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2026年1月1日
全球价值投资公司
1433 N. Water Street,Suite 400
密尔沃基,WI 53202
女士们先生们:
一方面,Hooker Furnishings Corporation(“公司”)与Global Value Investment Corporation连同附表A所列的每一方(各自为“GVIC方”,统称为“GVIC”),已相互同意本信函协议(本“信函协议”)所载的条款。就本信函协议而言,我们将公司和GVIC各自称为“缔约方”,并统称为“缔约方”。
(a)
公司与GVIC应诚信合作,物色一名双方同意的、具备与公司业务相关行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以获委任为董事会成员(以下简称“新任董事”)在本函件协议日期后但不迟于本协议日期起计四十五(45)天内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为推进上述工作,公司应本着诚意考虑GVIC确定和提议的任何拟议董事候选人,并就任何此类候选人承担公司一般适用于公司非管理董事的公司审查程序。此外,GVIC应本着诚意考虑董事会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确定和提议的任何拟议董事候选人。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概括性的情况下,公司及GVIC各自均有能力面试对方确定的任何董事候选人。
(b)
在新的董事经双方根据第1(a)款)董事会及其所有适用委员会均须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其后五(5)个工作日采取必要行动,以(i)将董事会人数从八(8)名董事增加至九(9)名董事,并委任新的董事进入董事会,以填补由此产生的空缺,任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2026年年会“),以及(ii)委任新董事在(a)董事会所有常设委员会任职,及(b)在本函件协议日期后成立的任何委员会任职,只要新董事根据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的上市标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适用规则和条例(the”SEC”)及公司的企业管治指引;提供了,在每宗个案中,公司的企业管治指引不得在本函件协议日期后作出修订,以防止新任董事在任何该等委员会任职。
(c)
在2026年年会上,董事会至少有一名非新任董事不得竞选连任。
(d)
董事会及其所有适用委员会应采取必要行动,将新任董事列入董事会在公司2026年年度会议和202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代理声明中推荐的提名名单(“2027年年会"),但须待新任董事(i)同意任职并向公司提供所有惯常资料及资料
根据所有其他董事候选人的要求,以及根据SEC代理规则提交的代理声明中要求或通常包含的材料和信息,包括新董事同意在公司2026年年会和2027年年会的代理声明中被点名(如适用),及其任何补充文件,以及在当选时担任公司董事,以及(ii)签立所有须由董事会提名的其他董事签立的文件,以供在该等年度会议(如适用)之前的2026年年度会议及2027年年度会议上选举(该等条件下,《董事提名条件”).在满足董事提名条件的前提下,董事会及其所有适用委员会应采取必要行动,以不低于公司支持其其他董事提名人的方式的严谨和有利的方式,推荐和征集在2026年年会和2027年年会上选举新董事的代理人。在遵守本函件协议条款的前提下,GVIC与新任董事承认并同意适用于公司其他董事的政策、程序、流程、守则、规则、标准和准则,包括有关保密、关联方交易和内幕交易(可能不时集体修订,“公司政策”)将适用于新任董事,适用方式与适用于该等其他董事的方式相同。
(e)
在停顿终止日期(如本文所定义)之前,GVIC应或应促使其代表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出席任何股东大会(如本文所定义),并根据董事会的建议对截至该股东大会适用的记录日期由其实益拥有且其拥有直接或间接投票权的所有普通股股份进行投票,因为董事会的此类建议载于就(i)选举提交的适用的最终代理声明中,罢免及/或更换董事(任何罢免或更换新董事除外)及(ii)提交公司股东表决的任何其他提案;然而,提供,(a)如两家机构股东服务公司("国际空间站”)和Glass Lewis & Co.,LLC(“玻璃刘易斯")就提交给股东的任何公司赞助的提案(关于选举董事进入董事会或将董事从董事会撤职的提案除外)发布与董事会的投票建议不同的投票建议,则GVIC应被允许(但不是被要求)根据ISS和Glass Lewis的建议进行投票;以及(b)GVIC应被允许对批准特别交易的任何提案全权投票。经公司书面请求,GVIC应向公司提供其遵守本第1(e)款)不迟于适用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两(2)个工作日;前提是至少提前五(5)个工作日收到此类书面请求。
(f)
