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LLEG 2021-2A分项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llegro CLO XIV,Ltd。
|
| d. CUSIP(如有)。 |
01750Y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180UAB4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466435.6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53861051614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LLEG 2024-1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llegro CLO XVI,Ltd。
|
| d. CUSIP(如有)。 |
01749V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1806AB7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49008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327443.0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69954313980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lleg XV Sub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254900AAPS2B2Z2RDL2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llegro CLO XV,Ltd。
|
| d. CUSIP(如有)。 |
01749K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1830AB7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350461.58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217117.7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00690059155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llegro CLO XVII,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llegro CLO XVII,Ltd。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87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875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4.28875871310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贷款积累工具(CLO仓库)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贷款积累工具(CLO仓库)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NCHC 2018-1R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L8BI45FDIJHO1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安克雷奇资本CLO 1-R,Ltd。
|
| d. CUSIP(如有)。 |
03329B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422AAB6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1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1000.000000000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1310020843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pex Credit CLO 2020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ex Credit CLO 2020 Ltd。
|
| d. CUSIP(如有)。 |
03756BAE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477KAC6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17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797195.4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36876436156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pex Credit CLO 2021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ex Credit CLO 2021 Ltd。
|
| d. CUSIP(如有)。 |
03754DAG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478TAD4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714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591603.9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24051238528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顶点信贷CLO 2022-1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ex Credit CLO 2022-I Ltd。
|
| d. CUSIP(如有)。 |
03753W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479WAB0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8833176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535965.7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82962363694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PEXC 2024-1A分项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ex Credit CLO 2024-I Ltd。
|
| d. CUSIP(如有)。 |
03753CAE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3753CAE6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6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614875.3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63121010674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百慕大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PEXC 2024-1A分项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ex Credit CLO 2024-I Ltd。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4256.8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9622840448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百慕大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2024-74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战神LXXIV CLO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03990G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33059AB5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316847.4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5.18821117645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TCLO 2018-10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阿特拉斯高级贷款基金X,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04941QAC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6222AB2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31612.9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8210271797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TCLO 2021-17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阿特拉斯高级贷款基金XVII,Ltd。
|
| d. CUSIP(如有)。 |
04942G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626HAB5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021596.47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88493064555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TCLO 2023-21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阿特拉斯高级贷款基金XXI,Ltd。
|
| d. CUSIP(如有)。 |
04940NAA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626NAA4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4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59096.7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1021290593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夹层债务证券(CLO债)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WPT 2017-8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OBPZDY731NEI3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海拔CLO 2017-8,Ltd。
|
| d. CUSIP(如有)。 |
28622TAJ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31057AG0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WPT 2021-12A分项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海拔CLO 2021-12,Ltd。
|
| d. CUSIP(如有)。 |
28623N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31141AB3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810737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22655.2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4986194686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WPT 2023-17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海拔CLO 2023-17,Ltd。
|
| d. CUSIP(如有)。 |
28624FAA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31172AA0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017134.9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25832803214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夹层债务证券(CLO债)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ABSN 2018-II次级B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arings CLO Ltd. 2018-II
|
| d. CUSIP(如有)。 |
06760K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8204AB8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127133.8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2694748535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ATLN 2015-9A IN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JMWGEYZEC6GK9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attalion CLO IX Ltd。
|
| d. CUSIP(如有)。 |
07132HAA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854XAA1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079022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2280.650000000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3885188077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ATLN 2015-9A潜艇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JMWGEYZEC6GK9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attalion CLO IX Ltd。
|
| d. CUSIP(如有)。 |
07132G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8893AB8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770978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2220.0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6376684904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ATLN 2017-11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O0R7FIDPTPCK50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attalion CLO XI Ltd。
|
| d. CUSIP(如有)。 |
07132M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9005AB8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21162.0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1131239210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ATLN 2020-15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attalion CLO XV Ltd。
|
| d. CUSIP(如有)。 |
07131C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7131CAC4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36256.0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89596446422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ATLN 2020-15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attalion CLO XV Ltd。
|
| d. CUSIP(如有)。 |
G0887TAB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887TAB3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36256.0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89596446422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ATLN 2021-19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attalion CLO XIX Ltd。
|
| d. CUSIP(如有)。 |
