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探求诊断学
补充递延补偿计划
(员额-2004年)
经修订及重述2020年1月15日
序言部分
自1999年1月1日起,Quest Diagnostics为其若干雇员的利益采纳Quest Diagnostics补充递延补偿计划,由于2004年颁布经修订的1986年《内部收入守则》第409A条,Quest Diagnostics已采纳本文件《Quest Diagnostics补充递延补偿计划》(后-2004年),以反映在自2005年1月1日起及之后的应课税年度内根据该计划递延的款额(在Treas.Reg.1.409A-6(a)(1)的涵义内)。自2004年10月3日起生效的计划条款将继续适用于在2005年1月1日之前的应纳税年度(Treas.Reg.1.409A-6(a)(1)的含义范围内)推迟支付的计划款项。为此目的,如果参与人在2005年1月1日之前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领取数额(见Treas.Reg.1.409A-1(b)(1)),而领取数额的权利(见Treas.Reg.1.409A-6(a))是挣得和归属的,则该数额被视为在2005年1月1日之前递延。该计划的目的是提供补充退休收入,并容许合资格雇员可根据该计划的条款,延迟领取补偿。该计划旨在成为一项没有拨款的递延补偿计划,而该计划是为《雇员再培训法》第201(2)、301(a)(3)及401(a)(1)条所指的特定管理阶层或获高补偿雇员而设,因此可获豁免受第2部规限,ERISA第一标题B的副标题3和4,但以该标题的规定所允许的最大限度为限。
图表10.4
目录
|
|
|
|
|
|
|
|
|
|
|
|
| 第1条。 |
|
定义.....................。 |
1 |
|
|
|
|
| 1.1 |
|
定义......................。 |
1 |
|
|
|
|
|
| 第2条。 |
|
参与...............................。 |
3 |
|
|
|
|
|
| 2.1 |
|
开始参与.................................。 |
3 |
|
| 2.2 |
|
再就业后恢复就业...................。 |
3 |
|
| 2.3 |
|
就业情况的改变...........................................................。 |
3 |
|
|
| 第3条。 |
|
捐款......................................。 |
4 |
|
|
|
|
|
| 3.1 |
|
递延缴款............................................。 |
4 |
|
| 3.2 |
|
参与的雇主供款................................。 |
5 |
|
| 3.3 |
|
资金转移......................................................................................。 |
5 |
|
|
|
|
|
| 第4条。 |
|
参与人帐目....................................................。 |
5 |
|
|
|
|
|
| 4.1 |
|
个人帐户............................。 |
5 |
|
| 4.2 |
|
付款会计..............................。 |
5 |
|
|
|
|
|
| 第5条。 |
|
捐款投资...........................................。 |
6 |
|
|
|
|
6 |
|
| 5.1 |
|
投资方式........................。 |
6 |
|
| 5.2 |
|
投资决定.....................。 |
6 |
|
|
|
|
|
| 第6条。 |
|
付款........................................................................................。 |
6 |
|
|
|
|
6 |
|
| 6.1 |
|
付款日期..................................................................。 |
6 |
|
| 6.2 |
|
终止雇用时既得帐目的分配.....。 |
6 |
|
| 6.3 |
|
死亡时的分配;受益人..........................。 |
6 |
|
| 6.4 |
|
应付意外紧急情况款项..................................。 |
7 |
|
| 6.5 |
|
分期付款时投资经验的调整.....。 |
7 |
|
| 6.6 |
|
第409A条及付款日期.........................。 |
7 |
|
| 6.7 |
|
纳税时的付款...........................................。 |
7 |
|
| 6.8 |
|
估值...........................。 |
8 |
|
| 6.9 |
|
挥霍条文.......................................................。 |
8 |
|
| 6.10 |
|
付款方式..........................................。 |
8 |
|
| 6.11 |
|
履行义务..............................。 |
8 |
|
| 6.12 |
|
税收..........................................。 |
9 |
|
|
|
|
|
| 第7条。 |
|
修订及终止.................................。 |
9 |
|
|
|
|
|
| 7.1 |
|
经Quest Diagnostics修订...............................................。 |
9 |
|
|
|
|
|
|
|
|
|
|
|
|
|
| 7.2 |
|
追溯修订...................................。 |
9 |
|
| 7.3 |
|
计划终止.........................。 |
9 |
|
| 7.4 |
|
计划终止时的付款...........................................。 |
9 |
|
|
|
|
|
| 第8条。 |
|
信托基金...................................。 |
9 |
|
|
|
|
|
| 8.1 |
|
成立信托............................................................................................................................................................................................。 |
10 |
|
|
|
|
|
| 第9条。 |
|
杂项...........................。 |
10 |
|
|
|
|
|
| 9.1 |
|
权利的限制.................................。 |
10 |
|
| 9.2 |
|
提供资料.......................。 |
10 |
|
| 9.3 |
|
管理人与受托人之间的资料........................。 |
