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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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TON ANDREWS KURTH LLP 档案编号:11053.69 |
2026年3月10日
Evergy, Inc.
主街1200号
密苏里州堪萨斯城64105
| 回复: | Evergy, Inc. |
表格S-3的注册声明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担任密苏里州公司(“公司”)的法律顾问,涉及公司发行和销售本金总额为350,000,000美元、利率为4.250%、于2029年到期的票据(“票据”),该票据由公司在表格S-3(文件编号:333-281614)上的注册声明(“注册声明”)涵盖,包括公司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构成其一部分的招股说明书和日期为2026年3月5日的最终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统称“招股说明书”)。
票据是根据公司与作为受托人(以该身份称为“受托人”)的纽约梅隆银行 Trust Company,N.A.于2004年6月1日订立的公司契约(“原始契约”)发行的,该契约经日期为2018年6月4日的第六份补充契约修订和补充,并经日期为2026年3月10日的第八份补充契约补充,确立了票据的形式、条款和其他规定(“补充契约”,连同原始契约和第六份补充契约,“契约”)。这些票据由公司根据日期为2026年3月5日的承销协议出售,该协议由公司、BoFA Securities,Inc.、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Inc.、MUFG Securities Americas Inc.、TD Securities(USA)LLC、TERMBancorp美国合众银行 Investments,Inc.和富国银行 Securities,LLC作为其中指定的几家承销商的代表。
在提出以下意见时,我们审查并依赖了注册声明及其提交的证物的副本,以及义齿。我们还审查了此类协议、文件、政府官员的证书和声明以及其他文书的正本或经证明令我们满意的正本副本,并审查了此类法律问题,并对我们认为相关和必要的事实事项感到满意,作为本意见函的基础。我们已假定(i)作为正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ii)所有签名的真实性,(iii)除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之外的所有人的法律行为能力,以及(iv)作为认证或照相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正本文件的一致性,以及后一种文件的正本的真实性。我们还假设契约是受托人的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Evergy, Inc.
2026年3月10日
第2页
基于上述情况,并在符合下文所列的资格和限制的情况下,我们认为,票据在按照义齿的规定以及按照登记声明和招股说明书所设想的方式和对价进行正式签立、认证和发行后,将构成公司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受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欺诈性转让或其他普遍适用的与债权人权利的强制执行有关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强制执行的法律的约束,并受一般衡平法原则的影响,无论在股权或法律程序中考虑)。关于密苏里州法律事项,我们参考了附件一所附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Heather A. Humphrey的意见。
我们在此不对除纽约州法律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发表任何意见。
我们在此同意将本意见函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并同意注册声明中包含或部分提及我们的所有内容。在给予上述同意时,我们在此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SEC规则和条例规定的需要同意的人员类别。本意见函仅限于本意见函所述事项,不得在本意见函所述事项之外默示或推断任何意见。本意见函是自本协议发布之日起发出的,我们不承担在本协议发布之日后将我们注意到的事实或情况或发生的可能影响本协议所载意见的法律变更(包括其司法或行政解释)告知您的义务。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s/Hunton Andrews Kurth LLP |
| HUNTON ANDREWS KURTH LLP |
附件一
2026年3月10日
Hunton Andrews Kurth LLP
公园大道200号
纽约,纽约10166
| 回复: | Evergy, Inc. |
表格S-3的注册声明
女士们先生们:
本人曾担任密苏里州公司Evergy, Inc.(“公司”)的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秘书,涉及公司发行和销售本金总额为350,000,000美元、利率为4.250%、于2029年到期的票据(“票据”),该票据由公司在表格S-3(编号:333-281614)上的注册声明(“注册声明”)涵盖,包括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的构成其一部分的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根据《1933年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日期为2026年3月5日的最终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统称“招股说明书”),经修订(《证券法》)。
票据将根据公司与作为受托人的纽约梅隆银行 Trust Company,N.A.(在此身份下称为“受托人”)签订的日期为2004年6月1日的契约(“原始契约”)发行,该契约经日期为2018年6月4日的第六份补充契约(“第六份补充契约”)修订和补充,并由日期为2026年3月10日的第八份补充契约补充,确立了票据的形式、条款和其他规定(“补充契约”,连同原始契约和第六份补充契约,“契约”)。票据由公司根据日期为2026年3月5日的承销协议出售,该协议由公司、BoFA Securities,Inc.、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Inc.、MUFG Securities Americas Inc.、TD Securities(USA)LLC、美国合众银行 Investments,Inc.和富国银行 Securities,LLC作为其中指定的几家承销商的代表。
在提出以下意见时,我已审查并依赖注册声明的副本及其提交的证物,以及义齿。本人熟悉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及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有关票据的决议。本人亦曾审查该等协议、文件、政府官员的证明及声明及其他文书的正本或经证明令本人满意的正本副本,并已审查该等法律问题,并对我认为相关和必要的事实事项感到满意,以作为本意见书的基础。本人已承担作为正本提交本人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所有签字的真实性、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以外的所有人的法律行为能力以及提交本人审查的任何副本与正本文件的符合性。
基于上述情况,并在符合以下规定的资格条件和限制条件下,本人认为:
| (a) | 该公司是一家根据密苏里州法律具有良好信誉的有效组织和现有公司。 |
| (b) | 票据已获公司正式授权、签立及交付。 |
本人持有在密苏里州执业的执照,上述意见仅限于密苏里州的法律。
本意见是为您的利益而提供的,与您向公司提出的意见有关,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 5.1备案,兹同意您将本意见附于您所提出的意见中。在给予上述同意时,我在此不承认我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类别。本意见仅限于本函所述事项,不得在本函所述事项之外默示或推断任何意见。本意见是自本意见之日起提出的,本人不承担在本意见发布之日后将本人注意到的事实或情况或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意见的法律变更,包括其司法或行政解释等情况告知贵方的义务。
| 真诚的, |
| /s/Heather A. Humphrey |
| Heather A. Humphrey |
| 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