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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3.2 3 d65514dex32.htm EX-3.2 EX-3.2

附件 3.2

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REDWOD MERGER SUB,LLC

截至2025年9月30日

Redwood Merger Sub,LLC的这份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协议”)由Rayonier Inc.(“成员”)订立。

该成员特此根据《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法》(6 Del。C. § 18-101,et seq.),经不时修订(“法案”),被视为在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下被视为与其所有者分开的实体,特此同意如下:

 

  1.

名字。特此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Redwood Merger Sub,LLC(“公司”)。公司可以该名称开展业务,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该成员不时确定的任何其他名称开展业务。

 

  2.

目的。公司成立的目的和目的,以及公司将进行和促进的业务的性质是,从事根据该法案可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合法行为或活动,并从事与上述相关的任何和所有必要或附带活动。

 

  3.

任期。公司的任期自公司成立证书在特拉华州州务卿办公室提交之日开始,并应持续到公司根据第8条的规定解散为止。

 

  4.

注册办事处。公司在特拉华州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o The Corporation Trust Company,1209 Orange Street,Wilmington,Delaware 19801,County of New Castle。公司也可能在特拉华州内外的其他地方设有办事处,这些地方可能是会员不时指定的,也可能是公司业务可能需要的。

 

  5.

注册代理。本公司在特拉华州为本公司提供法律程序服务的注册代理人的名称和地址为The Corporation Trust Company,1209 Orange Street,Wilmington,Delaware 19801,County of New Castle。

 

  6.

成员。会员姓名及通讯地址如下:

 

姓名

  

地址

Rayonier Inc.   

1条雷欧尼尔路径

Wildlight,Florida 32097


  7.

公司管理层。(a)该成员应为该法案所定义的“经理”。公司的财产、业务和事务由会员管理和进行。公司只有在本协议授权的情况下,或在本协议授权的范围内,或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经成员同意,或通过公司的代理人和雇员的行动(如下文(b)段所述),才能采取行动并具有约束力。该成员有权为促进本文所述目的而作出任何和所有必要或方便的行为,包括成员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所拥有的所有法定或其他权力。

(b)会员可(i)以书面行动授权任何人代表公司订立及履行任何协议,(ii)委任一名或多于一名具有会员所决定的职衔、职责及权力的高级人员,及(iii)委任具有其所选择的职衔的个人为公司的雇员或高级人员,以代表公司行事,并拥有会员不时转授任何该等人的权力及权力。任何获该会员指定代表公司行事的该等人士、高级人员及雇员,可随时或不时获该会员委任或罢免,不论是否有因由。

(c)任何与公司、该会员或上文(b)段所述的任何人士(统称“获授权人士”)打交道的人士或实体,可依赖该会员(或公司秘书)签署的证书,以确定该会员或获授权人士的身份,以及该会员或该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立和交付任何文书或文件的权限。

(d)兹将Mark R. Bridwell(或该成员可能不时为此目的指定的其他人)指定为该法案所指的授权人,以执行、交付和安排将公司有资格在公司可能希望开展业务的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所需的任何证书(及其任何修订和/或重述)归档。

 

  8.

解散;清算。(a)公司应解散,其事务应在以下情况首次发生时结束:(i)成员的书面同意或(ii)根据该法案导致公司解散的任何其他事件或情况,除非公司的存在根据该法案继续存在。

(b)公司解散后,公司须立即开始清盘其事务,而会员须迅速清算公司的业务。在本公司事务清盘期间,会员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持续。

(c)在解散的情况下,公司只须进行结束其事务所需的活动(包括以有序方式出售公司资产),而公司的资产适用如下:(i)首先,在法律另有许可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清偿公司的负债(不论是通过付款或作出合理的付款准备);及(ii)其后,向成员。

(d)在公司清盘完成后,成员应根据该法案提交解散证书。

 

2


  9.

出资。目前尚未对公司进行任何出资。会员有权但无义务按会员确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公司出资。

 

  10.

盈亏分配。公司的利润和亏损应在每个自然年度结束时(以及在会员确定的其他时间(如有))分配给该会员。

 

  11.

分配。可按该成员确定的时间和总额向该成员进行分配。尽管有任何与此相反的规定,公司和代表公司的成员不得因成员在公司的利益而向成员进行分配,如果这种分配将违反该法案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的第§ 18-607条。

 

  12.

作业。会员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其会员权益。

 

  13.

辞职。会员只有在将其在公司的全部权益转让给其他个人或实体的情况下,才可从公司辞职。

 

  14.

接纳额外成员。公司的一名或多名额外成员在该额外成员签署本协议的对应签名页后,经该成员同意,可被接纳为公司成员。在任何额外成员加入公司后,该成员应安排修订和重述本协议,以反映该额外成员的加入和该额外成员的初始出资(如有),并包括成员可能同意的其他条款,以反映该额外成员加入后公司地位的变化。

 

  15.

会员的责任。除法案另有规定外,公司的债务、义务和责任,不论产生于合同、侵权或其他方面,应完全是公司的债务、义务和责任,成员不得仅因是公司成员而对公司的任何此类债务、义务或责任承担个人义务。

 

  16.

开脱。(a)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会员、任何获授权人士或其各自的任何联属公司、董事、受托人、会员、高级人员、控制人或雇员(各自称为“被覆盖人”),均不得就该被覆盖人代表公司善意履行或不履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招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损害或索赔,向公司或该会员承担法律责任。每当在本协议中允许或要求被覆盖的人善意地作出决定时,被覆盖的人应根据该标准行事,并且不受本协议或任何相关法律规定或在公平或其他方面施加的任何其他或不同标准的约束。

(b)获覆盖人士须获充分保护,以善意依赖公司的记录,以及任何个人或实体就被覆盖人士合理地认为属于该个人或实体的专业或专家能力范围内的事项向公司提交的资料、意见、报告或陈述。

 

3


  17.

