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3
抵押,转让租金,
安全协议和
FIXTURE备案
由
Hill Estates NERA,LLC
作为抵押人
到
KEYBANK国家协会
作为抵押权人
截至日期:2025年6月18日
由编制并经记录后返回:
Thompson Hine LLP
麦迪逊大道300号,27号第楼层
纽约纽约10017
关注:Karen M. Kozlowski,ESQ。
抵押贷款、租金转让、担保协议和
FIXTURE备案
“被称为Hill Estates的项目”
本次抵押、租金转让、担保协议和固定资产备案(此“抵押”)由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HILL ESTATES NERA,LLC(“抵押人”)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其地址c/o the Hamilton Company,39 Brighton Avenue,Boston,Massachusetts 02134,有利于KEY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其继任者和受让人(“抵押人”),其地址为66 South Pearl Street,Albany,New York 12207。
1.授予和担保债务。
1.1授予。为确保下文第1.2节中定义和描述的担保债务的支付和履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向抵押人授予、议价、出售、转让、抵押和认股权证,并具有出售权力和进入和占有权,抵押人现在拥有或以后可能在以下财产中获得的所有财产、权利、所有权和权益(该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其全部或任何部分的任何权益,视上下文可能需要,“财产”):
(a)附件 A所述位于马萨诸塞州米德尔塞克斯郡贝尔蒙特镇的不动产,连同提供使用该不动产的所有现有和未来地役权和权利(“处所”);连同
(b)所有现时位于或稍后将于该处所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改善工程(「改善工程」);连同
(c)处所的所有现有和未来附属物、特权、地役权、特许经营权和物业单位,包括所有矿物、石油、天然气、其他碳氢化合物和伴生物质、硫磺、氮气、二氧化碳、氦气和其他可能存在于处所的任何部分、在其下或从处所的任何部分产生的具有商业价值的物质、所有开发权和信用、航空权、水权、水权(无论是否为河岸、挪用或其他,以及是否为附属物)和水资源存量,以及位于街道、道路或大道上的任何处所,开放或拟议、在处所和改善设施前或毗邻;连同
(d)与使用和享有全部或任何部分的处所和改善有关的所有现有和未来租赁、转租、转租、许可、占用协议和特许权(“租赁”),以及与任何此类租赁有关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和所有担保和其他协议;连同
(e)其上的所有不动产及改良,以及所有附属物及任何种类或性质的其他财产及权益,不论该等财产及权益是否在附件 A中描述,而该等财产及权益为促进处所及改良的现时及任何合理的未来有益使用及享有而可能是合理需要或合宜的;连同
(f)所有货品、物料、供应品、动产、家具、固定装置、设备及机械现在或以后附属于、放置于或放在或在其上,或与使用、享用、占用或操作所有或任何部分的处所及改善设施有关而使用,不论是存放于处所或其他地方,包括所有抽水厂、引擎、管道、沟渠及水槽,亦包括所有燃气、电力、烹饪、加热、冷却、空调、照明、制冷及管道装置及设备,就本抵押及任何制造商对其的保证而言,所有这些均应在法律最充分的范围内被视为不动产;连同
(g)无论是现在或以后从第三方收到的款项、账款、应收账款、准备金、延期付款、退款、成本节约、付款和保证金,或由抵押人存放于第三方的款项、账款、应收账款、准备金、延期付款、退款、付款和保证金的所有权利(包括所有定金销售保证金)、合同权、开发和使用权、政府许可和执照、申请、建筑和工程平面图、规格和图纸、完工图纸、动产纸张、文书、文件、票据、汇票和信用证(以抵押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除外),仅限于前述任何一项产生于或与处所上的建造有关,或与现在或以后将在处所上进行的任何业务有关,或与处所和一般改善以及任何建造商或制造商有关的保证有关;连同
(h)与处所有关的所有保险单和所有收益,包括自愿或非自愿将任何处所、改善或上述其他财产转换为现金或已清算债权的所有索赔和要求,包括目前和未来所有火灾、危险或伤亡保险单的收益,以及任何公共机构现在或以后将作出的所有定罪裁决或支付,或由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就任何采取或与任何定罪或征用域程序有关的法令作出的所有定罪裁决或支付,以及对处所、改善或上述其他财产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损害或伤害,或与改善的建造有关的违反保证的所有诉讼因由及其收益,包括在侵权、合同、欺诈或隐瞒重大事实中产生的诉讼因由;连同
(i)Mortgagor在Mortgagor和Mortgagee之间的所有利率协议中的所有权利以及对所有利率协议的所有权利(如有);
(j)与上述任何和所有财产有关的所有簿册和记录,包括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以及访问和处理此种存储器所需的任何计算机硬件或软件(“簿册和记录”);连同
(k)上述任何财产的所有收益、增加和增值、替代和替换以及变更。
上述和本抵押中其他地方使用的未经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下文第1.2(a)(iii)小节中提及的贷款协议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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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担保债务。
(a)抵押人作出上文第1.1节所述的授予、转易和抵押,并授予下文第3节所述的担保权益,以便按抵押权人可选择的任何优先顺序为以下债务(“担保债务”)提供担保:
(i)在任何时候支付根据本协议约定偶数日期的本票(“本票”)所欠的所有债务,由Mortgagor作为制造商以所述本金金额六千七百万五十万美元(67,500,000.00美元)支付给Mortgagee订单;和
(ii)按揭人在本按揭项下的所有责任的支付及履行;及
(iii)作为“借款人”的抵押人和作为“贷款人”的抵押人之间的、附有偶数日期的临时贷款协议(“贷款协议”)项下抵押人的所有义务的支付和履行;和
(iv)按揭人根据任何由按揭人签立的贷款文件所承担的任何责任的付款及履行;及
(v)支付和履行抵押人因与贷款文件有关的任何利率协议而产生的所有义务。利率协议是指通过抵押人向抵押人购买利率掉期、上限或与票据相关的其他利率保护产品的利率对冲计划;和
(vi)抵押人或拥有全部或部分财产所有权的任何继承人可能同意为抵押权人的利益支付和/或履行的所有未来垫款和其他义务(无论是作为委托人、担保人或担保人)的支付和履行,当有书面证明当事人同意垫款或债务由本抵押担保时;和
(vii)支付和履行任何有担保债务的所有修改、修正、延期和续期,无论是否有证据证明。
(b)所有可能在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拥有或取得权益的人将被视为对担保债务的条款以及就每项担保债务订立或订立的相互协议或文书的条款有通知,并受其约束。这些条款包括票据或贷款协议中允许借款、偿还和再借款的任何条款,或规定一项或多项担保债务的利率可能不时变化的条款。
2.转让租金。
2.1任务。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绝对地、目前地和无条件地将财产的所有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发行、利润、收入、收入、账户、收益和其他利益,无论是现在到期、逾期或即将到期,包括所有预付租金和保证金(部分或全部统称,视上下文可能需要,“租金”)转让给抵押人。这是一个绝对的任务,而不是仅仅为了安全而进行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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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许可证的授予。抵押权人特此授予抵押人一个许可证(“许可证”),以便在租金到期应付时收取和保留租金,只要不存在下文第6.2节所定义的违约事件并且仍在继续。如果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抵押权人有权(其可自行选择行使)在不通知抵押人或要求抵押人的情况下终止本许可,且不考虑抵押人在本抵押下的担保是否充分。
2.3租金的收取和应用。根据上述第2.2节授予抵押人的许可,抵押人有权、有权和有权收取任何和所有租金。Mortgagor特此指定Mortgagee为其实际代理人,在Mortgagee全权酌情选择的情况下,执行以下任何和所有行为:
(a)要求、收取及强制支付任何及所有租金;或
(b)就任何及所有租金提供收据、释放及信纳;或
(c)以抵押人的名义或以抵押人的名义就任何和所有租金提起诉讼。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同意,仅对此处授予的转让进行记录,抵押权人就有权在违约事件发生时和违约事件持续期间立即收取和收取租金,如第6.2节所定义,而无需首先根据适用法律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为,例如但不限于向抵押人提供通知、提起止赎程序或寻求和/或获得接管人的任命。此外,抵押权人获得租金的权利并不取决于抵押权人是否按照第6.3(c)款允许的方式占有该财产。根据抵押权人的唯一酌情权,抵押权人可以选择在占有或不占有该财产的情况下收取租金。抵押权人应按第6.6条规定的方式申请其收取的所有租金。只要违约事件仍在继续,而抵押权人管有全部或部分财产,并正在按照本抵押所允许的方式收取和应用租金,抵押权人和任何接管人仍有权行使和援引根据本抵押所提供的每一项权利和补救办法,并在法律上或在股权上行使和援引其中任何一项权利和补救办法。
