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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5

证券说明

Cascadia Acquisition Corp.(“我们”、“我们的”、“我们”或“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2条登记了以下三类证券:(一)单位,每份包括一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A类普通股”或“公众股”),以及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二)A类普通股和(三)可赎回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按一股A类普通股行使,行使价为11.50美元。此外,这份《证券说明》还提到了该公司的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B类普通股”或“创始人股份”),这些股票没有根据《交易法》第12条进行登记,但可以转换为A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的描述是为了帮助描述A类普通股。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我们的“保荐人”指的是Cascadia Acquisition Sponsor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我们的“初始股东”指的是我们的保荐人和我们创始人股份的其他持有人,因为他们在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我们的“IPO”)之前持有这些股份。

我们是一家特拉华州公司,我们的事务由我们修订和重申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DGCL”)管理。根据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我们的法定股本包括100,000,000股A类普通股、10,000,000股B类普通股和1,000,000股非指定优先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下面的描述概述了我们的资本存量的重要条款。因为下面只是一个摘要,它可能不包含所有对你很重要的信息。

单位

每个单位包括一股A类普通股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每份整份认股权证的持有者有权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但可按下述方式进行调整。根据管辖认股权证的认股权证协议(“认股权证协议”),认股权证持有人只能对公司A类普通股的全部股份行使其认股权证。这意味着在任何给定时间,权证持有人只能行使整个权证。

持有人可选择继续持有单位或将其单位分离为组成证券。持有者需要让他们的经纪人联系我们的转让代理,以便将这些单位分成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单位分离后不会发行零碎认股权证,只会买卖整份认股权证。

普通股

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有权就所有有待股东投票的事项每持有一股一票。除法律规定外,A类普通股股东和B类普通股股东将作为一个单一类别,就所有提交给我们股东投票的事项共同投票。除非在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中有所规定,或根据DGCL的适用条款或适用的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否则我们的股东投票表决的任何此类事项都必须获得我们所投票的普通股的多数赞成票。然而,只有B类普通股股东才有权在我们完成首次业务合并之前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选举中任命董事,这意味着A类普通股股东在我们完成首次业务合并之前没有权利任命任何董事。此外,在首次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我们的B类普通股的多数股东可以出于任何理由罢免董事会的一名成员。我们的董事会分为三个级别,每年只选出一个级别的董事,每个级别的董事(第一次股东年会之前任命的董事除外)任期三年。董事选举不实行累积投票,选举董事的票数超过50%的股东可以选举所有董事。我们的股东有权获得可按比例分配的股息,如董事会宣布从合法可动用的资金中提取股息。

由于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授权发行不超过100,000,000股的A类普通股,我们可能需要在企业合并(取决于此类企业合并的条款)的同时增加我们被授权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股份数量,我们的股东就企业合并进行投票,只要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企业合并。根据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要求,我们在纳斯达克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年内不会召开年度会议。然而,根据《总务委员会条例》第211(b)条,我们须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以按照我们的附例选举董事,除非是以书面同意代替股东周年大会。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我们可能不会召开股东年会来选举新董事,因此我们可能不符合DGCL第211(b)条的规定,该规定要求召开年度会议。因此,如果我们的股东希望我们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之前召开年度会议,他们可能会试图通过根据DGCL第211(c)条向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提交申请来迫使我们召开年度会议。

我们将为我们的公众股东提供机会,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按每股价格赎回他们的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相当于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前两个营业日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所赚取的利息(利息应扣除应付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但受限于本文所述的限制。我们将分配给适当赎回其股份的投资者的每股金额,不会因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我们将支付给承销商代表的递延承销佣金而减少。我们的初始股东、保荐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已与我们签订了一份信函协议,根据该协议,他们同意放弃他们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时所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和公众股份的赎回权。我们的锚定投资者已同意放弃他们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时所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的赎回权。

