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则424(b)(4)提交
注册号:333-286023
前景
$261,000,000
Berto Acquisition Corp。
26,100,000台
Berto Acquisition Corp.是一家作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注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其业务目的是与一项或多项业务进行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合并,我们将其称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自本次发行结束后,我们将有24个月的时间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窗口”)。我们没有选择任何具体的业务合并目标,并且我们没有,也没有任何人代表我们,就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业务合并目标进行任何实质性讨论。然而,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一直以高级职员和董事身份与潜在的业务合并伙伴进行积极讨论,这些合伙人包括:Coliseum Acquisition Corp.(其于2024年12月完成了初始业务合并)(“Coliseum”)、dMY Squared Technology Group, Inc.(其于2025年2月26日宣布已就潜在业务合并订立了不具约束力的意向书)(“dMY Squared”)、DMY Technology Group,Inc. VI(其于2023年4月清算且未完成业务合并)(“DMY VI”)、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V(其于2021年12月完成了初始业务合并)(“DMY IV”),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II(于2021年10月完成首次业务合并)(“DMY III”)、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I(于2021年4月完成首次业务合并)(“DMY II”)、DMY Technology Group,Inc.(于2020年12月完成首次业务合并)(“DMY I”,连同DMY II、DMY III、DMY IV、DMY VI和dMY Squared,“DMY SPACs”),以及GTY Technology Inc.(于2019年2月完成首次业务合并)(“GTY”),我们可能会寻求此前与DMY SPAC管理团队进行过业务合并的合作伙伴,GTY,还有体育馆。我们的管理团队过去的表现,包括关于GTY、Coliseum和DMY SPAC的每一项表现,并不是我们寻找业务合并目标成功的保证。
这是我们证券的首次公开发行。每个单位的发行价为每单位10.00美元,由一股普通股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组成。每份整份认股权证在可行使时,赋予其持有人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前12个月内以每股10.50美元的价格或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12个月周年后的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行权价”)购买一股普通股的权利,但可按此处所述进行调整。只有整份认股权证可行使。单位分离后不会发行零碎认股权证,只会买卖整只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将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后开始行使,并将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五年或更早于赎回或我们清算时到期,如本文所述。根据本招股章程所述的条款及条件,一旦认股权证成为可行权,我们可能会要求赎回认股权证。承销商自本招募说明书之日起有45天的选择权购买最多3,915,000个额外单位以覆盖超额配售(如有)。
我们将向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他们获得公众股份的范围内)提供机会,以每股价格赎回他们在本次发行中作为部分单位出售的全部或部分普通股,我们统称为我们的公众股,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及已发行的公众股数目,但须遵守适用法律及限制,并根据本文所述条件,最早于(i)完成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与召开股东大会以批准首次业务合并或未经股东投票以要约收购方式完成,或(ii)就股东投票修订我们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章程细则”)而适当提交的赎回我们的公众股,而不是为了批准,或与完成相关的初始业务合并(a),以修改我们的义务的实质内容或时间安排,即如果我们尚未在完成窗口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则允许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或赎回我们100%的公众股份,或(b)与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相关的任何其他重要条款,包括完成窗口的任何延长。存入信托账户的所得款项及其所赚取的利息将不会用于支付根据任何现行、待定或未来规则或法律可能对公司征收的可能的消费税或任何其他类似费用或税款,包括但不限于根据2022年《通货膨胀削减法案》就我们公司的任何赎回或股票回购应缴纳的任何消费税。正如本招股章程进一步描述的那样,我们的条款规定,公众股东,连同任何关联公司或与该股东一致行动或作为“集团”(定义见经修订的1934年《交易法》第13条)的任何其他人,将被限制赎回其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的公众股份总数超过15%的公众股份,而无需我们事先同意。每名公众股东可选择赎回其公众股份,而不论其是否投票赞成或反对首次企业合并,亦不论其是否未就首次企业合并投票或弃权,亦不论其是否在与我们首次企业合并有关的确立的记录日期持有公众股份。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其后十个工作日,在合法可用资金的情况下,以每股价格赎回100%的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由此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以及最多100,000美元用于支付解散费用),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该赎回将构成对公众股份的全额和完整付款,并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或其他分配的权利,如果有),但须遵守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并遵守适用法律的其他要求。
我们的保荐人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是一家为向我们投资而成立的开曼群岛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已承诺购买总计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包括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已全额行使),每份可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前12个月内以每股10.50美元的价格或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12个月周年后的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普通股,每份认股权证的价格为1.00美元,总购买价格为3,500,000美元,在将与本次发行结束同时结束的私募中。私募认股权证与本次发行中出售的认股权证相同,但有本招股说明书所述的某些有限例外情况。
2024年11月,我们的保荐机构和保荐关联机构(定义见下文)以23,956.52美元的价格购买了总计6,887,500股普通股(其中最多937,500股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无偿交还给我们,具体取决于承销商超额配股权的行使程度)和一名顾问(与保荐机构无关)以10,043.48美元的价格购买了总计300,000股普通股(其中没有一股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被没收),总计以25,000美元的总购买价格发行了7,187,500股普通股,或每股约0.003美元。于2025年4月29日,我们将31.63美元存入公司股份溢价账户的贷方,并额外发行了316,250股创始人股份,导致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截至本协议日期持有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其中最多978,750股可由我们的保荐人和保荐关联公司根据行使承销商超额配股权的程度予以没收),原因是招股说明书金额的增加。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报表并无更新或列报股份资本化披露及相应的股份变动及关联金额。“保荐关联机构”包括代理我行临时首席财务官兼我行董事会执行主席、保荐机构管理成员的Harry You,以及Harry You的成年儿子、公司企业发展副总裁Robert You。你们两位先生都直接拥有我们赞助商的会员权益。在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持有的总计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中,保荐人、Harry You、Robert You和一名顾问分别直接持有2,688,300股、24,1200股、2,101,050股和313,200股创始人股份,每股价格约为0.003美元。
由于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各自以象征性价格(约每股0.003美元)收购了创始人股份,我们的公众股东将在此次发行结束时立即产生重大稀释。请参阅标题为“风险因素——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初始股东)为创始人股份支付的名义购买价格可能会导致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时您的公众股份的隐含价值被大幅稀释,并且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创始人股份的价值很可能大大高于为其支付的名义价格,即使我们当时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大大低于每股10.00美元。”我们还将向赞助商的关联公司支付为我们管理团队成员提供的办公空间和行政服务,金额相当于每月15,000美元。我们的保荐人可以根据无抵押、无息本票向我们提供最高300,000美元的贷款,用于与发行相关的和组织费用。贷款将于2025年6月30日或本次发行结束时(以较早者为准)到期,预计将在本次发行完成时偿还。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的保荐人的关联公司或我们的某些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会向美国借出资金,以支付与预期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交易成本。此类贷款可根据贷方的选择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转换为业务合并后实体的私募认股权证。在行使此类认股权证时发行股票可能会对我们的公众股东造成重大稀释。有关(其中包括)我们的保荐人、其关联公司以及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收到或将收到的补偿金额和证券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摘要——我们的保荐人”的部分。
下表说明公开发行价格与我们每股有形账面净值之间的差异,经调整以反映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称之为调整后的NTBVPS)结束相关可能发生的各种潜在赎回水平,在备考基础上使本次发行和定向增发股份的发行生效,假设没有行使超额配股权和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调整后的NTBVPS不包括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任何相关交易或费用的影响。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稀释”的部分。
| 提供 价格 $10.00, 没有赎回 |
最大值的25% 赎回 |
最大值的50% 赎回 |
最大值的75% 赎回 |
最大值 赎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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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 NTBV |
调整后 NTBV |
差异 之间 调整后 NTBV和 发行价格 |
调整后 NTBV |
差异 之间 调整后 NTBV和 发行价格 |
调整后 NTBV |
差异 之间 调整后 NTBV和 发行价格 |
调整后 NTBV |
差异 之间 调整后 NTBV和 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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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设超额配股权悉数行使 | ||||||||||||||||||||||||||||||||||
| $ | 7.71 | $ | 7.13 | $ | 2.87 | $ | 6.18 | $ | 3.82 | $ | 4.27 | $ | 5.73 | $ | (1.46 | ) | $ | 11.46 | ||||||||||||||||
| 假设不行使超额配股权 | ||||||||||||||||||||||||||||||||||
| $ | 7.71 | $ | 7.14 | $ | 2.86 | $ | 6.18 | $ | 3.82 | $ | 4.28 | $ | 5.72 | $ | (1.45 | ) | $ | 11.45 | ||||||||||||||||
我们的创始人股份与本次发行中出售的单位中包含的普通股属于同一类别。我们的创始人股份与公众股份相同,只是创始人股份有权享有登记权并受到某些转让限制,如本招股说明书中更详细描述的那样。与其他SPAC不同的是,我们的创始人股份在完成业务合并时没有转换和反稀释权。因此,如果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发行额外普通股或股票挂钩证券或被视为已发行,我们的创始人股份将按此种发行与公众股份按比例稀释。
我们管理团队的成员将在此次发行后直接或间接拥有创始人股份和/或私募认股权证,因此,在确定特定目标业务是否是与之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业务方面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直接或间接)为创始人股份支付的低价创造了一种激励,据此,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会获得可观的利润,即使我们选择了一个随后价值下降且对公众股东无利可图的收购目标。除了他们(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外,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董事和/或他们的关联公司可能会不时向我们提供贷款或垫款作为营运资金。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可能会失去他们在我们的全部投资,除非他们有权从信托账户以外的资产中获得创始人股份的分配,或在我们清算和清盘时就他们可能获得的任何公众股份(如果有的话)从信托账户获得清算分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保荐人产生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完成交易,即使我们选择了一个随后价值下降且对公众股东无利可图的收购目标。此外,如果任何此类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留任或辞职将被目标业务包括在内,作为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协议的条件,我们的每一位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在评估特定业务合并方面存在利益冲突。此外,我们的每一位高级职员和董事目前都有,而且他们中的任何一位在未来都可能对另一实体负有额外的、受托或合同义务,据此,该高级职员或董事被要求或将被要求向该实体提供业务合并机会。我司保荐机构、其关联机构或发起人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之间可能存在实际或潜在的重大利益冲突。参见标题为“我们的业务组合流程”和“管理——利益冲突”的章节。
我们的保荐人由Meteora Capital,LLC的关联公司提供支持,Meteora Capital,LLC是一家专门从事SPAC相关投资(“Meteora”)的投资顾问。Meteora的负责人之前在SPAC的整个生命周期都有经验,从首次公开募股到去SPAC业务合并过程。Meteora将担任该公司的顾问,并于2024年11月以每股约0.003美元的价格购买了30万股创始人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公司将31.63美元存入公司股份溢价账户的贷方,并就招股书金额的增加额外发行316,250股创始人股份。因此,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Meteora现持有31.32万股创始人股份。Meteora预计将在此次发行中以每单位10.00美元的发行价格从承销商处购买公开单位。Meteora既不是一家经纪自营商,也不隶属于一家经纪自营商,也不是与此次发行有关的承销商。Meteora不是我们或我们的赞助商、管理人员或董事的关联公司。
在我们从本次发行和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私募认股权证的销售中获得的总收益中,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在任何一种情况下为每单位10.00美元),则为261,000,000美元,即300,150,000美元,扣除本次发行结束时应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1409400美元,以及用于支付与本次发行结束有关的费用和开支的总额约790,600美元,以及本次发行结束后用于营运资金的约1,300,000美元,将存入位于美国的信托账户,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担任受托人,并仅持有(i)未作为现金投资,(ii)存放在美国特许商业银行的计息或无息活期存款账户中,该账户由受托人选择的综合资产为1000亿美元或以上,且我们对此感到合理满意,或(iii)仅投资于美国政府证券,这是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投资公司法”)第2(a)(16)条所指的,期限为185天或更短,或投资于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7条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这些基金仅投资于美国政府的直接国债。为减轻根据《投资公司法》我们可能被视为投资公司的风险,这种风险增加了我们在信托账户中持有投资的时间越长,我们可以随时指示受托人清算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投资,而是将信托账户中的资金以未投资于现金或计息或不计息活期存款账户的方式持有。有关该公司被视为作为未注册投资公司运营的风险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寻找、完成或无法完成业务合并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根据《投资公司法》被视为投资公司,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制定繁重的合规要求,我们的活动可能会受到限制,这可能会使我们难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迫使我们放弃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努力。”
在本次发行之前,我们的单位、普通股或认股权证没有公开市场。咱们已获准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即纳斯达克,代码为“TACOU”。我们预计,组成单位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将开始在52nd除非J.V.B. Financial Group,LLC(“CCM”)的一个部门科恩 & Company Capital Markets和此次发行的承销商代表Needham & Company,LLC(“Needham”)通知我们他们决定允许更早的单独交易,但前提是我们满足此处进一步描述的某些条件。一旦构成这些单位的证券开始单独交易,我们预计公众股和认股权证将分别以“TACO”和“TACOW”的代码在纳斯达克上市。
根据适用的联邦证券法,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和“规模较小的报告公司”,将受到降低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的约束。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高度风险。有关投资我们的证券时应考虑的信息的讨论,请参见第50页开始的“风险因素”。投资者将无权享受规则419空白支票发行中通常向投资者提供的保护。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州证券委员会都没有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也没有确定本招股说明书是否真实或完整。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开曼群岛的公众提出认购我国证券的要约或邀请。
| 每单位 | 合计 | |||||||
| 公开发行价格 | $ | 10.00 | $ | 261,000,000 | ||||
| 承销折扣和佣金(1) | $ | 0.444 | $ | 10,179,000 | ||||
| 收益,未计费用,给我们 | $ | 9.556 | $ | 250,821,000 | ||||
| (1) | 包括每单位0.054美元(不包括根据承销商购买额外单位的选择权出售的任何单位),或总计1409400美元(包括承销商向United First Partners LLC支付的500000美元介绍费)(无论承销商购买额外单位的选择权是否行使)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支付给承销商。还包括在本次发行中支付给承销商的每单位0.39美元,即总额10,179,000美元(如果全额行使超额分配选择权,则最多11,705,850美元),用于将递延承销佣金存入位于美国的信托账户,并仅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才发放给承销商。然而,此类递延佣金应仅来自与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所有适当提交的股东赎回之后信托账户中剩余的金额,减去初始股东来源的任何资金或根据结构性协议(例如远期购买协议、非赎回协议、任何协议或安排等)在信托中剩余的任何现金,或向股东提供的不赎回的任何其他激励措施。除上述包销折扣及佣金外,根据包销协议,我们已同意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向代表或其指定人士发行3,750,000份认股权证,作为额外补偿。将向代表或其指定人发行的认股权证将具有与私募认股权证相同的条款,但须遵守此处所述的金融业监管局规则5110(g)(8)和规则5110(e)(1)的某些限制。另见"承销”,以说明应向承销商支付的补偿和其他有价值的项目。 |
承销商在坚定承诺的基础上发售这些单位。承销商预计将于2025年5月1日或前后向购买者交付这些单位。
联合账簿管理人
| 科恩 &公司资本市场 | Needham & Company |
2025年4月29日
| 总结 | 1 | |
| 提供 | 21 | |
| 汇总财务数据 | 49 | |
| 风险因素 | 50 | |
|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说明 | 95 | |
| 收益用途 | 97 | |
| 股息政策 | 101 | |
| 稀释 | 102 | |
| 资本化 | 105 | |
|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 106 | |
| 拟议业务 | 112 | |
| 管理 | 146 | |
| 主要股东 | 157 | |
| 某些关系和关联方交易 | 160 | |
| 证券说明 | 163 | |
| 税收 | 183 | |
| 承销 | 195 | |
| 法律事项 | 206 | |
| 专家 | 206 | |
|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 206 | |
| 财务报表指数 | F-1 |
我们没有,承销商也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与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信息不同或不一致的信息。我们不是,承销商也不是,在任何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司法管辖区提出出售证券的要约。你方不应假定本招股章程所载资料截至本招股章程正面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均准确。
i
商标
本招股章程载有对属于其他实体的商标及服务标记的提述。仅为方便起见,本招股说明书所指的商标、商号可能会在没有®或TM符号,但此类引用无意以任何方式表明适用的许可人不会根据适用法律在最大程度上主张其对这些商标和商号的权利。我们不打算使用或展示其他公司的商号、商标或服务标记来暗示与任何其他公司的关系,或由任何其他公司为我们背书或赞助。
二、
本摘要仅强调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出现的更详细信息。由于这是一个摘要,它并不包含您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应该考虑的所有信息。您应该仔细阅读这整个招股说明书,包括“风险因素”下的信息和我们的财务报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包含的相关说明,然后再进行投资。
除本招股章程另有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外,凡提述:
| ● | “我们”、“我们”、“公司”或“我们的公司”指开曼群岛豁免公司Berto Acquisition Corp.。 |
| ● | 「章程」指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将于本次发行完成前采纳; |
| ● | “CCM”是指本次发行中的承销商代表、J.V.B. Financial Group,LLC的一个部门科恩 & Company Capital Markets。 |
| ● | 《公司法》指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因为该《公司法》可能会不时修订; |
| ● | “完成窗口”是指(a)自本次发行的截止日期开始(包括)及(b)于本次发行的截止日期后二十四(24)个月的日期结束的期间,我们的董事根据我们的章程可能批准的较早日期或我们的股东根据章程可能批准的较后日期。 |
| ● | “董事”是指我们现任董事; |
| ● | “创始人股份”指我们的保荐机构、保荐关联机构和一名顾问在本次发行前的私募中首次购买的普通股; |
| ● | “初始股东”是指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一名顾问以及本次发行前我们创始人股份的任何其他持有人; |
| ● | “管理层”或我们的“管理团队”是对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 |
| ● | “Needham”是此次发行的承销商代表Needham & Company,LLC。 |
| ● | “普通股”是指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 |
| ● | “私募认股权证”是指与本次发行结束同时以私募方式向我司保荐机构发行的认股权证; |
| ● | “公众股东”是指我们的公众股份持有人,包括我们的初始股东和管理团队,前提是我们的初始股东和/或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购买公众股份,前提是每个初始股东和我们管理团队成员的“公众股东”身份将仅就此类公众股份存在; |
1
| ● | 「公众股份」指在本次发行中作为部分单位出售的普通股(不论是否在本次发行中或其后购买); |
| ● | “公开认股权证”是指在本次发行中作为部分单位出售的认股权证(无论是在本次发行中购买还是其后购买); |
| ● | “保荐人”为开曼群岛有限责任公司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 |
| ● | “保荐关联公司”为Harry L. You和Robert You; |
| ● | “承销商认股权证”是指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时作为额外补偿向我们的代表或其指定人员发行的认股权证;和 |
| ● | “认股权证”是指我国公开认股权证、私募认股权证和承销商认股权证。 |
本招股章程所述的任何股份没收,以及所有提及股份没收,均应作为开曼群岛法律事项的无偿放弃股份而生效。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任何股份股息将作为股份资本化生效。
除非我们另有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假定承销商不会行使其超额配售选择权。
2
将军
我们是一家于2024年7月15日作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注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目的是与一项或多项业务进行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合并。我们没有选择任何具体的业务合并目标,我们没有,也没有任何人代表我们,就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业务合并目标进行任何实质性讨论。然而,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曾经或正在以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身份与潜在的业务合并伙伴进行讨论,这些高级职员和董事包括Coliseum Acquisition Corp.(其于2024年12月完成了初始业务合并)(“Coliseum”)、dMY Squared Technology Group, Inc.(其于2025年2月26日宣布已就潜在业务合并订立了不具约束力的意向书)(“dMY Squared”)、DMY Technology Group,Inc. VI(其于2023年4月清算但未完成业务合并)(“DMY VI”)、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V(于2021年12月完成首次业务合并)(“DMY IV”)、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II(于2021年10月完成首次业务合并)(“DMY III”)、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I(于2021年4月完成首次业务合并)(“DMY II”)、DMY Technology Group,Inc.(于2020年12月完成首次业务合并)(“DMY I”以及与dMY Squared、DMY VI、DMY IV、DMY III、DMY II,“DMY SPAC”)和GTY Technology Inc.(其于2019年2月完成了初始业务合并)(“GTY”)以及我们可能会寻求此前一直在与DMY SPAC、Coliseum和GTY的管理团队进行讨论的业务合并合作伙伴。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摘要——我们的赞助商”的部分。
我们确定潜在初始业务合并目标的努力将不限于特定行业、行业或地理区域。虽然我们可能会在任何行业或部门寻求初步的业务合并机会,但我们打算利用我们的管理团队的能力,识别并与能够受益于我们管理团队已建立的关系和运营经验的一个或多个业务进行合并。我们的管理团队在确定和执行战略投资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并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成功。虽然我们的关注点很广泛,因为我们在过去十年中研究了超过一千个收购目标,从技术和其他增长行业的角度来看,我们将特别研究人工智能(“AI”)以及快速增长的健康、长寿和美学领域的机会。我们的条款禁止我们仅与另一家空白支票公司或名义经营的类似公司进行业务合并。
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在其管理文件和适用规则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存续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增加其足迹、活动领域并将其提供的服务扩展到上市公司和打算上市的私营公司,作为未来无机增长机会的平台。此类无机机会可能会或可能不会与我们初始业务合并的目标公司所开展的业务相辅相成。如果我们收购的业务或资产与此类目标业务没有互补性,则此类业务或资产可能无法利用我们的基础设施或运营经验,这可能会增加与此类收购相关的成本,我们可能会在与此类收购相关时或之后确定通过分拆、分拆或其他方式将此类业务或资产的所有权与我们的初始目标业务的所有权分开。我们在现阶段没有选择或确定任何潜在的目标业务或任何潜在的无机机会。
3
我们的管理团队
我们的管理团队由行业领导者组成,我们认为他们能够很好地确定和评估将受益于我们管理团队的技能和进入公开市场的业务。我们相信,我们的管理团队在运营和成长中的公司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拥有深厚的人脉网络,并带来了能够对目标业务产生变革性影响的独特背景。我们的管理团队由临时首席财务官兼公司董事会执行主席Harry L. You牵头。
Harry L. You是一位经验丰富的高管、首席财务官和董事会成员,在科技公司拥有丰富的经验。Harry自2023年6月起担任Coliseum董事会主席,直至2024年12月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并于2023年6月至2023年7月期间担任临时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财务官,目前担任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 Holdco,Inc.(纳斯达克:RAIN)的董事长。游先生还自2022年3月起担任dMY Squared董事长、董事,自2022年2月起担任首席财务官,自2025年2月起担任首席执行官。从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辞职,游先生还担任dMY Squared的联席首席执行官。他还自2019年1月起担任Broadcom Inc.(纳斯达克:AVGO)(“博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和博通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成员。此前,他于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担任首席财务官,并于2019年5月、2016年9月至2019年2月和2019年5月担任GTY总裁,后者是一家为公共部门提供基于云的解决方案的软件即服务公司。曾于2008年至2016年在EMC Corporation(简称“EMC”)董事长办公室担任执行副总裁。游先生于2008年加入EMC时,负责监督公司战略和新业务发展,包括并购、合资和风险投资活动。他于2005年至2007年担任首席执行官,并于2005年至2006年担任领先的IT和管理咨询公司BearingPoint Inc.(前身为毕马威咨询公司)的临时首席财务官。2004年至2005年,他担任甲骨文股份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ORCL)(“甲骨文”)的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在该职位上,他帮助开启了甲骨文的收购步伐,于2005年收购了Peoplesoft,Inc.和Retek。在加入甲骨文之前,他曾在财务领域担任多个关键职位,包括2001年至2004年担任埃森哲有限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指导埃森哲完成首次公开募股,以及在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部门担任董事总经理。他还曾于2016年至2022年担任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基金会的受托人。游先生于2021年10月-2025年2月担任IonQ公司董事。游先生于2019年2月至2022年7月担任GTY的Vice Chairman of the Board,并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担任Coupang,Inc.的董事,于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担任Genius Sports Limited,于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担任Rush Street Interactive,Inc.,于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担任DMY II(一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于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担任DMY IV(一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于2005年至2016年担任Korn/Ferry International。游先生拥有耶鲁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哈佛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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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的SPAC经验
我们的执行主席兼临时首席财务官Harry L. You在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dMY Squared Technology Group, Inc.
2022年2月,游先生创立了dMY Squared Technology Group, Inc.,这是一家与我公司出于基本相似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游先生自2022年3月起担任dMY Squared董事长、董事,自2022年2月起担任首席财务官。从2022年3月到2023年3月辞职,游先生还担任DMY Squared的联席首席执行官。dMY Squared于2022年9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募股,其中筹集的总收益约为63,190,000美元。2024年1月2日,dMY Squared召开了一次特别股东大会,将其必须完成业务合并的日期从2024年1月4日延长至2024年1月29日,此后逐月延长至2025年12月29日,前提是延期后的每个月向信托账户存入5万美元。就此次延期而言,约3,980,414股公众股被赎回,占dMY Squared首次公开发行已发行公众股的约37.0%。dMY Squared的单位、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分别在NYSE American交易,交易代码为“DMYY.U”、“DMYY”和“DMYY.WS”。2025年04月29日,DMYY.U、DMYY、DMYY.WS的收盘售价分别为13.90美元、13.10美元、1.10美元。2025年2月26日,dMY Squared与量子计算机高级软件开发工具开发商Horizon Quantum Computing Pte. Ltd.(“Horizon”)联合宣布,双方已就潜在业务合并订立不具约束力的意向书。
Coliseum Acquisition Corp./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Inc。
Coliseum Acquisition Corp.是一家与我公司为实质上相似的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Coliseum于2021年6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募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150,000,000美元。游先生于2023年6月从其先前的发起人手中收购(直接和间接)Coliseum 70%的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并成为Coliseum董事会主席。2023年6月、2023年11月、2024年9月和2024年12月,Coliseum分别召开了股东大会,以延长其必须完成企业合并的日期,与此相关,9,121,799股公众股、3,001,840股公众股、1,089,249股公众股、856,188股公众股被赎回。2024年6月26日,Coliseum与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Inc.订立业务合并协议,该公司为开发、改进电离降雨生成技术并将其商业化而成立的业务。就Coliseum股东特别会议批准与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Inc.的业务合并而言,持有505,207股公众股的股东行使权利,以每股约11.41美元的价格以总计237万美元的价格将这些股份赎回为现金。连同就上述延期会议提交赎回的公众股份,约97.16%于Coliseum首次公开发售中已发行的公众股份已赎回。收盘后,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 Holdco,Inc.的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于2025年1月2日开始在纳斯达克交易,股票代码分别为“RAIN”和“RAINW”。2025年4月29日,RAIN和RAINW的收盘价分别为3.57美元和0.17美元。截至2025年4月29日,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 Holdco,Inc.的总市值反映了约2704万美元的市值。
DMY Technology Group,Inc. VI
2021年4月,游先生创立了DMY Technology Group,Inc. VI,这是一家为与我们公司基本相似的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尤先生于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期间担任DMY VI董事会联席主席。DMY VI于2021年9月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共筹集了约210,000,000美元。2022年12月22日,DMY VI宣布与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Inc.就业务合并订立最终协议。业务合并不成功,DMY VI于2023年4月27日清算。在清算之前,DMY VI的单位、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交易代码为“DMYS.U”、“DMYS”和“DMYS 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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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V/Planet Labs Inc。
2020年12月,游先生创立了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V,这是一家为与我们公司基本相似的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游先生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担任DMY IV的董事。DMY IV于2021年2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募股,其中筹集的总收益约为340,000,000美元。DMY IV于2021年11月完成了与地球观测和分析公司Planet Labs Inc.(“Planet Labs”)的初步业务合并,该交易对Planet Labs的交易后股权价值约为28亿美元。由于DMY IV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4个月内完成了首次业务合并,因此没有就延长DMY IV必须完成业务合并的日期进行投票。就批准与Planet Labs业务合并的DMY IV股东特别会议而言,在其首次公开发行中出售的689,670股DMY IV A类普通股持有人,约占已发行公众股的2.0%,行使了以每股约10.00美元,即总计690万美元的价格将这些股份赎回为现金的权利。DMY IV和Planet Labs就业务合并筹集了金额为2.52亿美元的公共股权(“PIPE”)私人投资。此次业务合并后,游先生于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间担任Planet Labs的董事。Planet Labs的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为“PL”和“PL WS”。2025年4月29日,PL和PL WS的收盘价分别为3.43美元和0.64美元。截至2025年4月29日,Planet Labs的总市值反映出的市值约为10.2亿美元。
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II/IonQ,Inc。
2020年9月,游先生创立了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II,这是一家为与我们公司基本相似的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游先生于2020年9月至2021年10月期间担任DMY III的董事。DMY III于2020年10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其中筹集的总收益约为30万美元。DMY III于2021年10月完成了与量子计算企业IonQ,Inc.(“IonQ”)的初步业务合并,该交易对IonQ的估值约为20亿美元。由于DMY III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4个月内完成了首次业务合并,因此没有就延长DMY III必须完成业务合并的日期进行投票。就批准与IonQ业务合并的DMY III股东特别会议而言,在其首次公开发行中出售的950,923股DMY III 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约占已发行公众股的3.2%,行使了以每股约10.00美元,即总计950万美元的价格将这些股份赎回为现金的权利。DMY III和IonQ就业务合并筹集了金额为3.45亿美元的PIPE。在企业合并后,游先生于2021年10月至2025年2月担任IonQ的董事。IonQ,Inc.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为“IONQ”和“IONQ WS”。2025年4月29日,IONQ和IONQ WS的收盘价分别为28.09美元和17.16美元。截至2025年4月29日,IonQ的总市值反映出的市值约为62.6亿美元。
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I/Genius Sports集团
2020年6月,游先生创立了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I,这是一家为与我们公司基本相似的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游先生于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间担任DMY II的董事。DMY II于2020年10月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其中筹集的总收益约为27.60万美元。DMY II于2021年3月完成了与体育数据公司Genius Sports集团(“Genius Sports”)的初步业务合并,该交易对Genius Sports的估值约为15亿美元。由于DMY II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4个月内完成了首次业务合并,因此没有就延长DMY II必须完成业务合并的日期进行投票。关于DMY II股东特别会议批准与Genius Sports的业务合并,在其首次公开发行中出售的1,296股DMY II 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或不到已发行公众股的0.01%,行使了以每股约10.00美元,即总计12,966.05美元的价格将这些股份赎回为现金的权利。DMY II和Genius Sports就业务合并筹集了金额为3.3亿美元的PIPE。在企业合并后,游先生于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担任Genius Sports的董事。Genius Sports的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为“GENI”。2025年4月29日,GENI的收盘价为10.92美元。截至2025年4月29日,Genius Sports的总市值反映出的市值约为27.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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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Y Technology Group,Inc./Rush Street Interactive, Inc.
2019年9月,游先生创立了DMY Technology Group,Inc.,这是一家为与我们公司基本相似的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游先生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担任DMY I的董事。DMY I于2020年2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募股,其中筹集的总收益约为230,000,000美元。DMY I于2020年12月完成了与在线赌场和体育博彩公司Rush Street Interactive, Inc.(“Rush Street”)的初步业务合并,该交易对Rush Street的估值约为17.8亿美元。由于DMY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24个月内完成了首次业务合并,因此没有就延长DMY必须完成业务合并的日期进行投票。就批准与Rush Street业务合并的DMY I股东特别会议而言,在其首次公开发行中出售的485股DMY I 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或低于已发行公众股的0.01%,行使了以每股约10.03美元,即总计4866.97美元的价格将这些股份赎回为现金的权利。DMY I和Rush Street就业务合并筹集了金额为1.604亿美元的PIPE。企业合并后,游先生于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担任Rush Street的董事。Rush Street的A类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为“RSI”。2025年4月29日,RSI的收盘价为12.36美元。截至2025年4月29日,Rush Street的总市值反映出的市值约为27.9亿美元。
GTY技术控股公司/GI Partners
2016年8月,游先生创立了GTY Technology,Inc.,这是一家为与我公司基本相似的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游先生于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担任GTY财务总监,于2016年9月至2019年2月担任总裁。GTY于2016年10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募股,其中筹集的总收益约为552,000,000美元。GTY于2019年2月与软件即服务和云软件行业的六家公司完成了初始业务合并,包括Bonfire Interactive Ltd.、CityBase,Inc.、eCivis,Inc.、Open Counter Enterprises Inc.、Questica Inc.和Questica USCDN Inc.以及Sherpa Government Solutions LLC。该交易的备考企业价值约为5.6亿美元。2018年10月,就批准延长GTY完成初始企业合并的截止日期的股东大会而言,GTY持有34,011,538股GTY普通股的公众股东在总计55,200,000股GTY普通股中(约占当时已发行GTY普通股的65%)有效地选择赎回其股份,而在实施此类赎回后,GTY信托账户中剩余的余额约为2.168亿美元。2019年2月,就批准GTY首次业务合并的股东大会而言,持有11,073,040股GTY普通股(连同因延期而赎回的股份,总计约占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时已发行GTY普通股的86%)的持有人行使了以每股约10.29美元的价格将这些股份赎回为现金的权利,即总计1.14亿美元。与业务合并有关,GTY通过PIPE筹集了约1.263亿美元。企业合并后,游先生于2019年2月至2022年7月担任董事会Vice Chairman of the Board。GTY的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为“GTYH”。2022年7月7日,GTY被一家名为GI Partners的私人投资公司收购,收购价格约为每股6.30美元,总计约3.63亿美元。
其他并购和资本市场经验
除了上面提到的在先SPAC经验外,我们的董事会主席游先生还曾于1989年至2001年在摩根士丹利和其他两家公司的投资银行部门担任董事总经理,于2001年至2004年在埃森哲和于2004年至2005年在甲骨文担任首席财务官,以及于2008年至2016年在EMC负责并购和企业发展的主席办公室担任执行副总裁,执行了数百项投资和收购事项。值得注意的是,尤先生帮助构建了戴尔科技公司以670亿美元收购EMC的交易,这是最大的技术收购和杠杆收购之一。近日,作为博通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成员,尤先生为博通以920亿美元收购VMware LLC提供了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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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先生已经通过几笔SPAC和DESPAC交易筹集了超过20亿美元的资金,作为一名银行家,他帮助获得并执行了包括联合包裹服务公司、伽利略和佩罗系统公司在内的几十家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尤先生在2001年埃森哲成功进行首次公开募股期间担任其首席财务官。
我们的管理团队提供了一套独特的能力和对快速高效执行SPAC业务合并的关键成功因素的理解。我们的管理团队认为,这些经验可以指导我们有效评估潜在机会,并快速、审慎地执行交易。
关于我们管理团队的上述经验,过去的表现并不能保证(i)我们将能够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物色合适的人选,或(ii)我们可能完成的任何业务合并的成功。您不应依赖我们管理团队成员的历史记录和业绩来表明对我们的投资的未来表现或我们未来可能或可能产生的财务回报。有关我们管理团队的经验和背景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管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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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业务组合
我们目前没有从事,我们也不会从事,在本次发行后的无限期的任何操作。我们打算使用本次发行和私募认股权证的收益所得现金、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出售我们股份的收益(包括根据我们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能订立的远期购买协议或支持协议)、向目标所有者发行的股份、向银行或其他贷方或目标所有者发行的债务、其他证券发行或上述各项的组合来实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可能会寻求与可能财务不稳定或处于其发展或增长早期阶段的公司或业务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这将使我们面临此类公司和业务固有的众多风险。
我们将为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他们获得公众股份的范围内)提供机会,在完成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时(i)就召集的批准业务合并的股东大会或(ii)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在没有股东投票的情况下赎回其全部或部分普通股。每名公众股东可选择赎回其公众股份,而不论其是否投票赞成或反对或是否就建议交易未投票或弃权,或其在为批准建议交易而举行的股东大会的记录日期是否为公众股东。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将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前提是业务合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以普通决议获得批准,这需要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代表并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就该事项投票的已发行股份股东所投的至少过半数赞成票。关于我们是否将寻求股东批准拟议的业务合并或进行要约收购的决定将由我们完全酌情决定,并将基于多种因素,例如交易的时间以及交易条款是否需要我们根据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寻求股东批准。
我们将在完成窗口结束之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组合。如果我们预计我们可能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可能会寻求股东批准修改我们的条款,以延长我们必须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日期。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延期,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将有机会以每股价格赎回他们的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但须遵守本文所述的限制和条件以及适用法律。我们的初始股东将失去他们在我们的全部投资,除非他们有权在我们清算和清盘时从信托账户之外的资产(如果有的话)获得他们所拥有的股份的分配,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未在完成窗口内完成,除非我们通过获得股东批准来延长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时间,以修订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虽然我们目前不打算寻求此类股东的批准,但我们可能会选择在未来这样做。延期的次数没有限制,包括我们可能会寻求延期的次数。如果我们没有或无法延长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时间周期,我们的发起人对我们的创始人股份和我们的私募认股权证的投资将一文不值。
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在其后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在合法可用资金的情况下,以每股价格赎回100%的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相当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以及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但须遵守适用法律和本文进一步描述的某些条件。我们预计按比例赎回价格约为每股公众股10.00美元(无论承销商是否行使超额配股权),不考虑此类资金赚取的任何利息或其他收入。然而,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由于债权人的债权,我们实际上将能够分配这些金额,这可能优先于我们的公众股东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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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规则要求,我们必须完成一项或多项业务合并,其公允市场价值总额至少为协议达成时信托账户价值的80%(不包括任何递延承销商费用和就信托账户赚取的收入应付的税款),才能进行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董事会将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公平市场价值作出决定。如果我们的董事会无法独立确定我们初始业务合并的公平市场价值(包括在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我们将获得作为金融业监管局(“FINRA”)成员的独立投资银行公司的意见,或定期仅就满足此类标准提供公平意见的独立估值或评估公司的意见。虽然我们认为我们的董事会很可能将能够对公平的市场价值作出这种独立的确定,但如果董事会对目标公司的业务不太熟悉或经验丰富,则可能无法这样做,该公司的资产或前景的价值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包括该公司是否处于发展、运营或成长的早期阶段,或者如果预期交易涉及复杂的财务分析或其他专门技能,而董事会确定外部专业知识对进行此类分析有帮助或必要。此外,根据纳斯达克规则,任何初始业务合并都必须获得我们独立董事的过半数批准。
我们预计构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以便我们的公众股东拥有股份的交易后公司将拥有或收购目标业务或业务的100%股权或资产。然而,我们可能会构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使得交易后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业务的此类权益或资产低于100%,以满足目标管理团队或股东的某些目标或出于其他原因,但我们只有在交易后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更多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足以使其不必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的情况下,才会完成此类业务合并。即使交易后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以上的有表决权证券,我们在企业合并前的股东也可能共同拥有交易后公司的少数股权,具体取决于企业合并交易中归属于目标公司和我们的估值。例如,我们可以进行一项交易,在该交易中,我们发行大量新股,以换取目标公司的所有流通股本、股份或其他股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收购目标的100%控股权益,但是,由于发行了大量新股,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之前的股东可能拥有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之后的不到大多数已发行股份。如果一项或多项目标业务的股权或资产低于100%由交易后公司拥有或收购,则该等业务或业务中拥有或收购的部分即为将在上述纳斯达克 80%公允市值测试中予以考虑的部分。初始企业合并涉及一个以上标的业务的,以全部标的业务的合计价值为基础进行80%公允市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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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业务合并流程
我们相信,我们管理团队的重要运营和交易经验以及关系为我们提供了接触大量潜在的初始业务合并目标的机会。在其职业生涯中,我们管理团队的成员与私营公司、投资银行家、私募股权和债务投资者、高净值家族及其顾问、商业银行家、律师、管理顾问、会计师和其他交易中介机构以及世界各地的企业部门高管和董事会成员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和关系网络。通过我们的管理团队采购、收购和融资业务的活动,我们的管理团队在与卖方、融资来源和目标管理团队的诚信和公平交易方面的声誉,以及我们的管理团队在不同的经济和金融市场条件下执行交易,特别是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交易方面的经验,这个网络得到了发展。此外,我们的管理团队通过核心管理团队长期赞助SPAC,建立了重要的关系网络。
这个网络为我们的管理团队提供了引荐流程,导致了许多交易,这些交易是专有的,或者邀请了有限的一组投资者参与出售过程。我们相信,我们管理团队的人脉和关系网络将为我们提供重要的投资机会来源。此外,我们预计,目标企业合并候选者将从各种非关联来源提请我们注意,包括投资市场参与者、私募股权基金和寻求剥离非核心资产或部门的大型商业企业。
根据我们的业务战略,我们确定了以下我们认为对评估潜在目标业务很重要的一般标准和准则。我们将在评估初始业务合并机会时使用这些标准和准则,但我们可能会决定与不符合这些标准和准则的目标业务进行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 ● | 大小:我们打算瞄准企业价值在2亿到15亿美元之间的公司。 |
| ● | 重点:我们的管理团队在评估目标的优势和缺少的增长要素方面的多方面专业知识是迅速和充分评估业务合并候选者的关键因素。我们与公众投资者的公共货币和knowhow也可以带来显着的优势。 |
| ● | 管理层的成熟度:我们打算寻求拥有经过验证和成就卓著的管理团队的公司,这些公司渴望与我们的管理团队的专业知识一起向前迈进并从中受益。我们打算投入大量注意力和资源来分析目标的管理层及其利益相关者并达成一致。我们寻找在专业知识和技术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的公司。 |
| ● | 运营成熟度:我们打算寻求具备必要合规、财务控制和报告流程并准备好满足公共实体监管要求的公司。 |
| ● | 增长:我们将重点关注在收入和现金流方面相对于其细分市场具有优势增长的公司。与基础价格通胀相比,我们更喜欢那些具有差异化、能够以相似或更强劲的速度定价的公司。 |
| ● | 战略举措:我们打算寻求有兴趣和能力执行战略机会的管理团队,包括增值收购有潜力提高股东价值的公司。 |
| ● | 受益于公开:我们打算与希望公司成为公共实体并产生大幅增长的管理层和利益相关者合作。利用我们与投资银行和潜在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从私营实体过渡到公共实体的好处可能包括更广泛地接触债务和股权提供者、为员工提供流动性和潜在收购,以及扩大市场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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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声誉和市场接受度:我们打算寻找有机会在其细分领域实现市场领先的公司。此外,我们打算寻求拥有可防御的专有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公司。 |
| ● | 适当估值:我们认为自己是严谨、有纪律和以估值为中心的投资者,对市场价值、上行空间和潜在下行风险有着敏锐的理解。 |
这些标准并非详尽无遗。与特定初始业务合并的优点相关的任何评估可能会在相关的范围内基于这些一般准则以及我们的管理团队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考虑因素、因素和标准。如果我们决定与不符合上述标准和准则的目标业务进行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在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股东通讯中披露目标业务不符合上述标准,正如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讨论的,这些信息将以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的形式出现,我们将向SEC提交。
在评估潜在目标业务时,我们预计将进行尽职审查,其中可能包括(其中包括)与现任管理层和员工的会议、文件审查、与客户和供应商的面谈、对设施的检查,以及审查向我们提供的财务和其他信息以及我们认为适当的其他审查。我们也可能会保留具有与潜在目标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的顾问。
我们不被禁止与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或董事有关联的公司进行初始业务合并,或通过与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或董事的合资或其他形式的共有所有权完成业务合并。如果我们寻求与作为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或董事的关联公司(定义见我们的条款)的目标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我们或独立董事委员会将从作为FINRA成员的独立投资银行公司或通常提出估值意见的独立实体获得意见,说明从财务角度来看,我们在此类初始业务合并中将支付的对价对我们公司及其股东是公平的。我们没有被要求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获得这样的意见。
我们管理团队的成员将在此次发行后直接或间接拥有创始人股份和/或私募认股权证,因此,在确定特定目标业务是否是与之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业务方面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直接或间接)为创始人股份支付的低价创造了一种激励,即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会获得可观的利润,即使我们选择了一个随后价值下降且对公众股东无利可图的收购目标。除了他们(直接或间接)对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的投资外,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董事和/或他们的关联公司可能会不时向我们提供贷款或垫款作为营运资金。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可能会失去他们在我们的全部投资,除非他们有权在我们清算和清盘时从信托账户之外的资产获得创始人股份的分配或就他们可能获得的任何公众股份(如果有的话)从信托账户获得的清算分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保荐人产生激励,高级职员和董事完成交易,即使我们选择了一个随后价值下降且对公众股东无利可图的收购目标。此外,如果任何此类高级职员和董事的留任或辞职将被目标业务包括为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协议的条件,我们的每位高级职员和董事可能在评估特定业务合并方面存在利益冲突。此外,我们的每一位高级职员和董事目前都有,并且他们中的任何一位在未来可能对另一实体负有额外的、受托或合同义务,据此,该高级职员或董事被要求或将被要求向该实体提供业务合并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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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目前对其他实体负有并且在未来可能对其他实体负有额外的、受托或合同义务,据此,这些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被要求或将被要求向这些实体提供业务合并机会。因此,如果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意识到适合其当时负有受托或合同义务的实体的业务合并机会,他或她将履行其受托或合同义务,向该实体提供这种机会,但须遵守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承担的受托责任。因此,我们的保荐人、管理人员和董事在确定是否向我们或他们可能参与的任何其他特殊目的收购公司提供业务合并机会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我们的条款规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i)任何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保荐人的个人,除合同明确承担的情况外,均无义务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我们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或业务范围,以及(ii)我们放弃对任何可能(a)对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言是公司机会的任何潜在交易或事项的任何兴趣或预期,或被提供参与的机会,而我们,另一方或(b)提交将违反董事、高级职员或保荐人成员对任何其他实体的现有法律义务。放弃公司机会的目的是让高级职员、董事或其他具有多个业务关联的代表继续担任我们公司的高级职员或我们的董事会成员。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会不时获得可能对另一个业务关联公司和我们都有利的机会。在我们的条款中没有“公司机会”豁免的情况下,某些候选人将无法担任高级职员或董事。我们相信,拥有为我们的管理层带来重要、相关和宝贵经验的代表,我们将大大受益,因此,在我们的条款中包含“公司机会”豁免为我们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以吸引和留住我们认为是最佳候选人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然而,我们认为,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的受托责任或合同义务不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的保荐人的某些成员以及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在其他SPAC中承担类似的职责,或担任董事。游先生现任dMY Squared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兼董事长。我们的两名独立董事Darla K. Anderson和Constance K. Weaver担任dMY Squared的董事。此外,我们的保荐人以及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或他们的任何关联公司可能会在我们寻求初始业务合并期间赞助或组建与我们类似的其他SPAC或可能开展其他业务或投资企业。任何此类公司、业务或投资都可能在寻求初始业务合并时带来额外的利益冲突。关于dMY Squared,尽管在2025年2月,该公司宣布已与量子计算机高级软件开发工具开发商Horizon就其初始业务合并订立了一份不具约束力的意向书,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该公司尚未就此类业务合并订立最终协议,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对其承担的受托责任或义务可能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然而,我们认为某些因素可能会减轻此类冲突的影响,包括:(1)我们将针对的交易类型的性质将不同于dMY Squared将针对的交易类型。举个例子,虽然我们和dMY Squared都可能在任何行业或地理区域寻求初始业务合并目标,但我们计划将我们公司的目标搜索重点放在人工智能领域,以及快速增长的健康、长寿和美学领域,而dMY Squared则打算将搜索重点放在专业服务行业内的公司,这些公司提供会计、法律、财务、向正在成为公众公司的上市公司或私营公司提供咨询或其他服务;(2)即使我们和dMY Squared都扩大了搜索范围并选择在任何行业或地理区域追求目标,我们的管理团队在同时识别和执行多个收购机会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我们相信在所有行业和地理区域都存在多个潜在机会;以及(3)我们在完成业务合并方面有不同的时间线。dMY Squared目前在4月29日之前,2025年(可每月延长一次,每次延长一个月至2025年12月29日止,由dMY Squared董事会决议)完成企业合并。虽然我们预计对于收购机会,dMY Squared将比我们拥有优先权,但由于dMY Squared的完成窗口期更短,我们追求的目标可能不是dMY Squared的合适目标,因为它可能无法在截止日期前与dMY Squared合并。对于除dMY Squared以外的公司,我们认为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对此类实体承担的受托责任或合同义务不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企业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为此类实体本身并不从事从事企业合并的业务。
13
我们的赞助人
我们的发起人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是一家开曼群岛有限责任公司,是为投资我们而成立的。我们保荐机构开展的活动,重点是对我们公司的投资。我们保荐机构的管理成员为公司临时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执行主席Harry You。游先生控制着我们保荐机构的管理,包括对我们保荐机构持有的我们公司的证券行使表决权和投资酌情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首次股东、Harry You的成年儿子、公司企业发展副总裁Harry You和Robert You在我们的保荐机构中拥有直接或间接的重大权益。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已知的在保荐机构中拥有重大直接和间接权益的每个人(假设承销商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在我们保荐机构中的权益所有权信息。除Harry You外,我保荐机构的其他成员均不会担任我公司的高级职员或董事,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我公司的管理。
| Y类有限责任公司权益2 | X类有限责任公司权益3 | |||||||||||||||||||||||
| 实益拥有人名称 | 数量 LLC权益受益 拥有 |
约 百分比 未偿还的有限责任公司权益 |
通过保荐机构持有的公司相应方正股份 | 数量 LLC权益受益 拥有 |
约 百分比 未偿还的有限责任公司权益 |
对应私募 认股权证 公司待 通过 保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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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rry L. You1 | - | - | - | 3,500,000 | 100 | % | 3,500,000 | |||||||||||||||||
| 罗伯特·尤 | 1,310,220 | 48.7 | % | 1,310,220 | - | - | - | |||||||||||||||||
| 其他非管理保荐投资者4 | 1,378,080 | 51.3 | % | 1,378,080 | - | - | - | |||||||||||||||||
| 1. | Harry L. You是保荐人的管理成员,并指导其日常运营。 |
| 2. | 发起人的未偿还Y类LLC权益总额代表发起人持有的268.83万股创始人股份的权益。 |
| 3. | 保荐人的未偿X类LLC权益总额代表保荐人将持有的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的权益。 |
| 4. | 我们预计,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称为“非管理保荐投资者”的某些合格投资者(其中一名将是我们的董事,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或与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联)将以每单位2.50美元至5.00美元的价格购买最多1,378,080股Y类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私募配售将与本次发行结束同时结束。 |
Y类LLC权益代表我们的发起人持有的我们创始人股份中的权益。X类LLC权益代表我们的保荐人持有的我们的私募认股权证的权益。X类LLC权益和Y类LLC权益不授予持有人指导或管理我们公司的投票权或其他权利。根据我们的章程,我们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归属于董事会和管理团队。
14
下表列出了我们的保荐人及其关联公司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或与之相关的从我们收到的款项以及我们向我们的保荐人或其关联公司发行和将发行的证券:
| 实体 | 将收到的补偿金额 或已发行或将发行的证券 |
考虑 已付或须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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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 | 2,688,300股普通股(其中391,500股如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予没收)。 | 8956.52美元(约合每股0.003美元) | ||
| Harry L. You | 2,401,200股普通股(其中313,200股如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予没收)。 | 8000.00美元(约合每股0.003美元) | ||
| 罗伯特·尤 | 2,101,050股普通股(其中274,050股如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予没收)。 | 7000.00美元(约合每股0.003美元) | ||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 | 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 | 3500000美元(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 | ||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和/或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员 | 每月15000美元 | 为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提供的办公空间和行政服务 | ||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 | 以现金偿还 | 根据无担保、不计息的本票,用于发行相关费用和组织费用的最高金额为30万美元。该贷款将于2025年6月30日或本次发行结束时(以较早者为准)到期,预计将在本次发行完成时偿还。 | ||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其关联公司,或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 | 以现金偿还,或以业务合并后实体的私募认股权证偿还高达150万美元的贷款,贷款人可选择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偿还,这种转换可能会对我们的公众股东造成重大稀释 | 贷款,为与拟进行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公司营运资金或交易成本提供资金 | ||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或其关联公司 | 以现金偿还 | 与识别、调查、谈判和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自付费用 | ||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我们的顾问或其关联公司 | 咨询、成功、咨询或发现者的费用 | 为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而提供的任何服务,如果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提供,则将从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资金中支付 | ||
| 独立董事 | 无 | 向我们提供的服务的潜在现金补偿将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清算时(以较早者为准)支付 |
15
由于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各自以名义价格收购了创始人股份,我们的公众股东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时立即产生重大稀释。此外,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的保荐人的关联公司或我们的某些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会向美国借出资金,以支付与预期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交易成本。此类贷款可根据贷方的选择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转换为业务合并后实体的私募认股权证。在行使此类认股权证时发行股票可能会对我们的公众股东造成重大稀释。请参阅标题为“稀释”和“风险因素——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初始股东)为创始人股份支付的名义购买价格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时您的公众股份的隐含价值被大幅稀释,并且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创始人股份的价值很可能大大高于为其支付的名义价格,即使我们当时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大大低于每股10.00美元。”
我们的创始人股份与本次发行中出售的单位中包含的普通股属于同一类别。我们的创始人股份与公众股份相同,只是创始人股份有权享有登记权并受到某些转让限制,如本招股说明书中更详细描述的那样。与其他SPAC不同的是,我们的创始人股份在完成业务合并时没有转换和反稀释权。因此,如果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发行额外普通股或股票挂钩证券或被视为已发行,我们的创始人股份将按此种发行与公众股份按比例稀释。
根据将与我们订立的信函协议,我们的每一位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拥有创始人股份的顾问已同意限制其转让、转让或出售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的能力,如下表所示。我们与我们的保荐机构、保荐关联机构、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顾问的信函协议,其中包含以下有关我们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转让限制的规定,可能会在未经股东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修改。此类转让限制已针对某些其他SPAC的业务合并进行了修订。虽然我们预计我们的董事会不会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批准对信函协议的任何修订,但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在行使其业务判断并在遵守其受托责任的情况下,选择批准对信函协议的一项或多项修订。
| 主体证券 | 到期日 | 受限制人士 | 转让限制的例外情况 | |||
| 方正股份 | 创始人股份不得转让或出售,直至(a)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一年和(b)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后,(x)在任何3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任何20个交易日内,普通股的收盘价等于或超过每股12.00美元(根据股份细分、股本、重组、资本重组等进行调整),以较早者为准,前提是此类解除不得早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150天或(y)我们完成清算、合并之日,换股或导致我们所有股东有权将其普通股换成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的其他类似交易。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 Harry L. You 罗伯特·尤 Meteora Capital,LLC |
允许(a)转让给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的任何关联公司或家庭成员、我们的保荐人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成员或合伙人、我们的保荐人的任何关联公司或此类关联公司的任何雇员;(b)在个人的情况下,作为赠予该人的直系亲属或信托,其受益人是该人的直系亲属成员、该人的关联公司或慈善组织;(c)在个人的情况下,根据该人死亡时的血统和分配法律;(d)就个人而言,根据合格的家庭关系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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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证券 | 到期日 | 受限制人士 | 转让限制的例外情况 | |||
| (e)就任何远期购买协议或类似安排或就完成业务合并以不高于最初购买股份或认股权证的价格进行的私下出售或转让;(f)在我们的保荐人解散时凭藉开曼群岛法律或我们的保荐人有限责任公司协议;(g)向公司进行无价值用于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注销;(h)如果我们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之前进行清算;(i)向根据上述(a)至(f)条允许处置或转让的个人或实体的代名人或托管人;以及(j)如果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之后,我们完成清算、合并、股份交换或其他类似交易,导致我们的所有股东有权将其普通股换成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但条件是,在(a)至(f)或(h)条款的情况下,这些获准受让人必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协议,同意受本协议中的转让限制和本协议所载的其他限制(包括有关投票、信托账户和清算分配的规定)的约束。 |
17
| 主体证券 | 到期日 | 受限制人士 | 转让限制的例外情况 | |||
| 私募认股权证 | 私募认股权证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内不得转让或出售。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 Harry L. You 罗伯特·尤 |
同上。 | |||
| 任何单位、认股权证、普通股或任何其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任何单位、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证券 | 180天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 Harry L. You 罗伯特·尤 Meteora Capital,LLC |
CCM和Needham作为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代表,可在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随时全权酌情解除受这些锁定协议约束的任何证券。我们的初始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还根据前几段所述的信函协议,对其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实施单独的转让限制。 |
根据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程度,我们的保荐机构将向我们无偿让出最多978,750股创始人股份。此外,尽管目前没有这样做的计划,但为了促进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PIPE融资,或出于我们的保荐人全权酌情决定的任何其他原因,我们的保荐人可能会放弃或没收、转让或交换我们的创始人股份、私募认股权证(非管理保荐投资者间接拥有的创始人股份除外)或我们的任何其他证券,包括无偿放弃,以及对任何此类证券进行盈利或其他限制,或以其他方式修订任何该等证券的条款或就任何该等证券订立任何其他安排。
保荐机构持有的证券预计只能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时或之后直接分配给保荐机构的成员,前提是这些成员同意成为与此类证券相关的适用转让限制的约束。保荐机构所持证券的间接转让,例如转让给保荐机构的另一成员或其关联方或保荐机构的新成员,可能会在征得我们保荐机构的管理成员Harry You同意的情况下被允许,只要这种转让符合与此类证券有关的适用转让限制。
18
此外,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可能会受到监管审查和批准要求,包括外国投资法规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等政府实体的审查。我们的初始股东,包括我们的保荐人,将在此次发行后拥有我们已发行和流通股的约20%。我们的保荐机构是由身为美国公民的Harry You出于CFIUS目的专门“控制”的,因此我们认为我们的保荐机构不是CFIUS规定中定义的“外国人”。然而,非美国人士可能会参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例如,作为目标公司的现有股东或作为PIPE投资者),这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受到监管审查的风险,包括CFIUS的审查。因此,我们可能希望进行的与美国业务的初始业务合并或与美国子公司的外国业务可能会受到CFIUS审查,或最终被禁止。因此,我们可以与之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潜在目标池可能有限。请参阅“风险因素——我们可能无法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因为此类初始业务合并可能会受到监管审查和批准要求,包括外国投资法规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等政府实体的审查,或者可能最终被禁止。”了解更多信息。
企业信息
我们的行政办公室位于1180 North Town Centre Drive,Suite 100,Las Vegas,Nevada 89144,我们的电话号码是(702)781-4313。我们目前在www.bertoacq.com维护一个公司网站。通过我们的公司网站或我们可能维护的任何其他网站可能包含或可访问的信息不属于本招股说明书或本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
我们是开曼群岛豁免公司。获豁免的公司是指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开展业务的开曼群岛公司,因此可免于遵守《公司法》的某些条款。作为一家获得豁免的公司,我们已申请并收到开曼群岛政府的免税承诺,即根据开曼群岛《税收减让法》(经修订)第6条,自承诺之日起30年内,开曼群岛颁布的任何对利润、收入、收益或升值征收任何税款的法律均不适用于我们或我们的经营,此外,对利润不征收任何税款,收入收益或增值或属于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收益或增值将(i)就我们的股份、债权证或其他义务或就我们的股份、债权证或其他义务支付,或(ii)通过我们向股东支付股息或其他收入或资本分配的全部或部分预扣,或根据我们的债权证或其他义务支付本金或利息或其他到期款项的方式支付。
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定义见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2(a)节,经2012年《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JOBS Act”)修订。因此,我们有资格利用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其他上市公司的各种报告要求的某些豁免,包括但不限于不被要求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的审计师证明要求,在我们的定期报告和代理声明中减少有关高管薪酬的披露义务,以及豁免就高管薪酬举行不具约束力的咨询投票和股东批准任何先前未获批准的金降落伞付款的要求。如果一些投资者因此发现我们的证券吸引力下降,我们的证券的交易市场可能会变得不那么活跃,我们的证券价格可能会更加波动。
此外,《就业法》第107条还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证券法》第7(a)(2)(b)条规定的延长过渡期,以遵守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换句话说,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推迟采用某些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不适用于私营公司。我们打算利用这一延长过渡期的好处。
19
我们将一直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直至(1)本次发行完成五周年之后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a),(b)我们的年度总收入至少为12.35亿美元,或(c)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申报人,这意味着截至前6月30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普通股的市值超过7亿美元,以较早者为准,(2)我们在前三年期间发行了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务证券的日期。此处提及“新兴成长型公司”将具有《就业法》中与之相关的含义。
此外,我们是S-K条例第10(f)(1)项中定义的“较小的报告公司”。较小的报告公司可能会利用某些减少的披露义务,其中包括仅提供两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我们将保持较小的报告公司,直到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1)截至前6月30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普通股的市值等于或超过2.5亿美元,或(2)在该已完成的财政年度,我们的年收入等于或超过1亿美元,而截至前6月30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普通股的市值等于或超过7亿美元。
我们向SEC提交了表格8-A的注册声明,自愿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2条注册我们的证券。因此,我们将受《交易法》颁布的规则和条例的约束。我们目前无意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提交表格15以暂停我们在《交易法》下的报告或其他义务。
20
在决定是否投资我们的证券时,您不仅应考虑到我们管理团队成员的背景,还应考虑到我们作为一家空白支票公司所面临的特殊风险,以及本次发行不符合根据《证券法》颁布的规则419进行的事实。您将无权享受规则419空白支票发行中通常向投资者提供的保护。您应仔细考虑本招募说明书下文标题为“风险因素”一节中列出的这些风险和其他风险。
| 提供的证券 | 26,100,000个单位,每单位10.00美元,每个单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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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股普通股;及 | |||
| ● | 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一半 | |||
| 纳斯达克代码 | 单位:「 TACOU 」
普通股:“TACO”
认股权证:“TAC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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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的交易开始和分离 | 有关单位预期将于本招股章程日期当日或之后立即开始买卖。组成该等单位的普通股及认股权证将于52日开始分别买卖nd除非CCM和Needham通知我们他们决定允许更早的单独交易,否则本招股说明书日期的次日,前提是我们已提交了下文所述的8-K表格的当前报告,并已发布新闻稿宣布何时开始此类单独交易。一旦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开始分离交易,持有人将有权继续持有单位或将其单位分离成成分证券。持有人将需要让他们的经纪人联系我们的转让代理,以便将单位分离为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单位分离后不会发行零碎认股权证,只会买卖整只认股权证。
此外,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时,这些单位将自动分离为其组成部分。 |
|||
| 在我们提交表格8-K的当前报告之前,禁止将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分开交易 | 在我们向SEC提交8-K表格的当前报告之前,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分开交易包含一份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反映我们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收到的总收益. | |||
| 单位: | ||||
| 本次发行前未偿还数量 | 0 | |||
| 本次发行后未偿还数量 | 26,100,000(1) | |||
21
| 普通股: | ||
| 本次发行前未偿还数量 | 7,503,750(2) | |
| 本次发行后未偿还数量 | 32,625,000(1)(3) |
| 认股权证: | ||
| 与本次发行同时进行的定向增发拟出售的认股权证数量 | 3,500,000 | |
| 与本次发行同时作为补偿向代表或其指定人发行的认股权证数量 | 3,750,000 | |
| 本次发行及定向增发后尚未发行的认股权证数量 | 20,300,000(1)(4) |
| (1) | 假设没有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以及我们的保荐机构和保荐关联机构无偿没收978,750股创始人股份。 |
| (2) | 包括我们的保荐机构和保荐关联机构持有的7,190,550股创始人股份和一名顾问持有的313,200股创始人股份。包括最多978,750股创始人股份,这些股份将被我们的保荐人和保荐关联公司没收,具体取决于承销商超额配股权的行使程度。 |
| (3) | 包括26,100,000股公众股和6,525,000股创始人股。 |
| (4) | 由本次发行拟发售单位中包含的13,050,000份公开认股权证、由保荐机构拟购买的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将于收盘时向代表发行的3,750,000份承销商认股权证组成。 |
| 可行使性 | 在本次发行中发售的每份整份认股权证可行使购买一股普通股。只有整份认股权证可行使。单位分离后不会发行零碎认股权证,只会买卖整只认股权证。因此,除非你收购至少两个单位,否则你将无法行使认股权证。
我们构建了每个单位包含一份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每份整份认股权证可行使一股普通股,以降低业务合并完成后认股权证的稀释效应,而不是由其他一些类似的SPAC发行的每一份包含一份整份认股权证以购买一股整股的单位,从而使我们,我们认为,成为对目标业务更具吸引力的业务合并伙伴。
除下文所述外,私募认股权证及承销商认股权证将可按与作为部分单位发售的认股权证相同的条款行使。 |
22
| 行权价格 | 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前12个月内每股10.50美元或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12个月周年之后每股11.50美元(“行权价”),但须根据本文所述调整。此外,如果(x)我们以低于每股普通股9.20美元的发行价格或有效发行价格(该发行价格或有效发行价格将由我们的董事会善意确定,在向我们的初始股东或其关联公司发行任何此类发行的情况下,不考虑我们的初始股东或此类关联公司在此类发行之前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新发行价格”)为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相关的筹资目的而发行额外普通股或股票挂钩证券,(y)该等发行所得款项总额占于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完成之日(扣除赎回)可用于为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提供资金的股本所得款项总额(包括来自该等发行及本次发行)及其利息的60%以上,及(z)自我们完成首次业务合并之日后的交易日开始的20个交易日期间我们普通股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交易价格(该价格,“市值”)低于每股9.20美元,认股权证的行使价格将调整(至最接近的一分钱),以等于市值和新发行价格两者中较高者的115%,以及触发公司赎回认股权证权利的普通股的最后销售价格如下文“赎回公开认股权证以换取现金”将调整(至最接近的一分钱)为等于市值与新发行价格两者中较高者的180%. |
| 行权期 | 认股权证将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成为可行权,前提是任何认股权证将不能以现金形式行使,我们将没有义务在认股权证行使时发行普通股,除非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在表格S-1、表格S-3、表格F-1或表格F-3(如适用)上的登记声明上登记的可在认股权证行使时发行的普通股,符合或被视为根据行使持有人所在州的证券法免于登记或资格,或可获得登记或资格豁免。如果就认股权证而言,该条件未获满足,则该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将无权以现金行使该认股权证,而该认股权证可能没有任何价值,到期时可能一文不值,在这种情况下,包含公共认股权证的单位的购买者将仅为该单位的基础普通股支付该单位的全部购买价格。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会被要求以净现金结算任何认股权证。 |
23
| 我们正在将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登记在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登记说明中,因为认股权证将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可能是在本次发行的一年内)成为可行使的。然而,由于认股权证将可行使至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最多五年的到期日,为了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遵守《证券法》第10(a)(3)条的要求,我们已同意,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我们将尽我们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向SEC提交一份表格S-1、S-3、F-1或F-3(如适用)的登记声明,根据《证券法》对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进行登记,促使其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生效,并保持该登记声明以及与此相关的当前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性,直至认股权证协议中规定的认股权证到期或赎回。如任何该等登记声明涵盖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不受60第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工作日,然后从61号开始St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并在SEC宣布此类登记声明生效时结束,以及在我们未能维持涵盖在行使公开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有效登记声明的任何其他期间,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有权根据《证券法》第3(a)(9)节或其他豁免以“无现金基础”行使此类公开认股权证。尽管如此,如果我们的普通股在行使未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认股权证时满足《证券法》第18(b)(1)条对“涵盖证券”的定义,我们可以选择根据《证券法》第3(a)(9)条要求行使认股权证的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在“无现金基础上”这样做,如果我们这样选择,我们将不需要提交或维持有效的此类登记声明。
认股权证将于纽约市时间下午5:00到期,在我们完成首次业务合并五年后或在赎回或清算时更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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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赎回公开认股权证以换取现金 | 一旦公开认股权证成为可行权,我们可以将尚未行使的公开认股权证赎回为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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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全部而不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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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以每份认股权证0.01美元的价格; | |||
| ● | 日不少于30日的提前赎回书面通知,我们称之为30天计量期;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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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当且仅当,我们普通股的收盘价等于或超过每股18.00美元(根据股份分割、股本、重组、资本重组等调整,以及为与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述的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筹资目的而发行的某些普通股和股票挂钩证券)在认股权证可行使后开始的3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任何20个交易日内,并在我们向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发送赎回通知之日前的第三个交易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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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非在整个30天的计量期内有《证券法》规定的涵盖在行使公开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有效登记声明和与这些普通股有关的当前招股说明书,否则我们将不会以现金赎回上述公开认股权证,除非我们已选择要求在无现金基础上行使公开认股权证,并且此类无现金行使根据《证券法》免于登记。如果公开认股权证成为我们可赎回的,如果在行使公开认股权证时发行普通股不能根据适用的州蓝天法律豁免注册或资格,或者我们无法根据所有适用的州证券法注册或符合出售的基础证券的资格,我们可能不会行使我们的赎回权。
我们建立了上面讨论的最后一个赎回标准,以防止赎回通知,除非在通知时存在对公认股权证行权价的显着溢价。如果上述条件得到满足,我们发出公开认股权证的赎回通知,每个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有权在预定的赎回日期之前行使其公开认股权证。然而,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跌破18.00美元的赎回触发价(根据“—反稀释调整”标题下所述的行使时可发行的股份数量或公开认股权证行使价的调整进行调整)以及赎回通知发出后的公开认股权证行使价。 |
| 无现金运动 | 如果我们按上述要求赎回公开认股权证,我们的管理层将可以选择要求所有希望行使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在“无现金基础上”这样做。在决定是否要求所有持有人以“无现金基础”行使认股权证时,我们的管理层将考虑(除其他因素外)我们的现金状况、未行使认股权证的数量以及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发行最大可发行普通股数量对我们的股东的稀释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每个持有人将通过交出该数量普通股的认股权证来支付行使价,该数量等于认股权证基础普通股数量除以(x)乘以我们的普通股(定义见下文)的“公平市场价值”超过认股权证行使价的部分乘以(y)公平市场价值所得的商。“公允市值”将是指向认股权证持有人发出赎回通知之日前第三个交易日结束的10个交易日的普通股平均收盘价。请看“证券说明—认股权证—社会公众股东认股权证”了解更多信息。 |
| 方正股份 | 2024年11月,我们的保荐人和保荐关联公司支付了23,956.52美元,购买了总计6,887,500股创始人股份(其中最多937,500股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无偿交还给我们,具体取决于承销商超额配股权的行使程度),一名顾问支付了1,043.48美元,购买了总计300,000股普通股(其中没有一股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被没收),购买了总计7,187,500股普通股,总购买价格为25,000美元,约合每股0.003美元。于2025年4月29日,我们将31.63美元存入公司股份溢价账户的贷方,并额外发行了316,250股创始人股份,导致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在本协议日期持有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保荐关联机构”包括代行我行董事会主席及保荐机构管理成员职责的Harry You,以及Harry You的成年儿子、公司企业发展副总裁Robert You。你们两位先生都直接拥有我们赞助商的会员权益。在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持有的总计750.375万股创始人股份中,保荐人、Harry You、Robert You和一名顾问分别直接持有268.83万股、240.12万股、2101.05万股和31.32万股创始人股份,每股价格约为0.003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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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初始股东对公司进行25000美元的初始投资之前,我们没有任何资产,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创始人股份的每股价格由向公司贡献的现金金额除以已发行的创始人股份数量确定。发行在外的创始人股份数量是根据以下预期确定的: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此次发行的总规模将最多为30,015,000个单位,因此该等创始人股份将占此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的20%。根据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被行使的程度,保荐机构及保荐关联机构持有的高达97.875万股创始人股份将被无偿没收。 | ||||
