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3D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PIMCO CALIFORNIA MUNICIPAL INCOME FUND
(发行人名称)
REMARKETABLE VARIABLE RATE MUNIFUND TerM PREFERRED SHARES
(证券类别名称)
72200N502
72200N601
(CUSIP号码)
玛丽·E·沙夫纳
高级副总裁兼高级首席法律顾问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
MAC N9305-176
明尼阿波利斯,MN55402
612-667-2367
连同一份副本:
帕特里克·奎尔
Chapman and Cutler LLP
美洲大道1270号30楼
纽约,NY 10020
(212) 655-2506
(获授权接收通知及通讯的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
2023年9月20日
(需要提交本声明的事件发生日期)
如提交人先前已在附表13G上提交一份报表,以报告属本附表13D标的的收购事项,而由于第13d-1(e)、13d-1(f)或13d-1(g)条的规定而提交本附表,请勾选以下方框☐。
| * | 本封页的其余部分应填写,以供报告人在本表格上首次提交有关标的类别证券的文件,以及随后的任何修订,其中包含可能改变前一封页披露内容的信息。 |
为1934年《证券交易法》(“法案”)第18条的目的,本封面其余部分所要求的信息不应被视为“归档”,或以其他方式受该法案该部分的责任约束,但应受该法案所有其他条款的约束(但见附注)。
附表13D
CUSIP编号:72200N502、72200N601
| 1. | 报告人姓名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 41-0449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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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如果某个组的成员,请选中适当框(请参阅说明) a.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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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仅供SEC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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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资金来源(见说明):
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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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如果根据项目2(d)或2(e)要求披露法律程序,请勾选复选框。
☒ |
|||||
| 6.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特拉华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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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目 股票 有益的 拥有 每个 报告 人 与:
|
7. | 独家投票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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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共同投票权: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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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独家决定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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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共有决定权: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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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金额:
346 |
|||||
| 12. | 检查第(11)行的合计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请参阅说明)
|
|||||
| 13. | 第(11)行中以数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
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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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报告人类型(见说明)
慧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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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3D