10 |
|
| 9.4 |
|
通知....................................。 |
10 |
|
| 9.5 |
|
书面及电子通讯....................................。 |
10 |
|
| 9.6 |
|
管辖法律............................................................。 |
10 |
|
| 9.7 |
|
建筑.....................................................................。 |
11 |
|
| 9.8 |
|
第409A条合规.......................................。 |
11 |
|
| 9.9 |
|
追讨多付款项...................................................................。 |
11 |
|
| 9.10 |
|
报销权..................................................。 |
11 |
|
| 9.11 |
|
抓回.......................................。 |
12 |
|
|
|
|
|
| 第10条。 |
|
计划管理.................................。 |
12 |
|
|
|
|
|
| 10.1 |
|
行政长官的权力及责任.......................................。 |
12 |
|
| 10.2 |
|
申索及复核程序.............................。 |
12 |
|
| 10.3 |
|
计划的行政费用......................................。 |
14 |
|
第1条。定义。
1.1 定义.计划中使用的代词是男性代词,但也包括女性代词,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无论在何处使用,下列术语都具有以下含义,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
(a) “账户”指在参与人的雇主帐簿上设立的帐户,用以记录递延缴款、雇主缴款和代表参与人贷记的补充缴款,以补偿向该雇主提供的服务,以及任何名义收入、支出(包括适用参与人根据第10.3节承担的计划行政费用)、与此有关的收益或损失。为本计划文件的目的,“账户”应仅包括在2005年1月1日及以后的应纳税年度内按Treas.Reg.1.409A-6(a)(1)的含义递延的金额。署长可为计划的管理设立其认为适当的分帐户。
(b) “行政官”意味着探求诊断通过它的官员和雇员行动。
(c) “上诉委员会”指Quest Diagnostics上诉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署长不时指定,负责管理第10.2条规定的索偿要求和审查程序。
(d) “受益人”指根据第6.3条有权在参与人死亡时根据计划领取福利的一人或多人。
(e) “红利”指根据高级管理层奖励计划Quest Diagnostics并入年度奖励计划于每年3月支付的现金红利(如不根据第3.1条延期支付)。
(f) “代码”指不时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
(g) “补偿”须具有利润分享计划赋予“递延补偿”一词的涵义;但任何可归因于(i)根据本计划递延补偿或(ii)守则第401(a)(17)条施加的限制的除外情况均不适用。虽有上述规定,对于主要工作地点在美国境外的合格雇员,赔偿不包括住房津贴、教育费用、往返美国的旅费、税款总额和行政长官可能确定的其他类似报酬项目。
(h) “递延缴款”指根据第3.1节记入参与人账户贷方的数额。
(i) “符合条件的员工”“雇员”(employee)指一名雇主的雇员,而该雇员是由管理人决定属于一组选定的管理人员或获高度补偿的雇员,并由管理人为该计划的目的而指定为合资格雇员。
(j) “员工”指雇主的任何雇员。
(k) “雇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指Quest诊断公司及任何继任人和受让人,并应包括采用本计划的任何相关雇主或其他附属雇主。
(l) “雇主缴款”指根据第3.2节记入参与人账户贷方的数额。
(m) “雇主股票”指Quest Diagnostics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或Quest Diagnostics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n) “艾瑞莎”指不时修订的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
(o) 【故意省略】
(p) “参与者”指任何符合资格的雇员,而该雇员已根据第2条提出根据第3.1条延迟支付补偿的选择。
(q) “计划”指Quest Diagnostics不时生效的补充递延补偿计划。
(r) “计划年”意思是日历年。
(s) “利润分成计划”指Quest Diagnostics Incorporated不时修订的利润分成计划。
(t) “探求诊断”意味着Quest诊断公司成立。
(u) 《奎斯特诊断纳入年度激励计划》指Quest Diagnostics纳入年度激励计划,并不时生效。
(五) “关联雇主”指Quest Diagnostics以外的任何雇主,但如Quest Diagnostics及该等其他雇主是受控制的公司集团(定义见守则第414(b)条)或附属服务集团(定义见守则第414(m)条)的成员,或是受共同控制的行业或业务(不论是否成立为法团)(定义见守则第414(c)条),或根据守则第414(o)条发出的规例,该等其他雇主须与Quest Diagnostics合并。
(w) “第401(a)(17)条限额”指根据守则第401(a)(17)条可由利润分享计划考虑的最高年度补偿金额。
(十) “第409A条规例”指根据守则第409A条发出的规例及其他行政指引。
(y) “高级管理人员激励计划"指Quest Diagnostics纳入高级管理层激励计划,并不时生效。
(z) “签约金”指在雇员开始受雇前与其商议并指定为“签约奖金”的奖金。
(aa) “smip奖金子帐户"指署长可代表每名选择延迟支付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奖励计划及守则第162(m)(4)(c)条所指拟支付基于表现的补偿的任何其他计划而须支付的部分奖金的参与人设立及维持的参与人账户部分。
(bb) “补充捐款"指根据第3.2节记入参与人账户的另一笔自行酌定的雇主缴款。
(cc) “信任”指根据该计划的条款设立的信托基金。
(dd) “信托协议指受托人与每名雇主订立及订立信托的协议。
(ee) “受托人”指在信托协议中指名的法团或个人,以及按照信托协议指名的继任人及/或额外受托人。
第2条。 参与。
2.1 参与的开始.每名已根据第3.1条作出延迟支付补偿的有效选择或设有帐户的合资格雇员均为本计划的参与人。每名合资格雇员均须在根据第3.1条及时作出延迟支付补偿的选择后,成为本计划的参与人,而该选择已成为不可撤销的,或已有补充供款记入其帐户内。
2.2 在再就业后恢复参与.如参与人不再是雇员,并于其后返回雇主工作,他可在再受雇后再次成为参与人,但他须是合资格雇员,并已根据第3.1条及时提出延迟支付补偿的选择。
2.3 就业状况的变化.如任何参与人继续受雇于雇主,但不再是合资格雇员,则他须继续是参与人,直至其帐户的全部价值获支付为止;但,在他不再是合资格雇员的计划年度结束后,以及在他不是合资格雇员的剩余期间内,他无权作出递延供款或收取雇主供款或补充供款的分配。
第3条。 捐款。
3.1 递延缴款.
