正确,前提是买方已将上述任何事件书面通知Strul,而在Strul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10天内,该事件并未得到Strul的纠正;

 

(c) 如果买方违反或不履行买方在《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下的任何契诺或义务,而该等违反或不履行对《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或如果买方在《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签署之日,或随后在任何重大方面变得不真实或不正确,前提是Strul已将上述任何事件书面通知买方,并且在买方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10天内,该事件尚未得到买方的纠正;

 

(d) 如果公司违反或不履行公司在《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下的任何契诺或义务,或公司在《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签署之日发生,或随后在任何重大方面变得不真实或不正确,但凡Strul已将上述任何事件以书面通知公司,而买方在(i)买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10天内,及(ii)生效日期前两个营业日内,该等事件并未获买方纠正,则以较早者为准;或

 

(e) 如果《安排协议》的修订(i)方式导致每份证券应付代价的形式减少或改变(但增加每份证券的代价和/或增加额外代价除外,在每种情况下不减少每份证券的现金代价数额)或(ii)对Strul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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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该安排自生效日期及生效日期起生效,而生效日期预期为《安排条款》、《最后命令》副本及署长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向署长存档的日期。如会议如期举行,而会议并无延期或延期,而取得所需的股东批准,公司将申请发出最后命令,批准该安排。在收到公司和买方满意的最后定单的形式和实质内容,并满足或放弃《安排协议》所列的所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公司预计生效日期将在2023年上半年。然而,不可能确切地说明生效日期将在何时发生。生效日期可能因若干原因而推迟,包括未能满足在预期时限内完成《安排》的条件。

 

费用

 

公司与本协议所设想的安排有关的费用、成本和开支估计数,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费、备案费、法律和会计费、代理招标费以及印刷和邮寄费,但不包括公司根据本协议就未付期权、RSU和SAR支付的款项,预计约为740万美元。

 

安排协议

 

以下仅是包括《安排计划》在内的《安排协议》重要条款的摘要,并以《安排计划》在内的《安排协议》全文为全文。促请股东阅读《安排协议》全文,包括《安排计划》全文。安排计划的副本作为附录“d”附于本通告,安排协议全文可在SEDAR网站www.sedar.com和EDGAR网站www.sec.gov/edgar上查阅,作为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向SEC提交的6-K表格的附件。本安排协议就本通函所述交易确立并管辖公司与买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本文无意作为关于公司或买方的事实、业务或业务信息的来源。

 

根据《安排协定》,商定双方将按照《安排协定》和《安排计划》的规定执行《安排》。见“安排——安排生效的程序”。

 

安排的生效日期

 

公司须在《安排协议》所列并在下文“成交条件”中概述的条件得到满足后,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将《安排条款》提交署长,如条件未被禁止,则该等条件应由对其有利的适用一方或多方放弃,(不包括根据其条款在生效日期之前不能得到满足的条件,但须由对其有利的适用一方或多方在未被禁止的情况下,自生效日期起满足或放弃这些条件),除非双方书面商定另一时间或日期。自生效时间起及之后,该安排将具有适用法律,包括CBCA规定的所有效力。

 

然而,不可能确切地说明生效日期将在何时发生。生效日期可能早于预期,也可能因若干原因而推迟,包括法院在审理最后命令的申请时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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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扣权

 

买方、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和任何其他适用的第三方付款代理人(各自为“付款人”)有权从根据本安排或本安排协议应支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给任何人(包括行使异议权的股东)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或扣留,并有权从任何前股东和期权、RSU或SAR的持有人应支付的所有股息、其他分配或其他款项中扣除或扣留,这些税款或其他款项由买方、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合理地确定,根据《税法》或《美国国内税收法》、《条例》或任何适用法律的任何其他规定,并根据《预扣税裁定》(如果获得),必须扣除或扣缴此类款项。在如此扣除或扣留税款或其他款项的情况下,就本安排协议下的所有目的而言,该等已扣除或扣留的税款或其他款项应视为已支付予被扣除或扣留的人,但该等已扣除或扣留的税款或其他款项须实际汇至有关税务机关。

 

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在不违反《扣缴税款裁定》中任何其他相反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就以色列税款取得,则应由保存人、权利代理人或公司(视情况而定)保留应付给每个股东和RSU、SAR和期权持有人(每个“受款人”)的对价,为每名该等受款人的利益,在生效时间后一百八十天内,或在就CVR缴付款项的日期后九十天内(或买方为容许受款人提交有效税单而可能规定的较长合理期间)(“扣缴日期”),但买方、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视属何情况而定)除外,ITA另有明确指示(在此期间,除下文规定外,任何付款人不得向受款人支付任何款项,并从根据《安排协议》应交付的款项中扣留任何以色列税款,在此期间,每一受款人均可获得有效的税单)。如果收款人不迟于预扣税款撤销日期前三个工作日(如收到预扣税款裁定)向付款人交付一份以色列预扣税款申报和适用的预扣税款裁定所要求的任何证明文件,或(ii)一份有效的税单(或任何适用的税法所要求的其他表格),则应将应付该收款人的代价支付给该收款人,并应根据该代价扣除和扣缴任何以色列税款,但须受适用于该付款的任何非以色列扣缴(如有的话)的规限。除扣缴税款裁定另有规定外,如任何受款人(i)在扣缴税款截止日期前三个工作日内未向付款人提供以色列扣缴税款申报和所有证明文件(如已获得扣缴税款裁定并要求提供此种证明文件)或有效税单(或任何适用税法所要求的其他表格),(ii)向付款人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在扣缴日期之前将其部分的对价退还,但未在该时间或之前提交为以色列扣缴税款目的的申报和所有证明文件(如取得扣缴税款裁定并要求提供此种证明文件)或有效税单(或任何适用的税法所要求的其他表格),然后,应根据买方、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合理确定的适用预扣率,从该收款人的部分对价中预扣的金额计算。除非在预扣税款裁定中另有规定,如果获得,就根据本协议以美元支付的款项以新以色列谢克尔预扣的款项,应根据实际向任何收款人支付款项之日的兑换率计算,任何货币兑换佣金将由适用的收款人承担,并从将向该收款人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自安排协议日期后,公司应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指示其以色列律师、顾问和会计师编制并向ITA提交一份裁决申请书(该申请书须在买方或其以色列律师提交前获得其批准,且该申请书的批准不得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i)就任何受款人(下文第(ii)款下的受款人除外)(a)而豁免买方、公司、保存人及权利代理人(如适用),以及各自的代理人对根据《安排协议》应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的任何对价,包括现金部分或CVR对价,承担从源头上扣缴以色列税款的任何义务,或澄清不存在此类义务,或(b)明确指示买方、公司、存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何从源头上扣缴税款;(ii)对于期权持有人,非以色列居民的RSU和SAR(定义见本条例或由ITA确定),(a)免除买方、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根据《安排协议》就任何应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的对价在源头代扣以色列税款的义务,或澄清不存在此类义务,或(b)指示买方、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何在源头代扣以色列税款,适用的预扣税税率以及如何识别任何此类非以色列居民(《预扣税裁定》)。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在生效时间之前取得扣缴税款裁定,但为免生疑问,在生效时间之前取得扣缴税款裁定不是结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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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限制上述内容的一般性的情况下,公司和买方各自应安排其各自的以色列律师、顾问和会计师协调所有重要活动,并相互合作,以编制和提交此种申请,并编写为获得扣缴税款裁定所必需、适当或可取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呈件。预扣税裁定的申请和最终文本应以买方或其律师的事先书面确认为准,其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在符合《安排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下,公司须尽合理的最大努力,迅速采取或促使采取一切行动,并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采取或促使采取适用法律所规定的一切必要、适当或可取的事情,以取得扣缴税款的裁定。如果未按照安排协议的条款收到预扣税款裁定,买方可根据安排协议支付此种款项并预扣任何适用的税款。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未按照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代理人根据《所得税通知》第19/2018号第6.2.4.3节(出售公司权利的交易,其中包括将在未来日期转让给卖方的对价)向买方提供的承诺获得预扣税款裁定,则应将应付给每个收款人的对价支付给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适用),不附带任何以色列预扣,这些款项应通过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视情况而定)支付给每个收款人,但须遵守《安排协议》的条款,《安排协议》应比照适用于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双方同意相应调整付款程序。

 

申述及保证

 

安排协议载有公司就下列事项向买方作出的某些陈述和保证:组织和资格;公司授权;执行和约束义务;政府授权;无冲突/不违反;同意;股东和类似协议;资本化;股东权利计划;子公司;证券法事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的披露控制和内部控制;审计师;没有某些变化或事件;没有未披露的负债;授权和许可;公平意见;经纪人;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批准;遵守法律;遵守监管规定;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临床研究;和临床前研究结果;材料合同;资产所有权;知识产权;信息技术;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商业行为限制;诉讼;环境事项;雇员事项;集体协议;雇员计划;保险;税收;反腐败;经济制裁和出口管制;非公平交易;以及《竞争法》。

 

安排协议载有买方就下列事项向公司作出的某些陈述和保证:公司存在和权力;公司授权;执行和约束义务;政府授权;无冲突/不违反;《加拿大投资法》;资金充足;证券所有权;诉讼。

 

这些陈述和保证仅为《安排协定》的目的作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受制于缔约方商定的重要限定条件、限制和例外情况。

 

《安排协议》所载的每一方的陈述和保证在《安排协议》完成后即告失效,并应在《安排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日期中较早的日期届满和终止。

 

盟约

 

公司业务的进行

 

在生效时间与安排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的时间两者中较早者之前,公司只可在普通课程中进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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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限制上述内容的概括性的原则下,公司须并须安排其附属公司,但如在公司披露书中披露或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则属例外:

 

(a) 尽最大努力:(一)及时向有关政府实体提交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必须提交的所有纳税申报表;(二)及时支付、扣缴、收取和汇给有关政府实体所需的所有款项,但善意质疑的款项除外;(三)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合理行事:(a)作出、撤销或更改任何有关税款、年度税务核算期或税务核算方法的选择,(b)与任何政府实体订立(或提议订立)任何与税务有关的协议(包括任何豁免),(c)解决(或提议解决)任何税务申索、审计、法律程序或重新评估,(d)修订任何报税表,或改变最近的惯例,以任何方式申报收入或为税务目的申索扣除,或(e)放弃任何权利,以申索重大税务减免、减免、减免、抵免或退款;及

 

(b) 及时向买方合理告知与任何税务调查有关的任何事件、讨论、通知或变更。

 

在不限制上述内容的一般性和不减损下文“关闭条件----买方义务的附加先决条件”中概述的公司义务的情况下,但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公司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保持公司目前的业务组织完整,保持现有公司雇员和公司承包商的服务,并与代理人、供应商、供应商、顾问、许可人、合伙人、出租人、债权人和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所有其他人保持良好关系和善意,除非在公司披露书中披露,或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而该等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否则公司不得并须安排其附属公司直接或间接地:

 

(a) 修订其一致文件;

 

(b) 其股本或其他权益中的任何股份的分割、合并或重新分类;

 

(c) 赎回、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或提议赎回、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其股本或其他股本权益的任何股份,但以下股份除外:(一)在终止雇用或咨询关系时根据回购权从现任或前任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回购的股份;(二)根据股票期权计划接受作为期权行使价的付款,或根据期权、RSU或SAR的条款行使、归属或结算所产生的预扣税款;

 

(d) 发行、交付、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担保,或授权发行、交付、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担保其股本或其他股权或表决权权益的任何股份,或任何可行使或交换或可转换为该股本或其他股权或表决权权益的期权、认股权证或类似权利,或任何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奖励或与股票价格或价值挂钩的其他权利,但可在行使期权或结算受限制股份单位时发行的股份除外;

 

(e) 减少其规定的资本或重组、安排、重组、合并或合并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

 

(f) 通过清算计划或决议,规定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清算或解散、合并、合并、重组、资本重组或其他重组;

 

(g) 与任何人合并、合并或合并,或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合并、合并、收购股票或资产或其他方式)收购任何资产(普通过程中除外)、证券、财产、权益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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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质押、租赁、许可、给予任何保护(包括不起诉或主张的任何契约)、设押、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任何资产或其任何资产的任何权益(包括任何公司知识产权);

 

(一) 作出任何资本开支或承诺;

 

(j) 设立、招致、承担或以其他方式对所借款项或其担保的任何债务承担责任;

 

(k) 作出、更改或撤销对任何人的任何贷款或垫款,或对任何人的任何出资或投资,或承担、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对任何人的责任或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l) 订立任何不动产租赁或修订任何现有不动产租赁的条款;

 

(m) 就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资产而言,放弃、释放、交出、放弃、放弃、放弃、授予或转让任何权利,或修订、修改或更改,或同意修订、修改或更改任何现有的授权、使用权、租赁、合同或公司知识产权;

 

(n) 订立或终止任何利率、货币、权益或商品掉期、套期保值、衍生品、远期销售合同或类似金融工具;

 

(o) 对属于公司“外国附属公司”的任何公司进行任何“投资”(为《税法》第212.3节的目的所界定),但在普通课程中进行的投资除外,目的是为这些外国附属公司提供资金;

 

(p) 通过、订立、终止或修订任何雇员计划,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q) 对任何雇员计划、书面雇佣协议和/或适用于任何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的任何其他雇佣或服务条款和条件作出或承诺作出任何修改,包括批准或承诺增加任何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的工资、薪金、福利、奖金或其他报酬,或作出或承诺作出任何奖金或利润分享分配或任何种类的类似付款,或采纳或承诺采纳或以其他方式实施或增加任何保留、控制权变更或遣散计划或方案,除非自2023年1月16日起生效的任何雇员计划或书面雇佣合约的条款所规定,并载于《公司披露书》第34条,或法律所规定;

 

(r) 向任何新的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提供雇用或服务,或雇用或聘用,或终止任何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的雇用或服务(因故除外),或故意鼓励任何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辞职;

 

(s) 对公司的会计方法作出任何改变,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或根据证券管理局的书面指示、评论或命令作出改变的除外;

 

(t) 宣布、实施或实施任何有关终止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的雇用或服务的削减、裁员或提前退休计划、遣散计划或其他类似计划或努力;

 

(u) 向任何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贷款或预付款项或其他财产,或增加或同意增加任何供资义务,或加快或同意加快根据任何雇员计划提供任何供资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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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启动、取消、放弃、释放、转让、解决或妥协任何索赔或权利、诉讼、程序或政府调查;

 

(w) 启动、取消、放弃、释放、转让、解决或妥协与公司知识产权或任何产品有关的任何威胁、主张、要求、要求、诉讼或程序;

 

(x) 放弃或缩小任何注册知识产权的范围;

 

(y) (i)授予或取得、同意授予或从任何人取得、放弃或准许任何公司知识产权的权利失效,或披露或同意向除买方代表以外的任何人披露任何商业秘密,或(ii)没有采取任何必要或可取的行动以保护或维持任何公司知识产权;

 

(z) (i)在任何方面修订或修改任何物料合约,或终止或放弃任何物料合约项下的权利,(ii)订立任何于2023年1月16日生效即属物料合约的合约,或(iii)在2023年1月16日后作出任何投标或投标,如获接受,公司有义务订立一份于2023年1月16日生效即属物料合约的合约;

 

(aa) 放弃或不认真处理任何授权、租赁或登记申请,或采取任何行动,或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任何授权、租赁或登记的终止;

 

(bb) 除《安排协议》所设想的情况外,以及除普通课程中的定期续期外,修订、修改或终止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安排协议》日期生效的任何保险单;

 

(cc) 与任何经纪人、发现者或投资银行家订立或修订任何合约,包括与Piper Sandler订立或修订任何订约书;

 

(dd) 发起任何临床试验/调查,或终止或改变任何当前临床试验/调查的进程,除非法律要求或伦理委员会/委员会或公司认为有必要采取此类行动以保护受试者的安全,修订任何产品的任何临床试验/调查的方案,修改或采取任何偏离与任何产品相关的当前临床试验/调查设计、时间线和协议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任何会影响研究周期时间线、患者和研究地点招募和注册情况、患者护理标准、研究目标或策略、方案复杂性、或统计分析;

 

(ee) 修改任何产品的规格,但政府实体为保护病人安全而下令或批准的范围除外;

 

(ff) 除普通课程外,作出或更改任何税务选择或指定,解决或折衷任何税务申索、评估、重新评估或赔偿责任,提交任何经修订的报税表,与政府实体订立任何有关税务的协议,放弃任何要求减税、减税、扣除、豁免、抵免或退款的权利,同意延长或放弃适用于任何税务事项的时效期限,或实质上修订或更改其任何报告收入、扣除或会计的方法,除非法律规定;或

 

(g) 授权、同意、解决或以其他方式承诺,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执行上述任何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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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

 

公司须履行其根据《安排协议》须履行或适宜履行的一切义务,与买方就该协议进行合作,并须作出一切其他商业上合理的作为及事情,以便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完成该安排或使该安排生效,而在不限制上述内容的概括性的情况下,公司须:

 

(a) 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取得和维持所有第三方或其他同意、放弃、许可、豁免、命令、批准、协议、修正或确认,这些是(i)根据与本安排有关的重大合同或不动产租赁所需取得的,或(ii)为了在本安排完成后保持重大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充分有效,在每种情况下,按照买方合理满意的条件,不付款,也不承诺自己或买方付款,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而作出的任何代价或招致任何责任或义务;

 

(b) 运用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反对、解除或撤销任何旨在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不利地影响本安排的完成的强制令、限制令或其他命令、法令或裁决,并为其作为当事方或针对其或其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安排或本安排协议提出质疑的任何诉讼辩护或安排辩护,但未经买方事先书面批准,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会同意就任何该等法律程序作出任何判决或订立任何和解;

 

(c) 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满足《安排协定》中的所有先决条件;

 

(d) 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进行政府实体要求它提供的与该安排有关的一切必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交;

 

(e) 但须确认保险范围是根据下文概述的条款维持或购买的。保险和赔偿"并由每一买方和公司及董事会每一成员相互解除对生效时间之前期间的所有索赔和可能索赔的要求,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协助实现买方指定的每一位公司及其子公司各自董事的辞职,并安排自生效日期起由买方提名的个人接替他们;

 

(f) 执行适用于它的临时命令和最后命令的条款,并迅速遵守法律对它或它的任何子公司就《安排协议》或《安排》规定的所有要求;以及

 

(g) 不采取任何行动,或不采取任何商业上合理的行动,或允许采取或不采取任何与《安排协议》不一致的行动,或合理地预期会阻止、延迟或以其他方式阻碍《安排》的完成的行动。

 

买方应履行其根据《安排协议》须履行或适宜履行的一切义务,与公司合作,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宜的其他商业上合理的作为和事情,以便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完成本安排并使其生效,在不限制上述一般性的情况下,买方应:

 

(a) 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反对、解除或撤销任何旨在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不利地影响本安排的完成的强制令、限制令或其他命令、法令或裁决,并为其作为当事方或针对其对本安排或本安排协议提出质疑的任何诉讼辩护或安排辩护;

 

- 52 -

 

 

(b) 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满足《安排协议》的所有先决条件;

 

(c) 执行适用于它的《临时命令》和《最后命令》的条款,并迅速遵守法律就《安排协议》或《安排》规定的所有要求;

 

(d) 不采取任何行动,或不采取任何商业上合理的行动,或准许采取或不采取任何与《安排协议》不一致或合理预期会阻止、延迟或以其他方式阻碍《安排》的完成的行动;及

 

(e) 迅速以书面通知公司任何已开始的法律程序,或据其所知,可能会合理地预期会损害、阻碍或阻止买方履行其在《安排协议》下的义务的任何威胁。

 

尽管《安排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如果提起(或威胁提起)任何法律诉讼,质疑《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任何交易违反了旨在禁止、限制或规范具有垄断或限制贸易的目的或效果的行动的任何法律,则明确理解并一致认为:(a)买方没有义务对任何法律诉讼提起诉讼或提出异议;(b)买方没有义务提出建议,执行或执行协议或服从命令,其中规定(i)出售、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或单独(通过设立信托或其他方式)持有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资产或资产类别,(ii)对买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自由经营其业务或拥有该等资产的能力施加任何限制或规管,或(iii)单独持有该等股份,或对买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行使该等股份的全部所有权的能力施加任何限制或规管。

 

公司应迅速通知买方:

 

(a) 在2023年1月16日之后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b) (i)任何人发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函件,指称就安排协议或安排而言,须取得该人的同意(或放弃、准许、豁免、命令、批准、协议、修订或确认),或(ii)因安排或安排协议而终止或以其他方式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关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重要合同的对应方;

 

(c) 任何政府实体就《安排协议》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或其他重要书面函件(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公司应同时向买方提供任何此类书面通知或函件的副本);

 

(d) 任何知识产权供应商或许可人发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函件,表明该人因《安排协议》或《安排》而终止或以其他方式不利地改变其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关系;

 

(e) 任何政府实体就公司拥有的注册知识产权发出的任何书面函件;或

 

(f) 任何重要文件、诉讼、诉讼、申索、调查或法律程序均已展开,或据其所知,已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资产构成威胁、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关或涉及公司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资产。

 

- 53 -

 

 

监管批准

 

公司和买方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迟于生效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需要或需要提交高铁备案,如果需要,公司和买方应各自根据高铁法案提交各自的通知和报告表格。公司和买方已确定,根据《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不需要根据《HSR法》提交HSR备案。

 

获取信息;保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接到合理通知后,给予买方及其代表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合理地进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a)处所、(b)财产和资产(包括内部或其他方式保留的所有簿册和记录)、(c)合同和(d)高级人员,以及买方不时合理要求的关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或业务的其他资料。

 

尽管有《安排协议》的任何规定,如果公司(在收到其外部法律顾问的意见后)合理地断定这种查阅或披露会危及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律师-客户或其他特权主张,则公司没有义务向买方提供查阅或披露任何信息的机会;但公司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以其他方式向买方提供此类信息,尽管有此种障碍,包括安排以合理预期不会违反或危害该特权的方式提供受该特权约束的文件或资料。

 

买方承认,《保密协议》应继续适用,根据《安排协议》的信息获取和保密条款提供的任何信息,如属于非公开或专有性质,均应遵守《保密协议》的条款,其依据与根据《保密协议》披露的信息相同。为了更大的确定性,如果《安排协议》按照其条款终止,双方及其各自代表在《保密协议》下的义务应在《安排协议》按照《保密协议》条款终止后继续有效。

 

公共传播

 

双方应合作准备就该安排向股东作任何陈述。未经买方同意,公司不得就《安排协议》或《安排》发布任何新闻稿或作出任何其他公开声明或披露(不得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同意),未经买方同意,公司不得就《安排协议》或《安排》向任何政府实体备案(不得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同意);但如法律规定公司须作出披露,本公司应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事先向买方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并有合理的机会审查或评论披露或备案(此种披露或备案中所载的机密信息除外)。在作出上述披露时,公司须合理考虑买方或其律师所作的任何评论,而如不能作出上述事先通知,则须在作出上述披露或存档后立即发出上述通知。尽管《安排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公司在作出与购置建议书或更改建议书有关的法律所要求的任何事实披露之前,没有义务与买方协商。

 

收购前重组

 

公司同意,应买方的请求,公司应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一)对其公司结构、资本结构、业务、经营和资产进行重组,或进行买方可能要求的其他交易,合理行事(每一种都是“收购前重组”);(二)与买方及其顾问合作,确定可能进行的收购前重组的性质和最有效的方式。

 

- 54 -

 

 

公司没有义务参与任何收购前重组,除非公司真诚地确定,这种收购前重组:

 

(a) 可以在生效日期前两天内完成,并且可以(a)根据安排协议获得赔偿,或者(b)在不对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股东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撤销或解除安排;

 

(b) 本公司认为,其合理行事并不损害本公司、本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股东的利益;

 

(c) 不会减少或更改根据该安排订定的代价的形式;

 

(d) 不损害双方完成本安排的能力,也不会拖延该安排的完成;

 

(e) 不妨碍、妨碍、拖延、阻止收到任何监管批准;

 

(f) 不需要股东的任何额外批准;

 

(g) 不要求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采取任何可以合理地预期会导致对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股东征收任何重大税款或对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股东产生任何不利税款或其他后果的行动;

 

(h) 不会导致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违反任何合约,亦不会导致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违反其各自的备查文件、组织文件或法律;

 

(一) 公司认为合理行事,不会干扰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持续运作;

 

(j) 公司认为合理行事,并不干预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如在公司披露函内所披露的任何待决或拟进行的收购;

 

(k) 不要求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以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以外的任何身份采取任何行动;

 

(l) 不会导致直接或间接地对任何股东征收税款,或对任何股东造成不利的税款或其他后果,而该税款或其他后果的递增幅度大于在没有任何收购前重组的情况下完成该安排对该股东造成的税款或其他后果;和

 

(m) 除非买方已放弃或以书面确认根据《安排协议》对其有利的所有条件的满足,并应以书面确认其准备立即无条件地(除遵守《安排协议》外)着手实施《安排》,否则该协议不生效。

 

买方必须在生效日期前至少15个工作日,就任何拟议的收购前重组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公司和买方在收到此种通知后,应相互合作,并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生效时间之前准备所有必要的文件,并采取必要的其他行动和事项,以实施此种收购前重组,包括对《安排协议》或《安排计划》的任何修订(但此种修订不要求公司获得股东的批准)。

 

- 55 -

 

 

如果安排未完成,买方应(i)立即向公司偿还与任何拟议的收购前重组有关的所有自付费用和开支,包括公司为使公司的组织结构恢复到截至2023年1月16日与公司基本相同的结构而发生的任何费用;(ii)赔偿公司、其任何子公司及其代表和股东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责任、损失、税款、损害赔偿、索赔、费用、开支、利息赔偿,其中任何一方因任何收购前重组而遭受或招致的判决和处罚(根据《安排协议》偿还的费用和开支除外)。尽管《安排协议》已终止,但《安排协议》所载的赔偿义务仍应无限期存在。

 

在确定公司在《安排协议》下的陈述或保证是否被违反时(包括在任何此类收购前重组需要根据合同获得任何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将不考虑收购前重组。如果进行了收购前重组,那么,如果收购前重组导致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对国际投资协议的义务发生任何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加速),则无论《安排协议》和/或《安排计划》或《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是否完成,买方均应承担任何此类变化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后果。

 

通知及补救条文

 

每一缔约方均应将发生或未发生的任何事件或事实状况迅速通知另一缔约方,而发生或未发生的任何事件或事实状况将会或将会合理地预期会:

 

(a) 使安排协议所载该缔约方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安排协议日期至生效日期的任何时间在任何重要方面不真实或不准确;或

 

(b) 导致在任何重大方面未能遵守或满足该缔约方根据《安排协议》须遵守或满足的任何契诺、条件或协议。

 

在《安排协议》的生效时间和根据其条款终止的时间中较早者之前,公司应:

 

(a) 向买方提供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拟向任何专利局提交或送交的任何专利申请、存档或其他重要书面通讯,并真诚地接收和考虑买方就任何该等专利申请、存档或其他重要通讯及时向公司提供的评论;

 

(b) 向买方提供从任何专利局收到的材料通信,包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拥有的专利申请,以及相关的备案收据、办公室行动、答复或修改以及许可通知;

 

(c) 就其在提交、检控及维持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专利方面所采取的行动,在合理迅速的基础上,向买方提供合理的信息,而公司须在提交或送交专利局之前,向买方提供上文(a)段所设想的拟议专利申请、备案及其他重要通讯,使买方有合理的机会对其进行审查和评论;

 

(d) 如果FDA、EMA加拿大卫生部或在其各自的医疗保健系统中拥有管理权的任何类似政府实体对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进行检查,或公司以其他方式收到任何计划检查的通知,并给予买方参加任何此类检查的权利(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及时通知买方;

 

- 56 -

 

 

(e) 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向买方提前通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已举行的任何计划会议或电话会议

 

(一) FDA或其咨询委员会、EMA或其咨询委员会、加拿大卫生部或其咨询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政府实体,在其各自的医疗保健系统中拥有监管权;和

 

(二) 本着诚意考虑买方就上述事项及时提供的任何意见或其他投入,公司将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

 

(A) 迅速将FDA或其咨询委员会、EMA或其咨询委员会、加拿大卫生部或其咨询委员会或在其各自保健系统中拥有管理权的任何其他类似政府实体向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发出的任何重要通知或其他材料通信通知买方,并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允许买方事先审查拟向这些政府实体发出的任何材料书面通信,

 

(b) 向买方提供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及其各自代表与任何此类政府实体或其工作人员之间的所有非机密材料通信、档案和书面通信的副本,

 

(c) 向买方提供书面通知,说明公司在任何由公司进行或代表公司进行的临床试验/调查中所知悉的任何材料发展,及

 

(D) 在向FDA、EMA、加拿大卫生部或在其各自的医疗保健系统中拥有监管权的任何相关产品或其他与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业务相关的任何重要提交之前,提前通知买方,包括任何510(k)提交、PMA申请、其他监管备案或对其的补充或修订,对任何“警告信”、“无标题信”的回应,或在FDA表格483上的意见,并应真诚地考虑买方在提交给该政府实体之前就任何此类提交及时提供的任何意见或其他投入。

 

公司应在提交或送交专利局之前充分提供拟议的专利申请、备案和其他材料通信,使买方有合理的机会进行审查和评论。

 

根据有关《安排协议》的通知和补救条款的盟约提供的通知不会影响双方的陈述、保证、盟约、协议或义务(或与此相关的补救措施)或双方在《安排协议》下的义务的条件。

 

保险和赔偿

 

在生效日期之前,公司须购买一份预付的不可撤销的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单,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所有现任及前任董事及董事提供保障,其总额不低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维持的在紧接生效日期之前有效的保单所提供的保障,并就在生效日期或之前发生的事实或事件所引起的索偿提供保障,而买方须如此,或须安排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自生效日期起计六年内维持该等尾单有效而不减小范围或保障范围;但买方无须在生效日期前就该等保障支付任何款额,并须进一步规定该等保单的费用不得超过300%(该等款额,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目前维持的保单的现行年度总保费中的“基本保费”);但进一步规定,如果此种保险只能以超过基本保费的保费获得,则公司可购买合理可用的最有利的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其年度保费不得超过基本保费,而买方应或应促使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自生效之日起六年内维持此种保险。

 

- 57 -

 

 

买方须安排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履行现已存在的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现任和前任雇员、高级人员和董事的一切补偿或开脱权利,但以该等补偿协议已在《公司披露函》中披露为限,并承认该等权利在已如此披露的范围内,在《安排计划》完成后仍有效,并须按照其条款在生效日期起计不少于六年的期间内继续有效。

 

如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各自的继承人或转让人(i)与任何其他人合并或合并,或合并或清算为任何其他人,而不是该等合并、合并、合并或清算的持续或存续的公司或实体,或(ii)将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和资产转让给任何人,则买方须确保任何该等继承人或转让人(包括,如适用,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几乎所有财产和资产的任何收购人)承担与《安排协议》的保险和赔偿有关的契约中概述的所有义务。

 

交易所退市

 

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股票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迅速从交易所除名。每一缔约方同意与其他缔约方合作,采取或促使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便(一)将股票从交易所除名(如买方要求,包括在生效时间当日或之后迅速将股票除名所需的项目),(二)根据适用的加拿大证券法,公司不再是报告发行人,以及(三)根据《交易法》在生效时间后尽快撤销股票登记。如果在表格25的提交日期至表格15(或表格15F,视情况而定)的提交日期之间,公司有合理可能被要求根据《交易法》提交任何季度或年度报告,在每一种情况下,就《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提交的报告(该期间为“除名期间”),公司将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编写一份草案,经充分发展,可以在现有时间内以合理的努力及时提交合理可能要求在除名期间提交的任何此类报告。

 

终止401(k)计划

 

除非买方另有书面要求,在生效日期前至少五个营业日,公司应终止公司的401(k)计划和任何其他旨在满足《美国国内税收法》第401(k)节要求的、由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统称,“401(k)计划”),但在401(k)计划终止日期之后所获补偿的生效日期或之后,不得再向401(k)计划缴款,在401(k)计划终止日期之前从参与者工资中扣留的任何参与人延期付款,如在该401(k)计划终止日期尚未存入为401(k)计划提供资金的信托,可在401(k)计划终止日期之后在商业上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存入该信托并分配到401(k)计划下的参与者账户。除非买方要求不终止401(k)计划,否则公司应向买方提供(a)已执行的董事会(或其子公司的董事会,视情况而定)授权终止计划的决议,以及(b)已执行的对401(k)计划的修正,这些修正足以确保遵守《美国国内税收法》及其条例的所有适用要求,包括在终止时保持401(k)计划的税务合格地位(其形式和实质应由买方进行合理的事先审查和评论)。买方应指定一个符合纳税条件的定额供款退休计划,该计划应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第401(k)条作出现金或递延安排,由买方或其一个子公司赞助(“买方401(k)计划”),该计划将涵盖在生效日期之后仍受雇的公司雇员。关于401(k)计划的终止,买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买方401(k)计划接受在401(k)计划终止之日参加401(k)计划并根据401(k)计划和《美国国内税收法》的条款选择直接展期的每一名公司雇员的账户余额“直接展期”。

 

- 58 -

 

 

交易诉讼

 

公司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将任何交易诉讼以书面通知买方,并须就任何该等交易诉讼在合理迅速的基础上随时通知买方。公司应给予买方以下机会:(a)参与任何交易诉讼的辩护;(b)就任何此种交易诉讼的辩护、解决或妥协事宜与公司的律师协商。就《安排协议》有关交易诉讼的契约而言,“参与”是指买方将及时得到关于交易诉讼的拟议战略和其他重大决定的合理通知(只要公司与其律师之间的律师-委托人特权不受损害或其他不利影响),而买方可就该等交易诉讼提出意见或建议,而该等意见或建议须由公司诚意考虑;但如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解决或妥协,或同意解决或妥协任何交易诉讼,而该书面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

 

可转换票据转换

 

在生效时间之前,公司应并应促使其每个子公司交付所有通知,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实现可转换票据转换、可转换票据的注销和解除,以及解除为根据可转换票据转换协议承担的所有义务提供担保的所有留置权。

 

认股权证交易

 

公司应在买方提出书面请求后,迅速将《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形式和实质内容(包括买方可能要求的资料)按《公司披露函》的规定通知保证人,并应将可能需要交付的通知,或买方可能要求公司向这些保证人交付的通知(在每种情况下,其形式和实质内容均合理地令买方满意)交付给这些保证人。公司须在交付前向买方提供任何该等通知及任何其他函件的草稿,并须向买方及其律师提供合理的机会,以审查该等通知或其他函件或其他函件,并就该等通知或其他函件提出意见,而该等通知或其他函件的形式及内容未经买方认可,则不得交付。公司应迅速向买方通知任何担保方就《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或与《安排协议》所述通信有关的任何通信,公司应就与担保方的任何通信或讨论与买方合作(并安排其代表合作)。买方应指导和管理任何此类通信和讨论,买方及其代表有权合理地通知和参加公司及其代表与保证人的任何通信或讨论。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向任何保证持有人提出或同意任何条款(包括依据任何保证而须支付给任何该等保证持有人的任何款额),或采取与保证有关的任何其他行动。为免生疑问,《安排协议》和《安排》并不改变适用的担保书所规定的担保书持有人的权利,而担保书持有人就与《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担保书享有担保书明示条款所规定的权利,因为这些条款可能不时经与适用的担保书持有人的协议加以修正或加以修正。在生效时间之前尚未行使的所有未行使认股权证将由买方承担,并将按照其条款继续执行。

 

- 59 -

 

 

任务

 

公司应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以买方合理满意的形式,提供(一)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现任或前任雇员、独立承包商或顾问所作的知识产权确认性转让,这些雇员创建了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以及(二)在每一种情况下,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买方指定的一个或多个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上确认所有权的已执行协议。为免生疑问,公司在作出此种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后,未能实际取得前一句所述的转让或协议,不构成对《安排协议》的违反。此外,公司无须为取得该等协议而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义务或支付任何款项,而且未经买方事先同意,不得承担任何该等义务或支付任何该等款项。

 

第三方同意

 

公司须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在安排完成前,提供买方合理满意的证据,证明公司已收到《公司披露书》所载的所有同意书、批准书、批准书、更改书、修订书及终止书。

 

付款信及释放留置权

 

公司须至迟于安排完成前三个营业日,向公司每名持有人索取公司披露函所载的借债,并向买方交付一份形式和实质为买方合理接受的确认书,列明在生效日期全额清偿欠该债权人的债务(包括未偿本金、应计和未付利息)所需的预计数额,提前还款和其他罚款以及根据每日津贴协议所欠的任何款项)和电汇信息,以及债权人承诺在收到在生效日期欠该债权人的所有债务后,解除该债权人对公司及其每个子公司的任何资产可能持有的所有留置权(如果有的话)(每个留置权,一份“清偿函”)。

 

公司应采取可能需要采取的行动,以取得和归档所有必要或适当的协议、文书、证书和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实质均为买方合理满意,以解除、解除和终止这些留置权,并在每种情况下根据买方的要求终止公司披露函中所载的协议。

 

关于CVR的致谢

 

公司承认,作为一家公开报告公司,买方可不时就其对实现里程碑日期的最佳估计发表公开声明,而这一日期可能在里程碑之外日期之后。为免生疑问,买方将不受关于实现里程碑的任何“努力”义务的约束。

 

关于非邀约的附加盟约

 

非邀约

 

除《安排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透过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高级人员、雇员、代表(包括财务或其他顾问)或代理人,亦不得准许任何该等人:

 

(a) 征求、发起、有意鼓励或以其他方式有意便利(包括提供或提供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机密资料、财产、设施、簿册或纪录的副本、查阅或披露,或订立任何形式的协议、安排或谅解)任何人(买方除外)提出的与收购建议书有关、构成或合理预期将构成或导致收购建议书的任何询问、提议或要约;

 

- 60 -

 

 

(b) 与任何人(买方除外)就构成或合理预期将构成或导致收购建议的任何询价、提议或要约进行、继续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或参与任何讨论或谈判;

 

(c) 修改建议;

 

(d) 接受、批准、认可或推荐,或公开提议接受、批准、认可或推荐任何收购提议,或对任何收购提议不采取立场或保持中立,但有一项理解,即对公开宣布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披露的收购提议,公开表示不采取立场或中立立场,在公告或公开披露后不超过五个营业日的收购提议将不被视为违反关于不邀请安排协议的附加契约(或如果会议预定在会议日期之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之前的这五个营业日期间内举行);

 

(e) 将任何收购建议提交公司股东表决;或

 

(f) 订立或公开提议接受或订立与收购建议书有关的任何合同(安排协议中设想的保密和停顿协议除外)。

 

除《安排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公司应并应促使其子公司及其各自的代表立即停止和终止,并促使终止在《安排协议》日期之前与任何人(买方除外)就构成或合理预期将导致收购建议书的任何询问、提议或要约而开始的任何邀约、鼓励、讨论或谈判,并应促使终止与此种终止有关的任何邀约、鼓励、讨论或谈判:

 

(a) 立即停止访问和披露有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信息;和

 

(b) 在此种资料以前未被退回或销毁的情况下,立即要求退回或销毁向除买方以外的任何人提供的关于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任何机密资料的所有副本,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这些请求按照这些权利或应享权利的条款得到遵守。

 

公司声明并保证,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未放弃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作为当事方的任何保密、停顿或类似协议或限制,除非允许提交在安排协议日期之前征求的意向书。公司承诺强制执行或促使其任何附属公司强制执行其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2023年1月16日之前订立或在2023年1月16日之后订立的所有保密、停顿或类似协议或限制,公司承诺并同意在任何保密条件下不解除任何人或免除该人对公司的义务,公司作为当事方的停顿或类似协议或限制(买方承认,由于订立和宣布《安排协议》而自动终止或解除任何此类协议的停顿限制,不应违反《安排协议》)。

 

收购建议的通知

 

如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代表,收到或知悉构成或合理预期会导致收购建议书的任何查询、建议或要约,或要求索取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关的机密资料的副本、查阅或披露与构成或合理预期会导致收购建议书的任何建议书有关的机密资料,包括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财产、设施、簿册或记录有关的资料、查阅或披露,公司应:

 

- 61 -

 

 

(a) 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无论如何在24小时内),先以口头方式迅速将此种收购建议书、询价、建议书、要约或要求书面通知买方,包括对其条款和条件的说明,提出收购建议书、询价、建议书、要约或要求的人的身份,以及从或代表任何此种人收到的与此有关的所有书面协议和实质性文件、信函和其他材料的副本;和

 

(b) 及时和合理地向买方通报所有发展的状况(包括公司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就此召开会议的时间)以及与此种收购建议书、调查、建议、要约或要求有关的谈判,包括对任何此种收购建议书、调查、建议、要约或要求的任何修改、修改或其他修正,并应在收到建议书后24小时内作出答复,并应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答复买方就此提出的合理问题。

 

对收购提议的回应

 

尽管有关于不征求《安排协议》或双方之间或公司与任何其他人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包括《不披露协议》的附加契约,但如果在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之前的任何时间,公司收到一份并非因违反《安排协议》而产生的善意书面收购建议书,公司可(a)仅为澄清该收购建议书的条款和条件而联系提出该收购建议书的人及其代表,(b)参与或参与与该人就该收购建议书进行的讨论或谈判,并可提供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机密资料的副本、查阅资料或披露资料,但在本(b)条的情况下:

 

(a) 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在与其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首先真诚地确定该收购提议构成或合理地预期将构成或导致一项优先提议;

 

(b) 根据与公司订立的任何合同所载的现有停顿或类似限制,该人不受限制提出此种收购建议;

 

(c) 公司一直遵守并将继续遵守关于不邀请安排协议的附加契约所规定的义务;

 

(d) 在提供任何此类副本、查阅或披露之前或同时,公司与该人订立保密和暂停协议(如果尚未订立,或如果先前的协议所载条款总体上比《保密协议》所载条款更有利于该人),其中所载条款不比《保密协议》所载条款更有利于该人,并规定该保密及停顿协议不得包括要求与公司谈判的专有权的任何条文,亦不得限制公司遵守有关不邀约安排协议的附加契诺;及

 

(e) 在提供任何此类副本、查阅或披露之前,公司立即向买方提供一份上文(d)段所述保密和停顿协议的真实、完整和最后签署的副本,并在以前未向买方提供的范围内,向买方提供任何资料的副本。

 

匹配权

 

如果公司在收到必要的股东批准之前收到的收购建议书构成优先建议书,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可就该收购建议书批准、推荐或订立最终协议,或更改建议书,但前提是:

 

- 62 -

 

 

(a) 根据现有的停顿或类似限制,提出收购建议书的人不受限制提出该收购建议书;

 

(b) 公司一直遵守并将继续遵守关于不邀请安排协议的附加契约所规定的义务;

 

(c) 公司已向买方送达一份书面通知,说明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决定该收购建议书构成一项优先建议书,并表示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有意就该优先建议书批准、建议或订立一项最终协议,连同一份该最终协议的副本(包括任何附属协议及就该等协议向公司提供的任何融资文件)("高级建议书通知”);

 

(d) 至少五个工作日匹配期")自买方收到公司发出的优先建议书通知书及拟就优先建议书订立的最终协议的副本的日期(以较后者为准)起已过;

 

(e) 在任何匹配期间,买方有机会(但没有义务)根据《安排协议》提出修改《安排协议》和《安排》,以使该收购建议不再是优先建议;

 

(f) 买方已提出根据其条款修订《安排协议》和《安排》,而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经与其外部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协商后,已真诚地决定,与拟由买方根据《安排协议》的条款修订的《安排》条款相比,该收购建议继续构成优先建议;

 

(g) 董事会在与其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真诚地认定,董事会未能就此项优先提案达成最终协议将不符合其根据适用法律承担的信托责任;以及

 

(h) 在订立上述最终协议之前或同时,公司就一项优先建议书终止安排协议,并支付适用的终止费。

 

在匹配期内,或公司为此目的(全权酌情决定)以书面批准的较长期间内:(a)买方有机会(但无义务)提出修订安排及安排协议,以使该收购建议书不再是优先建议书,(b)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须审查买方提出的任何该等要约,以真诚地修订安排协议及安排的条款,以决定该等建议书在接受后是否会,导致先前构成优先建议书的收购建议书不再是优先建议书,而(c)公司须真诚地与买方谈判,以对《安排协议》及《安排》的条款作出修订,使买方得以按经修订的条款进行《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如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决定该收购建议书不再是优先建议书,则公司须迅速将该建议书通知买方及公司,而买方须修订安排协议,以反映买方提出的该等建议书,并须采取及安排采取一切为落实上述建议书所需的行动。

 

对任何收购建议书的每一次连续的重大修订,如导致股东将收到的对价(或该对价的价值)增加或修改,或其其他重大条款或条件,就本安排协议而言,应构成一项新的收购建议书,自买方收到公司关于新的优先建议书的优先建议书通知之日起,应给予买方一个新的五个营业日的匹配期。

 

- 63 -

 

 

董事会应立即重申一致建议,即在任何未被确定为优先提案的收购提议(或其修正案)被公开宣布或董事会确定根据其条款对《安排协议》条款提出的拟议修订将导致收购提议不再是优先提案后,股东应通过新闻稿对《安排》决议投赞成票。公司应向买方及其法律顾问提供合理的机会,以审查任何此类新闻稿的形式和内容,并应根据买方及其法律顾问的要求对此类新闻稿作出一切合理的修改。

 

