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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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 | 我们的参考:MRC/SCT/B4480-H26305 |
| 普益财富有限公司 | ||
| c/o沃克斯企业有限公司 | ||
| 埃尔金大道190号 | ||
| 乔治城 | ||
| 大开曼KY1-9008 | ||
| 开曼群岛 | ||
| 尊敬的先生或女士 | ||
| 普益财富有限公司 | ||
| We have acted as Cayman Islands Law Adviser to 普益财富有限公司(the“公司")的注册声明(定义见附表1),须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佣金“)有关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登记(i)根据附表1所界定的2018年计划预留供发行的16,806,720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的普通股及(ii)根据附表1所界定的2024年计划预留供发行的111,165,518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的普通股,于公司股本(”股份”).我们现将此意见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5.1提供。 | ||
为发表此意见,我们已研究及依赖附表1所列文件的正本、副本或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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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给出这一意见时,我们所依据的是附表2中提出的假设,我们没有对这些假设进行独立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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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开曼群岛律师,对除开曼群岛现行法律和本意见发表之日所解释的法律以外的任何法律不发表任何意见。为了本意见的目的,我们没有对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规则或条例进行任何调查。除本文明确说明外,我们不对本意见中引用的任何文件中包含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发表意见,也不对事实事项或本意见所涉交易的商业条款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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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文所述的审查和假设以及我们进行的此类搜索,并考虑到我们认为相关的法律考虑,并受制于附表3中规定的资格,并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我们就以下所列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 ||
| 1. | 本公司为一间正式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有效存在,并在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具有良好的信誉。 |
| Walkers(香港) 滙嘉律師事務所 (香港) 香港中环遮打道18号亚历山德拉楼15楼 电话+ 85222844566传真+ 85222844560
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迪拜|格恩西岛|香港|爱尔兰|泽西|伦敦|新加坡
*英格兰和威尔士;**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新南威尔士州(澳大利亚);*****百慕大 |
| 步行者 | P2岁 |
| 2. | 公司法定股本目前为2,000,000美元,分为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或面值0.00 1美元的普通股。 |
| 3. | 根据附表1定义的计划将予发行及配发的股份已获正式授权。当按计划所设想的方式及根据决议配发、发行及缴足款项时,以及当公司的股东名册已作出适当记项时,股份将有效发行、配发及缴足,而任何股份的持有人将不再有义务就该等股份向公司作出任何进一步付款。 |
我们在此同意将本意见用于并在此提交,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并进一步同意注册声明中所有对我们的名称的提及。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其颁布的委员会规则和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员类别。
本意见仅限于此处提及的事项,不应被解释为延伸至此处未提及的任何其他事项或文件。
本意见应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解释。
你忠实的
| /s/walkers(香港) | |
| WALKERS(香港) |
| 步行者 | P3岁 |
附表1
审查的文件清单
| 1. | 日期为2018年8月6日的法团注册证书、经特别决议于2018年11月21日通过的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并购“),公司的会员名册及董事名册,其副本已由其在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提供予我们(合称”公司记录”). |
| 2. | 开曼群岛总登记处的在线数据库开曼在线登记信息系统(CORIS)于2024年3月11日进行了搜索。 |
| 3. | 大开曼岛乔治市法院办公室书记官处备存的大法院令状和其他发起程序登记册(第“法庭登记册”),截至2024年3月8日开曼群岛时间上午9时(第“搜索时间”)。 |
| 4. | 由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的日期为2024年3月7日有关公司的良好地位证明书("良好信誉证书”). |
| 5. | 一份由公司注册办事处发出的日期为2024年3月7日有关公司的在职证明书(《在职证明”). |
| 6. | 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的董事会及公司股东的已签署书面决议副本及日期为2024年2月20日及2024年3月7日的已签署书面董事会决议副本(“决议”). |
| 7. | 公司在表格S-8上的注册声明(以下简称“注册声明”). |
| 8. | 2018年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的副本2018年计划”)和《2024年股份激励计划》(第“2024年计划”)对公司(统称“计划”或“文件”). |
| 步行者 | P4岁 |
附表2
假设
| 9. | 与本意见有关的所有审查文件的原件均为真实的。所有声称被密封的文件都被如此密封。所有副本完整,与原件相符。任何翻译都是他们声称要翻译的原始文件的完整和准确的交易。 |
| 10. | 我们审查的并购是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于本协议生效之日生效。 |
| 11. | 公司记录完整、准确,法律规定的一切事项和拟在其中记录的并购事项,均完整、准确地如此记录。 |
| 12. | 本公司(本公司纪录除外)并无任何记录、协议、文件或安排,但本文明文所述的文件除外,这些文件已由我们审查,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公司董事的权力和权限,或会影响本文所提供的任何意见。 |
| 13. | 决议已由每名董事或代表每名董事,或由每名成员或代表每名成员就成员决议正式签立(如公司实体有此要求,则该等签立已获正式授权),而其上的签名及首字母均为已表示将以其名义签署决议的一人或多人的签名及首字母。 |
| 14. | 决议仍然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没有被撤销或更改。 |
| 步行者 | P5岁 |
附表3
资格
| 1. | 我们对良好信誉的意见完全基于收到注册官签发的良好信誉证书。如果已支付《公司法》规定的所有费用和罚款,且注册处处长不知道公司存在《公司法》规定的违约情况,则公司应在证书签发之日被视为在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第200A条规定的良好信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