2.4抵押权人无责任。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负有从该物业出示租金的义务。无论抵押权人是否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实际占有处所和改善,除非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相反,否则抵押权人不是也不应被视为:
(a)为任何目的的“管有抵押权人”;或
(b)负责履行出租人在任何租约下的任何义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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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对承租人或任何其他当事人所犯的任何废物、财产的任何危险或有缺陷的状况,或对财产的管理、保养、修理或控制方面的任何疏忽负责;或
(d)以任何方式对财产或其全部或任何部分的使用、占用、享有或经营负有法律责任。
2.5租赁。未经抵押人事先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接受任何超过一(1)个月租期的租赁项下租金的任何定金或预付款。除严格按照贷款协议约定外,抵押人不得出租该物业或其任何部分。
3.授予担保权益。
3.1担保协议。各方有意让这笔抵押对该物业产生留置权,并绝对转让租金,所有这些都有利于抵押权人。当事人承认,部分财产和部分或全部租金可根据适用法律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固定装置。在任何财产或租金可能是或被确定为个人财产的范围内,作为债务人的抵押人特此授予作为担保方的抵押人对所有这些财产和租金的担保权益,以确保担保债务的支付和履行。该抵押构成财产所在国《统一商法典》下的担保协议,涵盖所有此类财产和租金。
3.2融资报表。Mortgagor特此授权Mortgagee提交一份或多份融资报表。此外,抵押人应签署抵押权人可能不时要求的其他文件,以完善或继续完善抵押人在任何财产或租金上的担保权益。根据下文第5.9节的规定,抵押人应支付抵押权人在公职部门提交此类文件以及获得抵押权人合理要求的记录搜索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成本。如果Mortgagor未能为任何担保权益的完善或延续而签署任何融资报表或其他文件,Mortgagor特此指定Mortgagee为其真实合法的实际代理人,以代表其签署任何此类文件。任何融资报表或其他文件在通常与个人财产有关的记录中备案的,该备案不得解释为以任何方式减损或损害本抵押物或当事人在其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4.夹具备案。
本抵押构成根据《统一商法典》第9条在财产所在国作为固定装置备案提交的融资报表,并经不时修订或重新编纂,涵盖现在或以后可能成为附着于房地或改善的固定装置的任何财产。为此目的,作为债务人的抵押人和作为担保方的抵押人各自的地址如本抵押书序言部分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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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1申述和保证。每个抵押人声明并保证:
(a)抵押人合法拥有并持有对所有处所和改善的费用简单所有权;
(b)抵押人拥有或将拥有除处所和改善物以外的所有财产的良好所有权;
(c)抵押人拥有设押财产和转让租金的充分和无限权力、权利和权限;
(d)这种抵押对财产产生了第一留置权和优先留置权;
(e)该财产包括抵押人拥有的所有财产和权利,这些财产和权利可能是合理必要或可取的,以促进目前和任何合理的未来有益使用和享有处所和改善;
(f)抵押人拥有任何不受任何担保协议、保留所有权或有条件的销售合同约束的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并且除此类个人财产的任何购买资金融资安排外,没有任何影响此类个人财产在任何公职部门存档的融资报表;和
(g)Mortgagor的营业地点,或其首席执行官办公室(如果它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点)位于以下指定的地址。
5.2税收和评估。抵押人应根据贷款协议第11.1(d)节在拖欠前支付所有税款、征费、费用和评估。
5.3有担保债务的履行。抵押人应当按照其条款及时支付和履行每一笔担保债务。
5.4留置权、押记和担保物。抵押人应立即解除抵押人未根据贷款协议第11.1(a)节条款以书面同意的财产上的任何留置权。
5.5损害赔偿及保险和谴责收益。在财产发生任何伤亡或谴责的情况下,应以贷款协议第12条的规定为准。
5.6财产的维修和保全。
(a)抵押人应按贷款协议的要求为该财产投保,并保持该财产的良好状态和维修。
(b)抵押人不得移走或拆除该财产或其任何部分,或更改、恢复或增加该财产,或发起或允许任何分区或其他处所使用分类中影响该财产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变更或差异,除非贷款协议允许或要求或在每种情况下获得抵押权人明确的事先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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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如果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受到损坏或毁坏,抵押人应按照健全的建筑惯例,迅速、彻底地修复和/或以良好和做工的方式恢复财产,无论抵押权人是否同意支付收益或其他款项,以支付贷款协议第12条规定的修复或重建工作的费用。
(d)抵押人不得对该财产实施或允许对该财产的任何行为或使用违反:(i)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命令,不论是现在存在的或以后颁布的,也不论是可预见的或不可预见的;或(ii)影响该财产的任何公共或私人契诺、条件、限制或衡平法奴役。抵押人不得携带或保留财产上的任何物品,或导致或允许在其上存在任何条件,如果这可能会使抵押人根据贷款协议要求在财产或其任何部分上维持的任何保险范围无效或将被禁止。
(e)抵押人不得实施或允许浪费财产,包括根据贷款协议定性为危险材料产生的浪费的作为或不作为。
(f)抵押人应履行从财产的性质或用途来看为维持和保全其价值可能合理需要的所有其他行为。
5.7发布、扩展、修改和附加安全性。抵押权人可在不向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或发出通知的情况下,执行下列任何行为:
(a)解除任何对任何担保债务负有支付责任的人;
(b)延长任何担保债务的付款时间,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付款条件;
(c)接受任何种类的额外不动产或个人财产作为任何有担保债务的担保,不论是否以信托契约、抵押、担保协议或任何其他担保文书为证明;
(d)变更、替代或解除担保债务的任何财产;
(e)同意制作财产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平台或地图;
(f)加入授予任何地役权或设定任何影响该财产的限制;或
(g)加入任何影响本抵押或其留置权的从属地位或其他协议;或
(h)释放财产或其任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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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发布。当所有担保债务已全额支付,且抵押人根据本抵押物第5.9条所欠的所有费用和其他款项及其他贷款文件均已收到时,抵押权人应解除本抵押物、由此设定的留置权以及证明担保债务的所有票据和票据。抵押人应支付此类解除的任何准备和记录费用。
5.9赔偿、开脱、赔偿。
