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2
CF INDUSTRIES,INC.,
作为公司
CF INDUSTRIES Holdings,INC.,
作为父母担保人
和
威尔明顿信托,美国国家协会,
作为受托人
补充契约1号
截至2025年11月26日
到
indenture
截至2025年11月6日
有关
2035年到期的5.300%优先票据
目 录
页
| 第一条 一般适用的定义及其他规定 | 1 | |
| 第1.01款 | 参考资料 | 1 |
| 第1.02款 | 定义 | 1 |
| 第二条 票据的一般条款及条件 | 8 | |
| 第2.01款 | 指定及本金金额;系列处理 | 8 |
| 第2.02款 | 成熟度 | 9 |
| 第2.03款 | 表格及付款 | 9 |
| 第2.04款 | 保存人 | 9 |
| 第2.05款 | 利息 | 10 |
| 第2.06款 | 其他条款及条件 | 10 |
| 第三条 赎回;控制权要约变更 | 11 | |
| 第3.01款 | 可选择赎回票据 | 11 |
| 第3.02款 | 控制权变更 | 12 |
| 第3.03款 | 额外赎回条文 | 13 |
| 第四条 附加契诺 | 13 | |
| 第4.01款 | 对留置权的限制 | 13 |
| 第4.02款 | 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 | 16 |
| 第4.03款 | 豁免留置权限制及售后回租交易 | 17 |
| 第4.04款 | 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 | 17 |
| 第五条 担保 | 18 | |
| 第5.01款 | 担保 | 18 |
| 第六条 杂项 | 18 | |
| 第6.01款 | 首次补充义齿的应用 | 18 |
| 第6.02款 | 信托契约法 | 18 |
| 第6.03款 | 与基础契约的冲突 | 18 |
| 第6.04款 | 准据法;陪审团放弃审判;服从管辖 | 18 |
| 第6.05款 | 继任者 | 19 |
| 第6.06款 | 对口单位 | 19 |
| 第6.07款 | 受托人免责声明 | 19 |
i
补充契约1号
特拉华州公司(“公司”)之CF实业,美国特拉华州公司(“公司”),CF实业控股公司(“母公司担保人”),以及作为受托人(“受托人”)的全国协会威尔明顿信托基金(Wilmington Trust,National Association)之间的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的第1号补充契约(此“第一份补充契约”),以基础契约(定义见下文)为准。
简历
然而,公司迄今已签立并向受托人交付一份日期为2025年11月6日的契约(“基础契约”,连同该第一份补充契约,“契约”),规定不时发行其债务证券,按其中规定以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
然而,基础契约规定,公司和受托人可以订立补充基础契约的契约,以确立基础契约第2.01和3.01节规定的任何系列证券(定义见基础契约)的形式和条款;
然而,母公司担保人已正式授权执行和交付本第一份补充契约和发行本票据的担保;
鉴于根据基础契约的条款,在本协议日期,公司希望规定设立一个新的系列票据,称为其2035年到期的5.300%优先票据(“票据”),该等票据的形式和实质以及将在基础契约和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规定和条件;
然而,执行和交付这第一个补充契约的基础契约中规定的条件已经满足;和
然而,公司已要求并在此请求受托人与其一起执行和交付此第一份补充契约,以及根据其条款使此第一份补充契约成为各方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以及与票据有关的基础契约的有效补充的所有必要行为和要求已经完成并履行。
见证:
因此,现在,为了并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前提,每一方为了彼此的利益以及为了票据持有人的平等和可按比例分配的利益而同意如下:
第一条
一般适用的定义及其他规定
第1.01节参考资料。本第一补充契约中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基础契约中赋予它们的含义。本第一补充义齿中对物品和节号的引用,除另有说明外,视为对本第一补充义齿物品和节号的引用。义齿或附注中对“营业结束”的任何提及均指纽约市时间下午5:00。
第1.02节定义。就本第一补充契约而言,以下术语具有以下赋予它们的含义:
“附加票据”是指根据本第一补充契约第2.01(b)节可能不时发行的任何附加票据。
售后回租交易方面的“应占债务”是指,在确定时,承租人在该售后回租交易中包括的租赁剩余期限内的净租金付款义务的现值,包括该租赁已延长或可由出租人选择延长的任何期间。该现值应使用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与该交易中隐含利率相等的贴现率计算。
“授权代理人”具有第6.04条规定的含义。
“Base Indenture”具有Recitals中提供的含义。
“营业日”是指,就任何票据和本第一份补充契约而言,除法律或行政命令授权或有义务关闭纽约、纽约或付款地的银行机构的星期六、星期日或任何其他日子外的任何一天。
“资本租赁义务”是指,就任何人而言,该人根据不动产或个人财产的任何租赁(或传递使用权的其他安排,或其组合支付租金或其他金额的义务,这些义务需要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或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分类为“融资租赁”,但无论如何不包括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分类为“经营租赁”的租赁)在该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分类和入账,并且该等义务的金额应为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资本化金额。
“股本”是指:
| (1) | 在公司的情况下,公司股票; |
| (2) | 在协会或商业实体的情况下,公司股票的任何和所有股份、权益、参与、权利或其他等价物(无论是否指定和是否投票),包括该人的每一类普通股和优先股;和 |
| (3) | 就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合伙企业或会员权益(不论一般或有限)。 |
“控制权变更”是指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 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转易或其他处置(以合并或合并),在一项或多项系列关联交易中,将母公司担保人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作为一个整体,转让给母公司担保人或其子公司之一(包括公司)以外的任何“人”(该术语在《交易法》第13(d)(3)条中定义);或 |
| (2) | 公司知悉(通过报告或根据《交易法》第13(d)条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代理、投票、书面通知或其他方式)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合并或合并)的完成,其结果是任何“人”(这些术语在《交易法》第13(d)(3)条中定义)直接或间接成为母公司担保人有表决权股票投票权50%以上的“实益拥有人”(定义见《交易法》第13d-3条和第13d-5条)。 |
尽管有上述规定或《交易法》第13d-3条的任何规定:
(i)如(a)母担保人成为另一人的直接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b)以下任一情况,则交易将不会被视为涉及控制权变更:(i)母担保人在紧接该交易前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构成、或被转换为或交换为,紧接此类交易生效后该人的多数表决权股份;或(ii)紧接此类交易后,没有“人”(该术语在《交易法》第13(d)(3)条中定义)(满足本句要求的人除外)直接或间接是该人超过50%的表决权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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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a)根据股票或资产购买协议、合并协议、期权协议,个人或团体不得被视为实益拥有表决权的股票,认股权证协议或类似协议(或与之相关的投票或期权或类似协议),直至完成与该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投票权股份的收购(b)一个人或团体将不会因拥有该另一人的有表决权股票或该另一人的母实体的其他证券(或相关合同权利)而被视为实益拥有该另一人的有表决权股票,除非该个人或团体拥有有权投票选举该母实体的董事的有表决权股票总投票权的50%或更多,并在该母实体的董事会中拥有总票数的多数。
“控制权要约变更”具有第3.02(a)节规定的含义。
“控制权变更支付”具有第3.02(a)节规定的含义。
“控制权变更支付日期”具有第3.02(b)节规定的含义。
“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是指既发生控制权变更又发生评级事件。
“公司”具有序言部分提供的含义。