如果公司在会议召开前不到十个工作日的日期之后向买方发出优先建议书通知,则公司有权并应买方的请求将会议推迟到会议预定日期之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日期(无论如何,在会议之外的日期之前)。

 

尽管建议有任何更改,除非安排协议已根据其条款提前终止,否则安排协议须提交股东,以就安排决议进行表决,而安排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解除公司的该义务。

 

子公司和代表的违约行为

 

在不限制上述内容的概括性的原则下,公司须通知其附属公司及其代表有关不邀约安排协议的附加契诺所载的禁止,而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代表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违反该等附加契诺所载的限制,即视为违反公司有关不邀约安排协议的附加契诺。

 

关闭条件

 

相互条件先例

 

根据《安排协议》的规定,除非在生效时间当日或之前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否则双方无须完成安排,而这些条件只能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全部或部分放弃,但须符合适用的法律:

 

(a) 临时命令及最后命令均须以符合《安排协议》的条款取得,而该临时命令及最后命令不得以公司或买方不能接受的方式予以撤销或修改,而双方均须在上诉或其他情况下合理行事;

 

(b) 股东大会应根据临时命令批准并通过安排决议;

 

(c) 安排条款的形式和内容须令公司和买方满意,双方均应合理行事;及

 

(d) 任何现行法律均不得将该安排的完成定为非法,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禁止公司或买方完成该安排。

 

买方义务的附加先决条件

 

买方无须完成安排,除非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前满足下列各项条件,而这些条件专为买方的利益而设,只能由买方自行决定全部或部分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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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i)公司有关组织和资格、公司授权、执行和有约束力的义务、无冲突、资本化、子公司、公平意见、经纪人和交易委员会以及董事会批准的陈述和保证在所有方面均应真实和正确(除非微量不准确之处)自《安排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各方面都是真实和正确的(除微量不准确以及由于交易、变更、条件,安排协议所允许的事件或情况)自生效之日起(b)(i)自安排协议日期及生效日期起,与不存在某些更改或事件有关的申述及保证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ii)与不存在某些更改或事件有关的申述及保证,自安排协议日期及生效日期起,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及(c)所有其他申述而《安排协议》所载的公司保证,在各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为《安排协议》的目的而忽略任何该等陈述或保证所载的任何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的限定),而该等保证在该安排协议的日期及生效时间,犹如是在该时间及该时间作出的一样(但任何该等陈述及保证,如以其条款具体述及于《安排协议》或其他日期的日期,则在该日期的各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c)如未能在各方面(个别地和整体上)如此真实和正确,并没有产生或不会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及(ii)公司已向买方交付一份证明书,以确认该等证明书,该证明书由公司两名高级人员签立(在每宗个案中均不负个人法律责任)致买方,并注明生效日期,则属例外;

 

(b) 公司已在所有重要方面履行或遵从《安排协议》所载的每一项公司契诺,而该等契诺须由公司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前履行或遵从,或该等契诺并未获买方放弃,并已向买方交付一份确认该契诺的证明书,该证明书由公司两名高级人员签立(在每宗个案中均不负个人法律责任),发给买方,日期为生效日期;及

 

(c) 自《安排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应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义务的附加先决条件

 

除非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前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否则公司无须完成该安排,而该等条件专为公司的利益而设,而公司只可全权酌情决定全部或部分放弃该等条件:

 

(a) (i)《安排协议》所载买方的申述及保证,自生效日期起,在各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不考虑其中所载的任何重要性限制)(但在指明日期作出的申述及保证除外,其准确性须于指明日期确定),但如该等申述及保证未能如此真实及正确,则个别或整体而言,并不会合理地预期该等申述及保证会严重妨碍该安排的完成,(ii)买方已将一份由买方两名高级人员签立的证明书(无须承担个人法律责任)送交公司,并注明生效日期;

 

(b) 买方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或遵守《安排协议》所载的买方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前须履行或遵守的各项契诺,并已向公司交付一份确认契诺的证明书,该证明书由买方的两名高级人员签立(不负个人责任),发给公司,日期为生效日期。

 

(c) 在取得最后定单并满足或放弃其中所载对其有利的其他先决条件(根据其性质只能在生效日期满足的条件除外)的前提下,买方已履行其在《安排协议》下的义务,而保存人将已向公司确认从买方或代表买方收到资金;和

 

- 65 -

 

 

(d) CVR协议应已由买方和权利代理人正式签署并交付,并应具有充分的效力。

 

终止

 

双方商定,《安排协议》自《安排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安排协议》根据其条款在《安排协议》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两者中较早者为止。

 

安排协议可在生效时间之前通过下列方式终止:

 

(a) 双方的相互书面协议;

 

(b) 公司或买方,如果:

 

(一) 会议未根据临时命令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但如果未能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是由于或由于该缔约方违反其任何陈述或保证或该缔约方未能履行其在《安排协议》下的任何契诺或协议而导致的,则该缔约方不得终止《安排协议》;

 

(二) 在《安排协议》日期后,任何法律如被颁布、制定、执行或修订(视情况而定),使《安排》的达成成为非法,或以其他方式永久禁止或禁止公司或买方达成《安排》,而该法律如适用,已成为最终的和不可上诉的,但如该等非法或禁止是由以下原因引起或导致的,则一方不得如此终止《安排协议》,该缔约方违反其任何陈述或保证,或该缔约方未能履行其在《安排协议》下的任何契诺或协议;或

 

(三) 生效时间不发生在外部日期或之前,但如果生效时间未能发生是由该缔约方违反其任何陈述或保证或该缔约方未能履行其在《安排协议》下的任何契诺或协议所致或所致,则该缔约方不得终止《安排协议》;

 

(c) 公司,如果:

 

(一) 如买方违反任何陈述或保证,或未能根据安排协议履行任何契诺或协议,将会导致与买方的陈述及保证或契诺有关的任何条件得不到满足,而该等违约或失约是(i)无法在上述日期当日或之前予以纠正,或(ii)在买方接获有关该等违约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能予以纠正;但公司当时并无违反安排协议,以致直接或间接导致与其申述及保证或契诺有关的任何条件不获满足;或

 

(二) 在收到必要的股东批准之前,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授权公司就优先建议书订立最终书面协议(《安排协议》允许的保密和停顿协议除外),前提是优先建议书不是由于或涉及违反《安排协议》中规定的关于不招标的附加契约,并且在终止协议之前或同时,公司支付终止协议费用;

 

- 66 -

 

 

(d) 买方,如果:

 

(一) 公司违反任何陈述或保证,或不履行根据《安排协议》订立的任何契诺或协议,会导致与公司的陈述及保证或契诺有关的任何条件得不到满足,而该等违约或失责在公司于该日期前接获有关该等违约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无法纠正或尚未纠正;但当时每名买方并无违反安排协议,以致直接或间接导致与买方的陈述及保证或契诺有关的任何条件不获满足;

 

(二) (a)管理局(或其任何委员会)没有以不利于买方的方式建议或撤回、修订、修改或限定,或没有公开提出或表明其打算作出上述任何一项,或没有在买方以书面要求其作出合理行动后五个营业日内公开重申管理局关于股东投票赞成该安排决议的一致建议,或在公开宣布的收购建议书公布后超过五个营业日内对公开宣布的收购建议书不采取立场或中立立场,或批准或推荐(或公开提议这样做)任何收购建议书,(在每种情况下,建议的变化"),或(b)管理局(或其任何委员会)批准、建议或授权公司订立一项书面协议(安排协议所准许及按照安排协议订立的保密及停顿协议除外),以规定完成一项优先建议书;

 

(三) 公司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安排协议》所载的有关不招标的附加契诺;或

 

(四) 在安排协议日期当日或之后发生的重大不利影响,在安排协议日期当日或之前不能得到纠正,或在公司收到有关该重大不利影响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得到纠正;或

 

(e) 买方在会议后下一个营业日的营业时间结束前,如已就超过10%的已发行和未发行股份行使异议权。

 

终止与生存的影响

 

如果《安排协议》被终止,《安排协议》即告失效,不再具有任何效力或效力,任何一方(或该一方的任何股东或代表)对《安排协议》的任何其他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安排协议》的一般规定、《安排协议》的构造规则和获取信息的规则及保密规定应继续有效,但任何一方不得因其对《安排协议》的任何欺诈或任何故意和重大违反而免除任何责任。

 

终止费

 

尽管《安排协议》中有任何其他条款涉及支付费用和开支,包括支付经纪费,但在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每一事件均称为“终止费事件”)后,公司仍应向买方(或买方可能以书面指示)支付3,824,000美元的终止费(“终止费”):

 

(a) 由公司根据其在优先建议书范围内终止安排协议的权利;

 

- 67 -

 

 

(b) 买方根据其在优先建议书、更改建议书或重大违反公司关于安排协议中所列不招标的附加契约的情况下终止安排协议的权利;

 

(c) 买方或公司在未能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或发生外部日期的情况下,在买方本应有权根据建议的变更或公司关于安排协议中规定的不招标的附加契约的重大违反而终止安排协议时;

 

(d) (a)买方或公司依据未能取得规定的股东批准或发生外部日期,或(b)买方依据其在公司违反陈述或保证或未履行契诺的情况下终止安排协议的权利,如果在本款(a)或(b)款所列的任何一种情况下:

 

(一) 在此种终止之前,任何人(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除外)提出或公开宣布收购建议;和

 

(二) 在该终止日期后的12个月内,(i)收购建议书(不论该收购建议书是否与上文第(i)款所述的收购建议书相同)完成,或(i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一项或多项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完成,就一项收购建议书(不论该收购建议书是否与上文第(i)款所述的收购建议书相同)订立一项合同(根据安排协议所允许的保密和停顿协议除外),而该收购建议书将于稍后完成(不论是否在终止后12个月内完成)。

 

为前述目的,“收购建议书”一词具有“术语表”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但“20%或以上”应视为“50%或以上”。

 

如果由于以下原因发生终止费用事件,公司应将立即可用的资金电汇至买方指定的账户,按如下方式向买方支付终止费用:

 

(a) a在发生此种终止费事件之前或同时终止上文(a)段所述的安排协议;

 

(b) a上文(b)段所述安排协议在此种终止费用事件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终止;

 

(c) a上文(c)段所述安排协议在此种终止费用事件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终止;以及

 

(d) a在收购建议书完成时或之前终止上文(d)段所述的安排协议。

 

强制性救济、具体履行和补救措施

 

公司和买方有权获得强制性救济和其他衡平法救济,以防止违反《安排协议》,并强制遵守《安排协议》的条款,此外,公司和买方在法律上或衡平法上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而无需为获得任何此种强制性救济或其他衡平法救济而担保或张贴任何保证金。

 

- 68 -

 

 

费用

 

除《安排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双方同意,各方与《安排协议》或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所有自付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费、财务顾问费、监管备案费、证券交易费、顾问的所有支出以及印刷和邮寄费用,均应由承担此类费用的一方支付。为了更大的确定性,《安排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妨碍或限制公司支付其法律、会计和财务顾问就《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和付款(加上适用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修正

 

《安排协议》和《安排计划》可在会议召开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和不时但不迟于生效时间,经双方相互书面协议予以修订,任何此类修订均可但不限于:

 

(a) 改变双方履行任何义务或行为的时间;

 

(b) 放弃安排协议或根据安排协议交付的任何文件所载的任何陈述或保证的任何不准确之处或修改;

 

(c) 放弃遵守或修改《安排协议》所载的任何盟约,并放弃或修改履行双方的任何义务;和

 

(d) 放弃遵守或修改《安排协议》所载的任何相互条件。

 

管辖法律

 

《安排协定》受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律和其中适用的加拿大联邦法律管辖,并根据这些法律加以解释和执行。根据《安排协议》,每一方不可撤销地接受并接受设在温哥华市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并放弃对该法院的任何诉讼地点或该法院提供不方便的诉讼地点的异议。

 

CVR协议

 

以下仅为CVR协议某些重要条款的摘要,并以CVR协议全文为准。请股东们完整阅读CVR协议的全文。CVR协议已作为《安排协议》的时间表在SEDAR网站www.sedar.com上备案,并作为《安排协议》的时间表在EDGAR网站www.sec.gov/edgar上查阅。

 

概览

 

CVR协议将由买方与权利代理人订立,自该安排完成后生效。每位股东(凡未有效行使异议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每股将获得一份CVR。此外,RSU持有人、SAR持有人及价内期权持有人所持有的每份RSU、SAR或价内期权可获发一份CVR。CVR将在生效时间由买方或在其指示下签发。

 

每份CVR的注册持有人(“CVR持有人”)将有权在实现里程碑后(如适用)一次性获得等于12.00美元现金的付款,如果在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实现里程碑,则不加任何总计,如果在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里程碑,则每CVR支付的款项应减至8.00美元现金,如果在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里程碑,则每CVR支付的款项应减至4.00美元现金,2027年至2027年12月31日止;但条件是,如果不能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实现这一里程碑(“里程碑之外的日期”),则无需支付任何款项。如果里程碑外日期未达到里程碑,买方应在里程碑外日期后二十个工作日当日或之前向权利代理人发出书面通知,表明里程碑未达到(“里程碑失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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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免生疑问,就Milestone所需支付的款项如果有的话,只应一次性支付一次,而根据CVR协议,每CVR应付的最高潜在金额应为12.00美元。

 

CVR协议规定,尽管CVR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要求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为开发任何产品或实现该里程碑付出任何级别的努力或使用任何级别的资源。

 

根据CVR协议,买方将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向CVR持有人保证,买方应按时、足额地履行并履行CVRCVR协议所载的每一项义务,包括支付根据CVR协议条款应付CVR持有人的任何里程碑付款。

 

CVR寄存器

 

权利代理人将备存一份最新的登记册(“CVR登记册”),以(i)识别CVR持有人,及(ii)登记个人简历及其准许的转让。这些核心财务报告将不会被证明或发送给CVR持有者。

 

CVR登记册最初将显示一个位置为Cede & Co。代表DTC持有的所有股份,代表该等股东截至紧接生效时间前所持有股份的街道名称持有人。权利代理人在转让CVR方面对街道名称持有人没有任何直接责任。对于根据CVR协议支付的任何款项,权利代理人将通过向DTC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向任何前街道名称股东支付款项。对于DTC向此类街道名称持有人分配款项,权利代理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CVR持有人可向权利代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以更改CVR持有人在CVR登记册上的记录地址。该书面要求必须由CVR持有人妥为签立。在收到此种书面通知后,权利代理人将在合理地确定转让票据的格式正确的情况下,及时将地址的变更记录在CVR登记册中。

 

付款程序

 

CVR协议规定,在买方、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实现里程碑后20个营业日或之前,买方应向权利代理人交付(i)里程碑通知和证明实现里程碑日期的高级职员证书,并且CVR持有人有权收到里程碑付款,(ii)权利代理人合理要求的任何指示函,及(iii)向每名CVR持有人支付(a)里程碑付款及(b)里程碑付款金额的乘积所需的款项。在权利代理人收到此种里程碑通知和相应的官员证书之前,权利代理人可为所有目的最终推定没有发生任何需要支付里程碑付款的事件。如果里程碑未在里程碑外日期之前实现,买方应在里程碑外日期后20个工作日的日期或之前向权利代理人交付里程碑失败通知。

 

在收到里程碑通知以及权利代理人合理要求的任何指示函后10个工作日内,权利代理人应向每位CVR持有人的注册地址发送一份里程碑通知的副本,并应以支票方式将里程碑付款金额支付至截至里程碑通知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CVR登记册上显示的每位CVR持有人的地址。权利代理人将在收到里程碑失败通知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迅速并在任何情况下将此种里程碑失败通知的副本送至每个持有人的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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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或其关联机构应有权从任何里程碑付款金额或根据CVR协议应支付的任何其他金额中扣除和扣留,或促使权利代理人扣除和扣留买方或权利代理人合理确定的根据适用税法和根据预扣税裁定可能需要从该协议中扣除和扣留的金额。任何此种预扣款项均可由买方通过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工资系统或任何后续工资系统向以期权为代价收到CVR的CVR持有人付款,或由买方安排进行。买方或其关联公司有权以其他方式追回或要求CVR持有人就此类适用的税款作出规定,以代替预扣此类款项。在就任何CVR持有人扣缴税款或安排扣缴税款之前,除普通工资单上的扣缴税款和报告任何里程碑付款金额外,权利代理人应尽力向CVR持有人索取W-9或W-8 IRS表格或任何其他适当表格或资料,以便为CVR持有人提供合理机会,使其及时提供任何必要的税表(包括IRS表格W-9或适用的IRS表格W-8),以避免或减少此类扣缴,而就里程碑而须缴付的款项,可合理地延迟,以收集该等所需的税表。买方、其关联机构和权利代理人可承担其持有或由任何CVR持有人提供的所有此类表格,根据适用法律,这些表格均为有效表格,直至该CVR持有人随后通知为止。权利代理人应立即向有关政府当局汇出或安排汇出任何扣留的税款。凡有任何款项经如此扣除及扣留并妥为汇回有关的政府当局,就CVR协议的所有目的而言,该等款项均须视为已支付予被扣除及扣留该等款项的人,而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买方须向本应向该等款项支付的人交付(或须安排权利代理交付)一份本应向其支付该等款项的IRS表格1099原件或其他合理可接受的扣缴证据。

 

自《安排协议》签订之日起,公司应指示其以色列法律顾问和顾问编制并向ITA提交预扣税款裁定申请书,该裁定可豁免买方、公司、存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就根据《安排协议》和《CVR协议》就CVR对价应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的任何对价从源头上预扣以色列税款的义务。如果收到预扣税款裁定,收款人将在预扣税款撤销日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向付款人交付一份以色列预扣税款申报和预扣税款裁定所要求的任何证明文件(如适用),或一份有效的纳税证明,然后应向股东支付应付给股东的对价,并应按照并以适用于付款的任何非以色列预扣税款为准,扣除和预扣任何以色列税款。如果收款人不迟于扣缴截止日期前三个工作日向付款人提供以色列扣缴税款申报和所有证明文件或有效税单,或在扣缴截止日期前向付款人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在扣缴截止日期前释放其部分对价,但当时未提交以色列扣缴税款申报和所有证明文件或有效税单,然后,应根据买方、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合理确定的适用预扣率,从该收款人的对价部分中预扣的金额计算。除非扣缴税款裁定另有规定,任何以新以色列谢克尔对美元付款的扣缴,应按实际向任何收款人支付款项之日的换算率计算,任何货币兑换佣金将由适用的收款人承担,并从向收款人支付的款项中扣除。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未按照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代理人根据《所得税通知》第19/2018号第6.2.4.3节(出售公司权利的交易,其中包括将在未来日期转让给卖方的对价)向买方作出的承诺获得预扣税款裁定,则应将应付给每个收款人的对价支付给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适用),不附带任何以色列预扣,这些款项应通过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视情况而定)支付给每个收款人,但上述条款应比照适用于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双方同意相应调整付款程序。

 

对转让CVR的限制

 

除(i)持有人死亡时,不得通过遗嘱或无遗嘱方式;(ii)根据法院命令;(iii)通过法律实施(包括通过合并或合并),或在不考虑任何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的解散、清算或终止的情况下,不得转让、质押、设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处置CVR;(iv)通过记账式或其他类似的代名人形式持有的CVR,由代名人转让给实益拥有人,并在适用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转让,在DTC允许的范围内;或(v)根据CVR持有人放弃CVR的权利,或根据下文“其他重要条款——放弃CVR的能力”中所述的每一种情形,由买方视为已获得C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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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转让CVR的请求均须以书面提出,并附有一份书面转让文书,该书面转让文书的格式是权利代理人根据其指引感到合理满意的,并由CVR持有人、CVR持有人妥为书面授权的实际代理人、CVR持有人妥为书面授权的私人代表或CVR持有人的遗属妥为签立,并附有证明该人为CVR持有人的遗属的书面文件,并以合理详细方式列明与转让有关的情况。在收到此类书面通知后,权利代理人将在合理确定转让票据的格式正确且转让符合CVR协议的其他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将CVR的转让登记在CVR登记册中。买方和权利代理人可要求支付一笔款项,足以支付与任何此类转让登记有关的任何印花税或其他税款或政府收费。根据CVR协议的任何部分,权利代理人没有义务或义务采取任何行动,要求CVR持有人支付适用的税款或费用,除非并且直到权利代理人确信所有此类税款或费用均已缴纳。所有登记在CVR登记册上的已妥为转让的CVR均为买方的有效义务,并赋予受让人在CVR协议下与转让人在紧接转让前所持有的相同的利益和权利。在根据CVR协议在CVR登记册内登记之前,CVR的转让无效。

 

权利代理人

 

对于就CVR协议采取、遭受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权利代理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其故意不当行为、恶意或重大过失(在每种情况下,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不可上诉的最终判决确定)。买方同意赔偿权利代理人因编制、交付、谈判、修订、管理和执行CVR协议以及行使和履行其在CVR协议下的职责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责任、损害、判决、罚款、索赔、要求、诉讼或费用(包括合理的费用和律师费及其他支出),并使权利代理人免受损害,包括合理的自付费用和大律师为权利代理人界定任何损失、责任、损害、判决、罚款、罚款、索赔、要求、诉讼或费用,除非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不可上诉的最终判决,将此种损失确定为权利代理人的重大过失、恶意或故意不当行为所致。

 

权利代理人可随时向买方发出书面辞职通知,指明辞职生效日期。此种通知必须在如此指明的日期前至少30天发出,此种辞职将在如此指明的日期生效。在将权利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移交给继承权利代理人的过程中,包括将CVR登记册移交给继承权利代理人,权利代理人将在合理的要求下与买方和任何继承权利代理人进行合理的合作。

 

买方的盟约

 

除其他事项外,买方已同意在生效日期后30个营业日内,按照买方从转让代理人(或就股份、价内期权、SAR或RSU为公司提供类似服务的其他代理人)处收到的格式,向权利代理人提供或安排向其提供CVR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

 

买方还应并应促使其关联机构保存足够详细的记录,以使CVR持有人能够确定根据CVR协议应付的金额。

 

其他重要术语

 

没有投票权、股息或利息;没有股权或所有权权益

 

CVR没有任何投票权或股息权,任何CVR持有人在CVR上应付的任何金额均不计利息。CVR将不代表买方、《安排计划》的任何组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股权或所有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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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CVR的能力

 

CVR持有人可随时根据CVR持有人的选择,放弃CVR持有人在CVR上的所有剩余权利,将CVR无偿转让给买方,而该等权利将予注销,而该等权利代理人须获该持有人迅速以书面通知该等转让及注销。CVR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均不得禁止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以私人交易或其他方式自行决定向CVR持有人要约收购或收购任何CVR作为对价。就CVR协议而言,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获得的任何CVR均应自动视为已失效且不再存在。

 

未经CVR持有人同意而作出的修订

 

未经任何CVR持有人同意,买方及其关联公司可在董事会决议授权下,随时为以下任何目的不时对CVR协议作出一项或多项修订:

 

(a) 证明另一人继承为买方的继承人,以及任何该等继承人承担买方的契诺;

 

(b) 在买方契约之外添加买方和权利代理人认为旨在保护CVR持有人的进一步契约、限制、条件或规定,但前提是在每种情况下,这些规定不会对CVR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c) 纠正任何歧义,更正或补充可能有缺陷或与任何其他规定不一致的任何条文,或就CVR协议项下产生的事项或问题作出任何其他规定;但前提是在每种情况下,这些规定均不会对CVR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d) 视需要或适当情况而定,以确保不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或任何适用的国家证券或“蓝天”法对CVR进行登记,并确保CVR不受适用的加拿大证券法的招股说明书要求的约束;但在每种情况下,此类规定不会对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e) 证明另一人继承为权利代理人的继承人,以及任何该等继承人承担权利代理人的契诺和义务;或

 

(f) 为增加、删除或更改CVR协议的任何条款而作的任何其他修订,除非该等增加、删除或更改有害于CVR持有人的利益。

 

经CVR持有人同意而作出的修订

 

除买方及其关联公司可能在未经任何CVR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CVR协议进行的任何修订外,未经确定时CVR登记册中所列不少于大多数未行使CVR的持有人同意,无论是书面证据还是在CVR持有人会议上作出的证明,买方及其关联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授权时,与权利代理人可对CVR协议进行一项或多项修订,以增加,删除或更改CVR协议的任何条款,即使此类增加、删除或更改对CVR持有人的利益构成重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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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律事项

 

法院批准该安排及完成该安排

 

根据CBCA作出的安排需要得到法院的批准。在邮寄本通告之前,Neovasc已取得《临时命令》,其中就会议的召集和举行、异议权和其他程序事项作出规定。临时命令的副本作为附录“e”附于本通告内。

 

在会议上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后,有关最后命令的聆讯目前预计将于2023年3月9日上午9时45分(温哥华时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史密斯街800号法院举行。任何股东和任何其他具有法律地位的当事人如希望出庭或被代表出庭并提出证据或论据,必须送达并提交呈请聆讯通知书(“呈请聆讯通知书”)所载的出庭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并满足法院的任何其他要求。除其他事项外,法院将审议该安排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法院可按法院指示的任何方式批准该安排,但须符合法院认为适当的任何条款及条件(如有的话)。如果聆讯被推迟、延期或改期,则在符合法院进一步命令的情况下,只有那些先前已按照聆讯通知和临时命令送达了出庭通知的人,才会收到延期、延期或改期的通知。一份呈请聆讯通知书的副本,已作为附录“f”附于本通告内。

 

如果(a)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b)获得最终命令,以及(c)《安排协议》下的所有其他条件得到满足或放弃,则《安排条款》将提交备案,而《安排》将于生效日期生效。

 

加拿大证券法事项

 

Neovasc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艾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马尼托巴省、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的发行人,因此须遵守第61至101号通知。MI 61-101旨在规范某些交易,以确保证券持有人之间的平等待遇,一般是要求加强披露、获得不包括利害关系方的多数证券持有人的批准和/或在某些情况下,独立估值以及独立董事特别委员会对交易的批准和监督。MI 61-101的保护通常适用于未经证券持有人同意而终止其权益的“企业合并”(定义见MI 61-101)。

 

MI 61-101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发行人的“关联方”(定义见MI 61-101)有权获得与安排交易(如安排)有关的“附带利益”(定义见MI 61-101),就MI 61-101而言,此种交易可被视为“企业合并”,但须符合少数股东的批准要求。

 

MI 61-101中定义的“附带利益”包括Neovasc的关联方(包括Neovasc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该安排而有权直接或间接获得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加薪、一次性付款、退还证券的付款或其他与过去或未来担任Neovasc的雇员、董事或顾问有关的利益增加。但是,如果满足某些条件,这种利益将不构成“附带利益”。

 

根据MI 61-101,Neovasc的关联方收到的利益,如果该利益仅与该关联方作为Neovasc的雇员、董事或顾问提供的服务有关,且(i)该利益的授予并非全部或部分用于增加就该安排下放弃的证券而支付予该关联方的对价的价值,(ii)根据该利益的条款,该利益的授予并非,(iii)有关利益的全部详情已在交易的披露文件中披露,及(iv)(a)在协议订立时,该关联方及其关联实体实益拥有或控制或指挥少于1%的已发行股份,或(b)(x)该关联方向Neovasc的独立委员会披露该关联方预期根据协议的条款其将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为换取关联方实益拥有的股份,(y)独立委员会以诚信行事,确定该利益的价值(扣除关联方的任何抵销费用)低于(b)(x)所述价值的5%,而(y)独立委员会的决定已在本通函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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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关联方”获得与该安排相关的“附带利益”,则根据MI 61-101,该安排决议还需要“少数人批准”。如果需要“少数人批准”,则该安排决议还必须以过半数得票获得批准,但不包括Neovasc的“关联方”实益拥有的选票,或对其行使控制或指示的选票,这些“关联方”因该安排而获得“附带利益”。

 

公司的某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期权、RSU和SAR。如果该安排完成,所有期权、RSU和SAR将按照其条款归属,并成为无条件归属,就期权而言,可行使,持有价内期权、RSU或SAR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在扣除预扣税(如适用)后的生效时间获得对价。期权、RSU和SAR的加速归属可被视为适用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MI 61-101的目的而获得的“附带利益”。见“安排详情----安排摘要”和“安排详情----董事和高级职员在安排中的利益”。

 

Fred Colen、Bill Little、Chris Clark、John Panton、Lisa Becker、Sarah Gallagher等人因Neovasc的高管职务而属于“关联方”,Fred ColenAlexei Marko、Doug Janzen、Steve Rubin、Paul Geyer等人因董事职务而属于“关联方”(TERM0Bill Little0高管与董事”)。

 

在Neovasc管理层向特别委员会披露公司高级职员和董事持有的股票、期权、RSU和SAR的数量以及根据该安排预期收到的对价总额后,特别委员会确定,除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Fred Colen、公司董事Doug Janzen和公司董事Norman Radow外,Neovasc高级职员和董事及其关联实体均实益拥有或控制或指示少于1%的流通股。因此,根据MI 61-101,这些董事和高级职员将不会被视为获得了“附带利益”。

 

就Fred Colen而言,特别委员会厘定他实益拥有或行使控制权或指示权的股份多于1%(按照MI 61-101的规定计算),而在该安排完成后,加上Colen先生持有的29,443份期权、26,450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及113,000份特别报告员的加速归属,其价值即等于Colen先生就该安排将收取的代价价值的5%以上。因此,特别委员会本着诚意,认定Colen先生因完成该安排而将获得的利益构成MI 61-101规定的“附带利益”,为确定是否已获得少数人对该安排决议的批准,Colen先生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或行使控制或指示的任何股份必须排除在外。截至记录日期,Colen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15,617股股票、53,775份期权、27,716份限制性股票单位和113,000份限制性股票单位,或对其行使控制或指示。因此,Colen先生持有的共计15,617股股票将被排除在根据MI 61-101进行的“少数赞成”投票之外。

 

在Doug Janzen一案中,特别委员会确定,他实益拥有或控制或指挥超过1%的股份(按照MI 61-101的规定计算),并且在安排完成后,随着Janzen先生持有的2,477份期权和2,134份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加速归属,其价值超过Janzen先生就该安排将获得的对价价值的5%。因此,特别委员会本着诚意,确定Janzen先生将因完成该安排而获得的利益构成MI 61-101规定的“附带利益”,为确定是否已获得少数人对该安排决议的批准,Janzen先生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或行使控制或指示的任何股份必须排除在外。截至记录日期,Janzen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38,779股股票、4,650份期权和2,267份受限制股份单位,或对其行使控制或指示。因此,Janzen先生持有的总共38,779股股份将被排除在根据MI 61-101进行的“少数赞成”投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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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Norman Radow而言,特别委员会厘定他实益拥有或行使对超过1%股份的控制或指示(按照MI 61-101的规定计算),及在安排完成后,加上Radow先生持有的2,477份期权及2,068份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加速归属,代表Radow先生就该项安排将收取的代价价值的5%以上的价值。因此,特别委员会本着诚意,认定Radow先生因完成该安排而将获得的利益构成MI 61-101规定的“附带利益”,为确定是否已获得少数人对该安排决议的批准,Radow先生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或行使控制或指示的任何股份必须排除在外。截至记录日期,Radow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2,752股股份、4,650份期权和2,068份受限制股份单位,或对其行使控制或指示。因此,Radow先生总共持有的2,752股股份将被排除在根据MI 61-101进行的“少数赞成”投票之外。

 

Neovasc的董事及高级人员据其所知,经合理查询后,在本通告日期前的24个月内,并无就Neovasc编制估值(定义见MI 61-101)。

 

有关每名董事及高级人员就该安排所获利益及其他付款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本通告内的“安排详情-董事及高级人员在该安排中的权益”。

 

根据加拿大证券法发行和转售CVR

 

敦促每位股东咨询其专业顾问,以确定适用于适用的证券法下的CVR交易的条件和限制。根据CVR协议的条款,除(i)持有人去世后,不得以遗嘱或无遗嘱的方式;(ii)依据法院命令;(iii)因法律的实施(包括合并或合并),或因任何法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的解散、清算或终止而无须考虑,否则CVR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质押、设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转让或处分,(iv)如属通过簿记建档或其他类似代名人形式持有的CVR,在DTC允许的范围内,由代名人转让给实益拥有人,并(如适用)通过中介转让;或(v)根据CVR持有人放弃CVR的权利,或根据买方视为取得的CVR。根据适用的加拿大证券法,这些CVR不被视为证券,如果它们被视为证券,则与该安排有关的发行将不受加拿大证券法所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要求的限制。

 

根据美国证券法发行和转售CVR

 

我们促请每个美国持有人咨询其专业顾问,以确定适用于适用的证券法下的CVR交易的条件和限制。根据CVR协议的条款,除(i)持有人去世后,不得以遗嘱或无遗嘱的方式;(ii)依据法院命令;(iii)因法律的实施(包括合并或合并),或因任何法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的解散、清算或终止而无须考虑,否则CVR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质押、设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转让或处分,(iv)如属通过簿记建档或其他类似代名人形式持有的CVR,在DTC允许的范围内,由代名人转让给实益拥有人,并(如适用)通过中介转让;或(v)根据CVR持有人放弃CVR的权利,或根据买方视为取得的CVR。

 

豁免《美国证券法》的注册规定

 

根据适用的美国证券法,CVR不被视为“证券”,如果它们被视为证券,则其发行将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进行登记,并将依据《美国证券法》第3(a)(10)条和美国持有人所在的美国各州证券法规定的豁免条款进行。

 

美国《证券法》第3(a)(10)节规定,如果发行和交换的条款和条件经法院或法律明确授权准予批准的政府实体就提议在这种交换中发行证券的所有人有权出庭的这些条款和条件的公正性进行听证后,为交换未偿付证券而发行的证券免于登记。因此,如果最终命令获得批准,就与该安排有关的CVR(如果被视为证券)而言,构成豁免美国证券法登记要求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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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除牌及报告发行人地位

 

目前该股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代码为“NVCN”,在纳斯达克的上市代码为“NVCN”。预计在安排完成后不久,股票将在公开市场停止交易,股票将停止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上市。此外,买方将设法让Neovasc被视为加拿大证券法规定的不再是报告发行人,因此,Neovasc在加拿大不再是报告发行人后,也将不再需要向加拿大证券管理局提交持续披露文件。Neovasc将在提交表格15(或表格15F,如适用)并被视为有效后,根据美国交易法注销其股票。自生效日期起,Neovasc股票仅代表已登记股东在交出股票时有权收取该股东根据该安排有权收取的代价的现金部分。

 

交回股份证书及/或DRS通知及支付代价的程序

 

转递函

 

如果你是一名注册股东,你本应收到一封与本通知一起发送的信函。如安排决议获得通过及安排获执行,你方须填写并签署本通函所附的转递函(或其手工签立的传真),并连同你代表股份的证明书及(或)DRS的建议,以及根据转递函所载指示所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送交保存人。你可以通过与保存人联系要求提供更多的《转递函》副本。该转递函也可在SEDAR网站www.sedar.com上的公司简介中查阅。

 

转递函载有与该安排有关的程序性资料,应予以仔细审查。按照转递函中的程序交存股份将构成交存股东与买方之间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在所有情况下,只有在保存人及时收到代表该等股份的证书和/或DRS通知,连同与该等股份有关的填妥和妥为签立的与本通告所附格式的转递函或其手工签立的传真,并根据转递函和任何其他所需文件的指示在需要时保证签字后,才能支付存入的股份。

 

股东如不在生效日期后12个月当日或之前向保存人交付代表其所持股份的证书和/或DRS通知及所有其他所需文件,将丧失从保存人收取其股份对价的权利,此后,其作为其一般无担保债权人收取对价的任何债权只能向买方(受遗弃财产、代持财产和类似法律的限制)寻求。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收取在生效时间五周年仍未支付的适用代价的权利或申索,均不再代表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权利或申索,而持有人根据《安排计划》收取有关股份的适用代价的权利,即告终止,并当作已交还买方或公司(如适用的话)而没收,不作任何代价。

 

如果股票证书已被销毁、丢失或被盗,该证书的登记股东应立即按照《转递函》的规定与保存人联系。一旦登记股东满足转让代理人和Neovasc有关更换股票的要求,该股东即会出具更换后的股票。

 

除《转递函》指示另有规定外,《转递函》上的签字必须由合格机构保证。如果转递函是由存放在其上的证书和/或DRS通知的注册持有人以外的人签署的,则证书和/或DRS通知必须背书或附有由注册持有人适当填写并在背书面板上签名的适当证券转让授权书,或由合格机构担保的证券转让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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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根据该安排交存的任何股份的有效性、形式、资格(包括及时收取)及接受程度的所有问题,将由Neovasc及买方全权酌情决定。存款股东同意,这种决定应是最终的和具有约束力的。买方保留权利,如果它以其绝对酌处权选择,指示保存人放弃保存人收到的任何递送函中所载的任何缺陷或不正常之处。存款股东同意,这种决定应是最终的和具有约束力的。买方或保存人没有义务或义务就任何股份存放中的任何缺陷或不规范之处发出通知,而保存人的买方也不因没有发出通知而承担任何责任。

 

代表股份和所有其他所需文件的证书和/或DRS咨询意见的交付方法由存放者自行选择并承担风险。Neovasc和买方建议,这类文件应以专人送递方式送至保存人在《转递函》规定的办事处,并应使用已取得的收据,如果邮寄,则应使用附有回执的挂号邮件,并应购买适当的保险。

 

如果你是一个非注册股东,你应该认真地遵循从中介人的指示,代表你持有股份,以收取你的股份的付款。

 

代价的交付

 

按照《安排协议》的规定,在生效日期或之前,买方应向保存人交付足够的资金,相当于全部股份的全额付款。

 

在将紧接生效时间之前代表一股或多股股份的证书和/或DRS通知连同转递函及保存人合理要求妥善填写并妥为签立的其他文件和文书交回保存人以注销后,该等已交回证书和/或DRS通知的股东有权收到作为交换,保存人应按照该股东在转递函中的指示,在生效日期后尽快以电汇或头等保险邮件的方式将该证书和/或DRS通知送达该股东,已付邮资、代表该股东根据本安排有权收取的代价的现金部分的支票、根据本安排计划扣除适用的预扣款项和其他来源扣款,以及如此交还的证明书和/或DRS通知,应立即予以注销。在交出之前,紧接生效时间之前的每一份证书和/或DRS建议所代表的股份应被视为在生效时间之后仅代表在交出证书和/或DRS建议时收取现金部分的权利,以代替该证书和/或DRS建议,减去根据《安排计划》扣留的任何款项。

 

除非转递函另有指示,否则支票将以如此存放的股份的登记持有人的名义发出。除非存入股票的人指示保存人通过选中转递函中的相应方框来持有支票以便取货,否则支票将通过一类保函邮寄到转递函中提供的地址。如无地址,支票即会寄发至适用的Neovasc登记册所示的该人的地址。

 

在任何情况下,Neovasc、买方或存托人均不会就买方根据该安排须就股份支付的代价而向任何人存入股份而累积或支付利息,不论该等款项是否延迟支付。

 

根据《安排计划》,但须遵守任何适用的无人认领的财产法,保存人持有的任何部分资金,如未根据《安排计划》交付给某一未偿付股份持有人,在生效日期后12个月内,应立即支付给买方,此后,每一未偿付股份持有人如至今未遵守《安排计划》所规定和所设想的交换程序,则只应向买方(受遗弃财产、代持财产和类似法律的限制)提出索赔,仅作为其一般无担保债权人,支付根据《安排计划》应支付给该持有人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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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和保存人将有权根据《安排计划》从本应支付给股东的任何对价中扣除和扣留适用的扣留款和其他来源的扣留款。

 

保存人将因其与该安排有关的服务而获得合理和惯常的补偿,报销某些自付费用,Neovasc将就适用的证券法规定的某些责任及与此有关的费用向保存人作出赔偿。

 

根据CVR协议,每位股东(若未有效行使异议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每股将获得一个CVR。此外,价内期权、RSU和SAR的持有者,每份价内期权、RSU和SAR的CVR均可派发现金奖励。CVR将由买方或其酌情决定在生效时间签发。

 

版权代理将会备存CVR登记册,以(i)识别CVR持有人及(ii)登记CVR及其准许的转让。这些核心绩效指标将不会被认证,也不会被发送给CVR持有者。

 

代价的支付

 

按照《安排协议》的规定,在生效日期或之前,买方应向保存人交付足够的资金,相当于全部股份的全额付款。

 

根据《安排计划》,但须遵守任何适用的无人认领的财产法,保存人持有的任何部分资金,如未根据《安排计划》交付给某一未偿付股份持有人,在生效日期后12个月内,应立即支付给买方,此后,每一未偿付股份持有人如至今未遵守《安排计划》所规定和所设想的交换程序,则只应向买方(受遗弃财产、代持财产和类似法律的限制)提出索赔,仅作为其一般无担保债权人,支付根据《安排计划》应支付给该持有人的现金。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收取在生效时间五周年仍未支付的适用代价的权利或申索,均不再代表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权利或申索,而持有人根据《安排计划》收取有关股份的适用代价的权利,即告终止,并当作已交还买方或公司(如适用的话)而没收,不作任何代价。

 

CVR协议规定,在买方、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实现里程碑后20个营业日或之前,买方应向权利代理人交付(i)里程碑通知和证明实现里程碑日期的高级职员证书,并且CVR持有人有权收到里程碑付款,(ii)权利代理人合理要求的任何指示函,及(iii)向每名CVR持有人支付一笔所需的款项,该款额相等于(a)里程碑付款及(b)截至里程碑日营业时间结束时CVR登记册所反映的CVR持有人所持有的CVR数目的乘积。

 

如果达到里程碑,则在收到里程碑通知以及权利代理人合理要求的任何指示函后十个工作日内,权利代理人应向每位CVR持有人的注册地址发送一份里程碑通知的副本,并应以支票方式将里程碑付款金额支付至截至里程碑通知日期营业结束时CVR登记册上每位CVR持有人的地址。CVR持有人可向权利代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以更改CVR持有人在CVR登记册上的记录地址。该书面要求必须由CVR持有人妥为签立。在收到此种书面通知后,权利代理人将在合理地确定转让票据的格式正确的情况下,及时将地址的变更记录在CVR登记册上。

 

CVR登记册最初将显示一个位置为Cede & Co.,代表DTC持有的股份,代表该等持有人截至紧接生效时间之前所持有股份的持有人的街道持有人。权利代理人在转让CVR方面对街道名称持有人没有任何直接责任。对于根据CVR协议支付的任何款项,权利代理人将通过向DTC一次性付款来完成向前街道名称股东的付款。对于DTC向此类街道名称持有人分配款项,权利代理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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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的资料

 

以下有关该公司的资料仅为一般摘要,并不全面。

 

Neovasc是一家隶属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公司。该公司的注册和记录办公室位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Burrard街595号三Bentall中心Suite 2600,V7X 1L3,其总部和主要营业地点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里士满Maycrest Way 13562号Suite 5138,V6V 2J7。

 

Neovasc是一家专业医疗器械公司,为快速增长的心血管市场开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其产品包括Neovasc还原剂TM,用于治疗难治性心绞痛,目前在美国没有商业销售,自2015年起在欧洲开始商业销售,以及TiaraTM,用于经导管治疗二尖瓣疾病,目前正在美国、加拿大、以色列和欧洲进行临床研究。该股目前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代码为“NVCN”,在纳斯达克的交易代码为“NVCN”。

 

市场价格和交易量信息

 

多伦多证券交易所

 

下表汇总了该通函发布前12个月股票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市场价格(加元)和交易量:

 

    价格范围
(加元)
       
月份           交易量  
2022年1月   $ 16.00     $ 12.75       14,227  
2022年2月   $ 19.75     $ 13.25       19,911  
2022年3月   $ 15.75     $ 12.00       16,629  
2022年4月   $ 14.25     $ 8.22       22,580  
2022年5月   $ 9.2     $ 6.06       19,010  
2022年6月   $ 7.91     $ 6.00       7,866  
2022年7月   $ 9.45     $ 7.65       7,874  
2022年8月   $ 10.20     $ 8.41       13,473  
2022年9月   $ 9.78     $ 8.24       10,180  
2022年10月   $ 9.12     $ 8.81       3,109  
2022年11月   $ 12.00     $ 8.63       12,595  
2022年12月   $ 22.90     $ 10.80       33,708  
2023年1月   $ 37.80     $ 19.11       95,389  
2023年2月1日– 2日   $ 37.37     $ 36.67       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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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

 

下表汇总了该通函发布前12个月纳斯达克股票的市价(USD)和成交量:

 

    价格范围
(美元)
       
月份           交易量  
2022年1月   $ 12.50     $ 9.83       35,134  
2022年2月   $ 15.75     $ 10.25       85,108  
2022年3月   $ 12.68     $ 9.30       26,842  
2022年4月   $ 11.24     $ 6.37       48,959  
2022年5月   $ 6.96     $ 4.68       71,289  
2022年6月   $ 6.32     $ 4.59       49,519  
2022年7月   $ 7.40     $ 5.72       36,603  
2022年8月   $ 7.99     $ 6.82       54,325  
2022年9月   $ 7.48     $ 6.29       31,802  
2022年10月   $ 6.81     $ 6.47       28,428  
2022年11月   $ 8.75     $ 6.47       39,818  
2022年12月   $ 16.86     $ 7.76       116,868  
2023年1月   $ 28.26     $ 14.03       496,710  
2023年2月1日– 2日   $ 28.10     $ 27.85       8,356  

 

根据安排计划,股东就每股股份收取的代价为27.25美元,较股份于2023年2月2日的收市价溢价0%。代价亦较公司截至2023年2月2日止十二个月期间的30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溢价约14.12%,较公司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溢价约186.77%。