(a)抵押人同意为抵押权人可能提供的与本抵押有关的任何服务支付法律允许的最高金额的费用,或在法律没有规定最高限额时抵押权人可能收取的合理费用,包括抵押权人提供担保债务的声明或根据上文第5.8节提供解除。抵押人还应支付或偿还抵押人在提供任何此类服务时可能发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抵押人还同意向抵押人支付或偿还抵押人在执行本抵押的任何条款的任何努力中可能招致或作出的所有费用、费用和其他垫款,包括根据第6.3条赋予抵押人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无论是否提起任何诉讼,或在为根据本抵押产生或与本抵押有关的任何诉讼或程序进行辩护时,包括律师费和其他法律费用、任何止赎销售的费用(定义见下文6.3(i)小节)和任何所有权证据费用。抵押权人选择通过一次以上法拍销售处置财产的,抵押人应当支付抵押权人在每一次此类法拍销售中可能发生或作出的一切成本、费用或其他垫款。在根据本抵押权或票据取消本协议留置权或强制执行抵押权人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诉讼中,应允许并将可能由抵押权人或代表抵押权人支付或发生的合理律师费和费用(包括律师助理的成本和费用)、勘测费、评估师费、检验工程师和/或建筑师费用、环境研究和评估费以及抵押权人就环境事项产生的所有额外费用作为额外债务列入出售令或其他判决或判令,文件和专家证据、速记员的费用、出版费用以及采购所有此类所有权摘要、所有权搜索和审查、所有权保险单以及与所有权相关的类似数据和保证的费用(可能估计为法令输入后将花费的项目)的支出,作为抵押权人可能认为合理必要的起诉此类诉讼或在根据该法令可能拥有的任何销售中向投标人提供财产所有权的真实条件、价值或环境条件的证据。本款所述性质的所有开支及开支,以及为保护本抵押的财产及维持本抵押的留置权而可能招致的开支及费用,包括抵押权人在影响本抵押、票据或财产的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包括遗嘱认证及破产程序)中所雇用的任何律师的费用(包括律师助理的费用及费用),或为任何法律程序或受威胁的诉讼或法律程序的启动或抗辩作准备时,须由抵押人即时到期支付,按违约率计息,并以本抵押物作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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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抵押权人不得因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而直接或间接对抵押人或任何其他人承担责任:
(i)抵押权人行使或未行使在本抵押中授予抵押权人的任何权利、补救或权力;
(ii)抵押人未能或拒绝履行或解除抵押人根据与该财产有关的任何协议或根据本抵押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法律责任;或
(iii)抵押人或任何第三方在发生违约事件后因抵押权人未能租赁财产或抵押权人在管理财产方面的任何其他作为或不作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除非该损失是由抵押权人的故意不当行为和恶意造成的。
抵押人在此明确免除和解除上述类型的所有责任,并同意不得对抵押权人主张或强加此类责任。
(c)抵押人同意赔偿抵押人并使其免受一切损失、损害、责任、索赔、诉讼因由、判决、法院费用、律师费和其他法律费用、所有权证据费用、价值证据费用以及除因抵押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而可能遭受或招致的其他费用和开支以外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责任、索赔:
(i)在执行本抵押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或法律所规定或准许的任何作为时;
(ii)由于抵押人未能履行其任何义务;或
(iii)由于抵押权人有任何指称的义务或承诺履行或解除与该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中的任何陈述、保证、条件、契诺或其他义务(贷款文件除外)。
抵押人就赔偿被抵押人达成的本协议,在任何或全部担保债务解除和解除以及本抵押物全部或部分解除后仍有效。
(d)抵押人须在抵押权人提出要求后,立即支付根据本条5.9所产生的所有支付款项的义务。每项此类债务应被添加到票据本金中,并被视为票据本金的一部分,并应按违约率自债务产生之日起计息。
5.10抗辩和索赔和诉讼通知。抵押人应自费保护、保全和捍卫财产和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和占有权,以及本抵押物的担保和在其下设定的抵押权人的权利和权力,以抵御所有不利的债权。如主张的任何债权确实或可能影响任何该等事项,或已展开任何声称或与任何该等债权有关的诉讼或程序,则抵押人应以书面形式迅速向抵押人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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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代位求偿。抵押权人应代位行使所有产权负担的留置权,无论是否解除记录,这些留置权由抵押权人按照本抵押或以本抵押担保的任何贷款的收益全部或部分解除。
5.12现场走访、观察检测。抵押权人及其代理人和代表有权在合理通知后的任何合理时间进入和访问该物业,以便进行评估、观察该物业、采集和清除土壤或地下水样本以及对该物业的任何部分进行测试。但是,抵押权人没有义务参观或观察财产或进行测试,抵押权人、其代理人或代表不得对抵押权人、其代理人或代表中的任何一方施加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其代理人或代表的任何现场访问、观察或测试均不得表示危险材料存在或不存在于财产中、财产上或财产下,或已经或将遵守与危险材料有关的任何法律、法规或条例或任何其他适用的政府法律。Mortgagor或任何其他方均无权依赖任何Mortgagee、其代理人或代表的任何现场访问、观察或测试。抵押权人、其代理人或代表均不承担任何注意义务,以保护抵押人或任何其他方免受影响财产的任何危险材料或任何其他不利条件的影响,或告知抵押人或任何其他方。抵押权人应当在进入房产前给予抵押人合理的通知。抵押权人行使本条第5.12款规定的任何权利,应当作出合理努力,避免干扰抵押人使用该财产。
5.13变更通知。抵押人应就以下方面的任何变更向抵押人发出事先书面通知:(a)其营业地点或其首席执行官办公室的位置,如果其拥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点;(b)任何财产的位置,包括账簿和记录;以及(c)抵押人的名称或业务结构。除非按揭人另有书面批准,所有由个人财产组成的财产(簿册及纪录除外)将位于处所内,而所有簿册及纪录将位于按揭人的营业地点或首席执行官办公室,倘按揭人有多于一个营业地点。
6.加速转移、违约和补救。
6.1加速转移。
(a)“加速转移”是指根据贷款协议第13.2条未明确允许的任何转移。
(b)抵押人承认,抵押人是依靠抵押人的专门知识、技能和经验根据贷款协议提供一笔或多笔垫款;因此,担保债务包括性质类似于个人服务合同的重大要素。考虑到抵押权人的依赖,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进行任何加速转让,除非在转让之前有抵押人对特定交易和受让人的明确书面同意。抵押权人可自行决定拒绝此类同意。如果发生任何加速转移,抵押权人可自行决定宣布所有担保债务立即到期应付,抵押权人可援引本抵押第6.3条规定的任何权利和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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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违约事件。在贷款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违约事件”发生时,抵押人将在本抵押项下发生违约。
6.3补救办法。在违约事件发生后的任何时候,除法律上或股权上可供抵押人使用的所有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外,抵押人有权援引下述任何和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所有这些权利和补救办法应是累积性的,行使其中任何一项或多项权利和补救办法不构成补救办法的选择。
(a)加速。抵押权人可以宣布任何或所有有担保债务立即到期应付。
(b)接收方。抵押权人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作为权利事项,在不通知和不向抵押人或由、根据或通过抵押人提出索赔的任何人提供债券的情况下,且不考虑抵押人的清偿能力或无力偿债或财产当时的价值的情况下,有权为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和租金及其收益、发行和利润指定一名接管人,并享有下文提及的权利和权力以及作出此种指定的法院应授予的其他权利和权力,及抵押人特此同意委任该等接管人,且不得反对任何该等委任。该接管人在根据下文(c)款进入并取得该财产时,应拥有适用法律所订明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在该等情况下为保护、管有、控制、管理和经营该财产而必要或通常的所有其他权力,以及抵押权人将拥有的权利和权力。