| 创始人股份与本次发行中出售的单位中包含的普通股相同,但以下情况除外: | ||||
| ● | 创始人股份受到一定的转让限制,如下文更详细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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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创始人股份享有登记权; | |||
| ● | 我们的初始股东、保荐关联公司、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拥有创始人股份的顾问已与我们签订了一份信函协议,据此,他们同意(i)放弃他们所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以及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职员和董事在本次发行期间或之后可能获得的与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任何公众股份(包括属于公众单位的公众股份)的赎回权,(ii)放弃就其所持有的任何创办人股份及由保荐人、保荐人联属公司所持有的任何公众股份的赎回权,与股东投票批准对我们的条款(A)的修订有关的高级职员和董事,以修改我们的义务的实质内容或时间安排,以允许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赎回或赎回我们100%的公众股份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b)与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大规定,以及(iii)放弃他们就其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从信托账户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我们未能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尽管如果我们未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将有权从信托账户获得清算分配,并有权从信托账户之外的资产中就他们持有的任何公众股份进行清算分配);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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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如果我们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提交给我们的公众股东进行投票,我们的初始股东已同意对他们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以及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职员和董事在本次发行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进行投票,以支持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且只有在业务合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以普通决议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我们才会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指由亲自代表或由代理人代表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作为单一类别共同投票的已发行股份股东至少过半数的赞成票。因此,除了我们的初始股东的创始人股份外,我们还需要9,787,501股或本次发行中出售的26,100,000股公众股份的37.5%投票赞成初始业务合并,才能使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获得批准(假设所有流通股都获得投票,超额配股权未被行使,且信披协议各方不收购任何公众股份)。假设只有我们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三分之一的持有人(代表我们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他们的普通股,我们将不需要除我们的创始人股份之外的任何公众股份投票赞成初始业务合并,以批准初始业务合并。 |
| 创始人股份转让限制 | 我们的初始股东已同意不转让、转让或出售他们的任何创始人股份,直至以下较早的情况发生:(i)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一年,或(ii)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后完成清算、合并、股份交换或其他类似交易的日期,导致我们的所有股东有权将其普通股交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除某些允许的受让人外,在本文所述的某些情况下“主要股东—转让方正股份及私募认股权证,”或(iii)如果在公司初始业务合并后至少150天开始的任何30个交易日期间内,普通股的收盘价等于或超过每股12.00美元(根据股份细分、股本、重组、资本重组等进行调整)。任何被允许的受让人将受到我们的初始股东关于任何创始人股份的相同限制和其他协议的约束。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通篇将此类转让限制称为锁定。 | |
| 投票 | 每股普通股将使持有人有权就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或与之相关的提交给我们的股东投票的事项,包括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任何投票,除非法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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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向增发权证及正股 | 我们的保荐人已承诺购买总计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包括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每份可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前12个月内以每股10.50美元的价格或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12个月周年之后的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普通股,价格为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或总计3,500,000美元,在与本次发行结束同时结束的私募中。如果我们不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私募权证也将一文不值。私募认股权证与本次发行中出售的认股权证相同,但(i)除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外,私募认股权证(包括相关股份)不得由持有人转让、转让或出售,(ii)他们(包括相关股份)将有权获得登记权,(iii)他们将不能被我们赎回,以及(iv)他们可以由持有人在无现金的基础上行使。
私募认股权证购买价格的一部分将添加到将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此次发行的收益中,以便在收盘时将在信托账户中持有261,000,000美元(如果承销商全额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则为300,150,0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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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销商认股权证及相关股份 | 根据承销协议,我们已同意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向代表或其指定人员发行3,750,000份认股权证(“承销商认股权证”)作为额外补偿。承销商认股权证将与私募认股权证具有相同的条款,但根据FINRA规则5110(g)(8),承销商认股权证不得在本次发行开始销售后超过五年内行使,并受到FINRA规则5110(g)(8)和FINRA规则5110(e)(1)的某些附加限制,如本文所述。
承销商认股权证和相关股份被FINRA视为补偿,因此在本次发行开始销售后立即受到为期180天的锁定。根据FINRA规则5110(e)(1),这些证券不得出售、转让、转让、质押或质押,也不得成为任何对冲、卖空、衍生工具、看跌或看涨交易的标的,这些交易会导致任何人在紧接本发售开始后的180天内对证券进行经济处置,但参与发售的任何承销商和选定交易商及其高级职员或合伙人、关联公司的注册人士或FINRA规则5110(e)(2)另有许可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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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以信托账户持有的收益 | 纳斯达克规则规定,此次发行和出售私募认股权证的总收益至少有90%存入信托账户。在我们将从本次发行和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私募认股权证销售中获得的净收益中,扣除本次发行结束时应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1409400美元,以及用于支付与本次发行结束有关的费用和开支的总额约790600美元,以及本次发行结束后用于营运资金的总额约1300000美元,总计261,000,000美元,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在任何一种情况下为每单位10.00美元),则为300,150,000美元,将存入位于美国的信托账户,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担任受托人,仅持有(i)未作为现金投资,(ii)存放在美国特许商业银行的有息或无息活期存款账户中,该账户由受托人选择的综合资产为1000亿美元或以上,且我们对此感到合理满意,或(iii)仅投资于《投资公司法》第2(a)(16)节所指的美国政府证券,期限为185天或更短,或在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7条规定的特定条件、仅投资于美国政府直接国债的货币市场基金中。为减轻根据《投资公司法》我们可能被视为投资公司的风险,这种风险增加了我们在信托账户中持有投资的时间越长,我们可以随时指示受托人清算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投资,而是将信托账户中的资金以未投资于现金或计息或不计息活期存款账户的方式持有。有关该公司被视为未注册投资公司运营的风险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寻求、完成或无法完成业务合并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被视为《投资公司法》下的投资公司,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制定繁重的合规要求,我们的活动可能会受到限制,这可能会使我们难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迫使我们放弃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努力。” |
| 除信托账户持有的资金所赚取的利息可能会被释放给我们以支付我们的税款(如有)外,信托账户持有的资金将不会从信托账户中释放,直至(i)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完成时与召开股东大会批准首次业务合并或通过要约收购方式未经股东投票有关,(ii)(x)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则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根据适用法律或(y),如果我们延长完成窗口,且此类延长的条件是将额外资金存入信托账户,则在任何此类资金被要求存入但未如此存入的日期后的30天治愈期结束时,或(iii)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该公众股份因股东投票修改我们的条款而适当提交,而不是为了批准,或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a)以修改我们的义务的实质或时间,即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则允许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或赎回我们100%的公众股份,或(b)与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大规定。存入信托账户的收益可能会成为我们债权人的债权的约束,如果有的话,这可能优先于我们公众股东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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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长时间以完成初始企业合并的Ability | 我们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24个月的日期之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如果我们预计我们可能无法在该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可能会寻求股东批准修改我们的条款,以延长我们必须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日期。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延期,我们的公众股持有人(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只要他们获得了公众股)将有机会以每股价格赎回他们的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但须遵守本文件所述的限制和条件以及适用法律。我们的初始股东将失去他们在我们的全部投资,除非他们有权在我们清算和清盘时从信托账户之外的资产(如果有的话)获得他们所拥有的股份的分配,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未在完成窗口内完成,除非我们通过获得股东批准来延长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时间,以修订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虽然我们目前不打算寻求此类股东的批准,但我们可能会选择在未来这样做。延期次数没有限制,包括我们可能寻求延期的次数。如果我们没有或无法延长时间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发起人对我们创始人股份和我们的私募认股权证的投资将一文不值。
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其后十个工作日,在合法可用资金的情况下,以每股价格赎回100%的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以及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须遵守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并须遵守适用法律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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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期费用和资金来源 | 除非和直到我们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否则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收益将无法供我们使用,除非提取利息以支付我们的税款和/或赎回与我们的条款修订有关的我们的公众股份,如上所述。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收益最初将仅投资于《投资公司法》第2(a)(16)条含义内的美国政府证券,期限在185天或更短时间内,或在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7条规定的某些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中,这些基金仅投资于美国政府的直接国库债务;以这种形式持有这些资产旨在是临时性的,唯一目的是促进预期的企业合并,并可在任何时候作为现金或在受托人选定的合并资产为1000亿美元或更多的美国特许商业银行的计息或不计息活期存款账户中未投资持有这是我们相当满意的。我们将在我们初始业务合并之前向SEC提交的每个季度和年度报告中披露,存入信托账户的收益是否投资于美国政府证券或货币市场基金或其组合,或未作为现金投资,或投资于计息或不计息的活期存款账户。 | |||
| ● | 我们估计,信托账户每年赚取的利息约为10,000,000美元至12,000,000美元,这取决于是否行使超额配股权并假设利率约为每年4.00%;然而,我们无法就这一数额提供任何保证。除非并且直到我们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否则我们可能仅从本次发行的净收益和出售信托账户中未持有的私募认股权证中支付我们的费用,在支付了1409400美元的承销佣金和与本次发行结束相关的约790600美元的其他费用和开支后,最初将是约1300000美元的营运资金;和 | |||
| ● | 来自我们的发起人、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的任何贷款或额外投资,尽管他们没有义务垫付资金或投资于我们,但前提是任何此类贷款将不会对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收益拥有任何债权,除非此类收益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释放给我们。最多1,500,000美元的此类贷款可根据贷方的选择,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转换为私募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将与私募认股权证相同,包括行权性和行权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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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我们初步业务合并的条件 | 纳斯达克规则要求,我们必须完成一项或多项业务合并,其公允市场价值总额至少为协议达成时信托账户价值的80%(不包括任何递延承销商费用和就信托账户赚取的收入应付的税款),才能进行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董事会将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公平市场价值作出决定。如果我们的董事会无法独立确定我们初始业务合并的公平市场价值(包括在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我们将获得作为FINRA成员的独立投资银行公司或独立估值或评估公司关于满足此类标准的意见。虽然我们认为我们的董事会很可能将能够对公平的市场价值作出这种独立的确定,但如果董事会对目标公司的业务不太熟悉或经验丰富,则可能无法这样做,公司的资产或前景的价值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包括该公司是否处于发展、运营或成长的早期阶段,或者如果预期的交易涉及复杂的财务分析或其他专门技能,并且董事会确定外部专业知识将有助于或有必要进行此类分析。此外,根据纳斯达克规则,任何初始业务合并都必须获得我们独立董事的多数批准。
只有当我们的公众股东拥有股份的交易后公司将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更多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或者不需要根据《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时,我们才会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即使交易后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以上的有表决权证券,我们在首次业务合并前的股东可能共同拥有业务合并后公司的少数股权,具体取决于业务合并交易中归属于目标公司和我们的估值。例如,我们可以进行一项交易,在该交易中,我们发行大量新股,以换取目标的所有流通股本、股份或其他股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收购标的100%的控股权。然而,由于发行了大量新股,紧接我们首次业务合并之前的我们的股东可能拥有我们首次业务合并之后的已发行和流通股的不到大多数。如果一项或多项目标业务的股权或资产低于100%由交易后公司拥有或收购,则该项或多项目标业务中拥有或收购的部分为将在纳斯达克 80%公允市值测试中考虑的部分,但前提是在企业合并涉及一个以上目标业务的情形下,就80%公平市值测试而言,所有目标业务的总价值将被考虑在内,我们将把这些交易一起视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以寻求股东批准或进行要约收购(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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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允许我们的关联公司购买公众股和公开认股权证 |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且我们没有根据要约收购规则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执行官、顾问或其关联公司可以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或之后通过私下协商交易或在公开市场购买股票或公开认股权证。我们的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机构在此类交易中可以购买的股票数量没有限制,但须遵守适用法律和纳斯达克规则。然而,他们目前没有参与此类交易的承诺、计划或意图,也没有为任何此类交易制定任何条款或条件。信托账户持有的资金将不会在此类交易中用于购买股票或公开认股权证。如果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公司参与此类交易,当他们拥有任何未向卖方披露的重大非公开信息或此类购买受到《交易法》第M条禁止时,他们将被限制进行任何此类购买。我们目前预计,如果有任何此类购买,将不会构成受《交易法》下的要约收购规则约束的要约收购或受《交易法》下的私有化规则约束的私有化交易;但是,如果购买者在进行任何此类购买时确定购买受此类规则约束,则购买者将遵守此类规则。任何此类购买将根据《交易法》第13条和第16条进行报告,前提是此类购买者须遵守此类报告要求。有关我们的保荐人、首次股东、董事、执行官、顾问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将如何在任何私人交易中选择从哪些股东购买证券的描述,请参阅“拟议业务——允许购买我们的证券”。如果购买将违反《交易法》第9(a)(2)条或第10b-5条,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执行官、顾问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将不会进行任何购买。
此外,如果我们的保荐人、首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或其关联机构将从公众股东购买股票或认股权证,则此类购买的结构将符合《交易法》第14e-5条的要求,包括在相关部分通过遵守以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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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们为我们的企业合并交易提交的登记声明/代理声明将披露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机构可能在赎回程序之外从公众股东购买股票或认股权证的可能性,以及此类购买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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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如果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机构要从公众股东购买股票或认股权证,他们将以不高于通过我们的赎回程序提供的价格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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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们为我们的企业合并交易提交的登记声明/代理声明将包括一项声明,即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公司购买的任何我们的证券将不会投票赞成批准企业合并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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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机构将不会拥有与我们的证券有关的任何赎回权,或者,如果他们确实获得并拥有赎回权,他们将放弃这些权利;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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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们将在我们的股东大会批准企业合并交易之前以表格8-K披露以下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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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机构在赎回要约之外购买的我们的证券的金额,连同购买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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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司保荐机构、首发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或其关联机构购买的目的; | ||||
| ● |
我们的保荐机构、初始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或其关联机构的购买对企业合并交易获得批准的可能性的影响(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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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出售给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公司(如果不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的我们的证券持有人的身份或出售给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公司的我们的证券持有人(例如5%的证券持有人)的性质;和 | ||||
| ● | 根据我们的赎回要约,我们已收到赎回请求的证券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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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参阅“拟议业务——允许购买我们的证券”,了解这些人将如何确定从哪些股东寻求购买证券的描述。
任何此类交易的目的可能是(i)增加获得股东对业务合并的批准的可能性,(ii)减少尚未发行的公开认股权证的数量和/或增加就提交给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以供批准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事项获得批准的可能性,或(iii)满足与目标达成的协议中的成交条件,该协议要求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时拥有最低净值或一定数量的现金,否则该要求似乎无法满足。任何此类购买我们的证券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完成,而这在其他情况下可能是不可能的。此外,如果进行此类购买,我们证券的公众“流通量”可能会减少,我们证券的受益持有人数量可能会减少,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证券难以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维持或获得报价、上市或交易。请参阅“风险因素”–“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选择从公众股东购买公众股份或认股权证,这可能会影响对拟议业务合并的投票,并降低我们证券的公众“持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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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首次业务合并完成后公众股东的赎回权 | 我们将向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他们获得公众股份的范围内)提供机会,以每股价格赎回他们与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前两个工作日计算的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但须遵守本文所述的限制和条件。信托账户中的金额最初预计为每股公共股份10.00美元。就我们的认股权证而言,将不会有与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赎回权。我们的初始股东、保荐关联公司、保荐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以及拥有创始人股份的顾问已与我们订立信函协议,据此,他们同意放弃其所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以及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在本次发行期间或之后可能因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而获得的任何公众股份(包括属于公众单位的公众股份)的赎回权。 |
| 进行赎回的方式 | 我们将为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他们获得公众股份的范围内)提供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的机会,以完成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i)与召开股东大会批准业务合并有关,或(ii)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在没有股东投票的情况下。
关于我们是否将寻求股东批准拟议的业务合并或进行要约收购的决定将由我们完全酌情决定,并将基于多种因素,例如交易的时间以及交易条款是否需要我们根据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寻求股东批准。
资产收购和股份购买通常不需要股东批准,而与我们公司的直接合并以及我们发行超过20%的已发行普通股或寻求修改我们的条款的任何交易都需要股东批准。
只要我们获得并维持我们的证券在纳斯达克的上市,我们将被要求遵守纳斯达克的股东批准规则。
我们向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只要他们获得公众股)提供通过上述两种方法之一赎回其公众股的机会的要求包含在我们章程的条款中,无论我们是否保持根据《交易法》进行的注册或我们是否在纳斯达克上市,该要求都将适用。此类条款可能会被修订,如果通过特别决议通过,并获得至少三分之二的普通股的赞成票,这些普通股是亲自或通过代理人代表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的。
如果我们为我们的公众股东提供与股东大会相关的赎回其公众股份的机会,我们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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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根据规范代理征集的《交易法》第14A条与代理征集同时进行赎回,而不是根据要约收购规则,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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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向SEC提交代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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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将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前提是我们收到开曼群岛法律下的普通决议,该决议由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代表的已发行股份的股东所投的至少过半数赞成票通过,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根据我们的条款,如果有权在会议上投票的我们已发行和流通股的三分之一的持有人亲自或通过代理人代表,则出席该会议的法定人数将达到。我们的初始股东将计入这一法定人数,根据信函协议,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拥有创始人股份的顾问已同意将其创始人股份以及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职员和董事在本次发行期间或之后(包括在公开市场和私下协商交易中)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投票赞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但此类各方根据《交易法》第14e-5条的要求可能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将不会投票赞成批准业务合并交易)。就寻求批准一项普通决议而言,一旦达到法定人数,不投票将不会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批准产生影响。因此,除了我们的初始股东的创始人股份外,我们还需要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的26,100,000股公众股中投票赞成初始业务合并的9,787,501股或37.5%,以使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获得批准(假设所有流通股都获得投票,超额配股权未被行使,且信函协议各方未获得任何公众股份)。假设只有我们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三分之一的持有人(代表我们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他们的普通股,我们将不需要除我们的创始人股份之外的任何公众股份投票赞成初始业务合并,以批准初始业务合并。然而,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构成为与另一家公司的法定合并或合并,我们至少三分之二的普通股(亲自或通过代理人代表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赞成票通过的特别决议将需要我们的股东通过批准合并计划。这些法定人数和投票门槛,以及我们的初始股东的投票协议,可能会使我们更有可能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每名公众股东可选择赎回其公众股份,而不论其是否投票赞成或反对拟议交易,或是否就拟议交易未投票或弃权,或其在为批准拟议交易而举行的股东大会的记录日期是否为公众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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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需要股东投票,并且我们出于商业或其他法律原因决定不举行股东投票,我们将: | ||||
| ● | 根据规范发行人要约收购的《交易法》第13e-4条和第14E条进行赎回,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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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向SEC提交要约收购文件,其中包含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和赎回权基本相同的财务和其他信息,这是《交易法》第14A条所要求的,该条对代理征集进行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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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根据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根据《交易法》第14e-1(a)条,我们的赎回要约将至少开放20个工作日,并且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之前,我们将不得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此外,要约收购将以公众股东不超过我们被允许赎回的股份数量为条件。如果公众股东投标的股份超过我们提出购买的股份,我们将撤回要约收购,并且不完成这样的初始业务合并。
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公告发布后,如果我们选择根据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我们或我们的保荐人将终止根据规则10b5-1建立的在公开市场购买我们的公众股票的任何计划,以遵守《交易法》下的规则14e-5。
我们打算要求我们寻求行使赎回权的公众股东,无论是记录持有人还是以“街道名称”持有其股份,根据持有人的选择,在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规定的日期之前,使用存托信托公司的DWAC(存管/提现)系统以电子方式将他们的股票交付给我们的转让代理或将他们的股票交付给我们的转让代理。就代理材料而言,该日期最多可在就批准初始业务合并的提案进行预定投票之前两个工作日。此外,如果我们就股东投票进行赎回,我们打算要求寻求赎回其公众股份的公众股东也在包括此类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名称的预定投票前两个工作日向我们的转让代理人提交赎回的书面请求。我们将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向我们的公众股份持有人提供的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将表明我们是否要求公众股东满足此类交付要求。我们认为,这将使我们的转让代理能够高效地处理任何赎回,而无需赎回的公众股东进一步沟通或采取行动,这可能会延迟赎回并导致额外的管理成本。如果拟议的初始企业合并未获批准,我们继续寻找目标公司,我们将及时退回选择赎回其股份的公众股东交付的任何凭证或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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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建议的初始业务合并可能会对(i)支付给目标或其所有者的现金对价、(ii)用于营运资金或其他一般公司用途的现金或(iii)保留现金以满足其他条件施加最低现金要求。如果我们需要为有效提交赎回的所有公众股份支付的总现金对价加上根据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条款满足现金条件所需的任何金额超过我们可获得的现金总额,我们可能不会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赎回任何股份,而所有提交赎回的公众股份将退还给其持有人。然而,我们可能会通过发行股票挂钩证券或通过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贷款、垫款或其他债务筹集资金,包括根据远期购买协议或我们可能在本次发行完成后订立的支持安排,以便(除其他原因外)满足此类最低现金要求。 |
| 如我们持有股东投票权,则对持有本次发售股份15%或以上的股东赎回权的限制 | 尽管有上述赎回权,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且我们没有根据要约收购规则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我们的条款规定,公众股东,连同该股东的任何关联公司或与该股东一致行动的任何其他人或作为“集团”(定义见《交易法》第13条),将被限制在未经我们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就本次发行中出售的股份的合计15%以上赎回其股份。
我们认为,上述限制将阻止股东积累大量股份,随后此类持有人试图利用其赎回股份的能力作为一种手段,迫使我们或我们的管理层以高于当时市场价格的显着溢价或以其他不良条款购买其股份。如果没有这一规定,如果我们、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的管理层没有以高于当时市场价格或以其他不可取的条款购买该持有人的股份,则持有本次发行中出售的股份总数超过15%的公众股东可能会威胁对企业合并行使其赎回权。通过将我们的股东赎回的能力限制在不超过本次发行中出售的股份的15%,我们认为我们将限制一小群股东不合理地试图阻止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特别是与目标的业务合并相关的业务合并要求我们拥有最低净值或一定数量的现金作为完成条件。然而,我们不会限制我们的股东投票支持或反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所有股份(包括持有本次发行中出售的股份超过15%的股东所持有的所有股份)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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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司初始业务合并结账时信托账户资金释放 | 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时,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将用于支付上述“行使赎回权的任何公众股东”的应付款项我们首次业务合并完成后公众股东的赎回权,”向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目标或目标的所有者支付全部或部分应付对价,并支付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是使用股权或债务证券支付的,或者并非所有从信托账户释放的资金都用于支付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对价,我们可以将信托账户结账后释放给我们的现金余额用于一般公司用途,包括用于维持或扩大交易后业务的运营、支付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所产生的债务到期本金或利息,为购买其他公司提供资金或用于营运资金或其他目的。 | |
| 不进行首次企业合并的赎回社会公众股及分配清算 | 我们的文章规定,我们将只有完成窗口的持续时间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此后十个工作日,以每股价格赎回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以及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该赎回将构成对公众股份的全额和完整付款,并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或其他分配的权利,如果有),但在每种情况下均须遵守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并在所有情况下均须遵守适用法律的其他要求。我们的认股权证将不会有赎回权或清算分配。
我们的初始股东已与我们签订了一份信函协议,根据该协议,如果我们未能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已放弃就其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从信托账户清算分配的权利,尽管如果我们随后清算和清盘,他们将有权从信托账户之外的资产清算分配。
然而,如果我们的初始股东或管理团队在此次发行中或之后获得公众股份,如果我们未能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将有权从信托账户获得有关此类公众股份的清算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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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初始股东,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执行官、董事,以及拥有创始人股份的顾问已同意,根据信函协议,他们不会对我们的条款(a)提出任何修订,以修改我们的义务的实质或时间,即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则允许赎回或赎回我们的100%公众股份,或(b)关于与我们的公众股份持有人的权利或首次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要条款,除非我们向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在获得公众股份的范围内)有机会在任何此类修订获得批准后以每股价格赎回其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所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但须遵守上述“赎回限制”中所述的限制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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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我们的章程时公众股东的赎回权 | 如果我们寻求修订我们的条款,而不是为了批准或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a)以修改我们的义务的实质或时间,即允许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或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b)就与我们的普通股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的持有人的权利有关的任何其他重大规定,我们将向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得公众股份的范围内)有机会在此类修订获得批准后按每股价格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但须遵守此处描述的限制和条件。例如,如果我们的董事会确定需要额外的时间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它可能会提出这样的修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根据《交易法》第14A条进行代理征集和分发代理材料,寻求股东批准此类提议,并在股东批准此类修订后,与此相关,向我们的公众股东提供上述赎回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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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内部人员支付的款项有限 | 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或与之相关,我们预计将向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或董事或我们或他们的关联公司支付某些款项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如果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支付,这些款项将由信托账户之外的资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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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偿还我们的赞助商向我们提供的总额高达300,000美元的贷款,以支付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和组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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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每月向我们的赞助商和/或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员支付总计15,000美元,用于向我们和管理团队成员提供的办公空间、秘书、行政、支持和其他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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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偿还与确定、调查、谈判和完成初始企业合并有关的任何自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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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偿还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保荐人的关联公司或我们的某些高级职员和董事可能提供的贷款,以支付与预期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交易成本。最多1,500,000美元的此类贷款可根据贷方的选择,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转换为私募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将与私募认股权证相同,包括行权性和行权价。除上述情况外,该等贷款的条款(如有的话)尚未确定,亦不存在有关该等贷款的书面协议;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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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将保荐人持有的创始人股份或私募认股权证转让或重新分配给高级职员、董事、保荐人成员或其各自的关联机构,并在此类转让时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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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此类限制不适用于我们根据股东批准的业务合并协议条款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支付的款项。
此外,我们已同意,根据与我们的保荐人就上述我们的保荐人的服务每月付款的行政服务和赔偿协议,我们将赔偿我们的保荐人因本次发行或公司的运营或公司业务的进行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或针对我们的保荐人提出的任何索赔,指称我们的保荐人对公司的任何活动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管理或背书,或我们的保荐人之间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关联,以及公司或其任何其他关联公司,另一方面,哪个协议规定受赔方不能访问我们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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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 | 我们已经建立并将维持一个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在纳斯达克规则和《交易法》第10A条规定的情况下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在其职责中,审计委员会将每季度审查向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或董事或我们或他们的关联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并监督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条款的遵守情况。如果发现任何不合规行为,那么审计委员会有责任迅速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纠正此类不合规行为或以其他方式导致遵守本次发行的条款。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管理层—董事会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 |
| 利益冲突 | 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目前对其他实体负有并且在未来可能对其他实体负有额外的、受托或合同义务,据此,这些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被要求或将被要求向这些实体提供业务合并机会。因此,如果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意识到适合其当时负有受托或合同义务的实体的业务合并机会,他或她将履行其受托或合同义务,向该实体提供这种机会,但须遵守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承担的受托责任。因此,我们的保荐人、管理人员和董事在确定是否向我们或他们可能参与的任何其他特殊目的收购公司提供业务合并机会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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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条款规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i)任何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保荐人的个人,除合同明确承担的情况外,均无义务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我们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或业务范围,以及(ii)我们放弃对(a)可能是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机会的任何潜在交易或事项的任何兴趣或预期,或被提供参与的机会,而我们,另一方或(b)其出示将违反董事、高级职员或保荐人成员对任何其他实体的现有法律义务。放弃公司机会的目的是让具有多个业务关联的高级职员、董事或其他代表继续担任我们公司的高级职员或我们的董事会成员。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会不时获得可能对另一个业务关联公司和我们都有利的机会。在我们的条款中没有“公司机会”豁免的情况下,某些候选人将无法担任高级职员或董事。我们相信,拥有为我们的管理层带来重要、相关和宝贵经验的代表,我们将大大受益,因此,将“公司机会”豁免纳入我们的条款将为我们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以吸引和留住我们认为是最佳候选人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然而,我们认为,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的受托责任或合同义务不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的保荐人的某些成员以及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在其他SPAC中承担类似的职责,或担任其董事。游总现任dMY Squared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兼董事长。我们的两名独立董事Darla K. Anderson和Constance K. Weaver担任dMY Squared的董事。此外,我们的保荐人、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或他们的任何关联机构可能会在我们寻求初始业务合并期间赞助或组建与我们类似的其他SPAC,或可能开展其他业务或投资企业。任何此类公司、业务或投资都可能在寻求初始业务合并时带来额外的利益冲突。关于dMY Squared,尽管在2025年2月,该公司宣布已与量子计算机先进软件开发工具开发商Horizon就其初始业务合并订立了一份不具约束力的意向书,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该公司尚未就此类业务合并订立最终协议,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对其承担的受托责任或义务可能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然而,我们认为某些因素可能会减轻此类冲突的影响,包括:(1)我们将针对的交易类型的性质将不同于dMY Squared将针对的交易类型。举个例子,虽然我们和dMY Squared都可能在任何行业或地理区域寻求初始业务合并目标,但我们计划将我们公司的目标搜索重点放在人工智能领域,以及快速增长的健康、长寿和美学领域,而dMY Squared则打算将搜索重点放在专业服务行业内的公司,这些公司提供会计、法律、财务、向正在成为公众公司的上市公司或私营公司提供咨询或其他服务;(2)即使我们和dMY Squared都扩大了搜索范围并选择在任何行业或地理区域追求目标,我们的管理团队在同时识别和执行多个收购机会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我们相信在所有行业和地理区域都存在多个潜在机会;以及(3)我们在完成业务合并方面有不同的时间表。dMY Squared目前在4月29日之前,2025年(可每月延长一次,每次延长一个月至2025年12月29日止,由dMY Squared董事会决议)完成企业合并。虽然我们预计对于收购机会,dMY Squared将比我们拥有优先权,但由于dMY Squared的完成窗口期更短,我们追求的目标可能不是dMY Squared的合适目标,因为它可能无法在截止日期前与dMY Squared合并。对于除dMY Squared以外的公司,我们认为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对此类实体承担的受托责任或合同义务不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为此类实体本身并不从事从事企业合并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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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高级职员和我们的董事可能在业务合并方面拥有与您不同的利益,包括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未完成,他们可能会损失他们在我们的全部投资,除非他们有权从信托账户之外的资产获得清算分配或从信托账户获得与他们可能获得的任何公众股份相关的清算分配,因此,在确定特定目标企业是否是与我们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企业方面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此外,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的个人和财务利益可能会影响他们及时识别和寻求初始业务合并或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动机。例如,完成时间较短的预期初始业务合并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优先于寻找更具吸引力的收购目标,而后者可能更难完成或更耗时。因此,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在确定和选择合适的目标业务时的酌处权可能会导致在确定特定业务合并的条款、条件和时间是否适当以及是否符合我们股东的最佳利益时发生利益冲突,这可能会对业务合并的时间产生负面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无需为我们的事务投入任何规定的时间,因此,在各种业务活动之间分配管理时间,包括选择业务合并目标和监督相关尽职调查方面,可能存在利益冲突。请参阅“风险因素——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将把他们的时间分配给其他业务,从而在他们决定投入多少时间处理我们的事务时造成利益冲突。这种利益冲突可能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以及执行官和董事已同意放弃他们就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而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和任何公众股份的赎回权。此外,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以及执行官和董事已同意放弃他们所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的赎回权。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则出售信托账户中持有的私募认股权证的收益将用于为赎回我们的公众股提供资金。除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外,创始人股份在我们的初始企业合并完成后一年之前不得由我们的保荐人或其允许的受让方转让、转让或出售。除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外,私募认股权证和此类认股权证的基础普通股,将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内不得由我们的保荐人或其允许的受让方转让、转让或出售。由于我们的保荐人、执行人员和董事可能在本次发行后直接或间接拥有普通股和认股权证,我们的高级人员和董事在确定特定目标企业是否是与之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企业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因为他们在完成窗口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财务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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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保荐人和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将在本次发行后直接或间接拥有我们的证券,因此,他们在确定特定目标业务是否是与我们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业务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我们的保荐机构和保荐关联公司(包括Harry L. You、我们的临时首席财务官和董事会执行主席)为其持有的创始人股份支付了每股约0.003美元的名义总购买价格。因此,我们的管理团队在我们的发起人中拥有权益,其中包括直接拥有创始人股份的成员,可能比如果我们的发起人和发起人关联公司为创始人股份支付的每股价格与我们的公众股东为其公众股份支付的相同的情况下,更愿意寻求与风险更高或不太确定的目标业务的业务合并。
如果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向我们提供贷款以资助交易成本和/或代表我们产生与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费用,这些人在确定特定目标企业是否是与我们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企业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因为除非我们完成此类业务合并,否则此类贷款可能无法偿还和/或此类费用可能无法偿还。此外,在本次发行结束后,直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清算结束,我们将每月向我们的赞助商和/或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员支付总计15,000美元,用于向我们管理团队成员提供的办公空间、秘书和行政服务。由于此类行政服务的付款将在企业合并结束时延期支付,并且仅从信托账户之外的剩余资金中支付,因此我们的发起人和/或其关联机构或指定人员将收到此类延期的每月付款,可能存在类似的利益冲突。
同样,如果我们同意向我们的保荐人、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我们的顾问或其关联公司支付咨询、成功、咨询或发现者的费用,以实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完成,这些人在确定特定目标企业是否是与之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企业方面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因为除非我们完成此类业务合并,否则不得支付任何此类费用。 |
| 我们不被禁止与与我们的发起人、执行官或董事有关联的公司进行初始业务合并,或通过与我们的发起人、执行官或董事的合资或其他形式的共有所有权完成业务合并;因此,这些关联人在确定特定目标企业是否是与我们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企业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因为这些关联人将拥有与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同的利益,并且除非我们完成此类业务合并,否则很可能不会获得任何财务利益。如果我们寻求与作为我们的保荐人、执行官或董事的关联公司(定义见我们的条款)的目标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我们或独立董事委员会将从作为FINRA成员的独立投资银行公司或通常提出估值意见的其他独立实体获得意见,说明从财务角度来看,我们在此类初始业务合并中将支付的对价对我们公司是公平的。我们没有被要求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获得这样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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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 | 我们的保荐人已同意,如果第三方就向我们提供的服务或销售的产品(公司的独立核数师除外)提出任何索赔,或我们与之订立书面意向书、保密或类似协议或业务合并协议的潜在目标业务,则其将对我们承担责任,将信托账户中的资金数额减至(i)每股公开股份10.00美元和(ii)截至信托账户清算之日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每股公开股份实际数额中的较低者,如果由于信托资产价值减少、已付或应付的税款减少以及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万美元的利息而低于每股10.00美元,前提是,此类责任将不适用于第三方或潜在目标企业对信托账户中所持款项的任何和所有权利执行放弃的任何索赔(无论此类放弃是否可强制执行),也不适用于根据我们对本次发行的承销商的赔偿针对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提出的任何索赔。但是,我们没有要求我们的保荐机构对这种赔偿义务进行预留,也没有独立核实我们的保荐机构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其赔偿义务,并认为我们保荐机构的唯一资产是我公司的证券。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保荐人将能够履行这些义务。因此,如果对信托账户成功提出任何此类索赔,可用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和赎回的资金可能会减少到每股公众股不到10.00美元。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都不会就第三方的索赔(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和潜在目标企业的索赔)对我们进行赔偿。 |
| 额外融资 | 我们打算使用本次发行所得的现金、出售私募认股权证、我们的股权、债务或这些的组合作为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中将支付的对价来实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一般情况下,企业合并增发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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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可能大幅稀释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中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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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如果优先股发行的权利优先于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使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从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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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如果我们发行大量普通股,可能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 |||
| ● | 可能通过稀释寻求获得控制权的人的股份所有权或表决权,具有延迟或阻止控制权变更的效果;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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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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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还可能在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私募交易(所谓的PIPE交易)中发行股票,例如,以便为业务合并后的实体提供足够的流动性和资本。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没有就该交易发行任何股份的承诺。我们在这样的交易中可能发行的股票的价格可能低于,甚至可能大大低于每股10.00美元或当时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任何此类以低于10.00美元的价格或当时我们股票的现行市场价格发行股本证券的结构都可能是为了确保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可能以某种方式稀释我们现有股东的利益这在传统的首次公开募股中通常不会发生,并可能导致我们股票的交易价格降低至我们发行此类股本证券的价格,以及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合并后公司证券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波动。我们还可能提供价格保护或其他激励措施,或发行可转换证券,例如优先股或可转换债券,这些证券的行使或转换价格可能是固定的或可调整的,并且可能低于,甚至可能大大低于每股10.00美元或我们当时股票的市场价格。与传统的首次公开发行相比,此类发行还可能导致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额外交易成本,包括与聘请与PIPE交易相关的配售代理相关的配售费。
尽管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没有承诺发行任何票据或其他债务,或在本次发行后以其他方式产生债务,但我们可能会选择产生大量债务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因此,不发行债务将影响可从信托账户赎回的每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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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汇总
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高度风险。发生标题为“风险因素”一节中描述的一项或多项事件或情况,单独或与其他事件或情况相结合,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证券的交易价格可能会下降,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此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 ● | 我们是一家空白支票公司,没有经营历史,也没有收入,你们没有依据来评估我们实现业务目标的能力。 |
| ● | 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没有机会就我们提议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投票,即使我们进行投票,我们创始人股份的持有者也将参与此类投票,这意味着我们可能会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即使我们的大多数公众股东不支持这样的合并。 |
| ● | 您就潜在业务合并作出投资决定的唯一机会可能仅限于行使您向我们以现金赎回您的股份的权利。 |
| ● |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初始股东和管理团队已同意投票支持此类初始业务合并,无论我们的公众股东如何投票。 |
| ● | 我们的公众股东将其股份赎回为现金的能力可能使我们的财务状况对潜在的业务合并目标没有吸引力,这可能使我们难以与目标进行业务合并。 |
| ● | 我们的公众股东对我们的大量股份行使赎回权的能力可能无法让我们完成最理想的业务合并或优化我们的资本结构,并可能大幅稀释你们对我们的投资。 |
| ● | 我们在完成窗口期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要求可能会使潜在目标企业在谈判业务合并时对我们具有影响力,并可能限制我们对潜在业务合并目标进行尽职调查的时间,特别是在我们接近解散期限时,这可能会削弱我们按照将为股东创造价值的条款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 |
| ● | 我们寻求业务合并,以及我们最终与之完成业务合并的任何目标业务,都可能受到我们无法控制的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例如地缘政治动荡加剧、大流行病爆发(如新冠疫情)以及债务和股票市场的波动。 |
| ● |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选择从公众股东购买公众股份或认股权证,这可能会影响对拟议业务合并的投票并降低我们证券的公众“持股量”。 |
| ● | 如果股东未能收到我们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的要约通知,或未能遵守提交或投标其股份的程序,则该等股份可能不会被赎回。 |
| ● | 如果我们根据《投资公司法》被视为投资公司,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制定繁重的合规要求,我们的活动可能会受到限制,这可能会使我们难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迫使我们放弃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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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业务合并后的公司可能会以低于10.00美元的价格或当时我们股票的现行市场价格向投资者发行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股票,这可能会稀释我们现有股东的利益并增加成本。 |
| ● | 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将把他们的时间分配给其他业务,从而在他们决定投入多少时间处理我们的事务时造成利益冲突。这种利益冲突可能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
| ● | 您将不会对来自信托账户的资金拥有任何权益,除非在某些有限的情况下。因此,要清算你的投资,你可能会被迫出售你的公众股或认股权证,可能会亏本。 |
| ● | 纳斯达克可能会将我们的证券从其交易所的交易中退市,这可能会限制投资者对我们的证券进行交易的能力,并使我们受到额外的交易限制。 |
| ● | 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初始股东)为创始人股份支付的名义购买价格可能会导致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时贵方公众股份的隐含价值被大幅稀释,并且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创始人股份的价值很可能大大高于为其支付的名义价格,即使我们当时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大大低于每股10.00美元。 |
| ● | 您将无权享受通常向许多其他空白支票公司的投资者提供的保护。 |
| ● | 由于我们的资源有限,以及对有吸引力的业务合并机会的重大竞争,我们完成最初的业务合并可能会更加困难,并增加成本。如果我们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公众股东在我们赎回他们的股份时可能只会收到大约每股10.00美元,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更少。 |
| ● | 我们的管理团队、我们的顾问和他们各自的关联公司过去的表现,包括他们参与的投资和交易以及与他们有关联的业务,可能并不代表对公司投资的未来表现。 |
| ● | 我们可能是一家被动的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这可能会给美国投资者带来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
| ● | 我们可能会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重新注册,这可能会导致对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征税。 |
| ● | 对此次发行的投资可能会导致不确定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
| ● | 如果我们未来要成为“受保公司”,就可以对我们的股票赎回征收1%的美国联邦股票回购消费税。 |
| ● | 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注册成立的,你在保护你的利益方面可能会面临困难,你通过美国联邦法院保护你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 |
| ● | 中讨论的其他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风险因素”和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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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总结了我们业务的相关财务数据,应与我们的财务报表一起阅读,这些数据包含在本招股说明书中。迄今为止,我们没有任何重大业务,因此仅提供资产负债表数据。
| 12月31日,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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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表数据: | ||||
| 营运资金(不足) | $ | (963,290 | ) | |
| 总资产 | $ | 434,044 | ||
| 负债总额 | $ | 997,334 | ||
| 股东赤字 | $ | (563,29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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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高度风险。在作出投资我们单位的决定之前,你们应该仔细考虑以下描述的所有风险,连同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其他信息。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证券的交易价格可能会下降,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与我们寻求、完成或无法完成业务组合有关的风险
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没有机会就我们提议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投票,即使我们进行投票,我们创始人股份的持有者也将参与此类投票,这意味着我们可能会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即使我们的大多数公众股东不支持这样的合并。
如果根据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企业合并不需要股东批准,我们可能会选择不举行股东投票来批准我们的初始企业合并。除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要求外,关于我们是否将寻求股东批准拟议的业务合并或将允许股东以要约收购方式向我们出售其股份的决定将由我们作出,完全由我们酌情决定,并将基于多种因素,例如交易的时间安排以及交易条款是否会要求我们寻求股东批准。即使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创始人股份的持有人也将参与此类批准的投票。因此,即使我们的大多数公众股东不同意我们完成的业务合并,我们也可能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请参阅标题为“拟议业务——股东可能没有Ability来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部分了解更多信息。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初始股东和管理团队已同意投票支持此类初始业务合并,无论我们的公众股东如何投票。
我们的初始股东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立即拥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20%。我们的初始股东和管理团队也可能不时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购买普通股。我们的条款规定,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初始业务合并,如果我们在该公司的此类会议上获得至少过半数投票的赞成票,则该初始业务合并将获得批准。因此,除了我们的初始股东的创始人股份外,我们还需要9,787,501股或本次发行中出售的26,100,000股公众股的37.5%投票赞成初始业务合并,才能使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获得批准(假设所有流通股都获得投票,超额配股权未被行使,且信披协议各方未获得任何公众股份)。假设只有我们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三分之一的持有人(代表我们条款规定的法定人数)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他们的普通股,我们将不需要除我们的创始人股份之外的任何公众股份投票赞成初始业务合并,以批准初始业务合并。然而,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构成为与另一家公司的法定合并或合并,我们至少三分之二的普通股(由本人或代理人代表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赞成票通过的特别决议将需要我们的股东通过批准合并计划。因此,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初始股东和管理团队同意投票支持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将增加我们获得此类初始业务合并所需的股东批准的可能性。
您就潜在业务合并作出投资决定的唯一机会可能仅限于行使您向我们以现金赎回您的股份的权利。
在您投资我们时,您将不会获得评估我们初始业务合并的具体优点或风险的机会。由于我们的董事会可以在不寻求股东批准的情况下完成企业合并,公众股东可能没有权利或机会就企业合并进行投票,除非我们寻求此类股东投票。因此,贵方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作出投资决定的唯一机会可能仅限于在我们向我们的公众股东邮寄的要约收购文件中规定的期间(这将是至少20个工作日)内行使贵方的赎回权,我们在其中描述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50
我们的公众股东将其股份赎回为现金的能力可能使我们的财务状况对潜在的业务合并目标没有吸引力,这可能使我们难以与目标进行业务合并。
我们可能会寻求就(i)向目标或其所有者支付的现金对价、(ii)用于营运资金或其他一般公司用途的现金或(iii)保留现金以满足其他条件而订立具有最低现金要求的业务合并交易协议。如果太多的公众股东行使赎回权,我们将无法满足这样的成交条件,从而无法进行企业合并。
因此,如果接受所有正确提交的赎回请求将无法让我们满足上述的成交条件,我们将不会继续进行此类赎回和相关业务合并,而是可能会寻找替代业务合并。潜在目标将意识到这些风险,因此可能不愿意与我们进行业务合并交易。
我们的公众股东对我们的大量股份行使赎回权的能力可能无法让我们完成最理想的业务合并或优化我们的资本结构,并可能大幅稀释你们对我们的投资。
在我们就初始业务合并达成协议时,我们将不知道有多少股东可能会行使其赎回权,因此将需要根据我们对将提交赎回的股份数量的预期来构建交易结构。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协议要求我们使用信托账户中的一部分现金来支付购买价款,或者要求我们在收盘时有最低限度的现金,我们将需要在信托账户中保留一部分现金来满足这样的要求,或者安排第三方融资。此外,如果提交赎回的股份数量比我们最初预期的要多,我们可能需要重组交易,以在信托账户中保留更大部分的现金或安排第三方融资。筹集额外的第三方融资可能涉及稀释性股权发行或产生高于理想水平的债务。上述考虑可能会限制我们完成我们可获得的最理想的业务合并或优化我们的资本结构的能力。因此,我们赎回被要求赎回的公众股份的义务可能无法让我们完成最理想的业务合并或优化我们的资本结构,并可能导致您购买我们的普通股的大幅稀释。对于不赎回的股东来说,这种稀释的效果会更大。我们可能无法从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中产生足够的价值,以克服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的稀释影响,因此,您的投资可能会产生净亏损。请参阅“—与我们的证券相关的风险—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初始股东)就创始人股份支付的名义购买价格可能会导致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时,贵方公众股份的隐含价值被大幅稀释,并且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创始人股份的价值很可能大大高于为其支付的名义价格,即使我们当时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大幅低于每股10.00美元。”
我们的公众股东对我们的大量股份行使赎回权的能力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不成功的可能性,并且您将不得不等待清算才能赎回您的股份。
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协议要求我们使用信托账户中的一部分现金来支付购买价款,或者要求我们在收盘时拥有最低金额的现金,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不成功的可能性就增加了。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不成功,在我们清算信托账户之前,您将不会收到您在信托账户中按比例分配的部分资金。如果您需要即时流动性,您可以尝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您的股票;但是,此时我们的股票可能会以低于信托账户中每股按比例金额的价格进行交易。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您的投资都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或失去与您行使赎回权相关的预期资金收益,直到我们清算或您能够在公开市场上出售您的股票。
51
我们在完成窗口期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要求可能会使潜在目标企业在谈判业务合并时对我们具有影响力,并可能限制我们对潜在业务合并目标进行尽职调查的时间,特别是在我们接近解散期限时,这可能会削弱我们按照将为股东创造价值的条款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
与我们就业务合并进行谈判的任何潜在目标企业将意识到,我们必须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因此,此类目标业务可能会在谈判业务合并时获得对我们的影响力,因为我们知道,如果我们不完成与该特定目标业务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可能无法完成与任何目标业务的初始业务合并。随着我们越来越接近上述时间框架,这种风险将会增加。此外,我们进行尽职调查的时间可能有限,可能会按照我们在更全面调查后会拒绝的条款进行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如果此类尽职调查或谈判未导致完成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完成尽职调查和谈判业务合并可能需要的时间长度可能会减少我们最终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可用时间。
我们寻求业务合并,以及我们最终与之完成业务合并的任何目标业务,都可能受到我们无法控制的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例如地缘政治动荡加剧、大流行病爆发(如新冠疫情)以及债务和股票市场的波动。
我们寻找潜在目标业务的能力以及我们可能与之完成业务合并的任何潜在业务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我们无法控制的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例如,地缘政治动荡(如俄罗斯和乌克兰之间持续的军事冲突以及以色列和加沙的军事冲突),包括战争、恐怖活动和民间或国际敌对行为都在增加。特别是,尽管乌克兰持续的军事冲突以及以色列和哈马斯之间最近的武装冲突的持续时间、影响和结果是高度不可预测的,但这些冲突可能导致重大的市场和其他混乱,包括商品价格和能源资源供应的大幅波动、金融市场的不稳定、供应链中断、政治和社会不稳定、消费者或购买者偏好的变化以及网络攻击和间谍活动的增加。
同样,我们无法控制的其他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气候相关事件、流行病或健康危机(如新冠疫情)可能会不时出现,任何此类事件都可能导致全球市场大幅波动和下跌,对某些行业或部门造成不成比例的影响,对商业(包括对经济活动、旅行和供应链)造成中断,造成生命损失和财产损失,并可能对全球经济或资本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以及我们可能与之完成业务合并的任何潜在目标企业的业务,并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完成交易的能力可能取决于筹集股权和债务融资的能力,这可能会受到这些事件和其他事件的影响,包括由于市场波动加剧、第三方融资的市场流动性下降无法以可接受的条款获得或根本无法获得。
我们可能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
我们可能无法在完成窗口内找到合适的目标业务并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一般市场状况、资本和债务市场波动以及本文所述其他风险的负面影响。如果我们没有在该时间段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此后十个工作日,以每股价格赎回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以及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根据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对债权人债权作出规定的义务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该赎回将构成全额和完整的付款,并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或其他分配的权利,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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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股东从信托账户中的任何赎回将在任何自愿清盘之前根据我们的条款自动生效。如果我们被要求清盘、清算信托账户并将其中的此类金额按比例分配给我们的公众股东,作为任何清算过程的一部分,此类清盘、清算和分配必须符合《公司法》的适用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能会被迫等待超过完成窗口的期限,然后我们的信托账户的赎回收益才可供他们使用,他们将从我们的信托账户中获得其按比例部分收益的回报。我们没有义务在我们的赎回或清算日期之前向投资者返还资金,除非我们寻求股东批准修改我们的条款,要么延长我们必须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日期,要么延长与股东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要条款,或者我们在此之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且只有在投资者寻求赎回其公众股份的情况下才这样做。只有在我们赎回或任何清算时,如果我们无法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公众股东才有权获得分配。
我们可能会决定不延长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期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
我们有直到结束完成窗口完成我们的初步业务组合。如果我们预计我们可能无法在该期间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可能会寻求股东批准修改我们的条款,以延长我们必须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日期。然而,我们可能决定不寻求延长我们必须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日期。如果我们不寻求延长我们必须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日期,并且我们无法在适用的时间段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此后的十个工作日,根据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按比例赎回信托账户中所持资金的公众股份。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选择从公众股东购买公众股份或认股权证,这可能会降低我们证券的公众“持股量”。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且我们没有根据要约收购规则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公司可以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通过私下协商交易或在公开市场购买公众股份或认股权证,尽管他们没有义务这样做。此类购买可能包括一项合同确认,即该股东虽然仍是我们股份的记录持有人,但不再是其实益拥有人,因此同意不行使其赎回权。
如果我们的保荐机构、初始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或其关联机构在私下协商交易中向已经选择行使赎回权的公众股东购买股份,这些出售股东将被要求撤销其先前的赎回股份的选择。其意图是,如果规则10b-18将适用于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及其关联公司的购买,那么此类购买将在适用的范围内遵守《交易法》下的规则10b-18,该规则为在某些条件下进行的购买提供了安全港,包括在购买的时间、定价和数量方面。
此外,在我们首次业务合并时或之前的任何时间,根据适用的证券法(包括有关重大非公开信息),我们的保荐人、首次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及其关联公司可能会与投资者和其他人进行交易,以向他们提供收购公众股份的激励措施,投票支持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或不赎回他们的公众股份。然而,他们目前没有参与此类交易的承诺、计划或意图,也没有为任何此类交易制定任何条款或条件。信托账户中的任何资金都不会用于购买此类交易中的公众股份、权利或认股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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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此类交易的目的可能是(i)增加获得股东批准业务合并的可能性,(ii)减少尚未发行的公开认股权证的数量和/或增加就提交给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以供批准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事项获得批准的可能性,或(iii)满足与目标达成的协议中的成交条件,该协议要求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时拥有最低净值或一定数量的现金,如果这样的要求似乎无法得到满足。任何此类购买我们的证券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合并的完成,而这在其他情况下可能是不可能的。
此外,如果进行此类购买,我们证券的公众“流通量”可能会减少,我们证券的受益持有人数量可能会减少,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证券难以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维持或获得报价、上市或交易。任何此类购买将根据《交易法》第13条和第16条进行报告,前提是此类购买者须遵守此类报告要求。此外,如果我们的保荐人、首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及其关联机构要从公众股东购买公众股份或认股权证,则此类购买的结构将符合《交易法》第14e-5条的要求,包括在相关部分通过遵守以下规定:
| ● | 我们为我们的企业合并交易提交的登记声明/代理声明将披露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及其关联公司可能在赎回程序之外从公众股东购买公众股份或认股权证的可能性,以及此类购买的目的; |
| ● | 如果我们的保荐机构、初始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及其关联机构要从公众股东购买公众股或认股权证,他们将以不高于通过我们的赎回程序提供的价格进行购买; |
| ● | 我们为我们的企业合并交易提交的登记声明/代理声明将包括一项声明,即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及其关联公司购买的任何我们的证券将不会投票赞成批准企业合并交易; |
| ● | 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及其关联公司将不会拥有与我们的证券有关的任何赎回权,或者,如果他们确实获得并拥有赎回权,他们将放弃这些权利;和 |
| ● | 我们将在我们的证券持有人会议批准企业合并交易之前以表格8-K披露以下重大事项: |
| ● | 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及其关联公司在赎回要约之外购买的我们的证券的金额,以及购买价格; |
| ● | 我司保荐机构、首发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及其关联机构购买的目的; |
| ● | 我们的保荐机构、初始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及其关联机构的购买对企业合并交易获得批准的可能性的影响(如有); |
| ● | 出售给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及其关联公司(如果不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的证券持有人的身份或出售给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及其关联公司的证券持有人(例如5%的证券持有人)的性质;和 |
| ● | 根据我们的赎回要约,我们已收到赎回请求的证券数量。 |
请参阅“拟议业务——允许购买我们的证券”,了解这些人将如何确定从哪些股东寻求购买证券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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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东未能收到我们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的要约通知,或未能遵守提交或投标其股份的程序,则该等股份可能不会被赎回。
在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时,我们将遵守代理规则或要约收购规则(如适用)。尽管我们遵守这些规则,但如果股东未能收到我们的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该股东可能不会意识到赎回其股份的机会。此外,我们将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向我们的公众股份持有人提供的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将描述为有效投标或提交公众股份赎回而必须遵守的各种程序。例如,我们打算要求寻求行使赎回权的公众股东,无论他们是记录持有人还是以“街道名称”持有他们的股份,根据持有人的选择,要么将他们的股票证书交付给我们的转让代理,要么在适用的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中规定的日期之前以电子方式将他们的股票交付给我们的转让代理。就代理材料而言,该日期最多可在就批准初始业务合并的提案进行预定投票之前两个工作日。此外,如果我们就股东投票进行赎回,我们打算要求寻求赎回其公众股份的公众股东也在包括此类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名称的预定投票前两个工作日向我们的转让代理人提交赎回的书面请求。如股东未能遵守这些程序或代理或要约收购材料中披露的任何其他程序(如适用),其股份不得赎回。见本募集说明书中题为“拟开展业务——进行赎回的方式”部分。
根据《证券法》第419条规则,您将无权享受通常向其他空白支票公司的投资者提供的保护。
由于本次发行和出售私募认股权证的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与目标业务或未被选中的业务完成一项或多项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可能被视为美国证券法下的“空白支票”公司。然而,由于我们将在符合《交易法》第3a51-1(a)(2)条规定的某些数量要求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我们可以不受SEC为保护空白支票公司投资者而颁布的规则的约束,例如规则419。因此,投资者将无法获得这些规则的好处或保护。除其他外,这意味着我们的单位将立即可交易,我们将比受第419条规则约束的公司有更长的时间来完成各自的初始业务合并。
此外,如果本次发行受第419条规则的约束,则该规则将禁止将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所赚取的任何利息释放给我们,除非且直到信托账户中的资金因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而释放给我们。有关我们的发行与符合规则419的发行的更详细比较,请参阅“拟议业务——本次发行与受规则419约束的空白支票公司的发行的比较。”
但是,如果我们无法在纳斯达克或任何其他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我们的普通股,并且如果我们未能拥有至少5,000,001美元的净有形资产,我们可能会被要求遵守“细价股规则”,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证券市场以及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而我们没有根据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如果您或“一群”股东被视为持有超过15%的我们普通股,您可能会失去赎回超过15%的我们普通股的所有此类股份的能力。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且我们没有根据要约收购规则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我们的条款规定,公众股东,连同该股东的任何关联公司或与该股东一致行动或作为一个集团(定义见《交易法》第13条)的任何其他人,将被限制在未经我们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就本次发行中出售的股份的合计15%以上寻求赎回权,我们称之为“超额股份”。然而,我们不会限制我们的股东投票支持或反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所有股份(包括超额股份)的能力。
您无法赎回超额股份将减少您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的影响,如果您在公开市场交易中出售超额股份,您在我们的投资可能会蒙受重大损失。此外,如果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您将不会收到与超额股份相关的赎回分配。因此,您将继续持有超过15%的股份数量,为了处置这些股份,您将被要求在公开市场交易中出售您的股份,这可能是亏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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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的资源有限,以及对有吸引力的业务合并机会的重大竞争,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可能会更加困难,并增加成本。如果我们无法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只会收到他们在信托账户中可用于分配给公众股东的按比例部分的资金。
我们预计会遇到来自与我们业务目标相似的其他实体的竞争,包括私人投资者(可能是个人或投资合伙企业)、其他空白支票公司和其他国内和国际实体,竞争我们打算收购的业务类型。这些个人和实体中有许多是成熟的,在直接或间接识别和实施对各行业经营或向各行业提供服务的公司的收购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其中许多竞争对手拥有与我们相似或更多的技术、人力和其他资源,或比我们拥有更多的当地行业知识,与许多这些竞争对手相比,我们的财务资源将相对有限。虽然我们相信有许多目标业务我们可能会用此次发行的净收益和出售私募认股权证来收购,但我们在收购某些规模可观的目标业务方面的竞争能力将受到我们可用财务资源的限制。这种固有的竞争限制使其他公司在追求收购某些目标业务方面具有优势。此外,我们有义务向我们的公众股份持有人提供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时结合股东投票或通过要约收购将其股份赎回为现金的权利。目标公司将意识到,这可能会减少我们可用于初始业务合并的资源。这些义务中的任何一项都可能使我们在成功谈判企业合并时处于竞争劣势。
此外,近年来,已组建的SPAC数量大幅增加。SPAC的许多潜在目标已经进入了初始业务合并,还有许多SPAC正在准备首次公开募股,以及目前正在注册的许多这类公司。因此,有时可能会有较少的有吸引力的目标来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由于有更多的SPAC寻求与可用的目标达成初始业务合并,对具有有吸引力的基本面或商业模式的可用目标的竞争可能会增加,这可能会导致目标公司要求改善财务条款。由于其他原因,有吸引力的交易也可能变得更加稀缺,例如经济或行业部门低迷、地缘政治紧张局势,或者完成业务合并或在业务合并后运营目标所需的额外资本成本增加。这可能会增加成本、延迟或以其他方式使我们寻找和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复杂化或受挫,并可能导致我们无法以完全对我们的投资者有利的条款完成初始业务合并。
如果我们无法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只会收到他们在信托账户中可用于分配给公众股东的按比例部分的资金。
如果信托账户中未持有的本次发行的净收益不足以让我们至少在完成窗口期限内运营,则可能会限制可用于资助我们寻找一项或多项目标业务并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金额,我们将依赖我们的发起人或管理团队的贷款来资助我们的搜索并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在此次发行和出售私募认股权证的净收益中,我们最初只能在信托账户之外获得1,300,000美元,用于满足我们的营运资金需求。我们认为,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我们在信托账户之外可用的资金,连同我们的发起人、其关联公司或我们的管理团队的贷款可用的资金,将足以让我们至少在完成窗口的期限内运营;但是,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估计是准确的,并且我们的发起人、其关联公司或我们的管理团队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义务向我们垫付资金。在我们可用的资金中,我们可以使用我们可用的资金的一部分向顾问支付费用,以帮助我们寻找目标业务。我们还可以使用部分资金作为首付款或为特定拟议业务合并的“无店铺”条款(意向书或合并协议中的一项条款,旨在防止目标企业以更有利于此类目标企业的条款与其他公司或投资者进行交易而“血拼”)提供资金,尽管我们目前没有这样做的任何意图。如果我们签订了意向书或合并协议,其中我们支付了从目标业务获得排他性的权利,随后被要求没收这些资金(无论是由于我们的违约行为还是其他原因),我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来继续寻找目标业务,或对目标业务进行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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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的发行费用超过我们估计的790,600美元,我们可能会用不存放在信托账户中的资金为这些超额部分提供资金。在这种情况下,除非由我们的发起人、其关联公司或我们的管理团队提供的贷款收益提供资金,否则我们打算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资金量将相应减少。相反,如果发行费用低于我们估计的790,600美元,我们打算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资金量将相应增加。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金额不会因此类增加或减少而受到影响。如果我们被要求寻求额外资本,我们将需要从我们的发起人、管理团队或其他第三方借入资金来运营或可能被强制清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保荐人、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或他们的任何关联公司都没有义务向我们垫付资金。任何此类预付款将仅从信托账户外持有的资金或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释放给我们的资金中偿还。最多1,500,000美元的此类贷款可根据贷款人的选择,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转换为私募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将与私募认股权证相同,包括行权性和行权价。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我们预计不会向除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保荐人的关联公司以外的其他方寻求贷款,因为我们认为第三方不会愿意借出此类资金,并对寻求获得我们信托账户中资金的任何和所有权利提供豁免。如果我们因为没有足够的可用资金而无法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被迫清算信托账户。因此,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只会在我们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时获得估计每股10.00美元,甚至可能更少。
