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免责申明:同花顺翻译提供中文译文,我们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翻译内容仅供参考!
424B5 1 ea0208931-424b5 _ dataseainc.htm 前景补充

根据规则424(b)(5)提交

注册号:333-272889

 

前景补充

(至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的招股章程)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79,400股普通股

购买最多512,908股普通股的预融资认股权证

 

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我们将发行179,400股我们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并提供预融资认股权证,以购买最多512,908股我们的普通股。每股普通股的发行价格为3.25美元,每股预融资认股权证的发行价格为3.24美元。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公司”、“我们”、“我们的”和“我们”均指Datasea Inc.及其子公司,“Datasea”指我们的内华达州控股公司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Datasea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交易代码为“DTSS”。2024年7月1日,Datasea普通股的收盘价为每股4.94美元。Datasea所有已发行普通股的总市值约为17,732,722.8美元,非关联公司持有的Datasea已发行普通股的总市值约为9,470,518.46美元,基于截至2024年7月1日的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3,589,620股,其中2,234,442股由非关联公司持有,1,355,178股由关联公司持有,每股价格为4.94美元,即2024年7月1日的收盘价。根据表格S-3的一般指示I.B.6,在任何情况下,只要非关联公司持有的Datasea普通股的总市值低于75,000,000美元,Datasea都不会出售登记声明上登记的证券,而本招股说明书是其中一部分的证券,其价值超过非关联公司在任何12个月期间持有的Datasea普通股总市值的三分之一。Datasea在截至并包括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日期(但不包括本次发行)的前12个日历月期间,根据S-3表格的一般指示I.B.6.提供了200万美元的证券。

 

Datasea不是一家中国运营公司,而是一家内华达州控股公司,业务由我们位于中国的子公司进行。我们目前主要通过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或VIE、蜀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蜀海北京”)以及VIE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子公司开展业务。这种结构给投资者带来了独特的风险。我们通过其控制VIE的合同安排也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或中国)法院进行测试,并且对于这些安排是否在中国具有法律可执行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类VIE结构用于向投资者提供对中国公司的外国投资敞口,其中中国法律禁止对运营公司进行直接外国投资,投资者可能永远不会持有我们中国运营子公司的直接股权。中国监管当局有可能不允许这种结构,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和/或我们正在登记出售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这可能会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请参阅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的“招股章程补充摘要—关于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Structure的警示性声明”和我们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第1A项中的“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业务运营主要以中国为基地,我们的VIE及其子公司受到与以中国为基地相关的某些法律和运营风险的影响。2021年12月28日,中国网信办(“CAC”)与其他12个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发布了经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最终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拥有百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并在外国寻求上市的“网络平台运营者”,必须申请网络安全审查。此外,如果相关中国政府当局确定任何公司的某些网络产品、服务或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则可能对该公司发起网络安全审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补充之日,我公司、我公司VIE及其子公司未涉及任何中国监管机构发起的网络安全审查调查,也未收到任何询问、通知或制裁。我们不认为我们受到:(a)与CAC进行的网络安全审查,因为我们在业务经营中不掌握大量个人信息,我们的业务不涉及收集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牵连网络安全或涉及任何类型的受限制行业的数据;或(b)由于我们不从事受这些声明或监管行动约束的垄断行为而受到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并购控制审查。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或《试行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据《试行办法》,境内公司寻求在境外直接或间接发行证券或上市的,应当履行备案程序,并向证监会报告相关信息。试行办法要求我们向证监会提交备案,并完成任何境外公开发行的备案程序,但无法确定我们是否能够及时完成此类备案。我们未能或被认为未能遵守《试行办法》下的此类备案要求,可能会导致对我们的强制更正、警告和罚款,并可能严重阻碍我们提供或继续提供我们的证券的能力。这种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我们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或其他外汇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的影响仍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由于与我们的总部设在中国并将我们的大部分业务设在中国相关的法律和运营风险,此类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并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见“招股说明书补充摘要——关于在中国开展业务的警示性声明”。

 

 

 

 

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要求如果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因公司使用不受PCAOB检查的外国审计师而无法审计特定报告,则外国公司必须证明其不为外国政府所有或控制。PCAOB连续三年不能对公司审计人员进行检查的,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全国交易所交易。2020年12月18日,《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签署成为法律。2021年9月22日,PCAOB通过了一项实施《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HFCAA”)的最终规则,该法案于2020年12月成为法律,禁止外国公司在公司连续三年无法接受PCAOB检查或调查的情况下在美国交易所上市其证券。此外,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简称“AHFCAA”),该法案于2022年12月29日签署成为法律,将外国公司遵守PCAOB审计的时间期限从三年缩短为连续两年,从而缩短了触发交易禁令的时间期限。我们的核数师,一家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以引用方式并入的审计报告,作为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的核数师和在PCAOB注册的公司,须遵守美国法律,根据该法律,PCAOB进行定期检查以评估其遵守适用的专业标准的情况。我们的审计员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州,定期接受PCAOB的检查,因此不受PCAOB确定报告的约束。尽管有上述规定,未来,如果中国监管机构发生任何监管变化或采取步骤,不允许我们的审计师向PCAOB提供位于中国或香港的审计文件以供检查或调查,您可能会被剥夺此类检查的好处,这可能会导致限制或限制我们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和交易我们的证券,包括在国家交易所进行交易和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见“招股说明书补充摘要——《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

 

投资Datasea的证券具有高度投机性,涉及高度风险。只有在你能承受投资完全亏损的情况下,你才应该购买这些证券。在作出购买我们证券的决定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补充第S-15页开始的“风险因素”标题以及随附招股说明书第14页中描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州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或确定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或随附招股说明书是否真实或完整。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我们已聘请EF Hutton LLC(“配售代理”)就本次发行担任我们的独家配售代理,以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配售本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所发售的证券。我们已同意向配售代理支付下表所列的费用。

 

    每股    
预先出资
认股权证
    合计  
公开发行价格   $ 3.25     $ 3.24     $ 2,244,872  
配售代理费(1)   $ 0.211     $ 0.210     $ 146,250  
向我们提供收益,未计费用   $ 3.03     $ 3.03     $ 2,098,622  

 

(1) 此外,我们已同意向配售代理支付某些费用。有关配售代理总费用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本招募说明书补充第S-22页开始的“分配计划”。

 

根据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所提证券的交付预计将于2024年7月3日或前后发生。

 

EF HUTTON LLC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日期为2024年7月2日。

 

 

 

 

目 录

 

 
前景补充  
   
关于这个Prospectus补充 S-ii
前景补充摘要 S-1
提供 S-13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说明 S-14
风险因素 S-15
收益用途 S-18
资本化 S-18
稀释 S-19
我们提供的证券说明 S-20
分配计划 S-22
法律事项 S-24
专家 S-24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S-25
以参考方式纳入的资料  

 

前景  
   
关于这个前景 1
前瞻性陈述 2
关于DATASEA INC。 2
风险因素 14
收益用途 15
普通股说明 15
债务证券说明 16
认股权证说明 23
单位说明 24
分配计划 25
法律事项 27
专家 27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27
参照成立 28

 

你们应仅依赖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所载或以引用方式纳入的信息。我们没有,配售代理也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或额外的信息。如果有人向你提供不同或额外的信息,你不应该依赖它。我们没有在任何不允许此类要约或出售的司法管辖区提出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您应假定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章程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文或其中的文件中出现的信息仅在这些文件的相应日期或其中可能指定的其他日期是准确的。自该日期起,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流动性、经营业绩和前景可能已发生变化。

 

S-i

 

 

关于这个Prospectus补充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构成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本文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其中描述了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还增加和更新了随附的招股章程和通过引用并入本文或其中的文件中包含的信息。第二部分,随附的招股说明书,提供了更一般的信息。一般来说,当我们提到这份招股说明书时,我们指的是这份文件的两个部分合并在一起。如本招股说明书补充说明与所附招股说明书之间对本次发行的描述有差异,应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说明中的信息为依据,该信息取代所附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是我们于2023年7月17日向SEC提交的经修订的S-3表格注册声明的一部分,该注册声明对可能根据该表格出售的高达90,583,574美元的证券使用“搁置”注册程序。储架登记声明于2023年7月21日被SEC宣布生效。2023年9月11日,公司与Benchmark Investments,LLC(“EF Hutton”)前身为Benchmark Investments,LLC(“Benchmark Hutton TERM2”)部门的EF Hutton LLC(前身为Benchmark Investments,LLC)(“Benchmark Hutton TERM2”)作为承销商代表(“代表”)订立承销协议(“承销协议”),内容涉及根据承销协议以每股0.40美元的公开发售价格发售、发行和销售合共5,000,000股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此外,公司已授予代表45天的选择权,以公开发行价格购买最多750,000股额外普通股。该交易于2023年9月13日完成。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估计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此次发行的净收益约为1,635,000美元。除上述交易及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所述的发售外,我们之前并无根据该货架登记声明出售任何证券。

 

根据储架注册程序,我们可以在一项或多项发售中发售和出售随附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任何证券组合。本招股说明书补充的目的是就本次发行普通股提供有关我们的补充信息。

 

您应仅依赖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我们没有授权任何其他人向您提供额外或不同的信息。如果有人向你提供了不同或不一致的信息,你就不应该依赖它。在任何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司法管辖区,我们不会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提出出售要约或寻求购买我们普通股的要约。凡在美国境外拥有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的人士,须自行了解并遵守有关证券的发售及在美国境外分发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的任何限制。此外,如果提出要约或招揽的人没有资格这样做,或者如果您收到此类要约或招揽是非法的,则您不应将本招股说明书视为与证券有关的要约或招揽。你方不应假定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所附招股章程所载的资料于除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所附招股章程封面上的日期外的任何日期是准确的,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任何文件所载的资料于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是准确的,而不论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所附招股章程的交付时间或任何证券的出售。自这些日期以来,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可能发生了变化。

 

美国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均未采取任何行动,以允许在该司法管辖区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拥有或分配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或随附的招股说明书。凡在美国以外的司法管辖区拥有本招股章程补充或随附的招股章程的人士,须自行了解并遵守有关本次发售及分发适用于该司法管辖区的本招股章程补充及随附的招股章程的任何限制。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包含有关本次发行的证券的信息,并可能在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增加、更新或变更信息。在您投资任何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提供的证券之前,您应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以及“您可以在哪里找到更多信息”和“通过引用纳入的信息”标题下描述的附加信息。

 

S-ii

 

 

前景补充摘要

 

以下摘要重点介绍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纳入的选定信息。本摘要并不包含您在投资该证券前应考虑的所有信息。在作出投资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整份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包括纳入本文件及其中的资料,包括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随附的招股章程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的其他文件所载的“风险因素”部分。

 

我们公司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Datasea Inc.”,即VIE,定义如下,与我们的子公司,统称为“公司”或“我们”或“我们”或“我们的”)向各类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智能声学(包括超声、次声、定向声、舒曼共振)、5G消息等产品和服务。声学业务提供范围广泛的尖端产品,包括高品质声波空气消毒解决方案、皮肤修复和美容解决方案,以及助眠设备。我们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和部门,包括声波防病毒、声波美容、声波医疗和声波农业。

 

Datasea不是一家中国运营公司,而是一家总部位于内华达州的控股公司,其特拉华州子公司Datasea Acoustics LLC作为我们在美国的国际业务平台。此外,通过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天津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蜀海天津”)和VIE ——蜀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蜀海北京”),我们在中国开展业务活动,连同其附属实体。蜀海北京拥有智能声学和5G消息应用的前沿产品和解决方案,支持中国的商业企业、家庭和个人。

 

国际化一直是公司至关重要的战略。Datasea成立全资子公司Datasea Acoustics LLC,总部位于美国特拉华州。Datasea Acoustics LLC成立于2023年7月31日,体现了我们以美国市场为驱动、瞄准全球市场的战略,并提供“智能声学”技术和产品,这是声学和人工智能的变革性融合。Datasea Acoustics LLC在美国的推出具有双重目的:它巩固了Datasea对智能声学领域的承诺,并强调了该公司向美国市场引入尖端防病毒声学解决方案的计划。Datasea Acoustics LLC将开始向全球市场(主要是美国市场)提供领先和高质量的超声波空气消毒器、浴室和衣帽间消毒器和气味去除产品,以及包括超声波皮肤修复机器人和舒曼频率睡眠监测仪在内的持续新产品,以迎合广泛且不断增长的全球消费者基础。

 

技术与创新

 

Datasea是智能声学概念的全球发起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我们对技术进步和全球影响力的承诺使我们处于提供尖端智能声学解决方案的最前沿,特别是专注于超声波、次声、定向声和舒曼共振技术,以满足全球客户和社区不断变化的需求。智能声学技术的研发对公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我们与众不同之处。公司拥有非视觉智能算法和技术,超声波、定向声等智能声学技术,5G消息相关技术。结合人工智能(AI)、机器学习和数据分析,我们的声学和5G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能够服务于中国超过4842万家各类企业(超过99%是中小企业)和家庭。

 

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蜀海北京及其附属公司在中国拥有27项专利及106项软件版权,其中包括10项核心技术的待决专利申请,以赋能及发展业务。此外,美国子公司Datasea Acoustics正在积极获取美国专利,以及国际专利,并与美国大学和世界知名研究机构合作。

 

公司在声学领域地位突出,特别是在超声、次声、定向声等领域。为推动这些领域的研究和创新,公司积极与中国科学院声学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院、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北京联合大学、吉林大学遥感研究院等多家知名研究机构和高校开展协作。公司与这些合作伙伴一起致力于开展新课题的研究和开发新颖的技术应用,以推动声学领域的进步。为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公司合作建立了七个联合实验室,以增强研究资源的整合和协作。这些合作和这些实验室的建立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声学领域的领先地位,为未来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公司还与工信部、人工智能核心技术与应用评价与信息化重点实验室CAICT云计算&大数据研究院共同发布了中国首份声学智能产业白皮书。论文分享了关于智能声学技术、技术商业化以及行业前景的令人信服的分析和事实发现。白皮书讨论了声学智能在行业层面的应用,展示了对Datasea引领举措的期望,并突出了公司在声学领域的行业地位。

  

S-1

 

 

运营目标

 

我们的主要运营目标是:(i)收入增长:通过扩大我们的销售团队和分销渠道及网络、开拓新的国内和美国市场以及提供增值服务等策略推动收入增长;(ii)技术创新:不断提升超声防病毒系列产品和服务的技术水平,以及前瞻性地引入超声皮肤修复和AI诊断,舒曼频率睡眠监测仪和其他声学技术在多个健康领域满足全球市场需求并保持竞争优势;(iii)客户满意度: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声学产品和卓越的服务,以促进客户留存和正面声誉;(iv)国际扩张:基于我们美国子公司的运营、并购和跨文化管理,继续国际扩张,重点关注美国市场;(v)伙伴关系和合作:促进伙伴关系,包括与供应商、合作伙伴和研究机构的合作;(vi)风险管理:警惕地识别、评估和管理各种风险,包括市场、法律、和供应链风险;(vii)股东回报:为股东创造健康的现金流和回报。

 

经营策略

 

公司的业务战略包括努力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扩大我们在新市场的足迹,包括美国和现有市场,并通过进一步创新提升我们的品牌和市场需求。公司通过直销和分销商向终端用户提供产品。

 

国际业务拓展:截至报告期,Datasea已在美国设立子公司(Datasea Acoustics LLC),拓展国际市场业务。这一战略的重点是利用美国作为全球商业中心的地理位置和资源,进一步扩大Datasea的国际市场份额。这可以通过与当地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营销扩张和正确的合作来实现。

 

科技创新:Datasea持续投入研发(R & D),在智能声学、5G消息等领域保持领先地位。这包括不断改进现有的声波杀菌和除臭产品,开发有关超声波、定向声和舒曼共振的新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并保持对全球客户和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的响应。

 

技术合作:Datasea可以通过其美国子公司促进与美国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合作。通过与这些机构合作,公司可以参与联合研发计划,以创造和采用前沿的智能声学技术。这种协作方式有助于Datasea保持技术领先地位,并获得相关领域的技术能力和储备。

 

S-2

 

 

美国专利获取和技术保护:Datasea优先获取美国专利,以保护其创新和知识产权。快速获得其技术的美国专利对于保持其竞争优势和抵御潜在侵权至关重要。这种在专利获取方面的主动做法将确保Datasea的知识产权在美国市场继续受到保护,并为许可和货币化提供机会。这些战略将进一步加强Datasea在全球市场的地位,巩固其创新能力并保护其知识产权资产。

  

并购(M & A)和合资企业:Datasea可以通过参与并购或组建合资企业来扩大其产品和服务组合,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识别与公司现有专业领域相关或互补的公司,可以帮助Datasea迅速扩大其业务和市场规模。例如,通过并购和合作,Datasea可以进一步加强其在美国市场智能声学行业的基础、市场深度、品牌本地化。

 

合同与合作:Datasea可以积极寻求与国内和国际客户、合作伙伴、主要企业客户的长期合同与合作。这些合作可以涵盖产品销售、技术合作、联合研发,有助于稳定收入和扩大市场份额。

 