许多特殊目的收购公司持有股东投票权,并在初始业务合并时进行代理征集,并规定在完成此类初始业务合并后,即使法律不要求进行投票,也可以将相关的公众股份赎回为现金,如果法律不要求进行股东投票,并且我们出于业务或其他法律原因不决定进行股东投票,我们将根据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根据美国证交会的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并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向美国证交会提交收购要约文件。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要求这些要约文件包含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和赎回权基本相同的财务和其他信息,这是美国证交会代理规则所要求的。但是,如果法律要求股东批准交易,或者我们出于商业或其他法律原因决定获得股东批准,我们将像许多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一样,根据代理规则而不是根据要约收购规则,在进行代理招标的同时提出赎回股份。如果我们寻求股东的批准,我们将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只有大多数普通股投票赞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然而,如果我们的保荐人、高级职员、董事或他们的关联公司参与任何私下协商的交易,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获得批准,即使我们的大多数公众股东投票反对或表示他们打算投票反对这种初始业务合并。为争取大多数已发行普通股获得批准,一旦达到法定人数,不投票将不会影响我们首次业务合并的批准。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而我们没有根据要约收购规则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赎回,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规定,公众股东,连同该股东的任何关联公司或与该股东一致行动的任何其他人或作为“集团”(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条的定义),将被限制赎回超过我们在IPO中出售的股份总数15%的股份,我们称之为“超额股份”,但不包括我们的

事先同意。然而,我们不会限制我们的股东投票支持或反对我们最初的业务合并的所有股份(包括超额股份)的能力。我们的股东无法赎回超额股份,将减少他们对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的影响,如果这些股东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这些超额股份,他们的投资可能会蒙受重大损失。此外,如果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这些股东将不会收到超额股份的赎回分配。因此,这些股东将继续持有超过15%的股份,为了处置这些股份,他们将被要求在公开市场交易中出售他们的股份,这可能是亏损的。

如果我们寻求股东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初始股东、保荐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已同意对他们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以及在IPO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进行投票,我们的锚定投资者已同意对他们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进行投票,以支持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此外,每个公众股东可以选择赎回他们的公众股份,无论他们是否投票赞成或反对拟议的交易。

根据我们经修订及重报的成立法团证明书,如我们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首次业务合并,我们将(i)停止所有业务(清盘除外),(ii)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但在其后不超过十个营业日,赎回公众股份,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相当于当时存入信托帐户的总金额,包括信托账户资金所赚取的利息(利息应扣除应付税款和支付解散费用的不超过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赎回将彻底取消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的话),以及(iii)在赎回后,在得到剩余股东和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清算和解散,在每一种情况下,我们都有义务根据特拉华州的法律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我们的初始股东已与我们签订协议,根据协议,如果我们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由于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修订,我们可能需要在任何延长的时间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同意放弃从信托账户清算其创始人股份的权利。但是,如果我们的初始股东或管理团队在我们的IPO后获得了公众股份或获得了公众股份,如果我们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将有权从信托账户中获得有关这些公众股份的清算分配。

如果公司在业务合并后发生清算、解散或清盘,我们的股东有权按比例分享所有剩余的可供分配给他们的资产,这些资产是在支付债务后,以及在对每一类股份(如果有的话)作出规定后,优先于普通股。我们的股东没有优先认购权或其他认购权。没有适用于普通股的偿债基金条款,但我们将为我们的公众股东提供机会,在我们完成首次业务合并时,以每股价格赎回他们的公众股份,以换取现金,每股价格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所赚取的利息(利息应扣除应付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但受限于本文所述的限制。

B类普通股

我们的B类普通股的股份与A类普通股的股份相同,创始人股份持有人与A类普通股持有人享有相同的股东权利,但(i)B类普通股受某些转让限制,如下文更详细描述,(ii)我们的初始股东、保荐人、高级职员和董事与我们签订了信函协议,据此,他们已同意(A)放弃他们在完成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时所持有的任何B类普通股和A类普通股的赎回权,(B)如我们在2023年8月31日前尚未完成首次业务合并,或就与股东权利有关的任何其他重要条文,或就股东投票批准修订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注册证书,以修改我们赎回100%公众股份的义务的实质内容或时间,则放弃他们就他们所持有的任何创办人股份及公众股份所享有的赎回权,或