 

以前的采购和销售

 

在本通告日期前的12个月期间内,Neovasc已发行Neovasc的股份或其他证券如下:

 

发放日期   日期/目的   说明
已发行证券
  数目
证券
   
安全
 
2022年6月6日   参加者补助金   RSU     32,618     美元 5.84  
2022年6月6日   参加者补助金   特区     99,000     美元 5.84  
2022年6月6日   参加者补助金   选项     68,650     美元 5.84  
2022年7月18日   参加者补助金   选项     5,250     美元 5.95  
2022年9月19日   参加者补助金   选项     10,250     美元 6.50  

 

- 81 -

 

 

以前的分布

 

在本通告日期之前的五年内,公司已完成以下股份分配:

 

日期   说明   证券数量     每份证券的价格     总收益   
2018年2月8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20             (1) 
2018年2月9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48             (1) 
2018年2月10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56             (1) 
2018年2月13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56             (1) 
2018年2月14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78             (1) 
2018年2月15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10             (1) 
2018年2月16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71             (1) 
2018年2月20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71             (1) 
2018年2月21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76             (1) 
2018年2月26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222             (1) 
2018年2月27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54             (1) 
2018年2月28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61             (1) 
2018年3月1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64             (1) 
2018年3月1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327             (1) 
2018年3月2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82             (1) 
2018年3月2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340             (1) 
2018年3月5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82             (1) 
2018年3月6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64             (1) 
2018年3月7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210             (1) 
2018年3月7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415             (1) 
2018年3月8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378             (1) 
2018年3月9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466             (1) 
2018年3月9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840             (1) 
2018年3月13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842             (1) 
2018年3月14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673             (1) 
2018年3月15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848             (1) 
2018年3月16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670             (1) 
2018年3月19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398             (1) 
2018年3月20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496             (1) 
2018年3月20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975             (1) 
2018年3月21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760             (1) 
2018年3月21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440             (1) 
2018年3月22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540             (1) 
2018年3月22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247             (1) 
2018年3月23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079             (1) 
2018年3月26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270             (1) 
2018年3月27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282             (1) 
2018年4月2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3,105             (1) 
2018年4月3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129             (1) 
2018年4月4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2,675             (1) 
2018年4月5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249             (1) 
2018年4月6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28     $ 36,500     $ 1,022,000   
2018年4月6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2,245             (1) 
2018年4月9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56     $ 36,500     $ 2,044,000   
2018年4月9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3,451               
2018年4月10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5,600     $ 36,500     $ 2,044,000   
2018年4月10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3,434             (1) 
2018年4月10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725             (1) 
2018年4月11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55     $ 36,500     $ 2,007,500   
2018年4月11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040             (1) 
2018年4月11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167             (1) 
2018年4月12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3,330             (1) 
2018年4月13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55     $ 36,500     $ 2,007,500   
2018年4月13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2,724             (1) 
2018年4月16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665             (1) 
2018年4月16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3     $ 755     $ 10,000   
2018年4月17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73     $ 36,500         
2018年4月17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4,650             (1) 
2018年4月17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3,976     $ 755     $ 3,000,000   
2018年4月18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243     $ 885     $ 215,000   
2018年5月3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99             (1) 

 

- 82 -

 

 

日期   说明   证券数量     每份证券的价格     总收益  
2018年5月4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422     $ 830     $ 350,000  
2018年5月8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422     $ 830     $ 350,000  
2018年5月9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5     $ 36,500        
2018年5月9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2,911             (1) 
2018年5月11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302     $ 827.50     $ 250,000  
2018年5月18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82              
2018年5月24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226     $ 660     $ 802,500  
2018年5月29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20     $ 36,500        
2018年5月29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208             (1) 
2018年5月29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451     $ 665     $ 300,000  
2018年6月22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451     $ 665     $ 300,000  
2018年6月25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50     $ 665     $ 100,000  
2018年7月17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27     $ 787.50     $ 100,000  
2018年7月18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33     $ 755     $ 100,000  
2018年7月19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37     $ 730     $ 100,000  
2018年7月20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37     $ 730     $ 100,000  
2018年7月23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37     $ 730     $ 100,000  
2018年7月24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39     $ 720     $ 100,000  
2018年8月7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43     $ 705     $ 30,000  
2018年9月12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205     $ 645     $ 132,500  
2018年9月24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788     $ 507.50     $ 400,000  
2018年9月25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788     $ 507.50     $ 400,000  
2018年9月26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97     $ 507.50     $ 100,000  
2018年10月3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655     $ 482.50     $ 800,000  
2018年10月11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2,410     $ 482.50     $ 6,000,000  
2018年10月11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20     $ 36,500        
2018年10月15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641              
2018年10月29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734     $ 407.50     $ 300,000  
2018年10月30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245     $ 407.50     $ 100,000  
2018年11月2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253     $ 395     $ 100,000  
2018年11月5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27     $ 395     $ 50,000  
2018年11月6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760     $ 395     $ 300,000  
2018年11月7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27     $ 395     $ 50,000  
2018年11月9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253     $ 395     $ 100,000  
2018年11月12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27     $ 395     $ 50,000  
2018年11月13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27     $ 395     $ 50,000  
2018年11月28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079     $ 23.25     $ 250,000  
2018年11月29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374     $ 182.50     $ 250,000  
2018年11月30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584     $ 170     $ 100,000  
2018年12月3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88     $ 1,700 (1)    $ 150,000  
2018年12月4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29     $ 1,700 (1)    $ 50,000  
2018年12月5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29     $ 1,700 (1)    $ 50,000  
2018年12月7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30     $ 1,675 (1)    $ 50,000  

 

- 83 -

 

 

日期   说明   证券数量     每份证券的价格      总收益  
2018年12月10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30     $ 1,675 (1)    $ 50,000  
2018年12月11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31     $ 1,625 (1)    $ 50,000  
2018年12月12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22     $ 1,625 (1)    $ 200,000  
2018年12月13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86     $ 1,600 (1)    $ 300,000  
2018年12月14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59     $ 1,575 (1)    $ 250,000  
2018年12月17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06     $ 1,425 (1)    $ 150,000  
2018年12月18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82     $ 1,225 (1)    $ 100,000  
2018年12月19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47     $ 1,050 (1)    $ 50,000  
2018年12月20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47     $ 1,050 (1)    $ 50,000  
2018年12月24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42     $ 1,050 (1)    $ 150,000  
2018年12月27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47     $ 1,050 (1)    $ 50,000  
2018年12月28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47     $ 1,050 (1)    $ 50,000  
2018年12月31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47     $ 1,050 (1)    $ 50,000  
2019年1月3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474     $ 105 (1)    $ 50,000  
2019年1月4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9,016     $ 105 (1)    $ 950,000  
2019年1月8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4,017     $ 112.50 (1)    $ 450,000  
2019年1月18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4,394     $ 125 (1)    $ 550,000  
2019年1月21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399     $ 125 (1)    $ 50,000  
2019年1月23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3,861     $ 125 (1)    $ 1,735,000  
2019年1月30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3,866     $ 125 (1)    $ 500,000  
2019年2月20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33     $ 35,940      $ 1,186,027  
2019年2月20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8,933       (1)        
2019年2月28日   公开发行股票     44,444     $ 112.50      $ 5,000,000  
2019年3月15日   公开发行股票     44,444     $ 112.50      $ 5,000,000  
2019年3月18日   以认股权证交换方式发行的股份     1,985               
2019年4月22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567     $ 88      $ 50,000  
2019年4月29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20,720     $ 88      $ 1,825,000  
2019年5月1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681     $ 88      $ 60,000  
2019年5月16日   根据私募发行分配的股份     13,398     $ 128.75      $ 1,725,000  
2019年5月24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3,994     $ 100.25      $ 400,000  
2019年5月30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1,951     $ 100.50      $ 1,201,000  
2019年9月19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2,419     $ 62      $ 150,000  
2019年9月20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4,249     $ 62.25      $ 265,000  
2019年12月31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30,055     $ 70      $ 2,101,000  
2019年12月31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12,302     $ 70      $ 860,000  
2020年1月3日   根据股票期权的行使进行分配     2     $ 102.50      $ 205  
2020年1月6日   以单位交换方式发行的普通股     47,400     $ 86.75         
2020年1月6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7,660     $ 86.75         
2020年1月7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4,000     $ 86.75         
2020年1月9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3,400     $ 86.75         
2020年1月16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20,000     $ 86.75         
2020年1月17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4,600     $ 86.75         
2020年5月26日   转换票据而发行的股份     20,001     $ 50.75      $ 1,016,000  
2020年5月26日   以认股权证交换方式发行的股份     26,917     $ 67.75         
2020年6月16日   公开发行股票     155,321     $ 74.33      $ 11,544,266  
2020年7月23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57,049     $ 63.34      $ 3,613,433  
2020年8月12日   公开发行股票     181,311     $ 69.38      $ 12,578,442  
2020年8月17日   以认股权证交换方式发行的股份     19,953     $ 63.34      $ 1,263,792  
2020年12月2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2,039               
2020年12月8日   公开发行股票     249,232     $ 24.50      $ 6,106,810  

 

- 84 -

 

 

日期   说明   证券数量     每份证券的价格     总收益  
2021年1月22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466              
2021年2月5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38,447     $ 21.40     $ 822,766  
2021年2月12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5,000     $ 67.25     $ 336,250  
2021年2月12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24,325     $ 21.40     $ 520,555  
2021年2月12日   公开发行股票     1,440,000     $ 50.00     $ 72,000,000  
2021年2月12日   因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     10,367     $ 21.40     $ 221,854  
2021年2月20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2,600              
2021年3月16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20,800              
2021年6月24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3,214              
2021年8月21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107              
2021年10月7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667              
2021年12月2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2,039              
2022年1月22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1,336     $ 11.25        
2022年2月20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2,382     $ 11.25        
2022年3月16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19,200     $ 10.69        
2022年6月13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10,882     $ 5.80        
2022年6月24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3,154     $ 5.04        
2022年8月16日   根据股票期权的行使进行分配     375     $ 5.84     $ 2,190.00  
2022年8月18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3,000     $ 7.62        
2022年8月24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107     $ 7.55        
2022年10月12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668     $ 6.70        
2022年12月6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2,038     $ 8.49        
2022年12月6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3,000     $ 8.76        
2022年12月19日   根据股票期权的行使进行分配     375     $ 5.84     $ 2,190.00  
2022年12月29日   根据股票期权的行使进行分配     375     $ 5.84     $ 2,190.00  
2023年1月3日   根据股票期权的行使进行分配     375     $ 5.84     $ 2,190.00  
2023年1月9日   根据股票期权的行使进行分配     375     $ 5.84     $ 2,190.00  
2023年1月18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3,000     $ 19.07        
2023年1月19日   根据股票期权的行使进行分配     125     $ 5.84     $ 730.00  
2023年1月19日   根据股票期权的行使进行分配     408     $ 15.00     $ 6,120.00  
2023年1月23日   根据股票期权的行使进行分配     100     $ 5.84     $ 584.00  
2023年1月23日   根据股票期权的行使进行分配     50     $ 15.00     $ 750.00  
2023年1月23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1,330              

 

(1)根据认股权证中的无现金行使公式发行。

 

股息

 

Neovasc自注册成立以来未派发任何股息。

 

审计员

 

Grant Thorton LLP是Neovasc的审计师。

 

与买方有关的资料

 

Shockwave是一家医疗设备公司,专注于开发和商业化旨在改变钙化心血管疾病治疗方式的产品。Shockwave旨在为治疗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的医疗器械建立一个新的护理标准,通过其差异化和专有的局部声波压力波来治疗钙化斑块,Shockwave将其称为血管内碎石术(“IVL”)。Shockwave的体外循环系统利用其体外循环,是一种微创、易于使用和安全的方法,可以显着改善患者的预后。Shockwave的体外循环导管已在多个国家获得批准或获准使用,目前正在开展开发计划,以扩大适应症和地域。

 

Shockwave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名称为Shockwave Medical,Inc.。Shockwave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市Betsy Ross Drive 5403号,地址为95054。

 

- 85 -

 

 

 

股东的若干所得税考虑

 

以下为股东提供的某些所得税考虑因素的摘要仅为一般性质,并不涉及可能适用于任何特定股东的所有税收考虑因素。促请每一股东咨询其本身的税务顾问,以确定该安排对其造成的具体税务后果。

 

对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

 

以下摘要介绍了根据《税法》一般适用于根据《安排》处置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和处置CVR的主要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本摘要仅适用于在所有相关时间内为《税法》的目的:(a)与Neovasc和买方保持公平交易;(b)不隶属于Neovasc或买方;(c)作为资本财产(“持有人”)持有股份及其根据该安排收到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一般来说,股份或CVR对持有人而言将是资本财产,除非股份或CVR是在进行证券买卖业务过程中持有或获得的,或作为贸易性质的冒险或经营的一部分而获得的。某些居民持有人(定义如下)可能有权作出或可能已经作出《税法》第39(4)款所允许的不可撤销的选择,其效果是将该居民持有人在作出选择的纳税年度和其后所有纳税年度所拥有的任何股份(以及《税法》所界定的所有其他“加拿大证券”)视为资本财产。其股份可能不会被视为资本财产的居民持有人应就这一选举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为此目的,CVR将不是加拿大证券。

 

本概要并未描述该安排对期权或认股权证持有人的税务后果,也不适用于在行使期权时获得此类股份的股份持有人。此外,本摘要没有说明该安排对注册登记单位或特别行政区持有人的税务后果。此类持有人应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本摘要不适用于持有人(i)是“特定金融机构”,(ii)其权益是“避税投资”,(iii)就适用于金融机构所持证券的某些规则(称为“盯市”规则)而言,是“金融机构”,(iv)以《税务法》中规定的加元以外的货币报告其“加拿大纳税结果”的持有人,(iv)已根据《税务法》中的功能货币申报选择规则进行了选择,(vi)根据《税法》第一部分免税的,或(vii)已就股份或CVR订立《税法》所界定的“衍生远期协议”或“合成处置安排”的。这类居民持有人应就该安排的后果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本摘要基于《税务法》、《条例》的现行规定,以及对在此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公布的CRA现行行政政策和评估做法的理解。本概要考虑到在此日期之前(加拿大)财政部长或代表财政部长公开宣布的关于修订《税务法》和《条例》的所有具体建议(“拟议修正案”),并假定所有拟议修正案将以拟议的形式颁布。不能保证拟议修正案将按提议颁布,或根本不会颁布。本摘要不考虑或预期法律或行政政策或评估做法的任何变化,无论是通过立法、监管、行政或司法行动或决定,也不考虑税收立法或任何省、地区或外国管辖区的考虑因素,这些考虑因素可能与本文讨论的不同。本概要假定,在买方收购股票之前的所有相关时间(包括收购时间),股票将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上市。

 

本摘要仅为一般性质,不是,也不打算是向任何特定持有人提供法律或税务建议。本概要并未详尽无遗地说明加拿大联邦所得税的所有考虑因素。因此,持有人应考虑到自己的具体情况,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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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所得税对接收、持有和处置CVR的持有人的影响,包括在某一特定时期内未能实现里程碑的情况下,CVR项下的应付金额可能减少的影响,以及为加拿大联邦所得税目的而报告与之相关的金额,都是毫无疑问的。我们促请持有人就这些后果和报告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货币兑换

 

为了《税法》的目的,与股份和CVR的购置、持有或处置有关的所有金额必须以加元表示,包括调整后的成本基数和处置收益。任何以另一种货币计值的金额都必须使用根据《税法》确定的汇率兑换成加拿大元。

 

持有人居住在加拿大

 

摘要的这一部分一般适用于在所有相关时间为《税务法》的目的而居住在加拿大或被视为居住在加拿大的持有人(“居民持有人”)。

 

(一) 股份的处置

 

一般而言,根据本安排处置股份的居民持有人将获得的资本收益(或资本损失)相当于收益总额(如有的话)的数额(包括现金对价和在就该等股份收到的安排时根据本安排收到的CVR的公允市场价值的总和,扣除任何合理的处置费用后,超过(或低于)紧接处置前该等股份的居民持有人的调整后成本基数。关于对居民持有人的资本收益和损失征税的说明,见下文。

 

(二) CVR的接收、持有和处置

 

CVR居民持有人根据该安排收取的费用,将等于该安排时CVR的公平市场总值。

 

居民持有人若处置其CVR,包括在CVR下的所有付款义务均已履行时根据CVR终止处置其CVR,应实现资本收益(或资本损失),前提是该持有人收到的处置收益超过(或低于)紧接处置前其CVR中持有人的调整后成本基础以及任何合理的处置费用之和。

 

如上所述,加拿大联邦所得税对居民持有人收取、持有和处置CVR以及为加拿大联邦所得税目的报告与此有关的数额的后果是毫无疑问的。我们促请居民持有人就这些后果和报告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三) 异议股东

 

适当有效地行使异议权利的居民持有人(“居民异议股东”)从买方或代表买方收到关于居民异议股东异议股份公允价值的现金付款,将被视为已将异议股份处置给买方,处置收益等于居民异议股东收到的金额(不包括法院判决的任何利息金额)。因此,这类居民异议股东一般将实现资本收益(或资本损失),只要这类处分收益(不包括法院裁定的任何利息)扣除任何合理的处分费用后超过(或低于)这类异议股份的居民异议股东的调整成本基数。关于资本收益和损失的税务处理说明,见下文“加拿大居民持有人-(四)资本收益和损失的税收”下的披露。

 

为《税法》的目的,法院判给居民持不同政见股东的利息将列入居民持不同政见股东的收入。在整个相关纳税年度内属于《税务法》所界定的“加拿大控制的私人公司”的居民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可对其包括利息收入在内的总投资收入缴纳可退还的税款。2022年8月9日发布的拟议修正案将这一额外的可退还税款扩大到拟议修正案中定义的“实质性CCPCs”。居民持有人应就拟议修正案的适用问题咨询自己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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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资本收益或损失的课税

 

一般来说,居民持有人在计算其某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时,必须包括在该纳税年度实现的任何资本收益(“应税资本收益”)的一半。根据《税务法》的规定,居民持有人必须从居民持有人在该纳税年度实现的应纳税资本收益中扣除在该纳税年度实现的任何资本损失(“允许的资本损失”)金额的二分之一。可允许的资本损失超过处置年度的应课税资本收益,可在前三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个纳税年度结转和扣除,或在以后的任何一个纳税年度结转和扣除这些年度中实现的应课税资本收益净额,这是根据《税法》所载规则并受其约束的。

 

作为一家公司的居民持有人在处置某一股份时发生的任何资本损失的数额,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和在《税法》规定的情况下,减去该公司就该股份收到(或视为收到)的任何红利的数额。如果股份由公司、信托或合伙企业为其成员或受益人的合伙企业或信托拥有,则可能适用类似的规则。这类居民持有人应咨询自己的顾问。

 

居民持有人如全年为《税法》所界定的“加拿大控制的私人公司”,可对其投资收入总额(包括应税资本收益的数额)征收可退还的税款。2022年8月9日发布的拟议修正案将这一额外的可退还税款扩大到拟议修正案中定义的“实质性CCPCs”。居民持有人应就拟议修正案的适用问题咨询自己的顾问。

 

作为个人或信托(某些信托除外)的居民持有人实现的资本收益可能导致该居民持有人根据《税法》承担替代最低税额。

 

投资资格

 

对于由注册退休储蓄计划、注册退休收入基金、递延利润分享计划、注册残疾储蓄计划、注册教育储蓄计划、免税储蓄账户或首套房储蓄账户管理的信托,根据《税法》,CVR将不具备投资资格。持有CVR的此类信托,或在某些情况下,其年金受益人、持有人或认购人可能因持有CVR的信托而被征收罚款税。还可能导致其他负面的税收后果。现促请居民持有人谘询其本身的税务顾问,以征询为避免这类不利税务后果而须采取的任何行动的意见。

 

非加拿大居民

 

摘要的这一部分一般适用于在所有相关时间,为《税法》的目的,过去和现在都不是、也不被视为是加拿大居民,并且不使用或持有、也不被视为在加拿大经营的企业中使用或持有股份的持有人(“非居民持有人”)。摘要的这一部分不适用于以下非居民持有人:(一)在加拿大和其他地方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二)“经授权的外国银行”(如《税法》所界定)。这些非居民持有人应就该安排征询其本身的税务顾问的意见。

 

(一) 股份的处置和CVR

 

根据《税法》,非居民持有人对根据《安排》处置股份或CVR所获得的任何资本收益不征税,除非在将股份或CVR处置给买方时,就《税法》而言,股份或CVR对非居民持有人是“应纳税的加拿大财产”,且非居民持有人对根据加拿大与非居民持有人居住国之间适用的所得税公约实现的任何收益不能免征加拿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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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CVR不会构成非居民持有人在加拿大的应纳税财产。

 

一般而言,在处置时,股份不构成非居民持有人应纳税的加拿大财产,但股份当时在指定证券交易所(包括TSX和纳斯达克)上市,除非在截至该日的60个月期间的任何时候(a)非居民持有人,即非居民持有人未与其进行公平交易的人,非居民持有人或此类非公平交易人员持有会员权益的合伙企业(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或非居民持有人连同所有此类人员,拥有Neovasc任何类别或系列股本的25%或以上的已发行股份,并且(b)股份公允市场价值的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加拿大的不动产或不动产的一项或任何组合,即“加拿大资源财产”(定义见《税法》),“木材资源财产”(如《税法》所界定),以及与任何此类财产有关的选择权,或在任何此类财产上的权益,或在民法上的权利,无论此类财产是否存在。尽管有上述规定,在《税法》规定的某些情况下,股票可被视为加拿大的应纳税财产。

 

即使股份构成非居民持有人应纳税的加拿大财产,根据《税法》,根据适用的所得税公约的规定,处置任何此类股份所获得的任何收益也可免税。非居民持有人应就任何适用的所得税公约条款所规定的减免问题咨询其本国的税务顾问。

 

如果股份构成非居民持有人在加拿大的应纳税财产,而非居民持有人根据本安排处置股份所获得的任何资本收益不能根据《税法》根据适用的所得税公约免税,则一般适用上文“居民在加拿大-(四)损失资本收益征税”标题下所述的税收后果。

 

非居民持有者的股份属于应纳税的加拿大财产,应在考虑到他们的具体情况的情况下,向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咨询意见。

 

根据《税法》第十三部分规定的加拿大预扣税不应适用于非居民持有人根据《安排》收到的CVR的公允市场价值,也不适用于如果达到里程碑,根据CVR向非居民持有人付款的情况。

 

(二) 异议股东

 

正式有效行使异议权的非居民持有人(“非居民持不同政见者”)从买方或代表买方收到非居民持不同政见者持不同政见者股份公允价值的现金付款,将被视为已向买方处置不同政见者持不同政见者股份,所得处置收益等于非居民持不同政见者持不同政见者所收到的数额(不包括法院判决的任何利息数额)。如上文所述,非居民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在这种处置方面的税务处理将类似于参与该安排的非居民持有人的税务处理。

 

支付给非居民持不同意见股东的利息一般不需缴纳加拿大预扣税。

 

非居民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其股份属于应纳税的加拿大财产,应在考虑到他们的具体情况的情况下,向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咨询意见。

 

对股东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

 

以下讨论概述了该安排对持有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税务法》)第1221条所指的资本资产(一般为投资目的持有的财产)并将其股份换成对价的美国股东(定义见下文)的某些预期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这一讨论的依据是《守则》、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条例、行政解释、法院判决和惯例,所有这些都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的,而且所有这些都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或可能有不同的解释,而任何这种变化或不同的解释都可能影响本讨论中陈述和结论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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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讨论的目的,“美国持有人”是股份的受益所有人,即,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i)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ii)是在美国或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中或根据其法律设立或组建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被视为公司),(iii)其收入须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财产,而不论其来源为何,(iv)信托(a)如果美国法院对信托的管理行使主要监督,而一个或多个美国人(在《守则》第7710(a)(30)条的含义内)控制着信托的所有重大决定,或(b)根据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条例,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有效选择被视为美国人。

 

本讨论不适用于受特殊规则约束的股东,包括经纪人、证券或货币交易商、选择对所持证券采用盯市方法核算的证券交易商、免税组织、政府组织、保险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受监管投资公司、银行、共同基金、储蓄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应缴纳替代最低税的人、直接、间接或推定拥有或已经拥有10%或以上(通过投票或价值获得)Neovasc股权(包括股份)的人、在持有股份的实体中拥有权益的人、合伙企业,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转手实体的公司或其他实体,作为套期保值、整合、转换或建设性出售交易或跨式或其他整合交易的一部分持有股份的人,通过行使雇员股票期权或以其他方式作为补偿获得股份的人,美国侨民,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人,拥有或将获得买方股票的人,或由于在适用的财务报表中考虑到与CVR有关的任何毛收入项目而受特别税务会计规则约束的人。

 

本讨论不涉及行使和完善任何适用的异议或评估权的股东,或持有其股份而不是作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资本资产的股东。此外,本概要并不旨在完整地描述《安排》可能涉及美国持有者的所有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这些考虑因素可能与美国持有者的具体情况有关。此外,它不涉及非美国、州、地方或遗产或赠与税、替代性最低税或对某些净投资收入征收的3.8%医疗保险税的任何方面。我们促请每一股东就该安排的美国联邦、州、地方、非美国和任何其他税务后果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如果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或其他转手实体或安排持有股份,这种合伙企业或其他转手实体或安排的合伙人、受益人或其他利益攸关方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待遇一般将取决于该人的地位和该人的活动以及该合伙企业或其他转手实体或安排。持有股份的合伙企业或其他转手实体或安排,以及此类合伙企业或其他转手实体或安排的合伙人、受益人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应就该安排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处理方式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我们强烈敦促每一股东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以确定该安排对其产生的特定美国联邦、州或地方或非美国收入或其他税务后果。

 

(一) 安排的后果

 

以下讨论以下文“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标题下讨论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的适用为准。

 

根据该安排,以股份换取对价,即现金部分加上CVR,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将属于应税交易。美国持有者确认的收益或损失的时间和性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由于股票是在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交易的,因此不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法来报告由于收到了CVR或最终收到的关于CVR的里程碑付款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根据《安排》收到的CVR可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封闭式交易”或“开放式交易”,下文将对每一项交易进行更详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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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法律权威明确论及是否应将具有类似于《反腐败公约》规定的权利的或有付款权视为公开交易或非公开交易,而这种确定本质上是事实性质的。因此,敦促美国持有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如果不能“合理地确定”CVR的价值,收到CVR一般将被视为“公开交易”。财政部规定,只有在“罕见和非常”的情况下,或有付款义务的价值才不能合理确定,因此必须采用公开交易法。根据涉及类似于CVR的或有付款义务的财务条例,如果CVR的公允市场价值是可以合理确定的,美国持有人应将该交易视为已完成交易,并将CVR的公允市场价值作为在《安排》中收到的额外对价,以确定收益或损失。为了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CVR可以被视为债务工具,这是可能的,但不太可能。下文的讨论不涉及这种定性的税务后果,并假定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CVR不被视为债务工具。

 

除要求将里程碑付款的任何部分视为推算利息外,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买方和公司打算将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里程碑付款视为股份的对价。

 

以下各节讨论了如果收到安排中的对价被视为已完成的交易或未完成的交易,可能的税务处理。

 

委员会促请美国持有人酌情就采用封闭式交易法或开放式交易法收到CVR时的正确定性、税务核算和纳税报告方法,咨询其本国的税务顾问。

 

作为封闭交易处理。如果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CVR的收取属于封闭式交易的一部分,则根据该安排出售或交换股份的美国持有人一般会就美国联邦所得税确认损益,金额等于(i)收到的现金金额加上收到的CVR的公允市场价值(截至生效时间确定)与(ii)美国持有人对出售或交换的股份调整后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如有)。根据现行美国联邦所得税法,没有关于确定CVR公平市场价值的适当方法的明确指导。这种收益或损失应为资本收益或损失。根据下文讨论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如果美国持有人持有此类股份的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超过一年,则确认的任何资本收益或损失将是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资本损失的可扣除性受到限制。根据该安排交换的每一批股份(即在一次交易中以相同成本获得的股份)的收益或损失数额一般将分别确定。这种收益或损失一般将被视为美国来源的收益或损失,以用于美国外国税收抵免的目的。

 

就里程碑付款确认的任何收益、收入或损失的性质是不确定的。这种付款可被视为出售或交换资本资产的付款,或被视为产生普通收入,包括部分作为估算利息,如下文更全面地描述。除要求将里程碑付款的任何部分视为推算利息外,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买方和公司打算将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里程碑付款视为股份的对价。根据这种报告方法,美国持有人应在适用的CVR中确认收益等于此种付款(减去此种付款中需要被视为推算利息的任何部分,如下所述)与美国持有人调整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如果CVR到期而未实现里程碑,则应在适用的CVR中确认损失等于美国持有人调整后计税基础。CVR中美国持有者的调整后基数通常等于CVR的公允市场价值(自生效时间起确定)。根据下文讨论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如果美国持有人在支付或到期时持有适用的CVR(或可能持有已收到CVR的股份)超过一年,则任何收益或损失通常都是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资本损失的可扣除性受到限制。这种收益或损失一般将被视为美国来源的收益或损失,以用于美国外国税收抵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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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开交易处理。如果根据该安排收到CVR后,美国联邦所得税按公开交易会计法处理,则在收到CVR时,CVR的公允市场价值将不会被视为股份的额外对价,且美国CVR持有人的CVR将不存在任何纳税依据。相反,美国持有者在按照美国持有者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采用的常规会计方法支付或视为支付时,将把里程碑付款考虑在内。一般而言,此类付款的一部分将被视为估算利息,如下文更详细描述的那样,余额将被视为额外对价,以换取股份。虽然不完全清楚,但现金部分和里程碑付款中不被视为估算利息的部分通常将首先适用于美国持有者调整后的股份税基,其后任何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收益。如果某一股票的持有人调整后的计税基础超过CVR的现金部分加上里程碑付款(推算利息除外)(如果有的话),美国持有人将确认该股票的损失,而在CVR下的所有或有事项得到解决之前,美国持有人可能无法确认该损失。根据下文讨论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任何此类资本收益或损失将是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美国持有者持有该股份的时间超过一年。资本损失的可扣除性受到限制。根据该安排交换的每一批股份(即在一次交易中以相同成本获得的股份)的收益或损失一般将分别确定。这种收益或损失一般将被视为美国来源的收益或损失,以用于美国外国税收抵免的目的。

 

估算利息。如果里程碑付款是在生效时间后六个月以上支付的,付款的一部分可被视为估算利息,即美国持有者的普通收入。就CVR而支付的任何款项中被视为推算利息的部分将在此类款项支付时确定,并且通常应等于(i)里程碑付款的金额超过(ii)截至生效时间该金额的现值的部分,该部分是使用作为贴现率的适用联邦利率计算的。美国持有人必须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包括使用该美国持有人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采用的常规会计方法计算的利息。这种利息一般将被视为美国来源的收入,用于美国的外国税收抵免目的。我们促请美国持有人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了解估算利息规则在收取对价和随后的任何里程碑付款时的适用情况。

 

(二)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非美国公司在(i)其总收入的75%或以上为“被动收入”或(ii)其资产季度平均价值的50%或以上产生(或持有用于产生)“被动收入”的任何纳税年度将被视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为此,“被动收入”通常包括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某些收益。如果某公司在任何应课税年度被视为美国持有人的私人资本投资公司,则该公司在以后的所有应课税年度将继续被视为该美国持有人的私人资本投资公司,无论该公司在这些年度是否继续符合私人资本投资公司的要求,除非某些选举是及时和有效的。

 

根据对其收入毛额、资产毛额和业务性质的某些估计,Neovasc认为自己目前不是或曾经不是一家私营部门雇员。但是,Neovasc在本纳税年度的实际全氟辛烷磺酸状况不确定,要到该纳税年度结束后才能确定。此外,确定一家非美国公司是否为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是基于适用复杂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规则,这些规则可能有不同的解释。由于该等不明朗因素,故不能保证IRS会断言Neovasc在任何课税年度现已或曾经是全时保险公司,或法院不会支持该等说法。

 

如果Neovasc在任何美国持有人拥有股份的纳税年度被归类为PFIC,则该美国持有人根据该安排确认的任何收益可能需要缴纳更高的税率并被视为收取利息,除非该美国持有人及时有效地做出了某些选择。

 

PFIC规则是复杂的,并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果Neovasc被归类为或曾经被归类为PFIC,则吁请美国税务师咨询其本国的税务顾问,了解美国联邦所得税对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纳税人可能进行的任何选举的可用性和可取性,以及该美国税务师可能已经进行的任何选举的影响。

 

(三) 备份扣留和信息报告

 

对于根据该安排向美国持有者支付的现金,包括任何里程碑付款,IRS通常需要提交资料申报表。支付给美国持有人的现金可适用现行税率为24%的备用预扣税,除非美国持有人提供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码,并以其他方式遵守备用预扣税规则或提供适用豁免的证明。备用预扣税不是附加税。根据备用预扣税规则预扣的任何款项,只要及时向IRS提供所需资料,都可以作为退还或抵免该美国持有者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IRS可以对未提供正确纳税人识别号的纳税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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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对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

 

以下是一般适用于根据该安排处置股份的非以色列股东的以色列所得税法律的某些重要规定的简要摘要。本摘要没有讨论以色列税法中可能与特定股东或特定投资情况有关的所有方面,也没有讨论根据以色列法律受到特殊待遇的某些类型的股东。这类投资者的例子包括以色列居民、信托机构或证券交易商,他们受制于本讨论中未涉及的特别税收制度。鉴于本概要所依据的是尚未作出司法或行政解释的税务立法,我们不能向你保证,税务机关或法院将接受本概要所表达的意见。本概要可能会发生变化,包括由于以色列法律的修正或对以色列法律适用的司法或行政解释的修改,这些变化可能会影响下文所述的税收后果,并可能具有追溯效力。

 

本概要无意也不应被解释为法律或专业税务建议,也不是详尽无遗的所有可能的税务考虑。因此,促请股东就其特殊情况的税务后果咨询其本身的税务顾问。

 

以色列在收到CVR及其项下付款方面对股东的所得税后果,以及为以色列所得税目的报告与之相关的数额,并不完全清楚,因此,本概要中对其后果的描述不是毫无疑问的。因此,该股东应就确认因收到CVR或收到与CVR有关的任何付款而产生的收入、损益(如有)事宜咨询其税务顾问。

 

以色列对非以色列居民股东征收资本利得税

 

一般而言,如果非以色列居民的资产(一)位于以色列,(二)是以色列居民公司的股份或股份权利,或(三)直接或间接代表对位于以色列的资产的权利(以归属于此类资产的对价为限),则对非以色列居民处置资本资产征收以色列资本利得税,除非根据以色列国内法或以色列与卖方居住国之间适用的税务条约可获得具体豁免。以色列所得税条例(新版本),5721-1961(“条例”)区分“实际资本收益”和“通货膨胀盈余”。通货膨胀盈余是总资本收益的一部分,相当于相关资产购买价格的增加,这是由于以色列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增加,或在某些情况下,在购买日期和销售日期之间的外汇汇率的增加。通货膨胀盈余目前在以色列不征税。实际资本收益是总资本收益超过通货膨胀盈余的部分。一般来说,个人出售股票所产生的实际资本收益将按25%的税率征税。但是,如果股东在出售时或在前12个月期间的任何时候是“主要股东”,则将按30%的税率征税。“大股东”一般是指单独或与该人的亲属一起或与该人长期合作的另一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任何“控制手段”至少10%的人。“控制手段”通常包括投票权、获得利润、提名董事或执行官、清算时获得资产,或对持有上述任何权利的人的行为进行指挥的权力,而不论这种权利的来源是什么。公司获得的实际资本收益一般按现行的公司税率征税,目前的税率为23%。

 

非以色列居民通过出售股份获得资本收益的,除其他条件外,如果股份不是通过非以色列居民在以色列的常设机构持有或归属于该非以色列居民在以色列的常设机构持有(且满足某些其他条件),则可免缴以色列资本收益税。但是,如果以色列居民:(i)直接或间接、单独或与该人的亲属或根据协议与该人长期合作处理公司的物质事务的另一人,或与另一以色列税务居民合作,在控制该非以色列人的任何手段中拥有超过25%的控股权益,或(ii)是该非以色列人的受益人,或有权直接或间接获得这类非以色列人团体收入或利润的25%或以上。此外,这种豁免不适用于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股份的收益被视为营业收入的人。此外,根据适用的税务条约的规定,非以色列居民出售股份可免除以色列资本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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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Rs

 

非以色列居民在出售股份时不能免缴以色列资本利得税,也将对根据《反倾销公约》收到的付款征收以色列税。然而,这种税收适用的时间和方式并不完全清楚。ITA的所得税第19/2018号文(出售公司权利的交易,包括将在未来日期转让给卖方的对价)一般将任何额外的预先确定的对价(就出售公司股份而支付)定义为有条件对价(“有条件对价”),该对价的支付以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为条件。如果将企业价值评估视为有条件对价,则将适用所得税第19/2018号文的以下规则:有条件对价通常需要与出售股份所收到的任何无条件对价一起征税并报告;但是,在获得ITA批准的前提下,卖方可选择以下列方式报告与有条件对价有关的任何资本收益或损失:(i)为计算出售股份时的资本收益或损失,有条件对价不应被视为对价的一部分(且卖方在股份中调整后的税基的任何部分均不分配给有条件对价);(ii)有条件对价的税款应计算并于(a)有条件对价的支付条件达到的时间;或(b)有条件对价实际支付的时间中较早者支付。所得税19/2018号文包括关于有条件对价的征税和报告的附加规则,包括限制从收到有条件对价所得收益中抵消某些损失的能力,以及适用于希望适用所得税19/2018号文规则的任何卖方的某些报告要求。

 

如上所述,由于收到CVR及其项下付款以及报告相关金额,以色列对股东的所得税后果并不完全清楚。我们促请股东就这类税务后果和报告义务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源头扣缴

 

公司已指示其以色列法律顾问和顾问准备并向ITA提交预扣税裁定(定义见下文)申请,该裁定(a)免除买方、公司、存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根据《安排协议》和《现金部分CVR协议》或《CVR》(如适用)的对价,从任何应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给非以色列居民的期权、RSU和SAR股东的任何对价中从源头上预扣以色列税款的义务,或澄清不存在此种义务,或(b)明确指示买方、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何在源头上执行此种扣缴。

 

付款人有权从根据本安排或本安排协议应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或扣留买方、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根据《税法》或《美国国内税收法》、《条例》或任何适用法律的任何其他规定以及根据《预扣税款裁定》合理行事而确定的应扣除或扣留的税款或其他款项。在如此扣除或扣留税款或其他款项的情况下,就本安排协议下的所有目的而言,该等已扣除或扣留的税款或其他款项应视为已支付予被扣除或扣留的人,但该等已扣除或扣留的税款或其他款项须实际汇至有关的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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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以色列税款获得预扣税裁定,则应为每一受款人的利益,由保存人、权利代理人或公司(视情况而定)保留应付给每一受款人的对价,直至预扣税截止日,除非买方、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视情况而定)按ITA另有明确指示(在此期间,任何付款人不得向受款人支付任何款项,也不得从根据《安排协议》交付的款项中预扣任何以色列税款,除下文另有规定外,在此期间,每个受款人均可取得有效的税务证明书)。如果收款人不迟于(i)在收到预扣税款裁定的情况下,在预扣税款撤销日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向付款人交付一份以色列预扣税款申报和适用的预扣税款裁定所要求的任何证明文件,或(ii)一份有效的税务证明(或任何适用的税法所要求的其他表格),然后,应付给该收款人的代价应支付给该收款人,而任何以色列税款的扣除和扣缴应按照该付款而进行,但须遵守适用于该付款的任何非以色列扣缴(如有的话)。除扣缴税款裁定另有规定外,如任何受款人(i)在扣缴税款截止日期前三个工作日内未向付款人提供以色列扣缴税款申报和所有证明文件(如已获得扣缴税款裁定并要求提供此种证明文件)或有效税单(或任何适用的税法所要求的其他表格),(ii)向付款人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在扣缴截止日期之前将其部分对价释放,但未在该时间或之前提交为以色列扣缴税款目的的申报和所有证明文件(如取得扣缴税款裁定并要求提供此种证明文件)或有效税单(或任何适用的税法所要求的其他表格),然后,应根据买方、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合理确定的适用预扣率,从该等收款人的对价部分中预扣的金额计算。除非在预扣税款裁定中另有规定,如果获得,就根据本协议以美元支付的款项以新以色列谢克尔预扣的款项,应根据实际向任何收款人支付款项之日的兑换率计算,任何货币兑换佣金将由适用的收款人承担,并从将向该收款人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如果未按照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代理人根据《所得税通知》第19/2018号第6.2.4.3节(出售公司权利的交易,其中包括将在未来日期转让给卖方的对价)向买方提供的承诺获得预扣税款裁定,则应将应付给每个收款人的对价支付给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适用),不附带任何以色列预扣,这些款项应通过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视情况而定)支付给每个收款人,但须遵守《安排协议》的条款,《安排协议》应比照适用于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双方同意相应调整付款程序。

 

非以色列居民须缴纳全额预扣税款的以色列资本利得税,一般免于就此种收入在以色列提交纳税申报表的义务,但条件是:(一)此种收入并非来自该非居民在以色列开展的业务;(二)该非居民在以色列没有需要提交纳税申报表的其他应纳税收入来源;(三)该非居民没有义务缴纳附加税(如下文所述)。

 

附加税

 

根据适用的税务条约的规定,在以色列须缴纳所得税的个人(不论该个人是以色列居民还是非以色列居民),须对2023年超过698,280新谢克尔的年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利息和资本收益所得收入)征收3%的附加税,这一数额与以色列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年度变化挂钩。

 

异议股东的权利

 

以下是CBCA关于就《安排决议》可获得的异议和评估权的规定的摘要。这样的摘要并不是对异议股东要求支付其股份的公允价值所应遵循的程序的全面说明。本概要全文以参考作为本通函附录“g”的《巴塞尔公约》第190条全文为限,并经《安排计划》和《临时命令》(附于本通函附录“e”)修订。

 

关于异议权的法律规定是技术性的和复杂的。任何寻求行使其异议权的股东应寻求独立的法律咨询意见,因为如果不严格遵守经《安排计划》、《临时命令》和法院任何其他命令修改的《CBCA》第190条的规定,可能会导致所有异议权的丧失或丧失。因此,每一位希望行使异议权的股东应仔细考虑并遵守CBCA第190条的规定,并咨询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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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命令明确规定,截至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股东有权就安排决议提出异议。每名持不同政见的股东有权获得持有人全部但不少于全部股份的公允价值(在紧接本安排决议通过前确定),但条件是持有人对本安排决议有适当异议,而本安排生效。

 

截至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拟行使异议权的登记股东必须(i)将对安排决议的反对(“异议通知”)提交给Blake,Cassels & Graydon LLP,地址:2600 – 595 Burrard Street,Vancouver,British Columbia,Canada,V7X 1L3,收件人:Alexandra Luchenko,或发送电子邮件至alexandra.luchenko@blakes.com,至迟于3月1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收到,2023年(或在紧接会议日期前两个工作日的营业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之前(会议可不时延期或延期));及(ii)在其他方面严格遵守经《安排计划》、《临时命令》和本法院任何其他命令修订并在《通告》中说明的《CBCA》第190条规定的异议程序。如投票赞成该安排决议,该登记股东将被剥夺根据CBCA第190条所享有的任何权利。

 

CBCA第190条规定,登记股东只能就股东在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或代表任何一名实益拥有人持有并在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以股东名义登记的某一类别的全部股份根据该条提出索赔。因此,股东只可根据第190条就在记录日期营业结束时登记在该股东名下的股份行使异议权。在许多情况下,非登记股东实益拥有的股份是以以下两种方式登记的:(a)以非登记股东处理股份的中介机构的名义登记(如银行、信托公司、证券交易商和经纪人、自行管理的RRSP、RRIF、RESP和类似计划的受托人或管理人及其代理人);或(b)以中介机构参与的结算机构的名义登记(如CDS)。因此,非登记股东无权直接行使根据CBCA第190条提出的异议权(除非股份以非登记股东的名义重新登记)。非登记股东如欲行使异议权,应立即与该非登记股东就该等股份进行交易的中介机构联系,并应:(i)指示该中介机构代表该非登记股东行使异议权(如该等股份是以CDS或其他结算机构的名义登记,则须先将该等股份以该中介机构的名义重新登记);或(ii)指示该中介机构将该等股份以该非登记股东的名义重新登记,在这种情况下,非登记股东必须直接行使异议权。

 

在股东通过安排决议后10天内,公司须以书面通知每名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安排决议已获通过。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必须在收到该通知后20天内,或如未收到该通知,则必须在获悉该安排决议获得通过后20天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付款”),其中载有持不同意见的股东的姓名和地址、持不同意见的股东所持不同意见的股份数目,以及要求支付该等股份的公允价值。在发出付款要求书后30天内,异议股东必须将代表异议股东所持股份的证书送交公司或其转让代理人。公司或转让代理人将在该等股票上签注一份通知,说明该等股票的持有人是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190条提出异议的股东,并随即将该等股票交还持异议的股东。如持不同政见的股东未能寄发其股票,则他们无权根据CBCA第190条提出申索。

 