(a) 参与人延期选举.每一参与人可选择推迟支付(1)其正常薪金的最多百分之五十(全部百分比),但以其正常薪金收入超过第401(a)(17)条限额的计划年度的利润分享计划所考虑到的报酬为限(任何奖金付款,包括奖金在内,均无资格根据本规定推迟支付),(2)在支付该花红的计划年度的利润分配计划所计及的酬金超过第401(a)(17)条的范围内,最高可达其花红的百分之九十五(95)(以全部百分比计算)
限制和(3)最多100(100)%(全部百分比)的他的签约奖金,无论他的报酬是否超过第401(a)(17)条的限制。
(b) 推迟选举的时间安排.
(1)一般意义上. 推迟赔偿的选择如果是按照署长规定的程序提出的,将是及时的,该程序要求在适用推迟赔偿的计划年度之前的计划年度的12月31日之前提出选举。
(2)符合资格的第一年.如个别人士在计划年度内被署长指定为合资格雇员,该雇员可在指定日期后30天内提出延迟支付补偿的选择;提供的,但是根据第409A条的规定,该雇员并未已参与另一项可供选择的非合资格递延补偿计划,而该计划将与该计划合并;及进一步提供该项选择只适用于在按照第409A条作出选择后的期间内所赚取的补偿。
(c) 推迟选举的效力.按照第3.1(b)(1)条作出的选择,须在作出延期选择的计划年度后的计划年度的第一天生效。该项选择只适用于就该日期后所提供的服务而赚取及须支付的补偿。因此,例如,在12月31日成为不可撤销的选择,2009年将适用于推迟支付2010年挣得的任何薪金或2010年挣得并于2011年初支付的奖金。按照第3.1(b)(2)条作出的选择将在署长收到该选择后的第一个发薪期的第一天适用,并应适用于从该选择生效之日起至计划年度的剩余时间内推迟支付与所提供的所有服务有关的补偿(除非这种选择明确延长到该时间之后)。一旦一项选择不可撤销,它将适用于截至计划年度结束时所提供服务的所有补偿(第3.1(f)节规定的情况除外)。
(d) 推迟审判的开始.
(1)根据第3.1(a)(1)条和第3.1(a)(2)条作出的移交。对于仅根据3.1(a)(1)作出递延选择的参与人,递延应从参与人的报酬超过第401(a)(17)条限额的发薪期之后的下一个发薪期开始。如果参与人在计划年度的报酬因支付奖金而超过第401(a)(17)条限额,且参与人已根据第3.1(a)(2)条作出递延选择,然后,推迟应从支付奖金的发薪期与支付奖金的发薪期重合的发薪期开始。
(2)根据第3.1(a)(3)条作出的移交。根据第3.1(a)(3)条推迟支付签字费,应在本应支付签字费的发薪期内支付。
(e) 贷记入账户雇主应将根据参与人根据第3.1(a)条作出的选择而推迟支付的补偿金记入代表参与人开立的账户。
(f) 【故意省略】
(g) 选举表格根据本条第3.1款进行的所有参与人选举均应采用署长规定的表格。
(h) 递延缴款的归属参与人应全额获得记入其账户的递延缴款。
3.2 参与的雇主缴款.