CUSIP编号:72200N502、72200N601
| 1. | 报告人姓名
富国银行市政资本战略有限责任公司 45-2541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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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如果某个组的成员,请选中适当框(请参阅说明) a.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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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仅供SEC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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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资金来源(见说明):
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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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如果根据项目2(d)或2(e)要求披露法律程序,请勾选复选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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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特拉华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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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目 股票 有益的 拥有 每个 报告 人 与:
|
7. | 独家投票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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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共同投票权: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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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独家决定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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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共有决定权: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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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金额: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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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检查第(11)行的合计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请参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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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第(11)行中以数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
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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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报告人类型(见说明)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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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1 | 证券和发行人 |
本附表13D声明(“声明”)涉及Capital Strategies(定义见下文)购买PIMCO California Municipal Income Fund(“发行人”或“公司”)的102 Remarketable Variable Rate MuniFund Term Preferred Shares,Series 2053(CUSIP编号72200N601)(“2053 RVMTP Shares”)。除了2053股RVMTP股票外,Capital Strategies还持有244股Remarketable Variable Rate MuniFund Term Preferred Shares,Series 2051(CUSIP No. 72200N502)(“2051 RVMTP Shares”,以及2053股RVMTP Shares,“RVMTP Shares”)。由于Capital Strategies(定义见下文)购买了RVMTP股份,本报告由报告人(定义见下文)提交。发行人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1633 Broadway,New York,New York 10019。