“合并总资产”是指,在任何确定日期,母公司担保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的截至其最近一个财政季度末的母公司担保人及其子公司的总资产,可获得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内部财务报表。
“信贷协议”是指截至2025年9月4日,由母担保人、公司、不时作为其一方的贷款人、Citibank,N.A.作为行政代理人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贷款人和发行银行之间的第一份经修订和重述的循环信贷协议,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相关票据、担保、抵押文件、票据和与之相关的协议,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延期、重述、退还、替换(无论是否在终止或其他情况下)、再融资、补充、修改或以其他方式变更(全部或部分,但不限于金额、条款、条件,盟约及其他条文)不时作出。
“信贷便利”是指一项或多项债务便利(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协议)、契约或其他安排(包括商业票据便利和透支便利),在每种情况下,与银行或其他贷款人或持有人提供循环信用贷款、定期贷款、应收款融资(包括通过向此类贷款人或持有人或其他人出售应收款或向此类贷款人或持有人或其他人借款而形成的特殊目的实体)、信用证、债务证券或其他债务,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重述、修改、续期、退还,置换(不论是在终止时或终止后或其他情况下)、再融资(包括通过向机构投资者出售债务证券的方式)、重组、增加或展期全部或部分(以及不论是全部或部分以及不论是否与原行政代理人和贷款人或另一行政代理人或代理人或其他银行、机构、投资者或其他类似实体以及不论是否根据一项或多项其他信贷或其他协议、契约、融资协议或其他方式提供),不时且在每种情况下全部或部分包括根据或与上述有关而签立和交付的所有协议、票据和文件(包括根据其签发的任何票据和信用证以及任何担保和抵押协议、专利和商标担保协议、抵押或信用证申请以及其他担保、质押、协议、担保协议和抵押文件)。
“托管人”是指受托人,作为全球票据的托管人,或其任何继承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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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票据”是指根据契约以最终形式发行的不包含Global Notes图例的票据。
“存托人”是指存托信托公司、其被提名人及其各自的继任者和受让人,或公司以下指定的其他存托机构。
“第一补充义齿”具有序言部分规定的含义。
“惠誉”是指惠誉国际评级公司及其继任者。
“融资债务”是指任何人的所有债务,无论是否有债券、债权证、票据或类似文书或协议证明,用于偿还自其创设之日起超过12个月的借款或自其创设之日起不到12个月的借款,但其条款可根据该人的选择自该日期起12个月后续期或展期。为确定任何人的“已融资债务”,如果在任何特定债务到期时或之前,将有必要的资金存放在适当的信托存管机构,以支付、赎回或清偿此类债务,则将排除任何特定债务。
“GAAP”是指在美国不时生效的公认会计原则。
“全球票据”是指一张或多张属于全球证券的票据。
“政府权威”是指任何国家或政府、其任何州或其他政治分支机构以及行使政府行政、立法、司法、监管或行政职能或与政府有关的任何实体。
“担保”具有第5.01条规定的含义。
“套期保值协议”是指(a)任何及所有利率掉期交易、基差掉期、信用衍生品交易、远期利率交易、商品掉期、商品期权、远期商品合约、权益或权益指数掉期或期权、债券或债券价格或债券指数掉期或期权或远期债券或远期债券价格或远期债券指数交易、利率期权、远期外汇交易、上限交易、下限交易、领子交易、货币掉期交易、交叉货币汇率掉期交易、货币期权、即期合约,或任何其他类似交易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组合(包括订立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选择权),不论任何该等交易是否受任何主协议管辖或受其约束,以及(b)任何及所有任何种类的交易,以及相关确认,其受国际掉期和衍生品协会(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Inc.)、任何国际外汇主协议或任何其他主协议(任何该等主协议,连同任何相关附表,“主协议”),包括任何主协议项下的任何此类义务或责任;前提是,任何虚拟股票或类似计划仅就母担保人或其任何子公司的现任或前任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顾问提供的服务提供付款,均不得为套期保值协议。
“套期保值义务”是指,就任何特定人员而言,该人员在任何套期保值协议下的义务。
“负债”是指,就任何确定日期(不重复)的任何人而言:
(一)该人借款的负债本金;
(2)该人以债券、债权证、票据或类似票据为凭证的债务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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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人就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或类似票据所承担的偿付义务(该等债务的金额在任何时候等于该等信用证或其他票据当时未提取和未到期的总额加上该等信用证或其他票据下未偿付的提款总额)(除非该等偿付义务与贸易应付款项有关,且该等义务在发生后30天内得到履行);
(4)该人支付递延和未支付的财产购买价款(贸易应付款项或类似义务,包括欠贸易债权人的应计费用除外)的所有义务的主要组成部分,该购买价款应在将该财产交付使用或取得最终交付及其所有权之日后一年以上到期;
(五)该人的资本租赁义务;
(6)以该人任何资产的留置权作担保的其他人的所有债务的主要组成部分,不论该等债务是否由该人承担;但条件是该等债务的数额将是(a)该等资产在该确定日期的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厘定)和(b)该等其他人的该等债务的数额中的较低者;
(7)由该人对第(1)、(2)、(3)、(4)、(5)及(8)条所提述类型的其他人的债务的主要组成部分的担保,以该人所担保的范围为限;及
(8)在本定义未另有包括的范围内,该人在套期保值义务下的净债务(任何该等债务在任何时候等于该人在该协议或安排下产生该等债务的净付款的金额,该款项将在该协议或安排终止时由该人支付);
如果并在此范围内,上述任何项目(信用证和套期保值义务除外)将作为负债出现在该人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不包括其脚注)上。
截至任何日期,任何未偿债务的金额将为:
(1)债务的增值,如为任何以原发行折扣发行的债务;及
(2)负债的本金额,如属任何其他负债。
“义齿”具有独奏会中提供的含义。
“付息日”具有第2.05条规定的含义。
“投资级”是指穆迪等于或高于Baa3的评级(或穆迪继任评级类别下的同等评级),标普或惠誉等于或高于BBB-的评级(或标普任何继任评级类别下的同等评级),以及公司在允许公司选择替代评级机构的情况下,按照选择替代评级机构的方式,在每种情况下均按照“评级机构”的定义,从公司选择的任何替代评级机构或评级机构获得的同等投资级信用评级。
“发行日”是指2025年11月26日。
“留置权”是指,就任何资产而言,(a)该资产的任何抵押、信托契据、留置权、质押、质押、产权负担、押记或担保权益,以及(b)卖方或出租人根据与该资产有关的任何有条件出售协议、资本租赁或所有权保留协议(或任何具有与上述任何经济效果基本相同的融资租赁)下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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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股票”具有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条例U中规定的含义。
“到期日”具有第2.02节规定的含义。
“穆迪”是指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及其继任者。
“笔记”具有朗诵会中提供的含义。为免生疑问,“注释”应包括任何附加注释,除非文意另有规定。
“义务”是指根据管辖任何债务的文件应付的任何本金、利息、罚款、费用、赔偿、补偿、损害赔偿和其他责任。
“票面赎回日期”是指2035年8月26日。
“父母担保人”具有序言部分规定的含义。
“人”是指个人、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协会、股份公司、信托、非法人组织、政府机关或其他任何性质的实体。
“共用协议”是指(i)CF实业 Nitrogen,LLC、Terra Nitrogen,Limited Partnership和Canadian Fertilizers Limited于2013年5月6日签署的某些备件共享协议,以及(ii)Agrium U.S. Inc.、Agrium、加拿大艾伯塔省普通合伙企业、Koch Nitrogen Company,LLC、Mosaic Fertilizer,LLC和Terra Nitrogen,Limited Partnership于2007年2月1日签署的某些备件共用协议,经该特定池增编协议修订,日期为2009年1月28日,经该特定池增编协议进一步修订,日期为2011年1月1日的第1号修订协议进一步修订,日期为2012年9月1日,以及(iii)在本协议日期生效的任何类似部分汇集协议,在每种情况下均未实施任何修订、重述、补充或其他修改,而这些修订、重述、补充或其他修改整体上对母公司担保人及其子公司整体上构成重大不利。
