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1
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2条注册的证券说明
普通股说明
GigaMedia Limited(“公司”、“我们”、“我们”和“我们的”)根据新加坡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我们的事务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统称“我们的“章程”)以及管理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公司的适用法律管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根据《交易法》第12条注册了以下一系列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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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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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代码(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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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
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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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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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股份”)为11,052,235股。我们的股票没有面值。
优先购买权
我们的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
普通股转让
根据我们的章程,股份可自由转让,但我们的董事可根据其绝对酌情权,拒绝登记我们拥有留置权的任何股份转让。我们所有的流通股已全部支付完毕。此外,我们的董事可酌情拒绝向其不认可的受让人登记或转让股份。股份可以通常的共同形式或我们的董事批准的形式通过正式签署的转让文书进行转让。我们的董事可拒绝登记任何以凭证式证明的股份转让,除非(其中包括)该转让已妥为盖章,并连同印花税缴款证明书(如有的话)、转让所关乎的股份证书及他们可能要求的其他所有权证据一并呈交登记。我们将在向董事出示破旧或污损的股票并在支付我国章程规定的费用后更换股票。我们将根据(其中包括)申请人提供证据和董事可能要求的赔偿等情况,更换丢失、销毁或被盗的股票。
证券权利的限制及资格
股份所证明的权利不受任何其他类别证券所证明的权利或任何合同或其他文件的规定的实质限制或限定。
其他类型证券的权利
不适用。
普通股的权利
股息
我公司可以普通决议宣派股息,但除从我公司利润中或超过董事建议的金额外,不得派发股息。我司可用于分红并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按股东各自的权利运用于向股东分红
和优先事项。除享有股息特别权利的股份外,所有股息应按股份缴足的金额宣派和支付。
所有经宣布后仍未领取的股息,可由我们的董事会为我们公司的利益进行投资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自宣布之日起六年内未申领任何股息,该股息可予没收,并应归还本公司。然而,董事可在其后任何时间以绝对酌情决定权取消任何该等没收,并将如此没收的股息支付予在没收前有权获得该等没收的人。股息不对我公司计息。
股东大会
我们被要求在6个月内于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董事可在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时候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他们必须在代表我公司不少于10%表决权的股东的书面请求下这样做。此外,持有不低于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不含库存股)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可以召集我们的股东大会。除法律或我国宪法另有规定外,大会表决采用普通决议方式,需经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简单多数票投赞成票。例如,就任命董事而言,一项普通决议就足够了。一项特别决议,要求至少75%出席并参加投票的人投赞成票,对于《新加坡公司法》规定的某些事项,例如修改我们的宪法,是必要的。根据《新加坡公司法》,为通过特别决议而召开的每一次股东大会必须至少提前21天发出书面通知,指明提出特别决议的意图。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的规定,为通过普通决议而召开的每一次股东大会,必须至少提前14天发出书面通知。
投票权
在我们的任何股东大会上投票都是以投票方式进行的。在投票表决中,每一位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对其持有的每一股都有一票表决权。
清算分配
在我们公司清盘的情况下,根据适用法律,我们的股东可通过特别决议授权清盘人将我们的资产分割和分配给我们的股东,或授权清盘人为我们的股东的利益将我们的全部或部分资产归属于此类信托的受托人,但不会迫使任何股东接受对其负有任何责任的股份或其他证券。
股本
我们一般有权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一般授权,回购不超过我们自己已发行股份的20%。
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就其股份未支付的金额向我们的股东进行资本催缴,并且要求股东支付董事会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的催缴金额。董事会可以撤销催缴通知或推迟先前确定的催缴时间。
我们可以通过普通决议:
(i)合并及分割全部股份;
(ii)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细分部分或全部股份,但须始终在该细分中,就每一减持股份支付的金额与未支付的金额(如有的话)之间的比例应与就产生该减持股份的股份而言的比例相同;和
(iii)根据《新加坡公司法》和我国宪法,将任何类别的股份转换为任何其他类别的股份。
我们也可以通过特别决议以法律授权的任何方式减少我们的股本或任何不可分配的储备。
下沉基金
根据我们的章程,我们没有被要求提供任何偿债基金。
拥有相当数量的股份
我们的章程没有任何条款歧视任何现有或潜在的股份持有人,因为该股东拥有大量股份。
股份变动权
我们可以通过在该类别股份持有人的单独会议上通过的特别决议更改或废除任何类别股份所附带的任何特别权利,或在会议上未获得该特别决议的必要多数时,经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的四分之三的持有人在该会议后两个月内书面同意。