(c)入境。抵押权人可亲自、由代理人或由法院指定的接管人进入、占有、管理和经营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还可就抵押权人全权酌情认为必要和适当的行动作出任何和所有其他事情,以保护本抵押的担保。此类其他事项可能包括:取得和拥有抵押人或当时所有人的所有账簿和记录;根据抵押权人认为适当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执行、修改或取消租约;获得和驱逐租户;确定或修改租金;收取和接收欠抵押权人的任何款项;完成任何未完成的施工;和/或承包并进行维修和改建。若抵押权人提出要求,抵押人应将已从处所移走的全部财产组装起来,并在处所现场将其全部提供给抵押权人。Mortgagor特此不可撤销地构成并指定Mortgagee为Mortgagor的事实上的代理人,以履行Mortgagee全权酌情认为与采取这些措施有关的适当行为和执行此类文件,包括在任何文书上背书Mortgagor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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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治愈;保护安全。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人的任何违约或违约进行补救,如果其选择就任何此类补救措施这样做,抵押权人还可以进入该财产和/或进行其全权酌情认为必要和适当的任何和所有其他事情,以保护本抵押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贷款协议所设想的财产上完成建造改进。该等其他事项可包括:出席和/或为任何旨在影响本抵押的担保或抵押权人在本抵押项下的权利或权力的诉讼或程序进行辩护;支付、购买、抗辩或损害任何在抵押权人的唯一判断中优先于或可能优先于本抵押的产权负担、押记、留置权或留置权主张,抵押权人的判决或作为本抵押的当事人之间的决定性判决;获得保险和/或支付根据贷款协议所要求的保险的任何保费或费用;以其他方式照顾和保护任何和所有财产;和/或雇用大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其他适当的人协助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可采取根据本款第6.3(d)款所准许的任何行动,不论是否向任何人发出通知。抵押权人根据本款第6.3(d)款支出的任何款项,须以本抵押作担保。
(e)统一商法典补救办法。抵押权人可以在财产所在国行使根据《统一商法典》授予担保方的任何或所有补救措施。
(f)止赎;诉讼。抵押权人有权在一个或几个同时进行或连续进行的程序中,通过适用法律下适当的任何程序,取消对有担保债务或其任何部分的本协议留置权。抵押权人或其代名人可以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止赎或其他出售中投标并成为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的购买者,抵押权人中标的金额应记入有担保债务的贷方。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一项或多项法律或股权诉讼进行诉讼,无论是为了具体履行本协议所载的任何契诺或协议,还是为了协助执行本协议所授予的任何权力,或根据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判决或法令进行任何止赎。除第6.3(a)款规定的权利外,在提出申诉时或在提出申诉后的任何时间取消本抵押,抵押权人有权获得提出该申诉的法院对该财产的接管人的任命,而抵押人特此同意该任命。
(g)其他补救办法。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人或任何其他有利于抵押人的人或实体在此之前、同时或将来就有担保债务或其任何部分执行的任何其他文书、文件、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所载的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但不影响抵押人此后对抵押人强制执行任何适当补救措施的权利。抵押权人有权寻求根据适用法律给予抵押权人的所有补救措施,并应受益于该适用法律的所有规定,包括在本协议日期之后可能不时生效的所有修订。
(h)出售个人财产。抵押权人有酌处权促使部分或全部财产,构成个人财产,以任何组合方式和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方式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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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就本出售权力而言,抵押权人可选择将任何无形财产或可与处所或改善物分离而不会造成结构性损害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如果选择这样做,抵押权人可以以财产所在国《统一商法典》第9条允许的任何方式处置任何个人财产,包括任何公开或私人出售,或以任何其他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方式。
(ii)就该财产的任何出售或其他处分而言,抵押人同意以下程序构成商业上合理的出售:抵押权人应不迟于该出售前三十(30)天将出售的书面通知邮寄给抵押人。抵押权人将在当地一份一般发行量的日报上发布出售通知。在收到任何书面要求后,抵押权人将在合理营业时间内向任何善意的潜在购买者提供该物业以供检查。尽管如此,如果抵押权人在其判断中认为其收到的要约均不等于要约出售的财产的公允价值,则抵押权人没有义务完成出售。上述程序并不构成可能具有商业合理性的唯一程序。
(i)单次或多次止赎销售。房产由一处以上地段、宗地、物项组成的,抵押权人可以:
(i)指定地段、宗地及/或物品须予出售或处置或要约出售或处置的顺序;及
(ii)选择透过根据司法程序或与司法程序有关而持有或作出的单一合并出售或处置,或凭藉一项止赎及出售的判决及判令而处置地段、包裹及/或物品;或透过两项或两项以上该等出售或处置;或以抵押权人可能认为符合其最佳利益的任何其他方式(任何该等出售或处置,“止赎出售;”及任何两项或两项以上,“止赎出售”)。
如果抵押权人选择进行一次以上的止赎销售,抵押权人可自行选择使止赎销售同时或先后、在同一天或在不同的日期和不同的时间以及按抵押权人可能认为符合其最佳利益的顺序进行。法拍出售不得终止或影响本抵押权对未出售财产任何部分的留置权,直至全部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13-
6.4信用投标。在任何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的出售中,任何人,包括抵押人或抵押人,可在当时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投标并获得该财产或其任何部分。抵押权人可以通过将该房产的销售价格贷记以下义务来结算购买价款,而不是为该房产支付现金:
(a)第一,根据本按揭第5.9条,抵押人有义务支付或偿还抵押人的销售费用、任何诉讼的费用和任何其他款项所导致的有担保债务部分;及
(b)第二,作为抵押权人可自行选择的任何顺序和比例的所有其他担保债务。
6.5赎回权出售收益的应用。抵押权人应按以下方式运用任何法拍房出售的收益:
(a)首先,支付可归因于销售费用、任何诉讼费用和抵押人根据本抵押第5.9条有义务偿还抵押权人的任何其他款项的有担保债务部分;
(b)第二,支付归属于抵押权人根据本抵押条款支出或垫付的任何款项的有担保债务部分,但随后仍未支付;
(c)第三,作为抵押权人全权酌情选择的任何顺序和比例支付所有其他有担保债务;和
(d)第四,将剩余款项(如有)汇给有权获得该款项的人。
6.6适用租金和其他款项。抵押权人须按以下方式申请其收取的任何及所有租金,以及抵押权人根据上文第6.3条可能收取或收取的止赎房屋出售收益以外的任何及所有款项:
(a)第一,支付归属于抵押权人或任何接管人可能发生的运营和收款成本和费用的担保债务部分;
(b)第二,作为抵押权人全权酌情选择的任何顺序和比例支付所有其他有担保债务;和
(c)第三,将剩余款项(如有)汇给有权获得该款项的人。
抵押权人对其未实际收到的任何资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7.杂项规定。
7.1附加条款。贷款文件充分说明了双方协议中关于本抵押中提及或附带事项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贷款文件还授予抵押人进一步的权利,并载有抵押人适用于本抵押和财产的进一步协议和肯定和否定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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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不放弃或治愈。
(a)按揭人的每项放弃须以书面作出,而任何放弃均不得解释为持续放弃。对于抵押权人因抵押人的任何违约而采取行动的任何延迟或失败,不得暗示放弃。抵押权人对抵押人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的同意,不得解释为对任何其他或随后的作为或不作为的同意,或放弃在任何未来或其他情况下获得抵押权人同意的要求。
(b)如果发生下述任何事件,该事件本身不应:纠正或免除任何违约行为,本抵押项下发生违约或违约通知的事件,或使根据任何该等违约或通知而作出的任何作为无效;或使任何违约或出售通知的效力无效(除非当时到期的所有有担保债务已获支付和履行,以及贷款文件项下的所有其他违约已获纠正);或损害本抵押的安全性;或损害抵押权人或任何接管人在行使本抵押项下给予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时;或被解释为抵押权人对任何租赁、租赁或选择权的确认,或该抵押的留置权的从属地位。
(i)抵押权人、其代理人或接管人以第6.3(c)款规定的方式管有该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ii)抵押权人根据上文第2.3及6.6条准许收取及适用租金,不论是否管有该物业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iii)抵押权人收到任何财产的任何收益,包括保险单的任何收益、定罪裁决或根据上文第5.5条转让给抵押权人的其他债权、财产或权利,并将其适用于任何有担保债务。
(iv)抵押权人进行实地考察、观察财产和/或根据上文第5.12条的许可进行测试。
(v)抵押权人收到本抵押下的任何款项或为任何有担保债务而持有的任何抵押品的任何收益,并将其应用于一项或多项有担保债务。
(vi)抵押权人或任何接管人援引根据本抵押提供的任何权利或补救。
7.3抵押权人的权力。