「主要财产」指任何制造设施、仓库或其他类似设施,或由母公司担保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不论于票据发行日期拥有或其后取得)拥有的任何不动产包裹或一组连续不动产包裹,在每种情况下均位于美国境内,且在作出确定之日的账面价值(未扣除任何折旧准备金)超过合并总资产的3%,母担保人或公司合理认定对母担保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整体而言并不重要的任何此类设施或包裹或一组连续包裹除外。
“评级机构”是指标普、穆迪和惠誉,或者如果标普、穆迪或惠誉停止对票据评级或未能公开对票据的评级,则为公司根据《交易法》第3(a)(62)节所指的“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作为其中一家或任何一家的替代机构(视情况而定)。
“评级事件”是指:
(1)如果票据在触发期首日未被至少两家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则票据在触发期首日至少有两家此类评级机构在触发期内的任何日期从票据的适用评级下调至少一个评级类别(例如,从BB +降至BB或从Ba1降至Ba2);
(2)如果票据在触发期首日被至少两家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则票据在触发期内的任何日期被至少两家此类评级机构降级至投资级以下(即BBB-或Baa3以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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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票据在触发期首日仅获两家评级机构评级,其中一家评级为票据投资级(“评级机构1”),另一家评级为票据低于投资级(“评级机构2”),则票据在触发期内的任何日期被评级机构1降级至低于投资级(即低于BBB-或Baa3),且票据被降级至少一个评级类别(例如,从BB +至BB或Ba1至Ba2)自触发期首日由评级机构2在触发期内的任何日期对票据的适用评级,
前提是,如果本定义将适用的评级下调的评级机构未宣布或公开确认或告知公司该下调是全部或部分结果,则因特定评级下调而产生的评级事件不应被视为就特定控制权变更而发生(因此不应被视为本定义下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的定义所指的评级事件),由适用的控制权变更构成或因适用的控制权变更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事件或情况(无论适用的控制权变更是否应在评级事件发生时发生)。为免生疑问,任何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将被视为与任何特定控制权变更有关,除非且直至该控制权变更已实际完成。
“定期记录日期”具有第2.05节规定的含义。
“标普”是指S&P Global Inc.旗下的一个部门标普全球评级及其继任者。
“售后回租交易”是指与任何规定由母担保人或母担保人的任何附属公司租赁任何主要财产的人之间的任何安排,该等主要财产已经或将要由母担保人或任何该等附属公司出售或转让给该等人,意图收回该等主要财产的租赁,但母担保人与母担保人的附属公司之间或母担保人的附属公司之间的租赁除外。
“附属公司”是指,就任何人而言,(i)任何公司,其任何类别或类别的股票的50%以上,根据其条款具有选举该公司大多数董事的普通投票权(无论当时该公司的任何类别或类别的股票是否因任何意外事件的发生而拥有或可能拥有投票权),在当时由该人和/或该人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拥有,以及(ii)任何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协会,该人士及/或该人士的一间或多于一间附属公司拥有当时在其中的股权的总投票权超过50%的合营企业或其他实体。除非另有限定,就合营实体而言,只要母担保人和/或其一家或多家子公司在该合营实体的股权总投票权中所占份额在该合营企业启动时低于50%但随后根据适用的合营协议条款超过50%,除非且直至母担保人和/或一家或多家子公司在该合资实体的股权总投票权中所占份额超过70%,否则该合资实体不应被视为子公司。
“国债利率”是指,就根据第3.01条规定的票面赎回日之前的任何赎回日而言,公司根据以下两项条款确定的收益率:
(a)适用于票据的国库券利率应由公司在纽约市时间下午4:15之后(或在美国政府证券的收益率由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每日公布的时间之后)确定,在赎回日之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以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在“美国政府证券-国债固定到期日-名义”(或任何后续标题或标题)(“H.15 TCM”)标题下指定为“选定利率(每日)-H.15”(或任何后续指定或出版物)(“H.15”)的最近一次统计发布中在该日该时间之后出现的一个或多个最近一天的收益率为基础。在确定适用的库藏利率时,公司应酌情选择:(1)H.15上的库藏恒定到期日的收益率正好等于赎回日至票面赎回日期间(“剩余期限”);或(2)如果H.15上没有此种库藏恒定到期日正好等于剩余期限,则两种收益率-一种收益率对应H.15上的库藏恒定到期日的收益率紧接短于,另一种收益率对应H.15上的库藏恒定到期日的收益率紧接长于剩余期限的收益率-并应插值到票面赎回日,以直线法(使用实际天数)使用这样的收益率并将结果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或(3)如果H.15日没有这样的国债恒定期限短于或长于剩余期限,则H.15日单一国债恒定期限的收益率最接近剩余期限。就本(a)条而言,适用的库务期恒定到期日或H.15日到期日应被视为自该赎回日期起,到期日等于该库务期恒定到期日的相关月数或年数(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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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如果在赎回日期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不再公布H.15 TCM或任何后续指定或出版物,公司应根据在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在该赎回日期之前的第二个营业日(如适用)到期的或期限最接近面值赎回日的美国国债证券的半年期等值到期收益率的年利率计算国库券利率。如果没有在票面赎回日到期的美国国债证券,但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的到期日与票面回售日相等,一种到期日在票面回售日之前,另一种到期日在票面回售日之后,则公司应选择到期日在票面回售日之前的美国国债证券。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在票面赎回日到期,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符合上句标准,公司应根据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该等美国国债的出价和要价的平均值,从这两个或多个美国国债证券中选择交易价格最接近票面的美国国债证券。在根据本条款(b)的条款确定国库券利率时,适用的美国国库券的半年期到期收益率应以该美国国库券在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的出价和要价的平均值(以本金的百分比表示)为基础,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
“触发期”是指自公司首次公开宣布一项可能合理导致控制权变更的安排开始的期间,直至控制权变更完成的公告发布后的60天期间结束;但前提是,如果票据的评级处于公开宣布的考虑中,可能被任何评级机构下调,该60天期限应延长至(x)该评级机构宣布其审查结果之日和(y)控制权变更完成后180天之日的第一个发生之日。
“受托人”具有序言中规定的含义。
任何特定人士在任何日期的“有表决权股份”指该人士当时有权在该人士的董事会或经理选举(或,如该人士为合伙企业,则为该人士的普通合伙人的董事会或其他理事机构)中进行一般投票的股本。
第二条
票据的一般条款及条件
第2.01款指定及本金金额;系列处理。
(a)公司特此设立一系列证券,指定根据义齿发行“2035年到期的5.300%优先票据”。票据可根据契约进行认证和交付,本金总额不受限制。根据契约条款于本协议日期发行的票据,本金总额应为1,000,000,000美元。票据是无担保的,与公司的其他无担保和非次级债务具有同等地位。
(b)公司可不时在未经票据持有人同意或通知的情况下发行额外票据,以使该等额外票据及该系列的未偿还票据将合并在一起,并根据契约形成单一系列证券。任何系列票据的本金总额的任何增加,须以交付予受托人的高级人员证明书作为证明。
(c)根据第2.01(b)节发行的任何附加票据,在所有方面的条款均与本文所规定的票据相同,但发行日、公开发行价格以及在该等附加票据的发行日或首个付息日之前应计利息的支付除外;但如果该等附加票据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不能与票据互换,则该等附加票据应有一个单独的CUSIP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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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款到期。除非已发生较早赎回,否则票据本金将于2035年11月26日到期及应付。票据的该等到期日为票据的“到期日”。
