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2
联合备案协议
附表13g
以下各方特此同意共同提交本协议所附附表13G的声明以及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G条可能被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的任何修订:
1.联邦投资,Inc.作为投资顾问的母公司控股公司向实益拥有证券的注册投资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不可撤销信托,作为联邦投资公司所有有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
Thomas R. Donahue,个人和作为受托人
Ann C. Donahue,个人和作为受托人
J. Christopher Donahue,个人和作为受托人
经了解并同意,本协议各方均有责任及时提交该声明的任何修订,并对其中包含的有关该方的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但该方不对有关其他方的信息的完整性或准确性负责,除非该方知道或有理由相信此类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
据了解并一致认为,联合提交附表13G不应被解释为承认此处指定的报告人就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G条而言构成一个集团,也不是就1940年《投资公司法》而言的合资企业。
日期:2026年4月7日
| 报告人/群组名称: | 联邦投资公司 |
| 由(签名) | /s/J. Christopher Donahue |
| 姓名/职务: | J. Christopher Donahue,担任联邦投资公司ed Hermes,Inc.总裁 |
| 报告人/群组名称: | 表决权股份不可撤销信托 |
| 由(签名) | /s/Thomas R. Donahue |
| 姓名/职务 | Thomas R. Donahue,作为有表决权股份不可撤销信托的受托人 |
| 由(签名) | /s/Ann C. Donahue |
| 姓名/职务 | Ann C. Donahue,作为投票权股份不可撤销信托的受托人 |
| 由(签名) | /s/J. Christopher Donahue |
| 姓名/职务 | J. Christopher Donahue,作为有表决权股份不可撤销信托的受托人 |
| 报告人/群组名称: | Thomas R. Donahue |
| 由(签名) | /s/Thomas R. Donahue |
| 姓名/职务 | Thomas R. Donahue |
| 报告人/群组名称: | 安·多纳休 |
| 由(签名) | /s/Ann C. Donahue |
| 姓名/职务 | 安·多纳休 |
| 报告人/群组名称: | J. Christopher Donahue |
| 由(签名) | /s/J. Christopher Donahue |
| 姓名/职务 | J. Christopher Donahue |
1.所示股份数量代表已注册投资公司实益拥有的股份以及由已注册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或董事以及独立账户的负责人授予直接投资权力和对证券进行投票的权力的联邦投资的子公司告知的独立账户。联邦投资,Inc.的所有有表决权证券均由有表决权股份不可撤销信托(“信托”)持有,其受托人为Thomas R. Donahue、Ann C. Donahue和J. Christopher Donahue(“受托人”)。根据1934年法案第13d-4条规则,信托、受托人和母公司控股公司声明,提交本声明不应被解释为承认任何投资顾问、母公司控股公司、信托和受托人是本声明所涵盖的任何证券的实益拥有人(就法案第13(d)和/或13(g)条而言),并且这些顾问、母公司控股公司、信托和受托人明确否认他们是此类证券的实益拥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