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3g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第1号修正案)*
UserTesting, Inc.
(发行人名称)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证券类别名称)
91734E 101
(CUSIP号码)
2022年12月31日
(需要提交本声明的事件发生日期)
选中适当的方框,指定提交本附表所依据的规则:
☐规则13d-1(b)
☐规则13d-1(c)
TERM0细则13d-1(d)
| * | 本封面的其余部分应填写,供报告人在此表格上就标的类别证券进行首次申报时使用,以及随后对含有可能改变前一页封面所载披露信息的任何修订时使用。 |
为1934年《证券交易法》(“法案”)第18条的目的,本封面其余部分所要求的信息不应被视为“归档”,或以其他方式受该法案该部分的责任约束,但应受该法案所有其他条款的约束(但见《说明》)。
1.报告人姓名
OpenView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如果是某一群体的成员,请选中相应的方框
(a)☐(b)☐
3.仅使用SEC
4.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特拉华州
| 数目 股份 有利 拥有 每个 报告 人 与 |
5. | 唯一投票权
0 |
||||
| 6. | 共同投票权
0 |
|||||
| 7. | 唯一决定权
0 |
|||||
| 8. | 共享处置权
0 |
|||||
|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额
0 |
|||||
| 10. | 如果第(9)行中的总量不包括某些股份,请勾选复选框
☐ |
|||||
| 11. | 按第9行中的数额表示的类别的百分比
0% |
|||||
| 12. | 报告人类型
喔 |
|||||
1.报告人姓名
OpenView General Partner IV,L.P。
2.如果是某一群体的成员,请选中相应的方框
(a)☐(b)☐
3.仅使用SEC
4.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特拉华州
| 数目 股份 有利 拥有 每个 报告 人 与 |
5. | 唯一投票权
0 |
||||
| 6. | 共同投票权
0 |
|||||
| 7. | 唯一决定权
0 |
|||||
| 8. | 共享处置权
0 |
|||||
|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额
0 |
|||||
| 10. | 如果第(9)行中的总量不包括某些股份,请勾选复选框
☐ |
|||||
| 11. | 按第9行中的数额表示的类别的百分比
0% |
|||||
| 12. | 报告人类型
PN |
|||||
1.报告人姓名
OpenView Venture Partners IV,L.P。
2.如果是某一群体的成员,请选中相应的方框
(a)☐(b)☐
3.仅使用SEC
4.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特拉华州
| 数目 股份 有利 拥有 每个 报告 人 与 |
5. | 唯一投票权
0 |
||||
| 6. | 共同投票权
0 |
|||||
| 7. | 唯一决定权
0 |
|||||
| 8. | 共享处置权
0 |
|||||
|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额
0 |
|||||
| 10. | 如果第(9)行中的总量不包括某些股份,请勾选复选框
☐ |
|||||
| 11. | 按第9行中的数额表示的类别的百分比
0% |
|||||
| 12. | 报告人类型
PN |
|||||
1.报告人姓名
OpenView Affiliates Fund IV,L.P。
2.如果是某一群体的成员,请选中相应的方框
(a)☐(b)☐
3.仅使用SEC
4.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特拉华州
| 数目 股份 有利 拥有 每个 报告 人 与 |
5. | 唯一投票权
0 |
||||
| 6. | 共同投票权
0 |
|||||
| 7. | 唯一决定权
0 |
|||||
| 8. | 共享处置权
0 |
|||||
|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额
0 |
|||||
| 10. | 如果第(9)行中的总量不包括某些股份,请勾选复选框
☐ |
|||||
| 11. | 按第9行中的数额表示的类别的百分比
0% |
|||||
| 12. | 报告人类型
PN |
|||||
项目1。
发行人
(a)
发行人名称:
UserTesting, Inc.(“发行人”)
(b)
发行人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汤森街144号
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94107
项目2。
备案人
(a)–(c)
提交文件的人的姓名;地址;公民身份:
(i)OpenView Management,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OVM LLC”);