不迟于生效日期后七天及公司接获付款要求书当日,公司将向每名已发出付款要求书的持不同政见者发出书面要约,以支付他所反对的持不同政见者的股份(“要约付款”),而该等股份的款额是公司董事认为该等持不同政见者的公允价值,除非有合理理由相信公司是,或在付款后,无法在债务到期时偿付债务,或公司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将因此低于其债务总额。就同一类别的股份向异议股东发出的每一份付款要约,其条款均应相同。已获异议股东接受的付款要约所指明的款额,须在接受后10天内付清,但如公司在付款要约提出后30天内仍未收到付款要约,则付款要约即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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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约付款并非由公司提出,或如持不同政见的股东不接受要约付款,公司可在生效日期后50天内或在法院容许的进一步期间内,向法院申请厘定持不同政见的股东的股份的公平价值。如公司没有如此向法院提出申请,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可在另一段20天内或在法院准许的另一段期间内,为同样的目的向法院提出申请。在向法院提出的任何申请中,异议股东无须为费用提供担保。

 

在向法院提出申请后,公司将向每名已向公司发出付款要求书但未接受付款要约的持不同政见的股东发出通知,通知其提出申请的日期、地点及后果,并通知其亲自或由大律师出庭及聆讯的权利。其股份未获公司购入的所有持不同政见的股东,均会加入成为任何向法院提出的厘定公平价值的申请的当事人,并受法院在该申请所展开的法律程序中所作出的决定所约束。法院有权决定任何其他人是否为异议股东,应作为此种申请的一方加入。

 

法院将为所有异议股东的股份确定一个公允价值,并可酌情允许从生效之日起至法院命令支付的金额之日止,对应付给每一异议股东的金额收取合理的利率。在由公司或一名持不同政见的股东提出申请而展开的法律程序中,法院将作出对公司不利的最后命令,而对每名持不同政见的股东有利,并就法院所定的股份数额作出最后命令。

 

关于对持不同政见者的某些所得税影响的一般摘要,见“股东的某些所得税注意事项”。

 

与安排有关的风险因素

 

股东在评估是否批准该安排时,应考虑以下风险因素。这些风险因素应与本通告中的其他信息以及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向SEC和SEDAR提交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以及公司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一并考虑,这些文件可在SEDAR网站www.sedar.com和EDGAR网站www.sec.gov/edgar上查阅。

 

无论该安排是否完成,公司将继续面对其业务和事务目前所面对的风险因素。

 

该安排的完成取决于必须满足或放弃的若干条件。

 

该安排的完成须符合若干先决条件,其中一些先决条件不在公司和买方的控制范围内,包括股东的批准和最终命令的授予。此外,除其他事项外,买方完成该安排的条件是,持不同政见权的已发行和未发行股份的10%以上的持有人未行使异议权,且自该安排协议签订之日起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买方不能确定,也不能保证这些条件将会得到满足,如果得到满足,这些条件何时会得到满足。此外,在获得令人满意的批准方面的大量拖延可能导致该安排无法完成。如果该安排因任何原因未能完成,则有可能宣布该安排以及公司为完成该安排而投入大量资源可能会对公司目前的业务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并可能对公司目前和未来的业务、财务状况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由于任何原因未能完成该安排可能会对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如果该安排未完成,而董事会决定寻求另一项交易,则无法保证其将能够找到愿意为股份支付相当于或比根据该安排应付的对价更具吸引力的对价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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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情况下,安排协议可以终止,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无法进行替代交易。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和买方均有权终止安排协议。因此,不能确定公司或买方在安排完成前不会终止安排协议。未能完成该安排可能会对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如果《安排协议》终止,则不能保证从另一方获得同等或更高的股份购买价格。

 

根据《安排协议》规定的终止费可能会阻止其他各方试图收购该公司。

 

根据该安排协议,如果该安排协议在某些情况下被终止,Neovasc需支付终止费。该终止费可能会阻止其他方试图与Neovasc进行交易,即使这些方愿意向股东提供的价格高于买方根据该安排提供的价格。即使《安排协议》在未支付终止费的情况下被终止,Neovasc在未来的某些情况下也可能需要支付终止费。

 

所得税后果。

 

该安排协议给公司股东带来了一定的所得税后果。见“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

 

该安排完成后,股东将不再持有公司的权益。

 

根据该安排,股东将不再持有任何股份,股东将放弃因未来增长和公司长期计划的潜在实现而可能产生的任何未来增值。

 

该安排可能会影响Neovasc吸引和留住关键人员的能力,或影响第三方的业务关系。

 

由于《安排协议》具有不确定性,Neovasc的雇员和高级职员的工作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这可能会对Neovasc吸引和留住关键管理人员和人员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Neovasc的第三方供应商、客户和业务合作伙伴可能会遇到与该安排相关的进一步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可能对Neovasc当前和未来的经营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该安排因任何原因未能完成,Neovasc的业务合作伙伴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到与Neovasc当前及未来的业务关系。

 

即使该安排未完成,Neovasc亦会产生费用。

 

即使安排未完成,Neovasc亦须支付与该安排有关的某些费用,例如法律、会计及某些财务顾问费。

 

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

 

如果该安排未获股东批准,股份的市价可能会下跌,因为股份的现行市价反映了市场对该安排将会完成的假设。如果该安排决议未获批准,而董事会决定寻求另一项合并或安排,则无法保证其将能够找到愿意支付与根据该安排支付的对价相当或更具吸引力的价格的一方。

 

这项悬而未决的安排可能会转移公司管理层的注意力。

 

该安排的未决可能导致Neovasc管理层的注意力从日常运营中转移出来,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寻求修改或终止与Neovasc的业务关系。该安排的延迟完成可能会加剧这些中断,并可能对Neovasc的业务、经营业绩或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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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安排待定期间,Neovasc被限制采取某些行动。

 

本安排协议限制Neovasc在未征得买方同意前不得采取特定行动,直至本安排完成(或本安排协议终止)。该等限制可能会阻碍Neovasc寻求在该安排完成前可能出现的具吸引力的商机。

 

Neovasc的董事及高级职员在该安排中所拥有的权益可能与一般股东的权益不同。

 

在考虑董事会关于该安排的建议时,股东应知悉Neovasc高级管理层的某些成员以及董事会与该安排有某些利害关系,这可能会使他们就该安排产生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见本通告“安排详情-董事及高级人员在安排中的权益”。

 

Neovasc和买方可能成为法律索赔、证券集团诉讼、衍生诉讼和其他索赔的目标,这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本安排的完成。

 

Neovasc和买方可能成为证券集体诉讼和衍生诉讼的目标,这可能导致巨额费用,并可能延迟或阻止本安排的完成。证券集团诉讼和派生诉讼可针对已订立收购公共公司协议或将被收购的公司提起。第三方也可能试图对Neovasc或买方提出索赔,以限制该安排或寻求金钱赔偿或其他补救措施。即使这些诉讼毫无根据,为这些索赔进行辩护也可能造成大量费用,并占用管理人员的时间和资源。此外,如果原告成功地获得了禁止完成该安排的禁令,那么该禁令可能会延迟或阻止该安排的完成。此外,政治和公众对该安排的态度可能导致负面的新闻报道和影响Neovasc的其他负面公开言论。负面的新闻报道和其他负面言论可能导致监管机构、立法者和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提起法律诉讼,或以其他方式对Neovasc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该安排被终止,Neovasc未来的资金需求可能无法满足,我们筹集额外资金的能力也存在不确定性。

 

Neovasc需要大量额外的资本资源来扩展其业务,特别是其医疗器械的未来发展。技术革新往往需要大量的时间和投资,才能确定其在商业上是可行的。推进Neovasc的产品、扩大其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的市场规模或购置和开发任何新产品或医疗器械,都需要大量资源和更多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此外,Neovasc未来所需现金可能与现在的预期相差很大。

 

与CVR相关的风险

 

CVR的持有者可能永远不会收到关于CVR的付款,这使得很难对CVR进行估值。

 

根据《安排协议》,除现金部分外,股东有权获得该股东所持有的每股CVR一份。每份CVR将(如适用)支付不加任何总计的金额,等于:(i)如果在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实现里程碑,则每股12.00美元;(ii)如果在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里程碑,则每股8.00美元;如果(且仅当)在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里程碑,则每股4.00美元。如果未能在2027年12月31日或之前实现《CVR协议》中规定的里程碑,则CVR产生的应享付款权利将减至零。因此,股东未来获得与CVR相关的任何款项的权利将完全取决于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实现上述里程碑以及CVR协议的其他条款和条件,这些条款和条件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不在Shockwave和Neovasc的控制范围内。FDA对医疗设备的批准是高度不确定的,FDA的批准可能需要比目前预期更长的时间,或者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发生。如果达不到里程碑,相关的付款将永远不会支付。如果在2027年12月31日或之前未能实现里程碑,则将不支付有关里程碑的款项。不能保证FDA会在《安排协议》签署之日批准用于治疗主要适应症的减速剂PMA,也不能保证它会在2027年12月31日或之前批准。因此,CVR的价值(如果有的话)是推测性的,CVR最终可能根本没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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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ckwave没有义务承担任何级别的努力,或使用任何级别的资源,以开发任何产品或获得FDA对主要适应症的减速器PMA的批准。

 

自生效时间起及之后,双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Shockwave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为开发任何产品或实现里程碑而作出任何级别的努力或使用任何级别的资源。

 

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否则不得转让或转让CVR,这限制了CVR持有人将CVR货币化的能力。

 

CVR不得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质押、设保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但(i)在持有人死亡时,不得以遗嘱或无遗嘱方式转让或处置;(ii)依据法院命令;(iii)通过法律实施(包括通过合并或合并),或不考虑任何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的解散、清算或终止;(iv)通过记账式或其他类似的代名人形式持有的CVR,在DTC允许的范围内,由代名人转让给实益拥有人,并(如适用)通过中介转让;或(v)根据CVR持有人放弃CVR的权利,或根据买方视为取得的CVR。这意味着CVR持有人可能没有能力在收到任何款项(如果有的话)之前确认根据CVR协议应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价值。

 

根据担保就CVR支付的任何款项与买方的其他无担保债务相等。

 

对于CVR协议所设想的CVR付款,买方已提供担保。这一担保是买方的一项无担保债务,对买方现有和未来的所有无担保债务享有同等的受偿权。担保项下的任何CVR付款实际上在受付权上将次于买方的所有担保债务,但以担保此类债务的担保物为限。如果在对这类担保债务付款后出现资金短缺,CVR持有人将不会收到他们原本有权获得的全部CVR付款。

 

加拿大联邦所得税对CVR的处理尚不明确。

 

加拿大联邦所得税对股东在收到CVR及其下的付款方面的后果,以及为加拿大联邦所得税目的报告与之相关的数额,并不完全清楚。我们促请股东就收到CVR和根据CVR支付的款项对他们造成的后果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审查“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加拿大联邦所得税的某些考虑”下的讨论。

 

美国联邦所得税对CVR的处理方式尚不明确。

 

没有任何法律机构直接处理根据《安排》收到的CVR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处理问题。因此,任何收益、收入或损失的数额、时间和性质都不确定。吁请美国持有人就确认因收到CVR和收到与CVR有关的任何付款而产生的任何收入、损益(如有),咨询其本国的税务顾问,并回顾“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因素——股东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下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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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以色列所得税目的对CVR的处理尚不清楚。

 

以色列对股东在收到CVR及其项下付款方面的所得税后果,以及为以色列所得税目的报告与此有关的数额,并不完全清楚,因此,在“以色列所得税的某些考虑”标题下对其后果的描述是毫无疑问的。因此,该股东应就确认因收到CVR或收到与CVR有关的任何付款而产生的收入、损益(如有)事宜咨询其税务顾问。

 

知情人士对重大交易的兴趣

 

除本通告所披露者及上文所述者外,Neovasc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概不知悉任何知情人士(定义见National Instrument 51-102 – Continuous Disclosure Obligations)或该等知情人士的任何联系人或关联方在自Neovasc最近一个财政年度开始以来对Neovasc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交易、在该安排中或在任何其他拟议交易中对Neovasc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中有任何重大利益。

 

附加信息

 

有关该公司的更多信息,请登录SEDAR网站www.sedar.com。关于该公司的财务资料载于该公司最近完成的财政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和管理层的讨论和分析。

 

有关公司的资料(包括公司最近完成的财政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和管理层的讨论和分析、任何中期财务报表和相关管理层的讨论和分析以及本通告的副本),股东可向公司秘书提出书面要求,免费索取,地址为:Suite 5138 – 13562 Maycrest Way,Richmond,British Columbia,V6V 2J7。

 

- 101 -

 

 

董事批准

 

本通告的内容及发出已获公司董事会批准。

 

日期为2023年2月3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里士满。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Fred Colen”
   
   
  Fred Colen
  总裁、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 102 -

 

 

piper sandler & Co.的同意。

 

Neovasc Inc.董事会特别委员会

 

兹就Neovasc公司与Shockwave Medical,Inc.之间的安排(定义见Neovasc Inc. 2023年2月3日的管理资料通告(“通告”),参阅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为Neovasc Inc.董事会特别委员会(“公平意见”)编制的书面公允性意见。

 

我们同意将公平意见、公平意见的摘要及参考,并同意在该通函中使用我们的公司名称。在提供这种同意时,我们不打算让特别委员会以外的任何人依赖公平意见。

 

Piper Sandler公司。

 

“Piper Sandler公司”

 

日期: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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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表

 

为便于参考,现提供本通告所用术语的下列词汇表,包括摘要,但不包括附录:

 

“401(k)计划”具有《安排协议》第4.10节规定的含义;

 

“收购建议书”系指除《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和仅涉及公司和/或其一个或多个全资子公司的任何交易外,买方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团体(或其一个或多个关联公司)提出的与(a)任何直接或间接出售、处分或合营(或任何租赁、长期供应协议、许可证或任何其他与出售具有相同经济效果的安排)有关的任何要约、提议或询问(不论是书面或口头的),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包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表决权或股本证券),占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合并资产的20%或以上,或贡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并收入或收益的20%或以上(在每种情况下均基于公司在要约、提议或询价之前最近在SEDAR上提交的合并财务报表),(b)任何该等人或与该等人共同或一致行动的一组人在证券法所指的范围内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股份(包括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股份的证券),连同该等人或与该等人共同或一致行动的一组人所持有的股份(包括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股份的证券),占该等股份的20%或以上(假设在适用的情况下,转换,在(a)或(b)的情况下,以收购要约、要约收购、交换要约、国库发行、安排计划、合并、合并、股份交换、企业合并、重组、资本重组、股份或资产购买、合资、清算、解散、清盘或涉及公司和/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其他交易,以及以单一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的方式,交换或行使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股份的证券;

 

“附属公司”具有National Instrument 45-106 – Prospectus Exemptions中规定的含义,自安排协议之日起生效;

 

“允许的资本损失”具有“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居民在加拿大的持有人”项下所赋予的含义;

 

“安排”指根据《安排计划》所载的条款和条件,根据《安排计划》第192条作出的安排,但须根据《安排协议》的条款对《安排计划》作出任何修订或更改,或在事先征得公司和买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应法院在《最后命令》中的指示作出任何修订或更改;

 

“安排协议”系指公司与买方于2023年1月16日订立的安排协议,该协议作为附录“c”附于本通函内,该协议可根据其条款予以修订、补充或重述,并就(其中包括)该安排作出规定;

 

“安排决议”是指批准将在会议上审议的安排计划的特别决议,作为附录“b”附于本通函之后;

 

“安排条款”是指公司就该安排订立的安排条款,在作出最后命令后,由CBCA规定送交处长,该等条款须包括安排计划,并须以公司及买方均能合理行事的其他形式及内容,令公司及买方满意;

 

“关联人”具有《证券法》赋予的含义(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授权”是指对任何人具有约束力或适用于任何人或其业务、资产或证券的任何政府实体或标准制定组织的任何命令、许可、认证、核准、同意、放弃、许可或类似授权,不论是在适用的等待期届满或终止时或以其他方式终止;

 

“Blakes”是指Blake,Cassels & Graydon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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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指公司不时组成的董事会;

 

“簿册及纪录”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簿册及纪录,包括帐册及税务纪录,不论是书面或电子形式;

 

“营业日”是指一年中的任何一天,但星期六、星期日或在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或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的主要银行停业的任何一天除外;

 

“现金部分”是指27.25美元的现金,但须根据《安排协议》所设想的情况作出调整;

 

“CBCA”是指《加拿大商业公司法》;

 

“CDS”是指CDS清算和存管服务公司;

 

“安排证明书”指署长根据《安排条例》第192(7)款就安排条文发出的安排证明书;

 

“建议的变更”具有“安排协议-终止”所赋予的含义;

 

“控制权变更协议”具有“安排详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安排中的权益----控制权变更协议”项下赋予的含义;

 

Neovasc的“通函”指会议通知及本管理资料通函,包括根据《安排协议》的条款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的与会议有关而须送交股东的所有附表、附录及附件;

 

“Computershare”指Computershare信托公司;

 

“对价”指受限制股份单位、限制性股票及价内期权的股东及持有人根据安排计划收取的对价,包括:(i)每股受限制股份单位、限制性股票单位及SAR(a)现金部分;(b)每份价内期权(a)一份CVR及(ii)每份价内期权(a)相等于现金部分的金额减去该等价内期权的每股适用行使价;及(b)一份CVR;

 

“合并文件”系指公司章程、合并或延续(如适用)、附例或其他合并文件及其所有修订;

 

“合同”是指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承诺、约定、合同、许可、义务、安排或承诺(书面或口头),连同对其的任何修订和修改,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是其中的一方,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受其约束或受其影响,或其各自的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

 

“转换股份”是指在可转换票据转换发生在记录日期之前的情况下,为确定有权获得会议通知并在会议上投票的股东而可转换的股份;

 

“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具有“安排详情----支持和投票协议----Strul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项下赋予的含义;

 

“可转换票据”是指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向持有人发行的初始本金为13,000,000美元的重述优先有担保可转换票据;

 

“可转换票据转换”是指根据可转换票据第3.1节将可转换票据转换为股份,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生效;

 

“可转换票据转换协议”是指买方、公司和可转换票据持有人Strul于2023年1月16日签订的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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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指Neovasc Inc.,一家根据加拿大法律存续的公司;

 

“公司承包商”是指在生效日期为公司和/或其任何子公司的独立承包商、顾问或顾问的所有个人;

 

“公司披露函”是指日期为《安排协议》之日并由公司随《安排协议》送交买方的披露函;

 

“公司雇员”是指公司和/或其任何子公司的高级职员或雇员,包括工会、非工会、非全时、全职、在职和非在职雇员,或在生效日期按合同聘用向公司和/或其任何子公司提供就业服务或销售的个人;

 

“公司知识产权”是指所有公司许可知识产权和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

 

“公司许可知识产权”是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以外的人拥有的所有知识产权,而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已获得许可,或已获得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任何开发权利;

 

“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是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拥有或声称拥有的所有知识产权;

 

“公司拥有的注册知识产权”是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拥有或声称拥有的所有注册公司知识产权;

 

“法院”是指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

 

“新冠肺炎”是指SARS-CoV-2或新冠肺炎及其任何演变、突变或变异或相关或相关的流行病、大流行病或疾病爆发;

 

“CRA”是指加拿大税务局;

 

CVR或“CVR”是指持有人(根据安排协议授予初始持有人)根据CVR协议获得潜在现金付款的权利;

 

“CVR协议”系指日期为买方与权利代理人订立的生效日期的或然价值权利协议,其形式大致为安排协议附表E;

 

“CVR持有人”具有“CVR协议–概述”下赋予的含义;

 

“CVR登记册”具有“CVR协议– CVR登记册”项下所赋予的涵义;

 

“要求付款”具有“异议股东权利”下所赋予的含义;

 

“保存人”是指Computershare Investor Services Inc.以其作为该安排的保存人的身份,或公司和买方可能相互同意聘请的其他人作为该安排的保存人;

 

“署长”是指根据《巴塞尔公约》第260条获委任的署长;

 

“披露方”具有“安排协议-契约-监管批准”中赋予的含义;

 

“异议权”指经《安排计划》及《临时命令》修订后,登记股东根据《巴塞尔公约》第190条就该安排在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就该安排行使的异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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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股东”是指截至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已有效行使异议权但未撤回或被视为已撤回异议权的登记股东;

 

“异议股份”指在生效时间之前已有效行使异议权的股份;

 

“DRS咨询”是指直接注册声明(DRS)咨询;

 

DTC是指存托信托公司或其任何继承者;

 

“生效日期”是指安排证书上显示的使安排生效的日期;

 

“有效时间”具有《安排计划》中规定的含义;

 

“合格机构”是指加拿大附表1特许银行、证券转让代理奖章计划(STAMP)成员、证券交易所奖章计划(SEMP)成员或纽约证券交易所奖章签名计划(MSP)成员;

 

“员工计划”是指所有健康、福利、补充失业福利、离职后福利、奖金、佣金、利润分享、期权、股票增值、股权或股权、储蓄、保险、奖励、激励补偿、递延补偿、股份购买、股份补偿、休假或其他带薪休假、终止、终止通知、离职、控制权变更、保留、残疾、退休金、养老金、补充养老金或补充退休计划以及其他员工或董事薪酬或福利计划、政策、惯例、信托、基金、协议、安排或承诺,无论口头或书面、正式或非正式、有资金或无资金、有保险或无保险、注册或未注册,在每一种情况下,为了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董事或前董事、公司雇员、前公司雇员、公司承包商、前公司承包商或这些人的任何配偶、受抚养人、遗属或受益人的利益,这些人由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维持或对其具有约束力,或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对其负有任何实际或潜在责任,包括ERISA第3(3)节所指的所有“雇员福利计划”,但为了更好的把握,“雇员计划”不包括任何集体协议或法定计划;

 

“雇佣协议”是指在公司披露函中披露的雇佣协议;

 

“交易所”是指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公平意见”是指Piper Sandler认为,自该公平意见提出之日起,在遵守其中所载假设、限制和资格的前提下,从财务角度来看,股东根据《安排协议》应收到的现金部分对股东是公平的;

 

“FDA”是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任何后继机构;

 

“FDA批准”是指FDA授予公司、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对主要适应症的Reducer PMA的最终批准;

 

“最终命令”是指法院根据CBCA第192条作出的最终命令,其格式为公司和买方双方均可接受,且双方均合理行事,批准该安排,因为该命令可由法院在生效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经公司和买方双方同意,双方均合理行事)予以修订,如有上诉,则除非该上诉被撤回或驳回,并经上诉确认或修订(但任何该等修订均为公司和买方双方均可接受,且双方均合理行事);

 

“前瞻性陈述”具有“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陈述”所赋予的含义;

 

“政府实体”是指(i)任何国际、多国、国家、联邦、省、州、地区、市、地方或其他政府、政府或公共部门、中央银行、法院、法庭、仲裁机构、委员会、董事会、局、部、机构或机构,国内或国外,(ii)上述任何一方的任何分支机构、代理人或当局,(iii)根据或为上述任何一方行使任何监管、征用或征税权力的任何准政府或私人机构,包括在各自的医疗保健系统中拥有监管权力的当局和机构,例如FDA、加拿大卫生部、美国药物管制局,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和每个欧盟成员国的主管卫生当局,或(iv)任何证券管理局或证券交易所,包括交易所。就欧洲联盟(“欧盟”)而言,它还包括任何已获通知的机构,即被理解为由欧盟成员国主管当局指定对医疗器械的CE标识进行合格评定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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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具有“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所赋予的含义;

 

“HSR法案”是指美国1976年《Hart-Scott-Rodino反垄断改进法案》,该法案现已生效,并可能不时修订,直至生效日期;

 

“HSR批准”是指适用于《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HSR规定的所有适用等待期均已届满或终止;

 

“Inflationary Surplus”具有“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因素----以色列资本居民股东”项下的含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正式公告;

 

“IIA”是指以色列创新局,正式名称为以色列经济和工业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

 

“价内期权”是指现金部分超过该期权每股行使价的期权;

 

“知识产权合同”是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根据以下合同:

 

(a) 曾经或正在被转让、授予、获得或获得或同意被转让、授予或获得与任何重要知识产权有关的任何许可、所有权或任何其他权利或权益,包括与任何产品有关的任何和所有重要知识产权,但(i)标准格式合同授予使用现成的压缩包装或点击包装软件的权利,这些软件的重置成本和所有这些相关合同的年许可费总额不到50,000美元,(ii)在普通课程中订立的与非物质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非排他性权利,以及(iii)在普通课程中与公司雇员、承包商或顾问订立的专有信息、转让和发明协议(其中包括将此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目前转让给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但与指定发明人就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中包括的任何专利订立的协议除外;

 

(b) 在登记、强制执行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任何知识产权的权利方面受到限制;

 

(c) 授予权利或允许或同意授予权利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注册、强制执行或以其他方式利用公司知识产权,或授予与公司知识产权有关的任何其他权利或利益,包括许可协议、合作协议、研究和/或开发协议、不主张或共存协议、授予特许权使用费或收入权益或研发,或不起诉的契约,但在普通课程中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和相关非排他性许可除外;和

 

(d) 由于该安排及其所设想的交易,将要求买方将其或其附属公司的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禁止买方登记、强制执行或以其他方式利用其或其附属公司应由买方或构成公司附属公司的附属公司享有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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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S是指美国国税局;

 

“ITA”是指以色列税务局;

 

“知识产权”是指根据世界上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可能存在或创造的任何类型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和权益,包括:专利、专利申请、工业设计、注册设计、软件、版权、其他着作(无论是否具有版权)、商标、服务标志、公司名称、商号、商业外观、徽标、标语和所有其他标识或来源、互联网域名、URL、社交媒体账户、发明(无论是否可申请专利或简化为实践)、发现、改进、技术、机密和/或专有信息、工业秘密权利、商业秘密、专门知识,机密和专有数据以及商业或技术信息、数据、数据库权利、工具、算法、作者和发明人的精神和经济权利、数据库和数据收集中的权利、任何其他专有和无形权利、任何和所有申请、登记和续期,包括要求优先权的权利、获得延长期限并在《橙皮书》、《加拿大专利登记册》或其任何同等文件中列入上述任何一项,以及与上述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及所有过去有关的所有商誉,当前和未来的诉讼因由以及起诉或寻求其他补救办法和收取因上述情况引起或与之有关的损害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过去的损害赔偿;

 

“临时命令”是指法院根据CBCA第192条作出的临时命令,其格式为公司和买方双方均可接受,双方均合理行事,其中规定召集和举行会议,因为法院可经公司和买方双方同意修改该临时命令,双方均合理行事;

 

“中间人”是指非登记股东可与之交易的中间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证券交易商或经纪人、受托人或受登记退休储蓄计划、登记退休收入基金、登记教育储蓄计划(统称为《税法》)和类似计划管辖的自营信托的管理人及其代理人;

 

“加拿大投资法”是指《加拿大投资法》(加拿大)及其下颁布的条例;

 

“Laurel Hill”是指Laurel Hill咨询小组;

 

“法律”是指,就任何人而言,任何和所有适用的国际、国家、联邦、省、州、市或地方法律(成文法、民法、普通法或其他法律)、宪法、条约、公约、法令、法典、规则、条例和指令(包括欧盟条例和指令)、命令、禁令、判决、法令、裁决或其他类似要求,无论是国内或国外的,由政府实体颁布、通过、颁布或适用的,对个人或其业务、经营、财产或证券具有约束力或适用的,并在其具有法律效力的范围内,任何政府实体的所有政策、准则、标准、通知和议定书,经修正;

 

“法律程序”是指在每一案件中,在任何政府实体面前或由任何政府实体提出的任何诉讼、诉讼、申请、诉讼、调查、调查、审计、听证、索赔、视为申诉、申诉、民事、行政、监管、刑事或仲裁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包括任何上诉或复审以及任何上诉或复审许可申请);

 

“转递函”是指公司向股东发出的与本通函所附安排有关的转递函,或公司以其他方式向股东提供的转递函;

 

“留置权”是指任何抵押、押记、质押、抵押、担保权益、在先债权、侵占、选择权、优先购买权或优先要约权、占用权、契诺、转让、留置权(法定或其他)、所有权缺陷、或限制或不利权利或债权,或其他任何种类的第三方权益或产权负担,在每种情况下,不论是或有或绝对的;

 

“匹配期”具有“安排协议----关于不招揽的附加盟约----匹配权”所赋予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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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不利影响”是指个别地或与其他此类变化、事件、事件、影响、事实或情况合计而合理地预期(i)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整体的业务、经营、经营成果、产品、资产、财产、资本化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或不利影响的任何变化、事件、发生、影响、事实或情况,或(ii)严重妨碍或延迟公司履行或遵守契约的能力,公司在此订立的协议或承担的义务,或完成《安排协议》和《安排》所设想的交易,但仅为第(i)款的目的,任何此种变更、事件、发生、影响或情况的发生或与以下情况有关:(a)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所在行业的任何一般性变更或事件;(b)全球、国家或区域政治条件(包括战争或恐怖主义行为的爆发或升级)或一般经济、商业、监管、政治或市场条件或国内的任何变更,国际或全球金融或资本市场;(c)任何政府实体通过、提议、实施或修改法律或对法律作出任何解释;(d)《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任何变更;(e)任何飓风、洪水、龙卷风、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流行病、大流行病或疾病爆发(包括新冠肺炎大流行病),或截至《安排协定》签署之日存在的任何此类情况恶化;(f)利率的任何波动,加拿大和美国货币的汇率或商品价格;(g)应买方的书面请求或经买方的书面同意而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h)股东对公司提起的任何法律程序,质疑或试图限制或禁止该安排的完成,或寻求与该安排有关的损害赔偿;(i)谈判、执行,宣布或履行安排协议或完成安排(但有一项谅解,即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公司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只要该等陈述或保证涉及因谈判、执行、宣布或履行安排协议或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任何交易而产生的后果);(j)公司任何证券在安排协议日期或之后结束的任何期间的市价或交易量本身的任何波动(但前提是,(k)公司本身未能达到对收入或收益的任何内部或公开的预测、预测、指导或估计(但条件是,可考虑造成这种失败的原因,以确定这种原因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i)关于(a)至(f)条,此类事项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而言并无实质上不成比例的影响,(二)除《安排协议》任何一节中有明确规定外,《安排协议》某些节中提及美元数额,并不是为了确定是否发生了“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应被视为具有说明性或解释性;

 

“重大合同”是指任何合同:(a)如果终止或修改或不再有效,则合理地预期该合同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具有重大意义;(b)与产品(包括产品的任何组成部分)的制造或供应有关,并规定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每年支付超过50,000美元的款项;(c)与可转换票据或借入款项的债务有关,或直接或间接为任何债务或义务(包括债务)提供担保有关;(d)限制或将来可能限制,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发生债务,或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产生任何留置权,或限制或将来可能限制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支付股息;(e)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义务或预期在剩余期限内收到超过200,000美元的付款(包括特许权使用费);(f)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持续担保、特许权使用费,“盈利”或类似的或有付款义务(普通课程中规定的赔偿或履约保证义务除外),包括(i)里程碑付款或类似付款,包括在实现发展、监管或商业里程碑时付款,或(ii)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或根据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任何收入或收入计算的其他金额;(g)规定设立、投资、组织或组建任何合资企业、战略联盟、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或以其他方式涉及分享收入或利润,与第三方;(h)为第三方的利益订立排他性交易安排或优先通知权、要约或拒绝权或类似权利;(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或执行人员之间的交易;(j)涉及任何奖金、佣金、退休金、利润分享、退休或任何其他形式的递延补偿或奖励计划,或任何股权购买、期权、住院、保险或类似的雇员福利计划或做法,不论是否正式或非正式;(k)涉及任何遣散、终止通知(或代替通知的付款),控制权变更、保留或类似类型的协议;(l)与任何工会签订的集体协议或合同;(m)与任何公司承包商签订的协议(i)提供超过200,000美元的年度补偿,或(ii)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不得在六十(60)天或更短时间内发出通知后取消该协议;(n)为任何公司雇员提供年薪超过200,000美元的就业;(o)为购买、出售或交换或选择购买、出售或交换提供条件,任何财产或资产,如该财产或资产的购买或出售价格或协议价值或公平市场价值超过200,000美元;(p)涉及任何法律程序的解决或可能的法律程序;(q)限制或限制:(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在本安排生效后,买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任何地理区域从事或参与任何业务或开展业务,或与任何其他人竞争的能力,(i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在本安排生效后,买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销售、分销或制造任何产品或提供任何服务,或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部件、材料、用品、设备、部件、知识产权或服务的权利;或(ii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招揽任何客户的能力(或在本安排生效后,对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进行限制);(r)向任何第三方授予“最惠国”或优先定价;(s)需要(i)任何人的同意,或(ii)买方或控制买方的任何人提供担保,在每种情况下,与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有关,且此种合同的终止将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t)构成利率、货币、股权或商品互换、套期保值、衍生品,远期销售合同或类似的金融工具;(u)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作为当事方的任何政府实体签订的普通课程合同;(v)这是知识产权合同;(w)在该安排生效后, 向任何人(买方及其附属公司除外)授予、转让或转让买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知识产权下的任何许可或其他权利、权益或保护(包括不起诉或主张的任何契约),授予、转让或转让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知识产权下的任何许可或其他权利、权益或保护(包括不起诉或主张的任何契约),公司的“附属公司”(公司的附属公司除外)的知识产权;(x)与向公司提供服务或代表公司提供服务的医生或其他保健专业人员订立的合同;(y)与产品的研究、临床前、临床或其他开发、测试、分销、销售、推广或商业化有关的合同,或任何其他产品或产品候选者;(z)已被或将被证券法要求由公司向证券当局备案,并且属于国家文书51-102-持续披露义务定义内的“重要合同”;或(aa)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但在上述每一种情况下,如果合同已被修改、补充、续订或修改,则对合同的任何提及均应指经如此修改、补充、续订或修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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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是指根据临时命令召集和举行的股东特别会议,包括根据《安排协议》的规定暂停或推迟该特别会议,以审议《安排协议》的决议,以及为本通函所载及买方书面同意的任何其他目的举行的股东特别会议;

 

“会议资料”系指会议通告、通函、委托书(登记股东)及转递函(登记股东),连同Neovasc的法律顾问所告知的必要或可取的修订或附加文件,且不抵触《临时命令》的条款;

 

“MI 61-101”是指多边文书61-101 –在特殊交易中保护少数证券持有人;

 

“里程碑”是指FDA的批准;

 

“里程碑失败通知”具有“CVR协议–概述”项下赋予的含义;

 

“里程碑通知”是指买方应向权利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表明里程碑已经实现;

 

“Milestone Outside Date”具有“CVR协议–概述”项下所赋予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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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碑付款”是指(如适用)每CVR 12.00美元,如果在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实现该里程碑,(ii)每CVR 8.00美元,如果在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该里程碑,或(iii)每CVR 4.00美元,如果在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该里程碑;

 

“里程碑付款金额”是指,就特定持有人而言,截至里程碑刊发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CVR登记册上所反映的(a)里程碑付款及(b)该持有人持有的CVR数量的乘积;

 

“纳斯达克”是指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Neovasc是指Neovasc Inc.,一家根据加拿大法律存续的公司;

 

“Neovasc高级职员和董事”具有“主要法律事项–加拿大证券法事项”项下所指的含义;

 

“NI 54-101”是指National Instrument 54-101 – Communication with Beneficial Owners of a Securities of a Reporting Issuer;

 

“保密协议”是指买方与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签订的保密协议;

 

“非登记股东”是指通过中介机构持有股份的非登记实益持有人;

 

“非居民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具有“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非居民在加拿大的股东”项下所赋予的含义;

 

“非居民持有人”具有“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非加拿大居民持有人”项下赋予的含义;

 

“出庭通知”具有“主要法律事项----法院批准安排和完成安排”所赋予的含义;

 

“异议通知”具有“异议股东权利”所赋予的含义;

 

“听讯通知”具有“主要法律事项----法院批准安排和完成安排”所赋予的含义;

 

“会议通知”指附于该通函的随附会议通知;

 

“要约支付”是指买方向每一持不同政见者提出的书面要约,该持不同政见者已发出付款要求书,要求按董事会认为股份的公允价值支付其股份,所有这些都符合“持不同政见者的权利”中所述的异议程序;

 

“高级人员证书”是指由买方的获授权人员以该人员的身份签署并交付权利代理人的证书;

 

“期权”是指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发行的每份期权购买一股股票的未行使期权;

 

“条例”是指经修正的以色列所得税条例(新版本),5721-1961,以及根据该条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普通课程”是指,就某一缔约方或其任何附属机构所采取的行动而言,这种行动符合该缔约方或该附属机构以往的做法,并且是在该缔约方或该附属机构业务正常运作的正常过程中采取的;

 

“外部日期”是指2023年6月16日,或缔约方书面商定的较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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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是指公司和买方,“当事人”是指其中任何一方;

 

“专利”是指所有已发布的专利、待决的专利申请、法定发明登记和专利披露,以及所有重发、延续、延续部分、分割、修订、替换、延期、补充保护证书、复审、延期和所有外国等同于上述任何一项的专利;

 

“收款人”具有“安排协议-预扣权”所赋予的含义;

 

“付款函”具有“安排协议----契约----付款函和解除留置权”所赋予的含义;

 

“付款人”具有“安排协议-预扣权”所赋予的含义;

 

“个人”包括任何个人、住户、合伙企业、协会、法人团体、组织、信托、遗产、受托人、执行人、管理人、法律代表、政府(包括政府实体)、辛迪加或其他实体,不论是否具有法律地位;

 

“PFIC”具有“股东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下所赋予的含义;

 

Piper Sandler是指Piper Sandler公司,是董事会和特别委员会的财务顾问;

 

“安排计划”是指附表A形式的安排计划,以及根据该计划的条款、安排协议的条款作出的任何修订或更改,或经公司及买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在最后命令中按法院指示作出的任何修订或更改,每一方均须合理行事;

 

“收购前重组”具有“安排协议----收购前重组”所赋予的含义;

 

“主要适应症”是指心绞痛的治疗;

 

“产品”指公司用于治疗难治性心绞痛的专有技术(通常称为减速器)或公司正在开发的用于经导管治疗二尖瓣疾病的专有经导管二尖瓣系统(通常称为Tiara),以及由公司或代表公司销售、许可、销售、分销或执行的所有产品或服务,以及公司目前正在开发的所有产品或服务;

 

“拟议修正案”具有“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项下所赋予的含义;

 

“买方”指Shockwave Medical,Inc.,一家根据特拉华州法律存在的公司,根据《安排协议》,其任何继承人或被允许的受让人;

 

“买方401(k)计划”具有《安排协议》第4.10节规定的含义;

 

“实际资本收益”具有“股东的某些所得税考虑----以色列对非以色列居民股东的资本利得税”项下所赋予的含义;

 

“不动产租赁”是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就租赁、转租或许可的不动产签订的任何租赁、转租、许可、占用协议或其他协议;

 

“接盘方”具有“安排协议----契约----监管批准”中所赋予的含义;

 

“记录日期”具有“摘要”下赋予的含义;

 

“Reducer”是指一种名为Neovasc Reducer的装置,该装置被用作由美国主要适应症公司赞助、经ClinicalTrials.gov鉴定为NCT05102019的COSIRA-II试验的干预装置;

 

- 113 -

 

 

“Reducer PMA”是指公司、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向FDA提交的Reducer主要适应症上市前批准申请;

 

“注册公司知识产权”是指作为公司知识产权的所有注册知识产权;

 

“注册知识产权”是指在世界任何地方向任何政府实体申请、签发和登记任何知识产权的所有待决申请、签发和登记,包括所有已签发的专利、发明人证书、注册版权和版权登记申请、已登记的面具作品和申请登记面具作品、已登记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以及注册商标和服务标志的申请、已登记的域名和注册域名的申请、已登记的企业名称和注册企业名称的申请;

 

“登记股东”是指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份持有人;

 

“条例”是指经修订的《税法》规定的条例;

 

“监管批准”是指对任何政府实体的每一项同意、放弃、许可、豁免、审查、命令、决定或批准,或向任何政府实体登记和备案,或法律或政府实体规定的与《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任何等待期的期满、放弃或终止,不包括医疗保健批准,包括高铁批准;

 

“代表”或“代表”,就任何人而言,指该人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高级人员、董事、雇员、代表(包括任何财务或其他顾问)或代理人;

 

“要求股东批准”是指临时命令中规定的股东对安排决议的要求批准,即(i)至少662/3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安排决议所投票数的百分比,每一方均有权每股投一票;(ii)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安排决议所投票数的简单多数票,每一方均有权每股投一票,不包括根据MI 61-101要求排除的股份所附票数;

 

“居民异议股东”具有“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居民在加拿大”项下所赋予的含义;

 

“居民持有人”具有“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居民在加拿大”项下赋予的含义;

 

RESP是指在加拿大注册的教育储蓄计划;

 

“权利代理人”是指Computershare Inc.和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N.A.以其在CVR协议下的权利代理人的身份,或Computershare Inc.和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N.A.可能与买方共同商定以CVR协议下的权利代理人身份聘用的其他人的统称;

 

“RRIF”是指在加拿大注册的退休收入基金;

 

“RRSP”是指在加拿大注册的退休储蓄计划;

 

“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是指公司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受限制股份单位”指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发行的每一受限制股份单位一股的已发行受限制股份单位;

 

“SAR计划”是指公司的股票增值权计划;

 

“特别行政区”指根据特区计划发行的每股一股股份增值权的未行使股份增值权;

 

“SEC”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 114 -

 

 

“证券”是指股票、期权、RSU和SAR的统称;

 

“证券法”是指《证券法》(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证券管理机构”是指加拿大各省和美国各州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交易所的适用证券委员会或证券管理机构;

 

“证券法”是指《证券法》、《美国证券法》、《美国交易法》和所有其他适用的证券法,在每一种情况下,连同所有规则和条例以及根据这些规则和条例公布的政策,以及交易所的规则和条例以及公布的政策;

 

“SEDAR”是指代表适用的加拿大证券当局维护的电子文件分析和检索系统;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主管法规事务的副总裁、主管临床事务的副总裁、首席质量官,就公司披露函而言,仅指医疗总监;

 

“股东”是指股份的登记持有人或实益持有人,视情况而定;

 

“股份”是指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

 

“Shockwave”是指Shockwave Medical,Inc.,一家根据特拉华州法律存在的公司,根据《安排协议》,该公司的任何继承人或被允许的受让人;

 

“特别委员会”是指就《安排》和《安排协议》所设想的其他交易而成立的由董事会独立成员组成的特别委员会;

 

“法定计划”是指公司和/或其任何子公司必须参加或遵守的法定福利计划,包括加拿大养恤金计划、魁北克养恤金计划和根据适用的加拿大健康税、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保险和就业保险立法管理的计划;

 

股票期权计划是指公司的股票期权计划;

 

“Strul”是指Strul Medical Group LLC;

 

“标的证券”具有“安排详情----支持和投票协议----董事和高级职员支持和投票协议”项下赋予的含义;

 

“附属”具有《国家文书》45-106 –招股说明书豁免中规定的在《安排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的含义;

 

“优先建议书”是指与公司保持一定距离的个人或团体主动提出的任何善意书面收购建议书,该个人或团体在合并基础上收购公司不少于全部已发行股份或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其条件是:(a)符合证券法,不是由于或涉及违反《安排协议》第5条;(b)考虑到所有财务、法律、(c)不受任何融资条件的限制,并已证明为完成该收购建议而需要的任何融资或其他对价将在该交易结束时提供,以支付全部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款项,并令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以诚信行事,对此表示满意,(d)不受任何尽职调查条件的限制;(e)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在收到其法律和财务顾问的意见后,并在考虑到收购建议书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包括该收购建议书的所有法律、财务、监管和其他方面以及提出该收购建议书的一方后,根据其条款并考虑到未完成的风险,在作出善意判断时,会导致更有利的交易,从财务角度来看,对股东而言,该安排(包括买方提出的对《安排协议》条款和条件的任何修订);

 

- 115 -

 

 

“优先建议书通知”具有“安排协议----关于不招标的附加盟约----匹配权”所赋予的含义;

 

“支持和投票协议”是指买方与作为股东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的每一项支持和投票协议;

 

“税”或“税”是指(i)任何政府实体征收的任何和所有税项、关税、费用、消费税、溢价、评估、征收、征费和其他任何种类的任何收费或评估,无论是按单独、合并、统一、合并或其他基础计算的,包括根据收入、总收入、利润、收益、意外之财、资本、股本、生产、收回、转让、土地转让、许可证、赠予、职业、财富、环境、净值、负债、盈余、销售、商品和服务、统一销售、使用、增值、消费税、特别评估、印花、扣缴、商业、特许经营、不动产或个人财产、健康、员工健康、工资、工人补偿、就业或失业、遣散费、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教育、公用事业、附加税、关税、进出口,包括所有执照和登记费以及所有就业保险、健康保险和政府养恤金计划的保费或缴款,(二)任何政府实体对上述第(i)款或本第(ii)款所述数额或就其所述数额征收的所有利息、罚款、罚款、增税或其他额外数额,(iii)因在任何期间内是附属、合并、合并或单一集团的成员而须缴付第(i)或(ii)条所述类别的任何款额的任何法律责任,及(iv)因任何明示或默示的赔偿其他人的义务而须缴付第(i)或(ii)条所述类别的任何款额的任何法律责任,但依据在普通课程内订立的合约而订立的合约除外,而该合约的主要目的与税项无关,或由于是任何一方的利益的受让人或继承人;

 

“税法”是指《所得税法》(加拿大)及其下颁布的条例;

 

“应税资本收益”具有“股东的某些加拿大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居民在加拿大”项下所赋予的含义;

 

“纳税申报表”是指就纳税事项提交或要求提交的任何和所有纳税申报表、报告、申报、选举、通知、表格、指定、申报和报表(包括估计纳税申报表和报告、预扣纳税申报表和报告、信息申报表和报告);

 

“终止费”具有“安排摘要”下所赋予的含义;

 

“终止费事件”具有“安排摘要”下所赋予的含义;

 

“交易诉讼”是指由第三方代表或以第三方名义针对或以其他方式涉及公司、董事会、其任何委员会和/或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级人员就《安排协议》、《安排协议》或《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任何其他交易(包括基于指控公司加入《安排协议》或《安排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而提出的任何法律诉讼,该安排或所设想的任何其他交易安排协议构成对董事会任何成员或公司任何高级人员的信托责任的违反);

 

“转让”具有“安排详情----支助和表决协议----董事和官员支助和表决协议----盟约”项下赋予的含义;

 

“转让代理人”是指加拿大计算机股份信托公司,其身份是该公司的转让代理人;

 

“TSX”是指多伦多证券交易所;

 

“美国交易法”的含义是“关于会议和安排的问答----通知美国股东”;

 

- 116 -

 

 

“U.S. Holder”具有“股东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中所赋予的含义;

 

“美国国内税收法”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

 

“美国证券法”是指1933年《美国证券法》及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有效税务证明书”是指ITA发出的令买方和保存人或任何代表他们行事的人合理满意的形式和实质内容的有效证明书、裁定或任何其他书面指示,适用于根据《安排协议》须缴付的款项,其中述明无须就该等款项代扣以色列税款或降低其预扣税率,或就该等款项代扣或代扣作出其他指示;

 

“VWAP”是指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

 

“认股权证持有人”是指认股权证的持有人;

 

“认股权证”是指公司为购买股票而发行的尚未发行的认股权证;

 

“扣缴日期”具有“安排协议-扣缴权利”所赋予的含义;以及

 

“预扣税裁定”具有“安排协议——预扣税权利”所赋予的含义。

 

- 117 -

 

 

附录a

 

吹笛者桑德勒公平意见

 

见附件。

 

A-1

 

 

Piper Sandler公司。

 

董事会特别委员会

Neovasc Inc.