如果第三方对我们提出索赔,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收益可能会减少,股东收到的每股赎回金额可能低于每股10.00美元。
我们将资金放入信托账户可能无法保护这些资金免受第三方对我们的索赔。尽管我们将寻求让所有供应商、服务提供商(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除外)、潜在目标企业和与我们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实体与我们签署协议,放弃对信托账户中为我们的公众股东的利益而持有的任何款项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权益或任何种类的索赔,但这些当事人可能不会签署此类协议,或者即使他们签署了此类协议,也可能不会阻止他们对信托账户提出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欺诈性诱导,违反信托责任或其他类似索赔,以及对豁免的可执行性提出质疑的索赔,在每种情况下都是为了在针对我们的资产(包括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的索赔方面获得优势。如果任何第三方拒绝执行放弃对信托账户所持款项的此类债权的协议,我们的管理层将考虑我们是否可以合理地获得竞争性替代方案,并且只有在管理层认为此类第三方的参与符合该情况下公司的最佳利益时,才会与该第三方达成协议。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以及我们的注册独立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将不会与我们签署协议,放弃对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款项的此类债权。
我们可能聘用拒绝执行豁免的第三方的可能例子包括聘用第三方顾问,管理层认为其特定专长或技能明显优于同意执行豁免的其他顾问,或在管理层无法找到愿意执行豁免的服务提供商的情况下。此外,无法保证此类实体将同意放弃他们未来可能因与我们的任何谈判、合同或协议而产生的任何索赔,并且不会以任何理由向信托账户寻求追索。在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时,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在行使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赎回权时,我们将被要求提供可能在赎回后10年内对我们提出的未被放弃的债权人债权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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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由于这些债权人的债权,公众股东收到的每股赎回金额可能低于信托账户最初持有的每股公众股10.00美元。根据作为本招股章程所构成部分的登记声明的证物而以其形式提交的信函协议,我们的保荐人已同意,如果第三方就向我们提供的服务或销售的产品(公司的独立审计师除外)提出任何索赔,或我们与之订立书面意向书、保密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或业务合并协议的潜在目标业务,则其将对我们承担责任,将信托账户中的资金数额减至(i)每股公股10.00美元和(ii)截至信托账户清算之日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每股公股实际数额(如果由于信托资产价值减少而低于每股公股10.00美元,减去应缴税款)两者中较低者,前提是,此类责任将不适用于第三方或潜在目标企业对信托账户中所持款项的任何和所有权利执行放弃的任何索赔(无论此类放弃是否可强制执行),也不适用于根据我们对本次发行的承销商的赔偿针对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提出的任何索赔。但是,我们没有要求我们的保荐机构为这种赔偿义务进行储备,也没有独立核实我们的保荐机构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其赔偿义务,我们认为我们的保荐机构的唯一资产是我公司的证券。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保荐人将能够履行这些义务。因此,如果对信托账户成功提出任何此类索赔,可用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和赎回的资金可能会减少到每股公众股不到10.00美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您将收到与您的公众股份的任何赎回相关的较少的每股金额。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都不会就第三方的索赔向我们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和潜在目标企业的索赔。
我们的董事可能会决定不执行我们的保荐人的赔偿义务,从而导致信托账户中可用于分配给我们的公众股东的资金数量减少。
如果信托账户中的收益低于(i)每股10.00美元和截至信托账户清算之日信托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每股公众股份金额中的较低者,如果由于信托资产价值减少而低于每股公众股份10.00美元,在每种情况下减去应缴税款,并且我们的保荐人声称它无法履行其义务或它没有与特定索赔相关的赔偿义务,我们的独立董事将决定是否对我们的保荐人采取法律行动以执行其赔偿义务。虽然我们目前预计我们的独立董事将代表我们对我们的保荐人采取法律行动,以强制执行其对我们的赔偿义务,但我们的独立董事在行使其商业判断和受其受托责任的情况下,可能会在任何特定情况下选择不这样做,例如,如果独立董事认为此类法律行动的成本相对于可收回的金额而言过高,或者如果独立董事认为不太可能出现有利的结果。如果我们的独立董事选择不执行这些赔偿义务,信托账户中可供分配给我们的公众股东的资金金额可能会降低到每股公众股10.00美元以下。
如果在我们将信托账户中的收益分配给我们的公众股东后,我们提出破产或清盘呈请或针对我们提出的非自愿破产或清盘呈请未被驳回,破产或破产法院可能会寻求追回此类收益,我们的董事会成员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了他们对我们的债权人的信托义务,从而使我们的董事会成员和我们面临惩罚性赔偿索赔。
如果在我们将信托账户中的收益分配给我们的公众股东之后,我们提出了破产或清盘申请,或者对我们提出了非自愿破产或清盘申请但未被驳回,则根据适用的债务人/债权人和/或破产或破产法,股东收到的任何分配可能被视为“优先转让”或“欺诈性转让”。因此,破产或破产法院可能会寻求追回我们股东收到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此外,我们的董事会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其对债权人的信托义务和/或存在恶意行为,在处理债权人的索赔之前从信托账户向公众股东付款,从而使自己和我们面临惩罚性赔偿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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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将信托账户中的收益分配给我们的公众股东之前,我们提出了破产或清盘申请或对我们提出了非自愿破产或清盘申请但未被驳回,则债权人在该程序中的债权可能优先于我们的股东的债权,否则我们的股东将收到的与我们的清算有关的每股金额可能会减少。
如果在将信托账户中的收益分配给我们的公众股东之前,我们提出破产或清盘呈请或针对我们提出的非自愿破产或清盘呈请未被驳回,则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收益可能会受到适用的破产法或破产法的约束,并可能被纳入我们的破产财产并受制于第三方的债权,优先于我们股东的债权。如果任何破产索赔耗尽了信托账户,我们的股东在与我们清算有关的情况下本应收到的每股金额可能会减少。
如果我们根据《投资公司法》被视为投资公司,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制定繁重的合规要求,我们的活动可能会受到限制,这可能会使我们难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迫使我们放弃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努力。
如果我们根据《投资公司法》被视为投资公司,我们的活动可能会受到限制,包括:
| ● | 对我们投资性质的限制;和 |
| ● | 对证券发行的限制,每一项都可能使我们难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
此外,我们可能对我们提出了繁重的要求,包括:
| ● | 在SEC注册成为投资公司; |
| ● | 采用特定形式的公司结构;和 |
| ● | 报告、记录保存、投票、代理和披露要求以及我们不受约束的其他规则和规定。 |
为了不受《投资公司法》作为投资公司的监管,除非它有资格被排除在外,否则公司必须确保其主要从事的业务不是投资、再投资或证券交易,其活动不包括在未合并的基础上投资、再投资、拥有、持有或交易占其资产40%以上的“投资证券”(不包括美国政府证券和现金项目)。我们的业务将是识别并完成业务合并,然后长期经营交易后业务或资产。我们不打算以实现投资收益为首要目的,花费大量时间积极管理信托账户中的资产。我们不打算购买业务或资产,以期转售或从其转售中获利。我们不打算购买不相关的业务或资产,也不打算成为被动投资者。
我们认为,我们预期的主要活动不会使我们受到《投资公司法》的约束。为此,投资管理信托协议仅允许将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收益作为未投资的现金,存放在由受托人选定的、我们合理满意的合并资产为1000亿美元或更多的美国特许商业银行的计息或无息活期存款账户中,或投资于期限为185天或更短的《投资公司法》第2(a)(16)节所指的美国“政府证券”,或投资于符合《投资公司法》颁布的规则2a-7规定的某些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这些基金仅投资于直接的美国政府国库债务;以这种形式持有这些资产旨在是临时性的,其唯一目的是促进预期的企业合并并且可以在任何时候作为现金或在美国特许商业银行的有息或无息活期存款账户中持有,该银行的综合资产为1,000亿美元或更多,由受托人选定,我们对此感到合理满意。根据投资管理信托协议,受托人将不得投资于其他证券或资产。通过以这种方式限制收益的投资,并通过将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时间集中在,并以长期收购和增长业务为目的经营我们的业务(而不是以商业银行或私募股权基金的方式买卖业务或以投资资产为目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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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资产的投资回报),我们打算避免被视为《投资公司法》含义内的“投资公司”。此次发行不面向寻求政府证券或投资证券投资回报的人士。相反,该信托账户将作为资金的持有场所,以待最早发生以下任一情况:(i)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ii)(x)赎回因股东投票修改我们的条款而适当提交的任何公众股份,而不是为了批准,或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a)以修改我们的义务的实质或时间,即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则允许赎回或赎回我们100%的公众股份,或(b)关于与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要规定,或(y)如果我们延长完成窗口,且此种延期的条件是将额外资金存入信托账户,在任何此类资金被要求存入但未如此存入的日期后的30天补救期结束时;或(iii)在完成窗口内没有初始业务合并的情况下,我们将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返还给我们的公众股东,作为我们赎回公众股份的一部分。如果我们不按上述方式投资收益,我们可能会被视为受《投资公司法》的约束。
此外,根据《投资公司法》第3(a)(1)(a)节对“投资公司”的主观测试,即使存放在信托账户中的资金投资于上述资产(根据《投资公司法》注册的美国政府证券或货币市场基金),就《投资公司法》而言,这些资产(现金除外)属于“证券”,因此,我们随时可能被视为未注册的投资公司并受《投资公司法》的约束。如果我们的情况随时间发生变化,我们将更新我们的披露,以反映这些变化如何影响我们可能被视为作为未注册投资公司运营的风险。
在2024年SPAC规则(定义如下)的采纳新闻稿中,SEC提供的指导意见是,SPAC作为“投资公司”的潜在地位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SPAC的期限、资产构成、业务目的和活动,并且“是一个事实和情况的问题”,需要进行个性化分析。如果我们被认为是一家未注册的投资公司,并受到《投资公司法》的遵守和监管,我们将受到额外的监管负担和费用,而我们没有为此分配资金。除非我们能够修改我们的活动,这样我们就不会被视为一家投资公司,否则我们要么注册为一家投资公司,要么清盘,放弃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努力,转而清算这家公司。因此,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只会收到他们在信托账户中可供分配给公众股东的按比例部分的资金,并且将无法实现初始业务合并的潜在收益,包括合并后公司证券可能的升值。
为减轻我们可能因《投资公司法》的目的而被视为投资公司的风险,我们可随时指示受托人清算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证券,转而以现金形式持有信托账户中的资金,直至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或我们的清算中较早者。因此,在信托账户中的证券清算之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所赚取的利息可能会大幅减少,这将减少我们的公众股东在公司任何赎回或清算时将获得的美元金额。
根据信托协议,我们只能将未作为现金投资的信托账户中的资金,存放在受托人选定的、我们合理满意的合并资产为1000亿美元或更多的美国特许商业银行的有息或无息活期存款账户中,或存放在《投资公司法》第2(a)(16)节含义内的美国政府证券中,期限为185天或更短,或存放在仅投资于美国政府国债并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7条规定的某些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中。就《投资公司法》而言,美国政府国债被视为“证券”,而现金则不然。如上所述,SEC认定的与确定持有证券的SPAC是否可能被视为《投资公司法》下的“投资公司”相关的因素之一是SPAC的期限。为减轻我们被视为未注册投资公司的风险(包括根据《投资公司法》第3(a)(1)(a)条的主观测试),因此受《投资公司法》规定的监管,我们可随时就信托账户指示受托人大陆证券转让信托公司,清算信托账户中持有的美国政府证券或货币市场基金,此后持有信托账户中未投资于现金或计息或不计息活期存款账户中的所有资金,直至我们对公司的初始业务合并或清算完成(以较早者为准)。在这种清算之后,我们收到的信托账户资金的利率可能会大幅下降。因此,任何清算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证券的决定,以及此后将信托账户中的所有资金以未投资于现金或计息或不计息活期存款账户的决定,都将减少我们的公众股东在公司任何赎回或清算时将获得的美元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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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或法规的变化或此类法律或法规的解释或应用方式的变化,或未能遵守任何法律法规,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包括我们谈判和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以及经营业绩。
我们受制于各种国家、地区和地方理事机构制定的规则和条例,包括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及根据适用法律制定的新的和不断发展的监管措施。遵守和监测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可能是困难的、耗时的和代价高昂的,我们为遵守这些新的和不断发展的法律和法规所做的努力已经导致并可能继续导致一般和行政费用增加以及管理时间和注意力的转移。这些法律法规及其解释和适用也可能不时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投资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未能遵守所解释和适用的适用法律或法规,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包括我们谈判和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以及经营业绩。
2024年1月24日,SEC发布了最终规则(“2024 SPAC规则”),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正式采纳了SEC于2022年3月30日发布的部分SPAC拟议规则。除其他事项外,2024年SPAC规则对SPAC的首次公开发行和涉及SPAC和私营运营公司的企业合并交易规定了额外的披露要求;修订适用于涉及此类公司的企业合并交易的财务报表要求;更新和扩大关于SEC文件中预测的一般使用的指导意见,以及何时披露与拟议企业合并交易相关的预测;增加拟议企业合并交易中某些参与者的潜在责任;并可能影响SPAC可能根据《投资公司法》受到监管的程度。2024年SPAC规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包括我们谈判和完成的能力,以及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和运营结果相关的成本。
我们的股东可能会对第三方对我们的索赔承担责任,以他们在赎回其股份时收到的分配为限。
如果我们被迫进入破产清算,股东收到的任何分配可能被视为非法付款,前提是证明紧随进行分配之日之后,我们无法支付我们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因此,清算人可能会寻求收回我们股东收到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此外,我们的董事可能被视为违反了他们对我们或我们的债权人的受托责任和/或可能存在恶意行为,从而使他们自己和我们的公司面临索赔,方法是在处理债权人的索赔之前从信托账户向公众股东付款。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不会因这些原因向我们提出索赔。我们和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我们无法支付我们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时,故意和故意授权或允许从我们的股份溢价账户中支付任何分配,将构成犯罪,可能会被处以18,292.68美元的罚款,并在开曼群岛被判处五年监禁。
我们可能要等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才能举行年度股东大会,这可能会推迟我们的股东任命董事的机会。
根据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要求,在我们在纳斯达克上市后的第一个财政年度结束后不迟于一年,我们才需要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我们没有召开年度或临时股东大会以任命董事的要求。在我们举行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公众股东可能没有机会任命董事和与管理层讨论公司事务。我们的董事会分为三个职类,每年只选出一个职类的董事,每个职类(在我们的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前任命的董事除外)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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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既不局限于评估特定行业领域的目标业务,也没有选择与我们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任何特定目标业务,您将无法确定任何特定目标业务运营的优点或风险。
我们确定潜在初始业务合并目标的努力将不限于特定行业、行业或地理区域。虽然我们可能会在任何行业或部门寻求初步的业务合并机会,但我们打算利用我们的管理团队的能力来识别并与能够受益于我们管理团队已建立的关系和运营经验的一个或多个业务相结合。我们的管理团队在确定和执行战略投资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并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成功。虽然我们的关注点很广泛,因为我们对技术和其他增长行业的看法在过去十年中研究了超过一千个收购目标,但我们将特别研究人工智能以及快速增长的健康、长寿和美学领域的机会。我们的条款禁止我们仅与另一家空白支票公司或名义经营的类似公司进行业务合并。由于我们尚未就业务合并选择任何特定目标业务,因此没有依据来评估任何特定目标业务的运营、运营结果、现金流、流动性、财务状况或前景可能存在的优点或风险。
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范围内,我们可能会受到与我们合并的业务运营中固有的众多风险的影响。例如,如果我们与财务不稳定的业务或缺乏既定销售或收益记录的实体合并,我们可能会受到财务不稳定或发展阶段实体的业务和运营所固有的风险的影响。近年来,多个标的业务在财务后业务组合中表现不佳。无法保证与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目标业务将按预期表现。尽管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将努力评估特定目标业务的固有风险,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适当确定或评估所有重大风险因素,或者我们将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尽职调查。此外,其中一些风险可能超出我们的控制范围,使我们没有能力控制或减少这些风险对目标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机会。我们也无法向您保证,如果有这样的机会,对我们单位的投资最终将证明比对企业合并目标的直接投资更有利于投资者。
因此,在业务合并后选择继续作为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的任何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可能会遭受其证券价值的减少。该等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不太可能就该等价值减少获得补救,除非他们能够成功地声称减持是由于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违反了对他们的注意义务或其他受托责任,或者如果他们能够成功地根据证券法提出私下索赔,即与业务合并有关的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包含可起诉的重大错误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断变化的监管要求以及越来越多的公共和私人审查可能会对我们在人工智能行业寻找潜在机会以完成我们的初步业务合并产生不利影响。
虽然我们可能会在任何行业或部门寻求初步的业务合并机会,但我们打算特别研究人工智能以及快速增长的健康、长寿和美学领域的机会。人工智能的监管及其更广泛的应用是立法者和决策组织中一个快速发展的话题。虽然围绕AI的存在、参数、应用和用例的全面监管仍处于早期阶段,但我们预计,未来管理AI平台和活动的监管环境将迅速发展,大量的公共和私人审查将放在整个人工智能上。扫荡法规、额外的合规和开发成本,以及政府机构和私人组织的关注可能会对目标公司的潜在投资机会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遵守AI行业额外或修订的规则和规定可能会使其更难、更耗时和成本更高,并可能限制我们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完成业务合并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我们与AI行业目标完成业务合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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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已经确定了我们认为对评估潜在目标业务很重要的一般标准和准则,但我们可能会与不符合此类标准和准则的目标进行初始业务合并,因此,我们与之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目标业务可能不具有与我们的一般标准和准则完全一致的属性。
尽管我们已经确定了评估潜在目标业务的一般标准和准则,但我们与之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目标业务可能不会具有所有这些积极属性。如果我们与不符合部分或全部这些准则的目标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这种合并可能不会像与确实符合我们所有一般标准和准则的业务合并那样成功。此外,如果我们宣布与不符合我们一般标准和准则的目标的预期业务合并,更多的股东可能会行使其赎回权,这可能会使我们难以满足要求我们拥有最低净值或一定数量现金的目标业务的任何成交条件。此外,如果法律要求股东批准交易,或者我们出于业务或其他法律原因决定获得股东批准,如果目标业务不符合我们的一般标准和准则,我们可能更难获得股东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批准。如果我们无法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只会收到他们在信托账户中可用于分配给公众股东的按比例部分的资金。
我们可能不会被要求从独立投资银行公司或估值或评估公司获得意见,因此,您可能无法从独立来源保证我们为业务支付的对价从财务角度对我们公司及其股东是公平的。
除非我们完成与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或董事的关联公司(定义见我们的条款)的初始业务合并,或者我们的董事会无法独立确定目标业务或业务的公平市场价值(包括在财务顾问的协助下),否则我们不需要从作为FINRA成员的独立投资银行公司或从通常提出估值意见的其他独立实体获得意见,即我们支付的对价从财务角度对我们公司及其股东是公平的。如果得不到意见,我们的股东将依赖我们董事会的判断,他们将根据金融界普遍接受的标准确定公平的市场价值。所使用的这些标准将在我们的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中披露,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
我们可能会发行票据或其他债务证券,或以其他方式产生大量债务,以完成业务合并,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杠杆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我们的股东对我们的投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尽管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没有承诺发行任何票据或其他债务证券,或在本次发行后以其他方式产生未偿债务,但我们可能会选择产生大量债务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和我们的管理人员已同意,除非我们已从贷方获得对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款项的任何权利、所有权、利息或任何种类的索赔的放弃,否则我们将不会产生任何债务。因此,不发行债务将影响可从信托账户赎回的每股金额。尽管如此,债务的发生可能会产生多种负面影响,包括:
| ● | 如果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后的营业收入不足以偿还我们的债务,我们的资产将出现违约和止赎; |
| ● | 加速履行我们偿还债务的义务,即使我们在到期时支付了所有本金和利息,如果我们违反了某些要求维持某些财务比率或准备金的契约,而没有放弃或重新谈判该契约; |
| ● | 我们立即支付所有本金和应计利息(如有),如果债务是按要求支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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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如果债务包含限制我们在未偿债务期间获得此类融资能力的契约,我们将无法获得必要的额外融资; |
| ● | 我们无法就我们的普通股支付股息; |
| ● | 使用我们现金流的很大一部分来支付我们债务的本金和利息,这将减少我们普通股的可用于宣布股息的资金、费用、资本支出、收购和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
| ● | 限制我们在规划和应对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经营所在行业的变化方面的灵活性; |
| ● | 更容易受到总体经济、行业和竞争条件不利变化以及政府监管不利变化的影响;和 |
| ● | 与债务较少的竞争对手相比,我们为费用、资本支出、收购、偿债要求、执行我们的战略和其他目的以及其他劣势借入额外金额的能力受到限制。 |
业务合并后的公司可能会以低于10.00美元的价格或当时我们股票的现行市场价格向投资者发行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股票,这可能会稀释我们现有股东的利益并增加成本。
就我们的初始企业合并而言,企业合并后的公司可能会在定向增发交易(所谓的PIPE交易)中向投资者发行股票,以完成初始企业合并并向企业合并后的实体提供充足的流动性和资本。与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如此发行的股票的价格可能低于,并且可能大大低于每股10.00美元或当时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任何此类以低于10.00美元的价格或当时我们股票的现行市场价格发行股本证券的结构都可能是为了确保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可能以某种方式稀释我们现有股东的利益这在传统的首次公开募股中通常不会发生,并可能导致我们的股票交易价格降低至业务合并后公司发行此类股本证券的价格,以及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合并后公司证券每股有形账面净值的波动。企业合并后的公司还可能提供价格保护或其他激励措施,或发行可转换证券,例如优先股或可转换债券,这些证券的行使或转换价格可能是固定的或可调整的,并且可能低于,甚至可能大大低于每股10.00美元或我们当时股票的市场价格。与传统的首次公开发行相比,此类发行还可能导致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额外交易成本,包括与聘请与PIPE交易相关的配售代理相关的配售费。
我们可能只能用本次发行的收益和出售私募认股权证完成一项业务合并,这将导致我们完全依赖于可能有有限数量的产品或服务的单一业务。这种缺乏多元化的情况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和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此次发行和认股权证私募的净收益将为我们提供261,000,000美元(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则为300,150,000美元),我们可以用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在考虑到本次发行结束时应付的承销佣金1,409,400美元、估计为790,600美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后,不包括在信托账户之外为满足我们的营运资金需求而持有的约1,30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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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会同时或在短时间内实现我们与单一目标业务或多个目标业务的初始业务合并。然而,由于各种因素,我们可能无法与多个目标业务实现初始业务合并,包括存在复杂的会计问题,以及要求我们编制并向SEC提交备考财务报表,其中列报经营业绩和几个目标业务的财务状况,就好像它们是在合并的基础上运营的一样。通过仅与单一实体完成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我们缺乏多元化可能会使我们受到众多经济、竞争和监管发展的影响。此外,与其他实体可能有资源在不同行业或单一行业的不同领域完成多项业务合并不同,我们将无法实现业务多元化或受益于可能的风险扩散或损失抵消。因此,我们成功的前景可能是:
| ● | 仅取决于单一业务、财产或资产的表现,或 |
| ● | 取决于单一或有限数量的产品、工艺或服务的开发或市场接受度。 |
这种缺乏多元化可能会使我们面临许多经济、竞争和监管风险,其中任何或所有风险都可能对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后可能经营的特定行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尝试同时完成与多个潜在目标的业务合并,这可能会阻碍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并导致成本和风险增加,从而可能对我们的运营和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决定同时收购几个由不同卖方拥有的业务,我们将需要每一个这样的卖方同意,我们购买其业务取决于其他业务合并的同时完成,这可能会使我们更难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延迟我们的能力。对于多个业务合并,我们还可能面临额外的风险,包括与可能的多次谈判和尽职调查(如果有多个卖方)有关的额外负担和成本,以及与随后在单一经营业务中吸收被收购公司的运营和服务或产品相关的额外风险。如果我们无法充分应对这些风险,可能会对我们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可能会尝试与一家信息很少的私营公司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这可能会导致与一家公司的业务合并没有我们所怀疑的那样有利可图,如果有的话。
在推行我们的业务合并战略时,我们可能会寻求实现我们与一家私人控股公司的初始业务合并。关于私营公司的公开信息一般很少,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根据有限的信息就是否进行潜在的初始业务合并做出决定,这可能会导致与一家公司的业务合并没有我们怀疑的那么有利可图,如果有的话。
我们没有规定的最高赎回门槛。没有这样的赎回门槛可能使我们有可能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而我们的绝大多数股东并不同意。
我们的条款没有提供指定的最高赎回门槛,尽管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协议可能会对以下方面施加最低现金要求:(i)支付给目标或其所有者的现金对价,(ii)用于营运资金或其他一般公司用途的现金,或(iii)保留现金以满足其他条件。因此,我们可能能够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即使我们的绝大多数公众股东不同意交易并已赎回其股份,或者,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且不根据要约收购规则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我们已订立私下协商协议,将其股份出售给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董事、顾问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如果我们需要为有效提交赎回的所有公众股份支付的总现金对价加上根据拟议业务合并的条款满足现金条件所需的任何金额超过我们可获得的现金总额,我们将不会完成业务合并或赎回与该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股份,所有提交赎回的公众股份将退还给其持有人,而我们可能会寻找替代业务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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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初始业务合并,最近,SPAC修订了其章程和其他管理文书的各种条款,包括其权证协议。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不会寻求以一种使我们更容易完成我们的股东可能不支持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方式来修改我们的条款或管理文书。
为了实现业务合并,最近,SPAC修订了其章程和管理文书的各种条款,包括其权证协议。例如,SPAC修改了企业合并的定义,提高了赎回门槛并延长了完成初始企业合并的时间,就其认股权证而言,修订了其认股权证协议,要求将认股权证兑换为现金和/或其他证券。修改我们的条款需要根据开曼群岛法律通过一项特别决议,该决议要求获得至少三分之二的普通股的赞成票,这些普通股由本人或代理人代表并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而修改我们的认股权证协议需要至少50%的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的投票,并且仅就私募认股权证条款的任何修订或认股权证协议中关于私募认股权证的任何条款进行投票,当时尚未发行的私募认股权证数量的50%。此外,我们的条款要求我们向我们的公众股东(除了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只要他们获得公众股份)提供机会,如果我们提出修订我们的条款,而不是为了批准,或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a)在我们未在完成窗口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情况下,修改我们赎回100%公众股份的义务的实质内容或时间,或(b)与股东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大条款。如果任何此类修订将被视为从根本上改变通过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证券的性质,我们将注册或寻求豁免注册受影响的证券。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不会寻求修改我们的章程或管理文书或延长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时间,以实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我们的条款中与我们的业务合并前活动相关的条款(以及管理从我们的信托账户中释放资金的协议的相应条款)可以在获得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的批准后进行修订,这些普通股的持有人亲自或通过代理人代表并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这比其他一些SPAC的修订门槛更低。因此,我们可能更容易修改我们的条款,以促进完成我们的一些股东可能不支持的初始业务合并。
我们的条款规定,其任何与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规定(包括要求将本次发行和私募发行认股权证的收益存入信托账户且除特定情况外不释放此类金额,以及向此处所述的公众股东提供赎回权)和信托协议中关于从我们的信托账户中释放资金的相应规定,如果获得特别决议批准,可能会被修改,根据开曼群岛法律,以至少三分之二的普通股的赞成票通过,这些普通股由亲自代表或由代理人代表,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我们的初始股东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时集体实益拥有我们20%的普通股(假设他们没有在本次发行中购买任何单位),他们将参与任何修改我们的条款和/或信托协议的投票,并将拥有以他们选择的任何方式投票的酌处权。因此,我们可能能够比其他一些SPAC更容易地修改我们条款中关于我们的业务合并前行为的规定,这可能会增加我们完成您不同意的业务合并的能力。我们的股东可能会就任何违反我们的条款的行为对我们采取补救措施。
我们的保荐人、管理人员和董事已同意,根据与我们的书面协议,他们将不会对我们的条款提出任何修订,除非是为了批准,或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a)以修改我们的义务的实质或时间,即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则允许赎回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赎回我们100%的公众股份,或(b)关于与我们的公众股份持有人的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大规定,除非我们向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在获得公众股份的范围内)有机会在任何此类修订获得批准后按每股价格赎回其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我们的股东不是这些协议的当事方,也不是这些协议的第三方受益人,因此,我们将没有能力就任何违反这些协议的行为对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或董事采取补救措施。因此,如果发生违约,我们的股东将需要根据适用法律进行股东派生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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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某些协议可能会在未经股东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修订。
除认股权证协议和投资管理信托协议外,我们作为一方参与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每项协议均可在无需股东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修订。这些协议是:承销协议;我们与我们的初始股东、保荐机构、高级职员和董事、顾问之间的信函协议;我们与我们的初始股东之间的注册权协议;我们与我们的保荐机构之间的私募认股权证购买协议;以及我们、我们的保荐机构和我们保荐机构的关联机构之间的行政服务协议。这些协议包含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认为重要的各种条款。例如,我们的信函协议和承销协议包含有关我们的初始股东、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持有的创始人股份、私募认股权证和其他证券的某些锁定条款。对此类协议的修订将需要相关适用方的同意,并需要得到我们董事会的批准,董事会可能出于多种原因这样做,包括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提供便利。虽然我们预计我们的董事会不会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批准对任何这些协议的任何修订,但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在行使其业务判断并在遵守其受托责任的情况下,选择批准对任何此类协议的一项或多项修订。与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修订将在我们的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中披露,与此类初始业务合并有关,并且对我们的任何重大协议的任何其他重大修订将在提交给SEC的文件中披露。任何此类修订将不需要我们的股东的批准,可能导致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完成,否则可能是不可能的,并可能对我们的证券投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对上述锁定条款的修订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初始股东比他们原本被允许的更早出售他们的证券,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证券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获得额外融资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为目标业务的运营和增长提供资金,这可能会迫使我们重组或放弃特定的业务合并。
我们没有选择任何具体的业务合并目标,但打算以企业价值大于我们用本次发行和出售定向增发权证的净收益所能获得的业务为目标。因此,如果购买价格的现金部分超过信托账户可用的金额,扣除满足公众股东任何赎回所需的金额,我们可能需要寻求额外融资以完成此类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如果有的话,将以可接受的条款提供此类融资。如果在需要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时证明无法获得额外融资,我们将被迫要么重组交易,要么放弃该特定业务合并,并寻找替代目标业务候选者。此外,我们可能被要求就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获得额外融资,用于一般公司用途,包括维持或扩大交易后业务的运营、支付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所产生的债务到期本金或利息,或为购买其他公司提供资金。如果我们无法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只会收到他们在信托账户中可用于分配给公众股东的按比例部分的资金。此外,即使我们不需要额外融资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也可能需要此类融资来为目标业务的运营或增长提供资金。未能获得额外融资可能对目标业务的持续发展或增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或股东均无需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之后向我们提供任何融资。
我们的初始股东控制着我们的重大权益,因此可能对需要股东投票的行动施加重大影响,可能以您不支持的方式。
本次发行结束后,我们的首次股东将拥有我们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的20%(假设他们没有在此次发行中购买任何单位)。因此,他们可能会对需要股东投票的行动施加重大影响,可能以您不支持的方式,包括对我们条款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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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的初始股东在此次发行中购买任何单位,或者如果我们的初始股东在售后市场或私下协商交易中购买任何额外的公众股份,这将增加他们的控制权。除本招股章程所披露的情况外,我们的初始股东以及据我们所知,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目前均无意购买额外证券。
在进行此类额外购买时将考虑的因素将包括考虑我们普通股的当前交易价格。此外,我们的董事会,其成员是由我们的发起人任命的,现在并将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一般任期三年,每年只任命一个级别的董事。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我们可能不会召开年度或临时股东大会任命新董事,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现任董事将继续任职,直到至少业务合并完成。如果有年度股东大会,由于我们“交错”的董事会,将只考虑董事会的少数成员进行任命,而我们的初始股东,由于其所有权地位,将对结果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因此,我们的初始股东将继续施加控制权,至少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
我们可能无法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因为此类初始业务合并可能会受到监管审查和批准要求,包括外国投资法规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等政府实体的审查,或者可能最终被禁止。
我们的初始企业合并可能会受到政府实体的监管审查和批准要求,或最终被禁止。例如,CFIUS有权审查外国对美国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投资。除其他事项外,CFIUS有权要求某些外国投资者进行强制备案,收取与此类备案相关的备案费用,如果投资的各方选择不自愿备案,则可以自行启动对外国直接和间接投资美国公司的国家安全审查。在CFIUS认定某项投资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况下,CFIUS有权解除或对该投资施加限制。CFIUS是否有权审查收购或投资交易取决于——除其他因素外——交易的性质和结构,包括受益所有权权益的水平以及所涉及的任何信息或治理权利的性质。例如,导致外国人士“控制”美国企业的投资,总是受到CFIUS的管辖。CFIUS根据2018年《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和于2020年2月13日生效的实施条例扩大的管辖权进一步包括不会导致外国人控制美国企业但向某些外国投资者提供与“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或“敏感个人数据”有联系的美国企业的某些信息或治理权利的投资。
我们的保荐人将在此次发行后拥有我们已发行和流通在外普通股约20.0%的股份。我们的保荐机构是由美国公民游先生专门为CFIUS目的“控制”的,因此我们不认为我们的保荐机构是CFIUS规定中定义的“外国人”。然而,非美国人士可能会参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例如,作为目标公司的现有股东或作为PIPE投资者),这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受到监管审查的风险,包括CFIUS的审查。因此,我们可能希望进行的与美国业务的初始业务合并或与美国子公司的外国业务可能会受到CFIUS的审查。如果与美国企业的特定拟议初始业务合并属于CFIUS的管辖范围,我们可能会在交易完成之前或之后确定我们被要求进行强制备案或我们将自愿提交CFIUS审查,或者在不提交CFIUS和风险CFIUS干预的情况下继续进行交易。CFIUS可能会决定阻止或推迟我们提议的初始业务合并,对此类初始业务合并施加条件或要求美国总统命令我们在未首先获得CFIUS批准的情况下剥离我们收购的初始业务合并的全部或部分美国目标业务,这可能会限制我们的吸引力、延迟或阻止我们追求某些我们认为对我们和我们的股东有利的目标公司。因此,我们可以与之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潜在目标池可能有限,我们可能会在与不存在任何外国所有权问题的其他SPAC竞争方面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某些获得联邦许可的企业可能会受到限制外国所有权的规则或条例的约束。
68
政府审查的过程,无论是通过CFIUS还是其他方式,都可能是漫长的。由于我们只有有限的时间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未能在必要的时间内获得任何必要的批准可能要求我们放弃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如果我们无法在我们的条款要求的适用期限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包括由于对潜在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了延长的监管审查,我们将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此后十个工作日,根据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按比例赎回信托账户中所持资金的公众股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股东将错过从对目标公司的投资和这种投资的价值增值中获益的机会。
因为我们必须向我们的股东提供目标业务财务报表,我们可能会失去与一些潜在目标业务完成原本有利的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
联邦代理规则要求,关于初始企业合并投票的代理声明包括历史和备考财务报表披露。我们将在我们的要约收购文件中包括相同的财务报表披露,无论它们是否是要约收购规则所要求的。这些财务报表可能需要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GAAP”)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或与之核对,视具体情况而定,历史财务报表可能需要根据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标准进行审计。这些财务报表要求可能会限制我们可能收购的潜在目标业务池,因为一些目标可能无法及时提供此类财务报表,以便我们根据联邦代理规则披露此类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规定的合规义务可能会使我们更难实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需要大量的财务和管理资源,并增加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时间和成本。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要求我们评估和报告我们的内部控制系统,从我们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开始。只有当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申报人或加速申报人,不再符合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时,我们才会被要求遵守关于我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认证要求。此外,只要我们仍然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我们就不会被要求遵守关于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认证要求。与其他上市公司相比,我们是一家空白支票公司,这一事实使得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要求对我们来说尤其繁重,因为我们寻求与之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目标企业可能不符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关于其内部控制是否充分的规定。为实现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而发展任何此类实体的内部控制,可能会增加完成任何此类业务合并所需的时间和成本。
我们可能会寻求需要重大运营改进的高度复杂的业务合并机会,这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实现我们期望的结果。
我们可能会寻求与我们认为将受益于运营改善的大型、高度复杂的公司的业务合并机会。虽然我们打算实施这些改进,但如果我们的努力被推迟或我们无法实现预期的改进,业务合并可能不会像我们预期的那样成功。
69
如果我们完成与具有复杂运营结构的大型复杂业务或实体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还可能受到与我们合并的业务的运营中固有的众多风险的影响,这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实施我们的战略。尽管我们的管理团队将努力评估特定目标业务及其运营所固有的风险,但在我们完成业务合并之前,我们可能无法正确确定或评估所有重大风险因素。如果我们无法实现我们期望的运营改进,或者改进需要比预期更长的时间来实施,我们可能无法实现我们预期的收益。此外,其中一些风险和复杂性可能超出我们的控制范围,使我们没有能力控制或减少这些风险和复杂性对目标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机会。这样的组合可能不如与规模更小、不那么复杂的组织的组合那样成功。
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和此后的结构可能不会对我们的股东和认股权证持有人产生税收效率。由于我们的业务合并,我们的纳税义务可能更加复杂、繁重和不确定。
尽管我们将尝试以节税的方式构建我们的初始业务组合,但税收结构考虑是复杂的,相关事实和法律是不确定的,可能会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优先考虑商业和其他考虑而不是税收考虑。例如,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而言,在获得任何必要的股东批准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以要求股东和/或认股权证持有人为税务目的确认收益或收入、与另一司法管辖区的目标公司进行业务合并或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或业务所在的司法管辖区)重新合并的方式构建我们的业务合并。我们不打算向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进行任何现金分配以支付与我们的业务合并或其后有关的税款。因此,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可能需要以自有资金现金或通过出售所收到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或认股权证来偿付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所产生的任何责任。此外,股东和认股权证持有人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可能还需要就其对我们的所有权缴纳额外收入、预扣税或其他税款。
此外,我们可能会与在美国境外开展业务的目标公司进行业务合并,并可能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如果我们实现这样的业务合并,我们可能会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就与这些司法管辖区相关的收入、运营和子公司承担重大收入、预扣税和其他税收义务。由于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纳税义务和申报的复杂性,我们可能会面临与美国联邦、州和地方以及非美国税务当局的审计或审查相关的更高风险。这种额外的复杂性和风险可能会对我们的税后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70
与企业后合并公司相关的风险
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我们可能被要求进行减记或注销、重组和减值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我们的证券价格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费用,这可能导致您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
即使我们对与我们合并的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我们也无法向您保证,这种尽职调查将识别特定目标企业可能存在的所有重大问题,有可能通过惯常的尽职调查发现所有重大问题,或者目标企业之外和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不会在以后出现。由于这些因素,我们可能被迫在以后减记或注销资产,重组我们的业务,或产生可能导致我们报告亏损的减值或其他费用。即使我们的尽职调查成功地识别了某些风险,也可能会出现意外风险,并且以前已知的风险可能会以与我们的初步风险分析不一致的方式实现。尽管这些费用可能是非现金项目,不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产生直接影响,但我们报告这种性质的费用这一事实可能会助长市场对我们或我们的证券的负面看法。此外,这种性质的指控可能导致我们违反净值或其他我们可能因承担目标企业持有的先前存在的债务或凭借我们获得债务融资以部分为初始企业合并或其后的业务合并提供资金而受到约束的契约。因此,在业务合并后选择继续作为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的任何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可能会遭受我们证券价值的降低。该等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不太可能就该等价值减少获得补救,除非他们能够成功地声称减持是由于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违反了对他们所负的注意义务或其他受托责任,或者如果他们能够成功地根据证券法提出私下索赔,即与业务合并有关的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包含可起诉的重大错误陈述或重大遗漏。
研究未完成的业务合并可能会浪费资源,这可能会对随后寻找和收购或与另一家企业合并的尝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我们无法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只会收到他们在信托账户中可用于分配给公众股东的按比例部分的资金。
我们预计,对每个特定目标业务的调查以及相关协议、披露文件和其他文书的谈判、起草和执行将需要大量的管理时间和注意力,并为会计师、律师和其他人带来大量成本。如果我们决定不完成特定的初始业务合并,则在此之前为拟议交易产生的成本很可能无法收回。此外,如果我们就特定目标业务达成协议,我们可能会因包括我们无法控制的原因在内的任何数量的原因而无法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任何此类事件将导致我们损失所产生的相关成本,这可能会对随后寻找和收购或与另一项业务合并的尝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我们无法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只会收到他们在信托账户中可用于分配给公众股东的按比例部分的资金。
我们的关键人员可能与特定企业合并相关的目标企业谈判雇佣或咨询协议,特定企业合并可能以此类关键人员的保留或离职为条件。这些协议可能会规定他们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获得补偿,因此,可能会导致他们在确定特定业务合并是否最有利时产生利益冲突。
我们的关键人员可能只有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才能继续留在我们公司,前提是他们能够就业务合并谈判雇佣或咨询协议。此类谈判将与企业合并的谈判同时进行,并可规定此类个人在企业合并完成后将向我们提供的服务以现金付款和/或我们的证券的形式获得补偿。此类谈判还可能使此类关键人员的留任或辞职成为任何此类协议的条件。这些个人的个人和经济利益可能会影响他们确定和选择目标企业的动机,但须遵守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受托责任。
71
我们评估潜在目标业务的管理能力可能有限,因此,我们可能会与目标业务进行初始业务合并,而该目标业务的管理层可能不具备管理上市公司的技能、资格或能力。
在评估我们与潜在目标业务实现初始业务合并的可取性时,由于缺乏时间、资源或信息,我们评估目标业务管理层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因此,我们对目标企业管理层能力的评估可能被证明是不正确的,并且此类管理层可能缺乏我们所怀疑的技能、资格或能力。如果目标企业的管理层不具备管理公众公司所必需的技能、资质或能力,则合并后业务的运营和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在业务合并后选择继续作为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的任何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可能会遭受其证券价值的降低。该等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不太可能就该等价值减少获得补救,除非他们能够成功地声称减持是由于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违反了对他们所负的注意义务或其他受托责任,或者如果他们能够成功地根据证券法提出私下索赔,即与业务合并有关的代理征集或要约收购材料(如适用)包含可起诉的重大错误陈述或重大遗漏。
收购候选人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可能会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辞职。企业合并目标关键人员的流失可能会对我们合并后业务的运营和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收购候选人的关键人员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时所起的作用目前无法确定。尽管我们预计,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后,收购候选人的管理团队的某些成员将与收购候选人保持联系,但收购候选人的管理层成员可能不希望留在原地。
我们的管理层可能无法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保持对目标业务的控制。我们无法保证,一旦失去对目标业务的控制,新管理层将拥有必要的技能、资格或能力,以盈利方式经营此类业务。
我们可能会构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以便我们的公众股东拥有股份的交易后公司将拥有目标业务的低于100%的股权或资产,但我们将仅在交易后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更多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或以其他方式收购目标公司的控股权益足以使我们不需要根据《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的情况下才会完成此类业务合并。我们不会考虑任何不符合此类标准的交易。即使交易后公司拥有目标公司50%或以上的有表决权证券,我们在企业合并前的股东也可能集体拥有企业合并后公司的少数股权,具体取决于企业合并中归属于目标公司和我们的估值。例如,我们可以进行一项交易,在该交易中,我们发行大量新的普通股,以换取目标公司的所有流通股本。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收购目标的100%权益。
然而,由于发行了大量新的普通股,紧接此类交易之前的我们的股东在此类交易之后可能拥有不到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大多数。此外,其他少数股东可能会随后合并他们的持股,导致单个个人或团体获得比我们最初获得的更大份额的公司股份。因此,这可能会使我们的管理层更有可能无法保持对目标业务的控制。
72
与在国外收购和经营业务相关的风险
如果我们与一家位于美国以外的公司进行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面临可能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额外风险。
如果我们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寻找在美国境外有业务或机会的目标公司,我们可能会面临与调查、同意和完成此类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额外负担,如果我们进行此类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面临可能对我们的运营产生负面影响的各种额外风险。
如果我们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寻找在美国境外有业务或机会的目标公司,我们将面临与跨境业务合并相关的风险,包括与调查、同意并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在外国司法管辖区进行尽职调查、获得任何当地政府、监管机构或机构批准的此类交易以及基于外汇汇率波动的购买价格变化有关的风险。
如果我们与这样一家公司进行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受到与在国际环境中运营的公司相关的任何特殊考虑或风险,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 ● | 管理跨境业务运营所固有的成本和困难; |
| ● | 有关货币兑换的规章制度; |
| ● | 对个人征收复杂的企业预扣税; |
| ● | 关于未来企业合并可能实施方式的法律; |
| ● | 交易所上市和/或退市要求; |
| ● | 关税和贸易壁垒; |
| ● | 与海关和进出口事项有关的法规; |
| ● | 地方或区域经济政策和市场情况; |
| ● | 监管要求的意外变化; |
| ● | 国际业务管理和人员配置方面的挑战; |
| ● | 付款周期更长; |
| ● | 税务问题,例如税法变化和税法与美国相比的变化; |
| ● | 货币波动和外汇管制; |
| ● | 通货膨胀率; |
| ● | 催收应收账款方面的挑战; |
| ● | 文化和语言差异; |
73
| ● | 就业条例; |
| ● | 不发达或不可预测的法律或监管制度; |
| ● | 腐败; |
| ● | 保护知识产权; |
| ● | 社会动荡、犯罪、罢工、骚乱和内乱; |
| ● | 政权更迭与政治动荡; |
| ● | 恐怖袭击、自然灾害、广泛的卫生紧急情况和战争;以及 |
| ● | 与美国政治关系恶化。 |
我们可能无法充分应对这些额外风险。如果我们无法这样做,我们可能无法完成此类初始业务合并,或者,如果我们完成此类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影响,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在我们进行初始业务合并后,我们可能经营所在的国家发生社会动荡、恐怖主义行为、政权更迭、法律法规变化、政治动荡或政策变化或颁布,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收购了一个非美国目标,另一个国家的政治事件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资产或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社会动荡、恐怖主义行为、政权更迭、法律法规变化、政治动荡以及政策变化或颁布可能会对我们在特定国家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许多国家有困难和不可预测的法律制度和不发达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和法规不明确,并受到腐败和缺乏经验的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收购了非美国目标,我们寻求和执行法律保护的能力,包括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方面的保护,或就在特定国家对我们采取的法律行动进行自卫的能力,可能是困难的或不可能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资产或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许多国家的规章制度往往模棱两可,或者由市、州、地区和联邦各级的负责个人和机构进行不同的解释。这类个人和机构的态度和行动往往难以预测,前后矛盾。
在执行特定规则和条例方面出现延误,包括与海关、税收、环境和劳工有关的规则和条例,可能会对海外业务造成严重干扰,并对我们的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与位于美国境外的公司或不熟悉美国证券法的公司进行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可能需要花费时间和资源来熟悉这些法律,我们将受到可能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额外风险的影响。
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后,我们的管理层可能会辞去他们作为公司高级职员或董事的职务,并且在业务合并时目标业务的现有管理层可能会继续留任。目标业务的管理层可能不熟悉美国证券法。如果新管理层不熟悉美国证券法,他们可能需要花费时间和资源来熟悉这类法律。这可能是昂贵和耗时的,并可能导致各种监管问题,可能对我们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74
在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之后,有可能我们的大多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居住在美国境外,我们的所有资产将位于美国境外;因此,投资者可能无法执行联邦证券法或他们的其他合法权利。
有可能在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后,我们的大多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居住在美国境外,我们的所有资产将位于美国境外。因此,美国的投资者可能很难,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不可能,执行他们的合法权利,对我们所有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程序送达,或者执行美国法院基于美国法律对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的判决。
在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之后,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可能位于外国,我们几乎所有的收入都将来自我们在该国家的业务。因此,我们的运营结果和前景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我们运营所在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法律政策、发展和条件。
我们业务所在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以及政府政策可能会影响我们的业务。经济增长可能是不均衡的,无论是在地理上还是在经济的各个部门之间,这种增长在未来可能无法持续。如果未来这类国家的经济出现下滑或增速低于预期,某些行业的支出需求可能会减少。某些行业的支出需求减少可能会对我们找到有吸引力的目标业务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我们实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该目标业务实现盈利的能力也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汇率波动和货币政策可能导致目标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成功能力被削弱。
如果我们收购了一个非美国目标,所有收入和收入很可能以外币收到,如果有的话,我们净资产和分配的等值美元可能会受到当地货币贬值的不利影响。我们目标地区的货币价值波动,除其他外,受到政治和经济状况变化的影响。此类货币对我们报告货币的相对价值的任何变化可能会影响任何目标业务的吸引力,或者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此外,如果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之前,一种货币兑美元升值,以美元衡量的目标业务的成本将会增加,这可能会降低我们完成此类交易的可能性。
我们可能会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重新并入或通过延续的方式转移到另一个司法管辖区,而该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可能会管辖我们未来的部分或全部重大协议,我们可能无法执行我们的合法权利。
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而言,我们可能会将我们业务的母国司法管辖区从开曼群岛迁至另一司法管辖区。如果我们决定这样做,这种管辖权的法律可能会管辖我们未来的部分或全部实质性协议。这种法域的法律体系和现行法律的执行在执行和解释上可能不像美国那样确定。无法根据我们未来的任何协议执行或获得补救可能会导致商业、商业机会或资本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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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们的管理团队相关的风险
我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满足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赔偿要求。
我们已同意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赔偿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然而,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已同意放弃在信托账户中或对信托账户中的任何款项的任何权利、所有权、利息或任何种类的索赔,并且不会以任何理由向信托账户寻求追索。因此,只有在(i)我们在信托账户之外有足够的资金或(ii)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时,我们才能满足所提供的任何赔偿。我们赔偿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的义务可能会阻止股东对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违反其受托责任提起诉讼。这些规定还可能会降低针对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衍生诉讼的可能性,即使这样的行动如果成功,可能会使我们和我们的股东受益。此外,如果我们根据这些赔偿条款向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支付和解和损害赔偿的费用,股东的投资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管理团队和董事会的成员在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因此,这些人中的某些人已经、可能会或可能会参与与他们曾经、现在或将来可能有关联的公司的业务事务有关的诉讼、调查和诉讼。这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这可能会阻碍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
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我们的管理团队和董事会成员在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会成员、高级职员或高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由于他们在这些公司的参与和职位,某些人过去、现在或将来可能会参与与这些公司的业务或这些公司订立的交易有关的诉讼、调查或其他程序。此类索赔,以及任何此类诉讼、调查或其他程序可能会转移我们的管理团队和董事会的注意力和资源,无法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识别和选择目标业务或业务,并可能对我们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这可能会阻碍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这种参与已经并可能导致媒体报道和公众意识。任何此类索赔或调查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可能对我们识别和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并可能对我们的证券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管理团队及其关联公司过去的表现可能并不代表对我们的投资的未来表现。
有关我们的管理团队或与其相关的业务的绩效或与其相关的业务的信息仅供参考。我们管理团队过去的表现既不能保证(i)我们可能完成的任何业务合并取得成功,也不能保证(ii)我们将能够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找到合适的人选。您不应依赖我们的管理团队或与其相关的业务的业绩历史记录来表明我们对我们的投资的未来业绩或我们将会或可能会产生的回报。
我们可能会在可能超出我们管理层专长领域的行业或部门寻求业务合并机会。
如果向我们提出业务合并候选者,并且我们确定该候选者为我们公司提供了有吸引力的业务合并机会,我们将考虑在我们管理层的专业领域之外的业务合并。尽管我们的管理层将努力评估任何特定业务合并候选者所固有的风险,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充分确定或评估所有重大风险因素。我们也无法向您保证,对我们单位的投资最终不会证明对本次发行的投资者不如直接投资(如果有机会的话)对企业合并候选者的有利。如果我们选择在我们管理层的专长领域之外寻求业务合并,我们管理层的专长可能不会直接适用于其评估或运营,并且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有关我们管理层专长领域的信息将不会与对我们选择收购的业务的理解相关。因此,我们的管理层可能无法确定或充分评估所有相关风险因素。因此,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选择继续作为股东的任何股东都可能遭受其股票价值的减少。除非这些股东能够成功地声称减持是由于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违反了对他们的注意义务或其他受托责任,或者如果他们能够成功地根据证券法提出私下索赔,即与企业合并相关的代理征集或要约收购材料(如适用)包含可诉的重大错报或重大遗漏,否则这些股东不太可能对此类价值减少有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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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依赖于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他们的损失,或者他们可以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投入的时间减少,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依赖于相对较小的个人群体,特别是我们的官员和董事以及我们咨询委员会的成员。我们认为,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的管理人员、董事和顾问委员会成员的持续服务,至少在我们完成初步业务合并之前是这样。我们没有与任何董事或执行官签订雇佣协议,也没有为他们的生命提供关键人物保险。我们的一名或多名董事或执行官的服务意外损失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批准对信函协议的修订或放弃,这将允许我们的保荐机构直接,或我们的保荐机构成员间接转让我们保荐机构中的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或会员权益,在该交易中,保荐机构在确定业务合并之前将自己移除为我们的保荐机构,这可能会剥夺我们的关键人员。
虽然目前没有这样做的意图,而且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和保荐人也没有与任何先前成立的SPAC这样做,但我们可能会批准对信函协议的修订或放弃,允许保荐人直接或我们的保荐人成员间接转让我们保荐人的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或会员权益,在该交易中,保荐人在确定业务合并之前将自己移除为我们的保荐人。此外,在征得我们保荐人的管理成员(Harry You)同意的情况下,保荐人成员分享、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保荐人的部分或全部会员权益的能力没有合同限制,包括Harry You、我们的临时首席财务官和董事会执行主席所持有的会员权益。因此,我们的保荐人以及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可能会剥离他们在我们或我们的保荐人中的所有权或经济利益,这很可能导致我们失去某些关键人员,包括Harry You。此外,无法保证任何替代发起人或关键人员将成功地为我们确定业务合并目标,或者,即使如此确定,成功地完成此类业务合并。
我们能否成功实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在此后取得成功将取决于我们关键人员的努力,其中一些人可能会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后加入我们。关键人员的流失可能会对我们合并后业务的运营和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成功实现初步业务合并的能力取决于我们关键人员的努力。然而,我们的关键人员在目标业务中的作用,目前无法确定。尽管我们的一些关键人员可能会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留在目标业务的高级管理层或顾问职位上,但目标业务的部分或全部管理层很可能会留在原地。虽然我们打算在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后密切审查我们所从事的任何个人,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对这些个人的评估将被证明是正确的。这些人可能不熟悉运营一家受SEC监管的公司的要求,这可能导致我们不得不花费时间和资源帮助他们熟悉这些要求。
我们的关键人员可能与特定企业合并相关的目标企业谈判雇佣或咨询协议,特定企业合并可能以此类关键人员的保留或离职为条件。这些协议可能会规定他们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获得补偿,因此,可能会导致他们在确定特定业务合并是否最有利时产生利益冲突。
我们的关键人员可能只有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才能继续留在我们公司,前提是他们能够就业务合并谈判雇佣或咨询协议。此类谈判将与企业合并的谈判同时进行,并可规定此类个人在企业合并完成后将向我们提供的服务以现金付款和/或我们的证券的形式获得补偿。此类谈判还可能使此类关键人员的留任或辞职成为任何此类协议的条件。这些个人的个人和经济利益可能会影响他们确定和选择目标企业的动机,但须遵守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受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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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将把他们的时间分配给其他业务,从而在他们决定投入多少时间处理我们的事务时造成利益冲突。这种利益冲突可能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没有被要求也不会将他们的全部时间用于我们的事务,这可能会导致在我们的运营和我们寻求业务合并与他们的其他业务之间分配他们的时间的利益冲突。我们不打算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拥有任何全职员工。我们的每一名官员都在从事他可能有权获得大量补偿的其他业务努力,我们的官员没有义务每周为我们的事务贡献任何特定的小时数。我们的独立董事可能对其他实体负有受托责任。如果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的其他业务事务要求他们在这些事务上投入大量时间超过他们目前的承诺水平,这可能会限制他们将时间用于我们的事务的能力,这可能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关于我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其他业务的完整讨论,请见“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
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目前拥有,并且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在未来可能对其他实体,包括空白支票公司负有额外的、受托或合同义务,因此,在确定特定商业机会应向哪个实体提出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直至我们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打算从事识别并与一项或多项业务合并的业务。我们的保荐人、其管理成员以及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现在和将来可能会成为从事类似业务的此类实体(例如运营公司或投资工具)的附属机构。我们没有与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签订雇佣合同,这将限制他们在其他企业工作的能力。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目前以及他们中的任何一位未来可能对其他实体负有额外的信托或合同义务,据此,这些高级职员或董事被要求或将被要求向这些实体提供业务合并机会。因此,它们在确定应向哪个实体提供特定商业机会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这些冲突可能无法以有利于我们的方式解决,潜在的目标业务可能会在向我们提出之前提交给另一实体,但须遵守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受托责任。我们的条款规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i)任何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或保荐人的个人均无任何义务,除非并在合同明确承担的范围内,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我们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或业务范围,以及(ii)我们放弃对(a)可能是任何董事或高级职员的公司机会的任何潜在交易或事项的任何兴趣或期望,或被提供参与的机会,而我们,另一方或(b)提交将违反董事、高级职员或保荐人成员对任何其他实体的现有法律义务。放弃公司机会的目的是让具有多个业务关联的高级职员、董事或其他代表继续担任我们公司的高级职员或我们的董事会成员。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会不时获得可能对另一个业务关联公司和我们都有利的机会。在我们的条款中没有“公司机会”豁免的情况下,某些候选人将无法担任高级职员或董事。我们相信,拥有为我们的管理层带来重要、相关和宝贵经验的代表,我们将大大受益,因此,在我们的条款中包含“公司机会”豁免为我们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以吸引和留住我们认为是最佳人选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然而,我们认为,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的受托责任或合同义务不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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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们管理团队的某些成员可能在其他SPAC中承担类似的职责,或担任其董事。游先生还担任dMY Squared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以及董事长。我们的两名独立董事Darla K. Anderson和Constance K. Weaver担任dMY Squared的董事。此外,我们的保荐人以及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会在我们寻求初始业务合并期间赞助或组建其他具有与我们类似的收购目标的SPAC,或可能开展其他业务或投资企业。因此,我们的保荐人、管理人员和董事在确定是否向我们或他们可能参与的任何其他特殊目的收购公司提供业务合并机会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任何此类公司、业务或投资都可能在追求初始业务合并目标时带来额外的利益冲突。关于dMY Squared,尽管在2025年2月,其宣布已与量子计算机先进软件开发工具开发商Horizon就其初始业务合并订立了一份不具约束力的意向书,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其尚未就此类业务合并订立最终协议,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对其承担的受托责任或义务可能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然而,我们认为某些因素可能会减轻此类冲突的影响,包括:(1)我们将针对的交易类型的性质将不同于dMY Squared将针对的交易类型。举个例子,虽然我们和dMY Squared都可能在任何行业或地理区域寻求初始业务合并目标,但我们计划将我们公司的目标搜索重点放在人工智能领域,以及快速增长的健康、长寿和美学领域,而dMY Squared则打算将搜索重点放在专业服务行业内的公司,这些公司提供会计、法律、财务、向正在成为公众公司的上市公司或私营公司提供咨询或其他服务;(2)即使我们和dMY Squared都扩大了搜索范围并选择在任何行业或地理区域追求目标,我们的管理团队在同时识别和执行多个收购机会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我们相信在所有行业和地理区域都存在多个潜在机会;以及(3)我们在完成业务合并方面有不同的时间表。dMY Squared目前在4月29日之前,2025年(可每月延长一次,每次延长一个月至2025年12月29日止,由dMY Squared董事会决议)完成企业合并。虽然我们预计对于收购机会,dMY Squared将比我们拥有优先权,但由于dMY Squared的完成窗口期更短,我们追求的目标可能不是dMY Squared的合适目标,因为它可能无法在截止日期前与dMY Squared合并。对于除dMY Squared以外的公司,我们认为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对此类实体承担的受托责任或合同义务不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为此类实体本身并不从事从事企业合并的业务。有关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业务从属关系以及您应该了解的潜在利益冲突的完整讨论,请参阅“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管理层——利益冲突”和“某些关系和关联交易”。
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证券持有人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可能存在与我们的利益相冲突的竞争性金钱利益。
我们没有采取明确禁止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证券持有人或关联公司在我们将收购或处置的任何投资或在我们作为当事方或拥有利益的任何交易中拥有直接或间接金钱或财务利益的政策。事实上,我们可能会与与我们的保荐人、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有关联的目标企业进行业务合并。我们也没有明确禁止任何这类人为自己的账户从事我们所进行的类型的商业活动的政策。因此,这些个人或实体可能在他们的利益与我们的利益之间发生冲突。任何此类公司、业务或投资都可能在追求初始业务合并目标时带来额外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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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和财务利益可能会影响他们及时识别和选择目标业务以及完成业务合并的动机。例如,完成时间较短的预期初始业务合并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优先于寻找更具吸引力的收购目标,而后者可能更难完成或更耗时。因此,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确定和选择合适的目标业务时的酌处权可能会导致在确定特定业务合并的条款、条件和时间是否适当以及是否符合我们股东的最佳利益时发生利益冲突。如果是这种情况,这将违反他们作为开曼群岛法律对我们的信托义务,我们或我们的股东可能会因侵犯我们股东的权利而对这些个人提出索赔。有关提出此类索赔的能力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标题为“证券的描述——公司法的某些差异——股东的诉讼”部分。然而,由于这种原因,我们可能不会最终成功地对他们提出任何索赔。
我们可能会与一个或多个目标企业进行业务合并,这些企业与可能与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董事或现有持有人有关联的实体有关系,这可能会引发潜在的利益冲突。
鉴于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与其他实体的参与,我们可能会决定收购与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董事或现有持有人有关联的一项或多项业务。我们的董事还担任其他实体的高级职员和董事会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利益冲突”中描述的那些。这类实体可能会与我们竞争业务合并机会。我们的保荐人、管理人员和董事目前不知道我们有任何具体机会完成与其关联的任何实体的初始业务合并,也没有关于与任何此类实体或实体的业务合并的实质性讨论。尽管我们不会特别关注或针对与任何关联实体的任何交易,但如果我们确定此类关联实体符合“拟议业务——业务合并标准”中规定的我们的业务合并标准,并且此类交易获得我们的大多数独立和无私董事的批准,我们将继续进行此类交易。尽管我们同意从作为FINRA成员的独立投资银行公司或通常提出估值意见的其他独立实体获得意见,即从与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董事或现有持有人关联的一个或多个国内或国际业务合并的财务角度来看,我们支付的对价对我们公司及其股东是公平的,但潜在的利益冲突仍然可能存在,因此,企业合并的条款可能对我们的公众股东没有任何利益冲突那么有利。
我们可能会聘请我们的一家或多家承销商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之一在本次发行后向我们提供额外服务,其中可能包括就初始业务合并担任财务顾问或就相关融资交易担任配售代理。这些财务激励措施可能会导致他们在本次发行后向我们提供任何此类额外服务时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例如,包括与寻找和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服务。
我们可能会聘请我们的一家或多家承销商或其各自的一家关联公司在本次发行后向我们提供额外服务,包括,例如,识别潜在目标、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在非公开发行中担任配售代理或安排债务融资。我们可能会向该承销商或其关联公司支付公平合理的费用或其他补偿,这些费用或其他补偿届时将在公平协商中确定;但前提是不会与任何承销商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订立任何协议,并且不会在该日期之前即自本招股说明书日期起60天内向任何承销商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支付此类服务的任何费用或其他补偿,除非该等付款不会被视为承销商就本次发行提供的补偿。与企业合并交易的完成相关的承销商或其各自关联公司的财务利益可能会在向我们提供任何此类额外服务时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包括与初始企业合并的寻找和完成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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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职员和董事、我们创始人股份的任何其他持有人,包括任何非管理保荐投资者,以及承销商将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未完成时损失他们在我们的全部投资(除了他们在此次发行期间或之后可能获得的公众股),因此在确定特定业务合并目标是否适合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时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
2024年11月,我们的保荐人和保荐关联公司支付了23,956.52美元购买了总计6,887,500股普通股(其中最多937,500股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无偿交还给我们,具体取决于承销商超额配股权的行使程度),一名顾问支付了1,043.48美元购买了总计300,000股普通股(其中没有一股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被没收),总计发行了7,187,500股普通股,总购买价格为25,000美元,约合每股0.003美元。于2025年4月29日,我们将31.63美元存入公司股份溢价账户的贷方,并额外发行316,250股创始人股份,导致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在本协议日期持有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保荐关联机构”包括代行我行董事会主席、保荐机构管理成员职责的Harry You,以及Harry You的成年儿子、公司企业发展副总裁Robert You。你们两位先生都直接拥有我们赞助商的会员权益。在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持有的总计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中,保荐人、Harry You Robert You和一名顾问分别直接持有2,688,300股、24,1200股、2,101,050股和313,200股创始人股份,每股价格约为0.003美元。在对该公司进行此类初始投资之前,该公司没有任何资产,无论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创始人股份的购买价格是通过向公司贡献的现金金额除以已发行的创始人股份数量确定的。
发行在外的创始人股份数量是根据当时的预期确定的,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全额行使,此次发行的总规模将最多为30,015,000个单位,因此该等创始人股份将占此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的20%。我们的保荐机构和保荐关联机构持有的高达978,750股的创始人股份将被没收,具体取决于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程度。此外,我们的保荐人已承诺购买总计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包括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每份可在首次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前12个月内以每股10.50美元的价格或在首次业务合并结束12个月周年之后的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普通股,价格为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或总计3,500,000美元,在与本次发行结束同时结束的私募中。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的个人和财务利益可能会影响他们在识别和选择目标企业合并、完成初始企业合并以及影响初始企业合并后的企业运营方面的动机。随着完成窗口的结束临近,这一风险可能会变得更加尖锐,这是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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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司证券相关的风险
您将不会对来自信托账户的资金拥有任何权益,除非在某些有限的情况下。因此,要清算你的投资,你可能会被迫出售你的公众股或认股权证,可能会亏本。
我们的公众股东将仅有权在以下较早的情况发生时从信托账户获得资金:(i)与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然后仅与该股东适当选择赎回的那些公众股份有关,但受限于本文所述的限制,(ii)赎回与股东投票有关而适当提交的任何公众股份,以修订我们的条款,而不是为了批准,或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a)在我们未在完成窗口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情况下修改我们赎回100%公众股份的义务的实质内容或时间,或(b)在与股东权利或首次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大规定方面,以及在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情况下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但须遵守适用法律并如本文进一步描述。此外,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在其后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内,在合法可用资金的情况下,以每股价格赎回100%的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由此赚取的利息(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和最多100,000美元用于支付解散费用),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公众股东都不会在信托账户中拥有任何权利或任何种类的利益。认股权证持有人对信托账户中持有的与认股权证相关的收益将不享有任何权利。因此,要清算您的投资,您可能会被迫出售您的公众股或认股权证,可能会亏损。
纳斯达克可能会将我们的证券从其交易所的交易中退市,这可能会限制投资者对我们的证券进行交易的能力,并使我们受到额外的交易限制。
已获批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预计,我们的单位将于本招股章程日期或之后立即在纳斯达克上市。在普通股和认股权证有资格分别交易的日期之后,我们预计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将在纳斯达克单独上市。尽管在本次发行生效后,我们预计将在备考基础上达到纳斯达克上市标准中规定的最低首次上市标准,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证券将在未来或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在我们进行初始业务合并之前,为了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的证券,我们必须保持一定的财务、分销和股价水平。
此外,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而言,我们将被要求证明符合纳斯达克的首次上市要求,这比纳斯达克的继续上市要求更加严格,以继续保持我们的证券在纳斯达克的上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届时我们将能够满足那些初始上市要求。
如果纳斯达克将我们的证券从其交易所的交易中退市,而我们无法在另一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我们预计我们的证券可能会在场外交易市场报价。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可能会面临重大的重大不利后果,包括:
| ● | 我们证券的市场报价有限; |
| ● | 我们证券的流动性减少; |
| ● | 确定我们的普通股是“仙股”,这将要求交易我们普通股的经纪商遵守更严格的规则,并可能导致我们证券的二级交易市场交易活动水平降低; |
| ● | 有限的新闻和分析师报道;和 |
| ● | a未来增发证券或获得额外融资的能力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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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的《国家证券市场改善法案》是一项联邦法规,它阻止或阻止各州对某些证券的销售进行监管,这些证券被称为“担保证券”。因为我们预计我们的单位以及最终我们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将在纳斯达克上市,所以我们的单位、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将符合法规规定的担保证券资格。尽管各州优先监管我们证券的销售,但联邦法规确实允许各州在涉嫌欺诈的情况下对公司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存在欺诈活动,那么各州可以在特定情况下监管或禁止销售担保证券。虽然我们不知道有哪个州曾使用这些权力禁止或限制空白支票公司发行的证券的销售,但除爱达荷州外,某些州证券监管机构对空白支票公司持不利看法,可能会使用这些权力,或威胁使用这些权力,阻碍在其州内销售空白支票公司的证券。此外,如果我们不再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的证券将不符合法规规定的担保证券资格,我们将受到我们发行证券所在的每个州的监管。
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初始股东)为创始人股份支付的名义购买价格可能会导致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时贵方公众股份的隐含价值被大幅稀释,并且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创始人股份的价值很可能大大高于为其支付的名义价格,即使我们当时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大大低于每股10.00美元。
由于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各自以名义价格(约每股0.003美元)收购了创始人股份,我们的公众股东将在此次发行结束时立即产生重大稀释。
虽然我们以每股10.00美元的发行价发行普通股,我们信托账户中的金额最初预计为每股公众股10.00美元,这意味着每股公众股的初始价值为10.00美元,但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初始股东仅支付了25,000美元的名义总购买价格,购买了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包括978,750股创始人股份,如果承销商未全部或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我们的保荐人和保荐关联公司将没收),约合每股0.003美元。因此,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时,当创始人股份转换为公众股份时,您的公众股份的价值可能会被大幅稀释。
例如,下表显示了创始人股份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时对公众股份隐含价值的稀释影响,假设我们当时的股权价值为261,000,000美元,这是我们在信托账户中的初始业务合并的金额,假设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未被行使,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不赚取利息,并且没有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公众股份被赎回。按照这样的估值,我们的每一股普通股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的隐含价值为每股8.00美元,与每股公众股10.00美元的初始隐含价值相比,下降了20.0%。
| 公众股 | 26,100,000 | |||
| 方正股份 | 6,525,000 | |||
| 总股份 | 32,625,000 | |||
| 可用于初始企业合并的信托资金总额(1) | $ | 261,000,000 | ||
| 初始企业合并完成时的每股隐含价值(1)(2) | $ | 8.00 | ||
| 公众股东每股投资 | $ | 10.00 | ||
| 首次股东每股投资(3) | $ | 0.54 |
| (1) | 不考虑企业合并时对我们估值的其他潜在影响,例如我们的公众股份的交易价格、企业合并交易的条款(包括向目标股东或其他第三方发行或保留的任何股权,或向目标股东或其他第三方支付的现金或其他对价)、企业合并交易成本或目标业务本身,包括其资产、负债、管理层和前景。例如,如果企业合并协议的结构使得创始人股份的潜在稀释影响由备考公司的所有股东承担,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所经历的潜在稀释可能会减轻。 | |
| (2) | 请注意,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将进一步降低我们普通股的隐含价值。例如,在这个例子中,如果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中赎回50%的公众股份,则每股普通股的隐含价值将为6.67美元。 | |
| (3) | 包括保荐机构、保荐关联机构和顾问在内的首次股东对公司股权的投资总额,包括购买创始人股份总额2.5万美元和保荐机构对私募认股权证的3,500,000美元投资,为3,525,0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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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发行结束时,我们的初始股东将向我们投资总计3,525,000美元,其中包括25,000美元的创始人股份购买价格和3,500,000美元的私募认股权证购买价格。假设在行使保荐人持有的任何认股权证时不发行额外股份,即使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低至每股0.54美元,创始人股份的价值将等于初始股东对我们的初始投资。因此,我们的初始股东很可能能够在我们的公众股份已经失去重大价值的时候,从其对我们的投资中获得可观的利润。因此,我们的管理团队在我们的发起人中拥有权益,其中包括直接拥有创始人股份的成员,可能比如果我们的发起人和发起人关联公司为创始人股份支付的每股价格与我们的公众股东为其公众股份支付的相同的情况下,更愿意寻求与风险更高或不太确定的目标业务的业务合并。
除非我们对基础普通股进行登记并取得资格,或者有某些豁免,否则您将不得行使您的认股权证。
如果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发行的普通股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未在表格S-1、表格S-3、表格F-1或表格F-3(如适用)的登记说明上登记,并且符合或豁免根据适用的州证券法进行的登记或资格,则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无权行使该认股权证,该认股权证可能没有任何价值,到期时可能一文不值。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购买单位的一部分而获得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将仅为单位中包含的普通股支付全部单位购买价格。
我们将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登记在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登记说明中,因为认股权证将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可能在本次发行的一年内)成为可行使的。然而,由于认股权证将可行使至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最多五年的到期日,为了在我们根据认股权证协议的条款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遵守《证券法》第10(a)(3)条的要求,我们已同意,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在不迟于20个工作日的情况下,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我们将尽我们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向SEC提交一份表格S-1、S-3、F-1的登记声明,或F-3(如适用)根据《证券法》登记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以促使其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生效,并根据认股权证协议的规定维持与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有关的当前招股说明书,直至认股权证到期。例如,如果出现任何事实或事件,表明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中所载信息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其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财务报表不是最新的或不正确的,或者SEC发布了停止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这样做。