| 项目2 | 身份和背景 |
本声明是代表下列每个人(统称“报告人”)提交的:
| i.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富国银行”);以及 |
| ii. | 富国银行市政资本战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资本战略”)。 |
本声明涉及为Capital Strategies账户购买的RVMTP股票。
富国银行主要营业厅的地址是:
蒙哥马利街420号
旧金山,加利福尼亚州 94104
Capital Strategies主要业务办公室的地址是:
哈德逊广场30号
纽约,NY 10001
富国银行通过其四个可报告的业务部门:个人银行和贷款、商业银行、企业和投资银行以及财富和投资管理,提供多样化的银行、投资和抵押产品和服务,以及消费和商业金融。
有关报告人的每名执行人员、董事和控制人员(“上市人员”)的信息列于附表一,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据报告人所知,除附表一另有规定外,所有被列名者均为美国公民。
除附表II所列情况外,在过去五年中,没有任何报告人,而且据报告人所知,没有任何被列入名单的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定罪(不包括交通违法或类似的轻罪),也没有任何被列入名单的人是有管辖权的司法或行政机构的民事诉讼的当事方,因此,该人受到或正在受到一项判决、法令或最后命令的制约,该判决、法令或最后命令禁止或授权进行今后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的活动,或发现任何违反这些法律的行为。
| 项目3 | 资金来源和数额或其他考虑 |
报告人用于购买本报告所述2051年RVMTP股票和2053年RVMTP股票的资金总额约为34,600,000美元。资金来源是报告人的周转资金。
报告人声明,提交本声明或本声明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承认,就《交易法》第13(d)条或任何其他目的而言,该人(i)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辛迪加或其他集团(或已同意或正同意与任何其他人一起)为收购目的而行事,持有或处置本公司的证券,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的证券或本公司的任何证券,或(ii)任何集团的成员就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证券持有或处置。
| 项目4 | 交易目的 |
Capital Strategies出于投资目的购买了2051股RVMTP股票。Capital Strategies根据日期为2018年9月18日的VMTP购买协议直接从本公司收购了2051股RVMTP股份,该协议经修订和重述为日期为2021年7月14日的经修订和重述的RVMTP购买协议,然后进一步修订和重述为本公司与Capital Strategies于2023年9月20日首次发行的第二份经修订和重述的RVMTP购买协议,总购买价为24,400,000美元。
Capital Strategies出于投资目的购买了2053股RVMTP股票。Capital Strategies根据公司与Capital Strategies于2023年9月20日在首次发行时签订的第二份经修订和重述的RVMTP购买协议,直接从公司购买了2053股RVMTP股票,总购买价为10,200,000美元。
报告人没有以任何目的、或因改变或影响发行人的控制权而取得标的证券,也没有与具有此目的或影响的任何交易有关或作为交易的参与者而取得标的证券。
| 项目5 | 发行人的证券权益 |
(a)-(b)报告人对本声明封面第(7)至(11)行的答复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c)报告人对项目3和项目4的答复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d)报告人不知道任何其他人有权收取或有权指示收取可被视为由报告人实益拥有的RVMTP股份的股息或出售所得收益。
(e)不适用。
| 项目6 | 与发行人的证券有关的合同、安排、谅解或关系 |
报告人对项目4的答复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关于Capital Strategies拥有的RVMTP股份,2018年9月18日,Capital Strategies将RVMTP股份的某些优先类别投票权转让给根据2018年9月18日的投票信托协议设立的投票信托(“投票信托”),由Capital Strategies、Lord Securities Corporation作为投票受托人(“投票受托人”)和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 Inc.(“投票顾问”)。RVMTP的投票权和同意权
未分配给投票信托的股份由Capital Strategies保留。投票信托规定,关于与分配给投票信托的投票权有关的投票或同意事项,投票顾问分析此类投票或同意事项,并就投票或同意向投票受托人提出建议。投票受托人有义务在提供投票或同意时遵循投票顾问的任何此类建议。Capital Strategies有权促使公司根据公司与Capital Strategies于2023年9月20日签订的第二份经修订和重述的登记权协议登记RVMTP股份。
| 项目7 | 须作为展品提交存档的物料 |
| 附件 | 附件的说明 | |
| 99.1 | 联合申报协议 | |
| 99.2 | 授权书 | |
| 99.3 | 投票信托协议,日期为2018年9月18日 | |
| 99.4 | 截至2023年9月20日第二次经修订及重订的RVMTP购买协议 | |
| 99.5 | 截至2023年9月20日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订的注册权协议 | |
签名
经合理查询,并尽本人所知及所信,本人保证本声明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正确性。
日期:2023年9月22日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 | ||
