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2025年11月4日
Verastem, Inc.
肯德里克街117号,套房500
马萨诸塞州李约瑟02494
女士们先生们:
本意见函是根据特拉华州公司(“公司”)于本协议日期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S-8表格上的登记声明(“登记声明”)提供给您的,用于登记公司400,000股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股份”)。该等股份可根据公司的2014年诱导奖励计划(“计划”)发行。
我们熟悉公司在采用该计划方面采取的行动。我们审查了这些证书、文件和记录,并进行了我们认为适当的事实调查和法律审查,以便使我们能够提出本文所述的意见。在进行此类调查时,我们在没有独立核实的情况下,依赖公司高级职员、公职人员和其他适当人员的证明。
以下表达的意见仅限于《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
基于并受制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股份已获正式授权,当股份已根据该计划的条款发行及出售时,股份将获有效发行、缴足及不可评估。
兹同意将本意见函作为注册声明的证物备案。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其下的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类别。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 /s/Ropes & Gray LLP | |
| Ropes & Gray LL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