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1年7月1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
注册号333-257208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修正案1
到
表格F-1
注册声明
下
1933年证券法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其章程中指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不适用
(将注册人的姓名翻译成英文)
| 开曼群岛 | 8200 | 不适用 | ||
| (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公司成立或组织) |
(主要标准工业 分类代码编号) |
(I.R.S.雇主 识别号) |
望京丽泽101号A座
北京市朝阳区中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
+86 010-8414-8552
(注册人主要执行办公室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Cogency Global Inc.
东42街122号,纽约18楼,纽约
10168
+1 800-221-0102
(服务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副本到:
| 李赫,Esq。 詹姆斯·林(James C.Lin) 戴维斯·波克(Davis Polk)和沃德威尔(Wardwell)律师事务所 香港18楼C/O 俱乐部大楼 中环遮打道3A号 香港 +852 2533-3300 |
本杰明·苏(Esq。) 范廷飞,Esq。 Latham&Watkins LLP 交易广场一号18楼 中环康乐广场8号 香港 +852 2912-2500 |
拟议向公众出售的大概日期:在本注册声明生效日期之后的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
如果要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15条的规定延迟或连续提供在此表格上注册的任何证券,请选中以下框。
如果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提交此表格以注册要约的其他证券,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要约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此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提交的生效后修正案,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产品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此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提交的生效后修正案,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产品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是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公司
如果新兴成长型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第7(a)条提供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证券法》(2)(B)。
†术语“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注册费的计算
|
|
||||
| 待登记证券的各类名称 | 拟议 最大 集合体 |
金额 注册费 |
||
| 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1)(2) |
100,000,000美元 | 10,910美元 | ||
|
|
||||
|
|
||||
| (1) | 存入特此登记的A类普通股后可发行的美国存托股票将在F-6表格上的单独登记声明中进行登记(注册号333-257357)。每股美国存托股份代表A类普通股。 |
| (2) | 包括最初在美国境外发售和出售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不时在美国转售,作为其发行的一部分,或者在本注册声明生效之日和首次向公众真诚发行股票之日起40天内转售,还包括在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这些A类普通股未出于在美国境外销售的目的进行注册。 |
| (3) | 仅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57(o)条计算注册费的金额进行估算。 |
在此,注册人应在可能延迟其生效日期的某个或多个日期修改本注册声明,直到注册人应提交进一步的修订,其中明确指出此后,该登记声明应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8(a)条生效,或直至登记声明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该第8(a)条确定的日期生效。
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不完整,可能会更改。在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注册声明生效之前,我们可能不会出售这些证券。本招股说明书不是要约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也不是在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州征求要约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待完成
2021年初步招股说明书
美国存托股份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代表A类普通股
这是代表Spark Education Limited 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股票(ADS)的首次公开发行。我们提供总计ADS,每股代表我们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承销商还可以在30天内购买最多额外的A类普通股,以支付超额配售(如果有)。
在此发行之前,ADS没有公开市场。我们预计首次公开募股价格将在每ADS美元至美元之间。我们打算申请将代表我们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凭证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SPRK”。
此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已发行和流通股本将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我们的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Jian(Mark)Luo先生和我们的联合创始人,董事兼首席技术官Zebing Shan先生,将集体实益拥有我们所有已发行的B类普通股,并将能够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立即集体行使我们已发行和流通在外股本总投票权的百分比,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选择权购买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享有相同的权利,但投票权和转换权除外。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12票。持有人可随时将每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任何B类普通股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给该持有人的任何非关联公司后,该B类普通股将自动立即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请参阅“股本说明”。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州证券委员会均未批准或拒绝批准这些证券,也未确定本招股说明书是否真实或完整。任何与此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将受到减少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的约束。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涉及风险。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21页开始的“风险因素”。
| 每ADS | 总计 | |||
| 公开发售价格 |
美元 | 美元 | ||
| 包销折扣和佣金(1) |
美元 | 美元 | ||
| 扣除费用前给我们的收益 |
美元 | 美元 |
| (1) | 有关应付给承销商的赔偿金的说明,请参阅“承销”。 |
承销商预计将于2021年在纽约以美元支付ADS。
| 瑞士信贷 | 花旗集团 | 中金公司 |
| 富途 | 老虎经纪人 |
(按字母顺序)
本招股说明书的日期为2021年。
目录
| 页面 | ||||
| 1 | ||||
| 9 | ||||
| 9 | ||||
| 12 | ||||
| 15 | ||||
| 21 | ||||
| 72 | ||||
| 73 | ||||
| 74 | ||||
| 75 | ||||
| 78 | ||||
| 80 | ||||
| 82 | ||||
| 86 | ||||
| 92 | ||||
| 122 | ||||
| 130 | ||||
| 132 | ||||
| 156 | ||||
| 178 | ||||
| 186 | ||||
| 191 | ||||
| 192 | ||||
| 209 | ||||
| 222 | ||||
| 224 | ||||
| 231 | ||||
| 241 | ||||
| 242 | ||||
| 243 | ||||
| 244 | ||||
| F-1 | ||||
除非另有说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中对“Spark Education Limited”或“公司”,“我们”,“我们的”,“我们的”,“我们”或类似术语的所有引用均指Spark Education Limited,连同其子公司,并在描述其运营和合并财务信息时,其合并的可变权益实体或VIE。
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提供除本招股说明书或由我们或代表我们编写或我们可能已转介给您的任何自由书面招股说明书中所包含的信息以外的任何信息。对于他人可能提供给您的任何其他信息,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能提供任何保证。我们和承销商均未授权任何其他人向您提供不同或其他信息。我们和承销商均未在不允许进行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提出要约出售A类普通股的要约。此次发行仅基于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在美国和其他地方进行。您应假设本招股说明书中出现的信息仅在本招股说明书封面上的日期才是准确的,无论本招股说明书的交付时间或代表我们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出售时间如何。自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日期以来,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可能已发生变化。
i
直到2021年(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第25天),所有购买,出售或交易ADS的交易商,无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都可能需要交付招股说明书。此外,交易商还有义务在担任承销商时以及就其未售出的配售或认购提供招股说明书。
ii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以下摘要受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出现的更详细的信息和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说明的整体限定,并应与之结合阅读。除本摘要外,我们敦促您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尤其是“风险因素”,“业务”下讨论的投资ADS的风险,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中包含的信息,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ADS。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我们委托的四份行业报告中的某些估计和信息,这些报告分别由中国见解行业咨询有限公司或独立市场研究公司CIC编写,涉及我们的行业和我们在中国的市场地位。我们将此报告称为“CIC报告”,将该调查称为“CIC消费者调查”。
使命
激发学习激情,点燃终身成长。
愿景
成为基础学习的全球先驱和行业领导者。
概述
我们是谁
我们是中国K-12课后辅导(AST)市场的先驱和创新者,提供基础学习服务,目前专注于3至12岁的学生。根据CIC的说法,我们是第一家大规模开发和提供在线小班基础学习课程的在线教育公司。根据CIC的数据,由于我们独特的学习方式,就2020年的账单总额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学生人数而言,我们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在线小班教育公司。
我们将公司命名为“Huohua”,在英语中的意思是“Spark”,因为我们渴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我们的基础学习方法旨在帮助学生不仅学习学科知识,还可以在引人入胜的互动环境中发展一整套终身技能和能力,例如创造力,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创新的学习方法与中国常见的应试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有本质的不同。随着越来越多的家庭认识到基础学习对各个年龄段的学生的好处,中国对基础学习的需求迅速增长。CIC的数据显示,如今,幼儿家长的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也更加认识到全面教育的重要性,而全面教育与更大的消费能力相结合,创造了对基础学习的巨大且迅速增长的需求。我们相信,我们正在满足现有K-12AST产品尚未有效解决的重要市场需求。
我们主要通过在线小班提供课程,每班4至8名学生。据CIC称,在线小班是为学生提供引人入胜,交互式和个性化学习体验的最有效形式。我们目前为学生提供三门主要课程的在线小班课程:数学思维,这是我们的旗舰课程,中文和英文。我们还提供AI增强课程来补充我们的产品。我们的业务是由技术驱动的。我们在研究与开发上进行了大量投资,这支持了
1
我们运营的每个方面,使我们能够在学生和家长中建立一个高满意度的强大品牌,同时实现显著的运营效率。根据CIC于2021年3月进行的一项调查,就NPS(一种用于衡量总体客户满意度的广为人知的调查方法)而言,我们在中国K-12AST在线公司中获得了最高分。
我们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经历了快速增长。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拥有370,530名学生,比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133,902名大幅增加。我们的净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1.954亿元增长501.0%至2020年的人民币11.744亿元(1.792亿美元),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496亿元增长203.3%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4.537亿元(6,920万美元)。我们的总账单几乎翻了两番,从2019年的人民币513.5百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19.081亿元(2.912亿美元),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69.8百万元增加142.2%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653.5百万元(9,970万美元)。2020年,我们录得毛利3.220亿元人民币(4,920万美元),净亏损9.517亿元人民币(1.453亿美元),而2019年的总亏损为1.665亿元人民币,净亏损为7.711亿元人民币。我们在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毛利为人民币1.692亿元(2,580万美元),净亏损为人民币3.737亿元(5,700万美元),而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总亏损为人民币70万元,净亏损为人民币2.092亿元。有关总账单与净收入的对帐,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非GAAP财务指标”。
中国K-12AST市场面临的挑战
我们认为中国的K-12AST市场面临以下重大挑战:
| • | 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的局限性。在中国很常见的应试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严重依赖记忆和重复练习,并且通常是一刀切的,因为它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估学生的主要标准。这种方法可能会阻碍他们发展核心技能,例如批判性思维,创造力和解决问题。 |
| • | 在获得优质教育资源方面存在差距。我国优质教育资源在不同地区的分布差异很大。获得优质教师和K-12AST服务的机会仍然有限,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
| • | 缺乏有效的在线教育产品。尽管在线K-12AST课程的采用迅速增加,但目前市场上的许多产品无法提供高质量的学生体验或有效的学习结果。据CIC称,许多公司在没有考虑学生和家长真实需求的情况下,就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和教育SaaS提供商提供的在线课堂平台,将离线学习产品移植到了在线格式,并且没有充分利用技术的力量来提供差异化的,增强的学习体验。此外,据CIC称,许多在线K-12AST公司将大量资金用于促销和广告活动,而不是投资于开发优质产品。 |
2
我们的解决方案
致力于基础学习
我们致力于基础学习,因为它为学生提供了未来成功的基础。“基础学习”不同于“一刀切”的应试死记硬背的学习模式,它只注重标准化测试,它教给学生学科知识,同时激发学生的整体学习兴趣,帮助他们培养批判性思维、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等基本能力,以及自信心和团队合作等社会能力,他们需要在学校里出类拔萃,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为了给学生提供最好的基础学习体验,我们在技术和教学研究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这些投资使我们能够为学生提供引人入胜的有效学习体验,这将对他们的学术和整体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越来越多的父母,特别是那些经历过应试死记硬背的挫折的年轻一代,开始认识到基础学习的力量。这些年轻的父母希望他们的孩子发展一套全面的技能,使他们终生受益,同时帮助他们在学业上取得成功。他们也越来越愿意投资于优质教育。我们相信,对基础学习的需求增加只是一个重大长期趋势的开始,并且鉴于我们现有的领导地位和专注的重点,我们完全有能力抓住它创造的巨大且快速增长的市场。
专注于在线小班
根据CIC的数据,就2020年的总账单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学生人数而言,我们是中国最大的在线小班教育公司。根据同一消息来源,在中国K-12AST行业中,在线小班通常定义为在线授课,每班学生人数在2至25人之间。我们通过技术驱动的创新(包括动画交互式课件,多维课堂互动和优化的学习体验)将小班课程与竞争产品区分开来。
据CIC称,在线小班制是为学生提供引人入胜,交互式和个性化学习体验的最有效形式。与一对一的辅导相比,小班制为学生提供了更好的机会与同龄人交往,培养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与大班制相比,小班制为学生提供了显著更高水平的个性化和互动,因此提供了更好的学习效果。根据CIC在2021年3月进行的一项调查,超过75%的受访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在线K-12AST选项时将在线小班制列为首选。
在线小班制因某些固有的运营挑战而闻名,包括课程安排以及大量合格教师的招聘,赋权和保留。通过我们重点突出的研究与开发努力,广泛的运营专有技术以及从学习数据中获得的深刻见解,我们开发了克服这些挑战并大规模提供优质在线小班课程所需的运营复杂性和技术。
致力于“后端驱动”的运营模式
与许多在学生获取上投入巨资的同行不同,我们在教学研究、技术、产品开发和运营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
3
基础设施(我们统称为“后端”)来推动我们的长期成功。这种“后端驱动”的运营模式使我们能够在保持高运营效率的同时提供更好的学习体验。通过我们的投资,我们开发了一套丰富的技术支持的交互式课件和教育内容,并大大提高了我们的教学质量,以努力为学生提供最佳体验。因此,根据CIC的说法,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品牌,在学生和家长中获得了很高的满意度,这使我们能够通过口碑推荐和有机流量来提高销售,并实现高续订率。此外,我们的“后端驱动”模型提高了我们的运营效率,并使我们能够在不损害教学质量的情况下扩大课程规模。我们以专有技术驱动的操作系统支持我们的教师,导师和课程顾问,以有效地提供有效的教学,辅导和服务。我们相信,我们的早期采用和对这种“后端驱动”方法的不懈关注使我们拥有竞争优势,这是同行难以复制的。
我们的技术平台
我们的竞争优势
我们相信以下竞争优势有助于我们的成功,并使我们与竞争对手区分开来:
| • | 基础学习的开拓者和创新者; |
| • | 业界领先的在线小班课程; |
| • | 创新的,最先进的教育学,课件和教育内容; |
4
| • | 高质量的大规模教学; |
| • | 前沿技术驱动下的运营数字化; |
| • | 强大的品牌知名度;和 |
| • | 富有远见,企业家精神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具有不同的专业知识。 |
我们的增长策略
我们打算专注于以下关键战略,以巩固我们的市场领导地位并实现可持续增长:
| • | 继续投资于我们的教育学,课件和教育内容; |
| • | 丰富我们的课程内容; |
| • | 扩大我们的学生基础; |
| • | 进一步投资于技术和数据能力;和 |
| • | 提高我们的品牌知名度和知名度。 |
市场机会
根据中投公司(CIC)的数据,近年来,中国K-12AST市场经历了显著增长,并在2020年成为全球总账单最大的市场。根据同一消息来源,中国的K-12AST市场将在2025年达到14542亿元人民币(2220亿美元),在2020年至2025年期间复合年增长率为13.1%。近年来,中国的K-12AST市场对基础学习的需求巨大且迅速增长。根据CIC在2021年3月进行的一项调查,超过95%的受访家长认为基础学习可以使他们的孩子更好地准备成为终身学习者。
小班制越来越受欢迎,部分原因是它在个性化、交互性和可负担性方面的优势。它在为K-12学生提供基础学习方面也特别有效。根据中投公司的数据,2020年,中国在线小型K-12AST市场的总账单达到119亿元人民币(18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1012亿元人民币(154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020年至2025年之间的53.3%。
尽管这种形式具有优势,但在大规模提供小班课程方面仍存在一些准入障碍,包括操作复杂性、内容开发、数据和技术能力、教师培训和管理以及品牌知名度。我们认为,这些因素使其他公司很难进入在线小班课程领域并与先行者成功竞争。
我们的历史和公司结构
我们于2018年3月通过北京新更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更远)推出了首个在线课程。我们的最终控股公司(以前称为万多多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以促进融资和离岸上市。2019年11月,万多多有限公司更名为Spark Education Limited。
2016年7月,Spark Education(HongKong)Limited或我们的全资子公司Spark Hong Kong在香港注册成立。2016年12月,北京星火教育与
5
科技有限公司或我们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教育有限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在2017年1月至2021年2月期间,北京星火教育与新更远及其股东订立了一系列合同安排,通过这些安排,我们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教育有效地控制了新更远。
作为我们业务扩展的一部分,在2020年,许多全资子公司,包括天津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或天津星火教育,成都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或成都星火教育,成都巨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或成都巨力,在中国注册成立。2021年1月,武汉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为我们的全资子公司。
我们的公司结构
下表说明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根据《证券法》第S-X条第1-02条定义的重要子公司,我们的VIE和某些其他子公司:
| |
股权 | |
| |
合同安排,包括独家业务合作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授权书和配偶同意书。请参阅“我们的历史和公司结构-与我们的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 | |
注意:
| (1) | 新更远的股东是我们的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罗先生,以及我们的联合创始人,董事兼首席技术官Shan先生,分别持有新更远86.9%和13.1%的股权。 |
当前的中国法律法规对从事增值电信服务和某些其他业务的公司的外国所有权施加了某些限制或禁止。
6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北京星火教育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为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我们主要根据一系列合同安排,通过我们在中国的VIE新更远在中国开展业务。由于这些合同安排,我们对新更远,我们的VIE施加有效控制,并被视为其主要受益人,并在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合并其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关与我们的VIE结构有关的更多详细信息和风险,请参阅“我们的历史和公司结构-与我们的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和“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风险因素摘要
投资ADS涉及重大风险。在投资美国存托凭证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以下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摘要,按相关标题组织。这些风险在标题为“风险因素”的部分中进行了更全面的讨论。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 我们在运营基础学习服务方面的历史有限。这可能使我们难以评估我们的未来前景以及与我们的服务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
| • | 接受基础学习将影响我们业务的成功和未来增长; |
| • | 如果我们无法继续吸引和留住学生,我们的业务和前景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
| • | 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成功解决运行小类模型的风险和挑战; |
| • | 我们的业务取决于品牌的持续成功,如果我们无法维持和增强对品牌的认可,我们的声誉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损害; |
| • | 我们面临激烈的竞争,这可能导致市场份额的损失,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 | 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招募,培训和保留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员和内容开发员工;和 |
| • | 我们承受与解释,执行或建议更改有关整个民办教育行业,尤其是在线K-12AST市场的中国法律法规的重大不确定性有关的风险。此外,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某些方面可能被视为不完全遵守这些法律法规。 |
7
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 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我们在中国运营某些业务的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与相关行业有关的中国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将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 |
| • | 我们依靠与新更远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开展业务,在提供运营控制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和 |
| • | 新工元或其股东未能履行我们与他们的合同安排下的义务将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
我们还面临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总体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 | 中国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或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 | 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
| • | 根据外国法律,您可能会在提供法律程序服务,执行外国判决或在中国对我们或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我们的管理层提起诉讼方面遇到困难;和 |
| • | 如果PCAOB无法检查位于中国的审计师,则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ADS可能会被除牌。ADS的退市或其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PCAOB无法进行检查,使我们的投资者无法享受此类检查的好处。 |
与ADS和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我们还承受与ADS和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 • | 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活跃交易市场可能不会发展,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大幅波动; |
| • | ADS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
| • |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布有关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或者如果他们不利地更改了有关ADS的建议,则ADS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和 |
| • | 我们的双重投票结构将限制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阻止其他人进行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认为有益的任何控制权交易变更。 |
8
有关我们面临的这些以及其他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讨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和其他信息。
我们的公司信息
我们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里泽中原101号A座。我们在此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010-8414-8552。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KY1-1104大开曼岛Ugland House邮政信箱309。我们在美国的流程服务代理商是Cogency Global Inc.,位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东42街122号18楼。
投资者应通过我们主要执行办公室的地址和电话与我们联系以进行任何查询。我们的主要网站是www.huohua.cn。我们网站上包含的信息不属于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
成为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含义
作为上一财政年度收入少于10.7亿美元的公司,根据2012年Jumpstart我们的业务启动法(经2015年《固定美国地面运输法》修订),我们有资格成为“新兴成长公司”,或《乔布斯法案》。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或第404条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JOBS法》还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无需遵守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直到以其他方式要求私人公司遵守此类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为止。但是,我们选择“退出”此规定,因此,当上市公司采用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时,我们将遵守这些准则。根据《JOBS法》选择退出延长过渡期的决定是不可撤销的。
我们将仍然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直到(i)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在该财政年度中,我们的年度总收入至少为10.7亿美元;(ii)本次发行完成五周年后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iii)我们的日期,在过去的三年中,发行了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务;(iv)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或《交易法》被视为“大型加速披露公司”的日期,如果截至我们最近完成的第二个财政季度的最后一个营业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ADS的市值超过7亿美元,则会发生这种情况。一旦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我们将无权获得上述《JOBS法》规定的豁免。请参阅“风险因素-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我们是《证券法》所指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某些减少的报告要求。”
适用于本招股说明书的公约
除非我们另有说明,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均反映了以下内容:
| • | 承销商不得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向我们购买最多代表A类普通股的其他美国存托凭证;和 |
9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并且仅出于本招股说明书的目的:
| • | “美国存托凭证”是指美国存托股份,每股代表A类普通股; |
| • | “AST”是指课后辅导; |
| • | “中国”或“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招股说明书而言,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 |
| • | “A类普通股”是指我们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
| • | “B类普通股”是指我们的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
| • | “课程单元”是指每个课程包中的单元,当学生与我们一起上课时会消耗这些单元。我们为在线课程收取的学费是按课程套餐计算的。 |
| • | 特定时期的“总账单”是指该时期内与课程销售有关的收到的现金总额,扣除该时期的退款总额。总帐单是中国K-12AST行业中广泛使用的计量方法; |
| • | “霍华”,“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和“我们的”是指开曼群岛公司及其子公司Spark Education Limited,在描述我们的运营和合并财务信息时,是指其合并可变利益实体或VIE; |
| • | “K-12教育”通常是指向3岁至18岁的学生提供的教育; |
| • | “K-12AST”是指涵盖数学,中文和英文等学术学科以及其他基于兴趣的学科的辅导; |
| • | “人民币”或“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
| • | 特定时期内员工的“平均自愿流失率”是指在此期间自愿终止雇用的员工比例; |
| • | “新一线城市”是指一线城市之后的相对发达城市,即成都,杭州,南京,青岛,昆明,沈阳,天津,武汉,西安,长沙,重庆,苏州,宁波,郑州和东莞; |
| • | “NPS”或“净发起人得分”是指一种广泛使用的调查方法,用于衡量总体客户满意度; |
| • | 给定日期的“学生人数”是指截至该日期具有有效课程单位的学生总数;参加多门课程的学生被视为一个学生。学生人数是中国K-12AST行业广泛使用的指标; |
| • | “普通股”是指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 |
| • | “火花币”是指可以兑换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课程单位,商品和现金券的数字积分; |
| • | “一线城市”是指中国最发达的城市,即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 |
| • | “美元”,“美元”或“美元”是指美国的法定货币;和 |
10
| • | “可变利益实体”或“VIE”是指我们有权控制管理层的中国实体,以及财务和经营政策,并有权确认和获得几乎所有的经济利益,并且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以独家选择以最低价格购买全部或部分股权。 |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中所有人民币兑美元和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均为6.5518元人民币兑1.00美元,这是美联储H.10统计发布中规定的汇率,2021年3月31日。我们不代表任何人民币或美元金额可能已经或可能以任何特定汇率转换为美元或人民币(视情况而定),以下所述汇率或根本没有。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来自各种公开来源的信息,以及由我们委托并由中国见解产业咨询有限公司或第三方行业研究公司CIC编写的行业报告中的某些信息,以提供有关我们行业和市场地位的信息。此类信息涉及许多假设和限制,请注意不要过分重视这些估计。我们尚未独立验证这些行业出版物和报告中包含的数据的准确性或完整性。由于多种因素,包括“风险因素”部分中所述的因素,我们经营所在的行业面临高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结果与这些出版物和报告中表达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数字可能无法准确相加到所提供的总数中,百分比可能无法准确反映绝对数字。
11
产品
| 发行价格范围 |
我们目前估计,首次公开募股价格将在每ADS美元至美元之间。 |
| 我们提供的ADS |
ADS(如果承销商完全行使其超额配股权,则为ADS)。 |
| ADS |
每股美国存托凭证代表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保存人将持有美国存托凭证基础的A类普通股。您将拥有存款协议中规定的权利。 |
| 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支付股息。但是,如果我们宣布A类普通股的股息,则保存人将按照存款中规定的条款扣除其费用和支出后,向您支付其在A类普通股中获得的现金股息和其他分配协议。 |
| 您可以将ADS交还给保存人,以换取我们的A类普通股。保存人将向您收取任何交易所的费用。 |
| 未经您的同意,我们可能会修改或终止存款协议。如果您在修改存款协议后继续持有美国存托凭证,则表示您同意受修改后的存款协议的约束。 |
| 为了更好地理解ADS的条款,您应该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美国存托股票说明”部分。您还应该阅读存款协议,该协议作为包括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 |
| 普通股 |
我们将在此次发行中发行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选择权购买其他美国存托凭证)。 |
| 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我们的普通股将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将享有相同的权利,但投票权和转换权除外。对于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每股A类普通股将有权获得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将有权获得12票。持有人可随时将每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A类普通股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进行任何出售,转让后, |
12
| 持有人将其任何B类普通股转让或处置给该持有人的任何非关联公司,则每份此类B类普通股将自动立即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 |
| 一旦满足此类股份补偿奖励的归属和行使条件,所有期权,无论授予日期如何,都将赋予持有人同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的权利。 |
| 请参阅“股本说明”。 |
| 发行后立即发行的A类普通股 |
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如果承销商行使选择权购买全部美国存托凭证,则为A类普通股)。 |
| 超额配股权 |
我们已授予承销商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向我们购买最多额外A类普通股的权利,以支付与发行有关的超额配售(如有)。 |
| 上市 |
我们打算申请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纳斯达克上市代表我们A类普通股的ADS,股票代码为“SPRK”。 |
| 所得款项用途 |
假设首次公开募股价格为每ADS美元,我们估计此次发行给我们的净收益约为美元(如果承销商行使超额配股权以全额购买其他ADS,则约为100万美元),在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这是本招股说明书封面上列出的估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范围的中点。 |
| 我们计划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用于(i)改善我们的教育学,课件和教育内容,并进一步扩大我们的课程范围;(ii)改善我们的技术和基础设施;(iii)扩大我们的营销和品牌工作;(iv)为营运资金和其他一般公司用途提供资金。请参阅“所得款项用途”。 |
| 锁定 |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我们,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现有股东已与承销商达成协议,不得发售,出售或处置我们的股本中的任何股份或可转换为,可交换或行使为我们的股本中的任何股份的证券。 |
13
| 【180】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一天。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有资格出售的股票”和“包销”。 |
| 付款与结算 |
承销商预计将于2021年通过The Depository Trust Company的设施交付ADS以支付其费用。 |
| 保存人 |
N.A.花旗银行 |
| 【定向分享计划 |
应我们的要求,承销商已按首次公开发行价保留出售本次发行中向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业务伙伴和相关人员提供的ADS总数。】 |
| 税收 |
有关美国存托凭证所有权和处置的开曼,中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请参阅“税收”。 |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均假定不行使授予承销商的选择权,以购买最多额外的A类普通股来支付与发行有关的超额配售(如有)。
14
我们的汇总财务数据和运营数据摘要
以下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业务报表摘要和综合亏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数据以及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数据,2019年和2020年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包含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以下是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综合业务报表摘要和综合亏损,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数据以及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数据2020年和2021年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编制和列报的。我们的历史结果不一定表示未来时期的预期结果。您应该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的合并财务数据摘要和运营数据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美元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美元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
| (以千为单位,份额,每股数据和百分比除外) | ||||||||||||||||||||||||||||||||||||||||
| 综合业务报表摘要: |
||||||||||||||||||||||||||||||||||||||||
| 净收入 |
195,412 | 100.0 | 1,174,359 | 179,242 | 100.0 | 149,644 | 100.0 | 453,661 | 69,242 | 100.0 | ||||||||||||||||||||||||||||||
| 收入成本(1) |
(361,873 | ) | (185.2 | ) | (852,332 | ) | (130,091 | ) | (72.6 | ) | (150,340 | ) | (100.5 | ) | (284,509 | ) | (43,425 | ) | (6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毛(亏损)/利润 |
(166,461 | ) | (85.2 | ) | 322,027 | 49,151 | 27.4 | (696 | ) | (0.5 | ) | 169,152 | 25,817 | 37.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支出(1) |
(235,769 | ) | (120.7 | ) | (798,356 | ) | (121,853 | ) | (68.0 | ) | (112,940 | ) | (75.5 | ) | (342,552 | ) | (52,284 | ) | (75.5 | ) | ||||||||||||||||||||
| 研究与开发支出(1) |
(239,941 | ) | (122.8 | ) | (327,349 | ) | (49,963 | ) | (27.9 | ) | (69,083 | ) | (46.2 | ) | (143,533 | ) | (21,907 | ) | (31.6 | ) | ||||||||||||||||||||
| 一般和行政支出(1) |
(128,203 | ) | (65.6 | ) | (177,960 | ) | (27,162 | ) | (15.2 | ) | (34,378 | ) | (23.0 | ) | (72,442 | ) | (11,057 | ) | (16.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营业费用 |
(603,913 | ) | (309.1 | ) | (1,303,665 | ) | (198,978 | ) | (111.1 | ) | (216,401 | ) | (144.7 | ) | (558,527 | ) | (85,248 | ) | (123.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收入 |
2,163 | 1.1 | 21,866 | 3,337 | 1.9 | 7,154 | 4.8 | 11,530 | 1,760 | 2.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营亏损 |
(768,211 | ) | (393.2 | ) | (959,772 | ) | (146,490 | ) | (81.8 | ) | (209,943 | ) | (140.4 | ) | (377,845 | ) | (57,671 | ) | (83.3 | ) | ||||||||||||||||||||
| 利息收入 |
1,953 | 1.0 | 11,749 | 1,793 | 1.0 | 1,246 | 0.8 | 3,259 | 499 | 0.7 | ||||||||||||||||||||||||||||||
| 利息支出 |
(926 | ) | (0.5 | ) | (822 | ) | (125 | ) | (0.1 | ) | (241 | ) | (0.2 | ) | (187 | ) | (29 | ) | (0.0 | ) | ||||||||||||||||||||
| 其他,净额 |
(3,939 | ) | (2.0 | ) | (2,850 | ) | (435 | ) | (0.2 | ) | (305 | ) | (0.2 | ) | 1,064 | 162 | 0.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前亏损 |
(771,123 | ) | (394.7 | ) | (951,695 | ) | (145,257 | ) | (81.1 | ) | (209,243 | ) | (140.0 | ) | (373,709 | ) | (57,039 | ) | (82.4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771,123 | ) | (394.7 | ) | (951,695 | ) | (145,257 | ) | (81.1 | ) | (209,243 | ) | (140.0 | ) | (373,709 | ) | (57,039 | ) | (82.4 | ) | ||||||||||||||||||||
| 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 |
(40,788 | ) | (20.9 | ) | (100,895 | ) | (15,400 | ) | (8.6 | ) | (15,858 | ) | (10.6 | ) | (51,929 | ) | (7,925 | ) | (11.4 | ) | ||||||||||||||||||||
| 因优先股灭绝而被视为股息 |
— | — | (13,415 | ) | (2,047 | ) | (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美元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美元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
| (以千为单位,份额,每股数据和百分比除外) | ||||||||||||||||||||||||||||||||||||||||
| Spark Education Limited普通股股东应占净亏损 |
(811,911 | ) | (415.6 | ) | (1,066,005 | ) | (162,704 | ) | (90.8 | ) | (225,101 | ) | (150.6 | ) | (425,638 | ) | (64,964 | ) | (93.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于计算每股净亏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
| 基本和稀释 |
24,770,658 | 29,605,885 | 29,605,885 | 24,475,239 | 37,153,734 | 37,153,734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32.78 | ) | (36.01 | ) | (5.50 | ) | (9.20 | ) | (11.46 | ) | (1.75 | ) | ||||||||||||||||||||||||||||
| 未经审核的备考数据(2): |
||||||||||||||||||||||||||||||||||||||||
| 优先股转换的备考效果 |
285,694,432 | 285,694,432 | 285,694,432 | 285,694,432 | ||||||||||||||||||||||||||||||||||||
| 创始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备考效果 |
33,942,041 | 33,942,041 | 26,277,709 | 26,277,709 | ||||||||||||||||||||||||||||||||||||
| 用于计算每股净亏损的备考加权平均数: |
||||||||||||||||||||||||||||||||||||||||
| 基本和稀释 |
349,242,358 | |
349,242,358 |
|
349,125,875 | 349,125,875 | ||||||||||||||||||||||||||||||||||
| 每股备考净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2.90 | ) | (0.44 | ) | (1.17 | ) | (0.18 | ) | ||||||||||||||||||||||||||||||||
注意事项:
| (1) | 股份补偿支出包括: |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收入成本 |
774 | 1,873 | 286 | 267 | 819 | 125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开支 |
1,150 | 3,338 | 509 | 380 | 1,632 | 249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3,318 | 10,761 | 1,642 | 1,769 | 5,164 | 788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51,514 | 30,838 | 4,708 | 6,689 | 11,844 | 1,808 | ||||||||||||||||||
| (2) | 每股备考基本和摊薄净亏损使以下假设生效:截至2020年1月1日,所有优先股均已按一对一的转换率转换为普通股,并且截至期初,我们所有创始人的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均已归属。有关创始人限制性股票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11(b)。 |
16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和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数据。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1 | ||||||||||||||||||||||||||
| 实际 | 备考(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数据: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06,145 | 1,926,289 | 294,009 | 2,542,140 | 388,006 | 2,542,140 | 388,006 | |||||||||||||||||||||
| 流动资产总额 |
567,422 | 2,086,550 | 318,470 | 3,017,938 | 460,628 | 3,017,938 | 460,628 | |||||||||||||||||||||
| 总资产 |
784,581 | 2,462,056 | 375,783 | 3,417,567 | 521,623 | 3,417,567 | 521,623 | |||||||||||||||||||||
| 递延收入 |
410,930 | 1,216,756 | 185,713 | 1,423,142 | 217,214 | 1,423,142 | 217,214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80,973 | 1,815,463 | 277,094 | 2,075,006 | 316,708 | 2,075,006 | 316,708 | |||||||||||||||||||||
| 负债总额 |
749,345 | 1,860,430 | 283,958 | 2,119,671 | 323,525 | 2,119,671 | 323,525 | |||||||||||||||||||||
| 夹层权益总额 |
992,021 | 2,722,314 | 415,505 | 3,800,746 | 580,107 | — | — | |||||||||||||||||||||
| 股东赤字总额 |
(956,785 | ) | (2,120,688 | ) | (323,680 | ) | (2,502,850 | ) | (382,009 | ) | 1,297,896 | 198,098 | ||||||||||||||||
|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784,581 | 2,462,056 | 375,783 | 3,417,567 | 521,623 | 3,417,567 | 521,623 | |||||||||||||||||||||
| (1) | 备考,以反映我们所有流通在外的优先股以一对一的方式转换为普通股,就好像这种转换已于2021年3月31日发生一样。 |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数据。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数据: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 |
(228,999 | ) | 204,359 | 31,191 | (9,853 | ) | (75,613 | ) | (11,541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79,564 | ) | (213,840 | ) | (32,638 | ) | (20,696 | ) | (354,348 | ) | (54,084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475,800 | 1,542,945 | 235,499 | (4,157 | ) | 1,021,471 | 155,907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726 | (113,320 | ) | (17,296 | ) | 2,694 | 24,341 | 3,715 | ||||||||||||||||
|
|
|
|
|
|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减少) |
193,963 | 1,420,144 | 216,756 | (32,012 | ) | 615,851 | 93,997 |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12,182 | 506,145 | 77,253 | 506,145 | 1,926,289 | 294,009 | ||||||||||||||||||
|
|
|
|
|
|
|
|
|
|
|
|
|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06,145 | 1,926,289 | 294,009 | 474,133 | 2,542,140 | 388,006 | ||||||||||||||||||
|
|
|
|
|
|
|
|
|
|
|
|
|
|||||||||||||
17
非GAAP财务指标
在评估我们的业务时,我们考虑并使用总帐单和调整后的净亏损(均为非GAAP指标)作为补充指标,以审查和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些非GAAP指标,是因为管理层将其用于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并制定业务计划。
我们将特定时期的总账单定义为该时期内与课程销售有关的收到的现金总额,减去该时期的退款总额。有关我们的退款政策的更详细讨论,请参阅“业务-定价和退款政策”。
我们通常会为预先出售给学生的在线小班课程收取学费。缴交学费后,我们会为学生提供指定数量的课程单位,让他们可以使用这些单位来参加我们的课程。我们在线小班课程的学费最初记录为递延收入。由于我们的学生通常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参加在线小班课程,并且随着课程单位的消耗而按比例确认递延收入,因此我们对未来收入的了解更多。我们为AI增强课程预先收取学费,这些费用最初记录为递延收入,并在这些课程“解锁”(即可供学生按照预定时间表观看)时按比例确认。我们相信总账单可为在线课程的销售和业务绩效提供宝贵的见解。
该非GAAP财务指标不应与根据GAAP编制的最直接可比的财务指标分开考虑或替代。下表提供了历史非GAAP财务指标与其最直接可比的GAAP指标的对帐。鼓励投资者审查历史非GAAP财务指标与其最直接可比的GAAP财务指标的对帐。由于总账单作为分析指标具有重大局限性,并且并非所有公司都以相同的方式计算,因此它可能无法与其他公司使用的其他类似标题的指标相提并论。鉴于上述限制,您不应将总账单视为替代或优于根据GAAP编制的净收入。我们鼓励投资者和其他人完整审查我们的财务信息,而不是依赖单一的财务指标。
我们主要依靠GAAP结果并仅将总账单作为补充措施来弥补这些限制。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的总账单与净收入的对帐: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净收入 |
195,412 | 1,174,359 | 179,242 | 149,644 | 453,661 | 69,242 | ||||||||||||||||||
| 加:税和附加费 |
11,764 | 70,787 | 10,804 | 9,025 | 27,582 | 4,210 | ||||||||||||||||||
| 加:结束递延收入 |
410,930 | 1,216,756 | 185,713 | 560,152 | 1,423,142 | 217,214 | ||||||||||||||||||
| 减:期初递延收入 |
(43,418 | ) | (410,930 | ) | (62,720 | ) | (410,930 | ) | (1,216,756 | ) | (185,713 | ) | ||||||||||||
| 减:为促销服务授予的非货币对价(1) |
(61,194 | ) | (142,859 | ) | (21,805 | ) | (38,074 | ) | (34,143 | ) | (5,211 | ) | ||||||||||||
|
|
|
|
|
|
|
|
|
|
|
|
|
|||||||||||||
| 总帐单(非GAAP) |
513,494 | 1,908,113 | 291,234 | 269,817 | 653,486 | 99,742 | ||||||||||||||||||
|
|
|
|
|
|
|
|
|
|
|
|
|
|||||||||||||
18
| 注意: |
| (1) | 代表授予学生家长的Spark Coins和免费课程单位,以回报他们为我们提供的独特推广服务;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业务-品牌,销售与市场营销-渠道-推荐和有机流量”。 |
调整后的净亏损是指扣除股份补偿费用前的净亏损。尽管股份补偿是我们员工薪酬的重要方面,但我们将股份补偿费用从调整后的净亏损中排除,主要是因为它们是非现金费用,并且具有部分酌处权。此外,股份补偿费用是基于估值的,其中许多基本假设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范围,这些假设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股份补偿费用还可以包括在可预测的周期上可能不会发生的修改。这些假设或修改都不一定表示我们正在进行的业务绩效。我们认为,将股份补偿费用排除在外将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我们核心业务的长期基本表现,并有助于将我们的业绩与我们以前的业绩和我们的同行公司进行比较,其使用股份补偿的程度可能比我们大或小。该非GAAP财务指标不应与根据GAAP编制的最直接可比的财务指标分开考虑或替代。由于调整后的净亏损作为分析指标具有局限性,并且并非所有公司都以相同的方式计算,因此可能无法与其他公司使用的其他类似标题的指标相提并论。鉴于上述限制,您不应将调整后的净亏损视为替代或优于根据GAAP编制的净亏损。我们鼓励投资者和其他人完整审查我们的财务信息,而不是依赖单一的财务指标。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的净亏损和调整后的净亏损的对帐: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净亏损 |
(771,123 | ) | (951,695 | ) | (145,257 | ) | (209,243 | ) | (373,709 | ) | (57,039 | ) | ||||||||||||
| 加:股份补偿费用 |
56,756 | 46,810 | 7,145 | 9,105 | 19,459 | 2,970 | ||||||||||||||||||
|
|
|
|
|
|
|
|
|
|
|
|
|
|||||||||||||
| 调整后的净亏损(非GAAP) |
(714,367 | ) | (904,885 | ) | (138,112 | ) | (200,138 | ) | (354,250 | ) | (54,069 | ) | ||||||||||||
|
|
|
|
|
|
|
|
|
|
|
|
|
|||||||||||||
19
关键绩效指标
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在线小班课程的某些运营指标。我们的管理层会不断审查这些指标,以评估我们业务的整体绩效和增长趋势,因为我们历来通过在线小班课程产生了绝大部分净收入。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消耗的课程单位数(以千为单位) |
2,844 | 15,168 | 2,071 | 5,465 | ||||||||||||
| 消耗的每个课程单位的平均净收入(以人民币计) |
68.2 | 74.1 | 70.5 | 76.6 | ||||||||||||
有关课程单位的定义,请参见“—适用于本招股说明书的惯例”。
20
风险因素
对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涉及重大风险。在投资美国存托凭证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包括以下所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下任何风险均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任何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都可能下降,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
我们在运营基础学习服务方面的历史有限。这可能使我们难以评估我们的未来前景以及与我们的服务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我们运营基础学习服务的历史有限。我们于2018年初推出了数学思维课程,该课程目前占我们总账单的很大一部分。我们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推出了中文和英语课程。我们的AI增强课程于2020年7月作为独立产品推出。我们运营这些产品和潜在新产品的有限历史可能使我们难以评估我们的未来前景以及与业务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我们已经遇到并且将来可能会继续遇到与运营基础学习服务相关的风险,挑战和不确定性,以及公司在早期发展阶段通常遇到的风险,挑战和不确定性。例如,这些包括与我们的招聘能力有关的风险和困难,支持并保留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员;不断提供有效的基础学习产品和服务;建立和管理可靠和安全的IT系统和基础架构;以及解决法规和合规性不确定性等问题。我们在应对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方面的经验有限。如果我们无法成功应对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有限的经营历史,我们预测未来经营业绩的能力(包括计划未来增长的能力)受到限制,并存在许多不确定性。特别是,鉴于在线K-12AST服务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其他因素,我们可能无法准确预测对我们产品的需求。我们运营“后端驱动”的运营模式,我们认为从长远来看这对我们有利。但是,我们未来实现利润的能力可能会低于我们的战略是最大程度地提高短期盈利能力的能力。课程和内容开发工作的大量支出,以及我们打算继续投资的技术和课程产品组合的增长支出,可能最终不会发展我们的业务或促进长期盈利能力。如果我们无法有效地管理增长或执行战略,我们的扩张可能不会成功,并且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接受基础学习将影响我们业务的成功和未来增长。
我们致力于基础学习。基础学习不同于应试的一刀切的教育模式,这种模式严重依赖记忆和重复练习,并以考试成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基础学习的目的是激发学生对学习的整体兴趣,培养关键的终身技能和能力,此外还学习学科知识,在引人入胜和互动的环境中。基础学习产品产品对市场而言相对较新,并且可以预测市场需求或偏好或我们可以依赖的可用行业标准的经过验证的方法有限。此外,大小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21
以及基础学习服务市场的增长速度,以及基础学习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方式是否会被广泛采用。尽管我们认为基础学习为学生带来了长期利益,但一些学生及其父母可能倾向于选择传统的,面向考试的课程而不是基础学习课程,因为他们可能会发现前者在提高学生的绩效方面更有效。标准化测试和其他原因。此外,尽管我们打算继续扩大课程范围,以涵盖更多学科和年龄组,但不能保证基础学习方法适合并能够为这些课程提供有效的结果。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产品将来将继续对我们的学生及其父母具有吸引力。如果我们的基础学习课程对学生及其家长的吸引力下降,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无法继续吸引和留住学生,我们的业务和前景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为在线基础学习课程付费的学生。我们继续吸引和留住学生购买我们的在线基础学习课程的能力对于我们业务的持续成功和增长至关重要。这又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我们招募,培训和留住高素质教职员工的能力;开发,适应或提高课程质量;以及有效地从事品牌推广,销售与市场营销活动等。开发一种持久的商业模式来服务于这些人群尤其具有挑战性。吸引新学生不仅取决于对我们品牌和营销工作的投资,还取决于我们产品相对于替代产品的感知价值。如果我们满足现有学生基础的努力不成功或效果不佳,或者这种努力的成本大幅增加,我们可能无法成功或有效地留住现有学生,因此,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业务的成功还取决于我们为学生提供有形结果的能力,而这又取决于我们无法控制的许多因素,例如学生本身及其家长的时间和资源承诺。我们的产品可能无法不时满足所有学生和家长的期望。例如,他们可能认为我们的课程无法有效帮助学生实现目标。如果学生或家长认为我们没有提供他们期望的学习经验,他们可能会选择退出或不续修我们的课程。反过来,这些因素可能会导致学生满意度下降,吸引潜在学生的挑战增加,所有这些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我们无法继续吸引和留住学生,我们的总账单和收入可能会下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成功解决运行小类模型的风险和挑战。
我们以在线小班形式提供绝大部分课程。尽管我们认为在线小班制是提供基础学习并为学生提供个性化,交互式和引人入胜的学习体验的最有效形式,但它也带来了一系列固有的运营挑战。为了向不断增长的学生群提供始终如一的高质量课程,我们需要管理大量教师和导师,以高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评估和分配学生到最合适的班级级别,并密切跟踪每个学生的学习过程。尽管我们已经开发了确保在线小班模型平稳运行所需的强大的运营工作流程和技术能力,但随着我们的学生基础和课程数量的不断增长,我们可能无法继续平稳有效地运营这些课程。如果我们无法解决任何固有的运营挑战
22
如上所述,我们的课程质量和学生满意率可能会下降,进而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受到影响。
我们的业务取决于品牌的持续成功,如果我们无法维持和增强对品牌的认可,我们的声誉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相信,对“霍华”品牌的市场意识对我们的成功做出了重大贡献。维护和增强我们的品牌对于我们扩大业务规模以及吸引和留住学生的努力至关重要。无法维持和增强我们的品牌知名度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已投入大量资源通过优质的基础学习服务来维护和推广我们的品牌,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努力将会成功。如果我们无法进一步提高品牌知名度,或者我们的品牌形象受到与公司,产品,课程或院系有关的任何负面宣传的负面影响,无论其准确性如何,我们可能无法成功或有效地维持和增强对我们品牌的认可,也无法吸引学生和家长参加我们的在线基础学习课程,并且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面临激烈的竞争,这可能导致市场份额的损失,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从事竞争激烈的在线教育行业,在业务的各个方面都面临激烈的竞争,包括学生,执照,技术和人才的竞争。例如,我们面临来自K-12AST服务的在线和离线提供商的竞争,尤其是那些以在线小班形式提供基础学习服务和课程的提供商。我们在一系列因素上与这些公司竞争,其中包括教学质量,通过技术提供交互式,引人入胜的学习体验的能力以及销售与市场营销努力的有效性。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会采用类似的教学方法和课程,其价格和套餐可能比我们的产品更具吸引力。此外,我们当前和未来的一些竞争对手可能比我们拥有更多的资源,并且可能比我们投入更多的资源来开发和推广他们的产品和服务,并比我们对快速发展的学生偏好,市场动态和监管格局的变化做出更快的反应。他们也可能比我们拥有更大的品牌知名度以及财务和其他资源,这可能使我们更难维持或获得市场份额。如果我们无法与当前或将来的竞争对手有效竞争,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影响。竞争加剧可能会导致定价压力,从而降低我们为基础学习服务收取更高价格的能力。竞争日益激烈的格局还可能导致更长和更复杂的销售周期,并导致我们失去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其中任何一个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招募,培训和保留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和内容开发员工。
我们的教师,包括教师和导师以及内容开发员工是影响我们为学生提供的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体验质量的关键因素。如果我们将任何高素质的教职员工和内容开发员工流失给竞争对手,我们产品的吸引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3
鉴于我们在线课程的交互性,我们往往会吸引具有良好教育背景和良好沟通能力的教师和导师。课程内容和设计的质量也会影响我们学生的学习体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招募,培训和留住熟练的内容开发员工的能力。在中国,合格的教师,导师和内容开发员工的市场竞争激烈。为了吸引和留住合格的教师,导师和内容开发员工,我们应为候选人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并提供有吸引力的职业发展机会。尽管我们过去在吸引和留住合格的教师,导师和内容开发员工方面没有遇到重大困难,但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继续吸引,培训和留住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未来随着我们业务的发展,导师和内容开发员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承受与解释,执行或建议更改有关整个民办教育行业,尤其是在线K-12AST市场的中国法律法规的重大不确定性有关的风险。此外,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某些方面可能被视为不完全遵守这些法律法规。
在中国,整个民办教育行业,尤其是在线K-12AST市场,都受到各种相对较新且发展迅速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 • | 根据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或经修订的《民办教育法》,私立学校必须获得私立学校运营许可证。2021年4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或《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将于2021年9月1日生效。《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互联网技术从事在线教育活动的私立学校必须获得适当的私立学校运营许可证。但是,《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并未具体规定像我们这样的在线辅导服务提供商要获得私立学校运营许可证需要满足的要求,他们也没有说明哪一级政府机构有权接受和审查我们的私立学校办学许可证申请。《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还要求,使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在线教育课程的私立学校将需要建立和实施互联网安全管理系统,并采取技术安全措施。请参阅“法规-与私立教育有关的法规。”根据我们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商,他们正在颁布详细规则,这些规则将规定在线辅导服务提供商申请私立学校运营许可证的标准和程序,以及将负责审查和颁发此类许可证的政府机构的级别。根据我们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商,上述细则可能无法在2021年9月《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生效之前生效,由于我们已根据《教育应用程序意见》进行了相关的必要备案,因此我们可能会继续当前的运营,直到《细则》生效为止。一旦政府当局开始接受申请,我们打算申请私立学校运营许可证。然而,由于《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是新颁布的,尚未生效,因此这些条例的解释和实施仍然不确定。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或完全获得私立学校运营许可证,并遵守《私立教育法》及其相关规则(如有)的实施条例中的其他法规要求。如果我们未能及时或根本不满足这些要求,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没收我们从中获得的收益 |
24
| 违规操作,强制性修改我们的业务惯例,暂停我们的违规操作或要求赔偿我们的学生或其他相关方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 |
| • | 此外,中国某些官方媒体最近报道称,中国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已批准了《关于减轻中小学生家庭作业和课后培训负担的意见》或《意见》,其全部内容尚待公布。根据这些报告,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最近一次会议讨论了减轻中小学生课余学习负担所需采取的措施。建议采取的措施包括:(i)对不符合有关资格或要求、在混乱的管理制度下运作、利用肆无忌惮的手法牟利的科技学院,严格执行规例,发布虚假或误导性广告或与学校串通以牟取不义之财;(ii)制定AST机构应遵循的适当收费标准,并加强对学生预付款的监管;(iv)禁止AST行业的不当资本活动和牟取暴利;(iv)完善监管AST机构的立法。 |
2021年6月2日,中国政府发布了一条规定,教育部减负专项办公室将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从多方面落实《意见》,包括(一)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控制书面作业总量;(二)提高课后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丰富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以满足市场需求;(iii)加强对AST机构的治理,在AST机构成立之前对其要求的资格进行审批,加强对培训内容的监督,创新学费管理方法,规范课后培训活动,查处非法课外培训活动,维护家长和学生权益。
此外,于2020年10月修订并于2021年6月1日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除其他外,(i)学校不得在国家法定假日,周末为中小学生组织集体补习班,(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向未达到学龄的未成年人提供小学课程教育。请参阅“法规-法规-与课后辅导有关的法规”。
由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对较新,《意见》的全文尚未发布,因此其解释和实施以及对我们这样的AST服务提供商的潜在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不能排除监管机构认为我们的辅导服务(包括为小学生和未到学龄的学生提供的服务)可能会加重学生的课后学习负担的风险,我们也无法向您保证,我们为尚未达到学龄的学生提供的服务不会被视为为此类学生提供小学课程教育。监管不确定性也可能削弱父母和学生对我们服务的兴趣或与我们建立长期关系的承诺。不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罚款,处罚或监管命令,包括暂停我们的运营或在各个方面(包括课程安排和内容,广告或费用标准)调整或实质性限制我们的运营的命令),遵守此类法律,法规或行政措施也可能招致额外费用,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5
| • | 此外,教育部或教育部与某些其他中国政府部门共同颁布了《关于规范在线课后辅导的实施意见》或《在线学术AST意见》,自2019年7月12日起生效。在线学术AST意见旨在规范通过互联网向中小学学生提供“学术”AST服务的行为。除其他事项外,在线学术AST意见要求在线学术AST服务提供商应就此类服务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在线学术AST意见还施加了许多要求和限制,其中包括,(i)每班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而课间间隔亦不得少于10分钟;(ii)按班级数目收取的学费,不得一次过收取超过60个课程的学费,(iii)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提供的直播课程不得迟于晚上9:00结束;(iv)教师必须获得必要的教师资格证书。此外,2021年3月23日,国务院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一篇文章,警告K-12学生的家长注意AST服务提供商以违反在线学术AST意见的方式收取学费。 |
在线学术AST意见并未明确定义“学术课后辅导服务”一词。”此外,2019年10月,我们总部所在城市北京的主管教育监管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问答,其中认为“逻辑思维辅导”不受在线学术AST意见的备案要求的约束,但没有给出“逻辑思维辅导”的明确定义。我们已经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了匿名查询,并获悉目前没有具体的,有关“课后学术辅导服务”或“逻辑思维辅导”的定义以及确定在线课程是否属于这些术语范围的明线规则,由主管教育监管机构酌情决定。我们认为,我们的基础学习课程专注于培养学生的思维和其他技能,与在线学术AST意见旨在规范的旨在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课后学术辅导服务”有所不同。但是,鉴于上述监管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监管机构不会认为我们的在线课程属于“学术课后辅导服务”的范围,因此使我们受到各种要求的约束,例如教师资格许可要求,在网上发表学术意见。也不能保证政府当局不会颁布其他法规,指南或解释,以将我们的基础学习课程纳入在线学术AST意见的管辖范围。如果政府当局采取的立场是我们将被要求遵守在线学术AST意见,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完全遵守其中的要求,或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或维护在线学术AST意见所要求的所有文件。例如,目前我们的一些教师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我们为60多个班级的某些AI增强课程一次性收取费用。如果确定在线学术AST意见适用于我们,而我们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满足其中的任何要求,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监管命令以中止我们的运营或其他监管和纪律处分制裁。请参阅“法规-与在线课后培训和教育应用程序有关的法规”。
| • | 此外,教育部还与某些其他中国政府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指导和规范教育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 |
26
| 于2019年8月10日发布的移动应用程序,或《关于教育应用程序的意见》,其中要求,除其他外,移动应用程序应为学校教学和管理,学生学习和学生生活或家庭与学校的互动提供服务,学校教师,学生或家长为主要用户,并以教育或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按照《教育应用程序意见》的要求完成了所有在线辅导应用程序的备案。由于对教育应用程序的看法相对较新且在不断发展,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完全遵守所有相关规则,并且将能够及时完成或维护所有必要的文件,并遵守《教育应用程序意见》及其相关规则和法规中的其他法规要求,或根本没有。如果我们未能及时完成或维护任何此类文件并遵守其他适用的监管要求,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暂停应用程序的监管命令或其他监管和纪律制裁。 |