07134A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9034AB8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56838.8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3356827383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布卢姆2019-26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蓝山CLO XXVI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09630H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1351XAB9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947215.4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21471084449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RDGS 2022-1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ridge Street CLO 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10806G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16402AB8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9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686879.0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92376628862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RDGS 2022-1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ridge Street CLO 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40814.0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7498837786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WCAP 2023-1A e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rightwood Capital MM CLO 2023-1,Ltd。
|
| d. CUSIP(如有)。 |
108929AA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08929AA8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882451.25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921065.4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9839796590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夹层债务证券(CLO债)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WCAP 2023-1I SUB1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rightwood Capital MM CLO 2023-1,Ltd。
|
| d. CUSIP(如有)。 |
108929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08929AC4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847312.25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690317.0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30209156814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ANYC 2019-1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anyon CLO 2019-1,Ltd。
|
| d. CUSIP(如有)。 |
13887U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1836BAB2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03217.6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1391698219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AVU 2021-2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rimaran CAVU 2021-2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89624V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062VAB6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01433.0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9994954875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ROWPT4,子版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rown Point CLO 4 Ltd。
|
| d. CUSIP(如有)。 |
22846PAC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5717AB8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84036.5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6433333396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DRSLF 2015-38X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ARO9JRDQL4oE0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德莱登38高级贷款基金
|
| d. CUSIP(如有)。 |
26251E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848EAB0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6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246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7639292974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DRSLF 2020-83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yden 83 CLO,Ltd。
|
| d. CUSIP(如有)。 |
26246F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8582AB3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1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351066.0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5.2095574296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DRSLF 2021-87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yden 87 CLO,Ltd。
|
| d. CUSIP(如有)。 |
26246H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857VAB0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324295.1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44994053891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DRSLF 2021-95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yden 95 CLO,Ltd。
|
| d. CUSIP(如有)。 |
262485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8508AB8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025804.0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88755542203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DRSLF 2022-112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YDEN 112 CLO,LTD。
|
| d. CUSIP(如有)。 |
26243BAE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850BAC9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12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989125.0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1123132343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DRSLF 2022-98A分B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yden 98 CLO,Ltd。
|
| d. CUSIP(如有)。 |
26248C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851CAB8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689363.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67767750674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DRSLF 2025-123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yden 123 CLO,Ltd。
|
| d. CUSIP(如有)。 |
26253P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853PAB7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424709.5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76021989921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Dryden 76 CLO,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yden 76 CLO,Ltd。
|
| d. CUSIP(如有)。 |
26252XAA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8516AA3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378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96198.9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3335802356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伊顿2019-1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Eaton Vance CLO 2019-1,LLC
|
| d. CUSIP(如有)。 |
27830VAE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3042GAC5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66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351607.7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7.08135368766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海拔CLO 2021-13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YZ3RIOTSOP0V9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海拔CLO 2021-13,Ltd。
|
| d. CUSIP(如有)。 |
28622G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3106VAB7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026765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288393.4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42754431653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海拔CLO 2021-13,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海拔CLO 2021-13,Ltd。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33164.5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8307064246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海拔CLO 2021-14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海拔CLO 2021-14,Ltd。
|
| d. CUSIP(如有)。 |
28623T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31161AB1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1971482.11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646387.8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89850710302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levation CLO 2021-15,Ltd(AWPT 2018-3)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海拔CLO 2021-15,Ltd。
|
| d. CUSIP(如有)。 |
70469G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964AAB7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9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667705.3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66416647577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levation CLO 2021-15,Ltd(AWPT 2018-3)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海拔CLO 2021-15,Ltd。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1252.3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7563956171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赋能CLO 2023-3,Ltd.次级票据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赋能CLO 2023-3,Ltd。
|
| d. CUSIP(如有)。 |
29247N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3R40MAB7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067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832927.2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63869345172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MPWR 2023-2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赋能CLO 2023-2,Ltd。
|
| d. CUSIP(如有)。 |
29247JAA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3R40EAA7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005397.3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2510058453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夹层债务证券(CLO债)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MPWR 2024-1A分项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赋能CLO 2024-1,Ltd。
|
| d. CUSIP(如有)。 |
29244Y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9244YAC4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24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932679.3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82946242297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MPWR 2024-2A分项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赋能CLO 2024-2,Ltd。