薪酬与激励:为表彰公司董事、高管、员工、顾问、其他外部合作伙伴对公司成长所做的贡献,公司建立了多层次的薪酬与激励体系。这包括对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奖励和核心业务子公司的股权持有等激励措施。迄今为止,公司一直向董事、高管、员工、外部顾问发行相关股票,作为其股票激励计划的一部分。展望未来,公司计划将股票激励计划扩展至更多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个人,进一步鼓励并确保组织内人才的积极贡献。

 

可持续增长:公司可以采取可持续的方法来确保长期成功。这涉及关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确保公司的运营与全球最佳实践保持一致,并提供可持续的解决方案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市场多元化:在国内市场,Datasea可持续向企业客户、家庭用户等各类终端用户提供智能声学和5G消息产品,确保市场多元化。在国际市场,Datasea打算以领先和高质量的超声波空气除菌、浴室和衣帽间除菌和气味去除产品瞄准美国家庭和大型企业客户,包括医院、酒店和学校,帮助分散风险并提供更广阔的增长机会。

 

监管合规:公司在拓展国际市场时,需要严格遵守各国和各地区的法规和法律。确保合规对我们的长期成功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Datasea可以通过国际业务扩张、技术创新、合同和合作以及可持续增长方法来追求其业务战略。这将有助于确保公司在全球市场获得竞争优势,并为股东创造可持续价值。

 

S-3

 

 

历史与背景 

 

Datasea于2014年9月26日根据内华达州法律注册成立,名称为Rose Rock Inc.。2015年5月26日,Datasea修订公司章程,更名为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0月,我们的主要业务活动是为寻求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各种美国公司以及希望进入美国市场的中国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尽管如此,Datasea被视为《证券法》第12b-2条规则中定义的空壳公司,因为我们没有或名义上的业务运营、员工和/或资产。

 

2015年5月26日,根据股票购买协议的条款,刘志欣女士从交易时是我们唯一的高级职员、董事和大股东的孙兴忠先生手中购买了20,000,000股(不影响我们于2018年5月1日生效的一比三的反向股票分割),即57.14%的已发行普通股和流通股。作为交易的一部分,刘志欣被任命为我们的董事会(“董事会”)主席。

 

于2015年10月29日,我们与Datasea Skill(HK)Limited(“Shuhai Skill(HK)”)(一家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成员”)刘志欣女士及刘富先生订立股份交换协议,据此,成员将其于Shuhai Skill(HK)的所有成员权益转让予我们,以换取发行合共6,666,667股我们的普通股(该交易,以下简称“股份交换”)。股份交换完成后,Shuhai Skill(HK)及其合并附属公司天津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信息”或“WFOE”))成为我们的全资附属公司,而Shuhai Beijing(亦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与天津信息的现有合同关系成为我们的VIE。此外,孙鑫忠辞去我司董事、总裁、秘书、司库职务。刘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临时首席财务官、司库兼秘书,刘先生获委任为董事。刘先生是刘女士的父亲。

 

作为股份交换的结果,我们透过我们的合并附属公司在中国从事提供互联网安全产品、新媒体广告、微营销、数据分析服务的业务。所有业务运营均通过我们的全资子公司天津信息以及通过我们的VIE蜀海北京进行。Shuhai Beijing被视为VIE,因为我们在其中没有任何直接所有权权益,但由于天津信息、Shuhai Beijing及其股东之间的一系列合同协议(“VIE协议”),我们能够对Shuhai Beijing施加有效控制,并获得来自Shuhai Beijing业务运营的100%净利润或净亏损。这些VIE协议在下文有更全面的描述。

 

2018年4月12日,我们的董事会和股东批准了对我们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进行一比三的反向股票分割,并于2018年5月1日生效,将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从57,511,771股减少到19,170,827股。拆分后,我们普通股的流通股数量从19,170,827股增加到19,170,846股,以适应某些股东的头寸,这是由于在实益拥有人层面支付的四舍五入选举。除另有说明外,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的所有股份和每股金额均已追溯调整,以使本次股票分割生效。

 

2024年1月10日,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其已授权、已发行和已发行的普通股进行反向股票分割,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比例为1比15,于2024年1月19日生效。反向拆股后,公司普通股每15股已发行流通股自动转换为1股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不发生任何变化。授权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总数随后相应比例从375,000,000股减少至25,000,000股普通股。所有股份金额均已追溯重列,以反映所有呈报期间的反向股票分割。普通股的每股面值将维持在每股0.00 1美元不变。除另有说明外,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的所有股份和每股金额均已追溯调整,以使本次股票分割生效。

 

VIE协议

 

我们与我们的VIE订立的VIE协议如下:

 

运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运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允许天津信息管理和运营蜀海北京并收取其100%的净利润。根据经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的条款,蜀海北京委托天津信息管理其经营、管理和控制其资产和财务事项,并向蜀海北京提供知识产权服务、采购管理服务、营销管理服务和库存管理服务。未经天津信息同意,蜀海北京及其股东不得作出任何决定或指挥蜀海北京的活动。

 

S-4

 

 

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天劲信息订立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协议”),根据该协议,刘志欣和刘富(统称“蜀海北京股东”)将其在蜀海北京的投票权归属于天劲信息或其指定人。委托协议没有到期日,但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解除委托协议。

 

股权期权协议–蜀海北京股东与天津信息订立股权期权协议(“期权协议”),据此,蜀海北京股东已授予天津信息或其指定人不可撤销的权利和期权,以每份出资人民币1.00元的期权价格收购蜀海北京股东在蜀海北京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期权协议的条款,天津信息与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若干限制性契诺,以保障天津信息在期权协议项下的权利。天津信息同意每年向蜀海北京股民支付人民币1.00元维护期权权利。天津信息可在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期权协议。期权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生效日期起计10年,并可由天津信息选择续期。

 

股权质押协议–天津信息与蜀海北京股东于2015年10月27日订立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用于保证蜀海北京履行其在运营和知识产权服务协议及期权协议项下的义务。根据股权质押协议,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将其在蜀海北京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天津信息。天劲信息有权收取质押期间质押的股权所支付的任何及全部股息、红利及其他形式的投资回报。根据股权质押协议的条款,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若干限制性契诺以保障天津信息的权利。在发生《经营与知识产权服务协议》、《期权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或某些其他约定事件时,天劲信息可行使质押强制执行权。

 

关于内华达州控股公司与VIE、其创始人和所有者的合同安排的权利状况,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包括由于中国法律和司法管辖限制的不确定性,中国法律制度是否会限制我们执行这些合同协议的能力。由于中国法律对我们可能探索和经营的任何互联网相关业务的外资所有权的限制,我们对我们的VIE没有任何股权所有权,相反,我们通过某些合同安排控制并获得我们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我们目前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的普通股是我们内华达州控股公司的股票,该公司与相关运营公司保持服务协议。中国监管当局可能不允许我们的结构,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的证券价值可能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我们认为,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符合现行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我们还认为,我们的全资中国子公司、我们的合并VIE及其股东之间的每一份合同均根据其条款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强制执行。然而,现行和未来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类VIE协议尚未在中国的法院进行测试。因此,中国政府当局可能会采取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相反的观点。不确定是否会采纳任何有关可变利益实体结构的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采纳,它们将提供什么。管辖这些合同安排有效性的中国法律法规具有不确定性,相关政府当局在解释这些法律法规方面拥有广泛的酌处权。

 

S-5

 

 

如果这些规定在未来发生变化或有不同的解释,并且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被拥有主管当局的相关监管机构认为全部或部分违法,我们可能会失去对我们的合并VIE的控制,后者开展我们的制造业务,持有大量资产并占大量收入,并且必须修改此类结构以符合监管要求。然而,无法保证我们能够在不对我们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干扰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此外,如果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被发现违反任何现行或未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相关监管机构将拥有处理此类违规行为的广泛酌处权,包括:

 

  吊销我们的业务和经营许可证;

 

  对我们征收罚款;

 

  没收他们认为通过非法经营取得的我们的任何收入;

 

  关闭我们的服务;

 

  停止或限制我们在中国的业务;

 

  施加我们可能无法遵守的条件或要求;

 

  要求我们改变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

 

  限制或禁止我们使用海外发行所得款项为我们的合并VIE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和

 

  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害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此外,可能会引入新的中国法律、规则和条例,以施加可能适用于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的额外要求。任何这些事件的发生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及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施加任何这些处罚或要求重组我们的公司结构导致我们失去指导我们的合并VIE活动的权利或我们获得其经济利益的权利,我们将不再能够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此类VIE的财务业绩,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甚至变得一文不值。

 

此外,虽然我们将采取一切可用的预防措施来有效执行VIE协议的合同和公司关系,但这些合同安排的效力低于直接所有权,我们可能会为执行安排的条款而产生大量成本。例如,VIE及其股东可能违反其与我们的合同安排,其中包括未能以可接受的方式开展业务或采取其他有损我们利益的行动。如果我们拥有VIE的直接所有权,我们将能够行使作为股东的权利,对VIE的董事会进行变更,这反过来可以在管理和运营层面实施变更,但须遵守任何适用的信托义务。然而,根据VIE协议,我们将依赖VIE及其股东履行其在合同下的义务来对VIE行使控制权。因此,VIE的股东的行为可能不符合我们公司的最佳利益,或可能不履行其在这些合同下的义务。此外,VIE股东未能履行某些义务可能会迫使我们依赖中国法律下可用的法律补救措施,包括寻求具体的履行或禁令救济,以及索赔损害赔偿,这些可能无效。

 

S-6

 

 

公司Structure

 

下面的图表描述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补充之日我们集团的公司结构。

 

 

政府监管;许可证

 

我们的运营实体的运营受中国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影响。中国规范互联网安全设备行业的首要政府法规是《网络安全法》,该法对提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实体进行了监管。该法规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了基本保护,例如未经用户许可不得将个人数据出售给其他公司,以及不得故意传播恶意软件。我们的全资附属公司和我们的VIE及其附属公司均须拥有并各自拥有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当地对应机构颁发的营业执照。此外,适用于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以及互联网安全行业的主要中国法规包括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第82号令)(“第82号令”)。第82号令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确保互联网安全应采取的若干安全措施。ISP连接服务和基于互联网的数据处理服务提供商在82号令范围内。

 

6家中国监管机构于2006年通过并于2009年修订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规定》或《并购规则》要求,通过收购中国境内公司并由中国公司或个人控制的、为上市目的而形成的境外特殊目的载体,在该特定目的载体的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前,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购规则对离岸特殊目的公司的范围和适用性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尽管我们认为,在本次发行的背景下,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和交易不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将得出与我们相同的结论。中国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有可能在未来发生快速变化。中国政府未来扩大外国证券发行受证监会审查的行业和公司类别的任何行动,都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可能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S-7

 

 

HFCAA还要求我们有一名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员。虽然我们目前的审计师位于美国,并且PCAOB能够对此类审计师进行检查,但如果这种状态在未来发生变化,并且我们的审计师与其对公司的审计报告相关的审计文件不受PCAOB的检查,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根据HFCAA从证券交易所退市。

 

我们认为,(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我们的子公司以及VIE和VIE的子公司无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许可,即可经营当前业务并向非中国投资者要约出售或发行我们在此登记的股票,(2)基于Datasea、其子公司、VIE和VIE的子公司均未收集、存储或处理客户的信息,Datasea、其子公司,并且VIE无需从CAC获得《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下的许可来运营当前业务并向非中国投资者出售或发行Datasea在此登记的股票。因此,Datasea、其子公司和VIE认为,(1)我们已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或批准,以经营业务并向非中国投资者出售或发行Datasea的股份,以及(2)Datasea、其子公司或VIE均未被任何中国当局拒绝此类许可。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认为,我们无须就我们目前在中国的业务运营获得任何额外的重大许可或批准,我们也不需要任何额外的许可或批准来向非中国投资者发售、出售或发行我们在此登记的股票,除非根据本招股章程在任何股票发行后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但无法保证中国当局未来不会改变其政策。

 

证监会发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管理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要求境外发行后在同一境外市场发行证券的发行人,在发行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备案。2021年12月27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负面清单》(2021年版),从事负面清单中活动的境内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而境外投资者不得在持股比例参照相关规定限制的情况下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负面清单(2021年版)要求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业务限于中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外占比不得超过50%(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除外),基础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制。还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文化管理(音乐除外)、互联网公开发布信息服务(受中国WTO承诺约束的除外)。我们的增值电信业务受到外资限制。我们的5G消息业务涉及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和转发增值电信业务。但这些新要求的解读和落实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还不清楚我们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这些新要求的约束。如果我们被要求遵守这些要求而未能及时这样做,我们的业务运营、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可能会受到不利和重大影响。鉴于中国目前的监管环境,并不确定Datasea、其子公司或VIE是否会受到未来股权投资比例限制,如果我们获得此类许可,是否会被拒绝或撤销。如果我们(i)无意中得出不需要任何此类许可的结论,或(ii)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解释发生变化而我们需要在未来获得此类许可或批准,Datasea将与我们的子公司和VIE一起积极寻求此类许可或批准。如果我们未能获得所需的批准或许可,我们将退出在中国的5G消息业务或探索其他领域。

 

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

 

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HFCAAA,要求外国公司在PCAOB无法审计特定报告的情况下,证明其不是外国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因为该公司使用了不受PCAOB检查的外国审计机构。PCAOB连续三年不能对公司审计人员进行检查的,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全国交易所交易。2020年12月18日,HFCAA签署成为法律。2021年9月22日,PCAOB通过了实施HFCAA的最终规则,该规则于2020年12月成为法律,禁止外国公司在连续三年无法接受PCAOB检查或调查的情况下将其证券在美国交易所上市。此外,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AHFCAA,并于2022年12月29日由拜登总统签署了一项名为“2023年综合拨款法案”(“综合拨款法案”)的立法,其中包含(其中包括)与AHFCAA相同的条款,并修订了HFCAA,要求SEC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如果其审计师连续两年而不是三年不接受PCAOB检查,从而缩短了触发交易禁令的时间周期。

 

S-8

 

 

我们的核数师,一家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招股说明书以引用方式并入的审计报告,作为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的核数师和在美国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的公司,须遵守美国法律,据此,美国会计监督委员会定期进行检查,以评估其遵守适用的专业标准的情况。我们的审计员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州,并定期接受PCAOB的检查。

 

尽管如此,在未来,如果中国监管机构发生任何监管变化或采取步骤,不允许我们的审计师向PCAOB提供位于中国或香港的审计文件以供检查或调查,您可能会被剥夺此类检查的好处,这可能会导致限制或限制我们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和交易我们的证券,包括在国家交易所交易和在“场外交易”市场交易。

 

最近的事态发展将为任何发行增加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在考虑了我们审计师的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人员和培训的充足性,或与我们的审计相关的资源是否充足、地理覆盖范围或经验后,纳斯达克是否会对我们适用额外和更严格的标准。

 

现金转移和股息支付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实施管制,在某些情况下,对将货币汇出中国实施管制。我们和VIE及其子公司的大部分收入是以人民币收取的,外币短缺可能会限制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的能力,或以其他方式履行我们的外币计价义务(如果有的话)。在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下,为满足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Datasea可能依赖其子公司的股息支付。我们的WFOE天津信息可能会收到VIE Shuhai Beijing的付款,后者随后可以根据其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从事融资和回报投资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中国当局的注册并根据VIE协议的条款向Shuhai Information Skill(HK)Limited(“Shuhai HK”)汇款。反过来,蜀海香港可能会将这些款项作为股息直接分配给Datasea。Datasea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如有)将以美元支付。如果出于税收目的,我们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我们向海外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可能被视为中国来源的收入,因此可能需要缴纳中国预扣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补充之日,我们没有向任何美国投资者进行任何股息或分配。

 

根据现行中国外汇法规,利润分配、贸易和服务相关外汇交易等经常项目的支付可以外币进行,无需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事先批准,需遵守某些程序要求。根据外管局37号文,允许蜀海北京向WFOE支付外币股息,而无需事先获得外管局批准,但条件是此类股息汇出中国境外应遵守仅适用于中国居民的中国外汇法规规定的某些程序。然而,如果人民币要兑换成外币并汇出中国以支付资本费用,例如偿还以外币计价的贷款,则需要获得适当的中国政府当局的批准或注册。中国政府还可能酌情在几乎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在未来限制蜀海北京账户的外币准入。

 

Datasea是一家内华达州公司,通过其中国子公司、VIE及其在中国成立的子公司开展其在中国的几乎所有业务。Datasea可能向中国子公司和VIE实体提供贷款,但须经中国政府当局批准并受金额限制,或可能向中国的子公司和VIE实体提供额外出资。

 

向中国境内的附属公司或VIE实体提供的任何贷款均须根据中国法规接受外国投资,并须进行外汇贷款登记。例如,我们向我们在中国的外商独资子公司或VIE实体提供的贷款,为其活动提供资金,必须在当地对应的外管局注册。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范围内,应当按照真实性、自用原则使用资金。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不得用于下列用途:(一)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以外的支付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支付;(二)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直接或间接用于银行本金担保产品以外的证券投资或者投资;(三)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营业执照明确许可的除外;(四)支付购买非自用不动产相关费用(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除外)。2019年10月23日,外管局颁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或外管局28号文,其中规定,允许所有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币计价资本折算的人民币在中国境内进行股权投资,只要股权投资真实、不违反适用法律、不违反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不过,对于外管局和有能力的银行如何在实践中开展这一工作,存在一些不确定性。鉴于中国法规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施加的各种要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必要的政府注册或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