除了现有的监管制度外,尚不确定中国政府是否以及如何颁布有关民办教育行业(尤其是在线K-12AST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并且不能保证我们能够及时或根本不遵守任何此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近年来,中国监管机构已采取措施加强对K-12AST服务的监管,包括颁布与各个方面有关的新规则,指南和解释,其中包括许可要求,儿童保护,收取学费,监管下的预付费,禁止课前授课,预防近视。请参阅“法规-与课后辅导有关的法规”和“法规-与在线课后培训和教育应用程序有关的法规”。此外,教育部最近决定成立一个新的监督部门,专门负责监管K-12AST服务。由于中国监管机构在解释和实施法律法规方面拥有重大酌处权,因此可能难以确定我们的业务运营是否将完全遵守现有和未来适用的法律法规。我们未能完全遵守有关K-12AST服务的现有和未来法律法规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随着我们规模和重要性的不断增长,我们预计将面临监管机构越来越严格的审查,这可能要求我们增加对监管合规性和相关能力的投资。随着我们的不断发展,我们可能会面临监管风险,包括合规成本增加以及潜在的责任,例如政府罚款和罚款,对我们业务的限制,并且我们可能被迫停止开展业务的某些方面或被迫更改我们的业务惯例。我们可能还需要获得某些许可证或监管批准,这些许可证或监管批准可能很难获得,或者根本无法获得,或者无法满足其他合规性要求。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获得所有必需的许可证,许可证和批准,即使我们能够做到,维护此类许可证也可能会产生大量成本,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潜在变化,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所有这些都可能影响市场对我们课程的需求,从而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无法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的品牌和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依靠专利,版权,商标和商业秘密法以及对披露的合同限制的组合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尽管我们寻求在适用的情况下为我们的知识产权获得版权,专利或其他适当的保护,但我们可能无法成功做到这一点,或者我们获得的保护可能不足以保护我们的所有知识产权权利。目前,我们提供的几乎所有课程和其他教育内容(例如课件和教科书)都是内部开发的。尽管我们努力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但未经授权的各方仍可能试图复制或复制我们的知识产权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
27
未经我们同意。监控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既困难又昂贵,我们不能确定我们采取的步骤是否会有效防止盗用我们的知识产权。如果我们未能成功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不时受到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索赔。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课程和其他教育内容产品,我们的技术以及我们运营的其他方面不会或不会侵犯第三方持有的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我们已经遇到并且将来可能会遇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纠纷,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在这些纠纷中获胜。
我们已采取政策和程序,禁止我们的学生,教师和其他员工侵犯第三方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但是,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未经我们的在线课程或通过我们提供服务的任何媒体的适当授权,他们不会违反我们的政策使用第三方版权材料或知识产权。如果我们的学生和教职员工以及其他员工使用他人拥有的知识产权或版权,则相关专有技术和发明以及其他专有资产的权利可能会引起争议。此外,对于未经授权复制或分发用于提供在线课程的材料,我们可能会承担责任。尽管我们已经制定了规则和程序,旨在使版权所有者能够向我们提供涉嫌侵权的通知,但鉴于我们的业务规模和我们提供的教育内容的数量,识别,删除或禁用所有可能存在的潜在侵权内容,并且我们可能会遇到知识产权索赔,这对我们来说是极其具有挑战性的。如果对我们提出任何第三方侵权索赔,我们可能被迫将管理层的时间和其他资源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中转移出来,以抗辩这些索赔,或者可能被禁止使用此类知识产权或相关内容,并且我们可能会产生许可或使用费,或者被迫开发自己的替代方案。结果,我们的声誉可能会受到损害,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及时且具有成本效益地改进或扩展我们的产品。
我们目前提供数学思维,中文和英文课程。我们会定期并不断更新现有产品,并以更多学科或交付方式以及针对更多年龄组开发新课程。新课程可能不会像我们期望的那样被我们的学生及其父母接受,并且我们可能无法像竞争对手引入竞争产品那样迅速地引入它们。开发新课程可能既昂贵又耗时,并要求我们在研究和课程开发,开发新技术以及吸引,培训和保留足够数量的教员和内容开发员工方面进行大量投资,所有这些都可能不成功。如果由于这些原因而无法改善或扩展我们的产品,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影响。
我们需要大量资金来为我们的运营提供资金并应对商机。如果我们无法以可接受的条件或根本无法获得足够的资本,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不时在内容和产品开发,技术,品牌,销售与市场营销上进行投资,以保持竞争力。我们将来获得额外融资的能力受到许多不确定性的影响,其中包括与(i)我们的
28
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ii)融资活动的一般市场状况;(iii)中国和其他地方的宏观经济和其他状况。尽管随着我们业务的持续增长,我们期望越来越多地依靠资本市场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和融资来满足我们的流动性需求,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成功实现资本来源的多元化。如果我们无法获得足够的资本,我们可能无法实施增长战略,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有大量的营运资金需求,并且历来存在营运资金赤字。如果我们将来继续出现营运资金赤字,我们的业务,流动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们的营运资金为负(即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间的差额)人民币1.136亿元。我们的营运资金状况为负的主要因素归因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由于多种因素,无法保证我们将产生足够的净收入或经营现金流量来满足我们的营运资金需求并在到期时偿还债务。我们打算采取许多行动来解决我们的营运资金赤字,包括谨慎地管理我们的营运资金或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件筹集更多的股权或债务融资。但是,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或完全成功地采取任何这些行动。我们无法在必要时采取这些行动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有净亏损的历史,将来可能无法实现盈利。
我们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分别净亏损人民币7.711亿元,人民币9.517亿元(1.453亿美元)和人民币3.737亿元(5700万美元)。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来将能够产生净利润。我们打算在可预见的将来继续大量投资,以增强我们的课程设置,改进我们的技术以及雇用合格的教师以及课程和内容开发人员。这些努力的成本可能比我们预期的要高,并且我们的净收入可能无法充分增加以抵消费用。我们可能会继续采取行动和进行投资,而这些行动和投资不会产生最佳财务业绩,甚至可能在短期内导致运营和净亏损大幅增加,无法保证我们最终将实现预期的长期收益或盈利能力。
我们主要营销渠道的功能和功能的任何更改,中断,中断都可能严重限制我们继续发展学生基础的能力,并且我们的业务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吸引新学生和留住现有学生的能力。我们利用各种营销渠道,包括中国的社交网络,作为获取线索并将其转换为学生入学的工具。例如,我们利用微信/Weixin使学生及其父母能够浏览我们的课程,分享他们对我们课程的经验以及与我们的课程顾问进行交流。如果我们无法利用此类渠道,我们吸引或留住学生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害。如果这些渠道中的任何一个改变了其功能或支持对我们不利,或者停止向我们提供其功能或支持,我们可能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找到类似规模的替代平台来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提供类似的功能或支持。此外,我们可能无法与其他渠道建立或维持关系,以经济上可行的条件或根本无法支持我们的业务增长。我们与主要渠道的关系的任何中断或中断
29
可能会严重不利地影响我们继续发展学生基础的能力,并且上述情况的任何发生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在制定对我们业务的监管要求方面,我们面临不确定性。我们未能获得,维持或续签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需的其他许可证,批准,许可证,注册或备案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某些法律法规的解释存在不确定性,我们可能需要获得并维护适用于我们在中国业务的必要许可证,批准,许可证,注册和备案,并且由于当前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实施仍在发展,并且还可能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可能需要为当前的运营申请并获得其他许可证或许可证。
我们印刷物理教材和传单,并作为课程包的一部分分发给我们的学生。如果政府当局认为我们根据有关出版的行政法规向学生印刷和提供诸如“图书出版”之类的体育材料,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委托合格的出版商出版此类体育材料,否则我们可能会受到处罚,包括停止非法活动,停止运营,更正令,罚款和其他监管,民事或刑事责任的命令,并且主管政府机构可能会命令我们停止向学生分发印刷材料,这可能会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请参阅“法规-与发布有关的法规”。
鉴于适用于在线教育业务的某些法规要求的解释和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可能需要申请并获得其他许可证,许可证或记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主要由于没有实施规则,因此未明确要求在线教育机构获得在线视听节目传输许可证或作为互联网直播平台完成备案,政府部门或现行执法惯例的明确解释,将在线教育服务视为相关政府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则和法规中定义的“互联网视听节目”和“互联网直播服务”。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尚无实施规则,政府机构的明确解释或现行执法惯例,将通过我们的应用程序和在线平台向学生和教师提供我们的教育内容视为“在线出版”,这需要在线出版服务许可证。请参阅“法规-与在线出版有关的法规。”但是,不能保证地方政府当局不会采取不同的执法实践,也不能保证任何政府当局不会不时发布更明确的解释和规则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来进一步规范在线教育行业,这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其他许可要求的约束,以继续经营我们的业务。未能获得或维护此类许可证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罚款,没收相关收益,暂停我们的应用程序和在线平台的运营以及其他负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尚未因未能获得此类额外的许可证,许可证或文件而对我们处以重大罚款或其他处罚。
此外,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维持在中国提供当前在线服务所需的现有许可证,批准,注册或许可证,在其当前任期届满时续签其中任何一项,或更新现有许可证或获得其他许可证,批准,许可证,我们不时扩展业务所需的注册或备案。如果我们未能做到这一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30
我们可能无法维持或提高学费水平而不会对我们的产品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经营成果受到在线课程定价的影响。我们主要根据课程的市场需求,运营成本,竞争对手收取的价格以及总体经济状况等确定在线课程的学费。我们不能保证将来我们能够维持或提高学费水平而不会对我们的在线课程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学费退款或潜在的退款纠纷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我们的在线小班课程和AI增强课程,我们在一定数量的课程单元内为学生提供全额无条件的退款。在全额退款期满后,学生仍可按比例无条件退还未修读的课程单位。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业务-定价和退款政策”。”退款请求的数量和退款金额可能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许多因素是我们无法控制的。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对我们在线课程质量的不满,我们教学质量的下降,与我们服务有关的隐私问题,对我们或整个在线课程提供商的负面宣传,以及与我们这样的在线课程提供商收取的费用和学费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的任何变化或发展。我们可能需要向学生支付的任何退款,以及处理退款和解决退款纠纷可能产生的费用,都可能是可观的,并且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大量的退款和退款纠纷也可能产生负面宣传,从而损害我们的声誉。
如果我们无法管理增长或无法有效执行战略,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近年来,我们的业务大幅增长。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拥有370,530名学生,比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133,902名大幅增加。我们的净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1.954亿元增长501.0%至2020年的人民币11.744亿元(1.792亿美元),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496亿元增长203.3%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4.537亿元(6,920万美元)。我们的总账单几乎翻了两番,从2019年的人民币513.5百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19.081亿元(2.912亿美元),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69.8百万元增加142.2%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653.5百万元(9,970万美元)。2020年,我们录得毛利3.220亿元人民币(4,920万美元),而2019年的总亏损为1.665亿元人民币。我们在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毛利为1.692亿元人民币(2580万美元),净亏损为3.737亿元人民币(5700万美元),相比之下,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总亏损为人民币70万元,净亏损为人民币2.092亿元。有关总账单与净收入的对帐,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非GAAP财务指标”。”但是,我们的历史表现可能并不表示我们的未来增长或财务业绩。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以与过去相同的速度管理增长,或者避免将来出现任何下降。此外,由于我们有限的经营历史,我们预测未来经营业绩的能力有限,并且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如果我们无法有效地管理增长或执行战略,我们的扩张可能不会成功,并且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请参阅“—我们在运营基础学习服务方面的历史有限。这可能使我们难以评估我们的未来前景以及与我们的服务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31
我们技术基础设施的任何重大中断或我们未能维持令人满意的技术基础设施的性能,安全性和完整性都将损害我们学生的学习体验,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声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技术基础架构的正确运行对我们的业务至关重要。在升级我们的技术基础架构(包括在线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系统和软件)时,我们可能会遇到问题。我们技术基础架构的开发,升级和实施是复杂的过程。在新服务的启动前测试中未发现的问题只有在向我们的整个学生群提供此类服务时才会变得明显。因此,如果我们未能及时发现或解决技术错误,我们的技术基础架构可能无法正常运行。此外,由于自然灾害,电力或电信故障,环境条件,计算机病毒或试图损害我们的系统,犯罪行为和类似事件,我们的系统可能容易受到破坏或中断。这些事件和其他事件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在线课程交付中断,移动应用程序无法使用,或者其他事件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运营。我们过去曾经历过系统故障和停机,并且不能保证我们将来不会发生类似事件,只要它们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破坏。如果我们经历频繁或持续的服务中断,我们的声誉可能会受到损害,我们的学生及其父母可能会转向我们的竞争对手,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开发和应用我们的技术来支持我们的业务,或者我们未能及时响应行业和技术趋势的快速变化,则我们可能会失去市场份额,并且我们的业务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相信我们的技术对我们的业务至关重要。在线教育行业受到快速的技术变化和创新的影响,并可能受到不可预测的产品生命周期和用户偏好的影响。如果我们无法开发出令学生及其父母满意的新产品,并且无法为现有产品提供与快速技术和行业变化保持同步的增强功能和新功能,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出现能够以更低的价格,更有效,更方便或更安全地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的新技术,则这些技术可能会对我们有效竞争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我们的技术可能过时或不足,并且我们可能难以及时且具有成本效益地跟踪和适应技术变化。竞争对手开发和引入的新技术和解决方案可能会使我们的产品吸引力降低或过时,从而严重影响我们的业务和前景。此外,我们在技术方面的大量投资可能不会产生预期的结果。如果我们不能继续开发,创新和利用我们的技术,或者我们的竞争对手开发或应用更先进的技术,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的数据分析算法(尤其是与学生和学习数据的使用有关的算法)存在缺陷或无效,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声誉。
我们依靠专有算法来分析大量学生的学习数据,以提供更个性化的学习体验,并产生见解以指导我们的课程开发工作。尽管我们已经为算法的开发和持续改进进行了大量投资,但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的算法不会也不会带有任何可能损害我们数据分析结果的缺陷或缺陷。特别地,这些缺陷或缺陷中的一些可能在算法投入实际使用之前或在其持续失败之后才变得明显,以准确地产生与预期水平相关的见解。即使算法正确
32
设计时,其性能可能会受到我们汇总的数据质量和数量的影响。随着我们继续发展业务和扩大学生基础,我们还希望需要处理的数据量大幅增长。随着数据量的增加,任何缺陷或错误的可能性可能相应增加。我们可能会花费大量费用来纠正算法中的任何缺陷,或者可能根本无法纠正它们。尽管迄今为止我们没有遇到任何重大缺陷,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算法是完美的。如果发生任何重大缺陷事件,我们学生的学习体验将受到严重损害,进而损害我们的品牌,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负面影响。
COVID-19大流行已导致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中断,IT或任何未来的健康流行病或其他不利的公共卫生发展都可能继续这样做。
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中国和世界各地的政府当局已命令企业关闭,人们留在家里,同时对旅行和社交聚会施加严格限制。COVID-19大流行以负面和正面的方式影响了我们的业务。一方面,COVID-19在2020年第一季度导致我们的业务运营暂时中断,因为我们通过关闭在北京和中国其他几个城市的办事处来实施内部协议以确保员工和其他员工的安全。在同一时期,COVID-19导致我们产生了额外的成本和费用来修改我们的业务惯例(包括员工差旅,强制性在家工作政策以及取消和重新安排对教师和导师候选人的物理面试)。另一方面,随着K-12学生继续在家学习,虚拟学习和在线教育的市场接受度也迅速提高,从长远来看,这有望推动对包括我们在内的在线AST服务的需求。尽管我们认为迄今为止我们的业务尚未受到COVID-19大流行的重大不利影响,但COVID-19大流行仍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与COVID-19大流行相关的不确定性仍然很大,包括病毒的最终传播,疾病的严重程度,爆发的持续时间,连续爆发浪潮的可能性,世界各地政府当局为遏制病毒或治疗其影响而可能采取的进一步行动,以及由此导致的经济下滑的范围和持续时间。无法遏制COVID-19的进一步传播将延长并加剧总体经济下滑。此外,持续的大流行可能会进一步影响我们维护和扩展网络基础架构的能力,这可能会严重中断我们的业务和运营,并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任何未来的健康流行病或其他不利的公共卫生发展都可能产生类似的负面影响。如果COVID-19大流行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则还可能加剧本“风险因素”部分所述的其他风险,例如我们有能力根据需要以可接受的条件筹集更多资金。
有关我们以及我们的股东,关联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教职员工以及其他员工和业务合作伙伴以及我们经营所在行业的任何负面宣传,无论其准确性如何,都可能对我们造成不利影响,从而损害我们的声誉和业务。
对我们以及我们的股东,关联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教职员工和其他员工,业务合作伙伴以及我们经营所在行业的负面宣传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品牌和声誉。有关这些当事方的负面宣传可能与多种事项有关,包括但不限于:
| • | 我们的董事,管理人员和教职员工以及其他员工涉嫌不当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包括我们的员工在销售与市场营销活动中对潜在学生的虚假陈述; |
33
| • | 关于我们或我们的董事,股东,关联公司,管理人员和教职员工以及其他员工的虚假或恶意指控或谣言; |
| • | 学生及其家长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投诉; |
| • | 数据安全漏洞; |
| • | 与涉嫌就业歧视以及违反工资和工时有关的与就业有关的索赔;和 |
| • | 由于我们不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而导致的政府和监管调查或处罚。 |
除传统媒体外,中国还越来越多地使用社交媒体平台和类似设备,包括即时通讯应用程序,社交媒体网站和其他形式的基于互联网的通信,为个人提供了访问广泛受众的机会。即时通讯应用程序和社交媒体平台上的信息的可用性几乎是立竿见影的,其影响也是立竿见影的,而不会为我们提供纠正或纠正的机会。信息传播的机会,包括不准确的信息,似乎是无限和随时可得的。有关我们公司,股东,董事,高级职员,教职员工和其他员工的信息可随时发布在此类平台上。与任何此类负面宣传或虚假信息相关的风险无法完全消除或减轻,并可能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学生,教师和其他员工的不当行为,不当活动以及滥用我们的内容和服务可能会对我们的声誉和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其中许多是我们无法控制的。
我们的课程在广泛发布之前会经过多轮内部审查。我们会定期并积极监控我们的直播课程以及其他内容和通讯,以确保我们能够识别可能被认为不适当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的内容。但是,由于我们对学生,教师和其他员工的实时和离线行为的控制有限,因此在任何不当行为与我们的内容和服务相关的程度上,我们保护声誉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此外,如果我们的任何学生和教师在通过我们的产品发起的联系后遭受或声称遭受了经济或精神伤害,我们可能会面临民事诉讼或其他负债。针对有关非法或不当活动的指控,中国政府机构可能会进行干预,并使我们对不遵守有关在互联网上传播信息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承担责任,并对我们进行行政处罚或其他制裁,例如要求我们限制或中止我们的内容,产品或服务。结果,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我们的声誉,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还面临教职员工和其他员工以及其他第三方实施其他类型的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的风险。此类不当行为包括故意不遵守政府法规;在销售与市场营销活动中从事未经授权的活动并向潜在学生做出虚假陈述;未经授权使用或滥用我们的系统,移动应用程序和网站以传播非法或不适当的信息;或未经此类用户授权而与我们共享其用户数据等。并非总是能够阻止此类不当行为,我们为防止和发现这些活动而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无法有效控制未知或无法管理的风险或损失,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4
我们跟踪,处理和存储大量数据,并且此类数据的不当使用,收集或披露可能使我们遭受重大的声誉,财务,法律和运营后果。
我们跟踪,处理和存储大量数据,包括涉及学生的个人和学习数据,并生成见解以告知我们的教学和内容开发活动。为了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我们维护全面而严格的数据安全计划,并实施了数据加密措施,以确保数据的安全存储和传输,并防止未经授权访问或使用此类数据。尽管我们在保密和数据保护方面不断努力,但用于未经授权访问数据和系统,禁用或降级服务或破坏系统的技术仍在不断发展,我们可能无法预测,阻止,或防止此类技术或以其他方式实施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避免未经授权访问此类数据或我们的系统。与所有互联网服务一样,我们的服务容易受到软件缺陷,计算机病毒,互联网蠕虫,入侵,网络钓鱼攻击,试图通过拒绝服务使服务器超载以及未经授权使用我们和第三方的类似攻击和破坏的影响计算机系统,其中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系统中断,延迟,或关闭,并导致关键数据丢失或未经授权访问我们的数据。计算机恶意软件、病毒以及计算机黑客和网络钓鱼攻击正变得越来越普遍。我们用于促进与其他互联网平台交互的任何功能都有可能扩大黑客对我们数据系统的访问范围。尽管很难确定任何特定的中断或攻击可能直接导致什么损害(如果有),但我们无法维持性能,可靠性,我们的基本学习服务和技术基础架构的安全性和可用性令学生满意,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以及留住现有学生和吸引新学生的能力。我们在防止网络攻击方面可能会招致大量成本,并且如果我们的系统或第三方的系统发生实际或感知的安全漏洞,我们可能需要花费大量资源来减轻安全漏洞,并解决与任何此类漏洞有关的问题,包括通知学生或监管机构。
我们受制于各种有关数据保护的法律和其他义务,任何不遵守适用法律和义务或对网络安全的任何妥协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受到与数据安全和隐私有关的各种法规要求的约束,包括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和使用的限制,以及采取措施防止个人数据被泄露,被盗或篡改的要求。请参阅“法规-与互联网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有关的法规。”有关保护数据的法规要求不断发展,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或重大变化,从而使我们在这方面的责任范围不确定。例如,《中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生效,但该法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这些法规要求可能会以与我们的做法不一致的方式解释和应用。此外,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1月23日联合发布公告,2019年关于开展专项行动,打击违反适用法律法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该法律法规禁止企业经营者收集与其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或强迫用户变相授权。此外,中国网信办于2019年8月22日发布了《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该规定于2019年10月1日生效。关于儿童个人信息的网络保护的规定要求
35
其他,收集,存储,使用,转移和披露14岁以下儿童个人信息的网络运营商应制定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特殊规则和用户协议,并以明显和明确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获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此外,中国监管机构最近已采取措施加强对数据保护的监管,并进行了多轮相关检查。我们已经并将继续采取合理措施,以遵守此类公告,规定和检查要求。但是,由于这些公告和规定相对较新,并且相关的实施细则尚未颁布,因此尚不确定这些公告和规定将如何实施。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能够及时调整我们的运营。
我们未能维护学生数据和其他机密信息的安全性或未能遵守适用的隐私,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合同规定,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可能会导致民事或监管责任,包括政府或数据保护机构的执法行动和调查,罚款,处罚,要求我们停止以某种方式运营的执法命令,诉讼或不利宣传,并可能要求我们花费大量资源来回应和捍卫指控和索赔。此外,中国有关隐私,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和执法制度仍在发展中。中国监管机构越来越关注数据安全和数据保护领域的监管。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相关监管机构不会以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的方式解释或实施这些法律或法规。我们可能会受到其他或新法律法规的约束,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额外的费用,并使我们承担潜在的责任和负面宣传。我们预计,这些领域将受到监管机构的更大关注和关注,并在未来吸引持续或更大的公众审查和关注,这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合规成本,并使我们面临与数据安全和保护相关的更高风险和挑战。如果我们无法管理这些风险,我们可能会受到处罚,罚款,停业和吊销所需许可证,并且我们的声誉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产品涉及对学生数据的存储和分析,影响我们或我们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和系统的安全漏洞或漏洞可能使我们面临数据丢失,诉讼和潜在责任的风险。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来不会遭受网络攻击。我们出于各种原因使用第三方技术和系统,例如数据存储和传输,云服务和其他功能。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这些技术和系统将来不会遇到安全漏洞。
我们的业务可能会承受国际运营的风险。
我们可能会扩大在海外市场和地区的业务。由于各种法律要求和市场条件,我们可能不得不使我们的业务模式适应当地市场。我们的国际运营和扩张努力可能会导致成本增加,并面临各种风险,包括竞争加剧,我们知识产权的执行不确定,海外市场状况和用户偏好的变化和演变,遵守外国法律法规以及政治或社会动荡或经济不稳定的复杂性。
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的任何恶化以及我们经营所在国家/地区的政府当局实施的制裁和出口管制以及其他地缘政治挑战也可能对我们未来的国际业务产生负面影响。此外,遵守适用的中国和外国法律法规,例如进出口要求,反腐败法,税法,外汇
36
控制和现金返还限制,网络安全,数据隐私和保护,劳动法,外国投资限制以及反竞争法规,增加了在外国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的成本和风险敞口。尽管我们打算实施政策和程序来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但我们或我们的员工,承包商或代理商仍可能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在某些情况下,遵守一国的法律和法规可能会导致违反另一国的法律和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可能会对我们的品牌,国际增长努力和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成功发展或维持与移动行业主要参与者的关系,也无法成功开发或提供与这些操作系统,网络,设备和标准有效运行的产品和服务。
我们在各种移动设备上的iOS和Android系统上提供移动应用程序。我们依靠移动应用程序与我们无法控制的流行设备和移动操作系统的互操作性。设备或其系统中任何降低我们移动应用程序功能或给予竞争性移动应用程序优惠待遇的更改都可能对我们移动应用程序的使用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可能无法成功与移动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建立关系,也无法成功开发出与其操作系统,网络,设备和标准有效运行的产品和服务。如果我们无法以合理的成本或根本无法维持这种关系,则我们可能无法在其各自的平台上获得足够的敞口,这将损害我们获取流量的能力。此外,我们受应用商店的条款,政策和条件的约束。如果任何主要参与者发现我们违反其应用程序商店的条款,政策和条件,则可能会向我们寻求经济损失或从其应用程序商店中删除我们的移动应用程序。此类事件也会损害我们与关键参与者的关系。此外,如果我们为其开发移动应用程序的系统,网络和设备的数量增加,将导致我们的成本和费用增加,并对我们的净利润率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使用第三方提供商的流媒体技术为学生提供课程。我们与提供者的合作关系的任何中断或中断都可能严重不利地影响我们向学生提供课程内容的能力。
我们使用中国领先的音视频流媒体服务提供商的技术为学生提供课程。他们的技术对于我们持续运营在线小班课程的能力至关重要。来自第三方(包括与我们合作的流媒体服务提供商)的许可技术和知识产权可能无法继续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获得,或者根本无法获得。我们与流媒体服务提供商的协议可以终止,并为服务中断提供有限的追索权。任何使用此技术的权利的丧失都可能导致我们的课程交付延迟,直到确定并集成等效技术为止,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尽管我们进行了内部技术开发工作,但我们与流媒体服务提供商的合作关系的任何中断或中断都可能严重不利地影响我们向学生提供课程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被要求重新设计我们的解决方案,以利用其他方提供的技术来运行,或者自己更快地开发这些组件,这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平台中断,这可能会损害我们学生的学习体验和我们的声誉。如果我们无法维持或重新谈判这些技术或知识产权许可中的任何一项,则在尝试开发类似或替代技术时,我们可能会面临重大延误和资源转移,或许可并集成我们当前流服务提供商使用的技术的功能等同物。
37
使用第三方制造商制造产品以及与其他业务合作伙伴的合作给我们的业务带来了风险。无法维持产品质量控制或业务关系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使用第三方制造商来制造分发给学生的物理学习套件,这些制造商的丢失或无法使用,即使是暂时的,也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已经对这些制造商实施了与原材料和生产过程有关的质量控制,并要求他们负责制造过程以满足我们的选择标准。但是,我们可能无法有效控制供应商是否会严格遵守我们的规格。此外,使用第三方制造商可能使我们面临产品责任索赔,处罚,没收或销毁某些产品及其收入,吊销营业执照或施加其他行政或刑事责任。如果制造和销售有缺陷的产品,将导致我们的声誉,产品召回,消费者诉讼以及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损害。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我们还与其他各种业务合作伙伴合作。例如,我们与中国领先的云服务提供商合作托管我们的服务器。与这些云服务提供商保持牢固的关系对于业务的经营成果和前景至关重要。不能保证我们目前与之合作的业务合作伙伴将继续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与我们合作,或者在我们与他们的当前协议的条款到期后完全不与我们合作。如果我们无法维持与现有业务合作伙伴的关系或与新业务合作伙伴建立关系,则我们的运营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无法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开展销售与市场营销活动,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努力有助于推动我们的学生基础的增长。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活动可能不会受到市场的欢迎,也可能不会导致我们预期的销售水平。我们也可能无法保留或招募足够数量的经验丰富的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或培训新聘用的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我们认为这对于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实施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战略至关重要。此外,中国在线教育行业的销售与市场营销方法和工具正在迅速发展。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加强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方法,并尝试新的方法,以跟上行业发展以及学生和家长的偏好。未能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从事销售与市场营销活动可能会降低我们的市场份额,导致我们的收入下降,对我们的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并严重损害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的高级管理团队和其他关键员工的持续努力。
我们依靠高级管理层和其他关键员工的持续贡献。失去我们任何高级管理层或其他关键员工的服务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中国对合格人才的竞争非常激烈。如果我们的一名或多名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键员工无法或不愿意继续担任当前职位,则我们可能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找到替代者,并且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干扰。此外,如果我们高级管理团队的任何成员或我们的任何其他关键人员加入竞争对手或组建或投资竞争业务,我们可能会失去专有技术,关键专业人员和其他宝贵资源,这反过来可能导致我们的客户选择使用该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而不是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我们未来的成功还取决于我们吸引大量合格员工并留住现有关键员工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做到这一点,我们的业务和增长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我们需要显著
38
增加我们合格员工的数量并留住关键员工可能会导致我们大幅增加与薪酬相关的成本,包括股份补偿。
我们可能会受到第三方(例如竞争对手)的有害行为的侵害,包括向监管机构投诉以及公开传播对我们业务的恶意评估,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已经并且将来可能成为包括竞争对手在内的第三方反竞争,骚扰或其他有害行为的目标。此类行为可能包括对监管机构的匿名或其他投诉,涉及我们的运营,会计,业务关系,业务前景和商业道德。此外,任何人,无论是否与我们有关,都可以匿名在线发布直接或间接针对我们的指控。由于此类第三方行为,我们可能会受到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且可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并产生大量费用来解决此类第三方行为,并且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或根本无法最终驳斥每项指控。由于公开传播有关我们业务的匿名指控或恶意声明,我们的声誉也可能受到重大负面影响。
由于我们的运营,我们可能会不时受到诉讼,指控,投诉和调查,并且我们的声誉和运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在我们的日常业务过程中,我们已经并且可能会继续参与法律和其他纠纷,包括对我们的潜在侵犯第三方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以及客户对我们退款政策的投诉,课程内容和数据安全性等不满意。针对我们的任何索赔,无论有无根据,都可能耗时且成本高昂,以捍卫或提起诉讼,转移我们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资源或损害我们的品牌资产。如果针对我们的诉讼或政府程序成功,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支付巨额赔偿金或罚款和/或签订可能不基于商业上合理的条款的特许权使用费或许可协议,或者我们可能无法签订此类协议根本没有。我们也可能会失去或限制提供某些内容,产品和服务的权利,或者被要求更改我们的课程或业务模式。因此,我们的内容,产品和服务范围可能会缩小,这可能会对我们吸引新学生和家长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广告内容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和其他行政行为。
根据中国广告法律法规,我们有义务监控我们的广告内容,以确保此类内容真实准确并完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此外,还禁止教育或培训广告包含诸如考试合格保证或教育或培训效果,科研机构,学术机构,教育组织,行业协会,专业人员或受益人使用其姓名或形象的推荐和/或认可等内容。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包括罚款,停止发布广告的命令以及发布纠正误导性信息的公告的命令。在涉及我们严重违规的情况下,中国政府部门可能会迫使我们终止广告业务或吊销许可证。
尽管我们已做出重大努力以确保我们的广告完全符合适用的中国法律和法规,但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广告中包含的所有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并且在所有方面均符合广告
39
法律法规,特别是鉴于这些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我们被发现违反适用的中国广告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受到处罚,我们的声誉可能会受到损害,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实施和维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来纠正我们的重大缺陷,我们可能无法准确或及时地报告我们的经营成果或防止欺诈,以及投资者信心和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是一家私人公司,会计人员和其他资源有限,无法解决我们的内部控制和程序。我们的管理层尚未完成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也未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在编制和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现了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根据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的说法,“重大缺陷”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或缺陷的组合,因此,有合理的可能性不会及时防止或发现公司年度或中期合并财务报表的重大错误陈述。已发现的重大缺陷与缺乏足够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人员有关,这些人员具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来(i)解决复杂的美国GAAP会计技术问题,(ii)为美国GAAP和SEC报告要求的目的建立和实施正式的期末报告政策和程序。我们已经采取措施并计划继续采取措施来纠正这种重大缺陷。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这些措施的实施可能无法完全解决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并且我们不能得出结论认为已完全纠正了该缺陷。我们未能纠正此重大缺陷或未能发现和解决任何其他重大缺陷,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财务报表不准确,也可能损害我们及时遵守适用的财务报告要求和相关监管文件的能力。
发行完成后,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我们将成为美国的上市公司。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或第404条将要求我们在20-F表的年度报告中包括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报告,从截至该财政年度的年度报告开始2022年12月31日。此外,一旦我们不再是《JOBS法》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证明并报告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我们的管理层可能会得出结论,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无效。此外,即使我们的管理层得出结论认为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了自己的独立测试之后,如果不满意我们的内部控制或记录,设计,操作或审查我们的控制的水平,或者对相关要求的解释与我们不同,则可以发布合格的报告。此外,在我们成为上市公司之后,在可预见的将来,我们的报告义务可能会对我们的管理,运营和财务资源及系统造成重大压力。我们可能无法及时完成评估测试和任何必要的补救措施。
在记录和测试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的过程中,为了满足404节的要求,我们可能会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的弱点和缺陷。此外,如果我们无法维持我们对内部控制的充分性
40
财务报告,由于这些准则会不时进行修改,补充或修订,因此我们可能无法持续得出结论,认为我们根据404节对财务报告进行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一般而言,如果我们无法实现和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我们可能会在财务报表中遭受重大错报,并且无法履行报告义务,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信息失去信心。这反过来可能会限制我们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损害我们的经营成果并导致ADS交易价格下跌。此外,对财务报告的无效内部控制可能使我们面临欺诈或滥用公司资产的风险增加,并使我们可能从我们上市的证券交易所退市,监管调查以及民事或刑事制裁。
我们已经授予并可能继续授予股票激励措施,这可能导致股份补偿费用增加。
我们于2019年11月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或2019年计划,目的是向管理人员,员工,管理人员,董事和顾问授予股份补偿奖励,以激励他们的业绩并促进我们业务的成功。我们使用公允价值法核算根据2019年计划授予的基于股份的奖励的补偿成本,并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在我们的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损失中确认费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根据2019年计划,购买总计42,131,429股普通股的期权在外流通。此外,我们根据2019年计划在2019年和2020年授予员工的股权奖励分别记录了660万元人民币和2380万元人民币(360万美元)的股份补偿费用。我们认为,授予基于股份的奖励对于我们吸引和留住关键人员和员工的能力至关重要,并且我们将来将继续授予基于股份的奖励。结果,我们与股份补偿相关的费用可能会增加。我们股份补偿的任何增加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在中国执行更严格的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员工的保护,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员工有权(其中包括)签订书面雇佣合同,在某些情况下有权签订无固定期限的雇佣合同,领取加班费,终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条款。此外,《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其他限制,并增加了解雇员工的成本。我们预计我们的人工成本(包括工资和员工福利)将继续增加,除非我们能够通过提高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将这些增加的人工成本转嫁给客户,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就我们需要大幅裁员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可能会对我们及时,经济地这样做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我们的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对于雇佣合同包括竞业禁止条款的员工,《中国劳动合同法》要求我们在终止雇用后的竞业禁止期间每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将增加我们的运营费用。
此外,中国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开设住房基金帐户,并支付各种法定员工福利,包括养老金,住房基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给指定的政府机构,以使我们的员工受益。相关政府机构可审查雇主是否已充分支付了必要的法定雇员福利,以及未支付的雇主
41
足够的付款可能会受到滞纳金,罚款和/或其他罚款的影响。我们的某些中国子公司历来未能为其员工全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我们的VIE和某些中国子公司聘请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为其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他们还聘请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来帮助我们与教师招募,管理和结算服务费。不能保证此类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及时或完全做出必要的贡献。如果中国有关部门确定我们将负责弥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款,或者我们因未能为员工全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受到罚款和法律制裁,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截至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中国当局尚未做出此类决定,也未对我们施加任何处罚。
有关中国当局是否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更改其对有关聘请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现有法律法规的解释尚不确定。如果我们不能及时遵守这样的新法律法规,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与不断发展的劳动法律法规有关的解释和实施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雇用惯例将被视为符合中国与劳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这可能使我们遭受劳动争议或政府调查。如果我们被认为违反了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向我们的员工提供额外的补偿,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面临与租赁的不动产有关的某些风险。
我们向第三方租赁不动产,主要用于我们在中国的办公室,并且大多数这些租赁物业的租赁协议尚未按照中国法律的要求在中国政府机构注册。尽管未能这样做本身并不会使租赁无效,但中国政府当局可能会命令我们纠正此类违规行为,并且,如果此类违规行为未在给定时间内纠正,对于尚未在相关中国政府机构注册的租赁协议,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机构的罚款人民币1,000元至人民币10,000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不知道正在考虑采取任何监管或政府行动,索赔或调查,也不知道第三方对我们使用租赁物业的任何挑战,这些租赁协议尚未在政府机构注册。但是,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由于我们未能注册任何租赁协议,政府当局不会对我们处以罚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此外,相关出租人尚未向我们提供某些租赁财产的所有权证书或其他类似证明。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此类出租人有权将相关不动产租赁给我们。如果出租人无权将不动产租赁给我们,并且该不动产的所有者拒绝批准我们与各自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协议,我们可能无法根据各自的租赁协议对所有者行使租赁此类财产的权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不了解任何第三方在未获得适当所有权证明的情况下就使用我们的租赁财产提出的任何索赔或质疑。如果作为此类租赁不动产的真正所有者的第三方声称我们的租赁协议无效,则可能要求我们腾空这些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向
42
相关租赁协议项下的出租人因违反相关租赁协议而获得赔偿。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可以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或根本没有合适的替代地点,并且如果我们无法及时搬迁我们的运营,则我们的运营可能会中断。
我们的运营取决于中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电信网络的性能。
当我们在线提供课程时,我们业务的成功运营取决于中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电信网络的性能。几乎所有互联网接入都是在工信部的行政控制和监管监督下通过国有电信运营商维护的。如果中国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或电信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电信网络发生中断,故障或其他问题,我们只能有限地使用替代网络或服务。我们的平台定期为大量学生,家长和老师提供服务。随着业务的扩展,我们可能需要升级技术和基础架构,以跟上平台上不断增长的流量。但是,我们无法控制电信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的成本。如果我们为电信和互联网服务支付的价格大幅上涨,我们的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如果向互联网用户收取的互联网访问费或其他费用增加,我们的用户流量可能会下降,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承受与第三方支付处理相关的风险。
我们接受通过中国主要的第三方在线支付渠道以及银行转账和信用卡进行的支付。与我们提供的各种付款方式有关,我们可能容易受到欺诈,学生数据泄露和其他非法活动的影响。此外,我们的业务取决于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的计费,付款和托管系统,以维护客户付款的准确记录并收取此类付款。如果这些支付处理和托管服务的质量,实用性,便利性或吸引力下降,或者如果我们出于任何原因必须更改使用这些支付服务的方式,则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干扰,并且我们可能会产生额外的成本和费用,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还受制于有关电子资金转移的各种规则,法规和要求,无论是监管还是其他方面,这些规则,法规和要求可能会发生变化或重新解释,以使我们难以或不可能遵守。如果我们不遵守这些规则或要求,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和更高的交易费用,并且无法接受学生当前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并且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目前没有任何商业保险。
中国的保险公司目前不像较发达经济体的保险公司那样提供广泛的保险产品。目前,我们没有任何业务责任或中断保险来覆盖我们的运营。我们已经确定,为这些风险提供保险的成本以及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购买此类保险的困难使我们购买此类保险不切实际。任何未保险的业务中断都可能导致我们产生大量成本和资源转移,从而可能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3
我们面临与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状况,健康流行病(例如COVID-19的爆发)以及其他灾难性事件有关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严重破坏我们的运营。
中国过去曾经历过重大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极端天气状况以及与流行病相关的健康恐慌,任何类似事件都可能在未来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将来发生影响我们开展业务的地区的灾难或其他破坏,则由于人员损失和财产损失,我们的运营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即使我们没有直接受到影响,这种灾难或中断也可能影响我们的运营或财务状况。此外,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公共卫生流行病的影响,例如禽流感,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或SARS,寨卡病毒,埃博拉病毒,冠状病毒或其他疾病的爆发。如果我们的任何员工被怀疑感染了传染性疾病,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实施隔离或暂停运营。此外,未来的任何爆发都可能限制受影响地区的经济活动,导致业务量减少,我们的办事处暂时关闭或以其他方式破坏我们的业务运营,并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另请参阅“—COVID-19大流行破坏了我们的业务和运营,并且它或任何未来的健康流行病或其他不利的公共卫生发展都可能继续这样做。”
我们依靠某些关键的运营指标来评估我们的业务绩效,这些指标中的真实或可感知的不准确性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会不断审查学生人数,学生为在线小班课程消耗的课程单位数量以及某些其他指标,以评估增长趋势,衡量我们的绩效并做出战略决策。这些指标是使用内部数据计算的,未经任何第三方的独立验证。尽管这些数字是基于我们认为适用计量期间的合理估计,但在计量此类关键指标时存在固有的挑战,用于计量这些指标的方法可能容易出现技术错误。如果投资者认为我们的运营指标不能准确代表我们的运营绩效,或者我们发现运营指标存在重大错误,则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季节性波动的影响。
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季节性波动的影响。从历史上看,随着我们的快速增长,我们没有经历过重大的季节性。但是,将来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公共假日和学校时间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的历史表现可能并不表示我们未来的经营业绩。由于季节性,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不时波动。
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我们在中国运营某些业务的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与相关行业有关的中国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将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
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实体(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商店转发和呼叫中心除外)的外国所有权,例如提供在线课程内容,受现行中国法律的限制和法规。
44
具体而言,增值电信服务提供商的外国所有权不得超过50%,并且主要外国投资者必须在管理增值电信业务方面具有良好的绩效和运营经验。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北京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或北京星火教育是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之一,也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为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我们主要通过北京新更远科技有限公司或新更远在中国开展此类业务活动。北京星火教育已与新更远及其股东订立一系列合同安排。有关这些合同安排的说明,请参阅“我们的历史和公司结构。”由于这些合同安排,我们对新更远施加控制,并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在财务报表中合并新更远及其子公司的财务业绩。新工源持有对我们的运营至关重要的许可证,批准和关键资产。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i)新更远和北京星火教育的股权结构不会导致任何违反现行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ii)北京星火教育之间的合同安排,新更远及其受中国法律管辖的股东不会导致任何违反现行中国法律或法规的行为。但是,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进一步告知我们,当前或将来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中国政府最终可能会采取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相反的观点。如果中国政府以其他方式发现我们违反了任何现有或将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或者缺乏开展业务所需的许可证或执照,则相关政府机构将在处理此类违规行为时拥有广泛的酌处权,包括但不限于:
| • | 吊销该等实体的营业执照和/或经营许可证; |
| • | 对我们处以罚款; |
| • | 没收我们认为通过非法经营获得的任何收入; |
| • | 终止或对我们的运营施加限制或苛刻条件; |
| • | 限制我们收取收入的权利;和 |
| • | 关闭我们的服务器或阻止我们的应用程序/软件。 |
这些事件均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干扰并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进而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果这些事件中的任何一个导致我们无法指导新更远在中国的活动,而这些活动对其经济表现的影响最大,和/或我们未能从合并的可变利益实体中获得经济利益,我们可能无法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其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我们依靠与新更远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开展业务,这在提供运营控制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
我们已经并希望继续依靠与新更远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运营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这些合同安排在为我们提供对新更远的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例如,新更远及其股东可能会因(其中包括)未能以可接受的方式进行新更远的运营或采取其他损害我们利益的行动而违反与我们的合同安排。
45
如果我们在中国拥有新更远的直接所有权,我们将能够行使作为股东的权利来对新更远的董事会进行变更,而这反过来又可以在遵守任何适用的信托义务的前提下,在管理层实施变更。和运营级别。但是,在当前的合同安排下,我们依靠新更远及其股东履行合同义务来对新更远行使控制权。新耕院的股东可能不会为本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事,也可能不会履行这些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我们打算通过与新更远的合同安排经营部分业务的整个期间都存在此类风险。如果与这些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仍未解决,我们将不得不通过中国法律的运作以及仲裁,诉讼和其他法律程序来执行我们在这些合同下的权利,因此将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请参阅“—新工元或其股东未能履行我们与他们的合同安排下的义务将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与新更远的合同安排在确保我们对业务运营相关部分的控制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
新工元或其股东未能履行我们与他们的合同安排下的义务将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新工元或其股东未能履行合同安排下的各自义务,我们可能不得不承担大量费用并花费额外资源来执行此类安排。我们可能还必须依靠中国法律规定的法律补救措施,包括寻求特定的履行或禁令救济以及合同补救措施,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根据中国法律这些补救措施将是足够或有效的。例如,如果我们根据这些合同安排行使购买权,或者如果新更远的股东对我们不诚实,则拒绝将其在新更远的股权转让给我们或我们的指定人,然后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来迫使他们履行合同义务。
我们的合同安排受中国法律管辖。因此,这些合同将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
我们合同安排下的所有协议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因此,这些合同将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中国的法律制度不如其他一些司法管辖区(例如美国)发达。因此,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同时,关于如何根据中国法律解释或执行合并可变利益实体中的合同安排,几乎没有先例,也没有正式指导。如果有必要采取法律行动,这种仲裁的最终结果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此外,根据中国法律,仲裁员的裁决是终局的,当事人不能在法院对仲裁结果提出上诉,并且如果败诉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仲裁裁决,胜诉方只能通过仲裁裁决承认程序在中国法院执行仲裁裁决,这将需要额外的费用和延误。如果我们无法执行这些合同安排,或者在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过程中遇到重大延误或其他障碍,我们可能无法对新更远施加有效控制,并且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请参阅“-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46
新干源的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新工源的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这些股东可能违反或导致新更远违反或拒绝续签我们与他们和新更远之间的现有合同安排,这将对我们有效控制新更远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例如,股东可能会导致我们与新更远的协议以不利于我们的方式执行,其中包括未能及时将合同安排下的应付款项汇给我们。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当发生利益冲突时,任何或所有这些股东都将为我们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事,或者此类冲突将得到我们的解决。
目前,我们没有任何安排来解决这些股东与我们公司之间的潜在利益冲突,除非我们可以根据与这些股东的独家期权协议行使我们的购买期权,以要求他们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在VIE中的所有股权转让给我们指定的中国实体或个人。对于兼任我们董事和高级职员的个人,我们依靠他们遵守开曼群岛法律,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信托义务,要求他们真诚行事,并以他们认为是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事,而不是利用其职位谋取私利。新更远的股东已签署委托书,任命北京星火教育或北京星火教育指定的人代表其投票并行使表决权,成为新更远的股东。如果我们无法解决我们与新更远股东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或纠纷,我们将不得不依靠法律程序,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中断,并使我们对任何此类法律程序的结果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与新更远有关的合同安排可能会受到中国税务机关的审查,他们可能会确定我们或我们的中国合并可变权益实体欠缴额外税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关联方之间的安排和交易可能会受到中国税务机关的审计或质疑。如果中国税务机关确定与新更远有关的合同安排未按公平原则订立,以致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不允许减税,我们可能会面临重大不利的税收后果,规章制度,并以转让价格调整的形式调整新工元的收入。转让价格调整可能(其中包括)导致新更远记录的用于中国税收目的的费用扣除额减少,这反过来可能会增加其应纳税额,而不会减少我们中国子公司的税收支出。此外,中国税务机关可根据适用法规对调整后但未缴纳的税款向新更远征收滞纳金和其他罚款。如果新更远的税收负债增加或需要支付滞纳金和其他罚款,我们的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当前的公司结构和业务运营可能会受到新颁布的《外国投资法》的影响。
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外国投资法》,该法于2020年1月1日生效。由于这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在其解释和执行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外国投资法》未明确分类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可变利益实体是否被视为
47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最终被外国投资者“控制”。但是,根据“外国投资”的定义,它有一项全面的规定,其中包括外国投资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在中国进行的投资。因此,未来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规定仍有余地将合同安排作为外国投资的一种形式,并且尚不确定我们的合同安排是否会被视为违反了外国在中国投资的市场准入要求,如果是,则应如何处理我们的合同安排。
《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实体给予国民待遇,但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指定为“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中经营的外商投资实体除外。商务部或商务部联合颁布,以及不时修订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外国投资法》规定,禁止外商投资实体在“禁止”行业中经营,如果在“限制”行业中经营,则需要获得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的市场准入许可和其他批准。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6日发布了《关于适用外国投资法的某些问题的解释》或《外国投资解释》,该解释于2020年1月1日生效。根据FIL的解释,法院将支持任何使投资协议无效的主张。如果发现订立该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在负面清单中的“禁止行业”中进行投资,或者是为了在不满足负面清单中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投资于“限制行业”。如果我们将来通过合同安排对新更远的控制被视为外国投资,并且根据当时生效的“负面清单”,新更远的任何业务被“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我们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外国投资法》,使我们能够控制新更远的合同安排可能被视为无效和非法,并且我们可能被要求解除此类合同安排和/或重组我们的业务运营,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财务状况和我们的业务运营。
此外,如果未来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定要求公司针对现有合同安排采取进一步行动,则我们是否能够及时或根本无法完成此类行动可能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未能采取及时,适当的措施来应对任何这些或类似的法规合规性挑战,可能会对我们当前的公司结构和业务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实体破产或受到解散或清算程序的约束,我们可能会失去使用和享用新更远持有的对我们业务的某部分运营至关重要的资产的能力。
作为我们与新更远合同安排的一部分,新更远持有对我们业务某些部分的运营至关重要的某些资产,包括许可证,许可证,域名和我们的大多数IP权利。如果新工元破产,其全部或部分资产受到第三方债权人的留置权或权利的约束,我们可能无法继续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合同安排,未经我们事先同意,新更远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抵押或处置其资产或业务中的合法或实益权益。如果新工元进行自愿或非自愿清算程序,独立第三方债权人可能会对其中部分或全部资产主张权利,从而阻碍我们经营业务的能力,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8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
中国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或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基本上所有的资产和业务都位于中国。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总体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的影响。中国经济在政府参与程度、发展水平、增长速度、外汇管制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经济存在较大差异。尽管中国政府已采取措施,强调利用市场力量进行经济改革,减少生产性资产的国家所有,并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但中国仍有很大一部分生产性资产为政府所有。此外,中国政府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在规范产业发展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政府还通过分配资源,控制外币计价债务的支付,制定货币政策以及为特定行业或公司提供优惠待遇来对中国的经济增长进行重大控制。尽管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中经历了显著增长,但无论是在地理上还是在经济的各个部门之间,增长都是不均衡的。中国经济状况,中国政府政策或中国法律法规的任何不利变化都可能对中国的整体经济增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类发展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减少,并对我们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利影响。中国政府采取各种措施鼓励经济增长,引导资源配置。其中一些措施可能会使中国整体经济受益,但可能会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政府对资本投资的控制或税收法规变更的不利影响。尽管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中经历了显著增长,但这种增长可能不会持续下去,至少不会以相同的速度增长。此外,围绕COVID-19大流行存在不确定性,包括未知的持续时间和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程度。中国经济的任何长期放缓都可能减少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并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法律制度是以成文法为基础的民法制度。与普通法制度不同,大陆法系下的法院判决可作为参考,但先例价值有限。
1979年,中国政府开始颁布全面的经济法律法规体系。过去30年来,立法的总体效果显著加强了对在华各种形式外国投资的保护。但是,中国尚未形成完全一体化的法律体系,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可能不足以涵盖中国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特别是,这些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涉及不确定性。由于中国行政和法院当局在解释和执行法定规定和合同条款方面拥有重大酌处权,因此可能难以评估行政和法院程序的结果以及我们享有的法律保护水平。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我们对法律要求的相关性以及我们执行合同权利或侵权索赔的能力的判断。此外,监管不确定性可能会通过不值得或轻率的法律行动或威胁来利用,以试图从我们那里获取付款或利益。
49
此外,中国法律制度部分基于政府政策和内部规则,其中一些政策和规则未及时发布或根本未发布,可能具有追溯效力。结果,我们可能直到违反后的某个时间才意识到我们违反了任何这些政策和规则。此外,中国的任何行政和法院程序都可能旷日持久,从而导致巨额成本以及资源和管理注意力的转移。
根据外国法律,您可能会在提供法律程序服务,执行外国判决或在中国对我们或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我们的管理层提起诉讼方面遇到困难。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我们在中国开展几乎所有业务,并且我们几乎所有资产都位于中国。此外,我们所有的高级执行官在很大一部分时间内都居住在中国,并且都是中国国民。因此,我们的股东可能难以向我们或中国境内的人员提供程序服务。此外,中国没有与开曼群岛和许多其他国家和地区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条约。因此,在中国承认和执行这些非中国司法管辖区中的任何法院就不受约束性仲裁规定约束的任何事项作出的判决可能是困难的或不可能的。
在美国很常见的股东索赔,包括证券法集体诉讼和欺诈索赔,在中国通常很难从法律或实用性上进行。例如,在中国,获取在中国境外或以其他方式针对外国实体的股东调查或诉讼所需的信息存在重大法律和其他障碍。尽管中国地方当局可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合作机制以实施跨境监管,在缺乏相互和切实可行的合作机制的情况下,与统一州证券监管机构的此类监管合作一直效率低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境外当事人任意提供与证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请参阅“-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产品有关的风险-您可能会在保护自己的利益方面遇到困难,并且由于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因此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
我们可能会依靠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以及对中国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是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我们主要依靠中国子公司的股利和其他股利分配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包括偿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的能力又取决于他们根据中国子公司之间的某些合同安排从新更远收取的服务费,新更远和新更远的股东遵守中国《外商投资法》的某些限制。有关此类合同安排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历史和公司结构-与我们的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分配股息的能力基于其可分配收益。当前的中国法规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仅根据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有)向其各自的股东支付股息。此外,我们的每个中国子公司和新更远都需要预留
50
每年至少将其税后利润的10%(如果有)用作法定准备金,直到该准备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为止。这些准备金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如果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来代表自己产生债务,则管理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的能力。对中国子公司向其各自股东分配股息或其他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严重不利地限制我们的增长,进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利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
为了解决持续的资本外流和2016年第四季度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在随后的几个月中实施了一系列资本管制措施,包括对中国公司汇出外币用于海外收购、股息支付和股东贷款偿还的更严格审查程序。例如,2017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改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查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号通知)规定,银行在处理境内企业向境外股东的股利汇款交易时,应超过50,000美元,以真实交易为依据,审核该境内企业的有关董事会决议、原始纳税申报表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国政府可能会继续加强其资本控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股息和其他分配将来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对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严重不利地限制我们的增长,进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利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除非根据中国中央政府与非中国居民所在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减少,否则中国公司应向非中国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将适用10%的预扣税企业是税收居民。
我们控制的无形资产(包括印章和印章)的保管人或授权用户可能无法履行其责任,或盗用或滥用这些资产。
根据中国法律,公司交易的法律文件,包括使用签署实体的印章或印章或由其指定并在SAMR当地分支机构注册并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执行的协议和合同。
为了确保印章和印章的使用,我们建立了使用这些印章和印章的内部控制程序和规则。在打算使用印章和印章的任何情况下,负责人员将提交申请,然后由授权员工根据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和规则进行验证和批准。此外,为了维护印章的物理安全性,我们通常将其存储在仅授权员工可访问的安全位置。尽管我们监视此类授权员工,但该程序可能不足以防止所有滥用或疏忽的情况。我们的员工可能会滥用职权,例如,订立未经我们批准的合同或寻求控制我们的子公司或VIE之一。如果任何员工出于任何原因获得,滥用或盗用我们的印章或其他控制性非有形资产,我们可能会遇到正常业务运营中断的情况。我们可能必须采取公司或法律行动,这可能需要大量时间和资源来解决和转移我们运营中的管理。
51