如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未根据《证券法》根据认股权证协议条款在表格S-1、S-3、F-1或F-3(如适用)上登记,则自61St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并在SEC宣布此类登记声明生效时结束,以及在我们未能维持涵盖在行使公开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有效登记声明的任何其他期间,寻求行使其认股权证的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有权根据《证券法》第3(a)(9)节或其他豁免以无现金方式行使此类公开认股权证。
在任何情况下,认股权证都不会以现金形式行使,我们将没有义务向寻求行使其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发行任何股份,除非在此类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已在表格S-1、表格S-3、表格F-1或表格F-3(如适用)的登记声明上登记,并根据行使权持有人所在州的证券法符合或被视为豁免登记或资格。
如果我们的普通股在行使未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认股权证时满足《证券法》第18(b)(1)条对“担保证券”的定义,我们可以选择根据《证券法》第3(a)(9)条要求行使其公开认股权证的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在无现金基础上这样做;如果我们这样选择,我们将不需要根据适用的州证券法提交或维持有效的登记声明或登记或限定认股权证的基础股份,或者在无法获得豁免的情况下,我们将根据适用的州证券法使用我们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登记或限定认股权证的基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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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我们无法根据《证券法》或适用的州证券法注册或限定认股权证的基础股份,我们都不会被要求以净现金结算任何认股权证,或发行证券(上述无现金行使除外)或其他补偿以换取认股权证。
在某些情况下,你可能只能在“无现金基础上”行使你的公开认股权证,如果你这样做,你从这种行使中获得的普通股将少于你以现金行使这种认股权证的情况。
认股权证协议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寻求行使其认股权证的认股权证持有人将不得为现金而做,相反,根据《证券法》第3(a)(9)节,被要求在无现金基础上这样做:(i)如果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未根据认股权证协议的条款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如果我们如此选择,并且普通股在行使未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认股权证时,使其符合《证券法》第18(b)(1)节下的“担保证券”定义;和(iii)如果我们如此选择,我们呼吁公开认股权证赎回。如果您以无现金方式行使您的公开认股权证,您将通过交出该数量普通股的认股权证支付认股权证行权价,该数量等于认股权证基础普通股数量乘积(x)乘以我们的普通股(定义见下一句)的“公平市场价值”超过认股权证行权价的部分乘以(y)公平市场价值所得的商。“公允市值”是指认股权证代理人收到行权通知或向认股权证持有人(如适用)发送赎回通知之日前第三个交易日结束的10个交易日普通股报告的平均收盘价。因此,与以现金行使此类认股权证相比,您将从此类行使中获得更少的普通股。
向我们的初始股东和我们的私募认股权证和承销商认股权证的持有人授予登记权可能会增加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难度,未来行使这些权利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将与本次发行的证券的发行和销售同时订立的协议,我们的初始股东及其允许的受让人可以要求我们登记创始人股份,我们的私募认股权证、承销商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及其允许的受让人可以要求我们登记私募认股权证、承销商认股权证以及在私募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承销商认股权证(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更详细描述的FINRA规则,在注册承销商认股权证和基础股份方面受到某些限制),在转换营运资金贷款时可能发行的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要求我们注册此类认股权证或在转换此类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我们将承担注册这些证券的费用。在公开市场上注册和提供如此大量的证券进行交易,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注册权的存在可能会使我们的初始企业合并成本更高或更难达成。这是因为目标业务的股东可能会增加他们在合并后实体中寻求的股权或要求更多的现金对价,以抵消我们的初始股东、我们的私募认股权证持有人、承销商认股权证持有人、或我们的流动资金贷款持有人或其各自的允许受让人所拥有的普通股所预期的对我们普通股市场价格的负面影响。
我们可能会发行额外的普通股或优先股,以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根据员工激励计划。任何此类发行都会稀释我们股东的利益,并可能带来其他风险。
我们的条款授权发行最多55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以及5,000,000股优先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紧随本次发行后,将有517,375,000股(假设承销商未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并没收978,750股创始人股份并假设我们不增加或减少本次发行的规模)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可供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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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选择任何具体的业务合并目标,但可能会针对企业价值大于我们用本次发行和出售私募认股权证的净收益所能获得的业务。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融资来完成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或者以股权或债务融资的形式为目标业务的运营或增长提供资金。尽管截至本次发行之日,我们没有承诺,但我们可能会发行大量额外的普通股或优先股,以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根据员工激励计划。此外,在企业合并完成后,可能会根据员工激励计划或在行使任何认股权证时发行额外股份,包括在转换营运资金贷款时可能发行的私募认股权证。增发普通股或优先股:
| ● | 可能大幅稀释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中的股权; |
| ● | 如果优先股发行的权利优先于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使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从属; |
| ● | 通过稀释寻求获得我们控制权的人的股份所有权或投票权,可能具有延迟或阻止我们控制权变更的效果; |
| ● | 如果发行大量普通股,可能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这可能会影响(其中包括)我们使用净经营亏损结转的能力(如果有的话),并可能导致我们现任高级职员和董事辞职或被免职; |
| ● | 可能会对我们的单位、普通股和/或认股权证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和 |
| ● | 可能不会导致我们认股权证的行权价调整。 |
然而,我们的条款规定,除其他外,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我们不得发行额外股份,这将使其持有人有权(i)从信托账户接收资金或(ii)就任何初始业务合并与我们的公众股份作为类别投票。我们条款的这些规定,与我们条款的所有规定一样,可以通过股东投票进行修改。
我们可修订认股权证的条款,其方式可能对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不利,但须经当时已发行的公开认股权证至少50%的持有人批准。因此,你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可能会提高,行权期可能会缩短,认股权证行使时可购买的普通股数量可能会减少,所有这些都无需你的批准。
我们的认股权证将根据作为认股权证代理的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与我们之间的认股权证协议以注册形式发行。认股权证协议规定,可在未经任何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修订认股权证的条款,以(i)消除任何歧义或纠正任何有缺陷的规定或错误,包括使认股权证协议的规定符合本招股章程所载认股权证条款及认股权证协议的描述,(ii)根据认股权证协议的设想并根据该协议调整与普通股现金股息有关的条文,或(iii)在认股权证协议各方认为必要或可取且各方认为不会对认股权证登记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增加或更改与认股权证协议下产生的事项或问题有关的任何条文,前提是,作出任何对已登记的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变更,需要至少获得当时未行使公开认股权证50%的持有人的批准。因此,如果持有当时尚未行使的公开认股权证至少50%的持有人批准修订,我们可能会以对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不利的方式修订公开认股权证的条款。虽然我们在获得当时已发行的至少50%的公开认股权证同意的情况下修订公开认股权证条款的能力是无限的,但此类修订的例子可能是修订(其中包括)提高认股权证的行使价、将认股权证转换为现金或股份、缩短行权期或减少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购买的普通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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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认股权证协议的一项规定可能会使我们更难完成初始业务合并。
如果(i)我们以低于每股普通股9.20美元的新发行价格(新发行价格将由我们的董事会善意确定,在向我们的初始股东或其关联公司发行任何此类发行的情况下,不考虑我们的初始股东或此类关联公司(如适用)在此类发行之前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发行额外的普通股或与股票挂钩的证券,(ii)该等发行的总所得款项总额占股本所得款项总额(包括该等发行及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及其利息的60%以上,可用于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提供资金(扣除赎回),及(iii)我们的普通股市值低于每股9.20美元,则认股权证的行使价将被调整(至最接近的一分钱),以等于市值与新发行价格两者中较高者的115%,而触发下文“证券说明—认股权证—公开认股权证—以现金赎回公开认股权证”项下所述的公司赎回认股权证权利的普通股最后销售价格将调整(至最接近的一分钱),以等于市值与新发行价格两者中较高者的180%。这可能会增加我们与目标业务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难度。
我们可能会在对你不利的时候,在你未到期的公开认股权证行权前赎回,从而使你的认股权证一文不值。
我们有能力在所有未行使的公开认股权证可行使后和到期前的任何时间以每份认股权证0.01美元的价格赎回所有未行使的公开认股权证,前提是我们的普通股收盘价等于或超过每股18.00美元(根据股份分割、股本、重组、资本重组及类似事项,以及就与本招股章程其他部分所述的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某些普通股和股权挂钩证券的融资目的发行)在适当通知赎回前的第三个交易日结束的3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任何20个交易日。我们将不会赎回公开认股权证,除非根据《证券法》有效的登记声明涵盖在行使公开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发行,并且在整个30天的计量期内可获得与这些普通股有关的当前招股说明书,或者我们已选择要求在无现金基础上行使公开认股权证,并且此类无现金行使根据《证券法》免于登记。如果公开认股权证成为我们可赎回的,如果在行使公开认股权证时发行普通股不能根据适用的州蓝天法律豁免注册或资格或我们无法实现此类注册或资格,我们可能不会行使我们的赎回权。我们将利用我们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根据我们在本次发行中提供认股权证的州的居住地州的蓝天法律注册或限定此类普通股。赎回未偿还的公开认股权证可能迫使你(1)行使你的公开认股权证并在可能对你不利的时候支付行使价,(ii)在你可能希望持有你的认股权证时以当时的市场价格出售你的公开认股权证,或(iii)接受在未偿还的公开认股权证被要求赎回时很可能大大低于你的公开认股权证的市场价值的名义赎回价格。
我们的认股权证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并使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更加难以实现。
我们将发行认股权证,购买13,050,000股普通股(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则最多购买15,007,500股普通股),作为本招股说明书发售单位的一部分,并且在本次发行结束的同时,我们将以私募方式发行总计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价格为1.00美元。此外,我们将在收盘时向代表发行3,750,000份承销商认股权证,如果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保荐人的关联公司或我们的某些高级职员和董事提供任何营运资金贷款,该贷款人可将这些贷款转换为最多额外1,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价格为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
就我们发行普通股以实现商业交易而言,在行使这些认股权证时发行大量额外普通股的可能性可能会使我们成为对目标企业不那么有吸引力的收购工具。此类认股权证在行使时将增加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的数量,并减少为完成业务交易而发行的普通股的价值。因此,我们的认股权证可能会增加实现业务交易的难度或增加获取目标业务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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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每个单元包含一张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并且可能只行使一整张认股权证,所以这些单元的价值可能低于其他SPAC的单元。
每个单元包含一张手令的二分之一。根据认股权证协议,在单位分离时不会发行零碎认股权证,只会进行整体单位买卖。如果在行使认股权证时,持有人有权获得股份的零碎权益,我们将在行使时向下取整至将向认股权证持有人发行的普通股数量的最接近整数。这与其他类似我们的发行不同,后者的单位包括一股普通股和一份认股权证购买一整股。我们以这种方式建立单位的组成部分,以减少业务合并完成时认股权证的稀释效应,因为与每个包含购买一股的整份认股权证的单位相比,认股权证将以总数的二分之一行使,从而使我们,我们认为,对目标业务更具吸引力的合并伙伴。尽管如此,这种单位结构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单位价值低于如果它包括认股权证购买一整股。
我们的认股权证协议指定纽约州法院或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作为我们认股权证持有人可能发起的某些类型的诉讼和程序的唯一和排他性论坛,这可能会限制认股权证持有人就与我们公司的纠纷获得有利的司法论坛的能力。
我们的认股权证协议规定,根据适用法律,(i)因认股权证协议产生或以任何方式与我们有关的任何诉讼、程序或索赔,包括根据《证券法》,将在纽约州法院或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提起和执行,以及(ii)我们不可撤销地提交给该司法管辖区,该司法管辖区应是任何此类诉讼、程序或索赔的唯一诉讼地。我们放弃了对这种专属管辖权的任何反对,并认为这种法院代表了一个不方便的法院。然而,关于任何声称根据《证券法》或根据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产生的诉讼因由的投诉,我们注意到,法院是否会执行这一规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能放弃遵守联邦证券法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证券法》第22条规定,州和联邦法院对为执行《证券法》或其下的规则和条例产生的任何义务或责任而提起的所有诉讼同时拥有管辖权。
尽管有上述规定,认股权证协议的这些规定不适用于为强制执行《交易法》产生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或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地区法院作为唯一和排他性法院的任何其他索赔而提起的诉讼。任何个人或实体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我们任何认股权证的任何权益,应被视为已通知并已同意我们认股权证协议中的法院地条款。如果任何诉讼,其标的在权证协议的法院地条款范围内,以我们认股权证的任何持有人的名义在纽约州法院或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以外的法院提起(“外国诉讼”),该持有人应被视为已同意:(x)位于纽约州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就在任何此类法院提起的强制执行法院地条款的任何诉讼(“强制执行诉讼”)的属人管辖权,以及(y)在任何此类强制执行诉讼中通过向该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律师送达作为该认股权证持有人代理人的外国诉讼中向该认股权证持有人作出的程序送达。
这一诉讼地选择条款可能会限制权证持有人就与我公司的纠纷向其认为有利的司法法院提起索赔的能力,这可能会阻止此类诉讼。或者,如果法院裁定我们的认股权证协议的这一条款对一种或多种特定类型的诉讼或程序不适用或不可执行,我们可能会产生与在其他司法管辖区解决此类事项相关的额外费用,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导致我们的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时间和资源被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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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规模和单位条款的确定,比特定行业的运营公司的证券定价和发行规模更具任意性。因此,与您在一家运营公司的典型发行中所拥有的相比,您可能对我们单位的发行价格正确反映此类单位的价值没有那么大的把握。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任何证券都没有公开市场。单位的公开发行价格和认股权证的条款是我们与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在确定此次发行的规模时,管理层在我们成立之前和之后与承销商代表举行了惯常的组织会议,内容涉及资本市场的一般状况,以及承销商认为他们可以合理地代表我们筹集的金额。在确定本次发行的规模、价格和条款时考虑的因素,包括单位基础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包括:
| ● | 以收购其他公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历史和前景; |
| ● | 这些公司的先前发行; |
| ● | 我们以有吸引力的价值收购经营业务的前景; |
| ● | 杠杆交易中的债务权益比梳理; |
| ● | 我们的资本结构; |
| ● | 评估我们的管理层及其在确定运营公司方面的经验; |
| ● | 本次发行时证券市场的一般情况;及 |
| ● | 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
尽管考虑了这些因素,但由于我们没有历史运营或财务业绩,因此确定我们的发行规模、价格和单位条款比特定行业的运营公司的证券定价更具任意性。
我们的证券目前没有市场,我们的证券市场可能无法发展,这将对我们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证券目前没有市场。因此,股东无法获得有关先前市场历史的信息,作为其投资决策的依据。在此次发行之后,我们的证券价格可能会因一项或多项潜在业务合并以及一般市场或经济条件而有很大差异。此外,我们证券的活跃交易市场可能永远不会发展,如果发展起来,也可能无法持续。你可能无法卖出你的证券,除非一个市场能够建立和持续。
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注册成立的,你在保护你的利益方面可能会面临困难,你通过美国联邦法院保护你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因此,投资者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向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送达诉讼程序,或对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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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公司事务受我们的条款、《公司法》(可能会不时补充或修订)和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我们还将受到美国联邦证券法的约束。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东对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少数股东的行动以及我们的董事对我们的信托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受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开曼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自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以及英国普通法,其法院的裁决具有说服力,但对开曼群岛的法院没有约束力。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股东的权利和董事的信托责任与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判例所规定的不同。特别是,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主体与美国不同,某些州,如特拉华州,可能有更充分发展和司法解释的公司法主体。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发起股东派生诉讼。
开曼群岛法律顾问Ogier(Cayman)LLP告知我们,开曼群岛法院不太可能(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针对美国的判决;以及(ii)在开曼群岛提起的原始诉讼中,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施加责任,只要这些条款施加的责任具有刑事性质。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美国和开曼群岛之间目前没有规定执行在美国获得的判决的法定强制执行或条约,但开曼群岛法院将根据以下原则,即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的判决对判决债务人施加支付已作出判决的款项的义务,从而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的外国资金判决,而不根据案情重审。对于要在开曼群岛执行的外国判决,这种判决必须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开曼群岛法院将适用开曼群岛国际私法规则来确定外国法院是否是有管辖权的法院),并且不得涉及税收或罚款或处罚,与开曼群岛对同一事项的判决不一致,以欺诈为由可弹劾或以某种方式获得,或属于违反自然正义或开曼群岛公共政策而强制执行的一种。此外,不确定开曼群岛法院是否会执行:(1)美国法院在针对我们或其他人的诉讼中获得的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或(2)基于《证券法》对我们或其他人提起的原始诉讼。Ogier已告知我们,关于根据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是否将由开曼群岛法院确定为刑事、惩罚性性质的开曼群岛法律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在其他地方同时提起诉讼,开曼群岛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程序。
由于上述所有情况,面对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采取的行动,公众股东可能比作为美国公司的公众股东更难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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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风险因素
我们是一家空白支票公司,没有经营历史,也没有收入,你们没有依据来评估我们实现业务目标的能力。
我们是一家最近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没有经营业绩,在通过此次发行获得资金之前,我们不会开始运营。因为我们缺乏经营历史,你们没有依据来评估我们实现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业务目标的能力。我们与任何潜在目标业务没有关于业务合并的计划、安排或谅解,可能无法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如果我们未能完成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我们将永远不会产生任何营业收入。
我们的管理团队、我们的顾问和他们各自的关联公司过去的表现,包括他们参与的投资和交易以及与他们有关联的业务,可能并不代表对公司投资的未来表现。
有关我们的管理团队、我们的顾问及其各自关联公司的信息,包括他们参与的投资和交易以及与他们有关联的业务,仅供参考。我们的管理团队、我们的顾问和他们各自的关联公司以及与他们有关联的业务的任何过去经验和表现,都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成功地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物色合适的候选人,我们将能够为我们的股东提供积极的回报,或我们可能完成的任何初始业务合并的任何结果。您不应依赖我们的管理团队、我们的顾问及其各自关联公司的历史经验,包括他们参与的投资和交易以及与他们有关联的业务,作为对我们投资的未来表现的指示,或作为我们管理团队的每个成员、我们的顾问或其各自关联公司的每项先前投资的指示。我们证券的市场价格可能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许多因素是我们无法控制的,我们的股东可能会在他们对我们证券的投资上遭受损失。
针对我们的网络事件或攻击可能导致信息盗窃、数据腐败、运营中断和/或财务损失。
我们依赖数字技术,包括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和云应用程序和服务,包括我们可能与之打交道的第三方的应用程序和服务。对我们的系统或基础设施,或第三方或云的系统或基础设施进行复杂和蓄意的攻击或安全漏洞,可能导致我们的资产、专有信息和敏感或机密数据的腐败或盗用。作为一家在数据安全保护方面没有重大投资的早期公司,我们可能无法充分保护免受此类事件的影响。我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资源来充分防范、或调查和补救网络事件的任何漏洞。这些事件中的任何一个,或它们的组合,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并导致财务损失。
我们可能是一家被动的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这可能会对美国投资者造成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如果我们是任何纳税年度(或其部分)的PFIC,包括在我们的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美国持有者(定义见本招股说明书标题为“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美国持有者”的部分)的持有期内,美国持有者可能会受到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影响,并可能受到额外的报告要求。我们当前和以后的纳税年度的PFIC地位可能取决于根据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被收购公司的地位,以及我们是否有资格获得PFIC启动例外(见本招股说明书中标题为“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美国持有者——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的部分)。根据特定情况,启动例外的应用可能会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并且无法保证我们将有资格获得启动例外。因此,对于我们当前纳税年度或任何后续纳税年度的PFIC地位,不能做出任何保证。然而,我们在任何课税年度的实际PFIC状况将在该课税年度结束后才能确定。此外,我们的美国律师对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地位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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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我们确定我们是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根据书面请求,我们将努力向美国持有人提供美国国税局(“IRS”)可能要求的信息,包括PFIC年度信息声明,以使美国持有人能够做出并维持“合格的选举基金”选举,但无法保证我们将及时提供此类所需信息,并且根据现行法律,在所有情况下,我们的认股权证都无法获得此类选举。我们敦促美国投资者就PFIC规则的可能适用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有关PFIC分类对美国持有人的税务后果的更详细解释,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中标题为“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美国持有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的部分。
对此次发行的投资可能会导致不确定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对此次发行的投资可能会导致不确定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例如,由于没有直接针对与我们在此次发行中发行的单位类似的工具的当局,投资者就单位购买价格在普通股和每个单位中包含的一份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之间进行的分配可能会受到IRS或法院的质疑。此外,根据现行法律,我们在此次发行中发行的单位中包含的认股权证的无现金行使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尚不清楚。最后,尚不清楚我们普通股的赎回权是否暂停美国持有人(定义见标题为“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美国持有人”的部分)持有期的运行,以确定该美国持有人在出售或交换普通股时实现的任何收益或损失是否为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并确定我们支付的任何股息是否将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合格股息收入”。请参阅标题为“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的部分,了解对我们证券投资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的摘要。我们敦促潜在投资者在获得、拥有或处置我们的证券时,就这些和其他税务后果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我们可能会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重新注册,这可能会导致对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征税。
我们可以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其他情况,并在适用的范围内,在根据《公司法》以特别决议通过必要的股东批准的情况下,在目标公司或业务所在的司法管辖区或其他司法管辖区重新合并。交易可能要求股东或权证持有人在股东或权证持有人为税务居民或其成员为税务透明实体(或可能以其他方式导致不利税务后果)的情况下,在该股东或权证持有人为税务居民或其成员为其居民的司法管辖区确认应税收入。我们不打算向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进行任何现金分配以支付此类税款。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可能需要缴纳预扣税或其他税款,因为他们在重新组建后拥有我们的普通股或认股权证。
如果我们未来要成为“受保公司”,就可以对我们的股票赎回征收1%的美国联邦股票回购消费税。
2022年8月16日,拜登总统签署了《2022年通胀削减法案》,该法案除其他外,一般对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涵盖公司”(包括公开交易的国内(即美国)公司和公开交易的外国(即非美国)公司的某些国内子公司)的某些股票回购征收1%的美国联邦消费税(“消费税”)。消费税是对回购公司本身征收的,而不是向其回购股票的持有人。消费税金额一般为回购时回购股份公允市场价值的1%。然而,就计算消费税而言,回购公司被允许将某些新股票发行的公平市场价值与同一纳税年度股票回购的公平市场价值相抵销。此外,某些例外情况适用于消费税。美国财政部(“财政部”)有权提供法规和其他指导来执行,并防止滥用或逃避消费税。2024年4月12日,财政部公布了针对消费税的拟议财政部条例。此类拟议的财政部条例明确了消费税的许多方面,尽管对消费税的某些其他方面的解释和操作仍不明确。尽管这些拟议的财政部法规不是最终的,但纳税人通常可能会依赖它们,直到最终的财政部法规发布。然而,无法保证最终的财政部规定不会对以下描述的消费税考虑因素的准确性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我们将来成为“涵盖公司”,我们可能会适用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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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我们目前不是消费税方面的“涵盖公司”。因此,如果我们未能在该日期之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通常不会因延长我们必须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日期或与我们的清算有关的赎回我们的股票而被征收消费税。如果我们未来成为“受保公司”,我们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因赎回我们的股票而被征收消费税将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i)赎回是否被视为就消费税而言的股票回购,(ii)被视为股票回购的赎回的公平市场价值,(iii)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结构,(iv)在被视为回购股票的赎回的同一课税年度内发行的任何“PIPE”或其他股权发行(无论是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其他有关)的性质和金额,以及(v)最终库务署条例的内容和库务署针对消费税的其他额外指引。如上所述,消费税将由回购公司支付,而不是由赎回持有人支付。如果我们未来成为“受保公司”,由于我们赎回而对我们征收消费税可能会减少可用于支付赎回的现金数量或减少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目标业务的可用现金,这可能会导致不赎回我们证券的投资者或合并后公司的其他股东在经济上承担此类消费税的影响。存入信托账户的收益及其所赚取的利息不得用于支付根据任何现行、待定或未来规则或法律可能对公司征收的可能的消费税或任何其他类似费用或税款,包括但不限于根据2022年《通货膨胀削减法案》就我们公司的任何赎回或股票回购应缴纳的任何消费税。
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是《证券法》所指的规模较小的报告公司。如果我们利用新兴成长型公司或规模较小的报告公司可获得的某些披露要求豁免,这可能会降低我们的证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并可能使我们更难将我们的业绩与其他上市公司进行比较。
我们是经JOBS法案修改的《证券法》含义内的“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可能会利用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其他上市公司的各种报告要求的某些豁免,包括但不限于不被要求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的审计师内部控制证明要求,在我们的定期报告和代理声明中减少有关高管薪酬的披露义务,以及豁免就高管薪酬举行不具约束力的咨询投票和股东批准任何先前未获批准的金降落伞付款的要求。因此,我们的股东可能无法获得他们认为重要的某些信息。我们可能在长达五年的时间内成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尽管情况可能导致我们更早地失去这一地位,包括如果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普通股的市值在该时间之前的任何6月30日超过7亿美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在接下来的12月31日不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无法预测投资者是否会发现我们的证券不那么有吸引力,因为我们将依赖这些豁免。如果一些投资者由于我们依赖这些豁免而发现我们的证券吸引力下降,我们的证券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比其他情况下更低,我们的证券的交易市场可能会不那么活跃,我们的证券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更加波动。
此外,《JOBS法》第102(b)(1)节豁免新兴成长型公司被要求遵守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直到私营公司(即那些没有宣布生效的《证券法》登记声明或没有根据《交易法》注册的一类证券的公司)被要求遵守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JOBS法案规定,公司可以选择退出延长的过渡期,并遵守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要求,但任何此类选择退出都是不可撤销的。我们选择不选择退出这种延长的过渡期,这意味着当一个标准发布或修订,并且它对公共或私营公司的申请日期不同时,我们作为一个新兴的成长型公司,可以在私营公司采用新的或修订的标准时采用新的或修订的标准。这可能会使我们的财务报表与另一家既不是新兴成长型公司也不是选择不使用延长过渡期的新兴成长型公司的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变得困难或不可能,因为所使用的会计准则存在潜在差异。
此外,我们是S-K条例第10(f)(1)项中定义的“较小的报告公司”。较小的报告公司可能会利用某些减少的披露义务,其中包括仅提供两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我们将保持较小的报告公司,直到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其中(1)截至前6月30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普通股的市值等于或超过2.5亿美元第,以及(2)我们在该已完成的财政年度的年收入等于或超过1亿美元,而非附属公司持有的我们的普通股的市值在前一个6月30日等于或超过7亿美元第.就我们利用这种减少的披露义务的程度而言,这也可能使我们的财务报表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比较变得困难或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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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条款中的规定可能会禁止对我们的收购,这可能会限制投资者未来可能愿意为我们的普通股支付的价格,并可能巩固管理层。
我们的条款中包含的条款可能会阻止股东可能认为符合其最佳利益的主动收购提议。这些规定包括交错的董事会,以及董事会指定条款和发行新系列优先股的能力,这可能会使罢免管理层变得更加困难,并可能阻止交易,否则可能会涉及支付高于我们证券现行市场价格的溢价。
我们的文章规定,开曼群岛的法院将是我们与股东之间某些纠纷的专属论坛,这可能会限制我们的股东获得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的投诉的有利司法论坛的能力。
我们的条款规定,除非我们书面同意选择替代法院,否则开曼群岛法院对由我们的条款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或争议,或以任何方式与每个股东在我们的持股有关的任何索赔或争议拥有专属管辖权,包括但不限于(i)代表我们提起的任何衍生诉讼或程序,(ii)任何声称违反我们的现任或前任董事、高级职员或其他雇员对我们或我们的股东所负的任何信托或其他义务的索赔的诉讼,(iii)根据《公司法》或我们的条款的任何条款提出索赔的任何诉讼,或(iv)根据内政原则(因为此概念在美利坚合众国法律中得到承认)对我们提出索赔的任何诉讼,并且每个股东不可撤销地对所有此类索赔或争议提交开曼群岛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我们文章中的论坛选择条款不适用于为执行《证券法》、《交易法》产生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提起的诉讼或诉讼,或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法律,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地区法院是确定此类索赔的唯一和排他性论坛的任何索赔。
我们的条款还规定,在不影响我们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我们的每一位股东都承认,仅损害赔偿并不是任何违反选择开曼群岛法院作为专属法院的适当补救措施,因此,我们将有权在没有特别损害赔偿证据的情况下,就任何威胁或实际违反选择开曼群岛法院作为专属法院的行为获得强制令、具体履行或其他衡平法救济的补救措施。
这种选择法院地条款可能会增加股东的成本,并限制股东就与我们或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或其他雇员的纠纷向其认为有利的司法法院提起索赔的能力,这可能会阻止针对我们和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的诉讼。任何个人或实体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我们的任何股份或其他证券,无论是通过转让、出售、法律运作或其他方式,应被视为已通知并已不可撤销地同意和同意本规定。一家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此类条款存在不确定性,其他公司章程文件中类似的选择法院地条款的可执行性在法律诉讼中受到质疑。法院可能会认定这类条款不适用或不可执行,如果法院认定我们条款中的这一条款在诉讼中不适用或不可执行,我们可能会产生与在其他司法管辖区解决争议相关的额外费用,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最近美国和其他地区的通胀上升可能会使我们更难完成最初的业务合并。
最近美国和其他地方的通货膨胀加剧,可能导致包括我们在内的公开交易证券的价格波动加剧,或导致其他国家、区域或国际经济中断,其中任何一种情况都可能使我们更难完成最初的业务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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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联邦证券法而言,这份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一些陈述可能构成“前瞻性陈述”。我们的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我们或我们的管理团队对未来的期望、希望、信念、意图或战略的陈述。此外,任何提及对未来事件或情况的预测、预测或其他特征的陈述,包括任何基本假设,均为前瞻性陈述。
“预期”、“相信”、“继续”、“可能”、“估计”、“预期”、“打算”、“可能”、“可能”、“计划”、“可能”、“潜在”、“预测”、“项目”、“应该”、“将”和类似的表达方式可能会识别前瞻性陈述,但没有这些词语并不意味着一份陈述不具有前瞻性。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前瞻性陈述可能包括,例如,关于以下方面的陈述:
| ● | 我们选择适当目标企业或业务的能力; |
| ● | 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 |
| ● | 我们对未来目标业务或业务表现的预期; |
| ● | 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我们成功地留住或招聘了我们的高级职员、关键员工或董事,或进行了必要的变更; |
| ● | 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将他们的时间分配给其他业务,并可能与我们的业务或在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方面存在利益冲突; |
| ● | 我们获得额外融资以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潜在能力; |
| ● | 我们的潜在目标业务池; |
| ● | 由于不确定性和我们无法控制的事件产生的不利影响,例如地缘政治动荡加剧、传染病(如新冠疫情)的严重爆发以及债务和股票市场的波动性增加,我们有能力完成初始业务合并; |
| ● | 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产生若干潜在业务合并机会的能力; |
| ● | 我们的公共证券的潜在流动性和交易; |
| ● | 我们的证券缺乏市场; |
| ● | 信托账户余额使用未在信托账户持有或我们可从利息收入中获得的收益; |
| ● | 不受第三方债权约束的信托账户;或者 |
| ● | 我们在此次发行后的财务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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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前瞻性陈述是基于我们目前对未来发展及其对我们的潜在影响的预期和信念。不能保证影响我们的未来发展将是我们已经预料到的发展。这些前瞻性陈述涉及许多风险、不确定性(其中一些超出我们的控制范围)或其他假设,可能导致实际结果或业绩与这些前瞻性陈述明示或暗示的存在重大差异。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因素”标题下描述的那些因素。如果这些风险或不确定性中的一项或多项成为现实,或者我们的任何假设被证明是不正确的,实际结果可能会在重大方面与这些前瞻性陈述中预测的结果有所不同。我们不承担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除非适用的证券法可能要求。
此外,包含“我们相信”的声明和类似声明反映了我们对相关主题的信念和看法。这些报表是基于我们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可获得的信息。尽管我们认为这些信息为这些声明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但这些信息可能是有限的或不完整的。我们的声明不应被解读为表明我们对所有相关信息进行了详尽的调查或审查。这些声明本质上是不确定的,告诫投资者不要过度依赖这些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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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提供26,100,000个单位,每单位的发行价格为10.00美元。我们估计,这次发行的净收益连同我们将从出售私募认股权证中获得的资金将按下表所列的方式使用。
| 没有超额配股权 | 超额配股权获行使 | |||||||
| 总收益 | ||||||||
| 向公众发售单位的总收益(1) | $ | 261,000,000 | $ | 300,150,000 | ||||
| 私募中发售的私募认股权证所得款项总额 | $ | 3,500,000 | $ | 3,500,000 | ||||
| 总收益 | $ | 264,500,000 | $ | 303,650,000 | ||||
| 估计发行费用(2) | ||||||||
| 包销佣金(公开发售单位所得款项总额的0.54%,不包括根据超额配股权出售的单位及不包括递延部分)(3) | $ | 1,409,400 | (7) | $ | 1,409,400 | |||
| 法律费用和开支 | 450,000 | 450,000 | ||||||
| 印刷和雕刻费用 | 15,000 | 15,000 | ||||||
| 会计费及开支 | 70,000 | 70,000 | ||||||
| SEC费用 | 72,548 | 72,548 | ||||||
| FINRA费用 | 47,114 | 47,114 | ||||||
| 纳斯达克上市和备案费用 | 81,000 | 81,000 | ||||||
| 差旅和路演费用 | 20,000 | 20,000 | ||||||
| 杂项 | 34,938 | 34,938 | ||||||
| 发行费用总额(承销佣金除外) | 790,600 | 790,600 | ||||||
| 估计发行费用后的收益 | $ | 262,300,000 | $ | 301,450,000 | ||||
| 信托账户持有(3) | $ | 261,000,000 | $ | 300,150,000 | ||||
| 占公开发行规模的百分比 | 100 | % | 100 | % | ||||
| 未在信托账户中持有 | 1,300,000 | 1,300,000 | ||||||
下表显示未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约1300000美元净收益的使用情况(4)
| 金额 | 占总比% | |||||||
| 与任何企业合并有关的会计、尽职调查、差旅和其他费用(5) | $ | 200,000 | 15.4 | % | ||||
| 与监管报告义务相关的法律和会计费用 | 100,000 | 7.7 | % | |||||
| 与任何企业合并有关的咨询费 | 500,000 | 38.5 | % | |||||
| 纳斯达克持续上市费用 | 85,000 | 6.5 | % | |||||
| 支付办公用房、秘书和行政服务费用(6) | - | - | % | |||||
| D & O保险 | 200,000 | 15.4 | % | |||||
| 营运资金以支付杂项费用 | 215,000 | 16.5 | % | |||||
| 合计 | $ | 1,300,000 | 100.0 | % | ||||
| (1) | 包括应付给公众股东的金额,这些股东在我们成功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时适当赎回了他们的股份。 |
97
| (2) | 如本招股说明书所述,部分发行费用已从我们的保荐人提供的高达300,000美元的贷款收益中支付。这些贷款将在此次发行完成后从已分配用于支付承销佣金以外的发行费用的79.06万美元发行收益中偿还。如果发行费用低于本表所列,则任何此类金额将用于交割后营运资本费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在期票项下借入了大约34,000美元。 | |
| (3) | 承销商已同意递延相当于本次发行总收益的3.9%的承销佣金,或总计最高10,179,000美元(如果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则最高11,705,850美元),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支付给本次发行中的承销商。这些费用将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时从公司信托账户中持有的剩余现金中支付给承销商。然而,此类递延佣金应仅来自与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所有适当提交的股东赎回之后信托账户中剩余的金额,减去初始股东来源的任何资金或根据结构性协议(例如远期购买协议、非赎回协议、任何协议或安排等)在信托中剩余的任何现金,或向股东提供的不赎回的任何其他激励。剩余的资金将释放给我们,可用于支付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发生的业务或业务的全部或部分购买价格或用于一般公司用途,包括支付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债务本金或利息,为购买其他公司提供资金,或用于营运资金。承销商将无权获得任何递延承销折扣和佣金所产生的利息。 | |
| (4) | 这些费用仅为估算。我们在部分或全部这些项目上的实际支出可能与此处列出的估计数不同。例如,根据此类业务合并的复杂程度,在谈判和构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方面,我们可能会产生比我们目前估计更多的法律和会计费用。如果我们在受特定法规约束的特定行业中确定企业合并目标,我们可能会产生与法律尽职调查和聘请特别法律顾问相关的额外费用。此外,我们的人员配置需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可能会聘请一些顾问来协助进行法律和财务尽职调查。我们预计所得款项的预期用途不会发生任何变化,除了当前分配费用类别之间的波动,该波动如果超过任何特定类别费用的当前估计,将无法用于我们的费用。上表中的金额不包括我们可以从信托账户获得的利息。 | |
| (5) | 包括可能也用于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估计金额,以资助无店铺拨备和融资承诺费用。 | |
| (6) | 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我们将每月向我们的赞助商和/或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员支付总计15,000美元,用于向我们管理团队成员提供的办公空间、秘书和行政服务。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清算后,我们将停止支付这些月费。此类行政服务的付款将在业务合并结束时延期支付,并且仅从信托账户之外的剩余资金中支付。 | |
| (7) | 包括承销商向United First Partners LLC支付的50万美元介绍费。 |
纳斯达克规则规定,此次发行和出售私募认股权证的总收益至少有90%存入信托账户。在我们将从此次发行和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私募认股权证销售中获得的净收益中,261,000,000美元,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在任何一种情况下为每单位10.00美元),则为300,150,000美元,将存入位于美国的独立信托账户,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担任受托人,扣除本次发行结束时应支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1409400美元(包括承销商向United First Partners LLC支付的500000美元介绍费),以及用于支付与本次发行结束有关的费用和开支以及本次发行结束后的营运资金的总额约790600美元。根据投资管理信托协议,根据《投资公司法》第2(a)(16)条的含义,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收益将仅作为未投资的现金,存放在由受托人合理满意地选择的综合资产为1000亿美元或以上的美国特许商业银行的计息或无息活期存款账户中,或仅投资于美国政府证券,期限为185天或更短的,或投资于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7条规则规定的某些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这些基金仅投资于美国政府的直接国库债务;以这种形式持有这些资产旨在是临时性的,其唯一目的是促进预期的企业合并,并且可以在任何时候作为现金持有而未投资,包括在一家美国特许商业银行的计息或无息活期存款账户中,该账户的合并资产为1000亿美元或更多,由受托人选择,这是我们合理满意的。我们将在我们首次业务合并之前向SEC提交的每个季度和年度报告中披露存入信托账户的收益是否投资于美国政府证券或货币市场基金或其组合或未作为现金持有,或是否投资于计息或不计息的活期存款账户。我们估计,信托账户赚取的利息将在每年约10,000,000美元至12,000,000美元之间,这取决于是否行使超额配股权并假设利率约为每年4.00%;然而,我们无法就这一数额提供任何保证。
98
我们预计,信托账户赚取的利息将足以支付所得税,如果有的话。我们将不得提取信托账户中持有的任何本金或利息,但最多100,000美元用于支付解散费用(如适用),直至(i)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ii)(x)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则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但须遵守适用法律,或(y)如果我们延长完成窗口,且此种延期的条件是将额外资金存入信托账户,在任何此类资金被要求存入但未如此存入的日期后的30天补救期结束时,或(iii)就股东投票批准对我们的条款的修订而适当提交的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而不是为了批准,或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a)以修改我们的义务的实质或时间安排,即如果我们尚未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则允许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或赎回我们100%的公众股份,或(b)与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大规定。
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时从信托账户释放给我们的净收益可用作支付目标业务的卖方的对价,我们最终与之完成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是使用股权或债务证券支付的,或者并非所有从信托账户释放的资金都用于支付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对价,我们可以将信托账户结账后释放的现金余额用于一般公司用途,包括用于维持或扩大交易后公司的运营、支付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所产生的债务的本金或利息,为购买其他公司或用于营运资金或其他用途提供资金。我们通过发行股票挂钩证券或通过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贷款、垫款或其他债务筹集资金的能力没有任何限制,包括根据远期购买协议或我们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能订立的支持安排。然而,我们的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和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我们将被禁止发行额外的证券,使其持有人有权(i)从信托账户接收资金或(ii)就任何初始业务合并与我们的公众股份作为类别投票。
我们认为,不以信托形式持有的金额将足以支付分配此类收益的成本和费用,这些成本和费用应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支付。然而,如果我们对开展深入尽职调查和谈判企业合并的成本的估计低于这样做所需的实际金额,我们可能会被要求筹集额外资金,其金额、可用性和成本目前无法确定。如果我们被要求寻求额外资本,我们可以通过向我们的发起人、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或他们的任何关联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投资来寻求这些额外资本,但这些人没有任何义务向我们垫付资金或投资于我们。
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我们将每月向我们的赞助商和/或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员支付总计15,000美元,用于向我们管理团队成员提供的办公空间、秘书和行政服务。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清算后,我们将停止支付这些月费。
在本次发行结束之前,我们的保荐人已同意向我们提供最多300,000美元的贷款,用于此次发行的相关和组织费用。这些贷款为无息、无抵押贷款,将于2025年6月30日或本次发行结束时(以较早者为准)到期。这笔贷款将在此次发行结束时从已分配用于支付承销佣金以外的发行费用的79.06万美元发行收益中偿还。如果发行费用低于本表所列,则任何此类金额将用于交割后营运资本费用。
此外,为了为与预期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交易成本提供资金,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的保荐人的关联公司或我们的某些高级职员和董事可以但没有义务根据需要向美国借出资金。如果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偿还这些贷款金额。
99
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没有完成,我们可能会使用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部分营运资金来偿还此类贷款金额,但我们的信托账户的收益将不会用于偿还此类贷款金额。最多1,500,000美元的此类贷款可根据贷方的选择,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转换为私募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将与私募认股权证相同,包括行权性和行权价。除上述情况外,此类贷款的条款(如有)尚未确定,也没有关于此类贷款的书面协议。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我们预计不会向除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保荐人的关联公司以外的其他方寻求贷款,因为我们认为第三方不会愿意借出此类资金,并对寻求获得我们信托账户中资金的任何和所有权利提供豁免。
我们有直到完成窗口结束,以完成我们的初步业务组合。如果我们预计我们可能无法在这24个月期间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可能会寻求股东批准修改我们的条款,以延长我们必须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日期。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延期,公众股持有人将有机会以每股价格赎回其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由此赚取的利息(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但须遵守适用法律。
100
迄今为止,我们没有就我们的普通股支付任何现金股息,也不打算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支付现金股息。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支付现金股息将由我们的董事会在此时酌情决定,并将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收益(如果有的话)、资本要求和当时的一般财务状况。我们无法确定在完成任何业务合并后,我们将能够或决定支付现金股息。于2025年4月29日,我们将31.63美元存入公司股份溢价账户的贷方,并额外发行316,250股创始人股份,导致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截至本协议日期共持有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其中最多978,750股将由我们的保荐人和保荐关联公司根据行使承销商超额配股权的程度予以没收)。此外,如果我们因初始业务合并而产生任何债务,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宣布股息的能力可能会受到我们可能同意的与此相关的限制性契约的限制。
101
每股普通股的公开发行价格与经调整的NTBVPS之间的差额,在备考基础上使本次发行生效,假设没有行使超额配股权和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则构成对本次发行投资者的稀释。调整后的NTBVPS是通过将我们的净有形账面价值(即我们的总有形资产减去总负债(包括可能被赎回为现金的普通股价值)(经调整以反映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结束相关可能发生的各种潜在赎回水平)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数量而确定的。
调整后的NTBVPS不包括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任何相关交易或费用的影响。调整后的NTBVPS的计算假设没有向我们潜在的初始业务合并目标的股东发行普通股作为对价或由业务合并后的公司发行(例如,根据激励计划或员工股份购买计划),没有发行普通股或可转换股权、股票挂钩或债务证券与我们可能寻求的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额外融资有关,并且没有将营运资金贷款转换为私募股份。增发普通股或优先股可能会大幅稀释投资者在此次发行中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的有形账面净赤字为963,290美元,约合每股普通股(0.13)美元。下表说明了在假设没有行使超额配股权和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的情况下,为使本次发行和发行私募认股权证和承销商认股权证生效,2024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NTBVPS将对公众股东按备考基准计算为多少:
| 没有赎回 | 最大值的25% 赎回 |
最大值的50% 赎回 |
最大值的75% 赎回 |
最大值 赎回 |
||||||||||||||||||||||||||||||||||||
| 不超额配售 | 全面超额配售 | 不超额配售 | 全面超额配售 | 不超额配售 | 全面超额配售 | 不超额配售 | 全面超额配售 | 不超额配售 | 全面超额配售 | |||||||||||||||||||||||||||||||
| 公开发行价格 | $ | 10.00 | $ | 10.00 | $ | 10.00 | $ | 10.00 | $ | 10.00 | $ | 10.00 | $ | 10.00 | $ | 10.00 | $ | 10.00 | $ | 10.00 | ||||||||||||||||||||
| 本次发行前的有形账面净赤字 | (0.13 | ) | (0.13 | ) | (0.13 | ) | (0.13 | ) | (0.13 | ) | (0.13 | ) | (0.13 | ) | (0.13 | ) | (0.13 | ) | (0.13 | ) | ||||||||||||||||||||
| 归属于公众股东的增加 | 7.84 | 7.84 | 7.27 | 7.26 | 6.31 | 6.31 | 4.41 | 4.40 | (1.32 | ) | (1.33 | ) | ||||||||||||||||||||||||||||
| 本次发行及出售私募认股权证后的备考有形账面净值 | 7.71 | 7.71 | 7.14 | 7.13 | 6.18 | 6.18 | 4.28 | 4.27 | (1.45 | ) | (1.46 | ) | ||||||||||||||||||||||||||||
| 对公众股东的稀释 | $ | 2.29 | $ | 2.29 | $ | 2.86 | $ | 2.87 | $ | 3.82 | $ | 3.82 | $ | 5.72 | $ | 5.73 | $ | 11.45 | $ | 11.46 | ||||||||||||||||||||
| 稀释公众股东的百分比 | 22.9 | % | 22.9 | % | 28.6 | % | 28.7 | % | 38.2 | % | 38.2 | % | 57.2 | % | 57.3 | % | 114.5 | % | 114.6 | % | ||||||||||||||||||||
102
对于上述每一种赎回情形,NTBV计算如下:
| 没有赎回 | 最大值的25% 赎回 |
最大值的50% 赎回 |
最大值的75% 赎回 |
最大值 赎回 |
||||||||||||||||||||||||||||||||||||
| 不超额配售 | 全面超额配售 | 不超额配售 | 全面超额配售 | 不超额配售 | 全面超额配售 | 不超额配售 | 全面超额配售 | 不超额配售 | 全面超额配售 | |||||||||||||||||||||||||||||||
| 分子: | ||||||||||||||||||||||||||||||||||||||||
| 本次发行前的有形账面净赤字 | $ | (963,290 | ) | $ | (963,290 | ) | $ | (963,290 | ) | $ | (963,290 | ) | $ | (963,290 | ) | $ | (963,290 | ) | $ | (963,290 | ) | $ | (963,290 | ) | $ | (963,290 | ) | $ | (963,290 | ) | ||||||||||
| 加:本次发行及出售私募认股权证所得款项净额(1) | 262,300,000 | 301,450,000 | 262,300,000 | 301,450,000 | 262,300,000 | 301,450,000 | 262,300,000 | 301,450,000 | 262,300,000 | 301,450,000 | ||||||||||||||||||||||||||||||
| 加:提前支付的发行成本,不计入有形账面价值 本次发行前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
| 减:递延承销费 | (10,179,000 | ) | (11,705,850 | ) | (10,179,000 | ) | (11,705,850 | ) | (10,179,000 | ) | (11,705,850 | ) | (10,179,000 | ) | (11,705,850 | ) | (10,179,000 | ) | (11,705,850 | ) | ||||||||||||||||||||
| 减:超额配售负债(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减:为赎回支付的金额(3) | - | - | (62,250,000 | ) | (75,037,500 | ) | (130,500,000 | ) | (150,075,000 | ) | (195,750,000 | ) | (225,112,500 | ) | (261,000,000 | ) | (300,150,000 | ) | ||||||||||||||||||||||
| $ | 251,557,710 | $ | 289,180,860 | $ | 186,307,710 | $ | 214,143,360 | $ | 121,057,710 | $ | 139,105,860 | $ | 55,807,710 | $ | 64,068,360 | $ | (9,442,290 | ) | $ | (10,969,140 | ) | |||||||||||||||||||
| 分母: | ||||||||||||||||||||||||||||||||||||||||
| 本次发行前已发行普通股(4) | 7,503,750 | 7,503,750 | 7,503,750 | 7,503,750 | 7,503,750 | 7,503,750 | 7,503,750 | 7,503,750 | 7,503,750 | 7,503,750 | ||||||||||||||||||||||||||||||
| 减:若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则没收普通股 | (978,750 | ) | - | (978,750 | ) | - | (978,750 | ) | - | (978,750 | ) | - | (978,750 | ) | - | |||||||||||||||||||||||||
| 加:发售单位中包含的普通股 | 26,100,000 | 30,015,000 | 26,100,000 | 30,015,000 | 26,100,000 | 30,015,000 | 26,100,000 | 30,015,000 | 26,100,000 | 30,015,000 | ||||||||||||||||||||||||||||||
| 减:赎回的普通股 | - | - | (6,525,000 | ) | (7,503,750 | ) | (13,050,000 | ) | (15,007,500 | ) | (19,575,000 | ) | (22,511,250 | ) | (26,100,000 | ) | (30,015,000 | ) | ||||||||||||||||||||||
| 32,625,000 | 37,518,750 | 26,100,000 | 30,015,000 | 19,575,000 | 22,511,250 | 13,050,000 | 15,007,500 | 6,525,000 | 7,503,750 | |||||||||||||||||||||||||||||||
| (1) | 针对总收益应用的费用包括约790,600美元的发行费用(不包括本次发行结束时将支付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费200,000美元,该金额不是要资本化的发行费用)和承销佣金1409400美元。见"所得款项用途.” |
| (2) | 表示自本次发行之日起授予承销商以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佣金后购买总计最多3,915,000个额外单位的45天超额配股权的价值。承销商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被视为一种与可赎回股份挂钩的独立金融工具,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未完全行使,则将根据ASC 480作为负债入账。上表假设期权要么已全部行使,要么已到期,没有行使购买额外单位,因此两种情况下的超额分配负债价值均为0美元。 |
| (3) |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且我们没有根据要约收购规则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执行官、顾问或其关联公司可以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或之后通过私下协商交易或在公开市场购买股票或公开认股权证。如果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有任何此类购买我们的股票,可赎回的普通股数量将减少任何此类购买的金额,从而增加了备考NTBV。见"拟议业务—影响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允许购买我们的证券.” |
| (4) | 为了呈现最大赎回情形,我们将本次发行后的备考有形账面净值(假设承销商没有行使购买额外股份的选择权)减少了261,000,000美元,因为持有我们最多约100%的公众股份的持有人可以按比例赎回他们的股份,换取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的份额,每股赎回价格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减去已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但须遵守本文所述的限制和条件。 |
103
下表列出了有关我们的初始股东和公众股东的信息:
| 购买的股票 | 总对价 | 平均价格 | ||||||||||||||||||
| 数 | 百分比 | 金额 | 百分比 | 每股 | ||||||||||||||||
| 初始股东(1) | 6,525,000 | 20.0 | % | $ | 25,000 | 0.01 | % | $ | 0.004 | |||||||||||
| 公众股东 | 26,100,000 | 80.0 | % | $ | 261,000,000 | 99.99 | % | $ | 10.00 | |||||||||||
| 32,625,000 | 100.00 | % | $ | 261,025,000 | 100.00 | % | ||||||||||||||
| (1) | 假设在承销商未行使超额配股权的情况下,978,750股创始人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被没收。 |
除了本文讨论的潜在稀释来源外,我们注意到还有其他可能的稀释来源,并且由于与发生相关的不确定性或根据此类发生可能发行的证券数量相关的不确定性,非赎回公众股东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时可能经历的这种稀释的程度可能是不确定的,包括产生于:(i)发行额外的普通股,(ii)发行额外证券,因为我们可能寻求与企业价值大于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的目标公司进行初始业务合并,(iii)我们的保荐人、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指定人员提供的任何贷款或额外投资,包括在转换营运资金贷款时发行认股权证,(iv)根据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股权融资或债务融资可能向第三方发行的任何普通股、优先股或债务证券,(v)在无现金行使私募认股权证时发行额外普通股,以及(vi)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根据员工激励计划保留和发行任何证券。有关稀释的潜在来源及其相关潜在风险的进一步讨论,请参阅“风险因素——我们可能会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发行额外的普通股或优先股以完成业务合并或根据员工激励计划。任何此类发行都会稀释我们股东的利益,并可能带来其他风险。”
104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2024年12月31日的资本化情况,并进行了调整,以便在此次发行中以261,000,000美元(或每单位10.00美元)的价格出售我们的26,100,000个单位,以3,500,000美元(或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出售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并应用出售此类证券所得的估计净收益:
| 12月31日, 2024 |
||||||||
| 实际(6) | 经调整(1) | |||||||
| 应付关联方票据(2) | $ | 34,043 | $ | - | ||||
| 递延承销费 | - | 10,179,000 | ||||||
| 超额配售负债(3) | - | - | ||||||
| 可能赎回的普通股,-0和26,100,000股分别可能赎回,实际和调整后(4) | - | 261,000,000 | ||||||
| 优先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5,000,000股;无已发行和未发行,实际和经调整 | - | - | ||||||
| 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550,000,000股;实际和经调整的已发行和流通股分别为7,503,750股和6,525,000股(不包括可能赎回的0-和26,100,000股,实际和经调整的分别) | 750 | 653 | ||||||
| 额外实收资本 | 174,250 | - | ||||||
| 累计赤字(5) | (738,290 | ) | (9,442,943 | ) | ||||
| 股东(赤字)权益合计 | $ | (563,290 | ) | $ | (9,442,290 | ) | ||
| 总资本 | $ | (529,247 | ) | $ | 261,736,710 | |||
| (1) | “调整后”的股份金额假设没有行使承销商购买额外单位的选择权,并没收978,750股创始人股份。 |
| (2) | 我们的保荐人可能会根据无抵押、无息本票向我们提供高达300,000美元的贷款,用于与发行相关的和组织费用。此类贷款将于2025年6月30日或本次发行结束时(以较早者为准)到期,预计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从已分配用于支付承销佣金以外的发行费用的79.06万美元发行收益中偿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在这张期票下借了大约34,000美元。 |
| (3) | 承销商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被视为一种与可赎回股份挂钩的独立金融工具,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未完全行使,则将根据ASC 480作为负债入账。上表假设期权到期,没有行使购买额外单位,因此此时超额分配负债的价值为0美元。 |
| (4) | 在此次发行中作为部分单位出售的所有26,100,000股普通股包含一个赎回功能,允许在我们的清算中赎回此类公众股份,如果存在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股东投票或要约收购以及与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的某些修订相关的情况。根据SEC及其关于可赎回权益工具的指南(已在ASC 480-10-S99中进行了编纂),赎回条款要求将可能赎回的普通股归类为永久股权之外。鉴于在此次发行中作为部分单位出售的26,100,000股普通股将与其他独立工具(即公开认股权证)一起发行,归类为临时权益的普通股的初始账面价值将是根据ASC 470-20确定的分配收益。我们的普通股受制于ASC 480-10-S99。如果该权益工具很可能成为可赎回工具,我们可以选择(i)在自发行之日(或自该工具很可能成为可赎回之日(如果更晚)至该工具的最早赎回日期之间的期间内增加赎回价值的变化,或(ii)在赎回价值发生变化时立即确认,并将该工具的账面金额调整为等于每个报告期末的赎回价值。我们选择立即承认这些变化。增值或重新计量将被视为视为股息(即减少留存收益,或在没有留存收益的情况下,额外的实收资本)。 |
| (5) | 由于调整后的累计赤字包括可赎回的普通股账面价值的立即增加。 |
| (6) | 于2025年4月29日,公司将31.63美元存入公司股份溢价账户的贷方,并额外发行316,250股创始人股份。本表中的股份及相关金额已追溯重列,以反映股份资本化。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报表并无更新或列报股份资本化披露及相应的股份变动及关联金额。 |
105
概述
我们是一家于2024年7月15日作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注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注册成立的目的是与一项或多项业务进行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票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合并。虽然我们将考虑任何行业的机会,但我们的战略定位是利用变革性机会,专注于对推进可持续发展和创新至关重要的行业。我们的投资论文优先考虑主要在北美和欧洲的目标业务,对新能源业务、循环经济举措以及创新的农业和食品技术有着浓厚的兴趣。我们没有选择任何具体的企业合并目标,我们也没有,也没有任何人代表我们,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企业合并目标发起任何实质性讨论。我们打算使用本次发行收益和私募认股权证的现金、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出售我们的证券的收益(如果有)、我们的股份、债务或现金、股票和债务的组合来实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企业合并增发普通股或优先股:
| ● | 可能大幅稀释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中的股权; |
| ● | 如果优先股发行的权利优先于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使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从属; |
| ● | 如果我们发行大量普通股,可能会导致控制权变更,这可能会影响(其中包括)我们使用净经营亏损结转的能力(如果有的话),并可能导致我们现任高级职员和董事辞职或被免职; |
| ● | 通过稀释寻求获得我们控制权的人的股份所有权或投票权,可能具有延迟或阻止我们控制权变更的效果;和 |
| ● | 可能会对我们的单位、普通股和/或认股权证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
同样,如果我们发行债务证券,可能会导致:
| ● | 如果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后的营业收入不足以偿还我们的债务,我们的资产将出现违约和止赎; |
| ● | 加速履行我们偿还债务的义务,即使我们在到期时支付了所有本金和利息,如果我们违反了某些要求维持某些财务比率或准备金的契约,而没有放弃或重新谈判该契约; |
| ● | 我们立即支付所有本金和应计利息(如有),如果债务证券是按要求支付的; |
| ● | 如果债务证券包含限制我们在债务证券未偿还期间获得此类融资的能力的契约,我们将无法获得必要的额外融资; |
| ● | 我们无法就我们的普通股支付股息; |
| ● | 使用我们现金流的很大一部分来支付我们债务的本金和利息,这将减少我们普通股的可用于宣布股息的资金、费用、资本支出、收购和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
| ● | 限制我们在规划和应对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经营所在行业的变化方面的灵活性; |
| ● | 更容易受到总体经济、行业和竞争条件不利变化以及政府监管不利变化的影响;和 |
106
| ● | 与债务较少的竞争对手相比,我们为费用、资本支出、收购、偿债要求、执行我们的战略和其他目的以及其他劣势借入额外金额的能力受到限制。 |
如所附财务报表所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的营运资金赤字约为963,000美元。此外,我们预计在执行我们的收购计划时将继续产生大量成本。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筹集资金或完成初步业务合并的计划将会成功。
运营结果和已知趋势或未来事件
迄今为止,我们既没有从事任何业务,也没有产生任何收入。自成立以来,我们唯一的活动就是组织活动和为这次献礼做准备所必需的活动。在此次发行之后,我们将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不会产生任何营业收入。我们预计此次发行后将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利息收入的形式产生营业外收入。在此次发行后,我们预计将因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法律、财务报告、会计和审计合规)以及尽职调查费用而产生增加的费用。我们预计,在此次发行结束后,我们的费用将大幅增加。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的流动性需求已通过我们的保荐人及其关联公司和顾问Meteora Capital LLC(“顾问”或“Meteora”)的25,000美元出资得到满足,以换取发行7,503,750股普通股(“创始人股份”),以及根据本票(“票据”)从我们的保荐人处获得的高达300,000美元的贷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在该票据下的借款约为34,000美元。
我们估计,在扣除约790,600美元的发行费用和承销佣金(包括承销商向United First Partners LLC支付的500,000美元介绍费)后,此次发行中出售单位的净收益为261,000,000美元(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则为300,150,000美元),以总购买价格3,500,000美元出售私募认股权证,将为262,300,000美元(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则为301,450,000美元)。此类购买私募认股权证的资金将由我们的保荐机构提供。其中261,000,000美元(如果全额行使承销商的超额分配选择权,则为300,150,000美元)将存放在信托账户中。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收益最初将仅投资于期限为185天或更短的美国政府证券或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7条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这些基金仅投资于直接的美国政府国库债务。剩余的大约1300000美元将不在信托账户中。如果我们的发行费用超过我们估计的790,600美元,我们可能会用不存放在信托账户中的资金为这些超额部分提供资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打算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资金量将相应减少。相反,如果发行费用低于我们估计的790,600美元,我们打算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资金量将相应增加。
我们打算使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几乎所有资金,包括代表信托账户所赚取利息的任何金额(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不包括递延承销佣金)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可能会提取利息来支付我们的税款。我们可以从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本次发行的资金中支付,也可以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中支付,并为此目的向我们发放。我们的年度所得税义务将取决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金额所赚取的利息和其他收入的金额。我们预计信托账户中的金额所赚取的利息将足以支付我们的所得税。如果我们的股权或债务全部或部分用作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对价,则信托账户中持有的剩余收益将用作营运资金,为目标业务或业务的运营提供资金,进行其他收购并追求我们的增长战略。
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我们将获得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大约1,300,000美元的收益。我们将使用这些资金主要识别和评估目标业务,对潜在目标业务进行业务尽职调查,往返于潜在目标业务或其代表或所有者的办公室、工厂或类似地点,审查潜在目标业务的公司文件和重要协议,并构建、谈判和完成业务合并。
107
我们认为,我们不需要在此次发行后筹集额外资金,以满足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运营我们的业务所需的支出。然而,如果我们对识别目标业务、进行深入尽职调查和谈判初始业务合并的成本的估计低于这样做所需的实际金额,我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运营我们的业务。我们没有选择任何具体的业务合并目标,但可能会以企业价值大于我们用本次发行和出售定向增发权证的净收益所能获得的业务为目标。因此,我们可能需要获得额外融资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者因为我们有义务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时赎回大量我们的公众股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发行额外的证券或产生与此类业务合并有关的债务。为了为与预期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营运资金不足或交易成本提供资金,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的保荐人的关联公司或我们的某些高级职员和董事可以但没有义务根据需要向美国借出资金。如果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偿还这些贷款金额。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没有完成,我们可能会使用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部分营运资金来偿还此类贷款金额,但我们的信托账户的收益将不会用于此类偿还。最多1,500,000美元的这类周转资金贷款可根据贷款人的选择,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转换为业务合并后实体的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将与私募认股权证相同。此类贷款的条款(如果有的话)尚未确定,也没有关于此类贷款的书面协议。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我们预计不会向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保荐人的关联公司以外的其他方寻求贷款,因为我们认为第三方不会愿意借出此类资金,并提供豁免,以反对寻求获得我们信托账户中资金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我们预计,在此期间我们的主要流动性需求将包括大约200000美元,用于与构建、谈判和记录成功的企业合并相关的会计、尽职调查、差旅和其他费用;100,000美元用于与监管报告要求相关的法律和会计费用;500,000美元用于与任何企业合并相关的咨询费;85,000美元用于纳斯达克和其他监管费用;200,000美元用于董事和高级职员保险;以及大约215,000美元用于将用于杂项费用和准备金的一般营运资金(不包括下文讨论的向我们的赞助商支付的行政费用)。我们还将每月向我们的赞助商支付15,000美元,用于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向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提供的办公空间、秘书和行政服务。向我们的发起人支付此类行政服务的款项将在企业合并结束时延期支付,并且只会从信托账户之外的剩余资金中支付。
这些金额是估计数,可能与我们的实际费用存在重大差异。此外,我们可以使用部分未置于信托的资金来支付融资承诺费、向顾问支付费用以协助我们寻找目标业务或作为首付款或为特定拟议业务合并的“无店铺”条款(一项旨在防止目标业务以更有利于此类目标业务的条款与其他公司或投资者进行交易的条款)提供资金,尽管我们目前没有这样做的任何意图。如果我们订立了一项协议,其中我们支付了从目标企业获得排他性的权利,则将根据具体企业合并的条款和我们当时的可用资金金额来确定用作首付或为“无店铺”条款提供资金的金额。我们没收这些资金(无论是由于我们的违约行为还是其他原因)可能会导致我们没有足够的资金来继续寻找或对潜在目标业务进行尽职调查。
此外,我们可能需要获得额外融资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这可能是因为该交易需要的现金多于我们信托账户中所持收益的可用现金,或者是因为我们有义务在业务合并完成后赎回大量我们的公众股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发行额外的证券或产生与此类业务合并有关的债务。此外,我们打算瞄准企业价值高于我们通过此次发行和出售私募认股权证的净收益所能获得的业务,因此,如果购买价格的现金部分超过信托账户可用的金额,扣除满足公众股东赎回所需的金额,我们可能需要寻求额外融资以完成此类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还可能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获得融资,以满足我们在寻找和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方面的营运资金需求和交易成本。我们通过发行股票或股票挂钩证券或通过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贷款、垫款或其他债务筹集资金的能力没有任何限制,包括根据我们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能订立的远期购买协议或支持协议。在遵守适用的证券法的前提下,我们只会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同时完成此类融资。如果我们因为没有足够的可用资金而无法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被迫停止运营并清算信托账户。此外,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后,如果手头现金不足,我们可能需要获得额外融资以履行我们的义务。
108
控制和程序
我们目前没有被要求维持《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所定义的有效内部控制系统。我们将被要求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内部控制要求。只有在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申报人或加速申报人且不再是新兴成长型公司的情况下,我们才会被要求遵守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认证要求。此外,只要我们仍然是《就业法案》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就打算利用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其他上市公司的各种报告要求的某些豁免,包括但不限于不被要求遵守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认证要求。
在本次发行结束之前,我们没有完成对内部控制的评估,也没有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们的系统进行测试。我们希望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评估我们的目标业务或业务的内部控制,并在必要时实施和测试我们可能认为必要的额外控制,以表明我们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目标企业可能不符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关于内部控制充分性的规定。我们可能会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考虑的许多中小型目标业务可能在以下领域有需要改进的内部控制:
| ● | 财务、会计和外部报告领域的人员配置,包括职责分工; |
| ● | 账目调节; |
| ● | 适当记录相关期间的费用和负债; |
| ● | 会计事项内部审核批准的证据; |
| ● | 记录重要估计所依据的过程、假设和结论;和 |
| ● | 会计政策和程序的文件。 |
因为需要时间、管理层的参与,也许还需要外部资源来确定我们需要哪些内部控制改进来满足监管要求和市场对我们经营目标业务的预期,我们可能会在履行我们的公开报告责任方面产生大量费用,特别是在设计、加强或补救内部和披露控制方面。有效地这样做也可能需要比我们预期更长的时间,从而增加我们面临的财务欺诈或错误融资报告的风险。
一旦我们的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的报告完成,我们将保留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以便在《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要求时对此类报告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同时,可以发现与目标企业内部控制有关的其他问题。
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此次发行、出售私募认股权证和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超额融资贷款的净收益最初将投资于《投资公司法》第2(a)(16)节所指的美国政府证券,期限为185天或更短,或投资于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7条规定的某些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这些基金仅投资于直接的美国政府国库债务。由于这些投资的短期性质,我们认为不会有相关的重大利率风险敞口。
109
关联交易
方正股份
2024年11月11日,我们的保荐人及其关联公司以23,957美元购买了总计6,887,500股普通股(其中最多937,500股将根据行使承销商超额配股权的程度无偿交还给我们),Meteora(我们的顾问)以1,043美元购买了总计300,000股普通股(其中没有一股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被没收)。2025年4月29日,我们将31.63美元存入公司股份溢价账户的贷方,并额外发行了316,250股创始人股份,导致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截至本协议日期持有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其中最多978,750股将由我们的保荐人和保荐关联公司根据承销商超额配股权行使的程度予以没收),这是由于招股说明书金额的增加。股份资本化披露及相应的股份变动及关联金额未更新,也未在本招股说明书所载财务报表中列报。这7,503,750股普通股在此简称为“方正股份”。在这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中,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关联人(Harry You和Robert You)、Meteora分别持有2,688,300股(其中39.15万股如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予以没收)、2,401,200股(其中313,200股如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予以没收)、2,101,050股(其中274,050股如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予以没收)和313,200股。
行政支持协议
自拟议公开发售之日起,我们将同意向我们的赞助商或其关联公司偿还相当于每月15,000美元的办公空间、公用事业以及秘书和行政支持费用。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我们的清算后,我们将停止支付这些月费。向我们的发起人支付此类行政服务的款项将在企业合并结束时延期支付,并且仅从信托账户之外的剩余资金中支付。
我们的保荐人、执行官和董事,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将获得与代表我们开展的活动相关的任何自付费用的补偿,例如确定潜在的目标业务和对合适的业务组合进行尽职调查。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将每季度审查向保荐人、执行官或董事、或我们或其关联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
关联方借款
本票
我们于2024年8月23日与我们的保荐人订立贷款协议,该协议后来于2024年12月31日修订,据此,我们的保荐人同意向我们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美元的贷款,以支付根据期票(“票据”)与拟议公开发售相关的费用。这笔贷款不计息,须于2025年6月30日或我们完成建议公开发售之日(以较早者为准)支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在该票据下的借款约为34,000美元。
营运资金贷款
此外,为了为与其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交易成本提供资金,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保荐人的关联公司,或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可以但没有义务根据需要向美国借出资金(“营运资金贷款”)。如果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偿还流动资金贷款。如果初始业务合并没有结束,我们可能会使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部分收益来偿还营运资金贷款,但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收益将不会用于偿还营运资金贷款。如果我们的保荐人提供任何营运资金贷款,最多150万美元的此类贷款可以根据贷方的选择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转换为业务合并后实体的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及其标的证券将与私募认股权证相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在营运资金贷款项下没有借款。
110
表外安排;承诺和合同义务;季度业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没有任何S-K条例第303(a)(4)(ii)项所定义的表外安排,也没有任何承诺或合同义务。由于我们迄今没有进行任何业务,因此本招股说明书中不包括未经审计的季度运营数据。
就业法案
2012年4月5日,《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 of 2012》(“JOBS法案”)签署成为法律。JOBS法案包含的条款,除其他外,放宽了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的某些报告要求。我们将获得“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根据JOBS法案,我们将被允许根据私营(非公开交易)公司的生效日期遵守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公告。我们正在选择延迟采用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因此,我们可能无法在非新兴成长型公司需要采用此类准则的相关日期遵守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因此,我们的财务报表可能无法与截至上市公司生效日期遵守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公告的公司进行比较。
此外,我们正在评估依赖《就业法案》规定的其他减少的报告要求的好处。受《就业法》规定的某些条件限制,如果作为“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选择依赖这些我们可能不被要求的豁免,除其他事项外:(1)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就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提供审计师证明报告;(2)提供根据《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可能要求的非新兴成长型上市公司的所有薪酬披露;(3)遵守任何要求PCAOB可能采用的关于强制审计公司轮换或补充审计报告,提供有关审计和财务报表的额外信息(审计师讨论和分析);以及(4)披露某些与高管薪酬相关的项目,例如高管薪酬与绩效之间的相关性以及CEO薪酬与员工薪酬中位数的比较。这些豁免将适用于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五年期间,或者直到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以较早者为准。
111
一般
我们是一家于2024年7月15日作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注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目的是与一项或多项业务进行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合并。我们没有选择任何具体的业务合并目标,我们没有,也没有任何人代表我们,就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业务合并目标进行任何实质性讨论。然而,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曾经或正在以高级职员和董事身份与潜在业务合并伙伴进行讨论,这些合作伙伴包括Coliseum(于2024年12月完成其初始业务合并)、dMY Squared(其于2025年2月26日宣布已就潜在业务合并订立不具约束力的意向书)、DMY VI(于2023年4月清算但未完成业务合并)、DMY IV(于2021年12月完成其初始业务合并)、DMY III(于2021年10月完成其初始业务合并),DMY II(其于2021年4月完成了初始业务合并)、DMY I(其于2020年12月完成了初始业务合并)和GTY(其于2019年2月完成了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可能会寻求此前已与DMY SPAC、Coliseum和GTY的管理团队进行讨论的业务合并合作伙伴。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摘要——我们的赞助商”的部分。
我们确定潜在初始业务合并目标的努力将不限于特定行业、行业或地理区域。虽然我们可能会在任何行业或部门寻求初步的业务合并机会,但我们打算利用我们的管理团队的能力来识别并与能够受益于我们管理团队已建立的关系和运营经验的一个或多个业务进行合并。我们的管理团队在确定和执行战略投资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并在多个领域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虽然我们的关注点很广泛,因为我们对技术和其他增长行业的看法在过去十年中研究了超过一千个收购目标,但我们将特别研究人工智能以及快速增长的健康、长寿和美学领域的机会。我们的条款禁止我们仅与另一家空白支票公司或名义经营的类似公司进行业务合并。
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在其管理文件和适用规则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存续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增加其足迹、活动领域并将其提供的服务扩展到上市公司和打算上市的私营公司,作为未来无机增长机会的平台。此类无机机会可能会或可能不会与我们初始业务合并的目标公司所开展的业务相辅相成。如果我们收购的业务或资产与此类目标业务没有互补性,则此类业务或资产可能无法利用我们的基础设施或运营经验,这可能会增加与此类收购相关的成本,我们可能会在与此类收购相关时或之后确定通过分拆、分拆或其他方式将此类业务或资产的所有权与我们的初始目标业务的所有权分开。我们在现阶段没有选择或确定任何潜在的目标业务或任何潜在的无机机会。
我们的管理团队
我们的管理团队由行业领导者组成,我们认为他们能够很好地确定和评估将受益于我们管理团队的技能和进入公开市场的业务。我们相信,我们的管理团队在运营和成长中的公司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拥有深厚的人脉网络,并带来了能够对目标业务产生变革性影响的独特背景。我们的管理团队由临时首席财务官兼公司董事会执行主席Harry L. You牵头。
112
Harry L. You是一位经验丰富的高管、首席财务官和董事会成员,在科技公司拥有丰富的经验。Harry自2023年6月起担任Coliseum董事会主席,直至2024年12月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并于2023年6月至2023年7月期间担任临时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财务官,目前担任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 Holdco,Inc.(纳斯达克:RAIN)的董事长。游先生还自2022年3月起担任dMY Squared董事长、董事,自2022年2月起担任首席财务官,自2025年2月起担任首席执行官。从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辞职,游先生还担任dMY Squared的联席首席执行官。亦自2019年1月起担任博通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及博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和执行委员会成员。此前,他于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担任首席财务官,并于2019年5月、2016年9月至2019年2月和2019年5月担任GTY总裁,后者是一家为公共部门提供基于云的解决方案的软件即服务公司。2008年至2016年任EMC董事长办公室执行副总裁。游先生于2008年加入EMC时,负责监督公司战略和新业务发展,包括并购、合资和风险投资活动。他曾于2005年至2007年担任首席执行官,并于2005年至2006年担任领先的IT和管理咨询公司BearingPoint Inc.(前身为毕马威咨询公司)的临时首席财务官。2004年至2005年,他担任甲骨文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在该职位上,他帮助开启了甲骨文的收购步伐,于2005年收购了Peoplesoft,Inc.和Retek。在加入甲骨文之前,他曾在财务领域担任多个关键职位,包括2001年至2004年担任埃森哲有限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指导埃森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在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部门担任董事总经理。他还曾于2016年至2022年担任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基金会的受托人。游先生目前于2021年10月-2025年2月担任IonQ公司董事。游先生于2019年2月至2022年7月担任GTY的Vice Chairman of the Board,并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担任Coupang,Inc.的董事,于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担任Genius Sports Limited,于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担任Rush Street Interactive,Inc.,于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担任DMY II(一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于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担任DMY IV(一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于2005年至2016年担任Korn/Ferry International。游先生拥有耶鲁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哈佛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
先前的SPAC经验
我们的执行主席兼临时首席财务官Harry L. You在SPAC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dMY Squared Technology Group, Inc.