 

S-9

 

 

中国现行法规允许WFOE仅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积利润(如有)中向蜀海香港支付股息。此外,根据《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中国境内各附属公司须每年至少提取其税后利润的10%(如有),作为法定准备金,直至该准备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中国的每个此类实体可进一步提取其税后利润的一部分作为酌情共同储备,但如有任何应提取的金额由此类实体董事会酌情决定。虽然除其他方式外,法定准备金可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和消除各自公司超过留存收益的未来亏损,但除清算情况外,准备金不得作为现金红利进行分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补充之日,我们的VIE及其附属公司均未向其各自的控股公司或任何投资者发放任何股息或分派。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产生并保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并将其重新投资于我们的业务。未来,从海外融资活动筹集的现金收益,可能由我们通过我们的香港子公司Shuhai HK通过出资和股东贷款(视情况而定)转让给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天津信息。天津信息随后将向我们的VIE及其子公司转移资金,以满足我们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一般来说,Datasea通过天津信息和数海北京之间的合同安排对我们的VIE、数海北京以及数海北京的子公司的运营施加控制,我们与我们的VIE以与我们与直接持有的子公司相同的方式分配收益或结算VIE协议项下的欠款。

 

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每个财政年度,Datasea(美国母公司)及其包括VIE在内的子公司之间唯一的资产转移是现金转移。Datasea从融资所得款项中以出资或贷款方式向其子公司提供现金。此外,还有一些中国子公司获得的贷款,这些子公司随后向其他子公司贷款以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这笔现金是通过银行接线在组织内部转移的。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内,Datasea向Shuhai HK投资了总计约706万美元的现金,并从Shuhai HK向天津信息投资了707万美元。请参阅我们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和2022年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简明合并现金流量信息”。

 

关于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Structure的警示性声明

 

Datasea是一家在内华达州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自己没有实质性业务,Datasea通过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即VIE,Shuhai Beijing在中国开展业务”。这是一次发行控股公司的普通股股票。你投资的不是蜀海北京,我们的VIE。Datasea及其子公司均不拥有蜀海北京的任何股份。相反,我们通过一系列合同协议,或VIE协议,控制和接受蜀海北京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由于总部设在中国并通过与我们的VIE的合同安排让我们的大部分业务进入,我们面临一定的法律和运营风险。中国监管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法律法规有时模糊且不确定,因此,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大幅贬值,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我们的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VIE协议旨在向我们的WFOE提供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其作为蜀海北京的主要股权持有人将拥有的权力、权利和义务相当的权利、权利和义务,包括控制权以及对蜀海北京的资产、财产和收入的权利。由于我们在WFOE和VIE协议中的间接所有权,我们被视为我们VIE的主要受益人。VIE结构为外国投资于中国公司提供了合同风险敞口,中国法律禁止外国直接投资于运营公司,投资者不得直接持有中国运营实体的股权。

 

S-10

 

 

由于我们的公司结构,我们因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的不确定性而面临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技术公司的外资所有权限制,中国公司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在海外上市的监管审查,以及VIE协议的有效性和执行。我们亦须面对中国政府在这方面的任何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的VIE协议可能无法有效提供对蜀海北京的控制权。如果我们未能遵守他们的规则和规定,我们还可能受到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如果中国监管当局未来不允许这种VIE结构,将可能导致我们的财务业绩和我们的经营业绩和/或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变化,这可能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此外,由于SEC和PCAOB最近实施了更严格的标准,如果我们的审计师无法接受全面检查,我们的证券可能会被禁止交易。

 

此外,我们还面临与我们的VIE在中国的运营相关的某些法律和运营风险。管理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中国法律法规有时是模糊和不确定的,因此,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VIE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大幅贬值,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我们的证券的能力。近期,中国政府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在中国的业务运营,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加强对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结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监管,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以及扩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由于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是新的,因此高度不确定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将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回应,以及将修改或颁布哪些现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规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如果有的话),以及此类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或其他外汇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的潜在影响。

关于在中国开展业务的警示性声明

 

我们的业务运营主要以中国为基地,我们的VIE及其子公司面临与以中国为基地相关的某些法律和运营风险。中国监管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法律法规有时模糊且不确定,因此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VIE及其子公司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我们的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于2021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这些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和对中资公司境外上市的监管。中国政府还在很少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在中国的业务运营,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加强对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结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监管,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以及扩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由于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是新的,因此高度不确定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将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回应,以及将修改或颁布哪些现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规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如果有的话),以及此类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或其他外汇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的潜在影响。2021年12月28日,CAC与其他12个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了经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最终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拥有百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并在外国寻求上市的“网络平台运营者”,必须申请网络安全审查。此外,如果相关中国政府当局确定任何公司的某些网络产品、服务或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则可能对该公司发起网络安全审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补充之日,我公司、我公司的VIE及其子公司未涉及任何中国监管机构发起的网络安全审查调查,也未收到任何询问、通知或制裁。我们认为我们不受以下情况的约束:(a)与CAC进行的网络安全审查,因为我们在业务经营中不掌握大量个人信息,我们的业务不涉及收集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牵连网络安全或涉及任何类型的受限制行业的数据;或(b)由于我们不从事受这些声明或监管行动约束的垄断行为而受到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并购控制审查。然而,所有引用的声明和监管行动都是新发布的,官方指导意见和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发布。高度不确定这种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或其他外汇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何种潜在影响。中国监管机构未来可能会颁布法律、法规或实施规则,要求我们、我们的子公司、我们的VIE或其子公司在美国上市前获得中国当局的监管批准。

 

S-11

 

 

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或《试行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据《试行办法》,境内公司寻求在境外直接或间接发行证券或上市的,应当履行备案程序,并向证监会报告相关信息。《试行办法》要求我们向证监会提交备案,但无法确定我们是否能够及时完成此类备案。我们未能或被认为未能遵守《试行办法》下的此类备案要求,可能会导致对我们的强制更正、警告和罚款,并可能严重阻碍我们提供或继续提供我们的证券的能力。此外,中国政府的法律、政治和经济政策、中美关系或中国或美国法规的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与我们的总部设在中国并将我们的大部分业务设在中国相关的法律和运营风险,此类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并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企业信息

 

我们于2014年9月26日根据内华达州法律注册成立。我们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中国北京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号国瑞广场B座20层,我们在该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10-56145240。我们的公司网站是http://www.dataseainc.com。本网站所载信息并不构成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一部分,亦不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

 

反向股票分割

 

该公司对其授权、已发行和已发行的普通股进行了反向股票分割,比例为1比15(“反向股票分割”)。此次反向股票分割自2024年1月19日美国东部标准时间下午5:01起生效,普通股于2024年1月23日开始在经反向拆分调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现有交易代码为“DTSS”。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此处提及的所有对股份和每股金额的提及均使反向股票分割生效。

 

近期动态

 

购股计划

 

2024年4月5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了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刘志欣女士的一项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她将不时以个人资金在公开市场或其他方式以现行市场价格购买最多3,000,000美元的公司普通股。刘女士打算就公司股票的潜在买卖制定交易计划,以遵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5-1条和第10b-18条的要求。

 

摘牌通知

 

2024年5月23日,该公司收到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纳斯达克”)的函件,表明其不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550(b)(1)条,因为(i)公司截至3月31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中所报告的公司股东权益为1,181,331美元,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2024年业绩低于2,500,000美元的最低股东权益要求,并且(ii)公司未达到上市证券市值或持续经营净收入的替代标准,以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550(b)(1)。

 

纳斯达克的函件对公司普通股上市没有即时影响,普通股将继续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交易,但须待公司遵守其他继续上市要求后方可作实。纳斯达克的信函为该公司提供了45个日历天的时间,即直到2024年7月8日,才能提交重新合规的计划。如果该计划被接受,公司可被授予自2024年5月23日起最多180个日历日的证据合规。如果计划未被纳斯达克接受,或者如果计划被接受并授予延期但公司未能在计划期内重新合规,公司将有权根据适用的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中规定的程序在专家组面前进行听证。

 

公司拟采取一切可用的合理措施,以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重新合规并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该公司目前正在评估其可用的选项,以解决该缺陷并重新遵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550(b)(1),并打算在纳斯达克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合规计划。

 

S-12

 

 

提供

 

我们提供的证券   17.94万股普通股和预融资认股权证,以购买最多512,908股普通股。每股普通股的发行价格为3.25美元,每股预融资认股权证的发行价格为3.24美元。预融资认股权证可立即行使,行使价为每股0.01美元,可随时行使,直至全额行使。
     
紧接本次发行前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3,589,620股普通股
     
本次发行后立即发行在外的普通股1   4,281,928股普通股(假设所有预融资认股权证全部行使)
     
     
所得款项用途   我们估计,在扣除配售代理费用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此次发行给我们的净收益将约为225万美元。我们打算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用于研发、市场开发和一般公司用途。见本招募说明书补充第S-18页“所得款项用途”。
     
风险因素   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高度风险。有关您在决定投资于我们的普通股股份之前应仔细考虑的因素的讨论,请参阅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第S-15页开始的“风险因素”标题下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随附的招股章程第14页、我们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以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其他文件。
     
我们普通股的市场   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的报价和交易代码为“DTSS”。

 

1 本次发行前已发行普通股的数量基于截至2024年7月1日已发行普通股的3,589,620股,不包括以下内容:

 

  根据我们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未来发行的普通股2,037,669股。

 

S-13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说明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文和其中的文件包含联邦证券法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受到相当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这些前瞻性陈述旨在符合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确立的免于承担责任的安全港的条件。除历史事实陈述外,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纳入的所有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您可以通过使用“预期”、“相信”、“可以”、“继续”、“可以”、“估计”、“预期”、“打算”、“可能”、“计划”、“潜在”、“预测”、“应该”、“将”或此类术语的否定或其他类似术语等词语来识别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还包括此类陈述所依据或与之相关的假设。特别是,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纳入的前瞻性陈述涉及(其中包括)我们未来或假设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流动性、业务预测和计划、战略计划和目标、竞争环境以及我们对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的预期用途。我们提醒您,上述清单可能不包括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作的所有前瞻性陈述。

 

我们的前瞻性陈述是基于我们管理层当前对未来事件和趋势的假设和预期,这些事件和趋势会影响或可能影响我们的业务、战略、运营或财务业绩。尽管我们认为这些前瞻性陈述是基于合理的假设,但它们受到许多已知和未知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并且是根据我们目前可获得的信息作出的。由于各种因素,我们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结果可能与这些前瞻性陈述中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包括本招股说明书补充第S-15页开始、随附招股说明书第14页开始的标题为“风险因素”一节中所述的因素,以及我们向SEC提交的其他报告中所述的因素。您应该阅读本招股说明书补充和随附招股说明书,并了解我们的实际未来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甚至更差。

 

此外,我们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运作。新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不时出现,我们的管理层无法预测所有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我们也无法评估所有因素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或任何因素或因素组合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包含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的程度。

 

前瞻性陈述仅在作出之日起生效,除非适用法律或纳斯达克上市规则要求,否则我们不承担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因素而更新或审查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

 

我们通过这些警示性声明来限定我们所有的前瞻性声明。

 

S-14

 

 

风险因素

 

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涉及高度风险。在决定投资我们的普通股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以下描述的风险因素以及我们最近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标题为“风险因素”的章节中讨论的风险因素,以及我们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并通过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以及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所有其他信息。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因这些风险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这可能会导致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下降,导致您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损失。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一直在波动,并且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众多情况,可能会继续波动。

 

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出现了波动,并可能由于许多因素而继续波动,其中一些因素可能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范围。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空头挤压”;

 

  证券分析师或其他第三方的评论,包括博客、文章、留言板和社交等媒体;

 

  大股东退出我们普通股的头寸或增加或减少我们普通股的空头权益;

 

  我们的财务和经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波动;

 

  新产品发布的时间和分配;

 

  某些促销活动或服务提供的时间或内容发生变化;

 

  收购成本和我们收购或投资的公司的整合;

 

  公众对我们、我们的竞争对手或行业的负面看法;以及

 

  整体市场一般波动。

 

总体而言,股票市场和我们的股价最近经历了极端的价格和数量波动,这些波动往往与这些公司和我们公司的经营业绩无关或不成比例。从2024年4月2日到2024年7月1日,我们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普通股股票的收盘价从最高9.05美元到最低3.92美元不等。在过去12个月中,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业务前景没有发生任何能够解释此类价格波动或交易量的重大变化。我们普通股的持有者也可能无法轻易清算他们的投资,或者可能由于交易量低而被迫以低迷的价格出售。广泛的市场波动和一般的经济和政治状况也可能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由于这种波动,如果我们的普通股价格随后下跌,在此次发行中购买我们普通股的投资者可能会损失很大一部分投资。此外,潜在的极端波动可能会使公众投资者对我们普通股的价值感到困惑,扭曲市场对我们股价、我们的财务业绩、公众形象的看法,并对我们普通股的长期流动性产生负面影响,无论我们的实际或预期经营业绩如何。过去,随着其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期,许多公司一直是证券集体诉讼的对象。如果我们在未来卷入类似的证券集体诉讼,可能会导致大量成本,并转移我们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资源,并可能损害我们的股价、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S-15

 

 

我们将在使用本次发行的净收益方面拥有广泛的酌处权,尽管我们做出了努力,但我们可能会以不会增加贵公司投资价值的方式使用净收益。

 

我们目前打算将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公司的日常运营、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和组装、以美国市场为具体重点的市场拓展以及偿还债务。然而,我们并没有确定所得款项净额在这些潜在用途之间的具体分配。我们的管理层将对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的使用和投资拥有广泛的酌处权,因此,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将需要依赖我们的管理层对所得款项用途的判断,只有关于我们具体意图的有限信息。我们可能会以不会改善我们的经营业绩或增加贵方投资价值的方式使用所得款项净额。

 

未来出售或未来出售我们证券的潜力可能会导致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下降,并可能削弱我们通过后续股票发行筹集资金的能力。

 

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他证券,或认为这些出售可能发生,可能会导致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他证券的市场价格下跌,并可能严重损害我们通过出售额外证券筹集资金的能力。

 

你购买的每股股票的账面价值将立即被稀释。

 

由于所发行的每股价格大大高于我们普通股的每股账面价值,您将在此次发行中购买的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遭受大幅稀释。根据每股3.25美元的发行价格和每份预融资认股权证3.24美元,如果您在此次发行中购买普通股或预融资认股权证,假设预融资认股权证全部行使,您将立即遭受截至2024年3月31日我们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每股0.06美元的大幅稀释。请参阅S-19页上的“稀释”,更详细地讨论您将因此次发行而产生的稀释。

 

如果您购买了本次发行中出售的证券,如果我们在未来的融资交易中增发股本证券,您可能会遇到稀释。

 

如果我们发行额外的普通股,或可转换为或可交换或可行使为普通股的证券,我们的股东,包括在此次发行中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将经历稀释,任何此类发行都可能导致我们普通股价格的下行压力。

 

我们没有计划为我们的普通股支付股息。

 

我们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不会对我们的普通股支付任何现金股息。我们目前打算保留未来的收益,如果有的话,为我们业务的扩张提供资金。我们未来的股息政策由董事会酌情决定,并将取决于各种因素,包括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资本要求和投资机会。

 

S-16

 

 

本次发行中发售的预融资认股权证没有既定的公开交易市场,我们预计预融资认股权证不会发展市场。

 

本次发行中发售的预融资认股权证没有成熟的公开交易市场,我们预计不会有市场发展。此外,我们不打算申请在任何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国家认可的交易系统上市预融权证。没有活跃的市场,预资权证的流动性将受到限制。

 

除预融资认股权证另有规定外,在本次发行中购买的预融资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没有作为股东的权利,直到这些持有人行使其预融资认股权证并获得我们的普通股。

 

除预融资认股权证另有规定外,在预融资认股权证持有人在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时获得我们的普通股之前,预融资认股权证持有人将不享有与此类预融资认股权证相关的我们的普通股相关的权利。在行使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后,持有人将有权仅就记录日期发生在行使日期之后的事项行使我们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

 

如果我们未能遵守纳斯达克的继续上市要求,我们将面临可能的退市,这将导致我们股票的公开市场有限,并使我们更难获得未来的债务或股权融资。

 

2024年5月23日,该公司收到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纳斯达克”)的函件,表明其不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550(b)(1)条,因为(i)公司截至3月31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中所报告的公司股东权益为1,181,331美元,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2024年业绩低于2,500,000美元的最低股东权益要求,并且(ii)公司未达到上市证券市值或持续经营净收入的替代标准,以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550(b)(1)。

 

纳斯达克的函件对公司普通股上市没有即时影响,普通股将继续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交易,但须待公司遵守其他继续上市要求后方可作实。纳斯达克的信函为该公司提供了45个日历天的时间,即直到2024年7月8日,才能提交重新合规的计划。如果该计划被接受,公司可被授予自2024年5月23日起最多180个日历日的证据合规。如果计划未被纳斯达克接受,或者如果计划被接受并授予延期但公司未能在计划期内重新合规,公司将有权根据适用的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中规定的程序在专家组面前进行听证。

 

