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波士顿科学国际有限公司
员工股票购买计划
经修订及重订,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1.目的。经修订和更名的波士顿科学国际有限公司员工股票购买计划(原名为波士顿科学国际有限公司 2006年全球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鼓励波士顿科学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员工拥有普通股,并为这类员工提供额外的激励措施,以促进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业务的成功。公司拟根据该计划进行的发售符合《守则》第423条规定的“员工股票购买计划”(每项均为“第423条发售”)的资格;但条件是,委员会还可根据委员会为此目的通过的任何规则、程序、协议、附录或次级计划(每项均为“非423条发售”),授权授予并非旨在遵守《守则》第423条规定的计划发售项下的权利。 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就《守则》第423条而言,一名或多名参与雇主的合资格雇员可能参与的计划下的每项发行均应被视为单独的发行,即使每项此类发行的适用发售期的日期相同,并且计划的规定应分别适用于每项发行。关于第423条发售,单独发售的条款不必相同,但在特定发售中被授予期权的所有合格员工应享有相同的权利和特权,除非《守则》第423条另有许可;非423条发售无需满足此类要求。
2.计划生效日期。继董事会于2006年2月28日通过该计划并于2006年5月9日获得公司股东批准后,该计划的原定生效日期为2006年7月1日。该计划已于2011年7月1日、2014年7月1日、2018年11月15日及2022年7月1日生效,现予进一步修订及重述,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但如公司股东不批准经修订的 和 重述 计划 内 十二个 (12) 月份 之前 或 后 的 日期 上 哪个 的 董事会通过经修订和重述的计划。
3.行政管理。
(a)该计划应由委员会管理。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董事会或委员会(或其代表)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对与计划的运作、管理或解释有关的任何善意行动或决定承担法律责任。在履行与该计划有关的职责时,委员会将有权依赖,而委员会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对依赖公司高级职员或雇员、公司会计师、公司大律师和委员会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方提供的信息和/或建议而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责任。尽管计划中有任何其他相反的规定,委员会仍可使用电话媒体、电子媒体或其他技术,包括公司网站和互联网,在适用的不受禁止的范围内管理计划 法律。
(b)委员会的权力.委员会将拥有管理该计划的全部权力和权力,包括但不限于(i)解释、
解释、调和任何不一致之处、更正任何缺漏和提供任何遗漏,并适用计划的条款以及与计划有关的任何注册表格或其他文书或协议,(ii)确定资格并裁决根据计划提交的所有有争议的索赔,包括合格员工是否将参与第423条发售或非423条发售,以及哪些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将是参与第423条发售或非423条发售的雇主(在计划的范围内),(iii)确定根据该计划授出的任何期权的条款及条件,(iv)订立、修订、暂停或放弃该等规则及规例,并委任其认为适当管理该计划的代理人,(v)修订尚未行使的期权,包括为达成根据本协议第11条所设想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对根据行使权利或适用于期权的购买价格而可能发行的股票类别或类型的修订)而可能需要的对期权作出的任何修订,前提是经修订的备选方案在其他方面符合该计划的条款,并且(vi)作出委员会认为对管理该计划必要或可取的任何其他决定和采取任何其他行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必要或适当的规则、程序、协议、附录或次级计划(统称“次级计划”),以允许外国国民或在美国境外受雇的合格员工参与该计划,下文第3(c)节进一步规定。