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的贷款和对中国实体的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以及向新更远提供贷款,这可能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转让给中国子公司的任何资金,无论是作为股东贷款还是作为注册资本的增加,以及我们向新更远提供的任何贷款,都必须获得中国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或注册。根据中国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规定,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出资须向商务部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的当地银行注册。此外,(i)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购买的任何外国贷款都必须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注册,并且(ii)我们的任何中国子公司购买的贷款不得超过其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或作为替代,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覆盖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或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规定的计算方法和限制采购贷款。此外,我们向新更远提供的任何中长期贷款必须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注册。对于我们未来对中国子公司的出资或外国贷款或我们对新更远的贷款,我们可能根本无法获得这些政府批准或及时完成此类注册。如果我们未能获得此类批准或完成此类报告,注册或备案,则我们使用首次公开募股所得款项和将中国业务资本化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的资金和融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扩大我们的业务。请参阅“我们的历史和公司结构-我们的公司历史”。
2015年3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生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清算管理改革,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自行决定外汇资金清算,但继续禁止外商投资企业将外汇资金转为非经营性支出,在非金融企业之间提供委托贷款或偿还贷款。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账户外汇结算管理政策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该通知于2016年6月生效。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在中国注册的企业也可以自行决定将其外债从外币转换为人民币。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规定了自行决定在资本账户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资本和外债)下转换外汇的综合标准,适用于在中国注册的所有企业。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重申了以下原则:从公司外币资本转换而来的人民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其业务范围或中国法律或法规禁止的目的,而该转换后的人民币不得作为贷款提供给其非关联实体。2019年10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28号通知,其中包括允许所有外商投资公司使用从外币计价资本转换而来的人民币在中国进行股权投资,只要该股权投资是真实的,不违反适用法律并符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但是,由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第28号通知相对较新,尚不清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主管银行在实践中将如何执行该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函,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函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28号通函可能会大大限制我们使用从首次公开募股所得款项净额转换而来的人民币为新更远在中国建立新实体提供资金的能力,通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投资或收购任何其他中国公司,或在中国建立新的VIE,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52
中国或全球经济的严重或长期低迷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0年,COVID-19大流行对中国和全球经济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即使在COVID-19爆发之前,全球宏观经济环境也提出了挑战,包括欧元区自2014年以来的经济放缓以及英国脱欧影响的不确定性。自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的增长与上一个十年相比已经放缓,并且由于COVID-19造成的额外破坏,这种趋势可能会持续甚至恶化。世界上一些主要经济体(包括美国和中国)的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针对COVID-19采取的大规模扩张性货币和财政政策的有效性或长期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人们对中东、欧洲和非洲的动乱和恐怖主义威胁感到关切。人们还对中国与美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感到关切,特别是对美中之间日益紧张的政治和经济关系感到关切。中国的经济状况对全球经济状况以及国内经济和政治政策的变化以及中国的预期或可感知的整体经济增长率敏感。全球或中国经济的任何长期放缓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我们的学生和用户可能会减少或延迟与我们的支出,而我们可能难以足够快地扩展用户群,或者根本无法抵消现有用户支出减少的影响。
汇率波动可能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人民币兑美元和其他货币的价值受到中国政治和经济状况变化以及中国外汇政策等因素的影响。2005年7月,中国政府改变了将人民币与美元挂钩的数十年政策,在随后的三年中,人民币兑美元升值了20%以上。在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期间,人民币升值势头减弱,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保持在狭窄区间内。自2010年6月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很大,有时是不可预测的。2017年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约7%,而2018年和2019年人民币兑美元分别贬值约5%和1%。自2016年10月1日起,人民币与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一起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构成特别提款权的一篮子货币。随着外汇市场的发展和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中国政府将来可能会宣布进一步更改汇率制度,并且不能保证人民币将来不会对美元升值或贬值。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的政策将来会如何影响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
我们几乎所有的收入和成本都以人民币计价。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我们依靠在中国的运营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现金需求。人民币的任何重大重估均可能对我们以人民币折算成美元时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以及以美元计价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和应付股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3
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利用收入的能力,并影响您的投资价值。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可兑换为外币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对将货币汇出中国实施控制。我们收到的几乎所有收入都是人民币。在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下,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主要依靠中国子公司的股息支付来满足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根据现行的中国外汇法规,经常账户项目的支付,包括利润分配,利息支付以及与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可以通过遵守某些程序要求,在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先批准的情况下以外币支付。具体而言,根据现有的外汇限制,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先批准,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的运营产生的现金可用于向公司支付股息。但是,如果要将人民币转换为外币并汇出中国以支付资本费用,例如偿还以外币计价的贷款,则需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注册。因此,我们需要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才能使用中国子公司的运营产生的现金,并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偿还各自欠中国境外实体的债务,或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在中国境外支付其他资本支出。中国政府将来可能会自行决定限制经常账户交易使用外币。如果外汇管制系统阻止我们获得足够的外币来满足我们的外币需求,则我们可能无法向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内的股东支付外币股息。
某些中国法规可能使我们更加难以通过收购来追求增长。
除其他事项外,六个中国监管机构于2006年通过并于2009年修订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或《并购规则》建立了其他程序和要求,这些程序和要求可能会使外国投资者的并购活动更加耗时且复杂。该法规要求,除其他事项外,外国投资者获得对中国国内企业或在中国有大量业务的外国公司的控制权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均应事先通知商务部,如果触发了国务院于2008年发布并于2018年修订的《经营者集中事先通知阈值规定》中的某些阈值。此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并于2008年生效的《反垄断法》要求,被视为集中且涉及具有指定营业额阈值的当事方的交易必须由相关政府机构批准才能完成。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了《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引》,其目的是具体说明在某些情况下互联网平台的活动可能被确定为垄断行为,并制定涉及可变利益实体的合并控制备案程序。此外,2011年9月生效的《中国国家安全审查规则》要求外国投资者收购从事与军事相关或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某些其他行业的中国公司,必须在完成任何此类收购之前接受安全审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颁布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自2021年1月起生效,还要求相关政府机构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国投资应按照此类措施的规定进行安全审查。我们可能会进行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互补的潜在战略收购。遵守这些法规的要求来完成此类交易可能会很耗时,任何必要的批准程序,包括获得商务部的批准或批准,都可能延迟或抑制我们完成此类交易的能力,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扩展业务或维持市场份额的能力。
54
有关中国居民成立离岸特殊目的公司的中国法规可能会使我们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承担责任或罚款,限制了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注资的能力,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向我们分配利润的能力,否则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2014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专用工具进行境外投融资和往返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取代《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离岸特殊目的工具进行融资和往返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75号通知,该通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有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要求中国居民(包括中国个人和中国法人实体)就其直接或间接离岸投资活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注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函适用于我们的中国居民股东,也可能适用于我们将来进行的任何离岸收购。
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要求就中国居民直接或间接控制离岸实体向中国政府机构注册并获得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函中的“控制权”一词广义上定义为中国居民通过收购,信托,代理,投票权,回购,可转换债券在离岸特殊目的工具中获得的经营权,受益权或决策权或其他安排。此外,作为特殊目的工具(SPV)的直接或间接股东的任何中国居民,都必须更新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机构针对该SPV的备案注册,以反映任何重大变化。此外,该SPV在中国的任何子公司都必须敦促其中国居民股东更新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机构的注册。如果该SPV的任何中国股东未进行所需的注册或未更新先前提交的注册,则该SPV在中国的子公司可能被禁止将其利润或任何减资,股份转让或清算的收益分配给SPV,并且SPV也可能被禁止向其在中国的子公司提供额外的出资。2015年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3号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生效。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3号通知,入境外国直接投资和出境海外直接投资的外汇注册申请(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要求的申请)将向合格的银行而不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符合条件的银行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督下直接审核申请并接受注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3号通知进一步规定,取消对境内外国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的年检。取而代之的是,相关实体或个人(视情况而定)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有关其入境外国直接投资和出境海外直接投资权益的数据和信息。
这些法规可能会对我们当前和未来的结构和投资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已要求据我们所知为中国居民的股东按照这些法规的要求进行必要的申请,备案和修订。我们打算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适当提出所有必要的申请和备案,并满足所有其他要求。我们进一步打算以与这些法规和任何其他相关法规一致的方式组织和执行我们未来的离岸收购。但是,由于目前尚不确定相关政府机构将如何解释和实施与本公司中国实益拥有人的重组,我们未来的离岸融资或收购有关的安全法规以及任何有关离岸或跨境交易的未来法规,我们不能提供任何保证,以保证我们将能够遵守法规或其他法规,符合法规或获得法规或其他法规要求的任何批准。此外,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公司的任何中国实益拥有人或任何中国
55
我们投资的公司已经或将来能够遵守这些要求。此类个人未能或无法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罚款或法律制裁,例如限制我们的跨境投资活动或中国子公司向其分配股息或从其获得外汇计价贷款的能力,我们的公司或阻止我们进行分配或支付股息。结果,我们的业务运营和向您分发产品的能力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由于这些外汇法规仍然相对较新,并且其解释和实施一直在不断发展,因此尚不清楚相关法规将如何解释,修订和实施这些法规以及有关离岸或跨境交易的任何未来法规。政府当局。例如,我们的外汇活动,例如股息和外币计价借款的汇款,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我们决定收购一家中国国内公司,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或该公司的所有者(视情况而定)将能够获得必要的批准或完成必要的备案和注册。外汇法规。这可能会限制我们实施收购战略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任何不遵守中国有关员工股票激励计划注册要求的法规的行为都可能使中国计划参与者或我们受到罚款和其他法律或行政制裁。
2012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取代了2007年颁布的较早规则。根据这些规则,除少数例外情况外,在中国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中国公民和非中国公民参加海外上市公司的任何股票激励计划,必须通过国内合格代理商(可能是该海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并完成某些其他程序。此外,必须保留海外委托机构来处理与行使或出售股票期权以及买卖股票和权益有关的事项。我们以及我们的执行官和其他中国公民或在中国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且已被授予期权的雇员均受这些规定的约束。未能完成SAFE注册可能会受到罚款和法律制裁,他们行使股票期权或将出售股票所得的收益汇入中国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其他限制。我们还面临监管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我们根据中国法律为董事,执行官和员工采用其他激励计划的能力。请参阅“法规-股票激励计划的法规”。
如果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将我们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则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其全球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实施规则将“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定义为对企业的业务,生产,人员,帐户和财产进行全面,实质性控制和全面管理的机构。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SAT)发布了一份通函,称为SAT82号通函,其中规定了某些特定标准,以确定中国控制企业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为
56
离岸公司位于中国。尽管本通知仅适用于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企业,而不适用于由中国个人或外国人控制的离岸企业,通知中规定的标准可能反映了国家税务总局在确定所有离岸企业的税收居民身份时应如何应用“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文本的总体立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通知,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注册企业将因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在中国而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并仅对其全球收入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i)日常运营管理的主要地点在中国;(ii)与企业财务有关的决定并且人力资源事务已在中国的组织或人员中进行或需要获得批准;(iii)企业的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和记录,公司印章,并且董事会和股东决议位于或维护在中国;(iv)至少50%的有表决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惯常居住在中国。
我们认为,出于中国税收目的,我们公司不是中国居民企业。但是,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对于“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出于企业所得税目的确定我们公司是中国居民企业,我们将对全球收入征收25%的中国企业收入。此外,我们将被要求从支付给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股息中预扣10%的预扣税。此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会因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而实现的收益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前提是该收益被视为来自中国来源。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支付给我们的非中国个人股东(包括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股息以及此类股东转让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所实现的任何收益均应按以下税率缴纳中国税:20%(其中,就股息而言,我们可能会从源头扣留)。这些税率可能会通过适用的税收协定降低,但目前尚不清楚本公司的非中国股东在实践中是否会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能够获得其税收居住国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税收协定的利益。任何此类税收都可能减少您在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中的投资回报。
我们面临其非中国控股公司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不确定性。
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税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的某些公司所得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7)。SAT公告7将其税收管辖权扩展到涉及通过外国中间控股公司的离岸转让转让应纳税资产的交易。此外,SAT公告7还为集团内部重组以及通过公开证券市场买卖股本证券引入了安全港。SAT公告7还给应税资产的外国转让人和受让人(或有义务为转让付款的其他人)带来了挑战。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源头预扣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SAT公告37),该公告于2017年12月1日生效。SAT公告37进一步阐明了预扣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做法和程序。
非居民企业通过处置境外控股公司的股权间接转让应纳税资产的,为间接转让,非居民企业作为转让人或受让人,或直接拥有应纳税资产的中国实体,可以将这种间接转移报告给相关税务机关。使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中国税
57
如果海外控股公司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是为减少,避免或递延中国税而成立的,则当局可以无视该海外控股公司的存在。因此,从这种间接转让中获得的收益可能要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并且受让人或有义务为转让付款的其他人有义务预扣适用的税款,目前以10%的利率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如果受让人未代扣代缴税款且转让人未缴纳税款,则转让人和受让人均可能受到中国税法的处罚。
对于涉及中国应税资产的某些过去和未来交易(例如离岸重组,出售离岸子公司的股份和投资)的报告和其他影响,我们面临不确定性。根据SAT公告7和/或SAT公告37,如果本公司是此类交易的转让人,则本公司可能要承担备案义务或征税,如果本公司是此类交易的受让人,则可能要承担预扣义务。对于非中国居民企业的投资者转让本公司的股份,可能会要求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协助根据SAT公告7和/或SAT公告37进行备案。因此,我们可能需要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SAT公告7和/或SAT公告37,或要求我们从其购买应税资产的相关转让人遵守这些通函,或确定本公司不应根据这些通函征税,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PCAOB无法检查位于中国的审计师,则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ADS可能会被除牌。ADS的退市或其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PCAOB无法进行检查,使我们的投资者无法享受此类检查的好处。
《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或《HFCA法》于2020年12月18日颁布。《HFCA法》规定,如果SEC确定我们已提交了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审计报告,而该报告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未经PCAOB检查,SEC应禁止我们的股票或美国存托凭证在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上交易。
我们的审计师是发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载审计报告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是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和在PCAOB注册的公司的审计师,受美国法律的约束,根据该法律,PCAOB进行定期检查以评估其对适用专业标准的遵守情况。由于我们的审计师位于中国(PCAOB未经中国当局批准无法进行检查的司法管辖区),因此PCAOB目前未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检查。
2021年3月24日,SEC通过了与执行《HFCA法》的某些披露和文件要求有关的临时最终规则。如果SEC根据SEC随后确定的程序将我们确定为“非检查”年,则我们将被要求遵守这些规则。SEC正在评估如何实施《HFCA法》的其他要求,包括上述上市和交易禁止要求。
如果我们的审计师不受PCAOB检查,SEC可能会提出其他可能影响我们的规则或指南。例如,2020年8月6日,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PWG)向当时的美国总统发布了《保护美国投资者免受中国公司重大风险的报告》。该报告建议SEC执行五项建议,以解决来自未向PCAOB提供足够访问权限以履行其法定任务的司法管辖区的公司的问题。的一些概念
58
随着《家庭和儿童保护法》的颁布,这些建议得到了执行。然而,其中一些建议比《公平竞争法》更为严格。例如,如果公司不受PCAOB检查,则报告建议公司退市前的过渡期将于2022年1月1日结束。
SEC宣布,SEC正在为有关实施HFCA法案的规则准备一份合并提案,并解决PWG报告中的建议。尚不清楚SEC何时完成其规则制定,此类规则何时生效以及将采用PWG建议中的哪些建议(如果有)。除了《氢氟碳化合物法案》的要求外,该可能法规的影响尚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ADS的市场价格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并且我们的证券可能会比《HFCA法》要求的更早被除牌或禁止“场外”交易。如果我们的证券届时无法在另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则这种退市将严重损害您希望出售或购买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能力,与潜在退市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将对ADS的价格产生负面影响。
PCAOB无法在中国进行检查,因此无法全面评估我们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和质量控制程序。结果,我们和普通股投资者被剥夺了此类PCAOB检查的利益。PCAOB无法在中国对审计师进行检查,因此,与接受PCAOB检查的中国境外审计师相比,评估我们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程序或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更加困难,这可能导致我们股票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对我们的审计程序,报告的财务信息和财务报表的质量失去信心。
2013年5月,PCAOB宣布已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签订了执法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了双方之间的合作框架,以制作和交换与PCAOB在中国或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财政部在美国进行的调查有关的审计文件。PCAOB继续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进行讨论,以允许在中国对在PCAOB注册的审计公司和在美国交易所交易的中国公司进行联合检查。
SEC对“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分支机构提起的诉讼可能导致财务报表被确定不符合《交易法》的要求。
2012年12月,SEC对四大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行政诉讼,指控这些公司未能向SEC提供有关在美国公开交易的某些中国公司的审计工作文件,从而违反了美国证券法及其下的SEC规则和规定。
2014年1月22日,主持此事的行政法法官或ALJ做出初步决定,认为每家公司均未向SEC提交审计文件和其他文件,从而违反了SEC的业务规则。最初的决定谴责了每一家公司,并禁止它们在6个月内向SEC执业。
2015年2月6日,四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同意谴责并向SEC支付罚款,以解决争议并避免在SEC之前中止执业能力
59
并对在美国上市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解要求这些公司遵循详细程序,并寻求通过中国证监会向SEC提供对中国公司审计文件的访问权限。根据和解条款,在和解达成四年后,针对四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程序被视为有偏见地被驳回。四年标志发生在2019年2月6日。尽管我们无法预测SEC是否会就美国监管机构对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进一步质疑四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对美国法律的遵守情况,或者这种质疑的结果是否会导致SEC施加停职等处罚,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其他补救措施的影响,我们按照SEC要求提交财务报表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确定我们未按照SEC的要求及时提交财务报表可能最终导致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从纳斯达克退市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终止普通股的注册,或两者兼而有之,这将大大减少或有效终止我们在美国的美国存托凭证交易。
对在中国互联网上传播的信息的监管和审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并使我们对网站上显示的信息承担责任。
中国政府已通过有关互联网访问以及在互联网上发布新闻和其他信息的法规。根据这些规定,禁止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和互联网发布者在互联网上发布或显示除其他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损害中国民族尊严或反动,淫秽,迷信,欺诈或诽谤的内容。不遵守这些要求可能会导致吊销提供互联网内容和其他许可证的许可证,并关闭相关网站。网站运营商还可能对显示在网站上或链接到网站的此类审查信息承担责任。如果发现我们的平台或内容违反任何此类要求,我们可能会受到相关当局的处罚,并且我们的运营或声誉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海外监管机构可能难以在中国境内展开调查或收集证据。
在美国常见的股东索赔或监管调查在中国通常很难从法律或实践上进行。例如,在中国,提供在中国境外发起的监管调查或诉讼所需的信息存在重大的法律和其他障碍。尽管中国当局可以与另一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合作机制以实施跨境监管,在缺乏相互和实际的合作机制的情况下,与统一州证券监管机构的这种合作可能不会有效。此外,于2020年3月生效的第177条禁止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i)外国证券监管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任何检查活动,以及(ii)任何人提供任何文件或与外国当事方的资本市场活动有关的材料。尽管尚未颁布第177条的详细解释或实施规则,但海外证券监管机构无法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或取证活动可能会进一步增加您在保护自己的利益方面面临的困难。
当前国际贸易的紧张局势,尤其是与美国和中国贸易政策有关的紧张局势,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就我们计划将来在国际上扩展业务而言,任何不利的政府国际贸易政策,例如资本管制或关税,都可能影响对
60
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会影响我们的竞争地位,或阻止我们在某些国家/地区开展业务。如果实施任何新的关税,立法或法规,或者重新谈判现有的贸易协议,则此类变更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最近,国际经济关系中的紧张局势加剧,例如美国和中国之间的紧张关系。美国政府最近对从中国进口的某些产品征收并提议征收额外,新的或更高的关税,以惩罚中国所称的不公平贸易行为。作为回应,中国对从美国进口的某些产品征收并提议征收额外的,新的或更高的关税。经过几个月的相互报复行动,美国和中国于2020年1月15日签订了《美利坚合众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经济和贸易协定》,作为第一阶段贸易协定,于2020年2月14日生效。目前尚不清楚美国或其他政府将针对国际贸易,与国际商业有关的税收政策或其他贸易事项采取哪些其他行动(如果有)。
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以及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香港国家安全立法作出决定之后,美国与中国之间的政治紧张局势加剧,这使情况进一步复杂化,美国财政部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中央政府某些官员的制裁,以及美国总统于2020年8月发布的禁止与某些中国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某些交易的行政命令。贸易和政治紧张局势的加剧可能会降低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投资,技术交流和其他经济活动的水平,这将对全球经济状况,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国际贸易政策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当前国际贸易和政治紧张局势以及这种紧张局势的任何升级对中国在线教育行业的直接影响尚不确定,但对总体,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的负面影响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和经营成果。
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活跃交易市场可能不会发展,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大幅波动。
我们将申请在纳斯达克上市美国存托凭证。我们目前无意寻求普通股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ADS或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我们无法向您保证ADS的流动公开市场将会发展。如果本次发行完成后没有建立活跃的美国存托凭证公开市场,则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和流动性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ADS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是我们与承销商根据几个因素协商确定的,我们无法保证本次发行后ADS的交易价格不会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结果,我们证券的投资者可能会遭受美国存托凭证价值的大幅下降。
ADS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ADS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并且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可能会大幅波动。这可能是由于广泛的市场和行业因素所致,包括业务位于其他公司的业绩和市场价格波动
61
主要是在中国已在美国上市的证券。除市场和行业因素外,ADS的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因我们自身运营的特定因素而高度波动,包括以下因素:
| • | 我们的净收入,收益和现金流量的变化; |
| • |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宣布新的投资,收购,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或合资企业; |
| • |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发布新产品,解决方案和扩展的公告; |
| • | 证券分析师的财务估计变更; |
| • | 关于我们,我们的服务或我们的行业的有害不利宣传; |
| • | 与我们业务相关的新法规,规则或政策的公告; |
| • | 关键人员的增加或离开; |
| • | 我们控股股东的业务表现和声誉; |
| • | 解除对我们未偿还股本证券或出售其他股本证券的锁定或其他转让限制;和 |
| • | 潜在的诉讼或监管调查。 |
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ADS交易的数量和价格发生巨大而突然的变化。
过去,上市公司的股东经常在其证券的市场价格不稳定时期之后对这些公司提起证券集体诉讼。如果我们卷入集体诉讼,这可能会将管理层的大量注意力和其他资源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中转移出来,并要求我们承担大量费用来为诉讼辩护,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经营成果。任何此类集体诉讼,无论是否成功,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限制我们将来筹集资金的能力。此外,如果成功向我们提出索赔,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支付重大损失,这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格大大高于我们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因此您将立即遭受重大稀释。
如果您在本次发行中购买美国存托凭证,您为美国存托凭证支付的费用将超过我们现有股东按每份美国存托凭证支付的普通股金额。因此,您将立即遭受约每ADS美元的大幅稀释,这是每ADS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我们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每ADS有形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在使我们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净收益生效后。有关本次发行完成后您对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价值将如何稀释的更完整说明,请参见“稀释”。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布有关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或者如果他们不利地更改了有关ADS的建议,则ADS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
ADS的交易市场将受到行业或证券分析师发布的有关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的影响。如果覆盖我们的一位或多位分析师将ADS降级,ADS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如果其中一位或多位分析师停止为我们提供服务或未能定期发布有关我们的报告,则我们可能会失去金融市场的知名度,进而导致ADS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下降。
62
我们的双重投票结构将限制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阻止其他人进行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认为有益的任何控制权交易变更。
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我们的授权和已发行普通股将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某些股份仍未指定,董事有权指定和发行其认为合适的股份类别)。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将有权获得每股一票,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将有权获得每股12票。我们将在此次发行中发行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可随时将每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
紧接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的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Jian(Mark)Luo先生和我们的联合创始人,董事兼首席技术官Zebing Shan先生将实益拥有我们已发行B类普通股的百分比。紧随本次发行完成后,这些B类普通股将构成我们已发行和流通在外总股本的约%,以及我们已发行总投票权的百分比以及由于与我们的双重类别股份结构相关的不同投票权(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立即发行在外的股本。由于双重股权结构和所有权集中,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将对合并和合并,董事选举和其他重大公司行动等事项产生重大影响。此类持有人可能会采取不符合我们或我们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行动。所有权的这种集中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对我们公司的控制权变更,这可能会剥夺我们其他股东作为出售公司的一部分获得其股份溢价的机会,并可能降低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这种集中控制将限制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阻止其他人进行A类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认为有益的任何潜在合并,收购或其他控制交易变更。
大量ADS的出售或可供出售可能会对其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此次发行完成后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美国存托凭证,或者认为可能发生这些出售,可能会对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严重损害我们未来通过股票发行筹集资金的能力。根据《证券法》,本次发行中出售的美国存托凭证将不受限制或进一步注册而可以自由交易,并且,根据《证券法》第144条和第701条的限制以及适用的锁定协议,我们现有股东持有的股票将来也可以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发行后将立即发行和发行ADS(代表A类普通股),或者如果承销商行使选择权购买全部额外ADS,则将发行ADS(代表A类普通股)。关于此次发行,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我们,我们的董事,执行官,现有股东和基于股份的奖励持有人已同意在180天内不出售任何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承销商可以随时根据金融业监管局有限公司的适用规定,将这些证券从这些限制中释放。我们无法预测重要股东或任何其他股东持有的证券的市场销售(如果有)或这些证券可供未来出售将对ADS的市场价格产生什么影响。有关本次发行后出售我们的证券的限制的更详细说明,请参见“承销”和“有资格出售的股票”。
63
卖空者使用的技术可能会压低ADS的市场价格。
卖空是一种出售卖方不拥有但已从第三方借款的证券的做法,其目的是在以后的日期买回相同的证券以归还贷款人。卖空者希望从借入证券的出售与购买替代股份之间的证券价值下降中获利,因为卖空者希望在购买中支付的费用少于在出售中获得的费用。由于证券价格下跌符合卖空者的利益,因此许多卖空者发布或安排发布,对相关发行人及其业务前景的负面意见,以创造负面的市场势头并在卖空证券后为自己创造利润。过去,这些短暂的攻击曾导致市场上的股票抛售。
在中国拥有几乎所有业务的上市公司一直是卖空的对象。大部分审查和负面宣传都集中在对财务报告缺乏有效内部控制的指控上,这些指控导致财务和会计违规和错误,公司治理政策不完善或不遵守该政策,并且在许多情况下是欺诈指控。结果,其中许多公司现在正在对指控进行内部和外部调查,并在此期间受到股东诉讼和/或SEC执法行动的约束。
目前尚不清楚这种负面宣传会对我们产生什么影响。如果我们要成为任何不利指控的对象,无论这些指控被证明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我们都可能不得不花费大量资源来调查此类指控和/或为自己辩护。尽管我们将强烈防御任何此类卖空者攻击,但我们可能会受到言论自由原则,适用的州法律或商业机密问题的限制,无法针对相关卖空者采取行动。这种情况可能既昂贵又耗时,并且可能分散我们管理层对业务增长的注意力。即使最终证明此类指控毫无根据,对我们的指控也可能严重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并且对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投资都可能大大减少甚至变得毫无价值。
由于我们预计在此次发行后的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支付股息,因此您必须依靠ADS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投资回报。
我们目前打算保留本次发行后的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以资助我们业务的发展和增长。因此,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支付任何现金股息。因此,您不应依赖对ADS的投资作为任何未来股息收入的来源。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要求,我们的董事会对是否分配股息拥有完全的酌处权。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以从利润或股票溢价账户中支付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股息会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宣派股息,未来股息的时间,金额和形式(如果有)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的资本需求和盈余,分配金额(如果有),我们从子公司收到的款项,我们的财务状况,合同限制以及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因此,您在美国存托凭证上的投资回报可能完全取决于美国存托凭证的未来价格升值。不能保证ADS在此次发行后会升值,甚至无法维持您购买ADS的价格。您可能无法实现对我们ADS的投资回报,甚至可能会损失对ADS的全部投资。
64
根据中国法律,本次发行可能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并购规则》旨在要求由中国公司或个人控制的离岸特殊目的工具,以及成立目的是通过收购中国国内公司或资产寻求在海外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以在其证券在海外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之前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该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尚不清楚。如果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则不确定我们是否有可能获得批准,并且任何未能获得或延迟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批准的行为都将使我们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天元律师事务所已告知我们,基于对现行中国法律法规的理解,我们将无需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发行和上市的批准申请以及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在纳斯达克的交易,因为(i)中国证监会目前尚未就本招股说明书中类似我们的发行是否受此规定约束发布任何最终规则或解释,(ii)我们通过直接投资而不是通过合并或收购《并购规则》所定义的“中国国内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来建立外商独资企业;(iii)并购规则中没有任何规定将VIE协议下的合同安排归类为并购规则下的收购交易类型。
但是,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进一步建议我们,在海外发行的背景下如何解释或实施并购规则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上述意见受任何新法律的约束,与并购规则有关的规则和规定或任何形式的详细实施和解释。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将得出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相同的结论,因此我们可能会面临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监管行动或其他制裁。这些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处以罚款和罚款,限制我们在中国境外支付股息的能力,限制我们在中国的运营特权,延迟或限制将此次发行的收益以及同时向Orbis进行的定向增发汇回中国,或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行动,以及ADS的交易价格。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也可能采取行动,要求我们或建议我们在结算和交付特此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之前停止本次发行。因此,如果您在结算和交付之前和之前从事市场交易或其他活动,则您这样做的风险是可能不会发生结算和交付。此外,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后来颁布了新的规则或解释,要求我们获得本次发行的批准,则在建立程序以获得豁免的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获得对此类批准要求的豁免。有关此类批准要求的任何不确定性和/或负面宣传都可能对ADS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因此您在保护自己的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并且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
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我们的公司事务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或《公司法》以及开曼群岛普通法的约束。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东对我们的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少数股东的行动以及董事对我们的信托义务在很大程度上受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开曼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自
65
开曼群岛以及英格兰和威尔士普通法中相对有限的司法先例,其法院的裁决对开曼群岛法院具有说服力,但不具有约束力。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和董事的信托义务不如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判例所规定的那样明确。特别是,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不如美国发达。与开曼群岛相比,美国的一些州(例如特拉华州)拥有更完善的公司法体系和司法解释。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衍生诉讼。此外,尽管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控股股东对其控制的公司及其少数股东负有信托义务,但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控股股东对公司或少数股东不承担任何此类信托义务。因此,我们的控股股东可以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行使其作为股东的权力,包括对其股份行使表决权,但仅受非常有限的公平限制,包括行使表决权以修改开曼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或细则必须出于整个公司的利益而真诚行使。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像我们这样的开曼群岛获豁免公司的股东没有检查公司记录的一般权利(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除外,抵押和费用登记册以及股东通过的任何特别决议),或获取这些公司的股东名单的副本。董事根据《公司章程》拥有酌处权,该酌处权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以确定股东是否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检查我们的公司记录,但没有义务将其提供给我们的股东。这可能会使您更难获得必要的信息,以建立股东动议所需的任何事实,或从其他股东那里征集与代理人竞赛有关的代理人。
开曼群岛(我们的祖国)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与在美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要求有很大不同。如果我们选择遵循母国惯例,则与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规则和法规相比,我们对股东的保护可能会更少。
由于上述所有原因,面对管理层采取的行动,我们的公众股东在保护其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更多困难,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而不是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公众股东。有关《公司法》的规定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的讨论,请参阅“股本说明-公司法的差异”。
存款协议规定,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或者,如果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对特定争议缺乏标的物管辖权,则由纽约县的州法院,纽约)是美国境内唯一的司法论坛,用于解决任何因美国联邦证券法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诉讼因由的投诉,以及任何诉讼,由美国存托凭证或存款协议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诉讼或程序,可能会限制我们的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证券的持有人为与我们,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之间的纠纷获得有利的司法论坛的能力,保存人以及潜在的其他人。
管理代表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存款协议规定,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或者,如果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对特定案件缺乏标的管辖权)
66
争议,在纽约州纽约县的州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可以审理和确定因存款协议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索赔(包括根据《交易法》或《证券法》引起的索赔)。在美国的法律程序中,类似的联邦法院在其他公司的组织文件中选择论坛条款的可执行性受到了挑战,法院可能会发现此类条款不适用或无法执行。如果法院认为存款协议中包含的联邦选择的论坛条款在诉讼中不适用或无法执行,则我们可能会因在其他司法管辖区解决此类诉讼而产生额外费用。如果坚持,则存款协议中的论坛选择条款可能会限制证券持有人向我们,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存人以及他或她喜欢的司法论坛中的其他人提出索赔的能力,并且这种限制可能会阻止此类诉讼。根据存款协议中的独家论坛条款,我们的股份或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将不被视为放弃了我们对联邦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法规的遵守。
股东对我们作出的某些判决可能无法执行。
我们是一家获豁免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我们几乎所有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我们目前的所有业务基本上都在中国进行。此外,我们目前的大多数董事和高级职员都是美国以外国家的国民和居民。这些人的几乎所有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美国联邦证券法或其他规定的侵犯,您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对我们或美国的这些人提起诉讼。即使您成功提起此类诉讼,开曼群岛和中国的法律也可能使您无法对我们的资产或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资产执行判决。有关开曼群岛和中国相关法律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但是,存款协议赋予您向具有约束力的仲裁提交对我们的索赔的权利,即使法院判决不成立,仲裁裁决也可能对我们和我们在中国的资产执行。
ADS持有人可能无权就根据存款协议产生的索赔进行陪审团审判,这可能会导致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对原告不利。
管理代表我们普通股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存入协议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放弃因我们的股份或与我们的股份有关而对我们或保存人提出的任何索赔的陪审团审判权,ADS或存款协议,包括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提出的任何索赔。
如果我们或保存人反对基于该豁免的陪审团审判,则法院必须根据适用的州和联邦法律,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情况确定该豁免是否可以执行。据我们所知,美国最高法院尚未最终裁定与根据联邦证券法提出的索赔有关的合同争议前陪审团审判豁免的可执行性。但是,我们认为,合同争议前陪审团审判豁免条款通常是可以执行的,包括根据管辖存款协议的纽约州法律或纽约市的联邦或州法院,对存款协议下产生的事项具有非排他性管辖权。在确定是否执行合同争议前陪审团审判豁免时,法院通常会考虑当事方是否有意,明智和自愿放弃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我们认为,存款协议和美国存托凭证将是这种情况。在投资美国存托凭证之前,建议您就陪审团豁免条款咨询法律顾问。
67
如果您或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其他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就根据存款协议或美国存托凭证引起的事项(包括根据联邦证券法提出的索赔)向我们或保存人提出索赔,您或其他此类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可能无权就此类索赔进行陪审团审判,这可能会限制和阻止针对我们或保存人的诉讼。如果根据存款协议对我们或保存人提起诉讼,则只能由适用的审判法院的法官或大法官审理,这将根据不同的民事程序进行,并可能导致与陪审团审判不同的结果,包括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对原告不利的结果。
但是,如果适用法律不允许放弃陪审团审判,则可以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与陪审团审判进行诉讼。存托协议或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条件,规定或规定均不构成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我们或保存人对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法规的任何实质性规定的放弃。
ADS持有人的投票权受存款协议条款的限制,您可能无法行使指导ADS基础上的A类普通股投票的权利。
作为开曼群岛获豁免的公司,我们没有义务根据《公司法》召开股东周年大会。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可以(但没有义务)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作为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您将无权直接参加我们的股东大会或在此类会议上投票。您只能根据存款协议的规定向保存人发出投票指示,才能间接行使ADS基础上的A类普通股所附的投票权。根据存款协议,您只能通过向作为美国存托凭证基础的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的保存人发出投票指示来投票。如果我们要求您的指示,则在收到您的投票指示后,保存人将尝试根据这些指示对相关的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如果我们没有指示保存人要求您的指示,则保存人仍可以按照您给出的指示进行投票,但不需要这样做。除非您在股东大会记录日之前撤回股份并成为该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否则您将无法直接对相关的A类普通股行使任何表决权。召开股东大会时,您可能没有收到足够的会议预告,以使您能够在股东大会记录日之前撤回美国存托凭证所涉及的股票并成为该股票的注册持有人,以使您能够参加股东大会并直接对将在股东大会上审议和表决的任何特定事项或决议进行表决。此外,根据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该章程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以确定有权出席任何股东大会并在其上投票的股东,董事可以关闭我们的会员名册和/或提前确定该会议的记录日期,并且关闭我们的会员名册或设置这样的记录日期可能会阻止您在记录日期之前撤回ADS基础上的普通股并成为此类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因此,您将无法参加股东大会或直接投票。如果有任何事项要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保存人将通知您即将进行的表决,并在我们要求的情况下将我们的表决材料交付给您。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您将及时收到投票材料,以确保您可以指示保存人对股票进行投票。此外,保存人及其代理人对未执行投票指示或执行您的投票指示的方式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意味着您可能无法行使指导如何对ADS基础股票进行投票的权利,并且如果未按照您的要求对ADS基础股票进行投票,则可能没有法律补救措施。
68
由于无法参与供股,您的持股可能会受到稀释。
我们可能会不时向股东分配权利,包括购买证券的权利。但是,除非我们根据《证券法》对权利和与权利相关的证券进行注册,或者可以免除注册要求,否则我们无法在美国向您提供此类权利。根据存款协议,保存人不会将权利分配给ADS持有人,除非根据《证券法》对所有ADS持有人免除权利的分配和出售以及与这些权利有关的证券的注册,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进行了注册。保存人可以(但不是必须)尝试将这些未分配的权利出售给第三方,并可能允许权利失效。我们可能无法根据《证券法》建立注册豁免,并且我们没有义务就这些权利或基础证券提交注册声明或努力使注册声明生效。因此,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可能无法参与我们的供股,因此可能会稀释其持有的股份。
您可能会受到ADS转让的限制。
您的美国存托凭证可以在保存人的账簿上转让。但是,保存人可以在其认为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适当时间或不时关闭其账簿。保存人可以在紧急情况下以及周末和公共假日关闭其账簿。通常,在关闭我们的股份登记册或保存人的账簿时,保存人可以拒绝交付,转让或注册美国存托凭证的转让,或在任何时候,如果我们或保存人认为由于法律或任何政府或政府机构的任何要求,或根据保存协议的任何规定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建议这样做。
我们是《证券法》所指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某些减少的报告要求。
我们是《JOBS法》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可能会利用某些豁免,这些豁免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其他上市公司,其中最重要的是,只要我们仍然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就无需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审计师证明要求。因此,如果我们选择不遵守此类审计师证明要求,则我们的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他们认为重要的某些信息。
我们是《交易法》规则所指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规定的约束。
由于我们根据《交易法》有资格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美国证券规则和法规的某些规定的约束,包括:
| • | 《交易法》规定的规则,要求向SEC提交10-Q表格的季度报告或8-K表格的当前报告; |
| • | 《交易法》中有关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代理,同意或授权请求的部分; |
| • | 《交易法》的某些条款要求内幕人士就其股票所有权和交易活动以及从短期交易中获利的内幕人士的责任提交公开报告;和 |
| • | FD法规规定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发行人的选择性披露规则。 |
69
我们将被要求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以20-F表格提交年度报告。此外,我们打算根据纳斯达克的规则和法规每季度发布一次结果作为新闻稿。与财务业绩和重大事件有关的新闻稿也将通过表格6-K提供给SEC。但是,与美国国内发行人要求向SEC提交的信息相比,我们需要向SEC提交或提供给SEC的信息将不那么广泛和及时。结果,您可能无法获得与投资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相同的保护或信息。
我们是纳斯达克规则所指的“受控公司”,因此,可以依靠对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的豁免来为其他公司的股东提供保护。
由于罗先生实益拥有我们总投票权的50%以上,因此我们是纳斯达克规则所定义的“受控公司”。只要我们仍然是此定义下的受控公司,我们就可以选择依靠并且目前打算依靠对公司治理规则的某些豁免,包括对董事会多数成员的豁免必须是独立董事。结果,您将无法获得受这些公司治理要求约束的公司股东所享有的保护。
作为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我们被允许在与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有重大差异的公司治理事项上采用某些母国惯例。与我们完全遵守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相比,这些做法可能会为股东提供更少的保护。
作为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我们受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的约束。但是,纳斯达克规则允许像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遵循其母国的公司治理惯例。开曼群岛(我们的祖国)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可能与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有很大不同。我们目前打算遵循开曼群岛的公司治理惯例,以代替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要求,即上市公司必须拥有多数独立董事,并且审计委员会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如果我们将来选择遵循母国惯例,则与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相比,我们的股东所获得的保护可能会更少。
不能保证我们在当前或任何未来的纳税年度都不会成为被动的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这可能会对美国ADS或普通股的美国投资者造成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一般而言,在以下任何纳税年度中,非美国公司是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i)其资产平均价值的50%或更多(通常按季度确定)由产生以下资产的资产组成:或为生产而持有,被动收入,或(ii)其总收入的75%或以上由被动收入组成。出于上述计算的目的,非美国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按价值计算,另一公司至少25%的股份被视为持有其在另一公司资产中的比例份额,并直接收到其在另一公司收入中的比例份额。被动收入通常包括股息,利息,投资收益以及某些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现金通常是用于这些目的的被动资产。如果商誉价值与产生活跃收入的业务活动相关,则通常将其视为活跃资产。
70
根据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预期构成以及基于本次发行中美国存托凭证的预期价格的资产(包括商誉)的价值,我们预计在当前纳税年度不会成为PFIC。但是,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状态都是年度确定,只能在该年度结束后做出,并且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构成以及我们不时的资产价值。我们商誉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参考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该价格可能会波动。因此,由于我们持有并将在此次发行后继续持有大量现金,因此如果我们的市值下降,我们成为或成为PFIC的风险将增加。此外,尚不完全清楚如何根据PFIC规则处理我们与VIE之间的合同安排,并且如果我们的VIE不被视为出于这些目的归我们所有,我们可能会成为或成为PFIC。因此,不能保证我们在当前或任何未来的纳税年度都不会成为PFIC。如果我们是美国纳税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则美国纳税人通常会受到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影响,包括处置收益和“超额分配”的税收责任增加。”和其他报告要求。请参阅“税收-重要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71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告性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构成前瞻性陈述的陈述。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许多前瞻性陈述可以通过使用前瞻性词语来识别,例如“预期”,“相信”,“可能”,“期望”,“应该”,“计划”,“打算”,“估计”和“潜力”等。
前瞻性陈述出现在本招股说明书的许多地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我们的意图,信念或当前期望的陈述。前瞻性陈述基于我们管理层的信念和假设以及管理层当前可获得的信息。此类陈述受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由于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在“风险因素”部分中确定的因素,实际结果可能与前瞻性陈述中表达或暗示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本招股说明书。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因素:
| • | 中国和全球的总体经济,政治,人口和商业状况; |
| • | 我们执行增长战略的能力; |
| • | 运营计划的成功,包括我们和我们的竞争对手的广告和促销工作以及新产品和服务开发; |
| • | 我们开发和应用技术以支持和扩展基本学习产品的能力; |
| • | K-12AST行业在中国和全球的预期增长; |
| • | 合格人员的可用性和保留此类人员的能力; |
| • | K-12AST行业的竞争; |
| • | 政府政策和法规的变化; |
| • | 可能影响我们业务发展,财务状况,流动性和经营成果的其他因素;和 |
| • | “风险因素”下讨论的其他风险因素。 |
您不应将前瞻性陈述作为对未来事件的预测。前瞻性陈述仅代表其发表之日,并且我们不承担根据新信息或未来发展进行更新或公开发布对这些声明的任何修订以反映以后的事件或情况或反映意外事件发生的义务。您应该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和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文件,并将其作为本招股说明书一部分的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并应了解我们的实际未来结果可能与我们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期望。
本招股说明书还包含我们从行业出版物和政府或第三方市场情报提供商生成的报告中获得的统计数据和估计。尽管我们尚未独立验证数据,但我们认为出版物和报告是可靠的。此外,如果后来发现市场数据所依据的任何一个或多个假设不正确,则实际结果可能与基于这些假设的预测有所不同。您不应过分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
72
所得款项用途
我们预计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估计净收益总额约为100万美元,如果承销商行使选择权购买全部美国存托凭证,则约为100万美元,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封面上列出的估计首次公开募股价格范围的中点,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
我们打算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用于以下目的:
| • | 约40%用于改善我们的教育学,课件和教育内容,并进一步扩大我们的课程范围; |
| • | 约30%用于改善我们的技术基础架构; |
| • | 约15%用于扩大我们的营销和品牌推广工作;和 |
| • | 余额用于营运资金和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
任何支出的金额和时间安排将取决于我们运营产生的现金量,业务增长率(如果有)以及我们的计划和业务状况。前述内容代表了我们根据当前计划和业务状况使用和分配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的当前意图。我们的管理层将在运用和酌情运用发行所得款项净额方面拥有很大的灵活性。如果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或业务状况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以与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不同的方式使用此次发行的收益。除日常业务过程外,我们目前无意直接或间接使用此次发行的任何净收益来收购资产。在使用此次发行的收益时,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我们仅允许通过贷款或出资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并仅通过贷款向我们的合并VIE提供资金,并且仅在我们满足适用的政府注册和批准要求。我们根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满足这些要求。除政府注册和批准要求外,我们可以向中国子公司或VIE提供的贷款金额还受到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某些限制,这可能会限制我们及时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方式。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的贷款和对中国实体的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以及向新更远提供贷款,这可能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3
股息政策
我们以前没有宣派或支付任何现金股息或实物股息,也没有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宣派或支付我们的股票或代表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股息。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来运营和扩展我们的业务。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我们主要依靠中国子公司的股息来满足现金需求,包括向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中国法规可能会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请参阅“法规-与外汇有关的法规-股息分配法规”。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要求,我们的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分配股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以从利润或股票溢价账户中支付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股息会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派发股息,形式,频率和金额也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运营和收益,资本要求和盈余,总体财务状况,合同限制以及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如果我们支付A类普通股的任何股息,我们将把与美国存托凭证相关的A类普通股应支付的股息支付给保存人,作为该A类普通股的注册持有人,然后,保存人将根据保存协议的条款(包括根据该协议应支付的费用和支出),按该ADS持有人所持有的ADS基础上的A类普通股的比例向ADS持有人支付该金额。请参阅“美国存托股票说明”。
74
大写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资本总额:
| • | 在实际基础上; |
| • | 备考基础上,以一对一的方式将(i)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优先股(视情况而定)自动转换或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紧接本次发行完成之前;(ii)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创始人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立即归属;和 |
| • | 在调整后的备考基础上,以使(i)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优先股(视情况而定)以一对一的方式自动转换或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紧接本次发行完成之前,(ii)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21年3月31日,创始人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立即归属;(iii)发行和出售本次发行的A类普通股,并收到约100万美元的估计净收益,考虑到每ADS的发行价(本招股说明书封面上列出的估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范围的中点),并扣除我们应支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估计的发行费用。 |
您应该阅读本表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包含的相关说明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下的信息。
| 截至2021年3月31日 | ||||||||||||||||||||||||
| 实际 | 备考 | 备考为 调整后(1) |
||||||||||||||||||||||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夹层股权 | ||||||||||||||||||||||||
| A系列优先股(面值0.0001美元;已授权22,973,381股,实际发行和发行的22,973,381股,无备考或经调整备考的流通股)。 |
60,922 | 9,298 | — | — | ||||||||||||||||||||
| B系列优先股(面值0.0001美元;已授权30,162,301股,实际发行和发行的30,162,301股,经调整的备考或APRO备考均未发行) |
77,830 | 11,879 | — | — | ||||||||||||||||||||
| B+系列优先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33,367,574股,实际发行和发行的33,367,574股,没有备考或调整后的备考在外流通)。 |
117,491 | 17,933 | — | — | ||||||||||||||||||||
75
| 截至2021年3月31日 | ||||||||||||||||||||||||
| 实际 | 备考 | 备考为 调整后(1) |
||||||||||||||||||||||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C系列优先股(面值0.0001美元;已授权29,167,458股,已实际发行和发行的29,167,458股,无备考或经调整备考的流通股)。 |
234,587 | 35,805 | — | — | ||||||||||||||||||||
| D系列优先股(面值0.0001美元;已授权45,613,502股,已实际发行和发行在外的45,613,502股,在备考或调整后的备考中均未发行) |
576,481 | 87,988 | — | — | ||||||||||||||||||||
| D+系列优先股(面值0.0001美元;已授权8,411,895股,实际发行和发行的8,411,895股,没有备考或调整后的备考在外流通) |
146,817 | 22,409 | — | — | ||||||||||||||||||||
| E-1系列优先股(面值0.0001美元;已授权43,868,754股,实际发行和发行的43,868,754股,无备考或备考调整后的流通股) |
917,766 | 140,078 | — | — | ||||||||||||||||||||
| E-2系列优先股(面值0.0001美元;已授权30,845,218股,实际发行和发行在外的30,845,218股,在备考或调整后的备考中均未发行) |
630,165 | 96,182 | — | — | ||||||||||||||||||||
| E-3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面值0.0001美元;实际授权,发行和发行的41,284,349股;备考或调整后备考均未发行) |
1,038,687 | 158,535 | — | — | ||||||||||||||||||||
|
|
|
|
|
|
|
|
|
|
|
|
|
|||||||||||||
| 夹层权益总额 | 3,800,746 | 580,107 | — | — | ||||||||||||||||||||