(a)如抵押权人根据本抵押权作出其获授权或获授权作出的任何作为,包括本抵押权第5.7条或本抵押权第6.3(d)款所准许的任何作为,则该作为本身不得解除或改变任何人就当时尚未偿付的担保债务的偿付和履行的个人责任,或本抵押对全部或剩余财产的留置权,以全额偿付和履行所有未偿付的担保债务。如果抵押权人将任何担保债务的付款时间延长或付款条款的修改授予抵押人的任何利益继承人,则原抵押人的责任不得解除或改变。抵押权人不得被要求遵守原抵押人提出的任何要求,即抵押权人拒绝对任何该等利益继承人授予此类延期或修改,或对其启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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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抵押权人可采取根据第6.3(b)和/或6.3(c)款所准许的任何行动,而不论担保债务的担保是否充分,或任何或所有担保债务是否已被宣布立即到期和应付,或是否已根据本抵押发出违约通知和选择出售。
(c)抵押权人可不时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协助和指示,以执行和执行根据本抵押设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抵押权人在执行和执行这些权利和救济时,可能会不时获得指示、确认或批准行为的命令或法令。
7.4合并。除非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合并,否则不得因抵押权人获得该财产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财产的任何其他留置权而发生合并。
7.5连带责任。抵押人由一人以上组成的,各自对抵押人忠实履行本抵押权项下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7.6适用法律。本抵押物留置权的设定、完善和强制执行,适用财产所在国法律。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在所有其他方面,本抵押贷款应受马萨诸塞州联邦实体法管辖。
7.7个利益继承者。本抵押权的条款、契诺和条件对当事人的继承人、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然而,本第7.7节并不放弃上述第6.1节的规定。
7.8释义。
(a)每当上下文需要时,单数中使用的所有词语将被解释为已使用复数,反之亦然,每一性别将包括任何其他性别。本抵押贷款各章节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并不定义或限制任何条款或规定。“包括(s)”是指“包括(s),但不限于”,“包括”是指“包括但不限于”。
(b)使用“义务”一词是最广泛和最全面的意义,包括所有主要、次要、直接、间接、固定和或有义务。它还包括所有本金、利息、提前还款费用、滞纳金、贷款费用和任何其他随时产生或评估的费用和收费,以及履行行为或满足条件的所有义务。
-16-
(c)没有以任何方式列出具体实例、项目或事项限制本抵押的任何语言的范围或一般性。本抵押的展品特此并入本抵押。
7.9内部顾问费。每当Mortgagor有义务支付或偿还Mortgagee的任何律师费时,这些费用应包括分配给内部律师服务的费用。
7.10法定权利的放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抵押人特此同意,其不得也不会申请或利用任何评估、估价、中止、延期或豁免法律,或任何现有或以后颁布的所谓“暂停法”,以阻止或阻碍该抵押的强制执行或止赎,但特此放弃该等法律的利益。抵押人为其自己和所有可能通过或根据其主张权利的人放弃在本协议的留置权被取消赎回权时拥有财产和组成该财产的遗产的任何和所有权利,并同意任何具有取消该留置权的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可以命令将该财产作为一个整体出售。抵押人特此放弃在本抵押日期之后代表抵押人以及代表每一位和每一位获得任何性质的财产的任何权益或所有权的人根据本抵押的任何止赎判决从出售中获得的任何和所有赎回权。上述放弃赎回权是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作出的。
7.11可分割性。如本抵押的任何条文应被认定为不可执行或无效,则该条文应被视为可与其余条文分开,且绝不影响本抵押的有效性,但如该条文涉及任何货币款项的支付,则抵押权人可自行选择宣布所有有担保债务立即到期应付。
7.12通知。本协议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可能被要求或可能希望给予的任何通知、要求、请求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被视为已适当给予(a)如果以专人送达,则在交付时;(b)如果以美国认证邮件(预付邮资、要求回执)邮寄,则在邮寄(c)后三个工作日(如果以联邦快递或其他可靠的隔夜快递服务),在送达该等快递服务后的下一个营业日或(d)如在转递当日以电传复印机发送,则副本须按下述规定于当日以隔夜快递寄出:
| 抵押人: | c/o汉密尔顿公司 |
布莱顿大道39号
马萨诸塞州波士顿02134
| 关注: | 卡尔·瓦莱里 | |
| 电话 | 617-783-0039 | |
| 传真 | 617-783-0568 |
| 附副本至: | Saul Ewing LLP |
达特茅斯街131号,套房501
马萨诸塞州波士顿02116
关注:Sally E. Michael,ESQ。
| 电话: | 617.912.0920 | |
| 传真: | 617.723.4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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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权人: | KeyBank全国协会 |
南珍珠街66号
纽约州奥尔巴尼12207
关注:服务经理
| 电话 | 518.257.8571 | |
| 传真 | 518-257-8572 |
| 附副本至: | Thompson Hine LLP |
麦迪逊大道300号,27号第楼层
纽约,纽约10017
关注:Karen M. Kozlowski,ESQ。
| 电话 | 212 908 3937 | |
| 传真 | 212 344 6101 |
或在获送达通知的一方以书面向寻求或希望送达通知的一方提供的其他地址,作为送达通知的地点。
任何交付给上述指名的个人或实体以接受对抵押人的通知和要求的通知或要求,应构成妥为交付给抵押人的通知或要求,即使交付被拒绝。
7.13未来进展。特此担保的债务总额可能会不时增加或减少,但特此担保的债务的未付本金余额总额(包括银行在任何时候可能但不应承担义务的根据本抵押、贷款文件或与此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进行的付款)可能会大大减少,但不得超过六千五十万美元和00/100美元(67,500,000.00美元)加上利息,以及为强制执行本抵押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补救措施、支付税款、特别评估、财产上的公用事业或保险以及此类付款的利息以及抵押权人根据适用法律进行的所有付款(所有此类债务以下简称为特此担保的最高金额)。此抵押权有效,并在特此担保的最高金额范围内优先于所有后续留置权和产权负担,包括法定留置权,但仅对法律赋予优先权的财产征收的税款和评估除外。
7.14抵押权人对服务费和费用的留置权。在任何时候,无论是否已支付任何贷款收益,本抵押担保(除了不时支付的任何贷款收益外)支付任何和所有贷款佣金、服务费、违约金、费用和由抵押权人应付或招致的预付款不超过在此担保的最高金额。就本协议而言,抵押人在所有利率协议下对抵押人的所有义务以及其中包含或由此证明的任何债务或义务应被视为抵押人在此担保的义务。
-18-
7.15放弃陪审团审判。抵押贷款人在此明知、自愿和有意地放弃在以任何方式产生的与本抵押贷款、票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贷款或抵押贷款人或抵押人的任何其他声明或行动有关的任何诉讼中可能拥有的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权利。Mortgagor承认,它在签署这一抵押贷款和由其自己自由意愿选择的独立法律顾问作出这一豁免方面都有代表,并且它已与该法律顾问讨论了这一豁免。抵押人进一步承认,(i)它已阅读并理解这一豁免的含义和影响,(ii)这一豁免是抵押人发放贷款、进入这一抵押贷款和每一份其他贷款文件的重要诱因,以及(iii)这一豁免应对每一份此类其他贷款文件有效,就好像它们已完全纳入其中一样。
7.16不一致。
如本抵押与贷款协议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本协议的条款应视需要加以控制,以在该财产上设定、保全和/或维持有效的担保权益,否则应由贷款协议的条款加以控制。
7.17 UCC融资报表。
抵押人特此授权抵押人归档UCC融资报表,以完善抵押人在财产任意部分的担保权益。此外,Mortgagor同意签署Mortgagee认为有必要全权酌情决定的任何和所有其他文件,以完善、保护和延续Mortgagee对财产的留置权和担保权益。
8.州的具体规定。
8.1冲突。尽管本按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如本第8条的条文与本按揭的其他条文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则以本第8条的条文为准。