| 签名: | S/Patricia Arce |
|
| 姓名: | 帕特里夏·阿尔塞 | |
| 职位: | 指定签署人 | |
| WELLS FARGO MUNICIPAL CAPITAL STRATEGIES,LLC | ||
| 签名: | /s/Alejandro Piekarewicz |
|
| 姓名: | 亚历杭德罗·皮卡雷维奇 | |
| 职位: | 副总裁 | |
展览清单
| 附件 | 附件的说明 | |
| 99.1 | 联合申报协议 | |
| 99.2 | 授权书 | |
| 99.3 | 投票信托协议,日期为2018年9月18日 | |
| 99.4 | 截至2023年9月20日第二次经修订及重订的RVMTP购买协议 | |
| 99.5 | 截至2023年9月20日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订的注册权协议 | |
附表一
执行干事和报告人主任
以下列出了富国银行集团公司每一位执行官员和董事的姓名和目前的主要职业。富国银行集团公司每一位执行官员和董事的营业地址是旧金山蒙哥马利街420号,加利福尼亚州 94104。
| 姓名 |
在富国银行集团公司的职位 |
主要职业 |
||
| Charles W. Scharf | 首席执行官兼总裁;董事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 ||
| Muneera S. Carr | 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财务总监 | ||
| William M. Daley | 公共事务副主席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公共事务副主席 | ||
| 克里斯蒂·W·费尔乔 | 高级执行副总裁,多元化部门主管,代表和包容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多元化部门、代表和包容性主管 | ||
| Derek A. Flowers | 高级执行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首席风险官 | ||
| Kyle G. Hranicky | 高级执行副总裁兼商业银行首席执行官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商业银行首席执行官 | ||
| 特蕾西·克林斯 | 高级执行副总裁、技术主管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技术主管 | ||
| Bei Ling | 高级执行副总裁兼人力资源主管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主管 | ||
| Ellen R. Patterson | 高级执行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 | ||
| Scott E. Powell | 高级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首席运营官 | ||
| Michael P. Santomassimo | 高级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首席财务官 | ||
| Kleber R. Santos | 高级执行副总裁兼消费贷款首席执行官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消费贷款首席执行官 | ||
| Barry Sommers | 高级执行副总裁兼财富与投资管理首席执行官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财富与投资管理首席执行官 | ||
| Saul Van Beurden | 高级执行副总裁兼消费者和小型企业银行业务首席执行官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消费及小型企业银行业务首席执行官 | ||
| Jonathan G. Weiss | 高级执行副总裁兼企业与投资银行业务首席执行官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公司与投资银行业务首席执行官 | ||
| Ather Williams III | 高级执行副总裁兼战略、数字平台和创新主管 |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战略、数字平台和创新主管 | ||
| Steven D. Black | 董事 | 退休联合首席执行官,布雷加尔投资公司。 | ||
| Mark A. Chancy | 董事 | 退休副主席和联席主管SunTrust Banks,Inc.运营官。 | ||
| Celeste A. Clark | 董事 | Abraham Clark Consulting,LLC负责人,家乐氏公司全球公共政策和对外关系退休高级副总裁兼首席可持续发展官 | ||
| Theodore F. Craver, Jr. | 董事 | 爱迪生国际退休主席、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
| Richard K. Davis | 董事 | 退休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许愿美国 | ||
| Wayne M. Hewett | 董事 | Permira高级顾问兼Cambrex Corporation主席 | ||
| CeCelia“CeCe”G. Morken | 董事 | Headspace公司退休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 ||
| Maria R. Morris | 董事 | 大都会人寿公司退休执行副总裁兼全球员工福利业务主管。 | ||
| Felicia F. Norwood | 董事 | Elevance Health, Inc.政府业务部执行副总裁兼总裁 | ||
| Richard B. Payne, Jr. | 董事 | 美国合众银行批发银行退休副主席 | ||
| Ronald L. Sargent | 董事 | 史泰博公司退休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 ||