梅克雷斯特路13562号

5138套房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里士满V6V 2J7

 

2023年1月16日

 

董事会特别委员会成员:

 

根据Neovasc Inc.(“公司”)与Shockwave Medical,Inc.(“买方”)于2023年1月16日签订的安排协议(“协议”),贵方就Neovasc Inc.(“公司”)股本中每股无面值的普通股(“股份”)持有人在财务方面的公平性(定义见下文)征询我们的意见。该协议规定,公司和买方应根据《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192条完成一项安排(“安排计划”),除其他事项外,将每股流通股转让给买方,以换取(a)每股27.25美元现金(“对价”)和(b)每股一项合同或有价值权(“CVR”),即有权获得每股CVR最高12.00美元的收益(“CVR对价”)。《安排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在《协定》中有更充分的规定。

 

在得出我们的意见时,我们:(一)审查和分析了《协定》的财务条款;(二)审查和分析了公开获得的有关公司的某些财务和其他数据;(三)审查和分析了公开获得的有关公司的业务、收益、现金流、资产、负债和前景的某些信息,包括财务预测,以及公司向我们提供的信息;(四)就上文第(二)和(三)条所述事项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代表进行了讨论,以及在实施《安排计划》之前和之后的业务和前景;(v)审查我们认为与公司具有可比性的某些其他公司的股票的当前和历史报告价格和交易活动以及类似信息;(vi)将公司的财务业绩与我们认为相关的某些其他上市公司的财务业绩进行比较;(vii)在我们认为相关的某些业务合并交易的公开财务条款范围内审查。此外,我们还进行了其他分析、审查和查询,并考虑了我们认为在得出我们的意见时所需的其他财务、经济和市场标准。

 

 

 

 

董事会特别委员会

Neovasc Inc.

2023年1月16日

第2页

 

我们依赖并承担独立核查的责任或责任,但不承担独立核查的责任或责任,我们依赖并承担所有公开提供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我们或与我们讨论或经我们审查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还依赖公司管理层的保证,即所提供的财务资料是按照行业惯例在合理的基础上编制的,而且他们不知道有任何资料或事实会使向我们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具有误导性。在不限制上述内容的一般性的情况下,为本意见的目的,我们假定,关于我们审查的财务预测、估计和其他前瞻性资料,这些资料是根据反映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预期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的现有最佳估计和判断的假设合理编制的。我们不对任何此类财务预测、估计或前瞻性信息或它们所依据的假设发表任何意见。在与公司和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会计、法律、税务和财务报告事项方面,本公司均依赖外部法律顾问和独立会计师向公司提供的咨询意见,并依赖公司管理层的假设。

 

在得出我们的意见时,我们依赖并假定,在没有独立核实的情况下,(一)《协定》所有当事方以及其中提及的所有其他有关文件和文书的陈述和保证是真实和正确的,(二)这些协定的每一当事方都将充分和及时地履行该当事方必须履行的所有盟约和协议,(iii)《安排计划》将依据《协定》的条款而完成,而无须对其作出修订;及(iv)《安排计划》完成的所有条件将获满足,而任何一方均无须放弃根据《协定》订立的任何条件或义务。此外,我们已假定,为安排计划所需的所有必要的监管批准及同意,将以不会对公司或安排计划的预期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方式取得。

 

在得出我们的意见时,我们没有对公司的任何特定资产或负债(固定、或有或其他)进行任何评估或估价,也没有提供或提供任何此类评估或估价,也没有根据任何与破产、无力偿债或类似事项有关的州或联邦法律评估公司的偿付能力。我们就这一意见所作的分析是持续经营分析。我们对公司或任何其他实体的清算价值不发表任何意见。在不限制上述内容的概括性的情况下,我们没有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为当事方或可能受其管辖的任何未决或威胁诉讼、管制行动、可能未提出的索偿要求或其他或有负债进行独立分析。在公司的指示下并征得公司的同意,我们的意见没有对任何此种事项所引起的索偿、结果或损害的可能主张作出任何假设,因此也没有考虑。我们还假定,公司和买方都不是任何重大未决交易的当事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融资、资本重组、收购或合并、剥离或分拆交易,但《安排计划》除外。

 

 

 

 

董事会特别委员会

Neovasc Inc.

2023年1月16日

第3页

 

本意见必然以我们所掌握的资料以及现有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并在本意见提出之日接受评估;在本意见提出之日之后发生的事件可能会对编写本意见时所使用的假设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在此并不就该等股份在公布安排计划后或在未来任何时间的交易价格发表任何意见。我们没有承诺重申或修改这一意见,或以其他方式评论在此日期之后发生的任何事件,也没有义务更新、修改或重申这一意见。

 

公司已聘请我们担任财务顾问,我们将收取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其中很大一部分费用将视《安排计划》的完成情况而定。我们提出这一意见也将收取费用。我们的意见收费并不取决于安排计划的完成或我们认为所达成的结论。公司亦已同意就某些责任向我们作出赔偿,并就与我们的服务有关的某些开支向我们作出补偿。在我们的日常业务过程中,我们和我们的关联公司可以积极地为我们自己的账户或我们的客户的账户交易公司和买方的证券,因此,我们可以随时持有这些证券的多头或空头头寸。今后,我们还可能向公司、买方或与公司或买方有关联的实体提供投资银行和财务咨询服务,我们希望这些服务将获得赔偿。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Piper Sandler制定了政策和程序,以建立和保持Piper Sandler研究部和人员的独立性。这就可能导致Piper Sandler的研究分析师对Piper Sandler和其他安排计划参与方的观点持有意见、发表陈述或推荐,和/或发表研究报告,这与Piper Sandler投行人员的观点存在差异。

 

本意见是在公司董事会特别委员会审议《安排计划》时提供给该委员会的,并非旨在也不构成对公司任何股东的建议,即该股东应如何就《安排计划》或任何其他事项采取行动或进行表决。除将本意见用于与《安排计划》有关的任何资料说明或委托说明书外,根据我们与公司的订约函,未经我们事先书面批准,不得披露、提及、发表或以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使用本意见,也不得公开提及我们。本意见已获Piper Sandler意见委员会同意发表。

 

 

 

 

董事会特别委员会

Neovasc Inc.

2023年1月16日

第4页

 

从财务角度来看,本意见仅涉及对协议中所述拟议对价股份持有人的公平性,并不涉及与《安排计划》或协议中任何其他条款有关的任何其他条款或协议。我们没有被要求发表意见,也没有就此发表意见,从财务角度来看,CVR对价对股份持有人是否公平,进行或实施该安排计划的基本商业决策,该安排计划相对于公司可能采用的任何替代交易或业务战略的优缺点,买方为合并对价提供资金的能力,或该协议所设想的任何其他条款,或该安排计划对任何其他类别证券的公平性,债权人或公司的其他选区。此外,我们并不就向《安排计划》任何一方的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雇员,或任何类别的该等人士所获补偿的数额或性质,就《安排计划》股份持有人所获补偿,或就任何该等补偿的公平性,发表意见。

 

基于并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并基于我们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我们认为,从财务角度来看,该代价对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的股份持有人来说是公平的。

 

真诚的,

 

 

Piper Sandler公司。

 

 

 

 

附录b

 

安排决议

 

是否决定:

 

Neovasc Inc.(“公司”)根据《加拿大商业公司法》(“CBCA”)第192条作出的安排(“安排”),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3日随附本次会议通知的管理层委托通函(“通函”)(该安排可根据公司与Shockwave Medical,Inc.于2023年1月16日订立的安排协议“安排协议”)及其所涉所有交易,特此授权、批准和通过。

 

现授权、批准及通过公司的安排计划(该计划已根据或可能根据《安排协议》修订、修订或补充),其全文载于本通告附录“d”。

 

现批准和核准《安排协议》及其中所设想的所有交易;(ii)公司董事批准《安排协议》的行动;(iii)公司董事和高级人员执行和交付《安排协议》的行动,以及对《安排协议》的任何修订、修改或补充。

 

公司现获授权并在此获授权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申请最后命令,以根据《安排协议》及《安排计划》所载的条款(该等条款可经修订、修订或补充,并如本通告所述)批准该安排。

 

尽管本决议已获公司股东通过(及本安排已获通过),或本安排已获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批准,公司董事在此获授权并获授权(i)在《安排协议》许可的范围内修订、修改或补充《安排协议》或《安排计划》,以及(ii)在不违反《安排协议》条款的情况下,不得进行该安排及有关交易。

 

现授权及指示公司的任何人员或董事代表公司签立及交付根据《安排协议》实施该安排所需或适宜的其他文件,并将该等决定以该等安排条款及任何该等其他文件的签立及交付作为确证。

 

公司的任何人员或董事,现获授权及指示代表公司执行或安排执行、交付或安排交付所有该等其他文件及文书,并执行或安排执行该人认为为使上述决议及该决议所授权的事宜充分生效所必需或适宜的所有其他作为及事情,此种确定须以此种文件或文书的签立和交付或任何此种行为或事情的实施作为确凿证据。

 

B-1

 

 

附录c

 

安排协议

 

见附件。

 

C-1

 

 

执行版本

 

ShockWave Medical, Inc.

 

作为买方

 

 

Neovasc Inc.

 

作为公司

 

 

安排协议

 

2023年1月16日

 

 

 

 

 

目 录

 

第1条解释 1
   
第1.1节 定义术语 1
第1.2节 某些解释规则 21
第1.3节 日程表 22
     
第二条安排 23
   
第2.1节 安排 23
第2.2节 临时命令 23
第2.3节 会议 24
第2.4节 通告 25
第2.5节 最终订单 26
第2.6节 法院程序 27
第2.7节 期权、RSU和SARs的处理 28
第2.8节 [保留] 29
第2.9节 安排条款及生效日期 29
第2.10款 代价的支付 29
第2.11节 预扣权 30
第2.12节 对价的调整 32
第2.13节 关于CVR的致谢 32
     
第3条代表和授权 32
     
第3.1节 公司的申述及保证 32
第3.2节 买方的陈述及保证 32
     
第4条公约 33
     
第4.1节 公司业务的进行 33
第4.2节 关于安排 37
第4.3节 监管批准 39
第4.4节 获取信息;保密 40
第4.5节 公共传播 41
第4.6节 收购前重组 41
第4.7节 通知及补救条文 43
第4.8节 保险和赔偿 45
第4.9节 交易所除牌 45
第4.10节 终止401(k)计划 46
第4.11节 交易诉讼 46
第4.12节 可转换票据转换 47
第4.13节 认股权证交易 47
第4.14节 任务 47
第4.15节 第三方同意 48
第4.16节 付款信;释放留置权 48
     
第5条关于非邀约的附加公约 48
     
第5.1节 非邀约 48
第5.2节 收购建议的通知 50
第5.3节 对收购提议的回应 50
第5.4节 匹配权 51
第5.5节 子公司和代表的违约行为 53

 

i

 

 

第6条条件 53
     
第6.1节 相互条件先例 53
第6.2节 买方义务的附加先决条件 54
第6.3节 公司义务的附加先决条件 54
第6.4节 条件的满足 55
     
第7条任期和终止 55
     
第7.1节 任期 55
第7.2节 终止 55
第7.3节 终止/生存的影响 57
     
第8条一般规定 58
   
第8.1节 修正 58
第8.2节 终止费 58
第8.3节 费用 60
第8.4节 公告 60
第8.5节 本质时间 62
第8.6节 进一步保证 62
第8.7节 强制性救济 62
第8.8节 第三方受益人 62
第8.9节 放弃 62
第8.10节 整个协议 63
第8.11节 继任人和分配人 63
第8.12节 可分割性 63
第8.13节 管辖法律 63
第8.14节 建筑规则 64
第8.15节 无法律责任 64
第8.16节 对口部门 64

 

时间表

 

附表a 安排计划
   
附表b 安排决议
   
附表c 公司的申述及保证
   
附表d 买方的陈述及保证
   
附表e CVR协议

 

 

 

安排协议

 

本协议自2023年1月16日起生效,

 

之间:

 

Shockwave Medical,Inc.,一家根据特拉华州法律存在的公司

 

(“买方”)

 

-和-

 

Neovasc Inc.,一家根据《加拿大商业公司法》存续的公司

 

(“公司”)。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各项盟约和协定,双方商定如下:

 

第1条
口译

 

第1.1节定义术语

 

在本协定中,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401(k)计划”具有第4.10节中规定的含义。

 

“收购建议书”系指除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和仅涉及公司和/或其一个或多个全资子公司的任何交易外,买方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团体(或其一个或多个关联公司)提出的与(a)任何直接或间接出售、处分或合营(或任何租赁、长期供应协议、许可证或任何其他与出售具有相同经济效果的安排)有关的任何要约、提议或询问(不论是书面或口头的),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包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表决权或股本证券),占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合并资产的20%或以上,或贡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并收入或收益的20%或以上(在每种情况下均基于公司在要约、提议或询价之前最近在SEDAR上提交的合并财务报表),(b)任何该等人或与该等人共同或一致行动的一组人在证券法所指的范围内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股份(包括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股份的证券),连同该等人或与该等人共同或一致行动的一组人所持有的股份(包括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股份的证券),占该等股份的20%或以上(假设在适用的情况下,转换,在(a)或(b)的情况下,以收购要约、要约收购、交换要约、国库发行、安排计划、合并、合并、股份交换、企业合并、重组、资本重组、股份或资产购买、合资、清算、解散、清盘或涉及公司和/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其他交易,以及以单一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的方式,交换或行使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股份的证券。

 

 

 

 

“附属公司”具有国家文书45-106 –招股说明书豁免中规定的含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协议”是指买方与公司之间的本安排协议(包括本协议的附表),该协议可根据其条款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

 

“反腐败法”的涵义载于附表C第39条。

 

“安排”是指根据《安排计划》的条款和条件,根据《安排计划》第192条作出的安排,但须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对《安排计划》作出任何修订或更改,或在公司和买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法院在《最后命令》中的指示作出任何修订或更改,每一方均应合理行事。

 

“安排决议”是指批准将在会议上审议的安排计划的特别决议,基本上是附表B的形式。

 

“安排条款”是指公司就该安排订立的安排条款,在作出最后命令后,由CBCA要求送交处长,该安排条款须包括安排计划,并须以公司及买方均能合理行事的形式及内容作出。

 

“授权”是指对任何人而言,任何政府实体或标准制定组织的任何命令、许可、认证、认可、批准、同意、放弃、许可或类似授权,无论是在适用的等待期届满或终止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对任何人或其业务、资产或证券具有约束力或适用的任何命令、许可、认证、核准、同意、放弃、许可或类似授权。

 

“基本保费”具有第4.8(1)条规定的含义。

 

“B-Balloon”是指B-Balloon Ltd.,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以色列法律注册成立,目前正处于自愿清算过程中。

 

“董事会”是指公司不时组成的董事会。

 

“委员会建议”具有第2.4(2)节中规定的含义。

 

“账簿和记录”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账簿和记录,包括账簿和税务记录,无论是书面形式还是电子形式。

 

“营业日”是指一年中的任何一天,而不是周六、周日或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或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的主要银行停业的任何一天。

 

“加拿大固定福利养老金计划”是指根据联邦、省或地区养老金标准立法或其他类似法律要求登记的雇员计划或“登记养老金计划”(定义见《税法》第248(1)小节或其他类似法律),其中包含“固定福利条款”(定义见《税法》第147.1(1)小节或其他类似法律)。

 

2

 

 

“CASL”是指通过管制某些不鼓励依赖电子手段开展商业活动的活动,促进加拿大经济效率和适应性的法案,并修订《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法》、《竞争法》、《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和《电信法》及其相关条例和相关指南。

 

“CBCA”是指《加拿大商业公司法》。

 

“安排证明书”指署长根据《安排条例》第192(7)款就安排条文发出的安排证明书。

 

“cGMP”是指法律规定的与药品、生物制剂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设计、制造、开发、加工、储存、包装、重新包装、测试、包装、标签、重新标签、商业和临床分销、运输、进口、出口、处理和持有有关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21 C.F.R. Part 820中适用的质量体系要求。

 

“建议的变更”具有第7.2(1)(d)(ii)节中规定的含义。

 

“通函”是指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的会议通知和随附的管理层信息通函,包括与会议有关的所有时间表、附录和附件。

 

“集体协议”是指目前适用于公司和/或其任何子公司的所有集体谈判、劳资委员会和工会协议。

 

“对价”是指受限制股份单位、限制性股票和价内期权的股东和持有人根据安排计划收到的对价,包括:(i)每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和限制性股票特别行政区:(a)27.25美元现金(可根据第2.12节所述情况进行调整)(“现金部分”)和(b)每份价内期权获得一份CVR;(ii)每份价内期权获得一份CVR;(a)等于现金部分的金额减去该等价内期权的适用每股行使价;(b)一份CVR。

 

“合并文件”是指公司章程、合并或延续条款(如适用)、附例或其他合并文件及其所有修订。

 

“合同”是指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承诺、约定、合同、许可、义务、安排或承诺(书面或口头),连同对其的任何修订和修改,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是其中的一方,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受其约束或受其影响,或其各自的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

 

3

 

 

“可转换票据”是指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向持有人发行的初始本金为13,000,000美元的重述优先有担保可转换票据。

 

“可转换票据转换”是指根据可转换票据第3.1节将可转换票据转换为股份,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生效。

 

“可转换票据转换协议”是指买方、公司和可转换票据持有人之间的日期为本协议日期的转换、支持和投票协议。

 

“公司承包商”是指在生效日期作为公司和/或其任何子公司的独立承包商、顾问或顾问的所有个人。

 

“公司数据”是指公司及子公司或第三方代表公司及子公司收集、使用、转让、生成或接收的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数据,包括公司许可数据、公司自有数据和个人数据。

 

“公司数据协议”是指公司或任何子公司作为当事方或受其其他约束的任何涉及公司数据的合同。

 

“公司披露函”是指日期为本协议之日并由公司随本协议交付给买方的披露函。

 

“公司雇员”是指公司和/或其任何子公司的高级职员或雇员,包括工会、非工会、兼职、全职、在职和非在职雇员,或根据合同聘用的个人,自生效之日起向公司和/或其任何子公司提供就业服务或销售。

 

“公司备案”是指自2020年12月31日以来在SEDAR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电子数据收集与检索(EDGAR)上以公司名义公开提交的所有文件。

 

“公司财务报表”是指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和2021年9月30日止期间的未经审计简明中期合并财务报表,以及这些报表的附注和独立审计员关于这些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报告。

 

“公司知识产权”是指所有公司授权的知识产权和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

 

“公司许可数据”是指由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处理的、由第三方拥有、持有、收集或声称由第三方拥有、持有或收集的所有数据。

 

4

 

 

“公司许可知识产权”是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以外的人拥有的所有知识产权,而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已获得许可,或已获得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任何开发权利。

 

“公司许可注册知识产权”是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以外的人拥有的所有注册公司知识产权,而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已获得许可,或已获得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任何开发权利。

 

“公司拥有的数据”是指公司或任何子公司拥有、持有或控制或声称拥有、持有或控制的收集、生成、处理或接收的数据的各个要素。

 

“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是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拥有或声称拥有的所有知识产权。

 

“公司拥有的注册知识产权”是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拥有或声称拥有的所有注册公司知识产权。

 

“公司私隐政策”是指公司及附属公司的任何及所有(一)项政策及通知的统称,不论其是否在内部适用,或在公司网站上公布,或由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以其他方式向任何人提供,(二)公司及附属公司的公开陈述及声明(包括在公司网站、其他网站及营销资料上的任何该等声明),(三)公司及附属公司同意遵守的行业自律义务及承诺,(四)与第三方订立的与公司和(或)任何附属公司有关处理个人资料有关的合同,在每一种情况下,与资料私隐或资料保护有关。

 

“法院”是指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最高法院。

 

“新冠肺炎”是指SARS-CoV-2或新冠肺炎及其任何演变、突变或变异或相关或相关的流行病、大流行病或疾病爆发。

 

CVR是指CVR,其定义见于CVR协议。

 

“CVR协议”是指日期为买方与权利代理人之间的生效日期的或有价值的权利协议,基本上以附表E的形式订立。

 

“数据室”是指公司于2023年1月15日下午5:00设立的虚拟数据室内的资料。

 

“退市整理期”具有第4.9节中规定的含义。

 

“保存人”是指加拿大计算机股份信托公司,以其作为该安排的保存人的身份,或公司和买方可能相互同意聘请的其他人作为该安排的保存人。

 

5

 

 

“署长”是指根据CBCA第260条委任的署长。

 

“披露方”具有第4.3(3)条规定的含义。

 

“异议权”是指对《安排计划》所述安排的异议权。

 

“生效日期”是指安排证书上显示的使安排生效的日期。

 

“生效时间”具有《安排计划》中规定的含义。

 

“员工计划”是指所有健康、福利、补充失业福利、离职后福利、奖金、佣金、利润分享、期权、股票增值、股权或股权、储蓄、保险、奖励、激励补偿、递延补偿、股份购买、股份补偿、休假或其他带薪休假、终止、终止通知、离职、控制权变更、保留、残疾、退休金、养老金、补充养老金或补充退休计划以及其他员工或董事薪酬或福利计划、政策、惯例、信托、基金、协议、安排或承诺,无论口头或书面、正式或非正式、有资金或无资金、有保险或无保险、注册或未注册,在每一种情况下,为了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董事或前董事、公司雇员、前公司雇员、公司承包商、前公司承包商或这些人的任何配偶、受抚养人、遗属或受益人的利益,这些人由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维持或对其具有约束力,或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对此负有任何实际或潜在的责任,包括ERISA第3(3)节所指的所有“雇员福利计划”,但为了更好地确定,“雇员计划”不包括任何集体协议或法定计划。

 

“环境法”具有附表C第33(a)条所指明的涵义。

 

“ERisa”是指经修订的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

 

“ERISA附属公司”是指根据ERISA第4001(b)条,本应被视为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单一雇主的任何实体,或为ERISA第302(d)(3)条的目的,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属于同一“受控集团”的任何实体。

 

“交易所”是指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公平意见”是指财务顾问的意见,大意是,自发表该意见之日起,根据并在遵守该意见的执行副本所载的假设、限制、资格和条件的前提下,从财务角度来看,股东应收取的代价对该等股东是公平的。

 

“FDA”是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任何继任者。

 

“FDCA”是指经修订的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6

 

 

“最终命令”是指法院根据CBCA第192条作出的最终命令,其格式为公司和买方双方均可接受,且双方均合理行事,批准该安排,因为该命令可由法院在生效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经公司和买方双方同意,双方均合理行事)予以修订,如有上诉,则除非该上诉被撤回或驳回,并经上诉确认或修订(但任何该等修订须为公司和买方双方均可接受,且双方均合理行事)。

 

Piper Sandler是指财务顾问公司。

 

GCP是指政府实体颁布或认可的医疗器械、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调查标准(包括与保护人类有关的所有适用法律和要求)。

 

“GDPR”是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欧盟)2016/679。

 

“GLP”是指美国21 C.F.R.第58部分所定义的由FDA颁布或认可的适用的现行良好实验室规范标准,或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的其他类似监管标准,这些标准可能会不时更新。

 

“政府官员”是指任何政府实体或国际公共组织的任何官员、雇员或代表,任何政党或其雇员,或任何政治职位候选人。

 

“政府实体”是指(i)任何国际、多国、国家、联邦、省、州、地区、市、地方或其他政府、政府或公共部门、中央银行、法院、法庭、仲裁机构、委员会、董事会、局、部、机构或机构,国内或国外,(ii)上述任何一方的任何分支机构、代理人或当局,(iii)根据或为上述任何一方行使任何监管、征用或征税权力的任何准政府或私人机构,包括在各自的医疗保健系统中拥有监管权力的当局和机构,例如FDA、加拿大卫生部、美国药物管制局,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和每个欧盟成员国的主管卫生当局,或(iv)任何证券管理局或证券交易所,包括交易所。就欧洲联盟(“欧盟”)而言,它还包括任何通知机构,即被理解为由欧盟成员国主管当局任命的组织,负责对医疗器械的CE标识进行符合性评估。

 

“政府赠款”是指由国际投资协定或任何有关当局或方案、以色列投资中心、以色列税务局、以色列国、任何双边、多国、区域或类似方案、框架或基金会(包括例如BIRD)、欧洲联盟、以色列政府或任何其他政府实体的鼓励营销活动基金提供或提供的任何赠款、资金、奖励、补贴、奖励、参与、豁免、地位、费用分摊安排或偿还安排。

 

“有害物质”是指(a)石油和石油产品、副产品或分解产品、放射性材料、石棉、含石棉材料和多氯联苯,以及(b)根据或根据任何适用的环境法被界定、管制、禁止、指定或归类为危险、危险、放射性、爆炸性或有毒物质或污染物或污染物或污染物的任何物质。

 

7

 

 

“医疗保健批准”是指任何适用的医疗保健法所要求的每项授权、许可、认证、同意、放弃、许可、豁免、审查、命令、决定、批准、注册或备案,包括任何上市前批准或FDA对研究器械豁免申请的批准、通知机构颁发的CE合格证明、加拿大卫生部颁发的研究检测授权,或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对产品的类似监管批准。

 

“医疗保健法”是指任何政府实体关于适用于公司、其子公司、产品或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的医疗保健管理事项的任何和所有法律,包括(a)通过规范此类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分销、商业化和/或报销来确保产品的安全、功效和质量的法律,包括与实验室实践、临床实践、临床试验或调查、研究使用、产品上市许可或合格评定程序、制造设施的遵守和批准、生产实践、标签、广告、促销实践、安全监督有关的法律,要求的报告、产品的分销、销售、进出口的记录保存和备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和药品法》(加拿大)及其颁布的法规、FDCA、《美国公共卫生服务法》、cGMP、GCP、GLP、MDD(以及每个欧盟成员国各自的执行法)和MDR;(b)关于医疗保健欺诈和滥用的法律,《联邦反回扣法规》,42 U.S.C. § 1320a-7b,《联邦医师自我推荐(Stark)法》,42 U.S.C. § 1395nn,《联邦虚假索赔法》,31 U.S.C. § § 3729-3733,《联邦民事货币处罚法》,42 U.S.C. § 1320a-7a,《联邦医疗欺诈法》,18 U.S.C. § 1347;(c)《联邦排斥法》,42 U.S.C. § 1320a-7;(d)《医疗保险法》,《社会保障法》第十八章,《医疗补助计划》,《社会保障法》第十九章和《医疗保险法》,10 U.S.C. § 1071等,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的承保范围,编码,编码验证,索赔提交,报销,医疗或费用分摊的公司做法,医疗保健专业人员或医疗保健相关实体的执照,或参加或参加政府医疗保健方案;(e)HIPAA和任何旨在保护个人可识别患者信息隐私的法律或条例;(f)与披露向医生和其他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的付款或其他价值有关的所有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医生付款阳光法案》,42 C.F.R. § 401-403;(g)在每种情况下适用于医疗器械制造商,以及所有其他类似的国内外同类产品。

 

“HIPAA”是指下列各项(可能不时加以修订、修改或补充),其任何后续法规,以及根据这些法规不时颁布的任何和所有规则或条例:(一)1996年《健康保险流通和责任法案》,(二)《健康信息技术促进经济和临床健康法案》(2009年《美国恢复和再投资法案》标题XIII),以及(三)关于患者隐私和受保护健康信息的安全、使用、处理或披露的适用州法。

 

“高铁法案”是指美国1976年《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垄断改进法案》,该法案现已生效,并可能不时修订,直至生效日期。

 

8

 

 

“HSR批准”是指适用于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HSR规定的所有适用等待期均已届满或终止。

 

“IIA”是指以色列创新局,前身为以色列经济和工业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

 

“信通技术基础设施”是指公司和子公司或第三方代表公司和子公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基础设施和系统(包括软件、硬件、固件、网络和公司网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正式公告。

 

“价内期权”是指现金部分超过该期权的每股行使价的期权。

 

“受偿人”具有第8.8(1)条规定的含义。

 

“知识产权”是指根据世界上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可能存在或创造的任何类型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和权益,包括:专利、专利申请、工业设计、注册设计、软件、版权、其他着作(无论是否受版权保护)、商标、服务标志、公司名称、商号、商业外观、徽标、标语和所有其他标识或来源、互联网域名、网址、社交媒体账户、发明(无论是否可申请专利或简化为实践)、发现、改进、技术、机密和/或专有信息、工业秘密权利、商业秘密、专门知识,机密和专有数据以及商业或技术信息、数据、数据库权利、工具、算法、作者和发明人的精神和经济权利、数据库和数据收集中的权利、任何其他专有和无形权利、任何和所有申请、登记和续期,包括要求优先权的权利、获得延长期限并在《橙皮书》、《加拿大专利登记册》或其任何同等文件中列入上述任何一项,以及与上述任何一项和任何一项及所有过去有关的所有商誉,当前和未来的诉讼因由以及起诉或寻求其他补救办法的权利,以及接受由上述情况引起或与之有关的损害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过去的损害赔偿。

 

“临时命令”是指法院根据CBCA第192条作出的临时命令,其格式为公司和买方双方均可接受的,双方均合理行事,其中规定召集和举行会议,因为法院可在公司和买方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修改该临时命令,双方均合理行事。

 

“加拿大投资法”是指《加拿大投资法》(加拿大),以及根据该法颁布的条例。

 

9

 

 

“知识产权合同”是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根据以下合同:

 

(a) 曾经或正在被转让、授予、获得或获得或同意被转让、授予或获得与任何重要知识产权有关的任何许可、所有权或任何其他权利或利益,包括与任何产品有关的任何和所有重要知识产权,但(i)标准格式合同授予使用现成的压缩包装或点击包装软件的权利,这些软件的重置成本和所有这些相关合同的年许可费总额不到50000美元,(ii)在普通课程中订立的与非物质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非排他性权利,以及(iii)在普通课程中与公司雇员、承包商或顾问订立的专有信息、转让和发明协议(其中包括将此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目前转让给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但与指定发明人就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中包括的任何专利订立的协议除外;

 

(b) 在登记、强制执行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任何知识产权的权利方面受到限制;

 

(c) 授予权利或允许或同意授予权利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注册、强制执行或以其他方式利用公司知识产权,或授予与公司知识产权有关的任何其他权利或利益,包括许可协议、合作协议、研究和/或开发协议、不主张或共存协议、授予特许权使用费或收入权益或研发,或不起诉的契约,但在普通课程中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和相关非排他性许可除外;和

 

(d) 由于该安排及其所设想的交易,这将要求买方许可或将其或其附属公司的知识产权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禁止买方登记、强制执行或以其他方式利用其或其附属公司应由买方或构成公司附属公司的附属公司享有的任何知识产权。

 

“ISO质量管理体系”是指经认证符合适用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疗器械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该标准由适用的医疗保健法或政府实体规定。

 

ITA是指以色列税务局。

 

“法律”是指,就任何人而言,任何和所有适用的国际、国家、联邦、省、州、市或地方法律(成文法、民法、普通法或其他法律)、宪法、条约、公约、法令、法典、规则、条例和指令(包括欧盟条例和指令)、命令、禁令、判决、法令、裁决或其他类似要求,无论是国内或国外的,由政府实体颁布、通过、颁布或适用的,对个人或其业务、经营、财产或证券具有约束力或适用的,并在其具有法律效力的范围内,任何政府实体的所有政策、准则、标准、通知和议定书,经修正。

 

“租赁物业”具有附表C第27(e)条所指明的涵义。

 

10

 

 

“法律程序”是指在每种情况下,在任何政府实体面前或由任何政府实体提出的任何诉讼、诉讼、申请、诉讼、调查、调查、审计、听证、索赔、视为申诉、申诉、民事、行政、监管、刑事或仲裁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包括任何上诉或复审以及任何上诉或复审许可申请)。

 

“留置权”是指任何抵押、押记、质押、抵押、担保权益、在先债权、侵占、选择权、优先购买权或优先要约权、占用权、契诺、转让、留置权(法定或其他)、所有权缺陷、或限制或不利权利或债权,或其他任何种类的第三方权益或产权负担,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或有的还是绝对的。

 

“匹配期”具有第5.4(1)(d)条规定的含义。

 

“重大不利影响”是指个别地或与其他此类变化、事件、事件、影响、事实或情况合计而合理地预期(i)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整体的业务、经营、经营成果、产品、资产、财产、资本化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或不利影响的任何变化、事件、发生、影响、事实或情况,或(ii)严重妨碍或延迟公司履行或遵守契约的能力,公司在此订立的协议或承担的义务,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安排所设想的交易,但仅为第(i)款的目的,任何此类变更、事件、发生、影响或情况,只要是由以下方面引起或与以下方面有关,则属例外:

 

(a) 影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所处行业的任何一般性变更或事件;

 

(b) 全球、国家或区域政治条件(包括战争或恐怖主义行为的爆发或升级)或一般经济、商业、监管、政治或市场条件或国家、国际或全球金融或资本市场的任何变化;

 

(c) 任何政府实体通过、提议、实施或修改法律或对法律作出任何解释;

 

(d)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任何变更;

 

(e) 任何飓风、洪水、龙卷风、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流行病、大流行病或疾病爆发(包括新冠肺炎大流行病),或截至本协定签署之日存在的此类情况的任何恶化;

 

(f) 利率、加拿大和美国货币汇率或商品价格的任何波动;

 

(g) 应买方的书面请求或经买方的书面同意而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

 

(h) 股东对公司提起的任何法律程序,质疑或寻求限制或禁止该安排的完成,或寻求与该安排有关的损害赔偿;

 

11

 

 

(一) 谈判、执行、宣布或履行本协议或完成本安排(但有一项谅解,即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公司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只要此种陈述或保证涉及因谈判、执行、宣布或履行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交易而产生的后果);

 

(j) 在截至本协议日期或之后的任何期间内,公司任何证券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本身的任何波动(但条件是,可考虑引起该等变动的原因,以确定该等原因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或

 

(k) 公司本身未能满足任何内部或公开的收入或收益预测、预测、指导或估计(但前提是,可考虑造成此类失败的原因,以确定此类原因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但(i)就(a)至(f)条而言,该事项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整体而言,相对于在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所在行业的其他可比公司和实体而言,不会产生重大的不成比例的影响;(ii)除非在本协议的任何特定章节中有明确规定,否则本协议的某些章节中提及美元金额,并不是为了确定是否发生了“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应被视为是说明性或解释性的。

 

“重大合同”是指下列任何合同:

 

(a) 如果终止或修改或终止生效,则合理地预期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重要的;

 

(b) 与产品(包括产品的任何部件)的制造或供应有关,并规定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每年支付超过50,000美元的款项;

 

(c) 与可转换票据或借入款项的债务有关,或与任何债务或义务(包括债务)的担保直接或间接有关;

 

(d) 限制或将来可能限制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负债,或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产生任何留置权,或限制或将来可能限制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支付股息;

 

(e) 根据该条款,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有义务支付或预期在剩余期限内收到超过200000美元的付款(包括特许权使用费);

 

(f) 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有持续担保、特许权使用费、“盈利”或类似的或有付款义务(普通课程中规定的赔偿或履约保证义务除外),包括(i)里程碑或类似付款,包括在实现发展、监管或商业里程碑时支付,或(ii)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或根据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任何收入或收入计算的其他金额;

 

12

 

 

(g) 规定与第三方建立、投资、组织或组建任何合资企业、战略联盟、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或以其他方式涉及分享收入或利润;

 

(h) 为第三方的利益设定排他性交易安排或首次通知权、要约或拒绝权或类似权利的;

 

(一)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或执行人员之间的关系;

 

(j) 涉及任何奖金、佣金、养老金、利润分享、退休或任何其他形式的递延薪酬或激励计划,或任何股权购买、期权、住院、保险或类似的正式或非正式雇员福利计划或做法;

 

(k) 涉及任何遣散、终止通知(或代替通知的付款)、控制权变更、保留或类似类型的协议;

 

(l) 即与任何工会签订的集体协议或合同;

 

(m) 与任何公司承包商(i)提供超过200000美元的年度补偿,或(ii)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在六十(60)天或以下的通知后不可撤销的补偿;

 

(n) 为任何年收入超过200000美元的公司雇员提供就业机会;

 

(o) 规定购买、出售或交换任何财产或资产,或购买、出售或交换任何财产或资产的选择权,如果该财产或资产的购买或出售价格或约定价值或公平市场价值超过200000美元;

 

(p) 涉及解决任何法律程序或受到威胁的法律程序;

 

(q) 限制或限制:

 

(一)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在本安排生效后,买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参与或参与任何业务或与任何其他人竞争的能力,或在任何地理区域内开展业务的能力,或因此而需要给予或丧失任何利益或权利的能力;

 

(二)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在本安排生效后,买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销售、分销或制造任何产品或提供任何服务,或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组件、材料、用品、设备、零件、知识产权或服务的权利;或

 

13

 

 

(三)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招揽任何客户的能力(或在该安排生效后会限制买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能力);

 

(r) 给予任何第三方“最惠国”或优先定价;

 

(s) 这将需要(i)任何人的同意,或(ii)买方或控制买方的任何人提供担保,在每种情况下,与完成本合同所设想的交易有关,如果终止此种合同将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t) 构成利率、货币、权益或商品互换、套期保值、衍生品、远期销售合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

 

(u) 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作为缔约方的任何政府实体合作,但该政府实体并未参加普通课程;

 

(五) 这是知识产权合同;

 

(w) 在本安排生效后,向任何人(买方及其附属公司除外)授予、转让或转让买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知识产权下的任何许可或其他权利、权益或保护(包括不起诉或主张的任何契诺)(包括因授予、转让或转让公司的“附属公司”(公司的附属公司除外)的任何知识产权下的任何许可或其他权利或权益);

 

(x) 这是与为公司提供服务或代表公司提供服务的医生或其他保健专业人员签订的合同;

 

(y) 与产品或任何其他产品或候选产品的研究、临床前、临床或其他开发、测试、分销、营销、推广或商业化有关的;

 

(z) 证券法例已规定或将规定由法团向证券当局提交的,属于国家文书51-102定义范围内的“重要合约”的合约─持续披露义务;或

 

(aa) 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

 

但在上述每一种情况下,如果合同已被修改、补充、续订或修改,对合同的任何提及均应指经如此修改、补充、续订或修改的合同。

 

“MDD”是指1993年6月14日关于医疗器械的理事会指令93/42/EEC。

 

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2017年4月5日关于医疗器械的“MDR”条例(欧盟)2017/745。

 

14

 

 

“会议”指根据临时命令召集和举行的股东特别会议,包括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暂停或推迟该特别会议,以审议安排决议,以及为本通函所载及买方书面同意的任何其他目的举行的股东特别会议。

 

“MI 61-101”是指多边文书61-101 –在特殊交易中保护少数证券持有人。

 

“里程碑”具有CVR协议赋予的含义。

 

“虚假陈述”是指(a)为适用的加拿大证券法的目的而作的虚假陈述,或(b)为美国证券法的目的而作的虚假陈述,对重要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对必须陈述的重要事实的遗漏,或对其中所载的陈述根据所作陈述的情况而使其不具有误导性所必需的遗漏。

 

“NI52-109”具有附表C第13(a)条所指明的涵义。

 

“保密协议”是指买方与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签订的保密协议。

 

“开放源代码软件”是指受(a)许可证或其他协议约束的任何软件(以源代码或对象代码形式),通常称为开放源代码、自由软件、copyleft或社区源代码许可证(包括根据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NU较小通用公共许可证、BSD许可证、Apache软件许可证或任何其他公共源代码许可证安排获得许可的任何代码或库),或(b)任何其他许可证或其他协议,作为使用、修改或分发受此种许可证或协议约束的软件的条件,(i)披露、分发、提供、提供、许可或以源代码形式交付,(ii)许可用于制作衍生作品,(iii)根据允许逆向工程、逆向组装或任何类型的拆解的条款获得许可,或(iv)可免费重新分发,包括开放源码倡议定义为开放源码许可的任何许可,如www.opensource.org上所述。

 

“期权”是指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发行的每份期权购买一股股票的未行使期权。

 

“条例”是指经修正的以色列所得税条例(新版本),5721-1961,以及根据该条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普通课程”是指,就某一缔约方或其任何附属机构所采取的行动而言,这种行动符合该缔约方或该附属机构以往的做法,并且是在该缔约方或该附属机构业务正常运作的正常过程中采取的。

 

“Otside Date”是指2023年6月16日,或双方书面商定的较晚日期。

 

“当事人”是指公司和买方,“当事人”是指其中任何一方。

 

15

 

 

“专利”是指所有已发布的专利、待决的专利申请、法定发明登记和专利披露,以及所有重发、延续、延续部分、分割、修订、替换、延期、补充保护证书、复审、延期和所有外国等同于上述任何一项的专利。

 

“付款信”具有第4.16(1)条规定的含义。

 

“收款人”具有第2.11(2)条规定的含义。

 

“付款人”具有第2.11(1)条规定的含义。

 

PBA是指《养恤金福利法》(安大略省)。

 

就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而言,“准许留置权”指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

 

(a) 对未到期或拖欠税款的留置权,或通过适当的程序善意地提出争议的留置权;

 

(b) 法律规定的、在普通课程中因尚未到期或未履行的义务而招致的留置权;

 

(c) 对根据工人补偿、社会保障或类似法律所作的认捐或存款的留置权,但对到期或拖欠的任何款项的留置权除外,除非这些款项是通过适当的程序善意地提出异议的;

 

(d) 承包商、分包商、机械师、工人、供应商、材料工、承运人和其他人在建造、维护、修理或经营资产方面的早期或法定留置权,只要这些留置权与未到期或未到期的债务有关,则不对任何资产的所有权进行登记,并按照适用法律的要求对这些资产保持适当的保留;

 

(e) 根据任何法定条文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租约、许可证(知识产权合约除外)、专营权、批予或许可证的条款而保留或赋予任何政府实体的权利,以终止任何该等租约、许可证、专营权、批予或许可证,或要求每年或以其他付款作为其延续的条件;

 

(f) 为支付任何个人或动产的全部或部分购买价款而在普通课程中产生的债项的留置权;及

 

(g) 公司披露函第1.1节所列或描述的留置权。

 

“个人”包括任何个人、家庭、合伙、协会、法人团体、组织、信托、遗产、受托人、执行人、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政府(包括政府实体)、辛迪加或其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律地位。

 

16

 

 

“个人资料”是指有关已识别或可识别自然人的任何信息,或在适用法律下被视为“个人资料”、“个人信息”、“个人身份信息”或任何类似术语。“个人数据”包括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纸质、电子和其他形式的信息。

 

“Pipeda”是指《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S.C. 2000,c.5)。

 

“安排计划”是指附表A形式的安排计划,以及根据该计划的条款、本协议的条款所作的任何修订或更改,或经公司及买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在最后命令中按法院指示作出的任何修订或更改,每一方均须合理行事。

 

“收购前重组”具有第4.6(1)条规定的含义。

 