公司拟采取一切可用的合理措施,以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重新合规并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该公司目前正在评估其可用的选项,以解决该缺陷并重新遵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550(b)(1),并打算在纳斯达克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合规计划。

 

如果Datasea未能重新遵守纳斯达克的上市规则,它可能会被暂停上市和退市程序。如果Datasea的证券失去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地位,Datasea的证券很可能会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如果Datasea的证券在场外市场交易,出售Datasea的证券可能会更加困难,因为可能会买卖较小数量的证券,交易可能会延迟,证券分析师对Datasea的覆盖范围可能会减少。此外,如果Datasea的证券被摘牌,经纪自营商有一定的监管负担,这可能会阻止经纪自营商对Datasea的证券进行交易,进一步限制此类证券的流动性。确定我们的普通股是“仙股”将要求交易我们普通股的经纪人遵守更严格的规则,并可能导致我们普通股二级交易市场的交易活动水平降低。这些因素可能会导致Datasea证券的出价和要价出现更低的价格和更大的价差。此类从纳斯达克资本市场退市以及Datasea股价的持续或进一步下跌也可能大大削弱我们通过股权或债务融资筹集额外必要资本的能力,并可能显着增加我们在融资或其他交易中发行股权对股东造成的所有权稀释。

 

S-17

 

 

收益用途

 

我们估计,在扣除我们应付的估计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估计发行费用后,此次发行的净收益将约为195万美元。

 

我们打算将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普通股出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公司的研发、市场开发和一般公司用途。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补充之日,我们无法确切说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所有特定用途。因此,我们将对这些收益的使用保留广泛的酌处权。

 

资本化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合并现金、现金等价物和资本化情况。这些信息是根据以下基础提出的:

 

  在实际基础上;和
     
  在调整后的基础上,以反映(i)美国以每股3.25美元的发行价出售179,400股普通股,以及(ii)出售和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以每股3.24美元的价格购买512,908股我们的普通股,扣除承销折扣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291,250.06美元。

 

请将本表与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题为“所得款项用途”的部分以及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以及我们通过引用纳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章程的其他信息一并阅读。

 

    截至2024年3月31日
(以千为单位,除每
分享数据)
 
    实际     经调整  
现金   $ 52     $ 2,227  
债务总额,包括当前到期日     2,193       2,193  
股东权益合计     1,252       3,210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授权25,000,000股;已发行和流通股3,017,944股;     3       3  
额外实收资本     35,058       35,253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250       250  
累计赤字     (34,060 )     (33,865 )
股东权益合计   $ 1,252       3210  
总资本   $ 757       757  

 

上述讨论基于截至2024年3月31日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3,017,944股,截至该日期不包括以下内容:

 

根据我们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未来发行的普通股2,037,669股。

 

S-18

 

 

稀释

 

如果您投资于此次发行,您的所有权权益将被稀释至每股发行价格和/或预融资认股权证与本次发行生效后经调整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我们计算每股有形账面净值的方法是,将我们的有形资产净值(有形资产减去总负债)除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截至2024年3月31日,我们的历史有形账面净值为负192,103美元,约合每股普通股(0.06)美元。在以每股3.25美元的发行价出售本次发行的股票并充分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后,在扣除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我们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将约为负1,766,647.94美元,约合每股普通股0.47美元。这意味着我们现有股东的普通股每股有形账面净值立即增加0.53美元,新投资者的普通股每股有形账面净值立即稀释约0.01美元。下表显示了在实施(i)美国以每股3.25美元的发行价出售179,400股普通股,以及(ii)出售并充分行使预先融资认股权证以每股3.24美元购买512,908股我们的普通股,减去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的稀释情况。:

 

每股发售价   $ 3.25  
截至2024年3月31日每股有形账面净值   $ 0.06  
归属于本次发行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增加   $ 0.47  
截至2024年3月31日经调整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在本次发行生效后   $ 0.53  
向购买本次发行股票的新投资者稀释每股   $ 0.01  

 

上述信息基于截至2024年3月31日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3,017,944股,截至该日期不包括以下信息:

 

根据我们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未来发行的普通股2,037,669股。

 

如果未行使的期权被行使,或者我们发行其他股票,投资者在此次发行中购买股票可能会经历进一步稀释。此外,就我们通过出售股权或可转换债务证券筹集额外资本的程度而言,发行这些证券可能会进一步稀释我们的股东。

 

S-19

 

 

我们提供的证券说明

 

在此次发行中,我们将发行179,400股普通股和512,908份预融资认股权证。

 

普通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补充之日,我们被授权发行25,000,000股我们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补充之日,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为3,589,620股。我们普通股的每一股都有权对提交给股东投票的所有事项,包括选举董事,投一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普通股股东将拥有全部投票权。一般来说,所有需要由股东投票的事项必须获得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代表的所有普通股股份有权投出的多数票的批准。代表我国已发行、已发行并有权投票、亲自或由代理人代表的大多数普通股持有人,对于构成我国任何股东大会的法定人数都是必要的。我们的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董事选举中的累积投票。普通股持有人没有优先购买权,没有转换权,也没有适用于我们普通股的赎回条款。我们的普通股不受转换或赎回的限制,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无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在我公司清算、解散或清盘时,在偿付债权或债权人以及偿付已发行优先股的清算优先权(如有)后,合法可供分配给股东的剩余资产可在我公司普通股和当时已发行的任何参与优先股的持有人之间按比例分配。普通股的每一股已发行股份均已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

 

我们普通股的股东没有累积投票权;这意味着50.1%的流通股股东,投票选举董事,可以选举所有的董事当选,在这种情况下,剩余股份的股东将无法选举我们的任何董事。

 

预筹认股权证

 

以下是预先出资认股权证的某些条款和条件的简要摘要,并在所有方面受预先出资普通股购买认股权证所载规定的约束。

 

预筹认股权证将作为个人认股权证协议向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发行。您应该查看预融资认股权证的表格,该表格作为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8-K表格当前报告的证据提交,以完整描述适用于预融资认股权证的条款和条件。以下根据本招股章程发售的预筹认股权证的重要条款和规定的简要摘要以预筹认股权证的形式为准,并在其整体上以预筹认股权证的形式为条件。

 

预融资认股权证将于发行时可行使,直至足额行使。持有人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方法是向我们交付一份正式执行的行使通知,并由持有人选择以即时可用资金全额支付在此类行使时购买的普通股股份数量,或通过无现金行使,在这种情况下,持有人将在此类行使时收到根据预融资普通股购买认股权证中规定的公式确定的净普通股股份数量。

 

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时可购买的普通股每股行使价为0.01美元。在发生某些股票股息和分配、将普通股的流通股细分为更多的股份、将(包括通过反向股票分割的方式)普通股的流通股合并为更少的股份、重新分类或影响我们普通股的类似事件时,行权价可能会进行适当调整。

 

预融资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无权行使其预融资认股权证的任何部分,前提是该持有人将实益拥有超过该行使生效后我们当时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的4.99%(或根据持有人的选择,为9.99%)的若干普通股股份。

 

S-20

 

 

如果发生基本交易,如预融资普通股购买认股权证的形式所述,一般包括我们普通股的任何重组、资本重组或重新分类,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财产或资产,我们与另一人合并或合并,收购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50%以上,或任何个人或团体成为我们已发行普通股所代表的50%投票权的实益拥有人,预融资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有权在行使认股权证时获得持有人在紧接此类基本交易之前行使认股权证时本应获得的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的种类和数量。

 

预资权证没有既定的交易市场,我们不打算将预资权证在任何证券交易所或国家认可的交易系统上市。

 

除预先出资认股权证另有规定或凭借该持有人对我们普通股股份的所有权外,在持有人行使预先出资认股权证之前,预先出资认股权证持有人将不享有我们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特权,包括任何投票权。

 

内华达州法律条款的反收购效力

 

作为一家内华达州公司,我们须遵守根据内华达州法律适用于上市公司的某些反收购条款。根据《内华达州商业公司法》第607.0901条或《内华达州法案》,未经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不包括相关股东所持股份)的持有人批准,公营内华达州公司不得与相关股东进行范围广泛的企业合并或其他特殊公司交易,除非:

  

该交易在该股东成为有兴趣的股东之前获得大多数无利害关系董事的批准;

 

有关股东在任何该等业务合并的公告日期前至少五年内已拥有公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的至少80%;

 

利害关系的股东是公司至少90%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实益拥有人,不包括在未经大多数无利害关系董事批准的交易中直接从公司获得的股份;或者

 

支付给公司有表决权股票持有人的对价至少等于某些公允价格标准。

 

感兴趣的股东被定义为与关联公司和联营公司一起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0%以上的人。我们并没有在经修订的法团章程中作出选择退出第607.0901条。此外,我们受《内华达州法案》第607.0902条的约束,该条禁止对在控制权股份收购中获得的公开持有的内华达州公司的股份进行投票,除非(i)我们的董事会在此项收购完成之前批准了此项收购,或(ii)在此项收购之后,代替我们的董事会事先批准,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多数的持有人,不包括公司高级职员、雇员董事或收购方拥有的股份,批准授予在控制权股份收购中获得的股份的投票权。控制权股份收购被定义为紧随其后收购方有权在董事选举中获得总投票权的20%或更多的收购。

 

报价

 

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交易代码为“DTSS”。

 

转让代理

 

我们普通股的转让代理是West Coast Stock Transfer,Inc.,地址为721 N. Vulcan Ave. Ste. 205,Encinitas,加利福尼亚州 92024,电话:619-664-4780,传真:619-664-4780。

 

S-21

 

 

分配计划

 

我们已与一名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证券购买协议”),据此,我们将向该投资者出售179,400股普通股和512,908份预融资认股权证。证券购买协议包含此类交易的惯常陈述、保证和契约。

 

我们根据日期为2024年7月2日的委聘EF Hutton LLC(“EF Hutton”或“配售代理”)作为我们的配售代理,根据一份日期为2024年7月2日的委聘协议,征求购买本次发行中证券的要约。配售代理没有购买或出售我们提供的任何证券,也不需要安排购买或出售任何特定数量的证券或美元金额。

 

配售代理提议安排通过投资者与我们直接签订的证券购买协议向投资者出售我们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发售的证券。我们是在与配售代理和潜在投资者协商后并参考我们普通股的现行市场价格、此类价格的近期趋势和其他因素确定价格的。我们预计,出售证券将于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封面所示日期完成,但须遵守惯例成交条件。在截止日期,将发生以下情况:

 

  我们将以总采购价格的金额收到资金;
     
  配售代理将获得配售代理费用;和
     
  我们将把证券交付给投资者。

 

我们已同意向配售代理支付公司在此次发行中获得的总收益的6.5%的现金费用。我们还同意向配售代理支付高达7.5万美元的法律费用和与此次发行有关的费用。

 

我们估计,除配售代理费用和费用报销外,我们支付或应付的本次发行的总费用将约为50,000美元。

 

我们已同意就与配售代理协议项下的配售代理活动有关或产生的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项下的责任)向配售代理和指定的其他人作出赔偿,并对财务顾问可能被要求就此类责任支付的款项作出贡献。

 

S-22

 

 

配售代理可被视为《证券法》第2(a)(11)节所指的承销商,其收取的任何费用以及其在担任委托人期间出售证券实现的任何利润可被视为《证券法》规定的承销折扣或佣金。财务顾问将被要求遵守《证券法》和《交易法》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法》下的规则10b-5和条例M。这些规则和规定可能会限制财务顾问买卖我们证券的时间。根据这些规则和规定,配售代理不得(i)从事与我们的证券有关的任何稳定价格活动;以及(ii)投标或购买我们的任何证券或试图诱使任何人购买我们的任何证券,除非《交易法》允许,直到他们完成参与分销。

 

配售代理不时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向我们提供过去和将来可能提供的各种咨询、投资和商业银行等服务,为此它已收取并可能在将来收取惯常的费用和佣金。

 

除有限的例外情况外,我们已同意,自本协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后60天内,不发行、订立任何协议以发行或宣布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的发行或建议发行或提交任何登记声明或其任何修订或补充。我们进一步同意,在投资者不再持有任何预先注资的认股权证之前,不实施或订立协议以实施任何涉及浮动利率交易的发行。

 

我们还同意向配售代理支付尾费,除某些例外情况外,相当于本次发行中的现金补偿,如果任何投资者,在参与期限内由配售代理介绍给我们,在发行结束后的6个月期间内在任何公开或私募发行或其他融资或筹资交易中向我们提供资金。

 

上述对配售代理协议和证券购买协议的描述仅为摘要,并不旨在完整,并且通过参考配售代理协议和证券购买协议对其整体进行了限定,其副本作为附件附在我们就本次发行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关于表格8-K的当前报告中,并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S-23

 

 

法律事项

 

本招股章程所提供证券的有效性将由Crone Law Group,P.C。配售代理由Sichenzia Ross Ference Carmel LLP就此次发行提供代理。

 

专家

 

Datasea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出现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和2022年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由Kreit & Chiu CPA LLP(前身为Paris Kreit & Chiu CPA LLP)审计,如其报告中所述,包括在其中,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此类财务报表依据会计和审计专家等公司的权威提供的此类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我们向SEC提交年度、季度和当前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我们的SEC文件可在SEC网站http://www.sec.gov上向公众提供。

 

我们在或通过我们的互联网网站www.dataseainc.com免费提供我们的10-K表格年度报告、10-Q表格季度报告、8– K表格当前报告,以及根据《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提交或提供的这些报告的修订。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随附的招股章程以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或其中的文件中对公司公司网站的引用仅为非活动的文字引用,在我们的互联网网站上发现的信息并未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随附的招股章程或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或其中的文件,也不应被视为其中的一部分。投资者在决定是否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时不应依赖任何此类信息。

 

S-24

 

 

以参考方式纳入的资料

 

SEC允许我们通过引用纳入我们向其提交的文件中包含的信息,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向您推荐那些已经在SEC存档的包含该信息的文件来向您披露重要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被视为本招股说明书补充的一部分,我们向SEC提交的后期信息将自动更新并取代这些信息。我们通过引用纳入下列文件以及在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之日至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所涵盖的证券的发行终止期间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向SEC提交(而不是提供)的任何未来信息,但前提是,我们没有纳入根据表格8-K的任何当前报告的第2.02项或第7.01项提供的任何信息(以及在该表格上提交的与这些项目相关的证物):

 

  我们的年度报告表格10-K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于2023年9月27日提交);

 

  我们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财政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于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2月31日(于2024年2月13日),以及2024年3月31日(于2024年5月13日);

 

  我们当前关于8-K表格的报告提交于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7日,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5日,2023年10月19日,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3日,2024年2月7日,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11日; 
     
  我们在表格S-8上的注册声明,于2023年10月26日2024年5月3日,分别;
     
  我们的最终代理声明附表14a为我们于2024年4月24日向SEC提交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我们的注册声明中包含的对我们普通股的描述表格8-A,日期为2018年12月18日向SEC提交,以及为更新描述而向SEC提交的任何修订或报告。

 

我们将根据书面或口头请求,免费向每一人(包括任何实益拥有人)提供一份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说明书和随附招股说明书的任何和所有信息的副本,以书面或口头请求。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免费索取这些文件的副本: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注:公司秘书

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号国瑞广场B座20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100176

+86 10-56145240

 

S-25

 

 

前景

 

$90,583,574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普通股

债务证券

认股权证

单位

 

我们可能会不时在一次或多次发行中,以我们将在每次发行时确定的价格和条款,出售普通股、债务证券、认股权证或这些证券或单位的组合,总的初始发行价格最高可达90,583,574美元。我们可能会通过承销商、交易商或我们选择的代理商,或通过这些方法的组合,直接向您出售这些证券。本招股章程描述了使用本招股章程发售我们的证券的一般方式。每次我们发售和出售证券时,我们都会向您提供一份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其中将包含有关该发售条款的具体信息。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也可以增加、更新、变更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信息。在您购买任何特此提供的证券之前,您应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和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以及在本招股说明书中纳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纳入的文件。

 