(a) 雇主缴款.雇主须将雇主供款记入为每名参与人而设的帐户内,而该参与人曾将供款递延记入其帐户内达一段发薪期间;但该等雇主供款只可记入超逾第401(a)(17)条限额的补偿款项内,任何雇主供款均不得记入同时亦是前康宁公司雇员的Quest Diagnostics受让人养恤金计划参与人的帐户。以参与人名义记入帐户的雇主供款数额,须相等于利润分享计划第3.2条不时指明的以参与人名义作出的递延供款的适用百分率。
(b) 补充捐款.参与人的雇主可随时全权斟酌决定将补充缴款记入参与人账户,数额由参与人的雇主全权斟酌决定,而不考虑参与人选择的任何递延缴款。
(c) 雇主供款及补充供款的归属.参与人须全数归属记入其帐户内的雇主供款。除非雇主在作出补充供款时另有指明,否则参与人须全数归属记入其帐户内的补充供款。参与人帐户内可归因于补充供款的任何部分,如在终止雇用时未完全归属,则须予以没收。
3.3 资金的转移.管理人应向受托管理人提供关于记入每一参与人账户贷方的数额的资料。每一雇主可在每个发薪期结束后,在行政上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受托管理人转让资产。
第4条。 参与者的账户。
4.1 个人账户.署长将为每个参与人设立和维持一个账户,该账户将反映递延缴款、雇主缴款和贷记入账户的补充缴款以及任何名义收入、支出(包括适用参与人根据第10.3款承担的计划行政费用)、贷记入账户的投资损益
参与人的账户作为投资处理。署长将酌情决定是否合理需要或适当设立和维持其他账户和记录。每个计划年度将至少向参与人提供一次账户价值报表。
4.2 支付的会计核算1.支付给参与人或参与人受益人的款项,应自支付之日起记入参与人账户。
第5条。 捐款的投资。
5.1 投资方式.记入参与人账户的所有款项均应视为投资于署长提供的合格投资。
5.2 投资决定.参与人账户应视为投资的投资,应由雇主、每个参与人或双方按照管理人不时制定的程序指定。雇主缴款或递延缴款中记入参与人账户的任何部分,不得视为投资于雇主股票。
第6条。 支付帐款。
6.1 在指明日期付款.在参与人选择根据第3.1节推迟支付任何计划年度的赔偿金的同时,署长应允许参与人指定一个具体日期,在该日期一次性支付可归因于此种选择的账户价值的100%;但如果参与人在指定日期之前终止雇用或死亡,则应根据第6.2或6.3节支付其账户的款项,(视属何情况而定),而他根据本条第6.1款作出的选择即不再有效。一旦依据本条第6.1款作出选择,该项选择即不可撤销。
6.2 终止雇用时既得帐目的分配.一般意义上.参与人因死亡以外的原因终止雇用时,参与人账户的既得部分应一次性支付,或在管理人允许并在参与人选择推迟支付第3.1条规定的赔偿金时,根据不超过10年的分期付款计划支付,除非第6.6条另有规定,否则应在参与人终止雇用后九十(90)天内支付或开始支付参与人账户的资金应立即予以没收。
(a) 分期付款.分期计划下的分配必须以大致相等的年度分期方式进行,一定期限不超过10年,每一次分期应根据有关分期支付前确定的参与人账户价值除以剩余的分期次数。
6.3 死亡时的分配;受益人.死亡时的分配.参与人在根据第6.2节开始支付养恤金之前死亡时,参与人账户的既得部分应一次性支付给参与人的受益人。应在参与人死亡的日历年度剩余时间内,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支付
参与人的账户应立即予以没收。参与人死亡时,在根据分期付款计划开始分配后,不应再支付任何分期付款,而应在参与人死亡的历年剩余时间内,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支付参与人账户的余额。
(a) 受益人的指定.参与人可在管理人指定的表格上向管理人发出通知,指定一名或多于一名受益人,或更改任何事先指定的受益人。参与人的配偶必须同意指定其配偶以外的受益人。如有多于一人被指定为受益人,应在指定表格上注明其各自的利益。在根据第6.3条进行分配之前,死亡通知或其他充分文件的副本必须提交管理人并经其核准。如果管理人认为参与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支付参与人账户的部分或全部价值,则将支付给其未亡配偶,如果没有,则支付给其遗产(就本计划而言,该配偶或遗产应被视为受益人)。如果受益人在开始支付给该受益人后死亡,但在支付参与人账户的全部价值之前死亡,而且管理人认为没有人被指定领取此种余额,则此种余额应支付给已故受益人的遗产。
6.4 因意外紧急情况而支付的款项.
