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有关LSB工业材料,Inc.(“LSB”)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间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LSB总裁兼首席执行官Mark T. Behrman,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证明: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LSB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s/Mark T. Behrman |
Mark T. Behrman |
总裁、首席执行官 |
(首席执行干事)及 |
董事会主席 |
2026年4月30日
本证明仅为18 U.S.C. § 1350的目的而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但须遵守其中所载的知识标准,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