本招募说明书除附有招募说明书补充说明外,不得用于发售证券。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公司”、“我们”、“我们的”和“我们”均指Datasea Inc.及其子公司,“Datasea”指我们的内华达州控股公司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Datasea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交易代码为“DTSS”。2023年6月20日,Datasea普通股的收盘价为0.98美元/股。Datasea所有已发行普通股的总市值约为27,228,450美元,非关联公司持有的Datasea已发行普通股的总市值约为11,036,778美元,基于截至2023年6月20日的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27,784,133股,其中非关联公司持有11,262,0 18股,关联公司持有16,522,115股,每股价格为0.98美元。根据表格S-3的一般指示I.B.6,在任何情况下,只要非关联公司持有的Datasea普通股的总市值低于75,000,000美元,Datasea都不会出售登记声明上登记的证券,而本招股说明书是其中一部分的证券,其价值超过非关联公司在任何12个月期间持有的Datasea普通股总市值的三分之一。Datasea在截至并包括本招股说明书日期的前12个日历月期间内,未根据S-3表格的一般指示I.B.6.提供任何证券。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Datasea”)不是一家中国运营公司,而是一家内华达州控股公司,其业务由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进行。我们目前主要通过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或VIE、蜀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蜀海北京”)以及VIE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子公司开展业务。这种结构给投资者带来了独特的风险。我们通过其控制VIE的合同安排也未在中国法院进行测试,这些安排是否在中国具有法律可执行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类VIE结构用于向投资者提供对中国公司的外国投资敞口,其中中国法律禁止对运营公司进行直接外国投资,投资者可能永远不会持有我们中国运营子公司的直接股权。中国监管当局有可能不允许这种结构,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和/或我们正在登记出售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这可能会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请参阅我们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第1A项中的“关于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Structure的警示性声明”和“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业务运营主要以中国为基地,我们的VIE及其子公司面临与以中国为基地相关的某些法律和运营风险。2021年12月28日,中国网信办或CAC及其他12个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发布了经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最终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拥有百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并在外国寻求上市的“网络平台运营者”,必须申请网络安全审查。此外,如果相关中国政府当局确定任何公司的某些网络产品、服务或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则可能对该公司发起网络安全审查。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公司、我公司VIE及其附属公司并无涉及任何中国监管机构发起的网络安全审查调查,亦无任何人收到任何查询、通知或制裁。我们认为,由于我们在业务经营中不掌握大量个人信息,且我们的业务不涉及收集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牵连网络安全或涉及任何类型的受限制行业的数据;或(b)由于我们不从事受这些陈述或监管行动约束的垄断行为,因此不受以下情况的影响,不受中国网信办或CAC的网络安全审查;或(b)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并购控制审查。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发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或《试行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据《试行办法》,境内公司寻求在境外直接或间接发行证券或上市的,应当履行备案程序,并向证监会报告相关信息。由于《试行办法》是新公布的,在备案要求和实施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我们被要求向证监会提交并完成任何境外公开发行的备案程序,我们无法确定我们是否能够及时完成此类备案。我们未能或被认为未能遵守《试行办法》下的此类备案要求,可能会导致对我们的强制更正、警告和罚款,并可能严重阻碍我们提供或继续提供我们的证券的能力。这种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我们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或其他外汇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的影响仍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由于与我们的总部设在中国并将我们的大部分业务设在中国相关的法律和运营风险,此类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并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参见“关于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国开展业务的警示性声明”。

 

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要求如果PCAOB因公司使用不受PCAOB检查的外国审计师而无法审计特定报告,则外国公司必须证明其不为外国政府所有或控制。PCAOB连续三年不能对公司审计人员进行检查的,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全国交易所交易。2020年12月18日,《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签署成为法律。2021年9月22日,PCAOB通过了一项实施《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HFCAA”)的最终规则,该法于2020年12月成为法律,禁止外国公司在公司连续三年无法接受PCAOB检查或调查的情况下在美国交易所上市其证券。此外,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简称“AHFCAA”),该法案于2022年12月29日签署成为法律,将外国公司遵守PCAOB审计的时间期限从三年缩短为连续两年,从而缩短了触发交易禁令的时间期限。我们的核数师是一家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其出具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的审计报告,作为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的核数师和在美国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的公司,受美国法律的约束,根据该法律,美国会计监督委员会定期进行检查,以评估其遵守适用的专业标准的情况。我们的审计员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州,并定期接受PCAOB的检查,因此不受PCAOB确定报告的约束。尽管如此,在未来,如果中国监管机构发生任何监管变化或采取步骤,不允许我们的审计师向PCAOB提供位于中国或香港的审计文件以供检查或调查,您可能会被剥夺此类检查的好处,这可能会导致限制或限制我们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和交易我们的证券,包括在国家交易所进行交易和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见“关于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

 

投资Datasea的证券具有高度投机性,涉及高度风险。只有在你能承受投资完全亏损的情况下,你才应该购买这些证券。在作出购买本招股章程第14页开始的“风险因素”标题下描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

 

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州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或确定本招股说明书是否真实或完整。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目 录

 

 
   
关于这个前景 1
前瞻性陈述 2
关于DATASEA INC。 2
风险因素 14
收益用途 15
普通股说明 15
债务证券说明 16
认股权证说明 23
单位说明 24
分配计划 25
法律事项 27
专家 27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27
参照成立 28

 

您应仅依赖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纳入的信息。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与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不同的信息。如任何人确实向你提供与本招股章程所载或以引用方式纳入的资料不同,你不应依赖该等资料。任何经销商、销售人员或其他人员均无权提供任何信息或代表本招股说明书中未包含的任何内容。贵方应假定本招股章程或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载的资料仅于文件正面日期准确,而我们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任何文件所载的任何资料仅于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日期准确,而不论本招股章程或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交付时间或任何证券的出售时间。在要约或招揽不合法的任何情况下,这些文件都不是出售要约或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招揽。

 

i

 

 

关于这个前景

 

这份招股说明书是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采用的是“储架”注册流程。根据这一货架注册流程,我们可能会在一次或多次发行中出售本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证券,总金额不超过90,583,574美元。

 

我们已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向您提供了Datasea可能提供的证券的一般说明。每次Datasea在此货架注册流程下出售证券时,我们都会提供一份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其中将包含有关该发行条款的具体信息。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可能包括适用于所发售证券的额外风险因素或其他特殊考虑因素。我们还可能在招股说明书中添加、更新或更改补充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如本招股章程所载资料与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有冲突,则应依赖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的资料,但如任何文件中的陈述与另一份日期较后的文件中的陈述不一致--例如,在本招股章程或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该文件中日期较后的陈述将修改或取代先前的陈述。您应该同时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以及“您可以在哪里找到更多信息”下描述的附加信息。

 

载有本招股说明书的注册声明,包括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供了有关我们和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证券的额外信息。包括证物在内的登记声明可以在SEC网站上阅读,也可以在“在那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标题下提到的SEC办公室阅读。

 

您应仅依赖于本招股说明书及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以引用方式并入或提供的信息。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信息。我们并不是在要约或招揽未获授权或提出要约或招揽的人没有资格这样做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或向向向其提出要约或招揽属非法的任何人提出出售或招揽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您不应假定本招股说明书或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的信息在文件正面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都是准确的。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公司”、“我们”、“我们的”和“我们”均指Datasea Inc.及其子公司,“Datasea”指我们的内华达州控股公司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

 

 

前瞻性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一些信息,以及我们通过引用纳入的文件,包含联邦证券法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您不应依赖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前瞻性陈述,以及我们通过引用纳入的文件。前瞻性陈述通常通过使用诸如“预期”、“相信”、“计划”、“预期”、“未来”、“打算”、“可能”、“将”、“应该”、“估计”、“预测”、“潜在”、“继续”等术语来识别,以及类似的词语,尽管一些前瞻性陈述的表达方式有所不同。这份招股说明书,以及我们通过引用纳入的文件,也可能包含归属于第三方的前瞻性陈述,涉及他们对我们未来可能进入的市场的估计。所有前瞻性陈述都涉及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的事项,有许多重要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与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前瞻性陈述以及我们通过引用纳入的文件存在重大差异。

 

您还应该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和其他章节下的陈述,以及我们通过引用纳入的文件,这些文件涉及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与前瞻性陈述中所述不同的其他事实。我们提醒投资者不要严重依赖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前瞻性陈述,以及我们通过引用纳入的文件。我们不承担公开更新或审查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发展或其他原因。

 

关于DATASEA INC。

 

我们公司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Datasea Inc.”,连同其子公司和VIE,定义如下,统称为“公司”或“我们”或“我们”或“我们的”或“我们的”)是一家领先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为5G消息、声学智能和智慧城市技术这三个融合和创新行业的企业和零售客户提供服务。公司拥有专有和尖端技术,为设计、开发和供应各行业范围广泛的解决方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Datasea的愿景是成为数字智能技术的全球领导者,进行创新并向广泛的客户群提供先进技术,并在十年内发展成为一家以美国实体为业务运营核心的跨国公司。

 

Datasea Inc.于2014年9月26日在内华达州注册成立,是一家控股公司,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Datasea主要通过可变利益实体(“VIE”)——数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数海北京”),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成立的运营实体开展大部分业务。VIE控股八家子公司探索商业机会。

 

Datasea没有VIE的任何股权所有权,而是Datasea通过某些合同安排控制并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这些合同协议并不等同于VIE业务的股权所有权,而是使我们能够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VIE及其子公司的财务业绩与Datasea的企业集团合并,从而使Datasea成为会计目的的VIE的主要受益人。此类VIE协议尚未在中国的法院进行测试。Datasea目前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的普通股是我们与关联运营公司保持服务协议的内华达州控股公司的股票。

 

截至2023年3月31日,蜀海北京及其附属公司在中国拥有29项专利和117项软件著作权。

 

经营策略

 

Datasea打算通过多样化其产品组合、提高运营效率以及加速市场覆盖和客户获取来实现这些目标。

 

Datasea认为,保持增长和保持竞争力取决于利用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有质量和更方便的选择。Datasea结合了软硬件产品的综合解决方案,不仅可以灵活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还可以大规模服务客户。公司致力于走在新兴市场趋势的前面,创造多样化的营收资源,不断完善业务模式。

 

2

 

 

与此同时,Datasea意识到全球环境问题,随着全球向更可持续和对社会负责的经济过渡,企业将面临的物理和过渡风险。更好地评估和管理重大ESG风险和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并确定改善可持续性和利益相关者关系的机会。Datasea决定采用ESG分析框架,以了解和减轻ESG风险,识别机会,并做出支持长期成功和复原力的战略决策。

 

5G消息:

 

Datasea的VIE实体Shuhai Beijing拥有子公司Guohao Century(Beijing)Technology Ltd.(“Guohao Century”)和杭州Shuhai Zhangxu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Zhangxun”),它们增加和改进了人们和企业的沟通方式,同时通过利用5G消息服务为品牌提供一个参与、转换和高效培育购买关系的平台。

 

5G消息服务被称为RCS(“Rich Communication Suite”),集成了电话、消息和联系人。具体来说,这套通信套件使用户能够享受各种集成消息的有效界面,包括文本、图片、音频、视频和表情符号,以及状态、位置和其他通信能力。具有触达率高、媒体丰富、互动性强、服务便捷、安全性高等特点。

 

5G技术可以创造一个新的消息生态系统,客户和企业可以在其中通过手机终端上的短消息直接高效连接。当企业将5G消息应用于营销计划时,更快的速度、更好的传输质量和更低的延迟将创造新的和改进的客户体验。

 

作为中国5G通信领域领先的服务提供商,数安科技拥有几款针对不同客户和需求的初级产品和服务:

 

  1.

5G消息-营销云平台(“5G MMCP”)。

 

针对商家和客户从前期沟通、销售、后期维护的所有传播营销需求的一体化解决方案。目标是用数据赋能营销,带动用户增长,引领企业实现数字化创新,帮助企业为客户创造长期价值。

 

  2.

5G综合消息营销云平台(“5G IMMCP”)。

 

通过短信、邮件、推送通知、微信、小程序等第三方工具和用户管理功能,拓展与现有客户端的连接。平台的融合云产品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一站式服务。其中包括AI语音、ReadyTrust海外通讯服务、ReadyTrust +大数据(Pink Plus)等个性化功能服务。这些产品为客户提供了更有利、更有价值的支持,提供了根据情况增加渠道或购买DICT增值产品和服务的途径。

 

  3.

“智能推送。”

 

融合5G技术、大数据、数据挖掘,变革营销体验的全新精准营销解决方案。由于5G无线可以精确定位位置,零售商在使用这种一体化解决方案时,可以看到谁在商店附近,并立即触发短信和视频短信,向附近的顾客推广产品或服务。

 

  4.

“5G充值业务。”。

 

数海掌讯是一家数字产品服务商和供应商,自主研发的5G消息话费流量充值供应平台,可提供5G消息话费流量充值服务和管理。该平台使用户能够快速充值服务,使蜀海掌讯成为优质数字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运营商、签约内容提供商。

 

3

 

 

  5.

5G消息数字农村经济服务平台

 

Datasea 5G消息数字农村经济服务平台是一款创新的数字化工具,专为满足中国县域市场主体的需求而设计。这个平台以5G通信报文为载体,以5G通信报文平台为基础能力,同时拥有自己的5G通信报文应用平台、数据分析、AI能力、语言模型平台、电商平台、大数据平台。

 

该平台包括5G通信报文运营平台、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支付结算平台等产品,经过精心整合提炼,提供适合县域数字农村发展的商业应用产品。通过平台链接各数字化系统,实现统一ID和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服务平台前提下的功能性。

 

声学智能:

 

数海北京及其全资子公司数海经纬(深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数海经纬”)、数海(深圳)声效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数海声效”)以前沿的声学智能解决方案,进一步展现了领先于新兴趋势的视野和能力。声智能是将声学基础理论与人工智能相结合,以收集和处理声学数据并解决问题的新领域。

 

声学智能系统可以在现实世界中有许多应用。由于旨在将这一变革性技术及其应用引入中国和世界,蜀海北京与蜀海经纬和蜀海声学效应一起,将人工智能技术和声学技术相结合,提供动态而非静态的产品,例如其超声波声音空气消毒设备。基于数智科技先进的声学智能技术,目前,公司已开发出“海力佳”品牌五款机型并推向市场,包括用于车载除菌除臭、卫生间除菌除臭、空气消毒、用于医院、机场、物流仓库、冷链运输、居家养老等场所的空气消毒杀菌等产品。此外,针对市场需求放开,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基于声音消杀人机共存的新型零耗卫浴专用“除臭灭菌宝”产品。它利用超声波从源头杀灭病毒和细菌,去除异味,杀菌率超过99.9%,适用于千家万户和公共场所。

 

Datasea的超声波声音灭菌和抗病毒设备是全球范围内最早将创新的超声波消毒与光学技术结合起来以对抗新冠病毒的一些产品。像武汉病毒研究所这样的领先实验室已经证明,这种超声波消毒技术对新冠病毒的九秒内疗效达到99.83%,对阿不思球菌和大肠杆菌的疗效达到99.99%。

 

有效利用超声波的机械效应、热效应、空化效应等物理特性以及化学效应的叠加,在超声波激发下,会引起冠状病毒和微生物的振动。这种振动的幅度将是巨大的,产生的毒株可能会破坏病毒的某些部分,破坏外壳和内部的RNA。最终,质子在超声波中的高速运动将破坏微生物的形成,并有效杀死有害细菌和病毒。

 

此外,针对更多的市场需求,公司在报告期内还研发了“深度睡眠宝”和“非皮肤接触美容仪”产品并计划于近期投放市场,积极拓展基于声学智能技术的新产品以满足细分市场需求,不断拓展产品矩阵的行业指引。

 

4

 

 

数字智慧城市

 

数据港的数字智慧城市平台包括智慧校园、智慧社区、智慧景区、智慧安防解决方案。智慧城市以物联网、大数据、AI算法平台为基础,依托Datasea大数据中心、物联网云平台、人工智能云平台,打造面向多行业的各类应用。通过城市各类场景的应用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实现和提升多个因素,如:

 

  1. 工业化和城市化

 

  2. 精细化动态管理

 

  3. 城市管理成效

 

  4. 市民生活品质改善

 

  5. 数字农村地区

 

蜀海北京及其两家子公司——国中浩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中浩泽”)和黑龙江迅锐科技有限公司(“迅锐科技”)”,因主要和共同专注于智慧城市业务,故以下简称为“SCB经营实体”。

 

历史与背景 

 

Datasea于2014年9月26日根据内华达州法律注册成立,名称为Rose Rock Inc.。2015年5月27日,Datasea修订公司章程,更名为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0月,我们的主要业务活动是为寻求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各种美国公司以及希望进入美国市场的中国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尽管如此,Datasea被视为《证券法》第12b-2条所定义的空壳公司,因为我们没有或名义上的业务运营、员工和/或资产。

 

2015年5月26日,根据股票购买协议的条款,刘志欣女士从交易时是我们唯一的高级职员、董事和大股东的孙兴忠先生手中购买了20,000,000股(不影响我们于2018年5月1日生效的一比三的反向股票分割),即57.14%的已发行普通股和流通股。作为交易的一部分,刘志欣被任命为我们的董事会(“董事会”)主席。

 

于2015年10月29日,我们与Datasea Skill(HK)Limited(“Shuhai Skill(HK)”)(一家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成员”)刘志欣女士及刘富先生订立股份交换协议(“交换协议”),据此,成员将其于Shuhai Skill(HK)的所有成员权益转让予我们,以换取发行合共6,666,667股我们的普通股(该交易,以下简称“股份交换”)。股份交换完成后,Shuhai Skill(HK)及其合并附属公司天津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信息”)成为我们的全资附属公司,而Shuhai Beijing(亦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与天津信息的现有合同关系成为我们的VIE。此外,孙鑫忠辞去我司董事、总裁、秘书、司库职务。刘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临时首席财务官、司库兼秘书,刘先生获委任为董事。刘先生是刘女士的父亲。

 

5

 

 

作为股份交换的结果,我们透过我们的合并附属公司在中国从事提供互联网安全产品、新媒体广告、微营销、数据分析服务的业务。所有业务运营均通过我们的全资子公司天津信息以及通过我们的VIE蜀海北京进行。Shuhai Beijing被视为VIE,因为我们对其没有任何直接所有权权益,但由于天津信息、Shuhai Beijing及其股东之间的一系列合同协议(“VIE合同协议”),我们能够对Shuhai Beijing施加有效控制,并获得来自Shuhai Beijing业务运营的100%净利润或净亏损。VIE合同协议在下文中有更全面的描述。