公司同意,新任董事将获得(i)与董事会所有其他非管理董事相同的董事和高级职员保险福利,以及董事会董事一般可获得的任何赔偿和免责安排,以及(ii)与董事会所有其他非管理董事相同的其他福利(包括但不限于补偿、基于股权的补偿和其他赠款(如有)以及费用报销)。公司同意,新任董事应以与董事会其他董事相同的方式和形式并在基本相同的时间收到公司其他董事从公司收到的所有董事会通知和其他董事会材料。
(g)
在停止终止日期之前,GVIC不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其他人)并应促使其控制的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管理成员、负责人、合伙人、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不得,并将指示其及其各自的代理人和代表不得(在GVIC的
指示或代表GVIC),直接或间接,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或本函件协议另有明确许可:
(一)
通过购买、要约或交换要约、通过收购另一人的控制权、通过加入集团,或以其他方式或指示任何第三方收购任何普通股的记录或实益所有权,或就公司的任何有表决权证券或与基础有表决权证券脱钩的任何表决权从事任何掉期或对冲交易或其他任何性质的衍生协议,直接或间接收购、要约或同意收购或收购权利,在每种情况下,这将导致GVIC对此时已发行普通股的9.9%以上拥有合计实益所有权和/或经济风险敞口;
(二)
(a)提名、建议提名或发出意向通知,拟在公司董事将获选的任何股东大会上提名或建议提名一名人士参选;(b)明知而发起、鼓励或参与与公司董事有关的任何选举竞赛或罢免竞赛的任何代理征集;(c)在任何股东大会上提交、发起、提出、提出或成为任何股东提案的支持者,以供考虑,或在任何股东大会之前提出任何其他业务;(d)明知而发起、鼓励或参与就任何股东提案在任何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在任何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其他事项征集代理人;或(e)在每种情况下,故意发起、鼓励或参与与任何股东大会有关的任何“暂缓”或类似活动,但以与董事会就该事项提出的建议相一致的方式除外;
(三)
组建、加入或以任何方式参与任何团体(在《交易法》第13(d)条的含义内)或与任何普通股有关的任何种类的协议,包括与公司董事的任何选举或罢免竞赛或在任何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股东提案或其他业务有关的(包括GVIC全部或部分董事和执行官的团体除外,但不包括截至本协议日期不是GVIC董事或执行官的任何其他实体或个人);前提是本协议不得限制GVIC的关联公司在本信函协议执行后加入该集团的能力,只要任何此类关联公司书面同意受本信函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四)
寻求公开、单独或协同他人修改公司组织文件的任何条款;
(五)
就选举或罢免公司董事或任何其他事项或建议进行任何代理或同意的征集(如本文所定义)或成为任何此类代理或同意征集的参与者(如本文所定义);
(六)
(a)不论(1)直接或间接或(2)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针对或涉及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其现任或前任董事或高级人员(包括派生诉讼)提起、发起或明知而鼓励、进行或威胁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包括派生诉讼),每名董事或高级人员均以其本身的身份,(b)提出任何索取股票清单资料或公司其他簿册及纪录的要求或
根据《弗吉尼亚股票公司法》第13.1-771条或任何其他法定或监管条款规定股东可以查阅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其各自关联公司的账簿和记录的任何子公司;或(c)向法院或其他人提出申请或要求对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其各自关联公司进行检查、调查或审查;前提是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GVIC(w)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本信函协议的规定,(x)就公司或代表公司对GVIC提起的任何程序提出反诉,(y)行使法定评估权或(z)与GVIC以外的指定原告提起的任何集体诉讼有关的任何其他股东一样收取损害赔偿或和解收益;
(七)
直接或间接作出或以任何方式明知参与、便利、鼓励或支持任何要约收购、交换要约、合并、合并、合并、收购、企业合并、出售分立、出售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资本重组、重组、重组、清算、解散、融资或涉及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证券或资产的其他非常交易(每一项“非凡交易”)(据了解,前述不应限制GVIC在与公司其他股东相同的基础上投标股份、收取股份付款、有表决权的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任何该等交易(未由GVIC发起),或参与任何经董事会批准的该等交易);或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协同他人提出任何提案,向公司或董事会作出合理预期会要求或导致就本段所述任何类别的上述事项作出公告;