(a)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出售权以抵押契约授予此抵押贷款。本抵押权是在法定条件下,并在进一步的条件下,本协议和其他贷款文件所载的抵押人的所有契诺和协议以及施加于抵押人的条件应予保存和充分履行,对于任何违反,或构成本抵押权或其他贷款文件项下违约事件或发生的任何事件或事件,抵押人可以取消本抵押权和/或将法定出售权下的财产作为一个整体或以单独的地段或包裹出售,并在进一步的条件下,即在发生上述任何违约事件时,抵押权人应就个人财产拥有根据麻萨诸塞州联邦颁布的《统一商法典》(“统一商法典”)规定的有担保方的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与房地产抵押的止赎有关的法律进行诉讼的选择权,以及以后麻萨诸塞州联邦可能不时为有担保方提供的进一步补救措施,以及在进一步的条件下,抵押权人在本抵押和其他贷款文件下关于个人财产和该财产的所有权利可以一起或分别行使,并由抵押权人酌情就抵押权人行使其在本抵押和其他贷款文件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下的权利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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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抵押人订立契诺并同意,本抵押担保的债务以及该债务的收益仅用于经营目的。
(c)在任何止赎出售时,抵押权人可以投标购买该财产,并在遵守出售条款后,可以自己的绝对权利持有、保留、占有和处置该财产,而无需进一步追究责任。
(d)在任何止赎出售时,抵押权人可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并在考虑到出售的成本和开支、补偿和其他费用后,在支付购买价款时,将根据贷款文件到期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有担保债务,而不是现金,适用于在分配该出售的净收益时应就此支付的金额,但以购买价款为限。
(e)抵押权人有权力和权力提起和维持抵押权人认为可取的任何诉讼和程序(i)防止任何可能违法或违反抵押的行为对财产造成任何损害,(ii)保全或保护其在财产中的权益,以及(iii)限制强制执行或遵守任何可能违宪或以其他方式无效的立法或其他政府成文法则、规则或命令,如果该成文法则的强制执行或遵守,规则或命令可能会损害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或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
(f)抵押权人有权根据根据马萨诸塞州一般法律第254章第4节要求留置权的文件的备案或记录,扣留任何和所有用于资助、融资或支付劳力或劳力和材料的款项。
(g)根据抵押权人的选择(可随时或不时通过向抵押人和任何适用的承租人发出书面通知而行使),本抵押在抵押权人执行并记录后,应在以后任何时间在该财产所处的适当契据登记处成为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的任何和所有租赁的主体和从属地位(但不涉及保险收益或定罪收益的优先权),其中财产位于单方面声明的意义上。
(h)本抵押拟构成:(i)根据马萨诸塞州一般法律c. 183、§ 18订立的抵押契据,(ii)根据《统一商法典》订立的担保协议、融资声明和固定装置备案,以及(iii)根据马萨诸塞州一般法律c. 183、§ 4订立的租金或利润转让通知。该抵押还旨在运营,并被解释为财产的租金、发行和利润的绝对现有转让,抵押人特此同意,根据马萨诸塞州一般法律c. 183,§ 4的规定,并在上述授予抵押人的许可的前提下,抵押人有权在违约事件发生之前获得财产的租金、发行和利润,而无需进入或占有该财产。
-20-
(i)如果根据马萨诸塞州一般法律c. 183 § 28B的规定,本抵押贷款是或可以被视为“开放式抵押贷款”,则拟在此担保的本金为67,500,000.00美元。
(j)凡提及“财产所在州”,均应视为指“马萨诸塞州联邦”。
8.2高利贷。如果根据本协议或根据特此担保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书、文件或承诺收取的任何利息、费用、收费或其他付款被个别或合计确定为违反任何适用的高利贷或其他法律限制或禁止,则该等付款应被视为(但仅限于此种违反的范围)构成对特此担保的本金的付款,自该等付款之日起生效,如果对本金的此种申请不足以纠正任何此类违规行为,应要求由抵押人退还给抵押人。
8.3法律的选择。此抵押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包括建造、有效性和性能问题,应受马萨诸塞州联邦法律管辖。抵押人出于所有目的将自己提交给上述联邦法院的管辖权。
8.4.密封的仪器。本抵押权自上述日期起作为密封文书执行。
【其余页面故意留空;
签名页面如下]
-21-
作为证明,Mortgagor已在上述首次写入的日期执行此抵押。
| 抵押贷款: | ||
| 希尔地产NERA,LLC, | ||
| a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 | ||
| By:NewReal,Inc.,a Massachusetts | ||
| 公司,其管理人 | ||
| 签名: | ||
| Ronald Brown,总裁 | ||
| 签名: | ||
| Jameson Brown,财务主管 | ||
签署及确认页至按揭
马萨诸塞州联邦
_________________县
2025年5月的这个___日,在我面前,下列署名公证人,亲自现身RONALD BROWN,作为NewReal,Inc.的总裁,HILL ESTATES NERA,LLC的管理人,通过满意的身份证明向我证明,分别为——驾驶证、——本人所认识的或者——本人所认识的第三方所认识的,是在前一份或者所附文件上署名的人,并向我承认,她/他自愿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为其声明的目的[东北]
| 公证人 |
| 我的佣金到期: |
马萨诸塞州联邦
_________________县
2025年5月的这个___日,在我面前,下列署名的公证人,亲自出现了JAMESON BROWN,作为NewReal,Inc.的财务主管,HILL ESTATES NERA,LLC的管理人,通过满意的身份证明向我证明,分别为——驾驶证、——我个人所知或——我个人所认识的第3方所知,是在前一份或所附文件上署名的人,并向我承认,她/他自愿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为其声明的目的[东北]
| 公证人 |
| 我的佣金到期: |
签署及确认页至按揭
展品A
房地说明
宗地1:Pond Street 6-8,Belmont,MA
1号地块,由注册土地测量师Frederick R. Joyce Co.,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于1983年9月30日在题为“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的土地平面图上包含7,226平方英尺的土地,并在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记录为Plan 1246 of 1983。
宗地2:10-16 Pond Street,Belmont,MA
Lot 2,containing 9,695 square foot of land on a plan of land entitled“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site plan by Frederick R. Joyce Co.,registered land Surveyors,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dated September 30,1983,and recorded with 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 as Plan 1246 of
宗地3:13-19 Pond Street,Belmont,MA
Lot 3,contains 10,165 square foot of land on a plan of land called“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site plan by Frederick R. Joyce Co.,registered land Surveyors,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date September 30,1983,and recorded with 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 as Plan 1246 of 1983。
宗地4:18-24 Pond Street,Belmont,MA
Lot 4,including 10,000 square foot of land on a plan of land题为“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site plan,由Frederick R. Joyce Co.,registered land Surveyors,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date September 30,1983,and recorded with 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 as Plan 1246 of 1983
宗地5:21-27 Pond Street,Belmont,MA