a参与人不得在雇用终止前或根据第6.1条指明的任何日期(以先发生者为准)提取其帐户价值的任何部分,但参与人可按照署长指明的程序向署长提出申请,如因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而引致财政困难,则须提取其帐户的部分或全部价值。署长须订立准则,以决定何者构成符合第409A条规例的财政困难。因财政困难而提取的款项须为一笔过的款项,并可包括支付任何联邦、州所需的额外款项,合理预期分配所产生的当地或外国所得税。
6.5 分期计划投资经验的调整.如果参与人账户的总价值不是一次性支付的,则第一次支付后账户中剩余的金额将继续按照第5条作为投资处理,并在支付前进行调整,以反映此类视为投资的收入、收益和损失以及任何费用(包括适用参与人根据第10.3款承担的计划行政费用)。除非署长另有准许,每笔分期付款应按比例减少参与人账户的每笔投资。
6.6 第409A条及付款日期.除非《规例》第409A条另有准许,否则所有付款须不迟于适用付款日期的公历年年底支付或开始支付,如付款日期较后,则须不迟于15日支付或开始支付。th适用缴款日期后第三个公历月的一天。如参与人被确定为"指定
在守则第409A(a)(2)(b)(i)条所指的“雇员”(根据署长根据第409A条规例制订的程序)的范围内,则在符合守则第409A条及第409A条规例所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计划根据第6.2条支付予该参与人的款项,须在该参与人终止雇用6个月周年翌日后支付或开始支付,但须在该参与人死亡后较早支付。
6.7 在课税时的付款. 如参与人根据本计划开立的账户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价值在收到前因任何原因而应课税,参与人可向管理人提出申请,要求支付其账户价值中应课税的那部分价值。在此项申请获得批准后,应立即向参与人支付相当于其账户价值应纳税部分的款额(该款额不得超过参与人账户的余额)。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则应在根据财务条例第1.409A-3(j)(4)(vii)条和第1.49A-3(j)(4)(xi)条批准参与人的申请后,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支付税款。
6.8 估价.为本第6条的目的,参与人账户的估值应以署长不时确定的支付日之前的估值日期为准。
6.9 节省开支的规定.参与人或受益人在本计划下的受付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参与人或其受益人所欠的预期、让与、出售、转让、转让、质押、产权负担、扣押、判决、扣押、赡养费或单独赡养费或参与人或其受益人的债权人自愿、非自愿地因法律实施或因财产清偿而扣押的影响,任何使此种受付权受到影响的企图都不会得到承认,除法律规定的范围外。
6.10 支付便利.如署长根据令署长满意的医疗报告或其他证据,裁定根据该计划领取任何福利金的人,因未成年、患病、体弱或其他无行为能力而不能处理其事务,管理人可向法院指定的对该收件人有管辖权的人或机构,或根据国家法律具有照顾和控制该收件人的法律权力的人或机构支付此种款项。因此,该人或机构收到任何此种付款,并在此范围内收到任何此种付款,应解除雇主和信托机构向该受益人支付本合同项下福利的责任。
6.11 债务的履行.向管理人真诚地认为是有效受益人的人支付计划项下账户的价值,不应完全免除雇主根据本计划对参与人承担的所有进一步义务。管理人或Quest Diagnostics公司在向参与人或受益人最后为人所知的地址发送挂号信之后,没有义务寻找任何参与人或受益人。如果管理人通知任何参与人或受益人根据该计划有权获得某一数额,而该参与人或受益人未在其后一年内要求获得该数额或未将其所在地通知管理人,然后,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如参与人的一名或多于一名近亲的位置为管理人所知,则管理人可将该等款额直接支付予任何一名或多于一名或所有该等近亲,并按管理人所决定的比例支付。如上述人士的位置均不能确定,管理人有权指示雇主将应付款项当作没收和保留,但没收的美元数额在此期间未按当作收入、收益或损失调整,如果参与人或受益人随后提出付款要求,则可由管理人全权决定是否全额偿付雇主在本计划下的义务。如果根据适用的州法律,支付给未找到的参与人或受益人的任何养恤金应予回避,管理人或Quest Diagnostics均不对任何人根据该法律支付的任何款项负责。
6.12 税收.应从根据该计划向参与人(或受益人)支付的每笔款项中扣除Quest Diagnostics确定需要由Quest Diagnostics预扣或扣除的与该付款或该计划有关的所有税款。Quest Diagnostics有权将任何付款减少到足以支付该税款的现金数额。
第7条。 修正和终止。
7.1 Quest Diagnostics的修订.Quest Diagnostics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有权随时及不时批准对计划的修订,该等修订可全部或部分修订计划,此外,现授权Quest Diagnostics的行政总裁及高级副总裁、首席人力资源官共同行动(“授权人员”),而无须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采取行动,在任何时间及不时批准对图则的任何修订(全部或部分);不过,前提是,该等修订(x)已由Quest Diagnostic的利益委员会向授权人员建议,及(y)并无增加该计划项下的利益或以其他方式大幅增加Quest Diagnostic就该计划的成本。授权人员须迅速向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报告授权人员根据本条第7.1款批准的任何修订。尽管如此,对计划的任何修正均不得减少任何参与人账户的价值,该账户的价值被确定为该参与人在修正之日终止了其雇用关系。
