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4.1
资本存量说明
西部数据公司
以下是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以及经修订和重述的章程(我们的“章程”)的重要条款的摘要,只要它们与我们股本的重要条款有关。本摘要通过参考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对其整体进行限定,每一份都是表格10-K年度报告的附件,本说明是其中的附件。此外,特拉华州的一般公司法(“DGCL”)也可能影响我们的股本条款。
授权大写
我们的法定股本包括:
•75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普通股”);以及
•5,000,000股优先股,每股面值0.01美元(“优先股”)。
普通股
根据任何当时已发行优先股的持有人的相关权利、限制和优先权,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将有权享有某些权利,包括(i)如果公司董事会(我们的“董事会”)宣布从合法可用的资金中按比例分享股息,以及(ii)在公司清算、解散或清盘的情况下,在支付债务和费用后按比例分享合法可用的资产分配。我们普通股的每一股流通股将使持有人有权对提交给股东投票的所有事项(包括选举董事)拥有一票表决权。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将不会在董事选举中拥有累积投票权或优先认购权以认购我们股本的额外股份。我们的附例规定,在无争议的选举中,每名董事须按就该董事所投的多数票选出。这意味着,“支持”一名董事提名人的股份数量必须超过“反对”该被提名人的票数,该被提名人才能当选。
我们普通股的股份持有人将没有优先、转换、交换、偿债基金、赎回或评估权。我们普通股持有者的权利、优惠和特权将受制于公司已发行或未来可能发行的任何系列优先股的条款。所有已发行普通股均已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
优先股
我们的董事会有权在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中规定的限制和限制范围内,授权以一个或多个类别或系列发行优先股的股份,并确定其中的权利、优先权、特权和限制,包括股息权、转换权、投票权、赎回条款、清算优先权、优先购买权和构成任何系列的股份数量或指定此类系列。发行或存在优先股可能会降低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并可能对我们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和其他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以及特拉华州法律的反收购效力
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包括以下概述的条款,旨在阻止和防止强制收购做法和不充分的收购出价。这些规定旨在鼓励寻求获得公司控制权的人首先与我们的董事会进行谈判。它们还旨在为我们的管理层提供灵活性,以便在我们的董事会确定收购不符合我们股东的最佳利益时,提高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可能性。然而,这些规定可能会产生阻止他人对我们的股票提出要约收购的效果,并可能产生阻止恶意收购或推迟我们控制权或管理层变化的效果。
特别股东会议
根据我们的章程,根据任何系列优先股持有人的权利和适用法律的要求,只有我们的董事会、我们的董事会主席或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可以召集股东特别会议。股东无权召集特别股东大会。
股东提名和提案的提前通知要求
我们的股东必须遵守我们的章程中规定的提前通知程序,才能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业务或提名董事进行选举。持有至少3%我们普通股至少三年的股东(或最多20名股东的团体)还必须满足并遵守我们的章程中规定的额外要求,才能提名并有任何董事提名人(通常不超过(i)两名董事提名人或(ii)董事会董事人数的20%中的较大者,向下取整至最接近的整数)包含在我们的代理材料中。
以书面同意消除股东诉讼
DGCL允许股东通过书面同意采取行动,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取消了股东未经会议以书面同意行事的权利。
无累积投票
根据特拉华州法律,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授权累积投票,否则不允许对董事选举进行累积投票。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没有规定董事选举中的累积投票。没有累积投票使得少数股东更难在我们的董事会中获得席位,以影响我们董事会关于收购的决定。
获授权但未发行的股份
在遵守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的情况下,我们的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股份可能可用于未来的发行,而无需股东批准。我们可能会将这些额外股份用于各种公司用途,包括未来的公开发行以筹集额外资金、公司收购和员工福利计划。授权的存在
但未发行的普通股可能会使通过代理权竞争、要约收购、合并或其他方式获得我们控制权的企图变得更加困难或受到阻碍。
未指定优先股
未指定优先股的授权使我们的董事会有可能发行具有投票权或其他权利或优先权的优先股,这些权利或优先权可能会阻碍任何试图改变公司控制权的尝试的成功。
修订法团注册证明书及附例条文
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可能会根据特拉华州法律进行修改。我们的附例,或其中任何一项,可予更改、修订或废除,而新的附例可予通过,(i)由我们的董事会,以当时担任董事的董事人数的过半数投票,在我们的董事会任何正式召集和举行的会议上行事,或(ii)由股东,但该等建议的修订、修改、废除或采纳的通知已在为就任何建议的修订、修改、废除或采纳采取行动而召集的股东会议通知中发出。
特拉华州反收购法
我们受制于DGCL的第203条,这是一项反收购法。一般而言,第203条禁止公开持有的特拉华州公司在该人成为感兴趣的股东之日起三年内与感兴趣的股东进行业务合并,除非该人成为感兴趣的股东的业务合并或交易以规定方式获得批准。通常,企业合并包括合并、资产或股票出售,或导致相关股东获得财务利益的另一项交易。
通常,感兴趣的股东是指与关联公司和联营公司一起拥有公司15%或更多有表决权股票的人。根据第203条,公司与利益相关股东之间的企业合并是被禁止的,除非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股东产生利害关系前,董事会批准企业合并或者导致股东成为利害关系股东的交易;
•在导致该股东成为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完成后,感兴趣的股东在交易开始时至少拥有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票的85%,在某些情况下,为确定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票、董事兼高级职员的人拥有的股票以及员工股票计划的目的,不包括在内;或者
•在股东产生兴趣时或之后,企业合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年度股东大会或股东特别会议上以至少三分之二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赞成票获得授权,该股份不属于感兴趣的股东。
专属论坛
根据我们章程的规定,除非我们书面同意选择替代法院,(i)代表我们提起的任何派生诉讼或程序,(ii)声称违反我们现任或前任董事、高级职员、其他雇员或股东对我们或我们的股东所欠的信托义务的索赔的任何诉讼,(iii)声称根据DGCL的任何条款或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或章程产生的索赔的任何诉讼,或DGCL将管辖权授予特拉华州衡平法院的任何诉讼,或(iv)主张受特拉华州法律内政原则管辖的索赔的任何诉讼,将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完全由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提起,如果该法院没有其标的管辖,则由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特拉华州专属论坛条款”)。此外,根据我们章程的规定,除非我们书面同意选择替代法院,否则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将是解决任何声称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联邦法院条款”)产生的诉讼因由的投诉的专属法院。根据我们的章程并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任何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或持有我们股本股份的任何权益的个人或实体被视为已通知并同意特拉华州专属论坛条款和联邦论坛条款。
特拉华州专属论坛条款旨在适用于根据特拉华州法律产生的索赔,不适用于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或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提出的索赔,或联邦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的任何其他索赔。此外,联邦论坛条款旨在适用于根据《证券法》产生的索赔,不适用于根据《证券法》提出的索赔 交易法。我们章程中的专属论坛条款不会解除我们遵守联邦证券法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的义务,因此,我们的股东为执行《交易法》或其下的规则和条例产生的任何义务或责任而采取的行动必须提交联邦法院。我们的股东将不会被视为放弃我们遵守这些法律、规则和条例。
上市
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交易代码为“WDC”。
转让代理及注册官
我们普通股的转让代理和注册商是Equiniti Trust Company,L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