2022年2月,游先生创立了dMY Squared Technology Group, Inc.,这是一家与我公司出于基本相似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游先生自2022年3月起担任dMY Squared董事长、董事,自2022年2月起担任首席财务官。从2022年3月到2023年3月辞职,游先生还担任DMY Squared的联席首席执行官。dMY Squared于2022年9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募股,其中筹集的总收益约为63,190,000美元。2024年1月2日,dMY Squared召开了一次特别股东大会,将其必须完成业务合并的日期从2024年1月4日延长至2024年1月29日,此后逐月延长至2025年12月29日,前提是延期后的每个月向信托账户存入5万美元。就此次延期而言,约3,980,414股公众股被赎回,占dMY Squared首次公开发行已发行公众股的约37.0%。dMY Squared的单位、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分别在NYSE American交易,交易代码为“DMYY.U”、“DMYY”和“DMYY.WS”。2025年04月29日,DMYY.U、DMYY、DMYY.WS的收盘价分别为13.90美元、13.10美元、1.10美元。2025年2月26日,dMY Squared与量子计算机先进软件开发工具开发商Horizon联合宣布,双方已就潜在业务合并订立一份不具约束力的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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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iseum Acquisition Corp./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Inc。
Coliseum Acquisition Corp.是一家与我公司具有实质相似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Coliseum于2021年6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募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150,000,000美元。游先生于2023年6月从之前的保荐人手中收购(直接和间接)Coliseum 70%的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并成为Coliseum董事会主席。2023年6月、2023年11月、2024年9月和2024年12月,Coliseum召开股东大会,延长其必须完成企业合并的日期,与此相关,9,121,799股公众股、3,001,840股公众股、1,089,249股公众股和856,188股公众股被赎回,合计约占Coliseum首次公开发行的公众股的93.79%。于2024年6月26日,Coliseum与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Inc.订立业务合并协议,该业务为开发、改进电离降雨产生技术并将其商业化而成立。就批准与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Inc.的业务合并的Coliseum股东特别会议而言,持有505,207股公众股的股东行使权利,以每股约11.41美元的价格以总计237万美元的价格将这些股份赎回为现金。连同就上述延期会议提交赎回的公众股份,约97.16%于Coliseum首次公开发售中已发行的公众股份已赎回。收盘后,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 Holdco,Inc.的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于2025年1月2日开始在纳斯达克交易,股票代码分别为“RAIN”和“RAINW”。2025年4月29日,RAIN和RAINW的收盘价分别为3.57美元和0.17美元。截至2025年4月29日,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 Holdco,Inc.的总市值反映了约2704万美元的市值。
DMY Technology Group,Inc. VI
2021年4月,游先生创立了DMY Technology Group,Inc. VI,这是一家为与我们公司基本相似的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尤先生于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期间担任DMY VI董事会联席主席。DMY VI于2021年9月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共筹集了约210,000,000美元。2022年12月22日,DMY VI宣布与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Inc.就业务合并订立最终协议。业务合并不成功,DMY VI于2023年4月27日清算。在清算之前,DMY VI的单位、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交易代码为“DMYS.U”、“DMYS”和“DMYS WS”。
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V/Planet Labs Inc。
2020年12月,游先生创立了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V,这是一家为与我们公司基本相似的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游先生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担任DMY IV的董事。DMY IV于2021年2月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340,000,000美元。DMY IV于2021年11月完成了与地球观测和分析公司Planet Labs的初步业务合并,该交易对Planet Labs的交易后股权价值约为28亿美元。由于DMY IV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4个月内完成了首次业务合并,因此没有就延长DMY IV必须完成业务合并的日期进行投票。就批准与Planet Labs业务合并的DMY IV股东特别会议而言,在其首次公开发行中出售的689,670股DMY IV A类普通股持有人,约占已发行公众股的2.0%,行使了以每股约10.00美元,即总计690万美元的价格将这些股份赎回为现金的权利。DMY IV和Planet Labs就业务合并筹集了金额为2.52亿美元的PIPE。此次业务合并后,游先生于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间担任Planet Labs的董事。Planet Labs的A类普通股股票和认股权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为“PL”和“PL WS”。2025年4月29日,PL和PL WS的收盘价分别为3.43美元和0.64美元。截至2025年4月29日,Planet Labs的总市值反映出的市值约为10.2亿美元。
114
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II/IonQ,Inc。
2020年9月,游先生创立了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II,这是一家为与我们公司基本相似的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游先生于2020年9月至2021年10月期间担任DMY III的董事。DMY III于2020年10月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其中筹集的总收益约为30万美元。DMY III于2021年10月完成了与量子计算业务IonQ的初步业务合并,该交易对IonQ的估值约为20亿美元。由于DMY III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4个月内完成了首次业务合并,因此没有就延长DMY III必须完成业务合并的日期进行投票。就批准与IonQ业务合并的DMY III股东特别会议而言,在其首次公开发行中出售的950,923股DMY III 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约占已发行公众股的3.2%,行使了以每股约10.00美元,即总计950万美元的价格将这些股份赎回为现金的权利。DMY III和IonQ就业务合并筹集了金额为3.45亿美元的PIPE。在企业合并后,游先生于2021年10月至2025年2月担任IonQ的董事。IonQ,Inc.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代码为“IONQ”和“IONQ WS”。2025年4月29日,IONQ和IONQ WS的收盘价分别为28.09美元和17.16美元。截至2025年4月29日,IonQ的总市值反映出的市值约为62.6亿美元。
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I/Genius Sports集团
2020年6月,游先生创立了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I,这是一家为与我们公司基本相似的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游先生于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间担任DMY II的董事。DMY II于2020年10月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其中筹集的总收益约为276,000,000美元。DMY II于2021年3月完成了与体育数据公司Genius Sports的初步业务合并,该交易对Genius Sports的估值约为15亿美元。由于DMY II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4个月内完成了首次业务合并,因此没有就延长DMY II必须完成业务合并的日期进行投票。关于DMY II股东特别会议批准与Genius Sports的业务合并,在其首次公开发行中出售的1,296股DMY II 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或不到已发行公众股的0.01%,行使了以每股约10.00美元,即总计12,966.05美元的价格将这些股份赎回为现金的权利。DMY II和Genius Sports就业务合并筹集了金额为3.3亿美元的PIPE。在企业合并后,游先生于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担任Genius Sports的董事。Genius Sports的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为“GENI”。2025年4月29日,GENI的收盘价为10.92美元。截至2025年4月29日,Genius Sports的总市值反映出的市值约为27.3亿美元。
DMY Technology Group,Inc./Rush Street Interactive, Inc.
2019年9月,游先生创立了DMY Technology Group,Inc.,这是一家为与我们公司基本相似的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游先生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担任DMY I的董事。DMY I于2020年2月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23万美元。DMY I于2020年12月完成了与在线赌场和体育博彩公司Rush Street的初步业务合并,该交易对Rush Street的估值约为17.8亿美元。由于DMY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4个月内完成了首次业务合并,因此没有就延长DMY必须完成业务合并的日期进行投票。就批准与Rush Street业务合并的DMY I股东特别会议而言,在其首次公开发行中出售的485股DMY I 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或低于已发行公众股的0.01%,行使了以每股约10.03美元,即总计4866.97美元的价格将这些股份赎回为现金的权利。DMY I和Rush Street就业务合并筹集了金额为1.604亿美元的PIPE。企业合并后,游先生于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间担任Rush Street的董事。Rush Street的A类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为“RSI”。2025年4月29日,RSI的收盘价为12.36美元。截至2025年4月29日,Rush Street的总市值反映出的市值约为27.9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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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Y技术控股公司/GI Partners
2016年8月,游先生创立了GTY Technology,Inc.,这是一家为与我公司基本相似的目的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游先生于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担任GTY财务总监,于2016年9月至2019年2月担任总裁。GTY于2016年10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募股,其中筹集的总收益约为552,000,000美元。GTY于2019年2月与软件即服务和云软件行业的六家公司完成了初始业务合并,包括Bonfire Interactive Ltd.、CityBase,Inc.、eCivis,Inc.、Open Counter Enterprises Inc.、Questica Inc.和Questica USCDN Inc.以及Sherpa Government Solutions LLC。该交易的备考企业价值约为5.6亿美元。2018年10月,就批准延长GTY完成初始企业合并的截止日期的股东大会而言,GTY持有34,011,538股GTY普通股的公众股东在总计55,200,000股GTY普通股中(约占当时已发行GTY普通股的65%)有效地选择赎回其股份,而在实施此类赎回后,GTY信托账户中剩余的余额约为2.168亿美元。2019年2月,就批准GTY首次业务合并的股东大会而言,持有11,073,040股GTY普通股(连同因延期而赎回的股份,总计约占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时已发行GTY普通股的86%)的持有人行使了以每股约10.29美元的价格将这些股份赎回为现金的权利,即总计1.14亿美元。与业务合并有关,GTY通过PIPE筹集了约1.263亿美元。企业合并后,游先生于2019年2月至2022年7月担任董事会Vice Chairman of the Board。GTY的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为“GTYH”。2022年7月7日,GTY被一家名为GI Partners的私人投资公司收购,收购价格约为每股6.30美元,总计约3.63亿美元。
其他并购和资本市场经验
除了上面提到的在先SPAC经验外,我们的董事会主席游先生还曾于1989年至2001年在摩根士丹利和其他两家公司的投资银行部门担任董事总经理,于2001年至2004年在埃森哲和于2004年至2005年在甲骨文担任首席财务官,以及于2008年至2016年在EMC负责并购和企业发展的主席办公室担任执行副总裁,执行了数百项投资和收购事项。值得注意的是,尤先生帮助构建了戴尔科技公司以670亿美元收购EMC的交易,这是最大的技术收购和杠杆收购之一。近日,作为博通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成员,尤先生为博通以920亿美元收购VMware LLC提供了投入。
游先生已经通过几笔SPAC和DESPAC交易筹集了超过20亿美元的资金,作为一名银行家,他帮助获得并执行了包括联合包裹服务公司、伽利略和佩罗系统公司在内的几十家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尤先生在2001年埃森哲成功进行首次公开募股期间担任其首席财务官。
我们的管理团队提供了一套独特的能力和对快速高效执行SPAC业务合并的关键成功因素的理解。我们的管理团队认为,这些经验可以指导我们有效评估潜在机会,并快速、审慎地执行交易。
关于我们管理团队的上述经验,过去的表现并不能保证(i)我们将能够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物色合适的人选,或(ii)我们可能完成的任何业务合并的成功。您不应依赖我们管理团队成员的历史记录和业绩来表明对我们的投资的未来表现或我们未来可能或可能产生的财务回报。有关我们管理团队的经验和背景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管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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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业务合并
我们目前没有从事,我们也不会从事,在本次发行后的无限期的任何操作。我们打算使用本次发行和私募认股权证的收益所得现金、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出售我们股份的收益(包括根据我们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能订立的远期购买协议或支持协议)、向目标所有者发行的股份、向银行或其他贷方或目标所有者发行的债务、其他证券发行或上述各项的组合来实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可能会寻求与可能财务不稳定或处于其发展或增长早期阶段的公司或业务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这将使我们面临此类公司和业务固有的众多风险。
我们将为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他们获得公众股份的范围内)提供机会,以(i)与召集批准企业合并的股东大会有关,或(ii)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在没有股东投票的情况下,赎回与完成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有关的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每名公众股东可选择赎回其公众股份,不论其是否投票赞成或反对或是否就建议交易未投票或弃权,亦不论其在为批准建议交易而举行的股东大会的记录日期是否为公众股东。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将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前提是业务合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以普通决议获得批准,这需要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代表并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就该事项投票的已发行股份股东所投的至少过半数赞成票。关于我们是否将寻求股东批准拟议的业务合并或进行要约收购的决定将由我们完全酌情决定,并将基于多种因素,例如交易的时间以及交易条款是否需要我们根据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寻求股东批准。
我们将在完成窗口结束之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组合。如果我们预计我们可能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可能会寻求股东批准修改我们的条款,以延长我们必须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日期。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延期,我们的公众股持有人将有机会以每股价格赎回他们的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但须遵守本文所述的限制和条件以及适用法律。我们的初始股东将失去他们在我们的全部投资,除非他们有权在我们清算和清盘时从信托账户以外的资产(如果有的话)获得他们所拥有的股份的分配,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未在完成窗口内完成,除非我们通过获得股东批准以修订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来延长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时间。虽然我们目前不打算寻求此类股东批准,但我们可能会选择在未来这样做。延期次数没有限制,包括我们可能寻求延期的次数。如果我们没有或无法延长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时间周期,我们的发起人对我们的创始人股份和我们的私募认股权证的投资将一文不值。
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在其后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在合法可用资金的情况下,以每股价格赎回100%的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相当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以及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但须遵守适用法律和本文进一步描述的某些条件。我们预计按比例赎回价格约为每股公众股10.00美元(无论承销商是否行使超额配股权),不考虑此类资金赚取的任何利息或其他收入。然而,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由于债权人的债权,我们实际上将能够分配这些金额,这可能优先于我们的公众股东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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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规则要求,我们必须完成一项或多项业务合并,其公允市场价值总额至少为协议达成时信托账户价值的80%(不包括任何递延承销商费用和就信托账户赚取的收入应付的税款),才能进行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董事会将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公平市场价值作出决定。如果我们的董事会无法独立确定我们初始业务合并的公平市场价值(包括在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我们将获得作为FINRA成员的独立投资银行公司的意见,或定期仅就满足此类标准提供公平意见的独立估值或评估公司的意见。虽然我们认为我们的董事会很可能将能够对公平的市场价值作出这种独立的确定,但如果董事会对目标公司的业务不太熟悉或经验丰富,则可能无法这样做,公司的资产或前景的价值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包括该公司是否处于发展、运营或成长的早期阶段,或者如果预期交易涉及复杂的财务分析或其他专门技能,而董事会确定外部专业知识对进行此类分析有帮助或必要。此外,根据纳斯达克规则,任何初始业务合并都必须获得我们独立董事的多数批准。
我们预计构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以便我们的公众股东拥有股份的交易后公司将拥有或收购目标业务或业务的100%股权或资产。然而,我们可能会构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使交易后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业务的此类权益或资产少于100%,以满足目标管理团队或股东的某些目标或出于其他原因,但我们将仅在交易后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以上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益足以使其不需要根据《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的情况下才会完成此类业务合并。即使交易后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以上的有表决权证券,我们在企业合并前的股东可能会集体拥有交易后公司的少数股权,具体取决于企业合并交易中归属于目标公司和我们的估值。例如,我们可以进行一项交易,在该交易中,我们发行大量新股,以换取目标公司的所有流通股本、股份或其他股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收购目标的100%控股权益,但是,由于发行了大量新股,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之前的股东可能拥有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之后的不到大多数已发行股份。如果一项或多项目标业务的股权或资产低于100%由交易后公司拥有或收购,则该等业务或业务中拥有或收购的部分即为将在上述纳斯达克 80%公允市值测试中予以考虑的部分。初始企业合并涉及一个以上标的业务的,以全部标的业务的合计价值为基础进行80%公允市值测试。
我们的业务组合流程
我们相信,我们管理团队的重要运营和交易经验以及关系为我们提供了接触大量潜在的初始业务合并目标的机会。在其职业生涯中,我们管理团队的成员与私营公司、投资银行家、私募股权和债务投资者、高净值家族及其顾问、商业银行家、律师、管理顾问、会计师和其他交易中介机构以及世界各地的企业部门高管和董事会成员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和关系网络。通过我们的管理团队采购、收购和融资业务的活动,我们的管理团队在与卖方、融资来源和目标管理团队的诚信和公平交易方面的声誉,以及我们的管理团队在不同的经济和金融市场条件下执行交易,特别是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交易方面的经验,这个网络得到了发展。此外,我们的管理团队通过核心管理团队长期赞助SPAC,建立了重要的关系网络。
这个网络为我们的管理团队提供了引荐流程,导致了许多交易,这些交易是专有的,或者邀请了有限的一组投资者参与出售过程。我们相信,我们管理团队的人脉和关系网络将为我们提供重要的投资机会来源。此外,我们预计,目标企业合并候选者将从各种非关联来源提请我们注意,包括投资市场参与者、私募股权基金和寻求剥离非核心资产或部门的大型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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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的业务战略,我们确定了以下我们认为对评估潜在目标业务很重要的一般标准和准则。我们将在评估初始业务合并机会时使用这些标准和准则,但我们可能会决定与不符合这些标准和准则的目标业务进行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 ● | 大小:我们打算瞄准企业价值在2亿到15亿美元之间的公司。 |
| ● | 重点:我们的管理团队在评估目标的优势和缺少的增长要素方面的多方面专业知识是迅速和充分评估业务合并候选者的关键因素。我们与公众投资者的公共货币和knowhow也可以带来显着的优势。 |
| ● | 管理层的成熟度:我们打算寻求拥有经过验证和成就卓著的管理团队的公司,这些公司渴望与我们的管理团队的专业知识一起向前迈进并从中受益。我们打算投入大量注意力和资源来分析目标的管理层及其利益相关者并达成一致。我们寻找在专业知识和技术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的公司。 |
| ● | 运营成熟度:我们打算寻求具备必要合规、财务控制和报告流程并准备好满足公共实体监管要求的公司。 |
| ● | 增长:我们将重点关注在收入和现金流方面相对于其细分市场具有优势增长的公司。与基础价格通胀相比,我们更喜欢那些具有差异化、能够以相似或更强劲的速度定价的公司。 |
| ● | 战略举措:我们打算寻求有兴趣和能力执行战略机会的管理团队,包括增值收购有潜力提高股东价值的公司。 |
| ● | 受益于公开:我们打算与希望公司成为公共实体并产生大幅增长的管理层和利益相关者合作。利用我们与投资银行和潜在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从私营实体过渡到公共实体的好处可能包括更广泛地接触债务和股权提供者、为员工提供流动性和潜在收购,以及扩大市场品牌。 |
| ● | 声誉和市场接受度:我们打算寻找有机会在其细分领域实现市场领先的公司。此外,我们打算寻求拥有可防御的专有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公司。 |
| ● | 适当估值:我们认为自己是严谨、有纪律和以估值为中心的投资者,对市场价值、上行空间和潜在下行风险有着敏锐的理解。 |
这些标准并非详尽无遗。与特定初始业务合并的优点相关的任何评估可能会在相关的范围内基于这些一般准则以及我们的管理团队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考虑因素、因素和标准。如果我们决定与不符合上述标准和准则的目标业务进行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在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股东通讯中披露目标业务不符合上述标准,正如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讨论的,这些信息将以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的形式出现,我们将向SEC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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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估潜在目标业务时,我们预计将进行尽职审查,其中可能包括(其中包括)与现任管理层和员工的会议、文件审查、与客户和供应商的面谈、对设施的检查,以及审查向我们提供的财务和其他信息以及我们认为适当的其他审查。我们也可能会保留具有与潜在目标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的顾问。
我们不被禁止与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或董事有关联的公司进行初始业务合并,或通过与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或董事的合资或其他形式的共有所有权完成业务合并。如果我们寻求与作为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或董事的关联公司(定义见我们的条款)的目标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我们或独立董事委员会将从作为FINRA成员的独立投资银行公司或通常提出估值意见的独立实体获得意见,说明从财务角度来看,我们在此类初始业务合并中将支付的对价对我们公司及其股东是公平的。我们没有被要求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获得这样的意见。
我们管理团队的成员将在此次发行后直接或间接拥有创始人股份和/或私募认股权证,因此,在确定特定目标业务是否是与之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业务方面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直接或间接)为创始人股份支付的低价创造了一种激励,即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会获得可观的利润,即使我们选择了一个随后价值下降且对公众股东无利可图的收购目标。除了他们(直接或间接)对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的投资外,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董事和/或他们的关联公司可能会不时向我们提供贷款或垫款作为营运资金。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可能会失去他们在我们的全部投资,除非他们有权在我们清算和清盘时从信托账户之外的资产获得创始人股份的分配或就他们可能获得的任何公众股份(如果有的话)从信托账户获得的清算分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保荐人产生激励,高级职员和董事完成交易,即使我们选择了一个随后价值下降且对公众股东无利可图的收购目标。此外,如果任何此类高级职员和董事的留任或辞职将被目标业务包括为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协议的条件,我们的每位高级职员和董事可能在评估特定业务合并方面存在利益冲突。此外,我们的每一位高级职员和董事目前都有,并且他们中的任何一位在未来可能对另一实体负有额外的、受托或合同义务,据此,该高级职员或董事被要求或将被要求向该实体提供业务合并机会。
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目前对其他实体负有并且在未来可能对其他实体负有额外的、受托或合同义务,据此,这些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被要求或将被要求向这些实体提供业务合并机会。因此,如果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意识到适合其当时负有受托或合同义务的实体的业务合并机会,他或她将履行其受托或合同义务,向该实体提供这种机会,但须遵守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承担的受托责任。因此,我们的保荐人、管理人员和董事在确定是否向我们或他们可能参与的任何其他特殊目的收购公司提供业务合并机会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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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条款规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i)任何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或保荐人的个人均无任何义务,除非并在合同明确承担的范围内,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我们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或业务领域,以及(ii)我们放弃对任何(a)可能是任何董事或高级职员的公司机会的任何潜在交易或事项的任何兴趣或预期,或被提供参与的机会,而我们,另一方或(b)其出示将违反董事、高级职员或保荐人成员对任何其他实体的现有法律义务。放弃公司机会的目的是让高级职员、董事或其他具有多个业务关联的代表继续担任我们公司的高级职员或我们的董事会成员。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会不时获得可能对另一个业务关联公司和我们都有利的机会。在我们的条款中没有“公司机会”豁免的情况下,某些候选人将无法担任高级职员或董事。我们相信,拥有为我们的管理层带来重要、相关和宝贵经验的代表,我们将大大受益,因此,将“公司机会”豁免纳入我们的条款为我们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以吸引和留住我们认为是最佳候选人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然而,我们认为,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的受托责任或合同义务不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的保荐人的某些成员以及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在其他SPAC中承担类似的职责,或担任其董事。游先生现任dMY Squared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兼董事长。我们的两名独立董事Darla K. Anderson和Constance K. Weaver担任dMY Squared的董事。此外,我们的保荐人以及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或他们的任何关联公司可能会在我们寻求初始业务合并期间赞助或组建与我们类似的其他SPAC,或者可能会开展其他业务或投资企业。任何此类公司、业务或投资都可能在寻求初始业务合并时带来额外的利益冲突。关于dMY Squared,尽管在2025年2月,该公司宣布已与量子计算机先进软件开发工具开发商Horizon就其初始业务合并订立了一份不具约束力的意向书,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该公司尚未就此类业务合并订立最终协议,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对其承担的受托责任或义务可能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然而,我们认为某些因素可能会减轻此类冲突的影响,包括:(1)我们将针对的交易类型将具有与dMY Squared所针对的性质不同的性质。举个例子,虽然我们和dMY Squared都可能在任何行业或地理区域寻求初始业务合并目标,但我们计划将我们公司的目标搜索重点放在人工智能领域,以及快速增长的健康、长寿和美学领域,而dMY Squared则打算将搜索重点放在专业服务行业内的公司,这些公司提供会计、法律、财务、向正在成为公众公司的上市公司或私营公司提供咨询或其他服务;(2)即使我们和dMY Squared都扩大了搜索范围并选择在任何行业或地理区域追求目标,我们的管理团队在同时识别和执行多个收购机会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我们相信在所有行业和地理区域都存在多个潜在机会;以及(3)我们在完成业务合并方面有不同的时间表。↓ DMY Squared丨现将截至4月29日,2025年(可每月延长一次,每次延长一个月至2025年12月29日止,由dMY Squared董事会决议)完成企业合并。虽然我们预计对于收购机会,dMY Squared将比我们拥有优先权,但由于dMY Squared的完成窗口期更短,我们追求的目标可能不是dMY Squared的合适目标,因为它可能无法在截止日期前与dMY Squared合并。关于dMY Squared以外的公司,我们认为,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对此类实体承担的受托责任或合同义务不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企业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为此类实体本身并不从事从事企业合并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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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赞助商
我们的发起人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是一家开曼群岛有限责任公司,是为投资我们而成立的。我们保荐机构所承担的活动,重点是对我们公司的投资。我们保荐机构的管理成员为公司临时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执行主席Harry You。游先生控制我们保荐机构的管理,包括对我们保荐机构持有的我们公司的证券行使表决权和投资酌情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首次股东、Harry You的成年儿子、公司企业发展副总裁Harry You和Robert You在我们的保荐机构中拥有直接或间接的重大权益。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已知的在保荐机构中拥有重大直接和间接权益的每个人(假设未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在我们保荐机构中的权益所有权信息。除Harry You外,我保荐机构其他成员均不会担任我公司的高级职员或董事,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我公司的管理。
| Y类有限责任公司权益2 | X类有限责任公司权益3 | |||||||||||||||||||||||
| 实益拥有人名称 | 数量 LLC权益受益 拥有 |
约 百分比 未偿还的有限责任公司权益 |
通过保荐机构持有的公司相应方正股份 | 数量 LLC权益受益 拥有 |
约 百分比 未偿还的有限责任公司权益 |
对应私募 认股权证 公司待 通过 保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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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rry L. You1 | - | - | - | 3,500,000 | 100 | % | 3,500,000 | |||||||||||||||||
| 罗伯特·尤 | 1,310,220 | 48.7 | % | 1,310,220 | - | - | - | |||||||||||||||||
| 其他非管理保荐投资者4 | 1,378,080 | 51.3 | % | 1,378,080 | - | - | - | |||||||||||||||||
| 1. | Harry L. You是保荐人的管理成员,并指导其日常运营。 |
| 2. | 发起人的未偿还Y类LLC权益总额代表发起人持有的268.83万股创始人股份的权益。 |
| 3. | 保荐人的未偿X类LLC权益总额代表保荐人将持有的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的权益。 |
| 4. | 我们预计,某些非管理保荐投资者(其中一位将是我们的董事,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或与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每单位2.50美元至5.00美元的价格购买最多1,378,080股Y类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私募配售将与此次发行结束同时结束。 |
Y类LLC权益代表我们的发起人持有的我们创始人股份中的权益。X类LLC权益代表我们的保荐人持有的我们的私募认股权证的权益。X类LLC权益和Y类LLC权益不授予持有人指导或管理我们公司的投票权或其他权利。根据我们的章程,我们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归属于董事会和管理团队。
122
下表列出了我们的保荐人及其关联公司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或与之相关的从我们收到的款项以及我们向我们的保荐人或其关联公司发行和将发行的证券:
| 实体 | 将收到的补偿金额 或已发行或将发行的证券 |
考虑 已付或须付 |
||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 | 2,688,300股普通股(其中391,500股如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予没收)。 | 8956.52美元(约合每股0.003美元) | ||
| Harry L. You | 2,401,200股普通股(其中313,200股如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予没收)。 | 8000.00美元(约合每股0.003美元) | ||
| 罗伯特·尤 | 2,101,050股普通股(其中274,050股如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予没收)。 | 7000.00美元(约合每股0.003美元) | ||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 | 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 | 3500000美元(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 | ||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和/或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员 | 每月15000美元 | 为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提供的办公空间和行政服务 | ||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 | 以现金偿还 | 根据无担保、无息本票最高30万美元,用于发行相关和组织费用。贷款将于2025年6月30日或本次发行结束时(以较早者为准)到期,预计将于本次发行完成时偿还 | ||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其关联公司,或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 | 以现金偿还,或以业务合并后实体的私募认股权证偿还高达150万美元的贷款,贷款人可选择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偿还,这种转换可能会对我们的公众股东造成重大稀释 | 贷款,为与拟进行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公司营运资金或交易成本提供资金 | ||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或其关联公司 | 以现金偿还 | 与识别、调查、谈判和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自付费用 | ||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我们的顾问或其关联公司 | 咨询、成功、咨询或发现者的费用 | 为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而提供的任何服务,如果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提供,则将从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资金中支付 | ||
| 独立董事 | 无 | 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清算时较早者将支付的潜在现金补偿 |
123
由于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各自以名义价格收购了创始人股份,我们的公众股东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时立即产生重大稀释。此外,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的保荐人的关联公司或我们的某些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会向美国借出资金,以支付与预期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交易成本。此类贷款可根据贷方的选择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转换为业务合并后实体的私募认股权证。在行使此类认股权证时发行股票可能会对我们的公众股东造成重大稀释。请参阅标题为“稀释”和“风险因素——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初始股东)为创始人股份支付的名义购买价格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时您的公众股份的隐含价值被大幅稀释,并且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创始人股份的价值很可能大大高于为其支付的名义价格,即使我们当时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大大低于每股10.00美元。”
我们的创始人股份与本次发行中出售的单位中包含的普通股属于同一类别。我们的创始人股份与公众股份相同,只是创始人股份有权享有登记权并受到某些转让限制,如本招股说明书中更详细描述的那样。与其他SPAC不同的是,我们的创始人股份在完成业务合并时没有转换和反稀释权。因此,如果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发行额外普通股或股票挂钩证券或被视为已发行,我们的创始人股份将按此种发行与公众股份按比例稀释。
根据将与我们订立的信函协议,我们的每一位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拥有创始人股份的顾问已同意限制其转让、转让或出售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的能力,如下表所示。我们与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顾问的信函协议,其中包含以下有关我们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的转让限制的规定,可能会在未经股东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修改。此类转让限制已针对某些其他SPAC的业务合并进行了修订。虽然我们预计我们的董事会不会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批准对信函协议的任何修订,但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在行使其业务判断并在遵守其受托责任的情况下,选择批准对信函协议的一项或多项修订。
| 主体证券 | 到期日 | 受限制人士 | 转让限制的例外情况 | |||
| 方正股份 | 创始人股份不得转让或出售,直至(a)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一年和(b)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后,(x)在任何3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任何20个交易日内,普通股的收盘价等于或超过每股12.00美元(根据股份细分、股本、重组、资本重组等进行调整),以较早者为准,前提是此类解除不得早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150天或(y)我们完成清算、合并之日,换股或导致我们所有股东有权将其普通股换成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的其他类似交易。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 Harry L. You 罗伯特·尤 Meteora Capital,LLC |
允许(a)转让给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的任何关联公司或家庭成员、我们的保荐人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成员或合伙人、我们的保荐人的任何关联公司或此类关联公司的任何雇员,(b)在个人的情况下,作为赠予该人的直系亲属或信托,其受益人是该人的直系亲属、该人的关联公司或慈善组织;(c)在个人的情况下,根据该人死亡时的血统和分配法律;(d)就个人而言,根据合格的家庭关系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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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证券 | 到期日 | 受限制人士 | 转让限制的例外情况 | |||
| (e)就任何远期购买协议或类似安排或就完成业务合并以不高于最初购买股份或认股权证的价格进行的私下出售或转让;(f)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或我们的保荐人在我们的保荐人解散时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g)就完成初始业务合并而向公司提出无注销价值;(h)如我们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前进行清算;(i)向根据上述(a)至(f)条可进行处置或转让的个人或实体的代名人或托管人;及(j)如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我们完成清算、合并,股份交换或其他类似交易,导致我们所有股东有权将其普通股交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但条件是,在(a)至(f)或(h)条款的情况下,这些被允许的受让人必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协议,同意受本协议中的转让限制和本协议所载的其他限制(包括有关投票、信托账户和清算分配的规定)的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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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证券 | 到期日 | 受限制人士 | 转让限制的例外情况 | |||
| 私募认股权证 | 私募认股权证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内不得转让或出售。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 Harry L. You 罗伯特·尤 |
同上。 | |||
| 任何单位、认股权证、普通股或任何其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任何单位、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证券 | 180天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 罗伯特·尤 Meteora Capital,LLC |
CCM和Needham作为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代表,可在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随时全权酌情解除受这些锁定协议约束的任何证券。我们的初始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还根据前几段所述的信函协议,对其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实施单独的转让限制。 |
根据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程度,我们的保荐机构将向我们无偿让出最多978,750股创始人股份。此外,尽管目前没有这样做的计划,但为了促进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PIPE融资或出于我们的保荐人全权酌情决定的任何其他原因,我们的保荐人可能会放弃或没收、转让或交换我们的创始人股份、私募认股权证(非管理保荐投资者间接拥有的创始人股份除外)或我们的任何其他证券,包括无偿,以及对任何此类证券进行盈利或其他限制,或以其他方式修订任何该等证券的条款或就任何该等证券订立任何其他安排。
保荐机构持有的证券预计只能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时或之后直接分配给保荐机构的成员,前提是这些成员同意成为与此类证券相关的适用转让限制的约束。保荐机构所持证券的间接转让,例如转让给保荐机构的另一成员或其关联方或保荐机构的新成员,可能会在征得我们保荐机构的管理成员Harry You同意的情况下被允许,只要这种转让符合与此类证券有关的适用转让限制。
此外,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可能会受到监管审查和批准要求,包括外国投资法规和CFIUS等政府实体的审查。我们的初始股东,包括我们的保荐人,将在此次发行后拥有我们已发行和流通股的约20%。我们的保荐机构是由身为美国公民的Harry You出于CFIUS目的专门“控制”的,因此我们认为我们的保荐机构不是CFIUS规定中定义的“外国人”。然而,非美国人士可能会参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例如,作为目标公司的现有股东或作为PIPE投资者),这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受到监管审查的风险,包括CFIUS的审查。因此,我们可能希望进行的与美国业务的初始业务合并或与美国子公司的外国业务可能会受到CFIUS审查,或最终被禁止。因此,我们可以与之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潜在目标池可能有限。请参阅“风险因素——我们可能无法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因为此类初始业务合并可能会受到监管审查和批准要求,包括外国投资法规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等政府实体的审查,或者可能最终被禁止。”了解更多信息。
126
上市公司地位
我们相信,我们的结构将使我们成为有吸引力的业务合并伙伴,以瞄准业务。作为一家现有的上市公司,我们通过与我们的合并或其他业务合并,为目标业务提供传统首次公开发行的替代方案。在与我们的企业合并交易中,目标企业的所有者可以,例如,将其在目标企业中的股票或股份或其他股权交换为我们的普通股(或新的控股公司的股份)或我们的普通股和现金的组合,从而使我们能够根据卖方的特定需求定制对价。我们认为,目标企业会发现这种方法比典型的首次公开发行更快捷、更具成本效益,成为一家上市公司。典型的首次公开发行过程所需时间明显长于典型的企业合并交易过程,并且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存在重大费用和市场及其他不确定性,包括承销折扣和佣金、营销和路演努力可能不会在与我们的业务合并相关的相同程度上出现。
此外,一旦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目标业务将已有效地公开,而首次公开发行总是取决于承销商完成发行的能力,以及一般市场条件,这可能会延迟或阻止发行发生,或可能产生负面估值后果。在最初的业务合并之后,我们认为目标业务将获得更多的资本,提供与股东利益一致的管理层激励的额外手段,以及使用其股份作为货币进行收购的能力。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增强公司在潜在新客户和供应商中的形象以及帮助吸引有才华的员工来提供进一步的好处。
虽然我们认为我们的结构和管理团队的背景将使我们成为有吸引力的业务合作伙伴,但一些潜在的目标企业可能会对我们作为空白支票公司的地位,例如我们缺乏经营历史以及我们寻求股东批准任何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持负面看法。
根据《就业法》的定义,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将一直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直至(1)本次发行完成五周年之后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a),(b)我们的年度总收入至少为12.35亿美元,或(c)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申报人,这意味着截至前6月30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普通股的市值超过7亿美元,以较早者为准第,以及(2)我们在前三年期间发行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务证券的日期。
此外,我们是S-K条例第10(f)(1)项中定义的“较小的报告公司”。较小的报告公司可能会利用某些减少的披露义务,其中包括仅提供两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我们将保持较小的报告公司,直到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1)截至前6月30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普通股的市值等于或超过2.5亿美元,或(2)在该已完成的财政年度,我们的年收入等于或超过1亿美元,而截至前6月30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普通股的市值等于或超过7亿美元。
财务状况
企业合并的可用资金最初为261,000,000美元(假设没有赎回),(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则为300,150,000美元(假设没有赎回)),我们为目标企业提供多种选择,例如为其所有者创造流动性事件,为其业务的潜在增长和扩张提供资金,或通过降低其负债率来加强其资产负债表。因为我们能够使用我们的现金、债务或股本证券,或上述各项的组合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可以灵活地使用最有效的组合,这将使我们能够为目标业务量身定制将支付的对价,以适应其需求和愿望。然而,我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确保第三方融资,也无法保证我们可以获得这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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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业务多元化
在我们初步业务合并完成后的一段不确定时期内,我们成功的前景可能完全取决于单一业务的未来表现。与其他有资源与一个或几个行业的多个实体完成业务合并的实体不同,我们很可能没有资源来分散我们的经营和减轻处于单一业务线的风险。通过仅与单一实体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缺乏多元化可能会:
| ● | 使我们受到不利的经济、竞争和监管发展的影响,其中任何或全部可能对我们最初业务合并后经营的特定行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及 |
| ● | 导致我们依赖营销和销售单一产品或数量有限的产品或服务。 |
评估标的管理团队的Ability有限
尽管我们打算在评估我们与该业务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可取性时仔细审查潜在目标业务的管理层,但我们对目标业务管理层的评估可能不会被证明是正确的。此外,未来的管理层可能不具备管理一家上市公司的必要技能、资格或能力。此外,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未来在目标业务中的角色,如果有的话,目前无法确定地说明。关于我们管理团队的任何成员是否将留在合并后的公司的决定将在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时作出。虽然我们的一名或多名董事有可能在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后以某种身份与我们保持联系,但他们中的任何一位都不太可能在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后全力处理我们的事务。此外,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将拥有与特定目标业务的运营相关的重要经验或知识。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任何关键人员将继续担任合并后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或顾问职位。关于我们的任何关键人员是否将留在合并后的公司的确定将在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时作出。
在业务合并后,我们可能会寻求招聘更多的管理人员,以补充目标业务的现任管理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有能力招聘更多的管理人员,或者额外的管理人员将拥有必要的技能、知识或经验,以增强现任管理层。
股东可能没有Ability来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约收购规则,我们可能会在没有股东投票的情况下进行赎回,但须遵守我们的条款规定。然而,如果法律或适用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我们将寻求股东批准,或者我们可能出于业务或其他法律原因决定寻求股东批准。
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我们的初始企业合并需要获得股东批准,例如:
| ● | 我们发行的普通股将等于或超过我们当时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的20%(公开发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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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们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主要股东(定义见纳斯达克规则)在拟收购的目标业务或资产中直接或间接拥有5%或以上的权益(或这些人合计拥有10%或以上的权益)或以其他方式且目前或可能发行普通股可能导致已发行普通股增加或投票权增加5%或以上;或者 |
| ● | 发行或潜在发行普通股将导致我们经历控制权变更。 |
在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不要求股东批准的情况下,我们是否会寻求股东批准拟议业务合并的决定将由我们完全酌情决定,并将基于业务和法律原因,其中包括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i)交易的时间安排,包括在我们确定股东批准将需要额外时间且没有足够时间寻求股东批准或这样做将使公司在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或给公司带来其他额外负担的情况下;(ii)举行股东投票的预期成本;(iii)股东将无法批准拟议业务合并的风险;(iv)公司的其他时间和预算限制;以及(v)拟议业务合并的额外法律复杂性,这将是耗时且向股东提出的负担。
许可购买我们的证券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且我们没有根据要约收购规则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公司可以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或之后通过私下协商交易或在公开市场购买股票或公开认股权证,尽管他们没有义务或义务这样做。任何此类每股价格可能与如果公众股东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选择赎回其股份将获得的每股金额不同。此类购买可能包括一项合同确认,即该股东,尽管我们股份的记录持有人不再是其实益拥有人,因此同意不行使其赎回权。
如果我们的保荐机构、初始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或其关联机构在私下协商交易中向已经选择行使赎回权的公众股东购买股份,这些出售股东将被要求撤销其先前的赎回股份的选择。其意图是,如果规则10b-18将适用于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及其关联公司的购买,那么此类购买将在适用的范围内遵守《交易法》下的规则10b-18,该规则为在某些条件下进行的购买提供了安全港,包括在购买的时间、定价和数量方面。
此外,在我们首次业务合并时或之前的任何时间,根据适用的证券法(包括有关重大非公开信息),我们的保荐人、首次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及其关联公司可能会与投资者和其他人进行交易,以向他们提供收购公众股份的激励措施,投票支持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或不赎回他们的公众股份。然而,他们目前没有参与此类交易的承诺、计划或意图,也没有为任何此类交易制定任何条款或条件。信托账户中的任何资金都不会用于购买此类交易中的公众股份、权利或认股权证。
任何此类交易的目的可能是(i)增加获得股东批准企业合并的可能性(因为所购买的任何股份将不再就企业合并进行投票,因此不能对此类交易投反对票),(ii)减少尚未发行的公开认股权证的数量和/或增加就提交给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以供批准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事项获得批准的可能性,或(iii)满足与目标达成的协议中的成交条件,该协议要求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时拥有最低净值或一定数量的现金,如果这样的要求似乎无法得到满足。
129
此外,如果进行此类购买,我们的普通股或公开认股权证的公众“持股量”可能会减少,我们的证券的实益持有人数量可能会减少,这可能会使我们难以维持或获得我们的证券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的报价、上市或交易。
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高级职员、董事和/或其关联公司预计,他们可能会确定我们的初始股东、高级职员、董事或其关联公司可能与之进行私下协商购买的股东,这些股东要么是直接与我们联系的股东,要么是我们在我们邮寄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代理材料后收到股东(在公众股的情况下)提交的赎回请求。如果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董事、顾问或其关联公司进行私人购买,他们将仅识别并联系表示选择赎回其股份以换取信托账户按比例份额或投票反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潜在出售股东,无论该股东是否已经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提交了代理,但前提是这些股份尚未在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股东会议上进行投票。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董事、顾问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将根据协商价格和股份数量以及他们可能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因素来选择从哪些股东购买股份,并且只有在此类购买符合《交易法》和其他联邦证券法的M条例的情况下才会购买股份。如果购买将违反《交易法》第9(a)(2)条或第10b-5条,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董事和/或其关联公司将被限制购买股票。我们预计,任何此类购买将根据《交易法》第13条和第16条进行报告,前提是此类购买受此类报告要求的约束。
如果购买将违反《交易法》第9(a)(2)条或第10b-5条,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及其关联公司将被限制购买股票。任何此类购买将根据《交易法》第13条和第16条进行报告,前提是此类购买者须遵守此类报告要求。此外,如果我们的保荐人、首次股东、董事、高级职员及其关联公司要从公众股东购买公众股或认股权证,则此类购买的结构将符合《交易法》第14e-5条的要求,包括在相关部分通过遵守以下规定:
| ● | 我们为我们的企业合并交易提交的登记声明/代理声明将披露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及其关联公司可能在赎回程序之外从公众股东购买公众股份或认股权证的可能性,以及此类购买的目的; |
| ● | 如果我们的保荐机构、初始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及其关联机构要从公众股东购买公众股或认股权证,他们将以不高于通过我们的赎回程序提供的价格进行购买; |
| ● | 我们为我们的企业合并交易提交的登记声明/代理声明将包括一项声明,即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及其关联公司购买的任何我们的证券将不会投票赞成批准企业合并交易; |
| ● | 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及其关联公司将不会拥有与我们的证券有关的任何赎回权,或者,如果他们确实获得并拥有赎回权,他们将放弃这些权利;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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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们将在我们的证券持有人会议批准企业合并交易之前以表格8-K披露以下重大事项: |
| ● | 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及其关联公司在赎回要约之外购买的我们的证券的金额,以及购买价格; |
| ● | 我司保荐机构、首发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及其关联机构购买的目的; |
| ● | 我们的保荐机构、初始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及其关联机构的购买对企业合并交易获得批准的可能性的影响(如有); |
| ● | 出售给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及其关联公司(如果不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的我们的证券持有人的身份或出售给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及其关联公司的我们的证券持有人(例如5%的证券持有人)的性质;和 |
| ● | 根据我们的赎回要约,我们已收到赎回请求的证券数量。 |
请参阅“风险因素——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保荐人、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选择从公众股东购买公众股份或认股权证,这可能会影响对拟议业务合并的投票并降低我们证券的公众“持股量”。”
公众股东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时的赎回权
我们将向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他们获得公众股份的范围内)提供机会,以每股价格赎回他们与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在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前两个工作日计算的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公众股数量,但须遵守本文所述的限制和条件。信托账户中的金额最初预计为每股公共股份10.00美元。我们将分配给适当赎回股份的投资者的每股金额不会因我们将支付给承销商的递延承销佣金而减少。我们的初始股东、保荐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以及拥有创始人股份的顾问已与我们订立信函协议,据此,他们已同意放弃其所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以及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时可能持有的公众股份(包括属于公众单位的公众股份)的赎回权。
赎回的限制
我们建议的初始业务合并可能会对以下方面施加最低现金要求:(i)向目标或其所有者支付的现金对价,(ii)用于营运资金或其他一般公司用途的现金,或(iii)保留现金以满足其他条件。如果我们需要为有效提交赎回的所有公众股份支付的总现金对价加上根据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条款满足现金条件所需的任何金额超过我们可获得的现金总额,我们可能不会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赎回与该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股份,而所有提交赎回的公众股份将退还给其持有人。然而,我们可能会通过发行股票挂钩证券或通过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贷款、垫款或其他债务筹集资金,包括根据远期购买协议或我们可能在本次发行完成后订立的支持安排,以便(除其他原因外)满足此类最低现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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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赎回的方式
我们将为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他们获得公众股份的范围内)提供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的机会,以完成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i)与召开股东大会批准首次业务合并有关,或(ii)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在没有股东投票的情况下。关于我们是否将寻求股东批准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或进行要约收购的决定将由我们完全酌情决定,并将基于多种因素,例如交易的时间安排,以及交易条款是否需要我们根据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寻求股东批准,或者我们是否被视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根据SEC规则,这将需要要约收购而不是寻求股东批准),如上文“—股东可能没有Ability来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标题下所述。”资产收购和股份购买通常不需要股东批准,而与我们无法生存的公司直接合并以及我们发行超过20%的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或寻求修改我们的条款的任何交易将需要股东批准。只要我们获得并保持我们的证券在纳斯达克的上市,我们将被要求遵守纳斯达克的股东批准规则。
我们向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只要他们获得公众股)提供通过上述两种方法之一赎回其公众股的机会的要求包含在我们章程的条款中,无论我们是否保持根据《交易法》进行的注册或我们是否在纳斯达克上市,该要求都将适用。此类条文如经特别决议通过,并获得至少三分之二我们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普通股的赞成票通过,则可予以修订,只要我们就此类修订提供赎回。
如果我们为我们的公众股东提供与股东大会相关的赎回其公众股份的机会,我们将:
| ● | 根据规范代理征集的《交易法》第14A条与代理征集同时进行赎回,而不是根据要约收购规则,以及 |
| ● | 向SEC提交代理材料。 |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分发代理材料,并在相关情况下,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时向我们的公众股东提供上述赎回权。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将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前提是我们获得一项普通决议的批准,该决议由亲自代表或由代理人代表的已发行股份的股东所投的至少过半数赞成票通过,并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根据我们的条款,如果有权在会议上投票的已发行和流通股的三分之一的持有人亲自或通过代理人代表,则出席该会议的法定人数将达到。我们的初始股东将计入这一法定人数,并且根据信函协议,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拥有创始人股份的顾问已同意对他们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以及由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包括属于公众单位的公众股份)进行投票,高级职员和董事在本次发行期间或之后(包括在公开市场和私下协商的交易中)赞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但此类各方根据《交易法》第14e-5条的要求可能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将不会投票赞成批准业务合并交易)。就寻求批准一项普通决议而言,一旦达到法定人数,不投票将不会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批准产生影响。因此,除了我们的初始股东的创始人股份,我们需要
132
9,787,501股或本次发行中出售的26,100,000股公众股的37.5%将投票赞成初始业务合并,以便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获得批准(假设所有流通股均获得投票,超额配股权未被行使,且信函协议各方未收购任何公众股)。假设只有我们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三分之一的持有人(代表我们条款规定的法定人数)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他们的普通股,我们将不需要除我们的创始人股份之外的任何公众股份投票赞成初始业务合并,以批准初始业务合并。然而,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构成为与另一家公司的法定合并或合并,则通过的特别决议需要由我们的股东通过批准合并计划,该股东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普通股亲自或通过代理人代表并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这些法定人数和投票门槛,以及我们的初始股东的投票协议,可能会使我们更有可能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每名公众股东可选择赎回其公众股份,而不论他们是否投票赞成或反对拟议交易,或他们是否未就拟议交易投票或弃权,或他们是否在为批准拟议交易而召开的股东大会的记录日期为股东。
如果不需要股东投票,并且我们出于商业或其他法律原因决定不举行股东投票,我们将:
| ● | 根据规范发行人要约收购的《交易法》第13e-4条和第14E条进行赎回,并 |
| ● | 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向SEC提交要约收购文件,其中包含与《交易法》第14A条要求的有关初始业务合并和赎回权的基本相同的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该条例对代理征集进行了规范。 |
如果我们根据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根据《交易法》第14e-1(a)条,我们的赎回要约将至少开放20个工作日,并且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之前,我们将不被允许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此外,要约收购将以公众股东不超过我们被允许赎回的公众股数量为条件。如果公众股东投标的股份超过我们提出购买的股份,我们将撤回要约收购,不完成初始业务合并。
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公告发布后,如果我们选择根据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我们或我们的保荐人将终止根据规则10b5-1建立的在公开市场购买我们的公众股票的任何计划,以遵守《交易法》下的规则14e-5。
我们打算要求我们寻求行使赎回权的公众股东,无论是记录持有人还是以“街道名称”持有其股份,根据持有人的选择,在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中规定的日期之前,使用存托信托公司的DWAC(存管/提现)系统以电子方式将其股票交付给我们的转让代理或将其股份交付给我们的转让代理。就代理材料而言,这一日期可能最多在就批准初始业务合并的提案进行预定投票之前两个工作日。此外,如果我们就股东投票进行赎回,我们打算要求寻求赎回其公众股份的公众股东也在包括此类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名称的预定投票前两个工作日向我们的转让代理人提交赎回的书面请求。我们将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向我们的公众股份持有人提供的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将表明我们是否要求公众股东满足此类交付要求。我们认为,这将使我们的转让代理能够高效地处理任何赎回,而无需赎回的公众股东进一步沟通或采取行动,这可能会延迟赎回并导致额外的管理成本。如果拟议的初始企业合并未获批准,我们继续寻找目标公司,我们将及时退回选择赎回其股份的公众股东交付的任何凭证或股份。
133
我们建议的初始业务合并可能会对以下方面施加最低现金要求:(i)向目标或其所有者支付的现金对价,(ii)用于营运资金或其他一般公司用途的现金,或(iii)保留现金以满足其他条件。如果我们需要为有效提交赎回的所有公众股份支付的总现金对价加上根据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条款满足现金条件所需的任何金额超过我们可获得的现金总额,我们可能不会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赎回与该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股份,而所有提交赎回的公众股份将退还给其持有人。然而,我们可能会通过发行股票挂钩证券或通过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贷款、垫款或其他债务筹集资金,包括根据远期购买协议或我们可能在本次发行完成后订立的支持安排,以便(除其他原因外)满足此类最低现金要求。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时赎回的限制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且我们没有根据要约收购规则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我们的条款规定,公众股东,连同该股东的任何关联公司或与该股东一致行动或作为“集团”(定义见《交易法》第13条)的任何其他人,将被限制在未经我们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就超额股份寻求赎回权。我们认为,这一限制将阻止股东积累大量股份,随后此类持有人试图利用其针对拟议业务合并行使赎回权的能力,作为一种手段,迫使我们或我们的管理层以高于当时市场价格的显着溢价或以其他不良条款购买他们的股份。如果没有这一规定,如果我们、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的管理层没有以高于当时市场价格或以其他不可取的条件购买该持有人的股份,则持有本次发行中出售的股份总数超过15%的公众股东可能会威胁行使其赎回权。通过限制我们的股东在未经我们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赎回不超过本次发行中出售的股份的15%的能力,我们认为我们将限制一小群股东不合理地试图阻止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特别是与目标的业务合并相关的业务合并要求我们拥有最低净资产或一定数量的现金作为完成条件。
然而,我们不会限制我们的股东投票支持或反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所有股份(包括超额股份)的能力。
就行使赎回权交付股票
如上所述,我们打算要求我们寻求行使赎回权的公众股东,无论是记录持有人还是以“街道名称”持有其股份,根据持有人的选择,在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规定的日期之前,使用存托信托公司的DWAC(存管/提现)系统以电子方式将他们的股票或股票(以及股票证书(如有)和其他赎回表格)交付给我们的转让代理。就代理材料而言,该日期最多可在就批准初始业务合并的提案进行预定投票之前两个工作日。此外,如果我们就股东投票进行赎回,我们打算要求寻求赎回其公众股份的公众股东也在包括此类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名称的预定投票前两个工作日向我们的转让代理人提交赎回的书面请求。我们将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向我们的公众股份持有人提供的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将表明我们是否要求公众股东满足此类交割要求。因此,如果我们分发代理材料,公众股东将在就初始业务合并进行预定投票之前最多有两个工作日,或者如果我们发送我们的要约收购材料,直到要约收购期结束(如适用),如果它希望寻求行使其赎回权,则公众股东将有最多两个工作日提交或投标其股份。如股东未能遵守这些或代理或要约收购材料中披露的任何其他程序(如适用),其股份不得赎回。鉴于行权期相对较短,建议股东以电子方式交付其公众股份。
134
存在与上述过程以及通过DWAC系统证明股份或交付股份的行为相关的象征性成本。转让代理通常会向提交或投标股票的经纪人收取大约100美元的费用,是否将这笔费用转嫁给赎回持有人将取决于经纪人。然而,无论我们是否要求寻求行使赎回权的持有人提交或投标其股份(以及股票证书(如有)和其他赎回表格),都将产生这笔费用。需要交付或投标股份是行使赎回权的要求,无论这种交付必须在何时生效。
任何赎回该等股份的要求一经提出,可随时撤回,直至适用的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所载日期。此外,如果公众股份的持有人交付了与选择赎回权有关的证书,并且随后在适用日期之前决定不选择行使此类权利,该持有人可以简单地要求转让代理人(以实物或电子方式)归还证书。预计将分配给我们选择赎回其股份的公众股持有人的资金将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及时分配。
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因任何原因未获批准或完成,那么选择行使赎回权的我们的公众股东将无权将其股份赎回信托账户适用的按比例份额。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及时退回选择赎回其股份的公众持有人交付的任何凭证。
如果我们最初提议的初始业务合并没有完成,我们可能会继续尝试完成不同目标的初始业务合并,直到完成窗口结束。
未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赎回社会公众股份及清算
我们的文章规定,我们将只有完成窗口的持续时间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但不超过此后十个工作日,以每股价格赎回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以及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该赎回将构成对公众股份的全额和完整付款,并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或其他分配的权利,如果有),但须遵守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并遵守适用法律的其他要求。
我们的初始股东、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拥有创始人股份的顾问已与我们签订了一份信函协议,根据该协议,如果我们未能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将放弃就其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从信托账户清算分配的权利,尽管他们将有权从信托账户之外的资产清算分配。然而,如果我们的初始股东、保荐人或管理团队在本次发行中或之后收购公众股份,如果我们未能在分配的24个月期限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将有权从信托账户获得清算分配,以及从信托账户之外的资产获得关于此类公众股份的清算分配。
我们的初始股东、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拥有创始人股份的顾问已根据与我们的信函协议同意,他们将不会对我们的条款(A)提出任何修订,以修改我们的义务的实质内容或时间安排,即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则允许赎回或赎回我们100%的公众股份,或(b)与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首次业务合并前活动相关的任何其他重要条款,除非我们向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他们获得公众股份的范围内)提供机会,在任何此类修订获得批准后,以每股价格赎回他们的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
135
我们预计,与实施我们的清盘相关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对任何债权人的付款,将由信托账户外持有的约1,300,000美元收益中剩余的金额提供资金,尽管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将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此目的。然而,如果这些资金不足以支付与实施我们的清盘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在信托账户中有任何应计利息而无需就信托账户余额赚取的利息收入缴纳所得税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要求受托人向我们发放高达100,000美元的额外金额的此类应计利息,以支付这些成本和费用。
如果我们花掉本次发行和出售私募认股权证的所有净收益,而不是存入信托账户的收益,并且不考虑信托账户赚取的利息(如果有的话)以及解散信托的任何税款或费用,股东在我们解散时收到的每股赎回金额将约为10.00美元。然而,存入信托账户的收益可能会受到我们债权人的债权的约束,这将比我们的公众股东的债权具有更高的优先权。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股东收到的实际每股赎回金额将不会大幅低于10.00美元。虽然我们打算支付这些金额(如果有的话),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或为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提供资金。
尽管我们将寻求让所有供应商、服务提供商(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除外)、潜在目标企业和与我们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实体与我们签署协议,放弃对信托账户中持有的任何款项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权益或索赔,或为我们的公众股东的利益而对信托账户中持有的任何款项提出的任何种类的权利、所有权、权益或索赔,但我们无法保证他们将执行此类协议,或者即使他们执行此类协议,他们将被阻止对信托账户提出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欺诈性诱导,违反信托责任或其他类似索赔,以及对豁免的可执行性提出质疑的索赔,在每种情况下都是为了在针对我们的资产(包括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的索赔方面获得优势。如果任何第三方拒绝执行放弃对信托账户所持款项的此类债权的协议,我们的管理层将考虑我们是否可以合理地获得竞争性替代方案,并且只有在管理层认为此类第三方的参与符合该情况下公司的最佳利益时,才会与该第三方达成协议。我们可能聘请拒绝执行豁免的第三方的可能例子包括聘请第三方顾问,管理层认为其特定专长或技能明显优于同意执行豁免的其他顾问,或在管理层无法找到愿意执行豁免的服务提供商的情况下。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和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将不会与我们签署协议,放弃对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款项的此类债权。此外,无法保证此类实体将同意放弃其未来因与我们的任何谈判、合同或协议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索赔,并且不会以任何理由向信托账户寻求追索。为了保护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金额,我们的保荐人已同意,如果第三方就向我们提供的服务或销售的产品(公司的独立审计师除外)提出任何索赔,或我们与之订立书面意向书、保密或其他类似协议或业务合并协议的潜在目标业务,则其将对我们承担责任,将信托账户中的资金数额减至(i)每股公股10.00美元和(ii)截至信托账户清算之日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每股公股实际数额(如果由于信托资产价值减少,减去已缴或应缴税款而低于每股公股10.00美元)中的较低者,前提是,此类责任将不适用于第三方或潜在目标企业对信托账户中所持款项的任何和所有权利执行放弃的任何索赔(无论此类放弃是否可强制执行),也不适用于根据我们对本次发行的承销商的赔偿针对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下的责任)提出的任何索赔。但是,我们没有要求我们的保荐机构为这种赔偿义务进行储备,也没有独立核实我们的保荐机构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其赔偿义务并且我们认为我们的保荐机构的唯一资产是我公司的证券。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保荐人将能够履行这些义务。因此,如果对信托账户成功提出任何此类索赔,可用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和赎回的资金可能会减少到每股公众股份不到10.00美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您将收到与您的公众股份的任何赎回相关的较少的每股金额。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都不会就第三方的索赔向我们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和潜在目标企业的索赔。
136
如果信托账户中的收益低于(i)截至信托账户清算之日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每股公开股份10.00美元和(ii)每股公开股份的实际金额(如果由于信托资产价值减少而低于每股10.00美元,在每种情况下减去已付或应付的税款)中的较低者,并且我们的保荐人声称其无法履行其赔偿义务或其没有与特定索赔相关的赔偿义务,我们的独立董事将决定是否对我们的保荐人采取法律行动以执行其赔偿义务。虽然我们目前预计我们的独立董事将代表我们对我们的保荐人采取法律行动以强制执行其对我们的赔偿义务,但我们的独立董事在行使其商业判断时可能会选择在任何特定情况下不这样做,例如,如果独立董事认为此类法律行动的成本相对于可收回的金额而言过高,或者如果独立董事确定不太可能出现有利的结果。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由于债权人的债权,每股赎回价格的实际价值将不低于每股10.00美元。
我们将努力让所有供应商、服务提供商、潜在目标企业或与我们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实体与我们签订协议,放弃对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款项或对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款项的任何权利、所有权、利息或任何种类的债权,从而减少我们的发起人因债权人的债权而不得不赔偿信托账户的可能性。我们的保荐人也不会对我们对本次发行的承销商的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的赔偿项下的任何索赔承担责任。我们将从此次发行的收益中获得至多约1,300,000美元,用于支付任何此类潜在索赔(包括与我们的清算相关的成本和费用,目前估计不超过约100,000美元)。如果我们清算并且随后确定债权和负债准备金不足,从我们的信托账户获得资金的股东可能会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承担责任。如果我们的发行费用超过我们估计的790,600美元,我们可能会从信托账户中不持有的资金中为这些超额资金提供资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打算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资金量将相应减少。相反,如果发行费用低于我们估计的790,600美元,我们打算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资金量将相应增加。
如果我们对我们提出破产或清盘呈请或非自愿破产或清盘呈请未被驳回,则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收益可能会受到适用的破产法或破产法的约束,并可能被包括在我们的破产财产中,并受到优先于我们股东的债权的第三方债权的约束。如果任何破产索赔耗尽信托账户,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向我们的公众股东返还每股10.00美元。此外,如果我们提出破产或清盘呈请或针对我们提出的非自愿破产或清盘呈请未被驳回,根据适用的债务人/债权人和/或破产或破产法,股东收到的任何分配可能被视为优先转让或欺诈性转让。因此,破产或破产法院可能会寻求收回我们股东收到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此外,我们的董事会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其对债权人的信托义务和/或可能存在恶意行为,从而通过在处理债权人的债权之前从信托账户向公众股东付款,使自己和我们的公司面临惩罚性赔偿索赔。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由于这些原因,不会对我们提出索赔。
我们的公众股东将仅有权(i)在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的情况下,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ii)(x)与股东投票修改我们的条款有关,而不是为了批准,或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a)以修改我们的义务的实质或时间,即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则允许赎回或赎回我们100%的公众股份,或(b)关于与我们的普通股权利或首次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要规定,或(y)如果我们延长完成窗口,且此种延期的条件是将额外资金存入信托账户,在该日期后的30天补救期结束时,任何此类资金被要求存入但未如此存入,或(iii)如果他们因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而将各自的股份赎回为现金。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股东都不会对信托账户或在信托账户中拥有任何种类的权利或利益。如果我们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寻求股东批准,股东仅就业务合并进行的投票将不会导致股东将其股份赎回给我们以换取信托账户的适用比例份额。该股东还必须行使了上述赎回权。我们条款的这些规定,与我们条款的所有规定一样,可以通过股东投票进行修改。
137
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赎回或购买价格的比较,以及如果我们未能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下表比较了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以及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时可能发生的赎回和其他允许购买的公众股份。
| 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赎回 | 我们的关联公司购买公众股份的其他许可 | 如果我们未能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将进行赎回 | ||||
| 赎回价格的计算 | 我们首次业务合并时的赎回可能会根据要约收购或与股东投票有关。无论我们是根据要约收购进行赎回还是与股东投票有关,赎回价格都是一样的。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我们的公众股东都可以将其公众股份赎回为现金,其数额相当于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前两个工作日计算的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最初预计为每股10.00美元),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已发行公众股份的数量,受就拟议业务合并的条款谈判而商定的任何限制(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要求)的约束。 |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初始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关联公司可能会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通过私下协商交易或在公开市场购买股份。如果他们从事此类交易,当他们拥有任何未向卖方披露的重大非公开信息或此类购买受到《交易法》M条例禁止时,他们将不会进行任何此类购买。我们目前预计,如果有任何此类购买,将不会构成受《交易法》下的要约收购规则约束的要约收购或受《交易法》下的私有化规则约束的私有化交易;但是,如果购买者在进行任何此类购买时确定购买受此类规则约束,则购买者将遵守此类规则。 | 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其后十个工作日,在合法可用资金的情况下,以每股价格赎回所有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相当于总金额,然后存入信托账户(最初预计为每股10.00美元),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和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以支付解散费用),除以当时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公众股数量。 | |||
| 对剩余股东的影响 | 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赎回将减少我们剩余股东的每股账面价值,他们将承担递延承销佣金和为支付我们的税款而提取的利息(在未从作为信托账户中所持资金利息的应计金额中支付的范围内)的负担。 | 如果进行上述允许的购买,将不会对我们剩余的股东产生影响,因为购买价格不会由我们支付。 | 如果我们未能完成初始业务合并,赎回我们的公众股将减少我们的初始股东所持股份的每股账面价值,他们将是我们在此类赎回后唯一剩余的股东。 |
138
本次发行与受规则419约束的空白支票公司的发行对比
下表将本次发行的条款与一家空白支票公司的发行条款进行了比较,但须遵守规则419的规定。这种比较假设我们发行的总收益、承销佣金和承销费用将与受第419条规则约束的公司进行的发行相同,并且承销商将不会行使其超额配股权。规则419的规定均不适用于我们的发行。
| 我们提供的条款 | 第419条发售规则下的条款 | |||
| 托管发行收益 | 此次发行和出售私募认股权证的净收益中的261,000,000美元将存入位于美国的信托账户,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担任受托人。 | 约177584400美元的发行收益,即此次发行的总收益,将被要求存入受保存托机构的托管账户或由经纪自营商设立的单独银行账户,在该账户中,经纪自营商担任拥有账户实益权益的人的受托人。 | ||
| 投资所得款项净额 | 此次发行和出售以信托形式持有的私募认股权证的净收益中的261,000,000美元最初将投资于《投资公司法》第2(a)(16)节所指的美国政府证券,期限为185天或更短,或投资于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7条规定的某些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这些基金仅投资于直接的美国政府国库债务。根据投资管理信托协议,存入信托账户的资金只能作为未投资的现金,存放在由受托人选定的、我们合理满意的综合资产为1000亿美元或以上的美国特许商业银行的有息或无息活期存款账户中,或仅投资于《投资公司法》第2(a)(16)条含义内的美国政府证券,期限在185天或更短时间内或在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7条规则规定的某些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中,这些基金仅投资于直接的美国政府国库债务;以这种形式持有这些资产旨在是临时性的,其唯一目的是促进预期的企业合并,并且可以在任何时候作为现金或现金项目持有,包括在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中。 | 所得款项只能投资于特定证券,例如符合《投资公司法》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或属于美国直接义务或本金或利息担保义务的证券。 | ||
| 收到托管资金利息 | 将支付给股东的信托账户收益的利息将减少(i)已支付或应付的任何税款,以及(ii)如果我们因未能在分配的时间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而进行清算,如果我们没有或没有足够的营运资金来为我们的解散和清算的成本和费用提供资金,则最多可释放给我们的净利息100,000美元。 | 托管账户中资金的利息将仅为投资者的利益而持有,除非且仅在托管中持有的资金因我们完成业务合并而被释放给我们之后。 | ||
| 对目标业务的公允价值或净资产的限制 | 我们必须完成一项或多项业务合并,其合计公允市场价值至少为信托账户价值的80%(不包括任何递延承销商费用和就信托账户赚取的收入应付的税款),以达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协议。 |
目标企业的公允价值或净资产必须至少代表最高发行收益的80%。 |
139
| 我们提供的条款 | 第419条发售规则下的条款 | |||
| 买卖已发行证券 | 有关单位预期将于本招股章程日期当日或之后立即开始买卖。除非CCM和Needham通知我们他们决定允许更早的单独交易,否则组成这些单位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将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第52天开始单独交易,前提是我们已提交下文所述的8-K表格当前报告,并已发布新闻稿宣布何时开始此类单独交易。如果超额配股权是在首次以表格8-K提交该等当前报告后行使的,则将提交第二份或经修订的表格8-K当前报告,以提供更新的财务信息,以反映超额配股权的行使。 |
在业务合并完成前,不得买卖单位或相关普通股及认股权证。在此期间,证券将存放在托管或信托账户中。 | ||
| 行使认股权证 | 认股权证不能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内行使。 | 认股权证可以在企业合并完成之前行使,但与行使相关的证券收到和支付的现金将存入托管或信托账户。 | ||
| 选举继续作为投资者 | 我们将向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他们获得公众股份的范围内)提供赎回其公众股份的机会,无论他们是否弃权、投票赞成或反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以每股价格赎回现金,该价格等于我们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前两个工作日计算的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与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但须遵守本文所述的限制。法律可能不会要求我们举行股东投票。如果我们没有受到法律要求,也没有以其他方式决定举行股东投票,我们将根据我们的条款,根据SEC的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并向SEC提交要约收购文件,其中将包含与SEC代理规则要求的有关初始业务合并和赎回权的基本相同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然而,如果我们举行股东投票,我们将像许多空白支票公司一样,根据代理规则而不是根据要约收购规则提出在代理征集的同时赎回股份。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 |
将向每位投资者发送一份包含SEC要求的业务合并相关信息的招股说明书。每位投资者将有机会在公司登记声明生效后修订生效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且不超过45个工作日的期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以决定其是否选择继续作为公司股东或要求返还其投资。如果公司在第45个工作日结束前仍未收到通知,则信托或托管账户中持有的资金和利息或股息(如有)将自动返还给股东。除非有足够数量的投资者选择继续作为投资者,否则托管账户中的所有存管资金必须归还给所有投资者,且不发行任何证券。
收购事项自公司登记声明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仍未完成的,将信托或托管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返还投资者。 |
140
| 我们提供的条款 | 第419条发售规则下的条款 | |||
| 我们只有在收到根据开曼群岛法律作出的普通决议后,才能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该决议由亲自代表或由代理人代表的已发行股份的股东所投的至少过半数赞成票通过,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然而,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构成为与另一家公司的法定合并或合并,以至少三分之二的普通股(亲自或通过代理人代表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赞成票通过的特别决议将需要我们的股东通过批准合并计划。此外,每名公众股东可选择赎回其公众股份,而不论他们是否投票赞成或反对拟议交易,或他们是否未就拟议交易投票或弃权,或他们是否在为批准拟议交易而举行的股东大会的记录日期为公众股东。
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但不超过其后十个工作日,赎回100%的公众股份,按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以及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或其他分配的权利,如果有的话),但须遵守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并遵守适用法律的其他要求。 |
141
| 我们提供的条款 | 第419条发售规则下的条款 | |||
| 释放资金 | 除提取利息以支付我们的税款(如有)外,在(i)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ii)(x)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根据适用法律)或(y)如果我们延长完成窗口且此类延期以向信托账户存入额外资金为条件时,任何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资金将不会从信托账户中最早释放,在任何此类资金被要求存入但未如此存入的日期后的30天补救期结束时,或(iii)就股东投票批准对我们的条款的修订而适当提交的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而不是为了批准,或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a)以修改我们的义务的实质或时间,即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则允许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或赎回我们100%的公众股份,或(b)与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大规定。托管账户中持有的收益直到企业合并完成或未能在分配的时间内实现企业合并两者中的较早者才被释放。 | 托管账户中持有的收益直到企业合并完成或未能在分配的时间内实现企业合并两者中较早者时才予以解除。 |
| 就行使赎回权交付股票 | 我们打算要求我们寻求行使赎回权的公众股东,无论是记录持有人还是以“街道名称”持有其股份,根据持有人的选择,在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规定的日期之前,使用存托信托公司的DWAC(存管/提现)系统以电子方式将其股票交付给我们的转让代理或将其股份交付给我们的转让代理。就代理材料而言,该日期最多可在就批准初始业务合并的提案进行预定投票之前两个工作日。此外,如果我们就股东投票进行赎回,我们打算要求寻求赎回其公众股份的公众股东也在包括此类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名称的预定投票前两个工作日向我们的转让代理人提交赎回的书面请求。我们将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向我们的公众股持有人提供的代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如适用)将表明我们是否要求公众股东满足此类交付 |
许多空白支票公司规定,股东可以投票反对拟议的企业合并,并在代理卡上勾选一个框,表明该股东正在寻求行使其赎回权。企业合并获批后,公司将与该股东联系,安排交付其持股凭证,以核实所有权。 |
142
| 我们提供的条款 | 第419条发售规则下的条款 | |||
| 要求,其中将包括要求代表其行使赎回权的任何实益拥有人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才能有效赎回其股份。因此,如果我们分发代理材料,公众股东将在就初始业务合并进行预定投票之前最多有两个工作日,或者如果我们希望寻求行使其赎回权,则从我们发出要约收购材料之时起至要约收购期限结束(如适用),公众股东将有最多两个工作日提交或投标其股份。 |
||||
| 如我们持有股东投票权,则对持有本次发售股份15%以上股东赎回权的限制 |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且我们没有根据要约收购规则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我们的条款规定,公众股东,连同该股东的任何关联公司或与该股东一致行动或作为“集团”(定义见《交易法》第13条)的任何其他人,将被限制在未经我们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就超额股份寻求赎回权。
然而,我们不会限制我们的股东投票支持或反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所有股份(包括超额股份)的能力。 |
许多空白支票公司对股东在初始业务合并中根据此类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赎回股份的能力没有规定限制。 |
竞争
在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确定、评估和选择目标业务时,我们可能会遇到来自与我们的业务目标相似的其他实体的竞争,包括其他SPAC、私募股权集团和杠杆收购基金、上市公司和寻求战略收购的运营业务。这些实体中有许多是建立良好的,具有直接或通过关联公司识别和实现业务合并的丰富经验。此外,这些竞争对手中有许多拥有与我们相似或更多的财力、技术、人力和其他资源。我们收购更大目标业务的能力将受到我们可用财务资源的限制。这种固有的限制给了其他人在追求收购目标企业方面的优势。此外,我们就行使赎回权的公众股东支付现金的义务可能会减少我们可用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和我们的未偿还认股权证的资源,以及它们可能代表的未来稀释,可能不会被某些目标业务看好。这两个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使我们在成功谈判初步业务合并时处于竞争劣势。
设施
我们目前使用我们赞助商提供的位于1180 North Town Centre Drive,Suite 100,Las Vegas,Nevada 89144的办公空间。我们认为我们目前的办公空间足以满足我们目前的运营。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我们将每月向我们的赞助商和/或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员支付总计高达15,000美元的费用,用于向我们和管理团队成员提供的办公空间、秘书、行政和支持服务。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清算后,我们将停止支付这些月费。
143
员工
我们目前有一名高级职员,Harry You,他任职于我们的临时首席财务官和董事会执行主席。游先生没有义务为我们的事务投入任何具体的时间,但他打算将他们认为必要的时间尽可能多地用于我们的事务,直到我们完成最初的业务合并。他在任何时间段内投入的时间将根据是否选择了目标企业进行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以及我们所处的业务合并过程阶段而有所不同。我们不打算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拥有任何全职员工。
定期报告和财务信息
我们已根据《交易法》注册了我们的单位、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并有报告义务,包括要求我们向SEC提交年度、季度和当前报告。根据《交易法》的要求,我们的年度报告将包含由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和报告的财务报表。
我们将向股东提供预期目标业务的经审计财务报表,作为发送给股东的代理征集材料或要约收购文件的一部分,以协助他们评估目标业务。这些财务报表很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GAAP或IFRS编制或与之核对,历史财务报表可能需要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审计。这些财务报表要求可能会限制我们可能与之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潜在目标业务池,因为一些目标可能无法及时提供此类报表,以便我们根据联邦代理规则披露此类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无法向贵方保证,被我们确定为潜在业务合并候选者的任何特定目标业务将拥有按照上述要求编制的财务报表,或者潜在目标业务将能够按照上述要求编制其财务报表。在无法满足这些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收购拟议的目标业务。虽然这可能会限制潜在业务合并候选者的数量,但我们认为这种限制不会是实质性的。
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要求,我们将被要求评估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内部控制程序。只有当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申报人或加速申报人,不再符合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时,我们才会被要求对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目标企业可能不符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关于其内部控制是否充分的规定。为实现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而发展任何此类实体的内部控制,可能会增加完成任何此类业务合并所需的时间和成本。
我们向SEC提交了表格8-A的注册声明,自愿根据《交易法》第12条注册我们的证券。因此,我们受制于根据《交易法》颁布的规则和条例。我们目前无意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提交表格15以暂停我们在《交易法》下的报告或其他义务。
我们是开曼群岛豁免公司。豁免公司是指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开展业务的开曼群岛公司,因此,豁免遵守《公司法》的某些条款。作为一家获得豁免的公司,我们已申请并收到开曼群岛政府的免税承诺,即根据开曼群岛《税收减让法》(经修订)第6条,自承诺之日起30年内,开曼群岛颁布的任何对利润、收入、收益或升值征收任何税款的法律将不适用于我们或我们的经营,此外,对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或属于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收益或增值将(i)就我们的股份、债权证或其他义务或(ii)通过我们向股东支付股息或其他收入或资本分配的全部或部分预扣或根据我们的债权证或其他义务支付本金或利息或其他到期款项的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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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第2(a)节的定义,经《就业法》修改,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因此,我们有资格利用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其他上市公司的各种报告要求的某些豁免,包括但不限于不被要求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的审计师证明要求,在我们的定期报告和代理声明中减少了有关高管薪酬的披露义务,以及豁免就高管薪酬举行不具约束力的咨询投票和股东批准任何先前未批准的金降落伞付款的要求。如果一些投资者因此发现我们的证券吸引力下降,我们的证券的交易市场可能会变得不那么活跃,我们的证券价格可能会更加波动。
此外,《就业法》第107条还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证券法》第7(a)(2)(b)条规定的延长过渡期,以遵守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换句话说,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推迟采用某些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不适用于私营公司。我们打算利用这一延长过渡期的好处。
我们将一直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直至(1)本次发行完成五周年之后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a),(b)我们的年度总收入至少为12.35亿美元,或(c)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申报人,这意味着截至前6月30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普通股的市值超过7亿美元,以较早者为准第,以及(2)我们在前三年期间发行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务证券的日期。
此外,我们是S-K条例第10(f)(1)项中定义的“较小的报告公司”。较小的报告公司可能会利用某些减少的披露义务,其中包括仅提供两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我们将保持较小的报告公司,直到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其中(1)截至前6月30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普通股的市值等于或超过2.5亿美元第,或(2)我们在该已完成的财政年度的年收入等于或超过1亿美元,而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的普通股的市值在前一个6月30日等于或超过7亿美元第.