|
|
|
|
|
|
|
|
|
|
|
|
|
|||||||||||||
| A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463,897,187股,实际发行和发行的7,755,662股,以及经调整的备考或备考已发行和发行的293,450,094股) |
5 | 1 | 192 | 29 | ||||||||||||||||||||
76
| 截至2021年3月31日 | ||||||||||||||||||||||||
| 实际 | 备考 | 备考为 调整后(1) |
||||||||||||||||||||||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B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已授权50,408,381股,已发行50,408,381股,实际已发行24,130,672股,以及经调整的备考或备考已发行和发行的50,408,381股) |
33 | 5 | 33 | 5 | ||||||||||||||||||||
| 库存股 |
(19 | ) | (3 | ) | — | — | ||||||||||||||||||
| 普通股与额外实收资本 |
— | — | 3,831,165 | 584,751 | ||||||||||||||||||||
| 累计赤字 |
(2,443,630 | ) | (372,970 | ) | (2,474,255 | ) | (377,645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59,239 | ) | (9,042 | ) | (59,239 | ) | (9,042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赤字)/权益总额 | (2,502,850 | ) | (382,009 | ) | 1,297,896 | 198,098 | ||||||||||||||||||
|
|
|
|
|
|
|
|
|
|
|
|
|
|||||||||||||
| 夹层权益总额和股东(赤字)/权益 |
1,297,896 | 198,098 | 1,297,896 | 198,098 | ||||||||||||||||||||
|
|
|
|
|
|
|
|
|
|
|
|
|
|||||||||||||
| 总资本 | 1,297,896 | 198,098 | 1,297,896 | 198,098 | ||||||||||||||||||||
|
|
|
|
|
|
|
|
|
|
|
|
|
|||||||||||||
注意:
| (1) | 上面讨论的作为调整后信息的备考仅是说明性的。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额外实收资本,股东(亏损)/权益总额和总资本总额可能会根据实际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以及按定价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其他条款进行调整。 |
| (2) | 假设本招股说明书封面上列出的我们提供的ADS数量保持不变,并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支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假设每ADS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1.00美元(本招股说明书封面上列出的估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范围的中位数),如果增加,则增加;如果减少,将额外实收资本、股东(亏损)/权益总额和资本总额各减少100万美元。 |
77
稀释
如果您投资美国存托凭证,您的权益将被稀释至每ADS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后我们每ADS的有形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稀释是由于按转换后的价格计算,每股A类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大大超过了我们目前已发行A类普通股的现有股东应占的每股A类普通股的账面价值。
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有形账面净值为(382)百万美元,或每股A类普通股(12.00美元)和每股ADS美元。有形账面净值代表我们的合并有形资产总额减去我们的合并负债总额和夹层权益。稀释是通过从每股A类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中扣除转换后的每股A类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并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支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确定的。
在不考虑2021年3月31日之后该有形账面净值的任何其他变化的情况下,除(i)以一对一的方式将我们所有的优先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外,该转换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自动发生;(ii)截至3月31日,我们创始人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立即归属,本次发行完成后的2021年;(iii)我们以假定的每股美国存托凭证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发行和出售本次发行中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在扣除我们应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估计的发行费用后,本招股说明书封面上列出的估计首次公开募股价格范围的中点,我们的备考为截至3月31日的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2021年对现有股东而言为100万美元,即每股A类普通股和每股ADS美元,对ADS购买者而言,有形账面净值立即摊薄为每股A类普通股或每股ADS美元。此次发行。下表说明了这种稀释:
| 每 A级 普通 分享 |
每 ADS |
|||||||
| 假设首次公开募股价格 |
美元 | 美元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有形账面净值 |
美元 | (12.00 | ) | 美元 | ||||
| 自动转换所有流通在外的优先股并立即归属创始人的限制性股票后的备考净有形账面价值 |
美元 | 0.58 | 美元 | |||||
| 备考为调整后的有形账面净值,以实现我们所有流通在外优先股的自动转换,创始人限制性股票的立即归属以及本次发行 |
美元 | 美元 | ||||||
| 此次发行对新投资者的有形账面净值稀释量 |
美元 | 美元 | ||||||
上面讨论的作为调整后信息的备考仅是说明性的。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有形账面净值可能会根据美国存托凭证的实际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以及根据定价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其他条款进行调整。
假设首次公开募股价格为每ADS美元增加(减少)1.00美元,则在本次发行生效后,我们作为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的备考将增加(减少)1.00美元,此次发行生效后,每股A类普通股和每股美国存托凭证的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的备考形式为每股A类普通股和
78
每股美国存托凭证美元,以及本次发行中调整后的每股A类普通股和每股美国存托凭证对新投资者的有形账面净值的备考摊薄,每股A类普通股和每股美国存托凭证美元,假设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载我们提供的ADS数量没有变化,并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支付的估计发行费用。
下表按备考基准总结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现有股东与新投资者之间在本次发行中从我们购买的A类普通股数量方面的差异,以每股美国存托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即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载估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范围的中点)支付的总对价和每股A类普通股的平均价格,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估计的发行费用之前。A类普通股总数不包括在行使授予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后可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基础上的A类普通股。
| A类普通股 购买 |
总对价 | 平均价格 每个A类 普通 分享 |
平均价格 每ADS |
|||||||||||||||||||||
| 金额(以 数千 美元) |
百分比 | |||||||||||||||||||||||
| 号码 | 百分比 | 美元 | 美元 | |||||||||||||||||||||
| 现有股东 |
||||||||||||||||||||||||
| 新投资者 |
||||||||||||||||||||||||
| 总计 |
||||||||||||||||||||||||
上面的讨论和表格还假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未行使任何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在行使流通在外的股票期权时可发行42,131,429股A类普通股,在根据我们的2019年激励性薪酬计划行使赠款后,共有43,198,157股A类普通股可供未来发行。如果行使了这些选择权中的任何一个,新投资者将受到进一步稀释。
79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开曼群岛
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我们之所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是因为与成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相关的某些利益,例如:
| • | 政治和经济稳定; |
| • | 有效的司法系统; |
| • | 有利的税收制度; |
| • | 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和 |
| • | 是否有专业人员和支助服务。 |
但是,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会带来某些不利因素。这些缺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 | 与美国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较不发达,与美国相比,这些证券法对投资者的保护要少得多;和 |
| • | 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
我们的宪法文件未包含要求对我们,我们的管理人员,董事和股东之间的争议(包括根据美国证券法引起的争议)进行仲裁的规定。
我们基本上所有的业务都在中国进行,并且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中国。我们的所有董事和执行官都是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的国民或居民,其很大一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因此,股东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向这些人提供程序服务,或难以对我们或他们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包括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作出的判决。
我们已任命Cogency Global Inc.为我们的代理商,根据美国证券法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均可向其提供程序。
我们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和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天元律师事务所分别告知我们,开曼群岛法院和开曼群岛法院是否存在不确定性。中国将分别:
| • | 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要么 |
| • | 受理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在每个司法管辖区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 |
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已告知我们,尚不确定开曼群岛法院是否会允许本公司股东在开曼群岛提起诉讼
80
根据美国证券法。此外,开曼群岛法律存在不确定性,涉及开曼群岛法院是否将根据美国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确定为刑事或惩罚性判决。如果做出这样的决定,开曼群岛法院将不承认或执行针对开曼群岛公司(例如我们公司)的判决。由于开曼群岛法院尚未就根据美国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作出此类裁定,因此尚不确定此类判决是否可在开曼群岛执行。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已通知我们尽管开曼群岛没有法定执行在美国联邦或州法院获得的判决(开曼群岛不是任何相互执行或承认此类判决的条约的缔约方),开曼群岛法院将根据普通法,承认并执行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的外国货币判决,而无需根据该原则重新审查基本争议的是非曲直外国主管法院的判决对判决债务人施加了支付已作出判决的清算款项的义务,但该判决(a)是由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作出的,(b)规定判定债务人有法律责任支付已作出判决的已清偿款项,(c)是最终判决,(d)不涉及税项、罚款或罚款,(e)并非以某种方式获得,并且其执行方式不违反自然正义或开曼群岛的公共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们已由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天元律师事务所提供咨询,中国法院是否会执行美国法院或开曼法院针对我们或根据美国联邦和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对这些人作出的判决尚不确定。天元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告知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国家之间的条约或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对等原则,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中国与美国或开曼群岛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形式的对等规定相互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如果中国法院认为该判决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则不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执行外国判决。因此,尚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以及在什么基础上执行美国或开曼群岛法院作出的判决。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外国股东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针对我们提起诉讼,前提是他们可以与中国建立足够的联系,以使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并满足其他程序要求,其中包括,原告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利益关系,并且必须有具体的索赔要求,事实依据和诉讼理由。但是,外国股东仅凭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很难与中国建立足够的联系。
81
我们的历史和公司结构
我们的公司历史
我们于2018年3月通过新更园推出了首个在线课程。我们的最终控股公司(以前称为万多多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以促进融资和离岸上市。2019年11月,万多多有限公司更名为Spark Education Limited。
2016年7月,我们的全资子公司Spark Hong Kong在香港注册成立。2016年12月,我们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教育在中国注册成立。在2017年1月至2021年2月期间,北京星火教育与新更远及其股东订立了一系列合同安排,通过这些安排,我们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教育有效地控制了新更远。
作为我们业务扩展的一部分,在2020年,许多全资子公司,包括天津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或天津星火教育,成都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或成都星火教育,成都巨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或成都巨力,在中国注册成立。2021年1月,武汉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为我们的全资子公司。
我们的公司结构
下表说明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根据《证券法》第S-X条第1-02条定义的重要子公司,我们的VIE和某些其他子公司:
| |
股权 | |
| |
合同安排,包括独家业务合作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授权书和配偶同意书。请参阅“—与我们的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 |
82
注意:
| (1) | 新更远的股东是我们的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罗先生,以及我们的联合创始人,董事兼首席技术官Shan先生,分别持有新更远86.9%和13.1%的股权。 |
与我们的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
当前的中国法律法规对从事增值电信服务和某些其他业务的公司的外国所有权施加了某些限制或禁止。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北京星火教育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为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我们主要根据一系列合同安排,通过我们在中国的VIE新更远在中国开展业务。这些合同安排使我们能够对VIE行使有效控制,在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获得我们VIE的几乎所有经济利益,并拥有独家认购权,可以购买我们VIE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和/或资产。由于这些合同安排,我们对VIE施加了有效的控制,并被视为我们VIE的主要受益人,因此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VIE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合并到我们的财务报表中。
以下是北京星火教育,新更远和新更远股东之间的合同安排摘要。有关这些合同安排的全文,请参阅作为本招股说明书组成部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的副本。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现行中国法律,北京星火教育,新更远和新更远股东之间的以下合同安排是有效,有约束力和可执行的。但是,这些合同安排在提供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当前或将来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中国监管机构可能会采取与我们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相反的观点。尚不确定是否会采用与可变利益实体结构有关的任何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采用,它们将提供什么。如果发现我们或我们的VIE违反了任何现有或将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或者未能获得或维持任何所需的许可或批准,中国相关监管机构将拥有广泛的酌处权,以采取行动处理此类违规或失败。有关与这些合同安排和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的说明,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北京星火教育与新更远于2017年1月3日订立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根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北京星火教育拥有独家权利向新更远提供或指定任何第三方向其提供(其中包括)管理咨询服务,软件许可服务,技术支持和其他服务。作为交换,新更远根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中指定的某些因素,每月向北京星火教育支付北京星火教育和新更远确定的金额的管理费和服务费。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新更远不能接受任何第三方提供的类似服务或与任何第三方建立类似的合作关系。北京星火教育拥有
83
除非中国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否则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的专有所有权,无论本协议是否被修改或终止,该法律或法规均保持有效。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自2017年1月3日起生效,除非终止,否则将继续有效。如果新更远严重违反协议的任何规定,北京星火教育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而在任何情况下,除非中国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否则新更远均不得终止协议。
股权质押协议
新更远的每个股东于2017年1月3日与北京星火教育和新更远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其中罗先生,北京星火教育和新更远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于2月24日进行了最后一次修订和重述,2021年以及Shan先生,北京星火教育和新更远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于2018年11月12日进行了最后一次修订和重述。根据该等股权质押协议,罗先生和山先生各自将其在新更远的股权质押给北京星火教育,以确保其和新更远在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配偶同意书,授权书下的义务。委托书和股权质押协议。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罗先生和山先生各自进一步同意不转让或质押其各自在新更远的股权。每份股权质押协议将一直具有约束力,直到各自的质押人和新更远履行上述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为止。
我们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向SAMR主管分支机构完成了与新更园有关的股权质押登记。
独家购买期权协议
新更远的每个股东于2017年1月3日与北京星火教育和新更远签订了独家购买期权协议,其中罗先生,北京星火教育和新更远之间的独家购买期权协议于7月24日进行了最后一次修订和重述,2020年以及Shan先生,北京星火教育和新更远之间的独家购买期权协议于2018年11月12日进行了最后一次修订和重述。根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罗先生和单先生均授予北京星火教育独家且不可撤销的购买期权,或指定第三方购买,以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10元人民币之间的较高价格出售其在新更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此外,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新更远的股东不得单独或集体进行或促使新更远从事任何对资产,负债,经营,权益和其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交易或行为。新更远的合法权利。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新更远不得订立任何价格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合同,但在日常业务过程中的合同除外。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新更园不得解散或清算,除非中国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每份独家购股权协议将一直有效,直到北京星火教育或其指定人收购了新更远的所有股权为止。
授权书
根据罗先生和山先生各自执行的授权书(分别于2020年7月24日和2018年11月12日进行了最后一次修订和执行),罗先生和山先生各自
84
山先生不可撤销地授权北京星火教育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股东各自在新更远持有的所有股权的所有权利,代表其各自担任独家代理人和律师,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行使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以及出售,转让的权利,质押或处置部分或全部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并代表各自指定和任命新更远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配偶同意书
根据罗先生和山先生各自的配偶签署的配偶同意书,该同意书分别于2020年7月24日和2018年11月5日进行了最后一次修订和执行,签署配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根据上述股权质押协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和授权委托书处置罗先生和单先生持有并以其名义登记的新更远股权,并且罗先生和山先生可以在未经其进一步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修改或终止此类协议。
85
选定的合并财务数据
以下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选定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亏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选定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以及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选定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2019年和2020年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包含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以下是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综合业务报表摘要和综合亏损,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数据以及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数据2020年和2021年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编制和列报的。我们的历史结果不一定表示未来时期的预期结果。您应该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选定的合并财务数据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美元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美元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
| (以千为单位,份额,每股数据和百分比除外) | ||||||||||||||||||||||||||||||||||||||||
| 选定的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损失: |
||||||||||||||||||||||||||||||||||||||||
| 净收入 |
195,412 | 100.0 | 1,174,359 | 179,242 | 100.0 | 149,644 | 100.0 | 453,661 | 69,242 | 100.0 | ||||||||||||||||||||||||||||||
| 收入成本(1) |
(361,873 | ) | (185.2 | ) | (852,332 | ) | (130,091 | ) | (72.6 | ) | (150,340 | ) | (100.5 | ) | (284,509 | ) | (43,425 | ) | (6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毛(亏损)/利润 |
(166,461 | ) | (85.2 | ) | 322,027 | 49,151 | 27.4 | (696 | ) | (0.5 | ) | 169,152 | 25,817 | 37.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支出(1) |
(235,769 | ) | (120.7 | ) | (798,356 | ) | (121,853 | ) | (68.0 | ) | (112,940 | ) | (75.5 | ) | (342,552 | ) | (52,284 | ) | (75.5 | ) | ||||||||||||||||||||
| 研究与开发支出(1) |
(239,941 | ) | (122.8 | ) | (327,349 | ) | (49,963 | ) | (27.9 | ) | (69,083 | ) | (46.2 | ) | (143,533 | ) | (21,907 | ) | (31.6 | ) | ||||||||||||||||||||
| 一般和行政支出(1) |
(128,203 | ) | (65.6 | ) | (177,960 | ) | (27,162 | ) | (15.2 | ) | (34,378 | ) | (23.0 | ) | (72,442 | ) | (11,057 | ) | (16.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营业费用 |
(603,913 | ) | (309.1 | ) | (1,303,665 | ) | (198,978 | ) | (111.1 | ) | (216,401 | ) | (144.7 | ) | (558,527 | ) | (85,248 | ) | (123.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收入 |
2,163 | 1.1 | 21,866 | 3,337 | 1.9 | 7,154 | 4.8 | 11,530 | 1,760 | 2.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营亏损 |
(768,211 | ) | (393.2 | ) | (959,772 | ) | (146,490 | ) | (81.8 | ) | (209,943 | ) | (140.4 | ) | (377,845 | ) | (57,671 | ) | (83.3 | ) | ||||||||||||||||||||
| 利息收入 |
1,953 | 1.0 | 11,749 | 1,793 | 1.0 | 1,246 | 0.8 | 3,259 | 499 | 0.7 | ||||||||||||||||||||||||||||||
| 利息支出 |
(926 | ) | (0.5 | ) | (822 | ) | (125 | ) | (0.1 | ) | (241 | ) | (0.2 | ) | (187 | ) | (29 | ) | (0.0 | ) | ||||||||||||||||||||
| 其他,净额 |
(3,939 | ) | (2.0 | ) | (2,850 | ) | (435 | ) | (0.2 | ) | (305 | ) | (0.2 | ) | 1,064 | 162 | 0.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前亏损 |
(771,123 | ) | (394.7 | ) | (951,695 | ) | (145,257 | ) | (81.1 | ) | (209,243 | ) | (140.0 | ) | (373,709 | ) | (57,039 | ) | (82.4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771,123 | ) | (394.7 | ) | (951,695 | ) | (145,257 | ) | (81.1 | ) | (209,243 | ) | (140.0 | ) | (373,709 | ) | (57,039 | ) | (82.4 | ) | ||||||||||||||||||||
| 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 |
(40,788 | ) | (20.9 | ) | (100,895 | ) | (15,400 | ) | (8.6 | ) | (15,858 | ) | (10.6 | ) | (51,929 | ) | (7,925 | ) | (11.4 | ) | ||||||||||||||||||||
| 因优先股灭绝而被视为股息 |
— | — | (13,415 | ) | (2,047 | ) | (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6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美元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美元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
| (以千为单位,份额,每股数据和百分比除外) | ||||||||||||||||||||||||||||||||||||||||
| Spark Education Limited普通股股东应占净亏损 |
(811,911 | ) | (415.6 | ) | (1,066,005 | ) | (162,704 | ) | (90.8 | ) | (225,101 | ) | (150.6 | ) | (425,638 | ) | (64,964 | ) | (93.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于计算每股净亏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
| 基本和稀释 |
24,770,658 | 29,605,885 | 29,605,885 | 24,475,239 | 37,153,734 | 37,153,734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32.78 | ) | (36.01 | ) | (5.50 | ) | (9.20 | ) | (11.46 | ) | (1.75 | ) | ||||||||||||||||||||||||||||
| 未经审核的备考数据(2): |
||||||||||||||||||||||||||||||||||||||||
| 优先股转换的备考效果 |
285,694,432 | 285,694,432 | 285,694,432 | 285,694,432 | ||||||||||||||||||||||||||||||||||||
| 创始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备考效果 |
33,942,041 | 33,942,041 | 26,277,709 | 26,277,709 | ||||||||||||||||||||||||||||||||||||
| 用于计算每股净亏损的备考加权平均数: |
||||||||||||||||||||||||||||||||||||||||
| 基本和稀释 |
349,242,358 | 349,242,358 | 349,125,875 | 349,125,875 | ||||||||||||||||||||||||||||||||||||
| 每股备考净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2.90 | ) | (0.44 | ) | (1.17 | ) | (0.18 | ) | ||||||||||||||||||||||||||||||||
注意事项:
| (1) | 股份补偿支出包括: |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对于三个 截至3月31日的月份,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收入成本 |
774 | 1,873 | 286 | 267 | 819 | 125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开支 |
1,150 | 3,338 | 509 | 380 | 1,632 | 249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3,318 | 10,761 | 1,642 | 1,769 | 5,164 | 788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51,514 | 30,838 | 4,708 | 6,689 | 11,844 | 1,808 | ||||||||||||||||||
| (2) | 每股备考基本和摊薄净亏损使以下假设生效:截至2020年1月1日,所有优先股均已按一对一的转换率转换为普通股,截至2020年1月1日,我们所有创始人的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均已归属。有关创始人限制性股票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11(b)。 |
87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和2021年3月31日的选定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1 | ||||||||||||||||||||||||||
| 实际 | 备考(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选定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06,145 | 1,926,289 | 294,009 | 2,542,140 | 388,006 | 2,542,140 | 388,006 | |||||||||||||||||||||
| 流动资产总额 |
567,422 | 2,086,550 | 318,470 | 3,017,938 | 460,628 | 3,017,938 | |
460,628 |
|
|||||||||||||||||||
| 总资产 |
784,581 | 2,462,056 | 375,783 | 3,417,567 | 521,623 | 3,417,567 | 521,623 | |||||||||||||||||||||
| 递延收入 |
410,930 | 1,216,756 | 185,713 | 1,423,142 | 217,214 | 1,423,142 | 217,214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80,973 | 1,815,463 | 277,094 | 2,075,006 | 316,708 | 2,075,006 | 316,708 | |||||||||||||||||||||
| 负债总额 |
749,345 | 1,860,430 | 283,958 | 2,119,671 | 323,525 | 2,119,671 | 323,525 | |||||||||||||||||||||
| 夹层权益总额 |
992,021 | 2,722,314 | 415,505 | 3,800,746 | 580,107 | — | — | |||||||||||||||||||||
| 股东赤字总额 |
(956,785 | ) | (2,120,688 | ) | (323,680 | ) | (2,502,850 | ) | (382,009 | ) | 1,297,896 | 198,098 | ||||||||||||||||
|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784,581 | 2,462,056 | 375,783 | 3,417,567 | 521,623 | 3,417,567 | 521,623 | |||||||||||||||||||||
(1)以备考为基础,以反映我们所有流通在外的优先股一对一地转换为普通股,就好像该转换已于2021年3月31日发生一样。
88
下表列出了我们选择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选定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 |
(228,999 | ) | 204,359 | 31,191 | (9,853 | ) | (75,613 | ) | (11,541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79,564 | ) | (213,840 | ) | (32,638 | ) | (20,696 | ) | (354,348 | ) | (54,084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475,800 | 1,542,945 | 235,499 | (4,157 | ) | 1,021,471 | 155,907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726 | (113,320 | ) | (17,296 | ) | 2,694 | 24,341 | 3,715 | ||||||||||||||||
|
|
|
|
|
|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减少) |
193,963 | 1,420,144 | 216,756 | (32,012 | ) | 615,851 | 93,997 |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12,182 | 506,145 | 77,253 | 506,145 | 1,926,289 | 294,009 | ||||||||||||||||||
|
|
|
|
|
|
|
|
|
|
|
|
|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06,145 | 1,926,289 | 294,009 | 474,133 | 2,542,140 | 388,006 | ||||||||||||||||||
|
|
|
|
|
|
|
|
|
|
|
|
|
|||||||||||||
非GAAP财务指标
在评估我们的业务时,我们考虑并使用总帐单和调整后的净亏损(均为非GAAP指标)作为补充指标,以审查和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些非GAAP指标,是因为管理层将其用于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并制定业务计划。
我们将特定时期的总账单定义为该时期内与课程销售有关的收到的现金总额,减去该时期的退款总额。有关我们的退款政策的更详细讨论,请参阅“业务-定价和退款政策”。
我们通常会为预先出售给学生的在线小班课程收取学费。缴交学费后,我们会为学生提供指定数量的课程单位,让他们可以使用这些单位来参加我们的课程。我们在线小班课程的学费最初记录为递延收入。由于我们的学生通常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参加在线小班课程,并且随着课程单位的消耗而按比例确认递延收入,因此我们对未来收入的了解更多。我们为AI增强课程预先收取学费,这些费用最初记录为递延收入,并在这些课程“解锁”(即可供学生按照预定时间表观看)时按比例确认。我们相信总账单可为在线课程的销售和业务绩效提供宝贵的见解。
该非GAAP财务指标不应与根据GAAP编制的最直接可比的财务指标分开考虑或替代。下表提供了历史非GAAP财务指标与其最直接可比的GAAP指标的对帐。鼓励投资者审查历史非GAAP财务指标与其最直接可比的GAAP财务指标的对帐。作为
89
总账单作为一种分析指标具有重大局限性,并非所有公司都以相同的方式计算,它可能无法与其他公司使用的其他类似标题的指标相提并论。鉴于上述限制,您不应将总账单视为替代或优于根据GAAP编制的净收入。我们鼓励投资者和其他人完整审查我们的财务信息,而不是依赖单一的财务指标。
我们主要依靠GAAP结果并仅将总账单作为补充措施来弥补这些限制。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的总账单与净收入的对帐: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净收入 |
195,412 | 1,174,359 | 179,242 | 149,644 | 453,661 | 69,242 | ||||||||||||||||||
| 加:税和附加费 |
11,764 | 70,787 | 10,804 | 9,025 | 27,582 | 4,210 | ||||||||||||||||||
| 加:结束递延收入 |
410,930 | 1,216,756 | 185,713 | 560,152 | 1,423,142 | 217,214 | ||||||||||||||||||
| 减:期初递延收入 |
(43,418 | ) | (410,930 | ) | (62,720 | ) | (410,930 | ) | (1,216,756 | ) | (185,713 | ) | ||||||||||||
| 减:为促销服务授予的非货币对价(1) |
(61,194 | ) | (142,859 | ) | (21,805 | ) | (38,074 | ) | (34,143 | ) | (5,211 | ) | ||||||||||||
|
|
|
|
|
|
|
|
|
|
|
|
|
|||||||||||||
| 总帐单(非GAAP) |
513,494 | 1,908,113 | 291,234 | 269,817 | 653,486 | 99,742 | ||||||||||||||||||
|
|
|
|
|
|
|
|
|
|
|
|
|
|||||||||||||
注意:
| (1) | 代表授予学生家长的Spark Coins和免费课程单位,以回报他们为我们提供的独特推广服务;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业务-品牌,销售与市场营销-渠道-推荐和有机流量”。 |
调整后的净亏损是指扣除股份补偿费用前的净亏损。尽管股份补偿是我们员工薪酬的重要方面,但我们将股份补偿费用从调整后的净亏损中排除,主要是因为它们是非现金费用,并且具有部分酌处权。此外,股份补偿费用是基于估值的,其中许多基本假设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范围,这些假设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股份补偿费用还可以包括在可预测的周期上可能不会发生的修改。这些假设或修改都不一定表示我们正在进行的业务绩效。我们认为,将股份补偿费用排除在外将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我们核心业务的长期基本表现,并有助于将我们的业绩与我们以前的业绩和我们的同行公司进行比较,其使用股份补偿的程度可能比我们大或小。该非GAAP财务指标不应与根据GAAP编制的最直接可比的财务指标分开考虑或替代。由于调整后的净亏损作为分析指标具有局限性,并且并非所有公司都以相同的方式计算,因此可能无法与其他公司使用的其他类似标题的指标相提并论。鉴于上述限制,您不应将调整后的净亏损视为替代或优于根据GAAP编制的净亏损。我们鼓励投资者和其他人完整而非完整地审查我们的财务信息
90
依靠单一的财务指标。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的净亏损和调整后的净亏损的对帐: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净亏损 |
(771,123 | ) | (951,695 | ) | (145,257 | ) | (209,243 | ) | (373,709 | ) | (57,039 | ) | ||||||||||||
| 加:股份补偿费用 |
56,756 | 46,810 | 7,145 | 9,105 | 19,459 | 2,970 | ||||||||||||||||||
|
|
|
|
|
|
|
|
|
|
|
|
|
|||||||||||||
| 调整后的净亏损(非GAAP) |
(714,367 | ) | (904,885 | ) | (138,112 | ) | (200,138 | ) | (354,250 | ) | (54,069 | ) | ||||||||||||
|
|
|
|
|
|
|
|
|
|
|
|
|
|||||||||||||
91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您应该阅读以下有关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包含的相关说明。本讨论包含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陈述。由于各种因素,包括“风险因素”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述的因素,我们的实际结果和事件发生的时间可能与这些前瞻性声明中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
概述
我们是中国K-12课后辅导(AST)市场的先驱和创新者,提供基础学习服务,目前专注于3至12岁的学生。根据CIC的说法,我们是第一家大规模开发和提供在线小班基础学习课程的在线教育公司。根据CIC的数据,由于我们独特的学习方式,就2020年的账单总额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学生人数而言,我们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在线小班教育公司。
我们主要通过在线小班提供课程,每班4至8名学生。据CIC称,在线小班是为学生提供引人入胜,交互式和个性化学习体验的最有效形式。我们目前为学生提供三门主要课程的在线课程:数学思维,这是我们的旗舰课程,中文和英文。我们还提供AI增强课程来补充我们的产品。
我们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经历了快速增长。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拥有370,530名学生,比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133,902名大幅增加。我们的净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1.954亿元增长501.0%至2020年的人民币11.744亿元(1.792亿美元),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496亿元增长203.3%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4.537亿元(6,920万美元)。我们的总账单几乎翻了两番,从2019年的人民币513.5百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19.081亿元(2.912亿美元),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69.8百万元增加142.2%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653.5百万元(9,970万美元)。2020年,我们录得毛利3.220亿元人民币(4,920万美元),净亏损9.517亿元人民币(1.453亿美元),而2019年的总亏损为1.665亿元人民币,净亏损为7.711亿元人民币。我们在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毛利为人民币1.692亿元(2,580万美元),净亏损为人民币3.737亿元(5,700万美元),而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总亏损为人民币70万元,净亏损为人民币2.092亿元。有关总账单与净收入的对帐,请参阅“-非GAAP财务指标”。
影响香港经营成果的主要因素
我们在中国的K-12AST市场运营。因此,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受到影响该市场的一般因素的影响,包括中国持续的经济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迅速增长以及K-12学生人数的增长等。此外,对基础学习的巨大且快速增长的需求以及正在重塑中国K-12AST市场的许多其他关键趋势使我们受益匪浅。这些趋势包括日益增长的在线渗透,以及在线小班化格式的出现。我们相信这些趋势将继续推动我们的长期增长。我们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前景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利用这些趋势所带来的增长机会的能力
92
呈现。我们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前景也受到中国K-12AST市场不断发展的竞争和监管格局的影响。
COVID-19大流行以负面和正面的方式影响了我们。大流行在2020年第一季度导致我们的业务运营暂时中断,因为我们实施了内部协议,通过关闭在北京和中国其他几个城市的办事处来确保员工和其他员工的安全。随着K-12学生继续在家学习,虚拟学习和在线教育的市场接受度也迅速提高,从长远来看,这有望推动对包括我们在内的在线AST服务的需求。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COVID-19大流行已导致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以及IT中断,或者任何未来的健康流行病或其他不利的公共卫生发展,可能会继续这样做。”
此外,我们认为我们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也受到公司特定因素的影响,包括以下讨论的因素。
我们增加学生消耗的课程单位的能力
我们目前的净收入主要来自学生购买在线小班课程包所支付的学费。这些课程包中的每一个都包含一定数量的课程单元,我们的学生可以使用这些单元来参加我们的课程。我们通常会预付全额学费,并在消耗这些课程单位时按比例确认净收入。由于我们的学生通常按照预先确定的时间表参加给定的在线小班课程,因此递延收入在课程期间以固定汇率确认。因此,给定时期内我们在线小班课程的净收入直接受到该时期内学生消费的课程单位数量的影响,而这又主要受到学生数量的影响。2020年,我们的学生总共消费了15,168千个课程单位,比2019年的2,844千增加了四倍多。在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中,我们的学生总共消费了546.5万门课程,比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207.1万门增加了一倍多。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共有370,530名学生,比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133,902名大幅增加。我们吸引和留住学生的能力受到多种因素的驱动,包括我们提供引人入胜,交互式和个性化的学习体验的能力;我们提供令人满意的学习结果的能力;我们提供一致的能力,高质量的教学;我们销售与市场营销努力的有效性;以及我们的品牌知名度等。我们在给定时期内消耗的课程单位也受到我们扩展课程以涵盖更多学科和年龄组以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求和偏好的能力的影响。
我们增加学费的能力
我们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受到我们在线课程收取的学费水平的影响。我们使用消耗的每个课程单位的平均净收入作为代理来衡量我们为在线课程定价的能力。我们的在线小班课程消耗的每课程单位平均净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68.2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74.1元(11.3美元),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70.5元增加到人民币76.6元(11.7美元)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我们的定价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对基础学习的接受;在线K-12AST课程的市场需求;我们的品牌知名度;学生及其家人对我们课程质量和有效性的看法;我们提供一致的能力,高质量的教学和课程;以及竞争产品的价格和可用性等。我们将继续监控与这些因素相关的发展,以优化课程的定价,同时确保我们的竞争力。
93
我们有效管理成本和运营费用的能力
我们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受到我们有效管理成本和运营支出的能力的影响。
随着我们继续吸引,培训和留住大量全职教师和导师以支持我们快速增长的学生基础,我们的收入成本中很大一部分目前包括师资成本。我们管理这些成本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吸引合格的教师和导师。这还取决于我们利用运营复杂性和技术来最大程度地提高我们的出勤率和提高教师利用率的能力。此外,随着规模经济的增长,我们希望能够更好地管理课程材料成本和其他成本。2020年我们的毛利率为27.4%,而2019年的毛利率为负85.2%,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毛利率为37.3%,这证明了我们不断提高的成本效率和从规模经济中受益的能力。2021年,而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毛利率为负0.5%。
由于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一直是我们运营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受到我们具有成本效益地销售和营销课程的能力的影响。我们历来受益于我们强大的品牌声誉以及由此产生的大量口碑推荐和有机流量。我们控制销售与市场营销支出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继续利用品牌知名度来推动学生人数的有机增长。目前,我们销售与市场营销支出的绝大部分包括促销和推荐计划以及其他营销和品牌活动的支出,以及支付给我们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的薪酬。因此,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的成本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继续产生大量的口碑推荐并提高营销和促销渠道的回报,并使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能够更有效地销售我们的课程。
我们还在开发和改进我们专有的教育学,课件和其他教育内容以及增强我们的技术系统和基础架构方面进行了大量投资,从而产生了大量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尽管我们将继续在这些领域进行投资,但随着我们利用现有经验和专业知识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长期扩展课程,我们希望从规模经济的增长中受益。我们预计我们对研究与开发努力的持续投资将影响我们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我们继续升级内容开发和技术能力的能力
我们已经证明有能力开发一致,高质量的课程和教育内容,并通过技术提供引人入胜,交互式和个性化的学习体验。我们认为,这有助于我们吸引和留住学生以及建立品牌知名度的能力。我们建立了强大的技术系统和基础架构,以提高生产率和运营效率。我们相信,我们专注于内容开发和技术能力,以优化学生的学习体验并提高运营效率,将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长期的积极影响。
经营成果的关键组成部分
净收入
我们几乎所有的净收入都来自提供在线小班课程。在2019年,2020年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中,在线产生的净收入
94
小班课程分别占我们净收入总额的99.2%,95.6%,97.6%和92.3%。在2019年,2020年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中,数学思维课程占我们在线小班课程收入的绝大部分。在2019年,2020年以及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2020年和2021年,我们还分别从AI增强课程和其他课程中获得了净收入总额的0.8%,4.4%,2.4%和7.7%。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净收入的明细: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在线小班课程 |
193,863 | 99.2 | 1,123,243 | 171,440 | 95.6 | 146,086 | 97.6 | 418,634 | 63,896 | 92.3 | ||||||||||||||||||||||||||||||
| AI增强课程及其他 |
1,549 | 0.8 | 51,116 | 7,802 | 4.4 | 3,558 | 2.4 | 35,027 | 5,346 | 7.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净收入总额 |
195,412 | 100.0 | 1,174,359 | 179,242 | 100.0 | 149,644 | 100.0 | 453,661 | 69,242 | 1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们通常会为预先出售给学生的在线小班课程收取学费。缴交学费后,我们会为学生提供指定数量的课程单位,让他们可以使用这些单位来参加我们的课程。我们在线小班课程的学费最初记录为递延收入。由于我们的学生通常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参加在线小班课程,并且随着课程单位的消耗而按比例确认递延收入,因此我们对未来收入的了解更多。我们为AI增强课程预先收取学费,这些费用最初记录为递延收入,并在这些课程“解锁”(即可供学生按照预定时间表观看)时按比例确认。我们相信总账单可为在线课程的销售和业务绩效提供宝贵的见解。
收入成本
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的收入成本的绝对金额和占净收入总额的百分比细分: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师资费用(1) |
243,997 | 124.9 | 623,540 | 95,171 | 53.1 | 109,667 | 73.3 | 216,567 | 33,055 | 47.7 | ||||||||||||||||||||||||||||||
| 课程材料成本 |
23,912 | 12.2 | 75,159 | 11,471 | 6.4 | 10,738 | 7.2 | 17,409 | 2,656 | 3.8 | ||||||||||||||||||||||||||||||
| 其他 |
93,964 | 48.1 | 153,633 | 23,449 | 13.1 | 29,935 | 20.0 | 50,533 | 7,714 | 1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收入成本 |
361,873 | 185.2 | 852,332 | 130,091 | 72.6 | 150,340 | 100.5 | 284,509 | 43,425 | 6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意:
| (1) | 包括2019年的股份补偿人民币77.4万元,2020年的人民币187.3万元(28.6万美元),2020年的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人民币26.7万元和2021年的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人民币81.9万元(12.5万美元)。 |
我们的收入成本主要包括师资成本,主要是支付给教师,导师和客户服务人员的薪酬,以及交付课程单元的服务费。在2019年,2020年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中,分类为收入成本的师资成本分别为人民币2.440亿元,人民币6.235亿元(9,520万美元),人民币1.097亿元和
95
人民币2.166亿元(3,310万美元),分别占我们同期净收入的124.9%,53.1%,73.3%和47.7%。
我们的收入成本还包括(i)课程材料成本,主要包括我们作为课程包一部分向学生提供的物理学习套件的成本;(ii)其他,包括租金,与教师使用的办公空间和教师向学生直播课程的直播演播室相关的设施和公用事业成本,运输和仓储成本以及在线课程的带宽和流服务成本。
营业费用
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的绝对金额和占净收入总额的百分比的运营费用: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支出(1) |
235,769 | 120.7 | 798,356 | 121,853 | 68.0 | 112,940 | 75.5 | 342,552 | 52,284 | 75.5 | ||||||||||||||||||||||||||||||
| 研究与开发支出(2) |
239,941 | 122.8 | 327,349 | 49,963 | 27.9 | 69,083 | 46.2 | 143,533 | 21,907 | 31.6 | ||||||||||||||||||||||||||||||
| 一般和行政支出(3) |
128,203 | 65.6 | 177,960 | 27,162 | 15.2 | 34,378 | 23.0 | 72,442 | 11,057 | 16.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营业费用 |
603,913 | 309.1 | 1,303,665 | 198,978 | 111.1 | 216,401 | 144.7 | 558,527 | 85,248 | 123.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意:
| (1) | 包括2019年的股份补偿人民币1,150,000元,2020年的人民币3,338,000元(509,000美元),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380,000元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632,000元(249,000美元)。 |
| (2) | 包括2019年的股份补偿人民币3,318千元,2020年的人民币10,761千元(1,642千美元),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769千元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5,164千元(788千美元)。 |
| (3) | 包括2019年的股份补偿人民币51,514千元,2020年的人民币30,838千元(4,708千美元),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6,689千元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1,844千元(1,808千美元)。 |
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主要包括(i)营销费用,主要包括营销和品牌活动以及促销和推荐计划的支出;(ii)人员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我们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的薪酬;(iii)其他,包括租金,与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活动相关的设施和公用事业成本。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由于我们继续投资于销售,品牌和营销工作,以增加我们的学生人数并增强我们的品牌知名度,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将会增加。
96
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支出的绝对金额和占净收入总额的百分比: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营销费用 |
135,681 | 69.5 | 530,089 | 80,907 | 45.1 | 59,916 | 40.1 | 246,668 | 37,648 | 54.4 | ||||||||||||||||||||||||||||||
| 人事费用 |
84,879 | 43.4 | 247,387 | 37,759 | 21.1 | 49,977 | 33.4 | 87,860 | 13,410 | 19.4 | ||||||||||||||||||||||||||||||
| 其他 |
15,209 | 7.8 | 20,880 | 3,187 | 1.8 | 3,047 | 2.0 | 8,024 | 1,226 | 1.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支出总额 |
235,769 | 120.7 | 798,356 | 121,853 | 68.0 | 112,940 | 75.5 | 342,552 | 52,284 | 75.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我们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主要包括(i)支付给我们的教学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人员的薪金和其他福利;(ii)与我们的教学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活动相关的租金,设施和水电费。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我们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将会增加,因为我们将继续在教学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方面进行大量投资,以优化学生的学习体验并提高运营效率。
一般和行政费用。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包括(i)支付给我们的管理和行政人员的薪金和其他福利;(ii)与我们的管理和行政人员相关的租金,设施和公用事业费用。我们预计,由于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运营而产生额外成本,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将会增加。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优惠和补贴。作为中国政府减轻受COVID-19疫情影响的企业负担的努力的一部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2月6日联合宣布,可以免除与特定消费者服务有关的出口增值税,自2020年1月起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3月。特别是纳税人提供消费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我们的税收减免分别为零,1,110万元人民币(170万美元),690万元人民币和零。2019年9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提供消费者服务的纳税人可以从当时的可抵扣进项增值税中扣除额外的15%。应付税款的当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我们分别记录了80万元人民币,570万元人民币(90万美元),30万元人民币和1150万元人民币(180万美元)的税收减免,由于这种额外的增值税抵免政策,从提供消费者服务中产生了收入。
税收
开曼群岛
我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我们无需缴纳收入或资本利得税。此外,在开曼群岛,股息支付无需缴纳预提税。
97
香港
我们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Spark Hong Kong在2018年4月1日之前在香港进行的活动应按16.5%的统一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自2018年4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起,双层利得税制度生效,根据该税制,首200万港元的应课税利润的税率为8.25%,超过200万港元的任何应课税利润的税率为16.5%。子公司向我们支付的股息无需在香港缴纳预提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们的子公司和我们在中国的合并VIE及其子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因此,应根据相关的中国所得税法对其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根据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并于2018年12月29日最后修订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的25%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除非适用特殊优惠税率。例如,有资格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或HNTE的企业有权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不是25%的统一法定税率。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中国税法和会计准则确定的实体的全球收入计算的。只要他们每三年重新申请一次HNTE身份并在此期间符合HNTE标准,新更远在2018年获得了HNTE身份,只要他们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具有应纳税所得额,就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三年。如果HNTE在任何一年都不符合HNTE资格标准,(i)企业不能在当年享受15%的优惠税率,而必须使用统一的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ii)他们需要在2021年重新申请HNTE身份。
根据中国税法,我们的教育服务应按小型增值税纳税人实体的3%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实体的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作为一家没有重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主要通过中国子公司和中国的合并VIE开展业务。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我们被允许通过出资或贷款向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但要获得政府机构的批准,备案或注册以及出资和贷款金额的限制。此外,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只能通过委托贷款向我们的合并VIE提供人民币资金。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的贷款和对中国实体的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以及向新更远提供贷款,这可能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现金的能力受到中国法律法规的各种限制。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我们可能依靠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并且对中国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和“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如果我们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则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ADS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如果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或我们在中国境外的任何子公司被视为“居民企业”,则其全球收入应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以下地区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
98
中国—如果我们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则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ADS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关键会计估计
我们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这要求我们的管理层做出估计,这些估计会影响资产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内报告的收入和支出金额。如果这些估计与实际结果之间存在重大差异,我们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将受到影响。我们的估计是基于我们自己的历史经验和其他假设,在根据可用信息考虑了我们的情况和对未来的期望之后,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是合理的。我们会持续评估这些估计。
选择关键会计政策以及确定影响这些政策应用的关键会计估计以及报告结果对条件和假设变化的敏感性是在审查我们的财务报表时应考虑的因素。
在以下情况下,我们认为会计估计至关重要:(1)会计估计要求我们对做出会计估计时高度不确定的事项做出假设,以及(2)合理可能发生的估计变更从一个时期到另一个时期,或使用我们在当期可以合理使用的不同估计,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如上所述,我们的财务报表中还有其他需要估计但不被视为关键的项目。这些和其他项目中使用的估计值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有关我们重要会计政策和相关判断的详细讨论,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摘要附注2”。您应结合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其他披露,阅读以下关键会计估计的说明。
收入确认
火花硬币的独立售价
估计的性质:我们确定与我们出售给客户的在线小班课程和AI增强课程相关的履约义务,以便根据每个履约义务的估计独立售价在单独的义务之间分配交易价格。我们确定的履约义务是向包装中包含的学生提供课程,以及在成功购买包装后授予学生的Spark Coins。Spark币可以兑换在线课程单位,品牌商品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现金券。Spark Coins的独立售价无法直接观察到,因此,在估算Spark Coins的独立售价时,我们会考虑可以使用Spark Coins兑换的服务和商品的独立售价,以及星火币被赎回的可能性。
假设:估计所依据的关键假设是Spark Coins将被兑换为在线课程单位,品牌商品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现金券的可能性,以及Spark Coins的预期没收水平。在针对任何已知的近期事件评估其合理性之前,我们使用历史赎回和没收数据来构成我们假设的基础。根据这些数据,我们定期更新我们的估计。
99
如果可以赎回的服务和商品的独立售价发生重大变化,和/或Spark Coins的赎回模式发生重大变化,那么Spark Coins的估计独立售价也将发生变化。这将直接影响未来在线课程的收入确认模式和Spark Coin的兑换。
本集团对Spark Coins独立价值的估计在所呈报的整个期间内没有重大变化,并且没有迹象表明该估计在不久的将来会发生重大变化。
有关收入确认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p)。
以交换星火币或免费课程单位而获得的促销服务的公允价值
评估性质:为了鼓励家长推广我们的课程套餐,客户还可以通过在某些社交媒体平台上分享推荐我们的在线课程的海报(“推广计划”)来赚取Spark Coins,并可以通过成功推荐新客户参加在线小班课程来赚取免费的在线小班课程单元(“推荐计划”)。此类交换的收入根据客户提供的促销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
假设:在适用的情况下,我们将客户提供的促销服务的公允价值估计为如果客户将Spark币兑换为现金券可能会收到的金额。此有效现金价值与我们愿意为促销服务支付的金额相似。如果我们确定从客户那里收到的促销服务的公允价值有不同的基础,那么我们的收入和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可能会以不同的价值记录。
我们对从客户那里收到的促销服务的公允价值的估计在所呈报的整个期间内均未发生变化,并且没有迹象表明这些估计在不久的将来会发生变化。与这些促销服务相关的公允价值的任何变化都将直接影响所记录的收入和销售与市场营销支出的价值。
有关收入确认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p)。
股份补偿
期权的公允价值
估计性质:对于授予雇员的购买普通股的股票期权,分类为股权奖励,相关的股份补偿费用根据授予日奖励的公允价值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计算。
假设:公允价值的确定受股价以及有关几个复杂和主观变量的假设的影响,包括预期的股价波动,实际和预计的员工购股权行使行为,无风险利率和预期股息。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使用收入法/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由于奖励所涉及的股票在授予时尚未公开交易,因此由于缺乏适销性而有折扣。
100
我们于2019年11月通过了员工激励薪酬计划或2019年计划,并于2021年3月修订了该计划。有关2019年计划的关键条款,请参阅“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根据2019年计划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计,并使用以下假设。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对于三个 结束月份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1 | ||||||||||
| 无风险利率(1) |
1.9%~2.1 | % | 0.6%~0.9 | % | 1.68%~2.31 | % | ||||||
| 预期波动率(2) |
51.2%~53.0 | % | 53.6%~58.0 | % | 59.3 | % | ||||||
| 预期股息收益率(3) |
— | — | — | |||||||||
| 相关普通股的公允价值(4) |
美元 | 0.50~0.86 | 美元 | 1.15~2.47 | 美元 | 3.09~4.11 | ||||||
| 预期期限(以年为单位)(5) |
19.8~20.2 | 19.8~20.0 | 19.9~20.0 | |||||||||
注意事项:
| (1) | 我们根据美国财政部的每日国债长期利率估算无风险利率,到期日接近期权的合同期限。 |
| (2) | 我们根据可比公司历史股价中嵌入的每日收益的年化标准差估算预期波动率,其时间范围接近预期期限。 |
| (3) | 我们从未宣派或支付过任何股本现金股息,并且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支付任何普通股股息。 |
| (4) | 我们在第三方评估师的协助下确定了相关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
| (5) | 预期期限是期权的合同期限。 |
假设在新股票期权的每个授予日进行更新。
有关股份补偿会计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11(a)。
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估计性质:在确定我们的股权价值时,我们使用截至估值日的最佳估计,根据我们的预计现金流量应用了现金流量折现分析。确定普通股的公允价值需要对我们的预计财务和经营成果,我们独特的业务风险,股票的流动性以及估值时的经营历史和前景做出复杂而主观的判断。
101
下表列出了在独立评估公司的协助下,在购股权授予日估计的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 评估日期 |
公允价值 每股 (美元) |
折扣 缺乏 适销性 |
折扣率 | |||||||||
| 五月31,2019 |
0.499 | 20 | % | 27 | % | |||||||
| 七月30,2019 |
0.813 | 20 | % | 26 | % | |||||||
| 2019年12月31日 |
0.862 | 20 | % | 25 | % | |||||||
| 2020年4月14日 |
1.151 | 20 | % | 23 | % | |||||||
| 2020年7月21日 |
1.807 | 20 | % | 21 | % | |||||||
| 2020年9月22日 |
1.967 | 20 | % | 20 | % | |||||||
| 2020年12月31日 |
2.472 | 15 | % | 19 | % | |||||||
| 2021年1月31日 |
3.085 | 10 | % | 18 | % | |||||||
| 2021年3月31日 |
4.105 | 10 | % | 18 | % | |||||||
收入法涉及将适当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S”)应用于基于收益预测的估计现金流量。从2019年到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收入和收益增长率以及我们实现的主要里程碑促进了普通股公允价值的增长。得出公允价值时使用的假设与我们的业务计划一致。这些假设包括:中国现有的政治,法律和经济状况没有重大变化;我们有能力保留称职的管理层,关键人员和员工来支持我们正在进行的运营;市场状况与经济预测没有重大偏差。这些假设固有地不确定。在选择适当的WACCS时评估了与实现我们的预测相关的风险,范围为27%至18%。
考虑到AICPA审计和会计实务援助规定的指导,使用了混合方法,包括概率加权预期收益法和期权定价法,将公司的股权价值分配给优先股和普通股。该方法涉及估计潜在流动性事件(例如出售公司或首次公开募股)的预期时间以及估计股本证券的波动性。预期时间基于我们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计划。波动性越高,普通股公允价值的潜在变化就越大。
用于计算普通股公允价值的主要假设包括:
| • | WACCS:WACCS是在考虑无风险利率,比较行业风险,股权风险溢价,公司规模和非系统性风险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
| • | 可比公司。在得出收入法下用作折现率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时,选择了某些上市公司作为我们的指导公司。准则公司是根据以下标准选择的:(i)它们在在线教育服务行业中运营,并且(ii)它们的股票在美国公开交易。 |
| • | 缺乏适销性的折扣,或DLOM:DLOM通过Finnerty的平均行使认沽期权模式进行了量化。在这种期权定价方法下,假设认沽期权在私人持有的股票可以出售之前以股票的平均价格行使,则认沽期权的成本被视为确定DLOM的基础。 |
如果需要,在每个估值日更新假设。
102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在2019年12月31日为每股0.862美元,在2020年12月31日为每股2.472美元,在2021年1月31日为每股3.085美元,在2021年3月31日为每股4.105美元。该增长主要归因于(i)我们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ii)我们成功完成了融资,为我们的扩张提供了所需的资金,以及(iii)我们成功进行首次公开募股的估计概率越来越高。由于我们的优先股将在合格发行完成后自动转换为普通股,因此首次公开募股成功的估计概率的增加导致我们将更高的企业价值分配给普通股。DLOM也从2019年12月31日的20%降至2020年12月31日的15%,并进一步降至2021年3月31日的10%,由于上述事件,折现率降低了截至12月31日的25%,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为19%,截至2021年3月31日进一步降至18%。
一旦完成本次发行而建立了美国存托凭证的公开交易市场,我们将不再需要根据授予的购股权的会计处理来估计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103
经营成果
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的合并经营成果,包括绝对金额和占净收入总额的百分比。此信息应与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包含的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一起阅读。任何时期的经营成果不一定表示未来任何时期的预期成果。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美元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人民币 | 美元 | 的百分比 净总额 收入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净收入 |