7.2 追溯修正.Quest Diagnostics根据第7.1条作出的修订,可于该修订获得通过的计划年度首日前的某一日期生效。雇主作出的任何追溯修订,均须受第7.1条条文规限。
7.3 计划终止.Quest Diagnostics或任何其他雇主均无任何义务或责任将计划维持任何一段时间,并可根据该计划中止延期或在任何时候终止该计划,而本合同对任何此类中止或终止均无任何责任。计划的任何终止均应根据《守则》第409A条和《规章》第409A条完成。
7.4 计划终止时的付款.在计划终止时,不得再根据计划作出递延缴款、雇主缴款或补充缴款,但在计划终止时根据计划备存的参与人帐目,须继续受计划条款规限,直至按照计划条款支付为止。探求诊断公司可酌情决定,即使参与人事先作出任何选择,在计划终止时或其后任何时间,安排向每一参与人一次性支付参与人账户的价值,以充分清偿计划规定的对参与人的所有债务,条件是这种支付符合守则第409A条的要求。
第8条。 信托基金
8.1 信托基金的设立.Quest Diagnostics根据一项单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在每个雇主和受托人之间建立了信托关系,根据该协议,在雇主无力偿债的情况下,根据雇主债权人的债权持有、管理和管理资产,直至按照计划的规定向参与人及其受益人支付款项为止。该信托关系旨在被视为《守则》规定的设保人信托,且该信托的成立并不旨在促使参与者就其所贡献的金额或信托资产的收益变现当期收益,尽管该信托成立,参与者于该计划项下的权利应仅为Quest Diagnostics的一般无抵押债权人及雇主的权利。
第9条。 杂项。
9.1 权利的限制.除本条另有规定外,任何计划或信托的设立、其任何修订、任何基金或帐户的设立、或任何利益的支付,均不得解释为给予任何参与人或其他人针对雇主、管理人或受托人的任何法律权利或衡平法权利,而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参与人的雇用条款或服务条款均不得因此而修改或以任何方式受影响。
9.2 提供信息.参与人或其受益人将与署长合作,提供署长要求的任何和所有资料,并采取可能要求的其他行动,以便利计划的管理和下文所列款项的支付。
9.3 管理人与受托人之间的资料.管理人同意向受托人提供,而受托人亦同意向管理人提供另一人为履行本计划及信托所规定的各自职责而可能需要的与本计划及信托有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守则或ERISA所规定的资料,以及根据该守则或ERISA所发出的任何规例或通过的任何表格所规定的资料。
9.4 通知.与本计划有关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如按下述规定地址发送,或在上述地址实际发送,或在信件已存入美国邮件、预付一级邮资并已登记或核证后已过三个工作日,即应视为以书面形式送达:
(a) 如果它被发送到Quest Diagnostics,雇主或管理员,它将在Quest Diagnostics指定的地址,这些雇主或管理员(视情况而定)。
(b) 如寄给受托人,则将寄往信托协议所载的地址,或在每种情况下,寄往收件人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通知送达收件人当时有效的通知地址所指明的其他地址。
9.5 书面材料和电子通信.与计划有关的一切选举、通知和其他通讯,包括与此种文件有关的签字,均可以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执行和储存。任何以电子方式执行或储存的文件均应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规定。
9.6 管辖法律该计划将根据ERISA进行解释、管理和执行,并在不因此而先发制人的情况下,适用新泽西州的法律。
9.7 建筑工程.如果确定某一参与人或一组参与人不符合根据《雇员再培训法》第201(2)条、第301(a)(3)条和第401(a)(1)条确定的特定管理群体或高报酬雇员的资格,管理人有权自行斟酌决定,防止参与人今后作出推迟补偿的选择。在作出此种确定后,计划应构成两个计划,一份涵盖这类不符合资格的参与人,另一份涵盖其余参与人,最多不超过为《雇员退休计划》这类款次下选定的一组管理人员或报酬很高的雇员维持的无准备金递延补偿计划所允许的参与人人数。
9.8 第409A条遵守情况.雇主的意图是,这一计划在所有方面都应被视为符合《守则》第409A条要求的无保留的递延补偿计划,并推迟确认参与人在递延方面的收入,直到根据第6条实际支付给他们的数额为止。就本计划而言,当参与人与《第409A条规例》第1.409A-1(h)条所界定的所有雇主“离职”时,“终止雇用”须视为已发生。在2009年1月1日前,本公司真诚地遵守第409A条及当时有效的若干国税局过渡规则而经营本计划。在此期间或就此而作出的书面递延及分派选举,2005-2008年计划年在以下情况下继续有效,即使根据本计划文件的规定可能没有为这些年提供的具体选举选择和/或根据本计划文件可能没有提供的具体选举选择,条件是随后就这些选举采取的行动(例如。本计划文件第6条中的分配规定应适用于从2009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2005年1月1日及以后递延数额(见Treas.Reg.1.409A-6(a)(1))的分配。