| Suzanne M. Vautrinot | 董事 | Kilovolt Consulting Inc.总裁兼美国空军Major General兼指挥官(已退休) | ||
以下列出了富国银行市政资本战略有限公司每一位执行官员和董事的姓名和目前的主要职业。富国银行市政资本战略有限公司的每一位执行官员和董事的营业地址是30 Hudson Yards,New York,NY 10001。
| 姓名 |
在富国银行的职位 市政资本 战略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职业 |
||
| Kristina Eng | 总裁 | 富国银行银行董事总经理。 | ||
| 菲利普·D·史密斯 | 执行副总裁,管理委员会 | 市政产品和政府及机构银行业务主管 | ||
| 乔迪·安德森 | 司库 | 富国银行银行副总裁。 | ||
| Daniel George | 高级副总裁 | 富国银行银行董事总经理。 | ||
| 彼得·卡纳瓦 | 管理委员会 | 富国银行银行董事总经理。 | ||
| 马克·弗里德曼 | 管理委员会 | 业务执行主任,富国银行银行,N.A。 | ||
| 布鲁斯·马塔韦 | 管理委员会 | 富国银行银行首席信贷风险干事,N.A。 | ||
| 卡尔·菲尔 | 管理委员会 | 富国银行银行董事。 | ||
| 理查德·里德 | 管理委员会 | 富国银行银行董事。 | ||
附表二
诉讼时间表
FINRA/EXCHANGE Reporting SETTLEMENTS 富国银行经纪自营商不时向金融业监管局(FINRA)和交易所解决与时间和其他数据要素有关的技术性交易报告问题,这些交易涉及公司处理的少量交易。在相关期间,这类决议通常包括每项不到10万美元的罚款。
密苏里州和解2017年2月16日,A.G. Edwards(k/n/a 富国银行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密苏里州签订了同意令。这起诉讼涉及一名密苏里州居民声称,他的前妻在2001年8月至2007年7月期间从他的IRA账户中挪用了超过30万美元,密苏里州指控该公司未能监督与提款相关的早期IRA分配表格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不承认或否认责任的情况下,该公司同意接受谴责,并同意向密苏里州国务卿的投资者教育基金支付25672.17美元,以彻底解决此事。
FINRA和解2017年5月16日,FINRA宣布与富国银行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富国银行顾问金融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和解,涉及在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5月1日期间违反FINRA和NASD规则销售某些非传统交易所交易产品(“ETP”)的不当建议和监管失误。在不承认或否认调查结果的情况下,这些公司接受了谴责,并同意向某些客户支付总计3411478.78美元的赔偿。
FINRA和解2017年6月21日,富国银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FINRA达成和解协议,但未承认或否认根据FINRA大额期权头寸报告规则对常规场外期权头寸报告不当的指控。该公司同意进行谴责,支付325万美元的罚款,并承诺审查其与大额期权头寸报告相关的监管系统。
SEC命令2017年11月13日,SEC宣布,富国银行顾问公司同意就其违反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7(a)条和第17a-8条的指控达成和解,该公司未能在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期间及时提交可疑活动报告。在不承认或否认这些指控的情况下,该公司同意了停止令、谴责和35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富国银行顾问还同意自愿对其政策和程序进行审查和更新,并制定和开展更多培训。
伊利诺伊州和解2017年12月21日,富国银行顾问公司(k/n/a 富国银行清算服务公司)与伊利诺伊州签订了一份同意令,指控其收到、审查和/或分析了一家金融咨询公司提供的涉及某些包含虚假和误导性信息的资金管理策略的文件和信息。调查结果称,该公司在某些单独管理的账户项目中纳入了财务顾问公司的资金经理策略,但该公司在决定加入资金经理策略时没有使用不准确的历史业绩数据,该公司也没有在广告或项目营销材料中纳入不准确的业绩数据。在不承认或否认调查结果的情况下,该公司同意支付总额为270,000美元的金钱。
2018年2月2日,富国银行 Prime Services,LLC(简称“WFPS”)和NYSE Arca,Inc.在不承认或否认任何指控的情况下,就违反《证券交易法》第15c3-5条和NYSE Arca第11.18条的指控达成和解和同意。该和解与2016年7月29日签订的错误贸易WFPS有关。WFPS同意罚款1万美元。
内华达州证券部门住宅办公室调查2018年4月13日,内华达州证券部门和富国银行结算服务有限公司(“WFCS”)签订了一项行政同意令,其中WFCS承认未能登记三名在家工作的财务顾问的住宅办公室。内华达州对“分支机构”的定义包括交易证券业务的个人住所,即使该住所不向公众开放或用于客户会议。WFCS同意支付8000美元的罚款和1446.13美元的内华达证券司进行检查的费用。
SEC和解2018年6月25日,富国银行顾问有限责任公司(“WFA”)与SEC达成和解协议,在不承认或否认责任的情况下,就违反《证券法》第17(a)(2)条和第17(a)(3)条的指控达成和解。结算涉及某些注册代表在没有充分分析或考虑与交易有关的大量费用的情况下,过早地招揽客户赎回与市场挂钩的投资和进行短期交易。作为和解的一部分,该公司同意进行谴责,并支付5,108,441.27美元,包括非法所得、判决前利息和民事罚款。作为和解的附带后果,WFA也失去了“知名老字号”发行人的地位。
2018年8月26日,联邦和富国银行清算服务公司(简称“WFCS”)秘书办公室马萨诸塞州证券部就某些WFCS监管人员和代理人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28日的相关时间段内未按要求进行马萨诸塞州注册的指控签订了同意令。WFCS在不承认或否认法律事实或结论的情况下,同意作出某些承诺,包括支付45万美元的行政罚款。
