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免责申明:同花顺翻译提供中文译文,我们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翻译内容仅供参考!
EX-3.1 2 d861507dex31.htm EX-3.1 EX-3.1

附件 3.1

经修订及重述

成立法团证明书

Universal Stainless & Alloy Products, Inc.

FIRST:法团(“法团”)名称为:

Universal Stainless & Alloy Products, Inc.

第二:公司在特拉华州注册办事处的地址是c/o Corporation Trust Center,1209 Orange Street,Wilmington,New Castle County,Delaware 19801。公司在该地址的注册代理人的名称为公司信托公司。

第三:公司的宗旨是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可能组织公司的任何合法行为或活动,并不时生效。

Fourth:公司有权发行的股本总数为一千(1,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

FIFTH:在美国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或现行或以后生效的任何其他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的任何董事均不对公司或其股东在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个人责任,但本条FIFTH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消除或限制董事(i)因违反该董事对公司或其股东的忠诚义务而承担的责任,(ii)非善意或涉及故意不当行为或明知违法的作为或不作为,(iii)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第174条,或(iv)该董事从中获得不正当个人利益的任何交易。本条第五款的任何废除或修改将不会对紧接该废除或修改之前存在的公司董事的任何权利或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第六条:公司应在现行或以后有效的法律授权或许可的最大范围内对其董事和高级职员进行赔偿,赔偿权利应继续适用于已不再是公司董事或高级职员的人,并应为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以及个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利益;但除强制执行赔偿权利的程序外,公司没有义务赔偿任何董事或高级职员(或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或个人或法定代表人)与该人提起的程序(或其部分)有关,除非该程序(或其部分)获董事会授权或同意。第六条赋予的赔偿权利,包括在其最终处分前,由公司支付为辩护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任何诉讼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的权利。


根据第六条提出的赔偿或支付费用的索赔,如在公司收到书面索赔后六十(60)天内未足额支付,索赔人可提起诉讼,以追回该索赔的未支付金额,如全部或部分胜诉,则有权获得起诉该索赔的费用。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公司有责任证明索赔人根据适用法律无权获得所要求的赔偿或费用支付。

公司可以在董事会不时授权的范围内,向公司的雇员和代理人提供类似于本条第六条授予公司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赔偿和预支费用的权利。

本条第六款赋予的赔偿权利和预支费用的权利,不排除任何人根据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公司章程、任何法规、协议、股东或无利害关系董事的投票或其他方式可能拥有或以后获得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七条:为促进而非限制《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或特拉华州其他法规或法律授予或授予的权利、权力、特权和酌处权,董事会被明确授权制定、更改、修订或废除公司的章程,而无需股东采取任何行动,但股东可以制定额外的章程,并可以更改、修订或废除任何章程,无论是否由他们通过或以其他方式通过。公司可在其附例中授予董事会除前述以外的权力,以及适用法律明确授予董事会的权力和授权之外的权力。

第八条:公司保留随时和不时修订、更改、更改或废除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中所载的任何条款以及当时有效的特拉华州法律授权的可能增加或插入的其他条款的权利,其方式为现在或以后在此或适用法律规定的方式;以及赋予股东的所有权利、优惠和特权,无论其性质如何,董事或任何其他人,凡藉并依据本经修订及重述的法团注册证明书以其现有形式或经以下修订而获授予,均受本保留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