受托责任。如在法律上或在权益上,被覆盖人对公司或成员负有与此相关的义务(包括受托责任)和责任,则根据本协议行事的被覆盖人不应就该被覆盖人对本协议条款的善意依赖对公司或成员承担责任。本协议的规定,只要它们限制了在法律上或股权上以其他方式存在的被覆盖人的义务和责任,则由合同各方同意取代该被覆盖人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18.

赔偿和保险。(a)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本人或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人是或曾经是公司的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或正在或曾经应公司的要求担任另一公司、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经理、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人,而成为或被威胁成为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不论是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程序)的一方或参与其中的每一人(以下简称“程序”),包括与雇员福利计划有关的服务,无论此种程序的依据是指称以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的正式身份或在担任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期间以任何其他身份采取的行动,均应由公司在该法授权的最大范围内予以赔偿并使其不受损害,因为同样的情况已经存在或以后可能得到修正(但在任何此类修正的情况下,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仅在此类修订允许公司提供比上述法律允许公司在此类修订之前提供的更广泛的赔偿权利的范围内),针对该人因与此相关而合理招致或遭受的所有费用、责任和损失(包括律师费、判决、罚款、已支付或将在结算中支付的金额,以及根据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产生的消费税或罚款),并且此类赔偿应继续作为已不再担任经理、董事、高级职员的人,雇员或代理人,并应为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和管理人的利益而投保;但除本协议(b)段另有规定外,只有在管理人授权该等程序(或其部分)时,公司才应就该人发起的程序(或其部分)寻求赔偿的任何该等人作出赔偿。本条所赋予的获得赔偿的权利应是一项合同权利,应包括有权由公司支付在任何此类程序最终处置前为其辩护所产生的费用;但条件是,如果法案要求,支付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以其作为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而不是以该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曾经或正在提供服务的任何其他身份)所产生的此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向雇员福利计划送达)在法律程序的最终处置之前,只有在最终确定该经理或高级人员无权根据本条或其他方式获得赔偿的情况下,由该经理或高级人员或代表该经理或高级人员向公司交付偿还所有如此垫付的款项的承诺时,方可作出。公司可以通过管理人的行动,向公司的雇员和代理人提供赔偿,其范围和效果与管理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赔偿相同。

 

4


(b)索赔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根据本条(a)款提出的申索在公司收到书面申索后三十天内未获足额支付,则申索人可在其后的任何时间向公司提起诉讼,以追讨该申索的未付款额,如全部或部分胜诉,则申索人亦有权获支付起诉该申索的费用。索赔人未达到行为标准,使公司根据该法案允许公司就索赔金额向索赔人进行赔偿,但证明此类抗辩的责任应由公司承担,这应是对任何此类诉讼的抗辩(不包括为在其最终处分之前就为任何程序进行抗辩所产生的费用而提起的强制执行索赔的诉讼,其中所要求的承诺(如有)已提交给公司)。公司(包括其经理、独立法律顾问或其成员)既没有在此类诉讼开始前确定赔偿申请人在当时情况下是适当的,因为他或她已达到该法案规定的适用行为标准,也没有公司(包括其经理、独立法律顾问或其成员)实际确定索赔人未达到此类适用行为标准,应是对诉讼的抗辩或创建索赔人未达到适用行为标准的推定。

(c)权利的非排他性。获得赔偿的权利和支付在本条赋予的程序最终处分之前为其辩护而招致的费用,不应排除任何人根据任何法规、本协议的规定、其他协议、管理人的行动或其他方式可能拥有或以后获得的任何其他权利。

(d)保险。公司可自费维持保险,以保护自己和公司或其他公司、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任何经理、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免受任何此类费用、责任或损失,无论公司是否有权根据该法案就此类费用、责任或损失对此类人进行赔偿。

 

  19.

费用。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被覆盖人在为任何索赔、要求、诉讼、诉讼或程序进行辩护时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支出),应不时由公司在该索赔、要求、诉讼、诉讼或程序的最终处置之前垫付,但公司可在随后确定该被覆盖人无权根据本协议获得赔偿后收回。

 

5


  20.

修正、豁免等。本协议不得修改或补充,任何放弃或同意背离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均不具有效力,除非在成员签署的书面文件中有所规定。

 

  21.

杂项。本协议构成该成员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此前所有与之相关的协议和谅解。本协议对会员及其继任者和允许的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本协议任何特定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性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本协议应在所有方面被解释为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性条款被省略。除第16至19条有关被覆盖人员的开脱和赔偿的规定外,本协议不得将任何权利授予除成员及其继任者和许可受让人之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本协议的规定仅用于规范会员与前任或未来会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本协议不旨在为非成员债权人的利益服务,根据本协议不向非成员债权人授予任何权利。

 

  22.

管辖法律。本协议应由特拉华州的法律(不涉及法律冲突原则)管辖并根据这些法律进行构建,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均受此类法律管辖。

 

6


作为证明,下列签署人作为公司的唯一成员和管理人,有意在此受法律约束,已于上述首次书面日期正式签署本协议。

 

Rayonier Inc.
签名:  

/s/Mark R. Bridwell

姓名:   Mark R. Bridwell
职位:   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秘书

【Redwood Merger Sub,LLC运营协议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