(c)非美国次级计划.尽管本计划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委员会仍可采纳与该计划的操作和管理有关的子计划,以适应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的当地法律、习俗和程序,其中子计划的条款可优先于本计划的其他条款,但本计划第5节除外,但除非该子计划的条款另有取代,否则本计划的条款将管辖该子计划的操作。在与《守则》第423条的规定不一致的范围内,任何此类子计划将被视为非423发售的一部分,根据该计划的条款将不要求根据该计划授予的期权遵守《守则》第423条。在不限制上述一般性的情况下,委员会被授权为特定非美国司法管辖区采用子计划,这些计划修改了计划的条款,以满足有关但不限于(i)参与资格、(ii)补偿的定义、(iii)发售期或其他期间的日期和持续时间,在此期间,期权持有人可以对购买股票的股票进行工资扣除,(iv)确定购买价格的方法以及可以购买股票的公平市场价值的折扣,(v)期权持有人在发售期或适用的次级计划下的其他指定期间可能作出的任何最低或最高工资扣减金额,(vi)在公司控制权变更或资本化发生变化时的期权处理,(vii)工资扣减的处理和以工资扣减以外的方式进行工资扣减的方法,(viii)设立银行、建房互助协会或信托账户以持有工资扣减,(ix)支付利息,(x)兑换当地货币,(xi)支付工资税的义务,(xii)预扣程序,以及(xiii)处理股份发行。
(d)具有约束力的当局.委员会在执行和管理该计划以及在解释和解释该计划以及与该计划有关的任何注册表格或其他文书或协议方面的所有决定将由委员会全权酌情作出,并将对所有目的和对所有感兴趣的人具有最终约束力和决定性。
(e)授权.在适用法律不加禁止的范围内,委员会可不时将其在计划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力转授给委员会的一个或多个小组委员会、组成本协议下的“委员会”的一个或多个其他当事方,或根据其在转授时或之后可能设定的条件或限制,转授给其认为必要、适当或可取的其他个人或群体。就本计划而言,对委员会的提述将被视为包括任何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或委员会根据本条第3(e)款授予权力的其他个人或群体。
4.修订及终止。董事会可终止该计划,而董事会或委员会可随时及不时修订该计划;前提是,如果根据适用法律需要股东批准,那么除非在可能需要的时间段内获得公司股东的批准,否则此类修改将不会生效。董事会可随时暂停该计划或终止该计划,包括缩短与分拆或其他类似公司事件有关的发售期。该计划终止后,所有工资扣减将停止,所有随后记入期权持有人账户的工资扣减将公平适用于购买当时可供出售的全部股票,任何剩余金额将立即退还给期权持有人,不计利息(除非适用法律要求)。为免生疑问,管理局或委员会(如适用于本条例,则不得根据本条第4款授权修订或暂停本计划的运作。计划的任何终止或修订均不得对选择权人在委员会的合理酌处权下就选择权人截至该终止或修订日期所持有的任何选择权所享有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而无需选择权人的 同意,但委员会在合理的酌情权范围内,为促进遵守适用法律而可能需要的任何修订或终止计划无需获得此类同意。
5.受该计划规限的股份。根据该计划授予的期权的行使,可发行或交付合计不超过7000万股股票。行使期权时将交付的股份可以是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股票或公司在其库房中持有的股票或公司根据本计划在公开市场上购买以供发行的股票。如果期权到期或因任何原因终止而未被全额行使,受期权约束的未购买股份应可用于根据计划授予的其他期权。公司应在期权未行使期间的所有时间,保留并保留足以满足该等期权的可用股票,并应支付公司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如果发生第11条所设想的已发行股票的任何资本变化,公司保留和保存的股票或证券的数量和种类应适当 调整。为免生疑问,最多可使用根据本第5条预留的股份数目,以满足根据第423条发售的股份购买,而该等股份数目上限的任何剩余部分,可用于满足根据非423条发售的股份购买。此外,为满足与税收相关的项目而扣留的股票不得减少根据该计划可供出售的股票数量,并应再次根据该计划可供出售。
6.条款及条件 选项。
(a)一般;发售期限。授予符合条件的员工的所有期权应遵守计划和适用的入学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员会有权修改本第6节中关于参与该计划的规则。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该计划须以连续发售期实施。在委员会决定的范围内,发售期可(a)包括委员会指定的一个以上期限的购买期,及(b)为一个期限,并自委员会在适用的发售期预定开始之前指定的日期开始,但每个发售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七(27)个月。为避免任何疑问,委员会有权根据本条第6款所设想的规定确定适用于发售期的条款,而无需股东批准。如果委员会确定了具有多个购买期或重叠的发售期的发售期,在每种情况下,购买价格基于(部分)发售期第一个交易日股票的公允市场价值,委员会有酌情权安排一个发售期,以便如果在当前有期权持有人登记的发售期的第一个交易日的股票份额的公允市场价值高于随后任何发售期的第一个交易日的股票份额的公允市场价值,公司应在随后的发售期自动登记该期权持有人,并应终止其对该原始发售期的参与。