“隐私法”是指《加利福尼亚州在线隐私保护法》、《反垃圾邮件法》、《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COPPA)、《通信规范法》、《HIPAA》、《电话消费者保护法》、《Pipeda》、《个人信息保护法》(不列颠哥伦比亚省)、《CASL》、《GDPR》和补充《GDPR》的任何国家法律、《隐私和电子通信指令2002/58/EC》和《EECC指令2018/1972》(均包括欧洲联盟或联合王国任何成员国的任何实施立法),《2018年英国数据保护法》和《2018年英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经《2019年数据保护、隐私和电子通信(修正案等)(欧盟退出)条例》(“英国GDPR”)修订,《基本法:人类尊严和自由》,5752 1992,《隐私保护法》及其颁布的条例,以及以色列隐私保护局的指导方针,《伊利诺伊州生物特征信息隐私法》,《德克萨斯州生物特征识别识别器捕获或使用法》,《华盛顿生物特征隐私保护法》(HB 1493),《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国家违反通知法、《反垃圾邮件法》和有关处理个人数据、直接营销和广告、电子邮件、消息和/或电话营销的适用法律,以及任何政府实体发布的任何公开解释和指导。

 

“处理”、“处理”或“处理”是指,就数据而言,任何操作或一组操作,如收集、记录、组织、组织、存储、调整、增强、丰富或更改、检索、咨询、分析、使用、转移、通过传输、传播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方式披露、对齐或组合、限制、删除或销毁。

 

“产品”是指公司用于治疗难治性心绞痛的专有技术(通常称为Reducer)或公司正在开发的用于经导管治疗二尖瓣疾病的专有经导管二尖瓣系统(通常称为Tiara),以及由公司或代表公司销售、许可、销售、分销或执行的所有产品或服务,以及公司目前正在开发的所有产品或服务。

 

“买方401(k)计划”具有第4.10条规定的含义。

 

17

 

 

不动产租赁是指与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租赁、转租或许可的不动产有关的任何租赁、转租、许可、占用协议或其他协议。

 

“接收方”具有第4.3(3)条规定的含义。

 

“注册公司IP”是指所有注册IP,即公司IP。

 

“注册知识产权”是指在世界任何地方向任何政府实体申请、签发和注册任何知识产权的所有待决申请、签发和注册,包括所有已颁发的专利、发明人证书、注册版权和版权注册申请、已注册的面具作品和申请注册面具作品、注册商标和服务标志以及注册商标和服务标志的申请、注册域名和注册域名的申请,以及注册企业名称和注册企业名称的申请。

 

“监管批准”是指对任何政府实体的每一项同意、放弃、许可、豁免、审查、命令、决定或批准,或向任何政府实体进行的任何登记和备案,或法律或政府实体规定的与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任何等待期的期满、放弃或终止,不包括医疗保健批准,包括高铁批准。

 

“报告省份”具有附表C第11节规定的含义。

 

“代表”就任何人而言,指该人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高级人员、董事、雇员、代表(包括任何财务或其他顾问)或代理人。

 

“必要的股东批准”具有第2.2(2)节中规定的含义。

 

“权利代理人”是指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N.A.以CVR协议项下权利代理人的身份,或公司与买方可能相互协议聘请的其他人作为CVR协议项下权利代理人。

 

“RSU计划”是指公司的限制性股票单位计划。

 

“受限制股份单位”是指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发行的每一受限制股份单位中的一股股份的已发行受限制股份单位。

 

“特区计划”是指公司的股票增值权计划。

 

指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

 

“SEC”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证券法》是指《证券法》(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证券管理机构”是指加拿大各省和美国各州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交易所的适用证券委员会或证券监管机构。

 

18

 

 

“证券法”是指《证券法》、《美国证券法》、《美国交易法》和所有其他适用的证券法,在每一种情况下,包括所有规则和条例以及根据这些规则和条例公布的政策,以及交易所的规则和条例以及公布的政策。

 

“SEDAR”是指代表适用的加拿大证券管理局维护的电子文件分析和检索系统。

 

“高级管理人员”指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主管法规事务的副总裁、主管临床事务的副总裁、首席质量官,仅就第17(b)条而言;第21条;第22(b)、(e)、(g)、(j)、(k)、(l)及(m)条;第26(d)及(e)条;第28(a)、(b)、(e)、(g)、(h)、(i)、(j)、(l)、(m)(n)及(o)条;及第32条;公司披露函件,医务总监。

 

“股东”是指股份的登记持有人或实益持有人,视情况而定。

 

“股份”是指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

 

“软件”是指计算机软件和程序(包括源代码和对象代码形式)、计算机软件和程序的所有所有权以及与计算机软件和程序有关的所有文件和其他材料。

 

“法定计划”是指公司和/或其任何子公司必须参与或遵守的法定福利计划,包括加拿大退休金计划、魁北克退休金计划和根据适用的加拿大健康税、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保险和就业保险立法管理的计划。

 

股票期权计划是指公司的股票期权计划。

 

“附属公司”具有国家文书45-106 –招股说明书豁免中规定的在本协议日期生效的含义。

 

“优先建议书”是指与公司保持一定距离的个人或团体主动提出的任何善意书面收购建议书,该个人或团体在合并基础上收购公司不少于全部已发行股份或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a) 遵守证券法,不是因为违反第5条,也不涉及违反第5条;

 

(b) 考虑到该建议的所有财务、法律、规章和其他方面以及提出该建议的个人或团体,合理地能够在不受不适当拖延的情况下完成该建议;

 

(c) 不受任何融资条件所规限,而就该条件而言,已证明为完成该收购建议所需的任何融资或其他代价,将可在该交易结束时获得,以支付全部股份或资产(视属何情况而定),令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信纳;

 

19

 

 

(d) 不受任何尽职调查条件的限制;和

 

(e) 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在收到其法律和财务顾问的意见后,并在考虑到收购建议书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包括该收购建议书的所有法律、财务、监管和其他方面以及提出该收购建议书的一方后,根据其诚意判断,如果按照其条款完成并考虑到不能完成的风险,从财务角度来看,会导致一项更有利的交易,向股东作出安排(包括买方根据第5.4(2)条对安排的条款和条件提出的任何修订)。

 

“优先建议书通知”具有第5.4(1)(c)条规定的含义。

 

“支持和投票协议”是指买方与作为股东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日期为本协议日期的每一项支持和投票协议。

 

“税务法”是指《所得税法》(加拿大)及其下颁布的条例。

 

“纳税申报表”是指已提交或要求提交的任何和所有纳税申报表、报告、申报、选举、通知、表格、指定、申报和报表(包括预计纳税申报表和报告、预扣纳税申报表和报告、信息申报表和报告)。

 

“税收”是指(i)任何政府实体征收的任何和所有税收、关税、费用、消费税、溢价、评估、征收、征费和其他任何种类的任何收费或评估,无论是按单独、合并、统一、合并或其他方式计算的,包括根据收入、总收入、利润、收益、意外之财、资本、股本、生产、收回、转让、土地转让、许可证、赠予、职业、财富、环境、净值、负债、盈余、销售、商品和服务、统一销售、使用、增值、消费税、特别评估、印花、扣缴、商业、特许经营、不动产或个人财产、健康、雇员健康、工资、工人报酬、就业或失业、遣散费、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教育、公用事业、附加税、海关、进出口,包括所有执照和登记费以及所有就业保险、健康保险和政府养老金计划的保费或缴款,(ii)任何政府实体就上述第(i)款或本第(ii)款所述类型的金额征收的所有利息、罚款、加税或其他额外金额,(iii)支付第(i)或(ii)款所述类型的任何金额的任何责任,因为它是附属的、合并的成员,任何期间的合并或单一集团,以及(iv)支付第(i)或(ii)条所述类型的任何款项的任何责任,这是由于任何明示或默示的赔偿任何其他人的义务,但根据在普通课程中订立的主要目的与税务无关的合同除外,或由于是任何一方利益的受让人或继承人。

 

“终止费”具有第8.2(2)条规定的含义。

 

20

 

 

“终止费事件”具有第8.2(2)条规定的含义。

 

“贸易管制法”的涵义载于附表C第40条。

 

“交易委员会”是指与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由董事会独立成员组成的交易委员会。

 

“交易诉讼”系指由第三方代表或以第三方名义针对或以其他方式涉及公司、董事会、其任何委员会和/或公司的任何董事或高级人员就本协议、本安排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其他交易(包括基于指控公司加入本协议或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而提出的任何此种法律诉讼,本安排或本安排所设想的任何其他交易构成违反董事会任何成员或公司任何高级人员的信托责任。

 

《美国交易法》是指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及其颁布的规章制度。

 

“美国国内税收法”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

 

“美国证券法”是指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及其颁布的规章制度。

 

“有效税证”是指ITA发出的令买方和保存人或任何代表他们行事的人合理满意的形式和实质内容的有效证书、裁定或任何其他书面指示,适用于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款项,其中指明对此种款项无须预扣或降低预扣以色列税款,或就此种款项或预扣提供其他指示。

 

“认股权证持有人”是指认股权证的持有人。

 

“认股权证”是指公司为购买股票而发行的认股权证。

 

“扣款日期”具有第2.11(2)节中规定的含义。

 

“扣缴税款裁定”具有第2.11(3)条规定的含义。

 

第1.2节某些解释规则

 

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说明:

 

(1) 标题等。提供目录、将本协定分为条款和章节以及插入标题仅供方便参考,不影响本协定的解释或解释。

 

(2) 货币。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提到美元或美元的地方都是指美元。

 

21

 

 

(3) 性别和人数。任何提及性别的内容都包括所有性别。导入单数的词只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4) 某些短语及提述等。“包括”、“包括”和“包括”是指“不受限制地包括(或包括或包括)”,“的总和”、“的总和”或类似含义的短语是指“的总和(或总和或总和),但不重复。”除非另有说明,“条款”、“部分”和“附表”后面加上数字或字母是指并指本协定的具体条款或部分或附表。“协定”一词以及本协定中对本协定或任何其他协定或文件的任何提述,均包括并属于对本协定或其他协定或文件的提述,因为本协定或其他协定或文件可能已经或可能不时被修正、重述、替换、补充或更新,并包括其所有附表。

 

(5) 大写术语。在任何附表或公司披露书中使用的所有大写术语均具有本协议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6) 知识。凡任何陈述或保证以提及公司的知悉而明确限定,则该等陈述或保证在向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其认为有需要的人就该等陈述及保证所涉及的事宜作出合理查询后,即当作是指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知悉情况。公司确认,高级管理层已作出这种合理的查询。

 

(7) 会计术语。所有会计术语均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所有关于公司的会计性质的决定均应以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方式作出。

 

(8) 法规。凡提及一项规约,均指该规约和根据该规约订立的所有规则和条例,因为该规约或这些规则和条例可能已经或可能不时予以修正或重新颁布,除非另有说明。

 

(9) 计算时间。如果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营业日,则一段时间应计算为从该期间开始的事件的次日开始,到该期间最后一天下午4:30结束;如果该期间的最后一天不是营业日,则计算为下一个营业日下午4:30结束。

 

(10) 时间参考。时间指的是当地时间,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第1.3节附表

 

(1) 为本协定的所有目的,本协定所附的附表构成本协定的组成部分。

 

(2) 公司披露函本身和其中所载的所有信息都是机密信息,不得披露,除非(一)法律要求披露,除非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为保密或其他目的不披露信息,或(二)一方当事人为了执行或行使其在本协定下的权利而需要披露信息。

 

22

 

 

第2条
安排

 

第2.1节安排

 

公司和买方同意,本安排将按照本协议和《安排计划》的条款和条件执行。

 

第2.2节临时命令

 

在本协定日期后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提出申请,但无论如何要有足够的时间,使会议能够按照第2.3节召开,并在不迟于本协定日期后15个工作日内举行,公司应以买方根据CBCA第192条可合理接受的方式提出申请,并与买方合作,编写、提交和努力寻求临时命令的申请,该临时命令除其他外必须规定:

 

(1) 就该安排及会议而须向其发出通知的类别的人士,以及就该等通知的发出方式而须向其发出通知的人士;

 

(2) 所需的批准水平(“所需的股东批准")就安排决议而言,应为(a)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安排决议所投票数的662/3%,每人每股有权投一票;(b)如果亲自出席会议或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安排决议所投票数过半数,并在必要时,每人每股有权投一票,不包括为此目的附于MI 61-101第8.1(2)条(a)至(d)项所述人士所持股份的表决票;

 

(3) 在符合上述规定及在所有其他方面的规定下,《公司证明文件》的条款、限制及条件,包括法定人数的规定及所有其他事宜,均适用于会议;

 

(4) 授予作为登记股东的股东异议权;

 

(5) 就向法院提出最后命令的申请而作出的通知规定;

 

(6) 公司可根据本协定的规定,不时将会议延期或延期,而无须再经法院批准;

 

(7) 确认记录日期,以便根据临时命令确定有权获得会议通知并有权在会议上投票的股东;

 

(8) 有权获得会议通知和在会上投票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将不会因会议的任何休会或延期而改变,除非有证券法的规定;及

 

(9) 对于买方或公司合理要求的其他事项,在事先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不合理地拒绝、限制或延迟同意。

 

23

 

 

第2.3节会议

 

在符合本协议和临时命令的规定下,公司应:

 

(1) 与买方协商,确定并公布一个记录日期,以确定有权收到会议通知并在会上投票的股东,该记录日期应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在本协议日期之后;

 

(2) 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并在任何情况下于2023年3月16日或之前(或买方根据第(5)款要求的较后日期),按照临时命令、公司的通知文件及法律尽快召开和举行会议,以审议安排决议,并为通函所载及买方同意的任何其他适当目的,合理行事,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休会、推迟或取消(或提议休会、推迟或取消)会议,但以下情况除外:

 

(a) 延期或延期最多四(4)个工作日善意公司无法控制的理由,但该理由与任何其他收购建议无关;

 

(b) 如属休会,则按法定人数的规定;

 

(c) 本协议另有规定或许可的;或

 

(d) 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

 

(3) 在符合本协议条款的情况下,利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争取代理人赞成批准安排决议,并反对任何股东提交的与安排决议不一致的决议,包括由公司酌情决定或在买方提出要求时,合理行事,并由买方承担费用,利用交易商和代理招标服务公司,并与买方聘用的任何人合作,争取代理人赞成批准安排决议;

 

(4) 根据买方不时提出的要求,向买方提供任何交易商或代理招标服务公司生成的会议资料的副本或查阅资料;

 

(5) 与买方协商确定会议日期,并允许买方代表和法律顾问出席会议,并应买方公司的请求,将会议日期延长至多15个工作日,以征求赞成批准安排决议的代理人;

 

(6) 在买方合理要求的时间内,并至少在会议日期前的最后十个工作日的每一天,迅速将公司就该安排决议收到的代理人的总数通知买方;

 

24

 

 

(7) 公司任何股东或任何其他证券持有人对本安排提出异议的任何函件(书面或口头)、书面异议通知、声称行使或撤回异议权的书面通知、以及公司或代表公司向行使或声称行使异议权的任何股东发送的书面函件,均应及时通知买方;

 

(8) 不得因会议的任何休会或延期而改变有权在会议上投票的股东的记录日期(除非法律或临时命令要求,或得到买方的书面同意);

 

(9)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股份持有人不能及时交付行使异议权的通知,不能提出任何付款或和解要约,也不能同意在异议权生效时间之前就异议权作出任何付款或和解;

 

(10)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就异议权在生效时间之前提出任何付款或和解要约,或同意任何付款或和解;及

 

(11) 应买方不时提出的要求,向买方提供(一)登记股东的名单及其地址和各自持有的股份;(二)参与人和簿记代名人登记人,如CDS & Co.、CEDE & Co.和存托信托公司,以及无异议的股份实益拥有人的名单及其地址和各自持有的股份。公司应不时要求其登记处和转让代理人向买方提供买方合理要求的补充资料,包括更新或补充的股东名单、证券头寸清单和其他协助,以便能够就本安排与有权就本安排决议进行表决的股东进行沟通。

 

第2.4节通知

 

(1) 公司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与买方协商,拟备和完成该通函以及法律所规定的与会议及安排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而公司在取得临时命令后,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安排将该通函及该临时命令及法律所规定的其他文件存档及送交每名股东及其他人士,以使会议在第2.3(1)条所指明的日期前举行,但买方须已遵从第2.4(4)条的规定。

 

(2) 公司应确保《通函》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但在每种情况下,买方、其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代表提供的任何信息(如适用的话)除外),并向股东提供足够的信息,使他们能够对提交会议的事项作出合理的判断。在不限制上述内容的一般性的情况下,该通知必须包括:(一)公平意见的副本;(二)董事会已收到公平意见的声明;董事会在收到交易委员会的一致建议以及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的意见后,一致认为安排决议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对股东公平,并一致建议股东投票赞成安排决议董事会建议"),以及(iii)一份声明,说明公司的每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打算根据《支持和投票协议》,对该个人的所有股份投赞成票。

 

25

 

 

(3) 公司应给予买方及其法律顾问一个合理的机会,以审查和评论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草稿,包括就本协议、本安排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其他交易而须向证券当局提交的任何文件的草稿,并应合理考虑买方及其法律顾问所作的任何评论,并同意本通函所载的所有仅与买方有关的资料必须采用买方满意的形式和内容,并采取合理的行动。公司应迅速向买方提供通知和副本,说明从证券主管部门收到的关于任何此种备案的任何评论或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意见,并且在没有(a)向买方及其法律顾问提供审查和评论此种来文的合理机会和(b)合理考虑其提出的任何评论之前,不得就任何此种备案与证券主管部门联系。公司须在将该通函寄发予股东前,向买方提供一份该通函的最终文本。

 

(4) 买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供法律规定应由公司列入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的关于买方的一切必要资料,并应确保这些资料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

 

(5) 每一缔约方如知悉该通函载有虚假陈述,或以其他方式要求作出修正或补充,应立即通知另一缔约方。双方应合作编写任何必要或适当的修正或补充资料,公司应迅速向股东邮寄、归档或以其他方式公开传播任何此类修正或补充资料,并在法院或法律要求时,按要求向证券当局或任何其他政府实体归档。

 

第2.5节最后命令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应采取一切必要步骤,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法院提交《安排》,并根据《中央行政局条例》第192条,勤勉地提出《最后命令》的申请,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临时命令》规定的安排决议在会议上通过后三个工作日。

 

26

 

 

第2.6节法庭程序

 

在与取得临时命令和最后命令有关的所有法院程序中,公司应在不违反本协定条款的情况下:

 

(a) 认真执行并与买方合作,认真执行临时命令和最后命令;

 

(b) 为买方的法律顾问提供一个合理的机会,审查和评论与该安排有关的提交法院的所有材料的草稿,并合理考虑所有这些评论;

 

(c) 就临时命令或最后命令的申请或他们提出的任何上诉,向买方法律顾问提供送达公司或其外部法律顾问的任何出庭通知、证据或其他文件的副本,以及任何书面或口头通知,表明任何人有意上诉或反对给予临时命令或最后命令;

 

(d) 不反对买方的法律顾问就临时命令动议的聆讯和最后命令的申请作出该律师认为适当的呈文,但须在聆讯前及时告知公司任何呈文的性质,且该呈文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本协定和《安排计划》;

 

(e) 确保就执行《临时命令》或《最后命令》向法院提交的所有材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本协定和《安排计划》;

 

(f) 反对任何一方关于《最后命令》载有与本协定不一致的任何规定的任何提议;

 

(g) 不得向法院提交任何与执行临时命令或最终命令有关的材料,或送达任何该等材料,或同意修改或修订如此提交或送达的任何材料,除非本协议或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但买方可全权酌情决定,对任何增加或更改对价的形式,或对此类已提交或送达的材料作出其他修改或修正,扩大或增加买方的义务,或削弱或限制买方在任何此类已提交或送达的材料或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包括对本协议或安排计划的效力施加任何附加条件),不予同意;和

 

(h) 如在最后命令发出后及生效日期前的任何时间,根据最后命令的条款或法律规定,公司须就最后命令退回法院,则须在向买方发出通知并与买方磋商及合作后方可退回法院。

 

27

 

 

第2.7节选择、RSU和SARs的处理

 

(1) 根据并在符合《安排计划》的前提下,并视《安排计划》的完成情况而定,下列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尚未偿付的证券将按照其与完成安排有关的条款归属公司,并将转让给公司,作为交换条件,公司将支付现金金额,买方将酌情并按下述规定向此类证券的持有人授予CVR:

 

(a) 就每份实值期权而言,(i)等于现金部分的金额减去该期权的适用行使价(扣除适用的预扣税)和(ii)一份CVR;

 

(b) 就每个受限制股份单位而言,代价(扣除适用的预扣税);及

 

(c) 就每个特区而言,代价(扣除适用的预扣税)。

 

(2) 在生效时间尚未执行的所有期权、RSU和SAR应在生效时间根据其在《安排计划》中的条款终止。非价内期权的期权持有人应有机会按照股票期权计划的条款在生效时间之前行使该等期权(包括将按照其与安排结束有关的条款归属的任何未归属期权);但(i)不得以“净额结算”的方式行使该等期权,(ii)任何期权持有人(不论该期权是否为价内期权)均不得在公司与买方相互协定的日期前五个营业日的日期后行使该期权,而该日期将是安排完成的预计日期。为了更大的确定性,公司和买方均无义务就任何非实值期权且未在生效时间之前行使的期权支付对价或任何其他金额。

 

(3) 第2.7(1)条规定的付款(CVR除外)应在(a)生效日期后十个工作日和(b)生效日期后第一个完整发薪期(受美国《国内税收法》第409A条规定约束的任何期权、RSU或SAR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可按照本条规定付款的最早日期付款)中的较晚者支付(扣除适用的预扣税)。

 

(4) 双方承认,对于根据《安排计划》就期权向加拿大居民或在加拿大受雇的期权持有人支付的任何款项,公司在根据《税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要求扣除任何款项,这两种款项都属于《税法》的含义,并且根据《税法》第110(1)(d)段,公司应:(i)在适用的情况下,根据《税务法》第110(1.1)款,就交出这种选择权所需的现金付款作出选择,并(ii)向这种选择权持有人提供这种选择的书面证据,但有一项谅解,即这种选择权持有人有权要求根据《税务法》对这些人在计算交出这种选择权所产生的任何利益时可得到的任何扣除。

 

(5) 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前,公司、管理局及管理局的薪酬委员会(视属何情况而定)须通过任何决议及采取任何执行本条第2.7款的规定所需的行动。公司将在采取上述行动前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向买方提供与上述义务有关的所有书面材料的草稿,并应真诚地考虑买方对这些材料的任何评论。

 

28

 

 

第2.8节[保留]

 

第2.9节安排条款和生效日期

 

(1) 在第6条所列条件得到满足后,公司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将《安排条款》提交处长,或在不受禁止的情况下,由规定条件对其有利的一方或多方放弃第6条所列条件(不包括根据其条款在生效日期之前不能得到满足的条件,但须由规定条件对其有利的一方或多方在不受禁止的情况下自生效日期起对这些条件予以满足的条件),除非双方书面商定另一时间或日期。自生效之日起及之后,该安排将具有适用法律,包括CBCA规定的所有效力。

 

(2) 安排的结束将在Blake,Cassels & Graydon LLP的温哥华办事处或缔约方可能商定的其他地点进行。

 

第2.10节对价的支付

 

买方须在接获最后命令后,并在公司向署长提交《安排细则》之前,向保存人提供足够的资金以作代管(该等代管的条款及条件须令公司及买方满意,并属合理行事),以支付《安排计划》所规定的买方须向股东支付的总代价(《安排计划》所规定的行使异议权的股东除外)。在生效日期后12个月内,未按照《安排计划》交付给未偿付股份持有人的任何部分存托人持有的资金,应立即支付给买方,此后,未遵守《安排计划》所列和所设想的交换程序的每一未偿付股份持有人,应仅将其债权视为买方(受遗弃财产、代持财产和类似法律的限制),仅作为买方的一般无担保债权人,根据《安排计划》应付该持有人的现金。

 

29

 

 

第2.11节扣留权

 

(1) 买方、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和任何其他适用的第三方付款代理人(每一名付款人"),有权从根据本安排或本协议应支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给任何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或扣留,包括行使异议权的股东,以及从任何前股东和期权、RSU或SAR的持有人应支付的所有股息、其他分配或其他款项中扣除或扣留,买方、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根据《税法》或《美国国内税收法》、《条例》合理确定的税款或其他款项应予以扣除或扣留,或任何适用法律的任何其他规定,并根据预扣税裁定,如果获得。在如此扣除或扣留税款或其他数额的情况下,就本协定所规定的所有目的而言,应将此种扣除或扣留的税款或其他数额视为已支付给被扣除或扣留的人,但此种扣除或扣留的税款或其他数额须实际汇给有关的税务机关。

 

(2) 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在不违反《扣缴税款裁定》中任何其他相反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就以色列税款取得,应向每一股东和RSU、SAR和期权持有人支付的对价(每一项a收款人")须由保存人、权利代理人或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为每名该等收款人的利益而保留一段自生效日期后一百八十(180)天或自就CVR作出付款的日期后九十(90)天的期间(或买方为容许收款人提交有效税证而提供的较长合理期间)扣缴日期"),除非ITA另有明确指示买方、公司、存托人或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在此期间,除下文规定外,任何付款人不得向受款人付款,也不得从根据本协议应交付的付款中预扣任何以色列税款,在此期间,每个受款人均可获得有效的税单)。如果收款人不迟于(i)扣缴裁决书收到的扣缴日期前三(3)个工作日,向付款人交付一份以色列扣缴税款申报和适用的扣缴税款裁定所要求的任何证明文件,或(ii)一份有效的税单(或任何适用的税法所要求的其他表格),然后,应付给该收款人的代价应支付给该收款人,而任何以色列税款的扣除和扣缴应按照该付款而进行,但须遵守适用于该付款的任何非以色列扣缴(如有的话)。除扣缴税款裁定另有规定外,如任何受款人(i)在扣缴税款撤销日期前三(3)个工作日内未向付款人提供以色列扣缴税款申报和所有证明文件(如已获得扣缴税款裁定并要求提供此种证明文件)或有效税单(或任何适用税法所要求的其他表格),(ii)向付款人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在扣缴截止日期之前将其部分对价释放,但未在该时间或之前提交为以色列扣缴税款目的的申报和所有证明文件(如取得扣缴税款裁定并要求提供此种证明文件)或有效税单(或任何适用的税法所要求的其他表格),然后,应根据买方、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合理确定的适用预扣率,从该收款人的部分对价中预扣的金额计算。除非在预扣税款裁定中另有规定,如果获得,就根据本协议以美元支付的款项以新以色列谢克尔支付的任何预扣税,应根据实际向任何收款人支付款项之日的换算率计算,任何货币兑换佣金将由适用的收款人承担,并从将向该收款人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30

 

 

(3)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公司应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指示其以色列律师、顾问和会计师编制并向ITA提交一份裁决申请(该申请应在提交前经买方或其以色列律师批准,且该申请的批准不得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i)对于任何受款人(下文第(ii)款下的受款人除外)(a)豁免买方、公司、保存人和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有义务对根据本协议应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的任何对价,包括现金部分或CVR对价,从源头上扣缴以色列税款,或澄清不存在此类义务,或(b)明确指示买方、公司、存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何从源头上扣缴税款;及(ii)就非以色列居民的期权、RSU及SAR持有人(定义见本条例或由ITA厘定),(a)免除买方、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视情况而定)及其各自的代理人根据本协议在来源地扣缴以色列税款的任何应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的代价的义务,或澄清不存在此种义务,或(b)指示买方、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视情况而定)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何在来源地扣缴,适用的扣缴率,以及如何识别任何此种非以色列居民扣缴税款裁定”).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在生效时间之前取得扣缴税款裁定,但为免生疑问,在生效时间之前取得扣缴税款裁定不是结案条件。

 

(4) 在不限制第2.11(3)节的一般性的情况下,公司和买方各自应安排其各自的以色列律师、顾问和会计师协调所有重要活动,并相互合作,以编制和提交此种申请,并编写为获得扣缴税款裁定所必需、适当或可取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呈件。预扣税裁定的申请和最终文本应以买方或其律师的事先书面确认为准,买方或其律师的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在符合本条例的条款及条件下,公司须尽合理的最大努力,迅速采取或安排采取一切行动,并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采取或安排采取适用法律所规定的一切必要、适当或可取的事情,以取得扣缴税款的裁定。如果未按照本条第2.11(4)款的规定收到预扣税款裁定,买方可按照第2.11(1)款支付此种款项并预扣任何适用的税款。

 

(5) 尽管如此,如果未能按照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根据《所得税通告》第19/2018号第6.2.4.3节的要求向买方提供的承诺获得预扣税裁定(出售公司权利的交易,包括将在未来日期转让给卖方的代价)应将应付给每一受款人的价款支付给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适用的话),不附带任何以色列扣缴,而这些款项应通过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如适用的话)支付给每一受款人,但须符合适用的上文第2.4(4)条和第2.11(2)条的规定,比照、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双方同意相应调整付款程序。

 

31

 

 

第2.12节对价的调整

 

尽管本协议另有相反规定,但如果在本协议日期至生效日期之间,公司宣布或支付股份股息,或在减少其规定资本时分配任何金额,则应适当调整每股支付的现金部分,以向股东提供与本协议和安排所设想的相同的总经济影响,在该行动之前,经调整后,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即为每股支付的现金部分。

 

第2.13节关于CVR的确认

 

公司承认,作为一家公开报告公司,买方可不时就其对实现里程碑日期的最佳估计发表公开声明,而该日期可能在里程碑之外日期之后。为免生疑问,买方将不受关于实现里程碑的任何“努力”义务的约束。

 

第3条
代表和认股权证

 

第3.1节公司的申述和保证

 

(1) 除《公司披露函》所披露的情况外(该披露应适用于从该披露的表面上合理地看出其所涉及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公司向买方声明并保证,附表C所列的陈述和保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是真实和正确的,并承认并同意买方在订立本协议时依赖这些陈述和保证。

 

(2) 除本协议所列的陈述及保证外,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均未代表公司作出或作出任何其他书面或口头的明示或默示的陈述及保证。

 

(3) 本协议所载的公司的申述和保证在本安排完成后失效,并应于本协议的生效时间与本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之日两者中较早者失效和终止。

 

第3.2节买方的陈述和保证

 

(1) 买方向公司声明及保证附表D所列的申述及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日期是真实及正确的,并承认及同意公司在订立本协议时所依赖的申述及保证。

 

(2) 除本协议所列的陈述和保证外,买方或任何其他人均未代表买方作出或作出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书面或口头陈述和保证。

 

(3) 本协议所载买方的陈述和保证在本安排完成后即告失效,并应于本协议的生效时间和本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之日中较早的日期失效和终止。

 

32

 

 

第4条
盟约

 

第4.1节公司业务的进行

 

(1) 在生效时间和本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的时间中较早者之前,公司只应在普通课程中开展业务。

 

(2) 在不限制第4.1(1)条的概括性的原则下,公司须并须安排其附属公司,除在公司披露书中披露的情况外,或在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下:

 

(a) 尽最大努力:(一)及时向有关政府实体提交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必须提交的所有纳税申报表;(二)及时支付、扣缴、收取和汇给有关政府实体所需的所有款项,但善意质疑的款项除外;(三)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合理行事:(a)作出、撤销或更改任何有关税款、年度税务核算期或税务核算方法的选择,(b)与任何政府实体订立(或提议订立)任何与税务有关的协议(包括任何豁免),(c)解决(或提议解决)任何税务申索、审计、法律程序或重新评估,(d)修订任何报税表,或改变最近的惯例,以任何方式申报收入或为税务目的申索扣除,或(e)放弃任何权利,以申索重大税务减免、减免、减免、抵免或退款;及

 

(b) 及时向买方合理告知与任何税务调查有关的任何事件、讨论、通知或变更。

 

(3) 在不限制第4.1(1)条的一般性和不减损第6.2条中公司的义务的情况下,但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公司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保持公司目前的业务组织完整,保持现有公司雇员和公司承包商的服务,并与代理人、供应商、供应商、顾问、许可人、合伙人、出租人、债权人和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所有其他人保持良好关系和善意,但公司披露书中披露的情况或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除外,不得无理拒绝、限制或延迟同意,公司不得并应促使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地:

 

(a) 修订其一致文件;

 

(b) 其股本或其他权益中的任何股份的分割、合并或重新分类;

 

(c) 赎回、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或提议赎回、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其股本或其他股本权益的任何股份,但以下股份除外:(一)在终止雇用或咨询关系时根据回购权从现任或前任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回购的股份;(二)根据股票期权计划接受作为期权行使价的付款,或根据期权、RSU或SAR的条款行使、归属或结算所产生的预扣税款;

 

33

 

 

(d) 发行、交付、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担保,或授权发行、交付、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担保其股本或其他股权或表决权权益的任何股份,或任何可行使或交换或可转换为该股本或其他股权或表决权权益的期权、认股权证或类似权利,或任何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奖励或与股票价格或价值挂钩的其他权利,但可在行使期权或结算受限制股份单位时发行的股份除外;

 

(e) 减少其规定的资本或重组、安排、重组、合并或合并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

 

(f) 通过一项清算计划或决议,规定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清算或解散、合并、合并、重组、资本重组或其他重组;

 

(g) 与任何人合并、合并或合并,或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合并、合并、收购股票或资产或其他方式)收购任何资产(普通课程除外)、证券、财产、权益或业务;

 

(h) 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质押、租赁、许可、给予任何保护(包括不起诉或主张的任何契约)、设押、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任何资产或其任何资产的任何权益(包括任何公司知识产权);

 

(一) 作出任何资本开支或承诺;

 

(j) 设立、招致、承担或以其他方式对所借款项或其担保的任何债务承担责任;

 

(k) 作出、更改或撤销对任何人的任何贷款或垫款,或对任何人的任何出资或投资,或就任何人的法律责任或义务承担、担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法律责任;

 

(l) 订立任何不动产租赁或修订任何现有不动产租赁的条款;

 

(m) 就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资产而言,放弃、释放、交出、放弃、放弃、放弃、授予或转让任何权利,或修订、修改或更改,或同意修订、修改或更改任何现有的授权、使用权、租赁、合同或公司知识产权;

 

(n) 订立或终止任何利率、货币、权益或商品掉期、套期保值、衍生品、远期销售合同或类似金融工具;

 

(o) 对属于公司“外国附属公司”的任何公司进行任何“投资”(为《税法》第212.3节的目的所界定),但在普通课程中进行的投资除外,目的是为这些外国附属公司提供资金;

 

34

 

 

(p) 通过、订立、终止或修订任何雇员计划,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q) 对任何雇员计划、书面雇佣协议和/或适用于任何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的任何其他雇佣或服务条款和条件作出或承诺作出任何修改,包括批准或承诺增加任何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的工资、薪金、福利、奖金或其他报酬,或作出或承诺作出任何奖金或利润分享分配或任何种类的类似付款,或采纳或承诺采纳或以其他方式实施或增加任何保留、控制权变更或遣散计划或方案,除非任何雇员计划或书面雇佣合约的条款所规定,而该等条款自本合约生效之日起生效,并载于《公司披露书》第34条,或法律所规定;

 

(r) 向任何新的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提供雇用或服务,或雇用或聘用,或终止任何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的雇用或服务(因故除外),或故意鼓励任何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辞职;

 

(s) 对公司的会计方法作出任何改变,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或根据证券管理局的书面指示、评论或命令作出改变的除外;

 

(t) 宣布、实施或实施任何有关终止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的雇用或服务的削减、裁员或提前退休计划、遣散计划或其他类似计划或努力;

 

(u) 向任何公司雇员或公司承包商贷款或预付款项或其他财产,或增加或同意增加任何供资义务,或加快或同意加快根据任何雇员计划提供任何供资的时间;

 

(五) 启动、取消、放弃、释放、转让、解决或妥协任何索赔或权利、诉讼、程序或政府调查;

 

(w) 启动、取消、放弃、释放、转让、解决或妥协与公司知识产权或任何产品有关的任何威胁、主张、要求、要求、诉讼或程序;

 

(x) 放弃或缩小任何注册知识产权的范围;

 

(y) (i)授予或取得、同意授予或从任何人取得、放弃或准许任何公司知识产权的权利失效,或披露或同意向除买方代表以外的任何人披露任何商业秘密,或(ii)没有采取任何必要或可取的行动以保护或维持任何公司知识产权;

 

35

 

 

(z) (i)在任何方面修订或修改任何物料合约,或终止或放弃根据任何物料合约所享有的任何权利,(ii)订立任何在本合约日期生效即属物料合约的合约,或(iii)在本合约日期后作出任何投标或投标,如获接受,将导致公司有义务订立一份在本合约日期生效即属物料合约的合约;

 

(aa) 放弃或不认真处理任何授权、租赁或登记申请,或采取任何行动,或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任何授权、租赁或登记的终止;

 

(bb) 除第4.8节所设想的情况外[保险和赔偿]除普通课程的定期续期外,修订、修改或终止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本协议日期生效的任何保险单;

 

(cc) 与任何经纪人、发现者或投资银行家订立或修订任何合约,包括与财务顾问订立订约书的任何修订;

 

(dd) 发起任何临床试验/调查,或终止或改变任何当前临床试验/调查的进程,除非法律要求或伦理委员会/委员会或公司认为有必要采取此类行动以保护受试者的安全,修订任何产品的任何临床试验/调查的方案,修改或采取任何偏离与任何产品相关的当前临床试验/调查设计、时间线和协议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任何会影响研究周期时间线、患者和研究地点招募和注册情况、患者护理标准、研究目标或策略、方案复杂性、或统计分析;

 

(ee) 修改任何产品的规格,但政府实体为保护病人安全而下令或批准的范围除外;

 

(ff) 除普通课程外,作出或更改任何税务选择或指定,解决或折衷任何税务申索、评估、重新评估或赔偿责任,提交任何经修订的报税表,与政府实体订立任何有关税务的协议,放弃任何要求减税、减税、扣除、豁免、抵免或退款的权利,同意延长或放弃适用于任何税务事项的时效期限,或实质上修订或更改其任何报告收入、扣除或会计的方法,除非法律规定;或

 

(g) 授权、同意、解决或以其他方式承诺,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执行上述任何一项。

 

36

 

 

第4.2节关于安排

 

(1) 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须履行其根据本协议须履行或适宜履行的一切义务,与买方就本协议进行合作,并须作出一切必要或适宜的其他商业上合理的作为及事情,以便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完成本安排或使本安排生效,而在不限制上述一般性的情况下,公司须:

 

(a) 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取得和维持所有第三方或其他方面的同意、放弃、许可、豁免、命令、批准、协议、修正或确认,这些是(一)根据《重大合同》或与《安排》有关的《不动产租赁》所需取得的,或(二)在《安排》完成后,为使《重大合同》和《不动产租赁》保持完全有效,在每一种情况下,按照买方合理满意的条件,不付款,也不承诺自己或买方付款,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而作出的任何代价或招致任何法律责任或义务;

 

(b) 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反对、解除或撤销任何旨在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不利地影响本安排的完成的强制令、限制令或其他命令、法令或裁决,并为其作为当事方或针对其或其董事或高级职员对本安排或本协议提出质疑的任何诉讼辩护或安排辩护,但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均不得同意就任何此类诉讼作出任何判决或达成任何和解,而无需事先获得买方的书面批准;

 

(c) 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满足本协定第6.1节和第6.2节中的所有先决条件;

 

(d) 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进行政府实体要求它提供的与该安排有关的一切必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交;

 

(e) 在确认保险范围是按照第4.8节维持或购买的情况下,并由买方和公司及董事会每一成员交付,相互免除在生效时间之前的所有索赔和可能的索赔,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协助买方指定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每一名董事辞职,并安排自生效之日起由买方指定的个人代替;

 

(f) 执行适用于它的临时命令和最后命令的条款,并迅速遵守法律对它或它的任何子公司就本协议或本安排规定的所有要求;和

 

(g) 不采取任何行动,或不采取任何商业上合理的行动,或允许采取或不采取任何不符合本协定的行动,或合理地预期会阻止、延迟或以其他方式阻碍本安排的完成的行动。

 

37

 

 

(2) 买方应履行其根据本协议应履行或应履行的一切义务,与公司就此进行合作,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或合宜的其他商业上合理的行为和事情,以便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完成本安排并使之生效,在不限制上述一般性的情况下,买方应:

 

(a) 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反对、解除或撤销任何旨在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不利地影响本安排的完成的强制令、限制令或其他命令、法令或裁决,并为其作为当事方或针对其对本安排或本协议提出质疑的任何诉讼辩护或安排辩护;

 

(b) 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满足本协定第6.1节和第6.3节的所有先决条件;

 

(c) 执行适用于它的《临时命令》和《最后命令》的条款,并迅速遵守法律就本协定或本安排规定的所有要求;

 

(d) 不采取任何行动,或不采取任何商业上合理的行动,或允许采取或不采取任何与本协定不一致的行动,或合理地预期会阻止、延迟或以其他方式阻碍本安排的完成的行动;及

 

(e) 迅速以书面通知公司任何已开始的法律程序,或据其所知,可能会合理地预期会损害、阻碍或阻止买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的任何威胁。

 

(3) 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如果提起(或威胁提起)任何法律诉讼,质疑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交易违反了旨在禁止、限制或规范具有垄断或限制贸易的目的或效果的行动的任何法律,则明确理解并同意:(a)买方没有义务对任何法律诉讼提起诉讼或提出异议;(b)买方没有义务提出建议,执行或执行协议或服从命令,其中规定(i)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资产或资产类别的出售、许可或其他处置或单独持有(通过设立信托或其他方式),(ii)对买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自由经营其业务或拥有该等资产的能力施加任何限制或规管,或(iii)单独持有该等股份,或对买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行使该等股份的全部所有权的能力施加任何限制或规管。

 

(4) 公司应迅速通知买方:

 

(a) 在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b) (i)任何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函件,指称就本协议或本安排而言,该人的同意(或放弃、准许、豁免、命令、批准、协议、修订或确认)是必需的,或(ii)因本安排或本协议而终止或以其他方式对其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关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重要合同的对应方;

 

38

 

 

(c) 任何政府实体就本协定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或其他重要书面函件(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公司应同时向买方提供任何此类书面通知或函件的副本);

 

(d) 任何知识产权供应商或许可人发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函件,表明该人因本协议或本安排而终止或以其他方式不利地改变其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关系;

 

(e) 任何政府实体就公司拥有的注册知识产权发出的任何书面函件;或

 

(f) 任何重要文件、诉讼、诉讼、申索、调查或法律程序均已展开,或据其所知,已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资产构成威胁、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关或涉及公司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资产。

 

第4.3节监管批准

 

(1) 公司和买方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不迟于本合同日期后10个工作日(或公司和买方可能以书面相互商定的较晚日期),确定是否需要或需要提交高铁备案,如果需要,公司和买方应各自根据高铁法案提交各自的通知和报告表格。

 

(2) 除第4.3(3)条另有规定外,公司及买方均须:

 

(a) 迅速将该缔约方从任何政府实体收到的关于管制批准的任何材料通知另一缔约方;

 

(b) 利用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迅速回应任何政府实体提出的要求当事方或其中任何一方提供与审查本协定所设想的与管制批准有关的交易有关的补充资料的请求或通知;

 

(c) 允许另一方事先审查就管制批准向政府实体提出的任何申请、通知、文件和呈件(包括对任何政府实体要求提供资料和询问的答复),并将为另一方提供合理的机会对此发表评论并真诚地考虑这些评论;

 

(d) 迅速向另一方提供就管制批准向某一政府实体提交的申请、通知、文件和呈件的任何存档副本(包括对任何政府实体要求提供资料和询问的答复);

 

(e) 除非事先与另一缔约方协商,并给予另一缔约方或其外部法律顾问出席和参加会议的机会,除非政府实体另有要求,但买方应领导与政府实体的讨论,否则不得参加与政府实体就获得或缔结管制批准而举行的任何实质性会议或讨论(无论是亲自、电话或其他方式);以及

 

(f) 及时向另一方通报与获得或完成监管批准有关的讨论情况。

 

39

 

 

(3) 尽管有本条第4.3条的任何其他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a)披露方“)根据本条第4.3款的规定,必须向另一缔约方提供资料(a”接收方")如果披露方合理地认为是具有竞争敏感性的信息,披露方可将此类具有竞争敏感性的信息的提供仅限于接受方的外部法律顾问,条件是披露方还向接受方提供此类信息的编辑版本,其中不包含任何此类具有竞争敏感性或其他限制性信息。

 

(4) 在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监管批准要求的范围内,公司和买方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来获得监管批准。为促进上述规定,但在所有情况下均须遵守第4.2(3)节的规定,如果任何政府实体根据任何适用法律对本协定所设想的交易提出反对,或任何政府实体提起或威胁提起任何程序,质疑或可能导致对本协定所设想的任何交易提出质疑,认为其不符合任何法律,或不符合为获得监管批准所必需的法律所规定的任何适用法律检验标准,公司和买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解决或避免此种程序,以便使生效时间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发生。

 

(5) 买方应支付与提交本条第4.3条所设想的文件有关的所有备案费。

 

(6) 为本协定的目的,如果上诉、停止令、撤销令或寻求上诉、停止令或撤销令的程序是在批准任何管制令后提起的,并且在生效日期仍未完成,或有待最后判决或裁决,则不得视为已获得管制令批准。

 

(7) 公司不应、也不应允许其任何子公司采取任何行动或进行任何交易,包括任何合并、收购、企业合并、合资企业、处分、租赁或合同,而这些行动或交易将合理地预期会阻止、实质上延迟或阻碍获得监管批准,或实质上增加无法获得监管批准的风险,或以其他方式阻止、实质上延迟或阻碍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为了更大的确定性,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延长或同意延长任何适用的等待期。