法律程序
目前没有针对我们或我们的管理团队和董事会的任何成员以他们的身份的重大诉讼、仲裁或政府程序待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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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员及董事
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如下: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
| Harry L. You | 65 | 董事会执行主席兼临时首席财务官 | ||
| 山姆·林恩 | 57 | 董事 | ||
| 达拉·安德森 | 65 | 董事 | ||
| 康斯坦斯·韦弗 | 72 | 董事 |
Harry L. You
Harry L. You是一位经验丰富的高管、首席财务官和董事会成员,在科技公司拥有丰富的经验。Harry自2023年6月起担任Coliseum董事会主席,直至2024年12月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并于2023年6月至2023年7月期间担任临时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财务官,目前担任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 Holdco,Inc.(纳斯达克:RAIN)的董事长。游先生还自2022年3月起担任dMY Squared董事长、董事,自2022年2月起担任首席财务官,自2025年2月起担任首席执行官。自2022年3月起至2023年3月辞职,游先生还担任dMY Squared联席首席执行官。亦自2019年1月起担任博通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及博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和执行委员会成员。此前,他于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担任首席财务官,并于2019年5月、2016年9月至2019年2月和2019年5月担任GTY总裁,后者是一家为公共部门提供基于云的解决方案的软件即服务公司。2008年至2016年任EMC董事长办公室执行副总裁。游先生于2008年加入EMC时,负责监督公司战略和新业务发展,包括并购、合资和风险投资活动。他曾于2005年至2007年担任首席执行官,并于2005年至2006年担任领先的IT和管理咨询公司BearingPoint Inc.(前身为毕马威咨询公司)的临时首席财务官。2004年至2005年,他担任甲骨文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在该职位上,他帮助开启了甲骨文的收购步伐,于2005年收购了Peoplesoft,Inc.和Retek。在加入甲骨文之前,他曾在财务领域担任多个关键职位,包括2001年至2004年担任埃森哲有限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指导埃森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在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部门担任董事总经理。他还曾于2016年至2022年担任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基金会的受托人。游先生于2021年10月-2025年2月担任IonQ公司董事。游先生于2019年2月至2022年7月担任GTY的Vice Chairman of the Board,并于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担任Coupang,Inc.董事,于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担任Genius Sports Limited,于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担任Rush Street Interactive,Inc.,于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担任DMY II(一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于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担任DMY IV(一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于2005年至2016年担任Korn/Ferry International。游先生拥有耶鲁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哈佛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
我们认为,游先生有资格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因为他在整个职业生涯中拥有广泛而多样的交易经验,包括作为EMC执行副总裁在构建戴尔科技公司 670亿美元收购EMC的交易时所拥有的经验、他在技术领域的人脉网络,以及他之前在其他七家SPAC(GTY、Coliseum和DMY SPAC)的特殊目的收购公司经验。
山姆·林恩
Sam Lynn自2025年4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自2014年以来,Sam一直是WilliamsMarston LLC和Chord Advisors LLC的合伙人。两家公司都专门为公开上市和私募股权支持的公司提供财务会计咨询服务,Chord Advisors于2021年被WilliamsMarston收购。在此之前,他于2007年至2014年在高盛 Sachs Group,Inc.担任副总裁,在任职于高盛 Sachs之前曾在瑞银集团担任执行董事。Sam的职业生涯始于公共会计,曾在安永和毕马威担任过各种保证职务,最终担任毕马威美国国家办事处的合伙人。他获得了俄克拉荷马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是一名获得纽约州执照的注册会计师。
我们认为,由于Lynn先生丰富的财务会计咨询经验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咨询的经验,他有资格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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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安德森
Darla K. Anderson自2025年4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Anderson女士自2022年9月起担任dMY Squared董事会成员。Anderson女士还曾于2021年9月至2023年4月担任DMY Technology Group,Inc. VI的董事,于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担任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V的董事,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担任DMY Technology Group,Inc. III的董事,并于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担任DMY Technology Group II的董事。安德森女士是奥斯卡奖和金球奖获奖故事片制片人。从1993年到2018年3月,安德森女士在皮克斯动画工作室担任制片人,在那里她制作了《可可》、《玩具总动员3》、《汽车总动员》、《一只虫子的生活》和《怪兽公司》等电影。在皮克斯任职后,安德森女士在Netflix担任制片人,直到2024年5月。安德森女士于2008年7月当选为美国制片人协会制片人委员会成员。在加入皮克斯之前,安德森女士曾在Angel Studios担任商业部门的执行制片人。Anderson女士于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担任GLU(纳斯达克:GLUU)的董事会成员,并于2021年9月至2023年4月担任DMY VI的董事。安德森女士拥有圣地亚哥州立大学环境科学文学学士学位。
我们认为,安德森女士有资格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因为她在娱乐行业拥有丰富的领导经验,并且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经验。
Constance K. Weaver
康斯坦斯(康妮)自2025年4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Weaver女士自2022年9月起在dMY Squared董事会任职。Weaver女士自2020年7月起担任Equitable Holdings, Inc.(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EQH)的首席营销官和运营委员会成员,并在Equitable控股的ESG委员会任职。在加入Equitable之前,Weaver女士曾于2010年至2017年在TIAA担任高级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营销与传播官,负责监督ITAA营销战略、数字体验和品牌的转型。此前,她曾于2008年至2010年在哈特福德酒店担任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营销官,并曾担任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营销官。她还曾在BearingPoint(2006-2008)、美国电话电报(1996-2006)、微软(1995-1996)、MCI(1990-1995)和麦格劳-希尔(1980-1990)担任高管,领导投资者关系和市场营销领域的获奖组织。Weaver女士拥有多元化的董事会和咨询经验,曾在多个公司和非营利实体的董事会任职。她目前在Make-A-Wish America和全国老龄委员会的董事会任职,担任董事会财务主管和财务与投资委员会主席。她目前还担任美国国家金融教育基金会和康涅狄格州公共媒体等董事会成员,曾担任Waddell & Reed、Citizens Inc.(CIA)(2018-2021年)、Westchester Group Management Holding Company(前身为Silverado Premium Properties – 2011-2015年)和Primark Corp.(1994-2000年)的董事。Weaver女士拥有马里兰大学纺织科学和市场营销荣誉理学学士学位,并完成了斯坦福大学和沃顿商学院的高管财务管理课程、哥伦比亚大学的高管营销管理课程以及IMEDE(瑞士)的全球战略规划课程。
我们认为,Weaver女士有资格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因为她拥有广泛的营销和管理以及多样化的董事会和咨询经验。
主席团成员和董事的人数和任期
我们的董事会由四名成员组成,分为三个级别,每年只任命一个级别的董事,每个级别(在我们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前任命的董事除外)任期三年。由Darla K. Anderson和Constance Weaver组成的第一类董事的任期将在我们的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届满。根据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要求,我们在登陆纳斯达克后的第一个财年结束后一年才需要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由Sam Lynn组成的第二类董事的任期将在我们的第二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届满。由Harry You组成的第三届一类董事的任期将于我们的第三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届满。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我们可能不会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除适用于股东的任何其他特别权利外,我们董事会的任何空缺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过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或由我们普通股股东的过半数填补。我们的高级职员由董事会任命,由董事会酌情决定任职,而不是具体任期。根据《公司法》,我们的董事会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任命人员担任秘书办公室和可能需要的任何其他职位(包括一名或多名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主管、副总裁、一名或多名助理副总裁、一名或多名助理财务主管和一名或多名助理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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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独立性
纳斯达克的规则要求我们的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在我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一年内是独立的。“独立董事”一般定义为公司董事会认为与上市公司无重大关联关系的人员(直接或作为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组织的合伙人、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我们的董事会已确定Sam Lynn、Darla K. Anderson和Constance Weaver各自为纳斯达克上市标准和适用的SEC规则中定义的“独立董事”。我们的独立董事会定期召开只有独立董事出席的会议。
根据纳斯达克的规则和《交易法》第10A-3条,我们可以获得某些豁免,这些豁免允许公司在首次公开募股后有一个阶段性的遵守委员会独立性要求的时期。根据这些豁免,允许公司分阶段遵守这些规则和规定如下:(1)一名成员必须在上市时满足要求;(2)大多数成员必须在上市后90天内满足要求;(3)所有成员必须在上市后一年内满足要求。此外,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上市公司自上市之日起有十二个月的时间来遵守多数独立董事会的要求。我们不打算依赖这些豁免。
高级人员及董事薪酬
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没有任何高级人员因向我们提供服务而获得任何现金补偿。自我们的证券通过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和我们的清算中较早者首次在纳斯达克上市之日起,我们将每月向我们的保荐人和/或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员支付15,000美元,用于向我们和管理团队成员提供的办公空间、秘书、行政和支持服务。正如本招股章程题为“发售——向内部人士支付的有限款项”一节中更全面讨论的那样,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或他们的任何关联公司,将有权获得某些付款,包括但不限于补偿与代表我们开展的活动相关的任何自付费用,例如识别潜在目标业务和对合适的业务合并进行尽职调查。此外,我们已同意,根据与我们的保荐人就上述每月支付办公空间和行政服务的行政服务和赔偿协议,我们将赔偿我们的保荐人因本次发行或公司的运营或公司业务的开展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或针对我们的保荐人提出的任何索赔,指称我们的保荐人对公司的任何活动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管理或背书,或我们的保荐人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之间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关联,哪个协议规定受偿方不能使用我们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此外,这些个人将有资格获得创始人股份的转让或重新分配,用于提供任何非凡服务,以确定或实现我们初始业务合并的完成。我们可能会就向我们提供的服务向我们的独立董事支付现金补偿。此外,我们可能会就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向我们的赞助商、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我们的顾问或其关联公司支付咨询、成功、咨询或发现者的费用。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将每季度审查向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或董事或我们或他们的关联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在初始业务合并之前的任何此类付款将从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资金中支付。除了季度审计委员会审查此类付款外,我们预计不会对我们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与识别和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自付费用的补偿付款实施任何额外控制。
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留在我们的董事或管理团队成员可能会从合并后的公司获得咨询或管理费用。所有这些费用将在当时已知的范围内,在就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向我们的股东提供的要约收购材料或代理征集材料中向股东充分披露。我们没有对合并后的公司可能向我们的董事或管理层成员支付的此类费用的金额设置任何限制。在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时不太可能知道此类补偿的金额,因为合并后业务的董事将负责确定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薪酬。将支付给我们高级职员的任何薪酬将由单独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或由我们董事会中的大多数独立董事确定,或建议董事会确定。
我们不打算采取任何行动来确保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维持他们在我们的职位,尽管我们的部分或全部高级职员和董事可能会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谈判雇佣或咨询安排以留在我们。任何此类雇佣或咨询安排的存在或条款以保留他们在我们的职位可能会影响我们的管理层确定或选择目标业务的动机,但我们不认为我们的管理层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继续留在我们的能力将是我们决定进行任何潜在业务合并的决定性因素。我们没有与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签订任何在终止雇佣时提供福利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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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各委员会
我们的董事会下设三个常设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的每个审计委员会、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和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都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在遵守分阶段规则的情况下,《纳斯达克上市规则》和《交易法》第10A-3条规定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应仅由独立董事组成,《纳斯达克规则》规定上市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应仅由独立董事组成。每个委员会根据经我们董事会批准的章程运作,其组成和职责如下所述。每个委员会的章程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在我们的网站上公布。
审计委员会
我们董事会成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我们审计委员会的初始成员是Sam Lynn、Darla K. Anderson和Constance Weaver,他们每个人都符合纳斯达克上市标准和《交易法》第10-A-3(b)(1)条规定的独立董事标准。林恩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审计委员会的每位成员都具有金融知识,我们的董事会已确定Sam Lynn符合适用的SEC规则所定义的“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的资格,并具有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
我们通过了审计委员会章程,其中详细说明了审计委员会的宗旨和主要职能,包括:
| ● | 协助董事会监督(1)我们财务报表的完整性,(2)我们遵守法律和监管要求,(3)我们的独立审计师的资格和独立性,以及(4)我们内部审计职能和独立审计师的履行情况;对独立审计师和我们聘请的任何其他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任命、报酬、保留、更换和监督工作; |
| ● | 预先批准独立审计师或我们聘请的任何其他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将提供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并建立预先批准的政策和程序;审查并与独立审计师讨论审计师与我们的所有关系,以评估其持续的独立性; |
| ● | 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为审计合伙人轮换制定明确的政策;至少每年从独立审计员那里获得和审查一份报告,说明(1)独立审计员的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和(2)审计事务所最近一次内部质量控制审查或同行审查,或政府或专业当局的任何询问或调查提出的任何重大问题,在过去五年内,有关该事务所进行的一次或多次独立审计以及为处理此类问题而采取的任何步骤; |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审计师开会审查和讨论我们的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季度财务报表,包括审查我们在“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在我们进行此类交易之前,审查和批准根据SEC颁布的S-K条例第404项要求披露的任何关联方交易;和 |
| ● | 酌情与管理层、独立审计师和我们的法律顾问一起审查任何法律、监管或合规事项,包括与监管机构或政府机构的任何通信以及任何员工投诉或发布的报告,这些投诉或报告引发了与我们的财务报表或会计政策有关的重大问题,以及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SEC或其他监管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或规则的任何重大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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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员会
我们董事会成立了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我们薪酬委员会的初始成员是Sam Lynn、Darla K. Anderson和Constance Weaver。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和适用的SEC规则,我们被要求至少有两名薪酬委员会成员,他们都必须是独立的。Sam Lynn、Darla K. Anderson和Constance Weaver独立,Weaver女士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
我们通过了薪酬委员会章程,其中详细说明了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
| ● | 每年审查和批准与我们的首席执行官薪酬相关的公司目标和目标,根据这些目标和目标评估我们的首席执行官的表现,并根据这些评估确定和批准我们的首席执行官的薪酬(如果有); |
| ● | 审查并就薪酬、任何激励薪酬和基于股权的计划向我们的董事会提出建议,这些计划须经我们所有其他高级职员的董事会批准; |
| ● | 审查我们的高管薪酬政策和计划; |
| ● | 实施和管理我们的激励性薪酬——基于股权的薪酬计划; |
| ● | 协助管理层遵守我们的代理声明和年度报告披露要求; |
| ● | 批准我司机关职工一切特殊津贴、特殊现金支付及其他特殊薪酬福利安排; |
| ● | 制作一份关于高管薪酬的报告,以纳入我们的年度代理声明;和 |
| ● | 审查、评估并建议酌情更改董事薪酬。 |
章程还规定,薪酬委员会可全权酌情保留或获得薪酬顾问、独立法律顾问或其他顾问的建议,并直接负责任何此类顾问的任命、薪酬和监督工作。
然而,在聘用或接受薪酬顾问、外部法律顾问或任何其他顾问的建议之前,薪酬委员会将考虑每位此类顾问的独立性,包括纳斯达克和SEC要求的因素。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
我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提名和公司治理的初始成员是Sam Lynn、Darla K. Anderson和Constance Weaver,安德森女士担任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
我们通过了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章程,其中详细说明了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的宗旨和职责,包括:
| ● | 确定、筛选和审查符合担任董事资格的个人,与董事会批准的标准一致,向董事会推荐候选人,供年度股东大会提名任命或填补董事会空缺; |
| ● | 制定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我们的公司治理准则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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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协调和监督董事会及其各委员会、董事个人和管理层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年度自我评价;以及 |
| ● | 定期审查我们的整体公司治理,并在必要时提出改进建议。 |
章程还规定,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可全权酌情保留或获得任何将用于确定董事候选人的猎头公司的建议,并终止其工作,并直接负责批准猎头公司的费用和其他保留条款。
我们没有正式建立任何特定的、必须满足的最低限度的资格或董事必须具备的技能。一般而言,董事会在物色和评估董事候选人时,会考虑教育背景、专业经验的多样性、对我们业务的了解、诚信、专业声誉、独立性、智慧,以及代表股东最佳利益的能力。在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之前,我们的公众股持有人将无权向我们的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以供提名。
薪酬委员会环环相扣与内幕人士参与
我们的任何执行官目前或过去一年都没有担任任何实体的薪酬委员会成员,该实体有一名或多名执行官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
追回政策
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要求,我们采用了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补偿回收政策。
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
我们采用了适用于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我们已提交了一份我们的Code of Ethics副本,作为本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注册声明的证据。您将能够通过访问我们在SEC网站www.sec.gov上的公开文件来查看这份文件。此外,根据我们的要求,我们将免费提供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以及我们董事会各委员会章程的副本。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中题为“您可以在其中找到更多信息”的部分。如果我们对我们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进行任何修订,而不是技术、行政或其他非实质性修订,或对适用于我们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会计官或控制人或履行根据适用的SEC或纳斯达克规则要求披露的类似职能的人员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的任何条款授予任何豁免,包括任何默示豁免,我们将在我们的网站上披露此类修订或豁免的性质。我们网站上包含的信息并未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或我们向SEC提交的任何其他报告或文件中,对我们网站的任何引用仅旨在作为非活动文本引用。
151
利益冲突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以下受托责任:
| (一) | 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认为符合公司整体最佳利益的情况下诚信行事的义务; |
| (二) | 为授予该等权力的目的而非为附带目的而行使权力的责任; |
| (三) | 董事不应不当束缚未来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
| (四) | 股东不同部门之间公平行使权力的义务; |
| (五) | 义务不使自己处于对公司的义务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地位;以及 |
| (六) | 行使独立判断的义务。 |
除上述情况外,董事还负有非受托性质的注意义务。这一职责被定义为要求作为一名合理勤勉的人行事,同时具备执行与该董事就公司执行的相同职能的人可能合理预期的一般知识、技能和经验,以及该董事的一般知识技能和经验。
如上文所述,董事有义务不将自己置于冲突的位置,这包括不从事自我交易的义务,或因其位置而以其他方式受益的义务。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董事充分披露,股东可以事先原谅和/或授权,否则将违反这一义务。这可以通过在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授予许可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的方式进行。
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目前和未来可能对另一实体负有额外的、受托或合同义务,据此,该高级职员或董事被要求或将被要求向该实体提供业务合并机会。因此,如果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意识到适合其当时负有受托或合同义务的实体的业务合并机会,他或她将履行其受托或合同义务,向该实体提供此类业务合并机会,但须遵守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承担的受托责任。我们的条款规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i)任何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或保荐人的个人,除合同明确承担的情况外,均无义务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我们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或业务范围;(ii)我们放弃对(a)可能是任何董事或高级职员的公司机会的任何潜在交易或事项的任何兴趣或预期,或被提供参与的机会,和我们,另一方面或(b)其介绍将违反董事、高级职员或保荐人成员对任何其他实体的现有法律义务。然而,我们认为,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的受托责任或合同义务不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152
下表汇总了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目前负有受托责任或合同义务的实体:
| 个人 | 实体 | 实体的业务 | 隶属关系 | |||
| Harry L. You | Broadcom Inc. | 半导体制造企业 | 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主席 | |||
| Rain Enhancement Technologies Holdco,Inc。 | 电离降雨生成技术开发公司 | 董事会主席 | ||||
| dMY Squared Technology Group, Inc. | 空白支票公司 | 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财务官 | ||||
| 山姆·林恩 | 威廉斯马斯顿有限责任公司 | 会计、税务、估值和交易咨询公司 | 合作伙伴 | |||
| 老鹰足球控股有限公司。 | 全球足球组织 | 董事 | ||||
| 达拉·安德森 | dMY Squared Technology Group, Inc. | 空白支票公司 | 董事 | |||
| 康斯坦斯·韦弗 | dMY Squared Technology Group, Inc. | 空白支票公司 | 董事 | |||
| Equitable Holdings, Inc. | 金融服务和保险公司 | 首席运营官首席营销官 |
此外,我们的保荐人以及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可能会在我们寻求初始业务合并期间赞助或组建与我们类似的其他SPAC,或可能开展其他业务或投资企业。任何此类公司、业务或投资都可能在寻求初始业务合并时带来额外的利益冲突。关于dMY Squared,尽管在2025年2月,其宣布已与量子计算机先进软件开发工具开发商Horizon就其初始业务合并订立了一份不具约束力的意向书,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其尚未就此类业务合并订立最终协议,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对其承担的受托责任或义务可能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然而,我们认为某些因素可能会减轻此类冲突的影响,包括:(1)我们将针对的交易类型的性质将不同于dMY Squared将针对的交易类型。举个例子,虽然我们和dMY Squared都可能在任何行业或地理区域寻求初始业务合并目标,但我们计划将我们公司的目标搜索重点放在人工智能领域,以及快速增长的健康、长寿和美学领域,而dMY Squared则打算将搜索重点放在专业服务行业内的公司,这些公司提供会计、法律、财务、向正在成为公众公司的上市公司或私营公司提供咨询或其他服务;(2)即使我们和dMY Squared都扩大了搜索范围并选择在任何行业或地理区域追求目标,我们的管理团队在同时识别和执行多个收购机会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我们相信在所有行业和地理区域都存在多个潜在机会;以及(3)我们在完成业务合并方面有不同的时间表。dMY Squared目前在4月29日之前,2025年(经dMY Squared董事会决议,可每月延长一次,每次延长一个月至2025年12月29日止)完成企业合并。虽然我们预计dMY Squared在收购机会方面将优先于我们,但由于dMY Squared的完成窗口期更短,我们追求的目标可能不是dMY Squared的合适目标,因为它可能无法在截止日期前与dMY Squared合并。关于dMY Squared以外的公司,我们认为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对此类实体承担的受托责任或合同义务不会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为此类实体本身并不从事从事企业合并的业务。
153
潜在投资者还应了解以下其他潜在利益冲突:
| ● | 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没有被要求也不会将他们的全部时间用于我们的事务,这可能会导致在我们的运营和我们寻求业务合并与他们的其他业务之间分配他们的时间的利益冲突。我们不打算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拥有任何全职员工。我们的每一名官员都在从事其他几项业务努力,他可能有权获得可观的补偿,我们的官员没有义务每周为我们的事务贡献任何特定的小时数。 |
| ● | 我们的保荐人和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将在本次发行后直接或间接拥有我们的证券,因此,他们在确定特定目标业务是否是与我们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业务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Out Sponsor以8956.52美元的名义总收购价购买了268.83万股创始人股份,约合每股0.003美元。我们的董事会主席Harry L. You以象征性的总购买价格为8000美元,购买了24 0.12万股创始人股份,约合每股0.003美元。因此,我们的管理团队,其在我们的发起人中拥有权益并包括成员直接拥有创始人股份,可能比如果我们的发起人和发起人关联公司为创始人股份支付的每股价格与我们的公众股东为其公众股份支付的相同的情况下,更愿意寻求与风险更高或不太确定的目标业务的业务合并。此外,我们管理团队的某些成员可能会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获得补偿,因此,他们在确定特定目标业务是否是与我们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业务方面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因为除非我们完成此类业务合并,否则将不会收到此类补偿。如果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向我们提供贷款以资助交易成本和/或代表我们产生与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费用,这些人在确定特定目标企业是否是与我们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企业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因为除非我们完成此类业务合并,否则此类贷款可能无法偿还和/或此类费用可能无法偿还。此外,在本次发行结束后,直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清算结束,我们将每月向我们的赞助商和/或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员支付总计15,000美元,用于向我们管理团队成员提供的办公空间、秘书和行政服务。由于此类行政服务的付款将在企业合并结束时延期支付,并且仅从信托账户之外的剩余资金中支付,我们的发起人和/或其关联机构或指定人员将收到此类延期的每月付款,可能存在类似的利益冲突。同样,如果我们同意向我们的保荐人、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我们的顾问或其关联公司支付咨询、成功、咨询或发现者的费用,以实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完成,这些人在确定特定目标企业是否是与我们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企业方面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因为除非我们完成此类业务合并,否则不得支付任何此类费用。 |
| ● | 我们的初始股东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之前购买了创始人股份,我们的保荐机构将在与本次发行结束同时结束的交易中购买私募认股权证。我们的初始股东已与我们订立协议,据此,他们同意放弃其创始人股份和他们持有的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有关的任何公众股份的赎回权。我们管理团队的其他成员已就他们在此次发行中或之后获得的任何公众股份订立与我们的初始股东订立的协议类似的协议。此外,我们的初始股东已同意,如果我们未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由于我们的条款修订而可能需要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任何延长时间,尽管他们将有权从信托账户以外的资产中获得清算分配,则我们同意放弃他们从信托账户中就其创始人股份进行清算分配的权利。 |
154
| ● | 此外,我们的初始股东已同意不转让、转让或出售其创始人的任何股份,直至以下较早的情况发生:(i)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一年,(ii)如果在公司初始业务合并后至少150天开始的任何30个交易日期间内,普通股的收盘价等于或超过每股12.00美元(根据股份细分、股本、重组、资本重组等进行调整),或(iii)公司完成清算、合并之日,换股或者其他类似交易导致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东有权以其普通股换取现金、证券或者其他财产的(本协议项下所述允许受让方除外“主要股东—转让方正股份、定向增发单位和限制性定向增发股份”).任何被允许的受让人将受到我们的初始股东关于任何创始人股份的相同限制和其他协议的约束。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通篇将此类转让限制称为锁定。由于我们的每一位高级职员和董事将直接或间接拥有普通股或认股权证,他们在确定特定目标业务是否是与我们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业务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我们的保荐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直接或间接)为创始人股份支付的低价创造了一种激励,据此,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会获得可观的利润,即使我们选择了一个随后价值下降且对公众股东无利可图的收购目标。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创始人股份,除非他们从信托账户之外的资产中获得清算分配,这可能会激励我们的发起人、高级职员和董事完成交易,即使我们选择了一个随后价值下降且对公众股东无利可图的收购目标。 |
| ● | 如果目标企业将任何此类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留任或辞职作为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任何协议的条件,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在评估特定业务合并方面存在利益冲突。 |
我们不被禁止与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或董事有关联的业务合并目标进行初始业务合并,或通过与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或董事的合资公司或其他形式的共有所有权完成业务合并;因此,这些关联人在确定特定目标企业是否是与我们进行初始业务合并的适当企业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因为这些关联人将拥有与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同的利益,并且除非我们完成此类业务合并,否则很可能不会获得任何财务利益。如果我们寻求与与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或董事有关联的业务合并目标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我们或独立董事委员会将从作为FINRA成员的独立投资银行或通常提出估值意见的其他独立实体获得意见,说明我们支付的对价从财务角度对我们公司及其股东是公平的。我们没有被要求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获得这样的意见。此外,从我们的证券首次在纳斯达克上市之日起,我们还将每月向我们的保荐人和/或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员支付总计15,000美元,用于向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提供办公空间、秘书和行政服务。
我们无法向你保证,上述任何冲突都将以有利于我们的方式得到解决。
如果我们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提交给我们的公众股东进行投票,我们的初始股东已同意对其创始人股份进行投票,他们和我们管理团队的其他成员已同意对他们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以及在发行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股份进行投票,以支持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但此类各方根据《交易法》第14e-5条的要求可能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将不会投票赞成批准业务合并交易)。
155
高级人员及董事的责任限制及赔偿
开曼群岛法律没有限制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可能规定对高级职员和董事进行赔偿的程度,但开曼群岛法院可能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针对故意违约、实际欺诈或故意疏忽提供赔偿的情况除外。因此,我们的条款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进行赔偿,包括以他们的身份承担的任何责任,但通过他们自己的实际欺诈、故意违约或故意疏忽除外。我们希望购买一份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该保险为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提供在某些情况下抗辩、和解或支付判决费用的保险,并向我们提供赔偿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的义务的保险。
我们的高级人员和董事已同意放弃在信托账户中或对信托账户中的任何款项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权益或任何种类的索赔,并已同意放弃他们未来可能因向我们提供的任何服务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权益或任何种类的索赔,并且不会以任何理由向信托账户寻求追索。因此,只有在(i)我们在信托账户之外有足够的资金或(ii)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时,我们才能满足所提供的任何赔偿。
我们的赔偿义务可能会阻止股东就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违反其受托责任提起诉讼。这些规定还可能具有降低针对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衍生诉讼的可能性的效果,即使这样的行动如果成功,可能会使我们和我们的股东受益。此外,如果我们根据这些赔偿条款向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支付和解和损害赔偿的费用,股东的投资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认为,这些条款、保险和赔偿协议对于吸引和留住有才华和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是必要的。
156
下表列出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拥有权信息,并经调整以反映本招股章程发售单位中包含的我们普通股的出售情况,并假设本次发售中没有购买单位,由:
| ● | 我们认识的每一个人是我们已发行普通股5%以上的实益拥有人; |
| ● | 我们的每一位执行官和董事;和 |
| ● | 我们所有的执行官和董事作为一个整体。 |
除非另有说明,我们相信表格中列出的所有人士对他们实益拥有的我们所有普通股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下表并未反映私募认股权证的记录或实益所有权,因为这些认股权证不能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的60天内行使。
2024年11月,我们的保荐人和保荐关联公司支付了23,956.52美元购买了总计6,887,500股创始人股份(其中最多937,500股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无偿交还给我们,具体取决于承销商超额配股权的行使程度),一名顾问支付了1,043.48美元购买了总计300,000股创始人股份(其中没有一股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被没收),总计发行了7,187,500股创始人股份,总购买价格为25,000美元,约合每股0.003美元。2025年4月29日,我们将31.63美元存入公司股份溢价账户的贷方,并额外发行了316,250股创始人股份,导致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截至本公告之日持有7,503,750股股份。“保荐关联公司”包括代行我们董事会主席和保荐机构管理成员职责的Harry You,以及Harry You的成年儿子Robert You。你们两位先生都直接拥有我们赞助商的会员权益。在我们的保荐人和保荐关联公司持有的总计7190,550股创始人股份中,保荐人、Harry You和Robert You分别直接持有268.83万股、24 0.12万股和210,050股创始人股份,每股价格约为0.003美元。在初始股东对公司进行2.5万美元的初始投资之前,我们没有任何资产,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创始人股份的购买价格是通过向公司贡献的现金金额除以已发行的创始人股份数量确定的。发行在外的创始人股份数量是根据以下预期确定的: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此次发行的总规模将最多为30,015,000个单位,因此该等创始人股份将占此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的20%。保荐机构及保荐关联机构持有的高达97.875万股创始人股份,将视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程度予以没收。下表中的发售后百分比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股权,我们的保荐人和保荐关联公司没收978,750股创始人股份,本次发行后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为31,250,000股。
| 发售前 | 提供后 | |||||||||||||||
| 实益拥有人名称及地址(1) | 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数量 | 百分比 | 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数量 | 百分比 | ||||||||||||
| 董事和执行官 | ||||||||||||||||
| Harry L. You(2)(3) | 5,089,500 | 67.8 | % | 4,384,800 | 13.4 | % | ||||||||||
| 山姆·林恩 | - | - | - | - | ||||||||||||
| 达拉·安德森 | - | - | - | - | ||||||||||||
| 康斯坦斯·韦弗 | - | - | - | - | ||||||||||||
| 全体高级职员及董事为一组(四人) | 5,089,500 | 67.8 | % | 4,384,800 | 13.4 | % | ||||||||||
| 5%持有人 | ||||||||||||||||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3) | 2,688,300 | 35.8 | % | 2,296,800 | 7.0 | % | ||||||||||
| 罗伯特·尤(4) | 2,101,050 | 28.0 | % | 1,827,000 | 5.6 | % | ||||||||||
| * | 不到百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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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每一项的营业地址均为1180 North Town Centre Drive,Suite 100,Las Vegas,Nevada 89144。 | |
| (2) | 显示的利益仅包括创始人股份。发售前,包括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直接持有的268.83万股和Harry L. You的Roth IRA持有的24 0.12万股,还包括将视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程度被没收的70.47万股创始人股份。发售后,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以及所有须予没收的70.47万股创始人股份被没收。 | |
| (3) | 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是本文报告的268.83万股的记录持有者。Harry L. You是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的唯一管理成员。对于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持有的记录在案的普通股,Harry L. You拥有投票和投资酌情权。发售前,包括将视承销商超额配股权行使程度被没收的39.15万股创始人股份。发售后,假设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获行使,并没收全部391,500股可予没收的创始人股份。 | |
| (4) | 包括Robert You的Roth IRA持有的股份。发售前,包括将视承销商超额配股权行使程度予以没收的274,050股创始人股份。发售后,假设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获行使,且被没收的全部274,050股创始人股份被没收。 |
紧随此次发行后,我们的首次股东将共同实益拥有当时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的20%(假设他们没有在此次发行中购买任何单位)。
我们的保荐人已承诺,根据书面协议,购买总计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包括全额行使承销商超额配股权的情况下),每份可在首次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前12个月内以每股10.50美元的价格或在首次业务合并结束12个月周年之后的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普通股,总购买价格为3,500,000美元或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在与本次发行结束同时发生的私募配售中。私募认股权证与在本次发行中作为部分单位出售的认股权证相同,但(i)除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外,它们(包括在行使这些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不得由我们的保荐人转让、转让或出售,直至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ii)它们(包括相关股份)将有权获得登记权;(iii)它们将不能由我们赎回;以及(iv)它们可由持有人在无现金基础上行使。私募认股权证购买价格的一部分将被添加到将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本次发行的收益中,以便在本次发行结束时将在信托账户中持有261,000,000美元(如果承销商全额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则为300,150,000美元)。私募认股权证受下述转让限制的约束。
我们的保荐人被视为我们的“发起人”,因为这个词是根据联邦证券法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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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正股份及私募认股权证
根据我们的初始股东和管理团队签订的信函协议中的锁定条款,创始人股份、私募认股权证和在行使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均受到转让限制。这些锁定条款规定,此类证券不得转让或出售(i)就创始人股份而言,直至(A)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一年后或(B)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后(以较早者为准),(x)如果我们普通股的最后出售价格等于或超过每股12.00美元(根据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至少150天开始的任何3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任何20个交易日(根据股票分割、股票股息、重组、资本重组等进行调整),或(y)我们完成清算、合并、换股、重组或其他导致我们所有股东有权将其普通股交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的类似交易的日期,以及(ii)就私募认股权证和此类认股权证的相关普通股而言,直至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但在每种情况下(a)向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我们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的任何关联公司或家庭成员,我们的保荐人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成员或合伙人、我们的保荐人的任何关联公司或此类关联公司的任何雇员;(b)在个人的情况下,作为对该人直系亲属或信托的赠与,其受益人是该人直系亲属的成员、该人的关联公司或慈善组织;(c)在个人的情况下,根据该人死亡时的血统和分配法律;(d)在个人的情况下,根据合格的国内关系令;(e)以不高于最初购买股票或认股权证的价格,通过与任何远期购买协议或类似安排有关或与完成业务合并有关的私下出售或转让;(f)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或我们的保荐人解散时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g)就完成初始业务合并而向公司提出无注销价值;(h)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前进行清算的情况下;(i)向根据上述(a)至(f)条可进行处置或转让的个人或实体的代名人或托管人;及(j)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我们完成清算、合并的情况下,股份交换或其他类似交易,导致我们所有股东有权将其普通股交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但条件是,在(a)至(f)或(h)条款的情况下,这些被允许的受让人必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协议,同意受本协议中的转让限制和本协议所载的其他限制(包括有关投票、信托账户和清算分配的规定)的约束。
注册权
(i)创始人股份的持有人,其在本次发行结束前以私募方式发行,(ii)私募认股权证,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时同时以私募方式发行,以及此类私募认股权证的基础普通股,(iii)承销商认股权证,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时作为额外补偿发行给我们的代表或其指定人员,(iv)根据将在本次发行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前签署的登记权协议,在转换营运资金贷款时可能发行的私募认股权证将具有登记权,要求我们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登记出售他们持有的任何我们的证券。根据登记权协议,假设承销商全额行使其超额配股权,且最多1,500,000美元的营运资金贷款被转换为私募认股权证,我们将有义务登记最多16,253,750股普通股和9,250,000份认股权证。普通股数量包括(i)初始股东持有的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ii)3,500,000股私募认股权证基础普通股,(iii)3,750,000股承销商认股权证基础普通股,以及(iv)最多1,500,000股流动资金贷款转换后发行的私募认股权证基础普通股。认股权证数量包括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3,750,000份承销商认股权证,以及最多1,500,000份流动资金贷款转换发行的私募认股权证。创始人股份、私募认股权证和营运资金认股权证的持有人有权提出最多三项要求,不包括简式要求,即我们注册此类证券。此外,创始人股份、私募认股权证和营运资金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提交的登记声明方面拥有一定的“搭载”登记权。承销商认股权证(包括相关股份)将有权根据FINRA规则第5510(g)(8)条,自本次发行开始销售起,分别享有包括一次需求和无限“搭载”权利在内的转售登记权,期限分别为五年和七年。我们将承担与提交任何此类注册声明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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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我们的保荐人和保荐关联公司支付了23,956.52美元购买了总计6,887,500股创始人股份(其中最多937,500股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无偿交还给我们,具体取决于承销商超额配股权的行使程度),一名顾问支付了1,043.48美元购买了总计300,000股创始人股份(其中没有一股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被没收),总计发行了7,187,500股创始人股份,总购买价格为25,000美元,约合每股0.003美元。2025年4月29日,我们将31.63美元存入公司股份溢价账户的贷方,并额外发行了316,250股创始人股份,导致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在本协议日期持有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保荐关联机构”包括代行我行董事会主席及保荐机构管理成员职责的Harry You,以及Harry You的成年儿子Robert You。你们两位先生都直接拥有我们赞助商的会员权益。在我们的保荐人和保荐关联公司持有的总计7190,550股创始人股份中,保荐人、Harry You和Robert You分别直接持有2688,300股、24 0 1,200股和210,050股创始人股份,每股价格约为0.003美元。发行在外的创始人股份数量是根据以下预期确定的: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全额行使,此次发行的总规模将最多为30,015,000个单位,因此该等创始人股份将占此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的20%。根据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程度,保荐机构及保荐关联机构持有的创始人股份中最多97.875万股将被没收。
我们在此次发行中的保荐人已承诺购买总计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包括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每份可在首次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前12个月内以每股10.50美元的价格或在首次业务合并结束的12个月周年之后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普通股,每份认股权证价格为1.00美元,总购买价格为3,500,000美元,在与本次发行结束同时发生的私募中。私募认股权证与在本次发行中作为部分单位出售的认股权证相同,但以下情况除外:(i)除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外,它们不得(包括在行使这些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由持有人转让、转让或出售,直至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ii)它们(包括相关股份)将有权获得登记权;(iii)它们将不能由我们赎回;以及(iv)它们可由持有人在无现金基础上行使。私募认股权证购买价格的一部分将被添加到将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本次发行的收益中,以便在本次发行结束时将在信托账户中持有261,000,000美元(如果承销商全额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则为300,150,000美元)。
我们目前使用我们赞助商提供的位于1180 North Town Centre Drive,Suite 100,Las Vegas,Nevada 89144的办公空间。我们认为我们目前的办公空间足以满足我们目前的运营。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我们将每月向我们的赞助商和/或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员支付总计高达15,000美元的费用,用于向我们和管理团队成员提供的办公空间、秘书、行政和支持服务。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清算后,我们将停止支付这些月费。此类行政服务的付款将在企业合并结束时延期支付,并且仅从信托账户之外的剩余资金中支付。
我们已同意,根据与我们的保荐人就上述办公空间和行政服务的每月付款达成的行政服务和赔偿协议,我们将赔偿我们的保荐人因本次发行或公司的运营或公司业务的开展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或针对我们的保荐人提出的任何索赔,指称我们的保荐人对公司的任何活动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管理或背书,或我们的保荐人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之间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关联,哪个协议规定受偿方不能使用我们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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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目前预计不会在任何正式基础上聘请专业公司或其他专门从事业务收购的个人提供服务,但我们可能会在未来聘请这些公司或其他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支付发现者费用、咨询费或其他补偿,这些补偿将根据交易条款在公平谈判中确定。我们将仅在我们的管理层确定使用发现者可能为我们带来我们可能无法获得的机会或发现者在非邀约的基础上与我们接洽且我们的管理层认为符合我们最佳利益的潜在交易的情况下,才聘用发现者。发现者费用的支付通常与交易的完成挂钩,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此类费用都将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中支付。我们可能会就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向我们的保荐人、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我们的顾问或其关联机构支付咨询、成功、咨询或发现者的费用。此外,我们可能会就向我们提供的服务向我们的独立董事支付现金补偿。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或他们的任何关联公司,将获得与代表我们开展的活动相关的任何自付费用的补偿,例如确定潜在的目标业务和对合适的业务合并进行尽职调查。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将每季度审查向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董事或我们或他们的关联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
在本次发行结束前,我们的保荐人可能会向美国借出资金,用于本次发行的部分费用。这些贷款将是无息、无抵押的,将于2025年6月30日或本次发行结束时(以较早者为准)到期,预计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从已分配用于支付承销佣金以外的发行费用的79.06万美元发行收益中偿还。
此外,为了为与预期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交易成本提供资金,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的保荐人的关联公司或我们的某些高级职员和董事可以但没有义务根据需要以非利息基础向美国借出资金。如果我们完成一个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偿还这样的贷款金额。在初始业务合并未完成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使用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部分营运资金来偿还此类贷款金额,但我们的信托账户的收益将不会用于此类偿还。最多1,500,000美元的此类贷款可根据贷方的选择,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转换为私募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将与私募认股权证相同,包括行权性和行权价。除上述情况外,此类贷款的条款(如有)尚未确定,也没有关于此类贷款的书面协议。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我们预计不会向除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保荐人的关联公司以外的其他方寻求贷款,因为我们认为第三方不会愿意借出此类资金,并对寻求获得我们信托账户中资金的任何和所有权利提供豁免。
上述向我们的保荐人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每月15,000美元的延期付款、偿还我们的保荐人的贷款或在我们首次业务合并之前偿还营运资金贷款,将使用信托账户外持有的资金支付,预计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从已分配用于支付承销佣金以外的发行费用的790,600美元发行收益中偿还。
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我们的管理团队中留在我们的成员可能会从合并后的公司获得咨询、管理或其他费用,任何和所有金额都将在当时已知的范围内,在向我们的股东提供的代理征集或要约收购材料(如适用)中向我们的股东充分披露。此类补偿的金额不太可能在分发此类要约收购材料时或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如适用)时得知,因为将由合并后业务的董事决定执行和董事的薪酬。
我们就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订立了登记权协议,该协议在“主要股东——登记权”标题下进行了描述。
161
关联交易审批政策
我们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通过了一项政策,规定了其审议和批准或批准“关联交易”的政策和程序。“关联方交易”是指任何已完成或拟议的交易或系列交易:(i)该公司曾经或将成为参与者;(ii)其金额超过(或合理预期超过)120,000美元或该公司在交易存续期间的前两个已完成会计年度年末总资产平均值的1%(不考虑损益)中的较小者;(iii)“关联方”拥有、已经或将拥有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利益。该政策下的“关联方”将包括:(i)我们的董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人;(ii)我们任何类别的投票证券的5%以上的任何记录或实益拥有人;(iii)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直系亲属,如果前述人员是自然人;以及(iv)根据《交易法》下的S-K条例第404项可能是“关联方”的任何其他人。根据该政策,审计委员会将考虑(i)每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该交易的条款是否与在与无关第三方的公平交易中可能获得的条款相当,(ii)该关联方在交易中的利益程度,(iii)该交易是否违反了我们的Code of Ethics或其他政策,(iv)审核委员会是否认为有关交易的基础关系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以及(v)该交易可能对董事作为董事会独立成员的地位以及他或她在董事会各委员会任职的资格产生的影响。管理层将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每一项拟议的关联方交易,包括与之相关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根据该政策,只有当我们的审计委员会根据该政策规定的准则批准或批准该交易时,我们才可能完成关联方交易。该政策将不允许任何董事或执行官参与其作为关联方的关联人交易的讨论或决策。
162
我们是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我们的事务受我们的条款、《公司法》和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根据我们的条款,我们被授权发行55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包括550,000,000股普通股,以及5,000,000股优先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以下描述总结了我们的资本存量的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在我们的文章中有更具体的阐述。因为它只是一个总结,所以它可能并不包含所有对你很重要的信息。
单位
每个单位的发行价为10.00美元,由一股普通股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组成。每份整份认股权证在可行使时,其持有人有权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前12个月内以每股10.50美元的价格或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12个月周年后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普通股,但可按本招股说明书所述进行调整。根据认股权证协议,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仅就公司普通股的整数部分行使其认股权证。这意味着认股权证持有人在任何特定时间只能行使整张认股权证。例如,如果认股权证持有人持有一份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购买普通股,这类认股权证将无法行使。如认股权证持有人持有一份认股权证的两半,则该整份认股权证将可按适用的行使价行使一股普通股。组成单位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将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第52天开始单独交易,除非CCM和Needham通知我们他们决定允许更早的单独交易,前提是我们已提交了下文所述的8-K表格的当前报告,并已发布新闻稿宣布何时开始此类单独交易。一旦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开始分离交易,持有人将有权继续持有单位或将其单位分离成成分证券。持有人将需要让他们的经纪人联系我们的转让代理,以便将单位分离为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单位分离后不会发行零碎认股权证,只会买卖整只认股权证。据此,除非您购买至少两个单位,否则您将无法收到或交易整份认股权证。
普通股
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之前,有7,503,750股已发行普通股,全部由我们的初始股东持有记录,因此我们的初始股东将拥有我们在本次发行后已发行和已发行股份的20%(假设我们的初始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购买任何单位,并且不包括私募认股权证的基础普通股)。
我们的保荐机构和保荐关联机构将没收高达978,750股创始人股份,具体取决于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程度。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我们将有32,625,000股普通股流通在外(假设没有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以及我们的保荐人和保荐关联公司相应没收978,750股创始人股份),其中包括:
| ● | 作为本次发行的一部分而发行的26,100,000股社会公众股基础单位; |
| ● | 我司保荐机构及保荐关联机构持有的6,525,000股创始人股份;及 |
| ● | 31.32万股创始人股份由一名顾问持有。 |
163
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就股东须表决的所有事项每持有一股股份拥有一票表决权。除非我们的条款中有规定,或根据《公司法》的适用条款或适用的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否则我们的普通股中亲自或通过代理人代表并被投票的大多数的赞成票必须通过我们的股东投票的任何此类事项。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批准某些行动将需要一项特别决议,通过至少三分之二的普通股的赞成票,这些普通股由本人代表或由代理人代表,并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并根据我们的条款;此类行动包括修改我们的条款,批准与另一家公司的法定合并或合并。我们的董事会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一般任期三年,每年只任命一个级别的董事。董事的任命不设累积投票,其结果为投票赞成董事任命的50%以上股份持有人可以任命所有董事。我们的股东有权在董事会宣布时从合法可用的资金中获得可按比例分配的股息。
由于我们的条款授权发行最多550,000,000股普通股,如果我们要进行业务合并,我们可能(取决于此类业务合并的条款)被要求在我们的股东就业务合并进行投票的同时增加我们被授权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只要我们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董事会分为三个职类,每年只选出一个职类的董事,每个职类(在我们的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前任命的董事除外)任期三年。
根据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要求,在我们在纳斯达克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财年结束后不迟于一年,我们才需要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我们没有要求召开年度或临时股东大会或任命董事。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我们可能不会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任命新董事。
我们将向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他们获得公众股份的范围内)提供赎回的机会,无论他们是否弃权、投票赞成或反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他们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有关的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以每股价格支付,现金支付,相当于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前两个工作日计算的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的税款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但须遵守本文所述的限制。信托账户中的金额最初预计为每股公共股份10.00美元。我们将分配给适当赎回股票的投资者的每股金额不会因我们将支付给承销商的递延承销佣金而减少。我们的初始股东、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拥有创始人股份的顾问已与我们签订了一份信函协议,据此,他们已同意放弃就他们所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以及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职员和董事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时所持有的公众股份的赎回权。与许多SPAC持有股东投票并在其初始业务合并时进行代理征集并规定在完成此类初始业务合并时以现金赎回相关公众股不同,即使在法律不要求投票的情况下,如果法律不要求股东投票并且我们出于业务或其他法律原因未决定举行股东投票,我们将根据我们的条款,根据SEC的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并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向SEC提交要约收购文件。我们的文章将要求这些要约收购文件包含与SEC代理规则要求的有关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和赎回权的基本相同的财务和其他信息。但是,如果法律要求股东批准交易,或者我们出于业务或其他法律原因决定获得股东批准,我们将像许多SPAC一样,根据代理规则而不是根据要约收购规则,在代理征集的同时提出赎回股份。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将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前提是我们收到开曼群岛法律下的普通决议,该决议由亲自代表或由代理人代表的已发行股份的股东所投的至少过半数赞成票通过,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然而,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构成为与另一家公司的法定合并或合并,则通过的特别决议将需要我们的股东批准一项合并计划,该决议由至少三分之二的我们亲自或通过代理人代表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普通股的赞成票通过。然而,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董事、顾问或其关联公司参与私下协商的交易(如本招股说明书所述)(如果有),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获得批准,即使我们的大多数公众股东投票或表示他们打算投票反对此类初始业务合并。就寻求批准一项普通决议而言,一旦达到法定人数,不投票将不会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批准产生影响。我们的文章要求,任何大会至少提前五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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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且我们没有根据要约收购规则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我们的条款规定,公众股东,连同该股东的任何关联公司或与该股东一致行动或作为“集团”(定义见《交易法》第13条)的任何其他人,将被限制在未经我们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就超额股份赎回其股份。然而,我们不会限制我们的股东投票支持或反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所有股份(包括超额股份)的能力。我们的股东无法赎回超额股份将降低他们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的影响,如果这些股东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这些超额股份,他们的投资可能会蒙受重大损失。此外,如果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这些股东将不会收到与超额股份相关的赎回分配。因此,这些股东将继续持有超过15%的股份数量,并且,为了处置这些股份,将被要求在公开市场交易中出售其股份,这可能是亏损的。
如果我们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股东、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已同意投票支持他们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以及在此次发行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以支持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因此,除了我们的初始股东的创始人股份外,我们还需要9,787,501股或本次发行中出售的26,100,000股公众股的37.5%投票赞成初始业务合并,才能使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获得批准(假设所有流通股都获得投票,超额配股权未被行使,且信披协议各方未获得任何公众股份)。假设只有三分之一的我们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的持有人,代表我们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他们的股份,我们将不需要除我们的创始人股份之外的任何公众股份投票赞成初始业务合并,以批准初始业务合并。然而,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构成为与另一家公司的法定合并或合并,一项特别决议,以亲自代表或由代理人代表并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就该事项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股东所投的至少三分之二的赞成票获得通过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获得投票,将需要我们的股东批准一项合并计划而获得通过。此外,每名公众股东可选择赎回其公众股份,而不论他们是否投票赞成或反对拟议交易,或他们是否未就拟议交易投票或弃权,或他们是否在为批准拟议交易而举行的股东大会的记录日期为公众股东。
根据我们的条款,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i)停止除清盘外的所有业务;(ii)在合法可用资金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其后十个工作日,以每股价格赎回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相当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以及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高10万美元),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该赎回将构成全额和完整的付款,并在适用法律的规定下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或其他分配的权利,如果有的话);以及(iii)在赎回后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清算和解散,但须经我们其余股东和我们的董事会批准,在每种情况下,均须遵守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以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我们的初始股东已与我们签订协议,据此,他们同意,如果我们未能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将放弃就其创始人股份从信托账户清算分配的权利,尽管他们将有权从信托账户以外的资产清算分配。然而,如果我们的初始股东或管理团队在本次发行中或之后获得公众股,如果我们未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将有权从信托账户中获得有关此类公众股的清算分配。
在企业合并后公司发生清算、解散或清盘的情况下,我们的股东有权按比例分享在支付负债后以及在对每类股份(如果有的话)作出拨备后剩余的可供分配给他们的所有资产,这些资产具有优先于普通股的优先权。我们的股东没有优先认购权或其他认购权。没有适用于普通股的偿债基金条款,但我们将向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只要他们获得公众股)提供机会,以每股价格将他们的公众股赎回为现金,价格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与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但须遵守此处描述的限制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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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股份
除下文所述外,创始人股份与本次发行中出售的单位中包含的公众股份相同,创始人股份持有人享有与公众股东相同的股东权利,但(i)创始人股份受到某些转让限制,如下文更详细描述,(ii)创始人股份有权享有登记权;(iii)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拥有创始人股份的顾问已与我们订立信函协议,据此,他们同意(a)放弃他们所持有的创始人股份和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职员和董事就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所持有的公众股份的赎回权,(b)放弃他们所持有的创始人股份和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所持有的公众股份的赎回权,与股东投票批准对我们的条款(A)的修订有关的高级职员和董事,以修改我们的义务的实质内容或时间安排,即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则允许赎回或赎回100%的公众股份,或(b)与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首次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要条款,(c)如果我们未能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则放弃他们从信托账户就其创始人股份进行清算分配的权利,尽管如果我们未能在该时间段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将有权从信托账户获得清算分配,如果我们未能在该时间段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将有权从信托账户之外的资产中就其持有的任何公众股份进行清算分配,并且(d)对他们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以及由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进行投票,高级职员和董事在本次发行期间或之后(包括在公开市场和私下协商交易中)支持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除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外,创始人股份不得转让、转让或出售(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与我们的保荐人有关联的其他个人或实体除外,他们每个人都将受到相同的转让限制),直至(i)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一年后或(ii)我们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完成清算、合并、股份交换或其他类似交易导致我们的所有股东有权将其普通股交换为现金之日(以较早者为准),证券或其他财产;除某些获准受让人外,在本文“主要股东——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的转让”项下所述的特定情况下。任何被允许的受让人将受到我们的初始股东关于任何创始人股份的相同限制和其他协议的约束。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通篇将此类转让限制称为锁定。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1)我们的普通股的收盘价等于或超过每股12.00美元(根据股份细分、股本、重组、资本重组等调整)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至少150天开始的任何3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任何20个交易日,或者(2)如果我们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完成交易,导致我们的股东有权将其股份交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则创始人股份将解除锁定。根据超额配股权的行使情况,我们的初始股东将没收最多978,750股创始人股份。
会员名册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必须保留一份成员登记册,其中将有:
| ● | 成员的姓名和地址,各成员所持股份的声明,以及已支付或同意视为已支付的金额,关于各成员的股份和各成员股份的投票权; |
| ● | 已发行股份是否附有表决权; |
| ● | 任何人的姓名作为会员记入注册纪录册的日期;及 |
| ● | 任何人不再是会员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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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公司的成员名册是其中所列事项的表面证据(即除非被反驳,否则成员名册将就上述事项提出事实推定),而在成员名册中登记的成员将被视为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的事项,拥有与其在成员名册中的名称相对应的股份的合法所有权。
在本次公开发售结束后,会员名册将立即更新,以反映我们发行的股票。一旦我们的会员名册得到更新,记录在会员名册中的股东将被视为拥有与其姓名对应的股份的合法所有权。然而,在某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向开曼群岛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定成员登记册是否反映了正确的法律立场。此外,开曼群岛法院有权在其认为成员名册没有反映正确法律立场的情况下,下令对公司维护的成员名册进行更正。如果就我国的普通股提出了要求更正成员名册的命令的申请,那么这些股份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开曼群岛法院的重新审查。
如任何人的姓名被错误地记入或遗漏在我们的会员名册内,或如有任何失责或不必要的延迟将任何人不再是我们公司成员的事实记入名册内,受委屈的人或成员(或我们公司或我们公司本身的任何成员)可向开曼群岛大法院申请命令更正名册,而该法院可拒绝该申请,或如信纳案件的公正,对登记册作出责令整改。