 

2018年4月12日,我们的董事会和股东批准了对我们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进行一比三的反向股票分割,并于2018年5月1日生效,将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从57,511,771股减少到19,170,827股。拆分后,我们普通股的流通股数量从19,170,827股增加到19,170,846股,以适应某些股东的头寸,这是由于在实益拥有人层面支付的四舍五入选举。除另有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中的所有股份及每股金额均已追溯调整,以使本次拆股生效。

 

VIE协议

 

我们与我们的VIE订立了一系列合同安排(“VIE协议”),具体如下:

 

运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运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允许天津信息管理和运营蜀海北京并收取其100%的净利润。根据经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的条款,蜀海北京委托天津信息管理其经营、管理和控制其资产和财务事项,并向蜀海北京提供知识产权服务、采购管理服务、营销管理服务和库存管理服务。未经天津信息同意,蜀海北京及其股东不得作出任何决定或指挥蜀海北京的活动。

 

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天劲信息订立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协议”),根据该协议,刘志欣和刘富(统称“蜀海北京股东”)将其在蜀海北京的投票权归属于天劲信息或其指定人。委托协议没有到期日,但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解除委托协议。

 

股权期权协议–蜀海北京股东与天津信息订立股权期权协议(“期权协议”),据此,蜀海北京股东已授予天津信息或其指定人不可撤销的权利和期权,以每份出资人民币1.00元的期权价格收购蜀海北京股东在蜀海北京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期权协议的条款,天津信息与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若干限制性契诺,以保障天津信息在期权协议项下的权利。天津信息同意每年向蜀海北京股民支付人民币1.00元维护期权权利。天津信息可在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期权协议。期权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生效日期起计10年,并可由天津信息选择续期。

 

股权质押协议–天津信息与蜀海北京股东于2015年10月27日订立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用于保证蜀海北京履行其在运营和知识产权服务协议及期权协议项下的义务。根据股权质押协议,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将其在蜀海北京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天津信息。天劲信息有权收取质押期间质押的股权所支付的任何及全部股息、红利及其他形式的投资回报。根据股权质押协议的条款,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若干限制性契诺以保障天津信息的权利。在发生《经营与知识产权服务协议》、《期权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或某些其他约定事件时,天劲信息可行使质押强制执行权。

 

6

 

 

内华达控股公司与VIE、其创始人和所有者的合同安排的权利状况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包括中国法律制度是否会因中国法律和司法管辖限制的不确定性而限制我们执行这些合同协议的能力。由于中国法律对我们可能探索和经营的任何互联网相关业务的外资所有权的限制,我们对我们的VIE没有任何股权所有权,相反,我们通过某些合同安排控制并获得我们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我们目前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的普通股是我们内华达州控股公司的股票,该公司与相关运营公司保持服务协议。中国监管当局可能不允许我们的结构,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的证券价值可能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我们认为,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符合现行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我们还认为,我们的全资中国子公司、我们的合并VIE及其股东之间的每项合同均根据其条款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强制执行。然而,现行和未来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类VIE协议尚未在中国的法院进行测试。因此,中国政府当局可能会采取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相反的观点。不确定是否会采纳任何有关可变利益实体结构的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采纳,它们将提供什么。管辖这些合同安排有效性的中国法律法规具有不确定性,相关政府当局在解释这些法律法规方面拥有广泛的酌处权。

 

如果这些规定在未来发生变化或有不同的解释,并且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被拥有主管当局的相关监管机构认为全部或部分违法,我们可能会失去对我们的合并VIE的控制,后者开展我们的制造业务,持有大量资产并占大量收入,并且必须修改此类结构以符合监管要求。然而,无法保证我们能够在不对我们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干扰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此外,如果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被发现违反任何现行或未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相关监管机构将拥有处理此类违规行为的广泛酌处权,包括:

 

吊销我们的业务和经营许可证;

 

对我们征收罚款;

 

没收他们认为通过非法经营取得的我们的任何收入;

 

关闭我们的服务;

 

停止或限制我们在中国的业务;

 

施加我们可能无法遵守的条件或要求;

 

要求我们改变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

 

限制或禁止我们使用海外发行所得款项为我们的合并VIE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和

 

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害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此外,可能会引入新的中国法律、规则和条例,以施加可能适用于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的额外要求。任何这些事件的发生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及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施加任何这些处罚或要求重组我们的公司结构导致我们失去指导我们的合并VIE活动的权利或我们获得其经济利益的权利,我们将不再能够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此类VIE的财务业绩,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甚至变得一文不值。

 

7

 

 

此外,虽然我们将采取一切可用的预防措施来有效执行VIE协议的合同和公司关系,但这些合同安排的有效性低于直接所有权,我们可能会为执行安排的条款而产生大量成本。例如,VIE及其股东可能违反其与我们的合同安排,其中包括未能以可接受的方式开展业务或采取其他有损我们利益的行动。如果我们拥有VIE的直接所有权,我们将能够行使作为股东的权利,对VIE的董事会进行变更,这反过来又可以在管理和运营层面实施变更,但须遵守任何适用的信托义务。然而,根据VIE协议,我们将依赖VIE及其股东履行其在合同下的义务来对VIE行使控制权。因此,VIE的股东的行为可能不符合我们公司的最佳利益或可能不履行其在这些合同下的义务。此外,VIE股东未能履行某些义务可能会迫使我们依赖中国法律下可用的法律补救措施,包括寻求具体的履行或禁令救济,以及索赔损害赔偿,而这些可能并不有效。

 

公司Structure

 

下面的图表描述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集团的公司结构。

 

 

政府监管;许可证

 

我们的运营实体的运营受中国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影响。中国规范互联网安全设备行业的首要政府法规是《网络安全法》,该法对提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实体进行了监管。该法规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了基本保护,例如未经用户许可不得将个人数据出售给其他公司,以及不得故意传播恶意软件。这部法律目前还只是草案形式,但有望在不久的将来获得通过。我们的全资附属公司和我们的VIE及其附属公司均须拥有并各自拥有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当地对应机构颁发的营业执照。此外,适用于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以及互联网安全行业的主要中国法规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特定产品测试和销售许可管理方法(公安部令第32号)(“令32”)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令第82号)(“令82”)。32号令规定了互联网安全产品提供商的许可要求及许可申请的相关审批程序。第82号令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确保互联网安全应采取的若干安全措施。ISP连接服务和基于互联网的数据处理服务提供商在82号令范围内。蜀海北京已收到32号令规定的许可,目前正在续签中。

 

8

 

 

6家中国监管机构于2006年通过并于2009年修订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条例》或《并购规则》要求,通过收购中国境内公司并由中国公司或个人控股的、为上市目的而形成的境外特殊目的载体,在该特定目的载体的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前,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购规则对离岸特殊目的公司的范围和适用性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尽管我们认为,在本次发行的背景下,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和交易不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在内的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将得出与我们相同的结论。中国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有可能在未来发生快速变化。中国政府未来扩大外国证券发行受证监会审查的行业和公司类别的任何行动,都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可能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还要求我们有一名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虽然我们目前的审计师位于美国,PCAOB能够对此类审计师进行检查,但如果这种状态在未来发生变化,并且我们的审计师与其对公司的审计报告相关的审计文件不受PCAOB的检查,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从证券交易所退市。

 

我们认为,(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我们的子公司以及VIE和VIE的子公司无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许可,即可经营当前业务并向非中国投资者要约出售或发行我们在此登记的股票,(2)基于Datasea、其子公司、VIE和VIE的子公司均未收集、存储或处理客户信息,Datasea、其子公司,并且VIE无需获得中国网信办(“CAC”)《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下的许可来运营当前业务并向非中国投资者出售或发行Datasea在此登记的股票。因此,Datasea、其子公司和VIE认为,(1)我们已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或批准,以经营业务并向非中国投资者出售或发行Datasea的股份,以及(2)Datasea、其子公司或VIE均未被任何中国当局拒绝此类许可。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认为,我们无须就我们目前在中国的业务运营获得任何额外的重大许可或批准,我们也不需要任何额外的许可或批准来向非中国投资者发售、出售或发行我们在此登记的股票,除非根据本招股章程在任何股票发行后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但无法保证中国当局未来不会改变其政策。

 

尽管如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或2021年7月6日意见,于2021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2021年7月6日《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要加强对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监管。证监会于2021年12月24日发布《国务院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管理规定和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中国商务部联合发布《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负面清单(2021年版),在中国境内从事负面清单(2021年版)规定的禁止经营业务的公司寻求境外发行上市的,应当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和批准。发行人境外投资者不得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其持股比例比照适用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的有关规定。由于2021年负面清单相对较新,这些新要求的解释和实施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而像我们这样的上市公司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会受到这些新要求的约束尚不明确。如果我们被要求遵守这些要求而未能及时这样做,如果有的话,我们的业务运营、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可能会受到不利和重大影响。鉴于当前中国的监管环境,不确定Datasea、其子公司或VIE未来是否以及何时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的任何许可才能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甚至当我们获得此类许可时,是否会被拒绝或撤销。如果我们(i)无意中得出结论认为不需要任何此类许可或(ii)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解释发生变化,并且我们被要求在未来获得此类许可或批准,Datasea将与子公司和VIE一起积极寻求此类许可或批准。如果我们未能获得此类必要的批准或许可,Datasea的证券很可能不会在美国或其他外汇交易所上市,或者如果已经上市,将从该外汇交易所退市。

 

9

 

 

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

 

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要求如果PCAOB因公司使用不受PCAOB检查的外国审计师而无法审计特定报告,则外国公司必须证明其不属于外国政府所有或控制。PCAOB连续三年不能对公司审计人员进行检查的,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全国交易所交易。2020年12月18日,《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签署成为法律。2021年9月22日,PCAOB通过了一项实施《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HFCAA”)的最终规则,该法案于2020年12月成为法律,禁止外国公司在公司连续三年无法接受PCAOB检查或调查的情况下在美国交易所上市其证券。此外,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简称“AHFCAA”),该法案于2022年12月29日签署成为法律,将外国公司遵守PCAOB审计的期限从三年缩短为连续两年,从而缩短了触发交易禁令的时间周期。

 

我们的审计师是一家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作为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的审计师和在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注册的公司,受美国法律的约束,据此,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定期进行检查,以评估其是否符合适用的专业标准。我们的审计员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州,并定期接受PCAOB的检查。根据HFCAAA,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了一份认定报告,其中发现PCAOB无法检查或完全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某些指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已定期接受PCAOB的检查,因此,它不受PCAOB认定报告的约束。尽管如此,在未来,如果中国监管机构发生任何监管变化或采取步骤,不允许我们的审计师向PCAOB提供位于中国或香港的审计文件以供检查或调查,您可能会被剥夺此类检查的好处,这可能会导致限制或限制我们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和交易我们的证券,包括在国家交易所进行交易和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最近的事态发展将为任何发行增加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在考虑了我们审计师的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人员和培训的充足性,或与我们的审计相关的资源是否充足、地理覆盖范围或经验后,纳斯达克是否会对我们适用额外和更严格的标准。

 

现金转移和股息支付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实施管制,在某些情况下,对将货币汇出中国实施管制。我们和VIE及其子公司的大部分收入以人民币收取,外币短缺可能会限制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的能力,或以其他方式履行我们的外币计价义务(如果有的话)。在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下,为了满足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Datasea可能依赖其子公司的股息支付。我们的WFOE,即天津信息,可能会收到VIE,Shuhai Beijing的付款,后者随后可以根据其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从事融资和作为回报的投资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中国当局的注册并根据VIE协议的条款向Shuhai Information Skill(HK)Limited汇款。反过来,Shuhai Information Skill(HK)Limited可将此类款项作为股息直接分配给Datasea。Datasea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如有)将以美元支付。如果我们在税收方面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我们向海外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可能被视为中国来源的收入,因此可能需要缴纳中国预扣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没有向任何美国投资者进行任何股息或分配。

 

根据现行中国外汇法规,利润分配、贸易和服务相关外汇交易等经常项目的支付可以外币进行,无需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事先批准,需遵守某些程序要求。根据外管局37号文,允许蜀海北京向WFOE支付外币股息,而无需事先获得外管局批准,但条件是此类股息汇出中国境外应遵守仅适用于中国居民的中国外汇法规规定的某些程序。然而,如果人民币要兑换成外币并汇出中国以支付资本费用,例如偿还以外币计价的贷款,则需要获得适当的中国政府当局的批准或注册。中国政府还可能酌情在几乎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在未来限制蜀海北京账户的外币准入。

 

Datasea是一家内华达州公司,通过其中国子公司、VIE及其在中国成立的子公司开展其在中国的几乎所有业务。Datasea可能向中国子公司和VIE实体提供贷款,但须经中国政府当局批准并受金额限制,或可能向中国的子公司和VIE实体提供额外出资。

 

10

 

 

向中国境内的附属公司或VIE实体提供的任何贷款均须根据中国法规接受外国投资,并须进行外汇贷款登记。例如,我们向我们在中国的外商独资子公司或VIE实体提供的贷款,为其活动提供资金,必须在当地对应的外管局注册。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范围内,应当按照真实性、自用原则使用资金。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不得用于下列用途:(一)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以外的支付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支付;(二)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直接或间接用于银行本金担保产品以外的证券投资或者投资;(三)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营业执照明确许可的除外;(四)支付购买非自用不动产相关费用(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除外)。2019年10月23日,外管局颁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或外管局28号文,其中规定,允许所有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币计价资本折算的人民币在中国境内进行股权投资,只要股权投资真实、不违反适用法律、不违反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不过,对于外管局和有能力的银行如何在实践中开展这一工作,存在一些不确定性。鉴于中国法规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施加的各种要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必要的政府注册或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

 

中国现行法规允许WFOE仅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积利润(如有)中向Shuhai Information Skill(HK)Limited支付股息。此外,根据《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中国境内各附属公司须每年至少提取其税后利润的10%(如有),作为法定准备金,直至该准备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中国的每个此类实体可进一步提取其税后利润的一部分作为酌情共同储备,但如有任何应提取的金额由此类实体董事会酌情决定。虽然除其他方式外,法定准备金可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和消除各自公司超过留存收益的未来亏损,但除清算情况外,准备金不得作为现金红利进行分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的VIE及其附属公司均未向其各自的控股公司或任何投资者发放任何股息或分派。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产生并保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并将其重新投资于我们的业务。未来,从海外融资活动筹集的现金收益,可能由我们通过我们的香港子公司Shuhai Information Skill(HK)Limited通过出资和股东贷款(视情况而定)转让给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天津信息。天津信息随后将向我们的VIE及其子公司转移资金,以满足我们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一般来说,Datasea通过天津信息和数海北京之间的合同安排对我们的VIE、数海北京以及数海北京的子公司的运营施加控制,我们与我们的VIE以与我们与直接持有的子公司相同的方式分配收益或结算VIE协议项下的欠款。

 

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每个财政年度中,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美国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包括VIE之间唯一的资产转移是现金转移。Datasea Inc.从融资所得款项中以出资或贷款方式向其子公司提供现金。此外,还有一些中国子公司获得的贷款,这些子公司随后向其他子公司贷款以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这笔现金是通过银行接线在组织内部转移的。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财政年度,Datasea Inc.向Shuhai Information Skill(HK)Limited(「 Shuhai HK 」)投资合共约706万美元现金,并由Shuhai HK向天津信息投资707万美元。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内,Datasea Inc.向蜀海HK投资了1,360,000美元,款项直接汇入WFOE的银行账户,而WFOE从融资活动中获得的1,372,067美元现金流入包括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1,360,000美元,蜀海HK向WFOE的投资10,689美元,WFOE为蜀海HK支付了123美元的费用,剩余的差额1,501美元归因于汇率差异。请参阅我们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截至2022年6月30日及2021年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简明合并现金流量信息”。

 

11

 

 

关于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Structure的警示性声明

 

Datasea是一家在内华达州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自己没有实质性业务,Datasea通过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即VIE,Shuhai Beijing在中国开展业务”。这是一次发行控股公司的普通股股票。你投资的不是蜀海北京,我们的VIE。Datasea及其子公司均不拥有蜀海北京的任何股份。相反,我们通过一系列合同协议,或VIE协议,控制和接受蜀海北京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由于总部设在中国并通过与我们的VIE的合同安排让我们的大部分业务进入,我们面临一定的法律和运营风险。中国监管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法律法规有时模糊且不确定,因此,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大幅贬值,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我们的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VIE协议旨在向我们的外商独资实体(“WFOE”)天津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信息”)提供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其作为蜀海北京的主要股权持有人将拥有的权力、权利和义务相当的权利、权利和义务,包括绝对控制权以及对蜀海北京的资产、财产和收入的权利。由于我们在WFOE和VIE协议中的间接所有权,我们被视为我们VIE的主要受益人。VIE结构为外国投资于中国公司提供了合同风险敞口,中国法律禁止外国直接投资于运营公司,投资者不得直接持有中国运营实体的股权。

 

