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2
方大伙伴信笺
2024年4月15日
尊敬的先生们,
我们同意“项目3”下对本所的提及和我们的意见摘要。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我们在中国运营的部分业务的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中国有关相关行业的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或需要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和“第4项。有关公司的信息— C.组织架构Structure —与可变利益实体的合同安排”,载于滴滴 Inc.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并进一步同意通过引用我们在这些标题下的意见摘要并入滴滴 Inc.表格S-8(编号:333-262249)上的注册声明。我们还同意向SEC提交本同意函作为年度报告的附件。
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你忠实的,
/s/方大伙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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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伙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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