优先股
我们的条款授权了5,000,000股优先股,并规定优先股可以不时以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在任何系列的优先股发行前,我们的董事会应通过一项或多项决议,确定该系列的以下规定:(a)该系列的指定和构成该系列的优先股数量;(b)该系列的股份是否拥有投票权,以及《公司法》规定的任何投票权,如果有,该投票权的条款可能是一般的或有限的;(c)就该系列应付的股息(如有),任何该等股息是否应是累积的,如果有,从什么日期开始,支付该等股息的条件和日期,该等股息对任何其他类别股份或任何其他系列优先股的任何股份应付股息的优先权或关系;(d)该等优先股或该系列优先股是否须由公司赎回,如是,该等赎回的时间、价格和其他条件;(e)该等系列优先股应付的金额或金额,以及该系列持有人在自愿或非自愿清算中的权利,公司的解散或清盘,或在任何资产分配时;(f)该等系列的优先股是否须受退休或偿债基金的运作规限,如是,任何该等退休或偿债基金须适用于购买或赎回该等系列的优先股以作退休或其他公司用途的程度及方式,以及与退休或偿债基金的运作有关的条款及条文;(g)该等系列的优先股是否须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任何其他类别的股份或任何其他系列优先股或任何其他证券的股份,如有,则为价格或价格或转换或交换率及调整方法(如有),以及转换或交换的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h)任何优先股或该等系列在支付股息或作出其他分配时尚未发行时生效的限制和限制(如有),以及在公司购买、赎回或以其他方式收购时生效,任何其他类别股份或任何其他系列优先股的现有股份或股份;(i)产生公司债务或发行任何额外股份(包括该系列或任何其他类别股份或任何其他系列优先股的额外股份)时的条件或限制(如有);及(j)任何其他权力、优先权及相对、参与、选择性及其他特别权利,以及任何其他类别股份或任何其他系列优先股的任何资格、限制及限制。因此,我们的董事会能够在没有股东批准的情况下,发行具有投票权和其他权利的优先股,这可能会对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和其他权利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产生反收购影响。我们的董事会能够在没有股东批准的情况下发行优先股,可能会产生延迟、推迟或阻止我们控制权变更或现有管理层被罢免的效果。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我们没有发行在外的优先股。虽然我们目前不打算发行优先股,但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我们将来不会这样做。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或登记优先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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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股权证
公众股东认股权证
每份整份认股权证在可行使时,赋予登记持有人在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的前12个月内以每股10.50美元的价格或在初始业务合并完成12个月周年后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普通股的权利,但可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后开始的任何时间进行如下所述的调整,前提是任何认股权证都不能以现金形式行使,并且我们没有义务在认股权证行使时发行普通股,除非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在表格S-1、表格S-3、表格F-1或表格F-3(如适用)上的登记声明上登记了可在认股权证行使时发行的普通股,符合或被视为根据行使持有人所在州的证券法免于登记或资格的资格,或可获得登记或资格豁免。如果就认股权证而言,该条件未获满足,则该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将无权以现金行使该认股权证,且该认股权证可能没有任何价值,到期时可能一文不值,在这种情况下,包含公共认股权证的单位的购买者将仅为该单位的基础普通股支付该单位的全部购买价格。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会被要求以净现金结算任何认股权证。
根据认股权证协议,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仅就整数普通股行使其认股权证。这意味着认股权证持有人在特定时间只能行使整只认股权证。单位分离后不会发行零碎认股权证,只会买卖整只认股权证。因此,除非您购买至少两个单位,否则您将无法收到或交易整份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将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五年、纽约市时间下午5:00或赎回或清算时更早到期。
我们将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登记在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登记说明中,因为认股权证将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可能在本次发行的一年内)成为可行使的。然而,由于认股权证将可行使至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最多五年的到期日,为了在我们根据认股权证协议的条款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遵守《证券法》第10(a)(3)条的要求,我们已同意,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在不迟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我们将尽我们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一份关于表格S-1、S-3、F-1的登记声明,或F-3(如适用)根据《证券法》登记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以促使其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生效,并根据认股权证协议的规定维持与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有关的当前招股说明书,直至认股权证到期。如任何该等登记声明涵盖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不受60第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工作日,然后从61号开始St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并在SEC宣布此类登记声明生效时结束,以及在我们未能维持涵盖在行使公开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有效登记声明的任何其他期间,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有权根据《证券法》第3(a)(9)节或其他豁免以“无现金基础”行使此类公开认股权证。尽管如此,如果我们的普通股在行使未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认股权证时满足《证券法》第18(b)(1)条对“涵盖证券”的定义,我们可以选择根据《证券法》第3(a)(9)条要求行使认股权证的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在“无现金基础上”这样做,如果我们这样选择,我们将不需要提交或维持有效的此类登记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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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公开认股权证以换取现金
一旦权证成为可行权,我们可能会将公开认股权证赎回为现金:
| ● | 全部而不是部分; |
| ● | 以每份认股权证0.01美元的价格; |
| ● | 提前不少于30日发出赎回书面通知(“30天计量期”);以及 |
| ● | 当且仅当,在我们向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发出赎回通知前三个工作日结束的3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任何20个交易日内,普通股的收盘价等于或超过每股18.00美元(根据股份分割、股本、重组、资本重组等以及为与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述的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结束相关的某些普通股和股票挂钩证券的发行进行调整)。 |
除非在整个30天的计量期内提供《证券法》规定的有效登记声明,涵盖在行使公开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发行,以及与这些普通股有关的当前招股说明书,否则我们不会将上述公开认股权证赎回为现金,除非我们已选择要求在无现金基础上行使公开认股权证,并且此类无现金行使根据《证券法》免于登记。如果且当公开认股权证成为可由我们以现金赎回时,如果在行使公开认股权证时发行普通股不能根据适用的州蓝天法律豁免注册或资格或我们无法实现此类注册或资格,我们可能不会行使我们的赎回权。我们将利用我们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根据我们在本次发行中提供认股权证的州的居住地州的蓝天法律注册或限定此类普通股。
我们建立了上面讨论的赎回标准中的最后一个,以防止赎回通知,除非在通知时权证行权价存在明显溢价。如果上述条件得到满足,我们发出公开认股权证的赎回通知,每个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有权在预定的赎回日期之前行使其认股权证。然而,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低于18.00美元的赎回触发价(根据股份分割、股本、重组、资本重组等调整,以及为与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述的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筹资目的而发行的某些普通股和股票挂钩证券)以及发出赎回通知后的认股权证行使价。
赎回程序和无现金行使
如果我们按照上文“—以现金赎回公开认股权证”中所述的要求赎回认股权证,我们的管理层将可以选择要求任何希望在“无现金基础上”行使其认股权证的持有人这样做。在决定是否要求所有持有人以“无现金基础”行使认股权证时,我们的管理层将考虑(除其他因素外)我们的现金状况、未行使认股权证的数量以及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发行可发行普通股的最大数量对我们的股东的稀释影响。如果我们的管理层利用这一选择,所有认股权证持有人将通过交出他们的认股权证来支付行使价,该认股权证的数量等于认股权证基础普通股数量除以(x)乘以我们的普通股(定义见下文)的“公平市场价值”超过认股权证行使价的部分乘以(y)公平市场价值所得的商。“公允市值”将是指向认股权证持有人发出赎回通知之日前第三个交易日结束的10个交易日的普通股平均收盘价。如果我们的管理层利用这一选择,赎回通知将包含计算认股权证行使时将收到的普通股数量所需的信息,包括在这种情况下的“公平市场价值”。以这种方式要求无现金行使将减少发行的股票数量,从而减少认股权证赎回的稀释效应。我们认为,如果我们不需要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行使认股权证所产生的现金,这一功能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有吸引力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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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百分比。认股权证持有人如选择受一项规定所规限,即该持有人将无权行使该认股权证,可书面通知我们,但条件是在该行使生效后,该人(连同该人的关联公司),据认股权证代理人实际所知,将实益拥有紧接该行使生效后已发行普通股的超过4.9%或9.8%(或持有人指明的其他金额)。
反稀释调整。如果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因应以普通股支付的股本增加,或因普通股分拆或其他类似事件而增加,则在该股份资本化、分拆或类似事件的生效日,每份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将按已发行普通股的该增加比例增加。向普通股持有人提供的供股,使持有人有权以低于“历史公平市场价值”(定义见下文)的价格购买普通股,将被视为若干普通股的股份资本化,其数量等于(i)在该供股中实际出售的普通股数量的乘积(或可根据在该供股中出售的任何其他股本证券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或可行使普通股)乘以(ii)一(1)减去(x)在此类供股中支付的每股普通股价格和(y)历史公允市场价值的商。出于这些目的,如果供股是针对可转换为普通股或可行使为普通股的证券,在确定普通股应付价格时,将考虑就这些权利收到的任何对价,以及在行使或转换时应付的任何额外金额。历史公允市值是指普通股在适用交易所或适用市场以常规方式进行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之前的第十(10)个交易日期间报告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但无权获得此类权利。
此外,如果我们在认股权证尚未发行和未到期期间的任何时间,就该等普通股(或认股权证可转换成的其他证券)向普通股持有人支付股息或以现金、证券或其他资产进行分配,但上述(a)、(b)某些普通现金股息除外,(c)就建议的首次业务合并满足公众股份持有人的赎回权或(d)就股东投票修订我们的章程以修改我们就首次业务合并允许赎回或赎回100%公众股份的义务的实质内容或时间满足公众股份持有人的赎回权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就与普通股持有人权利或首次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大规定,或与我们未能在我们清算时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和任何后续资产分配时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有关,则认股权证行使价将被下调,自该事件生效日期后立即生效,按就该事件就每股普通股支付的现金金额和/或任何证券或其他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计算。“普通现金股息”是指任何现金股息或现金分配,当以每股为基础时,与截至宣布该股息或分配之日止的365天期间内就普通股支付的所有其他现金股息和现金分配的每股金额相结合,但不超过0.50美元(即单位发行价格的5%,应对该金额进行调整,以适当反映本文讨论的任何其他反稀释事件,不包括导致对行权价或每份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数量进行调整的现金股息或现金分配),但仅限于现金股息或现金分配总额等于或低于每股0.50美元。
如果已发行普通股的数量因合并、合并、反向股份分割或普通股重新分类或其他类似事件而减少,则在该合并、合并、反向股份分割、重新分类或类似事件生效之日,每份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将按已发行普通股减少的比例减少。
每当行使认股权证时可购买的普通股数量发生调整时,如上所述,认股权证行使价格将通过将紧接该调整前的认股权证行使价格乘以分数(x)进行调整,其分子将是紧接该调整前行使认股权证时可购买的普通股数量,而(y)其分母将是紧随其后可如此购买的普通股数量。
此外,如果(x)我们以低于每股普通股9.20美元的新发行价格(新发行价格将由我们的董事会善意确定,在向我们的初始股东或其关联公司发行任何此类发行的情况下,不考虑我们的初始股东或此类关联公司所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如适用),在此类发行之前)(y)此类发行的总收益超过总股本收益(包括此类发行和本次发行)及其利息的60%,可用于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之日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提供资金(扣除赎回),以及(z)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之日后的交易日开始的20个交易日期间,我们普通股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交易价格(该价格,市值)低于每股9.20美元,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将调整(至最接近的一分钱)为等于市值与新发行价格两者中较高者的115%,触发公司“—公开认股权证现金赎回”项下所述认股权证赎回权的普通股最后销售价格将调整(至最接近的一分钱)为等于市值与新发行价格两者中较高者的180%。
170
如果对已发行普通股进行任何重新分类或重组(上述那些或仅影响此类普通股面值的那些除外),或在我们与另一家公司合并或合并或并入另一家公司的情况下(不包括我们作为持续公司且不会导致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任何重新分类或重组的合并或合并),或在向另一公司或实体出售或转让我们的资产或其他财产作为一个整体或基本上作为一个整体而我们被解散的情况下,认股权证持有人此后将有权根据认股权证中规定的基础和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并在行使认股权证所代表的权利时代替紧随其后可购买和应收的普通股,认股权证持有人在此类重新分类、重组、合并或合并时应收的普通股或其他证券或财产(包括现金)的种类和金额,或在任何此类出售或转让后解散时应收的,如果该持有人在该事件发生前立即行使其认股权证,则该持有人本应收到的种类和金额。如果任何重新分类也导致上述反稀释调整所涵盖的普通股发生变化,则将根据这两种机制进行此类调整。这一重新分类调整将同样适用于连续的重新分类、重组、合并或合并、出售或其他转让。在任何情况下,行权价格都不会降低至低于认股权证行权时可发行的每股面值。
注册表格。认股权证将根据作为认股权证代理的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与我们之间的认股权证协议以注册形式发行。认股权证协议规定,可在未经任何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修订认股权证的条款,以(i)消除任何歧义或纠正任何有缺陷的规定或错误,包括使认股权证协议的规定符合本招股章程所载认股权证条款及认股权证协议的描述,(ii)根据认股权证协议的设想并根据该协议调整与普通股现金股息有关的条文,或(iii)在认股权证协议各方认为必要或可取且各方认为不会对认股权证登记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增加或更改与认股权证协议下产生的事项或问题有关的任何条文,但须取得至少50%当时尚未偿还的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的批准,方可作出任何不利影响公开认股权证登记持有人利益的变更,且仅就私募认股权证条款的任何修订而言,须取得当时尚未偿还的私募认股权证的50%。你应查阅认股权证协议的副本,该协议将作为本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以完整描述适用于认股权证的条款和条件。
认股权证可于到期日或之前在认股权证代理人的办事处交回认股权证证书时行使,并按指示填写和签立认股权证证书反面的行使表格,并伴有全额支付行权价(或在无现金基础上,如适用),以经认证或应付给我们的官方银行支票支付,用于行使数量的认股权证。认股权证持有人在行使认股权证并获得普通股之前,不享有普通股和任何投票权持有人的权利或特权。在认股权证行使后发行普通股后,每位持有人将有权就股东将投票表决的所有事项就每一股记录在案的股份拥有一票表决权。
零碎股份。认股权证获行使后将不会发行零碎股份。如果在行使认股权证时,持有人将有权获得股份的零碎权益,我们将在行使时向下取整至将向认股权证持有人发行的普通股数量的最接近整数。
专属论坛。我们已同意,根据适用法律,因认股权证协议而产生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针对我们的任何诉讼、程序或索赔将在纽约州法院或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提起和执行,并且我们不可撤销地服从该司法管辖区,该司法管辖区将是任何此类诉讼、程序或索赔的专属法院。请参阅“风险因素——我们的认股权证协议将指定纽约州法院或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作为我们认股权证持有人可能发起的某些类型诉讼和程序的唯一和排他性论坛,这可能会限制认股权证持有人就与我们公司的纠纷获得有利司法论坛的能力。”这一规定适用于《证券法》下的索赔,但不适用于《交易法》下的索赔或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地区法院作为唯一和排他性法院的任何索赔。
171
私募认股权证
除下文所述外,私募认股权证的条款和规定与作为本次发行的部分单位出售的认股权证的条款和规定相同。私募认股权证(包括在行使私募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将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内不得转让、转让或出售(除“主要股东——向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与私募认股权证的初始购买者有关联的其他个人或实体转让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中所述的其他有限例外情况外),他们将有权获得登记权。私募认股权证将不能由我们赎回,可由持有人以无现金方式行使。
为了为与预期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营运资金不足或交易成本提供资金,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的保荐人的关联公司或我们的某些高级职员和董事可以但没有义务根据需要向美国借出资金。最多1,500,000美元的这类周转资金贷款可根据贷方的选择,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转换为业务合并后实体的认股权证。这类认股权证将与私募认股权证相同。
承销商认股权证
根据承销协议,我们已同意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向承销商代表或其指定人员发行3,750,000份认股权证,作为额外补偿。承销商认股权证的条款将与私募认股权证相同,但根据FINRA规则5110(g)(8),承销商认股权证不得在本次发行开始销售后超过五年内行使,并受到FINRA规则5110(g)(8)和FINRA规则5110(e)(1)的某些额外限制,如本文所述。
承销商认股权证(包括标的股份)将有权享有包括一次需求和无限“搭载”权利在内的回售登记权,期限分别为自本次发行开始销售之日起五年和七年。根据FINRA规则5110(g)(8),此类登记权仅限于自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发售开始销售之日起分别为期五年和七年的要求权和“搭载”权,此类要求权只能在一次情况下行使。
承销商认股权证和相关股份被FINRA视为补偿,因此在本次发行开始销售后立即受到为期180天的锁定。根据FINRA规则5110(e)(1),这些证券不得出售、转让、转让、质押或质押,也不得成为任何对冲、卖空、衍生工具、看跌或看涨交易的标的,这些交易会导致任何人在紧接本发售开始后的180天内对证券进行经济处置,但参与发售的任何承销商和选定交易商及其高级职员或合伙人、关联公司的注册人士或FINRA规则5110(e)(2)另有许可的除外。
股息
迄今为止,我们没有就我们的普通股支付任何现金股息,即使我们在信托账户之外拥有大量资产,也不打算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支付现金股息。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支付现金股息将在此时由我们的董事会酌情决定,并将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收益(如果有的话)、资本要求和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的一般财务状况。无法确定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我们将能够或决定支付现金股息。于2025年4月29日,我们将31.63美元存入公司股份溢价账户的贷方,并额外发行316,250股创始人股份,导致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和一名顾问截至本协议日期持有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其中最多978,750股可由我们的保荐人和保荐关联公司根据行使承销商超额配股权的程度予以没收)。此外,如果我们因初始业务合并而产生任何债务,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宣布股息的能力可能会受到我们可能同意的与此相关的限制性契约的限制。
我们的转让代理和权证代理
我们的普通股的转让代理和我们的权证的权证代理是大陆股份转让信托公司。我们已同意赔偿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作为转让代理人和权证代理人、其代理人及其每一位股东、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因其以该身份开展的活动而实施或不实施的行为可能引起的所有索赔和损失,但因受赔偿的个人或实体的任何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而引起的任何责任除外。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已同意其对信托账户或对信托账户中的任何款项没有抵销权或任何权利、所有权、利息或任何种类的债权,并已不可撤销地放弃其现在或将来可能拥有的对信托账户中的任何权利、所有权、利息或任何种类的债权或对信托账户中的任何款项的任何种类的债权。因此,所提供的任何赔偿将只能得到满足,或只能针对我们和我们在信托账户之外的资产进行索赔,而不是针对信托账户中的任何款项或由此赚取的利息。
172
公司法的某些差异
开曼群岛公司受《公司法》管辖。《公司法》以英国法律为蓝本,但不遵循最近的英国法律成文法,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不同。下文概述了适用于美国的《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
合并和类似安排。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法》允许两家开曼群岛公司之间的合并或合并,或开曼群岛豁免公司与在另一法域注册成立的公司之间的合并或合并(前提是该其他法域的法律提供便利)。
如果合并或合并是在两个开曼群岛公司之间进行的,则每个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包含某些规定信息的书面合并或合并计划。然后,该计划或合并或合并必须获得(a)每一公司股东的特别决议(通常是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代表并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就该事项投票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股东所投的至少三分之二的赞成票)的授权;或(b)该组成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中可能规定的任何其他授权(如有)。母公司(即在附属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合计持有至少90%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公司)与其附属公司之间的合并无需股东决议,前提是母公司为存续实体,且向拟合并的每个附属公司的每个成员提供合并计划的副本,除非该成员另有约定。必须获得组成公司的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的每个持有人的同意,除非法院放弃这种要求。如果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信纳《公司法》的要求(其中包括某些其他手续)已得到遵守,公司注册处处长将对合并或合并计划进行登记。
合并或合并涉及外国公司的,程序类似,但就该外国公司而言,开曼群岛获豁免公司的董事须作出声明,大意是经作出适当查询后,他们认为下述各项要求已获满足:(i)该外国公司的章程文件及该外国公司成立法域的法律允许或不禁止合并或合并,以及该等法律及该等宪制文件的任何规定已获或将获遵守;(ii)没有提出呈请或其他类似程序,且仍未完成,或作出命令或通过决议,以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对该外国公司进行清盘或清算;(iii)没有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委任接管人、受托人、管理人或其他类似人士,并就该外国公司、其事务或其财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事;(iv)没有计划、命令,已在外国公司债权人的权利被并继续被暂停或限制的任何司法管辖区订立或作出妥协或其他类似安排;(v)没有任何其他理由表明允许合并或合并会违反公共利益。
凡存续公司为开曼群岛获豁免公司,则进一步要求开曼群岛获豁免公司的董事作出声明,大意为经作出适当查询后,他们认为,下述要求已得到满足:(i)外国公司有能力在债务到期时偿付其债务,且合并或合并是善意的,并非旨在欺骗外国公司的无担保债权人;(ii)就外国公司授予存续或合并公司的任何担保权益的转让而言(a)已获得对转让的同意或批准,解除或放弃;(b)转让获得外国公司的章程文件许可并已根据该外国公司的章程文件获得批准;(c)该外国公司的司法管辖区有关转让的法律已经或将得到遵守;(iii)该外国公司将在合并或合并生效后,根据相关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停止成立、注册或存在;(iv)没有任何其他理由允许合并或合并将违反公共利益。
173
《公司法》规定,如果异议股东遵循规定的程序,在某些情况下,他们有权在对合并或合并提出异议时获得其股份的公允价值。实质上,在此类权利适用的情况下,该程序如下:(i)股东必须在对合并或合并进行表决之前向组成公司提出其对合并或合并的书面反对意见,包括声明如果合并或合并获得投票授权,股东提议要求支付其股份;(ii)在合并或合并获得股东授权之日后20天内,组成公司必须向提出书面反对的每个股东发出书面通知;(iii)股东必须在收到组成公司的此种通知后20天内,向组成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他的异议意向,其中包括(其中包括)要求支付其股份的公允价值;(iv)在上文第(ii)款所列期间届满之日后七天内或合并或合并计划提交之日后七天内,以较晚者为准,组成公司,存续公司或合并公司必须向每一异议股东提出书面要约,以公司确定为公允价值的价格购买其股份,如果公司与股东在提出要约之日后30天内约定价格,则公司必须向股东支付该金额;(v)如果公司与股东未能在该30天期限内约定价格,则在该30天期限届满之日后20天内,公司必须(以及任何异议股东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交呈请,以确定所有异议股份的公允价值,并且该呈请必须附有公司尚未就其股份公允价值达成协议的异议股东的姓名和地址清单。在该呈请的聆讯中,法院有权厘定股份的公平价值,以及公司按厘定为公平价值的金额须支付的公平利率(如有的话)。任何异议股东的名字出现在公司备案的名单上,均可充分参与所有程序,直至达到公允价值的确定。持异议的股东必须就该人在组成公司中持有的所有股份这样做。在根据上文第(iii)款发出异议通知后,通知所涉及的股东应停止拥有股东的任何权利,但有权获得该人股份的公允价值以及《公司法》规定的某些权利除外。异议股东的这些权利在某些情况下不具备,例如,在相关日期持有在认可证券交易所或认可交易商间报价系统上存在公开市场的任何类别的股份的异议股东,如果该等股份的出资对价是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任何公司的股份或存续或合并公司的股份。
此外,开曼群岛法律有单独的法律条款,在某些情况下为公司的重建或合并提供便利,开曼群岛通常将其称为“安排计划”,这可能等同于合并。安排方案通常将更适合复杂的合并或涉及广泛持有的公司的其他交易。如果根据一项安排计划寻求合并(其程序比在美国完成合并通常需要的程序更严格且完成时间更长),则有关安排必须由(i)公司与其债权人或其中任何类别的债权人之间的妥协或安排批准,须与其作出安排的该等债权人或类别债权人的多数数目,且他们还必须代表亲自出席并在为此目的召集的会议上投票的该等债权人或类别债权人(视情况而定)的价值的四分之三;及(ii)就公司与其股东或其任何类别的股东之间的妥协或安排而言,代表公司股东或类别股东价值的75%的股东(视情况而定),在为此目的召集的会议上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投票的人。这些会议的召开以及随后的安排条款必须得到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虽然异议股东将有权向法院表达交易不应获得批准的观点,但如果法院信纳:
| ● | 我们不是提议违法或超出我们公司权力范围的行为,关于多数投票的法定规定已得到遵守; |
| ● | 股东在有关的股东大会上获得了公平的代表; |
| ● | 这种安排是商人会合理批准的;和 |
| ● | 根据《公司法》的其他一些条款,这种安排不会受到更适当的制裁,也不会构成“对少数人的欺诈”。 |
174
如果一项安排计划或收购要约(如下所述)获得批准,任何异议股东将不会拥有与异议者的权利或评估权(提供就司法确定的股份价值收取现金付款的权利)相当的权利,否则美国公司的异议股东通常可以获得这些权利。
挤出条款。当收购要约在四个月内被要约所涉及的股份价值90%的持有人提出并接受时,要约人可在最初四个月期限届满后的两个月期限内,要求剩余股份持有人按要约条款转让该等股份。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异议,但这不太可能成功,除非有证据表明股东存在欺诈、恶意、串通或不公平待遇。
此外,类似于合并、重组和/或合并的交易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本法定规定以外的方式实现,例如股本交换、资产收购或控制,或通过经营业务的合同安排。
股东诉讼。Ogier(Cayman)LLP,我们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不知道有任何报道称已在开曼群岛法院提起集体诉讼。衍生诉讼已在开曼群岛法院提起,开曼群岛法院已确认可采取此类行动。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将是任何基于对我们的违反义务的索赔的适当原告,针对(例如)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的索赔通常可能不会由股东提出。然而,基于开曼群岛当局和英国当局,这很可能是具有说服力的权威并由开曼群岛的法院适用,上述原则的例外适用于以下情况:
| ● | 公司违法或者超越职权范围正在采取或者提议采取的行动; |
| ● | 被投诉的行为,虽然不超出授权范围,但如果获得正式授权,其实际获得的票数超过实际获得的票数,则可以生效;或者 |
| ● | 那些控制公司的人正在“对少数人实施欺诈”。 |
股东的个人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即将受到侵害的,可以对我们有直接的诉权。
民事责任的强制执行。与美国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主体不同,对投资者的保护较少。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Ogier(Cayman)LLP告知我们,开曼群岛法院不太可能(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基于美国或任何州的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的对我们的判决;以及(ii)在开曼群岛提起的原始诉讼中,根据美国或任何州的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施加责任,只要这些条款施加的责任是刑事性质的。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在开曼群岛没有对在美国获得的判决进行法定强制执行,但开曼群岛法院将根据以下原则,即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的判决对判决债务人施加支付已作出判决的款项的义务,从而承认和执行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的外国资金判决,而不对案情进行重审。对于要在开曼群岛执行的外国判决,这种判决必须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并且是针对清算金额的,并且不得涉及税收或罚款或处罚,与开曼群岛对同一事项的判决不一致,以欺诈为由可弹劾或以某种方式获得,或属于执行的一种,违反自然正义或开曼群岛的公共政策(惩罚性或多重损害赔偿的裁决很可能被认为是违反公共政策的)。如果在其他地方同时提起诉讼,开曼群岛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程序。
175
豁免公司的特别注意事项。根据《公司法》,我们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区分了普通居民公司和豁免公司。任何在开曼群岛注册但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开展业务的公司可申请注册为豁免公司。豁免公司的要求与普通公司的要求基本相同,但以下列出的豁免和特权除外:
| ● | 获豁免的公司无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股东周年申报表; |
| ● | 豁免公司的会员名册不开放查阅; |
| ● | 获豁免公司无须举行股东周年大会; |
| ● | 获豁免公司可发行无面值股份; |
| ● | 获豁免公司可就未来征收任何税项取得承诺(此种承诺通常在一审中给予30年); |
| ● | 获豁免公司可在另一司法管辖区以延续方式注册,并在开曼群岛注销; |
| ● | 被豁免的公司可以注册为有限存续期公司;并且 |
| ● | 获豁免公司可注册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 |
“有限责任”是指每个股东的责任限于该股东在公司股份上未支付的金额(例外情况除外,例如涉及欺诈、建立代理关系或非法或不正当目的或法院可能准备戳穿或揭开公司面纱的其他情况)。
文章
我们条款中的业务合并条款包含旨在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某些权利和保护的条款,这些权利和保护将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适用于我们。未经特别决议,不得修改这些规定。作为开曼群岛法律的事项,如果一项决议已在一次股东大会上获得(i)至少三分之二(或公司章程细则规定的任何更高门槛)的公司股东批准,并已就此发出通知,指明打算将该决议作为一项特别决议提出;或(ii)如果公司章程细则如此授权,则通过公司全体股东的一致书面决议,则该决议被视为一项特别决议。我们的条款规定,特别决议必须得到我们至少三分之二的股东(即开曼群岛法律允许的最低门槛)的批准,或者得到我们所有股东的一致书面决议的批准。
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特别决议必须获得有权亲自投票或在允许代理人情况下在公司适用的股东大会上通过代理人投票(即开曼群岛法律允许的最低门槛)或由有权就该事项进行投票的公司所有股东的一致书面决议(或《公司法》不时允许的较低门槛)的至少三分之二的投票通过。
我们的初始股东,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时集体实益拥有我们20%的普通股(假设他们没有在本次发行中购买任何单位,并且不包括私募认股权证的基础普通股),可以参与任何修改我们的条款的投票,并将拥有以他们选择的任何方式投票的酌情权。具体而言,我们的文章规定,除其他外,:
176
| ● | 如果我们无法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i)停止除清盘外的所有业务;(ii)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在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后,在合法可用资金的情况下,以每股价格赎回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相当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以及用于支付清算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赎回将构成全额和完整的付款,并根据适用法律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或其他分配的权利,如果有的话);以及(iii)在赎回后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须经我们其余股东和我们的董事会批准,清算和解散,在每种情况下均须遵守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 |
| ● | 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我们不得发行额外股份,以使其持有人有权(i)从信托账户获得资金或(ii)在任何初始业务合并中作为具有公众股份的类别进行投票; |
| ● | 虽然我们不打算与附属于我们的保荐人、我们的董事或我们的高级职员的目标业务进行业务合并,但我们并没有被禁止这样做。如果我们进行此类交易,我们或独立董事委员会将从作为FINRA成员的独立投行公司或通常提出估值意见的其他独立实体获得意见,即我们支付的对价从财务角度对我们公司及其股东是公平的; |
| ● | 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股东投票,并且我们出于业务或其他法律原因没有决定举行股东投票,我们将根据《交易法》第13e-4条和第14E条提出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并将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向SEC提交要约收购文件,其中包含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和《交易法》第14A条要求的赎回权基本相同的财务和其他信息; |
| ● | 如果我们的股东批准对我们的条款的修订,而不是为了批准或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同时(a)修改我们的义务的实质内容或时间,即允许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赎回,或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则赎回我们100%的公众股份,或(b)关于与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相关的任何其他重要条款,我们将向我们的公众股东(不包括我们的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他们获得公众股份的范围内)提供赎回机会,无论他们是否弃权、投票赞成或反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经批准后,我们将按每股价格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利息应扣除已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但须遵守本文所述限制; |
| ● | 我们不会仅与另一家空白支票公司或名义经营的类似公司实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和 |
177
| ● | 我们的条款规定,除非我们书面同意选择替代诉讼地,否则开曼群岛法院对由我们的条款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或争议,或以任何方式与每个股东在我们的持股有关的任何索赔或争议拥有专属管辖权,包括但不限于(i)代表我们提起的任何衍生诉讼或程序,(ii)任何声称违反我们的现任或前任董事、高级职员或其他雇员对我们或我们的股东所负的任何信托或其他义务的索赔的诉讼,(iii)根据《公司法》或我们的条款的任何规定提出索赔的任何诉讼,或(iv)根据内政原则(因为此概念在美利坚合众国法律中得到承认)对我们提出索赔的任何诉讼,以及每个股东不可撤销地对所有此类索赔或争议提交开曼群岛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我们的条款还将规定,在不影响我们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我们的每一位股东都承认,仅损害赔偿并不是对任何违反选择开曼群岛法院作为专属法院的行为的适当补救,因此,我们将有权在没有特别损害赔偿证据的情况下,对任何威胁或实际违反选择开曼群岛法院作为专属法院的行为获得强制令、具体履行或其他衡平法救济的补救措施。我们文章中的论坛选择条款将不适用于为强制执行《证券法》、《交易法》产生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提起的诉讼或诉讼,或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法律,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地区法院是确定此类索赔的唯一和排他性论坛的任何索赔。这一选择法院地条款可能会限制股东在其认为有利于与我们或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或其他雇员发生纠纷的司法法院提起索赔的能力,这可能会阻止此类诉讼。其他公司组织文件中类似的排他性诉讼地条款(包括针对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诉讼、诉讼或诉讼主张诉讼因由的排他性联邦诉讼地条款)的可执行性在法律诉讼中受到质疑,法院是否会执行我们条款中的排他性诉讼地条款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我们的股东不能放弃遵守联邦证券法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 |
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防止扩散融资和金融制裁合规——开曼群岛
如果居住在开曼群岛的任何人知道或怀疑或有合理理由知道或怀疑另一人从事犯罪行为或洗钱或参与恐怖主义或恐怖财产或扩散融资,或者是金融制裁的企业合并伙伴,并且在受监管部门的业务过程中或其他贸易、专业、业务或就业过程中引起他们注意的有关该知识或怀疑的信息,该人将被要求(i)根据开曼群岛《犯罪所得法(修订版)》向开曼群岛财务报告当局报告此类知情或怀疑情况,如果披露涉及犯罪行为或洗钱或扩散融资,或者是金融制裁的企业合并伙伴,或(ii)根据开曼群岛《恐怖主义法(修订版)》向警官或更高级别的警官或财务报告当局报告,如果披露涉及参与恐怖主义或恐怖主义融资和财产。此类报告不应被视为违反信任或任何成文法则或其他方式对信息披露施加的任何限制。
为遵守旨在防止洗钱的立法或法规,公司可能被要求采用和维持反洗钱程序,并可能要求认购人提供证据以核实其身份。在允许的情况下,并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也可以将维护我们的反洗钱程序(包括获取尽职调查信息)委托给合适的人。
公司保留要求提供必要信息以核实订户身份的权利。如果订阅者方面延迟或未能提供核查所需的任何信息,我们可能会拒绝接受该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收到的任何资金将无息退回最初借记这些资金的账户。
178
如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怀疑或被告知向该股东支付赎回收益可能导致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违反适用的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防止扩散融资和金融制裁或其他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认为此类拒绝是必要或适当的,以确保我们遵守任何适用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此类法律或法规,公司也保留拒绝向该股东支付任何赎回款项的权利。
如果股东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或代理人在其拥有或持有公司权益的任何时间成为或成为(或被公司或其关联机构(“代理人”)认为是或成为),(a)被列入由英国维持的任何制裁名单(包括通过理事会命令扩大到开曼群岛)或开曼群岛或根据适用法律维持的任何类似名单上的个人或实体,或在开曼群岛以其他方式受到适用制裁(“制裁主体”)或(b)由公司全权酌情决定的制裁主体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实体,则(i)公司或其代理人可立即停止与该股东的任何进一步交易或冻结与该股东的利益或账户的任何交易(例如,通过禁止由该股东或向该股东付款或限制或暂停与该利益或账户的交易)或冻结该公司的资产(包括非制裁主体的其他股东的利益或账户),直至相关人员不再是制裁主体或根据适用法律获得许可以继续此类交易(“被制裁人员事件”),(ii)公司及其代理人可能被要求向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开曼群岛财务报告管理局或其他适用的政府或监管机构报告此类行动或未能遵守信息要求,并披露股东的身份(和/或股东的实益拥有人和控制人的身份)(而不通知认购人此类信息已如此提供),以及(iii)公司及其代理人对任何责任、成本、费用、损害和/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直接、间接或后果性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声誉损失和所有利息、罚款和法律费用以及所有其他专业成本和费用)因受制裁人员事件而导致的股东损失。
开曼群岛数据保护
根据国际公认的数据隐私原则,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数据保护法(修订版)》(“DPA”)负有某些职责。
私隐通告
本隐私声明解释了我们根据不时修订的《开曼群岛数据保护法(修订版)》以及据此颁布的任何法规、业务守则或命令(“DPA”)收集、处理和维护有关公司投资者的个人数据的方式。
我们致力于按照DPA处理个人数据。在我们使用个人数据时,我们将在DPA下被描述为“数据控制者”,而我们的某些服务提供商、附属公司和代表可能会在DPA下充当“数据处理者”。这些服务提供者可能会为他们自己的合法目的处理与向我们提供的服务有关的个人数据。就本隐私声明而言,“您”或“您的”应指认购人,还应包括与认购人有关联的任何个人。
凭借您对公司的投资,我们和我们的某些服务提供商可能会收集、记录、存储、转移和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数据,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个人。我们可能会将您提供使用的个人数据与我们从中收集的或关于您的个人数据相结合。这可能包括在线上或线下背景下收集的个人数据,包括从征信机构和其他可用的公共数据库或数据来源收集的数据,例如新闻概要、网站和其他媒体来源以及国际制裁名单。
179
将为合法目的公平处理您的个人数据,包括(a)在我们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或应您的请求采取合同前步骤所需的情况下,(b)为遵守我们所承担的任何法律、税务或监管义务而需要处理的情况下,(c)在处理是为了我们或数据被披露的服务提供商所追求的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或(d)在您以其他方式同意为任何其他特定目的处理个人数据的情况下。作为数据控制者,我们只会将您的个人数据用于我们收集它的目的。如果我们需要将您的个人数据用于不相关的目的,我们会与您联系。
我们预计,我们将为本隐私声明中规定的目的与我们的服务提供商共享您的个人数据。我们还可能在合法且有必要遵守我们的合同义务或您的指示的情况下共享相关个人数据,或者在与任何监管报告义务相关的情况下有必要或可取的情况下共享相关个人数据。在特殊情况下,我们将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包括在我们有公共或法律义务这样做的任何其他人(例如,协助发现和防止欺诈、逃税和金融犯罪或遵守法院命令),与监管机构、检察机构和其他政府机构或部门以及诉讼当事人(无论是未决的还是受到威胁的)共享您的个人数据。
就数据处理的目的而言,您的个人数据不得被公司持有超过必要的时间。
我们不会出售您的个人数据。在开曼群岛境外的任何个人数据转移均应按照《行动纲领》的要求进行。如有必要,我们将确保与该数据的接收者达成单独和适当的法律协议。
我们只会根据DPA的要求传输个人数据,并将应用适当的技术和组织信息安全措施,旨在防止未经授权或非法处理个人数据以及个人数据意外丢失、销毁或损坏。
如果你是自然人,这会直接影响到你。如果您是公司投资者(包括,为这些目的,为信托或豁免有限合伙企业等法律安排),就您对公司的投资以任何理由向我们提供与您有关联的个人的个人数据,这将与这些个人相关,您应将本文件转发给这些个人,以供他们了解和考虑。
根据DPA,您拥有某些权利,包括(a)有权被告知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数据(本隐私声明履行了我们在这方面的义务),(b)有权获得您的个人数据副本,(c)有权要求我们停止直接营销,(d)有权更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个人数据,(e)有权撤回您的同意并要求我们停止处理或限制处理,或不开始处理您的个人数据,(f)获得数据泄露通知的权利(除非该泄露不太可能造成损害),(g)获得关于我们直接或间接转移、打算转移或希望转移您的个人数据的开曼群岛以外的任何国家或领土的信息的权利,我们为确保个人数据安全而采取的一般措施,以及我们可获得的关于您的个人数据来源的任何信息,(h)向开曼群岛监察员办公室投诉的权利,及(i)有权要求我们在某些有限情况下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如果您不希望向我们提供所要求的个人数据或随后撤回您的同意,您可能无法投资于该公司或继续投资于该公司,因为这将影响该公司管理您的投资的能力。
如果您认为您的个人数据没有得到正确处理,或者您对我们对您就使用您的个人数据提出的任何请求的回应不满意,您有权向开曼群岛的监察员投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info @ ombudsman.ky或在此处访问其网站:ombudsman.ky与监察员联系。
我们章程的若干反收购条款
我们的条款将包含可能延迟、推迟或阻止另一方获得我们控制权的条款。我们预计,下文总结的这些规定将阻止强制收购做法或不充分的收购出价。
180
我们的文章规定,我们的董事会将分为三类董事。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只有在两个或更多年度会议上成功参与代理竞争,才能获得对我们董事会的控制权。我们的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和优先股可用于未来的发行,而无需股东批准,并可用于各种公司目的,包括未来的发行以筹集额外资本、收购和员工福利计划。授权但未发行和未保留的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存在可能会增加或阻止通过代理权竞争、要约收购、合并或其他方式获得我们控制权的企图。
符合未来出售资格的证券
紧随此次发行后,我们将有26,100,000股(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则为30,015,000股)普通股流通在外。在这些股份中,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普通股(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未被行使,则为26,100,000股普通股,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则为30,015,000股)将根据《证券法》无限制或进一步登记地自由流通,但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含义由我们的关联公司之一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除外。所有已发行的创始人股份(如果未行使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则为6,525,000股创始人股份,如果全额行使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则为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和所有尚未发行的私募认股权证(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将是规则144下的限制性证券,因为它们是在不涉及公开发行的非公开交易中发行的,而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受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规定的转让限制。这些受限制证券将有权享有下文“——登记权”中更全面描述的登记权。
第144条规则
根据规则144,已实益拥有受限制股份或认股权证至少六个月的人将有权出售其证券,条件是(i)该人在之前三个月的时间或之前三个月的任何时间不被视为我们的关联公司之一,出售和(ii)我们在出售前至少三个月受《交易法》定期报告要求的约束,并且在出售前的12个月内(或我们被要求提交报告的较短期间)已根据《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了所有必要的报告。
已实益拥有限制性股票或认股权证至少六个月但在出售时或在前三个月的任何时间为我们的关联公司的人,将受到额外的限制,据此,该人将有权在任何三个月期间内仅出售不超过以下两者中较高者的证券数量:
| ● | 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即紧接本次发行后的261,000股(如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则为300,150股);或 |
| ● | 在提交有关出售的表格144通知之前的四周历周内,普通股的平均每周报告交易量。 |
我们的关联公司根据规则144进行的销售也受到销售方式条款和通知要求以及有关我们当前公开信息的可用性的限制。
对空壳公司或前空壳公司使用规则144的限制
第144条不适用于壳公司(企业合并相关壳公司除外)或在任何时候曾是壳公司的发行人最初发行的证券的转售。然而,如果满足以下条件,规则144还包括这一禁令的一个重要例外:
| ● | 原为壳公司的证券发行人已不再是壳公司; |
181
| ● | 证券发行人须遵守《交易法》第13或15(d)节的报告要求; |
| ● | 证券发行人已在过去12个月内(或要求发行人提交此类报告和材料的较短期限内)(如适用)提交了所有《交易法》报告和要求提交的材料,但表格8-K上的当前报告除外;和 |
| ● | 从发行人向SEC提交反映其作为非壳公司实体地位的当前Form10类型信息算起,至少已经过去了一年。 |
| ● | 因此,我们的初始股东将能够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一年后,根据规则144出售其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如适用),而无需注册。 |
注册权
(i)创始人股份的持有人,其在本次发行结束前以私募方式发行,(ii)私募认股权证,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时同时以私募方式发行,以及此类私募认股权证的基础普通股,(iii)承销商认股权证,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时作为额外补偿发行给我们的代表或其指定人员,(iv)根据将在本次发行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前签署的登记权协议,在转换营运资金贷款时可能发行的私募认股权证将具有登记权,要求我们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登记出售他们持有的任何我们的证券。根据登记权协议,假设承销商全额行使其超额配股权,最多1,500,000美元的营运资金贷款被转换为私募认股权证,我们将有义务登记最多16,253,750股普通股和9,250,000份认股权证。普通股数量包括(i)7,503,750股创始人股份,(ii)3,500,000股私募认股权证基础普通股,(iii)3,750,000股承销商认股权证基础普通股,以及(iv)最多1,500,000股流动资金贷款转换后发行的私募认股权证基础普通股。认股权证数量包括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3,750,000份承销商认股权证,以及最多1,500,000份流动资金贷款转换发行的私募认股权证。创始人股份、私募认股权证和营运资金认股权证的持有人有权提出最多三项要求,不包括简式要求,即我们注册此类证券。此外,创始人股份、私募认股权证和营运资金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提交的登记声明方面拥有一定的“搭载”登记权。承销商认股权证(包括相关股份)将有权根据FINRA规则5110(g)(8),自本次发行开始销售之日起,分别享有包括一次需求和无限“搭载”权利在内的转售登记权,期限分别为五年和七年。我们将承担与提交任何此类注册声明有关的费用。
证券上市
丨我们已获准在纳斯达克上市,代码为“TACOU”。一旦构成这些单位的证券开始单独交易,我们预计公众股和认股权证将分别以“TACO”和“TACOW”的代码在纳斯达克上市。
182
以下对投资于我们单位的某些开曼群岛和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摘要,每项投资由一股普通股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组成,我们统称为我们的证券,是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有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这些都可能发生变化。本摘要不涉及与投资我们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有关的所有可能的税务后果,例如州、地方和其他税法规定的税务后果。
潜在投资者应咨询其顾问,了解根据其公民身份、居住地或户籍国的法律投资于我们的证券可能产生的税务后果。
开曼群岛税务考虑
以下是关于投资该公司证券的某些开曼群岛所得税后果的讨论。讨论内容为对现行法律的概括性总结,可进行前瞻性追溯变更。它不是作为税务建议,不考虑任何投资者的特定情况,也不考虑根据开曼群岛法律产生的税务后果以外的其他后果。
根据现有开曼群岛法律
开曼群岛目前不对基于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的个人或公司征税,也不存在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税收。除可能适用于在开曼群岛执行或在执行后带入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的文书的印花税外,开曼群岛政府没有征收可能对我们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税款。开曼群岛公司发行股份或任何股份转让(持有开曼群岛土地权益的公司除外)在开曼群岛无需支付印花税。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条例或货币限制。
就我们的股份支付股息和资本将不会在开曼群岛征税,向我们的股份的任何持有人(视情况而定)支付股息或资本将不需要预扣税款,处置我们的股份所获得的收益也不会被征收开曼群岛所得税或公司税。
税收减免法(经修订)
关于税务优惠的承诺
根据《税收减让法》(经修订),现向Berto Acquisition Corp.(“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 1. | 开曼群岛以后颁布的任何对利润、收入、收益或升值征收任何税款的法律不得适用于公司或其经营;和 |
| 2. | 此外,对利润、收入、收益或升值不征收或属于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应缴纳以下税种: |
| 2.1 | 就或就公司的股份、债权证或其他义务;或 |
| 2.2 | 通过全部或部分预扣《税收减免法》(经修订)中定义的任何相关付款的方式。 |
这些特许权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年。
183
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
一般
以下讨论总结了一般适用于美国持有人(定义见下文)和非美国持有人(定义见下文)在本次发行中购买的我们的单位(每个单位包括一股普通股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的收购、所有权和处置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由于单位的组成部分通常可由持有人选择分离,因此,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单位的持有人通常应被视为单位的基础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组成部分的所有者。因此,下文关于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实际持有人的讨论也应适用于单位持有人(作为构成单位的基础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的被视为拥有人)。
本讨论不涉及美国联邦所得税对我们的创始人、发起人(和发起人关联公司)、顾问(例如Meteora Capital,LLC及其关联公司)、高级职员或董事或私募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影响。本次讨论仅限于对我们证券的受益所有人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这些受益所有人是根据本次发行的单位的初始购买者,并将该单位和单位的每个组成部分作为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法典”)第1221条含义内的资本资产持有。本讨论假设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将分开交易,并且我们就我们的普通股作出(或视为作出)的任何分配以及持有人作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证券的对价而收到(或视为收到)的任何对价将以美元为单位。
本讨论仅为摘要,并未描述可能与潜在投资者或持有人根据其特定情况购置、拥有和处置单位相关的所有税务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替代性最低税、对净投资收入征收的医疗保险税以及可能适用于受美国联邦所得税法特别规则约束的潜在投资者或持有人的不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 ● | 银行、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实体; |
| ● | 经纪自营商; |
| ● | 适用按市值计价的税收核算规则的纳税人; |
| ● | 免税实体; |
| ● | 政府或其机构或工具; |
| ● | 保险公司; |
| ● |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
| ● | 房地产投资信托; |
| ● | 在美国的外籍人士或前长期居民; |
| ● | 除下文具体规定外,实际或建设性地拥有我们股份百分之五或更多(通过投票或价值)的人; |
| ● | 根据行使雇员购股权、与雇员股份激励计划有关或以其他方式作为补偿而获得我们证券的人士; |
184
| ● | 持有我们的证券作为跨式、建设性出售、对冲、洗售、转换或其他综合或类似交易的一部分的人; |
| ● | 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美国持有者(定义见下文); |
| ● | 受控外国公司; |
| ● | 被动对外投资公司;以及 |
| ● | 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归类为合伙企业或其他传递实体的实体或安排)以及此类合伙企业的任何受益所有人。 |
如果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合伙企业或其他传递实体的其他实体或安排)是我们证券的受益所有人,则此类合伙企业或其他传递实体中的合伙人、成员或其他受益所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待遇通常将取决于合伙人、成员或其他受益所有人的地位以及合伙企业或其他传递实体的活动。如果您是持有我们证券的合伙企业或其他传递实体的合伙人、成员或其他实益拥有人,我们敦促您就我们证券的收购、所有权和处置的税务后果咨询您自己的税务顾问。
此外,下文的讨论基于《守则》的规定、根据《守则》颁布的财政部条例及其行政和司法解释,所有这些都截至本《守则》发布之日,这些规定可能会被废除、撤销、修改或受到不同的解释,可能是追溯性的,这可能会导致与下文讨论的不同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此外,本次讨论不涉及美国联邦非所得税法的任何方面,例如赠与或遗产税法,或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法。
我们没有寻求,也不希望寻求美国国税局就本文所述的任何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作出裁决。美国国税局可能会不同意这里的讨论,其认定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此外,无法保证未来的立法、法规、行政裁决或法院判决不会对本次讨论中的陈述的准确性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讨论仅是与我们证券的收购、所有权和处置相关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的总结。敦促我们证券的每个潜在投资者就我们证券的收购、拥有和处置给此类投资者带来的特定税务后果,包括任何美国联邦非收入、州和地方税法以及非美国税法的适用性和效力,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采购价格分配与单位表征
没有任何法定、行政或司法当局直接针对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处理单位或任何类似于单位的文书,因此,这种处理并不完全明确。就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言,收购一个单位应被视为收购一股普通股和一份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公司打算以这种方式对待收购一个单位。通过购买一个单位,您同意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采取这样的待遇。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单位的每个持有人必须根据发行时各自的相对公平市场价值,在一股普通股和一份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之间分配该持有人为该单位支付的购买价格。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法,每个持有者必须根据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自行确定此类价值。因此,我们强烈敦促潜在投资者和持有人就这些目的的价值确定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
185
持有人在每一普通股的初始计税基础一般应为分配给该普通股的适用单位的购买价格部分,而持有人在每一份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中的初始计税基础一般应为分配给该一份认股权证的适用单位的购买价格部分。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单位持有人的任何处置应被视为对普通股和构成该单位的一份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的处置,处置时实现的金额应在普通股和一份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之间根据处置时各自的公平市场价值进行分配(由该持有人根据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确定)。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将普通股和构成单位的一份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分离以及将一份认股权证的两份二分之一合并为一份认股权证一般不应成为应税事件。
上述对单位、普通股和认股权证以及持有人购买价格分配的处理对IRS或法院没有约束力。由于没有直接针对与单位类似的文书的当局,因此无法保证IRS或法院将同意上述定性或下文的讨论。因此,敦促每个潜在投资者就单位投资的税务后果(包括单位的替代特征)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这一讨论的平衡假设上述单位的特征将在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上得到尊重。
美国持有者
如果你是“美国持有者”,这一部分适用于你。美国持有人是我们的单位、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实益拥有人,即,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
| ● | 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 |
| ● | 在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中或根据其法律组建的公司(或作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公司应课税的其他实体); |
| ● | 无论其来源如何,其收入均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遗产;或 |
| ● | 信托,如果(i)美国境内的法院能够对信托的管理行使主要监督,并且一名或多名“美国人”(定义见《守则》)有权控制信托的所有重大决定,或者(ii)根据财政部条例,它有有效的选举被视为美国人。 |
分配的税收
根据下文讨论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规则,美国持有人一般将被要求在毛收入中包括美国持有人实际或推定收到的年度的股息,其中包括在我们的普通股上支付的任何现金或其他财产分配(我们的股份的某些分配或收购我们股份的权利除外)的金额,只要分配是从我们的当期或累计收益和利润中支付的(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超过此类收益和利润的分配通常将被视为(i)资本的非应税回报,用于减少美国持有人在其普通股中的基础(但不低于零)和(ii)在任何剩余超额的范围内,出售或交换此类普通股的收益(其处理方式在下文“—出售收益或损失、应税交换或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的其他应税处置”中描述)。
美国支付的股息将按常规税率向美国公司持有人征税,并且不符合国内公司从其他国内公司获得的股息一般允许的股息收取扣除条件。对于非公司美国持有者,我们支付的股息一般将按较低的适用长期资本利得率(见下文“—出售收益或损失、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的应税交换或其他应税处置”)征税,前提是我们的普通股在美国的成熟证券市场上易于交易,我们在支付股息时或上一年不是PFIC,并且满足某些其他要求。然而,尚不清楚本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某些赎回权是否可能为此目的暂停普通股适用持有期的运行。美国持有者应该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了解是否可以为我们的普通股支付的任何股息提供这种较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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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的出售、应税交换或其他应税处置的收益或损失
根据下文讨论的PFIC规则,美国持有人一般会确认出售我们的普通股或认股权证或其他应税处置的资本收益或损失(包括赎回我们的普通股(如下所述)或被视为应税处置的认股权证,包括根据我们的解散和清算,如果我们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任何此类资本收益或损失一般将是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美国持有人持有此类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期限超过一年。
非公司美国持有者实现的长期资本收益可能有资格获得降低的税率。然而,尚不清楚本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某些赎回权是否可能为此目的暂停普通股适用持有期的运行。如果普通股的持有期暂停运行,那么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可能无法满足长期资本收益处理的一年持有期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普通股的任何收益将受到短期资本收益处理,并将按常规普通所得税税率征税。资本损失的可抵扣受到一定的限制。
美国持有人就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确认的收益或损失金额一般将等于(i)现金金额与在此类处置中收到的任何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之和之间的差额(或者,如果普通股或认股权证在处置时作为单位的一部分持有,根据构成处置时单位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的相对公平市场价值分配给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在此类处置中实现的金额部分)和(ii)美国持有人在其如此处置的普通股或认股权证中的调整后计税基础。美国持有人在其普通股或认股权证中调整后的计税基础通常将等于美国持有人的收购成本(即分配给普通股的单位购买价格的部分或一份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如上文“——购买价格的分配和单位的特征”中所述),在普通股的情况下,减去与被视为资本回报的此类普通股相关的任何先前分配的金额。有关美国持有人根据行使认股权证而获得的普通股的计税基础的讨论,请参见下文“—认股权证的行使、失效或赎回”。
赎回普通股
根据下文讨论的PFIC规则,如果美国持有人的普通股根据本招股说明书中题为“证券说明——普通股”一节中描述的赎回条款被赎回,或者如果我们在公开市场交易中购买了美国持有人的普通股(对于本讨论的其余部分,提及的“赎回”应包括我们在公开市场购买的公众股),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对交易的处理将取决于赎回是否符合《守则》第302条规定的出售普通股的条件。如果赎回符合出售普通股的条件,那么美国持有人将按照上文“——出售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的收益或损失、应税交换或其他应税处置”中所述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处理。如果赎回不符合出售普通股的条件,那么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收到具有上述“——对分配征税”中所述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公司分配。赎回是否符合出售处理条件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视为由美国持有人持有的我们的股份总数(包括下段所述的由美国持有人推定拥有的任何股份,包括由于拥有认股权证)相对于此类赎回前后我们所有已发行股份的总数。赎回普通股一般将被视为出售普通股(而不是公司分配),前提是此类赎回(i)对美国持有人“严重不成比例”,(ii)导致美国持有人在美国的权益“完全终止”,或(iii)对美国持有人“本质上不等同于股息”。这些测试将在下文进行更全面的解释。
187
在确定是否满足上述任何测试时,美国持有人不仅必须考虑到美国持有人实际拥有的我们的任何股份,而且还必须考虑到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该持有人建设性拥有的我们的任何股份。除了直接拥有我们的股份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美国持有人可能被视为建设性地拥有我们的股份,这些股份由与该美国持有人相关的某些个人以及该美国持有人拥有权益的某些实体拥有或在该美国持有人中拥有权益的某些实体拥有,以及美国持有人有权通过行使期权获得的任何我们的股份,这通常包括该美国持有人根据行使认股权证可能获得的普通股。如果美国持有人在赎回普通股后立即实际和建设性地拥有的我们已发行和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百分比,除其他要求外,构成不到美国持有人在赎回前实际和建设性地拥有的我们已发行和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百分比的80%,则赎回普通股通常对美国持有人来说“基本上不成比例”。如果(i)美国持有人实际和推定拥有的我们的所有股份被赎回,或者(ii)美国持有人实际拥有的我们的所有股份被赎回,并且美国持有人有资格根据特定规则放弃并有效放弃某些家庭成员拥有的股份的归属,并且美国持有人不被视为以其他方式推定拥有我们的任何股份(包括由于拥有我们的认股权证),则赎回普通股通常将导致美国持有人的权益“完全终止”。如果这种赎回导致美国持有人在美国的权益比例“显着减少”,那么赎回普通股通常“本质上不等同于股息”。赎回是否导致美国持有人在美国的权益比例“有意义地减少”,将取决于特定的事实和情况。美国国税局在一份已公布的裁决中表示,即使是对一家对公司事务没有控制权的公众持股公司的小少数股东的比例权益的小幅减少,也可能构成“有意义的减少”。美国持有人应就赎回其普通股的税务后果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如果上述测试均未满足,则任何普通股的赎回将被视为公司分配,其税务后果将如上文“—分配的税收”中所述。美国持有人在适用上文“—分配征税”中所述规则后剩余的已赎回普通股的任何计税基础将被添加到美国持有人在其剩余股份中的调整后计税基础中,或者,如果该美国持有人在此类赎回后没有持有我们的任何股份,则添加到美国持有人在其认股权证中或可能在其推定拥有的其他股份中的调整后计税基础中。实际或建设性地拥有我们股份的5%(或者,如果我们的普通股当时没有公开交易,则为1%)或更多(通过投票或价值)的美国持有人可能会在赎回普通股方面受到特殊报告要求的约束,并敦促这些持有人就其报告要求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认股权证的行使、失效或赎回
美国持有人一般不会在以现金行使认股权证时确认收购普通股的收益或损失。美国持有人在以现金行使认股权证时收到的普通股的计税基础一般将等于美国持有人在认股权证中的初始计税基础(即美国持有人为其单位支付的购买价格中分配给认股权证的部分,如上文“—购买价格的分配和单位的特征”中所述)和行权价格之和。目前尚不清楚美国持有人对认股权证行使时收到的普通股的持有期是从认股权证行使之日开始还是从认股权证行使之日的次日开始;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这种持有期都不包括美国持有人持有认股权证的期间。如果认股权证被允许在未行使的情况下失效,美国持有人一般会在认股权证中确认与该持有人的计税基础相等的资本损失。
188
根据现行法律,认股权证无现金行使的税务后果尚不明确。根据下文讨论的PFIC规则,认股权证的无现金行使可能不征税,这可能是因为行使不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变现事件,也可能是因为行使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资本重组。在任何一种情况下,美国持有人在认股权证无现金行使时收到的普通股的计税基础通常应等于美国持有人在认股权证中的计税基础。如果认股权证的无现金行使不是变现事件,则不清楚美国持有人对认股权证无现金行使时收到的普通股的持有期是否会被视为自认股权证行使之日或认股权证行使之日的次日开始;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持有期都不包括美国持有人持有认股权证的期间。如果认股权证的无现金行使被视为资本重组,则认股权证无现金行使时收到的普通股的持有期将包括认股权证的持有期。
也有可能将认股权证的无现金行使部分视为确认收益或损失的应税交易所。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持有人可被视为交出了若干认股权证,这些认股权证的价值等于在无现金基础上行使的认股权证总数的行使价格的普通股数量。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下文讨论的PFIC规则,美国持有人将就被视为放弃的认股权证确认资本收益或损失,金额等于在定期行使被视为放弃的认股权证时本应收到的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与美国持有人在被视为放弃的认股权证中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持有人在收到的普通股中的合计计税基础将等于美国持有人对被视为行使的认股权证的初始投资(即美国持有人对分配给认股权证的单位的购买价格的部分,如上文“——购买价格的分配和单位的特征”中所述)与此类认股权证的合计行使价格之和。目前尚不清楚美国持有人对普通股的持有期是从认股权证行使之日开始还是从认股权证行使之日的次日开始;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持有期都不包括美国持有人持有认股权证的期间。
由于对认股权证无现金行使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处理缺乏权威,包括当美国持有人的持有期将开始于根据认股权证无现金行使所收到的普通股时,无法保证IRS或法院会采纳上述可选的税务后果和持有期中的任何一种(如果有的话)。因此,美国持有人应就认股权证无现金行使的税务后果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根据下文所述的PFIC规则,如果我们根据本招股说明书中题为“证券说明——认股权证——公众股东认股权证”的部分中描述的赎回条款以现金赎回美国持有人的认股权证,或者如果我们在公开市场交易中购买美国持有人的认股权证,则此类赎回或购买通常将被视为对美国持有人的应税处置,按上文“——出售收益或损失、应税交换或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的其他应税处置”中所述的方式征税。
可能的建设性分配
每份认股权证的条款规定对可行使认股权证的普通股数量或在某些情况下对认股权证的行使价格进行调整,如本招股说明书中题为“证券说明——认股权证——公众股东认股权证”的部分所述。具有防止稀释效果的调整一般不征税。然而,认股权证的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收到我们的建设性分配,例如,如果调整增加了这些美国持有人对我们的资产或收益和利润的比例权益(例如,通过增加行使时将获得的普通股数量或通过降低认股权证的行使价格),这种调整可能是由于向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分配了现金或其他财产。就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言,向美国认股权证持有人的这种建设性分配将被视为该美国持有人从我们那里获得了通常等于这种增加的利息的公平市场价值的现金分配(按上文“——分配征税”中所述的方式征税)。
189
被动外商投资公司规则
外国公司(即在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下被视为公司的非美国实体)将被归类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前提是(i)其在一个纳税年度的至少75%的总收入,包括其在被视为按价值拥有至少25%股份的任何公司的总收入中的按比例份额,是被动收入(“收入测试”)或(ii)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至少50%的资产(通常根据公平市场价值并在一年中按季度平均确定),包括其在任何被视为按价值拥有至少25%股份的公司的资产中的按比例份额,这些资产是为生产或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的(“资产测试”)。被动收入通常包括,除其他外,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包括因积极进行贸易或业务而产生的租金或特许权使用费)以及产生被动收入的资产处置收益。
因为我们是一家空白支票公司,没有当前的活跃业务,我们认为很可能会满足我们当前纳税年度的资产测试或收入测试。然而,根据初创企业例外情况,如果(1)公司的任何前身都不是PFIC;(2)公司在初创企业年度之后的前两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个纳税年度都不是PFIC,则该公司在该公司拥有毛收入的第一个纳税年度(“初创企业年度”)将不是PFIC;(3)该公司在初创企业年度之后的前两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个纳税年度实际上都不是PFIC。启动例外对我们的适用性是不确定的,要等到我们当前的纳税年度结束后才能知道,也许要等到我们启动年度之后的两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才能知道。在企业合并中收购一家公司或资产后,我们仍可能满足PFIC测试中的一项,具体取决于收购的时间和我们的被动收入和资产的数量以及所收购业务的被动收入和资产。如果我们在企业合并中收购的公司是PFIC,那么我们很可能不符合启动例外的条件,将是我们当前纳税年度的PFIC。我们当前纳税年度或任何后续纳税年度的实际PFIC状态要到该纳税年度结束后才能确定(并且,如果启动例外适用于我们当前纳税年度,可能要到我们当前纳税年度之后的两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才能确定)。因此,无法保证我们在当前纳税年度或任何未来纳税年度作为PFIC的地位。此外,我们的美国律师对我们当前或未来纳税年度的PFIC状态不发表任何意见。
虽然我们的PFIC身份是每年确定的,但我们公司是PFIC的初步确定通常会在随后几年适用于在我们还是PFIC时持有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美国持有人,无论我们在随后几年是否满足PFIC身份的测试。如果我们被确定为美国普通股或认股权证持有人持有期内所包括的任何课税年度(或其部分)的PFIC,而就我们的普通股而言,美国持有人没有就我们作为美国持有人持有(或被视为持有)普通股的PFIC的第一个课税年度及时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或进行合格的选择基金(“QE”)选择,如下所述,此类美国持有人一般将受制于以下方面的特别规则:(i)美国持有人因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普通股或认股权证而确认的任何收益(其中可能包括因转让普通股或认股权证而实现的收益,否则这些收益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将符合不承认交易的条件)和(ii)向美国持有人作出的任何“超额分配”(一般而言,在美国持有人的一个纳税年度内向该美国持有人作出的任何分配,高于该美国持有人在该美国持有人的前三个纳税年度就普通股收到的平均年度分配的125%,或(如果更短)该美国持有人在该分配的纳税年度之前的普通股持有期的部分(合称“超额分配规则”)。
190
在这些超额分配规则下:
| ● | 美国持有人的收益或超额分配将在美国持有人对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持有期内按比例分配; |
| ● | 分配给美国持有人确认收益或获得超额分配的纳税年度的金额,或分配给我们作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的第一天之前的美国持有人持有期期间的金额,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 |
| ● | 分配给美国持有人其他纳税年度(或其部分)并计入其持有期的金额,将按该年度有效且适用于美国持有人的最高税率征税,而不考虑该美国持有人该年度的其他收入和损失项目;和 |
| ● | 将就归属于美国持有人这一其他纳税年度的税款向美国持有人征收相当于通常适用于少缴税款的利息费用的额外金额。 |
一般来说,如果我们被确定为PFIC,美国持有人可能能够通过及时和有效的量化基金选择(如果有资格这样做),在收入中包括其在我们的净资本收益(作为长期资本收益)和其他收益和利润(作为普通收入)中的按比例份额,在当前基础上,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否分配,从而避免上述关于我们的普通股(但根据现行法律,而不是认股权证)的超额分配规则,在我们的纳税年度结束的美国持有人的纳税年度。美国持有者通常可以单独选择根据量化宽松规则推迟支付未分配收入包含的税款,但如果推迟,任何此类税款都将被收取利息。
如果美国持有人在我们作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之后的一年内就其普通股进行了量化宽松基金的选择,而美国持有人在其中持有(或被视为持有)普通股,那么,尽管进行了这种量化宽松基金的选择,但上述讨论的超额分配规则,经调整以考虑到量化宽松基金选举产生的当前收入包括在内,将继续适用于该美国持有人的普通股,除非美国持有人根据PFIC规则进行整肃选择。根据一种类型的清洗选举,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已按其公平市场价值出售此类股份,如上所述,在此类视为出售时确认的任何收益将被视为超额分配。由于这种清洗选举,美国持有人将有额外的基础(以视同出售确认的任何收益为限),并且仅为PFIC规则的目的,在普通股中有一个新的持有期。
目前尚不完全清楚PFIC规则的各个方面如何适用于认股权证。然而,根据现行法律,美国持有人不得就其认股权证作出量化宽松基金选择,以收购我们的普通股。因此,如果美国持有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此类认股权证(行使此类认股权证时除外),而我们在美国持有人持有此类认股权证期间的任何时间都是PFIC,则一般确认的任何收益将被视为超额分配,按上述方式征税。如行使该等认股权证的美国持有人就新收购的普通股作出并维持量化宽松基金选择(或先前已就我们的普通股作出量化宽松基金选择),则量化宽松基金选择将适用于新收购的普通股。尽管有这样的量化宽松基金选举,但上述讨论的超额分配规则,经调整以考虑到量化宽松基金选举产生的当前收入包括在内,将继续适用于这类新获得的普通股(虽然不完全清楚,但就PFIC规则而言,通常将被视为有一个持有期,其中包括美国持有人持有为这类普通股行使的认股权证的期间),除非美国持有人根据PFIC规则作出整肃选择。敦促美国持有者就清洗选举规则适用于他们的特定情况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191
量化宽松基金的选择是在逐个股东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旦做出,只有在征得美国国税局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撤销。美国持有者通常通过将填妥的IRS表格8621(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合格选择基金的股东的信息回报),包括PFIC年度信息报表中提供的信息,附加到及时提交的与选举相关的纳税年度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申报表中,来进行QE选举。追溯性量化宽松基金选举一般只能通过提交带有此类回报的保护性声明,并且在满足某些其他条件或征得美国国税局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美国持有者应就其特定情况下追溯量化宽松基金选举的可用性和税收后果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为了遵守量化宽松基金选举的要求,美国持有者必须收到我们提供的PFIC年度信息声明。如果我们确定我们是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根据书面请求,我们将努力向美国持有者提供IRS可能要求的信息,包括PFIC年度信息声明,以使美国持有者能够进行并维持量化宽松基金的选举,但无法保证我们将及时提供此类要求的信息。也无法保证我们将及时了解我们未来作为PFIC的地位或所需提供的信息。
如果美国持有人就我们的普通股作出了有效的量化基金选择,而上述讨论的超额分配规则不适用于此类股份(因为美国持有人持有(或被视为持有)此类股份的我们作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及时进行了量化基金选择,或根据如上所述的清洗选择清除了PFIC污点),则在出售我们的普通股或认股权证时确认的任何收益(如适用),根据PFIC规则,一般将作为资本收益征税,并且不会征收额外的利息费用。如上文所述,如果我们是任何课税年度的PFIC,我们的普通股的美国持有者进行了有效的量化宽松基金选择,目前将按其在我们的收益和利润中所占的比例征税,无论该年度是否分配。先前计入美国持有人收益的此类收益和利润的后续分配,在分配给该美国持有人时一般不应征税。根据上述规则,美国持有人在量化宽松基金中的股份的计税基础将增加计入收入的金额,并减少分配但不作为股息征税的金额。此外,如果我们不是任何课税年度的PFIC,该美国持有人在该课税年度的普通股将不受量化宽松纳入制度的约束。
或者,如果美国持有人在其纳税年度结束时拥有被视为“可上市股票”的PFIC股票,则美国持有人可以就该纳税年度的此类股票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如果美国持有人对美国持有人持有(或被视为持有)美国普通股且我们被确定为PFIC的美国持有人的第一个纳税年度进行了有效的按市值计价选择,那么该美国持有人就其普通股而言一般将不受上述超额分配规则的约束。相反,一般来说,美国持有人将在每个纳税年度将其普通股在其纳税年度结束时的公允市场价值超过其调整后基础的部分(如果有的话)计入普通股,作为普通收入。这些数额的普通收入将不符合适用于合格股息收入或长期资本收益的优惠税率。美国持有人还将就其普通股的调整后基础超过其普通股在其纳税年度结束时的公平市场价值(但仅限于先前包括的收入因按市值计价选择而产生的净额)的超额部分(如有)确认普通损失。美国持有人在其普通股中的基础将进行调整,以反映任何此类收入或损失金额,在其普通股的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中确认的任何进一步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目前,可能不会就认股权证进行盯市选择。盯市选择仅适用于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包括纳斯达克(我们打算在其上的普通股上市)进行定期交易的股票,或IRS确定的外汇或市场上具有足以确保市场价格代表合法、健全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规则的股票。如果做出这一选择,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将在作出该选择的纳税年度和随后的所有纳税年度生效,除非就PFIC规则而言,普通股不再符合“可上市股票”的资格,或者IRS同意撤销该选择。我们促请美国持股者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了解在他们的特定情况下,对我们的普通股进行按市值计算的选举的可用性和税收后果。