(b)非美国雇员.为参与雇主工作且为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的公民或居民的合资格雇员(无论该个人是否也是美国公民或居民或居民外国人(在《守则》第7701(b)(1)(a)条的含义内))可被排除在参与计划或发售期之外,前提是该合资格雇员的参与在适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或如果遵守适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将导致计划或第423条要约违反《守则》第423条。在非423发售的情况下,如果委员会已全权酌情决定该等合资格雇员(或一组合资格雇员)因任何原因参与不可取或不可行,则该等合资格雇员(或一组合资格雇员)可被排除在参与计划或发售期之外。
(c)入学协议/薪资 扣除。在每个注册期间,符合资格的雇员可根据委员会不时自行酌情订立的程序,选择自进入日期起参与该计划,并通过填写并提交注册协议购买股票。招募协议应注明合资格雇员选择在发售期间发生的发薪日期扣留的百分比(从1%到10%(或委员会就特定发售期确定的较低或较高百分比),以1%的倍数计算) 期间。补偿应以发售期间每个发薪日的工资扣款形式扣留,但如果委员会确定在美国以外的特定国家不允许或不可行工资扣款,委员会可允许合格员工通过其他方式参与(在这种情况下,本计划中任何提及工资扣款的内容也应指通过其他方式作出的供款)。
(一)在发售期开始后,除非委员会就特定发售期另有决定,否则选择权人不得更改在该发售期内选择扣留的补偿百分比。然而,选择权人可选择在发售期内的任何时间终止其工资扣减,并根据委员会不时订立的程序,在不迟于发售期最后一天前十(10)个工作日(或委员会可能订立的其他期间)通过提交请求撤回这些扣减。该变更将在收到期权持有人的请求后尽快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自第一个支付日期起生效。在收到期权持有人的请求后,期权持有人应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收到累计工资扣减的分配,而无 利息(适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任何在发售期有效的招募协议应继续对任何随后的发售期有效,除非因在任何发售期(或委员会可能设立的其他期间)的招募期间提交停止该发售期的工资扣减的请求而被撤销或因提交新的招募协议而被修改,或直至选择权人不再是任何 原因。参与随后的发售期将受在该发售期开始时有效的计划条款和条件的约束,但受制于期权持有人根据第6(c)(i)节退出计划的权利。
(三)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或适用法律要求,否则公司将没有义务将工资扣减与任何参与雇主的普通基金分开,也不会就此类工资扣减支付任何利息。公司根据本计划在任何购买日期出售的股票收到的所有工资扣款可用于任何公司目的。
(d)限制.尽管该计划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任何合资格雇员不得根据第423条发售被授予期权,但在紧接授出后,该合资格雇员(或根据《守则》第424(d)条其股票将归属于该合资格雇员的任何其他人)将拥有公司的股本和/或持有尚未行使的购买股本的权利,该股本拥有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所有类别股本的合并投票权或价值的百分之五(5%)或更多,(ii)如果他或她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所有员工股票购买计划购买股本的权利按超过价值2.5万美元(25,000美元)的此类股票(按授予此类权利时此类股票的公平市场价值确定)的比率在此类购买权利尚未行使的每个日历年累积。除上述句子中规定的限制外,任何期权持有人不得在每个发售期购买超过10,000股计划下的股票或委员会可能为发售期确定的其他最高股票数量(在每种情况下可根据本协议第11条进行调整)。
(e)购买 价格。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的 购买 购买日可获得期权股份的价格应等于百分之八十五(85%) 的 的 较少 (i)股票在发售开始日的公平市场价值;及(ii)股票在购买日的公平市场价值;但,
