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根据规则提交的报告
13a-16或15d-16下
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6年6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 001-39025
玖富公司。
(将注册人的姓名翻译成英文)
来广营西路5号5号楼1207室
北京市朝阳区100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否会根据封面表格20-F或表格40-F提交年度报告。表格20-F表格40-F ☐
玖富完成了一笔委托交易
中国北京,2026年6月1日--旨在为机构合作伙伴赋能先进金融科技的数字技术服务商玖富 Inc.(“玖富”或“公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TERM1)今天宣布,公司已与SCLOUDPAY(HONGKONG)INTERNATIONAL LIMITED(“委托人”)完成一项委托交易,据此,公司向中信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购买若干应收贷款及相关利息和权利(统称“目标贷款”)作为委托人的利息,总对价为HKD 1.01亿港元,随后将目标贷款转让给委托人。根据信安与Capital Nine Holding Limited(公司附属公司)的委托协议,信安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分期向公司支付目标贷款的总代价及相关融资费用,年利率为8%。委托协议还就公司收取目标贷款总对价的权利(包括质押和托管安排)规定了相关保障条款。
前瞻性陈述
本公告包含前瞻性陈述。这些声明是根据美国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安全港”条款作出的。这些前瞻性陈述可以通过“将”、“预期”、“预期”、“未来”、“打算”、“计划”、“相信”、“估计”、“有信心”等术语以及类似的陈述来识别。除其他外,本公告中的业务前景和管理层的报价,以及公司的战略和运营计划,均包含前瞻性陈述。公司还可能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定期报告、提交给股东的年度报告、新闻稿和其他书面材料以及高级职员、董事或员工向第三方作出的口头陈述中作出书面或口头的前瞻性陈述。非历史事实的陈述,包括关于公司信念和期望的陈述,都是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涉及固有风险和不确定性。许多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包含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有关这些风险和其他风险的更多信息包含在公司提交给SEC的文件中。此处提供的所有信息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承担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除非适用法律要求。我们提醒读者不要过分依赖此处包含的任何前瞻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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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玖富公司。 | ||
| 签名: | /s/刘磊 | |
| 姓名: | 刘磊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 日期:2026年6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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