 

第4.4节获取信息;保密

 

(1)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接到合理通知后,准许买方及其代表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合理地进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a)处所、(b)财产和资产(包括内部或其他方式保留的所有簿册和记录)、(c)合同和(d)高级人员,以及买方不时合理要求的关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或业务的其他资料。

 

40

 

 

(2) 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如果公司合理地(在收到其外部法律顾问的意见后)确定这种查阅或披露会危及任何律师客户或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提出的其他特权要求,则公司没有义务向买方提供查阅或披露任何信息的机会;但公司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以其他方式向买方提供此类信息,尽管有此种障碍,包括安排以合理预期不会违反或危害该特权的方式提供受该特权约束的文件或资料。

 

(3) 买方承认,《保密协议》应继续适用,根据上文第4.4(1)节提供的任何属于非公开或专有性质的信息均应遵守《保密协议》的条款,其依据与根据《保密协议》披露的信息相同。为了更大的确定性,如果本协定按照其条款终止,双方及其各自代表根据《保密协定》承担的义务应在本协定按照《保密协定》条款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4.5节公共通信

 

双方应合作准备就该安排向股东作任何陈述。未经买方同意,公司不得就本协议或本安排发布任何新闻稿或作出任何其他公开声明或披露(其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未经买方同意,公司不得就本协议或本安排向任何政府实体备案(其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但如果法律要求公司披露,它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事先向买方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并有合理的机会审查或评论披露或备案(此种披露或备案中所载的机密信息除外)。在作出该等披露时,公司须合理考虑买方或其律师所作的任何评论,而如不能作出该等事先通知,则须在作出该等披露或存档后立即发出该等通知。尽管在此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公司没有义务在作出与购置建议书或更改建议书有关的法律所要求的任何事实披露之前与买方协商。

 

第4.6节购置前重组

 

(1) 除第4.6(2)(b)条另有规定外,公司同意,应买方的要求,公司应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i)对其公司结构、资本结构、业务、经营和资产进行重组,或进行买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交易(每一项收购前重组")和(二)与买方及其顾问合作,确定可能进行的收购前重组的性质以及最有效的方式。

 

41

 

 

(2) 公司没有义务参与任何收购前重组,除非公司真诚地确定,这种收购前重组:

 

(a) 可以在生效日期前两天内完成,并且可以(a)根据第4.6(4)(ii)条获得赔偿,或者(b)在不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股东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撤销或解除安排;

 

(b) 公司认为,其合理行事并不损害公司、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股东的利益;

 

(c) 不会减少或更改根据该安排订定的代价的形式;

 

(d) 不损害双方完成本安排的能力,也不会拖延该安排的完成;

 

(e) 不妨碍、妨碍、拖延、阻止收到任何监管批准;

 

(f) 不需要股东的任何额外批准;

 

(g) 不要求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采取任何可以合理预期会导致对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股东征收任何重大税款或对其产生任何不利税款或其他后果的行动;

 

(h) 不会导致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违反任何合同,也不会导致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违反其各自的证明文件、组织文件或法律;

 

(一) 公司认为合理行事,不会干扰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持续经营;

 

(j) 公司认为合理行事,并不干预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如《公司披露书》第4.6(2)(j)条所披露的任何待决或拟进行的收购;

 

(k) 不要求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以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以外的任何身份采取任何行动;

 

(l) 不会导致直接或间接地对任何股东征收税款,或对任何股东造成不利的税款或其他后果,而该税款或其他后果的递增幅度大于在没有任何收购前重组的情况下完成该安排对该股东造成的税款或其他后果;和

 

(m) 除非买方已放弃或书面确认根据第6条对其有利的所有条件的满足,并应书面确认其准备立即无条件地(遵守第4.6(1)条除外)着手实施该安排,否则该安排不会生效。

 

42

 

 

(3) 买方必须在生效日期前至少15个工作日向公司提供任何拟议的收购前重组的书面通知。公司和买方在收到此种通知后,应相互合作,并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生效时间之前准备所有必要的文件,并采取必要的其他行动和事项,以实施此种收购前重组,包括对本协议或《安排计划》的任何修正(但此种修正不要求公司获得股东的批准)。

 

(4) 如果安排未完成,买方应(i)立即向公司偿还与任何拟议的收购前重组有关的所有自付费用和开支,包括公司为使公司的组织结构恢复到与本协议日期基本相同的公司结构而发生的任何费用;(ii)赔偿公司、其任何子公司及其代表和股东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责任、损失、税款、损害赔偿、索赔、费用、开支、利息赔偿,它们中的任何一方因任何收购前重组而遭受或招致的判决和处罚(根据本条第4.6(4)款上述第(i)款偿还的费用和开支除外)。即使本协议终止,本条第4.6(4)款所载的赔偿义务仍应无限期存在。

 

(5) 买方同意,在确定公司在本协议下的陈述或保证是否被违反时(包括在任何此类收购前重组需要根据合同征得任何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将不考虑任何收购前重组。如果进行了收购前重组,那么,如果收购前重组导致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对国际投资协定的义务发生任何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加速),则买方应承担任何此类变化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后果,而不论本协议和/或本计划或安排所设想的交易是否完成。

 

第4.7节通知和补救规定

 

(1) 每一缔约方均应将发生或未发生的任何事件或事实状况迅速通知另一缔约方,而发生或未发生的任何事件或事实状况将会或将会合理地预期会:

 

(a) 使本协议所载该缔约方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本协议日期至生效日期的任何时间在任何重要方面不真实或不准确;或

 

(b) 导致在任何重大方面未能遵守或满足该缔约方根据本协议应遵守或满足的任何契诺、条件或协议。

 

43

 

 

(2) 公司须(a)向买方提供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拟向任何专利事务处提交或送交任何专利事务处的任何专利申请、存档或其他重要书面通讯,并真诚地接收和考虑买方就任何该等专利申请、存档或其他重要通讯及时向公司提供的评论意见,(b)向买方提供从任何专利事务处收到的重要通讯,包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所拥有的专利申请,以及有关的提交收据、办公室行动、回应或修订,以及宽限通知;及(c)就其就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专利的提交、检控及维持而采取的行动,在合理迅速的基础上,向买方提供合理的资料。公司应在提交或送交专利局之前,将上句(a)款所设想的拟议专利申请、备案和其他重要通信充分地提供给买方,使买方有合理的机会对其进行审查和评论。

 

(3) 在生效时间和本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的时间中较早者之前,公司应(a)在发生FDA的情况下及时通知买方,EMA加拿大卫生部或在其各自的保健系统中拥有管理权的任何类似政府实体检查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以其他方式收到任何计划检查的通知,并给予买方(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参加任何此类检查的权利;(b)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向买方提前通知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与(i)FDA或其咨询委员会、EMA或其咨询委员会举行的任何计划会议或电话会议,加拿大卫生部或其咨询委员会,或在其各自的保健系统中拥有管理权力的任何其他类似的政府实体;(二)真诚地考虑买方就上述事项及时提供的任何评论或其他投入。公司将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a)迅速将FDA或其咨询委员会、EMA或其咨询委员会、加拿大卫生部或其咨询委员会或在其各自保健系统中拥有管理权的任何其他类似政府实体向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发出的任何重要通知或其他重要通讯通知通知买方,并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允许买方事先审查拟向这些政府实体发出的任何材料书面通讯,(b)向买方提供公司之间所有非机密材料通信、文件和书面通讯的副本,(c)在公司或其代表正在进行的任何临床试验/调查中,向买方提供公司所知道的任何材料开发的书面通知,(d)在向FDA、EMA提交任何重要材料之前,提前通知买方,加拿大卫生部或任何类似的政府实体在其各自的医疗保健系统中拥有与任何产品或其他与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业务有关的管理权力,包括任何510(k)提交、PMA申请、其他管理备案或对其补充或修订、对任何“警告信”、“无标题信”或对FDA表格483的意见的回应,并应真诚地考虑买方在提交给该政府实体之前就任何此类提交及时提供的任何评论或其他投入。

 

(4) 根据本条第4.7款提供的通知不影响双方的陈述、保证、契约、协议或义务(或与此有关的补救办法),也不影响双方根据本协定承担的义务的条件。

 

44

 

 

第4.8节保险和赔偿

 

(1) 在生效日期之前,公司须购买一份预付的不可撤销的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单,该保险单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所有现任及前任高级人员及董事提供保障,其总额不低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维持的在紧接生效日期之前有效的保单所提供的保障,并就在生效日期或之前发生的事实或事件所引起的索偿提供保障,买方须如此,或须安排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自生效日期起计六(6)年内维持该等尾单有效而不减少范围或保障范围;但买方无须在生效日期前就该等保障支付任何款额,并须进一步规定该等保单的费用不得超过300%(该等款额基本保费")公司目前由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维持的保单的年度总保费;但进一步规定,如只能以超过基本保费的保费取得该等保险,公司可购买合理可得的最有利的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其年度保费不得超过基本保费,而买方须或须安排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自生效日期起维持该等保险六(6)年。

 

(2) 买方须安排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履行现已存在的一切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现任及前任雇员、高级人员及董事所享有的赔偿或开脱权利,但以公司披露书已披露的赔偿协议为限,并承认该等权利在已如此披露的范围内,须在《安排计划》完成后继续有效,并须按照其条款在生效日期起计不少于六(6)年的期间内继续有效。

 

(3) 如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各自的继承人或受让人(i)与任何其他人合并或合并,或合并或清算为任何其他人,而不是该等合并、合并、合并或清算的持续或存续的公司或实体,或(ii)将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和资产转让给任何人,买方应确保任何该等继承人或受让人(包括(如适用的话)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实质上全部财产和资产的任何收购人)承担本第4.8节规定的所有义务。

 

第4.9节交易所除名

 

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股票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立即从交易所除牌。为推进上述工作,每一缔约方同意与其他缔约方合作,采取或促使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便(一)将股票从交易所除名(如买方要求,包括在生效时间当日或之后迅速将股票除名所需的项目),(二)根据适用的加拿大证券法,公司不再是报告发行人,以及(三)根据《交易法》,在每一种情况下,在生效时间之后尽快撤销股票登记。如果在表格25提交日期至表格15(或表格15F,视情况而定)提交日期之间,公司有合理可能被要求根据《交易法》提交任何季度或年度报告,在涉及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每一种情况下(这段时间称为“除名期间”),公司将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编写一份草案,该草案已制定得足够完善,可以在现有时间内以合理的努力及时提交,合理可能被要求在除名期间提交的任何此类报告。

 

45

 

 

第4.10节终止401(k)计划

 

除非买方另有书面要求,在生效日期前至少五个营业日,公司应终止公司的401(k)计划和任何其他旨在满足《美国国内税收法》第401(k)条要求的、由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统称,“401(k)计划”),但在401(k)计划终止日期之后所获补偿的生效日期或之后,不得再向401(k)计划缴款,在401(k)计划终止日期之前从参与者工资中扣留的任何参与人延期付款,如在该401(k)计划终止日期尚未存入为401(k)计划提供资金的信托,可在401(k)计划终止日期之后在商业上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存入该信托并分配到401(k)计划下的参与者账户。除非买方要求不终止401(k)计划,否则公司应向买方提供(a)已执行的董事会(或其子公司的董事会,视情况而定)授权终止该计划的决议,以及(b)已执行的对401(k)计划的修正,这些修正足以确保遵守《美国法典》及其条例的所有适用要求,包括在终止时保持401(k)计划的税务合格状态(其形式和实质内容应由买方进行合理的事先审查和评论)。买方应指定一个符合纳税条件的固定缴款退休计划,该计划应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第401(k)条作出现金或递延安排,由买方或其一个子公司赞助(“买方401(k)计划”),该计划将涵盖在生效日期之后继续受雇的公司雇员。关于401(k)计划的终止,买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买方401(k)计划接受在401(k)计划终止之日参加401(k)计划并根据401(k)计划和《美国国内税收法》的条款选择直接展期的每一名公司雇员的账户余额的“直接展期”。

 

第4.11节交易诉讼

 

公司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将任何交易诉讼以书面通知买方,并须就任何该等交易诉讼,在合理迅速的基础上随时通知买方。公司应给予买方以下机会:(a)参与任何交易诉讼的辩护;(b)就任何此种交易诉讼的辩护、解决或妥协事宜咨询公司的律师。为本第4.11条的目的,“参与”是指买方将及时合理地获悉与交易诉讼有关的拟议战略和其他重大决定(只要公司与其律师之间的律师-委托人特权不受损害或其他不利影响),买方可就此种交易诉讼提出公司应善意考虑的评论或建议;但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解决或妥协或同意解决或妥协任何交易诉讼,不得无理地拒绝、限制或延迟同意。

 

46

 

 

第4.12节可转换票据的转换

 

在生效时间之前,公司应并应促使其每个子公司交付所有通知,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实现可转换票据转换、可转换票据的注销和解除,以及解除为根据可转换票据转换协议承担的所有义务提供担保的所有留置权。

 

第4.13节权证交易

 

(1) 在买方提出书面要求后,公司应迅速将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形式和实质内容通知公司披露函第4.13节所述的保证持有人,其形式和实质内容应为买方合理满意(包括买方可能要求的资料),并应将可能要求交付或买方可能要求公司交付的任何通知交付给这些保证持有人(在每种情况下,其形式和实质内容均应为买方合理满意)。公司须在交付前向买方提供任何该等通知及任何其他函件的草稿,并须向买方及其律师提供合理的机会,以审查该等通知或其他函件或其他函件,并就该等通知或其他函件提出意见,而该等通知或其他函件的形式及内容未经买方认可,则公司不得交付该等通知或其他函件。公司应迅速向买方通知任何担保方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或与本第4.13节所述通信有关的任何通信,并应就与担保方的任何通信或讨论与买方合作(并安排其代表合作)。买方应指导和管理任何此类通信和讨论,买方及其代表有权合理地通知和参加公司及其代表与保证人的任何通信或讨论。

 

(2)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向任何保证持有人提出或同意任何条款(包括依据任何保证而须支付给任何该等保证持有人的任何款额),或就保证采取任何其他行动。

 

(3) 为免生疑问,本协议及本安排并不改变适用的保证中所列的保证持有人的权利,而保证持有人就与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保证享有保证中明示条款所列的权利,因为这些条款可能不时经与适用的保证持有人达成协议而加以修正。截至生效日期,所有尚未行使的认股权证将按照其各自的条款和条件处理。

 

第4.14节任务

 

公司应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以买方合理满意的形式,提供(一)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现任或前任雇员、独立承包商或顾问所作的知识产权确认性转让,这些雇员创造了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以及(二)在每一种情况下,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买方指定的一个或多个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上确认所有权的已执行协议。为免生疑问,公司在作出此种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后,未能实际取得前一句所述的转让或协议,不构成对本条第4.14款的违反。此外,公司无须为取得该等协议而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义务或支付任何款项,而且未经买方事先同意,不得承担任何该等义务或支付任何该等款项。

 

47

 

 

第4.15节第三方同意

 

公司须尽商业上合理的最大努力,在本安排完成前,就收到公司披露书第4.15条所列的所有同意书、批准书、批准书、更改书、修订书及终止书,提供令买方合理满意的证据。

 

第4.16节付款信;释放留置权

 

(1) 不迟于本安排完成前三(3)个营业日,公司须就《公司披露函》第4.16(1)条所列借款向每名公司债务持有人索取确认书,并向买方交付一份形式和实质均为买方合理接受的确认书,其中载明:(i)在生效日期全额清偿所需的预计数额、欠该债权人的债务(包括未偿本金、应计和未付利息),预付款项和其他罚款以及根据每日津贴协议欠下的任何款项)和电汇信息;以及(ii)债权人承诺在收到截止日期欠该债权人的所有债务后,解除该债权人可能持有的公司及其各子公司任何资产上的所有留置权(如有的话)付款信”).

 

(2) 公司须采取所需的行动,以取得并存档一切形式及实质合理地令买方满意的协议、文书、证明书及其他文件,而该等协议、文书、证明书及文件是为解除、解除及终止该等留置权所必需或适当的,并须终止公司披露书第4.16(2)条所载的协议,而该等协议、文书、证明书及其他文件在每宗个案中均须由买方提出要求

 

第5条
关于非邀约的附加公约

 

第5.1节非邀约

 

(1) 除第5条另有明文规定外,公司不得通过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高级人员、雇员、代表(包括财务或其他顾问)或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

 

(a) 征求、发起、有意鼓励或以其他方式有意便利(包括提供或提供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机密资料、财产、设施、簿册或纪录的副本、查阅或披露,或订立任何形式的协议、安排或谅解)任何人(买方除外)提出的与收购建议书有关、构成或合理预期将构成或导致收购建议书的任何询问、提议或要约;

 

48

 

 

(b) 与任何人(买方除外)就构成或合理预期将构成或导致收购建议的任何询价、提议或要约进行、继续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或参与任何讨论或谈判;

 

(c) 修改建议;

 

(d) 接受、批准、认可或推荐,或公开提议接受、批准、认可或推荐任何收购提议,或对任何收购提议不持立场或保持中立(但有一项理解,即公开宣布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披露的收购提议,在公告或公开披露后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内公开表示不持立场或中立立场,将不被视为违反本条第5.1(1)款)(或如果会议定于这五个工作日内举行,在会议日期之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之前);或

 

(e) 将任何收购提案提交公司股东表决;

 

(f) 订立或公开提议接受或订立与收购建议书有关的任何合同(第5.3节所设想的保密和停顿协议除外)。

 

(2) 公司应并应促使其子公司及其各自的代表立即停止和终止,并促使终止在本协议日期之前就构成或合理预期将导致收购建议书的任何询问、提议或要约与任何人(买方除外)展开的任何邀约、鼓励、讨论或谈判,并应促使终止与此种终止有关的任何邀约、鼓励、讨论或谈判:

 

(a) 立即停止访问和披露有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信息;和

 

(b) 在此种资料以前未被退回或销毁的情况下,立即要求退回或销毁向买方以外的任何人提供的关于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任何机密资料的所有副本,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此种要求按照此种权利或应享权利的条款得到遵守。

 

(3) 公司声明并保证,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均未放弃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作为当事方的任何保密、停顿或类似协议或限制,除非允许提交在本协议日期之前征求的意向书。公司承诺强制执行或促使其任何附属公司强制执行其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本合同日期之前订立或在本合同日期之后订立的所有保密、停顿或类似协议或限制,并同意在任何保密条件下不免除任何人或免除该人对公司的义务,公司作为当事方的停顿或类似协议或限制(买方承认,由于订立和宣布本协议而自动终止或解除任何此种协议的停顿限制,不应违反本条第5.1(3)款)。

 

49

 

 

第5.2节收购建议的通知

 

(1) 如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代表收到或知悉构成或合理预期会导致收购建议书的任何查询、建议或要约,或要求索取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关的机密资料的副本、查阅或披露与构成或合理预期会导致收购建议书的任何建议有关的机密资料,包括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财产、设施、簿册或记录有关的资料、查阅或披露,公司应:

 

(a) 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无论如何在24小时内),先以口头形式,然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将此种收购建议书、询价、建议书、要约或要求,包括对其条款和条件的说明、提出收购建议书、询价、建议书、要约或要求的人的身份,以及从买方或代表买方收到的与此有关的所有书面协议和实质性文件、信函和其他材料的副本,迅速通知买方;和

 

(b) 及时和合理地向买方通报所有发展的状况(包括公司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就此举行会议的时间)以及与此种收购建议书、查询、建议、要约或要求有关的谈判,包括对任何此种收购建议书、查询、建议、要约或要求的任何修改、修改或其他修正,并应在收到建议书后24小时内及时答复买方就此提出的合理问题。

 

第5.3节对购置建议的答复

 

(1) 尽管有第5.1节的规定,或双方之间或公司与任何其他人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包括《不披露协议》,如果在任何时候,在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之前,公司收到善意如果不是由于违反第5.1节而产生的书面收购建议书,公司可(a)仅为澄清该收购建议书的条款和条件而联系提出该收购建议书的人及其代表,(b)参与或参与与该人就该收购建议书进行的讨论或谈判,并可提供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机密资料的副本、查阅或披露,如果在本(b)条的情况下:

 

(a) 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在与其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首先真诚地确定该收购提议构成或合理地预期将构成或导致一项优先提议;

 

(b) 根据与公司订立的任何合同所载的现有停顿或类似限制,该人不受限制提出此种收购建议;

 

50

 

 

(c) 公司一直并将继续遵守第5条规定的义务;

 

(d) 在提供任何此类副本、存取或披露之前或同时,公司与该人订立保密和停顿协议(如果尚未订立,或如果先前的协议所载条款总体上比《保密协议》所载条款更有利于该人),其中所载条款不比《保密协议》所载条款更有利于该人,并规定这种保密和停顿协议不得包括要求与公司谈判的专有权的任何规定,不得限制公司遵守本协议,包括第5条;以及

 

(e) 在提供任何此类副本、查阅或披露之前,公司迅速向买方提供第5.3(1)(d)节所述保密和停顿协议的真实、完整和最后签署的副本,并在以前未向买方提供的范围内,向买方提供任何资料的副本。

 

第5.4节比赛权利

 

(1) 如果公司在收到必要的股东批准之前收到构成优先建议的收购建议,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可批准、推荐或就该收购建议达成最终协议,或更改建议,但前提是:

 

(a) 根据现有的停顿或类似限制,提出收购建议书的人不受限制提出该收购建议书;

 

(b) 公司一直并将继续遵守第5条规定的义务;

 

(c) 公司已向买方送达一份书面通知,说明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决定该收购建议书构成一项优先建议书,以及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有意就该优先建议书批准、建议或订立一项最终协议,以及该最终协议的副本(包括任何附属协议及就该等协议向公司提供的任何融资文件)高级建议书通知”);

 

(d) 至少五个工作日匹配期")自买方收到公司发出的优先建议书通知书及拟就优先建议书订立的最终协议的副本的日期起计,该日期已过,以较后者为准;

 

(e) 在任何匹配期间,买方有机会(但没有义务)根据第5.4(2)条提出修改本协议和安排,以使该收购提议不再是优先提议;

 

51

 

 

(f) 如买方已根据第5.4(2)条提出修订本协议及本安排,则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经与其外部法律顾问及财务顾问磋商后,已真诚地决定,与买方根据第5.4(2)条拟修订的安排条款相比,该收购建议书仍属优先建议书;

 

(g) 经与公司的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董事会真诚地认定,董事会未能就此项优先建议达成最终协议,将不符合其根据适用法律承担的信托责任;以及

 

(h) 在订立这种最终协议之前或同时,公司根据第7.2(1)(c)(ii)条终止本协议)[较好的建议]并根据第8.2条支付终止费。

 

(2) 在匹配期内,或公司为此目的(全权酌情决定)以书面批准的较长期间内:(a)买方有机会(但无义务)提出修订本安排及本协议,以使该收购建议书不再是优先建议书;(b)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须审查买方提出的任何该等要约,以真诚地修订本协议及本安排的条款,以决定该建议书在接受后是否会,导致先前构成优先建议书的收购建议书不再是优先建议书,并且(c)公司应本着诚意与买方进行谈判,对本协议和本安排的条款作出修订,使买方能够按照经修订的条款进行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如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决定该收购建议书将不再是优先建议书,公司应立即通知买方,而公司和买方应修订本协议以反映买方提出的该要约,并应采取并安排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落实上述规定。

 

(3) 对任何收购建议书的每一次连续的重大修订,如导致增加或修改股东将收到的对价(或该对价的价值)或该对价的其他重大条款或条件,就本5.4节而言,应构成一项新的收购建议书,自买方收到公司关于新的优先建议书的优先建议书通知之日起,应给予买方一个新的五个工作日的匹配期。

 

(4) 在任何未被确定为优先建议书的收购建议书(或其修正案)被公开宣布后,或在董事会确定根据第5.4(2)节对本协议条款提出的拟议修正案将导致收购建议书不再是优先建议书之后,董事会应立即通过新闻稿重申董事会的建议。公司应向买方及其法律顾问提供合理的机会,以审查任何此类新闻稿的形式和内容,并应根据买方及其法律顾问的要求对此类新闻稿作出一切合理的修改。

 

52

 

 

(5) 如果公司在会议召开前不到十个工作日的日期之后向买方发出优先建议书通知,公司有权并应买方的请求将会议推迟到会议预定日期之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日期(无论如何,在会议结束前)。

 

(6) 尽管建议有任何更改,除非本协议已根据第7.2节提前终止,否则本协议应提交股东,以便就安排决议进行表决,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解除公司的此种义务。

 

第5.5节子公司和代表的违约行为

 

在不限制上述内容的概括性的情况下,公司应将第5条所规定的禁令通知其子公司及其代表。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或公司的任何代表或其任何子公司违反第5条规定的限制,应视为公司违反第5条。

 

第6条
条件

 

第6.1节相互条件的先例

 

除非在生效时间当日或之前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否则各方无须完成本安排,而这些条件只有在适用法律的前提下,经各方相互同意才可全部或部分放弃:

 

(1) 临时和最后命令。临时命令和最后命令都是按照与本协议一致的条款取得的,并没有以公司或买方都不能接受的方式撤销或修改,每一方都在上诉或其他情况下合理行事。

 

(2) 安排决议。股东大会根据临时命令批准并通过了安排决议。

 

(3) 安排条款。安排条款的形式和内容应为公司和买方所满意,双方均应合理行事。

 

(4) 非法。任何现行法律均未规定该安排的完成为非法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禁止公司或买方完成该安排。

 

53

 

 

第6.2节买方义务的附加先决条件

 

买方无须完成该安排,除非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前满足下列各项条件,而这些条件专为买方的利益而设,只能由买方自行决定全部或部分放弃:

 

(1) 申述及保证。(i)(a)第1段所列的公司的申述和保证[组织和资格], 2 [公司授权], 3 [执行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5(a)[无冲突]、8(a)[资本化]、8(b)[资本化]、8(c)[资本化]、8(e)[资本化]、10(a)[子公司], 18 [公平意见], 19 [经纪人]和20 [交易委员会及董事会批准]附表c在各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但微量不准确之处)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和正确的(除了微量不准确,以及由于交易、变更、条件、事件或本协议所允许的情况)截至生效时间,犹如是在生效时间和生效时间作出的一样;(b)第15段第(i)款[不存在某些变更或事件]附表c在所有重要方面,自本协定签订之日起,以及自第15段(ii)款生效之日起,均为真实和正确的[不存在某些变更或事件]附表c自本协议日期起及自生效时间起,在各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而(c)本协议所列的公司的所有其他申述及保证,在本协议日期及生效时间起,在各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为施行本条而忽略任何该等申述或保证所载的任何重要性或实质上不利影响的限定)如在该时间及截至该时间作出(但如任何该等陈述及保证以其条款具体述及于本协议日期或其他日期,则该等陈述及保证自该日期起在各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但如在本(c)条的情况下,未能在各方面(个别地及整体上)如此真实及正确,则该等陈述及保证并无或不会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及(ii)公司已向买方交付一份证明该等陈述及保证的证明书,由公司的两名高级人员(在每种情况下均不负个人责任)向买方签立并注明生效日期。

 

(2) 两项盟约的履行。公司已在所有重要方面履行或遵守本协议所载的每项公司契诺,而该等契诺须由公司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前履行或遵守,或未获买方放弃,并已向买方交付一份确认该等契诺的证明书,该证明书由公司两名高级人员(在每宗个案中均不负个人法律责任)向买方签立,日期为生效日期。

 

(3) 物质不利影响。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应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6.3节公司义务的附加先决条件

 

除非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前符合以下每项条件,否则公司无须完成该安排,而该等条件专为公司的利益而设,而公司只可全权酌情全部或部分放弃该等条件:

 

(1) 申述及保证。(i)自生效日期起,本协议所载买方的申述及保证在各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不考虑其中所载的任何重要性限制)(但在指明日期作出的申述及保证除外,其准确性须于该指明日期确定),但如该等申述及保证未能如此真实及正确,则个别地或整体而言,合理地预期该等申述及保证不会严重妨碍本安排的完成,则属例外,(ii)买方已将一份由买方两名高级人员(不负个人法律责任)签立并注明生效日期的证明书交付公司。

 

54

 

 

(2) 两项盟约的履行。买方已在所有重要方面履行或遵守本协议所载的每项买方契诺,而买方须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前履行或遵守,并已向公司交付一份确认该等契诺的证明书,该证明书由两名买方高级人员签立(不负个人法律责任),发给公司,日期为生效日期。

 

(3) 交存对价。在取得最后定单和满足或放弃本文件所载对其有利的其他先决条件(根据其性质只能在生效时间满足的条件除外)的前提下,买方已履行了第2.10节规定的义务,保存人将向公司确认从买方或代表买方收到第2.10节规定的资金。

 

(4) CVR协议。CVR协议应已由买方和权利代理人正式签署并交付,并应具有充分的效力。

 

第6.4节条件的满足

 

当署长发出安排证明书时,第6.1节、第6.2节及第6.3节所载的先决条件将最终当作已获满足、放弃或解除。为了更大的确定性,尽管买方与保存人之间订立了任何代管安排的条款,保存人根据本协议第2.10节代管的所有资金应视为在签发安排证书时解除代管。

 

第7条
任期和终止

 

第7.1节任期

 

本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生效日期与本协议条款规定的终止日期中较早者为止。

 

第7.2节终止

 

(1) 本协议可在生效时间之前通过以下方式终止:

 

(a) 双方的相互书面协议;或

 

(b) 公司或买方,如果:

 

(一) 无需股东批准。会议未根据临时命令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但缔约方不得根据本条第7.2(1)(b)款(一)项终止本协定)[无需股东批准]如果未能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是由于该缔约方违反其任何陈述或保证,或由于该缔约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契诺或协议;

 

55

 

 

(二) 非法。在本协议日期之后,任何法律的颁布、制定、执行或修订(视情况而定)使该安排的完成成为非法或以其他方式永久禁止或禁止公司或买方完成该安排,而该法律(如适用)已成为最终的和不可上诉的,但一方不得根据本条第7.2(1)(b)(二)款终止本协议)[非法]如果这种违法或禁止是由于该缔约方违反其任何陈述或保证或该缔约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盟约或协议而造成的,或者是由于该缔约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盟约或协议而造成的;

 

(三) 外部日期的发生。生效时间不发生在外部日期或之前,但缔约方不得根据本条第7.2(1)(b)(三)款终止本协定)[外部日期的发生]如该生效时间未能如此发生是由于该缔约方违反其任何陈述或保证或该缔约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契诺或协议所致或所致。

 

(c) 公司如果:

 

(一) 违反代表或保证或不履行盟约。买方在本协议下违反任何陈述或保证,或不履行任何契诺或协议,将会导致第6.3(1)条中的任何条件[买方陈述和担保条件]或第6.3(2)条)[买方契约条件]不获信纳,而该等违约或失约(i)不能在外部日期当日或之前予以纠正,或(ii)在买方接获有关该等违约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予纠正;但公司当时并不违反本协议,以致直接或间接造成第6.2(1)条所订的任何条件[公司申述及保证条件]或第6.2(2)条)[公司契约条件]不满足;或

 

(二) 最好的建议。在收到必要的股东批准之前,董事会(或其任何特别委员会)授权公司就优先建议书订立最终书面协议(第5.3条允许的保密和停顿协议除外),前提是优先建议书不是因违反第5条而产生或涉及违反第5条,并且在此种终止之前或同时,公司根据第8.2条支付终止费。

 

(d) 买方,如果:

 

(一) 违反代表或保证或不履行盟约。如公司违反任何陈述或保证,或未能根据本协议履行任何契诺或协议,将会导致第6.2(1)条的任何条件[公司申述及保证条件]或第6.2(2)条)[公司契约条件]不获信纳,而该等违约或失约(i)不能在外展日期当日或之前予以纠正,或(ii)在公司接获有关该等违约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予纠正;但买方当时并无违反本协议,以致直接或间接造成第6.3(1)条所订的任何条件[买方陈述和担保条件]或第6.3(2)条)[买方契约条件]不满足;

 

56

 

 

(二) 更改推荐或优先建议。(a)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没有以不利于买方的方式建议或撤回、修正、修改或限定,或公开提议或声明其打算采取上述任何行动,或在买方书面要求其采取合理行动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公开重申董事会建议,或在公开宣布的收购提议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就公开宣布的收购提议采取立场或中立立场,或批准或推荐(或公开提议这样做)任何收购建议,(在每种情况下,一个"建议的变化"),或(b)管理局(或其任何委员会)批准、建议或授权公司订立书面协议(第5.3条准许并按照第5.3条准许的保密和停顿协议除外),规定完成一项优先建议书;

 

(三) 实质性违反第5条。公司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第5条;或

 

(四) 物质不利影响。在本协议日期当日或之后发生了(i)无法在外部日期当日或之前治愈的重大不利影响,或(ii)在公司收到关于此类重大不利影响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仍未治愈的重大不利影响。

 

(e) 买方,如已就超过10%的已发行和未发行股份行使异议权,则在会议后的下一个营业日营业时间结束前提出异议。

 

第7.3节终止/存续的效力

 

如果本协定根据第7.1节或第7.2节终止,则本协定即告失效,不再具有任何效力或效力,任何缔约方(或该缔约方的任何股东或代表)对本协定的任何其他缔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本第7.3节和第8.2节直至包括第8.14节和第4.4(3)节仍然有效,但不得免除任何缔约方对本协定的任何欺诈行为或任何故意和重大违反行为的赔偿责任。

 

57

 

 

第8条
一般规定

 

第8.1节修正

 

本协定和《安排计划》可在会议召开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和不时但不迟于生效时间,经双方相互书面协议予以修正,任何此种修正均可但不限于:

 

(a) 改变双方履行任何义务或行为的时间;

 

(b) 放弃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交付的任何文件中所载的任何不准确的陈述或保证,或修改其任何陈述或保证;

 

(c) 放弃遵守或修改本协定所载的任何盟约,并放弃或修改履行双方的任何义务;和

 

(d) 放弃遵守或修改本协议所载的任何相互条件。

 

第8.2节终止费

 

(1) 尽管本协议中有关于支付费用和开支的任何其他规定,包括支付经纪费,但如果发生终止费事件,公司应按照第8.2(3)条向买方(或买方可能以书面指示)支付终止费。

 

(2) 为本协定的目的,"终止费“是指3,824,000美元和”终止费事件"是指本协定的终止:

 

(a) 由公司依据第7.2(1)(c)(ii)条提出)[较好的建议];

 

(b) 根据第7.2(1)(d)(ii)条由买方提出)[建议或优先建议的变更]或第7.2(1)(d)(iii)条)[严重违反第5条];

 

(c) 由买方或公司依据第7.2(1)(b)(i)条[无须股东批准]或第7.2(1)(b)(iii)条)[外部日期的发生],在买方根据第7.2(1)(d)(二)条有权终止本协定之时)[建议或优先建议的变更]或第7.2(1)(d)(iii)条)[实质性违反第5条];

 

(d) (a)由买方或公司依据第7.2(1)(b)(i)条[无须股东批准]或第7.2(1)(b)(iii)条)[外部日期的发生],或(b)由买方依据第7.2(1)(d)(i)条作出的决定)[违反申述或保证或不履行盟约]如果在本款(a)或(b)项所列的任何一种情况下:

 

(一) 在此种终止之前,任何人(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除外)提出或公开宣布收购建议;和

 

58

 

 

(二) 在该终止日期后12个月内,(i)一项收购建议书(不论该收购建议书是否与上文第(i)款所述的收购建议书相同)完成,或(i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一项或多项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完成,就一项收购建议书(不论该收购建议书是否与上文第(i)款所述的收购建议书相同)订立一项合同(根据第5.3节所允许的保密和停顿协议除外),并且该收购建议书在以后完成(不论是否在终止后12个月内完成)。

 

为前述目的,“收购建议书”一词应具有第1.1节中赋予该词的含义,但提及“20%或以上”应视为提及“50%或以上”。

 

(3) 如果由于以下原因发生终止费用事件,公司应将立即可用的资金电汇至买方指定的账户,按如下方式向买方支付终止费:

 

(a) a在发生此种终止费事件之前或同时终止第8.2(2)(a)节所述的本协议;

 

(b) a第8.2(2)(b)节所述的本协议在此种终止费用事件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终止;以及

 

(c) a第8.2(2)(c)节所述的本协议在此种终止费用事件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终止。

 

(d) a第8.2(2)(d)节所述的本协议在收购建议书完成时或之前终止。

 

(4) 公司承认,本第8.2节所载的协议是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这些协议,买方将不会签订本协议,而本第8.2节所列的数额是对损害的真正预先估计的违约金,包括机会费用,买方将因造成这种损害并因此终止本协议而蒙受或招致的损失,而不是一种惩罚。公司不可撤销地放弃它可能必须提出的任何权利,作为任何此种违约赔偿金过高或惩罚性的抗辩。如果向买方支付了本条第8.2款所列的款项(或按照买方的指示),则公司不应支付或支付任何其他款项作为损害赔偿金或其他费用,买方在此接受,此种付款是公司应支付的最高总额,以代替买方就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损害赔偿金或任何其他付款或补救,但前提是,本限制不适用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欺诈或故意和重大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载的陈述、保证、契诺或协议的情况(本协议的终止或任何终止费的支付不影响该等违反行为及其责任)。如果公司未在到期时支付终止费,买方有权从终止费到期之日起收取未付终止费的利息,利率相当于《华尔街日报》《东方版》上公布的“最优惠利率”,在要求支付终止费之日起生效(按一年365天计算,按实际经过天数计算,不计复利)。

 

59

 

 

(5) 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买方仍可根据第8.7节要求给予具体履约,并根据第8.2节要求支付终止费。

 

第8.3节费用

 

除本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双方同意,双方与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所有自付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费、财务顾问费、监管备案费、证券交易费、顾问的所有支出以及印刷和邮寄费用,均应由承担这些费用的一方支付。为了更大的确定性,本协议的任何规定都不会阻止或限制公司支付其法律、会计和财务顾问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和付款(加上适用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第8.4节通知

 

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事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必须以书面形式,以专人递送、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寄往:

 

(a) 致买方:

 

5403贝齐·罗斯博士,

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

95054

 

  注意: 总法律顾问
  电子邮件: [已编辑:个人信息]
     

 

附一份(不构成通知):

 

Fenwick & West律师事务所
加利福尼亚街555号
12楼层
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
94104

美利坚合众国

 

  注意: Douglas N. Cogen;David K. Michaels;Jeremy R. Delman
  电子邮件: [已编辑:个人信息]

 

并附上一份副本(该副本不构成通知):

 

Davies Ward Phillips & Vineberg律师事务所
麦吉尔学院大道1501号

26楼层

蒙特利尔、魁北克

H3A 3N9

 

  注意: Olivier D é silets;Brett Seifred
  电子邮件: [已编辑:个人信息]

 

60

 

 

(b) 到公司:

 

梅克雷斯特路13562号

5138套房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里士满

V6V 2J7

 

  注意: Chris Clark
  电子邮件: [已编辑:个人信息]

 

附一份(不构成通知):

 

Blake,Cassels & Graydon律师事务所
伯拉德街595号
26楼层
卑诗省温哥华
V7X 1L3

加拿大

 

  注意: Joe Garcia;Steven McKoen,KC;Kyle Misewich
  电子邮件: [已编辑:个人信息]

 

并附上一份副本(该副本不构成通知):

 

Skadden,Arps,Slate,Meagher & Flom LLP

曼哈顿西区一号

纽约、纽约

10001 - 8602

 

  注意: 迈克尔·J·洪
  电子邮件: [已编辑:个人信息]

 

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讯,如是以专人送达或当日信使送达,则视为在送达日期(如是营业日,且送达是在下午4时30分(收件地点为当地时间)之前,或在下一个营业日,(ii)如是在下一个营业日以隔夜信使送达,或(iii)如是以电子邮件送达,如果是工作日,则在该电子邮件发出之日发送,而该电子邮件是在下午4:00(收件地当地时间)之前发送的,否则在下一个工作日发送。缔约方可根据上述规定提供通知,不时更改其送达地址。随后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必须以其变更后的地址发送给该缔约方。缔约方地址中未在通知中具体更改的任何内容将被假定为不会更改。如上文所述,向缔约方的外部法律顾问发送通知或其他通信的副本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向该缔约方发送通知或其他通信。未向法律顾问发送通知或其他来文的副本并不意味着向缔约方发送该通知或其他来文无效。

 

61

 

 

第8.5节本质时间

 

在本协定中,时间至关重要。

 

第8.6节进一步保证

 

在不违反本协定规定的情况下,双方将不时采取一切行动和行动,执行和交付另一方在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可能合理要求的所有进一步文件和文书,以有效执行或更好地证明或完善本协定的全部意图和含义,并在本安排生效时,记录或证明本安排计划所列的任何交易或事件。

 

第8.7节强制性救济

 

双方同意,如果本协定的任何条款未按照其具体条款履行或以其他方式被违反,则将发生无法弥补的损害,而金钱损害赔偿在法律上不是适当的补救办法。因此商定,双方应有权获得强制性救济和其他衡平法救济,以防止违反本协定,并强制遵守本协定的条款,这是对双方在法律上或衡平法上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办法的补充,而无需为获得任何此种强制性救济或其他衡平法救济而担保或张贴任何保证金。

 

第8.8节第三方受益人

 

(1) 除非第4.8节另有规定,而且在不限制其条款的情况下,该等规定旨在为该条文所述的第三人(本条第8.8节所指的第三人)的利益作出规定获弥偿人士")、公司和买方打算,本协议不会使任何有利于除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任何人的权利或诉讼因由受益,也不会使除双方当事人之外的任何人在任何诉讼、诉讼、诉讼、听证或其他诉讼中有权依赖本协议的规定。

 

(2) 尽管有上述规定,买方向每一受偿人承认其根据本协议第4.8节所享有的直接权利,这些权利的目的是为了每一受偿人、其继承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利益,并应由他们强制执行,为此,公司确认其是代表他们作为受托人行事,并同意代表他们执行这些规定。双方保留随时以任何方式更改或撤销由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授予任何非当事人的权利的权利,而无须通知或征得该人,包括任何获弥偿者的同意。

 

第8.9节放弃

 

对本协定任何条款的放弃均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条款(无论是否类似)的放弃。任何放弃都不具有约束力,除非该缔约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受放弃的约束。一方未能或迟延行使本协定规定的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单一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并不妨碍缔约方对该权利的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62

 

 

第8.10节全部协议

 

本协议连同《保密协议》、《公司披露函》和《CVR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往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谅解、谈判和讨论。除本协议具体规定的情况外,双方之间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不存在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附带的、法定的或其他的陈述、保证、契约、条件或其他协议。双方在订立和完成本协定所设想的交易时没有依赖、也没有依赖任何其他信息、讨论或谅解。

 

第8.11节继承人和受让人

 

(1) 本协议只有在公司和买方签署后才生效。在此之后,它将对公司、买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获准转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

 

(2)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均不得由任何一方转让或转让,但买方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任何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包括允许该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而不是买方取得根据本协议条款拟取得的全部或部分《安排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股份,但此种转让不会增加根据第2.11条应扣除或扣缴税款的数额,但任何此种转让均不得免除买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任何据称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均应无效。

 

第8.12节可分割性

 

如果仲裁员或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是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则该条款将与本协议分开,其余条款应继续完全有效。一旦确定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无效、非法或无法执行,双方应本着诚意进行谈判,修改本协议,以便以可接受的方式尽可能接近地实现双方的原意,以使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尽可能充分地得到履行。

 

关于法律的第8.13节

 

(1) 本协定将由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法律和其中适用的加拿大联邦法律管辖、解释和执行。

 

(2) 每一当事方均不可撤销地接受设在温哥华市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并放弃对该法院的任何诉讼地点或该法院提供不方便的诉讼地点的异议。

 

63

 

 

第8.14节建筑规则

 

本协议双方放弃适用任何法律或解释规则,规定任何协议或其他文件中的含糊不清之处应解释为对起草该协议或其他文件的一方不利。

 

第8.15节无赔偿责任

 

买方的任何董事或高级人员均不得根据本协议或为代表买方而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而交付的任何其他文件而对公司负任何个人法律责任。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或高级人员,根据本协议或为代表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而交付的与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均不对买方负任何个人法律责任。

 

第8.16节对应方

 

本协议可由任何数目的对应方(包括通过电子邮件签署的对应方)签署,所有这些对应方加在一起应视为构成同一文书。双方应有权依赖交付已签署的本协议的PDF或类似的已签署的电子副本,此种PDF或类似的已签署的电子副本应具有法律效力,以在双方之间订立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页的其余部分故意留空。签名页如下。]

 

64

 

 

作为双方在何处签署本安排协议的证据。

 

  Neovasc Inc.
   
   
  签名: (签名)“Steve Rubin”
    姓名: Steve Rubin
    职位: 董事会主席
   
  签名: (签名)“Fred Colen”
    姓名: Fred Colen
    职位: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ShockWave Medical, Inc.
   