然而,第423条发售的购买价格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五(85%) 的 的 较少 (i)股票在发售开始日的公平市场价值;及(ii)股票在购买日的公平市场价值。
7.行使 选项。
(a)对于在购买日期仍为合资格雇员的每个期权持有人,所有期权持有人在发售期内累积的工资扣除额将用于购买其在发售期内累积的工资扣除额可购买的股票数量以及为明确起见可购买的零碎股份权益(除非委员会已就特定发售期确定不得购买零碎股份权益),或(如果更少)第6(d)节规定的受期权约束的最大股份数量,条件是,如果所有期权持有人选择购买的股票总数,连同已根据计划购买的任何股票,超过根据第5条可根据计划购买的股票总数,则每个期权持有人被允许购买的股票数量应减少按比例根据期权持有人的累积工资扣除额与目前根据《证券日报》扣留的所有累积工资扣除额有关 计划。
(b)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在每个购买日期购买股票后,每个期权持有人的任何剩余工资扣减应在行政上尽快退还给期权持有人,不计利息(除非适用法律要求) 切实可行。
(c)如果期权持有人在购买日期之前不再是合资格雇员,则应在行政上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将期权持有人的工资扣款无息退还给期权持有人(除非适用法律要求),并且不得代表期权持有人购买股票。
8.交付 股票。
(a)通过加入该计划,每位期权持有人将被视为已授权代表其在委员会选定的证券经纪公司设立经纪账户。或者,委员会可以规定由公司或由委员会选定的非经纪公司的外部实体设立的每个期权持有人的计划份额账户。在购买日期后,公司应在行政上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将期权持有人获得的股票交付给期权持有人的经纪或计划股票账户,在该账户中,股票将以街道名义为期权持有人的利益而持有。
(b)委员会应根据既定的电子簿记录入程序记录每个期权持有人根据该计划获得的股票份额。
(c)除非且直至委员会选定的经纪公司或(如适用)公司、其转让代理人或非经纪公司的其他外部实体的账簿中记录,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否则期权持有人将不享有作为股东的任何期权股份或根据本计划可交付的任何股票的权利。除非委员会另有规定,选择权人不得,也不得
就向期权持有人发行的任何零碎股份权益,应享有公司股东的任何权利或特权,包括投票权,直至记入期权持有人名下的零碎股份权益合计为一整股股票。
9.限制 转存。
(a)期权不得转让、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不得采用遗嘱或者世系、分配法律的方式。期权在被期权人的存续期内不得由被期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行使。
(b)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除非通过遗嘱或根据血统和分配法律,否则不得转让、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根据本协议行使期权而获得的股票,直至获得该等股票的发售期的最后一天(或期权持有人死亡的日期,如果更早)后的三(3)个月之日,但此后可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而不 限制,以公司股票交易政策为准。
(c)除委员会另有决定外,根据第423条发售行使期权而取得并根据第8(a)条存放于委员会为期权持有人的利益而指定的经纪人的股票,不得在与期权股份相关的发售期首日后的两(2)年内转移至任何其他经纪账户。在该限制期结束后,期权持有人可自由将期权份额转入任何其他经纪账户,不受限制,费用由期权持有人个人承担。公司还可能要求,无论是否通过根据第423条发售行使期权而获得的股票,在委员会可能指定的其他指定期限内保留在经纪或计划股票账户中,和/或可能建立允许跟踪股票处置的程序。
(d)向期权持有人发行的任何零碎股份权益应保留在公司经纪行的期权持有人账户中,直至该零碎股份权益被处置,且不得转让给其他经纪人,除非且直至任何零碎股份权益合计为一整股股票。
10.就业。
(a)一般.如果期权持有人因任何原因在购买日期之前不再是合资格雇员,他或她的期权应立即到期,并且的期权持有人的累计工资扣减应在行政上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无息(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返还给期权持有人或其遗产(视情况而定),由参与雇主,且不得代表该期权持有人购买股票。为免生疑问,如果选择权人受雇于参与雇主的最后一天是在购买日期,则选择权人在发售期间累积的工资扣减将根据第1款适用于在购买日期购买股票 7.