Lot 5,containing 10,805 square foot of land on a plan of land called“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site plan by Frederick R. Joyce Co.,registered land Surveyors,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date September 30,1983,and recorded with 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 as Plan 1246 of 1983。
宗地6:26-32 Pond Street,Belmont,MA
Lot 6,containing 10,000 square foot of land on a plan of land called“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site plan by Frederick R. Joyce Co.,registered land Surveyors,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date September 30,1983,and recorded with 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 as Plan 1246 of
宗地7:29-35 Pond Street,Belmont,MA
Lot 7,containing 11,922 square foot of land on a plan of land called“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site plan by Frederick R. Joyce Co.,registered land Surveyors,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date September 30,1983,and recorded with 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 as Plan 1246 of 1983。
宗地8:34-40 Pond Street,Belmont,MA
Lot 8,including 10,000 square foot of land on a plan of land entitled“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site plan by Frederick R. Joyce Co.,registered land Surveyors,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date September 30,1983,and recorded with 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 as Plan 1246
宗地9:37-43 Pond Street,Belmont,MA
Lot 9,containing 11,632 square foot of land on a plan of land called“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site plan by Frederick R. Joyce Co.,registered land Surveyors,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date September 30,1983,and recorded with 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 as Plan 1246 of 198
宗地10:42-48 Pond Street,Belmont,MA
第10号地块,包含一幅名为“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地块平面图上的12,763平方英尺土地,由Frederick R. Joyce Co.,注册土地测量师,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日期为1983年9月30日,并在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记录为Plan 1246 of 1983。
宗地11:45-51 Pond Street,Belmont,MA
Lot 11,containing 11,632 square foot of land on a plan of land called“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site plan by Frederick R. Joyce Co.,registered land Surveyors,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date September 30,1983,and recorded with 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 as Plan 1246 of
宗地12:50-56 Pond Street,Belmont,MA
第12号地块,包含一份由Frederick R. Joyce Co.,注册土地测量师,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日期为1983年9月30日的题为“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的土地平面图上的12,357平方英尺的土地,并在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记录为1983年的计划1246。
签署及确认页至按揭
宗地13:53-59 Pond Street,Belmont,MA
第13号地块,由注册土地测量师Frederick R. Joyce Co.,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于1983年9月30日在题为“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的土地平面图上包含10,818平方英尺的土地,并在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记录为Plan 1246 of 1983。
宗地14:58-64 Pond Street,Belmont,MA
第14号地块,包含一幅名为“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地块平面图上的10,690平方英尺土地,由Frederick R. Joyce Co.,注册土地测量师,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日期为1983年9月30日,并在Middlesex南区契约登记处记录为1983年1246号计划。
宗地15:66-72 Pond Street,Belmont,MA
第15号地块,包含一幅名为“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地块平面图上的10,690平方英尺土地,由Frederick R. Joyce Co.,注册土地测量师,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日期为1983年9月30日,并在Middlesex南区契约登记处记录为1983年计划1246。
包裹16:74-80 Pond Street,Belmont,MA
第16号地块,由注册土地测量师Frederick R. Joyce Co.,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于1983年9月30日在题为“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的土地平面图上包含10,391平方英尺的土地,并在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记录为1983年的1246计划。
宗地17:14-20 Hill Road,Belmont,MA
第17号地块,包含一份名为“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地块平面图上的10,049平方英尺土地,由Frederick R. Joyce Co.,注册土地测量师,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日期为1983年9月30日,并在Middlesex南区契约登记处记录为1983年计划1246。
宗地18:22-28 Hill Road,Belmont,MA
第18号地块,包含一幅名为“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的土地平面图上的10,520平方英尺的土地,由Frederick R. Joyce Co.,注册土地测量师,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日期为1983年9月30日,并在Middlesex南区契约登记处记录为1983年计划1246。
签署及确认页至按揭
宗地19:30-36 Hill Road,Belmont,MA