第2.03节表格和付款。
(a)票据最初应以一张或多张完全注册的记账式全球票据的形式发行,最低面额为2000美元,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
(b)票据(就任何额外票据而言,与发行日期、公开发售价格、在该等额外票据的发行日期或首个付息日之前应计利息的支付除外)以及将在其上背书的受托人认证证书须大致采用附件 A的形式,该形式现已纳入本第一份补充契约并成为其一部分。票据可能具有保存人可能要求的或为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或根据其订立的任何规则或条例或票据可能上市的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的任何规则或条例所要求的字母、数字或其他识别标记以及标记、图例、背书或变更,或为符合惯例,或表明任何特定票据所受的任何特殊限制或限制,或作为执行该等授权的获授权人员可能批准的(执行该等授权为该等批准的确凿证据),且与义齿的规定并无不一致。
(c)票据中所载的条款和规定应构成本第一份补充契约的一部分,并在此明确作出,而公司和受托人通过签署和交付本第一份补充契约,明确同意该等条款和规定并受其约束。应向存托人支付全球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和/或利息(如有)。
第2.04节保存人。
(a)存放于保存人或保管人的全球票据,只有在该转让符合第2.04(d)及(i)保存人(a)已通知公司其不愿或无法继续担任该全球票据的保存人的情况下,方可将本金总额等于该全球票据本金总额的最终票据形式转让给其实益拥有人,以换取该全球票据,或(b)已不再是根据《交易法》和任何其他适用法规或条例注册的清算机构,而此时要求存托人必须如此注册才能担任存托人,在每种情况下,除非公司已在收到该通知后90天内或在其知悉该终止或不合格后批准继任存托人,或(ii)公司全权酌情确定该全球票据将如此可交换或转让。
(b)任何可依据本条第2.04条转让给其实益拥有人的全球票据,须由保存人全部或不时部分无偿交还予受托人,而受托人须在转让该全球票据的每一部分时认证并交付相等的认可面额的确定票据本金总额。根据本条第2.04款转让的全球票据的任何部分,只应以最低面额2000美元和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执行、认证和交付,并以保存人指示的名称登记。
(c)当全球票据的所有实益权益已被交换为确定票据、转让以换取另一全球票据的权益、赎回、回购或注销时,该全球票据应由存托人退还受托人注销或由受托人保留并注销。在注销前的任何时间,如全球票据的任何实益权益被交换为确定票据、转让以换取另一全球票据的权益、赎回、回购或注销,则该全球票据所代表的票据本金金额应适当减少或增加,并应由受托人或托管人就该全球票据对受托人(如果当时是该全球票据的托管人)的账簿和记录进行调整,以反映该减少或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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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全球票据或其中实益权益的转让和交换应根据契约和适用程序通过保存人进行。最终票据应由其持有人和受托人根据基础契约第3.05节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转让和交换。
第2.05节利息。
公司须于每年5月26日及11月26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票据的利息,首次付款日期为2026年5月26日,于紧接相关利息支付日之前的5月11日及11月11日(视属何情况而定,不论是否为营业日)的营业时间结束时向该等票据登记在其名下的持有人支付利息。票据的该等付息日及记录日期分别为票据的“付息日”及“定期记录日”。
于票据到期日或票据任何赎回日期应付的利息,须支付予该等票据的本金须支付予的持有人。票据利息按一年360天十二个30天的月份计算。公司应通过受托人向存托人支付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如果任何票据不再由全球票据代表,公司可以选择通过直接邮寄给持有人在证券登记册中出现的注册地址的支票支付最终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本金、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如已按照基准契约第5.05(c)条存放于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则须视为已于到期日期支付
于任何付息日、赎回日或到期日应付的利息,须为自已支付利息或就其妥为提供利息的下一个上一个付息日(或自原发行日期(如未就票据支付利息或就其妥为提供利息)至但不包括该等付息日、赎回日或到期日(视属何情况而定)的应计利息金额(包括)。如任何付息日、赎回日或到期日不是营业日,则在该日期另有规定的付款将在下一个营业日支付,其效力与在付息日、赎回日或到期日(如适用)相同;但在该付息日、赎回日或到期日(视情况而定)至下一个营业日的期间内,不得就该日期到期的付款产生额外利息。
第2.06节其他条款和条件。
(a)票据不受任何偿债基金的规限或有权享有任何偿债基金的利益。
(b)基础契约第13.02条的失效及契诺失效条文将适用于票据,而本第一补充契约第四条所载的契诺须受基础契约第13.02条的条文规限。基础契约第13.01节的规定将适用于票据。
(c)票据将受基础契约第六条的约束。
(d)受托人最初将是证券登记官和付款代理人。
(e)票据将受基本契约第五条规定的契诺所规限。
(f)票据的付款地点,以及可能就票据和契约向公司送达或向公司送达的通知和要求的地点,应为受托人的企业信托办公室,该办公室在本协议日期位于Wilmington Trust,National Association,50 South Sixth Street,Suite 1290,Minneapolis,MN 55402,注意:CF实业票据管理人,或受托人可能不时通过通知持有人、公司和母担保人而指定的其他地址,或任何继任受托人的主要法人信托办事处(或该继任受托人不时藉通知持有人、公司及母担保人而指定的其他地址);但受托人的任何办事处不得为公司或母担保人的办事处或机构,以向公司或母担保人送达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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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赎回;控制权要约变更
第3.01节票据的可选赎回。
(a)在票面赎回日期前,公司可随时及不时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票据,赎回价格(以本金百分比表示,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相等于以下两者中较大者:
(i)(a)按每半年(假设一年360天,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按国库券利率加20个基点减去(b)至赎回日应计利息后折现至赎回日(假设票据于票面赎回日到期)的剩余预定支付本金及其利息的现值之和,以及
(ii)将于该赎回日期赎回的票据本金额的100%,
加上(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未付利息(如有)。
(b)于票面赎回日期或之后,公司可随时及不时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票据,赎回价格相等于被赎回票据本金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
(c)除非公司拖欠支付赎回价款,否则在赎回日期及之后,要求赎回的票据或其部分将停止产生利息。
(d)在部分赎回票据的情况下,将按比例、以抽签或受托人全权酌情认为适当及公平的其他方法选择赎回票据。本金2000美元或以下的票据将不会被部分赎回。如任何票据只须部分赎回,则与该票据有关的赎回通知将载明该票据本金被赎回的部分。除全球票据外,本金金额相等于票据未赎回部分的新票据将在退保时以票据持有人的名义发行,以注销原票据。尽管有上述规定,只要票据由保存人持有,票据的赎回应按照适用的程序进行。
(e)如发生任何赎回票据的情况,公司无须(i)在该票据的赎回通知书寄出前15天开始营业并于该邮寄当日营业结束时结束的期间内登记任何票据的转让或交换,或(ii)登记如此选择赎回的任何票据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交换,但任何票据的未赎回部分被部分赎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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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公司可酌情决定赎回票据,但须符合一项或多项先决条件,包括完成公司交易。在此情况下,任何相关的赎回书面通知将描述该等先决条件,并(如适用)将说明,由公司酌情决定,(i)赎回日期可能会延迟至任何或所有该等条件均获满足(或由公司全权酌情豁免)的时间(包括邮寄或交付赎回通知之日后超过60天,包括以电子传送方式),或(ii)如任何或所有该等条件在有关的赎回日期或如此延迟的赎回日期之前未获公司达成或豁免,则该等赎回可能不会发生,而该等通知可能会被撤销。此外,公司可在该通知中规定,赎回价格的支付和公司就该赎回所承担的义务的履行可由另一人履行。