(b)请假.就根据该计划进行的第423条要约而言,雇员在休任何军假、病假或参与雇主批准的三(3)个月或以下的其他善意休假期间,不得被视为已不再是合资格雇员;但如休假期间超过三(3)个月,且就该计划而言,未通过法规或合同保障选择人的再就业权利,雇员将被视为在该假期开始后三(3)个月零一(1)天不再是合资格雇员。根据委员会的酌处权,如果期权持有人获得带薪休假,代表期权持有人的工资扣款将继续进行,记入期权持有人账户的任何工资扣款可用于购买计划规定的股票。如果期权持有人获得无薪休假,代表期权持有人的工资扣减将停止,并且不允许进行其他工资扣减(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或适用法律要求),但随后记入期权持有人账户的任何工资扣减可用于在下一个适用的购买日期购买股票。
(c)转移就业.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或适用法律另有要求,被雇用转移或其雇用因参与雇主或参与雇主之间的立即重新雇用(没有中断服务)而终止的期权持有人将不会被视为出于参与计划或发售的目的而终止雇用;但是,如果期权持有人从第423条发售转移到非423条发售,则仅在此类行使符合《守则》第423条的情况下,期权持有人购买权的行使才符合第423条发售的条件。如果期权持有人从非423发行转为第423节发行,则根据非423发行,期权持有人购买权的行使将保持不合格。委员会可根据《守则》第423条的适用要求,制定额外或不同的规则,以规范为参与计划或发售而进行的就业转移。
11.调整条款。
(a)资本化变动.如发生(1)任何股息(定期现金股息除外)或其他分配(不论是以现金、股票、其他证券或其他财产的形式)、股票分割、反向股票分割、重组、合并、合并、分拆、分拆、合并、回购或交换公司股票或公司其他证券的股份、资本重组或其他类似的公司交易或事件或公司资本结构的变化(包括控制权变更);或(2)委员会确定的影响公司的不寻常或非经常性事件,包括适用法律的变化,委员会全权酌情决定,可能导致拟授予或可供期权持有人使用的期权大幅稀释或扩大((1)或(2)中的任何事件,即“调整事件”),委员会将对(a)根据第5节或任何次级计划可能交付的股票或其他证券种类的最大股份数量以及(b)任何未行使期权的条款中的任何或全部(a)作出认为公平的适当替代或调整,包括(i)受当时尚未行使或其后授出的期权所规限的股票及证券种类的股份数目,(ii)与期权有关的任何购买价格,及(iii)受该等变动影响的期权的任何其他条文;提供了,然而、在任何“股权重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编纂主题718(或任何后续声明
据此)),委员会应对尚未行使的期权进行公平或成比例的调整,以反映此类股权重组。
(b)控制权变更.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每一份未行使的期权应被公平调整和承担或由继承公司或继承公司的母公司或子公司替代的等价期权。如果控制权变更中的继承公司拒绝承担或替代期权,或者继承公司不是公开交易的公司,则应通过设置新的购买日期缩短当时进行中的发售期,并应在新的购买日期结束。“新的购买日期”应为委员会酌情决定的交易日,该交易日发生在公司提议的控制权变更完成日期之前。委员会应在新的购买日期(或委员会可能指定的其他日期)之前至少十(10)个交易日以书面通知每个期权持有人,期权持有人期权的购买日期已更改为新的购买日期,并且应在新的购买日期自动为期权持有人购买股票,除非期权持有人已按照本协议第6(c)(i)节的规定在该日期之前退出发售期。
12.返还累计工资扣除。如果期权持有人或其遗产有权获得返还累计工资扣减,无论是由于选择终止和撤回工资扣减、终止雇用、退休、死亡,或者如果累计工资扣减超过所购买股票的价格或第6(d)节规定的限制,则参与雇主应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将该金额退还给期权持有人或其遗产(视情况而定)。参与用人单位持有的累计工资扣款不计息(适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发行股份的条件.尽管计划有任何其他规定,除非有适用于股份的任何注册、资格或其他法律规定的可用豁免,否则公司 在根据任何地方、州、联邦或外国证券或外汇管制法或根据任何政府监管机构的裁决或条例完成股票的任何登记或资格之前,或在获得任何地方、州、联邦或外国政府机构的任何批准或其他许可之前,或在获得任何地方、州、联邦或外国政府机构的任何批准或其他许可之前,委员会将在其绝对酌情权下认为必要或可取的登记、资格或批准之前,将无需交付在行使计划下的权利时可发行的任何股票。公司 没有义务向任何国家或外国证券委员会登记或限定股票的发行或销售,或寻求任何政府当局的批准或许可。如果根据本条第13款,委员会确定股票将不会发行给任何期权持有人,则记入该期权持有人账户的任何工资扣款将立即退还给期权持有人,不计利息(除非适用法律要求),不对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14.代码第409a节;税务资格.