|
| d. CUSIP(如有)。 |
29248KAC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3R40KAB1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3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15870.5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7133783706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FCBSL2021-1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Fortress Credit BSL VII Limited
|
| d. CUSIP(如有)。 |
34962NAA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3675CAA2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750476.6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33962025924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夹层债务证券(CLO债)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Fortress Credit Opportunities XXVII CLO B 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Fortress Credit Opportunities XXVII CLO B LLC,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849325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84932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40128380121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贷款积累工具(CLO仓库)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贷款积累工具(CLO仓库)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GALL 2023-1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Gallatin CLO X2023-1,Ltd。
|
| d. CUSIP(如有)。 |
36362LAA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36362LAA7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995013.6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49216718965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夹层债务证券(CLO债)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百慕大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GNRT 2024-14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生成CLO 14 Ltd。
|
| d. CUSIP(如有)。 |
37149T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38257AB0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1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357598.8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8.95654942486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HARV7 7A潜艇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57H7JJWKKTHB1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HarbourView CLO VII,Ltd。
|
| d. CUSIP(如有)。 |
41165H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4287VAB6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1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HLA 2018-1X次级变量7/21/31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Halcyon Loan Advisors Funding 2018-1 Ltd。
|
| d. CUSIP(如有)。 |
40539HAC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42352AB3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28380.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0485039215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ICG 2021-3A分项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ICG US CLO 2021-3,Ltd。
|
| d. CUSIP(如有)。 |
449249AL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4722BAF4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8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631919.8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2656622402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英威腾2021-2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景顺 CLO 2021-2,Ltd。
|
| d. CUSIP(如有)。 |
46091A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4464AC7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6670.9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4159063530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INVCO 2021-2A分项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景顺 CLO 2021-2,Ltd。
|
| d. CUSIP(如有)。 |
46091AAB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4464AB9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091907.07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0497231614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英威腾2023-1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景顺美国CLO 2023-1,Ltd。
|
| d. CUSIP(如有)。 |
46146KAG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4922LAD5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9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555319.9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46551661874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英威腾2023-1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景顺美国CLO 2023-1,Ltd。
|
| d. CUSIP(如有)。 |
46146KAE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4922LAC7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9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00590.9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4989643201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JTWN 2021-16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詹姆斯敦CLO XVI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7909.8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5483986172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JTWN 2021-16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詹姆斯敦CLO XVI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47048T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82326AB8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766525.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0199277722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LCM31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LCM31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50200UAC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54175AB3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3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65224.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9021615371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LCM42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LCM42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52113CAA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54010AA4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081606.7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92236625032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arble Point CLO XXI Income Note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arble Point CLO XXI Ltd。
|
| d. CUSIP(如有)。 |
56606PAA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5860CAA2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2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198387.5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7139688557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DPK 2017-23a分B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麦迪逊公园基金XXIII,Ltd。
|
| d. CUSIP(如有)。 |
55820U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5753QAB9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42667.0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77519989959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DPK 2018-29a分B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麦迪逊公园基金XXIX,Ltd。
|
| d. CUSIP(如有)。 |
55820EAE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5760PAC0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154847.62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11600.5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1914636706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IDO 2018-9A IN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XXQYQPW7OQNX2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idOcean Credit CLO IX
|
| d. CUSIP(如有)。 |
59802NAE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109NAC3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IDO2018-8X,IN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T32RO3I7BJ4V26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idOcean Credit CLO VIII
|
| d. CUSIP(如有)。 |
59801NAE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108NAC4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22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7814.050000000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6101830679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IDOCC7,子版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4MLF21SFT7F41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idOcean Credit CLO VII
|
| d. CUSIP(如有)。 |
59802YAG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1088AD5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27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P20 2021-1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arble Point CLO XX Ltd。
|
| d. CUSIP(如有)。 |