(八)
就以下事项作出任何公开或合理可能公开的建议、公告、声明或要求:(a)控制、更改或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或管理层,包括更改董事人数或任期或填补董事会任何空缺的建议;(b)任何特别交易或其中的探索,包括上述(g)(vii)条中提及的任何交易(据了解,本(g)(viii)(b)条不应限制GVIC投标股份、收取股份付款,有表决权的股份或以其他方式以与公司其他股东相同的基础参与任何该等交易,或免于参与经董事会批准的任何该等交易);(c)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营运、管治、业务、公司战略、公司架构、公司事务或政策、资本结构或分配、或股份回购或股息政策的任何其他变化;(d)导致公司普通股从或停止被授权在,任何证券交易所;或(e)根据《交易法》第12(g)(4)条导致公司普通股有资格终止登记;
(九)
(a)就任何事项授予任何代理、同意或其他授权以作为任何有投票权证券(使用公司代理卡的公司指定代理人除外);或(b)将任何有投票权证券存入有投票权信托或使任何有投票权证券受制于投票协议或其他类似效力的安排(不包括惯常的经纪账户、保证金账户或大宗经纪账户);
(x)
有意鼓励或建议任何第三方或有意协助任何第三方鼓励或建议任何其他人(a)有关给予或拒绝给予与任何有投票权证券有关的任何代理或同意,或投票的其他授权;或(b)进行与公司有关的任何类型的全民投票(包括为避免对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产生疑问)(但与董事会就该事项提出的建议相一致的鼓励或建议除外,或在本信函协议另有特别许可的情况下);
(十一)
从事任何卖空交易或任何购买、出售或授予任何期权、认股权证、可转换证券、股票增值权或其他类似权利(包括任何看跌或看涨期权或“掉期”交易)有关任何证券(与广泛市场篮子或指数有关的除外)的任何部分价值与公司任何证券的市场价格或价值的任何下跌有关或源自其任何部分,如果这样做会导致GVIC未能在公司拥有合计净多头头寸;
(十二)
除在公司证券随后上市的任何证券交易所进行的出售交易中或在买方身份未知的情况下通过经纪人或交易商进行的出售交易外,通过掉期或对冲交易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或同意向(x)中任何一方提交的任何第三方出售普通股或与普通股有关的任何衍生工具(包括掉期)附表13d(或其修订)有关公司或(y)已公开宣布有意参选(或GVIC或其关联公司知悉有意参选)或为已公开宣布有意参选(或GVIC或其关联公司知悉有意参选)的人士的关联公司代理竞争或就公司未来任何股东大会提交股东提名或提案;
(十三)
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谈判、协议或谅解,或建议、协助、鼓励或寻求说服任何第三方采取GVIC根据本条款被禁止采取的任何行动第1(g)款);
(十四)
采取任何行动质疑这一点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第1(g)款)或本函件协议;或
(十五)
寻求或要求修订、放弃或解除本信函协议的任何条款;但GVIC可向董事会提出保密请求,要求修订、放弃或解除本信函协议的任何条款,董事会可全权酌情接受或拒绝,只要任何此类请求未由GVIC公开披露(且由GVIC以不会合理预期要求公司、GVIC或任何其他人公开披露的方式提出)。
尽管有上述规定,本第1(g)节中的限制不应阻止GVIC或其代表(i)根据对寻求信息的一方具有主管管辖权的任何政府当局的适用传票、法律程序或其他法律要求作出任何事实陈述(只要此种要求不是由于GVIC的行动而产生),(ii)就任何合理预期不会触发任何人的公开披露义务或导致此类通信的任何公开披露的事项向公司作出任何非公开沟通,或(iii)采取行动以进一步物色董事候选人以担任新董事。
2.
相互互不诋毁.在停止终止日期之前,公司和GVIC应各自避免作出,并应促使其关联公司和代表不作出任何公开声明,无论是书面或口头声明,包括向股东、分析师或媒体代表作出的任何声明,这些声明构成对GVIC或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和代表(仅以其本身的身份行事)的人身攻击,或以其他方式贬低、诽谤、诽谤、指责或合理可能损害其声誉。如果公司或其任何代表或GVIC或其任何代表被要求通过适用的传票、法律程序或其他法律要求作出该陈述,或私下将该陈述传达给另一方、另一方的任何董事或执行官,或GVIC的任何投资者、潜在投资者或GVIC担任投资顾问的账户所有者,则上述规定不应妨碍作出任何事实陈述,只要不会合理地预期此类通信将要求或导致此类通信的任何公开披露,并且就向GVIC当前或潜在投资者或GVIC担任投资顾问的账户所有者的此类私人通信而言,这些通信符合先前的惯例,被理解为私人通信,而不是为了规避本信函协议中的限制而进行的。
3.