(a)代码第409a节.根据第423条发售授出的期权可豁免适用《守则》第409A条及根据非第423条授出的期权
根据《守则》第409A条所载的“短期延期”豁免,发售拟获豁免。为促进上述规定,尽管计划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委员会确定根据计划授予的期权可能受《守则》第409A条的约束,或计划中的任何规定将导致计划下的期权受《守则》第409A条的约束,委员会可修订计划的条款和/或根据计划授予的未行使期权的条款,或采取委员会认为必要或适当的其他行动,在每种情况下,未经期权持有人同意,豁免根据计划可能授予的任何未行使期权或未来期权,或允许任何此类权利遵守《守则》第409A条,但仅限于委员会的任何此类修订或行动不会违反《守则》第409A条的范围内。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计划下旨在豁免或符合《守则》第409A条的期权不是如此豁免或符合委员会就此采取的任何行动,公司将不对期权持有人或任何其他方承担任何责任。公司不就该计划下的期权符合守则第409A条作出任何陈述。
(b)税务资格.尽管公司可能会努力(i)根据美国或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使期权符合有利的税务待遇或(ii)避免不利的税务待遇(例如,根据《守则》第409A条),尽管本计划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包括本计划第14(a)条,公司并无就此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否认任何维持有利或避免不利税务待遇的契诺。公司的公司活动将不受约束,不考虑该计划下对期权持有人的潜在负面税收影响。
15.不扩大就业权利。本计划的设立或延续,或根据本计划授予任何选择权,均不应被视为给予任何雇员保留受雇于参与雇主或其任何继任者的权利,或干涉参与雇主或继任者在任何 时间。
16.扣税。当期权持有人的购买权被全部或部分行使时,或在期权持有人处置根据该计划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股票时,或在任何其他应税事件发生时,期权持有人将为任何与税收相关的项目作出充分准备。公司可全权酌情规定,与税务相关的项目可通过以下方式满足:(a)从期权持有人的工资中预扣或其他补偿,(b)在购买后预扣足够数量的股票(包括少于一整股的股票),否则可在购买后发行,足以支付委员会全权酌情决定的股票所需预扣的与税务相关的项目,(c)从出售购买时发行的股票的收益中预扣,通过自愿出售或公司安排的强制出售,(d)要求期权持有人向参与的雇主支付与税务相关项目金额相等的现金,或(e)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式。
17.管辖法律。该计划以及根据该计划采取的所有选择和行动应受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而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 其中。
18.定义。本计划所使用的下列用语应具有所载的涵义 下图:
(a)“Affiliate”将具有根据《交易法》颁布的规则12b-2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委员会将有权决定在上述定义范围内确定“附属”地位的时间或时间。
(b)“适用法律”是指根据州公司法、美国联邦和州证券法、《守则》、普通股上市或报价所在的任何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的规则以及根据该计划授予或将授予期权的任何非美国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与基于股权的奖励管理有关的要求。