195,412 | 100.0 | 1,174,359 | 179,242 | 100.0 | 149,644 | 100.0 | 453,661 | 69,242 | 100.0 | ||||||||||||||||||||||||||||||
| 收入成本(1) |
(361,873 | ) | (185.2 | ) | (852,332 | ) | (130,091 | ) | (72.6 | ) | (150,340 | ) | (100.5 | ) | (284,509 | ) | (43,425 | ) | (6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毛(亏损)/利润 |
(166,461 | ) | (85.2 | ) | 322,027 | 49,151 | 27.4 | (696 | ) | (0.5 | ) | 169,152 | 25,817 | 37.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支出(1) |
(235,769 | ) | (120.7 | ) | (798,356 | ) | (121,853 | ) | (68.0 | ) | (112,940 | ) | (75.5 | ) | (342,552 | ) | (52,284 | ) | (75.5 | ) | ||||||||||||||||||||
| 研究与开发支出(1) |
(239,941 | ) | (122.8 | ) | (327,349 | ) | (49,963 | ) | (27.9 | ) | (69,083 | ) | (46.2 | ) | (143,533 | ) | (21,907 | ) | (31.6 | ) | ||||||||||||||||||||
| 一般和行政支出(1) |
(128,203 | ) | (65.6 | ) | (177,960 | ) | (27,162 | ) | (15.2 | ) | (34,378 | ) | (23.0 | ) | (72,442 | ) | (11,057 | ) | (16.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营业费用 |
(603,913 | ) | (309.1 | ) | (1,303,665 | ) | (198,978 | ) | (111.1 | ) | (216,401 | ) | (144.7 | ) | (558,527 | ) | (85,248 | ) | (123.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收入 |
2,163 | 1.1 | 21,866 | 3,337 | 1.9 | 7,154 | 4.8 | 11,530 | 1,760 | 2.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营亏损 |
(768,211 | ) | (393.2 | ) | (959,772 | ) | (146,490 | ) | (81.8 | ) | (209,943 | ) | (140.4 | ) | (377,845 | ) | (57,671 | ) | (83.3 | ) | ||||||||||||||||||||
| 利息收入 |
1,953 | 1.0 | 11,749 | 1,793 | 1.0 | 1,246 | 0.8 | 3,259 | 499 | 0.7 | ||||||||||||||||||||||||||||||
| 利息支出 |
(926 | ) | (0.5 | ) | (822 | ) | (125 | ) | (0.1 | ) | (241 | ) | (0.2 | ) | (187 | ) | (29 | ) | (0.0 | ) | ||||||||||||||||||||
| 其他,净额 |
(3,939 | ) | (2.0 | ) | (2,850 | ) | (435 | ) | (0.2 | ) | (305 | ) | (0.2 | ) | 1,064 | 162 | 0.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前亏损 |
(771,123 | ) | (394.7 | ) | (951,695 | ) | (145,257 | ) | (81.1 | ) | (209,243 | ) | (140.0 | ) | (373,709 | ) | (57,039 | ) | (82.4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771,123 | ) | (394.7 | ) | (951,695 | ) | (145,257 | ) | (81.1 | ) | (209,243 | ) | (140.0 | ) | (373,709 | ) | (57,039 | ) | (82.4 | ) | ||||||||||||||||||||
| 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 |
(40,788 | ) | (20.9 | ) | (100,895 | ) | (15,400 | ) | (8.6 | ) | (15,858 | ) | (10.6 | ) | (51,929 | ) | (7,925 | ) | (11.4 | ) | ||||||||||||||||||||
| 因优先股灭绝而被视为股息 |
— | — | (13,415 | ) | (2,047 | ) | (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Spark Education Limited普通股股东应占净亏损 |
(811,911 | ) | (415.6 | ) | (1,066,005 | ) | (162,704 | ) | (90.8 | ) | (225,101 | ) | (150.6 | ) | (425,638 | ) | (64,964 | ) | (93.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4
注意事项:
| (1) | 股份补偿支出包括: |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收入成本 |
774 | 1,873 | 286 | 267 | 819 | 125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开支 |
1,150 | 3,338 | 509 | 380 | 1,632 | 249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3,318 | 10,761 | 1,642 | 1,769 | 5,164 | 788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51,514 | 30,838 | 4,708 | 6,689 | 11,844 | 1,808 | ||||||||||||||||||
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比较
净收入
我们的净收入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496亿元增长203.3%,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4.537亿元(6,92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在线小班课程收入的增长,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461亿元增长186.6%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4.186亿元(6,390万美元)。我们在线小班课程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的学生消费了在线小班课程的课程单位数量,并且在较小程度上,在线小班课程的每个课程单位的平均净收入增加了。消耗的课程。
在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中,我们的学生总共消费了546.5万门在线小班课程,比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207.1万门增加了163.9%,这主要是由同一时期我们学生人数的增加推动的。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共有370,530名学生,比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133,902名大幅增加。学生人数的迅速增加主要是由于我们的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以及课程的扩展,我们在学生和家庭中的受欢迎程度不断提高。我们在线小班课程消耗的每课程单位平均净收入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70.5元增长至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76.6元(11.7美元),这是由于我们有能力收取额外的学费,反过来,是由于我们课程的质量提高以及品牌知名度的提高。
收入成本
我们的收入成本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503亿元增长89.3%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845亿元(4,340万美元)。该增加主要是由于师资成本的增加,在较小程度上是由于其他收入成本和课程材料成本的增加。
| • | 师资成本。我们的师资成本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097亿元增长97.4%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166亿元(3,310万美元)。该增加主要是由于(i) |
105
| 随着我们继续吸引和留住大量教师以满足我们快速增长的学生基础的需求,我们的教师和导师人数增加;(ii)由于我们提供了更具竞争力的薪酬方案以吸引更多教师,因此提高了教师薪酬水平并保留合格的候选人;(iii)交付课程单元的服务费增加,这又是由于所使用的在线小班课程单元数量增加。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拥有5,511名教师,导师和客户服务人员,而截至2020年3月31日,我们拥有2,497名教师,导师和客户服务人员。在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中,我们的学生总共消费了5,465,000门在线小班课程,比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2,071,000增长163.9%。我们的师资成本占净收入总额的百分比已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73.3%降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47.7%,这主要是由于我们努力利用我们的运营复杂性和技术来最大程度地提高我们的出勤率和教师利用率。 |
| • | 课程材料成本。我们的课程材料成本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070万元增长62.6%,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740万元(27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同期消费的在线小班课程的课程单位总数增加。课程材料成本占我们净收入的百分比已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7.2%降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3.8%,这主要是由于我们提高了供应链效率以及与当然材料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从而提高了规模经济。 |
| • | 其他。其他收入成本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2990万元人民币增长68.9%,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5050万元人民币(77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i)由于消耗的课程单元总数增加而导致带宽成本增加;(ii)租金和折旧成本增加。 |
毛利/(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在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毛利为人民币1.692亿元(2580万美元),而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总亏损为人民币70万元。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毛利率为37.3%,而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毛利率为负0.5%,这主要是由于我们改善了教学,通过运营复杂性和技术以及我们增加的规模经济来安排课程和提高课程交付效率。随着我们继续投资于这些努力,我们预计毛利率将在可预见的将来改善。
营业费用
我们的运营支出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164亿元增长158.1%,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5.585亿元(8,52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支出增加,我们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和一般和行政费用增加。
106
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由于营销费用和人员费用的增加,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129亿元增加203.4%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3.426亿元(5230万美元)。
| • | 营销费用。我们的营销费用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5,990万元增加311.9%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467亿元(3,76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们增加了营销和品牌活动支出。 |
| • | 人事费用。人员支出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75.8%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8,790万元(1,34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数量的增加。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拥有960名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而截至2020年3月31日,我们拥有405名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 |
研究与开发费用。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6,910万元增长107.7%,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435亿元(2,190万美元),这主要归因于人事支出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6,220万元增长108.7%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298亿元(1,980万美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继续专注于内容和技术开发,因此教学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增加。我们的教学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人员的数量从2020年3月31日的660人增加到2021年3月31日的1,393人。
一般和行政费用。我们的一般和行政支出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3,440万元人民币增长110.5%,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7,240万元人民币(1,11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们在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中雇用了更多的管理和行政人员,因此人事费用增加了111.4%。我们的管理和行政人员数量从2020年3月31日的414人增加到2021年3月31日的879人。
其他收入
由于增加了额外的增值税抵免,我们的其他收入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72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150万元人民币(180万美元)。
利息收入
我们的利息收入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2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330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增加了对短期投资的多余现金投资。
净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净亏损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09.2百万元增加78.6%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373.7百万元(5,700万美元)。
107
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
我们增加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590万元人民币增加226.4%,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5,190万元人民币(79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发行了D+,E-1系列,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的E-2和E-3优先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比较
净收入
我们的净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1.954亿元增长501.0%至2020年的人民币11.744亿元(1.792亿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学生消费的在线小班课程单元数量增加,以及在较小程度上,消耗的在线小班课程的每个课程单位的平均净收入增加。
2020年,我们的学生总共消费了15,168千门在线小班课程,比2019年的2,844千门增加了四倍多,这主要是由于同期学生人数的增加。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共有321,282名学生,比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87,578名大幅增加。学生人数的迅速增加主要是由于我们基于产品质量和课程扩展而在学生和家庭中获得的知名度。我们于2020年7月推出了AI增强的数学思维和中文课程作为独立产品,并于2020年8月推出了AI增强的英语课程。在线小班课程消耗的每课程单位平均净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68.2元增长至2020年的人民币74.1元(11.3美元),这是由于我们有能力收取高额学费,而这又是由于课程质量的提高和品牌知名度的提高。
COVID-19大流行还加速了从线下到线上教育的转变,这反过来又部分促进了我们2020年净收入的增长。由于许多学校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暂时关闭,因此更多的学生和家长采用了虚拟学习和在线教育计划。我们认为,这种趋势不仅导致消费者对在线AST计划的需求立即增加,而且还将对消费者的感知和学习行为产生长期影响。我们相信,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更多地接触在线AST计划将继续改善消费者对在线AST计划的认知,并在消费者中建立对在线AST计划的便利性和有效性的更广泛认可。我们预计,这种改善的消费者感知和认可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持续的积极影响。同时,我们的净收入曾经并且将继续受到COVID-19大流行之前已经存在的许多基本行业趋势的驱动。请参阅“行业概述-中国K-12AST市场的趋势”。
收入成本
我们的收入成本从2019年的人民币361.9百万元增长135.5%至2020年的人民币852.3百万元(130.1百万美元)。该增加主要是由于师资成本的增加,在较小程度上是由于其他收入成本和课程材料成本的增加。
| • | 师资成本。我们的员工成本从2019年的人民币244.0百万元增加155.5%至2020年的人民币623.5百万元(9,520万美元)。该增加主要是由于(i)随着我们继续吸引,我们的教师和导师人数增加并保留大量教师以满足我们快速增长的学生群的需求;(ii)提高教师薪酬水平,因为我们提供了更具竞争力的薪酬方案,以吸引和留住合格的候选人;(iii)交付课程单元的服务费增加,而这又是由于所消耗的在线小班课程单元增加所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有5,256 |
108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教师,导师和客户服务人员为2242名。2020年,我们的学生总共消费了15,168,000个在线小班课程单元,比2019年的2,844,000增加了四倍多。我们的师资成本占净收入总额的百分比已从2019年的124.9%降至2020年的53.1%,这主要是由于我们努力利用我们的运营复杂性和技术来最大程度地提高我们的出勤率并提高教师利用率。 |
| • | 课程材料成本。我们的课程材料成本从2019年的人民币2,390万元增加214.3%至2020年的人民币7,520万元(1,15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同期消费的在线小班课程总单元数量增加同期。课程材料成本占我们净收入的百分比已从2019年的12.2%降至2020年的6.4%,这主要是由于我们提高了供应链效率以及与课程材料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从而提高了规模经济。 |
| • | 其他。其他收入成本从2019年的人民币9,400万元增长63.5%至2020年的人民币1.536亿元(2,34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i)由于消耗的课程单元总数增加而导致带宽成本增加;(ii)租金和折旧成本增加。 |
2020年第一季度,COVID-19大流行导致我们的业务运营暂时中断,因为我们通过关闭在北京和中国其他几个城市的办事处来实施内部协议以确保员工和其他员工的安全。但是,由于COVID-19大流行的直接影响,我们在2020年的收入成本没有受到任何重大负面影响。作为中国政府减轻受COVID-19大流行影响的企业负担的努力的一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从2020年2月起暂时减免了雇主的社会保障缴款义务。由于这些COVID-19救济政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节省了2680万元人民币(410万美元)的收入成本。这种救济本质上是暂时的,我们将来可能无法享受类似的救济。
毛利/(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在2020年录得3.220亿元人民币(4,920万美元)的毛利,而2019年的总亏损为1.665亿元人民币。我们在2020年的毛利率为27.4%,而2019年的毛利率为负85.2%,这主要是由于我们通过运营复杂性和技术以及我们的努力来提高教学,课程安排和课程交付效率规模经济的增长。随着我们继续投资于这些努力,我们预计毛利率将在可预见的将来改善。
营业费用
我们的运营支出从2019年的人民币6.039亿元增长115.9%至2020年的人民币13.037亿元(1.990亿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支出增加,以及在较小程度上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增加以及一般和行政支出。
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从2019年的人民币235.8百万元增加238.6%至2020年的人民币798.4百万元(1.219亿美元),主要是由营销费用的增加和人员费用的增加所驱动。
| • | 营销费用。我们的营销费用从2019年的人民币1.357亿元增加290.6%至2020年的人民币5.301亿元(8,09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们增加了营销和品牌活动支出以及促销和推荐计划的成本。 |
109
| • | 人事费用。人员支出从2019年的人民币8,490万元增加191.4%至2020年的人民币2.474亿元(3,78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数量的增加。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拥有765名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为375名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 |
研究与开发费用。我们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从2019年的人民币2.399亿元增加36.4%至2020年的人民币3.273亿元(5,00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人事费用从2019年的人民币2.071亿元增加41.0%至人民币2.920亿元2020年(4,460万美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我们继续专注于内容和技术开发工作,我们的教学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人员数量增加。我们的教学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人员的数量从2019年12月31日的754人增加到2020年12月31日的1,060人。
一般和行政费用。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从2019年的人民币1.282亿元增加38.8%至2020年的人民币1.780亿元(2,72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们在2020年雇用了更多的管理和行政人员,因此人员费用增加了21.2%。我们的管理和行政人员数量从2019年12月31日的246人增加到2020年12月31日的604人。
COVID-19大流行在2020年第一季度暂时中断了我们的业务运营,因为我们通过关闭在北京和中国其他几个城市的办事处来实施内部协议以确保员工的安全。但是,由于COVID-19大流行的直接影响,我们在2020年的运营费用没有受到任何重大负面影响。作为中国政府减轻受COVID-19大流行影响的企业负担的努力的一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从2020年2月起暂时减免了雇主的社会保障缴款义务。由于这些COVID-19救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节省了1,920万元人民币(290万美元)的运营费用。这种救济本质上是暂时的,我们将来可能无法享受类似的救济。
其他收入
我们的其他收入从2019年的22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020年的2190万元人民币(33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作为COVID-19减免的一部分的增值税优惠,以及在较小程度上的政府补贴。
利息收入
我们的利息收入从2019年的2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020年的1170万元人民币(18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们增加了平均超额现金余额。
净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净亏损从2019年的人民币7.711亿元增加23.4%至2020年的人民币9.517亿元(1.453亿美元)。
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
我们增加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从2019年的人民币4,080万元增加147.3%至2020年的人民币1.009亿元(1,54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在2020年发行了D+,E-1和E-2系列优先股。
110
选定的季度运营结果
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季度经营成果。您应将下表与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包含的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一起阅读。我们已按照与合并财务报表相同的基础准备了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季度财务信息。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季度财务数据包括所有调整,仅包括管理层认为对公允列报所呈报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必需的正常和经常性调整。我们在任何特定季度的历史业绩不一定表示我们的未来业绩。
| 截至三个月 | ||||||||||||||||||||
| 3月31日, 2020 |
6月30日 2020 |
9月30日 2020 |
12月31日 2020 |
3月31日, 2021 |
||||||||||||||||
| (人民币千元) | ||||||||||||||||||||
| 净收入 |
149,644 | 253,492 | 338,405 | 432,818 | 453,661 | |||||||||||||||
| 收入成本 |
(150,340 | ) | (194,502 | ) | (230,448 | ) | (277,042 | ) | (284,509 | ) | ||||||||||
| 毛(亏损)/利润 |
(696 | ) | 58,990 | 107,957 | 155,776 | 169,152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支出(1) |
(112,940 | ) | (126,309 | ) | (179,618 | ) | (379,489 | ) | (342,552 | ) | ||||||||||
| 研究与开发支出(1) |
(69,083 | ) | (68,058 | ) | (86,390 | ) | (103,818 | ) | (143,533 | ) | ||||||||||
| 一般和行政支出(1) |
(34,378 | ) | (42,997 | ) | (41,060 | ) | (59,525 | ) | (72,442 | ) | ||||||||||
| 总营业费用 |
(216,401 | ) | (237,364 | ) | (307,068 | ) | (542,832 | ) | (558,527 | ) | ||||||||||
| 其他收入 |
7,154 | 4,529 | 210 | 9,973 | 11,530 | |||||||||||||||
| 经营亏损 |
(209,943 | ) | (173,845 | ) | (198,901 | ) | (377,083 | ) | (377,845 | ) | ||||||||||
| 利息收入 |
1,246 | 1,464 | 2,932 | 6,107 | 3,259 | |||||||||||||||
| 利息支出 |
(241 | ) | (196 | ) | (221 | ) | (164 | ) | (187 | ) | ||||||||||
| 其他,净额 |
(305 | ) | 234 | (98 | ) | (2,681 | ) | 1,064 | ||||||||||||
| 所得税费用前亏损 |
(209,243 | ) | (172,343 | ) | (196,288 | ) | (373,821 | ) | (373,709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209,243 | ) | (172,343 | ) | (196,288 | ) | (373,821 | ) | (373,709 | ) | ||||||||||
|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 |
(15,858 | ) | (17,698 | ) | (29,020 | ) | (38,319 | ) | (51,929 | ) | ||||||||||
| 因优先股灭绝而被视为股息 |
— | — | (13,415 | ) | — | — | ||||||||||||||
| Spark Education Limited普通股股东应占净亏损 |
(225,101 | ) | (190,041 | ) | (238,723 | ) | (412,140 | ) | (425,638 | ) | ||||||||||
注意事项:
| (1) | 股份补偿支出包括: |
| 截至三个月 | ||||||||||||||||||||
| 3月31日, 2020 |
6月30日 2020 |
9月30日 2020 |
12月31日 2020 |
3月31日, 2021 |
||||||||||||||||
| (人民币千元) | ||||||||||||||||||||
| 收入成本 |
267 | 399 | 407 | 800 | 819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开支 |
380 | 589 | 759 | 1,610 | 1,632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1,769 | 2,134 | 2,572 | 4,286 | 5,164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6,689 | 6,715 | 6,617 | 10,817 | 11,844 | |||||||||||||||
111
从2020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的五个季度中,我们的净收入总体上继续增长。该增加主要归因于在线小班课程收入的增加,这是由于我们的学生人数增加所致。学生人数的增加又主要是由于我们的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以及课程范围的扩大,因此我们在学生和家庭中的受欢迎程度增加。由于学生人数增加,学生消费的课程单位数量增加,我们的净收入在2020年第二季度大幅增加。我们的净收入增长率在2021年第一季度放缓,这主要是由于与春节假期相关的季节性影响。
在所介绍的季度中,我们还经历了收入成本和运营支出的总体持续增长,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同期的净收入增长保持一致。尽管如此,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在2020年第四季度大幅增加,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开展了几项新的营销活动,然后在2021年第一季度略有下降,这主要是因为由于市场动态,我们战略性地减少了AI增强课程的营销支出。
尽管我们的历史增长掩盖了这些季节性波动,但我们预计会经历季节性波动,这可能会受到公共假日和学校时间表等因素的影响。我们的增长已经并且将来可能会使季节性波动难以发现。我们预计这些季节性趋势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更加明显。
非GAAP财务指标
在评估我们的业务时,我们考虑并使用总帐单和调整后的净亏损(均为非GAAP指标)作为补充指标,以审查和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些非GAAP指标,是因为管理层将其用于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并制定业务计划。
我们将特定时期的总账单定义为该时期内与课程销售有关的收到的现金总额,减去该时期的退款总额。有关我们的退款政策的更详细讨论,请参阅“业务-定价和退款政策”。
我们通常会为预先出售给学生的在线小班课程收取学费。缴交学费后,我们会为学生提供指定数量的课程单位,让他们可以使用这些单位来参加我们的课程。我们在线小班课程的学费最初记录为递延收入。由于我们的学生通常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参加在线小班课程,并且随着课程单位的消耗而按比例确认递延收入,因此我们对未来收入的了解更多。我们为AI增强课程预先收取学费,这些费用最初记录为递延收入,并在这些课程“解锁”(即可供学生按照预定时间表观看)时按比例确认。我们相信总账单可为在线课程的销售和业务绩效提供宝贵的见解。
该非GAAP财务指标不应与根据GAAP编制的最直接可比的财务指标分开考虑或替代。下表提供了历史非GAAP财务指标与其最直接可比的GAAP指标的对帐。鼓励投资者审查历史非GAAP财务指标与其最直接可比的GAAP财务指标的对帐。由于总账单作为分析指标具有重大局限性,并且并非所有公司都以相同的方式计算,因此它可能无法与其他公司使用的其他类似标题的指标相提并论
112
公司。鉴于上述限制,您不应将总账单视为替代或优于根据GAAP编制的净收入。我们鼓励投资者和其他人完整审查我们的财务信息,而不是依赖单一的财务指标。
我们主要依靠GAAP结果并仅将总账单作为补充措施来弥补这些限制。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的总账单与净收入的对帐: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净收入 |
195,412 | 1,174,359 | 179,242 | 149,644 | 453,661 | 69,242 | ||||||||||||||||||
| 加:税和附加费 |
11,764 | 70,787 | 10,804 | 9,025 | 27,582 | 4,210 | ||||||||||||||||||
| 加:结束递延收入 |
410,930 | 1,216,756 | 185,713 | 560,152 | 1,423,142 | 217,214 | ||||||||||||||||||
| 减:期初递延收入 |
(43,418 | ) | (410,930 | ) | (62,720 | ) | (410,930 | ) | (1,216,756 | ) | (185,713 | ) | ||||||||||||
| 减:为促销服务授予的非货币对价(1) |
(61,194 | ) | (142,859 | ) | (21,805 | ) | (38,074 | ) | (34,143 | ) | (5,211 | ) | ||||||||||||
|
|
|
|
|
|
|
|
|
|
|
|
|
|||||||||||||
| 总帐单(非GAAP) |
513,494 | 1,908,113 | 291,234 | 269,817 | 653,486 | 99,742 | ||||||||||||||||||
|
|
|
|
|
|
|
|
|
|
|
|
|
|||||||||||||
注意:
| (1) | 代表授予学生家长的Spark Coins和免费课程单位,以回报他们为我们提供的独特推广服务;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业务-品牌,销售与市场营销-渠道-推荐和有机流量”。 |
调整后的净亏损是指扣除股份补偿费用前的净亏损。尽管股份补偿是我们员工薪酬的重要方面,但我们将股份补偿费用从调整后的净亏损中排除,主要是因为它们是非现金费用,并且具有部分酌处权。此外,股份补偿费用是基于估值的,其中许多基本假设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范围,这些假设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股份补偿费用还可以包括在可预测的周期上可能不会发生的修改。这些假设或修改都不一定表示我们正在进行的业务绩效。我们认为,将股份补偿费用排除在外将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我们核心业务的长期基本表现,并有助于将我们的业绩与我们以前的业绩和我们的同行公司进行比较,其使用股份补偿的程度可能比我们大或小。该非GAAP财务指标不应与根据GAAP编制的最直接可比的财务指标分开考虑或替代。由于调整后的净亏损作为分析指标具有局限性,并且并非所有公司都以相同的方式计算,因此可能无法与其他公司使用的其他类似标题的指标相提并论。鉴于上述限制,您不应将调整后的净亏损视为替代或优于根据以下规定准备的净亏损:
113
GAAP。我们鼓励投资者和其他人完整审查我们的财务信息,而不是依赖单一的财务指标。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的净亏损和调整后的净亏损的对帐: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3月的三个月 31,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净亏损 |
(771,123 | ) | (951,695 | ) | (145,257 | ) | (209,243 | ) | (373,709 | ) | (57,039 | ) | ||||||||||||
| 加:股份补偿费用 |
56,756 | 46,810 | 7,145 | 9,105 | 19,459 | 2,970 | ||||||||||||||||||
|
|
|
|
|
|
|
|
|
|
|
|
|
|||||||||||||
| 调整后的净亏损(非GAAP) |
(714,367 | ) | (904,885 | ) | (138,112 | ) | (200,138 | ) | (354,250 | ) | (54,069 | ) | ||||||||||||
|
|
|
|
|
|
|
|
|
|
|
|
|
|||||||||||||
流动资金和资本资源
现金流量和营运资金
我们的主要流动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向投资者私募股权证券的收益。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有30.6%和10.6%在中国内地和香港持有,其中34.0%以人民币计价,66.0%以美元计价。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VIE及其子公司持有8.7%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我们认为,至少在未来12个月内,我们目前的现金和预期的经营现金流量将足以满足我们的预期现金需求,包括我们对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的现金需求。
我们在2019年和2020年以及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分别净亏损人民币7.711亿元,人民币9.517亿元(1.453亿美元),人民币3.737亿元(5700万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们的营运资金为负(即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间的差额)人民币1.136亿元。我们的营运资金状况为负的主要因素归因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正营运资金为人民币9.429亿元(1.439亿美元)。
我们打算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融资活动筹集的资金(包括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净收益)来满足未来的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支出。但是,由于业务状况的变化或其他未来发展,包括我们可能决定进行的任何投资或收购,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现金。如果我们现有的现金不足以满足我们的要求,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债务或股本证券或获得其他信贷额度。融资可能根本无法获得我们需要的金额或我们可以接受的条件。发行额外的股本证券,包括可转换债务证券,将稀释我们的每股收益。债务的产生将使现金用于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以偿还债务义务,并可能导致运营和财务契约限制我们的运营以及我们向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按要求获得额外的股权或债务融资,则我们的业务运营和前景可能会受到影响。
114
作为一家没有重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主要通过中国子公司和中国的合并VIE开展业务。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我们被允许通过出资或贷款向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但要获得政府机构的批准以及出资和贷款金额的限制。此外,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只能通过委托贷款向我们的合并VIE提供人民币资金。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的贷款和对中国实体的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以及向新更远提供贷款,这可能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和“—控股公司结构”。
下表总结了所示期间我们的现金流量: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 |
(228,999 | ) | 204,359 | 31,191 | (9,853 | ) | (75,613 | ) | (11,541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79,564 | ) | (213,840 | ) | (32,638 | ) | (20,696 | ) | (354,348 | ) | (54,084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475,800 | 1,542,945 | 235,499 | (4,157 | ) | 1,021,471 | 155,907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726 | (113,320 | ) | (17,296 | ) | 2,694 | 24,341 | 3,715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减少) |
193,963 | 1,420,144 | 216,756 | (32,012 | ) | 615,851 | 93,997 |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12,182 | 506,145 | 77,253 | 506,145 | 1,926,289 | 294,009 | ||||||||||||||||||
|
|
|
|
|
|
|
|
|
|
|
|
|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06,145 | 1,926,289 | 294,009 | 474,133 | 2,542,140 | 388,006 | ||||||||||||||||||
|
|
|
|
|
|
|
|
|
|
|
|
|
|||||||||||||
经营活动
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7,560万元(1,150万美元)。我们的净亏损人民币3.737亿元(约合5700万美元)与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之间的差额是由于对非现金项目进行了调整,包括1950万元人民币(约合300万美元)的股份补偿和1540万元人民币(约合230万美元)的折旧及摊销,以及营运资金的变化,这主要是由于(i)递延收入增加了人民币2.064亿元(3,150万美元);(ii)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了人民币5,510万元(84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们的业务迅速扩展,部分被应付账款的减少所抵消,因为我们在2021年1月结算了与购买体育学习套件相关的大量应付账款。我们的递延收入主要包括学生在购买课程包时预付的学费,而上述递延收入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我们学生人数的增加。
115
2020年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为2.044亿元人民币(3,120万美元)。我们的净亏损人民币9.517亿元(约合1.453亿美元)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之间的差额是由于非现金项目的调整,包括股份补偿人民币4,680万元(约合710万美元)和折旧及摊销人民币5,210万元(约合800万美元),以及营运资金的变化,这主要是由于(i)递延收入增加了人民币8.058亿元(1.230亿美元);(ii)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了人民币2.926亿元(4,470万美元),部分被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的增加所抵消,这主要归因于我们快速的业务扩展。我们的递延收入主要包括学生在购买课程包时预付的学费,而上述递延收入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我们学生人数的增加。
2019年,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290亿元。我们的净亏损人民币7.711亿元与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之间的差额主要是由于非现金项目的调整,包括人民币5,680万元的股份补偿,以及营运资金的变化,营运资金的变化主要是由于(i)递延收入增加人民币3.675亿元,(ii)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人民币1.128亿元,但因额外租赁物业以支持我们的业务扩展而导致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增加人民币8570万元而部分抵销。我们的递延收入主要包括学生在购买课程包时预付的学费,而上述递延收入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我们学生人数的增加。
投资活动
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543亿元(约合541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作为我们流动性管理战略的一部分,购买了4.524亿元人民币(6,910万美元)的短期投资和2,000万元人民币(310万美元)的定期存款,以及购买了1,860万元人民币(280万美元)的物业和设备,部分被短期投资到期收益1.370亿元人民币(2,090万美元)所抵消。
2020年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138亿元(约合326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作为我们流动性管理战略的一部分,购买了3.20亿元人民币(4,880万美元)的定期存款和1.521亿元人民币(2,320万美元)的短期投资,以及购买了3,750万元人民币(570万美元)的物业和设备,部分被定期存款到期收益1.700亿元人民币(2590万美元)和短期投资1.285亿元人民币(1960万美元)所抵消。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于2019年为人民币7,960万元,主要归因于购买物业和设备人民币6,910万元以支持我们的业务扩展和短期投资人民币1,750万元,部分被短期投资到期的人民币700万元所抵消。
筹资活动
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10.215亿元人民币(1.559亿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们E-3系列优先股股东的出资10.355亿元人民币(1.580亿美元),部分被支付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发行成本900万元人民币(140万美元)所抵消。
116
2020年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15.429亿元人民币(2.355亿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们的E系列和E+系列优先股股东出资15.062亿元人民币(2.299亿美元)以及我们的D+系列优先股股东1.408亿元人民币(2150万美元),部分被从现有股东那里回购5440万元人民币(830万美元)的普通股以换取优先股(作为上述私募的一部分)所抵消。前述E系列和E+优先股随后分别重新指定为E1和E2优先股。
2019年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4.758亿元,这主要归因于我们D系列优先股股东的出资人民币5.296亿元,部分被上述定向增发的一部分从现有股东回购7,770万元人民币的普通股以换取优先股所抵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一直是一家私人公司,会计和财务报告人员以及其他资源有限,无法解决我们的内部控制和程序。关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现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根据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制定的标准,“重大缺陷”是缺陷或缺陷的组合,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中,有合理的可能性不会及时防止或发现公司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误陈述。
已发现的重大缺陷是缺乏足够的财务报告和具有足够知识和经验的会计人员(i)来解决复杂的美国GAAP会计技术问题,以及(ii)为此目的建立和实施正式的期末报告政策和程序美国GAAP和SEC报告要求。为了纠正我们发现的重大缺陷,我们已开始采取措施加强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包括:
| • | 雇用更多资源来制定和实施一套全面的期末财务报告政策和程序,尤其是针对非经常性和复杂的交易,以确保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SEC报告要求; |
| • | 雇用更多具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SEC会计和报告要求深入经验的合格财务和会计人员,以及时解决复杂问题; |
| • | 为我们的会计和财务人员实施常规的美国GAAP和SEC财务报告培训计划,包括参加外部的美国GAAP培训;和 |
| • | 订阅美国GAAP和SEC会计和报告要求及更新的外部参考来源。 |
设计和实施有效的财务报告系统的过程是一项持续的工作,要求我们预测业务以及经济和监管环境的变化并做出反应,并花费大量资源来维护财务报告系统足以履行我们的报告义务。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如果我们无法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我们可能无法准确或及时地报告我们的经营成果或防止欺诈,投资者信心和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117
作为上一财政年度收入少于10.7亿美元的公司,根据《乔布斯法案》,我们有资格成为“新兴成长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JOBS法》还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无需遵守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直到以其他方式要求私人公司遵守此类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为止。我们选择“退出”此规定,因此,当上市公司采用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时,我们将遵守这些准则。根据《JOBS法》选择退出延长过渡期的决定是不可撤销的。但是,根据404节和SEC通过的相关规则,我们作为上市后的上市公司,必须对财务报告保持足够的内部控制,并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年的年度报告中包括管理层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资本支出
我们的资本支出主要与购买支持我们的业务运营所需的IT基础设施设备有关。我们在2019年和2020年以及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资本支出分别为人民币6,910万元,人民币4,030万元(620万美元)和人民币1,890万元(290万美元)。
合同义务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合同义务和承诺。
| 应付款项 | ||||||||||||||||
| 少于一个 年份 |
一到三 年 |
超过 五年 |
总计 | |||||||||||||
| (人民币千元) | ||||||||||||||||
| 购买承诺(1) |
51,247 | — | — | 51,247 | ||||||||||||
|
|
|
|
|
|
|
|
|
|||||||||
| 合同义务总额 |
51,247 | — | — | 51,247 | ||||||||||||
|
|
|
|
|
|
|
|
|
|||||||||
| (1) | 采购承诺主要包括不可撤销的广告服务合同和库存采购合同的最低承诺。 |
除上述内容外,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没有任何重大资本和其他承诺,长期义务或担保。
控股公司结构
Spark Education Limited是一家控股公司,本身没有实质性业务。我们主要通过在中国注册成立的中国子公司和合并的VIE开展业务。因此,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取决于子公司支付的股息,而这又取决于我们在中国的合并VIE根据某些合同安排向中国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请参阅“公司历史和结构-与我们的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在2019年和2020年,从VIE支付给中国子公司的此类服务费分别为人民币1.721亿元和人民币8.884亿元(1.36亿美元)。如果我们的子公司或任何新成立的子公司将来代表自己承担债务,则管理其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
118
此外,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仅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或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留存收益(如有)向我们支付股息。根据中国公司法,我们在中国的每个中国子公司和我们在中国的合并VIE必须每年预留至少10%的税后利润(如有),为法定盈余基金提供资金,直至法定盈余基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并进一步拨出其税后利润的一部分,由董事会酌情决定为储备金提供资金。虽然法定资金除其他方式外,可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和消除超出各自公司留存收益的未来损失,但保留资金除清算外,不得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作为一家离岸控股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我们被允许仅通过贷款或出资向中国子公司提供离岸筹资活动收益中的资金,而仅通过贷款向我们的合并关联实体提供资金,在每种情况下,都必须满足适用的政府注册,报告,备案和批准要求。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的贷款和对中国实体的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以及向新更远提供贷款,这可能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在需要时向中国子公司和合并的VIE提供及时财务支持的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尽管有上述规定,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以使用自己的留存收益(而不是从外币资本转换成人民币)为我们的合并关联实体提供财务支持,可以通过中国子公司向我们的合并VIE提供委托贷款,也可以直接向该合并关联实体的代名人股东提供贷款,将作为注资贡献给合并的可变实体。向代名人股东提供的此类直接贷款将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相对于合并关联实体的股本予以抵销。
资产负债表外的承诺和安排
我们尚未订立任何财务担保或其他承诺来担保任何第三方的付款义务。我们尚未签订任何以我们的股票为索引并归类为股东权益或未反映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衍生合同。此外,我们在转移给未合并实体的资产中没有任何保留或或有权益,这些资产可作为对该实体的信贷,流动性或市场风险支持。我们在向我们提供融资,流动性,市场风险或信贷支持或与我们从事租赁,对冲或产品开发服务的任何未合并实体中均无任何可变权益。
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利率风险
我们承受的利率风险主要与多余现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有关,这些现金主要以计息银行存款形式持有。我们没有使用任何衍生金融工具来管理我们的利息风险敞口。生息工具带有一定程度的利率风险。由于利率变化,我们没有,也没有预期会面临重大风险。但是,由于市场利率的变化,我们未来的利息收入可能会低于预期。
119
外汇风险
我们基本上所有的收入,成本和支出均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用于资本账户交易的外币。人民币兑美元和其他货币的价值受到中国政治和经济状况以及中国外汇政策变化的影响。2005年7月21日,中国政府改变了将人民币与美元挂钩的十年政策,在接下来的三年中,人民币兑美元升值了20%以上。在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期间,这种升值停止了,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保持在狭窄的区间内。自2010年6月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很大,有时是不可预测的。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的政策将来会如何影响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迄今为止,我们尚未进行任何对冲交易以减少外汇风险。
我们估计,在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支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基于假设的初始发行价为每ADS美元)之后,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约100万美元的净收益,是本招股说明书封面上列出的价格范围的中点。假设我们将此次发行的全部净收益转换为人民币,美元兑人民币升值10%,从6.55 18元人民币兑1.00美元的汇率(自2021年3月31日起生效)到人民币7.2070元兑1.00美元的汇率,将导致我们此次发行的净收益增加人民币百万元。相反,美元兑人民币贬值10%,从2021年3月31日生效的人民币6.55 18元兑1.00美元贬值至人民币5.8966元兑1.00美元,将导致我们此次发行的净收益减少人民币百万元。
通货膨胀风险
自成立以来,中国的通货膨胀并未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12月和2020年12月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同比变化分别为4.5%和0.2%。尽管自成立以来,我们过去没有受到通货膨胀的重大影响,但我们不能保证将来不会受到中国较高通货膨胀率的影响。
最近的会计公告
最近采用的会计公告
2016年6月,FASB发布了ASU No.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该指南将已发生的损失减值方法替换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主体根据该模型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确认准备金。对于上市公司,这些修订自2019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包括这些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允许提前采用。我们于2019年1月1日提前采用了该指南,该采用对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018年6月,FASB发布了ASU2018-07,薪酬–薪酬(主题718):对非雇员基于股份的支付会计的改进,以使其与基于股份的支付会计保持一致,从而简化对非雇员基于股份的支付的会计处理员工,但有某些例外情况。在该指导下,按权益分类的非雇员奖励的计量将在授予日确定,这可能会降低成本并减少损益表的波动性。该指南在2018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以及该年度内的过渡期内对公共企业实体有效。我们于2019年1月1日采用了此类声明。采纳对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120
2018年8月,FASB发布了ASU2018-13,公允价值计量(主题820):披露框架-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要求,该要求对所有实体在会计年度以及该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生效,从2019年12月15日开始。未实现损益变动的修订,用于制定第3级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不可观察输入的范围和加权平均值,并且,测量不确定性的叙述性描述应仅在采用的初始会计年度中显示的最近中期或年度应用。所有其他修订应追溯适用于生效日期后提出的所有期间。允许从发行之日起提前采用。我们选择于2019年1月1日提前采用该指南,该采用对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121
行业概述
本节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列出的某些信息,包括统计数据和估计,均来自我们委托并由CIC独立编写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行业报告。我们认为此类信息的来源是适当的,并且我们在提取和复制此类信息时已采取了合理的谨慎措施。我们没有理由相信此类信息在任何重大方面都是虚假或误导性的,或者省略了任何会使此类信息在任何重大方面都是虚假或误导性的事实。但是,我们和参与此产品的任何其他方均未独立验证此类信息,并且我们和参与此产品的任何其他方均未对此类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陈述。因此,告诫投资者不要过分依赖本节中列出的信息(包括统计和估计)或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包含的类似信息。
中国K-12课后辅导市场概述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K-12教育学生基地之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约有2.295亿K-12学生。与庞大的学生数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的优质教育资源仍然稀缺。学生必须通过标准化的入学考试来竞争,才能被顶尖的高中和大学录取。根据CIC的数据,在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的比例不到60%,初中毕业生升入大学的比例约为30%;进入中国排名前40位的大学的比例降至1%左右。如此激烈的竞争导致了对K-12学校所教科目的课后辅导(AST)服务的强烈需求。
根据中投公司(CIC)的数据,中国K-12AST市场经历了显著增长,并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账单总额,到2020年达到约7845亿元人民币(合1197亿美元)。这种市场扩张是由各种因素驱动的,包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K-12人口众多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根据中投公司的数据,到2025年,中国K-12AST市场将达到14542亿元人民币(2220亿美元),在2020年至2025年期间复合年增长率为13.1%。
就学科而言,数学、汉语和英语是中国K-12AST课程的主要重点,因为它们被视为整个K-12教育的核心学科。根据CIC的数据,2020年,针对这三个主题设计的计划占中国K-12AST市场总账单的68.7%。以总账单计算,数学课程是中国K-12AST市场上最大的学科,仅数学课程在2020年就占据了该市场的33.7%。这种对数学课程的高度关注是由于在整个K-12教育的校内教学中对该主题的高度重视,数学课程有助于儿童发展各种逻辑思维技能,这有利于儿童的终身成长。
中国课后辅导市场有待改进的领域
在中国K-12AST市场的快速增长中,出现了一些需要改进的关键领域,以使K-12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成果和体验。
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的局限性。为了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许多K-12AST课程传统上采用了一刀切的僵化教育方法。这些课程通常使用考试成绩作为评估学生的主要标准,并且严重依赖记忆和重复练习。这种死记硬背的学习
122
方法阻碍了学生终身发展基本技能,例如创造力,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学生作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所需要的人际和社会沟通技能。
在获得优质教育资源方面存在差距。我国优质教育资源在不同地区的分布差异很大。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素质教师和教育机构往往较少。由于这些地区的家庭收入相对较低,消费能力较弱,K-12AST服务提供商对这些市场的吸引力较小,从而进一步加剧了不平衡,这些服务提供商可能会抵消无法获得高质量教育的机会。
缺乏有效的在线教育产品。要开发复杂的在线教育计划,需要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对内容开发和技术进行持续的大量投资。然而,许多K-12AST在线行业的新来者主要通过激进的学生收购策略来迅速提高市场份额。此外,这些公司可能无法充分利用技术的力量来提供差异化的,增强的学习体验。
中国K-12AST市场的趋势
中国K-12AST市场不仅在规模上,而且在其他方面都在快速增长。以下是我们认为将从根本上改变市场的几个关键趋势。
扩大基础学习
作为一种替代僵化的一刀切的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基础学习在家长和学生中越来越受欢迎。基础学习教给学生学科知识,同时也激发学生的整体学习兴趣,并帮助他们培养基本能力,例如批判性思维,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社会能力,例如自信和团队合作,这些能力是他们在学校中脱颖而出并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所必需的。针对中国学校主要的K-12课程(如数学、汉语和英语)的基础学习项目越来越多。通过这些课程,学生通过有趣,互动和引人入胜的学习体验来学习学科知识。如今,中国K-12学生的父母主要出生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与上一代人相比,他们普遍受过更好的教育,思想更开放,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像人一样全面发展,而不是仅仅通过考试。根据CIC在2021年3月进行的一项调查,超过95%的受访家长认为基础学习可以使他们的孩子更好地准备成为终身学习者。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政府还表示支持并采取了促进基础学习的政策。
加速在线渗透
近年来,由于移动设备的使用量增加,对在线服务的接受程度不断提高,以及教育产品的可获性和全面性增加,在线教育市场蓬勃发展。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虚拟学习的便利性也得到了强调,这进一步促进了在线教育产品的市场接受。根据CIC的数据,按2020年总账单计算,K-12AST市场中在线计划的渗透率已达到14.9%,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32.4%。
123
网上小班制日益普及
随着网络教育项目的日益多样化,小班课程越来越受欢迎。相对较小的班级规模使学生能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得到老师更个性化的指导和关注。同时,小班制保留了典型课堂的社交元素,让学生不仅可以与老师互动,还可以与同学互动。
下图列出了中国离线和在线K-12AST市场的格式演变。
据中投公司(CIC)称,在过去20年中,小班制一直是K-12AST线下市场最受欢迎的课程交付形式,在总账单方面一直占据主导市场份额。人们普遍认为,在线K-12AST市场将遵循类似的趋势,其中小班格式将变得越来越流行。根据CIC的数据,就2015年的总账单而言,小班制仅占中国K-12AST在线市场的1%,到2020年增长到10%;预计到2025年,这一数字将大幅增长至约22%。
中国在线K-12AST市场概述
根据中投公司的数据,按2020年总账单计算,K-12AST在线市场达到1,171亿元人民币(179亿美元),预计2025年将达到4,706亿元人民币(718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32.1%2020年至2025年。
124
就年龄组而言,3至12岁的学生群体是在线K-12AST市场中最大且增长最快的群体。根据CIC的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3岁至12岁的学生约为1.554亿,占中国整个K-12学生人数的67.7%。2020年,该细分市场的市场规模达到770亿元人民币(118亿美元),占在线K-12AST市场总额的65.8%。从2016年到2020年,它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22.9%,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3259亿元人民币(497亿美元)的市场规模,即2020年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3.4%。下图按年龄组列出了中国在线K-12AST市场的历史和预期规模。
资料来源:中投公司
就学科而言,数学,中文和英文是在线K-12AST市场中最大的三个细分市场,按2020年总账单计算,占整个市场的83.6%。预计这三个学科将继续在未来的K-12AST在线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线K-12AST市场的数学细分市场在2020年达到418亿元人民币(64亿美元)的规模,预计在2020年至2025年之间将保持32.6%的复合年增长率。此外,编码也是在线K-12AST市场中增长最快的细分市场之一。
125
下图按主题列出了中国在线K-12AST市场的历史和预期规模。
注:其他课程指数学、英语、中文及编码以外的文理科课程
资料来源:中投公司
中国在线K-12小班AST市场概述
中国的K-12AST在线课程通常通过小班,一对一,大班和AI课程的形式提供。大班课程通常每班学生人数超过25人,而小班课程通常每班学生人数在2至25人之间。
126
根据中投公司的数据,2020年,中国在线小型K-12AST市场的总账单达到119亿元人民币(18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1012亿元人民币(154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020年至2025年之间的53.3%。根据CIC的数据,到2020年,大约有15家在线小型K-12AST公司的总账单超过人民币5亿元。下图列出了中国在线小型K-12AST市场的历史和预期规模。
资料来源:中投公司
127
根据CIC的数据,在线小班是为K-12学生提供基础学习的最有效形式,这些学生通常需要一个引人入胜的学习环境来保持专注。虽然一对一的课堂形式在技术上允许教师在每堂课中将注意力集中在唯一的学生身上,但它不能为学生提供与同龄人社交和互动的机会。一对一的课堂需要大量的教师,难以保证教学质量的一致性。缺乏规模经济也导致一对一课程的价格高于其他形式。另一方面,在线大班形式通常具有相对较高的成本效率,但无法提供个性化的学习体验。根据CIC于2021年3月进行的一项调查,在线小班在增强儿童的基础学习能力,完善的专有课程,生动的动画,儿童的兴趣以及导师的持续反馈方面,获得了受访家长的最高评分。超过75%参与调查的家长将小班制列为在线K-12AST的首选,该课程为孩子提供个性化和交互式的学习体验。下图比较了三种不同维度的在线课程交付模式。
资料来源:中投公司
在线小班化教育公司的进入壁垒
尽管在线小班模式具有显著优势,但大规模运行小班模式带来了许多重大挑战,其中包括:
操作复杂性。要有效和可持续地大规模运营在线小班课程,需要准确和动态地匹配教师供应与学生和家长的特定需求。这给在线小班课程的提供商带来了各种运营挑战。课程安排就是一个例子。与典型的在线大班课程提供商不同,在线小班课程提供商通常每天接受新学生,并需要随着学生注册新学科,更换课程并进入不同级别而调整时间表。在满足每个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的同时,为每个班级配备足够数量的学生并优化教师的使用是至关重要的。除了课程安排外,还需要有效的教师招聘,培训和管理,以确保同时提供大量直播课程的能力以及学生学习体验的持续质量。
内容开发,数据和技术能力。小班制旨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和交互式的学习体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线小班教育服务提供商必须开发丰富的教育内容和复杂的
128
技术,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并向每个学生提供最合适的内容。这是耗时的,并且需要大量的操作经验来实现这样的能力。在招聘和管理教育和技术专家团队以及建立必要的技术基础设施方面进行大量投资,对于在线小班教育服务提供商的成功至关重要。基于学生学习数据和反馈的频繁迭代也有助于提高教育内容的质量和技术能力。鉴于上述情况,对于一个教育内容,技术知识和学习数据见解有限的新手而言,在在线小班教育市场竞争将是具有挑战性的。
教师培训和管理。大规模开设小班课程需要大量的专职合格教师。鉴于所涉及的教师和班级数量庞大,必须采取有效的系统办法来征聘、培训、评价和留住高素质教师,以确保学生有连贯一致的学习经历。这种方法还依赖于先进的技术基础设施和先进的操作方法,从而使教师管理流程和课程交付流程标准化和数字化。
品牌知名度。品牌认知度对于教育公司的成功至关重要,尤其是那些专注于小班课程的公司。与大班课程提供商严重依赖明星教师的声誉相反,小班课程提供商则依赖教育公司整体品牌的声誉。据CIC称,家长和学生更喜欢拥有高质量教育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品牌,这些品牌可以满足他们的个性化需求,并具有有效学习成果的记录。强大的品牌和声誉是教育公司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获取和留住学生的关键驱动力。新进入者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金才能在家长和学生中建立品牌和声誉。
129
我们创始人的信
尊敬的投资者们,
感谢您抽出时间了解Spark的故事。
我们是一家教育技术公司,率先提供基础学习课程。我们为学生带来乐趣和有效的学习体验,从而提高他们的基本能力和学科知识。
我们之所以称自己为“Spark”,有两个原因:
首先,正如最近的电影《灵魂》(Soul)所说,Spark是关于在一个人的内心找到召唤,找到人生的意义。正是这一火花凝聚了我们的管理团队,吸引了我们的人才。
其次,火花意味着启迪他人。我们希望每一个来到Spark的孩子都能找到自己的学习热情,与我们一起踏上一生的旅程。在前进的每一步,我们都将与父母一起努力支持和庆祝每个孩子的成就和成长里程碑。
自2018年3月推出首个基础学习课程以来,我们通过定义和重新构想基础学习课程,已成为中国K12AST市场的真正创新者。
我们坚信基础学习是教育的未来,我们诚邀您的加入。
一代应该比上一代强
在2017年亚特兰大的一次教育会议上,我对所有旨在吸引孩子兴趣(尤其是数学兴趣)的创新产品和方法感到惊讶。回国后,我开始格外关注儿子雷克斯的离线数学思维课。他通常坐在教室后面,看上去很无聊,不愿完成作业中的重复练习。
当我还是一个90年代的学生时,我也经历过死记硬背的挣扎。我只在我感兴趣的科目上表现出色。单调乏味的家庭作业并没有激发我的好奇心,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说教。我和雷克斯现在需要的是有趣而有效的学习经历,帮助我们找到内在的动力和激情。
这是一种非常传统的信仰,但其最简单的形式,即无论怎样,一代人都应该比上一代人更好。对我们的孩子来说,没有梦想是太大的,而对我们作为父母来说,没有责任是太小的。我们认为,我们这一代必须努力使世界变得更美好,包括使我的儿子和他们这一代的其他孩子的教育变得更好。
重新想象的基础学习导致包容和公平
我们重新思考了基础学习的方法和内容。我们的方法是个性化的,引人入胜的,有趣的,有效的,正如谚语所说:“告诉我,我就会忘记;展示给我,我就可能记住;让我参与,我就会学习”。我们的内容旨在为学生提供基础能力和学科知识。
基础学习确实是实现教育包容和公平的方法。学生,无论他们的背景如何,都将体验到适合他们需要的个性化学习。我们为他们提供了自由,使他们能够作出独立选择,并为自己的学习旅程指明道路。我们的课件和大数据增强了学生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应对属于其近端发展区的适当水平的挑战。
130
通过基础学习,学生在学习新的有趣的东西时会感到满意,通过走出自己的舒适区来建立自信,通过发展能力和建立终生友谊来获得满足,等等。这是父母信任、孩子喜爱的学习经历,也是世界可以依靠来培养下一代的学习经历。
今天,我们有幸在世界各地的课程中看到30多万张学生脸上灿烂的笑容。
通过技术激发
技术正在从根本上改变包括教育在内的几乎所有行业。然而,尽管我们认为技术应该在改善教育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但我们认为它只应该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手段,即最终改善所有人的学习。
Spark的技术有两种工作方式:一种是为学生提供最个性化的学习体验,另一种是最大限度地提高运营效率。与后者不同,实现前者既需要科学,也需要艺术。技术为包括发展心理学家、教育学教育工作者、大数据研究人员和许多其他专家在内的人们提供了基础设施,使他们共同努力,创造奇迹。
在Spark,我们的目标是继续创新和发展,以便我们利用最先进的技术来创造尽可能以学生为中心的体验。
每个孩子都是希望的蜡烛。
在中国和许多其他国家,教育一直是普通家庭最重要的投资之一。它通常与给予联系在一起:来自父母的金钱、时间和努力,来自教师的教导和指导,以及来自整个社会的保护和支持。
这幅画缺少的是儿童对我们大家的宝贵贡献。孩子们最相信每个人的善良。他们有很多特点和能力,比如对每一件小事都有天生的好奇心,无条件地去爱的能力,以及相信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勇气——这些不应该随着年龄增长而消逝。
我们希望我们的学生在成长过程中能够继续保持我们在他们身上点燃的火花。他们在我们的课程中发现的好奇心和想象力将引导他们度过一生,不管是晴天还是下雨。我们努力帮助我们的学生充分发挥他们的潜力。每个孩子都是希望的蜡烛。我们在学生中点燃的激情将波及他们的家庭、社区,甚至整个世界。
在Spark,我们致力于通过基础学习来增强儿童的权能,以找到他们的火花。我们知道前面会有无数的挑战,但是学生们的笑脸激励着我们有勇气和信心坚持下去。
我们走的路少了,但旅行将带我们走上新的道路。我们欢迎您加入我们的旅程。
马克·罗
创始人,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131
业务
使命
激发学习激情,点燃终身成长。
愿景
成为基础学习的全球先驱和行业领导者。
概述
我们是谁
我们是中国K-12课后辅导(AST)市场的先驱和创新者,提供基础学习服务,目前专注于3至12岁的学生。根据CIC的说法,我们是第一家大规模开发和提供在线小班基础学习课程的在线教育公司。根据CIC的数据,由于我们独特的学习方式,就2020年的账单总额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学生人数而言,我们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在线小班教育公司。
我们将公司命名为“Huohua”,在英语中的意思是“Spark”,因为我们渴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我们的基础学习方法旨在帮助学生不仅学习学科知识,还可以在引人入胜的互动环境中发展一整套终身技能和能力,例如创造力,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创新的学习方法与中国常见的应试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有本质的不同。随着越来越多的家庭认识到基础学习对各个年龄段的学生的好处,中国对基础学习的需求迅速增长。CIC的数据显示,如今,幼儿家长的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也更加认识到全面教育的重要性,而全面教育与更大的消费能力相结合,创造了对基础学习的巨大且迅速增长的需求。我们相信,我们正在满足现有K-12AST产品尚未有效解决的重要市场需求。
我们主要通过在线小班提供课程,每班4至8名学生。据CIC称,在线小班是为学生提供引人入胜,交互式和个性化学习体验的最有效形式。我们目前为学生提供三门主要课程的在线基础学习小班课程:数学思维,这是我们的旗舰课程,中文和英文。我们还提供AI增强课程来补充我们的产品。我们的业务是由技术驱动的。我们在研究与开发上进行了广泛的投资,这支持了我们运营的每个方面,并使我们能够在学生和家长中建立一个高满意度的强大品牌,同时实现了显著的运营效率。根据CIC的数据,在NPS(一种广泛使用的用于衡量总体客户满意度的调查方法)方面,我们在中国K-12AST在线公司中获得了最高分。
我们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经历了快速增长。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拥有370,530名学生,比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133,902名大幅增加。我们的净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1.954亿元增长501.0%至2020年的人民币11.744亿元(1.792亿美元),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496亿元增长203.3%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4.537亿元(6,920万美元)。我们的总账单几乎翻了两番,从2019年的人民币513.5百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19.081亿元(2.912亿美元),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69.8百万元增加142.2%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653.5百万元(9,970万美元)。2020年,我们录得毛利3.220亿元人民币(4,920万美元),净亏损9.517亿元人民币(1.453亿美元),而2019年的总亏损为1.665亿元人民币,净亏损为7.711亿元人民币。我们的毛利为人民币1.692亿元(约合2580万美元),净利润为
132
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亏损3.737亿元人民币(5,700万美元),而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总亏损为70万元人民币,净亏损为2.092亿元人民币。有关总账单与净收入的对帐,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非GAAP财务指标”。
中国K-12AST市场面临的挑战
我们认为中国的K-12AST市场面临以下重大挑战:
| • | 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的局限性。在中国很常见的应试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严重依赖记忆和重复练习,并且通常是一刀切的,因为它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估学生的主要标准。这种方法可能会阻碍他们发展核心技能,例如批判性思维,创造力和解决问题。 |
| • | 实际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差距。我国优质教育资源在不同地区的分布差异很大。获得优质教师和K-12AST服务的机会仍然有限,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
| • | 缺乏有效的在线教育产品。尽管在线K-12AST课程的采用迅速增加,但目前市场上的许多产品无法提供高质量的学生体验或有效的学习结果。据CIC称,许多公司在没有考虑学生和家长真实需求的情况下,就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和教育SaaS提供商提供的在线课堂平台,将离线学习产品移植到了在线格式,并且没有充分利用技术的力量来提供差异化的,增强的学习体验。此外,据CIC称,许多在线K-12AST公司将大量资金用于促销和广告活动,而不是投资于开发优质产品。 |
我们的解决方案
致力于基础学习
我们致力于基础学习,因为它为学生提供了未来成功的基础。“基础学习”不同于“一刀切”的应试死记硬背的学习模式,它只注重标准化测试,它教给学生学科知识,同时激发学生的整体学习兴趣,帮助他们培养批判性思维、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等基本能力,以及自信心和团队合作等社会能力,他们需要在学校里出类拔萃,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为了给学生提供最好的基础学习体验,我们在技术和教学研究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这些投资使我们能够为学生提供引人入胜的有效学习体验,这将对他们的学术和整体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越来越多的父母,特别是那些经历过应试死记硬背的挫折的年轻一代,开始认识到基础学习的力量。这些年轻的父母希望他们的孩子发展一套全面的技能,使他们终生受益,同时帮助他们在学业上取得成功。他们也越来越愿意投资于优质教育。我们相信,对基础学习的需求增加只是一个重大长期趋势的开始,并且鉴于我们现有的领导地位和专注的重点,我们完全有能力抓住它创造的巨大且快速增长的市场。