OpenView General Partner IV,L.P.,特拉华州有限合伙企业(“OGP IV LP”);
(iii)OpenView Venture Partners IV,L.P.,特拉华州有限合伙企业(“OV IV LP”);以及
(四)OpenView Affiliates Fund IV,L.P.,特拉华州有限合伙企业(“OAF IV LP”)。
每个报告人的主要业务办公室地址是7号大会街303号第波士顿02210楼。
(d)
证券类别名称: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普通股”)
(e)
CUSIP号码:
91734E 101
项目3。
如果本声明是根据规则13d-1(b)或13d-2(b)或(c)提交的,请检查提交人是否为:
(a)
☐
根据该法第15条注册的经纪人或交易商;(b)
☐
该法第3(a)(6)节所界定的银行;(c)
☐
该法第3(a)(19)节所界定的保险公司;(d)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8条注册的投资公司;(e)
☐
根据《规则》设立的投资顾问 13d-1(b)(1)(ii)(e);(f)
☐
按照细则规定的雇员福利计划或捐赠基金 13d-1(b)(1)(ii)(f);(g)
☐
根据规则的母公司控股公司或控制人 13d-1(b)(1)(ii)(g);(h)
☐
《联邦存款保险法》(12 U.S.C. 1813)第3(b)节所界定的储蓄协会;(一)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c)(14)条被排除在投资公司定义之外的教会计划;(j)
☐
A 非美国按照《规则》设立的机构 240.13d-1(b)(1)(二)(J);(k)
☐
小组,根据《规则》 240.13d-1(b)(1)(ii)(k)。如果作为 非美国按照《规则》设立的机构 240.13d-1(b)(1)(二)(J),请具体说明机构类型: 如果作为 非美国机构按照 § 240.13d-1(b)(1)(ii)(j),请具体说明机构类型:项目4。
所有权。
(a)和(b) 实益拥有的数额:(i)OVM有限责任公司可被视为实益拥有零股普通股,包括OV IV LP持有的零股普通股及OAF IV LP持有的零股普通股,两者合计约占已发行普通股的0.0%。
(ii)OGV IV有限责任公司可被视为实益拥有零股普通股,包括OV IV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零股普通股和OAF IV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零股普通股,合计约占已发行普通股的0.0%。
(iii)OV IV LP直接拥有零股普通股,约占已发行普通股的0.0%。
(iv)OAF IV LP直接拥有零股普通股,约占已发行普通股的0.0%。
(c) 该人拥有的股份数目:
| 普通股股数 | ||||||||||||||||
| 报告人 |
(一) | (二) | (三) | (四) | ||||||||||||
| OVM有限责任公司 |
0 | 0 | 0 | 0 | ||||||||||||
| OGP IV LP |
0 | 0 | 0 | 0 | ||||||||||||
| OV IV有限责任公司 |
0 | 0 | 0 | 0 | ||||||||||||
| OAF IV有限责任公司 |
0 | 0 | 0 | 0 | ||||||||||||
| (i)投票或指挥投票的单独权力
(二)共有投票权或指挥权
(iii)处分或指示处分
(iv)共有权力处分或指示处分 |
||||
| 项目5。 | 一类人百分之五或更少的所有权。 | |||
| 如果提交本声明是为了报告以下事实,即截至本报告提交之日,报告人已不再是 超过百分之五的证券类别的实益拥有人,请查看以下内容。☒ |
||||
| 项目6。 | 代表另一人拥有超过百分之五的所有权。 | |||
| 不适用。 | ||||
| 项目7。 | 获得母公司控股公司或控制人所报告的证券的子公司的识别和分类。 | |||
| 不适用。 | ||||
| 项目8。 | 小组成员的识别和分类。 | |||
| 不适用。 | ||||
| 项目9。 | 集团解散通知书。 | |||
| 不适用。 | ||||
| 项目10。 | 认证。 | |||
| 不适用。 | ||||
签名
经合理查询并尽我所知及所信,本人保证本声明所载资料真实、完整及正确。
日期:2023年2月10日
| Openview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s/Rufus C. King |
| 鲁弗斯·C·金,实际律师 |
| Openview General Partner IV,L.P。 |
| 作者:OpenView Management,LLC,普通合伙人 |
| /s/Rufus C. King |
| 鲁弗斯·C·金,实际律师 |
| Openview附属基金IV,L.P。 |
| 由:OpenView General Partner IV,L.P.,普通合伙人 |
| 作者:OpenView Management,LLC,普通合伙人 |
| /s/Rufus C. King |
| 鲁弗斯·C·金,实际律师 |
| Openview Venture Partners IV,L.P。 |
| 由:OpenView General Partner IV,L.P.,普通合伙人 |
| 作者:OpenView Management,LLC,普通合伙人 |
| /s/Rufus C. King |
| 鲁弗斯·C·金,实际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