(c)“董事会”是指董事会 公司。
(d)“法典”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或其任何法规继承者,以及不时发布的任何法规 在此之下。
(e)「委员会」是指由董事会不时委任的委员会,根据第3条管理该计划,为履行委员会在该计划下的职责而随心所欲地服务。委员会指董事会的行政薪酬及人力资源委员会,除非及直至董事会另有规定。在没有委员会存在的任何期间,根据本计划授予委员会的所有权力和责任,如有的话,应由 板。
(f)“公司”是指波士顿科学国际有限公司,一家特拉华州公司(或任何继任者 corporation)。
(g)“补偿”是指,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参与雇主在特定发薪日在积极就业期间(包括批准的带薪休假)向期权持有人支付的工资或工资总额或其他应税补偿(如奖金、佣金、短期伤残津贴和工资或工资替代付款),不包括费用报销、搬迁津贴、学费报销、收养援助福利、与股票期权或其他股权激励相关的收益,以及可能从合格补偿中计算的离职后付款,例如遣散费、终止雇佣后的工资延续、裁员薪酬或解雇补偿金。
(h)“控制权变更”是指:
(一)《交易法》第13(d)和14(d)条中使用的任何“人”(公司或公司股东直接或间接拥有的与其在公司的股票所有权比例基本相同的任何公司除外)直接或间接成为公司证券的“实益拥有人”(定义见《交易法》第13d-3条),代表公司当时已发行的合并投票权的百分之五十(50%)或更多 证券;
(二)收购、合并或合并,前提是公司已发行股票的全部或几乎全部实益拥有人以及在紧接该交易之前有权在董事会成员选举中普遍投票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的合并投票权不分别实益、直接或间接且以大致相同的比例拥有超过50%的当时已发行股票和当时有权在董事会成员选举中普遍投票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的合并投票权(视情况而定),由该等公司所产生的 交易;
(三)出售或转让公司的全部或基本全部 资产;
(四)公司解散或清算; 或
(五)如果在连续二十四(24)个月或更短的时间内,董事会的组成发生变化,以致由于一次或多次实际或威胁的董事会成员选举代理权竞争,大多数董事会成员(四舍五入到下一个整数,如果是零头)将由(i)自该期间开始以来连续担任董事会成员的个人组成,或(ii)在该期间内已获上文第(i)款所述董事会的至少过半数选举或提名当选为董事会成员,而该等选举或提名在选举或提名获 板。
尽管有上文第(i)至(v)条的规定,就本定义而言,以下任何一项均不构成“控制权变更”:
(六)在董事会成员选举中有权普遍投票的公司股份或有表决权的证券,是在筹资交易中直接从公司获得的;
(七)在董事会成员选举中有权普遍投票的公司股份或有表决权的证券,由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任何公司发起或维持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或相关信托)获得; 或
(a)已发行股票的实益拥有人,以及在紧接该等交易之前有权在董事会成员选举中普遍投票的公司证券的实益拥有人,直接或间接以大致相同的比例,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紧接该等交易之后有权在公司董事会成员选举中普遍投票的已发行股票的50%以上的已发行股份和当时有权在董事会成员选举中普遍投票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的合并投票权(包括但不限于,因该交易而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拥有公司或公司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的公司)产生于该交易,且(b)在执行初始协议或董事会行动时,至少有过半数的公司董事会成员是董事会成员,授权此类 交易。
(一)“合资格雇员”是指,除非委员会就特定发售期另有决定,否则通常受雇于