首次业务合并前的活动,以及(C)如果我们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首次业务合并,或由于对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修订,我们可能需要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完成首次业务合并,我们将放弃他们从信托账户中就其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进行清算分配的权利,虽然如果我们未能在该期间内完成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他们将有权就他们所持有的任何公众股份从信托账户获得清算分配,(iii)锚定投资者将无权就他们因完成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而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获得(X)赎回权,(Y)就他们所持有的任何创办人股份而享有的赎回权,该等股份与股东投票批准对我们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修订有关,以修改我们在2023年8月31日前尚未完成首次业务合并的情况下赎回100%公众股份的义务的实质内容或时间,或与股东权利或首次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要条文有关,(Z)如我们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或由于我们的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注册证明书的修订而可能需要延长一段时间才能完成首次业务合并,则我们有权从信托帐户清算有关他们所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的分配,尽管如果我们未能在此期间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他们将有权从信托账户获得他们所持有的任何公众股份的清算分配,并且(iv)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创始人的股份将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在此基础上,可按下述方式进行调整,并在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中进行调整。如果我们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提交给我们的公众股东进行投票,我们的初始股东已同意对他们的创始人股份以及在我们的IPO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进行投票,我们的锚定投资者已同意对他们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进行投票,以支持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创始人股份将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在一对一的基础上,根据股票分割、股票股息、重组、资本重组等进行调整,并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进一步调整。如A类普通股或股票挂钩证券的额外股份因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而发行或被视为已发行,则在所有创始人股份转换后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股份的总数,在转换后的基础上,将等于在转换后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股份总数的20%,包括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股份总数,或在转换或行使任何股票挂钩证券或已发行或被视为已发行的权利时被视为已发行或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股份总数,由公司就初始业务合并的完成或与之相关,不包括在初始业务合并中向任何卖方发行或将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任何A类普通股或与股票挂钩的证券或可行使或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的权利,但B类普通股的转换永远不会低于一对一的基础。“股票挂钩证券”是指在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融资交易中发行的可转换、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任何债务或股本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私募股权或债务。

除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外,创始人的股份不能转让、转让或出售(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与我们的发起人有关联的其他个人或实体除外,他们每个人都将受到相同的转让限制),直至(A)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完成一年后或(B)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之后,(x)如果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最后出售价格等于或超过每股12.00美元(根据股票分割、股票股息、重组进行调整,资本重组等)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后至少150天开始的任何3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任何20个交易日,或(y)我们完成清算、合并、股本交换、重组或其他类似交易的日期,这些交易导致我们的所有股东有权将其普通股股份交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

可赎回认股权证

公众股东认股权证

每份完整认股权证赋予登记持有人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的权利,但须按下文所述作出调整,但须在IPO结束后12个月及首次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以较晚者为准)开始的任何时间进行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我们有一份有效的登记声明,涵盖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股票,并提供与这些股票相关的当前招股说明书(或者我们允许持有人在认股权证协议规定的情况下以无现金方式行使其认股权证),并且这些股票已根据持有人居住国的证券或蓝天法律进行登记、符合资格或免于登记。根据认股权证协议,认股权证持有人只能对A类普通股的全部股份行使其认股权证。这意味着在某一特定时间,权证持有人只能行使整张权证。单位分离后不会发行零碎认股权证,只会买卖整份认股权证。因此,除非你购买至少两个单位,你将不能收到或交易一个完整的权证。认股权证将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五年后,即纽约市时间下午5:00到期,或在赎回或清算时提前到期。

我们将没有义务根据认股权证的行使交付任何A类普通股,也没有义务结算此类认股权证的行使,除非根据《证券法》就认股权证所依据的A类普通股提交的登记声明生效,并且相关的招股说明书是最新的,前提是我们履行下文所述的登记义务。任何认股权证都不能行使,我们也没有义务在认股权证行使时发行A类普通股,除非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份额已经根据认股权证的登记持有人的居住国的证券法进行了登记、符合资格或被认为是豁免的。如果就手令而言,前两句中的条件未获满足,则该手令的持有人将无权行使该手令,而该手令可能没有任何价值,到期时将一文不值。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会被要求以现金结算任何认股权证。在登记声明对已行使的认股权证无效的情况下,含有该认股权证的单位的买方将仅为作为该单位基础的A类普通股的份额支付该单位的全部购买价。