由于我们的公司结构,我们因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的不确定性而面临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技术公司的外资所有权限制,中国公司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在海外上市的监管审查,以及VIE协议的有效性和执行。我们亦须面对中国政府在这方面的任何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的VIE协议可能无法有效提供对蜀海北京的控制权。如果我们未能遵守他们的规则和规定,我们还可能受到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如果中国监管当局未来不允许这种VIE结构,将可能导致我们的财务业绩和我们的经营业绩和/或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变化,这可能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此外,由于SEC和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最近实施了更严格的标准,如果我们的审计师无法接受全面检查,我们的证券可能会被禁止交易。

 

此外,我们还面临与我们的VIE在中国的运营相关的某些法律和运营风险。管理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中国法律法规有时是模糊和不确定的,因此,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VIE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大幅贬值,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我们的证券的能力。近期,中国政府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在中国的业务运营,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加强对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结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监管,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以及扩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由于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是新的,因此高度不确定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将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回应,以及将修改或颁布哪些现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规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如果有的话),以及此类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或其他外汇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的潜在影响。

  

关于在中国开展业务的警示性声明

 

我们的业务运营主要以中国为基地,我们的VIE及其子公司面临与以中国为基地相关的某些法律和运营风险。管理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中国法律法规有时含糊不清且不确定,因此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VIE及其子公司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我们的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于2021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这些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和对中资公司境外上市的监管。中国政府还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在中国的业务运营,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加强对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结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监管,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以及扩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由于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是新的,因此高度不确定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将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回应,以及将修改或颁布哪些现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规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如果有的话),以及此类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或其他外汇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的潜在影响。2021年12月28日,中国网信办或CAC及其他12个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发布了经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最终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拥有百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并在外国寻求上市的“网络平台运营者”,必须申请网络安全审查。此外,如果相关中国政府当局确定任何公司的某些网络产品、服务或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则可能对该公司发起网络安全审查。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公司、我公司VIE及其附属公司并无涉及任何中国监管机构发起的网络安全审查调查,亦无任何人收到任何查询、通知或制裁。我们认为,由于我们在业务经营中不掌握大量个人信息,且我们的业务不涉及收集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牵连网络安全或涉及任何类型的受限制行业的数据;或(b)由于我们不从事受这些陈述或监管行动约束的垄断行为,因此不受以下情况的影响,不受中国网信办或CAC的网络安全审查;或(b)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并购控制审查。然而,所有引用的声明和监管行动都是新发布的,官方指导意见和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发布。高度不确定这种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或其他外汇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何种潜在影响。中国监管机构未来可能会颁布法律、法规或实施规则,要求我们、我们的子公司、我们的VIE或其子公司在美国上市前获得中国当局的监管批准。

 

12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发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或《试行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据《试行办法》,境内公司寻求在境外直接或间接发行证券或上市的,应当履行备案程序,并向证监会报告相关信息。由于《试行办法》是新公布的,在备案要求和实施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我们被要求向证监会提交并完成任何境外公开发行的备案程序,我们无法确定我们是否能够及时完成此类备案。我们未能或被认为未能遵守《试行办法》下的此类备案要求,可能会导致对我们的强制更正、警告和罚款,并可能严重阻碍我们提供或继续提供我们的证券的能力。此外,中国政府的法律、政治和经济政策、中美关系或中国或美国法规的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与我们的总部设在中国并将我们的大部分业务设在中国相关的法律和运营风险,此类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并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企业信息

 

我们于2014年9月26日根据内华达州法律注册成立。我们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中国北京技术开发区融华南路1号国瑞广场B座20层,我们在该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10-56145240。我们的公司网站是http://www.dataseainc.com。本网站所载资料并不构成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亦不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

 

13

 

 

风险因素

 

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您应该考虑我们最近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第1A项下的“风险因素”,以及我们对10-Q表格季度报告中这些风险因素的更新,所有这些都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并由我们未来向SEC提交的文件更新。我们普通股的市场或交易价格可能会因任何这些风险而下跌。此外,请阅读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前瞻性陈述”,我们在其中描述与我们的业务相关的其他不确定性以及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或通过引用纳入的前瞻性陈述。请注意,我们目前不知道或我们目前认为不重要的额外风险也可能损害我们的业务和运营。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可能包含对适用于对我们的投资以及我们根据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提供的特定类型证券的额外风险的讨论。此外,我们还受到以下风险因素的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遵守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要求,我们将面临可能的退市,这将导致我们股票的公开市场有限,并使我们更难获得未来的债务或股权融资。

 

如先前报道,2022年12月9日,Datasea收到来自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纳斯达克”)上市资格部门(“工作人员”)的缺陷函件,通知Datasea,Datasea在此前连续30个工作日内,Datasea的上市证券(“MVLS”)市值低于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550(b)(2)(“MVLS要求”)规定的继续纳入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最低要求3500万美元。因此,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810(c)(3)(c)条(“规则”),Datasea获得了180个日历日的时间,或直到2023年6月7日,以重新遵守MVP LS要求。随后,2023年6月8日,Datasea收到纳斯达克的信函,显示Datasea尚未恢复符合规则(“退市通知”),据此,其证券将从纳斯达克退市。因此,除非Datasea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800系列》中规定的程序要求对该决定提出上诉,否则Datasea的普通股将在2023年6月20日开盘时暂停交易,并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25-NSE表格,该表格将使Datasea的证券无法在纳斯达克上市和注册。

 

2023年6月14日,Datasea要求就纳斯达克的裁决提出上诉,并在纳斯达克听证小组(“小组”)举行听证会。正如退市通知中所述,在专家组做出决定之前,听证会请求将暂停暂停Datasea的证券和提交25-NSE表格。

 

Datasea正在考虑其可用的选项,以解决缺陷并在分配的合规期内重新遵守MVLS要求,其中可能包括通过发行新股或证券进行的筹资活动。如果Datasea未能重新遵守纳斯达克的上市规则,它可能会被暂停上市和退市程序。如果Datasea的证券失去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地位,Datasea的证券很可能会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如果Datasea的证券在场外市场交易,出售Datasea的证券可能会更加困难,因为可能会买卖较小数量的证券,交易可能会延迟,证券分析师对Datasea的覆盖范围可能会减少。此外,如果Datasea的证券被摘牌,经纪自营商有一定的监管负担,这可能会阻止经纪自营商对Datasea的证券进行交易,进一步限制此类证券的流动性。这些因素可能会导致Datasea证券的出价和要价出现更低的价格和更大的价差。此类从纳斯达克资本市场退市以及Datasea股价的持续或进一步下跌也可能大大削弱我们通过股权或债务融资筹集额外必要资本的能力,并可能显着增加我们在融资或其他交易中发行股权对股东造成的所有权稀释。

 

14

 

 

收益用途

 

我们预计将本招股章程和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提供的证券出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于研发、市场开发和一般公司用途。这些可能包括增加营运资金、偿还现有债务和收购。如果我们决定使用除上述以外的任何证券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我们将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描述该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普通股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被授权发行375,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27,784,133股。我们普通股的每一股都有权对提交给股东投票的所有事项,包括选举董事,投一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普通股股东将拥有全部投票权。一般来说,所有需要由股东投票的事项必须获得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代表的所有普通股股份有权投出的多数票的批准。代表我国已发行、已发行并有权投票、亲自或由代理人代表的大多数普通股持有人,对于构成我国任何股东大会的法定人数都是必要的。我们的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董事选举中的累积投票。普通股持有人没有优先购买权,没有转换权,也没有适用于我们普通股的赎回条款。我们的普通股不受转换或赎回的限制,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无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在我公司清算、解散或清盘时,在偿付债权或债权人以及偿付已发行优先股的清算优先权(如有)后,合法可供分配给股东的剩余资产可在我公司普通股和当时已发行的任何参与优先股的持有人之间按比例分配。普通股的每一股已发行股份均已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

 

我们普通股的股东没有累积投票权;这意味着50.1%的流通股股东,投票选举董事,可以选举所有的董事当选,在这种情况下,剩余股份的股东将无法选举我们的任何董事。

 

内华达州法律条款的反收购效力

 

作为一家内华达州公司,我们须遵守根据内华达州法律适用于上市公司的某些反收购条款。根据《内华达州商业公司法》第607.0901条或《内华达州法案》,未经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的持有人(不包括相关股东持有的股份)批准,公营内华达州公司不得与相关股东进行范围广泛的企业合并或其他特殊公司交易,除非:

 

  该交易在该股东成为利害关系股东之前获得大多数无利害关系董事的批准;

 

  有关股东在任何该等业务合并的公告日期前至少五年内已拥有该公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的至少80%;

 

  利害关系股东是公司至少90%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实益拥有人,不包括在未经大多数无利害关系董事批准的交易中直接从公司获得的股份;或者

 

  支付给公司有表决权股票持有人的对价至少等于某些公允价格标准。

 

15

 

 

利害关系股东的定义是,与关联公司和联营公司一起,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0%以上的人。我们并没有在经修订的法团章程中作出选择退出第607.0901条。

 

此外,我们受《内华达州法案》第607.0902条的约束,该条禁止对在控制权股份收购中获得的公开持有的内华达州公司的股份进行投票,除非(i)我们的董事会在此项收购完成之前批准了此项收购,或(ii)在此项收购之后,代替我们的董事会事先批准,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多数的持有人,不包括公司高级职员、雇员董事或收购方拥有的股份,批准授予在控制权股份收购中获得的股份的投票权。控制权股份收购的定义是,紧随其后,收购方在董事选举中有权获得总投票权的20%或更多的收购。

 

报价

 

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交易代码为“DTSS”。

 

转让代理

 

我们普通股的转让代理是West Coast Stock Transfer,Inc.,地址为721 N. Vulcan Ave. Ste. 205,Encinitas,加利福尼亚州 92024,电话:619-664-4780。

 

债务证券说明

一般

 

以下描述列出将适用于债务证券的一般条款。我们将在与这些债务证券相关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描述我们提供的任何债务证券的特定条款。

 

债务证券将是我们的优先债务证券或我们的次级债务证券。优先债务证券将根据我们与契约中指定的受托人之间的契约发行。我们将这份契约称为“高级契约”。次级债务证券将根据我们与契约中指定的受托人之间的单独次级契约发行。我们将这份契约称为“次级契约”,与高级契约一起称为“契约”。除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外,这些契约已经或将根据1939年《信托契约法》获得资格。我们已将契约的形式作为证物提交登记声明。为了您的方便,我们在下面的描述中包含了对契约特定部分的引用。本招募说明书中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将具有与其相关的契约中所赋予的含义。

 

债务证券和债务证券的以下条款摘要不完整,参照债务证券和债务证券的条款对其整体进行限定。

 

这两个契约都没有限制我们可能发行的债务证券的本金金额。每份契约规定,债务证券可按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最高可达我们可能不时授权的本金金额。每份契约还规定,债务证券可以以我们指定的任何货币或货币单位计价。此外,每个系列的债务证券可能会重新开放,以便在未来发行该系列的额外债务证券,而无需征得该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的同意。除非与特定发售有关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否则契约或债务证券均不包含在我们的业务发生收购、资本重组或类似重组时向任何债务证券持有人提供保护的任何条款。

 

16

 

 

除非与特定发售有关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否则优先债务证券将与我们所有其他无担保和非次级债务具有同等地位。次级债务证券将从属于我们的优先债务证券的事先全额付款。我们将在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描述我们提供的与这些次级债务证券相关的次级债务证券的特定条款。

 

我们将在与发行这些债务证券相关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描述与每个特定系列债务证券相关的具体条款。我们将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描述的术语将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

 

  债务证券的名称和类型;

 

  债务证券的本金总额或首次发行价格;

 

  应付债务证券本金的一个或多个日期;

 

  我们是否有权延长债务证券的规定期限;

 

  债务证券是否计息,如计息,利率或利率的计算方法;

 

  债务证券将计息的,计息日、付息日及这些付息日的定期股权登记日;

 

  债务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如有)的支付地,可以交回登记的债务证券办理过户登记,可以交回债务证券办理交换;

 

  任何偿债基金或其他规定将使我们有义务回购或以其他方式赎回债务证券;

 

  我们将拥有赎回债务证券的选择权或义务的条款和条件;

 

  任何注册债务证券将可发行的面额;

 

  各证券登记处和付款代理人的身份,以及指定汇率代理人(如有),如非受托人;

 

  债务证券加速到期时将支付的债务证券本金部分;

 

  用于支付债务证券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如有)的货币(如不是美元),以及贵公司或我们是否可以选择以债务证券计价货币以外的货币支付本金、溢价和利息;

 

  用于确定债务证券本金、溢价或利息金额的任何指数、公式或其他方法;

 

  对违约、违约事件或我们在适用契约中订立的契约的任何变更或补充;

 

  债务证券是否可作为记名债务证券或无记名债务证券发行,发行形式是否有限制,无记名债务证券和记名债务证券是否可以相互交换;或者

 

  债务证券是否可转换或可交换为其他证券,如果是,转换或交换条款。

 

我们可以发行债务证券作为原始发行贴现证券以低于其本金额的大幅折价出售。如果我们发行原始发行贴现证券,那么我们将在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描述适用于这些债务证券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17

 

 

登记和转让

 

我们目前计划将每个系列的债务证券仅作为注册证券发行。不过,我们可能会发行一系列债务证券作为无记名证券,或注册证券和无记名证券的组合。如果我们将优先债务证券作为无记名证券发行,它们将附有息票,除非我们选择将其作为零息证券发行。如果我们发行无记名证券,我们可能会在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描述重大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和其他重大考虑因素、程序和限制。已登记债务证券的持有人可在受托人的公司信托办事处或我们为此目的指定并在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描述的任何其他转让代理人的办事处出示债务证券以换取不同授权金额的相同系列和相同本金总额的其他债务证券。经登记的证券必须正式背书或附有书面转让文书。代理商不会对您的转账或兑换收取服务费。但是,我们可能会要求您支付任何适用的税款或其他政府费用。如果我们发行无记名证券,我们将在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描述将这些无记名证券交换为同一系列其他优先债务证券的任何程序。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允许您将记名证券换为无记名证券。一般来说,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我们将发行无息票且面额为1,000美元或整数倍的注册证券,以及面额为5,000美元的无记名证券。我们可以以全球形式发行记名证券和无记名证券。

 

转换及交换

 

如任何债务证券将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他证券,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将载列转换或交换的条款和条件,包括:

 

  转换价格或交换比率;

 

  转换或兑换期;

 

  转换或交换是否是强制性的,还是由持有人或我们选择;

 

  关于调整转股价格或换股比例的规定;及

 

  债务证券被赎回时可能影响转换或交换的规定。

 

赎回

 

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我们可随时选择全部或不时部分赎回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如任何系列债务证券仅在某一日期或之后或仅在附加条件满足时才可赎回,则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将指明该日期或附加条件。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债务证券的赎回价格将等于本金额的100%加上该等债务证券的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

 

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将包含我们可能在规定的到期之前赎回一系列债务证券的具体条款。除非与特定发售有关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否则我们将在赎回日期前至少30天但不超过60天向持有人发送赎回通知。该通知将说明:

 

  兑付日;

 

  赎回价格;

 

18

 

 

  如果少于该系列的全部债务证券正在被赎回,则将被赎回的特定债务证券(以及本金金额,在部分赎回的情况下);

 

  在赎回日,赎回价格将到期应付,且任何适用的利息将于该日及之后停止计息;

 

  付款地点;

 

  赎回是否为偿债基金;以及

 

  正被赎回的该系列债务证券条款所要求的任何其他规定。

 

在任何赎回日期或之前,我们将向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存入一笔足以支付赎回价款的款项。

 

除非与特定发售有关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如果我们赎回的债务证券少于全部,受托人将使用其认为公平和适当的方法选择要赎回的债务证券。在赎回日期后,已赎回债务证券的持有人将对债务证券没有任何权利,但有权收取赎回价格和截至赎回日期的任何未付利息。

 

违约事件

 

除非与特定发售有关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违约事件”是以下事件中的任何一项:

 

  任何利息分期付款到期应付拖欠30天;

 

  拖欠任何偿债基金到期付款;

 

  在其规定的到期日、通过申报、在被要求赎回或其他情况下未支付本金或溢价(如有);

 

  在受托人或该系列未偿债务证券本金25%的持有人向我们发出通知后的60天内,该系列债务证券或适用契约中的任何契诺的履行发生违约;

 

  破产、无力偿债和重组的某些事件;和

 

  就该系列债务证券提供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我们被要求每年向每位受托人提交一份高级职员证明,说明是否存在任何违约,并具体说明存在的任何违约。

 

加速成熟

 

除非与特定发售有关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如果特定系列的债务证券已发生违约事件并仍在继续(次级债务证券的情况除外,与破产事件有关的违约),受托人或该系列未偿债务证券本金不少于25%的持有人可宣布该系列未偿债务证券的本金立即到期应付。

 

19

 

 

除非与特定发售有关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在就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作出加速到期声明后的任何时间,以及在受托人获得关于支付到期款项的判决或法令之前,该系列未偿债务证券的本金多数持有人通过向我们和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可在以下情况下撤销和废止该声明及其后果:

 

  我们已向受托人支付或存入一笔足以支付:

 

该系列所有未偿债务证券及任何相关息票的所有逾期利息,

 

除宣布加速外已到期的任何债务证券的所有未付本金及溢价(如有),以及未付本金按债务证券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在合法范围内,按债务证券规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并

 