   
  签名: (签名)“Douglas Godshall”
    姓名: Douglas Godshall
    职位: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附录d

 

安排计划

 

见附件。

 

D-1

 

 

安排计划

 

根据第192条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

 

第1条
口译

 

第1.1节定义

 

除非另有说明,如在本安排计划中使用,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安排协议》中规定的含义,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这些术语的语法变体应具有相应的含义):

 

“安排”是指根据《安排协议》第192条根据本《安排计划》所列条款和条件作出的安排,但须根据《安排协议》或本《安排计划》第5.1节的条款对本《安排计划》作出任何修订或更改,或在公司和买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应法院在《最后命令》中的指示作出任何修订或更改,每一方均应合理行事。

 

“安排协议”指买方与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订立的安排协议(包括其附表),该协议可根据其条款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

 

“安排决议”是指批准将在会议上审议的本安排计划的特别决议,基本上是安排协议附表B的形式。

 

“异议权”具有第3.1节中规定的含义。

 

“异议持有人”是指截至会议记录日期已有效行使其异议权且未撤回或被视为已撤回行使异议权的股份登记持有人,但仅限于该持有人有效行使异议权的股份。

 

“生效时间”是指生效日期的上午12:01(温哥华时间),或双方在生效日期之前书面约定的其他时间。

 

“转递函”是指买方编制并经公司(合理行事)批准并送交股份持有人以供就本安排使用的转递函。

 

“安排计划”是指根据CBCA第192条提出的安排计划,以及根据安排协议的条款、安排协议的条款对本安排计划作出的任何修订或更改,或在公司和买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法院在最终命令中的指示作出的任何修订或更改,每一方均应合理行事。

 

 

 

 

第1.2节某些解释规则。

 

在本安排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

 

(1) 标题等。本《安排计划》分为条款和章节,加上标题,仅供参考,并不影响本《安排计划》的构造或解释。

 

(2) 货币。所有提到美元或美元的地方都是指美元。

 

(3) 性别和人数。任何提及性别的内容都包括所有性别。导入单数的词只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4) 某些短语及提述等。“包括”、“包括”和“包括”是指“不受限制地包括(或包括或包括)”,“的总和”、“的总和”或类似含义的短语是指“的总和(或总和或总和),但不重复。”除非另有说明,“条款”和“部分”后面加上数字或字母是指并指本安排计划中规定的条款或部分。“安排计划”、“本”、“本”和类似的表述是指本安排计划(可能会不时修改、修改或补充),而不是指本安排计划的任何特定条款、章节或其他部分,并包括本安排计划的任何补充或附属文书。

 

(5) 法规。凡提及一项规约,均指该规约和根据该规约订立的所有规则和条例,因为该规约或这些规则和条例可能已经或可能不时予以修正或重新颁布,除非另有说明。

 

(6) 计算时间。如果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营业日,则一段时间应计算为从该期间开始的事件的次日开始,到该期间最后一天下午4:30结束;如果该期间的最后一天不是营业日,则计算为下一个营业日下午4:30结束。

 

(7) 时间参考。时间指的是当地时间,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第2条
安排

 

第2.1节安排

 

本《安排计划》是根据《安排协议》第192条作出的一项安排,是根据《安排协议》的规定作出的,并受《安排协议》的规定所规限。

 

第2.2节约束效力

 

本《安排计划》和本《安排计划》在《安排条款》提交和《安排证书》签发后即生效,并对公司、买方所有股东(包括持不同政见者)和期权、RSU和SAR的持有人、其任何代理人或转让代理人以及保存人和权利代理人在生效时间及之后具有约束力,除本《安排计划》明文规定的情况外,无需任何人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或办理任何手续。

 

 

 

 

第2.3节安排

 

根据该安排,下列每一事件均应发生,并应被视为按下述顺序发生,无需任何进一步的授权、行动或手续,在每一情况下,除非另有说明,自生效时间起每隔五分钟生效:

 

(1) 下列交易应同时发生:

 

(a) 每个未行使的期权、RSU和SAR应按照其条款归属;

 

(b) 每份未行使的期权,如无持有人或其代表采取的任何进一步行动,均应视为该持有人已将该期权转让给公司,以换取作为价内期权的每份期权(一)等于现金部分减去该期权适用的每股行使价的金额,以及(二)一份CVR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该期权应立即取消。为了更大的确定性,公司和买方均无义务就任何不是价内期权且未在生效时间之前行使的期权支付对价或任何其他金额,任何此类期权应立即取消,不予考虑;

 

(c) 每一未清偿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如无其持有人或其代表采取的任何进一步行动,均应视为由该持有人转让给公司以换取对价,减去任何适用的扣留款,该受限制股份单位应立即注销;

 

(d) 每项尚未缴清的特别行政区,无须由特别行政区的持有人或代表特别行政区的持有人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均须当作由特别行政区的持有人向公司转让,以换取对价,减去任何适用的扣缴款项,而该特别行政区须立即取消;

 

(e) (i)每名尚未行使的期权、受限制股份单位或特别行政区的持有人,均不再是该等期权、受限制股份单位或特别行政区的持有人,(ii)该持有人的姓名须从每份适用的注册纪录册中除名,(iii)股票期权计划、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及特别行政区计划,以及与期权、受限制股份单位及特别行政区有关的任何及所有协议,均须终止,并不再具有任何效力,(iv)该持有人其后只有权收取其根据第2.3(1)(b)条有权收取的代价(如有的话),第2.3(1)(c)条或第2.3(1)(d)条(视属何情况而定)在该等条文所指明的时间及方式上;

 

(2) 异议持有人持有的每一股已有效行使异议权的未偿还股份,其持有人应视为已将其转让给买方,而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的行动或手续,并且:

 

(a) 该持不同政见者除有权根据第3条向买方支付其股份的公允价值外,不再享有作为股东的任何权利;

 

(b) 该持有人的姓名须从由公司或代表公司备存的股份持有人名册上除名;及

 

(c) 买方应被记录为如此转让的股份的持有人,并应被视为该股份的合法和实益拥有人;

 

 

 

 

(3) 与第(2)步同时进行的是,每一股流通股(已有效行使异议持有人各自异议权的异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除外)应由持股人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或手续即可转让给买方,以换取每股对价,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并且:

 

(a) 该等股份的持有人除根据本安排计划获支付每股代价的权利外,不再享有作为股东的任何权利;

 

(b) 该持有人的姓名须从由公司或代表公司备存的股份持有人名册上除名;及

 

(c) 买方应被记录为如此转让的股份的持有人,并应被视为该股份的合法和实益拥有人;及

 

第3条
异议权

 

第3.1节异议权利

 

(1) 在会议记录日期登记的股份持有人可行使异议权("异议权")根据并按照经临时命令、最后命令及本第3.1节修订的《中建协议》第190条规定的方式作出的安排,规定尽管《中建协议》第190(5)款另有规定,中建协议第190(5)款所提述的对安排决议的书面反对,公司必须在紧接会议日期前两个营业日下午5时(代替收件的当地时间)在其注册办事处收到。

 

(2) 持不同政见者如按第2.3(3)条的规定适当行使其异议权,应被视为已将其持有的并已有效行使异议权的股份转让给买方,如果这些股份最终是:

 

(a) 有权获得该等股份的公平价值,则买方有权获得该等股份的公平价值,减去任何适用的扣留款,而该等公平价值即使在CBCA第XV部有任何相反规定,仍须于安排决议通过前一天的营业时间结束时确定,并无权获得任何其他付款或代价,包括在该等持有人未就该等股份行使其异议权的情况下根据该安排须支付的任何款项;或

 

(b) 由于任何原因,无权就该等股份获得公允价值的股份,应被视为已按未就该等股份行使异议权的股东的相同基础参与该安排,并有权收取未行使异议权的股份持有人根据本协议第2.3(3)条有权获得的每股对价,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

 

 

 

 

第3.2节异议持有人的承认

 

(1)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公司、买方或任何其他人承认行使异议权的人,除非该人(a)是在会议记录日期和行使异议权截止日期寻求行使该等权利的股份的登记持有人;(b)严格遵守行使异议权的程序,并且在生效时间之前没有撤回该异议权。

 

(2)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买方或任何其他人均无须承认任何在生效日期后行使异议权的股份持有人为该等股份的持有人。

 

(3) 股东撤回或被视为撤回其行使异议权的权利,应视为自生效之日起已参与本安排,并有权获得未行使异议权的股东根据本协议第2.3(3)条有权获得的现金付款和CVR,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款。

 

(4) 除根据CBCA第190条作出的任何其他限制外,以下任何一项均无权行使异议权:(a)期权、RSU或SAR的持有人;(b)投票或指示代理持有人投票赞成安排决议的股东(但仅限于此类股份)。

 

第4条
证书和付款

 

第4.1节对价的支付

 

(1) 在提交《安排条款》之前,买方应按照本《安排计划》的要求,为股份持有人(异议持有人除外)的利益将现金存入或安排存入保存人,并将现金存入权利代理人,已行使异议权的每股金额视为为此目的的每股对价。

 

(2) 在向保存人交出紧接生效时间之前代表根据第2.3(3)条转让的未偿还股份的证明书,连同一份已妥为填妥并已签立的递送函及保存人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和票据后,该已交回证明书所代表的股东有权收取作为交换的款项,而保存人须向该持有人交付该持有人根据该安排有权收取的现金付款和CVR,减去根据第4.3条扣留的任何款项,而如此交出的任何证明书,须随即予以注销。

 

(3) 在生效日期后,买方须安排公司向每名期权持有人(根据第2.3(1)(b)条)、每名受限制股份单位持有人(根据第2.3(1)(c)条)及每名受限制股份单位持有人(根据第2.3(1)(d)条)交付该等期权、受限制股份单位或受限制股份单位持有人(如适用的话)根据本安排有权收取的现金付款及CVR(如有的话)。除CVR外,就第2.3节所列选择权、受限制股份单位及特别行政区的付款,须在扣除适用的预扣款后,于生效日期后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缴付,但无论如何须在生效日期起计的十个营业日内(受1986年《美国国内税务法》第409A条的条文所规限的任何选择权、受限制股份单位或特别行政区除外,在此情况下,付款须在符合该条的规定而可支付的最早日期支付)。

 

 

 

 

(4) 在按照本条第4.1款的规定交出之前,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所代表的股份的每份证书,在生效时间之后,应被视为仅代表在交出时收取现金付款的权利和持有人代替本条第4.1款规定的证书而有权收取的CVR,减去根据第4.3款扣留的任何款项。任何该等原代表在生效日期第五(5)周年当日或之前未妥为交还的股份的证明书,即不再代表任何种类或性质的股份的原持有人向公司或买方提出的申索或权益。在该日期,该前持有人有权获得的所有现金付款和CVR应视为已交还买方或公司(视情况而定),并应由保存人支付给买方或按买方的指示支付。

 

(5) 保存人(或公司,如适用)按照本安排计划支付的任何款项,如在生效时间第五(5)周年当日或之前尚未存入或已退还保存人(或公司),或在其他情况下仍无人认领,以及在生效时间第五(5)周年当日仍未清偿的根据本协议支付的任何权利或要求,均不再代表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权利或要求,以及持有人收取股份、期权的适用对价的权利,根据本安排计划,受限制股份单位及特别行政区须终止,并当作已交还及没收予买方或公司(如适用,则不作任何考虑)。

 

(6) 任何股份、期权、受限制股份单位或特别提款权的持有人均无权就该等股份、期权、受限制股份单位或特别提款权收取任何代价,但该持有人根据第2.3条及本第4.1条有权收取的现金付款及任何CVR(如有的话)除外。任何股份、期权、受限制股份单位或特别行政区的持有人均无权收取与安排协议所设想的任何付款有关的任何利息、股息、溢价或其他付款。在生效日期后宣布或作出的股息或其他分配,不得将任何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有记录日期的公司证券交付任何在紧接生效日期前代表已发行股份的未交回证明书的持有人。

 

第4.2节遗失的证书

 

(1) 如在紧接生效日期前代表依据第2.3条转让的一份或多于一份股份的任何证明书,在声称该证明书遗失、被盗或毁坏的人就该事实作出誓章后,即已遗失、被盗或毁坏,而该人在紧接生效日期前已在由公司或代表公司备存的股份登记册上列为该证明书的登记册持有人,则保存人须交付该遗失、被盗或毁坏的证明书,以换取该证明书,该持有人有权根据本安排计划根据该持有人的转递函就该等股份收取的现金付款及CVR。在授权支付该等款项以换取任何遗失、被盗或毁坏的证明书时,获交付该等现金的人,须作为交付该等款项的先决条件,给予买方及保存人(各自合理行事)满意的保证金,其款额须按买方所指示的款额计算,或以令公司及买方(各自合理行事)满意的方式,向公司及买方作出弥偿,以抵偿就指称遗失、被盗或毁坏的证明书而向公司或买方提出的任何申索。

 

 

 

 

第4.3节扣留权

 

(1) 公司、买方、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和任何其他第三方付款代理人(视情况而定,每一方付款人"),有权从根据本安排计划向任何人支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或扣缴,如公司、买方、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合理行事,根据《税法》、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条例》和根据《预扣税裁定》(如已获得)或任何其他法律的任何规定,就此种付款确定须扣除或扣缴的款项,并应将此种扣除和扣缴款项汇给适当的政府实体。凡如此扣除或扣留的款额,就本条例的所有目的而言,该等扣除或扣留的款额须视为已支付予被扣缴的人。

 

(2) 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在不违反《扣缴税款裁定》中任何其他相反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就以色列税款取得,应向每一股东和RSU、SAR和期权持有人支付的对价(每一项a收款人")须由保存人、权利代理人或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为每名该等收款人的利益而保留一段自生效日期后一百八十(180)天或自就CVR作出付款的日期后九十(90)天的期间(或买方为容许收款人提交有效税证而提供的较长合理期间)扣缴日期"),除非ITA另有明确指示买方、公司、存托人或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在此期间,除下文规定外,任何付款人不得向受款人付款,也不得从根据本协议应交付的付款中预扣任何以色列税款,在此期间,每个受款人均可获得有效的税单)。如果收款人不迟于(i)扣缴裁决书收到的扣缴日期前三(3)个工作日,向付款人交付一份以色列扣缴税款申报和适用的扣缴税款裁定所要求的任何证明文件,或(ii)一份有效的税单(或任何适用的税法所要求的其他表格),然后,应付给该收款人的代价应支付给该收款人,而任何以色列税款的扣除和扣缴应按照该付款而进行,但须遵守适用于该付款的任何非以色列扣缴(如有的话)。除扣缴税款裁定另有规定外,如任何受款人(i)在扣缴税款撤销日期前三(3)个工作日内未向付款人提供以色列扣缴税款申报和所有证明文件(如已获得扣缴税款裁定并要求提供此种证明文件)或有效税单(或任何适用税法所要求的其他表格),(ii)向付款人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在扣缴截止日期之前将其部分对价释放,但未在该时间或之前提交为以色列扣缴税款目的的申报和所有证明文件(如取得扣缴税款裁定并要求提供此种证明文件)或有效税单(或任何适用的税法所要求的其他表格),然后,应根据买方、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合理确定的适用预扣率,从该收款人的部分对价中预扣的金额计算。除非在预扣税款裁定中另有规定,如果获得,就根据本协议以美元支付的款项以新以色列谢克尔支付的任何预扣税,应根据实际向任何收款人支付款项之日的换算率计算,任何货币兑换佣金将由适用的收款人承担,并从将向该收款人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3)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公司应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指示其以色列律师、顾问和会计师编制并向ITA提交一份裁决申请(该申请应在提交前经买方或其以色列律师批准,且该申请的批准不得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i)对于任何受款人(下文第(ii)款下的受款人除外)(a)豁免买方、公司、保存人和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有义务对根据本协议应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的任何对价,包括现金部分或CVR对价,从源头上扣缴以色列税款,或澄清不存在此类义务,或(b)明确指示买方、公司、存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何从源头上扣缴税款;及(ii)就非以色列居民的期权、RSU及SAR持有人(定义见本条例或由ITA厘定),(a)免除买方、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视情况而定)及其各自的代理人根据本协议在来源地扣缴以色列税款的任何应付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的代价的义务,或澄清不存在此种义务,或(b)指示买方、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视情况而定)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何在来源地扣缴,适用的扣缴率,以及如何识别任何此种非以色列居民扣缴税款裁定”).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在生效时间之前取得扣缴税款裁定,但为免生疑问,在生效时间之前取得扣缴税款裁定不是结案条件。

 

(4) 在不限制第4.3(3)条的一般性的情况下,公司和买方各自应安排其各自的以色列律师、顾问和会计师协调所有重要活动,并相互合作,以编制和提交此种申请,并编写为取得扣缴税款裁定所必需、适当或可取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呈件。预扣税裁定的申请和最终文本应以买方或其律师的事先书面确认为准,买方或其律师的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在符合本条例的条款及条件下,公司须尽合理的最大努力,迅速采取或安排采取一切行动,并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采取或安排采取适用法律所规定的一切必要、适当或可取的事情,以取得扣缴税款的裁定。如果未按照本条第4.3(4)款的规定收到预扣税款裁定,买方可按照第4.3(1)款支付此种款项并预扣任何适用的税款。

 

(5) 尽管如此,如果未能按照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如适用)及其各自的代理人根据《所得税通告》第19/2018号第6.2.4.3节的要求向买方提供的承诺获得预扣税裁定(出售公司权利的交易,包括将在未来日期转让给卖方的代价)应将应付给每一受款人的价款支付给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如适用的话),不附带任何以色列扣缴,而这些款项应通过公司、保存人或权利代理人(如适用的话)支付给每一受款人,但须符合适用的上文第2.4(4)条和第4.3(2)条的规定,比照、公司、保存人、权利代理人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双方同意相应调整付款程序。

 

 

 

 

第4.4节计算

 

根据本安排计划将收到的所有现金对价总额将按最接近的美分(0.01美元)计算。为本《安排计划》的目的,公司、买方或保存人(如适用)善意作出的所有计算和决定均为结论性的、最终的和具有约束力的。

 

第4.5节没有留置权

 

任何根据本安排计划当作或以其他方式作的证券交换或转让,均不受任何种类的第三方的任何留置权或其他要求。

 

第4.6节至高无上

 

自生效时间起及之后:(a)本安排计划应优先于在生效时间之前已发行或尚未发行的任何及所有股份、期权、受限制股份单位及特别保护措施,(b)股份、期权、受限制股份单位及特别保护措施持有人的权利及义务,以及公司、买方、保存人及任何转让代理人或其他保存人的权利及义务,均应完全按照本安排计划的规定,(c)所有诉讼、诉因,基于或以任何方式与任何股份、期权、受限制股份单位和特别行政区有关的索赔或诉讼(实际的或有的,无论以前是否主张),应被视为已得到解决、折衷、解除和确定,但本安排计划中规定的除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5条
修正

 

第5.1节修正

 

(1) 公司和买方可在生效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不时修订、修改和/或补充本安排计划,但每项修订、修改和/或补充必须(a)以书面列出,(b)经公司和买方批准,(c)提交法院,如果在会议之后作出,则由法院批准。

 

(2) 尽管有第5.1(1)条的规定,公司及买方可随时及不时修订、修改及/或补充本安排计划,而无须法院或股东批准,但每项该等修订、修改及/或补充(a)必须涉及公司及买方各自合理地认为为更有效实施本安排计划所需的行政性质的事项,及(b)不损害任何股东的经济利益。

 

 

 

 

(3) 在符合第5.1(2)条的规定下,本安排计划的任何修订、修改和/或补充,可由公司和买方在会议之前或会议上共同提出,不论是否向股东发出任何其他事先通知或通知,如在会议上提出并获参加表决的人士接受(临时命令所规定的除外),则就所有目的而言,该等修订、修改和/或补充均应成为本安排计划的一部分。

 

(4) 除第5.1(2)条另有规定外,公司及买方可随时修订、修改及/或补充本《安排计划》,并可在会议后及生效日期前不时经法院批准,如法院要求,则可在通知股东后修订、修改及/或补充本《安排计划》。

 

第5.2节终止

 

根据《安排协议》的规定,本《安排计划》可在生效时间之前撤回。

 

第6条
进一步保证

 

第6.1节进一步保证

 

尽管本《安排计划》所列的交易和事项应按本《安排计划》所列的顺序发生,并应视为按本《安排计划》所列的顺序发生,而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的行动或手续,但每一方均应作出、作出和执行或安排作出、作出和执行其中任何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所有进一步的行动、契据、协议、转让、保证、文书或文件,以便进一步记录或证明本《安排计划》所列的任何交易或事项。

 

 

 

 

附录e

 

临时订单

 

见附件。

 

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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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温哥华书记官处2023年2月3日e Ntered Ait诉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关于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192条的问题,R.S.C. 1985,c.44,经修订的第第230条(i-8温哥华登记处和i涉及Neovasc公司的拟议安排事项。和Shockwave医疗公司。Neovasc Inc.于申请后在m a St e _(h uk)\',e)03/Feb/2023就呈请人Neovasc Inc.(“Neovasc”)根据其于2023年2月1日提交的呈请申请临时命令而向呈请人作出的命令。[ x ]未经通知,将于2023年2月3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听讯,并在听讯申请人的律师Alexandra Luchenko并在阅读本文请愿书时,以及Chris Clark于2023年2月1日宣誓的第1号宣誓书(“Clark宣誓书”)和Angela Bradley于2023年2月2日宣誓的第1号宣誓书均在此提交;本法院命令:定义1。如本临时命令所用,除非另有定义,否则以大写字母开头的词汇的涵义载于作为附件“a”的克拉克誓章所附的《股东特别会议通告》及《管理层资料通告》(统称“通告”)。5136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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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特别会议2。根据经修订的《加拿大商业公司法》(R.S.C. 1985,c.-44)(以下简称“CBCA”)第192条,Neovasc被授权并被指示召集、举行和召开Neovasc普通股(以下简称“Neovasc”,Neovasc的持有人为“Neovasc的股东”)特别会议(以下简称“会议”),该会议将于2023年3月6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市Three Bentall Centre,Burrard Street 595,Suite 2600,British Columbia,V7X 1 L3并在通函中说明,以:(a)考虑并酌情考虑,通过一项特别决议(“安排决议”),以核准安排计划(“安排计划”)中更具体描述的一项安排(“安排”),其格式大体上为本通函附录“d”所附的格式;及(b)处理在会议或其任何休会之前可能适当进行的其他事务。3.会议的召集、举行和举行,应按照《巴塞尔公约》、《通知》和Neovasc章程的规定进行,但须遵守本临时命令、本法院任何进一步命令的条款以及会议主席的裁决和指示,该等裁决和指示不得与本临时命令相抵触。休会4。尽管有CBCA的规定和Neovasc的章程,并在遵守《安排协议》条款的前提下,Npnvosrt,If it ria.ms arivisabl ©有权一次或多次休会或延期,而无需首先召开会议,也无需首先获得Neovasc股东对休会或延期的任何投票,且无需法院批准。任何该等延期或延期的通知,须以新闻稿、新闻稿、报纸广告或以本临时命令第12及13段所指明的方法之一发出的通知发出。5.记录日期(定义见下文第10段)不得因会议休会或延期而改变。在会议以后的任何一次重新召开时,所有代理人的表决方式将与原来的表决方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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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的召开,但在随后重新召开会议之前已被有效撤销或撤回的任何代理人除外。修正案6。Neovasc和Shockwave Medical,Inc(“买方”)有权在会议召开之前或会议上随时根据《安排协议》对《安排》和《安排计划》进行任何修改、修改和/或补充,无论是否另行通知或告知Neovasc股东和未行使期权(“期权”)持有人(“Neovasc期权持有人”)、Neovasc已发行在外限制性股票单位(“RSU”)持有人(“Neovasc受限制股份单位持有人”)以及Neovasc(“Neovasc”Neovasc期权持有人及Neovasc受限制股份单位持有人(“Arranged Securityholders”),若有人提出并获Neovasc股东在会上投票接受(临时命令所规定的除外),则就一切目的而言,该等选择权须成为安排及安排计划的一部分。7.Neovasc和买方可在会议结束后及在生效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并经法院批准,并在法院要求时,在通知Neovasc股东和被安排的证券持有人后,不时根据《安排协议》修订、修改和/或补充《安排》和《安排计划》。8.尽管有第6及7段的规定,Neovasc及买方可随时及直至生效日期为止,根据安排协议修订、修改及/或补充《安排》及《安排》,而无须获法院或Neovasc股东另行通知或批准,但每项该等修订、修改及/或补充(a)必须关乎Neovasc及买方各自合理认为属行政性质的事宜,以更有效地执行本安排计划,及(b)不损害任何Neovasc股东或任何经安排的证券持有人的经济利益。9.本安排计划的任何修订、修改或补充,如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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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4买方的合理意见属行政性质,是为更好地实施本安排计划所必需的,且不损害Neovasc任何前股东或任何已安排的证券持有人的经济利益。记录日期10。Neovasc股东接获Neovasc会议通知、出席Neovasc会议及参加表决的记录日期为2023年2月3日(“记录日期”),或Neovasc董事会(“Neovasc董事会”)可能确定并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披露的其他日期。特别会议通知11。该通函在此被视为已作出足够及充分的披露,包括为施行CBCA第192条的规定而作出的披露,而根据CBCA第192条,Neovasc无须向Neovasc股东送交任何其他或额外的报表。12.与克拉克誓章附件“a”、“b”和“c”所载的格式大致相同的通函、委托书表格和呈请聆讯通知书(统称“会议材料”),如呈请人的律师所建议的那样,有必要或可取地对其进行删除、修改或增补,但此种删除、修改或增补并不与本临时命令的条款相抵触,应发送给:(a)截至营业时间结束时在Neovasc中央证券登记册或同等记录上登记的Neovasc股东Dn = t.P,ana Qnch会议记录rifintarin应在会议日期(不包括邮寄、送达或传送日期及会议日期)前至少二十一(/1)天以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发送:(i)通过预付普通或航空邮件方式发送给Neovasc股东,Neovasc于记录日期在适用的证券登记册上显示的地址或同等记录;(ii)亲自送交上文第12(a)段所指明的收件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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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5 _(Hi)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传送给任何Neovasc股东,凡其身份令Neovasc通过其代表要求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传送感到满意,然后按照该要求传送;(b)Neovasc的董事和审计师至少在会议日期前二十一(21)天(不包括邮寄或转递日期及会议日期)以预付普通邮件或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这些人发送会议材料,(c)对于Neovasc的非登记股东,根据国家文书54-101 ——与加拿大证券管理人报告发行人的证券受益所有人的通信——至少在会议日期前二十一(21)天前三(3)个工作日,向中间人和登记的被提名人提供会议材料副本,以便将这些材料发送给非反对的受益所有人和反对的受益所有人,(d)根据CBCA任命的董事,通过预付普通邮件,或在会议召开至少二十一(21)天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基本上遵守本段即构成对会议及Neovasc申请最终命令的良好和充分通知。13.该通函,包括与克拉克誓章附件“A”及“C”所载格式大致相同的呈请聆讯通知书(“通知书材料”),连同申请人的大律师所告知的有必要或可取的删减、修订或增补,但该等修订须符合本临时命令的条款,并须按照本临时命令第12段所载的送达时限及送达方法送交安排证券持有人,但如安排证券持有人亦是Neovasc的股东,根据上文第12(a)及(c)段分发资料将符合通知的规定,而该等邮寄、递送及分发即为对Neovasc的最后定单申请作出良好及足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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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4.本临时命令所指明的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士因意外没有或不作为,或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士未有接获本临时命令所指明的会议通知,并不构成违反本临时命令或召集会议的缺陷,亦不应使会议上通过的任何决议或进行的法律程序失效,但如有任何该等不作为或不作为已提请Neovasc注意,然后,它应尽合理的最大努力,在情况最合理可行的时间内,以该方法加以纠正。当作收到第15号通知。为本命令的目的,会议材料和通知材料应被视为已收到:(a)如为邮寄,则为邮寄日期之后的一天、星期六和节假日除外;(b)如为亲自送达,则为亲自送达的次日或送达上文第12段所述的人的地址的次日;(c)如为发送或交付以供发送,则为任何传送、记录或电子通信的方式。更新会议材料16。对于会议材料或通知材料中提供的任何信息的任何修订、更新或补充的通知,可以新闻稿、新闻稿、报纸广告或以本协议第12段所述任何方式发出的通知方式传达,这是Neovasc委员会确定的最适当的传播方式。法定人数和表决数17。根据Neovasc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应为两名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的Neovasc股东,每位股东均为Neovasc股东或经正式指定的Neovasc股东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在会议上投票。18.会议通过安排决议所需的表决应为下列人士的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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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并有权在会上投票的Neovasc股东在所持有的每一Neovasc股份获得一票的基础上,获得至少66213%的选票;和(b)由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并有权在会上投票的Neovasc股东在所持有的每一Neovasc股份获得一票的基础上,不包括根据多边文书61-101 —在特别交易中保护少数证券持有人的规定应被排除在外的Neovasc股票所附的表决票。19.该等表决足以授权及指示Neovasc采取一切必要或合宜的行动或事宜,以使该安排及该安排的实施与在会议资料中向Neovasc股东披露的内容一致。20.对于就安排决议进行的表决或会议主席确定与该安排有关的任何事项,Neovasc股份的每位登记持有人有权就其持有的每一股Neovasc股份投一票。21.就安排决议的表决或会议上以投票方式进行的任何其他表决而言,任何损坏的选票、难以辨认的选票和有缺陷的选票均应视为股东所投的票。经适当签署并注明日期但不载有表决指示的代理人,应对安排决议投赞成票。DCD11111111-TCrt a TitickiticICC II 11.1 • 1111 II I 16.11.0 M I I I I 1 la 1...02 2。有权出席Neovasc会议的唯一人员为截至记录日期登记的Neovasc股东或其各自的代理人、Neovasc的董事、高级职员、审计师、顾问、买方及其代表、安排好的证券持有人以及应会议主席邀请和同意而接纳的任何其他人,但在会议上有权投票的唯一人员为截至记录日期营业结束时登记的Neovasc股东或其各自的代理人。审查员23。经授权,Neovasc的过户登记处及过户代理人(或其任何代理人)的代表可担任Neovasc会议的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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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代理24的征集。Neovasc有权在与会议相关的会议中使用与作为附件“B”所附形式基本相同的委托书,Neovasc如主席认为合理,可酌情一般免除Neovasc股东交存委托书的期限。Neovasc经授权可直接或通过其高级职员、董事和雇员、或通过其为此目的而保留的代理人或代表、以及由其决定的邮寄或其他形式的个人或电子通讯方式招揽代理人,费用由其承担。25.Neovasc会议代理人的使用程序应载于会议材料。异议权26。每名登记Neovasc股东均有权根据经本命令及安排条款修订的《巴塞尔公约》第190条的规定,就安排决议提出异议。27.截至记录日期在册的Neovasc股东将是Neovasc唯一有权行使异议的股东。以经纪人、托管人、受托人、代名人或其他中间人名义登记的Neovasc股份的实益持有人如欲提出异议,必须作出安排,使登记的Neovasc股东能够代表Neovasc股份的实益持有人提出异议,或者作出安排,成为登记的Neovasc股东。28.Neovasc登记股东(不论是代表其本身或Neovasc实益股东)根据CBCA第190款行使异议权:(a)Neovasc股东如有异议,须将书面反对送达Neovasc do Blake,Cassels & Graydon LLP,595 Burrard St # 2600,Vancouver BC V7X 1 L3,收件人:Alexandra Luchenko,或发送电子邮件至alexandra.luchenko@blakes.com,至迟于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2023年3月1日,或任何推迟或休会前两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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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持反对意见的Neovasc股东在会议上其所持有的Neovasc股份,不论是藉代理人或亲自出席投票,均不得对安排决议投赞成票;(c)持反对意见的Neovasc股东应在会议记录日期及行使异议权的截止日期为Neovasc股东;(d)持反对意见的Neovasc股东必须就其所持有的Neovasc全部股份提出异议;及(e)否则行使该异议权必须符合CBCA第190条的规定,经《安排计划》、《临时命令》及《最后命令》修订。29.除本法院另有命令另有规定外,Neovasc股东根据CBCA及《安排》对该安排提出异议所享有的权利,即构成Neovasc股东对该安排的充分异议权。30.Neovasc股东如对安排决议有异议权,并有权在符合CBCA及《安排》的规定下,就其Neovasc股份的公平价值收取通知,须在根据本命令须向Neovasc股东发出的通函内包括有关该权利的资料。31.Neovasc须按法院根据CBCA第190条所作出的命令,就其Neovasc股份向Neovasc的异议股东支付所有以公允价值支付的款项。申请第32号最后命令。一经Neovasc股东按本临时命令所载方式批准(不论是否经更改)该安排,Neovasc可向本法院申请(其中包括)一项命令:(a)按照《巴塞尔公约》第199(4)(a)条的规定批准该安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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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b)根据CBCA第192(4)(e)条宣布,该安排的条款及条件在程序上及实质上对Neovasc股东公平及合理。(统称“《最后命令》”)及《最后命令》的聆讯将于2023年3月9日上午9时45分(温哥华时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史密斯街800号的法院大楼举行,或在聆讯《最后命令》后尽快举行,或在本法院指示的其他日期及时间举行。33.克拉克誓章所附的呈请聆讯通知书的格式,作为附件“c”,特此批准为批准该呈请的法律程序通知书的格式。34.申请人及买方,以及任何Neovasc股东及安排证券持有人,凡已提交并交付一份以法院规则所订明的格式作出的答覆,以及他们拟倚赖的所有资料副本,均为有权出席聆讯及聆听的唯一人士,(a)呈请人的律师,地址为:Blake,Cassels & Graydon LLP Suite 2600,Three Bentall Centre 595 Burrard Street,P.O.Box 49314 Vancouver,B. C. V7X 1L3收件人:Alexandra Luchenko(Vancouver.service blakes.com和alexandra.lucl‘enko@blakesscom)(b)请抄送买方律师:Davies Ward Philipps & Vineberg LLP 1501 McGill College Avenue,26th Floor Montreal,QC H3A 3N9收件人:Louis-Martin O’Neill和Faiz Lalani(Imoneill@dwpv.com和flalani@dwpv.com)在2023年3月7日下午4:00(温哥华时间)或法院可能另行指示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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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按照本命令第12及13段送交呈请聆讯通知书及本临时命令,即构成本法律程序的良好及足够送达,无须就该等法律程序作出其他形式的送达,亦无须就该等法律程序向任何人送达其他材料。特别是,此处的请愿书和随附的宣誓书以及可能提交的其他宣誓书的送达被免除。36.如果最后命令的聆讯延期,只有那些已根据本临时命令提交并递交答辩状的人,才需要获得延期聆讯日期的通知和任何已提交的材料。37.Neovasc的所有股东和安排好的证券持有人均应被视为本程序的当事方,并受本程序中所作任何命令的条款的约束。差异38。申请人有权在任何时间申请更改本临时命令或申请适当的进一步命令。39.最高法院《民事规则》第8-1条(除要求提供申请记录外)和第16-1(8)-(12)条的规定,是为依据本申请提出的任何进一步申请的目的而分发的。下列各方核准本命令的形式,并同意上述每一项经同意的命令(如有的话):请愿人Alexandra Luchenko的律师由法院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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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温哥华注册处一、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一、经修订的《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192条事项,1985年第44号,以及涉及Neovasc公司的拟议安排事项。和Shockwave医疗公司。Neovasc Inc.申请人在申请后作出的命令:Alexandra Luchenko Blake,Cassels & Graydon LLP Suite 2600,Three Bentall Centre 595 Burrard Street,Po Box 49314,Vancouver,BC,V7X 1L3(604)631-3300代理:Dye & Durham

 

 

附录f

 

呈请聆讯通知书

 

见附件。

 

F-1

 

 

没有。
温哥华注册处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

 

关于第192条

经修订的《加拿大商业公司法》,1985年第44号规则,c. 44

 

 

涉及拟议安排的事项
Neovasc Inc.

和Shockwave医疗公司。

 

Neovasc Inc.

 

请愿人

 

呈请聆讯通知书

 

至: 普通股股东Neovasc股东“)的Neovasc Inc.(”Neovasc”)

 

并且: 购买Neovasc普通股的未行使期权的持有人

 

并且: Neovasc流通在外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持有人

 

并且: Neovasc已发行股份增值权的持有人

 

兹通知申请人Neovasc已根据1985年《加拿大商业公司法》(R.S.C.,c.44)(经修订的《加拿大商业公司法》)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批准一项安排计划(“安排”);

 

并悉法院已于2023年2月3日宣布发出经申请后作出的临时命令,指示法院须召开Neovasc股东特别会议,以审议(其中包括)该安排并将其付诸表决及批准;

 

此外,通知还指出,申请作出最后命令以批准该安排,并要求确定该安排的条款在程序上和实质上对所有接受审议的人都是公平合理的,应于2023年3月9日上午9时45分(温哥华时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史密斯街800号法院的审判庭上向主审法官提出,或在听取律师的意见后尽快提出(“最后申请”)。

 

 

 

- 2 -

 

如你希望得到聆讯,任何受所寻求的最后命令所影响的人,如已向法院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史密斯街800号法院登记处提交一份按最高法院《民事规则》订明的格式作出的呈请答覆(“答覆”),并交付一份已提交的答覆副本,连同所有誓章及该人在聆讯最后申请时拟依赖的其他材料,可在聆讯中(亲自出席或由律师出席)并提交呈件,请愿人在其各自的地址向申请人提交一份该人提议的呈件的概要,并附上一份Shockwave Medical,Inc.(“买方”)的副本,以便在2023年3月6日下午4:00(温哥华时间)或之前送达。

 

请愿人的送达地址是:

 

布莱克,卡塞尔和格雷登律师事务所

三个Bentall中心2600套房

伯拉德街595号,邮政信箱49314
卑诗省温哥华V7X 1L3

 

注意:Alexandra Luchenko(Vancouver.service@blakes.com和

alexandra.luchenko@blakes.com)

 

连同一份副本寄往买方的交货地址:

 

David Ward Philipps & Vineberg律师事务所

麦吉尔学院大道1501号,26楼

蒙特利尔,QC H3A 3N9

 

注意:Louis-Martin O'Neill和Faiz Lalani(lmoneill@dwpv.com和

flalani@dwpv.com)

 

如果您希望收到关于最后申请延期的通知,您必须提交并提交如上所述的“答复”表格,以表明您的意向。你可以在法院登记处,800 SmithStreet,Vancouver,British Columbia,V6Z 2E1获得一份“答复”表格。

 

在审理最后申请时,法院可批准所提出的安排,或可根据法院认为适当的条款和条件予以批准。

 

如你在聆讯时没有提交答覆或亲自或由律师出席,则法院可批准所提出的安排,或可在法院认为适当的条款及条件下批准该安排,而无须再通知你。如果该安排获得批准,将对申请人股东的权利产生重大影响。

 

任何接获本通知书的人,如提出书面要求,须按上述送达地址向呈请人的律师提交呈请书、誓章及其他文件的副本。

 

日期:2023年2月3日 “Alexandra Luchenko”(签名)
  呈请人的律师签署
  亚历山德拉·卢琴科

 

 

 

 

附录g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190条

 

异议权

 

190(1)除第191及241条另有规定外,任何类别的法团的股份持有人如受第192(4)(d)段所指的影响该持有人的命令所规限,或如该法团决意

 

(a) 根据第173或174条修订其条款,以增加、更改或删除任何限制或限制该类别股份的发行、转让或拥有权的条文;

 

(b) 根据第173条修订其条文,以增加、更改或取消对法团可经营的业务的任何限制;

 

(c) 合并而非根据第184条进行;

 

(d) 根据第188条继续执行;

 

(e) 根据第189(3)款出售、出租或交换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或

 

(f) 进行私有化交易或挤出交易。

 

进一步权利

 

(2)根据第176条有权投票的任何类别或系列股份的持有人,如法团决定以该条所述的方式修订其章程细则,则可提出异议。

 

如果一类股份

 

(2.1)即使只有一类股份,第(2)款所述的异议权亦适用。

 

股份付款

 

(3)除该股东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外,但在符合第(26)款的规定下,符合本条规定的股东,在该股东持异议的决议所批准的诉讼或根据第192(4)款作出的命令生效时,有权由法团支付该股东持异议的股份的公允价值,该公允价值在该决议通过或该命令作出的前一天营业时间结束时确定。

 

没有部分异议

 

(4)持不同政见的股东只可就代表任何一名实益拥有人持有并以持不同政见的股东的名义登记的某一类别的全部股份,根据本条提出申索。

 

反对

 

(5)持反对意见的股东须在拟就第(1)或(2)款所提述的决议进行表决的任何股东会议上或会议之前,向法团送交反对该决议的书面反对,但法团并无就该会议的目的及其提出异议的权利向该股东发出通知。

 

决议通知

 

(6)法团须在股东通过该决议后十天内,向每名提出第(5)款所提述的反对的股东发出该决议已获通过的通知,但该通知无须送交任何投票赞成该决议或已撤回其反对的股东。

 

G-1

 

 

要求付款

 

(7)持反对意见的股东须在接获根据第(6)款发出的通知后二十天内,或如该股东未接获该通知,则须在知悉该决议已获通过后二十天内,向法团送交一份载有

 

(a) 股东的姓名和地址;

 

(b) 股东持不同意见的股份数目及类别;及

 

(c) 要求支付这些股份的公允价值。

 

股票

 

(8)持不同意见的股东,须在根据第(7)款发出通知后三十天内,将代表该股东所持不同意见的股份的证明书送交法团或其转让代理人。

 

没收

 

(9)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如不遵从第(8)款的规定,则无权根据本条提出申索。

 

认可证书

 

(10)法团或其转让代理人须在根据第(8)款接获的任何股份证明书上注明该持有人是根据本条提出异议的股东的通知,并须随即将该等股份证明书交还该持异议的股东。

 

中止权利

 

(11)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在根据第(7)款发出通知时,除根据本条厘定的股份的公平价值须获支付外,不再享有作为股东的任何权利,但如

 

(a) 股东在法团根据第(12)款作出要约前撤回该通知,

 

(b) 法团没有按照第(12)款作出要约,而该股东撤回该通知,或

 

(c) 董事撤销根据第173(2)或174(5)款修订条文的决议,终止根据第183(6)款订立的合并协议或根据第188(6)款提出的延续申请,或放弃根据第189(9)款作出的出售、租赁或交换,

 

在这种情况下,股东的权利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恢复。

 

支付要约

 

(12)法团须不迟于该决议所批准的诉讼生效当日或该法团接获第(7)款所提述的通知当日的较后日期后7天内,将该通知送交每名持不同意见的股东

 

(a) 一份书面要约,要求以法团董事认为公允价值的金额支付他们的股份,并附有一份说明如何确定公允价值的声明;或

 

(b) 如果第(26)款适用,则通知它不能合法地向持不同意见的股东支付其股份。

 

相同条款

 

(13)根据第(12)款就同一类别或系列的股份作出的每项要约,均须以相同的条款作出。

 

G-2

 

 

付款

 

(14)除第(26)款另有规定外,法团须在根据第(12)款作出的要约获接受后十天内,缴付持不同意见的股东的股份,但如法团在要约提出后三十天内没有收到该要约的接受,则该等要约即告失效。

 

公司可向法院提出申请

 

(15)凡法团没有根据第(12)款作出要约,或持不同意见的股东没有接受要约,法团可在该决议所批准的诉讼生效后五十天内,或在法院容许的更长期间内,向法院申请厘定持不同意见的股东的股份的公平价值。

 

股东向法院提出的申请

 

(16)如法团没有根据第(15)款向法院提出申请,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可在二十天内或在法院容许的更长期间内,为同样的目的向法院提出申请。

 

地点

 

(17)根据第(15)或(16)款提出的申请,须向在法团注册办事处所在地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或在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在该省经营业务的省份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费用无担保

 

(18)在根据第(15)或(16)款提出的申请中,持不同意见的股东无须就讼费提供担保。

 

缔约方

 

(19)在根据第(15)或(16)款向法院提出申请时,

 

(a) 所有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其股份未被法团收购,均应加入为当事方,并受法院裁决的约束;及

 

(b) 法团须将申请的日期、地点及结果,以及他们亲自或由大律师出席及聆讯的权利,通知各受影响的异议股东。

 

法院的权力

 

(20)在根据第(15)或(16)款向法院提出申请时,法院可决定任何其他人是否为持不同政见的股东,而该等股东应作为一方加入,而法院须就所有持不同政见的股东的股份厘定公平价值。

 

评估师

 

(21)法院可酌情委任一名或多于一名评估师,协助法院厘定持不同意见股东的股份的公平价值。

 

最后定单

 

(22)法院的最后命令,须针对法团作出,以有利于每名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并以法院所订定的股份数额为准。

 

利息

 

(23)法院可酌情准许从该决议所批准的诉讼生效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就须支付予每名持不同意见的股东的款额收取合理的利率。

 

G-3

 

 

注意第(26)款适用

 

(24)如第(26)款适用,法团须在根据第(22)款作出的命令宣布后十天内,通知每名持不同政见的股东,法团不能合法地向持不同政见的股东支付股份。

 

第(26)款所适用的效力

 

(25)如第(26)款适用,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可在接获根据第(24)款发出的通知后三十天内以书面通知送达法团,

 

(a) 撤回他们的异议通知,在这种情况下,法团被视为同意撤回,而该股东则恢复其作为股东的全部权利;或

 

(b) 保留对法团的求偿人地位,在法团合法能够这样做时立即得到偿付,或在清算中被列为从属于法团债权人的权利,但优先于其股东的地位。

 

限制

 

(26)如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法团不得根据本条向持不同意见的股东缴付款项

 

(a) 该法团现在或将在付款后不能支付其到期债务;或

 

(b) 因此,公司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将低于其负债的总和。

 

G-4

 

 

如有问题或请求协助表决,请联系Neovasc Inc.

代理招标代理和股东通讯顾问:

 

 

北美免费电话:1-877-452-7184

 

北美洲以外地区:416-304-0211

 

电子邮件:assistance@laurelhil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