133
专注于在线小班
根据CIC的数据,就2020年的总账单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学生人数而言,我们是中国最大的在线小班教育公司。根据同一消息来源,在中国K-12AST行业中,在线小班通常定义为在线授课,每班学生人数在2至25人之间。我们通过技术驱动的创新(包括动画交互式课件,多维课堂互动和优化的学习体验)将小班课程与竞争产品区分开来。
据CIC称,在线小班制是为学生提供引人入胜,交互式和个性化学习体验的最有效形式。与一对一的辅导相比,小班制为学生提供了更好的机会与同龄人交往,培养学习的内在动机。与大班制相比,小班制为学生提供了显著更高水平的个性化和互动,因此提供了更好的学习效果。根据CIC在2021年3月进行的一项调查,超过75%的受访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在线K-12AST选项时将在线小班制列为首选。
在线小班制因某些固有的运营挑战而闻名,包括课程安排以及大量合格教师的招聘,赋权和保留。通过我们重点突出的研究与开发努力,广泛的运营专有技术以及从学习数据中获得的深刻见解,我们开发了克服这些挑战并大规模提供优质在线小班课程所需的运营复杂性和技术。
致力于“后端驱动”的运营模式
与我们许多在学生获取上投入巨资的同行不同,我们反而在教学研究,技术,产品开发和运营基础架构(我们统称为“后端”)上进行了大量投资,以推动我们的长期成功。这种“后端驱动”的运营模式使我们能够在保持高运营效率的同时提供更好的学习体验。通过我们的投资,我们开发了一套丰富的技术支持的交互式课件和教育内容,并大大提高了我们的教学质量,以努力为学生提供最佳体验。因此,根据CIC的说法,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品牌,在学生和家长中获得了很高的满意度,这使我们能够通过口碑推荐和有机流量来提高销售,并实现高续订率。此外,我们的“后端驱动”模型提高了我们的运营效率,并使我们能够在不损害教学质量的情况下扩大课程规模。我们以专有技术驱动的操作系统支持我们的教师,导师和课程顾问,以有效地提供有效的教学,辅导和服务。我们相信,我们的早期采用和对这种“后端驱动”方法的不懈关注使我们拥有竞争优势,这是同行难以复制的。
134
我们的技术平台
优势
基础学习的开拓者和创新者
我们专注于基础学习,是中国K-12AST市场的先驱。通过这样做,我们相信我们正在满足中国K-12AST市场中未满足的大量需求。根据CIC的说法,我们是第一家大规模开发和提供在线小班基础学习课程的在线教育公司。我们的产品与流行的应试死记硬背学习方法有很大不同。首先,我们的目标是使学生能够追求和理解每个知识领域背后的基本逻辑和模式,并创造性地解决复杂的问题,而不是简单地以标准化测试为中心,而是注重培养关键的学习能力和习惯。此外,我们努力提供引人入胜,交互式和个性化的学习体验。因此,我们的学生不仅获得了他们在学校取得学业成功所需要的具体知识,而且还发展了宝贵的技能和能力,这将使他们终生受益。
作为行业先驱,我们相信我们比竞争对手具有显著的先发优势。从我们最初决定专注于在线小班化格式,到我们对技术和教学研究的大量投资,以及我们对“后端驱动”运营模式的重视,我们努力设计运营和服务的各个方面,为学生提供最高质量的基础学习体验。这些创新继续推动我们的快速增长和市场采用,并为该行业的其他参与者创造了进入壁垒。
135
业界领先的在线小班课程
根据CIC的数据,就2020年的总账单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学生人数而言,我们是中国最大的在线小班教育公司。根据同一消息来源,2020年,按总账单计算,我们占中国在线小班市场的15.1%。
自成立以来,我们已战略性地决定主要通过在线小班形式提供课程。据CIC称,在线小班是为学生提供引人入胜,交互式和个性化的学习体验以及提供基础学习的最有效形式。
我们对技术驱动的创新,教学研究和课程开发的关注是我们产品的核心。我们创建了沉浸式动画课件,以将抽象概念变为现实并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并开发了先进的技术,以促进学生之间的成功互动。我们还开发了智能自适应学习模型,将学生放入能力水平相似的同龄人中,并为他们提供高度个性化的教育内容。
为了大规模运营在线小班模型,我们克服了许多运营挑战,并成功解决了这种独特模型的关键进入壁垒。我们已经证明有能力招募,授权和保留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以提供具有一贯高教学质量的小班课程。我们开发了先进的系统和算法,可根据大量学生和教师的个人需求和可用性有效地安排课程,并最大程度地提高出勤率和优化教师利用率,以提高我们的运营效率。我们相信,我们专注的研究与开发努力,广泛的运营知识以及从学习数据中获得的深刻见解是我们竞争实力的关键组成部分。
创新的,最先进的教学法,课件和教育内容
为了优化基础学习和在线小班化格式的全部潜力,我们派出了一个由高级教育学研究人员,工程师,编剧和儿童心理学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并开发了一个复杂的过程,以将创新理念转化为高质量的课件和内容。在此过程中,我们的专家通过无缝合作开发了创新和技术驱动的教育学,课件和数字内容。
在教学方法方面,我们的创新体现在以下关键要素上:
| • | 有趣,迷人,身临其境。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是我们最重要的目标之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通过引人入胜的动画和故事情节,创新的游戏化功能以及丰富的物理学习工具包为学生提供了有趣且身临其境的学习体验。自成立以来,我们为学生和教师设计和制作了超过44,000分钟的动画课程内容,约450,000个游戏化和交互式拼图和练习,以及640多种体育学习工具包。通过有效的课堂互动,我们的老师与学生建立了情感联系,从而满足了学生的心理和社会需求。 |
| • | 个性化。我们利用技术和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为学生提供高度的个性化。我们使用精心设计的算法将每个学生与具有相似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同龄人匹配,然后继续实时跟踪他们的进度,并动态调整我们的教学以满足他们的独特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数据和反馈,我们 |
136
| 持续跟踪和分析学生的学习进度,为家长和老师生成综合报告,并向学生推荐个性化的学习资源。这也使我们能够为学生提供高度自适应的学习体验,使他们能够按照自己的节奏学习,并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喜好量身定制内容和学习目标。 |
| • | 鼓舞人心。我们的目的是激励我们的学生成为积极的思考者,我们特意安排课程以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强调发展全面的思维能力,使学生能够通过各种逻辑,深思熟虑的框架来处理问题,他们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进。在实践中,我们通过一系列细致的进展来做到这一点。我们创造的物理学习工具包,图像,动画和游戏有助于进一步激发积极的学习,因为它们使学生能够可视化复杂的概念并更好地发展逻辑思维能力。 |
在教育内容方面,我们努力使其结构合理,多样化和深入。我们将需要类似思维技能和方法的课程分成模块。通过学习这些模块,学生可以很容易地从整体上理解框架,而不是将注意力集中在零散的知识上。为了使学习过程有趣和引人入胜,我们提供了广泛的教学内容,从图形到开发谜题和游戏。此外,为了培养求知欲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我们开发的内容不仅包括具体的知识,还包括背后的基本逻辑和模式。
我们通过利用强大的数据能力不断升级产品,以使学生的学习体验更加引人入胜和有效。为此,我们仔细跟踪和分析了在课堂学生互动以及课后评估和反馈中产生的大量学习和行为数据。
由于我们以学生为中心的方法,我们的学生在许多国家和国际比赛中都超过了同龄人。例如,在2020-2021年美国数学联赛中,我们的99名参与学生中有76%获得了前50%的成就证书,这些证书授予了本次比赛中所有中国参与者中的前50%。根据CIC的数据,为了将其置于背景下,中国有40,000多名学生参加了2019-2020年美国数学联赛。
高质量的大规模教学
在大规模在线小班教学模式中,提供高质量教学的能力尤为关键。因此,我们必须有效地管理我们的大量教师,以确保我们所有的学生都获得持续的高教学质量。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拥有3,803名全职教师。由于我们专注于将技术驱动的解决方案集成到教学活动的以下关键方面,因此我们已经能够实现大规模的高质量教学:
| • | 直播课送货。我们先进的专有Spark教室系统和标准化课件使我们的老师能够为学生提供一致的高质量和个性化的学习体验,无论他们的背景和教学风格如何。我们的教育学,课件和数字教育内容为教师提供了满足教学目标的直观路线图,使他们能够更专注于以人性化的方式吸引学生,并满足他们的个人学习需求和偏好。教师可以更有效地指导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我们的课件进行活动,创造积极,引人入胜的学习体验。此外,我们为教师提供一系列创新的课堂管理工具,以帮助他们有效地促进深入的课堂讨论和活动。 |
137
| • | 教师赋权。我们开发了专有的Sparkleme教师赋权系统,以促进教师的发展并优化其有效性。它涵盖教师发展的所有关键要素,包括入职、培训、课程准备和实践、评价和认证。我们强调实用的专业技能,例如课堂管理和学生参与,以及各级理论知识。我们还创建了专有的教师质量评估系统,该系统与我们的课程评估团队协同工作,以执行常规的课堂评估。我们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果。 |
| • | 招聘和保留。我们建立了一个全面的教师招聘在线系统,以便为不断增长的学生群提供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该系统还帮助我们远程执行招聘流程,我们认为,这使我们能够获得比竞争对手更广泛的人才库。我们还使用Sparkleme的数据来有效实施大规模的绩效和薪酬管理,并为有能力的教师提供职业发展机会。我们对教师发展的整体方法以及以学生为中心的价值观,有助于形成独特而有凝聚力的文化,从而激励和吸引教师,提高教师的保留率并提高教师的整体效率。根据CIC的数据,我们的全职教师在2020年的每月平均自愿减员率为1.2%,大大低于行业平均水平6%。 |
我们相信,我们招募,增强和留住教师以及始终如一地为学生提供高教学质量以及引人入胜,交互式和个性化的学习体验的能力是我们关键竞争优势的一部分,并使我们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地位。截至2021年3月31日,在过去六个月中对我们课程质量进行评级的家长中,超过95%的家长给了我们五星评级,这是我们评级体系中最高的。
前沿技术驱动下的运营数字化
我们已经通过专有技术基础架构和系统实现了整个运营的标准化和数字化。这种方法使我们能够向关键的外部和内部利益相关者提供卓越的经验,提高我们的整体有效性和性能,并通过系统和流程迭代不断提高效率。它还使我们能够提供最佳的学习结果,高保留率和整体用户满意度。我们把重点放在以下业务优先事项上:
| • | 课程安排。课程安排对我们的运营效率以及学生和家长的整体用户体验至关重要。由于我们的课程通常每周安排几节课,并且有固定的时间安排,因此课程安排可能具有挑战性。通过我们的智能排课系统,我们可以在处理教师供应和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之间取得微妙的平衡。我们回应学生和家长对上课时间和教学风格的个别要求,并计划课程时间表,以使教师能够满负荷工作,并使我们的教室人口充足。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能够动态管理课程安排过程,并最大程度地提高我们的出勤率和教师利用率,以优化我们的效率。 |
| • | 老师。如前文所述,我们先进的专有Spark教室系统,标准化课件以及强大的教师招聘,授权和保留系统不仅可以确保大规模的高质量教学,还可以优化教师生产力和运营效率。 |
138
| • | 辅导老师。我们创建了以学生为导向的辅导和服务系统,使导师可以提供个性化服务,以满足每个学生及其父母的特定需求。这个一站式在线系统跟踪每个学生的整个学习周期,数据和结果。通过为导师创建和跟踪关键任务,该系统帮助我们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及时,无缝的服务。此外,该系统具有一系列功能,可直接自动向学生及其家长提供服务,从而优化了我们的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根据CIC的数据,在NPS(一种广泛使用的用于衡量总体客户满意度的调查方法)方面,我们在中国K-12AST在线公司中获得了最高分。 |
| • | 课程顾问。我们定制了一个智能销售CRM系统,以最大程度地转换潜在的潜在客户。该系统由一组高级算法支持,这些算法帮助我们分配内部资源,以动态和有效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它还包括与在线课程相关的话题和常见问题解答,以及广泛的智能工具和分析,以提高转化率并增强客户体验。因此,根据CIC的数据,我们拥有行业领先的销售生产力,这体现在2020年销售团队新学生入学的平均每人每月总账单上,这是其他在线K-12AST公司的两倍以上。 |
我们相信,我们的技术和运营复杂性使我们与同行有所不同,我们将继续快速扩展业务。
强大的品牌知名度
根据CIC的数据,我们已经成为中国K-12AST行业公认的领先品牌,尤其是随着新一代中国父母认识到基础学习的好处。我们与学生和家庭建立了信任和深厚的联系,并且随着学生继续其一生的学习旅程,我们不懈地努力为他们提供更好,更吸引人的学习体验,以加深这种联系。根据CIC于2021年3月对家长进行的一项调查,该调查旨在为他们的孩子寻找基本的学习选择,这些家长将我们的品牌与有趣,引人入胜和交互式的学习体验,一贯的高教学质量以及引人注目的学习结果联系在一起。根据CIC的数据,在NPS(一种广泛使用的用于衡量总体客户满意度的调查方法)方面,我们在中国K-12AST在线公司中获得了最高分。我们还获得了众多行业奖项和广泛认可,包括中信建投Daily于2020年12月授予的最具影响力的教育机构。在中国科学院于2021年3月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我们在小型AST公司中的父母满意度排名第一。
我们相信,我们已成为寻求基础学习服务的学生和家庭的首选品牌。根据CIC的数据,强大的口碑推荐和有机流量使我们能够以大大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成本获得新的入学人数,并实现行业最高的学生保留率之一。根据CIC的数据,2020年,口碑推荐和有机流量产生了77%的新生入学人数,这一水平大大高于我们的同行。
富有远见,企业家精神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具有不同的专业知识
我们富有远见的管理将跨越技术和教育的深厚知识与共同致力于利用技术创造高度参与的学习体验相结合。Jian(Mark)Luo先生,我们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是一位具有20多年经验的连续企业家
139
在科技行业。在成立霍华之前,罗先生是中国领先的在线分类和上市平台赶集网的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技术官,后与58合并。com于2015年。其他高级管理团队成员在教育,互联网,技术和创业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曾在领先的教育和科技公司中担任高级职务,例如Ganji,Tal,Rise Education,腾讯,GE和联想。管理团队的多元化背景以及对改善学生教育的共同热情吸引了最优秀的人才,专家和专业人员。
我们的策略
基础学习服务市场正在快速增长,我们相信我们仍处于抓住这一巨大机会的早期阶段。我们计划执行以下策略以进一步巩固我们在该市场的领先地位:
继续投资于我们的教育学,课件和教育内容
我们计划继续投资于我们的核心能力,例如内容开发,课件设计和教学研究。根据我们对日常运营产生的大量学习数据的分析,我们还打算升级和完善我们的教育内容产品,包括交互式课件和物理学习套件。我们预计,这些投资将使我们在创新方面保持领先地位,从而使我们能够提供比竞争对手更具吸引力的,交互式的和个性化的学习体验,并获得更引人注目的学习结果。
丰富我们的课程内容
我们计划丰富课程内容,以涵盖更多学科,年龄组和课程交付形式,同时保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作为所有课程的指导原则。我们已经成功地从最初的数学思维课程扩展到中英文课程,并将继续引入新的学科。我们还计划扩展我们的内容开发团队,并开发跨新学科的专有教学方法。我们打算设计课程,以适应学生不同的认知模式和学习需求,同时产生同等有效的学习结果。此外,我们计划进一步扩大课程范围,目前为3至12岁的学生提供服务,以服务更多的K-12年龄组。最后,我们可能会根据学生不断变化的需求探索其他课程交付方式。
扩大我们的学生基础
我们将专注于通过扩大在中国一线和新一线城市的业务来扩大我们的学生基础。我们还将发展成为其他更深层次的城市,在这些城市中,我们相信对优质基础学习服务的需求巨大且迅速增长。我们认为,普遍需要基础学习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方法;因此,我们打算扩大我们的全球影响力,并扩大我们的存在和学生基础。
进一步投资于技术和数据能力
技术是我们增长的核心。我们努力不断地吸引人才。我们还计划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平台,不懈地专注于利用海量学习数据并增强我们的AI和技术能力。凭借对技术的坚定不移的承诺,我们的目标是在我们的运营和服务产品中实现更好的个性化,标准化和效率。
140
提高我们的品牌知名度和知名度
我们的品牌和声誉对于我们的持续成功至关重要。我们计划通过继续改善课程设置并提供独特的,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体验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品牌知名度。我们还计划通过口碑推荐和有机流量继续覆盖更广泛的潜在学生和家长群体。
我们提供的课程
我们的在线课程目前为3至12岁的学生提供服务,并专注于三个主要学科:数学思维,中文和英文。我们的每门课程都遵循相同的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即增强学生的能力,以发展技能和性格,从而通过有趣和引人入胜的学习体验为他们带来终身利益。
数学思维
自我们于2018年3月向学生教授第一门数学思维课程以来,该课程已发展成为我们的旗舰课程。我们提供在线小班和AI增强格式的数学思维课程。我们将继续丰富我们的数学思维课程,以涵盖更多的年龄组。
凭借我们深厚的教学见解,我们开发了独特而成熟的课程体系,以确保学生的学习体验和结果的质量。在内容方面,我们超越了被动传授知识,而专注于教授学生核心的思维方法和技能。我们将大量的数学问题提炼为20种核心思维方式,如分类、归纳、图形表示和替代,以及12种核心思维方式,如空间想象能力、逻辑能力和算术能力。然后,我们培养学生使用这些方法和技能的组合来解决不同数学问题的能力。通过这种方式,我们使我们的学生成为积极的思考者和问题解决者。
学习模式和课程结构是我们目前课程体系的另一个方面。我们将学生的学习过程分为多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里程碑。这使我们能够根据每个学生当前的能力水平和学习需求来定制课程内容和服务。在每个阶段中,我们将使用类似方法或技巧的数学问题分组为主题,每个主题分为四个难度不断上升的课程。
中文
我们于2019年7月开始提供中文课程,目前以在线小班和AI增强格式提供中文课程。我们的中文课程旨在通过学习广泛的内容,包括拼音、汉字,帮助学生建立坚实的人文基础和一套全面的中文技能,包括阅读、写作和沟通能力,中国古典文学和中外文学门类繁多。
我们相信中文学习不是被动的记忆,而是积极的探索其背后丰富的内涵、文化和历史。例如,当我们教学生一首中文诗歌时,学生们首先要看一段精心设计的动画视频,以说明历史故事。这种方法让学生生动地了解每一部文学作品背后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对这门学科的兴趣,我们还开发了具有各种文化主题的原创中文歌曲。
141
与数学思维课程一样,我们不仅帮助学生获得特定的知识,而且帮助他们掌握适用于新环境的方法和技能。例如,我们将具有相似修辞技巧的诗歌和散文分成相同的课程或单元,以便学生能够在不同的文学材料之间找到联系和模式,并培养基本的学习能力。
英语
我们于2020年8月开始提供英语课程,目前以AI增强格式提供这些课程。我们还计划在2021年推出在线小班英语课程。
我们的英语课程是根据学生的想法从头开始设计的,并由认知心理学和语言学等多学科专业知识提供信息。英语单词与汉语单词不同,基本上是声音序列的视觉表现。对于非英语母语的人来说,如果不首先熟悉单词的发音,就很难通过记忆每个新单词的拼写来开始学习英语。考虑到这一点,我们设计初级英语课程的重点是听和交流,而不是阅读和写作,这将涵盖在更高级的课程中。特别是,我们开发了英语歌曲,帮助学生以有效和愉快的方式学习该语言。这些课程设计让学生熟悉英语单词的发音,这样他们就可以很容易地在后面的发音和拼写之间建立联系。这样,我们的学生学习英语的最初兴趣就不会被单调重复的单词拼写记忆所削弱。
其他课程
我们还提供其他数字课程,这些课程的长度通常比数学思维,中文和英文课程短。此外,我们还向授权的线下教育机构出售某些数学思维和汉语课程。
我们如何提供课程和服务
如上所述,我们的课程主要以两种主要形式提供:在线小班课程和AI增强课程。我们根据课程主题、内容和难度等级的特殊性,选择最适合的授课形式。为了提供有效,引人入胜和有趣的学习体验,并智能地跟踪和分析行为和学习数据,我们开发了专有的Spark教室系统,老师可以通过该系统向学生教授我们的课程。我们还有一个专门的手机应用程序,让家长随时了解孩子的学习状况。
在线小班课程
根据CIC的数据,就2020年的总账单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学生人数而言,我们是中国最大的在线小班教育公司。根据CIC的数据,作为我们在线小班课程质量的证明,我们拥有行业领先的课程续订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提供在线数学思维和汉语小班课程。这些课程通常每个课程约30至40分钟。学生通常每周有两节课,每年有96节课,有固定的时间安排,由同一位老师和同一组同学授课。这些课程一般每班4至8名学生。我们还为每个学生配备了一名专门的辅导老师,他们将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学习支持。稳定的课程安排,教师和同学创造了一个学习环境,使我们的教师培养个人的纽带,并更好地了解每个学生的独特需求。
142
我们的在线小班课程提供的学习体验比传统的离线课堂学习体验更具交互性和参与性。我们在课件和学生界面中内置了交互式功能,以实现师生之间的实时交互和交流。我们的课程旨在为每个学生提供足够的机会,让他们畅所欲言,参与课堂练习和活动。教师还可以通过私人流媒体渠道为任何特定学生提供个性化指导。我们的课程还为学生提供了彼此互动的机会,从而创建了社区感并增强了学生的社交技能。下面的图片说明了我们的在线小班虚拟教室的关键功能和学生界面。
人工智能增强课程
我们提供AI增强课程,这是具有AI功能的预录制课程,可模拟现场教学以补充在线小班课程,从而满足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和偏好,尤其是那些更喜欢灵活课程安排的学生。我们的AI增强课程比在线小班课程便宜,可以按需观看。
我们提供AI增强课程作为独立产品。我们目前提供AI增强的英语,数学思维和汉语课程。
我们的AI增强课程由经验丰富的老师预先录制。每门课程由若干个课程组成,每个课程持续约15至35分钟。我们结合了交互式游戏,故事情节和奖励,以刺激活跃的课堂环境。我们还量身定制课程和课件,以适应AI增强的课程设置。
我们独特的,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体验
我们学生的学习过程包括以下步骤:
| • | 初步评估。我们的学生的学习过程始于初步评估,这有助于我们了解学生的能力水平,并将他们纳入能力水平相似的同学班级。 |
| • | 课程安排。然后,我们会与家长和学生协调,以选择合适的时间,让学生可以按固定的时间表参加我们的课程。 |
143
| • | 课程课程。我们的学生开始按预定时间参加课程。课程内容一般由准备活动、主题、练习问题、课堂讨论和总结四部分组成。 |
| • | 课后练习和活动。我们的辅导老师会跟进家长和学生,提醒他们完成练习和活动。学生还参加“嘉年华”,在游戏化的环境中回答练习问题并竞争虚拟奖项。辅导老师还会在课后与家长互动,向他们提供有关孩子学习状况的最新信息。 |
| • | 进入更高的课程水平。当我们的学生接近他们当前课程水平的终点线时,我们的导师将与他们的父母一起考虑注册更高水平的课程或其他学科的课程。 |
当我们的学生经历这个学习周期时,我们为他们提供独特的,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体验,该体验由以下特征定义:
个性化教学
我们相信每个孩子都是不同的,需要个性化的学习策略和资源才能脱颖而出。我们的课程有不同的难度等级,通常是从1级到8级,尽管每个科目有所不同。报名参加我们的一门课程后,每个学生都将进行安置评估。我们大多数参加在线小班课程第1级和第2级的学生都是3岁至6岁的幼儿园学生,参加在线小班课程第三级或以上课程的大多数学生都是年龄在6岁至12岁之间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截至2021年3月31日,在我们的在线小班课程的学生中,约有31.7%的人正在攻读1级和2级,其余68.3%的人正在攻读3级或以上。我们目前不为中学(7至12年级)学生提供课程。在相同的课程水平内,我们还将学生分配给能力水平相似的同学。在课程期间,我们继续使用独特的SMART自适应学习模型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体验,该模型以动态的方式准确,持续地评估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并为他们提供适合其需求的学习资源。我们全面分析学生的学习数据,以评估学生的能力水平。评估过程以动态和连续的方式进行监测。
144
个性化功能也可以在我们的课程体验的每个细节中找到。例如,我们根据对同班学生学习数据的分析,为他们提供不同难度水平的相同主题的练习题。当学生做练习题时,老师可以看到老师屏幕上每个学生的屏幕。教师可以使用我们Spark课堂系统中嵌入的工具与任何单个学生直接或私下交谈,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对一的帮助和指导。以下是我们课程的截图,说明了一些个性化功能:
145
互动学习
我们独特的学习体验的另一个要素是我们的课程体系中内置的多维互动。
| • | 学生与课件之间的互动。我们提供沉浸式的,基于故事的课件,将学习转变为充满动画,角色和游戏的有趣的互动冒险,以培养兴趣,想象力和参与感。我们的每门课都有一个总的叙事弧线,有三个主要人物:艾比、本尼和凯西。我们有才华的内部编剧和平面设计师为每一堂课提供有趣的故事和生动的图像,使故事情节有机地发展,以适应学习内容。在选修我们的课程时,学生们积极参与故事的发展,帮助他们的朋友艾比、本尼和凯西解决难题。以下是我们的课件截图: |
除了虚拟内容,我们还为每个学生提供全面的体育学习工具包,这些工具包与每个课程的课件一起使用。体育学习工具包包括精心设计的课本、学习垫和闪存卡,以激发动手学习,增强对知识的理解并促进课堂互动。
| • | 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互动。我们的系统为教师提供了各种工具来与学生进行充分的交互。例如,我们的“私人麦克风”功能允许教师在其他学生进行课堂练习时与需要直接个性化指导的学生进行私下交谈。此外,我们跟踪师生互动数据,以帮助教师与每个学生保持高质量的互动。 |
| • | 学生之间的互动。我们认为,没有社会因素,学习几乎不可能是有趣或有效的,因为社会因素的社会能力和需要正在迅速发展。为了方便学生之间的学习和交流,我们的系统提供了创新的功能,例如小组竞赛和讨论。通过竞争和合作,我们的学生将有机会向他们的队友和对手学习。学生之间的互动还会产生社区感,从而提供 |
146
| 进一步激励学生的学习过程。以下是从我们的课程中选择的截图,以说明学生之间的互动: |
个人联系
我们将个人注意力注入学生的学习体验。固定的时间安排,老师和同学们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学习环境,培养了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个人纽带。
我们精心设计的课件不仅提高了教学质量,而且让老师们更加注重对每个学生的个性化关注。我们的老师不仅仅是监督员和指导员。他们还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励他们思考和探索,培养成就感,并帮助他们按照自己的节奏学习和发现。在选择和培训新教师期间,我们评估和增强候选人与学生建立个人联系的能力,并强调与学生建立联系的重要性。
学习成果
根据CIC于2021年3月进行的一项调查,作为我们所提供的独特学习体验受欢迎的证明,我们在NPS方面获得了中国在线K-12AST公司中的最高分,NPS是一种广为人知的调查方法。测量整体客户满意度。根据同一调查,家长将我们的品牌与有趣,引人入胜和交互式的学习体验,一致且高的教学质量以及引人注目的学习结果联系在一起。
通过我们的课程,学生们找到了真正的学习兴趣,内在的探索动力和表达自我的勇气。许多家长没有强迫孩子参加我们的课程,而是注意到他们的孩子爱上了我们的课程,有些家长甚至要求更多的课程。我们课程的背景故事情节也给学生带来了积极的行为变化。这些故事中的相关人物,如艾比、本尼和凯西,成为学生的榜样,帮助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此外,我们的学生在许多国家和国际比赛中都超过了其他人。例如,在2020-2021年美国数学联盟中,我们99名参与学生中的76%
147
获得了前50%的成就证书,该证书授予了本次比赛所有中国参与者的前50%。超过40,000名学生参加了2019-2020年美国数学联赛。
定价和退款政策
我们收取的学费是按课程套餐计算的。每个课程包都包含特定学科的固定数量的“课程单元”,这些单元在学生与我们一起上课时消耗。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在线小班课程包的官方价格在850元至5,980元之间,具体取决于课程单位和课程主题的数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AI增强课程包的官方价格在699元至2,399元之间,具体取决于课程单位的数量和课程主题。为了进一步吸引潜在的学生,我们提供免费或最低收费的试用课程。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销售,营销和品牌”。
对于在线小班课程和AI增强课程,我们为家长提供一定数量的课程单元的全额无条件退款。在全数退款期限届满后,家长仍可按比例无条件退还未使用的课程单位。虽然我们有宽松的退款政策,但历史上的退款率一直偏低。
课程和内容开发
我们的课程和内容开发工作遵循我们的教育理念,即优先考虑学生的需求,并通过有趣和引人入胜的学习体验帮助他们发展终身技能和积极特征。我们在内部开发了几乎所有的课件和教育内容,从而确保了课程的质量和独创性。自成立以来,我们为学生和教师设计和制作了超过44,000分钟的动画课程内容,约450,000个游戏化和交互式拼图和练习,以及640多种体育学习工具包。我们没有将重点放在营销上,而是投入了大量资源用于课程和内容开发。通过经验和实践,我们对认知科学,发展心理学和教育学有了深刻的理解,这是我们课程和我们开发的所有其他教育内容的基础。我们复杂的课程和内容开发过程的结果是一个多层次的交互式课件,该课件是业内首个根据CIC进行的数学课程,增强了学生与课件,学生与教师以及学生之间的交互性。我们在课件中嵌入的交互功能远远超出了简单的多项选择题,还包括其他各种创新的交互方式。
课程开发过程的多学科性质要求教育专家、编剧、平面设计师和工程师团队之间进行无缝协作,并充分整合他们的专业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行之有效的,真实的课程开发过程,以将创新理念转化为具有标准化质量的课程。特别是,我们已经开发了将精心策划的知识和技能集合转化为动画视频的能力,这些知识和技能是我们想要教给学生的。
在推出课程产品之后,我们能够根据大量学习和行为数据中的可操作见解,升级我们的产品,并使课程中的学习更加相关和引人入胜。例如,当学生与我们基于故事的课件互动时,我们会分析他们的互动水平,并确定产生最佳学习体验的内容和方法,这有助于更有效地组织课程。这样的迭代过程有助于我们不断改进课程内容以及学生的学习体验和结果。
148
我们的大多数课件和课程材料都是内部开发的。我们依靠版权和商标法,商业秘密保护以及与员工的保密协议相结合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知识产权”。
我们的教员
我们拥有一支庞大的全职教师队伍,致力于为学生提供独特且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体验。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教师主要由3,803名全职教师和1,514名全职导师组成,这些教师来自我们的各个区域中心,包括北京,武汉,西安,成都等中国城市拥有足够的优质教育人才。这个庞大的全职教师队伍对于我们大规模提供优质小班课程的能力至关重要。为了确保我们有足够的合格教师和导师来为大量小班提供服务,我们制定了强有力和系统的教师和导师招聘和培训方法。我们的努力不仅帮助我们大规模地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而且还为我们的教师创造了愉快的工作环境和充满希望的职业道路,使我们能够继续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教学人才。
每门课程开始时,将为每位学生配备一名教师和一名导师,为学生提供课堂内外的无缝教育服务和支持。通常,老师负责授课,在课堂上与学生互动并提供有关学生家庭作业的反馈,而导师则致力于在课后向学生和家长提供学术和行政支持并与他们进行沟通。我们还通过分析为每个学生收集的大量学习数据,帮助老师和导师提供更定制的学习服务。请参阅“—技术”。
我们的老师
我们的老师不仅仅是监督员和指导员。它们激发了学生的好奇心,引导学生在自己的学习过程中发挥主动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建立了有效的招聘,培训,赋权和管理系统,使我们能够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培养和留住合格的教师。我们以学生为中心的价值观,有效的教师培训计划和成熟的教师管理计划使我们能够在2020年将每月平均自愿流失率保持在1.2%以下,这对于确保学生学习体验的连续性至关重要。我们还具有将大部分招聘和培训流程转移到在线的能力和灵活性。即使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这也确保了稳定的教师供应,以满足对我们课程不断增长的需求。
| • | 招聘。在教师招聘方面,我们采用严格的筛选和面试流程。在此过程中,我们会对考生的各种技能和素质进行评估,包括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表达能力和逻辑感。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99.9%的教师拥有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 |
| • | 培训和支持。我们的每位新教师都需要参加一个训练营计划,在那里他们通过在真实的在线课堂场景中练习来培养自己的教学技能。在每堂课之前,我们都要求老师们经过多轮的准备、练习和试听。此外,我们还定期为教师提供有关教学技能和能力的虚拟培训课程。 |
| • | 评估与补偿。我们建立了一个全面的管理体系,为教师提供建设性的反馈意见,帮助他们提高核心技能。我们为我们的教师制定了一套职业发展轨迹,并制定了一套职业目标。我们还有一个质量评估团队,定期抽样检查老师的课程 |
149
| 录音并对他们的课堂表现进行评分。我们的教师按每节课收取基本工资和服务费,两者均根据专业水平进行调整。 |
我们的导师
我们的导师负责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课后辅导服务,解决家长的问题以及续课。我们已经开发了成熟的招聘,培训和评估系统,以保持稳定的训练有素的导师供应,共同成长。
| • | 招聘。在招募导师时,我们会评估申请人支持学生及其父母的意愿和能力。特别是,我们在申请者过去的学术和职业经历中寻找对教育的真正热情。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99.4%的导师拥有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 |
| • | 培训和支持。我们为导师提供入职培训和定期在职培训,以增强他们的沟通和教学技能,并支持他们的个人和职业发展。为了提高导师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我们开发了一站式虚拟导师和服务系统,该系统可跟踪学生的学习周期,数据和表现,并集中处理各种日常辅导任务。 |
| • | 评估与补偿。我们为导师创造了一个清晰的职业发展轨迹。我们导师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基于绩效的奖金。 |
我们的学生
由于我们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并致力于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体验,我们已经建立了庞大且快速增长的学生基础。截至2020年3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我们分别有133,902和370,530名学生,同比增长率为176.7%。
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在中国大陆的学生中约有62%居住在一线和新一线城市。他们的父母通常对新的教育理念持开放态度,并愿意为他们的孩子购买好的教育内容。一方面,他们的父母希望他们的孩子享受学习;另一方面,他们必须让他们的孩子为中国的应试教育环境做好准备。此外,我们还吸引了位于中国较低一线城市和其他各个地区的不断增长的用户群。截至2021年3月31日,居住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学生约占我们学生人数的7%。
品牌,销售与市场营销
根据CIC的数据,我们围绕着高质量的课程和父母的高满意度建立了强大的品牌。我们通过推荐和其他渠道的组合来产生销售线索。目前,我们的销售,营销和品牌推广工作的短期战略重点是在一线和新一线城市。
品牌建设
在不断致力于提高学生学习体验质量的推动下,我们建立了深受喜爱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后端驱动的业务模型确保
150
我们将投入足够的资源来加强与课程开发,师资管理和技术基础架构相关的核心能力。该模型已被证明可以有效地在我们当前和潜在的用户中创建和维护强大的品牌和声誉。我们持续为学生提供高质量学习体验的能力使我们的学生及其家长感到高度满意,进而增强了我们的品牌和声誉。
频道
转介和有机交通
从历史上看,学生及其父母的口碑推荐在我们的新入学人数中占了很大一部分。推荐产生的新入学人数百分比很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的品牌,声誉,课程质量以及经过证明的学习经验和结果。根据CIC于2021年3月进行的一项调查,就NPS(一种用于衡量总体客户满意度的广为人知的调查方法)而言,我们在中国K-12AST在线公司中获得了最高分。我们以免费课程单位或Spark硬币的形式向将课程介绍给他人的家长提供奖励,这些奖励可以兑换为课程单位,商品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现金券。根据CIC的数据,2020年,口碑推荐和有机流量产生了77%的新学生入学人数,大大高于我们的同行。
随着我们不断增长的学生基础和品牌知名度的提高,我们希望通过口碑推荐来产生更多的销售线索和新的入学人数。
其他渠道
除了口碑推荐和有机流量外,我们还通过其他各种方式产生流量,例如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平台和网站上的广告。
销售流程
学生家长最初向我们提供联系信息。我们的课程顾问会立即与这些家长联系,以提供有关我们课程的更多信息。他们还为未来的学生安排试用课程,并继续跟踪他们,以回答问题并提供进一步的信息。
除了新的销售线索外,我们还通过课程更新和交叉销售来产生销售。由于我们高质量的课程产品和专注的教育服务,我们能够保持学生及其家长的高满意度。有了积极的用户体验以及导师的帮助和辅导,许多家长和学生都愿意进入同一课程的下一个阶段,或者报名参加涵盖不同主题的其他课程。
我们的声誉和精心设计的销售流程是我们高效销售工作的基石。根据CIC的数据,2020年我们销售团队新学员的人均月总收入是其他在线K-12AST公司的两倍以上。
技术
技术是我们业务的另一个基石,推动着我们的课程和内容开发,师资管理和运营优化。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有一个团队
151
大约1400名产品开发和技术专业人员,其专长包括算法工程、大数据分析和基础设施维护。我们技术团队的很大一部分以前曾在中国和世界各地的领先互联网和技术公司工作。
通过创新和迭代,我们的技术团队针对在线小班模型提出的运营挑战开发了一套全面的解决方案。我们专有的技术平台可提高学生学习体验的质量并优化我们的运营效率:
| • | Spark教室。我们开发了Spark教室系统,供教师向学生提供课程。该系统为教师提供了多种互动功能和创新的课堂管理工具,使学生与课件、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能够进行有效的互动。 |
| • | 课程安排。我们开发了专有的智能排课系统,以在处理教师供应与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之间取得平衡。智能排课系统使我们能够回应学生和家长有关上课时间的个别要求,并计划课程时间表,以使教师能够满负荷工作,教室人口充足。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能够动态管理课程安排过程,并最大程度地提高我们的出勤率和教师利用率,以优化我们的效率。 |
| • | 教师赋权。我们开发了专有的Sparkleme教师赋权系统,以促进教师的发展并优化其有效性。它涵盖教师发展的所有关键要素,包括入职、培训、课程准备和实践、评价和认证。我们还创建了专有的教师质量评估系统,该系统与我们的课程评估团队协同工作,以执行常规的课堂评估。 |
| • | 导师管理。我们创建了以学生为导向的辅导和服务系统,使导师可以提供个性化服务,以满足每个学生及其父母的特定需求。这个一站式在线系统跟踪每个学生的整个学习周期,数据和结果。通过为导师创建和跟踪关键任务,该系统帮助我们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及时,无缝的服务。此外,该系统具有一系列功能,可直接自动向学生及其家长提供服务,从而优化了我们的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现为本公司董事。我们定制了营销系统以有效获取潜在客户,并定制了智能销售CRM系统以最大程度地将潜在客户转化为注册客户。这些系统得到一套先进算法的支持,这些算法帮助我们分配内部资源,以动态和有效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 |
我们的技术团队还提供以下服务和功能:
| • | 大数据分析。我们每天跟踪,编译和分析大量的学习数据和运营数据,使我们能够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并频繁升级课程产品和技术。 |
| • | 人工智能。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我们的系统能够自动分析学生的面部表情,行为和声音,以增强课堂管理和学习评估。我们的人工智能算法还增强了我们的内容开发和推荐工作。 |
152
| • | 直播。我们与中国领先的音视频流媒体服务提供商合作,为我们的直播课程提供低延迟的流媒体服务。 |
| • | IT基础设施。我们与中国领先的云服务提供商合作托管我们的服务器。我们定期备份数据库,并使用场外存储机制来保护数据的安全性。我们的技术团队会监控网络基础架构的性能,以及时应对潜在的风险和事故。 |
知识产权
我们依靠专利,版权,商标和商业秘密法律以及对披露的限制相结合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拥有内部开发的教育内容的版权。我们与我们的教师,课程和内容开发人员以及其他员工签订了标准的雇用协议,其中规定他们与我们的雇用相关的知识产权是我们的知识产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已在中国SAMR商标局注册了53个商标,在中国国家版权局注册了49个软件版权和18个其他版权,以及34个域名,其中包括我们核心商标(“火花思维”)的注册以及我们主要运营网站的域名。
尽管我们努力保护自己免受侵犯或盗用我们的知识产权,但未经授权的各方仍可能试图复制或以其他方式获取和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如果成功提出侵权索赔,并且我们未能或无法及时开发非侵权知识产权或许可侵权或类似知识产权,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有关的风险-我们可能会不时受到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索赔”和“-如果我们未能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的品牌和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的团队
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拥有8,743名全职员工,其中大多数位于我们在北京的总部以及我们在中国武汉,西安,成都和上海的办事处。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按职能划分的员工细分:
| 功能 |
数量 员工 |
百分比 | ||||||
| 教师,导师和客户服务 |
5,511 | 63.0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 |
960 | 11.0 | ||||||
| 研究与开发 |
1,393 | 15.9 | ||||||
| 一般和行政 |
879 | 10.1 | ||||||
|
|
|
|
|
|||||
| 总计 |
8,743 | 100.0 | ||||||
|
|
|
|
|
|||||
我们与员工签订标准的雇佣合同。除了工资和福利外,我们还为员工提供基于绩效的奖金,并为销售与市场营销员工提供基于佣金的薪酬。
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参加市政府和省政府为中国员工组织的各种员工社会保障计划,包括养老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基金。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必须不时向中国员工的员工福利计划供款,最高限额为中国地方政府规定的此类员工薪金,奖金和某些津贴的指定百分比。
153
我们相信我们与员工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并且我们过去没有经历过任何重大的劳资纠纷。我们的员工都没有工会代表。
法律程序
我们可能会不时成为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或行政诉讼的当事方,包括与知识产权侵权,侵犯第三方许可或其他权利,违反合同以及劳动和就业有关的诉讼索赔。我们目前不是任何重大法律或行政诉讼的当事方。但是,诉讼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无论结果如何,都可能导致大量成本和我们资源的转移,包括我们管理层的时间和精力。
保险
对于因火灾,地震,洪水或任何其他灾难而造成的伤害,死亡或损失,我们不维护任何责任保险或财产保险单。根据中国的行业惯例,我们不维护业务中断保险,也不维护关键人物人寿保险。
数据隐私与安全
我们致力于保护我们每天跟踪,处理,存储和使用的大量用户数据。我们将允许员工和产品跟踪的个人数据类型限制为仅对我们的运营严格必要的类型。我们已经实施了先进的双向数据加密措施,以确保数据的安全传输。我们还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授权协议,以控制对我们在线数据库的访问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所有敏感的个人信息和关键数据在存储前都经过加密。当我们的员工将任何数据下载到离线存储时,我们的系统会自动删除敏感的个人信息,以防止离线环境中的任何泄漏风险。当需要向外部方披露任何用户信息时,我们需要额外的授权。
竞争
我们经营着竞争激烈的在线教育行业,在业务的各个方面都面临激烈的竞争,包括学生招生,课程和内容开发,人才招聘和保留以及技术开发。
我们认为,中国在线教育市场的主要竞争因素包括:
| • | 品牌知名度和声誉; |
| • | 内容和服务质量; |
| • | 学生基础; |
| • | 产品定价; |
| • | 新产品的开发; |
| • | 技术基础设施和AI能力;和 |
| • | 运营效率。 |
154
我们相信,我们处于有利地位,可以在上述因素上有效竞争。有关与竞争有关的风险的讨论,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我们面临激烈的竞争,这可能导致定价压力和市场份额损失,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设施
我们目前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里泽中原101号A座。我们在中国北京设有办事处,总面积约为19,905平方米。这些设施目前容纳我们的管理总部,以及我们的大多数销售与市场营销,课程和教育内容开发,技术和一般和行政活动。我们还在中国武汉和西安设有办事处。
我们从独立第三方租赁了我们目前占用的所有设施。我们认为,我们目前租赁的设施足以满足我们在可预见的将来的需求。
季节性
从历史上看,随着我们的快速增长,我们没有经历过重大的季节性。但是,将来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公共假日和学校时间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的历史表现可能并不表示我们未来的经营业绩。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的经营成果会受到季节性波动的影响。”
企业社会责任
在爱和技术的激励下,我们定期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倡议,以促进教育平等,并为那些无法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儿童提供支持。我们与地方当局、非营利组织、学校和其他社区领袖合作,向欠发达农村地区的学生捐赠了课程和相关材料。例如,在2019年10月,我们与《中国青年报》合作,为欠发达农村地区15所小学的学生捐赠了1万门数学思维课程。2020年10月,我们还与北京东湖街道办事处和内蒙古卓资县扶贫办合作,向卓资县学生捐赠了1万多套体育学习工具包。2020年11月,我们在家长社区组织了一项慈善活动,并从加尔茨藏族自治州的3,000多名家长那里筹集了资金和衣服。
155
法规
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是根据中国立法者创建和制定的法律制度开展的,该法律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中国中央政府行政部门的最高权力机构组成,及其下属的几个部委和机构,包括教育部或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局(以前称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SAMR,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原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节总结了与我们业务相关的主要中国法规。
与外国投资有关的法规
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颁布了《外商投资法》,该法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取代了三部规范外商在华投资的法律,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在《外国投资法》生效之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2020年1月1日之后的五年内保留其公司形式。根据《外国投资法》,“外国投资者”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外国投资企业”或FIE,指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全部或部分投资的任何企业,“外国投资”是指任何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直接或间接投资,包括:(i)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建立外商投资企业;(ii)获得股票,股票权益,财产股份,在中国国内企业中的其他类似权益;(iii)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投资新项目;(iv)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投资。
《外商投资法》规定,中国实行设立前国民待遇加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除特殊情况外,政府一般不征收外商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将向外国投资者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外国投资者被禁止投资负面清单上的禁止行业,并且在投资该清单上的限制行业时必须遵守特定要求。进入某一行业需要许可证时,外国投资者必须申请许可证,除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必须将申请与国内企业的申请同等对待。此外,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提交信息报告,外国投资应接受国家安全审查。此外,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的《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阐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也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投资。
2019年12月26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外国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据此,“投资合同”定义为外国投资者(即外国个人,外国企业或其他外国组织)在中国直接或间接投资而形成的相关协议,包括设立外国投资企业的合同,股份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物业或其他类似权益的转让合同、新建工程合同等。如果决定订立该投资合同是为了在负面清单中的“禁止行业”中进行外国投资,或者是为了
156
在不满足负面清单所列条件的情况下投资于“受限行业”的目的。2019年12月30日,商务部或商务部与SAMR联合颁布了《外国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有关外国投资限制的法规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或负面清单,自2020年7月23日起生效,增值电信服务的提供属于受限制的行业,外国所有权的百分比不能超过50%(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商店转发和呼叫中心除外)。
最近于2016年2月6日修订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条例》或FITE条例是外国直接投资中国电信公司的关键法规。FITE法规规定,禁止电信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持有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FIE的50%以上的股权。此外,在中国投资增值电信企业的主要外国投资者必须在提供此类服务方面具有积极的记录和经验。此外,符合这些资格要求的外国投资者打算投资或建立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增值电信企业,必须获得工信部和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当地同行的批准,这些机构保留相当大的酌处权授予批准。
2006年7月13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i)外国投资者只能通过建立具有有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企业在中国经营电信业务;(ii)禁止国内许可证持有人以任何形式向外国投资者租赁,转让或出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任何资源,(三)增值电信服务提供商或其股东必须直接拥有域名及其在日常运营中使用的注册商标;(iv)每个增值电信服务提供商必须为其批准的业务运营拥有必要的设施,并在其许可证所涵盖的地理区域内维护此类设施;(v)所有增值电信服务提供商均应改善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定相关的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应急预案,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省通信管理局作为规范电信业务的地方主管部门,对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不限期改正的,可以吊销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有关增值电讯服务的规例
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国电信条例》或最近于2016年2月6日修订的《电信条例》,以规范中国的电信活动。《电信条例》将电信服务分为两类,即“基础设施电信服务”
157
和“增值电信服务。”根据《电信法规》,增值电信服务或VATS的运营商必须首先从工信部或其省级对口单位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运营许可证或VATS许可证。2017年7月3日,工信部发布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其中就经营VAT所需的许可证类型,获得此类许可证的资格和程序以及此类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
自2016年3月1日起生效并于2019年6月6日修订的《电信服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工信部目录将信息服务定义为“通过公共通信网络或互联网通过以下方式为用户提供的信息服务:信息收集,开发,信息平台的处理和建设。”此外,信息服务仍被归类为VAT的类别,并被澄清为包括信息发布和交付服务,信息搜索和查询服务,信息社区平台服务,信息实时交互服务以及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根据2015年MIIT目录。
中国国务院颁布并于2011年1月8日最后修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或《ICP办法》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规定了更具体的规则。根据ICP措施,任何从事提供商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公司在提供任何商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之前,必须先从相关政府部门获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子类别VATS许可证或ICP许可证。中国。根据上述规定,“商业互联网信息服务”通常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特定的信息内容,在线广告,网页建设和其他在线应用服务,以营利为目的。根据ICP措施,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或传播以下信息:(i)违反《中国宪法法》规定的任何基本原则;(ii)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推翻国家政权,(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种族歧视或者破坏各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鼓吹宗教信仰的和封建迷信;(六)造谣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七)传播淫秽资料,鼓吹赌博、暴力杀人、恐怖主义,(八)侮辱、诽谤他人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九)法律、法规禁止的。
除《电信条例》和上述其他法规外,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上提供商业互联网信息服务还受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或CAC颁布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监管,于2016年6月28日生效,并于2016年8月1日生效。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提供商必须遵守这些规定的要求,包括获得资格并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并负责信息安全。
与私立教育有关的规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或《教育法》规定了与中国基础教育体系有关的规定,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校体系,九年义务教育体系和教育证书制度。《教育法》规定,政府制定教育发展计划,建立和经营学校和其他类型的教育
158
事业单位,并原则上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经营学校和其他类型的教育组织。
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SCNPC)颁布了《促进民办教育法》或《民办教育法》,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8年12月29日。根据《民办教育法》,私立学校的赞助者可以自行决定建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私立学校,而私立学校的建立必须获得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并在相关注册机构注册。
2021年4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正案》或《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修正案》,将于2021年9月1日生效。经修订的《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其他事项外,国家鼓励使用互联网技术的在线教育活动,并要求其遵守与互联网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使用互联网技术从事在线教育活动的私立学校将需要获得适当的私立学校运营许可证。建立和实施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安全措施。一旦发现适用法律或法规禁止发布或传输的任何信息,私立学校应立即停止该信息的传输,并采取进一步的补救措施,例如删除该信息,以防止其进一步传播。与该事件有关的记录将需要保存并报告给有关当局。
与课后辅导有关的规例
2018年2月13日,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SAMR联合发布了《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后负担并对课后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的通知》,据此,政府当局将对课后培训机构进行一系列检查,并责令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停业自查整改,没有适当的开办许可证或办学许可证的机构申请相关资质和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的证书。此外,课外培训机构必须向当地教育当局备案,并公开介绍与其学术培训课程(主要包括中文和数学课程)有关的班级,课程,目标学生,课时和其他信息。禁止校外培训机构提供超出教科书规定范围以上的学术培训服务,不得为中小学生举办学术竞赛(如奥林匹克竞赛)和等级考试。此外,中小学不得将学生在课后培训机构的表现作为入学标准之一。
2018年8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或《国务院第80号通知》,主要针对中小学学生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国务院第80号通知重申了先前的指导意见,即课外培训机构必须获得私立学校的运营许可,并进一步要求此类机构满足某些最低要求。例如,要求课后培训机构避免雇用中小学兼职教师,并确保学术科目(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不得超过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
159
比当地学校的相应进展更快。根据国务院第80号通知,课后培训机构还必须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披露并提交有关该机构的相关信息,包括其培训内容,时间表,目标学生和学校时间表。课程费用只能在三个月或更短的时间内收取。此外,国务院第80号通知要求地方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地方标准。境外上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境外发布定期报告或者对其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中期报告的,必须同时在其官方网站(或在没有官方网站的情况下在证券交易信息披露平台上)以中文发布信息。对于在线教育服务提供商,国务院第80号通知规定了一项原则,即网络,文化,信息技术,广播电视行业的监管机构应与教育监管机构合作,以监管其相关行业的在线教育。
2020年6月10日,教育部办公厅和SAMR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向中小学生提供课后培训服务合同形式的通知》,其中要求当地主管监管部门指导有关方面使用服务合同的形式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培训活动。服务合约的形式涵盖了课后培训的各方义务和权利,包括有关培训费、退款安排和违约责任的详细规定。
2020年10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和SAMR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集中整治课外辅导机构使用不公平标准条款侵犯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地方教育和市场监管机构应加大力度,通过使用不公平的标准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增加消费者的责任并排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调查课外辅导机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权利。
SCNPC于1991年9月4日发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最近于2020年10月17日进行了修订,于2021年6月1日生效。根据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未成年人的在线教育产品和服务不得包含任何与网络游戏有关的链接或推送任何与教学无关的广告和其他信息。此外,学校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组织中小学生集体补课加重了他们的学习负担,课后辅导服务提供者不得向学龄前未成年人提供小学课程教育。
教育部于2021年3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促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或《指导意见》,以更好地为幼儿入学做准备,确保幼儿园向小学的平稳过渡。《指导意见》确定了以下目标:避免过分强调以知识为导向的学习方式,避免超出学校课程范围或课程前的学习,为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建立规范、标准和监督机制,在幼儿园和小学的课程之间建立科学的联系。此外,《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课外辅导机构不得违反适用规定为学龄前未成年人提供辅导服务。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可酌情对违反适用规定的课外培训机构进行严厉处罚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将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此类培训机构采取联合纪律处分。
160
与在线课后培训和教育应用程序有关的法规
2018年11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SAMR办公厅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校外教育机构具体治理整顿机制的通知》,其中规定,省级教育监管机构应负责向使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在线培训并针对中小学生的培训机构备案。省级教育监管部门应根据规范离线校外培训机构的政策,对线上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此外,在线课后培训机构必须向相关省级教育监管机构提交课程名称、内容、目标学生、教学大纲和时间表等信息,并发布课程名称、照片,各教师网站上的课程安排和教师资格证书的证书号码。
教育部与某些其他中国政府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规范在线课后培训的实施意见》或《在线课后培训意见》,自2019年7月12日起生效。《网上课后培训意见》是为了规范为中小学生提供的涉及互联网技术的学术性课后培训。在线课后培训意见要求,除其他外,在线课后培训机构应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且此类教育监管机构应与其他省级政府机构一起审查在线课后培训机构的备案和资格。
关于备案要求,《在线课后培训意见》除其他外规定:(i)在线课后培训机构在获得ICP许可证和等级评定后,应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网络安全分级保护报告,并且如果该在线课后培训机构已经进行了在线课后培训,则该备案应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ii)在线课后培训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与该机构有关的材料(例如其ICP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许可证的信息),用于保护个人信息和网络安全的管理系统,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iii)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应颁布地方备案要求实施细则,其中应重点关注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
《在线课后培训意见》进一步规定,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应与其他省级政府部门一起审查在线课后培训机构的备案和资格,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培训内容不应包括网络游戏或与培训本身无关的其他内容或链接,且不应超出国家相关学校教学大纲的范围。培训期间,不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不得从事侵权、盗版活动。培训内容和数据应保存一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视频的保存时间应超过六个月;(ii)每门课程的时长不应超过40分钟,每隔不少于10分钟拍摄一次,培训时间与中小学的教学时间不冲突。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提供的每门直播课程不得迟于晚上9时结束,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的学生不得有任何练习。网上课后培训平台应具有护眼和家长监督功能;网上课后培训机构不应聘用任何目前在中小学工作的教师。学术学科的培训人员必须获得必要的教师资格证书。在线课后培训机构的平台和课程界面应提供培训人员的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外国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验;(iv)经学生及其家长同意,
161
线上课外培训机构应验证每个学生的身份信息,且不应非法向第三方出售或提供此类信息。用户行为日志必须保存一年以上;(v)培训平台上应具体介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款政策。预付费用只能用于教育和培训目的,不能用于其他投资活动。预付费是根据班级数量收取的,超过60个班级不允许一次性收取预付费。如果预付费用是根据学习时间长短收取的,预付费的学习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vi)在线课后培训机构如有不合规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发现的问题,必须完成整改,并处以罚款,未及时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其他行政处罚。
2019年8月10日,教育部与某些其他中国政府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指导和规范教育移动应用程序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或《关于教育应用程序的意见》,其中要求(其中包括)移动应用程序为学校教学和管理提供服务,以学校教师,学生或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或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的学生学习和学生生活或家校互动是教育应用程序,应在2019年底之前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关于教育应用的意见还要求,(i)每个教育应用程序提供商应获得ICP许可证或完成ICP备案并获得证书备案前的网络安全分级保护等级评估报告;(二)主要用户未满18周岁的教育类APP,应当限制其使用时间,明确适用年龄范围,并严格监控其应用程序中的内容;(iii)如果任何教育应用程序将作为强制性应用程序引入任何学校的学生,此类教育APP应通过适用学校的集体决策程序获得批准,并提交给教育主管部门备案;(iv)监管机构选择的教育APP学校作为教学或管理工具,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提供任何商业广告或游戏。教育部于2019年11月11日发布了《教育移动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其中除其他外,要求现有教育应用程序的备案应在2020年1月31日之前完成。
2020年11月27日,教育部和中央网信办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课程平台规范管理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网络空间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未成年人培训平台的筛查,并采取暂停或拆除培训平台、要求培训平台限期整改等措施。整改完成后,教育部门将重新审核备案文件。
2019年9月29日,我们的主管监管机构之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在线课后培训意见的备案要求的试行细则》,其中要求,(i)在北京注册或拥有ICP备案的在线课后培训机构;(ii)使用互联网技术为中小学学生提供在线课后培训,课程包括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通过全国范围内的官方备案平台提交《网上课外培训意见》要求的备案材料。2020年6月1日,北京市教委进一步下发了《关于开展网上课外培训整改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一)已根据北京市教委整改意见提交备案申请的在线课后培训机构完善备案材料;(二)已申请备案的在线课后培训机构在其网站上进行公示,APP和学习平台A备案内容承诺表由北京市教委提供。
162
2020年4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部与其他政府机构联合发布了《关于对COVID-19下的某些职业实施“开始职业后领取证书”分阶段措施的通知》,据此,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条件和思想政治素质、语言技能、身体条件等教师资格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在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前,均可从事教育方面的相关工作。如果大学毕业生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被雇用,教师资格证书将不是他们的强制性先决条件。
为加强儿童和青少年近视的预防和控制,教育部,SAMR和某些其他政府机构于2018年8月发布了《儿童和青少年近视控制综合实施计划》,其中要求,(i)学校(i)应按需要使用电子产品,在教学和家庭作业分配上不应依赖电子产品,而原则上应分配纸质作业,使用电子产品的教学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二)严格执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的重要性,避免“小学”教学。此外,教育部于2021年5月11日颁布了《学前,小学和中学近视防控指南》或《指南》,以鼓励儿童,青少年及其父母科学有效地防控近视。除其他外,该指南鼓励增加户外活动,改善学习-休息平衡,控制电子设备的使用和屏幕时间。具体而言,该指南建议(i)零至三岁儿童不应使用手机、电脑和其他带有屏幕的电子设备,3至6岁儿童亦应尽量避免接触及使用该等电子设备;(ii)小学生应严格控制使用电子产品的屏幕时间;小学应审慎设计及限制使用网上课程,并尽量减少网上作业;家长应与学校合作,有效减轻儿童的学业负担并减少课后课程,尤其是在线课后课程;(iii)中学生应有意识地限制使用电子产品的屏幕时间,并减少将此类电子产品用于非学习目的。
与视听节目在线传输有关的法规
规范在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SAPPRFT(目前称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境内通过互联网(包括通过移动网络)向公众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电视管理局),工信部于2007年12月20日联合颁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或《视听节目规定》,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5年8月28日。根据视听节目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和集成视听节目,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这些节目以及为其他人上传和传输提供服务的活动。视听节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商必须获得SAPPRFT颁发的在线视听节目传输许可证,或在SAPPRFT完成某些注册程序。一般而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提供商必须是国有或国有控股实体,并且此类提供商要开展的业务必须满足SAPPRFT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总体规划和指导目录。
2017年3月10日,广电总局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试行类别》(以下简称“类别”)的暂行实施办法,对2010年3月17日发布的上一个版本进行了修订。按类别划分,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有四大类,并进一步划分为十七个子类。第三
163
第二类的子类别包括制作和编辑某些专门的视听节目,其中包括教育内容,并在线向公众广播这些内容。
与互联网直播服务有关的法规
2016年11月4日,CAC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生效,根据该条例,“互联网直播”定义为基于以下内容连续向公众发布实时信息的活动:以视频,音频等形式出现在互联网上,图像和文本,以及“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商”定义为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运营商。此外,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商应在其服务的运行过程中采取各种措施,例如检查和验证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并将这些信息归档以进行记录。
2017年7月12日,CAC发布了《关于开展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7月15日起,所有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的企业均应向当地政府备案,否则,CAC或其当地同行可能会对此类公司施加行政制裁。
根据工信部,文化旅游部或交通部以及其他几个政府机构于2018年8月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的通知》,直播服务提供商必须在开始在线服务后的30天内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与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有关的规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办法》或者《广播电视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颁布的法律适用于设立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的机构,也适用于制作专题节目、栏目节目、综艺节目、动画片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剧和电视剧以及节目版权的交易和代理交易等活动。根据《广播电视节目措施》,任何打算制作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的实体必须首先从SAPPRFT或其当地分支机构获得制作和经营广播电视节目的许可证。
与互联网文化活动有关的规例
文化部(现称MOCT)于2011年2月17日颁布并于2017年12月15日最后修订的《互联网文化暂行管理规定》或《互联网文化规定》,要求从事商业“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获得商务部的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文化规定》将“互联网文化活动”定义为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相关服务的行为,其中包括(i)制作,复制,进口,以及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广播;(ii)在线传播,将文化产品发布到互联网上或通过互联网传输给最终用户,例如计算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视机和游戏机,以供在线用户浏览,使用或下载;(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示和竞赛。此外,根据《互联网文化规定》,“互联网文化产品”定义为通过互联网制作,广播和传播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特别为互联网制作的互联网文化产品,例如在线音乐娱乐,在线游戏,在线演出和戏剧(节目),在线表演,在线艺术作品和在线卡通,以及由音乐娱乐等文化产品生产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164
游戏,表演和戏剧(节目),表演,艺术作品和卡通通过一定的技术复制到互联网上进行传播。
2019年5月14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范围,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的通知》,规定在线音乐,在线演出和播放,在线演出,在线艺术作品,在线卡通,展示和游戏属于《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活动,并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直播活动不视为在线表演。
与在线出版有关的法规
2016年2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SAPPRFT(目前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改革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或《网络出版规定》,于2016年3月10日生效。根据《在线出版规定》,提供在线出版服务的任何实体均应获得在线出版服务许可证。“在线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在线出版物;“在线出版物”是指具有出版功能的数字作品,例如经过编辑,制作或处理,并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包括:(i)书面作品,图片,地图,包含文学、艺术、科学或其他领域有用知识或思想的游戏、卡通、音频/视频阅读材料和其他原创数字作品;其内容与任何出版的书籍、报纸、期刊、音频/视频产品相同的数字作品,电子出版物等;(iii)网络文学数据库或其他数字作品,通过选择,安排,收藏或其他方式从上述任何作品中衍生;(iv)SAPPRFT可能确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作品。
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隐私,并禁止侵犯此类权利。中国政府机构已颁布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免遭任何滥用或未经授权的披露的法律法规。SCNPC于2000年12月28日颁布并于2009年8月27日修订的《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可能因以下行为而在中国受到刑事处罚:(i)不当进入具有战略意义的计算机或系统;(ii)传播政治破坏性信息;(iii)泄露国家秘密;(iv)传播虚假商业信息;(v)侵犯知识产权。公安部已颁布措施,禁止以导致泄露国家秘密或传播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的方式使用互联网。如果信息服务提供商违反了这些措施,MPS和地方安全局可能会吊销其运营许可证并关闭其网站。
根据SCNPC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在线信息保护的决定》和工信部于2013年7月16日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令》,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必须征得用户同意,遵守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原则,并在规定的目的、方法和范围内。“个人信息”定义为识别公民,使用电信和互联网服务的时间或地点或涉及任何公民隐私的信息,例如其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地址。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还必须对收集的信息严格保密,并进一步禁止泄露,篡改或销毁任何此类信息,或向其他方出售或提供此类信息。任何违反上述决定或命令的行为
165
可能会使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受到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收益,吊销许可证,取消备案,关闭网站甚至刑事责任。
根据2013年4月2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会议员关于依法惩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活动的通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于2017年5月8日发布,并于2017年6月1日生效,以下活动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i)向特定人员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在线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或通过其他违反相关国家规定的方法;(ii)未经他人同意向他人提供合法收集的与公民有关的信息(除非对信息进行了处理,无法追踪到特定的人,也无法恢复);(iii)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时违反适用的规章制度收集公民的个人信息;(iv)通过购买收集公民的个人信息,违反适用规则和规定接受或交换此类信息。
根据SCNPC于2015年8月29日发布的《刑法第九修正案》,该修正案于2015年11月1日生效,任何人或实体未能履行适用法律要求的与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有关的义务并因(i)大规模传播非法信息而拒绝按命令进行更正,将受到刑事处罚;(ii)因泄露客户信息而造成的任何严重影响;(iii)任何严重的刑事证据丢失;(iv)其他严重情况,并且(x)以违反适用法律的方式向他人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或(y)窃取或非法获取任何个人信息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在严重情况下将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SCNPC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的《中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生效,“个人信息”是指通过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可用于独立识别或与其他信息相结合以识别个人个人信息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的个人信息,地址和电话号码等《中国网络安全法》还规定:(i)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网络运营商应遵循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披露数据收集和使用规则,明确表达收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使用信息,并征得收集数据的人员的同意;(ii)网络运营商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被收集人的同意范围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以及与用户达成的协议;(iii)网络运营商不得泄露,篡改或损坏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收集数据的人的同意,不得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但是,如果信息已被处理且无法恢复,因此无法将此类信息与特定人员匹配,则这种情况是例外。