我们已同意,在可行的情况下,但在不迟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15个工作日的情况下,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一份登记声明,以便根据《证券法》登记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使该等注册声明生效,并维持该等注册声明及有关的现行招股章程的效力,直至根据认股权证协议的规定,认股权证届满为止。如果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登记声明在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结束后的第60个工作日之前不能生效,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根据《证券法》第3(a)(9)条或其他豁免,以“无现金方式”行使认股权证,直至有有效的登记声明为止。尽管如此,如果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行使未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认股权证时符合《证券法》第18(b)(1)条对“担保证券”的定义,我们可以根据《证券法》第3(a)(9)条的规定,要求行使认股权证的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在“无现金基础上”行使认股权证,如果我们选择这样做,我们将不需要提交或保留一份有效的登记声明,如果我们不这样选择,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在无法获得豁免的情况下,根据适用的蓝天法注册股票或使其符合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每个持有人将通过放弃A类普通股的认股权证来支付行使价,该认股权证的数量等于认股权证的A类普通股的数量除以(x)乘以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超过认股权证行使价的部分乘以(y)公平市场价值所得的商数。“公允市值”是指在向认股权证持有人发出赎回通知之日前第三个交易日结束的10个交易日内,A类普通股的平均报告收盘价。

当每股A类普通股的价格等于或超过18.00美元时赎回认股权证

一旦认股权证可行使,我们可在下列情况下将认股权证赎回为现金:

 

   

全部而不是部分;

 

   

每份认股权证的价格为0.01美元;

 

   

向每名认股权证持有人发出不少于30天的赎回书面通知(“30天赎回期”);及

•当且仅当普通股的收盘价等于或超过每股18.00美元(根据股票分割、股票股息、重组、资本重组等调整),在认股权证可行使后开始的30个交易日内,在我们向认股权证持有人发出赎回通知前三个交易日结束。

如果认股权证可由我们以现金赎回,我们可以行使我们的赎回权,即使我们无法根据所有适用的州证券法律注册或符合出售的基础证券的资格。

我们建立了上文讨论的每股18.00美元(经调整)的赎回标准,以防止赎回通知,除非在赎回通知时认股权证行权价有显著溢价。如果上述条件得到满足,而我们发出赎回认股权证的通知,每个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有权在预定的赎回日期之前行使其认股权证。然而,A类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跌破18.00美元的赎回触发价(根据股票分割、股票分红、重组、资本重组等调整),以及赎回通知发出后11.50美元的认股权证行使价。

赎回程序和无现金操作

如果我们按照“——当A类普通股每股价格等于或超过18.00美元时赎回认股权证”中所述的要求赎回认股权证,我们的管理团队将有权要求任何希望行使其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在“无现金基础上”这样做。如果我们的管理团队利用这一选择,赎回通知将包含必要的信息,以计算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将收到的A类普通股的股份数量,包括在这种情况下的“公允市场价值”。要求无现金操作将减少发行股票的数量,从而减少认股权证赎回的稀释效应。我们相信,如果我们在首次业务合并后不需要行使认股权证所产生的现金,这一功能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有吸引力的选择。如果我们要求赎回我们的认股权证,而我们的管理团队没有利用这一选择,私募认股权证持有人及其获准受让人仍将有权以现金或无现金方式行使他们的私募认股权证,采用上述相同的公式,如果所有认股权证持有人都被要求以无现金方式行使他们的认股权证,则其他认股权证持有人将被要求使用相同的公式,如下文更详细的描述。

认股权证持有人如选择受一项规定所规限,即该持有人将无权行使该认股权证,可书面通知我们,但条件是在该行使生效后,该人(连同该人的附属公司)在认股权证代理人实际知悉的情况下,在该行使生效后,将实益拥有超过4.9%或9.9%(由该持有人指明)的已发行A类普通股。

如果A类普通股的已发行股份数目因以A类普通股股份支付的股票红利、或因普通股分拆或其他类似事件而增加,则在该等股票红利、分拆或类似事件的生效日期,每份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股份数目将按该等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的增加比例增加。向普通股持有人提供的供股,使持有人有权以低于公允市场价值的价格购买A类普通股,将被视为A类普通股若干股份的股票红利,其数量等于(i)在此类供股中实际出售的A类普通股股份数量(或在此类供股中出售的任何其他股本证券下可发行的)的乘积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或可行使A类普通股)乘以(ii)一(1)减去(x)在该配股中支付的A类普通股每股价格的商,再除以(y)公允市场价值。为此目的(i)如供股的证券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或可行使为A类普通股的股份,则在厘定A类普通股的应付价格时,须考虑就该等权利所收取的任何代价,以及在行使或转换时应支付的任何额外金额和(ii)公允市场价值是指在A类普通股在适用交易所或适用市场正常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之前的10个交易日期间报告的A类普通股股票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但无权获得此类权利。