对拥有证券的权利的限制
新加坡法律或我国宪法对非居民或外国所有者持有或投票的权利没有任何限制。
反收购条文
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或一般股份受《2001年新加坡证券和期货法》和《新加坡收购和合并守则》监管。根据新加坡收购及合并守则的规定,任何人,无论是独自或与其一致行动人,收购我们有表决权股份的30%或更多的权益,均有义务延长对剩余有表决权股份的收购要约。除非相反成立,否则推定「一致行动人」包括一间公司及其相关及联营公司及曾向该公司或其任何相关及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人士(银行在日常业务过程中除外)、一间公司及其董事,包括其近亲及相关信托、一间公司及其养老基金及雇员股份计划、一名人士及任何投资公司,单位信托或其他基金,其投资由该人士全权管理,财务顾问及其客户就财务顾问所持有的股份及财务顾问全权管理的所有基金,而该财务顾问的持股及客户的任何该等基金合计占客户股本的10%或以上。要约必须以现金或附有不低于要约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在前六个月内就该类别股份支付的最高价格(不包括印花税和交易费用)的现金替代方案。如果持有30%至50%(包括在内)有表决权股份的人,或与其一致行动的任何人,在任何六个月期间获得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额外股份,也需要提出强制收购要约。
披露股东所有权
我们的章程中没有任何规定必须披露股东所有权的所有权门槛的规定。
公司法的差异
我们是根据新加坡法律注册成立的。下面的讨论总结了我们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与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注册成立的典型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之间的重大差异,这是由于管理文件以及新加坡和特拉华州法律的差异造成的。
本讨论并不旨在完整陈述新加坡适用法律和我国宪法下我国普通股股东的权利或适用特拉华州法律下的典型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以及典型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本次讨论不时通过参考新加坡和特拉华州现行适用法律进行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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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拉华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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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
董事会 |
典型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将规定,董事会的董事人数将不时通过授权董事的多数投票确定。根据特拉华州法律,董事会可以划分类别,只有在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中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允许在董事选举中进行累积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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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通常会规定董事的最低人数和最高人数,并规定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通过的普通决议增加或减少董事人数,前提是此类增加或减少后的董事人数分别在章程和新加坡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人数上限和最低人数范围内。我国章程规定,除非大会另有规定,董事最低人数为2人,最高人数为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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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个人责任限制 |
典型的公司注册证书规定,在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消除董事因违反作为董事的受托责任而承担的个人金钱责任,但以下责任除外:(i)任何违反董事对公司或其股东忠诚的行为,(ii)非善意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涉及故意不当行为或明知违法的行为,(iii)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第174条(有关董事对非法支付股息或非法购买或赎回股票的责任)或(iv)董事从中获得不正当个人利益的任何交易。典型的公司注册证书还将规定,如果修订《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以允许进一步消除或限制董事责任,那么董事的责任将被消除或限制在经如此修订的《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允许的最大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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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加坡公司法,任何旨在免除董事(在任何程度上)与公司有关的任何疏忽、违约、违反职责或违反信托所附带的任何责任的条款(无论是在章程、合同或其他方面)将无效,除非新加坡公司法允许。尽管如此,董事可因违反对公司的责任而被公司股东释放,但欺诈、违法、无力偿债和压迫或无视少数人利益的情况除外。 我国宪法目前规定,在遵守《新加坡公司法》的规定的情况下,公司的每一位董事、审计师、秘书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权获得公司对其在执行和履行职责或与此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损失、开支和责任的赔偿,特别是在不影响上述任何董事、经理、秘书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一般性的情况下 |
首都的变化没有宪法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比法律要求的更严格。
债务证券
不适用。
认股权证及权利
不适用。
其他证券
不适用。
美国存托股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