根据MPS于2018年9月15日颁布并于2018年11月1日生效的《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门有权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进行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一)服务提供者是否办理了网上实体备案手续,并备案了接入实体和用户的基本情况及变化情况;(二)是否建立并实施了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和协议,并指定了网络安全负责人;(三)是否有记录和保留的技术措施
166
用户的注册信息和网络日志数据依法到位;(iv)是否采取了防止计算机病毒的技术措施,网络攻击和网络入侵;(五)是否采取了预防措施来处理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发布或者传播的;(六)是否依法向公安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和犯罪活动;(vii)是否已履行基于等级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特别是,公安部门还应当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是否对用户发布的信息采取了必要的管理措施,对发布、传输的禁止发布、传输的信息采取了适当的处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并保留了相关记录。
此外,1月23日,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监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收集和使用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2019年对违反适用法律法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移动应用程序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禁止经营者收集与其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或强迫用户变相授权。2019年11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国会议员和SAMR进一步联合发布了一项通知,以分类和识别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
2019年8月22日,中央网信办发布了《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生效。有关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规定适用于通过互联网收集,存储,使用,转移和披露14岁以下儿童的个人信息。《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要求,网络运营商应制定保护14岁以下儿童个人信息的特殊规则和用户协议,以明显和明确的方式告知其监护人,并应征得其同意。监护人。网络经营者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应当明确披露若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存储、使用、转移和披露该个人信息的目的、方法和范围,以及纠正和删除该个人信息的方法。有关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规定还要求,网络运营商在收集,存储,使用,转移和披露此类个人信息时,应遵守某些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经营者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并在最低限度授权的原则下,对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的信息访问授权。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国民法》,自然人享有隐私权,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将依法受到保护。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篡改其收集或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该自然人同意,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任何自然人的个人信息。
根据CAC,工信部和某些其他政府机构于2021年3月12日发布并于5月1日生效的《关于颁布通用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则的通知》,2021年,“必要的个人信息”是指确保应用程序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没有这些信息,应用程序就无法实现其基本功能服务。学习教育APP的基本功能服务是“在线辅导、在线上课等”,必要的个人信息是注册用户的手机号码。
167
此外,SAMR颁布了《在线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生效。《办法》要求,网上交易经营者不得通过一次性一般授权、默认授权、捆绑其他授权等方式,变相强迫客户同意收集和使用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信息,或暂停安装和使用。否则,此类在线交易运营商可能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罚款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整顿和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有关出版的规例
根据SAPPRFT和商务部于2016年5月31日联合颁布并于2016年6月1日生效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任何从事出版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均应获得SAPPRFT的出版许可证或其当地对口单位。未经许可,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罚款。
有关广告及促销的规例
管理中国广告业务的主要法规是最近于2018年10月26日修订的《中国广告法》和1987年10月26日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从事广告活动的公司必须获得SAMR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其中明确将广告包括在业务范围内。
适用的中国广告法律,法规和规章包含对中国广告内容的某些禁止(包括禁止误导性内容,最高级措辞,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或涉及淫秽,迷信,暴力,歧视或侵犯公共利益的内容)。教育和(或)培训广告不得包含以下内容:(i)成功注册更高年级,通过考试,获得学位资格或合格证书的明确或隐含保证,或教育或培训的效果;(ii)有关考试机构或其人员,在教育或培训中设置试题的人员明确或隐含地表示参与;以及科学研究机构,学术机构,教育组织,行业协会的推荐和/或认可,专业人员或受益人使用他们的名字或形象。
适用的中国广告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广告商,广告运营商和广告分销商确保其准备或分发的广告内容是真实的,并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可能会导致罚款,没收广告收入,停止发布广告的命令以及发布纠正误导性信息的广告的命令。在涉及严重违规的情况下,SAMR或其当地分支机构可以吊销违规者的许可证或广告业务许可证。此外,如果广告商,广告运营商或广告分销商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例如侵犯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使用名称或肖像以及诽谤,则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最近于2019年4月23日修订的SCNPC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经营者不得针对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用户评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商业促销。欺诈或误导客户。
168
有关知识产权的法规
版权和软件注册
SCNPC于199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最近一次于2020年11月11日对其进行了修订,并于2021年6月1日生效。经修订的《著作权法》将版权保护范围扩大到互联网活动、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产品、软件产品、视听作品以及符合作品特点的任何其他智力成果。此外,还有一个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管理的自愿注册系统。为了解决与通过互联网发布或传输的内容有关的版权侵权问题,国家版权局或NCAC和工信部于2005年4月29日联合颁布了《互联网相关版权行政保护办法》。于2005年5月30日生效。
2001年12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该条例于2002年1月1日生效,上次修订是在2013年1月30日。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应用,促进软件业务的发展,制定本条例。为了进一步落实《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于2002年2月20日发布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程序》,并于2004年5月19日进行了修订,该程序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许可合同登记和转让合同登记。
专利
SCNPC于1984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最近一次于2020年10月17日对其进行了修订,并于2021年6月1日生效。可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方法,动植物品种或核转化方法以及通过核转化获得的物质均不得授予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专利申请。专利的有效期为发明二十年,实用新型十年,外观设计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除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外,任何第三方用户必须获得专利所有人的同意或适当的许可才能使用该专利,否则该使用将构成对专利持有人权利的侵犯。
商标
商标受1982年通过,最近于2019年4月修订并于2019年11月生效的《中国商标法》及其2002年通过并于2014年修订的实施规则的保护。SAMR下属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负责商标注册,并对注册商标授予十年的保护期,可根据商标所有者的要求连续续签十年。《中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采用了“先申请”原则。已经注册的商标与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用于同类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可以被驳回。任何人申请商标注册均不得损害他人首先获得的现有权利,也不得事先注册已由另一方使用并已通过该商标获得“足够声誉”的商标。一方的使用。恶意商标的注册申请
169
驳回使用,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处罚。
域名
工信部于2017年8月24日颁布了《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或《域名办法》,并于2017年11月1日生效。根据《域名管理办法》,在中国境内拥有域名根服务器的任何一方,以及经营域名根服务器的机构,域名注册处和域名注册处,须向工信部或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管理局申领许可证。域名的注册通常以“先申请后注册”的方式进行,域名申请人将在完成申请程序后成为域名持有人。
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该法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规定,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给予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有关就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的条例
就业情况
根据自1995年1月1日起生效并于2018年12月29日最后修订的《中国劳动法》和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并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的《中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成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与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的劳动者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此外,如果员工要求或同意续签已经连续签订两次的定期劳动合同,则除某些例外情况外,由此产生的合同必须具有无限期限。所有雇主必须向雇员提供至少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偿。要求所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和标准,为职工提供适当的劳动安全培训。此外,中国政府在《中国劳动合同法》之后继续引入各种新的与劳动有关的法规。除其他事项外,新的年假要求规定,几乎所有雇员都可以休5至15天的年假,还要求雇主补偿雇员不能休三倍于其日工资的任何年假,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此外,所有中国企业通常都必须实施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并且,如果由于工作性质或者业务经营特点,执行标准工时制不适当,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可以实行弹性工时制或者综合工时制。
社会保险
2010年10月28日颁布并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制度,并详细阐述了用人单位不遵守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170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国企业应为员工提供福利计划,其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为职工或者代职工缴纳或者代扣有关社会保险费。2018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SAT)全权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
住房基金
根据1999年4月3日颁布并于2019年3月24日最后修订的《住房基金管理条例》,由雇员本人及其单位雇主支付和存放的住房基金应由雇员拥有。用人单位应当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代表职工在委托银行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缴纳和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迟缴或者少缴。
与外汇有关的法规
外币兑换规定
管理中国外币兑换的主要法规是《中国外汇管理条例》或《外汇管理条例》,该条例由国务院于1996年1月29日颁布,最近于2008年8月5日修订。根据《外汇管理条例》,人民币通常可以自由兑换用于支付经常账户项目,例如与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以及股息支付,但不能自由兑换用于资本账户项目,例如直接投资,贷款或投资在中国境外的证券,除非事先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同行的批准。
2015年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3号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3号通知于2015年6月1日生效后,实体和个人可以不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有关外国直接投资和海外直接投资外汇注册的批准,而可以向合格银行申请此类外汇注册。符合条件的银行可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督下直接审核申请并进行注册。
2015年3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资本外汇结算管理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该通知于2015年6月1日生效,并于2019年12月30日进行了修订。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应进行酌定的外汇结算,这意味着外商投资企业资本账户中的外汇资本,其权利货币出资的利息已由当地外汇局确认(或由银行记账式登记货币出资),可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结算。外汇资本的酌定结汇比例
171
FIE暂时设置为100%。从外汇资本中兑换的人民币将保存在指定帐户中,如果外商投资企业需要从该帐户中进一步付款,则仍需提供证明文件并与银行进行审查。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使用应遵循企业经营范围内的真实性和自用原则。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从外汇结算中获得的人民币资本不得用于下列目的:(i)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企业经营范围的付款或相关法律禁止的付款和法规;(ii)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iii)直接或间接用于发行人民币委托贷款,偿还企业间贷款(包括第三方的预付款)或已转让给第三方的银行贷款;或(iv)直接或间接用于与购买房地产有关的费用即不自用(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除外)。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6年6月9日发布了《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账户外汇结算管理政策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在中国注册的企业也可以自行决定将其外债从外币转换为人民币。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规定了自行决定在资本账户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资本和外债)下转换外汇的统一标准,适用于在中国注册的所有企业。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重申了以下原则:从公司外币资本转换而来的人民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其业务范围或中国法律禁止的目的,而该转换后的人民币不得作为贷款提供给其非关联企业。
2019年10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28号通知,其中除其他外,允许所有外商投资公司使用从外币计价的人民币转换而来的人民币在中国进行股权投资的资本,只要股权投资是真实的,不违反适用法律,并且符合外国投资负面清单。
外债监管
外国实体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提供的贷款在中国被视为外债,并受各种法律法规的约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外债管理暂行规定》、《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根据这些规则和规定,向中国实体提供的外债形式的股东贷款无需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事先批准。但是,此类外债必须在签订外债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注册并记录。根据这些规则和条例,(i)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未偿外债余额和(ii)期限超过一年的累计外债总额的最大金额,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或者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余额之间的差额。
2017年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境融资全覆盖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或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审慎规则,根据微观主体的资本或净资产,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和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国注册的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建立了跨范围的融资监管体系
172
除政府融资工具和房地产企业外,可以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外币跨境融资。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规定,除其他事项外,跨境融资实体的未偿还外币金额应限于该实体风险加权余额的上限,该上限应根据规定的公式计算。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还规定,自2017年1月12日起的一年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或《暂行规定》选择一种方式进行外币交叉融资。外债管理。一年期限结束后,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外币交叉融资的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确定。
股利分配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是《中国公司法》。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只能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税后利润(如有)中支付股息。此外,中国公司(包括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每年至少分配其各自累计利润的10%(如有)来为某些储备金提供资金,直到这些储备金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为止。中国公司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酌情将其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员工福利和奖金。这些准备金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中国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工具进行境外投融资和往返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以规范与使用特殊目的工具或SPV有关的外汇事宜,由中国居民或实体在中国寻求离岸投资和融资或进行往返投资。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SPV是指由中国居民(包括个人和实体)直接或间接建立或控制的离岸实体,目的是使用合法的在岸或离岸资产或权益寻求离岸融资或进行离岸投资,而“往返投资”是指中国居民通过SPV在中国的直接投资,即建立外商投资企业以获得所有权,控制权和经营权。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函中的“控制权”一词广义上定义为中国居民通过收购,信托,代理,投票权,回购,可转换债券在离岸特殊目的工具中获得的经营权,受益权或决策权或其他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规定,在向SPV出资之前,中国居民必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完成外汇注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入境外国直接投资和出境海外直接投资(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函要求的投资)的外汇注册申请将向合格银行提交。而不是国家外汇管理局。
如果注册的SPV发生重大变化,例如基本信息的任何变化(包括中国居民的变更,姓名和经营期限),投资金额的增加或减少,转让或转让,则需要对注册进行修改。交换股份,和合并或部门。不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函及后续通知中规定的注册程序,或对通过往返投资建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控制人进行虚假陈述或未披露,可能会导致对相关FIE的外汇活动施加限制,包括向其境外母公司或关联公司支付股息和其他分配,例如资本减少,股份转让或清算的收益,以及从离岸母公司,并可能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条例对相关中国居民或实体进行处罚。
173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2年2月15日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用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或《股票期权规则》,取代国家外汇管理局2007年3月发布的先前规定。根据股票期权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在中国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并参加海外上市公司任何股票激励计划的中国公民和非中国公民,必须通过国内合格代理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可能是该海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并完成某些其他程序,除非有某些例外情况。此外,必须保留海外委托机构来处理与行使或出售股票期权以及买卖股票和权益有关的事项。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了有关员工购股权或限制性股票的某些通知。根据这些通函,在中国工作的行使购股权或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员工将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该海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有义务向相关税务机关提交与员工购股权或限制性股票有关的文件,并预扣行使购股权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员工未付款或中国子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预扣所得税,则中国子公司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或其他中国政府机关的制裁。
与税收有关的法规
企业所得税
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大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法》,上次修订是在2018年12月29日,2007年12月6日,国务院颁布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自1月1日起生效,2008年,并于2019年4月23日修订(或统称为《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均适用25%的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对特殊行业和项目给予税收优惠的除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有权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而不是25%的法定税率。只要企业能够保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地位,税收优惠就会继续。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外设立且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这意味着出于企业所得税目的,可以将其视为国内企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或者营业场所,或者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者营业场所,但其收入与该机构或者营业场所没有实际关系的,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义务人代扣代缴。2008年1月1日之后产生的股息,由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向其外国企业投资者支付,应缴纳10%的预扣税,除非任何此类外国投资者的注册成立司法管辖区与中国有税收协定,规定了优惠的预扣安排。
《关于根据实际管理机构确定在境外注册为居民企业的中国控股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通知,提供某些特定标准,以确定在境外注册成立的中国控制企业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位于中国。根据SAT
174
82号文是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注册成立企业,由于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在中国,因此将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并仅对其全球收入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i)日常运营管理的主要地点在中国;(ii)与企业财务有关的决定并且人力资源事务已在中国的组织或人员中进行或需要获得批准;(iii)企业的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和记录,公司印章,并且董事会和股东决议位于或维护在中国;(iv)至少50%的有表决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惯常居住在中国。
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安排,内地中华企业向香港企业派发股息的预扣税率,可由10%的标准税率减至5%香港企业直接持有内地中华企业至少25%,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香港居民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为了适用降低的预扣税率:(i)必须是公司;(ii)必须直接拥有中国内地居民企业所需百分比的股权和投票权;(iii)在获得股息之前的整个12个月内,必须在中国内地居民企业中直接拥有该要求的百分比。
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中国居民企业间接转让或资产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7》,将其税收管辖权扩展至涉及通过离岸转移应纳税资产的交易外国中间控股公司的转让。根据SAT公告7,如果非居民企业在没有任何正当商业目的的情况下间接转让财产,例如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并旨在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则这种间接转让必须重新分类为股权的直接转让在中国居民企业中。为了评估中国应税物业的间接转让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必须综合考虑与间接转让有关的所有安排,并且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SAT公告7中列出的因素。此外,SAT公告7还为集团内部重组以及通过公开证券市场买卖股本证券引入了安全港。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源头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37),进一步明确了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做法和程序。
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条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从事商品销售,加工提供的实体或个人,维修和更换服务以及向中国进口商品通常需要为产品销售产生的收入缴纳增值税或增值税,而应税购买所支付的合格进项增值税可以抵销此类出口增值税。
175
与并购和海外上市有关的法规
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外汇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管理规定》,或并购规则,该规则于2006年9月8日生效,并于2009年6月22日进行了修订。并购规则在某些情况下要求,在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控制中国国内企业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均应事先通知商务部:(i)该交易涉及中国的重要行业,(ii)交易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或(iii)中国国内企业在中国拥有驰名商标或历史中文商品名称。除其他事项外,《并购规则》还要求(i)中国实体或个人在海外建立或控制SPV之前必须获得商务部的批准,前提是他们打算使用SPV收购其在中国公司的股权,代价是SPV的新发行股份或掉期,并通过将SPV在海外市场上市,将其在中国公司的股权在海外上市;(ii)SPV在通过换股方式收购中国实体或中国个人在中国公司中持有的股权之前,先获得商务部的批准;(iii)SPV在海外上市前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并购规则》进一步要求,外国投资者获得对中国境内企业或在中国拥有大量业务的外国公司的控制权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均应事先通知商务部,国务院发布的《经营者集中事先通知阈值规定》中的某些阈值触发。此外,SCNPC颁布的《反垄断法》要求,被视为集中且涉及指定营业额阈值的各方的交易,必须由商务部清算,然后才能完成。
中国反垄断法
SCNPC颁布的《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生效,SAMR颁布的《企业集中审查暂行规定》于12月1日生效,2020年要求,被视为集中且涉及具有特定营业额阈值的当事方的交易必须由SAMR批准,然后才能完成。以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的方式参与企业集中的,经营者集中审查依照本法的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了《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准则》,旨在明确互联网平台活动可能被认定为垄断行为的某些情况,并对其进行分类涉及可变利益实体的集中度也应接受反垄断审查。
反长臂管辖权条例
商务部于2020年9月19日发布了《不可靠实体清单》或商务部2020年第4号命令的规定。根据商务部2020年第4号令,工作机制应根据调查结果,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决定是否将有关外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名单,并就此类内容发布公告:(i)对
176
中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ii)对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合法权益的损害程度;(iii)是否遵守国际经济和贸易规则;(iv)应考虑的其他因素。如果外国实体被列入不可靠实体名单,工作机制可以决定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i)限制或禁止外国实体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ii)限制或禁止外国实体在中国境内的投资;(iii)限制或禁止外国实体的相关人员或运输车辆进入中国境内;(iv)限制或取消工作许可证,外国实体的相关人员在中国的居留或居住资格;(v)对外国实体处以与案件严重程度相应的罚款;(vi)其他必要措施。
2021年1月9日,商务部颁布了《关于打击不正当地域外适用外国立法和其他措施的规则》或2021年商务部第1号命令。根据商务部2021年第1号命令,外国法律和其他措施禁止或限制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第三国(或地区)进行正常的经济,贸易和相关活动)或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如实报告。在评估外国立法和其他措施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域外适用时,该工作机制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i)是否违反了国际法或国际关系基本原则;(ii)对中国国家主权的潜在影响,(三)对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潜在影响;(四)应当考虑的其他因素。在工作机制上,确认外国立法和其他措施存在不合理的域外适用,商务部可以发布禁令,禁止接受,执行或遵守有关外国立法和其他措施。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豁免执行禁令。
177
管理
董事和执行官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有关我们执行官和董事的信息。
| 董事和执行官 |
年龄 | 职位/职称 |
||
| 简(马克)罗 |
41 | 创始人,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 | ||
| 魏(威尔逊)李 |
42 | 首席财务官董事 | ||
| 泽冰山 |
39 | 联合创始人,董事,首席技术官 | ||
| 贾寨 |
38 | 董事 | ||
| 宏威Jenny Lee |
48 | 董事 | ||
| 孙政 |
40 | 董事 | ||
| Weiqian Xun |
34 | 董事 | ||
| 豪言Hannah Lee* |
47 | 董事 | ||
| 宁博宇* |
43 | 董事 | ||
| 李静 |
40 | 联合创始人,副总裁 | ||
| 清戈 |
37 | 副总裁 | ||
| 瑞敏 |
34 | 副总裁 | ||
| Jian Zhang |
37 | 副总裁 |
| * | Hau Yan Hannah Lee和Boyu Ning均已接受任命为董事,该任命将在SEC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该声明的一部分。 |
Jian(Mark)Luo于2017年创立了霍华,目前担任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在成立霍华之前,罗先生是赶集网的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技术官,负责监督赶集网的整体信息技术和产品运营系统。2006年至2008年,罗先生担任北京康健阿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从2004年到2006年,他在微软中国担任咨询部门的顾问。在此之前,Luo先生担任Avanade Asia Pte Ltd的研究与开发工程师,这是一家国际商业解决方案和数字服务提供商。罗先生拥有新加坡国立大学的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和南京科技大学的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士学位。
Wei(Wilson)Li自2020年9月起担任我们的首席财务官。在加入霍华之前,李先生是OYO Hotels的首席财务官兼合伙人。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李先生曾担任CAR Inc.(股票代码:0699)的首席运营官兼首席财务官。2010年7月至2014年4月,李先生担任Unitrust Finance&Leasing Corporation的首席财务官兼执行副总裁。从2007年1月到2010年7月,李先生担任GE Healthcare全球供应链亚洲集团的首席财务官。从2004年1月到2007年1月,李先生是总部位于美国的通用电气公司审计人员的一部分。2002年8月至2004年1月,李先生在GE Healthcare担任风险和信贷管理主管。2000年7月至2002年8月,李先生是GE财务管理计划的管理培训生。李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得金融学学士学位。
单泽兵于2017年共同创立了霍华,自那时起担任我们的首席技术官,并负责监督和建立我们的技术和开发团队。在共同创立霍华之前,Shan先生于2008年至2015年在ganji.com担任技术总监。他
178
2003年至2008年,担任北京传奇软件国际技术有限公司的技术总监。Shan先生获得了北京交通大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学位。
翟佳自2018年6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翟隽先生是红杉资本中国的董事总经理。在加入红杉资本中国之前,翟隽先生曾在谷歌工作,专注于产品管理和运营。翟隽先生拥有南加州大学马歇尔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北京邮电大学的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
Hong Wei Jenny Lee自2019年7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李女士自2005年以来一直担任GGV Capital的管理合伙人。在此之前,她从2002年到2005年在JAFCO Asia,从2001年到2002年在摩根士丹利,从1995年到1999年在Singapore Technologies Aerospace拥有运营和财务工作经验。李女士还担任上市公司Agora,Inc(纳斯达克股票代码:API)和SATS Ltd(新交所股票代码:S58)的独立董事,以及各种私人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李女士获得了康奈尔大学的电气工程学士学位,康奈尔大学的工程硕士学位和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Zheng Sun自2020年7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孙先生自2007年以来一直在KKR Asia Limited工作,目前担任私募股权团队的董事总经理。在加入KKR之前,他于2006年至2007年在高盛(Goldman Sachs)担任分析师。孙先生获得北京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士学位和英语文学硕士学位。
Weiqian Xun自2020年9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Xun先生曾在腾讯ABCMOUSE教育(深圳)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从事在线英语学习。勋先生拥有上海交通大学的硕士学位和上海交通大学的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Hau Yan Hannah Lee将在本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F-1表格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担任我们的董事。此前,Lee女士担任Ganji.com,Global Education&Technology Group和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李女士还担任AL Group Limited的独立董事。Lee女士以优异成绩获得了British Columbia大学的会计学学士学位。Lee女士还是美国的注册会计师和加拿大的特许专业会计师。
在本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F-1表格注册声明生效后,宁博宇将立即担任我们的董事。在此之前,宁先生曾担任国家投资和建设基金管理的法定代表人和合伙人。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宁先生还担任蓝象资本的创始合伙人。宁先生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李静于2017年共同创立霍华,自那时起担任我们的副总裁,并负责产品研究与开发。在加入霍华之前,李先生于2013年至2016年在赶集网担任产品总监,于2010年至2012年在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高级产品经理,并于2005年至2010年在搜狗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李先生获得了东北大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学位。
Qing Ge自2018年起担任我们的副总裁,负责教师管理。GE女士在教育行业拥有超过13年的经验。在加入我们之前,她加入了TAL
179
2007年,并于2011年至2018年在TAL的业务部门Mobby.cn担任教学和教学研究的高级管理职务。葛女士拥有渭南师范大学化学学士学位。
Rui Min自2018年起担任我们的副总裁,负责教学研究与开发。敏先生在教育行业拥有超过11年的经验。在加入我们之前,他于2009年加入好未来集团(NYSE:TAL),并于2011年至2018年担任Mobby.cn(TAL的业务部门)的教学研究主管。敏先生获得南开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
Jian Zhang自2018年以来一直担任我们的副总裁,并担任其他管理职务。他于2005年至2018年担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张先生拥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EMBA学位和北京理工大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学位。
雇佣协议和赔偿协议
我们已经与我们的每位执行官签订了雇佣协议。除非根据协议条款或双方共同同意终止,否则我们的每位执行官的任期都是无限期的。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随时出于正当理由终止执行官的雇用,恕不另行通知。我们可以通过事先发出书面通知或支付某些未支付的补偿来终止执行官的雇用。执行官可以通过事先书面通知随时终止其工作。
除非我们明确同意,否则每位执行官均已同意在其雇用协议终止期间和之后的任何时候,严格保密且不使用我们的任何机密信息或客户的机密信息和供应商。此外,每位执行官均同意在其任职期间以及自最后任职之日起两年内受某些不竞争和不征集限制的约束。
我们还与我们的每位董事和执行官签订了赔偿协议。根据这些协议,我们同意赔偿董事和执行官因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引起的与索赔有关的某些责任和费用。
董事会
在SEC宣布本招股说明书所组成的F-1表格注册声明生效后,我们的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即Hau Yan Hannah Lee和Boyu Ning。董事无须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才有资格担任董事。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规则通常要求发行人的大多数董事会必须由独立董事组成。但是,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规则允许像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在某些公司治理事项上遵循“母国惯例”。我们依靠这种“母国惯例”例外,并且没有大多数独立董事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
与本公司的合同或拟议合同有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的董事必须在董事会议上声明其利益的性质。任何董事向董事发出的一般通知,表明他或她是任何指定公司或公司的成员,股东,董事,合伙人,高级职员或雇员,并且
180
就就与他/她有利益关系的合同或交易的决议进行表决而言,被视为与该公司或商号的任何合同或交易中的权益应被视为充分的利益声明,并且在发出此类一般性通知后,无需就任何特定交易发出特别通知。董事可以对任何合同或拟议的合同或安排进行表决,尽管他/她可能对此感兴趣,并且如果他/她这样做,在考虑任何此类合同或拟议合同或安排的任何董事会议上,应计算其投票,并可将其计入法定人数。我们的董事会可以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以借入资金,抵押或抵押其业务,财产和未赎回资本或其任何部分,并在借入资金时发行债券,债券股票或其他证券。作为任何债务的担保,我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责任或义务。我们的董事均未与我们签订服务合同,该合同规定了终止担任董事时的利益。
董事会委员会
我们打算立即在董事会下成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并在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后为三个委员会各自通过章程。招股说明书是其中的一部分。每个委员会的成员和职能如下。
审核委员会。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将由Hau Yan Hannah Lee,Weiqian Xun和Boyu Ning组成,并由Hau Yan Hannah Lee担任主席。我们已确定Hau Yan Hannah Lee和Boyu Ning均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05(c)(2)条的要求,并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a-3条规定的独立性标准。我们已确定Hau Yan Hannah Lee有资格担任“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审核委员会监督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以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核。审核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
| • | 在考虑其对独立审计师的年度绩效评估后,审查并建议我们的董事会批准,任命,重新任命或罢免独立审计师; |
| • | 批准独立审计师的薪酬和聘用条款,并预先批准我们的独立审计师允许执行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 |
| • | 从我们的独立审计师那里获得书面报告,说明与其独立性和质量控制程序有关的事项; |
| • | 与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审查任何审计问题或困难以及管理层的回应; |
| • | 与我们的独立审计师讨论(其中包括)财务报表的审计,包括是否应披露任何重大信息,有关会计和审计原则与惯例的问题; |
| • | 审查并批准表格20-F第7项中定义的所有拟议关联方交易; |
| • | 审查并建议财务报表以包括在我们的季度收益发布中,并建议董事会将其包括在我们的年度报告中; |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181
| • | 审查我们的会计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为监视和控制重大财务风险敞口而采取的任何特殊步骤; |
| • | 定期审查和重新评估委员会章程的适当性; |
| • | 至少每年批准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职能进行年度绩效评估; |
| • | 监督和评估投诉和举报的处理情况; |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定期举行会议; |
| • | 监督对我们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的遵守情况,包括审查我们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确保适当遵守;和 |
| •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
薪酬委员会。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将由洪伟Jenny Lee,Jian(Mark)Luo和Zheng Sun组成,并由洪伟Jenny Lee担任主席。薪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审查和批准与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有关的薪酬结构,包括所有形式的薪酬。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可能不会出席审议其薪酬的任何委员会会议。薪酬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
| • | 与我们的管理层协商,监督薪酬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
| • | 审查并批准或建议董事会批准我们执行官的薪酬; |
| • | 定期审查并提交董事会批准对激励性薪酬或股权计划,计划或其他类似安排的任何更改; |
| • | 监督我们在薪酬事项上的监管合规性,包括我们对薪酬计划的限制以及向董事和执行官提供贷款的政策; |
| • | 定期审查和重新评估委员会章程的适当性; |
| • | 仅在考虑与该人独立于管理层有关的所有因素后,才选择薪酬顾问,法律顾问或其他顾问;和 |
| •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将由Jian(Mark)Luo,Jia Zhai和Hau Yan Hannah Lee组成,并由Jian(Mark)Luo担任主席。我们已确定Hau Yan Hannah Lee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05(a)(2)条的“独立性”要求。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选择有资格成为我们董事的个人,并确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
| • | 向董事会推荐候选人,以选举或连任董事会成员,或任命填补董事会的任何空缺; |
| • | 定期审查董事会当前的组成,包括判断,多样性,年龄,技能,背景和经验等特征; |
| • | 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标准审查候选人的董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成员资格; |
182
| • | 就董事独立性的确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 • | 审查和重新评估委员会章程的适当性; |
| • | 审查并批准董事的薪酬(包括基于权益的薪酬);和 |
| • | 评估整个董事会的绩效和有效性。 |
董事的职责和职能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董事对公司负有信托义务,包括忠诚义务,诚实行事的义务和真诚行事的义务,他们认为这符合我们的最大利益。我们的董事还必须仅出于适当目的行使其权力。董事还应对公司承担行使技能和谨慎的义务。以前认为,董事在履行职责时无需表现出比其知识和经验所合理预期的更高程度的技能。但是,英国和英联邦法院在所需技能和护理方面已朝着客观标准迈进,开曼群岛可能会遵循这些当局的规定。在履行对我们的谨慎义务时,我们的董事必须确保遵守不时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如果违反了董事应尽的义务,本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在有限的例外情况下,如果违反了董事应尽的义务,股东可能有权以我们的名义寻求损害赔偿。根据我们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的职能和权力包括(i)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并在此类会议上向股东报告其工作,(ii)宣派股息,(iii)任命高级职员并确定其任期和职责,以及(iv)批准转让本公司股份,包括将此类股份登记在我们的股份登记册中。此外,在票数相等的情况下,董事会主席除个人投票外,还有权进行打破票数相等的投票。
董事和高级职员的条款
我们的官员由董事会选举并由董事会酌情决定。董事应任职至其任期届满或其继任人被选举和合格为止,或直至其职务以其他方式空出为止。董事可以通过股东的普通决议或当时任职的三分之二董事的赞成票罢免,但罢免董事长除外,可以通过所有董事的赞成票或股东的特别决议罢免其职务。因上一句罢免董事而产生的董事会空缺,可以通过股东的普通决议案或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参加表决的其余董事的简单多数票来填补。如果(i)董事通过书面通知本公司辞职,则董事将被自动免职;(ii)去世,破产或与其债权人进行任何安排或组成;(iii)被任何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规则禁止担任董事;(iv)被发现或变得心智不健全;或(v)根据我们的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任何其他规定免职。
感兴趣的交易
董事可以根据适用法律或适用的纳斯达克规则对审核委员会的批准另有要求,对其感兴趣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进行投票,但任何董事在该合同或交易中的利益的性质是由他或她在考虑该合同或交易以及对该事项进行任何表决之前或之前披露的。
183
董事和执行官的薪酬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我们向执行官支付了总计540万元人民币(80万美元)的薪酬,而我们未向非执行董事支付任何薪酬。我们没有预留或应计任何金额向董事和执行官提供退休金,退休金或其他类似福利。法律要求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为每位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法定福利以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当于其工资一定百分比的供款。有关向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提供的股权激励赠款,请参阅“—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
修订并重述的2019年激励性薪酬计划
我们于2019年11月通过了员工激励薪酬计划或2019年计划,并分别于2021年3月和2021年6月修订了该计划。2019年计划的目的是吸引和留住最优秀的人员担任重要职务,为选定的员工,董事和顾问提供额外的激励措施,并促进公司业务的成功。根据2019年计划,我们根据根据该计划授予的股权奖励授权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最大总数为43,198,157股;前提是,在我们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合格的IPO(定义见我们当前有效的第九次修订和重述的股东协议)后,根据本协议授予的股权奖励,我们被授权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最大总数应自动立即从43,198,157股增加到48,557,859股。A类普通股的最大总数根据2019年计划发行的股票应自动增加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最后一天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3%的数量(该数量应经董事会批准)董事),在我们完成首次公开募股的会计年度之后的会计年度开始的2019年计划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的第一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根据2019年计划,购买总计42,131,429股A类普通股的期权在外流通。
以下段落总结了2019年计划的条款。
奖励类型。2019年计划允许管理员决定授予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计划管理。2019年计划应由公司首席执行官管理。
资格。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员工或顾问均有资格参加2019年计划。
期权协议。根据2019年计划授予的每项奖励均应通过参与者与公司之间的期权协议来证明。每个奖项均应遵守《2019年计划》的所有适用条款和条件,并可能受与《2019年计划》不抵触且董事会认为适合纳入期权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奖励条款和条件。期权协议应规定每个奖励的规定,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奖励的类型,奖励归属时间表,要授予的奖励数量以及奖励所涵盖的股份数量,行使价,对奖励和每个奖励的期限的任何限制或限制。
184
修订,暂停或终止2019年计划。在遵守公司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限制(可能会不时修订)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随时修改或终止2019年计划,但未经任何参与者同意,不得进行任何会对其在任何未决裁决下的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修改或终止。此外,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必要和可取的范围内,公司应以要求的方式和程度获得股本持有人对2019年计划的任何修订的批准。
下表总结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授予董事和执行官的未行使期权,限制性股票和其他股权奖励下的A类普通股的数量:
| 普通股 标的股权 授予奖项 |
行使价 (美元/股) |
授予日期 |
到期日期 |
|||||||||
| 董事和执行官 |
||||||||||||
| 简(马克)罗 |
3,924,163 | 0.01 | 2021年3月 | 2041年3月 | ||||||||
| 魏(威尔逊)李 |
* | 0.01 | 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 | 2040年9月至2041年3月 | ||||||||
| 泽冰山 |
* | 0.01至0.05 | 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 | 2039年8月至2041年3月 | ||||||||
| 贾寨 |
— | — | — | — | ||||||||
| 宏威Jenny Lee |
— | — | — | — | ||||||||
| 孙政 |
— | — | — | — | ||||||||
| Weiqian Xun |
— | — | — | — | ||||||||
| 豪言Hannah Lee** |
— | — | — | — | ||||||||
| 宁博宇** |
— | — | — | — | ||||||||
| 李静 |
3,524,017 | 0.01至0.05 | 2016年6月至2021年3月 | 2036年6月至2041年3月 | ||||||||
| 清戈 |
* | 0.01至0.05 | 2018年3月至2020年10月 | 2038年3月至2040年10月 | ||||||||
| 瑞敏 |
* | 0.01至0.05 | 2018年6月至2020年10月 | 2038年6月至2040年10月 | ||||||||
| Jian Zhang |
* | 0.01至0.05 | 2018年6月至2021年3月 | 2038年6月至2041年3月 | ||||||||
|
|
|
|
|
|
|
|||||||
| 全体董事和执行官 |
18,279,416 | 0.01至0.05 | 2016年6月至2021年3月 | 2036年6月至2041年3月 | ||||||||
|
|
|
|
|
|
|
|||||||
| * | 这些董事和执行官各自持有的股份不到我们流通股总数的1%。 |
| ** | Hau Yan Hannah Lee和Boyu Ning均已接受任命为董事,该任命将在SEC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该声明的一部分。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除高级管理人员以外,我们的员工作为一个整体持有购买23,852,013股A类普通股的期权,行使价从每股0.01美元至每股1.50美元不等。
有关我们的会计政策以及根据2019年计划授予的奖励的估计的讨论,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关键会计估计-股份补偿”。
185
主要股东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普通股实益拥有权的信息,假设我们所有流通在外的A系列,B系列,B+系列,C系列,D系列,D+系列,E-1,E-2系列和E-3系列优先股以一对一的方式转换为A类普通股,方法是:
| • | 我们的每位董事和执行官;和 |
| • | 我们已知的每个人实益拥有我们5%以上的普通股。 |
下表中的计算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在外流通的343,858,475股普通股和紧随本次发行完成后在外流通的普通股,包括(i)我们将在本次发行中以美国存托凭证的形式出售的A类普通股,以及(ii)从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和优先股中重新指定和转换的A类普通股。
186
实益拥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和法规确定的。在计算某人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和该人的所有权百分比时,我们包括了该人有权在60天内(包括通过行使任何期权,认股权证)购买的股份,或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证券的转换。但是,这些股份不包括在任何其他人的所有权百分比的计算中。
| 实益普通股 在本次发行之前拥有 |
A级 普通股 有益地 在此之后拥有 产品 |
B级 普通股 有益地 在此之后拥有 产品 |
投票 功率 在此之后 优惠*** |
|||||||||||||||||||||||||
| 号码 | %** | 号码 | %** | 号码 | %** | % | ||||||||||||||||||||||
| 董事兼执行官:† |
||||||||||||||||||||||||||||
| 简(马克)罗(1) |
46,788,378 | 13.6 | ||||||||||||||||||||||||||
| 单泽兵(2) |
4,730,857 | 1.4 | ||||||||||||||||||||||||||
| 贾寨(3) |
— | — | ||||||||||||||||||||||||||
| 宏威Jenny Lee(4) |
— | — | ||||||||||||||||||||||||||
| 孙政(5) |
— | — | ||||||||||||||||||||||||||
| Weiqian Xun(6) |
— | — | ||||||||||||||||||||||||||
| Hau Yan Hannah Lee†† |
— | — | ||||||||||||||||||||||||||
| 宁博宇†† |
— | — | ||||||||||||||||||||||||||
| 魏(威尔逊)李 |
— | — | ||||||||||||||||||||||||||
| 李静 |
* | * | ||||||||||||||||||||||||||
| 清戈 |
* | * | ||||||||||||||||||||||||||
| 瑞敏 |
* | * | ||||||||||||||||||||||||||
| Jian Zhang |
* | * | ||||||||||||||||||||||||||
| 全体董事和执行官 |
56,833,419 | 16.3 | ||||||||||||||||||||||||||
| 主要股东: |
||||||||||||||||||||||||||||
| 金星任务有限公司(1) |
46,788,378 | 13.6 | ||||||||||||||||||||||||||
| 红杉资本中国附属投资基金(7) |
36,172,059 | 10.5 | ||||||||||||||||||||||||||
| GGV实体(8) |
30,599,270 | 8.9 | ||||||||||||||||||||||||||
| IDG实体(9) |
29,919,618 | 8.7 | ||||||||||||||||||||||||||
| 泽塔亚洲控股有限公司(10) |
29,153,225 | 8.5 | ||||||||||||||||||||||||||
| TBP Sparkling Holdings Limited(11) |
25,802,718 | 7.5 | ||||||||||||||||||||||||||
| Hike实体(12) |
21,744,322 | 6.3 | ||||||||||||||||||||||||||
| 光速中国合作伙伴III,L.P.(13) |
19,428,440 | 5.7 | ||||||||||||||||||||||||||
注意事项:
| * | 按转换后的价格计算,少于我们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
| ** | 对于本表中包含的每个人和组,所有权百分比的计算方法是:将该人或组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除以(i)343,858,475,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按转换后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数量,或者是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后按转换后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数量(视情况而定),(ii)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60天内可行使的该人或团体持有的购股权所涉及的普通股数量。 |
| *** | 对于此列中包含的每个人和组,表决权的百分比是通过将该人或组实益拥有的表决权除以我们作为一个类别的所有普通股的表决权来计算的。 |
187
| † | 除以下另有说明外,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的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丽泽中原101号A座。 |
| †† | Hau Yan Hannah Lee和Boyu Ning均已接受任命为董事,该任命将在SEC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该声明的一部分。 |
| (1) | 代表Jian(Mark)Luo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Venus Mission Limited持有的46,135,857股B类普通股和652,521股B系列优先股。金星任务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路镇2221邮政信箱Wickham’s Cay II的Start Chambers。 |
| (2) | 包括(i)由Zebing Shan全资拥有的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Fun Kingdom Limited持有的4,272,524股B类普通股,(ii)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60天内可行使的授予泽冰山458,333份购股权的458,333股A类普通股。Fun Kingdom Limited的注册地址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路镇P.O.Box2221Wickham’s Cay II的Start Chambers。 |
| (3) | 贾寨的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建国路77号中国中央广场3号楼3606室。 |
| (4) | 鸿威Jenny Lee的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际金融中心2号3015室。 |
| (5) | Zheng Sun的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88号6号楼3单元1701。 |
| (6) | Weiqian Xun的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397号腾云广场A座。 |
| (7) | 代表(i)SCC Venture VI Holdco,Ltd.持有的11,122,525股B+系列优先股和3,402,870股C系列优先股,SCC Venture VI Holdco,Ltd.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ii)红杉资本CV IV Holdco,Ltd.持有的11,122,524股B+系列优先股和3,402,870股C系列优先股,红杉资本CV IV Holdco,Ltd.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iii)SCC Venture VII Holdco,Ltd.持有的5,407,647股D系列优先股和1,713,623股E-1系列优先股,SCC Venture VII Holdco,Ltd.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SCC Venture VI HoldCo,Ltd.由红杉资本中国风险基金VI,L.P.全资拥有。红杉资本中国风险基金VI,L.P.的普通合伙人是SC China Venture VI Management,L.P.,其普通合伙人是SC China Holding Limited。红杉资本CV IV HoldCo,Ltd.的唯一股东是红杉资本CV IV高级HoldCo,Ltd.。红杉资本CV IV Senior Holdco,Ltd.的唯一股东是红杉资本中国风险基金IV,LP,其普通合伙人是SC China Venture IV Management,LP,其普通合伙人是SC China Holding Limited。SCC Venture VII HoldCo,Ltd.的唯一股东是红杉资本中国风险基金VII,L.P.,其普通合伙人是SC China Venture VII Management,L.P.。SC China Venture VII Management,L.P.的普通合伙人是SC China Holding Limited。SC China Holding Limited由SNP China Enterprises Limited全资拥有,而SNP China Enterprises Limited又由Neil沈南鹏先生全资拥有。SCC Venture VI Holdco,Ltd.,Sequoia Capital CV IV Holdco,Ltd.和SCC Venture VII Holdco,Ltd.的注册地址是开曼群岛KY1-1104大开曼岛Ugland House邮政信箱309的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
| (8) | 代表(i)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GGV VII Investments,L.L.C.持有的2,861,189股A类普通股,12,875,350股D系列优先股和1,713,623股E-1系列优先股,以及(ii)1,144,475股A类普通股,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持有的5,150,140股D系列优先股和6,854,493股E-1系列优先股。GGV VII Investments,L.L.C.和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受控于符绩勋,Jenny Lee Hongwei,Jeffrey G.Richards,Glenn B.Solomon,Hans Tung和Eric Xu,他们间接持有上述实体的投票权和投资权。的注册地址 |
188
| GGV VII Investments,L.L.C.和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是大开曼岛Ugland House邮政信箱309,KY1-1104,开曼群岛。 |
| (9) | 代表(i)IDG 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IV L.P.持有的11,636,411股A系列优先股,7,888,094股B系列优先股,1,774,821股B+优先股,2,714,980股C系列优先股,1,597,960股D系列优先股和911,476股E-1系列优先股,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以及(ii)1,489,828股A系列优先股,1,009,925股B系列优先股,227,233股B系列+优先股,347,603股C系列优先股,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持有的204,589股D系列优先股和116,698股E-1系列优先股。IDG 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IV L.P.的普通合伙人是IDG 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IV Associates L.P.,这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IDG 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IV Associates L.P.的普通合伙人是IDG 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GP IV Associates Ltd.,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的普通合伙人也是IDG 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GP IV Associates Ltd.。IDG中国风险投资基金GP IV Associates Ltd.的董事为Chi Sing Ho和Quan Zhou。IDG 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IV L.P.和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的注册办事处是Walkers Corporate Limited,地址为开曼群岛大开曼岛KY1-9008乔治敦埃尔金大道190号。 |
| (10) | 代表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Zeta Asia Holdings Pte.Ltd.持有的12,016,993股D系列优先股和17,136,232股E-1系列优先股。Zeta亚洲控股有限公司由Kohlberg Kravis Roberts&Co.管理。L.P.,直接或间接拥有上述实体的投票权和投资权。Zeta Asia Holdings Pte.Ltd.的注册办事处是新加坡Hansapoint Central2#05-01樟宜商业园10号(486030)。 |
| (11) | 代表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TBP Sparkling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25,802,718系列E-3优先股。Trustbridge Partners VII,L.P.持有TBP Sparkling Holdings Limited60%的股份。Trustbridge Partners VII,L.P.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作为Trustbridge Partners VII,LP投资委员会成员的自然人,该委员会有权以多数票为Trustbridge Partners VII,LP做出投资或撤资决定,其中包括:1)李树军,2)葛峰,3)林宁大卫,4)关红岩,5)梁晓东和叶树红。TBP Sparkling Holdings Limited的注册办事处是开曼群岛大开曼岛KY1-1209,石灰树湾大道23号Govenors Square#4-210,邮政信箱32311。 |
| (12) | 代表(i)Hike Capital L.P.持有的2,580,582股B系列优先股,756,332股B+系列优先股,1,555,598股C系列优先股和600,850股D系列优先股,Hike Capital L.P.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获豁免有限合伙企业,(ii)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获豁免有限合伙企业Spruce Fund LP持有的3,607,628股B系列优先股,(iii)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获豁免有限合伙企业Hike Helios LP持有的2,322,245股B系列优先股,(iv)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获豁免有限合伙企业Hike Capital II L.P.持有的5,173,148股E-3系列优先股,(v)Hike Hera L.P.持有的2,580,272股E-3系列优先股,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获豁免的有限合伙企业,以及(vi)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Eternal Starship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2,567,667股E-3系列优先股。Hike Capital L.P.和Hike Capital II L.P.的注册办事处是开曼群岛KY1-1104大开曼岛石灰树湾大道23号5-204套房总督广场Sertus Chambers。云杉基金L.P.,Hike Helios L.P.和Hike Hera L.P.的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KY1-1002大开曼岛南教堂街103号海港广场4楼,邮政信箱10240。永恒星舰控股有限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路镇Quastisky大楼P.O.Box905Sertus Chambers。 |
189
| (13) | 代表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II,L.P.持有的935,610股A类普通股,9,847,142股A系列优先股,2,966,006股B系列优先股,1,356,948股B+优先股,2,916,746股C系列优先股和1,405,988股D系列优先股,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获豁免有限合伙企业。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II,L.P.的普通合伙人是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II GP,LLC,这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II GP,LLC由宓群和Yan Han共同控制,他们直接或间接拥有上述实体的投票权和投资权。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II,L.P.的注册办事处是开曼群岛KY1-1104大开曼岛Ugland House邮政信箱309。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普通股或优先股均未由美国的记录持有人持有。我们不知道有任何安排可能在随后的日期导致对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有关导致主要股东持有的所有权发生重大变化的普通股和优先股发行的说明,请参见“股本说明-证券发行历史”。
190
关联方交易
合同安排
有关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我们的VIE和我们的VIE股东之间的合同安排的说明,请参见“公司历史和结构”。
雇佣协议和赔偿协议
请参阅“管理-雇佣协议和赔偿协议”。
私募
请参阅“股本说明-证券发行历史”。
股份激励
请参阅“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其他关联方交易
2018年,Jian(Mark)Luo先生担任公司,北京星火教育和新更远之间的集团内交易的中介。现金流入和流出相互抵消,Jian(Mark)Luo先生没有个人利益。未偿还余额人民币17,350,000元已于2019年初结算。在此日期之后,与关联方没有进一步的交易或余额。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以千为单位) | ||||||||
| 偿还Jian先生(Mark)Luo(a)所欠款项) |
17,350 | — | ||||||
|
|
|
|
|
|||||
191
股本说明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公司,我们的事务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不时修订和重述)以及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我们称为“公司法”)的约束。下面,和开曼群岛的普通法。
截至本文发布之日,我们的法定股本包括80,000美元,分为463,897,187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50,408,381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22,973,381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系列优先股,30,162,301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系列优先股,33,367,574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系列+优先股,29,167,458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C系列优先股,45,613,502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D系列优先股,8,411,895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D+系列优先股,43,868,754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E-1系列优先股,30,845,218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E-2系列优先股和41,284,349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E-3系列优先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共有7,755,662股已发行和流通的A类普通股,50,408,381股已发行和流通的B类普通股,22,973,381股已发行和流通的A系列优先股,30,162,301股已发行和流通的B系列优先股,33,367,574股已发行和流通的B+系列优先股,29,167,458股已发行和流通的C系列优先股,45,613,502股已发行和流通的D系列优先股,8,411,895股已发行和流通的D+系列优先股,43,868,754股已发行和流通的E-1系列优先股,30,845,218股已发行和流通的E-2系列优先股以及41,284,349股已发行和流通的E-3系列优先股。
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我们的法定股本将更改为80,000美元,分为800,000,000股,其中包括(i)7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ii)8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iii)2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股份,这些股份由董事会根据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确定。紧接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优先股将以一对一的方式转换为A类普通股,而我们所有由Jian Luo先生实益拥有的流通在外的50,408,381股普通股和Zebing Shan先生,将被重新指定为B类普通股。在进行此类转换和重新指定之后,并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选择权购买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我们将拥有已发行和发行的A类普通股以及已发行和发行的50,408,381股B类普通股。
以下是我们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以及《公司法》的重要规定的摘要,只要它们与我们预期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生效的普通股的重要条款有关。
我们公司的目标