此外,如我们在认股权证尚未到期时的任何时间,因上述A类普通股(或认股权证可转换成的其他证券)而向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支付股息或以现金、证券或其他资产进行分配,但上述(a)、(b)项除外

任何以每股为基础的现金股息或现金分配,在宣布股息或分配之日起的365天期间内,与就A类普通股支付的所有其他现金股息和现金分配相结合时,不超过0.50美元(根据股票细分、股票股息、配股、合并、重组、资本重组和其他类似交易进行调整),但仅限于现金股息或现金分配总额等于或低于每股0.50美元的金额,(c)满足A类普通股持有人与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赎回权,(d)如股东投票修订我们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注册证书,以修订我们赎回100% A类普通股股份的义务的实质内容或时间,而公司并没有在我们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注册证书所列的期间内完成首次业务合并,或就与股东权利或首次业务合并前的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要条文而完成首次业务合并,则A类普通股股东的赎回权须予满足,或就与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有关的赎回作出规定,或(e)在我们未能完成首次业务合并时赎回我们的A类普通股公众股份,则认股权证的行使价格将在该事件生效日期后立即生效,减去就该事件支付的每一股A类普通股的现金和/或任何证券或其他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由我们的董事会真诚地确定)。

如果A类普通股的流通股数量因A类普通股的合并、合并、反向股份分割或重新分类或其他类似事件而减少,则在此类合并、合并、反向股份分割、重新分类或类似事件的生效日,每份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股份数量将按A类普通股流通股减少的比例减少。

如上文所述,凡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购买的A类普通股的股份数目作出调整时,认股权证的行使价格将按紧接调整前的认股权证的行使价格乘以一个分数(x)加以调整,该分数的分子将是紧接调整前行使认股权证时可购买的A类普通股的股份数目,而(y)其分母将是紧随调整后可购买的A类普通股的股份数目。

此外,如果(x)我们发行额外的A类普通股或与股票挂钩的证券以筹集资本,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有关,其发行价或有效发行价低于每股A类普通股9.20美元(此种发行价或有效发行价将由我们的董事会真诚地确定,如果是向我们的初始股东或其关联公司发行,则不考虑我们的初始股东或此类关联公司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如适用,在发行前)(“新发行价格”)(y)此类发行的总收益超过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日可用于为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提供资金的总股本收益及其利息的60%(扣除赎回),以及(z)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之日后的交易日开始的20个交易日期间,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交易价格(该价格,“市场价值”)低于每股9.20美元,认股权证的行使价将被调整(至最接近的百分数),以等于市值和新发行价格两者中较高者的115%,而上文“——当A类普通股每股价格等于或超过18.00美元时赎回认股权证”中所述的每股18.00美元的赎回触发价将被调整(至最接近的百分数),以等于市值和新发行价格两者中较高者的180%。

如对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进行任何重新分类或重组(上述情况除外,或仅影响该A类普通股的面值),或将我们与另一家公司合并或合并为另一家公司(但合并或合并不会导致我们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任何重新分类或重组),或如向另一法团或实体出售或转易我们的资产或其他财产,使我们作为一个整体或实质上作为一个整体而解散,则认股权证持有人其后有权根据认股权证所指明的基础及条款及条件,购买和收取在行使认股权证所代表的权利后可立即购买和收取的A类普通股,认股权证持有人在重新分类、重组、合并或合并时,或在任何此类出售或转让后解散时,如认股权证持有人应收的股票或其他证券或财产(包括现金)的种类和数额