9.9 追回多付的款项。 如果根据该计划存在多付款项的情况,Quest Diagnostics有权在任何时候按照Quest Diagnostics的选择:
(a)向付款对象追回多付的款项;
(b)从将来的付款中抵销多付的款额;或
(c)两者兼而有之。
Quest Diagnostics须被视为已与获多付款项的人达成协议而确立公平留置权。该等受款人须应要求签立及交付所需的文书及文件,并须采取任何其他所需措施,以确保Quest Diagnostics的追讨权利。Quest Diagnostics亦可决定损害其获全数追讨的权利,以促进部分追讨,而该部分追讨是由其全权酌情决定的,它认为是可以接受的。
9.10 偿还权.根据计划规定支付的款项,可用于按照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偿还参与人在支付计划规定的款项时欠雇主的任何款项;提供的如果管理人作出合理判断,参与人在付款前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认列收入,或根据《守则》第409A条或《第409A条条例》承担额外税款或利息,则不予偿还。
9.11追回。 计划项下记入参与人账户的所有款项应由Quest Diagnostics注销和收回,参与人应在法律、条例、列名要求所要求的范围内,或在每种情况下根据不时生效的Quest Diagnostics政策确定的范围内,偿还Quest Diagnostics;提供的如果管理人作出合理判断,这种取消或补偿将导致参与人在付款前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确认收入,或根据《守则》第409A条或《第409A条条例》承担额外税款或利息,则不予取消或补偿。
第10条。 计划管理。
10.1 署长的权力及责任.署长完全有权和完全有责任管理计划的所有细节,但须符合ERISA的适用要求,署长的权力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制定和执行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规则和条例,以有效管理计划;
(b) 解释该计划,该计划的善意解释是最终的、决定性的,并对根据该计划要求付款的所有人具有约束力;
(c) 决定与该计划有关的所有问题以及任何人参与该计划的资格;
(d) 计算按照计划规定应支付给任何参与人、前参与人或受益人的养恤金数额;
(e) 确定将向其支付此种福利的人;
(f) 授权支付福利金;
(g) 遵守《雇员再培训局条例》第I章副标题B第1部的适用规定;及
(h) 委任所需的代理人、大律师、会计师及顾问,以协助管理计划。
10.2 索赔和审查程序.
(a) 索偿程序任何人如认为他在该计划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被剥夺,可向遗产管理人提出书面申索。根据计划提出的所有索偿要求必须在计划、雇主或管理人(或其一名代表或代理人)的函件载有索偿要求所质疑或质疑的资料之日后一(1)年内提出。如任何该等申索被全部或部分驳回,署长将以书面通知该人其决定。该等通知将载有(i)驳回申索的具体理由;(ii)具体提述有关的计划条文;(iii)说明该人为完善该等申索而需要的任何额外材料或资料,以及解释为何需要该等材料或资料,及(iv)关于该人如欲提交复核请求须采取的步骤的资料。该等通知将于署长接获该申索后90天内发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处理该申索的期限,则须于180天内发出;如在最初90天内已向该人发出关于该项延展及有关情况的书面通知,则须于180天内发出)。如未在上述期限内发出通知,则自上述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索赔将被视为被驳回,该人可要求对其索赔进行复审。
(b) 审查程序.在某人接获遭拒绝申索的书面通知后60天内(如适用,则在该项拒绝被视为已发生的日期后60天内),上述人士(或其获正式授权的代表)可(i)向上诉委员会提交书面要求,要求复核其被驳回的申索及有关文件;及(ii)向上诉委员会提交问题及意见。上诉委员会会以书面通知该人士其决定。该书面通知的方式须使该人士明白,并须载有作出决定的具体理由及有关的具体提述审查决定将在上诉委员会收到审查请求后60天内(或在120天内)作出,如果特殊情况要求延长处理请求的时间,例如上诉委员会选择举行听讯,并且在最初的60天期限内向此人发出了关于延长期限和情况的书面通知)。如果在此期限内没有作出复审决定,则将认为索赔被驳回。
(c) 对行动的限制.除非提起诉讼的人已及时用尽计划的索偿审查程序,否则任何参与人或受益人或其代表均不得就根据本计划应支付的款项提起诉讼(无论是法律诉讼、衡平法诉讼还是其他诉讼)。任何诉讼(无论是法律诉讼、衡平法诉讼还是其他诉讼)必须在一年内开始这是。
一年期限应从下列日期中的较早日期起计算:(一)根据计划的索赔审查程序作出全部或部分拒绝给予此种福利的最后裁定之日;(二)此种个人的诉讼因由首次产生之日(根据新泽西州法律确定,而不考虑法律选择原则)。
(d)由本计划引起或与本计划有关的所有诉讼或诉讼,均须在其司法管辖权包括新泽西州莫里斯县的联邦地区法院展开及提出检控。每名雇员、申索人或其他人士均同意,并将其司法管辖权包括新泽西州莫里斯县的联邦地区法院就任何该等诉讼或诉讼对其个人的司法管辖权,作为继续参与本计划的一项条件,就任何该等诉讼或诉讼,申索人或其他人亦同意以挂号邮件、所要求的回执或以规则或法律所准许的任何其他方式向其送达法律程序文件。
10.3 计划的行政费用.
