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Great Ajax Corp.
证书
18 U.S.C. § 1350,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Great Ajax Corp.(“公司”)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我,公司首席财务官Mary Doyle,兹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在此证明,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如适用的话);及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平地反映公司在所指明的日期及期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该认证没有,也不应被视为“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日期: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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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y Doyle |
| Mary Doyle |
| 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