持有人在发生此类事件之前立即行使了他们的认股权证。但是,如果此类持有人有权就合并或合并时应收证券、现金或其他资产的种类或数额行使选择权,则每份认股权证将可行使的证券、现金或其他资产的种类和数额将被视为此类持有人在合并或合并中肯定作出此类选择的每股所收证券、现金或其他资产的种类和数额的加权平均数,如果向此类持有人提出了投标、交换或赎回要约并被此类持有人接受(投标除外,我们就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所规定的股东所持有的赎回权提出的交换或赎回要约,或因我们赎回A类普通股(如果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提交股东批准)而提出的交换或赎回要约,在完成此类要约或交换要约时,该要约或交换要约的提出者,连同任何集团的成员(根据《交易法》第13d-5(b)(1)条的含义),该集团是该集团的一部分,(根据《交易法》第12b-2条所指的)该等制造商的任何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以及任何该等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所属集团的任何成员,实益拥有(根据《交易法》第13d-3条所指的)超过50%的A类普通股已发行股份,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有权获得最高数额的现金,如果该认股权证持有人在该要约或交换要约到期之前行使了认股权证,接受了该要约,并且该持有人持有的所有A类普通股都是根据该要约或交换要约购买的,那么该持有人作为股东实际上有权获得的证券或其他财产,但须进行尽可能接近于认股权证协议中规定的调整的调整(从该要约或交换要约完成之日起及之后)。此外,如果在此类交易中,A类普通股持有人应收对价的70%以下以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已建立的场外交易市场报价的继承实体的普通股形式支付,或在此类事件发生后立即上市交易或报价,如果认股权证的注册持有人在根据提交给委员会的表格8-K的当前报告公开披露该事件完成后的30天内正确行使认股权证,认股权证的行使价格将根据认股权证的Black-Scholes认股权证价值(在认股权证协议中定义)按照认股权证协议中的规定减少。此种行权价格下调的目的是在权证行权期内发生特别交易时,为权证持有人提供额外价值,否则权证持有人无法获得权证的全部潜在价值。

认股权证将根据作为认股权证代理的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与我们之间的认股权证协议以注册形式发行。认股权证协议规定,认股权证的条款可在未经任何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予以修订,以消除任何模糊之处或纠正任何有缺陷的条款,而所有其他的修改或修订将要求至少获得当时尚未发行的公开认股权证多数的持有人的投票或书面同意,并且仅就对私募认股权证条款的任何修订而言,要求获得当时尚未发行的私募认股权证多数的同意。你应查阅一份认股权证协议的副本,它是作为与我们的IPO有关的S-1表格登记声明的证据提交的(“登记声明”),以获得适用于认股权证的条款和条件的完整描述。

认股权证持有人在行使其认股权证并获得A类普通股之前,不享有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特权以及任何投票权。在A类普通股行使认股权证后,每一持有人将有权就股东将投票表决的所有事项,对记录在案的每一股拥有一票表决权。

认股权证行使后将不会发行零碎股份。如果在行使认股权证时,持有人有权获得某部分股份的权益,我们将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将向下取整至拟向该认股权证持有人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最接近的整数。

我们已同意,在适用法律的限制下,任何由手令协议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之有关的针对我们的诉讼、程序或索赔,将在纽约州法院或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提起并执行,并且我们不可撤销地服从该司法管辖权,该司法管辖权将是任何此类诉讼、程序或索赔的专属法院。这一规定适用于根据《证券法》提出的索赔,但不适用于根据《交易法》提出的索赔,也不适用于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地区法院作为唯一和排他性法院的任何索赔。

股息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对我们的普通股支付任何现金股息,也不打算在企业合并完成之前支付现金股息。未来现金股息的支付将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收益(如果有的话)、资本要求和企业合并完成后的一般财务状况。此外,如果我们产生任何负债,我们宣派股息的能力可能会受到我们可能同意的与此有关的限制性契约的限制。企业合并后的任何现金股息的支付将由我们的董事会在此时酌情决定。

我们的转让代理和授权代理

我们的普通股的转让代理和我们的权证的权证代理是大陆股票转让信托公司。我们已同意赔偿大陆证券转让信托公司作为转让代理人和权证代理人、其代理人及其每一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使其免于因以该身份从事的活动而实施或未实施的行为而可能引起的所有索赔和损失,但因受赔偿的个人或实体的任何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而引起的任何责任除外。