192
如果我们是一家PFIC,并且在任何时候都有一家外国子公司被归类为PFIC(“较低层PFIC”),那么美国持有人通常将被视为拥有此类较低层PFIC的部分股份,如果我们从较低层PFIC收到分配或处置我们在较低层PFIC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或者如果美国持有人以其他方式被视为已处置在较低层PFIC的权益,则通常可能会对上述递延税款和利息费用承担责任。根据书面请求,我们将努力促使任何较低级别的PFIC向美国持有者提供任何可能需要的信息,以就较低级别的PFIC进行或维持量化宽松基金选举。无法保证我们将及时了解任何此类较低级别PFIC的状况。
此外,我们可能不会持有任何此类较低级别PFIC的控股权,因此无法保证我们将能够促使较低级别PFIC提供此类所需信息。对于这种较低级别的PFIC,通常不会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敦促美国持有者就较低等级的PFIC提出的税收问题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在美国持有人的任何纳税年度内拥有(或被视为拥有)PFIC股份的美国持有人可能被要求提交IRS表格8621(无论是否进行了QE或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并向IRS提供美国财政部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如果需要,不这样做将延长诉讼时效,直到向IRS提供此类所需信息。
处理PFIC和量化宽松基金、清洗和盯市选举的规则非常复杂,除了上述因素外,还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的美国持有者应就PFIC规则在其特定情况下适用于我们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报税
某些美国持有人可能被要求提交IRS表格926(由美国财产转让人向外国公司返还),以向我们报告财产(包括现金)的转让。对未遵守这一报告要求的美国持有人可能会施加重大处罚,在未遵守的情况下,将延长评估和征收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时效期限。此外,作为个人和某些实体的某些美国持有人将被要求在IRS表格8938(特定外国金融资产报表)上报告有关该美国持有人对“特定外国金融资产”的投资的信息,但有某些例外情况。特定外国金融资产一般包括在非美国金融机构维持的任何金融账户,如果不是在美国金融机构维持的账户中持有,还应包括我们的单位、普通股和认股权证。被要求报告特定外国金融资产但未这样做的人可能会受到重大处罚,在未遵守的情况下,评估和征收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时效期限可能会延长。我们促请潜在投资者就外国金融资产和其他报告义务及其对我们单位、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的投资的申请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非美国持有者
如果你是“非美国持有者”,这一部分适用于你。如本文所用,“非美国持有人”一词是指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我们的单位、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实益拥有人:
| ● | 一名非居民外国人个人(不包括某些前美国公民和作为外派人员须缴纳美国税款的美国居民); |
| ● | 外国公司;或 |
| ● | 非美国持有人的遗产或信托; |
193
但一般不包括在处置我们的单位、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纳税年度在美国停留183天或以上的个人。如果您是这样的个人,您应该咨询您自己的税务顾问关于美国联邦所得税对您的收购、所有权和处置我们的证券的后果。
就我们的普通股向非美国持有人支付或视为支付的股息(包括,如上文“—美国持有人—可能的建设性分配”中所述,视为股息的建设性分配)一般不会被征收美国联邦所得税,除非股息与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境内进行的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并且,如果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要求,可归属于该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维持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础)。此外,非美国持有人一般不会就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任何收益征收美国联邦所得税,除非该收益与其在美国进行的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并且,如果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要求,可归因于该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维持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础)。
股息(包括,如上文“—美国持有人—可能的建设性分配”中所述,被视为股息的建设性分配)和与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开展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的收益(如果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要求,可归属于美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一般将按适用于可比美国持有人的相同美国联邦所得税常规税率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并且,如果非美国持有人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公司,也可能需要按30%的税率或更低的适用税收协定税率缴纳额外的分支机构利得税。
非美国持有人持有的认股权证在行使或失效时收到任何普通股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处理一般将对应于美国持有人在行使或失效时收到普通股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处理,如上文“—美国持有人—认股权证的行使、失效或赎回”中所述,尽管在无现金行使导致应税交换的范围内,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将类似于上文前几段所述的非美国持有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的收益。
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对非美国持有人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赎回进行的定性一般将对应于美国联邦所得税对美国持有人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此类赎回的处理,如上文“美国持有人——普通股赎回”或“——美国持有人——认股权证的行使、失效或赎回”中所述,而根据此类定性,对非美国持有人的赎回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一般将如上文“——非美国持有人”标题下的段落所述。
信息报告和备份扣留
与我们的普通股有关的股息支付以及出售、交换或赎回我们的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收益可能会受到向美国国税局报告信息和可能的美国备用预扣税的约束。但是,备用预扣税将不适用于提供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码并作出其他必要证明的美国持有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免于备用预扣税并确立此类豁免地位的人。非美国持有人一般会通过提供其外国身份证明、受到伪证罪处罚、在正式执行的适用IRS表格W-8上或通过以其他方式确立豁免来取消信息报告和备用扣缴的要求。
备用预扣税不是附加税。作为备用预扣税预扣的金额可以抵减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持有人通常可以通过及时向IRS提出适当的退款索赔并提供任何所需信息来获得根据备用预扣税规则预扣的任何超额金额的退款。
194
CCM和Needham担任以下承销商的代表。在符合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的包销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下,下列各包销商已分别同意购买,而我们已同意向该包销商出售与包销商名称相反的单位数目。
| 承销商 | 数量 单位 |
|||
| 科恩 &公司资本市场 | 13,050,000 | |||
| Needham & Company,LLC | 13,050,000 | |||
| 26,100,000 | ||||
承销协议规定,承销商购买本次发行中包含的单位的义务取决于法律顾问对法律事项的批准以及其他条件。承销商有义务购买所有单位(下文所述超额配售选择权涵盖的单位除外),如果他们购买任何单位。
承销商发售的单位以接收和验收为准,并以承销商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任何订单为准。
发行定价
我们已获承销商告知,他们建议按本招股章程封面所载的首次发售价格向公众发售单位。承销商可能会允许经销商不超过每单位0.03美元的优惠,经销商可能会重新允许向其他经销商提供不超过每单位0.03美元的优惠。在单位首次发售后,代表可以根据FINRA规则更改发行价格和其他出售条款。承销商发售的单位以接收和验收为准,并以承销商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任何订单为准。任何单位在美国境外的销售可由承销商的关联公司进行。
超额配股权
如果承销商出售的单位数量超过上表所列总数,我们已授予承销商一项选择权,自本招募说明书之日起45天内可行使,以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后购买最多3,915,000个额外单位。承销商行使这一选择权可能仅是为了覆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超额配售(如有)。在行使期权的范围内,每个承销商必须购买与该承销商的初始购买承诺大致成比例的一些额外单位。根据期权发行或出售的任何单位将按与作为本次发行标的的其他单位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发行和出售。
锁定
我们、我们的保荐人以及我们的执行官和董事已同意,自本招股章程日期起计的180天内,未经代表事先书面同意,我们和他们不会(i)直接或间接出售、要约出售、签约或同意出售、抵押、质押或授予任何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同意处置的选择权,或建立或增加《交易法》第16条所指的看跌等价头寸或清算或减少看涨等价头寸,以及委员会据此颁布的规则和条例,就任何单位、普通股(包括但不限于创始人股份)、认股权证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其拥有的普通股的证券,(ii)订立任何互换或其他安排,将其拥有的任何单位、普通股(包括但不限于创始人股份)、认股权证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其拥有的普通股的证券的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方,任何该等交易是否以现金或其他方式交付该等证券的方式结算,或(iii)公开宣布有意进行第(i)或(ii)条所指明的任何交易,但若干例外情况除外;但我们可(1)发行及出售私募认股权证,(2)发行及出售额外单位以涵盖我们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如有),或(3)发行与业务合并有关的证券,包括任何远期购买股份。根据本文所述的信函协议,我们的初始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还受到其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的单独转让限制。
195
我们的初始股东已同意锁定条款,即此类证券不得转让或出售(i)在创始人股份的情况下,直至以下两者中较早者:(a)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一年后或(b)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后,(x)如果我们的普通股的最后出售价格等于或超过每股12.00美元(根据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至少150天开始的任何3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任何20个交易日(根据股份分割、股本重组、资本重组等进行调整),或(y)我们完成清算、合并、换股、重组或其他类似交易导致我们所有股东有权将其普通股交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的日期,以及(ii)就私募认股权证和该认股权证相关的普通股而言,直至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在每种情况下,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或与本招股说明书中题为“主要股东——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认股权证的转让限制”一节中所述的某些允许受让人有关的情况除外。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证券一直没有公开市场。因此,这些单位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是由我们与代表协商确定的。与我们是一家运营公司的情况相比,确定我们的每单位发行价格更加武断。在确定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时考虑的因素包括主要业务是收购其他公司的公司的历史和前景、这些公司的先前发行、我们的管理层、我们的资本结构,以及目前股本证券市场的普遍情况,包括被认为与我们公司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的当前市场估值。然而,我们无法向贵方保证,在本次发行后单位、普通股或认股权证将在公开市场上出售的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我们的单位、普通股或认股权证的活跃交易市场将在本次发行后发展和持续。
上市
我们已获准在纳斯达克上市,代码为“TACOU”。我们预计,我们的单位将于本招股章程日期开始或之后立即在纳斯达克上市,并且,一旦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开始单独交易,我们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将分别以“TACO”和“TACOW”的代码在纳斯达克上市。
折扣
下表显示了我们将就此次发行向承销商支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这些金额的显示是假设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既没有行使也没有完全行使。
| 每单位 | 合计 | |||||||||||||||
| 没有 超额配售 |
与 超额配售 |
没有 超额配售 |
与 超额配售 |
|||||||||||||
| 我们支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1) | $ | 0.444 | $ | 0.437 | $ | 11,588,400 | $ | 13,115,250 | ||||||||
| (1) | 包括每单位0.054美元(不包括根据承销商购买额外单位的选择权出售的任何单位),或总计1409400美元(包括承销商向United First Partners LLC支付的500000美元介绍费)(无论承销商购买额外单位的选择权是否被行使),应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支付给承销商。还包括在本次发行中支付给承销商的每单位最多0.39美元,或总额最多10,179,000美元(如果全额行使超额分配选择权,则最多11,705,850美元),用于将递延承销佣金存入位于美国的信托账户,并仅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才发放给承销商。然而,此类递延佣金应仅来自与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所有适当提交的股东赎回之后信托账户中剩余的金额,减去初始股东来源的任何资金或根据结构性协议(例如远期购买协议、非赎回协议、任何协议或安排等)在信托中剩余的任何现金,或向股东提供的不赎回的任何其他激励措施。除上述承销折扣和佣金外,根据承销协议,我们已同意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向代表或其指定人员发行3,750,000份承销商认股权证,作为额外补偿。承销商认股权证将与私募认股权证具有相同的条款,但根据FINRA规则5110(g)(8),承销商认股权证不得在本次发行开始销售后超过五年内行使,并受到FINRA规则5110(g)(8)和FINRA规则5110(e)(1)的某些附加限制,如本文所述。这些认股权证的每股行使价将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前12个月内为10.50美元,或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12个月周年之后为11.50美元。 |
196
如果我们没有在完成窗口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随后清算,受托人和承销商已同意(i)他们将丧失对其递延承销折扣和佣金的任何权利或债权,包括任何应计利息,然后在清算时存入信托账户,以及(ii)递延承销折扣和佣金将按比例分配给公众股东。
承销商认股权证
根据承销协议,我们已同意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向代表或其指定人员发行3,750,000份承销商认股权证,作为额外补偿。承销商认股权证的条款将与私募认股权证相同,但根据FINRA规则5110(g)(8),承销商认股权证不得在本次发行开始销售后超过五年内行使,并受到FINRA规则5110(g)(8)和FINRA规则5110(e)(1)的某些额外限制,如下所述。
承销商认股权证(包括标的股份)将有权享有包括一次需求和无限“搭载”权利在内的回售登记权,期限分别为自本次发行开始销售之日起五年和七年。根据FINRA规则5110(g)(8),此类登记权仅限于自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发售开始销售之日起分别为期五年和七年的要求权和“搭载”权,此类要求权只能在一次情况下行使。
承销商认股权证和相关股份被FINRA视为补偿,因此在本次发行开始销售后立即受到为期180天的锁定。根据FINRA规则5110(e)(1),这些证券不得出售、转让、转让、质押或质押,也不得成为任何对冲、卖空、衍生工具、看跌或看涨交易的标的,这些交易会导致任何人在紧接本发售开始后的180天内对证券进行经济处置,但参与发售的任何承销商和选定交易商及其高级职员或合伙人、关联公司的注册人士或FINRA规则5110(e)(2)另有许可的除外。
转介协议
2025年4月18日,CCM与United First Partners LLC签订了一份推荐协议,据此,承销商就此次发行向United First Partners LLC支付了50万美元的推荐费。
稳定和其他交易
根据经修订的《交易法》第M条规定,承销商可能会从事卖空交易、稳定交易、银团回补交易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惩罚性出价。这些活动可能会产生稳定或维持单位市场价格在高于公开市场上可能普遍存在的水平的效果。建立卖空头寸可能涉及“备兑”卖空或“裸卖空”。
“备兑”卖空是指金额不超过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购买额外单位的选择权的卖出。承销商可通过行使超额配股权或在公开市场或向市场参与者购买我们的单位来平仓任何备兑空头头寸。在确定平仓回补空头头寸的单位来源时,承销商将考虑(其中包括)市场上可供购买单位的价格与其可能通过超额配售选择权购买单位的价格相比。
“裸”卖空是指超出购买额外单位的选择权的销售。承销商必须通过在公开市场购买单位的方式平仓任何裸空头头寸。如果承销商担心定价后的公开市场单位价格可能存在下行压力,可能对在本次发行中购买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则更有可能建立裸空头头寸。
197
稳定价格投标是代表承销商以固定或维持单位价格为目的的购买单位的投标。银团回补交易是代表承销商投标或购买单位以减少承销商因发行而招致的空头头寸。与其他买入交易类似,承销商为覆盖银团卖空而进行的买入,可能会产生抬高或维持我单位市场价格或阻止或延缓我单位市场价格下跌的效果。因此,我们单位的价格可能会高于公开市场上可能存在的价格。惩罚性出价是一种安排,如果该银团成员最初出售的单位是在银团覆盖交易中购买的,因此未被该银团成员有效配售,则允许承销商收回与发售有关的以其他方式应计的出售特许权。
我们或任何承销商均未就上述交易可能对我们单位价格产生的任何影响的方向或幅度作出任何陈述或预测。承销商没有义务从事这些活动,如果开始,可以随时结束任何这些活动。这些交易可能会在纳斯达克、场外交易市场或其他方式进行。
我们估计,我们在此次发行的总费用中应支付的部分将为79.06万美元,其中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佣金。我们已同意向承销商偿还其本次发行的某些自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商法律顾问的费用,总额不超过100,000美元。
我们已同意赔偿几家承销商的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或为承销商可能因任何这些责任而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作出贡献。
做市
承销商已告知我们,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他们目前打算在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这些单位做市。但承销商没有义务这样做,承销商可酌情随时停止任何做市活动,恕不另行通知。因此,无法就单位的交易市场流动性、您将能够在特定时间出售您所持有的任何单位或您在出售时收到的价格将是有利的作出保证。
其他条款
承销协议规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承销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义务将被视为已履行,承销商不受任何承诺或义务的约束,即向公众发售或出售我们的任何证券或初始业务合并中的任何目标业务,或以其他方式征求我们的证券或初始业务合并中的任何目标业务的持有人批准业务合并。
在本次发行后,我们没有任何合同义务聘请任何承销商为我们提供任何服务,目前也没有这样做的意图。此外,任何承销商可能会在未来向我们介绍潜在的目标业务或协助我们筹集额外资金。如果任何承销商在本次发行后向我们提供服务,我们可以向该承销商支付公平合理的费用,这些费用届时将在公平协商中确定;但前提是不会与任何承销商订立任何协议,也不会在该日期之前即自本招股说明书日期起60天内向任何承销商支付此类服务的费用,除非该付款不会被视为承销商就本次发行获得的补偿。
198
部分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机构为从事各种活动的全方位服务金融机构,可能包括销售和交易、商业和投资银行、咨询、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本金投资、对冲、做市、经纪及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活动和服务。部分承销商及其关联公司在与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的日常业务过程中已从事并可能在未来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和其他商业交易,包括与以顾问身份行事有关或作为与我们可能收购一家公司相关的潜在融资来源。他们已经收到或将来可能收到这些交易的惯常费用和佣金。
部分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机构、高级职员、董事和雇员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会购买、出售或持有一系列广泛的投资,并为自己的账户和客户的账户积极交易证券、衍生品、贷款、商品、货币、信用违约掉期和其他金融工具,而此类投资和交易活动可能涉及或涉及发行人的资产、证券和/或工具(直接作为担保其他义务或其他方面的抵押品)和/或与发行人有关系的个人和实体。部分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机构也可能就此类资产、证券或工具传达独立的投资建议、市场色彩或交易观点和/或发表或发表或发表独立的研究观点,并可能随时持有或向客户推荐他们应获取的此类资产、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或空头头寸。
销售限制
加拿大
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适用的加拿大证券法所定义的“豁免发售文件”。没有就证券的发售和销售向加拿大任何证券委员会或类似监管机构提交招股说明书。加拿大没有任何证券委员会或类似监管机构对本招股说明书或证券的优点进行审查或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相反的陈述均属犯罪。
加拿大投资者请注意,本招股说明书是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 33 – 105 Underwriting Conflicts(“NI 33 – 105”)第3A.3节编写的。根据NI 33 – 105第3A.3节,本招股章程免于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向投资者披露发行人和承销商之间可能存在的与“关联发行人”和/或“关联发行人”关系有关的某些利益冲突,否则将根据NI 33 – 105第2.1(1)款的要求。
转售限制
在加拿大的证券发售和销售仅在私募基础上进行,根据适用的加拿大证券法,发行人编制和提交招股说明书的要求是豁免的。加拿大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中获得的证券的任何转售必须根据适用的加拿大证券法进行,该法律可能因相关司法管辖区而有所不同,并且可能要求根据加拿大招股说明书要求、根据招股说明书要求的法定豁免、在豁免招股说明书要求的交易中或根据适用的加拿大当地证券监管机构授予的招股说明书要求的酌情豁免进行转售。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转售限制可能适用于在加拿大境外转售证券。
买方的陈述
购买证券的每个加拿大投资者将被视为已向发行人和承销商表示,投资者(i)作为委托人购买证券,或根据适用的加拿大证券法被视为作为委托人购买证券,仅用于投资,而不是为了转售或再分配;(ii)是“认可投资者”,该术语在National Instrument 45 – 106 Prospectus Exemptions(“NI 45 – 106”)第1.1节中定义,或者,在安大略省,因为该术语在《证券法》(安大略省)第73.3(1)节中定义;(iii)是“允许的客户”,因为该术语在国家文书31 – 103的注册要求、豁免和持续的注册人义务中定义。
199
税收和投资资格
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任何有关税务和相关事项的讨论,并不旨在全面描述在决定购买证券时可能与加拿大投资者相关的所有税务考虑因素,特别是不涉及任何加拿大税务考虑因素。兹不就证券投资对加拿大居民或被视为加拿大居民的税务后果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也不就该投资者根据相关加拿大联邦和省立法和法规进行投资的证券资格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
损害赔偿或撤销的诉讼权利
某些加拿大司法管辖区的证券立法根据发售备忘录(例如本招股说明书)向某些证券购买者提供证券,包括在分销涉及“合格外国证券”的情况下,该术语在安大略省证券委员会第45 – 501条安大略省招股说明书和注册豁免以及多边文书第45 – 107条上市代理和法定诉讼权利披露豁免(如适用)中定义,除了他们在法律上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如发售备忘录,或构成发行备忘录的其他发行文件及其任何修订,均包含适用的加拿大证券法所定义的“虚假陈述”。这些补救措施,或与这些补救措施有关的通知,必须由买方(视情况而定)在适用的加拿大证券立法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或交付,并受到适用的加拿大证券立法规定的限制和抗辩。此外,这些补救措施是对投资者在法律上可获得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的补充和不克减。
文件语言
收到本文件后,每个加拿大投资者在此确认,其已明确要求以任何方式证明或与本文所述证券的出售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为了更大的确定性的任何购买确认书或任何通知)仅以英文起草。Par la r é ception de ce document,chaque investisseur Canadien confirme par les pr é sentes qu‘il a express é ment exig é que tous les documents faisant foi ou se rapportant de quelque mani è re que ce soit à la vente des valeurs mobili è res d é crites aux pr é sentes(incluant,pour plus de certitude,toute confirmation d’achat ou tout avis)soient r é dig é s en anglais seulement。
澳大利亚
本文件不构成澳大利亚2001年《公司法》(联邦)(“《公司法》”)规定的招股说明书、产品披露声明或其他披露文件。本文件未提交给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仅针对以下列出的豁免人员类别。因此,如果您在澳大利亚收到这份文件:
You confirm and warrant that you are either:
| ● | 《公司法》第708(8)(a)或(b)条规定的“成熟投资者”; | |
| ● | 根据《公司法》第708(8)(c)或(d)条的“成熟投资者”,并且在要约提出之前,您已向公司提供了符合《公司法》第708(8)(c)(i)或(ii)条和相关法规要求的会计师证明;或者 | |
| ● | 《公司法》第708(11)(a)或(b)条含义内的“专业投资者”。 |
如果您无法确认或保证您是《公司法》下的豁免成熟投资者或专业投资者,则根据本文件向您提出的任何要约均无效且无法接受。
200
您保证并同意,您将不会在这些证券发行后的12个月内将根据本文件向您发行的任何股票在澳大利亚进行转售,除非任何此类转售要约免于根据《公司法》第708条发布披露文件的要求。
欧洲经济区
就欧洲经济区的每个成员国(每个“成员国”)而言,在公布与已获该成员国主管当局批准的证券有关的招股说明书之前,或在适当情况下,在另一成员国批准并通知该成员国主管当局的证券相关的招股说明书之前,没有根据或将根据此处描述的要约提供任何证券,所有这些都是根据招股说明书条例,但该证券可随时在该成员国向公众发售:
| (一) | 向《募集说明书条例》第二条所界定的合格投资者的任何法人机构; | |
| (二) | 向少于150名的自然人或法人(《招股章程条例》第二条界定的合格投资者除外),但须事先征得承销商对任何此类要约的同意;或者 | |
| (三) | 凡属《招股章程规例》第1(4)条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提供了该等证券要约不得要求发行人或任何承销商根据《招股章程条例》第三条刊发招股章程或根据《招股章程条例》第二十三条补充招股章程。 |
成员国中获得要约中的任何证券或向其提出任何要约的每个人将被视为已代表、承认并同意发行人和承销商的意见,即其是《招股章程条例》所指的合格投资者。
就《招股章程规例》第5(1)条所使用的任何证券向金融中介人发售的情况而言,各该等金融中介人将被视为已声明、承认并与发行人和承销商同意,其在要约中获得的证券并非以非全权委托的方式获得,也不是为了向其要约或转售而获得的,处于可能导致向公众发出要约的情况的人,而不是其在成员国向合格投资者发出的要约或转售,在此情况下,每项此类提议的要约或转售均已获得承销商的事先同意。发行人和承销商均未授权,也未授权通过任何金融中介提出任何证券要约,但构成本文件所设想的证券的最终配售的承销商提出的要约除外。
发行人和承销商及其关联人将以上述陈述、承认和约定的真实、准确为依据。
就本条文而言,就任何成员国的任何证券而言,“向公众发出的要约”一词是指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方式就要约条款和拟发售的任何证券提供充分信息的通信,以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任何证券,“招股说明书条例”一词是指条例(EU)2017/1129。
在成员国,本文件仅分发给且仅针对《招股章程条例》第2(e)条含义内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不是合格投资者的人不得在任何成员国采取行动或依赖本文件。本文件所涉及的任何投资或投资活动在任何成员国仅向合格投资者提供,并将仅与这些人一起从事。
201
香港
除向其日常业务为买卖股份或债权证的人(不论是作为委托人或代理人);或向《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章)所定义的“专业投资者”以外,没有任何证券已经、可能或将通过任何文件在香港发售或出售。571)of Hong Kong(the“SFO”)及根据该条例订立的任何规则;或在不会导致该文件成为《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Cap。32)的香港(“C(WUMP)O”),或并不构成C(WUMP)O所指的向公众发出的要约。并无任何与证券有关的文件、邀请或广告已发出或可能发出或将发出或可能由任何人为发行目的管有(在每宗个案中,不论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而该等文件、邀请或广告针对的,或其内容很可能可供查阅或阅读,香港公众人士(香港证券法许可的情况除外),但有关只向或拟只向香港以外人士处置或只向《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根据其订立的任何规则所界定的“专业投资者”处置的证券除外。
本文件没有、也不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注册。据此,本文件不得在香港发行、传阅或派发,证券亦不得在香港向公众人士提供认购。收购证券的每个人将被要求,并被收购证券视为,确认他知悉本文件和相关发售文件中描述的证券的要约限制,并且他没有收购,并且没有在违反任何此类限制的情况下被要约任何证券。
日本
本次发行没有也不会根据《日本金融工具和交易法》(日本1948年第25号法,经修订)(“FIEA”)进行登记,初始买方不会直接或间接在日本或向任何日本居民(此处使用的术语是指,除非此处另有规定,任何居住在日本的人,包括根据日本法律组织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或向其他人直接或间接重新发行或转售任何证券,在日本或日本居民,除非根据豁免国际原子能机构和日本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和部长指导方针的登记要求,或在其他方面遵守。
新加坡
本文件没有也不会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提交或登记。因此,不得向新加坡境内的任何人发出、传阅或分发本文件及与要约或出售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材料,或发出认购或购买证券的邀请,也不得向新加坡境内的任何人发出或出售证券,或使该证券成为直接或间接的认购或购买邀请的对象,但(i)根据新加坡第289章《证券和期货法》(“SFA”)第274条向机构投资者发出,(ii)向根据SFA第275(2)条定义的相关人士发出,或任何人根据证监会第275(1A)条,并根据证监会第275条及(如适用)《2018年证券及期货(投资者类别)规例》第3条所指明的条件,或(iii)以其他方式根据及根据证监会任何其他适用条文的条件。如您不属于上述任何类别的投资者,请立即退回本文件。您不得将本文件转发或分发给新加坡的任何其他人。
没有向你们提出要约,以使证券随后被要约出售给任何其他方。有可能适用于取得证券的投资者的转售限制。因此,建议投资者熟悉证监会有关转售限制的规定,并据此遵守。
202
凡有关人士根据证监会第275条认购或购买证券,即:
| ● | 一间公司(其并非SFA第4A条所界定的认可投资者),其唯一业务是持有投资,其全部股本由一名或多于一名个人拥有,每名个人均为认可投资者;或 | |
| ● | 信托(受托人不是认可投资者),其唯一目的是持有投资,且每个受益人都是认可投资者,该公司的证券或以证券为基础的衍生品合约(每个术语在SFA第2(1)节中定义)或受益人在该信托中的权利和权益(无论如何描述)不得在该公司或该信托根据SFA第275条获得证券后六个月内转让,除非: | |
| ● | 根据SFA第274条向机构投资者或根据SFA第275(2)条定义的相关人士,或根据SFA第275(1A)条或第276(4)(i)(b)条提及的要约向任何人; | |
| ● | 转让无对价的; |
| ● | 依法实施转移的; | |
| ● | 证监会第276(7)条所指明;或 | |
| ● | 新加坡《2018年证券及期货(投资要约)(证券及以证券为基础的衍生工具合约)规例》第37A条规定。 |
瑞士
证券不得在瑞士公开发售,也不会在瑞士第六交易所或瑞士第六交易所上市,或在瑞士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或受监管的交易设施上市。本文件的编制未考虑《瑞士义务法典》第652a条或第1156条规定的发行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标准或《上市规则六》第27条及其后各条规定的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标准或瑞士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或受监管交易设施的上市规则。本文件或与证券或发行有关的任何其他发行或营销材料均不得在瑞士公开分发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提供。
本文件或与发行、发行人或证券有关的任何其他发行或营销材料均未获得或将获得任何瑞士监管机构的备案或批准。特别是,这份文件将不会向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或FINMA提交,证券要约也不会受到监管,并且证券要约没有也不会根据瑞士联邦集体投资计划法或CISA获得授权。根据CISA向集体投资计划中的权益收购方提供的投资者保护不延伸至证券收购方。
以色列
本文件不构成《以色列证券法》、《5728-1968》或《证券法》规定的招股说明书,也未向以色列证券管理局备案或批准。在以色列国,本文件仅分发给且仅针对且任何股份要约仅针对以色列证券法第一个增编或增编中列出的投资者,主要包括对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公司、银行、投资组合经理、投资顾问、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成员、承销商、风险投资基金、股本超过5000万新谢克尔的实体和“合格个人”的共同投资,增编(可能会不时修订)中定义的每一个,统称为合格投资者(在每种情况下为其自己的账户购买,或在增编允许的情况下,为其作为增编所列投资者的客户的账户购买)。合格投资者将被要求提交属于增编范围的书面确认,知悉相同含义并同意。
203
英国
就英国而言,在就已获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批准的证券刊发招股章程之前,没有或将根据本文所述的要约在英国向公众发售任何证券,但该证券可随时在英国向公众发售:
| (一) | 向属于英国《招股章程条例》第2条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的任何法律实体; | |
| (二) | 向少于150名自然人或法人(英国招股章程条例第2条定义的合格投资者除外),但须事先征得承销商对任何此类要约的同意;或者 | |
| (三) | 在《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经修订)(“FSMA”)第86条范围内的任何其他情况下, |
但此类证券要约不得要求发行人或任何承销商根据FSMA第85条发布招股说明书或根据英国招股说明书条例第23条补充招股说明书。
在英国取得要约中的任何证券或向其提出任何要约的每个人将被视为已代表、承认并同意发行人和承销商,并同意其为英国招股章程条例所指的合格投资者。
在向金融中介机构发售的任何证券如英国《招股章程条例》第5(1)条所使用的该术语的情况下,每个此类金融中介机构将被视为已向发行人和承销商声明、承认并同意,其在要约中获得的证券不是以非全权委托的方式获得的,也不是为了向其要约或转售而获得的,处于可能导致向公众发出要约的情况的人,而不是其在英国向合格投资者发出的要约或转售,在此情况下,每项此类提议的要约或转售已获得承销商的事先同意。发行人和承销商均未授权,也未授权通过任何金融中介提出任何证券要约,但构成本文件所设想的证券的最终配售的承销商提出的要约除外。
发行人和承销商及其关联人将以上述陈述、承认和约定的真实、准确为依据。
就本条文而言,就英国的证券而言,“向公众发出的要约”一语是指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方式就要约条款和拟发售的任何证券提供充分信息的通信,以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任何证券,而“英国招股说明书条例”一语是指条例(EU)2017/1129,因为它根据2018年《欧盟(退出)法》构成英国法律的一部分。
在英国,本文件仅分发给且仅针对《英国招股章程条例》第2(e)条含义内的“合格投资者”,这些人也是:(i)属于经修订的《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金融促进)令2005年》(“令”)第19(5)条中“投资专业人士”定义的人;(ii)属于该命令第49(2)条范围内的人;或(iii)可能以其他方式合法传达给的人(所有这些人统称为“相关人员”)。本文件不得由非相关人员在英国采取行动或依赖。本文件所涉及的任何投资或投资活动在英国仅适用于相关人员,并将仅与此类人员一起从事。
204
任何参与投资活动的邀请或诱导(在FSMA第21(1)条的含义内)只能在FSMA第21(1)条不适用的情况下与证券的发行或出售有关的情况下才能传达或促使传达。任何人就在英国、来自英国或以其他方式涉及英国的证券所做的任何事情,必须遵守FSMA和该命令的所有适用条款。
开曼群岛
没有任何要约或邀请,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正在或可能向开曼群岛的公众提出,以认购我们的任何证券。
205
White & Case LLP,New York,New York就根据《证券法》注册我们的证券担任法律顾问,因此,将传递本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证券的有效性。Ogier(Cayman)LLP,Cayman Islands将就普通股和开曼群岛法律事项传递本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证券的有效性。Loeb & Loeb LLP就证券发行向承销商提供咨询。
本招股说明书中出现的Berto Acquisition Corp.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及2024年7月15日(成立)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财务报表,已由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WithumSmith + Brown,PC审计,如其报告中所述,并出现在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并依据该公司作为会计和审计专家的权威提供的该报告列入。
我们已根据《证券法》就我们通过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证券向SEC提交了S-1表格的注册声明。本招股说明书并未包含注册声明中包含的所有信息。有关我们和我们证券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注册声明以及与注册声明一起提交的证物和附表。每当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及我们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时,所提及的内容实质上是完整的,但可能不包括对此类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的所有方面的描述,您应参考登记声明所附的证物以获取实际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的副本。
完成此次发行后,我们将遵守《交易法》的信息要求,并将向SEC提交年度、季度和当前事件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您可以在SEC网站www.sec.gov上通过互联网阅读我们提交给SEC的文件,包括注册声明。
206
财务报表指数
| 页 | ||
| Berto Acquisition Corp.财务报表: | ||
|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 F-2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 F-3 | |
| 2024年7月15日(成立)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运营报表 | F-4 | |
| 2024年7月15日(成立)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股东赤字变动表 | F-5 | |
| 2024年7月15日(成立)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现金流量表 | F-6 | |
| 财务报表附注 | F-7 |
F-1
致股东及董事会
Berto Acquisition Corp.:
对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审计了随附的Berto Acquisition Corp.(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24年7月15日(成立之初)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经营报表、股东赤字变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统称“财务报表”)。我们认为,财务报表按照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7月15日(成立)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意见依据
这些财务报表由公司管理层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我们审计的基础上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适用规则和条例,我们被要求对公司具有独立性。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计以就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公司没有被要求,我们也没有受聘执行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作为我们审计的一部分,我们被要求了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不是为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我们不表示这种意见。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并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有关财务报表中的数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方式。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s/WithumSmith + Brown,PC
我们自2024年起担任公司的审计师。
纽约,纽约
2025年4月8日
F-2
资产负债表
2024年12月31日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 | $ | 34,044 | ||
| 流动资产总额 | 34,044 | |||
| 与建议公开发售相关的递延发售成本 | 400,000 | |||
| 总资产 | $ | 434,044 | ||
| 负债和股东赤字 |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 | 563,291 | ||
| 应计费用 | 400,000 | |||
| 应付票据-关联方 | 34,043 | |||
| 流动负债合计 | 997,334 | |||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
| 股东赤字 | ||||
| 优先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5,000,000股;无已发行和流通 | - | |||
| 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550,000,000股;已发行和流通股7187,500股(1) | 719 | |||
| 额外实收资本 | 174,281 | |||
| 累计赤字 | (738,290 | ) | ||
| 股东赤字总额 | (563,290 | ) | ||
| 负债总额和股东赤字 | $ | 434,044 | ||
| (1) | 这一数字包括最多937,500股普通股,如果承销商未全部或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则将被没收。 |
随附的附注是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
贝托收购公司。
业务说明
2024年7月15日(起始)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 | 738,290 | ||
| 净亏损 | $ | (738,290 | ) | |
| 加权平均已发行普通股、基本股和稀释股(1) | 6,250,000 | |||
| 每股普通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 | $ | (0.12 | ) |
| (1) | 这一数字不包括在承销商未全部或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的情况下可能被没收的总计高达937,500股普通股。 |
随附的附注是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
贝托收购公司。
股东赤字变动表
2024年7月15日(起始)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 额外 | 合计 | |||||||||||||||||||
| 普通股 | 实缴 | 累计 | 股东’ | |||||||||||||||||
| 股份 | 金额 | 资本 | 赤字 | 赤字 | ||||||||||||||||
| 余额-2024年7月15日(成立) | - | $ | - | $ | - | $ | - | $ | - | |||||||||||
| 向保荐人、其联属公司及顾问发行普通股(1) | 7,187,500 | 719 | 24,281 | - | 25,000 | |||||||||||||||
| 基于股票的补偿费用 | - | - | 150,000 | - | 150,000 | |||||||||||||||
| 净亏损 | - | - | - | (738,290 | ) | (738,290 | ) | |||||||||||||
| 余额-2024年12月31日 | 7,187,500 | $ | 719 | $ | 174,281 | $ | (738,290 | ) | $ | (563,290 | ) | |||||||||
| (1) | 这一数字包括最多937,500股普通股,如果承销商未全部或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则将被没收。 |
随附的附注是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
2024年7月15日(起始)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亏损 | $ | (738,290 | ) | |
| 调整净亏损与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保荐人根据本票支付的一般及行政开支 | 24,999 | |||
| 基于股票的补偿费用 | 150,000 | |||
| 经营性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 ||||
| 应付账款 | 563,291 | |||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应付关联方票据收益 | 9,044 | |||
| 向保荐人、其联属公司及顾问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 | 25,000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34,044 | |||
| 现金净变动 | 34,044 | |||
| 现金-期初 | - | |||
| 现金-期末 | $ | 34,044 | ||
| 补充披露非现金投融资活动: | ||||
| 计入应计费用的递延发行成本 | $ | 400,000 |
随附的附注是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附注1 —组织和业务运营情况说明
组织和一般
Berto Acquisition Corp.(“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成立日期)注册成立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与公司尚未确定的一项或多项业务(“初始业务合并”)进行合并、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合并。该公司是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2(a)节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或经2012年《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JOBS Act”)修订的《证券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运营。2024年7月15日(成立)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所有活动均与公司的组建和拟议的首次公开发行(“拟议的公开发行”)有关,如下所述。公司最早也要等到初步业务合并完成后才能产生任何营业收入。公司将从建议公开发售所得款项中以利息收入形式产生营业外收入。该公司已选择12月31日作为其财政年度结束日。
公司保荐机构为开曼群岛有限责任公司Berto Acquisition Sponsor LLC(“保荐机构”)。
拟议融资
公司开始运营的能力取决于通过以每单位10.00美元的价格进行25,000,000个单位(“单位”)的拟议公开发售(见附注3)(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则为28,750,000个单位)获得充足的财务资源,以及在与拟议公开发售同时结束的私募中以每份私募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向保荐人出售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无论是否行使超额配售)(“私募认股权证”)(见附注4)。每个单位由一股普通股(“公众股份”)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公开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组成。每份整份认股权证在可行使时,其持有人有权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前12个月内以每股10.50美元的价格或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12个月周年后的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行权价”)购买一股普通股,但可按此处所述进行调整。
在拟议公开发售和私募结束时,2.50亿美元(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被全额行使,则为2.875亿美元)(见附注3)将存放在一个信托账户(“信托账户”)中。
信托账户
信托账户中的资金将仅持有(i)未作为现金投资,(ii)有息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银行的其他账户,或(iii)仅投资于期限为一百八十五(185)天或以下的美国政府国库券或符合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2a-7条规定的某些条件且仅投资于美国政府直接债务的货币市场基金。资金将保留在信托账户中,直至(i)初步业务合并完成或(ii)如下所述信托账户收益分配中较早者为止。
F-7
贝托收购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将订明,除许可提款(定义见下文)(如有)外,在(i)完成首次业务合并;(ii)赎回任何公众股份之前,信托账户中持有的任何资金将不会被释放,这些股份已就股东投票批准对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修订而适当提交,而不是为了批准,或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a)的方式将影响其在合并期内(定义见下文)未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b)与有关公众股份持有人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的任何其他规定有关的赎回100%公众股份的义务的实质或时间;及(iii)在合并期内未进行初始业务合并,将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返还给公司公众股东,作为公司赎回公众股份的一部分(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存入信托账户的收益可能成为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如有)的约束,该债权可能优先于公司公众股份持有人(“公众股东”)的债权。
初始业务合并
公司管理层在建议公开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及出售私募认股权证的具体应用方面拥有广泛的酌情权,尽管建议公开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基本上全部旨在一般用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初始业务合并必须发生于一项或多项业务,其合计公允市场价值至少为信托账户价值的80%(不包括任何递延承销商费用和就信托账户赚取的收入应付的税款),在达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协议时。然而,只有在交易后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以上的有表决权证券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益足以使其不必根据《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的情况下,公司才会完成业务合并。此外,无法保证公司将能够成功实现初步业务合并。
公司向公众股东提供机会,在企业合并完成时(i)与召开股东大会批准企业合并有关或(ii)以要约收购方式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关于公司是否将寻求股东批准企业合并或进行要约收购的决定将由公司全权酌情决定,并将基于多种因素,例如交易的时间以及交易条款是否需要公司根据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寻求股东批准。公众股东将有权按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前两个工作日计算的当时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金额的比例部分赎回其公众股份,其中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
这些公众股份按照赎回价值入账,并在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时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纂(“ASC”)主题480“区分负债与权益”(“ASC 480”)分类为临时权益。如果投票的大多数股份投票赞成企业合并,公司将继续进行企业合并,但须遵守适用法律。
保荐人、顾问(定义见附注5)及建议公开发售前的任何其他方正股份持有人(定义见附注5)(“首次股东”)、高级职员及董事已与公司订立函件协议,据此,彼等已同意投票赞成首次业务合并,并放弃就彼等所持有的任何方正股份以及保荐人、保荐关联公司、高级职员及董事在本次发行期间或之后就完成首次业务合并可能获得的任何公众股份行使赎回权。
公司章程还规定,公众股东,连同该股东的任何关联公司或与该股东一致行动的任何其他人或作为“集团”(定义见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条),将被限制在未经公司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就合计超过15%或更多的公众股份赎回其股份。
F-8
贝托收购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根据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如公司未能在建议公开发售结束后24个月内完成初步业务合并(“合并期”),公司将(i)停止除清盘外的所有业务,(ii)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但其后不超过十个营业日,但须受合法可用资金限制,赎回公众股份,按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在信托账户中所赚取的利息(利息应扣除税款和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以支付解散费用),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根据适用法律,赎回将完全消除持有人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的话),以及(iii)在赎回后,在获得公司其余股东和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解散和清算,在每种情况下,须遵守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如果公司未能在合并期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任何其他方正股份持有人将无权就其持有的任何方正股份(定义见下文)从信托账户获得清算分配的权利。不过,若保荐人、管理团队及方正股份持有人在建议公开发售期间或之后取得公众股份,如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将有权就该等股份从信托账户获得清算分配。
风险和不确定性
在持续的俄乌冲突和最近以色列-哈马斯冲突升级导致的地缘政治不稳定之后,美国和全球市场正在经历波动和混乱。为应对持续的俄乌冲突,North Atlantic条约组织(“北约”)向东欧增派军队,美国、英国、欧盟等国已宣布对俄罗斯、白俄罗斯及相关个人和实体采取各种制裁和限制行动,包括将某些金融机构从全球银行间金融电信协会(SWIFT)支付系统中移除。包括美国在内的某些国家也已经并可能继续向乌克兰和以色列提供军事援助或其他援助,加剧了一些国家之间的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俄罗斯入侵乌克兰和以色列-哈马斯冲突升级以及由此导致的北约、美国、英国、欧盟、以色列及其邻国和其他国家已经采取和未来可能采取的措施,造成了全球安全担忧,可能对区域和全球经济产生持久影响。尽管持续冲突的持续时间和影响是高度不可预测的,但它们可能导致市场混乱,包括大宗商品价格、信贷和资本市场的大幅波动,以及供应链中断和针对美国公司的网络攻击增加。此外,由此产生的任何制裁都可能对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产生不利影响,并导致资本市场不稳定和缺乏流动性。
上述任何因素,或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以色列-哈马斯冲突升级以及随后的制裁或相关行动对全球经济、资本市场或其他地缘政治条件造成的任何其他负面影响,都可能对公司寻求初始业务合并以及公司最终可能与之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任何目标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约为34000美元,营运资金赤字约为96.3万美元。此外,公司已发生并预计将继续产生重大成本以追求其融资和收购计划。结合公司根据ASC 205-40-财务报表的列报–持续经营“披露关于一个实体的Ability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截至2024年12月31日,管理层已确定公司目前的流动性,包括从保荐实体获得资金的渠道,以及保荐机构同意提供这些资金并有资金提供这些资金的事实,足以为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资金,直至建议公开发售完成或自该等财务报表刊发日期起计至少一年(以较早者为准)。
F-9
贝托收购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附注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列报依据
随附的财务报表按照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GAAP”)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则和条例列报。
新兴成长型公司
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公司可能会利用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其他上市公司的各种报告要求的某些豁免,包括但不限于不被要求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的审计师证明要求,在其定期报告和代理声明中减少有关高管薪酬的披露义务,以及豁免就高管薪酬举行不具约束力的咨询投票和股东批准任何先前未批准的金降落伞付款的要求。
JOBS法案第102(b)(1)节豁免新兴成长型公司被要求遵守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直到私营公司(即那些没有宣布生效的《证券法》登记声明或没有根据《交易法》注册的一类证券的公司)被要求遵守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JOBS法案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选择退出延长的过渡期,并遵守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要求,但任何此类选择退出都是不可撤销的。公司已选择不选择退出该延长过渡期,这意味着当一项准则发布或修订且其对公营或私营公司的申请日期不同时,公司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可在私营公司采用新准则或修订准则时采用新准则或修订准则。这可能会使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另一家既不是新兴成长型公司也不是选择不使用延长过渡期的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公众公司进行比较变得困难或不可能,因为所使用的会计准则存在潜在差异。
估计数的使用
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要求公司管理层作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呈报金额以及在财务报表日期披露或有资产和负债以及报告期内呈报的费用金额。作出估计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管理层在制定其估计时考虑到的对财务报表日期存在的一项条件、情况或一组情况的影响的估计,至少有合理的可能性,可能会在近期内因一项或多项未来确认性事件而发生变化。因此,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很大差异。
与建议公开发售相关的递延发售成本
公司遵守了ASC 340-10-S99和SEC员工会计公告主题5A —“发行费用”的要求。递延发售成本主要包括与建议公开发售有关的专业及注册费用。FASB ASC 470-20,“带有转换和其他选择权的债务”,涉及将发行可转换债务的收益分配为其股权和债务部分。公司应用该指引在普通股和认股权证之间分配单位的建议公开发售所得款项,采用剩余法,先将建议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分配给认股权证的分配价值,然后再分配给普通股。分配给普通股的发行成本将计入分配给公开和私募认股权证的临时股权发行成本将计入股东权益以及管理层评估后的公开和私募认股权证,并在股权处理下入账。如果建议公开发售被证明不成功,这些递延成本,以及将产生的额外费用,将计入运营。
歼10
贝托收购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金融工具
根据FASB 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相近,这主要是由于它们的短期性质。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GAAP建立了三层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优先考虑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输入值。层次结构给予相同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中未经调整的报价最高优先级(第1级计量),给予不可观察输入值最低优先级(第3级计量)。这些层级包括:
| ● | 第1级,定义为活跃市场中相同工具的报价(未经调整)等可观察输入值; |
| ● | 第2级,定义为除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外,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输入值,例如活跃市场中类似工具的报价或不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工具的报价;和 |
| ● | 第3级,定义为存在很少或根本没有市场数据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因此要求一个实体制定自己的假设,例如根据一项或多项重要输入值或重要价值驱动因素不可观察的估值技术得出的估值。在某些情况下,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输入值可能被归入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不同层次。在这些情况下,公允价值计量在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进行整体分类。 |
衍生金融工具
该公司根据ASC主题815“衍生品和套期保值”对其金融工具进行评估,以确定此类工具是否为衍生工具或包含符合嵌入式衍生工具条件的特征。对于作为负债入账的衍生金融工具,衍生工具最初按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入账,然后在每个报告日重新估值,公允价值变动在经营报表中列报。衍生工具的分类,包括此类工具是否应记为负债或权益,在每个报告期末进行评估。衍生负债根据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内是否可能需要净现金结算或转换工具,在资产负债表中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负债。
承销商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被视为一种与可赎回股份挂钩的独立金融工具,如果在拟议公开发行时未完全行使,则将根据ASC 480作为负债入账。
认股权证工具
公司将根据FASB ASC主题815“衍生品和套期保值”中所载的指导,就拟议公开发售和私募发行的公开和私募认股权证进行会计处理。据此,公司对股权处理下的权证工具进行了评估,并将按其分配的价值进行分类。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没有尚未发行的公开或私募认股权证。
F-11
贝托收购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股票补偿
该公司的政策是根据FASB ASC主题718“补偿-股票补偿”(“ASC 718”)对基于股票的补偿费用进行会计处理。根据ASC 718,与股权奖励相关的股票补偿在授予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在必要的服务期内确认。如果基于股票的奖励受制于业绩条件,则在给定期间记录的费用金额(如果有的话)反映了对实现这种业绩条件的可能性的评估,一旦认为该事件很可能发生,即确认补偿。没收确认为已发生。
税收
该公司根据ASC主题740“所得税”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这要求采用资产和负债法进行所得税的财务会计和报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根据财务报表和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计算的,这些差异将导致未来的应课税或可扣除金额,其依据是已颁布的税法和适用于预期该差异将影响应课税收入的期间的税率。建立估值备抵,必要时,将递延税项资产减少到预期实现的金额。
ASC主题740为财务报表确认和计量在纳税申报表中采取或预期将采取的税收立场规定了一个确认阈值和一个计量属性。要让这些好处得到承认,税务状况必须更有可能在税务机关审查后得以维持。公司管理层认定,开曼群岛是公司的主要税务管辖区。公司将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应计利息和罚款确认为所得税费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未确认的税收优惠,也不存在应计利息和罚款的金额。公司目前不知道有任何正在审查的问题可能导致重大付款、应计费用或与其立场发生重大偏差。
该公司被视为一家获豁免的开曼群岛公司,与任何其他应税司法管辖区无关,目前不受开曼群岛或美国的所得税或所得税申报要求的约束。因此,公司的税项拨备在呈报期间为零。
每股普通股净亏损
每股普通股净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净亏损除以该期间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不包括可能被没收的普通股。若超额配股权未获承销商全部或部分行使(见附注5),则合计937,500股创始人股份(定义见附注5)将被没收,加权平均股份减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任何可能被行使或转换为普通股然后分享公司收益的稀释性证券和其他合同。因此,每股摊薄亏损与呈列期间的每股基本亏损相同。
F-12
贝托收购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最近的会计准则
2023年11月,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23-07,“分部报告(主题280):可报告分部披露的改进”。本ASU中的修订扩大了公共实体的分部披露,要求披露定期提供给首席运营决策者并包含在每项报告的分部损益计量中的重大分部费用、其他分部项目的金额及其构成说明,以及可报告分部损益和资产的中期披露。公司采用ASU2023-07,未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管理层认为,任何其他最近发布但尚未生效的会计公告,如果目前被采纳,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附注3 —建议公开发售
根据建议的公开发售,公司拟以每单位10.00美元的价格发售最多25,000,000个单位,总额为2.50亿美元(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全额行使,则以每单位10.00美元的价格发售28,750,000个单位,总额为2.875亿美元)。每个单位由一股公众股份及一份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组成。每份完整的公开认股权证在可行使时,赋予其持有人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前12个月内以每股10.50美元的价格或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12个月周年后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普通股的权利,但可进行调整(见附注7)。
公司预计将授予承销商45天的选择权,以购买最多3,750,000个额外单位,以按建议公开发售价格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后的任何超额配售。将就超额配股权发行的单位将与建议公开发售中发行的单位相同。
注4 —私募
保荐人已承诺在私募中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购买总计3,5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该私募将与拟议的公开发售同时结束。每份私人认股权证在可行使时,持有人有权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前12个月内以每股10.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普通股,或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12个月周年后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普通股,但可进行调整。每份私募认股权证将与公开认股权证相同,并将于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后成为可行权,并将于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五年后或赎回或清算时更早到期。若未在合并期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则出售信托账户中持有的私募认股权证所得款项将用于为赎回公众股份提供资金(但须遵守适用法律的要求)。
F-13
贝托收购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附注5 —关联交易
方正股份
2024年11月11日,保荐人及其关联公司以23957美元的价格购买了总计6887500股普通股(其中最多937500股将根据行使承销商超额配股权的程度无偿交还给公司),一名顾问Meteora Capital LLC(“顾问”或“Meteora”)以1043美元的价格购买了总计300000股普通股(其中没有一股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被没收)。这7,187,500股普通股在此简称为“方正股份”。在这718.75万股创始人股份中,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关联人:Harry You和Robert You、Meteora分别持有2,575,000股(其中375,000股如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予没收)、2,300,000股(其中300,000股如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予没收)、2,012,500股(其中262,500股如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予没收)和300,000股。
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机构已同意在承销商未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的情况下,没收最多合计937,500股创始人股份,从而使创始人股份占建议公开发售后公司已发行流通股的20%。倘公司增加或减少发售规模,公司将于紧接建议公开发售完成前实施股份股息或股份退还(如适用),以维持建议公开发售前公司股东的方正股份所有权为建议公开发售完成时公司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的20%。保荐人将无权就任何创始人股份及保荐人因完成首次业务合并而持有的任何公众股份享有赎回权。
初始股东已同意不转让、转让或出售其任何创始人股份,直至(a)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一年或(b)初始业务合并后发生(以较早者为准),如果(x)在任何3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任何20个交易日内,普通股的收盘价等于或超过每股12.00美元(根据股份细分、股本、重组、资本重组等进行调整),但此类解除不得早于初始企业合并后的150天或(y)公司完成清算、合并、股份交换或其他导致所有股东有权将其普通股交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的类似交易之日。
注册权
方正股份、私募认股权证(及其标的证券)及可于营运资金贷款转换时发行的认股权证(“营运资金贷款”)(及其标的证券)(如有)的持有人,以及在建议公开发售完成时可于转换方正股份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及初始股东所持有的任何普通股或在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或与之相关而取得的任何普通股的持有人,将有权根据将在建议公开发售的注册声明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前签署的注册权协议获得注册权。这些持有人将有权提出最多三项诉求,并拥有“捎带”登记权。公司将承担与提交任何此类注册声明有关的费用。
行政支持协议
自拟议公开发售之日起,公司将同意向保荐人或其关联公司偿还相当于每月15,000美元的办公空间、水电费以及秘书和行政支持费用。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公司清算后,公司将停止支付这些月费。向保荐人支付此类行政服务的款项将在业务合并结束时延期支付,并且仅从信托账户之外的剩余资金中支付。
F-14
贝托收购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保荐人、执行官和董事,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将获得补偿,用于支付与代表公司开展的活动相关的任何自付费用,例如识别潜在目标业务和对合适的业务组合进行尽职调查。公司可以就为公司提供的服务向其独立董事支付现金补偿。此外,公司可能会就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向我们的保荐人、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我们的顾问或其关联机构支付咨询、成功、咨询或发现者的费用。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将每季度审查向保荐人、执行官或董事、或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
关联方借款
本票
公司与保荐人于2024年8月23日订立贷款协议,其后于2024年12月31日修订,据此,保荐人同意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美元的贷款,以支付根据期票(“票据”)与拟议公开发售相关的费用。这笔贷款不计息,须于2025年6月30日或公司完成建议公开发售之日(以较早者为准)支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在该票据下的借款约为34,000美元。
营运资金贷款
此外,为了支付与其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交易费用,保荐人或保荐人的关联公司,或公司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可以但没有义务根据需要向公司借出资金(“营运资金贷款”)。如果公司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公司将偿还流动资金贷款。在初始业务合并未完成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部分收益偿还营运资金贷款,但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收益将不会用于偿还营运资金贷款。如果保荐人提供任何营运资金贷款,最多150万美元的此类贷款可根据贷方的选择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转换为业务合并后实体的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及其标的证券将与私募认股权证相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流动资金贷款项下无借款。
附注6 —承付款项和或有事项
包销协议
该公司授予承销商45天的选择权,以购买最多3750,000个额外单位,以按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覆盖超额配售。
承销商将有权(1)在拟议公开发售结束时支付总额为1,350,000美元的预付承销费(无论拟议公开发售的规模或行使超额配股权),(2)在拟议公开发售结束时向承销商或其指定人发行的合计3,750,000份认股权证(“承销商认股权证”),以及(3)每单位0.39美元的递延承销费,总额为9,750,000美元(如果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则最高为11,212,500美元)。递延费用将仅在公司完成业务合并的情况下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金额中支付给承销商,但须遵守承销协议的条款,并将基于股东赎回与完成业务合并相关的公众股份后信托账户中剩余的资金金额,减去初始股东来源的资金,或根据远期购买协议、非赎回协议、任何协议或安排等结构化协议在信托中剩余的任何现金,或向股东提供的任何其他激励措施不得赎回。
承销商认股权证将与公开认股权证和私募认股权证相同。
F-15
贝托收购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咨询协议
2024年11月11日,公司与Meteora订立咨询协议,据此,Meteora就一般特殊目的收购公司结构和资本市场事项向公司提供咨询、咨询和相关服务。
该公司同意向Meteora出售30万股创始人股票,收购总价为1043美元。该公司根据蒙特卡洛模拟模型估计此类股份的公允价值为150,000美元,并在随附资产负债表的递延发行成本中确认此类服务的基于股票的补偿费用。
附注7 —股东赤字
优先股
公司获授权发行5,000,000股优先股,每股面值为0.00 1美元,并附有公司董事会可能不时确定的指定、投票权和其他权利和优先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没有已发行或流通的优先股。
普通股
公司获授权发行55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718.75万股已发行和流通在外。其中,最多合共937,500股将被没收,具体取决于承销商未行使超额配股权的程度,从而使创始人股份将占建议公开发售后公司已发行及已发行股份的20%。
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就股东须表决的所有事项每持有一股股份拥有一票表决权。除非我们的条款中有规定,或根据《公司法》的适用条款或适用的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否则我们的普通股中亲自或通过代理人代表并被投票的大多数的赞成票必须通过我们的股东投票的任何此类事项。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批准某些行动将需要一项特别决议,通过至少三分之二的普通股的赞成票,这些普通股由本人代表或由代理人代表,并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并根据我们的条款;此类行动包括修改我们的条款,批准与另一家公司的法定合并或合并。我们的董事会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一般任期三年,每年只任命一个级别的董事。董事的任命不设累积投票,其结果为投票赞成董事任命的50%以上股份持有人可以任命所有董事。我们的股东有权在董事会宣布时从合法可用的资金中获得可按比例分配的股息。
F-16
贝托收购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认股权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概无公开认股权证、私募认股权证或包销商认股权证(统称“认股权证”)尚未发行。公开认股权证只可行使整数股股份。单位分离后不会发行零碎公开认股权证,只会买卖整体公开认股权证。
认股权证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前12个月内的行使价为每股10.50美元,或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12个月周年后的行使价为每股11.50美元(“行权价”),前提是公司根据《证券法》拥有一份有效的登记声明,涵盖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并有与其相关的当前招股说明书(或公司允许持有人在无现金基础上行使其认股权证,且此类无现金行使根据《证券法》免于登记)。公司将同意,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公司将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向SEC提交一份有效的登记声明,其中涵盖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并维持与这些普通股有关的当前招股说明书,直至认股权证到期或赎回。如果涵盖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登记声明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后的第60个工作日之前未能生效,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根据《证券法》第3(a)(9)节或其他豁免以“无现金基础”行使认股权证,直至有有效的登记声明和在公司未能保持有效登记声明的任何期间。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行使未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认股权证时满足《证券法》第18(b)(1)条对“担保证券”的定义,公司可根据《证券法》第3(a)(9)条选择要求行使认股权证的认股权证持有人在“无现金基础上”这样做,如果公司如此选择,则无需提交或维持有效的登记声明,如果公司没有这样选择,它将尽最大努力在无法获得豁免的情况下根据适用的蓝天法律登记或使股份符合资格。
认股权证将在企业合并完成后五年或赎回或清算时更早到期。
此外,如果(x)公司以低于每股普通股9.20美元的发行价格或有效发行价格(该发行价格或有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善意确定,在向保荐人或其关联公司发行任何此类发行的情况下,不考虑保荐人或该关联公司(如适用)在该发行之前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新发行价格”)为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筹资目的而发行额外普通股或股票挂钩证券,(y)此类发行的总收益毛额占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日可用于为初始业务合并提供资金的总股本收益及其利息的60%以上(扣除赎回),以及(z)在公司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前一交易日开始的20个交易日期间的普通股成交量加权平均交易价格(该价格,“市值”)低于每股9.20美元,认股权证的行使价将被调整(至最接近的一分钱),以等于市值与新发行价格两者中较高者的115%,每股18.00美元的赎回触发价将被调整(至最接近的一分钱),以等于市值与新发行价格两者中较高者的180%,每股10.00美元的赎回触发价将被调整(至最接近的一分钱),以等于市值与新发行价格两者中较高者。
私募认股权证与公开认股权证相同,但私募认股权证和在行使私募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在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内不得转让、转让或出售,但有若干有限的例外情况。此外,私募认股权证将不可由公司赎回,并可由该等持有人按与公开认股权证相同的基准行使。承销商认股权证将具有与私募认股权证相同的条款,但须遵守此处所述的FINRA规则5110(g)(8)和FINRA规则5110(e)(1)的某些限制。
F-17
贝托收购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以现金赎回认股权证。一旦认股权证成为可行权,公司可赎回未行使的认股权证(本文件中关于私募认股权证的描述除外):
| ● | 全部而不是部分; |
| ● | 每份公开认股权证的价格为0.01美元; |
| ● | 经至少提前30天书面赎回通知,简称30天赎回期;及 |
| ● | 当且仅当,在公司向认股权证持有人发送赎回通知之日前第三个交易日结束的3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任何20个交易日内,公众股份的收盘价等于或超过每股18.00美元(经调整)。 |
公司将不会按上述方式以现金赎回认股权证,除非根据《证券法》提供的涵盖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登记声明随后生效,并且在整个30天的赎回期内可获得与这些普通股有关的当前招股说明书,除非认股权证可在无现金基础上行使,且此类无现金行使免于根据证券进行登记。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不会被要求以净现金结算任何认股权证。如果公司无法在合并期内完成业务合并,而公司清算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则认股权证持有人将不会收到与其认股权证相关的任何此类资金,也不会从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公司资产中收到与此类认股权证相关的任何分配。因此,认股权证可能到期时一文不值。
如果认股权证变得可由公司赎回,即使公司无法根据所有适用的州证券法注册或符合出售基础证券的资格,它也可以行使赎回权。
如上所述,如果公司要求认股权证赎回现金,管理层将有权要求所有希望行使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在“无现金基础上”这样做。在决定是否要求所有持有人以“无现金基础”行使认股权证时,管理层将考虑(其中包括)公司的现金状况、未行使认股权证的数量以及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发行最多可发行普通股对股东的摊薄影响等因素。
附注8 —后续事件
公司评估了在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发生的后续事项和交易,直至2025年4月8日(财务报表可供发布之日)。根据这一审查,公司没有发现任何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后续事件,但下文指出的情况除外。
在2024年12月31日之后,该公司在该票据下额外借款约155000美元,未偿余额总额增至约189000美元。
F-18
26,100,000台
Berto Acquisition Corp。
前景
2025年4月29日
联合账簿管理人
| 科恩 &公司资本市场 | Needham & Company |
截至2025年5月24日(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25天),所有买卖或买卖我单位、公众股或公开认股权证的交易商,不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均可能被要求交付招股说明书。这是交易商在担任承销商时以及就其未售出的配股或申购交付招股说明书的义务的补充。
你们应仅依赖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我们没有,承销商也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信息。如果有人向你提供不同或不一致的信息,你不应该依赖它。我们不是,承销商也不是,在任何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司法管辖区提出出售证券的要约。你不应假定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资料在除本招股说明书正面的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都是准确的。
除本招股章程所载的内容外,任何交易商、销售人员或任何其他人均无权就本次发行提供任何信息或作出任何陈述。如果提供或作出这些信息或陈述,则不得将这些信息或陈述视为已获我们授权。本招股章程并不构成除本招股章程所提供的证券以外的任何证券的出售要约或购买要约的招揽,亦不构成要约或招揽未获授权或属非法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的出售要约或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招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