SEC和解2019年3月11日,SEC宣布,富国银行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和富国银行顾问金融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统称“富国银行”)同意就富国银行违反1940年《投资顾问法》第203(e)和203(k)条的指控达成和解,但不承认或否认责任。该和解涉及富国银行自愿参与美国证交会的股票类别选择披露倡议,该倡议鼓励投资顾问自我报告,在同一基金存在成本较低的股票类别时,未能充分披露与推荐或选择收取分销费(“12b-1费用”)的共同基金股票类别相关的利益冲突。根据和解协议,富国银行必须遵守停止令,并通过一项赔偿计划缴纳17363847.29美元的12b-1费用。鉴于富国银行自愿参与该计划,和解协议并不要求它支付任何额外的罚款或罚金。
SEC和解2019年3月20日,SEC宣布,富国银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同意罗德岛联邦地区法院作出的一项判决,该判决解决了2016年SEC针对多方提起的民事诉讼。2010年11月,罗德岛经济发展公司发行了一笔7500万美元的债券,目的是将收益借给38 Studios,LLC,这是一家处于早期阶段、尚未实现收入的视频游戏开发公司,最终无法履行贷款义务,而该公司是该公司的配售代理。美国证交会指控该公司和其他被告在债券配售材料中有两项重大遗漏。在不承认或否认责任的情况下,该公司同意了禁令和812,500美元的罚款。
FINRA和解2020年1月29日,FINRA宣布与富国银行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WFCS”)达成和解,指控WFCS违反了NASD规则3010(a)(针对2014年12月1日之前的行为)和FINRA规则3110(a)(针对2014年12月1日或之后的行为),未能合理监督一名前注册代表在2012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间过度交易老年客户三个账户的股票头寸。在不承认或否认调查结果的情况下,富国银行接受了谴责,并同意支付17.5万美元的罚款。
2020年2月21日,富国银行集团公司(“WFC”)与美国证交会和美国司法部签订了和解协议,以解决这些机构对WFC历史上的社区银行销售行为和相关披露的调查。关于证券交易委员会,WFC同意签订一项停止令,裁定WFC违反了《交易法》第10(b)条及其第10b-5条,并同意支付5亿美元的民事罚款。关于司法部,WFC与加利福尼亚中区和北卡罗来纳西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签订了一项暂缓起诉协议,并与司法部民事司和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就销售行为达成了一项和解协议,并同意支付25亿美元的罚款。WFC接受并承认对延期起诉协议中所述的事实和行为负责,如果WFC遵守协议的所有条款,将不会对WFC提出任何指控。
SEC和解2020年2月27日,SEC宣布,富国银行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富国银行顾问金融网络(统称为“富国银行”)同意就以下指控达成和解:富国银行建议许多零售投资顾问客户和经纪客户在没有适当的合规政策和程序的情况下购买并持有单一反向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也没有向金融顾问提供有关单一反向ETF的适当培训和监督,故意违反1940年《投资顾问法》第206(4)条和第206(4)-7条,未能合理履行《顾问法》第203(e)(6)条所指的监督责任,也未能合理履行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b)(4)(E)条所指的监督责任。在不承认或否认证交会调查结果的情况下,富国银行同意:(a)停止并停止实施或导致任何违反或未来违反《顾问法》第206(4)条及其第206(4)-7条的行为;(b)受到谴责;(c)支付35,000,000美元的民事罚款。罚款金额已支付给代管,用于支付给某些富国银行客户,这些客户在单一反向ETF中遭受了投资损失。
马里兰州和解2020年6月15日,富国银行集团公司与马里兰州总检察长签署了一项同意令,根据该命令,该公司同意支付2000万美元的补救费用,以解决与2005年至2009年期间某些先前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活动有关的索赔。
FINRA和解2020年8月28日,FINRA宣布与富国银行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WFCS”)达成和解,指控WFCS未能合理监督两名前财务顾问在2012年1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违反FINRA规则的活动。在不承认或否认调查结果的情况下,WFCS Fargo接受了谴责,同意支付35万美元的罚款,并向三名客户赔偿总计201498美元。
FINRA和解2020年9月1日,FINRA宣布与富国银行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富国银行顾问金融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统称“富国银行”)达成和解,指控富国银行未能建立和维护监管体系,也未能执行合理设计的书面监管程序,以符合FINRA的适当性规则,因为该规则涉及在2011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间从可变年金转换为投资公司产品。在不承认或否认调查结果的情况下,富国银行接受了谴责,并同意支付总计675,000美元的罚款和总计1,445,167.50美元的赔偿。
FINRA和解2020年11月4日,FINRA宣布与First Clearing LLC,n/k/a 富国银行 Clearing Services,LLC(“富国银行”)达成和解,指控富国银行在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向客户分发了6851份账户报表,其中包含一个或多个直接参与计划或房地产投资信托的估值信息,这些信息不符合NASD规则第2340(c)条。在不承认或否认调查结果的情况下,富国银行接受了谴责,并同意支付30万美元的罚款。
FINRA和解2020年11月25日,FINRA宣布与富国银行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WFCS”)达成和解,指控WFCS(i)未能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7a-3(a)(6)条和FINRA第4511条和2010条,以及(ii)在2016年10月1日至2018年6月12日期间违反FINRA第7450条和2010条向订单审计追踪系统发送了不准确的报告。在不承认或否认调查结果的情况下,WFCS接受了谴责,并同意支付7.5万美元的罚款。
