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6
NEO-CONCEPT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告密者政策
2023年4月[ * ]日通过
关于财务报表披露、会计核算、内部会计控制、审计事项或违反公司Code of Ethics或企业行为准则的投诉或关注事项的提交程序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1条要求NEO-CONCEPT International GROUP HOLDINGS LIMITED(“公司”)的董事会建立以下程序:(a)接收、保留和处理公司收到的有关会计、内部会计控制或审计事项的投诉;(b)公司的员工、供应商或客户以及其他人在保密和匿名的基础上提交对可疑会计或审计事项的关注。
根据第301条,公司采取了以下程序:
| i. | 公司收到的有关财务报表披露、会计、内部会计控制或审计事项的投诉,应及时转发给被设计人。 |
| ii. | 公司的任何雇员、供应商或客户如有此意愿,可在保密、匿名的基础上提交有关财务报表披露、会计、内部会计控制、审计事项或违反公司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的任何疑虑。所有这些关注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以密封信封转发给被设计者“仅由被设计者打开。根据公司采用的“举报人政策”提交。”如果员工、供应商或客户希望与被设计者讨论任何事项,员工、供应商或客户应在提交的文件中注明这一点,并包括一个电话号码,如果被设计者认为适当,可以通过该电话号码与他或她联系。公司总法律顾问收到的任何此类信封应及时且不开封地转发给设计者。被设计者应为审计委员会主席。 |
| iii. | 在收到根据本协议提交的任何投诉后,被设计者将对如此报告的每一事项进行调查,并酌情采取纠正和纪律处分,其中可能包括单独或合并警告或信函或训斥、降级、功绩增加损失、奖金或股票期权、停薪停职或终止雇用。 |
| iv. | 被设计者可酌情邀请公司的雇员、供应商或客户和/或外部法律、会计或其他顾问对有关财务报表披露、会计、内部会计控制、审计事项或违反公司调查的投诉进行任何调查,被设计者应尽合理努力保护投诉的机密性和匿名性。 |
| v. | 公司不允许对根据本协议提交的投诉出于善意而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