(g)公司在确定赎回价格时的行动和决定应是决定性的,并对所有目的具有约束力,不存在明显错误。受托人没有义务确定或核实赎回价格的计算。
(h)尽管有上述规定,于赎回日期或之前的利息支付日到期应付的票据分期利息,将于该利息支付日支付予持有人,截至紧接该利息支付日之前的相关定期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为止。
(i)尽管本第一补充契约及基础契约有任何相反规定,但除依据本第一补充契约第3.01条及基础契约第4.02、4.03及4.04条进行的赎回外,公司、母担保人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可在任何时间及不时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购买、回购、赎回、交换、取消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或撤回票据,按公司、母担保人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可能确定的条款及条件、价格及考虑因素,包括协议交易、公开市场购买、要约收购或与票据的一个或多个持有人和/或实益拥有人进行的任何其他交易。
第3.02节控制权变更。
(a)一旦发生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除非公司已根据本第一补充契约第3.01条行使其赎回票据的权利,否则每名票据持有人将有权要求公司根据要约(“控制权变更要约”)以现金购买价格回购该持有人票据的全部或部分(至少相当于2,000美元或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购买价格等于其本金总额的101%加上应计未付利息(如有),但不包括购买之日(“控制权变更支付”),受限于相关定期记录日期的票据持有人在相关付息日收取到期利息的权利。尽管有上述规定,于控制权变更支付日或之前的利息支付日到期应付的票据分期利息,将于利息支付日支付予截至有关常规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的登记持有人。
(b)在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发生之日后30天内,或根据公司的选择,在任何控制权变更发生之前并以发生为条件,但在构成或可能构成控制权变更的交易公开公告后,公司将被要求向每个票据持有人交付一份通知,并向受托人提供一份副本,该通知应适用于控制权变更要约的条款。除其他事项外,该通知应说明购买日期,该日期不得早于该通知发出之日起60天,也不得(除非该通知以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的发生为条件)晚于该通知发出之日起60天,如果该通知是在控制权变更之前发出的,则不得早于控制权变更发生之日,但法律可能要求的除外(“控制权变更支付日”)。控制权变更支付日期可参照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满足的日期指定,而非具体日期。通知如在控制权变更完成日期之前发送,应说明控制权变更要约以控制权变更支付日或之前发生的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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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控制权支付日期变更时,公司将被要求在合法范围内:
(i)接纳根据控制权变更要约妥善提交的所有票据以供支付;
(ii)就所有妥善投标的票据或部分票据向付款代理人存入相等于控制权变更付款的款额;及
(iii)将妥善接纳的票据连同述明正在购买的票据或部分票据的本金总额的高级人员证明书交付或安排交付予受托人。
(d)如(i)第三方以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提出该等要约,且该第三方购买了根据其要约妥善提交且未撤回的所有票据,或(ii)已根据本第一补充契约第3.01条发出赎回所有未偿还票据的通知,则公司无须作出控制权要约的变更,除非且直至有拖欠支付适用的赎回价款。
(e)如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不少于90%的持有人在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时有效投标且不在回购票据的要约中撤回该等票据,而公司或任何第三方在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时代替公司提出回购票据的要约,如紧接前(d)款所述,购买该等持有人有效投标且未撤回的所有票据,则公司有权,在不少于10天但不超过60天的事先通知下,向每名持有人并连同一份副本送交受托人,在控制权变更支付日期后不超过30天,以现金赎回该等购买后仍未偿还的所有票据,赎回价格相当于其本金的101%,加上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的话),直至(但不包括)赎回日(但须受限于有关常规记录日期的记录持有人有权收取有关利息支付日到期的利息)。
(f)如任何证券法律或法规包括《交易法》第14e-1条规则的规定,与义齿和票据的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规定相冲突,则公司不应因遵守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视为违反其在义齿和票据下的义务。公司可能会依赖SEC发出的任何不采取行动的信函,这些信函表明SEC的工作人员不会建议在要约收购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采取执法行动。
(g)公司因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而作出控制权变更要约和/或控制权变更付款的义务,经票据未偿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书面同意,可予以豁免或修改。
(h)受托人无须负责监察票据的评级、任何评级事件或任何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
第3.03节追加赎回条款。
(a)在符合本第一补充契约第6.03节的规定下,基础契约第四条的规定,经本第一补充契约的规定补充,适用于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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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附加契诺
第4.01节留置权的限制。除下文第4.03节另有规定,并受基本契约第13.02节的失效和契约失效条款的规限外,只要任何票据仍未偿付,母担保人或其任何子公司均不得在任何主要财产上创建、招致、发行、承担或担保(统称“招致”)任何由留置权担保的债务,但许可留置权(定义见下文)除外,而无需平等和按比例为当时未偿付的任何票据提供担保(只要此类债务如此担保)。下列任何留置权均为“许可留置权”:
(a)任何时候未偿还的本金总额不超过25.00亿美元的与信贷融资有关的债务和其他债务的担保留置权;
(b)一方面为母担保人及其任何子公司之间的任何套期保值协议提供担保的留置权,另一方面,在订立该套期保值协议时为母担保人或其任何子公司(或此类贷款人的关联公司)的一项或多项信贷便利下的贷款人的一名或多名人士,该留置权为担保资产提供担保的设押资产也受信贷便利下的债务和其他义务的留置权的约束;
(c)母公司担保人拥有的任何合营企业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股本留置权,以确保该合营企业的合营义务;
(d)有利于母担保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留置权,包括但不限于在母担保人与其任何附属公司之间或之间担保债务的留置权;
(e)担保(i)资本租赁义务和(ii)母担保人或其任何子公司为为任何资产的购置、租赁、建造、安装或改进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提供资金而招致的其他债务的留置权;前提是在发生上述第(i)和(ii)款时,未偿资本租赁义务和根据本(e)条(包括本(e)条第(iii)款)由留置权担保的其他债务的本金总额不超过合并总资产的(x)250,000,000美元和(y)10%中的较高者,(iii)该等债务的任何再融资、置换、退款、续期、交换、偿还或延期(包括依据任何撤销或解除机制)(或有关债务的未动用承诺),金额不多于由再融资、置换、退款、续期、交换、偿还或延期的留置权所担保的该等债务的本金,加上应计利息及任何费用及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就任何该等再融资、置换、退款、续期、交换、偿还或延期而须支付的溢价或撤销费用;
(f)就与收购或其他投资有关的任何意向书或购买协议仅附加于现金保证金存款的留置权;
(g)根据代管安排或其他筹资安排对存款账户、证券账户、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留置权,根据这些安排,这些资金将被隔离以支付任何收购的购买价款;
(h)母公司担保人作为库存股持有的保证金股票的留置权;
(i)受集合协议规限的不动产或个人财产的留置权;
(j)在“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项下的契诺不加禁止的范围内,由出售、转让或处置任何资产或财产的协议组成的留置权;