公示.双方同意,本公司将根据《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新闻稿”)附于本函件协议作为附件 A在双方签署并交付本函协议后立即(无论如何在本协议日期后的一(1)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新闻稿之前,公司和GVIC均不得就本信函协议或此处讨论的事项发布任何新闻稿或公告或采取任何需要公开披露的行动,而无需事先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GVIC承认,公司可以将本信函协议和新闻稿作为证物提交到其8-K表格中,并且公司同意GVIC将有合理机会在提交前审查该8-K表格,并且公司将本着诚意考虑GVIC要求对上述提交进行的任何更改。此外,GVIC须提交其附表13D的修订,以披露订立本函件协议的情况,并须向公司提供合理机会以检讨该附表13D的修订,并将本着诚意考虑公司要求对该附表13D的修订作出的任何更改。
4.
公司的权力及授权.本公司向GVIC声明并保证:(a)本公司拥有执行本函件协议并对其具有约束力的法人权力和授权,(b)本函件协议已由本公司正式有效授权、执行和交付,构成本公司一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和协议,并可根据其条款对本公司强制执行,以及(c)本公司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函件协议不会也不会违反或冲突(i)任何法律、规则、条例、命令,适用于公司的判决或判令,或(ii)根据或根据公司作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组织文件、协议、合同、承诺、谅解或安排,导致任何违反或违反或构成违约(或经通知或时间推移或两者均可能构成此类违约、违约或违约的事件),或导致公司作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组织文件、协议、合同、承诺、谅解或安排项下的重大利益的损失,或赋予任何终止、修改、加速或取消的权利。
5.
GVIC的权力和权威.作为本信函协议签字人的每一GVIC缔约方(每一方,一个“GVIC签字人")向公司声明及保证(a)其拥有执行本函件协议的权力及授权,(b)本函件协议已获各GVIC签字人正式授权、签署及交付,构成各GVIC签字人的有效及具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对各GVIC签字人强制执行,及(c)各GVIC签字人执行本函件协议不会亦不会违反或冲突(i)任何法律、规则、规例、命令,适用于每个GVIC签字人的判决或法令或(ii)导致任何违反或违反或构成违约(或事件
经通知或时间推移或两者均可能构成此种违约、违约或违约),或根据或依据,或导致损失任何GVIC签字人作为其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组织文件、协议、合同、承诺、谅解或安排,或给予终止、修改、加速或取消的任何权利。GVIC声明并保证,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GVIC实益拥有公司总计547,935.5股普通股,每股无面值(“普通股”),并且没有任何额外的普通股基础实物或现金可结算总回报互换的经济风险。
(a)
本函件协议应于东部时间下午5时30分终止,以较早者为准(i)根据公司与2028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的经修订及重述的附例准许非代理访问股东提名董事的最后日期前三十(30)天,以及(ii)2027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周年前一百二十(120)天(该较早日期为“停止终止日期”).
(b)
此种终止后,本函件协议不再具有效力和效力。尽管有上述规定,(i)公司根据第1(a)款),1(b),1(c),1(d),1(f),和2如GVIC在该通知期内未得到纠正,则应在公司向GVIC发出十(10)个日历日的书面通知后,在GVIC发生任何重大违反本信函协议的行为时终止;前提是在发出此类通知时或在通知期结束之前,公司并未严重违反本信函协议,(ii)GVIC根据第1(a)款),1(e),1(g)和2GVIC向公司发出十(10)个日历日的书面通知后,如公司对本函件协议有任何重大违约行为,如该违约行为未在该通知期内得到纠正,则应予以终止;前提是在发出此类通知时或在通知期结束之前,GVIC并未严重违反本信函协议,并且(iii)第6节到19应在本函件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且本函件协议的任何终止均不解除任何一方对在该终止前产生的违反本函件协议的责任。
7.