经修订及重订的法团证明书

我们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注册证明书载有与IPO有关的某些规定及限制,这些规定及限制将适用于我们,直至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完成为止。未经持有我们65%普通股的股东批准,不得修改这些条文。在IPO结束时,我们的初始股东将集体实益拥有我们20%的普通股(假设他们没有购买我们IPO的任何单位),他们可以参与任何修改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投票,并有权以他们选择的任何方式投票。具体地说,我们经修订及重列的成立法团证明书,除其他事项外,订明:

 

   

如果我们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i)停止所有业务,但清盘的目的除外;(ii)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在其后不超过十个工作日,赎回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公众股份,每股价格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利息应扣除应付税款和最多10万美元的利息,以支付解散费用),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赎回将彻底消灭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的话),以及(iii)在赎回之后,在得到剩余股东和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清算和解散,但在每种情况下,我们都有义务根据特拉华州法律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并在所有情况下遵守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

 

   

在我们进行首次业务合并前,我们不得发行额外证券,使该等证券的持有人有权(i)从信托帐户收取资金,或(ii)与我们的公众股份(a)就我们的首次业务合并或(b)批准对我们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注册证明书作出修订,以(x)将我们完成业务合并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之后,或(y)修订上述条文;

 

   

虽然我们不打算与与我们的保荐人、董事或执行人员有关联的目标企业进行业务合并,但我们并没有被禁止这样做。如果我们进行此类交易,我们或独立董事委员会可能会从作为FINRA成员的独立投资银行公司或估值或评估公司获得意见,认为从财务角度来看,此类业务合并对我们公司是公平的;

 

   

如果法律不要求股东对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进行投票,并且我们出于业务或其他法律原因不决定举行股东投票,我们将根据《交易法》第13e-4条和第14E条的规定,提出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并将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要约收购文件,其中包含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以及根据《交易法》第14A条要求的赎回权基本相同的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无论我们是否根据《交易法》保持注册或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都将为我们的公众股东提供通过上述两种方法之一赎回其公众股份的机会;

•只要我们的证券在纳斯达克保持上市,纳斯达克规则要求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必须与一项或多项经营业务或资产发生,在达成初始业务合并协议时,该业务或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至少为信托账户所持资产的80%(不包括信托账户所赚取的利息所需缴纳的税款);

 

   

如果我们的股东批准对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修订,以修改我们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未能完成首次业务合并时赎回100%公众股份的义务的实质内容或时间安排,或关于与股东权利或首次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重要规定,我们将为我们的公众股东提供机会,在获得批准后,按每股价格赎回其全部或部分A类普通股,并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信托账户所持资金所赚取的利息(利息应扣除应付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开股票的数量,但以本文所述的限制为限;以及

 

   

我们不会与另一家空白支票公司或一家名义经营的类似公司进行初始业务合并。

此外,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规定,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会赎回我们的公开股票,除非我们不受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419条规则的规定的约束,否则在支付递延承销佣金后,我们的有形资产净值将低于5000,001美元。

特拉华州法律的某些反收购条款以及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

我们须遵守香港海关总署监管企业收购的第203条的规定。该法规禁止某些特拉华州公司在某些情况下与下列公司进行“业务合并”:

 

   

持有我们已发行的有投票权股份15%或以上的股东(亦称为“有关股东”);

 

   

有关股东的附属公司;或

 

   

感兴趣的股东的联系人,自该股东成为感兴趣的股东之日起三年内。

“企业合并”包括合并或出售我们超过10%的资产。但是,在下列情况下,上述第203条的规定不适用:

 

   

我们的董事会批准在交易日期之前使股东成为“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

 

   

在导致该股东成为有关股东的交易完成后,该股东拥有交易开始时我们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至少85%,但法定排除的普通股股份除外;或

 

   

在交易之日或之后,初始业务合并由我们的董事会批准,并由我们的股东会议授权,而不是通过书面同意,由至少三分之二的已发行有表决权的股票的赞成票,而不是由感兴趣的股东拥有。

我们的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和优先股可用于未来的发行而无需股东批准,并可用于各种公司用途,包括未来的发行以筹集额外资本、收购和员工福利计划。授权但未发行和未保留的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存在,可能会使通过代理竞争、要约收购、合并或其他方式获得我们控制权的企图变得更加困难或受到阻碍。

