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第13a-16或15d-16条规则
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5年4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33765
航美科技公司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301套房
东直门外大街26号
北京市朝阳区100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以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存款协议终止及普通股直接上市
如先前所披露,悦航阳光 Inc.(“公司”)将终止公司、摩根大通 Bank N.A.(“存托人”)以及美国存托股份(“ADS”)持有人不时签署的经修订及重列的日期为2019年3月29日的存款协议,自2025年5月30日起生效。
公司美国存托凭证(“ADR”)的存托人将向公司ADR的所有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分发一份通知,内容有关根据存托协议终止公司ADS的ADR融资。存款协议的终止生效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生效日期”)。在生效日期,ADS持有人的ADS将被自动注销,并有权获得相应的基础普通股,每股面值0.04美元(“普通股”),每注销一份ADS可获得一(1)股普通股(“强制交换”)。
继强制性交易所之后,这些普通股预计将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直接交易,当前交易代码为“ANTE”。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发布新闻稿,宣布强制交换。特此提供新闻稿一份,作为附件 99.1。
附件
| 附件编号 | 说明 | |
| 99.1 | 2025年4月28日新闻稿 |
1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航美科技公司 | ||
| 日期:2025年04月29日 | 签名: | /s/但少 |
| 姓名: | 丹少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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