(k)为任何根据股权回购计划管理或进行交易的经纪人、交易商、托管人、受托人或代理人而就任何股权回购计划设定的留置权;
(l)对在其购置时存在的任何主要财产的留置权,以及在该财产的购置、改良、改建、建造或开始全面运营(以最近者为准)完成之前、同时或之后270天内(或根据在该期间内获得的坚定承诺融资安排而设立的留置权,以担保为支付该财产的购买价款或该改良、改建、建造或开始全面运营的成本而招致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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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对在该人与母公司担保人或母公司担保人的任何附属公司合并或并入或合并时存在的人的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但该等留置权在该合并或合并之前已经存在且并非在考虑该合并或合并时发生,且不延伸至与母公司担保人或适用的附属公司合并或合并的人的资产以外的任何资产;
(n)对在该人成为母担保人的附属公司时存在的任何人的资产的留置权;但该等留置权在该人成为母担保人的附属公司之前已经存在,且并非在考虑该人成为母担保人的附属公司时发生,且不延伸至除成为母担保人的附属公司的人的资产以外的任何资产;
(o)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根据《统一商法典》第2条或适用法律的类似规定产生的货物出卖人对母担保人或其任何子公司的留置权;
(p)为确保支付与货物进口有关的关税而在法律运作中产生的有利于海关和税收当局的留置权;
(q)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设定或承担的与工人补偿、失业保险或其他形式的政府保险或福利及其他社会保障法律或类似法律或法规有关的留置权(经修订的1974年《美国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及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下产生的留置权除外),包括与上述有关的信用证、担保义务或类似票据的债务的现金抵押品,以及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根据保险或自保安排为责任保险承运人提供担保的存款,或为保证履行投标、投标或交易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合同)、租约、法定义务、担保和上诉保证金(或在任何法律程序过程中为以其他方式确保上诉、中止或解除而作出的存款)、履约或完成保证金和其他类似性质的义务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要求作出的其他现金存款,在每种情况下;
(r)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关于房东、承运人、仓管员、机械师、材料工、供应商、加工商、工人、修理工和其他法律规定的类似留置权以及担保未逾期60天以上或正在被抗辩的债务的留置权;
(s)因诉讼或判决有争议而产生的留置权;
(t)法律对逾期未超过60天的税款、摊款或政府收费或征税规定的留置权,或正受到适当程序的善意质疑,或已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或其他适用的会计规则为其预留了足够的准备金;
(u)出租人、转租人、承租人、转租承租人、被许可人、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分被许可人在契约不加禁止的任何租赁或许可协议下以及在正常业务过程中的任何权益或所有权;
(v)票据发行日存在的留置权(担保信贷融资的留置权除外);
(w)有利于美国或其任何州的留置权,或有利于任何其他国家或其政治分支机构的留置权,以确保依据任何合同或法规获得某些付款,或确保为融资购买价格或减值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而招致的任何债务,或在不动产的情况下,为建筑成本,受此种留置权约束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与污染控制、工业收入或类似融资有关的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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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分区限制、地役权、路权、财产使用限制、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类似的产权负担和轻微的所有权不规范行为,对母担保人及其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正常经营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干扰;
(y)与现金管理方案的运作有关的留置权以及与银行的留置权、抵销权、撤销权、退款权、退款权、透支权或与存款、证券和商品账户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维持在债权人存款机构或证券或商品中介机构的其他资金有关的类似权利和补救办法有关的任何成文法或普通法规定,而不是以提供担保为目的;
(z)为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费提供融资担保的留置权;
(aa)对信托、代管安排及其他资金安排的留置权,以及任何现金、现金等价物、存款账户、证券账户和信托账户或与撤销(不论是通过契诺或法律撤销)、清偿和解除或赎回债务有关的其他资产;
(bb)与信用证和应收账款贴现或出售有关的留置权;
(CC)根据《统一商法典》第4-210条产生的托收银行的留置权;及
(dd)先前如此担保的任何留置权的全部或部分的任何延期、续期或替换(以及连续的延期、续期和替换),并允许在契约下作担保;但(a)该等延期、续期或替换留置权仅限于为原始留置权作担保的同一财产(加上对该财产的改良和加入),以及(b)由新留置权作担保的债务的本金额不高于由该留置权作担保的再融资、置换、退还、续期、交换、偿还或延期的任何债务的本金额,加上应计利息和任何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此类再融资、置换、退款、续期、交换、偿还或延期有关的应付溢价或撤销费用。
第4.02节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除下文第4.03节另有规定,并受基本契约第13.02节的失效和契约失效条款的规限外,只要任何票据仍未偿付,除母公司担保人与其子公司之间或相互之间的租约外,母公司担保人不得、也不得允许其任何子公司就主要财产进行任何售后回租交易且租约超过三年,除非:
(a)母公司担保人和/或该等附属公司或附属公司将有权就该等售后回租交易产生金额等于或大于应占债务的债务,由该等主要财产的留置权作担保,而无需按照上文第4.01条所述的契诺为票据作担保;和
(b)在该等售后回租交易后的120天内,母公司担保人或该附属公司申请一笔金额,金额相当于该等售后回租交易的所得款项净额与该等售后回租交易时的主要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以清偿母公司担保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已融资债务,或购买、收购或(如属不动产)建造将构成主要财产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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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节豁免对留置权和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母担保人及其子公司可能会产生由留置权担保的债务或进行根据第4.01条和第4.02条规定的限制本不允许的售后回租交易,但条件是,在紧接生效后,任何主要财产(现在拥有或以后获得的)上的留置权(允许的留置权除外)所担保的未偿债务的金额在没有根据第4.01条规定的契诺平等和按比例为票据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发生,加上与所有此类售后回租交易相关的所有未偿可归属债务的总额(不包括未满三年或已偿还已融资债务或购买将构成主要财产的财产的交易,如上文第4.02节所述),不超过合并总资产的15%。
第4.04节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
(a)公司不得与任何其他人合并或合并,或向任何其他人(母公司担保人或票据的另一担保人除外)出售或转让其全部或基本全部财产和资产,除非该继承实体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组织和有效存在的,并且:(i)在合并的情况下,其为持续人;或(ii)如公司与另一人合并或合并为另一人(而公司并非持续人),或出售或转让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及资产予另一人,则由该等合并所组成或与其合并的人或通过出售或转让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及资产而取得的人,将透过签立并交付予受托人的补充契约,承担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的到期及准时支付,(iii)在紧接该交易生效后,任何违约事件及任何在通知或时间推移后或两者兼而有之将成为违约事件的事件,均不得已发生并仍在继续,而该事件并无根据契约条款以其他方式获豁免或补救。