(a) 雇主可支付管理人及受托人在管理计划及信托时所招致的合理成本及开支(包括法律、会计及雇员通讯费)。
(b) 即使第10.3(a)条另有规定,管理人可确定,(管理人指定的)一个或多个参与人类别的每一参与人应负责的数额,应等于管理人和受托管理人在管理该计划和信托时发生的合理费用和支出除以(x)该计划的参与人总数,但以费用和支出适用于该计划的所有参与人或(y)该计划指定的一个或多个类别的参与人为限管理人依据本条第10.3(b)款的规定,在费用和开支仅适用于这类或这类课程的参加者的范围内,
作为见证,Quest Diagnostics已促使本计划文件由其正式授权人员执行,自2020年1月15日起生效。
|
|
|
|
|
|
| 奎斯特诊疗公司 |
|
| 通过: |
Cecilia K. McKenney |
|
Cecilia K. McKenney 高级副总裁、首席人力资源干事 2020年1月15日
|
|
|
|
|
|
|
|
|
|
|
|
| 通过: |
Stephen H. Rusckowski |
|
|
Stephen H. Rusckowski 主席、首席执行官和总裁 2020年1月15日
|
附录a
本附录A介绍了适用于塞莱拉公司无保留储蓄和递延计划(“塞莱拉计划”)账户的特别规定,该计划于2008年7月1日生效,并于2012年6月25日并入本计划。截至2011年12月31日,Celera计划下的缴款已经停止,没有新的参与者被接纳。
1.年度递延数额。Celera计划规定了一个“年度递延数额”,以记录参与人在有关历年的递延薪金和奖金、雇主在该年度的任何缴款以及该年度的收入或损失,该计划将继续保持这种年度递延数额,以备记录。
2.归属。赛莱拉计划参与人的递延薪金和奖金100%归属。赛莱拉计划对雇主缴款适用(并将继续适用)4年分级归属时间表,条件是参与人在受聘于赛莱拉及其附属公司期间死亡或致残,将100%归属。为此目的:
(1) 使用“经过时间”法衡量服务年限,包括与Applea公司和Berkeley Heartlab公司的服务;
(2) 2011年5月17日或之后为Quest Diagnostics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服务被视为为Celera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服务;
(3) “退休年龄”指65岁或服务满5年的较后年龄;以及
(4) 参与人一旦因可能导致死亡或持续不少于12个月的任何医学上可确定的身体或精神损害而根据涵盖Celera公司或其附属公司雇员的事故和健康计划领取不少于3个月的收入替代津贴,即应被视为“残疾”。
3.分发时间。年度递延数额的分配时间应与Celera计划相同。根据Celera计划,对于每一年度递延数额,参与人可在离职时选择“指定日期付款”或付款;指定付款日期必须至少在适用具体规定的年份结束后一年,例如,2010年年度递延金额的最早允许指定支付日为2012年1月1日。除非根据下文第5段作出更改,否则该等选择是(并将继续是)不可撤回的。但如参与人去世,则不论他或她曾作出任何选择,他或她的已归属年度付款款额将会一次过派发。年度付款款额将于触发事件发生的下一个月的第15日开始支付(或将会支付)。
4.分配方法。年度递延金额的分配方法和分配选举应与赛莱拉计划相同。此外,就第409A款而言,分期付款不被视为一系列单独付款。除非根据下文第5段作出改变,否则这些分配选择将继续有效。
5.分配方法的改变。CELERA计划的参与人可选择改变年度递延数额的支付方法,但不改变支付时间;但条件是:
(1) 任何此种更改必须在指定付款日期本应发生的日历年第一天之前至少12个月作出(但适用于更改选举的下文第(2)款的规定除外);
(2) 就该项更改的选择而作出的付款,必须由原本会作出(或开始作出)该项付款的日期起计,延迟不少于5年;
(3) 该项更改在选举后最少12个月内不会生效;及
(4) 只有一个这样的改变是允许的。
6.小额福利金的一次总付分配。尽管本文另有规定,如署长考虑到根据《守则》第409A条将与《守则》第409A条将与《守则》第409A条将与《守则》第409A条合并的所有计划,确定参与人在《守则》第402(g)(1)(8)条下的既得余额为17000美元或以下,署长可于署长作出支付该等款项的书面决定的下一个月的第15日,一次过支付该等既得余额。
7.受益人的指定.根据CELERA计划作出的受益人指定不应继续适用于CELERA计划产生的金额,而是CELERA计划的参与者必须按照计划规定的程序提交新的受益人指定。
8.信任。自2012年6月25日起,根据Celera计划设立的设保人信托应被视为并入并由根据该计划设立的设保人信托取代。
9.阿普莱拉条款。以下规定涉及塞莱拉公司补充行政人员退休计划下的金额:凯西·奥多内斯就她在塞莱拉公司补充行政人员退休计划下的福利所作的选择(不迟于2008年12月31日作出)应适用于塞莱拉公司补充行政人员退休计划下的福利,如同这些福利是塞莱拉计划下的单一年度递延金额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