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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3.1 2 mullenAutomotive _ ex3-1.htm 展览3.1

 

附件 3.1

 

修订证明书

第二次修订和重述
成立法团证明书

MULLEN Automotive INC。
(a特拉华州公司)

 

MULLEN Automotive INC.是一家根据特拉华州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公司(“公司”),兹证明如下:

 

FIRST:公司名称为Mullen Automotive公司,公司注册成立证书原件于2012年10月2日备案。公司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述的法团注册证明书于2021年11月5日提交,并于2022年3月8日、2022年7月26日、2023年1月30日、2023年5月3日、2023年8月11日、2023年12月20日、2024年9月16日、2025年2月14日及2025年4月10日修订(统称“现行证明书”)。

 

第二: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DGCL”)第242(b)节,公司董事会已正式通过,有权就此投票的已发行股票已批准本修订证书中规定的对现行证书的修订。

 

第三:根据《总务委员会章程》第242条,现将现行证书第三条A款修订重述如下:

 

A.(i)库存类别。这家公司被授权发行两类股票,分别为普通股和优先股。这家公司获授权发行的股份总数为五亿五千万(5500000000)。授权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0亿(5,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获授权发行的优先股总数为五亿(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优先股”),其中二十万(200,000)股被指定为“A系列优先股”,一亿二千万(12,000,000)股被指定为“B系列优先股”,四千万(40,000,000)股被指定为“C系列优先股”,四百三十七百万五百一十一(437,500,001)股被指定为“D系列优先股”,七万六千九百五十(76,950)股被指定为“E系列优先股”。

 

(二)反向股票分割。首次插入本第(II)款的修订证明书生效后(“生效时间”),紧接生效时间前每两(2)至二百五十(250)股已发行普通股应自动合并为一(1)股已发行的公司普通股,而无需公司或其持有人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在生效时间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由公司公开宣布的2至250范围内的确切比例。紧接生效时间之前代表普通股股份的每份证书(“旧证书”)此后应代表旧证书所代表的普通股股份应已合并成的普通股股份的数量,但须消除零碎股份权益。

 

第四:2025年5月21日,公司董事会决定,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已发行的每一百(100)股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应自动合并为一(1)股有效发行、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公开宣布了这一比率。

 

FIFTH:本修正证书将于2025年6月2日上午12:01(特拉华州威尔明顿当地时间)生效。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作为证明,公司已安排由其正式授权人员于2025年5月30日签署本修订证明书,而本文所述的前述事实均属真实和正确。

 

  MULLEN Automotive INC。
     
  签名: /s/David Michery
  姓名: David Michery
  职位: 首席执行官、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