FINRA和解2021年12月6日,FINRA宣布与富国银行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富国银行顾问金融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富国银行)达成和解,指控富国银行未能以要求的“写一次,读多”(简称“WORM”)格式存储与其客户识别计划(简称“CIP”)相关的记录。调查结果还指出,最初发现该问题时,并未将其升级为适当的小组,以确定是否需要向金融监管局报告,当时也未予以补救。该问题已得到纠正,CIP记录现在存储在符合WORM标准的平台上。在不承认或否认调查结果的情况下,富国银行接受了谴责,并同意支付225万美元的罚款。
FINRA和解2021年12月20日,FINRA宣布与富国银行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富国银行顾问金融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富国银行)达成和解,指控富国银行在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4日期间未能建立和维持一个合理设计的监督系统,以监督代表的529份计划股票类别建议,违反了MSRB规则G-27。在不承认或否认调查结果的情况下,富国银行接受了谴责,并同意支付3367929美元的赔偿金和利息。
FINRA和解2021年12月13日,FINRA宣布与富国银行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富国银行顾问金融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富国银行)就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违反FINRA和NASD规则的单位投资信托的不适当建议和监管失误达成和解。在不承认或否认调查结果的情况下,富国银行接受了谴责,并同意向某些客户支付65万美元的罚款和赔偿,共计2458762.33美元,外加利息。
SEC和解2022年5月20日,SEC宣布,富国银行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就有关该公司未能在2017年4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及时提交某些SARS的指控达成和解,该公司故意违反了《交易法》第17(A)条及其第17A-8条。在不承认或否认该命令所载调查结果的情况下,除了SEC对该命令的管辖权和诉讼标的外,该公司同意:(a)停止并停止实施或导致任何违反或未来违反《交易法》第17(A)条及其下颁布的第17A-8条的行为;(b)受到谴责;(c)支付金额为7,000,000美元的民事罚款。该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左右支付了民事罚款。
美国证交会和解2023年8月,富国银行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富国银行顾问金融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统称“公司”)同意与美国证交会达成和解,指控该公司及其前身公司至少在2002年至2022年12月期间向2014年开设的约10945个咨询客户账户多收了逾2680万美元的顾问费,并且未能采用和实施旨在防止故意违反1940年《投资顾问法》第206(2)和206(4)条及其下的规则206(4)-7的书面合规政策和程序。2022年和2023年,该公司纠正了向账户收取的咨询费,并向受影响的账户持有人支付了多收的咨询费和利息。在不承认或否认调查结果的情况下,该公司同意了一项和解,其中包括停止令、谴责和35,000,000美元的民事罚款。
SEC和解2023年8月8日,SEC与富国银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富国银行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富国银行顾问金融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统称为“富国银行”)就经纪-交易商非渠道沟通倡议达成了一项和解命令(“命令”),该倡议称,富国银行未能(1)维护和维护与富国银行经营的经纪-交易商业务相关的非渠道沟通,故意违反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7(a)条及其规定的第17a-4(b)(4)条;(2)合理监督其人员,以防止或发现其某些雇员协助和教唆违反《交易法》第15(b)(4)(e)条所指的《交易法》第17(a)条及其规定的第17a-4(b)(4)条。富国银行承认该命令中的事实,承认其行为违反了联邦证券法,并同意:(a)停止并停止实施或导致任何违反或任何未来违反《交易法》第17(a)条及其第17a-4条的行为;(b)受到谴责;(c)支付125000000美元的民事罚款;(d)遵守与保留电子通信有关的某些承诺。民事罚款是根据该命令的条款支付的。
注:除上述事项外,富国银行集团公司的某些附属公司,包括富国银行结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前富国银行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富国银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富国银行顾问金融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和第一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也参与了与其业务开展有关的一些民事诉讼和监管行动。某些这类诉讼导致了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的调查结果。此类程序在每个实体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BD表格和其他监管报告中进行了报告和总结,这些描述在此以引用方式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