每周二十(20)小时或以上的参与雇主。委员会可酌情不时在一个发售期内将授予的所有期权的注册期之前(在第423条发售的统一和非歧视性基础上)确定,合格雇员的定义将包括或不包括以下个人:(a)自其最后受聘日期(或委员会酌情决定的较短期限)以来未完成至少两(2)年的服务,(b)按惯例每个历年工作不超过五(5)个月(或委员会酌情决定的较短时间),(c)是《守则》第414(q)条所指的高薪雇员,或(d)是《守则》第414(q)条所指的薪酬超过一定水平的高薪雇员,或是高级职员或受《交易法》第16(a)条披露要求约束,前提是,该排除适用于每项第423条发售,其方式与其雇员参与该发售期的参与雇主的所有高报酬个人相同。在实际终止雇用或雇用该雇员的法团不再是参与雇主时,选择权人应被视为已不再是合资格雇员。
(j)“雇员”是指根据其工资记录或就《守则》第423条而言被视为公司雇员或其他参与雇主的个人。公司应本着诚意并在行使酌情权时确定个人是否已成为或已不再是雇员,以及该个人受雇或终止雇佣的生效日期(视情况而定)。就截至公司作出决定时个人参与计划或计划下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有的话)而言,公司作出的所有该等决定均为最终、具约束力和结论性的,尽管公司或任何政府机构随后作出相反的决定。
(k)“入学协议”是指第6(c)节中所述的书面或电子协议,其形式可能由委员会不时批准,根据该协议,符合条件的员工选择参加该计划,并授权参与的雇主不从其工资中扣除工资 赔偿。
(l)“注册期”是指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选择参与该计划的期间,从每个发售期开始前约45天开始,到该发售期(或委员会可能确定的其他期间)前约10天结束。
(m)“入职日期”是指雇员成为合资格雇员之日或之后的首个发售开始日期。
(n)“交易法”是指经不时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或其任何继承法,以及据此颁布的条例。
(o)“公允市场价值”是指,就某一特定日期的股票而言,该股票在该日期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报出的收盘价(或者,如果该日期没有交易,则在紧接其上一个在该日期进行销售的日期
纽约证券交易所,或其他适当日期应由 委员会)。
(p)“零碎股份权益”是指在行使期权时分配给参与者并由公司经纪公司提供便利的股票份额的权益,其中规定了委员会应指明的与股票份额有关的权利。为清晰起见,公司不得根据该计划发行零碎股份。
(q)“非423发行”具有本文第一节赋予的含义。
(r)「发售开始日」指每项发售的首个交易日 期间。
(s)“发售期”指,除非根据本条例第6(a)条另有厘定,否则自每年1月1日开始的连续六(6)个月期间St和7月1日St每个日历的 年。
(t)“期权”是指购买授予股票的期权 根据该计划。
(u)“Optionee”是指符合条件的员工,该员工已选择 参加
计划,并向其授予期权。
(五)「期权股份」指受 选项。
(w)“参与雇主”指公司或委员会指定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在发售开始时参与该计划 日期。
(x)“计划”是指这只波士顿科学国际有限公司员工股票购买 计划 作为 一套 向前 这里(前身为波士顿科学国际有限公司 2006年全球员工持股计划), 作为 它 可能 被 修正 或 重述 从 时间 到 时间。
(y)“申购日”是指每个募集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z)“股票”是指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本计划中提及的股票份额,在用于提及期权股份时,也应指并包括零碎股份权益,除非本计划另有明确规定或文意明确另有说明。
(AA)“第423条要约”具有本协议第一节赋予的含义。
(ab)“子计划”具有本协议第3(c)节赋予的含义。
(ac)「附属公司」是指公司的附属公司,不论现时或以后是否存在,作为《守则》第424(f)条所定义的「附属公司」。
(广告)“与税收相关的项目”是指任何美国联邦、州和/或地方税收和/或任何非美国税收(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社会保险缴款(或
类似供款)、工资税、附加福利税、账户付款、就业税、印花税和与参与计划相关并在法律上适用于期权持有人的任何其他税务或税务相关项目,包括期权持有人根据适用法律或适用的注册协议承担的任何雇主责任。
(ae)“交易日”指股票上市的主要交易所开放交易的一天。
(af)“美国”是指美利坚合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