某些诉讼的专属论坛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要求,以我们的名义提起的派生诉讼、针对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违反受托责任的诉讼以及某些其他诉讼只能在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提起,除任何诉讼(A)外,特拉华州衡平法院裁定有一不可缺少的一方不受衡平法院的管辖(而该不可缺少的一方在裁定后十天内不同意衡平法院的属人管辖),(B)属于

除衡平法院或(C)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法院的专属管辖权,而衡平法院对此不具有标的管辖权。如果在特拉华州以外地区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股东将被视为同意向该股东的律师送达诉讼程序。虽然我们相信这条规定对我们有利,因为它增加了在适用的诉讼类型中适用法律的一致性,但法院可能会裁定这条规定不可执行,而且在可执行的范围内,这条规定可能会起到阻止对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提起诉讼的作用。

我们经修订和重申的公司注册证书规定,除某些例外情况外,专属法院地条款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交易法》第27条规定,对为执行《交易法》或其规定的规则和条例所规定的任何义务或责任而提起的所有诉讼,拥有专属的联邦管辖权。因此,专属法院地条款将不适用于为执行《交易法》规定的任何义务或赔偿责任而提起的诉讼,也不适用于联邦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的任何其他索赔。此外,我们经修订和重申的公司注册证书规定,除非我们书面同意选择另一家法院,否则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地区法院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成为解决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根据该法颁布的规则和条例提出诉讼理由的任何申诉的唯一法院。然而,我们注意到,法院是否会执行这一规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能放弃遵守联邦证券法律及其相关规则和条例。《证券法》第22条规定,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对为执行《证券法》或相关规则和条例规定的任何义务或责任而提起的所有诉讼同时拥有管辖权。

股东特别会议

我们的章程规定,我们的股东特别会议只能由我们的董事会、我们的首席执行官或我们的主席以多数票召集。

股东提案和董事提名的预先通知要求

我们的章程规定,股东如果想在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之前提出业务,或在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他们的意向。为及时起见,公司秘书须在不迟于第90天的营业时间结束前,或在紧接前一次股东年会周年纪念日前120天的营业时间开始前,在我们的主要行政办公室收到股东的通知。根据《交易法》第14a-8条,寻求纳入我们年度代理声明的提案必须遵守其中所载的通知期。我们的章程还对股东大会的形式和内容做出了某些规定。这些规定可能使我们的股东不能在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问题,也不能在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名董事。

以书面同意提出的诉讼

在发行完成后,我们的普通股股东所要求或准许采取的任何行动,必须由该等股东的正式召开的年度会议或特别会议作出,并且除就我们的B类普通股外,不得经股东的书面同意作出。

分类董事会

我们的董事会分为三个级别,第一级、第二级和第三级,每个级别的成员交错任期三年。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成立法团证明书订明,授权董事人数只可由董事会决议更改。在不违反任何优先股条款的情况下,任何董事或所有董事可随时被免职,但仅限于因由,且只可由持有我们当时股本中所有有权在选举董事时一般投票的未发行股份的多数表决权的人投赞成票,作为单一类别共同投票。董事会的任何空缺,包括因董事会扩大而产生的空缺,只能由当时在任的董事过半数投票填补。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只有在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年度会议上成功地参与代理竞争,才能控制我们的董事会。

B类普通股同意权

只要B类普通股的任何股份仍未发行,未经当时已发行的B类普通股的多数股东的事先投票或书面同意,我们不得作为一个单一类别单独投票,修订、更改或废除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任何条款,无论是通过合并、合并还是其他方式,如果此类修订、更改或废除将改变或改变B类普通股的权力、优先权或相对、参与、可选或其他或特殊权利。在B类普通股持有人的任何会议上所要求或准许采取的任何行动,均可在不举行会议、不事先通知和不投票的情况下采取,但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或同意,列明所采取的行动的,应由已发行的B类普通股持有人签署,该持有人的最低票数不得少于授权或在B类普通股所有股份出席并投票的会议上采取此类行动所需的最低票数。

证券上市

我们的股票、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在纳斯达克分别以CCAIU、CCAI和CCAIW的代码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