受托人已支付或垫付的所有款项及受托人、其代理人及大律师的合理补偿、开支、付款及垫付;及

 

该系列债务证券的所有违约事件,但未支付已成为债务证券的本金、利息或任何溢价的金额除外

 

  该系列债务证券的所有违约事件,除未支付仅因宣布加速而到期的债务证券的本金、利息或任何溢价金额外,均已得到纠正或豁免。

 

任何撤销均不会影响任何后续违约或损害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

 

豁免违约

 

除非与特定发售有关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任何系列的未偿债务证券的本金不少于多数的持有人可代表该系列的所有债务证券和任何相关票息的持有人,根据适用的契约就该系列及其后果放弃任何过去的违约,但违约除外:

 

  在支付该系列任何债务证券或任何相关息票的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时,或

 

  关于未经受影响系列的每一未偿债务证券持有人同意不得修改或修订的契诺或条文。

 

如果与特定系列债务证券有关的违约事件发生并仍在继续,受托人将没有义务应该系列债务证券的任何持有人的请求或指示行使其在适用契约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除非持有人已就其在遵守请求时可能招致的成本、费用和责任向受托人提供了合理的赔偿和担保。

 

任何系列的未偿债务证券本金多数的持有人有权指示进行任何程序的时间、方法和地点,以获得受托人根据适用契约可获得的任何补救,或行使就该系列债务证券授予受托人的任何信托或权力。受托人可以拒绝遵循与法律相冲突的指示或可能使受托人承担个人责任或可能不适当地损害另一非指示持有人的契约。此外,受托人可采取受托人认为适当的与指示不矛盾的任何其他行动。

 

20

 

 

义齿的修改

 

我们和受托人可以在不征得任何债务证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为各种目的订立补充契约,包括:

 

  证明另一实体对我们的继承以及我们在债务证券和契约项下的契诺和义务由继承者承担;

 

  确立根据补充契约发行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形式或条款;

 

  为持有人的利益加入我们的契约或放弃我们在契约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

 

  为持有人的利益增加额外的违约事件;

 

  更改或消除契约的任何条款,条件是只有当没有任何未偿债务证券有权享有任何已更改或消除条款的利益时,该更改或消除才生效;

 

  为债务证券提供担保;

 

  纠正契约的任何不明确之处或纠正有缺陷或不一致的条款,但债务证券持有人不受变更的重大影响;

 

  为继任受托人的接纳提供证据及订定条文;及

 

  遵守《信托契约法案》的要求。

 

我们和受托人可在作为一个类别的所有受影响系列的未偿债务证券的本金金额不少于多数的持有人同意下,执行补充契约,增加或更改或消除契约的任何条款或修改该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的权利。未经受其影响的所有未偿债务证券持有人同意,任何补充契约不得:

 

  更改任何债务证券的本金或其任何分期本金或利息的规定期限;

 

  降低任何债务证券在赎回时的利率或任何应付溢价的本金金额,或改变任何债务证券的利率计算方式;

 

  降低债务证券加速到期时到期应付的任何原始发行贴现证券的本金金额;

 

  更改任何债务证券的本金或利息的支付地点或支付货币;

 

  损害对强制执行款项提起诉讼的权利;

 

  降低任何系列的未偿债务证券的本金百分比,其持有人必须同意补充契约或任何放弃遵守契约的各种规定,或违约和契约;或者

 

  修改本节所述的任何规定。

 

21

 

 

合并、合并及出售资产

 

除非在与特定发售有关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如契约中所规定,我们不得与任何其他人合并或合并,或将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转让、转让或出租给任何其他人,除非:

 

  交易存续或组成的人根据美国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组织并有效存在,并明确承担我们在债务证券和契约下的义务;

 

  紧随交易生效后,将不会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将根据契约继续进行;及

 

  契约下的受托人收到某些高级职员的证明和大律师的意见。

 

满意度和出院

 

我们可以终止我们对先前未交付给受托人注销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义务,当这些债务证券:

 

  已到期应付;

 

  将在一年内到期并按其规定的到期日支付;或

 

  根据契约受托人对发出赎回通知感到满意的安排,须在一年内被要求赎回。

 

我们可以通过向受托人存入一系列债务证券而终止我们的义务,作为专门用于该目的的信托资金,该金额足以支付和清偿该系列债务证券的全部债务。在这种情况下,适用的契约将不再具有进一步的效力,我们就该系列承担的义务将得到履行和解除(但我们支付根据契约到期的所有其他款项以及向受托人提供某些高级职员的证明和律师意见的义务除外)。受托人将在我们的费用下执行适当的文书,确认满足和解除。

 

受托人

 

就《信托契约法》而言,任何受托人可能被视为存在利益冲突,如果根据适用的契约发生违约事件,并且如《信托契约法》第310(b)节更全面地描述,发生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则可能被要求辞去受托人职务:

 

  受托人是另一份契约下的受托人,根据该契约,我们的证券已发行在外;

 

  受托人是单一契约下一个以上未偿还系列债务证券的受托人;

 

  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或承销商在受托人中持有一定的门槛所有权受益所有权权益;

 

  受托人在我们或我们违约的证券中持有某些门槛实益所有权权益;

 

  受托人是我们的债权人之一;或

 

  受托人或其关联机构之一担任我们的承销商或代理人。

 

我们可以为任何一系列债务证券指定替代受托人。另一名受托人的委任将在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说明。我们和我们的关联公司可能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与受托人及其关联公司进行交易。

 

管治法

 

每一份契约均受纽约州国内法管辖,相关的优先债务证券和次级债务证券将受纽约州国内法管辖和解释。

 

22

 

 

认股权证说明

 

我们可能会发行认股权证来购买债务证券或普通股。如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述,我们可以单独或连同一份或多份额外认股权证、债务证券、普通股股份或这些证券的任何组合以单位形式提供认股权证。如果我们将认股权证作为一个单位的一部分发行,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将说明这些认股权证是否可以在认股权证到期日之前与该单位的其他证券分开。我们可能会根据我们与银行或信托公司作为认股权证代理人订立的认股权证协议发行认股权证,所有这些均如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述。如果我们根据认股权证协议发行认股权证,认股权证代理人将仅作为我们与认股权证有关的代理人,不会为或与认股权证的任何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承担任何代理或信托义务或关系。

 

我们将在与这些认股权证相关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描述我们提供的任何认股权证的特定条款。这些条款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认股权证的具体名称和总量,以及我们发行认股权证的价格;

 

  发行价格(如有的话)和行权价格的支付货币或货币单位;

 

  认股权证的行使权利开始日期及权利届满日期,或如认股权证在该期间内不能连续行使,则可行使该等权利的具体日期或日期;

 

  认股权证是否会以完全注册形式或不记名形式、最终或全球形式或这些形式的任何组合发行;

 

  任何适用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

 

  认股权证的认股权证代理人(如有)及任何其他存托人、执行或付款代理人、转让代理人、登记处或其他代理人的身份;

 

  认股权证行使时可购买的任何债务证券的指定、本金总额、货币、面额和条款;

 

  认股权证行使时可购买的任何普通股的名称、金额、货币、面额和条款;

 

  如适用,发行认股权证的债务证券或普通股的名称和条款,以及每份证券发行的认股权证的数量;

 

  如适用,认股权证及相关债务证券或普通股可分别转让的日期及之后;

 

  债务证券的本金或行使任何认股权证时可购买的普通股股份的数量以及可购买这些股份的价格;

 

  行权价格变动或调整的规定;

 

  如适用,可在任何时间行使的认股权证的最低或最高数量;

 

23

 

 

  与任何记账程序有关的信息;

 

  认股权证的任何反稀释条款;

 

  任何赎回或赎回条款;及

 

  认股权证的任何附加条款,包括有关交换及行使认股权证的条款、程序及限制。

 

每份认股权证将赋予其持有人以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规定或可确定的每种情况下的行使价购买普通股或其他证券的数量。认股权证可随时行使,直至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载的届满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为止。到期日收市后,未行权认股权证将作废。认股权证可按有关所提认股权证的适用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述行使。在收到付款且认股权证证书在认股权证代理人的公司信托办事处或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指明的任何其他办事处妥善填写并妥为签立后,我们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转发所购买的证券。不足认股权证凭证所代表的全部认股权证行权的,将为剩余认股权证签发新的认股权证凭证。

 

单位说明

 

我们可以在一个或多个系列中发行由我们的普通股股份、购买普通股的认股权证、债务证券或这些证券的任何组合组成的单位。每个单位将被发行,以便该单位的持有人也是该单位所包括的每一种证券的持有人。因此,一个单位的持有人将拥有每一种包含的证券的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可能会以我们根据单独协议签发的单位证明为单位举证。我们可能会根据我们与一名或多名单位代理人之间的单位协议发行单位。如果我们选择与单位代理人订立单位协议,单位代理人将仅作为我们与单位有关的代理人,并且不会为或与任何单位的登记持有人或单位的受益所有人承担任何代理或信托义务或关系。如果我们选择使用单位代理,我们将在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注明与特定系列单位有关的单位代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其他信息。

 

我们将在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描述所发售的一系列单位的条款,包括:(i)单位和组成单位的证券的指定和条款,包括这些证券是否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独持有或转让;(ii)管理单位协议中与本文所述不同的任何条款;以及(iii)有关单位或组成单位的证券的发行、支付、结算、转让或交换的任何条款。

 

本节所述关于我们的普通股、认股权证和债务证券的其他规定将适用于每个单位,只要这些单位由我们的普通股、认股权证和/或债务证券的股份组成。

 

24

 

 

分配计划

 

我们可能会不时以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出售本招募说明书涵盖的证券:

 

  向或通过承销商或交易商转售给购买者;

 

  直接面向购买者;

 

  通过代理商或经销商向购买者;或

 

  通过任何这些销售方法的组合。

 

此外,我们可能与第三方进行衍生工具或其他对冲交易,或在私下协商交易中向第三方出售本招募说明书未涵盖的证券。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可能会表明,第三方可能会出售本招股章程和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涵盖的证券,包括在卖空交易中,与这些衍生工具有关。如果是这样,第三方可能会使用我们质押的或从我们或其他人借入的证券来结算这些销售或平仓任何相关的未平仓股票借入,并可能使用从我们收到的用于结算这些衍生工具的证券来平仓任何相关的未平仓股票借入。该等出售交易的第三方将为承销商,如适用,将在招股章程补充(或其生效后修订)中予以识别。

 

有关每一系列证券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将在适用范围内包括:

 

  发行条款

 

  任何承销商、交易商、再营销公司或代理商的名称,以及与这些各方的任何协议条款,包括他们各自获得的补偿、费用或佣金,以及他们各自承销、购买或再营销的证券数量(如有);

 

  证券的公开发售价格或购买价格,以及我们将从任何此类出售中获得的所得款项净额的估计(如适用);

 

  任何承销折扣或代理费等构成承销商或代理人报酬的项目;

 

  证券的预期交割日期,包括任何延迟交割安排,以及我们可能为招揽任何此类延迟交割合同而支付的任何佣金;

 

  证券正在向机构投资者或其他人公开发售和直接发售;

 

  允许或重新允许或支付给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任何折扣或优惠;和

 

  证券可能上市的任何证券交易所。

 

我们、任何承销商或上述其他第三方对本招股说明书所述证券的任何要约和出售可能会不时在一项或多项交易中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私下协商的交易,其中任何一项是:

 

  以一个或多个固定的公开发行价格,该价格可能会发生变化;

 

  按销售时的市场价格;

 

25

 

 

  以与销售时的现行市场价格相关的价格;或

 

  按议定价格。

 

本招股说明书所涵盖的证券的发售,也可以在固定价格以外的交易中,将该等证券做成现有的交易市场,任一方式为:

 

  在或通过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设施上或通过该等证券在出售时可能上市、报价或交易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或报价或交易服务;和/或

 

  向或通过做市商而非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或那些其他证券交易所或报价或交易服务。

 

这些场内发售(如有)将由作为我们的委托人或代理人的承销商进行,他们也可能是上述证券的第三方卖方。

 

此外,我们可能会通过以下方式出售本招募说明书涵盖的部分或全部证券:

 

  交易商作为委托人进行的购买,然后交易商可以在转售时交易商确定的不同价格或在出售时与我们商定的固定价格将这些证券转售给其账户的公众;

 

  交易商将试图以代理身份卖出的大宗交易,但可能会以本金的身份定位或转售部分大宗交易,以促进交易;和/或

 

  普通经纪交易和经纪自营商招揽购买者的交易。

 

任何交易商都可能被视为承销商,因为该术语在1933年《证券法》中对如此提供和出售的证券进行了定义。

 

关于通过承销商或代理人进行的发售,我们可能会与那些承销商或代理人订立协议,据此我们将收到我们的未偿还证券,作为向公众以现金发售的证券的对价。就这些安排而言,承销商或代理人也可以出售本招募说明书涵盖的证券,以对冲其在任何此类未偿还证券中的头寸,包括在卖空交易中。如果是这样,承销商或代理人可以使用根据这些安排从我们收到的证券来平仓任何相关的未平仓证券借款。

 

我们可以向金融机构或其他第三方出借或质押证券,而后者又可以出售出借的证券,或者在发生质押违约的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招股说明书和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出售质押证券。该金融机构或第三方可将其淡仓转让给投资者我们的证券或与同时发售本招募说明书涵盖的其他证券有关。

 

我们可能会直接向机构投资者或其他人征求购买本招股说明书所涵盖证券的要约,我们可能会直接向机构投资者或其他人出售此类证券,就此类证券的任何转售而言,这些人可能被视为《证券法》所指的承销商。

 

26

 

 

如果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有此说明,证券也可能被提供和出售,与购买时的再营销有关,根据其条款的赎回或偿还,或以其他方式,由一家或多家再营销公司作为他们自己账户的委托人或作为我们的代理人。

 

如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注明,我们可能会不时通过代理出售证券。我们通常预计,任何代理人在其任职期间都将在“尽最大努力”的基础上行事。

 

如果在任何证券的销售中使用承销商,该证券可以通过由执行承销商代表的承销团向公众发售,也可以直接由承销商发售。除非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承销商购买任何证券的义务将以惯例成交条件为条件,承销商将有义务购买该系列的所有证券,如果有任何购买的话。

 

根据与我们订立的协议,承销商、交易商、代理商和再营销公司可能在任何证券发行时有权要求我们就某些民事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作出赔偿,或就可能要求承销商、交易商、代理商和再营销公司作出的付款作出贡献。承销商、交易商、代理商和再营销代理可能是我们和/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的客户、与之进行交易或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为其提供服务。

 

凡本招股章程所涵盖的证券获我们公开发售及出售给任何承销商(如有),均可在该证券上做市,但该等承销商将没有义务这样做,并可随时终止任何做市,恕不另行通知。

 

法律事项

 

Sichenzia Ross Ference LLP,New York将为我们传递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证券的有效性。法律事务将由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指定的法律顾问为任何承销商、交易商或代理人传递。

 

专家

 

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和注册报表其他地方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已依据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Kreit & Chiu CPA LLP(前身为Paris Kreit & Chiu CPA LLP)作为会计和审计专家的上述事务所的授权,以引用方式并入。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我们已根据《证券法》就本次发行中提供的证券向SEC提交了S-3表格的注册声明。我们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年度、季度和当前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您可以阅读和复制注册声明以及我们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共资料室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地址为100 F Street,N.E.,Washington,D.C. 20549。请致电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电话1-800-SEC-0330,了解有关公共资料室的更多信息。我们的证券交易委员会文件也可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网站www.sec.gov上向公众提供。本招股说明书是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不包含注册声明中包含的所有信息。每当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及我们的任何合同或其他文件时,该引用可能并不完整,对于合同或文件的副本,您应提及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展品。

 

27

 

 

参照成立

 

SEC允许我们将我们向其提交的信息“通过引用纳入”这份招股说明书,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向您推荐这些文件来向您披露重要信息。稍后提交给SEC的信息将更新并取代这些信息。我们通过引用纳入以下所列文件、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构成此类注册声明生效之前的初始注册声明日期之后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提交的所有文件,以及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所涵盖的所有证券已售出或发行以其他方式终止之前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向SEC提交的任何未来文件;但是,前提是,我们没有在表格8-K上纳入任何当前报告的第2.02项或第7.01项下提供的任何信息:

 

  我们的年度报告表格10-K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提交);

 

  我们于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财政季度的表格10-Q季度报告(于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2月31日(于2023年2月13日);及2023年3月31日(于2023年5月15日);

 

  我们目前有关表格8-K的报告已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4日;2023年2月16日;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0日;
     
  我们的初步信息声明附表14c,于2023年6月13日向SEC提交;
     
  我们的最终代理声明附表14a为我们于2023年4月27日向SEC提交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我们的注册声明中所载的关于我们普通股的描述表格8-A,日期为2018年12月18日向SEC提交,以及为更新描述而向SEC提交的任何修订或报告。

 

我们将根据书面或口头请求,向每一人(包括任何实益拥有人)提供一份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的任何及所有信息的副本,请求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免费索取这些文件的副本: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注:公司秘书

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号国瑞广场B座20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100176

+86 10-56145240

 

28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7.94万股普通股

预融资认股权证购买512,908股普通股

 

招股章程补充

 

 

EF HUTTON LLC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