受托责任.本信函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会被视为要求违反公司任何董事(包括新任董事)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律或以董事身份履行的受托责任。
8.
费用.公司应偿还GVIC在本协议日期之前因与公司的业务、其相关的附表13D备案、筹备2026年年会以及谈判和签订本信函协议而产生的合理且有文件证明的自付费用和开支;提供了此类报销总额不得超过135,000美元。除前句另有规定外,各方自行承担因本函件协议的谈判、执行和生效以及在此拟进行的交易而产生的费用和开支。公司应在收到合理的相关文件后十五(15)个日历日内将此类补偿汇给GVIC。
9.
受限制人士.GVIC同意促使,并应指示其他GVIC各方促使,其及其关联公司和代表遵守本函协议的条款,并应对任何此类关联公司或代表违反本函协议的行为负责。任何该等附属公司或代表违反本信函协议,如果该附属公司或代表不是本协议的一方,如果该附属公司或代表在与GVIC任何一方相同的程度上是本协议的一方,则该附属公司或代表从事将构成违反本信函协议的行为,则应视为发生。
10.
对口单位.本信函协议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签署,每一方将被视为同一份协议,并在对应方已由每一方签署并交付给另一方(包括通过传真传送、以“便携式文件格式”(“.pdf”)形式的电子邮件、Docusign或任何其他旨在保留文件原始图形和图形外观的电子方式)时生效。
11.
具体表现.每一方均承认并同意,如果本信函协议的任何条款未按照其具体条款履行或以其他方式被违反,则会对本协议的另一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金钱损失将不是此类违约的适当补救措施。据此商定,每一方均有权获得本协议条款的强制执行和禁令救济,以防止任何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在任何其他方寻求通过衡平法救济的方式执行条款的情况下,每一方同意放弃任何适用法律下的任何担保要求。
12.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陪审团豁免.公司和GVIC各自(a)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服从弗吉尼亚州亨利县巡回法院和美国弗吉尼亚州东区地区法院亚历山大分庭的属人管辖权,(b)同意不会试图通过任何此类法院的动议或其他许可请求来否认或破坏此类属人管辖权,(c)同意仅在此类法院提起、审理和裁定因本信函协议引起的任何诉讼或程序,(d)放弃任何有关不适当地点的申索或任何有关该等法院为不便诉讼地的申索,及(e)同意其不会在上述法院以外的任何法院提起因本函件协议所引起的任何诉讼。本信函协议双方同意,以以下规定的方式邮寄与任何此类行动或程序有关的过程或其他文件第13款或以适用法律可能允许的其他方式作为充分的过程送达,即为有效和充分的送达。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在因本信函协议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法律程序中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13.
通知.本协议规定的所有通知、同意、请求、指示、批准和其他通信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被视为有效地发出、作出或送达,(a)如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则在发送至下述电子邮件地址时(如适用)(前提是没有自动返回的电子邮件,表明该电子邮件地址不再有效或有效)或(b)如以任何其他方式发出,则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按本协议规定的地址实际收到第13款.
If to the company:
Hooker Furnishings Corporation
东联邦大道440号
弗吉尼亚州马丁斯维尔24112
关注:C.厄尔·阿姆斯特朗三世
电子邮件:[已编辑]
附一份送达(不构成通知):
Skadden,Arps,Slate,Meagher & Flom LLP
曼哈顿西一号
纽约,NY 10001
关注:伊丽莎白·冈萨雷斯-苏斯曼
电子邮件:[已编辑]
McGuireWoods LLP
港汇广场
东运河街800号
弗吉尼亚州里士满23219-3916
关注:James M. Anderson三世
电子邮件:[已编辑]
If to GVIC:
全球价值投资公司
1433 N. Water Street,Suite 400
密尔沃基,WI 53202
关注:詹姆斯·P·盖伊根
电子邮件:[已编辑]
附一份送达(不构成通知):
Olshan Frome Wolosky LLP
美洲大道1325号
纽约,NY 10019
关注度:Andrew Freedman;伊恩-恩格隆
电子邮件:[已编辑]
14.
可分割性.如在本协议日期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函件协议的任何条款被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将不具有任何效力和效力,但该条款的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对本函件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或可执行性不产生任何影响。
15.