第19号地块,包含11,560平方英尺的土地,由Frederick R. Joyce Co.,注册土地测量师,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1983年9月30日在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记录为1983年计划1246,名为“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的地块平面图。
宗地20:38-44 Hill Road,Belmont,MA
第20号地块,由注册土地测量师Frederick R. Joyce Co.,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于1983年9月30日在题为“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的土地平面图上包含11,965平方英尺的土地,并在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记录为1983年的计划1246。
宗地21:46-52 Hill Road,Belmont,MA
第21号地块,由注册土地测量师弗雷德里克·R·乔伊斯公司(Frederick R. Joyce Co.)于1983年9月30日在名为“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的地块平面图上包含14,679平方英尺的土地,地址为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and recorded with 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 as Plan 1246 of 1983。
宗地22:10-24 Vale Road & 7-45 Hill Road,Belmont,MA
Lot 22,containing 65,303.03 square foot of land on a plan of land entitled“Vale road condominium,Hill Estates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site plan by Frederick R. Joyce Co.,registered land Surveyors,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dated September 30,1983,and recorded with Middlesex Southern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 as Plan 1272 of 1983 and shown on Plan
宗地23:49-55 Hill Road,Belmont,MA
第23号地块,包含329,741.48平方英尺的土地,由Frederick R. Joyce Co.,注册土地测量师,99 Massachusetts Avenue,Arlington,日期为1983年9月30日,在Middlesex南区契约登记处记录为1983年第1272号计划,并显示在1986年第865号计划上的题为“Vale Road Condominium,Hill Estates Condominium,Massachusetts”的地块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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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4:1 Vale Road.,Belmont,MA
以下描述了马萨诸塞州米德尔塞克斯县贝尔蒙特的一块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
标示为“N/F Oak Realty and Service Company”的宗地,该宗地由位于其上的建筑物进一步标示为“Conc。Bik & Brick Office and Garage BLD”,如1983年9月30日题为“Hill Estates Condominium,Vale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Site Plan”的土地平面图所示,由注册土地测量师Frederick R. Joyce,Co.编制,在Middlesex South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中记录为1983年第1272号计划,在15301 Book,Page End(“计划”)中,并被进一步限定和描述如下:
向北乘22号地段,如图所示,八十五(85)呎;
WESTERLY by Vale Road,二十(20)英尺;
北经淡水河谷道,由两线、二十四及94/100(24.94)呎及八十三及35/100(83.35)呎;
由在该计划上确定为“Hilbebrand,Jr.,J. G.的N/F”的陆路向西移动一百零九和74/100(109.74)英尺;
向南经土地标示为「 N/F Oak Realty Service Company 」一百八十一及46/100(181.46)呎;及
东经23号地段,如图所示,一百一十九及99/100(119.99)呎。
该宗地还在一份日期为1963年3月14日、由马萨诸塞州贝尔蒙特测量师Fred A. Joyce编制的题为“马萨诸塞州贝尔蒙特土地计划”的平面图上显示为39、40、41和42号地块,该平面图在米德尔塞克斯南区契约登记处记录为1963年第376号计划,在第10237册页尾,并显示为第24号地块,规划面积为1986年第865号计划。
宗地25:4 Hill Street.,Belmont,MA
以下描述了马萨诸塞州米德尔塞克斯县贝尔蒙特的一块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
由注册土地测量师Frederick R. Joyce,Co.编制,于1983年9月30日在题为“Pond Street Condominium,Hill Road Condominium,Massachusetts Site Plan”的土地平面图上显示为“N/F Oak Realty and Service Company”的地块,并在Middlesex South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中记录为1983年第1246号计划于第15297页结束,并根据上述计划包含24,164.66平方英尺的土地。
该宗地包括(i)1962年11月4日题为“马萨诸塞州贝尔蒙特土地计划”的计划A地块,由Fred A. Joyce-Surveyor编制,在米德尔塞克斯南区契约登记处记录为1964年第1331号计划,载于10683册,页尾;(ii)1963年3月14日题为“马萨诸塞州贝尔蒙特土地计划”的某个计划所显示的第89号地块,由测量师Fred A. Joyce编制,并在米德尔塞克斯南区契约登记处记录为1963年第376号计划,载于第10237册,页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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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26:55 Brighton St.,Belmont,MA
位于麻萨诸塞州米德尔塞克斯县贝尔蒙特的带有上面建筑物的土地,边界和描述如下:
Westerly by Brighton Street,79 and 14.100(79.14)feet;
向西北方向由一条曲线形成所说布莱顿街和希尔路交叉口,25英尺和60/100(25.60)英尺;
北经said hill路,一百零七与75/100(107.75)呎;
东经地段65、64、63及62如下文所指的图则所示,一百九十七及80/100(197.80)呎;
向南靠淡水河谷道,一百一十九及49/100(119.49)呎;及
西南方向,在Vale路和Brighton街交叉口的一条曲线上,二十二和70/100(22.70)英尺。
上述房地在两个平面图上显示为60A和61A号地块,均题为“马萨诸塞州贝尔蒙特土地规划”,均由Town of Belmont Engineering Department于1950年9月6日发布,该规划在米德尔塞克斯南区契约登记处正式记录为1954年第239号规划和1954年第240号规划,载于第8219册第1页。
该处所还显示为1957年1月18日由Richard Betts-C.E.编制的题为“马萨诸塞州贝尔蒙特土地计划”的平面图上的E地块,该平面图在米德尔塞克斯南区契约登记处记录为1957年第236号计划,载于第17160册,第510页。
所述处所还在1986年6月2日题为“Hill Estates Condominium,Vale Road Condominium,Belmont,Massachusetts,Amended Site Plan”的平面图上显示为Lot E,该平面图由注册土地测量师Frederick R. Joyce,Co.编制,并在Middlesex South District Registry of Deeds中作为1986年第865号计划记录在第17160册,第510页。
有关Mortgagor的所有权,请参阅Oak Realty and Service Company LLC和Vale Realty and Service Company LLC的Quitclaim契据,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并在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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