566063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58511AB5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12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070467.0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29159760843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P23 2021-4收入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arble Point CLO XX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56607MAA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5870DAA8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83598.6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8882410317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Niagra Park CLO,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尼亚加拉公园CLO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65357K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682KAB6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813322.9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5500555431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NIAPK 2019-1A分项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尼亚加拉公园CLO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65357KAJ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682KAF7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97875.2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82605.0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1391256923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夹层债务证券(CLO债)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NMC CLO-2A分项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新山CLO 2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64754K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470KAB2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8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937730.9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08025259518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P CLO 2017-14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P CLO 2017-14,Ltd。
|
| d. CUSIP(如有)。 |
67097T20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744X405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310702.3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06528051013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PKBLU 2022-1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Park Blue CLO 2022-I,Ltd。
|
| d. CUSIP(如有)。 |
699903AE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9420AC4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179670.9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85499890942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PKBLU 2022-2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Park Blue CLO 2022-II,Ltd。
|
| d. CUSIP(如有)。 |
70018LAE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9441AC0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32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815201.2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5617731805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PPMC 2019-2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PPM CLO 2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69377R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7210UAB3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62266.8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8837104550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OCKT 2019-1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ockford Tower CLO 2019-1,Ltd。
|
| d. CUSIP(如有)。 |
77342N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7616GAB4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36772.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2105045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OCKT 2025-1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ockford Tower CLO 2025-1,Ltd。
|
| d. CUSIP(如有)。 |
77341B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7614BAB7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8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596892.4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4.11526980197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OCKT 2025-1A附信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ockford Tower CLO 2025-1,Ltd。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65676.5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6573418660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NDPT 2013-3RX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HOEGQTNS4MTZ1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ound Point CLO IV-R,Ltd。
|
| d. CUSIP(如有)。 |
83608MAE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82832AC3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NDPT 2023-36 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ound Point CLO 36,Ltd。
|
| d. CUSIP(如有)。 |
835939AA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82931AA7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514338.0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56849297116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夹层债务证券(CLO债)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peak 2019-1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ignal Peak CLO 7,Ltd。
|
| d. CUSIP(如有)。 |
56844EAA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100GAA1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674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532429.8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57977897539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TCR2022-1A分B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teele Creek CLO 2022-1,Ltd。
|
| d. CUSIP(如有)。 |
85816H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8465KAB5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339779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225620.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8838541677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TCR2022-1A分B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teele Creek CLO 2022-1,Ltd。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9391.0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8071663482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相关投资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RNTS 2018-8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rinitas CLO VIII,Ltd。
|
| d. CUSIP(如有)。 |
89641F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0627AB9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8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91444.9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1942708949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IBR 2018-10X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活力CLO X,Ltd。
|
| d. CUSIP(如有)。 |
92558LAC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3804AB1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8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IBR 2021-15X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活力CLO XV,Ltd。
|
| d. CUSIP(如有)。 |
92559FAE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4706AC5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377337.3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48302930114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活力CLO XIII,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活力CLO XIII,Ltd。
|
| d. CUSIP(如有)。 |
92557C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462CAB4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867675.9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8891201283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OYA 2017-4A分B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oya CLO 2017-4,Ltd。
|
| d. CUSIP(如有)。 |
92916UAB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4020AB3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OYA 2024-7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oya CLO 2024-7,Ltd。
|
| d. CUSIP(如有)。 |
92920U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567LAB8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747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919834.9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9.9311026570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WILDPK 2024-1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怀尔德伍德公园CLO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96820DAJ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6412AD6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042311.5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52167255205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伍兹2018-11B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Northwoods XI-B,Limited
|
| d. CUSIP(如有)。 |
66860A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6870AB5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463295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504468.2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5.30525267432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WPARK 2015-1X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韦伯斯特公园CLO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948210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5136AB6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363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ZCLO3 2015-3A IN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SYHU0CNKIXQ69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ZAIS CLO 3,Limited
|
| d. CUSIP(如有)。 |
98887KAA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8852AA7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038255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按名称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列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ZCLO3 2015-3A次级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如果持有的基金是系列信托的系列,报告系列的LEI。 |
549300SYHU0CNKIXQ69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ZAIS CLO 3,Limited
|
| d. CUSIP(如有)。 |
98887JAE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8854AC9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761745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该项目回复N/A,并对第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次级剩余部分证券(CLO Equity)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所列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情况适用。
第C.7项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处理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