每名该等承继人于签立该等补充契约后,将继承公司,其效力犹如其曾是本合约的原始订约人一样(该继承须解除公司的所有法律责任,并解除公司的所有义务及契诺,在每种情况下均根据契约及票据),而该承继人将拥有并可不时行使本公司在本合约项下的每项权力,并可以该承继人的名义签立及交付本第一份补充契约项下的票据,而义齿规定由公司任何董事会、理事机构或高级人员作出或进行的任何作为或程序,可由该承继人的同类董事会或高级人员以同样的力量和效力作出或进行。
(b)母担保人不得与任何其他人合并或合并,或将其全部或基本全部财产和资产出售或转让给任何其他人,除非继承实体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组织和有效存在的,并且:(i)在合并的情况下,它或公司是持续人;或(ii)如果母担保人与另一人合并或合并(而母担保人或公司不是持续人),或将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及资产出售或转让予另一人(公司除外),则由该等合并所组成或与其合并的人或透过出售或转让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及资产而取得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及资产的人,将透过签立并交付予受托人的补充契约,承担担保及母担保人在契约下的其他义务;及(iii)在紧接该等交易生效后,不会发生任何违约事件,亦不会发生任何经通知或时间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的事件,将成为违约事件,应已发生并正在继续,但未根据义齿条款以其他方式被放弃或补救。
每名该等承继人在签立该等补充契约后,将继承母担保人,其效力犹如其曾是本协议的原始当事人(该继承应解除母担保人的所有责任,并解除母担保人的所有义务和契诺,在每种情况下均根据契约和担保),而该承继人将拥有并可不时行使母担保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每项权力,以及由任何董事会作出或履行的契约规定的任何作为或程序,母担保人的理事机构或高级人员可由该继任人的同类董事会或高级人员以同样的力量和效果作出或履行。
尽管有本条第4.04条或义齿的任何其他规定,(i)公司或母担保人可与公司或母担保人合并或合并,或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财产和资产予公司或母担保人,(ii)母担保人可与母担保人的任何附属公司合并或合并,或仅为重新合并或重组母担保人,(iii)公司和母担保人可转换为公司、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组建的信托或其他实体,以及(IV)母担保人,可以向公司或母担保人的任何子公司出售、租赁、转让、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资产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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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担保
第5.01款保证。基础契约第十四条的担保条款将适用于票据,且在符合该等第十四条条款的情况下,母担保人无条件、全面和不可撤销地保证公司在契约中规定的优先无担保基础上在票据和契约项下的义务,并向受托人认证和交付的票据的每一持有人以及为其本身和代表该持有人向受托人保证(i)本金(和溢价,如有)和票据的利息将在到期时(无论是在到期日)通过加速、赎回或义齿中规定的其他事件全额支付,连同证券逾期本金和利息的利息(如有)(如果合法),以及公司根据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对持有人或受托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应立即全额支付或履行,(ii)如任何票据或任何该等其他债务的付款或续期时间有任何延长,则须在到期时或根据延期或续期的条款(不论是在到期日)以加速、赎回或义齿中所述的其他事件(“担保”)的方式全额支付该等款项或按其履行。
第六条
杂项
第6.01节第一补充义齿的应用。由本第一份补充契约所补充的基础契约在所有方面均获批准和确认,而基础契约所载关于受托人的权利、特权、豁免、权力和义务的所有规定应完全适用于本第一份补充契约,并具有与本全文所述相同的效力。此第一个补充义齿应被视为基础义齿的一部分,其方式和范围应在本协议和本协议中规定。
第6.02节《信托契约法》。在《信托契约法》适用于契约、票据或担保的范围内,如果契约的任何条款限制、限定或与《信托契约法》中根据《信托契约法》要求成为契约的一部分并管辖契约的条款相冲突,则后一条款应予以控制。在《信托契约法》适用于义齿、票据或担保的范围内,如果义齿的任何条款修改或排除了《信托契约法》中可能被如此修改或排除的任何条款,则后一条款应视情况被视为适用于经如此修改或被排除的义齿。
第6.03节与基础义齿的冲突。在本第一补充契约未明确修正或修改的范围内,基础契约应保持完全有效。如果本第一补充契约中有关票据和担保的任何条款与基础契约的任何条款不一致,则由本第一补充契约的条款控制。
第6.04节管辖法律;陪审团放弃审判;服从管辖。本第一份补充契约、票据和担保应受适用于在纽约州内订立和履行的合同的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而不考虑会导致适用另一法域法律的法律冲突原则。因本第一补充契约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而产生或基于本第一补充契约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任何法律诉讼、诉讼或程序,可在纽约曼哈顿自治市的任何州或联邦法院以及其中任何一方的任何上诉法院提起,并且本协议的每一方和持有人通过接受票据,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这些法院在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中的专属管辖权。
18
公司、父母担保人、受托人和票据的每一持有人,在其接受的情况下,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在任何法律程序中,通过不可撤销地放弃因本第一补充契约、票据或此处设想的交易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第6.05节继任者。公司在基础契约、本第一补充契约和票据中的所有协议对其继承人具有约束力。受托人在基础契约和本第一补充契约中的所有协议对其继承人具有约束力。母担保人在基础契约和本第一补充契约中的所有协议对其继承人具有约束力。
第6.06款对应人员。本文书可由任何数目的对应方签立,每一方如此签立应被视为正本,但所有这些对应方共同构成的只是一份和同一份文书。以PDF传输的方式交换本第一补充契约的副本和签名页将构成对本合同各方的本第一补充契约的有效执行和交付,并可用于所有目的以代替原始的第一补充契约。以电子邮件传送并附PDF附件的方式传送的双方签名,在所有用途上均视为其原始签名。为免生疑问,“执行”、“签署”、“签署”等字本第一补充契约中的“交付”和类似进口字样,应被视为包括以电子格式(包括但不限于“pdf”、“TIF”或“JPG”)传输的人工执行签字和其他电子签字(包括但不限于DocuSign和AdobeSign)、交付或以电子形式保存记录的图像,每一项均应与人工执行签字、实物交付或使用纸质记录保存系统(视情况而定)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及双方同意以电子方式进行本协议项下所设想的交易;但条件是,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除非受托人根据受托人批准的合理程序明确同意,否则受托人没有任何义务同意接受任何形式或任何格式的电子签名。
第6.07节受托人免责声明。除受托人签立及交付第一份补充契约的有效性以及受托人或任何认证代理人认证票据的有效性外,受托人不对此第一份补充契约及票据的有效性、充分性或充分性作出任何陈述。本文和附注中的陈述和陈述被视为公司的陈述和陈述,而不是受托人的陈述和陈述,受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托人不就此类事项作出任何陈述。受托人或任何认证代理人不得对公司使用或申请票据或其收益负责。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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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本第一份补充契约的各方已促使其在上述第一个日期和年份正式签署。
| CF INDUSTRIES,INC.,as Company | |||
| 签名: | /s/Martin A. Jarosick | ||
| 姓名: | Martin A. Jarosick | ||
| 职位: | 财务和投资者关系副总裁 | ||
| 司库兼助理秘书 | |||
| CF INDUSTRIES HOLDINGS,INC.作为母公司担保人 | |||
| 签名: | /s/Martin A. Jarosick | ||
| 姓名: | Martin A. Jarosick | ||
| 职位: | 财务和投资者关系副总裁 | ||
| 司库兼助理秘书 | |||
【第一次补充契约签署页】
| 威明顿信托,全国协会,作为受托人 | ||
| 签名: | /s/Karleen R. Bratland | |
| 姓名:Karleen R. Bratland | ||
| 职称:助理副总裁 | ||