无第三方受益人.本信函协议仅为公司和GVIC的利益,不可由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未经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函件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函件协议项下的权利或转授其义务,无论是否通过法律实施或其他方式,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转让均为无效。在不违反前一句的情况下,本函件协议对各方的许可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对其有利,并可由其强制执行和针对其强制执行。
16.
不放弃.任何一方在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方面的任何失败或延误将不会作为对其的放弃而运作,也不会因任何单一或部分放弃而排除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
17.
某些定义.本信函协议中使用的:(a)条款“附属机构”和“协理"(及其任何复数)具有SEC根据《交易法》颁布的规则12b-2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应包括在停顿终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成为本函协议中提及的任何适用个人或实体的联系人或关联人的所有个人或实体;然而,提供、就本函件协议而言,GVIC与本公司互不为关联人或关联人;提供,进一步,就GVIC而言,条款关联公司和联营公司不应包括GVIC的任何投资组合公司;(b)条款“实益所有权,” “集团,” “参与者,” “人,” “代理”和“招标”(及其任何复数)具有《交易法》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提供了“邀约”的含义应不考虑《交易法》第14a-1(l)(2)(iv)条和第14a-2条规定的除外情形;术语“交易法”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连同据此颁布的规则和条例;(c)“净多头头寸”指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的构成该人定义的净多头头寸的普通股股份
根据《交易法》第14e-4条规则比照,但“净好仓”不应包括任何股份,而该等人士并无投票权或指示投票,除非是由于处于保证金账户,或该等人士已就该等股份订立衍生工具或其他协议、安排或谅解,以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对冲或转移该等股份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以及就“净好仓”一词的含义而言,术语“人”或“人”,指任何个人、法团(包括非营利组织)、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产业、信托、联营公司、组织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实体;(d)术语“代表“指(i)某人的关联公司和联系人,以及(ii)其及其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合伙人、成员、经理、顾问、法律或其他顾问、代理人和以代表该人或其关联公司、与其一致行动或在其指示下行事的其他代表;(e)术语”股东大会”指公司的每一次年度股东大会或特别股东大会,或公司股东以书面同意代替的任何行动,以及任何延期、延期、重新安排或延续;(f)术语“第三方”指任何非缔约方、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任何一方的法律顾问的人;及(g)术语“投票证券”指公司有权在董事选举中投票的任何普通股股份或任何其他证券。
18.
释义与建设.公司和GVIC承认,在执行本信函协议之前的所有谈判中,每一方均由其选择的律师代理,并且其已根据该律师的建议执行了同样的协商。各缔约方及其律师合作并参与了本信函协议及此处提及的文件的起草和准备工作,缔约方之间交换的任何和所有与此相关的草案将被视为所有缔约方的工作产物,不得因其起草或准备而被解释为对任何缔约方不利。因此,针对起草或编制本函协议的任何一方需要对本函协议中的任何歧义进行解释的任何法治或任何法律决定均不适用,本公司和GVIC在此明确表示放弃,对本函协议的解释的任何争议将在不考虑起草或编制事件的情况下作出决定。每当(i)在本函件协议中使用“包括”、“包括”或“包括”等词语时,应视为在其后面加上“但不限于”等词语,(ii)“本协议下”、“本协议下”、“本协议下”和类似含义的词语是对本函件协议整体的提述,而不是对本函件协议的任何特定条款的提述,(iii)“或”一词不是排他性的,以及(iv)除非另有说明,本函件协议中对“章节”的提述是对本函件协议章节的提述。本函件协议所列标题仅供参考之用,不影响或被视为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函件协议或本函件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的含义或解释。
19.
整个协议.本函协议,包括附表a和附件 A本函件协议所附,包含双方对本协议标的的全部理解。本信函协议只能通过公司与GVIC签署的书面协议进行修订。
[签名页关注]
如果本信函协议的条款符合贵公司的理解,请在下面签字,本信函协议将构成我们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胡克家具公司
作者:/s/Jeremy Hoff
姓名:杰里米·霍夫
职称:首席执行官
确认并同意自上述首次写入之日起:
全球价值投资公司
作者:/s/James P. Geygan
姓名:James P. Geygan
职称: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杰弗里·R·杰伊根
/s/Jeffrey R. Geygan
詹姆斯·杰伊根
/s/James P. Geygan
[签署页到信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