【第一次补充契约签署页】
附件 A
票据的形式
每份全球票据应载有以下图例:
该证券是下文所指的契约含义内的全球证券,并以保存人或其提名人的名义注册。该证券仅在该契约所述的有限情况下才可交换以存管人或其提名人以外的人的名义登记的证券,除非且直至其全部或部分交换为最终登记形式的证券,除非由保存人整体转移至保存人的代名人或由保存人的代名人转移至保存人或保存人的另一代名人,或由保存人或任何该等代名人转移至继任保存人或该等继任保存人的代名人,否则不得转移该证券。
每份由存托信托公司作为存托人的全球票据应有以下图例:
除非该证券由存管信托公司A NEW CORPORATION(“DTC”)的授权代表向该公司或其代理人出示,以进行转让、交换或付款登记,且所发行的任何证券均以【*],或DTC获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名称(及任何付款至[*]或向DTC获授权代表所要求的其他实体)作出的任何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协议以取得价值或由任何人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人作出的任何转让、质押或使用本协议均属错误,自本协议的注册拥有人起,[*],对此有兴趣。
CF工业公司
2035年到期的5.300%优先票据
| 没有。_[*]____ | CUSIP号:12527G AL7 ISIN编号:US12527GAL77 $[*] |
CF INDUSTRIES,INC.,a Delaware company(“公司”),for value received promises to pay to [*】或注册转让人,本金总额为【*】2035年11月26日(“到期日”)的美元(可能根据随附的全球票据增减附表所反映的增减幅度进行调整)。
付息日期:5月26日、11月26日(各为“付息日”),自2026年5月26日起,至到期日。
利息记录日期:5月11日及11月11日(各为“定期记录日”)。
请参阅此处所载的本2035年说明的进一步规定,就所有目的而言,其效力与此处所述的效力相同。
作为证明,本公司已安排正式签立本2035年票据。
日期:
| CF工业公司 | |||
| 签名: | |||
| 姓名: | Martin A. Jarosick | ||
| 职位: | 财务和投资者副总裁 | ||
| 关系、司库及助理秘书 | |||
[签署页至2035年注]
这是根据内述义齿发行的其中指定系列证券之一。
| 威明顿信托,全国协会, 作为受托人 |
||||
| 日期: | 签名: | |||
| 获授权签字人 | ||||
[签署页至2035年注]
(注反之亦然)
CF工业公司
2035年到期的5.300%优先票据
1.兴趣。
CF实业,Inc.(“公司”)承诺按上述年利率支付本次2035年票据本金额的利息。2035年票据的利息应按一年360天、十二个30天的月份计算。本公司须于每年5月26日及11月26日以现金方式支付2035年票据的利息,首次支付日期为2026年5月26日,于紧接有关利息支付日期前的5月11日及11月11日(视属何情况而定,不论是否为营业日)收市时向该等2035票据登记在其名下的持有人支付利息。于2035年票据到期日或2035年票据的任何赎回日期应付的利息,须支付予须向其支付该2035年票据本金的持有人;但于该赎回日期或之前的利息支付日到期应付的2035年票据分期利息,将于该利息支付日向持有人支付截至紧接该利息支付日之前的相关常规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的利息。于任何付息日、赎回日或到期日应付的利息,为自已支付利息或就其妥为提供利息的下一个上一个付息日(或自原发行日期(如未就2035年票据支付利息或就其妥为提供利息)至(但不包括)该付息日、赎回日或到期日(视情况而定)的应计利息金额,包括该利息金额。如任何付息日、赎回日或到期日不是营业日,则在该日期另有规定须支付的款项,将于下一个营业日支付,其效力与在付息日、赎回日或到期日(如适用)作出的相同;但在该付息日、赎回日或到期日(视情况而定)至下一个营业日的期间内,不得就该日期到期的付款产生额外利息。
本2035年票据的任何利息于任何利息支付日(此处称为“违约利息”)应予支付,但未按时支付或未作适当规定的,应随即停止在相关定期记录日期营业结束时支付给持有人,而该违约利息应由公司根据基础契约第3.07节的规定支付。
公司应按本2035年票据承担的相同利率支付逾期本金和溢价(如有)的利息,以及(在适用法律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任何逾期分期的利息。
2.付款代理。
最初,受托人(定义见下文)将作为付款代理人。公司可随时指定额外的付款代理或撤销任何付款代理的指定。
3.义齿;定义的术语。
本2035年票据是公司与全国协会Wilmington Trust,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受托人(“受托人”)于2025年11月6日根据契约发行的5.300%优先票据(“2035年票据”)之一(经不时根据契约修订、修改或补充,“基础契约”以及由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的补充契约1号补充契约“契约”)。这张2035年票据为“证券”,2035年票据为契约下的“证券”。
为本2035注的目的,除非本文另有定义,本文中的大写术语按义齿中的定义使用。2035票据的条款包括义齿中所述的条款以及通过参考《信托义齿法》而成为义齿一部分的条款。尽管有任何与此相反的情况,2035年票据受所有这些条款的约束,2035年票据的持有人被转至《契约》和《信托契约法》以获得对其的声明。如义齿条款与本2035年票据不一致,则以义齿条款为准。
4.面额:转让:交易所。
2035年度票据采用记名形式,不含息票,最低面额为2000美元,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持有人应按照契约登记2035票据的转让或交换。公司或证券登记处可要求持有人(其中包括)提供适当的背书和转让文件,并在义齿允许的情况下支付与此相关的某些转让税或类似的政府收费。
5.赎回。
2035年票据可按契约中进一步描述的可选赎回。2035年票据不存在适用的偿债基金。
6.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时的购买要约。
一旦发生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除非公司已行使其可选赎回权,否则2035票据的每个持有人将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该持有人2035票据的全部或部分(至少相当于2,000美元或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如契约中进一步描述的那样。
7.违约和补救措施。
倘有关2035年票据的若干违约事件发生且仍在继续,则受托人或未偿还2035年票据本金总额不少于25%的持有人可藉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如持有人发出通知,则向受托人)宣布所有2035年票据的本金金额及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将到期及立即应付,而在任何该等声明后,该等本金金额及该等应计及未付利息将立即到期及应付。
8.CUSIP号码。
对于2035年期钞上印制的CUSIP或ISIN号码的准确性,不作任何表示。
9.保证。
公司在票据项下的义务由母公司担保人在优先无担保基础上提供全额、不可撤销和无条件担保,范围在契约中规定的范围内。
10.管辖法律。
本2035年票据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11.认证。
在受托人的授权签字人(或认证代理人)在本2035年票据的另一侧手动签署认证证书之前,本2035年票据无效。
分配表格
要分配这份2035笔记,请填写以下表格:
I or we assign and transfer this 2035 note to
(打印或键入受让人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
(插入受让人的soc.sec.or tax ID. No.)
并不可撤销地委任代理人将本2035年票据转存于本公司帐面。代理人可能会替代另一人为她代理。
| 日期: | 您的签名: |
| 与这张2035年纸币另一面出现的名字完全一样签名。 | |
| 签名 | |
| 签字保证: | ||
| 必须保证签字 | 签名 | |
签名必须由符合注册官要求的“合格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这些要求包括成为或参与证券转让代理奖章计划(“STAMP”)或注册官可能确定的除邮票之外或替代邮票的其他“签名担保计划”,所有这些都是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
持有人选择购买
如果您希望选择由公司根据补充契约第3.02(b)节购买此证券,请选中方框:
ES 3.02(b)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
如果您希望选择由公司根据补充契约第3.02(b)节仅购买本票据的一部分,请说明金额:$。。
| 日期: | 您的签名: |
(签名完全与您的名字出现在证券的另一面)
税务身份证号码 |
| 签字保证: | ||
| (签名必须由被认可的签名保证奖章计划的参与者保证) |
全球票据增加或减少的时间表*
本全球说明的增减情况如下。
| 交换日期 | 金额 减少 本金金额 本全球说明 |
金额 增加 本金金额 本全球说明 |
本金金额 本全球说明 在这样的 减少(或 增加) |
签署 授权 签署人 受托人 |
*只有在票据以全球形式发行的情况下,才应列入这一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