根据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公司的目标不受限制,我们拥有执行开曼群岛法律未禁止的任何目标的全部权力和权限。
普通股
将军。紧接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的法定股本为80,000美元,分为800,000,000股,其中包括(i)700,000,000股A类普通股。
192
每股面值0.0001美元,(ii)80,000,000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iii)董事会根据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确定的一个或多个类别(无论如何指定)的2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股票。我们的普通股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普通股的持有人将享有相同的权利,但投票权和转换权除外。我们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均已缴足且不可评估。代表普通股的证书以记名形式发行。我们可能不会向持有人发行股票。我们的非开曼群岛居民股东可以自由持有和转让其普通股。
转换。持有人可随时将每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A类普通股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B类普通股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给不是该持有人的关联公司的任何人后,或在任何B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权发生变化后,因此,不是该普通股持有人的关联公司的任何人成为该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此类B类普通股应自动立即转换为相同数量的A类普通股。如果创始人(定义见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仅由于其当时的身体或精神状况而死亡或丧失能力而无法出席董事会会议和管理公司的业务事务,创始人及其任何关联公司持有的所有B类普通股应立即自动转换为相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
股息。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获得董事会根据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以及《公司法》宣布的股息。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规定,股息可以从我们已实现或未实现的利润中宣布和支付,也可以从董事会确定不再需要的利润中预留的任何准备金中宣布和支付。股息也可以从股票溢价帐户或根据《公司法》为此目的授权的任何其他基金或帐户中宣布和支付。除非我们的董事确定,在付款后,我们将能够立即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偿还到期的债务,并且我们有合法可用于此目的的资金,否则不得宣派和支付股息。
投票权;股东大会。对于所有须经股东投票的事项,普通股股东应始终对会员在任何此类股东大会上提交表决的所有事项进行表决。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对所有须表决的事项进行一票表决,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上对所有须表决的事项进行12票表决。在任何股东大会上投票都是通过投票而不是举手。
股东大会所需的法定人数包括持有有权亲自或由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份所附的所有表决权的多数的股东,或者,如果是公司或其他非自然人,则由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作为开曼群岛获豁免的公司,我们没有义务根据《公司法》召开股东周年大会。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可以(但没有义务)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作为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在称为该会议的通知中指定该会议,年度股东大会将在董事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但是,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将在每个会计年度举行年度股东大会。除年度股东大会外,每次股东大会均应为
193
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周年大会股东的任何其他股东大会可以由我们的大多数董事会或董事长召集,也可以在提出要求之日持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已发行表决权的股东的要求下召集。以及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流通股,在这种情况下,董事有义务召集该会议,并将如此要求的决议在该会议上进行表决;但是,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并未赋予我们的股东任何权利在此类股东未召集的年度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任何建议。召开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和其他股东大会至少需要提前七(7)个工作日的通知,除非根据我们的公司章程放弃该通知。
股东在会议上通过的普通决议案需要亲自或由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投票的股东对普通股所附的简单多数票投赞成票,而特别决议案则需要亲自或由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投票的股东对普通股所投赞成票的三分之二以上。对于重要事项,例如更改名称或更改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将需要特别决议。
普通股转让。受以下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限制,我们的任何股东都可以通过转让文书以惯常或普通形式或董事会批准的任何其他形式转让其全部或任何普通股。
我们的董事会可以绝对酌情决定拒绝注册任何未缴足股款或我们有留置权的普通股的转让。我们的董事会也可能拒绝注册任何普通股的转让,除非:
| • | 转让文书已提交给我们,并附有与之相关的普通股证书以及董事会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据,以表明转让人进行转让的权利; |
| • | 转让工具仅针对一类股份; |
| • | 如有需要,转让文书已加盖适当印花; |
| • | 如果转让给联名持有人,则将普通股转让给的联名持有人的数量不超过四个; |
| • | 股份没有任何有利于公司的留置权;和 |
| • | 纳斯达克可能确定应支付的最高金额或董事不时要求的较低金额的费用已就此向我们支付。 |
如果我们的董事拒绝注册转让,则应在提交转让文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转让人和受让人分别发送拒绝通知。
在遵守纳斯达克要求的任何通知后,可以在董事会不时确定的时间和期限内暂停转让登记,并关闭登记,但前提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在任何一年中,不得暂停转让登记或关闭登记30天以上。
清算。清盘时,如果可供在股东之间分配的资产足以偿还清盘开始时的全部股本,
194
盈余应按清盘开始时股东所持股份的面值按比例分配给我们的股东,但须从有应付款项的股份中扣除,应付给我们公司的所有未付电话费或其他款项。如果我们可供分配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实收资本,则将分配这些资产,以使损失由我们的股东按其所持股份的面值比例承担。
要求发行普通股和没收普通股。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不时在指定付款时间前至少14个整日向股东发出通知,要求股东支付其普通股的任何未付款项。已被要求但仍未支付的普通股可能会被没收。
赎回,回购和交还普通股。我们可以根据我们的选择或持有人的选择,按照董事会在发行此类股份之前确定的条款和方式,以赎回此类股份的条款发行股票。本公司还可以回购我们的任何股份,但前提是该购买的方式和条款已获得我们董事会的批准,或者获得我们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的其他授权。根据《公司法》,任何股份的赎回或回购都可以从我们公司的利润中或为赎回或回购目的而发行的新股票的收益中支付,或从资本(包括股票溢价账户和资本赎回准备金)中支付,前提是公司可以在付款后立即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偿还到期的债务。此外,根据《公司法》,不得赎回或购回此类股份(a)除非已缴足,(b)如果此类赎回或购回将导致没有流通股,或(c)如果公司已经开始清算。此外,我们公司可能会无偿接受任何缴足股款的股份。
股份权利的变化。如果在任何时候我们的股本分为不同类别或系列的股份,则任何类别或系列的股份所附的权利(除非该类别或系列的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无论我们的公司是否正在清盘,经不少于该类别或系列股份的多数已发行股份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或经该类别或系列股份的持有人在单独的会议上通过特别决议的批准,可以更改。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授予任何已发行类别股份的持有人的权利,被视为通过创建或发行与该现有股份类别享有同等地位的其他股份而改变。
检查账簿和记录。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无权检查或获取我们的股东名单或公司记录的副本(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副本除外,我们的抵押和费用登记册以及股东通过的任何特别决议)。但是,我们将向股东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参阅“在哪里可以找到其他信息”。
发行额外股份。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授权董事会不时发行额外的普通股,具体取决于董事会在可用的授权但未发行的股份范围内,但任何B类普通股仅应分配或发行给创始人或创始人全资拥有的创始人或实体。
195
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还授权董事会不时建立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并就任何系列的优先股确定该系列的条款和权利,包括:
| • | 该系列的名称; |
| • | 该系列的股份数量; |
| • | 股息权,股息率,转换权,投票权;和 |
| • | 赎回和清算优先权的权利和条款。 |
我们的董事会可以在授权但未发行的范围内发行优先股,而无需股东采取行动。发行这些股票可能会稀释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
反收购规定。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某些规定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股东认为有利的对公司或管理层的控制权变更,包括以下规定:
| • | 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以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优先股,并指定此类优先股的价格,权利,偏好,特权和限制,而无需股东进一步投票或采取行动;和 |
| • | 限制股东征集和召开股东大会的能力。 |
但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仅可出于适当目的并真诚地认为符合我们公司的最大利益而行使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豁免公司。根据《公司法》,我们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对普通居民公司和豁免公司进行了区分。在开曼群岛注册但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开展业务的任何公司都可以申请注册为获豁免公司。获豁免公司的要求与普通公司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获豁免公司:
| • | 无需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其股东的年度申报表; |
| • | 不需要开放其成员名册以供检查; |
| • | 不必举行年度股东大会; |
| • | 可以发行流通的、不记名的股票或者没有面值的股票; |
| • | 可获得一项免于征收任何未来税款的承诺(此种承诺通常最初为期20年); |
| • | 可以继续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注册,并在开曼群岛注销; |
| • | 可以注册为有限期公司;和 |
| • | 可以注册为单独的投资组合公司。 |
“有限责任”是指每个股东的责任限于该股东未支付的本公司股份的金额(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欺诈,建立代理关系或非法或不正当目的或法院可能准备刺破或揭开公司面纱的其他情况)。
196
会员名册
根据《公司法》,我们必须保存会员名册,并应在其中输入:
| • | 会员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每个会员所持股份的声明(包括每个会员所持股份的已支付或同意视为已支付的金额,确认所持股份的数量和类别)每个会员,并确认每个成员持有的每个相关类别的股份是否具有我们公司章程规定的投票权,如果是,则该投票权是否有条件); |
| • | 任何人的姓名以会员身分记入登记册的日期;及 |
| • | 任何人停止成为会员的日期。 |
根据《公司法》,公司成员名册是其中所列事项的初步证据(即,会员名册将就上述事项提出事实推定,但如遭反驳,则属例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东名册中注册的股东被视为对股份具有与其在股东名册中的名称相对应的法定所有权。此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履行必要的程序,立即更新会员名册,以记录并实施我们向保存人(或其代名人)作为保存人发行股票的行为。一旦更新了我们的股东名册,记录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将被视为对以其名义设定的股份具有合法所有权,尤其是,保存人(或其代名人)将被视为在我们的股东名册中以其名义列出的股份数量的注册合法持有人,该股份应为本次发行中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股份。
如果任何人的姓名被错误地输入或从我们的会员名册中省略,或者如果在输入名册中存在任何默认或不必要的延迟,则任何人已不再是我们公司的会员,受害的个人或成员(或我们公司或我们公司本身的任何成员)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申请命令更正登记册,法院可以拒绝该申请,也可以,如对案件的公正性感到满意,则作出更正登记册的命令。
公司法的差异
《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源自英国较早的《公司法》,但并未遵循许多最新的英国法律成文法,因此,《公司法》与现行的《英国公司法》之间存在重大差异。此外,《公司法》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不同。以下概述了适用于我们的《公司法》的规定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
合并和类似安排。《公司法》允许开曼群岛公司之间以及开曼群岛公司与非开曼群岛公司之间的合并和合并。为此目的,(a)“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的合并,并将其业务,财产和负债归属于尚存的公司等公司之一,(b)“合并”是指将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合并为一个合并公司,并将这些公司的业务,财产和负债归属于合并公司。为了进行这种合并或合并,每个组成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书面合并或合并计划,然后必须由(a)每个组成公司股东的特别决议授权,
197
(b)该组成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可能指定的其他授权(如有)。合并或合并的书面计划必须与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一起提交,并声明合并或幸存公司的偿付能力,关于每个组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声明,并承诺将向每个组成公司的成员和债权人提供合并或合并证书的副本,以及合并或合并的通知将在开曼群岛宪报上发布。根据这些法定程序进行的合并或合并不需要法院批准。
开曼母公司与其开曼子公司之间的合并不需要该开曼子公司股东的决议授权如果将合并计划的副本提供给要合并的开曼子公司的每个成员,除非该成员另有协议。为此,如果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持有合计至少占百分之九十(90%)表决权的已发行股份,则该公司是子公司的“母公司”。
除非开曼群岛法院放弃该要求,否则必须征得组成公司的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的每个持有人的同意。
除某些有限的情况外,开曼群岛组成公司的股东如不同意合并或合并,有权支付其股份的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未达成协议,(将由开曼群岛法院决定),但前提是异议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行使异议权将阻止异议股东行使其因持有股份而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但以合并或合并无效或非法为由寻求救济的权利除外。
除有关合并和合并的法律规定外,《公司法》还载有通过安排计划促进公司重组和合并的法律规定,但该安排须获与之作出安排的每一类股东及债权人的过半数批准,而该等股东及债权人亦须代表每一类股东或债权人(视属何情况而定)价值的四分之三,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出席为此目的召开的一次或多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会议的召开以及随后的安排必须得到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尽管持异议的股东有权向法院表达不应批准该交易的观点,但如果法院确定以下情况,则可以期望法院批准该安排:
| • | 关于法定多数票的法定规定已得到满足; |
| • | 股东在有关会议上有公平的代表,法定多数人在不胁迫少数人的情况下真诚行事,以促进不利于该类别利益的利益; |
| • | 该安排可由该阶层中为其利益行事的聪明诚实的人合理地批准;及 |
| • | 根据《公司法》的其他一些规定,这种安排不会受到更适当的制裁。 |
《公司法》还包含强制性收购的法定权力,这可能有助于在要约收购时“挤出”持异议的小股东。当要约收购在四个月内被90.0%的受影响股份的持有人提出并接受时,要约人可以在该四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两个月内要求持有人
198
根据要约条款将剩余股份转让给要约人的剩余股份。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异议,但除非有欺诈,恶意或串通的证据,否则在已获得批准的要约的情况下,这不太可能成功。
如果因此批准并批准了通过安排计划进行的安排和重建,或者根据上述法定程序提出并接受了要约收购,则异议股东将无权享有与评估权相当的权利,否则通常会提供给特拉华州公司的异议股东,并提供以司法确定的股份价值收取现金的权利。
股东诉讼。原则上,我们通常是起诉我们作为公司所犯错误的适当原告,并且一般而言,小股东不得提起衍生诉讼。但是,根据英国当局的说法,该当局很可能在开曼群岛具有说服力,可以预期开曼群岛法院将遵循并适用普通法原则(即Foss诉Harbottle案中的规则)及其例外情况),允许少数股东以公司的名义对集体诉讼或衍生诉讼提起集体诉讼,以在以下情况下质疑诉讼:
| • | 公司采取或拟采取非法或越权行为; |
| • | 所投诉的行为尽管不是越权行为,但只有在未获得简单多数票授权的情况下才能适当实施;和 |
| • | 那些控制该公司的人正在实施“对少数人的欺诈”。 |
董事和执行官的赔偿和责任限制。开曼群岛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可规定对高级职员和董事进行赔偿的程度,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裁定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规定,我们应赔偿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任何受托人的所有诉讼,诉讼,费用,收费,损失,他们或他们中的任何人因在其各自的办公室或信托中履行职责或在其各自的办公室或信托中执行或遗漏的任何行为而应招致或可能招致或维持的损害赔偿和费用,除非他们因自己的欺诈或不诚实行为或通过自己的欺诈或不诚实行为而招致或维持的(如果有),并且该董事,高级职员或受托人对这些行为,收据概不负责,忽略或拖欠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受托人,或为遵守规定或为可能向其存入或存放属于我们的任何款项或影响的任何银行家或其他人的偿付能力或诚实而加入任何收据用于安全保管或用于投资我们的任何款项的任何证券不足,或因上述任何原因或在执行其职务或信托时或在执行其职务或信托时可能发生的任何其他损失或损害,除非由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受托人的欺诈或不诚实而发生。该行为标准通常与《特拉华州总公司法》所允许的特拉华州公司相同。
此外,我们已与董事和执行官签订了赔偿协议,这些协议为这些人提供了除要约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中规定的赔偿以外的其他赔偿。
在根据上述规定允许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我们的人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的范围内,我们已获悉,SEC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
董事的信托义务。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信托义务。这项义务有两个组成部分:
199
谨慎和忠诚的义务。谨慎的义务要求董事真诚行事,并谨慎行事,就像通常审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会行使的那样。根据这项职责,董事必须告知自己并向股东披露有关重大交易的所有合理可用的重要信息。忠实义务要求董事以他合理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他不得利用他的公司职位谋取私利。该义务禁止董事进行自我交易,并规定公司及其股东的最大利益优先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股股东所拥有的,股东通常不享有的任何利益。一般而言,假定董事的行为是在知情的基础上,真诚地并真诚地认为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违反了一项信托义务,则可以推翻这一推定。如果董事提出有关交易的此类证据,则董事必须证明交易的程序公平性,并且该交易对公司具有公允价值。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是该公司的受托人,因此,他被认为对公司负有以下职责——有义务为公司的最大利益真诚行事,不得基于其董事职位而赚取利润的责任(除非公司允许他这样做),不得使自己处于公司利益与其个人利益或对第三方的责任相抵触的位置的责任,以及为行使该等权力的目的而行使权力的责任。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有义务以熟练和谨慎的方式行事。以前认为,董事在履行职责时无需表现出比其知识和经验所合理预期的更高程度的技能。但是,英国和英联邦法院在所需技能和护理方面已朝着客观标准迈进,开曼群岛可能会遵循这些当局的规定。
经书面同意的股东行动。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其成立证书来消除股东通过书面同意行事的权利。《公司法》和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规定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由每个股东或代表每个股东签署的一致书面决议批准公司事项,这些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进行表决,而无需召开会议。
股东提案。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只要符合管理文件中的通知规定,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股东年会。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可以召集特别会议,但可能不允许股东召集特别会议。
《公司法》仅赋予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有限权利,并未赋予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任何提案的权利。但是,这些权利可以在公司的公司章程中提供。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允许我们的股东总共持有不少于本公司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所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一,以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董事会有义务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如此要求的决议在该会议上进行表决。除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外,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并未赋予我们的股东在股东未召集的年度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建议的任何其他权利。作为获豁免的开曼群岛公司,我们没有法律义务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200
累积投票。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明确规定,否则不得累积投票选举董事。累积投票可能会促进少数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因为它允许少数股东将股东有权获得的所有票数投给一名董事,这增加了股东选举该董事的投票权。开曼群岛法律没有禁止累积投票,但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并未规定累积投票。结果,我们的股东在此问题上获得的保护或权利不比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少。
罢免董事。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只有在有权投票的大多数流通股的批准下,才能出于正当理由罢免具有机密董事会的公司董事。根据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可以通过股东的普通决议案或当时任职的三分之二董事的赞成票,有理由或无故罢免董事,但罢免除外董事长,可以通过所有董事的赞成票或股东的特别决议罢免其职务。董事应任职至其任期届满或其继任人被选举和合格为止,或直至其职务以其他方式空出为止。此外,如果董事(i)通过书面通知本公司辞职,则应撤换董事办公室;(ii)去世,破产或与其债权人进行任何安排或组成;(iii)被任何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规则禁止担任董事;(iv)被发现或变得心智不健全;或(v)根据我们的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任何其他规定免职。
与感兴趣的股东进行交易。特拉华州总公司法包含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除非公司通过修改公司注册证书明确选择不受该法规的约束,自“利害关系人”成为利害关系人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与“利害关系人”进行某些业务合并。感兴趣的股东通常是指在过去三年内拥有或拥有目标公司15%或以上的已发行表决权股份的个人或集团。这会限制潜在收购方对目标进行两级出价的能力,在该目标中,所有股东将不会受到平等对待。如果(其中包括)在该股东成为有利益关系的股东之日之前,董事会批准了导致该人成为有利益关系的股东的业务合并或交易,则该法规不适用。这鼓励特拉华州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董事会协商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
开曼群岛法律没有可比的法规。因此,我们无法利用特拉华州企业合并法规提供的保护类型。但是,尽管开曼群岛法律未规范公司与其重要股东之间的交易,但公司董事必须遵守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对公司的信托义务,包括确保他们认为,任何此类交易必须本着公司的最佳利益善意进行,并且是出于适当的公司目的而进行的,而不会对少数股东构成欺诈。
解散;清盘。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提案,否则解散必须获得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在董事会发起解散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公司流通股的简单多数批准。特拉华州
201
法律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含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多数表决要求。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公司可以通过开曼群岛法院的命令或其成员的特别决议进行清算,或者,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则可以通过普通决议进行清算。其成员。法院有权在若干特定情况下下令清盘,包括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情况。根据《公司法》以及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我们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的特别决议解散,清算或清算。
股份权利的变更。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可以在获得该类多数流通股的批准后更改该类股份的权利。根据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如果我们的股本分为一类以上的股份,在获得该类别多数已发行股份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或在该类别股份的股东大会上通过的特别决议的批准下,我们可以更改任何类别的权利。
修订管理文件。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可以在有权投票的大多数流通股的批准下修改公司的管理文件。根据《公司法》以及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只能通过股东的特别决议进行修订。
非居民或外国股东的权利。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对非居民或外国股东持有或行使我们股份的投票权没有限制。此外,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中没有关于所有权门槛的规定,超过该门槛必须披露股东所有权。
证券发行历史
以下是过去三年我们证券发行的摘要。
普通股
2019年7月30日,我们向Hike Capital L.P.发行了1,020,861股普通股,对价为1,274,271.78美元。
在2019年7月30日,我们向GGV VII Investments,L.L.C.发行了2,861,189股普通股,对价为3,571,428.57美元。
在2019年7月30日,我们向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发行了1,144,475股普通股,对价为1,428,571.43美元。
2020年3月5日,我们向Kun Yu Holding Limited发行了2,147,036股普通股,对价为2,680,000美元。
2020年7月24日,我们从Venus Mission Limite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重新分类后,向Venus Mission Limited发行了3,693,409股A类普通股。
202
2020年7月24日,我们从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II,L.P.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重新分类后,向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II,L.P.发行了935,610股A类普通股。
2020年7月24日,我们从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重新分类后,向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发行了667,352股A类普通股。
2020年7月24日,我们从GGV VII Investments,L.L.C.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重新分类后,向GGV VII Investments,L.L.C.发行了2,861,189股A类普通股。
2020年7月24日,我们从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重新分类后,向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发行了1,144,475股A类普通股。
2020年7月24日,我们从Kun Yu Holding Limite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重新分类后,向Kun Yu Holding Limited发行了2,147,036股A类普通股。
2020年7月24日,我们从Venus Mission Limite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中重新分类后,向Venus Mission Limited发行了46,135,857股B类普通股。
2020年7月24日,我们从Fun Kingdom Limite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重新分类后,向Fun Kingdom Limited发行了4,272,524股B类普通股
优先股
2018年5月10日,我们向Venus Mission Limited发行了652,521股B系列优先股,对价为220,000.00美元。
2018年5月10日,我们向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II,L.P.发行了2,966,006股B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000,000.00美元。
2018年5月10日,我们向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发行了1,334,703股B系列优先股,对价为450,000.00美元。
2018年5月10日,我们向Hike Capital L.P.发行了9,342,920股B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150,000.00美元。
2018年5月10日,我们向IDG 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IV L.P.发行了7,888,094股B系列优先股,对价为2,659,500.00美元。
2018年5月10日,我们向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发行了1,009,925股B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40,500.00美元。
于2018年5月10日,我们向昂岳环球有限公司发行了5,932,013股B系列优先股,代价为2,000,000.00美元。
2018年5月10日,我们向Universe Sourcecode Technology Ltd.发行了533,881股B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80,000.00美元。
2018年6月13日,我们向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II,L.P.发行了1,356,948股B+系列优先股,对价为610,000.00美元。
203
2018年6月13日,我们向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发行了333,676股B+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50,000.00美元。
2018年6月13日,我们向Hike Capital L.P.发行了756,332股B+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40,000.00美元。
2018年6月13日,我们向IDG 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IV L.P.发行了1,774,821股B+系列优先股,对价为797,850.00美元。
2018年6月13日,我们以102,150.00美元的对价向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发行了227,233股B+系列优先股。
2018年6月13日,我们向SCC Venture VI Holdco,Ltd.发行了11,122,525股B+系列优先股,对价为5,000,000.00美元。
2018年6月13日,我们向红杉资本CV IV Holdco,Ltd.发行了11,122,524股B+系列优先股,对价为5,000,000.00美元。
2018年6月13日,我们向Northern Light Venture Capital V,Ltd.发行了6,673,515股B+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000,000.00美元。
2018年11月12日,我们向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II,L.P.发行了2,916,746股C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000,000.00美元。
于2018年11月12日,我们向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发行388,899股C系列优先股,代价为400,000.00美元。
2018年11月12日,我们向Hike Capital L.P.发行了1,555,598股C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600,000.00美元。
于2018年11月12日,我们向IDG 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IV L.P.发行了2,714,980股C系列优先股,代价为2,792,475.00美元。
2018年11月12日,我们以357,525.00美元的对价向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发行了347,603股C系列优先股。
2018年11月12日,我们向SCC Venture VI Holdco,Ltd.发行了3,402,870股C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500,000.00美元。
2018年11月12日,我们向红杉资本CV IV Holdco,Ltd.发行了3,402,870股C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500,000.00美元。
2018年11月12日,我们向Northern Light Venture Capital V,Ltd.发行了7,632,152股C系列优先股,对价为7,850,000.00美元。
于2018年11月12日,我们向Everbay Investment Limited发行了6,805,740股C系列优先股,代价为7,000,000.00美元。
2019年7月30日,我们向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II,L.P.发行了1,405,988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2,340,000.50美元。
2019年7月30日,我们向Hike Capital L.P.发行了600,850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000,000.00美元。
204
2019年7月30日,我们向GGV VII Investments,L.L.C.发行了12,875,350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21,428,571.43美元。
2019年7月30日,我们向GGV VII Plus Investments发行了5,150,140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8,571,428.57美元。
于2019年7月30日,我们向IDG 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IV L.P.发行了1,597,960股D系列优先股,代价为2,659,500.00美元。
于2019年7月30日,我们向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发行204,589股D系列优先股,代价为340,500.00美元。
2019年7月30日,我们向Northern Light Venture Capital V,Ltd.发行了1,802,549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000,000.00美元。
于2019年7月30日,我们向Everbay Investment Limited发行了1,502,124股D系列优先股,代价为2,500,000.00美元。
于2019年7月30日,我们向SCC Venture VII Holdco,Ltd.发行了5,407,647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9,000,000.00美元。
于2019年7月30日,我们向GSR2017Opportunities(Singapore)Pte.Ltd.发行了3,049,312股D系列优先股,代价为5,075,000.08美元。
于2019年8月27日,我们向Zeta Asia Holdings Pte.Ltd.发行了12,016,993股D系列优先股,代价为20,000,000.00美元。
2020年4月14日,我们向Cosmic Blue Investments Limited发行了8,411,895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20,000,000.00美元。
2020年7月24日,我们向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发行了5,140,870股E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5,000,000.00美元。
2020年7月24日,我们以4,999,999.44美元的对价向GGV VII Investments,L.L.C.发行了1,713,623股E系列优先股。
2020年7月24日,我们向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发行了6,854,493股E系列优先股,对价为20,000,000.67美元。
2020年7月24日,我们向IDG中国风险投资基金IV L.P.发行了911,476股E系列优先股,对价为2,659,500.00美元。
2020年7月24日,我们以340,500.00美元的对价向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发行了116,698股E系列优先股。
2020年7月24日,我们向LFC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发行了6,854,493股E系列优先股,对价为20,000,000.00美元。
2020年7月24日,我们向SCC Venture VII Holdco,Ltd.发行了1,713,623股E系列优先股,对价为5,000,000.00美元。
2020年7月24日,我们向GSR2017Opportunities(Singapore)Pte.Ltd.发行了3,427,246股E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0,000,000.00美元。
205
2020年7月24日,我们向Zeta Asia Holdings Pte.Ltd.发行了17,136,232股E系列优先股,对价为50,000,000.00美元。
2020年9月22日,我们向腾讯移动有限公司发行了13,708,986股E+系列优先股,对价为40,000,000.00美元。
2020年9月22日,我们向Yuan Inc发行了6,854,493股E+系列优先股,对价为20,000,000.00美元。
2020年9月22日,我们向CGI VIII Investments发行了10,281,739股E+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0,000,000.00美元。
2021年1月20日,我们从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重新分类后,向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发行了5,140,870股E-1系列优先股。
2021年1月20日,我们从GGV VII Investments,L.L.C.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重新分类后,向GGV VII Investments,L.L.C.发行了1,713,623股E-1系列优先股。
2021年1月20日,我们从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重新分类后,向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发行了6,854,493股E-1系列优先股。
2021年1月20日,我们从IDG 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IV LP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重新分类后,向IDG 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IV LP发行了911,476股E-1系列优先股。
2021年1月20日,我们从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重新分类后,向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发行了116,698股E-1系列优先股。
2021年1月20日,我们从LFC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重新分类后,向LFC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发行了6,854,493股E-1系列优先股。
2021年1月20日,我们从SCC Venture VII Holdco,Lt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重新分类后,向SCC Venture VII Holdco,Ltd.发行了1,713,623股E-1系列优先股。
2021年1月20日,我们从GSR2017Opportunities(Singapore)Pte.Lt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重新分类后,向GSR2017Opportunities(Singapore)Pte.Ltd.发行了3,427,246股E-1系列优先股。
2021年1月20日,我们从Zeta Asia Holdings Pte.Lt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重新分类后,向Zeta Asia Holdings Pte.Ltd.发行了17,136,232股E-1系列优先股。
2021年1月20日,我们从腾讯移动有限公司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重新分类后,向腾讯移动有限公司发行了13,708,986股E-2系列优先股。
206
2021年1月20日,我们从Yuan Inc.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中重新分类后,向Yuan Inc发行了6,854,493股E-2系列优先股。
2021年1月20日,我们从CGI VIII Investments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重新分类后,向CGI VIII Investments发行了10,281,739股E-2系列优先股。
2021年1月20日,我们向腾讯移动有限公司发行了1,687,260股E-3系列优先股,对价为6,539,079.00美元。
2021年1月20日,我们向TBP Sparkling Holdings Limited发行了25,802,718股E-3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00,000,000.00美元。
2021年1月20日,我们向Hike Capital II L.P.发行了5,173,148股E-3系列优先股,对价为20,048,850.00美元。
2021年1月20日,我们向Hike Hera L.P.发行了2,580,272股E-3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0,000,000.00美元。
2021年1月20日,我们向United Strength Delight Limited发行了2,580,272股E-3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0,000,000.00美元。
2021年1月20日,我们向LighthouseCap Fello L.P.发行了77,408股E-3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00,000.00美元。
2021年1月20日,我们向Lighthouse International Growth Fund L.P.发行了815,604股E-3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160,921.00美元。
2021年2月9日,我们向Eternal Starship Holdings Limited发行了2,567,667股E-3系列优先股,对价为9,951,150.00美元。
作为我们的A系列优先股,B系列优先股,B+系列优先股,C系列优先股,D系列优先股,D+系列优先股,E-1系列优先股的任何持有人,E-2系列优先股和E-3系列优先股是此类持有人对我们的证券进行初始投资之前的关联方,上述类别股票的价格是根据我们与投资者之间的谈判确定的,并获得了我们的董事会。我们的A系列优先股,B系列优先股,B系列+优先股,C系列优先股,D系列优先股,D+优先股,E-1系列优先股,E-2系列优先股和E-3系列优先股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初始转换比例为一对一,并根据股份分割,股利,资本重组和类似交易进行调整。
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
我们已向某些执行官和员工授予了购买A类普通股和限制性股票的期权。请参阅“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股东协议
我们,我们的股东和其中指定的某些其他方于2021年1月20日签订了我们目前有效的第九份经修订和重述的股东协议。
207
当前的《股东协议》规定了某些特殊权利,包括注册权,优先购买权,共同销售权和牵引权,并包含有关董事会和其他公司治理事项的规定。这些特殊权利(下文所述的注册权除外)以及公司治理规定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终止。
注册权
根据当前的《股东协议》,我们已向股东授予某些注册权,但前提是在(i)合格IPO完成后五年中的较早者之后,任何股东均无权行使任何此类注册权;(ii)对于任何持有人,该持有人收到所有可注册证券的现金或公开交易股份的清算事件完成之日;或(iii)对于任何持有人,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规定,可以在任何九十(90)天内不受限制地出售该持有人持有的所有可注册证券。以下是根据当前股东协议授予的注册权的说明。
要求注册权。在(i)完成买卖E-3系列优先股之日的第五(5)周年纪念日或(ii)六(6)个日期中的较早者之后的任何时间或时间首次公开募股结束后的6个月,根据持有人当时未偿还的至少30%的可注册证券的书面要求,我们应在收到该书面要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拟议注册的书面通知所有其他持有人,并应,尽最大努力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根据《证券法》对持有人要求在我们收到此类通知后的20天内注册的所有可注册证券进行注册,但是,前提是公司没有义务(i)在任何六个月内进行一次以上的此类需求注册,或(ii)进行两次以上的此类需求注册。
如果承销商根据需求注册权书面通知提出注册请求的持有人,营销因素要求限制要承销的股份数量,然后,承销商可以减少承销中可能包含的可注册证券的数量,并(i)首先按比例分配给某些投资者,然后(ii)按比例分配给其他可注册证券持有人基础上,提供(a)除非将所有其他股本证券排除在注册和承销之外,否则不得将任何可注册证券排除在外(b)应包括在该注册中的可注册证券的数量不得减少到持有人要求包括在该注册中的可注册证券的百分之二十五(25%)以下。
背负式注册权。如果我们建议为公开发行证券提交注册声明,则必须为我们的可注册证券持有人提供机会,将持有人要求注册的可注册证券包括在注册中。持有人根据此类背负式注册权要求注册可注册证券的次数没有限制。如果任何承销发行的管理承销商真诚地确定营销因素要求限制要承销的股份数量,则该管理承销商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将股份(包括可注册证券)从注册和承销中排除限制。
表格F-3注册权。如果我们从所有可注册证券的大多数持有人那里收到未完成的书面请求,要求我们在F-3表格上进行注册,则在一定限制下,在收到持有人的一项或多项请求后,在表格F-3上提交一份涵盖如此要求注册的可注册证券的注册声明。
注册费用。除某些销售费用外,我们将承担与任何需求,搭载或F-3注册有关的所有注册费用,但有某些限制。
208
美国存托股票说明
N.A.花旗银行已同意担任美国存托股票的存托人。花旗银行的存托办公室位于纽约格林威治街388号,纽约10013。美国存托股份通常被称为“美国存托凭证”,代表存入存托人的证券的所有权权益。ADS可以由通常称为“美国存托凭证”或“ADR”的证书表示。”保存人通常会任命一个托管人来保管存入的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托管人是N.A.花旗银行-香港,位于香港九龙观塘海边道83号湾东一号花旗大厦9楼。
我们已根据存款协议任命花旗银行为存托人。存款协议的副本已在F-6表格的注册声明下提交给SEC。您可以从位于华盛顿特区20549N.E.的SEC公共资料室和SEC网站(www.sec.gov)获得存款协议的副本。检索此类副本时,请参阅注册号333。
我们将为您提供ADS的实质性条款以及您作为ADS所有者的实质性权利的摘要说明。请记住,摘要的性质决定了摘要信息的准确性,ADS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将参考存款协议的条款而不是本摘要来确定。我们敦促您完整审查存款协议。本摘要说明中斜体部分描述了可能与美国存托凭证所有权有关但可能未包含在存款协议中的事项。
每份美国存托凭证代表有权收取和行使存放在保存人和/或托管人处的A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权。ADS还代表获得和行使以下方面的实益权益的权利:保存人或保管人代表ADS所有者收到的任何其他财产,但由于法律限制或实际考虑,尚未分配给ADS所有者。我们和保存人可能同意通过修改保存协议来更改ADS与股份的比率。该修正案可能会导致或更改ADS所有者应支付的保管费。托管人,保存人及其各自的代名人将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的利益持有所有存入的财产。存入的财产不构成保存人,保管人或其代名人的专有资产。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对存入财产的实益拥有权将归属于ADS的实益拥有人。保存人,保管人及其各自的代名人将是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存入财产的记录持有人,以使相应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受益。ADS的实益拥有人可能是也可能不是ADS的持有人。ADS的实益拥有人只能通过ADS的注册持有人,ADS的注册持有人(代表适用的ADS拥有人)才能接收并行使存入财产的实益拥有权权益,以及保存人(代表相应ADS的所有者)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托管人或其各自的代名人(在每种情况下均根据保存协议的条款)。
如果您成为ADS的所有者,则您将成为存款协议的当事方,因此将受其条款以及代表ADS的任何ADR条款的约束。存款协议和ADR规定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您作为ADS所有者和保存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您指定保存人在某些情况下代表您行事。存款协议和ADR受纽约法律管辖。但是,我们对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义务将继续受开曼群岛法律的约束,这可能与美国法律有所不同。
209
此外,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能会要求您在某些情况下满足报告要求并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您仅负责遵守此类报告要求并获得此类批准。保存人,托管人,我们或他们或我们各自的代理商或关联公司均无须代表您采取任何行动来满足此类报告要求或根据适用法律和法规获得此类监管批准。
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我们不会将您视为我们的股东之一,并且您将没有直接的股东权利。保存人将代表您持有美国存托凭证基础上的A类普通股所附的股东权利。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您只能在存托协议中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存托人行使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的股东权利。要行使存款协议中未考虑的任何股东权利,作为ADS所有者,您将需要安排注销ADS并成为直接股东。
您拥有美国存托凭证的方式(例如,在经纪账户中还是作为注册持有人,或者作为有证或无证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可能会影响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存人的方式和程度。服务提供给您。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您可以通过以您的名义注册的美国存托凭证,通过经纪人或保管账户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通过保存人以您的名义建立的帐户,直接在保存人的账簿上反映未经认证的ADS的注册(通常称为“直接注册系统”或“DRS”)。直接注册系统反映了保存人对ADS所有权的未经认证(记账式)注册。在直接注册制度下,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权由保存人向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发布的定期声明证明。直接注册系统包括保存人与美国股票证券中央记账清算和结算系统存托信托公司(“DTC”)之间的自动转移。如果您决定通过经纪人或保管帐户持有ADS,则必须依靠经纪人或银行的程序来主张您作为ADS所有者的权利。银行和经纪人通常通过DTC等清算和结算系统持有ADS等证券。此类清算和结算系统的程序可能会限制您行使ADS所有者权利的能力。如果您对这些限制和程序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您的经纪人或银行。通过DTC持有的所有ADS将以DTC的代名人名义注册,就存款协议和任何适用的ADR而言,该代名人将是此类ADS的唯一“持有人”。本摘要说明假设您选择直接通过以您的名义注册的ADS拥有ADS,因此,我们将您称为“持有人”。”当我们提到“您”时,我们假设读者拥有ADS,并将在相关时间拥有ADS。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以保存人或托管人的名义注册A类普通股,将适用的A类普通股的记录所有权归属保存人或托管人,而该A类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和权益始终归属于代表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实益拥有人。保存人或托管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行使所有存入财产的实益所有权,在每种情况下,仅代表代表存入财产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
股息及分派
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您通常有权收取我们对存入托管人的证券进行的分配。但是,由于实际考虑和法律限制,您收到的这些分发可能会受到限制。ADS的持有人将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在扣除适用的费用,税金和费用后,按指定记录日期所持有的ADS数量的比例获得此类分配。
210
现金分配
每当我们对存入托管人的证券进行现金分配时,我们都会将资金存入托管人。收到确认所需资金存入的确认后,保存人将安排将以美元以外的其他货币收到的资金转换为美元,并将美元分配给持有人,遵守开曼群岛的法律和法规。
只有在可行的情况下以及美元可转移到美国的情况下,才能将其转换为美元。保存人将采用相同的方法分配托管人就存入证券持有的任何财产(例如未分配的权利)的出售收益。
现金分配将扣除持有人根据存款协议条款应支付的费用,支出,税金和政府费用。保存人将为ADS的适用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的利益持有其无法在无息账户中分配的任何现金金额,直到可以进行分配或将资金根据美国相关州的法律,必须将保存人持有的财产作为无人认领的财产进行欺骗。
股份分配
每当我们免费分配存入托管人的证券的A类普通股时,我们都会将适用数量的A类普通股存入托管人。收到此类存款的确认后,保存人将向持有人分配代表所存入的A类普通股的新ADS,或修改ADS与A类普通股的比率,在这种情况下,您持有的每份美国存托凭证将代表如此存放的其他A类普通股的权益。只会分发全新的ADS。部分权利将被出售,出售收益将与现金分配一样进行分配。
分配新的美国存托凭证或在分配A类普通股时修改美国存托凭证与A类普通股的比率,将扣除持有人根据存款条款应支付的费用,支出,税金和政府费用协议。为了支付此类税款或政府费用,保存人可以出售如此分配的全部或部分新A类普通股。
如果新ADS违反法律(例如美国证券法)或在操作上不可行,则不会进行此类分配。如果保存人未如上所述分配新的美国存托凭证,则可以按照保存协议中所述的条款出售收到的A类普通股,并将与现金分配一样分配出售收益。
权利分配
每当我们打算分配认购额外A类普通股的权利时,我们都会事先通知保存人,并且我们将协助保存人确定向持有人分配认购额外ADS的权利是否合法且合理可行。
保存人将建立程序,以将认购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权利分配给持有人,并在合法且合理可行的情况下使这些持有人能够行使这些权利,并且如果我们提供了存款协议中预期的所有文件(例如解决交易合法性的意见)。您可能需要支付费用,支出,税金和其他政府费用才能订阅新的ADS
211
行使您的权利。保存人没有义务建立程序,以便利权利持有人以ADS形式以外的其他形式分配和行使认购新的A类普通股的权利。
在以下情况下,保存人不会将权利分配给您:
| • | 我们不及时要求将权利分发给您,或者我们要求不将权利分发给您;要么 |
| • | 我们未能将令人满意的文件交付给保存人;要么 |
| • | 分配权利是不合理可行的。 |
如果出售是合法且合理可行的,保存人将出售未行使或未分配的权利。与现金分配一样,出售的收益将分配给持有人。如果保存人无法出售权利,则将允许权利失效。
选修分布
每当我们打算以现金或其他股份形式分配在股东选举中应付的股息时,我们都会将其事先通知保存人,并说明我们是否希望向您提供选择性分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协助保存人确定这种分配是否合法且合理可行。
只有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并且我们已经提供了存款协议中预期的所有文件,保存人才能向您提供选举。在这种情况下,保存人将建立程序,使您能够选择接收现金或其他ADS,在每种情况下均如保存协议中所述。
如果您没有进行选举,则您将收到现金或其他ADS,具体取决于开曼群岛的股东在未进行选举时将获得的收益,如存款协议中更详细描述的那样。
其他分布
每当我们打算分配现金,A类普通股或认购其他A类普通股的权利以外的财产时,我们都会提前通知保存人,并说明我们是否希望向您进行这种分配。如果是这样,我们将协助保存人确定向持有人进行这种分配是否合法且合理可行。
如果将此类财产分配给您是合理可行的,并且如果我们向保存人提供了保存协议中预期的所有文件,则保存人将以其认为可行的方式将财产分配给持有人。
分配将扣除持有人根据存款协议条款应支付的费用,支出,税金和政府费用。为了支付此类税款和政府费用,保存人可以出售所收到的全部或部分财产。
在以下情况下,保存人不会将财产分配给您,并且会出售财产:
| • | 我们不要求将财产分配给您,或者如果我们要求不将财产分配给您;要么 |
| • | 我们不会将令人满意的文件交付给保存人;要么 |
212
| • | 保存人确定向您分配的全部或部分款项不合理可行。 |
与现金分配一样,这种出售的收益将分配给持有人。
兑换
每当我们决定赎回存入托管人的任何证券时,我们都会提前通知保存人。如果可行,并且我们提供了存款协议中预期的所有文件,则保存人将向持有人提供赎回通知。
将指示托管人退还要赎回的股票,以支付适用的赎回价格。保存人将根据保存协议的条款将以美元以外的其他货币收到的赎回资金转换为美元,并将建立程序,使持有人能够在将其美国存托凭证交还给保存人后从赎回中获得净收益。赎回ADS时,您可能需要支付费用,支出,税金和其他政府费用。如果要赎回的ADS少于所有ADS,则将由保存人决定以抽签或按比例选择要退休的ADS。
影响A类普通股的变动
存入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不时更改。例如,此类A类普通股的名义或面值可能会发生变化,拆分,注销,合并或任何其他重新分类,或者公司资产的注资,重组,合并,合并或出售。
如果发生任何此类更改,则在法律和存款协议允许的范围内,您的美国存托凭证将代表有权收取就存入的A类普通股收取或交换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保存人可以向您交付新的美国存托凭证,修改F-6表格上的存入协议,美国存托凭证和适用的注册声明,要求将您现有的美国存托凭证交换为新的美国存托凭证,并采取任何其他适当行动,以反映对美国存托凭证产生影响的变化。如果保存人可能未将此类财产合法分配给您,则保存人可以出售此类财产并将所得款项净额分配给您,就像现金分配一样。
存入A类普通股后发行ADS
发行完成后,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的A类普通股将由我们存入托管人。收到此类存款的确认后,保存人将向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的承销商发行ADS。
要约完成后,如果您或您的经纪人将A类普通股存入托管人并提供存款协议要求的证明和文件,则保存人可以代表您创建ADS。保存人只有在您支付了任何适用的发行费以及将A类普通股转让给托管人所应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款后,才会将这些ADS交付给您指定的人。您存入A类普通股和接收ADS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存入时适用的美国和开曼群岛法律考虑的限制。
ADS的发行可能会延迟,直到保存人或托管人收到确认已获得所有必要批准以及A类普通股已适当转让给托管人的确认。保存人将仅以整数发行ADS。
213
当您存入A类普通股时,您将负责将良好有效的所有权转让给保存人。因此,您将被视为代表并保证:
| • | A类普通股已得到适当授权,有效发行,缴足,不可评估和合法获得。 |
| • | 有关此类A类普通股的所有优先购买权(和类似权利)(如有)均已有效放弃或行使。 |
| • | 您被正式授权存入A类普通股。 |
| • | 提出存入的A类普通股没有任何留置权,产权负担,担保权益,抵押,抵押或不利要求,并且不是,并且存入后可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将不是“限制性证券”(定义如下)在存款协议中)。 |
| • | 提出存入的A类普通股尚未被剥夺任何权利或应享权利。 |
如果任何陈述或保证以任何方式不正确,我们和保存人可以由您承担费用和费用,采取任何和所有必要的行动来纠正虚假陈述的后果。
ADR的转让,合并和拆分
作为ADR持有人,您将有权转让,合并或拆分您的ADR和由此证明的ADS。对于ADR的转让,您必须交出ADR才能转让给保存人,并且还必须:
| • | 确保交出的ADR得到适当认可或以其他适当形式转让; |
| • | 提供保存人认为适当的身份证明和签名真实性; |
| • | 提供纽约州或美国要求的任何转移印花;和 |
| • | 转让ADR后,支付ADR持有人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应支付的所有适用费用,收费,支出,税金和其他政府费用。 |
要合并或拆分您的ADR,您必须将有关ADR交还给保存人,并要求将其合并或拆分,并且您必须支付ADR持有人应支付的所有适用费用,收费和支出,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在ADR合并或拆分后。
注销ADS后撤回A类普通股
作为持有人,您将有权向保存人出示ADS以注销,然后在托管人办公室收到相应数量的基础A类普通股。您撤回就美国存托凭证持有的A类普通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撤回时适用的美国和开曼群岛法律考虑的限制。为了提取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您将需要向保存人支付注销美国存托凭证的费用以及转让A类普通股时应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款。提款时,您承担交付所有资金和证券的风险。一旦取消,ADS将没有存款协议下的任何权利。
214
如果您持有以您的名义注册的美国存托凭证,保存人可以要求您提供任何签名和保存人认为适当的其他文件的身份和真实性证明,然后才能取消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您的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A类普通股的提取可能会延迟,直到保存人收到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为止。请记住,保存人将仅接受代表全部存入证券的ADS注销。
除以下情况外,您有权随时提取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证券:
| • | 由于(i)关闭了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转让簿,或(ii)由于股东大会或派发股息而无法调动A类普通股,因此可能会出现暂时的延误。 |
| • | 支付费用,税金和类似费用的义务。 |
| • | 由于适用于美国存托凭证的法律或法规或提取存款证券而施加的限制。 |
除非遵守强制性法律规定,否则不得修改存款协议以损害您提取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证券的权利。
投票权
作为持有人,您通常有权根据存款协议指示保存人行使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的投票权。A类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在本招股说明书标题为“股本说明”的部分中进行了描述。
应我们的要求,保存人将向您分发从我们收到的任何股东大会通知,以及说明如何指示保存人行使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证券的表决权的信息。代替分发此类材料,保存人可以应要求向ADS持有人分发有关如何检索此类材料的说明。
如果保存人及时收到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投票指示,它将根据该投票指示努力对持有人的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A类普通股(亲自或由代理人投票)进行投票(或促使托管人投票)。
证券未收到任何表决指示的美国存托凭证将不会被投票((a)未收到及时表决指示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应被视为已指示保存人向我们指定的人提供全权委托代理人对此类持有人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但是,前提是,对于我们通知保存人(i)我们不希望提供该代理人的任何要表决的事项,均不得提供该全权委托代理人,(ii)存在重大反对意见,或(iii)A类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以及(b)存款协议中另有规定)。请注意,保存人执行投票指示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实际和法律限制以及存入证券的条款的限制。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您将及时收到投票材料,以使您能够及时将投票指示退还给保存人。
215
费用和收费
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您将需要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支付以下费用:
| 服务 |
费用 |
|
| •发行ADS(例如,在存入A类普通股,ADS对A类普通股的比率发生变化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而发行ADS),不包括ADS发行由于分配A类普通股而产生 |
•每发行ADS最高0.05美元 |
|
| •取消ADS(例如,在ADS与A类普通股的比率发生变化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而取消交付存入财产的ADS) |
•取消每ADS最高0.05美元 |
|
| •现金股利或其他现金分配的分配(例如,在出售权利和其他权利时) |
•持有的每ADS最高0.05美元 |
|
| •根据(i)股票股息或其他自由股票分配,或(ii)行使购买其他ADS的权利分配ADS |
•持有的每ADS最高0.05美元 |
|
| •ADS以外的证券的分配或购买其他ADS的权利(例如,分拆时) |
•持有的每ADS最高0.05美元 |
|
| •ADS服务 |
•在保存人确定的适用记录日期持有的每ADS最高0.05美元 |
|
| •ADS转让的注册(例如,ADS的注册所有权转让的注册,ADS向DTC的转让,反之亦然,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 |
•转让的每ADS(或其一部分)最高0.05美元 |
|
| •将一个系列的ADS转换为另一个系列的ADS(例如,将部分权利ADS转换为全部权利ADS,或将受限制的ADS(每个在存款协议中定义)转换为可自由转让的ADS,反之亦然)。 |
•转换后的每ADS(或其一部分)最高0.05美元 |
|
作为ADS持有人,您还将负责支付某些费用,例如:
| • | 税收(包括适用的利息和罚款)和其他政府费用; |
| • | 不时在股份登记册上登记A类普通股可能生效的登记费,适用于向托管人名义或从托管人名义转让A类普通股,存款银行或任何代名人分别进行存款和取款; |
| • | 某些电缆,电传和传真传输和交付费用; |
216
| • | 外币兑换中存托银行和/或服务提供商(可能是存托银行的部门,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的费用,支出,利差,税金和其他费用; |
| • | 存托银行因遵守外汇管制法规和适用于A类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的其他法规要求而产生的合理和惯常的自付费用;和 |
| • | 存托银行,托管人或任何代名人与ADR计划有关的费用,收费,成本和支出。 |
ADS费用和(i)发行ADS和(ii)取消ADS的费用向发行ADS的人(对于ADS发行而言)和取消ADS的人收取(如果是ADS取消)。对于保存人向DTC发行的ADS,ADS的发行和取消费用可以从通过DTC进行的分配中扣除,并可以向接收正在发行的ADS的DTC参与者或DTC参与者收取。持有被取消的ADS,视情况而定,代表受益所有人,并将由DTC参与者按照DTC参与者的程序和惯例从适用的受益所有人的帐户中扣除。当时有效。ADS费用以及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和ADS服务费自适用的ADS记录日期起向持有人收取。就现金分配而言,适用的ADS费用和收费金额从分配的资金中扣除。对于(i)现金以外的分配和(ii)ADS服务费,将向ADS记录日的持有人开具ADS费用和收费金额的发票,并且可以从分配中扣除此类ADS费用和收费。给ADS持有人。对于通过DTC持有的ADS,ADS费用以及现金以外的分配费用和ADS服务费可以从通过DTC进行的分配中扣除,并可以按照DTC规定的程序和惯例向DTC参与者收取费用,而DTC参与者又向其持有ADS的实益拥有人收取此类ADS费用。在(i)登记ADS转让的情况下,ADS转让费将由转让ADS的ADS持有人或转让ADS的人支付,以及(ii)将一个系列的ADS转换为另一个系列的ADS,ADS转换费将由转换ADS的持有人或交付转换ADS的人支付。
如果拒绝支付保存人费用,则保存人可以根据保存协议的条款拒绝所请求的服务,直到收到付款为止,或者可以从向ADS进行的任何分配中抵消保存人费用的金额持有人。某些保管费和收费(例如ADS服务费)可能会在ADS发行结束后不久支付。注意,您可能需要支付的费用和收费可能会随时间而变化,并可能由我们和保存人更改。您将收到有关此类更改的事先通知。保存人可以根据我们与保存人不时同意的条款和条件,通过提供部分针对ADR计划收取的ADS费用或其他方式,偿还我们因ADR计划而产生的某些费用。不时。
修订与终止
未经您的同意,我们可能会随时与保存人同意修改保存协议。我们承诺,如果有任何修改会严重损害其在存款协议下的任何实质性权利,我们将提前【30】天通知持有人。我们不会认为对ADS根据《证券法》进行注册或有资格进行记账式结算的合理必要的任何修改或补充会严重损害您的实质性权利,在每种情况下,都不会强加或增加您需要支付的费用。此外,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为适应适用法律规定而需要进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的事先通知。
217
如果您在存款协议的修改生效后继续持有美国存托凭证,则受存款协议修改的约束。不能修改存款协议以阻止您撤回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法律允许的除外)。
我们有权指示保存人终止保存协议。同样,保存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主动终止保存协议。在任何一种情况下,保存人必须至少在终止前30天通知持有人。在终止之前,您在存款协议下的权利将不受影响。
终止后,保存人将继续收集收到的分配(但在您要求取消ADS之前不会分配任何此类财产),并可以出售存入的证券。出售后,保存人将在无息账户中持有出售所得款项以及随后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任何其他资金。届时,保存人将对持有人没有进一步的义务,只需说明当时为仍未偿还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资金(扣除适用的费用,税金和费用后)。
与存款协议的任何终止有关,保存人可以向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提供一种方式,以撤回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并指示此类A类普通股的保存人进入保存人建立的无担保美国存托股份计划。终止存款协议后获得无担保美国存托股份的能力将取决于满足某些适用于创建无担保美国存托股份和支付适用的存托费用的美国监管要求。
保存人书籍
保存人将在其保存人办公室保存ADS持有人记录。您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该办公室检查此类记录,但仅出于与美国存托凭证和存款协议有关的业务事项的利益而与其他持有人进行沟通的目的。
保存人将在纽约维护设施,以记录和处理ADS的发行,取消,合并,拆分和转移。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这些设施可能会不时关闭。
通知,报告和代理征求材料的传输
保存人将在其办公室提供从我们作为存入证券持有人收到的所有通讯,以供您检查,我们通常会向存入证券持有人提供这些通讯。在遵守存款协议条款的前提下,如果我们要求,保存人将向您发送这些通讯的副本,或者以其他方式向您提供这些通讯。
义务和责任的限制
存款协议限制了我们的义务和保存人对您的义务。请注意以下内容:
| • | 我们和存托银行仅有义务采取存款协议中明确规定的行动,而没有疏忽或恶意。 |
| • | 存托银行对任何未执行表决指示,以任何方式进行表决或任何表决的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前提是它必须真诚地按照存款协议的条款行事。 |
218
| • | 对于美国存托凭证或存入证券的任何清算或结算系统(及其任何参与者)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我们和保存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 对于未能确定任何行动的合法性或实用性,代表我们转发给您的任何文件的内容或此类文件的任何翻译的准确性,存托银行概不负责,对于与投资A类普通股有关的投资风险,对于A类普通股的有效性或价值,对于美国存托凭证所有权所产生的任何税收后果,对于任何第三方的信誉,允许存款协议条款下的任何权利失效,我们的任何通知的及时性或我们未能发出通知。 |
| • | 我们和存托银行没有义务执行任何与存款协议条款相抵触的行为。 |
| • | 如果我们或存托银行因以下原因而被阻止或禁止或受到任何民事或刑事处罚或限制,则我们和存托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任何法律或法规的任何规定,现在或将来,或由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的任何规定的现在或将来的规定,做出或执行存款协议条款所要求的任何作为或事情,经不时修订和重述,或存入证券的任何规定或管理,或由于上帝或战争的任何行为或我们无法控制的其他情况。 |
| • | 我们和存托银行不因不时修订和重述的存款协议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中规定的任何酌处权的行使或不行使而承担任何责任,或存入证券的任何规定或管理。 |
| • | 我们和存托银行进一步根据从法律顾问,会计师,任何出示股份以供存入的人,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那里收到的建议或信息,对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我们中任何一个真诚地认为有能力提供此类建议或信息的任何其他人。 |
| • | 我们和存托银行还不承担持有人无法从A类普通股持有人可获得但根据存托协议的条款未获得的任何分配,发行,权利或其他利益中受益的责任。提供给您。 |
| • | 我们和存托银行可以不依赖任何书面通知,请求或其他被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各方签署或提供的文件,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 我们和存托银行也对违反存款协议条款的任何后续或惩罚性赔偿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 存款协议的任何规定均无意免除任何《证券法》责任。 |
| • | 存款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会在我们,存托银行和您作为ADS持有人之间建立合伙企业或合资企业,也不会建立信托关系。 |
| • | 存款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花旗银行(或其关联公司)从事不利于我们或ADS所有者利益的交易,并且存款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无义务花旗银行披露这些交易或在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任何信息。这些交易,给我们或ADS所有者,或说明作为这些交易的一部分收到的任何付款。 |
由于上述限制与我们的义务以及保存人在保存协议下对您的义务有关,因此我们认为,就该条款的解释而言,此类限制将
219
对于在注销ADS和撤回A类普通股之前根据存款协议产生的义务或负债,可能会继续适用于从ADS设施撤回A类普通股的ADS持有人,并且此类限制很可能不适用于从ADS设施中撤回A类普通股的ADS持有人,涉及注销ADS和撤回A类普通股后产生的义务或负债而不是根据存款协议。
在任何情况下,通过同意存款协议的条款,您都不会被视为放弃了我们或保存人对美国联邦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法规的遵守。实际上,您不能放弃我们或保存人对美国联邦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法规的遵守。
税收
您将负责ADS和ADS代表的证券的应付税款和其他政府费用。我们,保存人和托管人可以从任何分配中扣除持有人应支付的税款和政府费用,并可以出售任何和所有存入的财产以支付持有人应支付的税款和政府费用。如果销售收益不能支付到期的税款,您将对任何缺陷承担责任。
保存人可以拒绝发行美国存托凭证,拒绝交付,转让,拆分和合并美国存托凭证,也可以拒绝释放存入的证券,直到适用的持有人支付所有税费为止。保存人和托管人可以采取合理的行政措施,代表您为任何分配获得退税和减少的预扣税。但是,您可能需要向保存人和托管人提供纳税人身份和住所的证明,以及保存人和托管人履行法律义务可能需要的其他信息。您必须根据为您获得的任何税收优惠,就与税收有关的任何索赔向我们,保存人和保管人进行赔偿。我们,保存人或保管人均不对您未能基于非美国税款获得抵免的利益承担任何责任。对您的所得税责任支付的税款,或由于您对任何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权或权益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税收后果。
外币兑换
如果可行,保存人将安排将收到的所有外币转换为美元,并将根据保存协议的条款分配美元。您可能必须支付兑换外币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例如遵守货币兑换控制和其他政府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
如果外币兑换不切实际或不合法,或者拒绝或无法以合理的成本或在合理的期限内获得任何必要的批准,保存人可以自行决定采取以下行动:
| • | 在实际和合法的范围内转换外币,并将美元分配给转换和分配合法和实际的持有人。 |
| • | 将外币分配给合法且切实可行的持有人。 |
| • | 为适用的持有人持有外币(不承担利息责任)。 |
准据法/放弃陪审团审判
存款协议,ADR和ADS将根据纽约州法律进行解释。A类普通股(包括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的权利受开曼群岛法律管辖。
220
作为存款协议的当事方,您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您在由存款协议或ADR或其中拟进行的交易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法律程序中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反对我们和/或保存人。
放弃您的陪审团审判权将适用于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提出的任何索赔。豁免继续适用于持有人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期间发生的索赔,无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是在本次发行中还是在二级交易中购买了美国存托凭证,即使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随后撤回了相关的A类普通股。如果我们或保存人反对基于豁免的陪审团审判要求,则法院将根据适用的判例法,根据适用案件的事实和情况确定豁免是否可执行。但是,通过同意存款协议的条款,您将不会被视为放弃了我们或保存人对美国联邦证券法或根据该法颁布的规则和法规的遵守。
管辖权
我们已与保存人达成协议,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或者,如果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对特定争议缺乏标的物管辖权,则纽约州法院,纽约)具有专属管辖权,可以审理和确定因存款协议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存款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存款协议规定,通过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中的权益,您不可撤销地同意,由存款协议,美国存托凭证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我们或保存人有关的任何法律诉讼,诉讼或程序,美国存托凭证或由此进行的或由于其所有权而进行的交易,只能在纽约南区美国地方法院提起(或者,如果纽约南区对特定争议缺乏标的物管辖权,(在纽约州纽约县的州法院),并持有ADS或其中的权益,即不可撤销地放弃您现在或以后可能对任何此类程序的地点提出的任何异议,并在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中不可撤销地服从此类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存款协议还规定,上述协议和豁免应在您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中的权益后继续有效。
221
符合未来出售条件的股票
发行完成后,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购买额外ADS的选择权,我们将拥有流通在外的ADS,代表A类普通股,或约占我们流通在外普通股的%。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美国存托凭证将由我们的“关联公司”以外的其他人自由转让,不受《证券法》的限制或进一步注册。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ADS可能会对ADS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没有公开市场,尽管我们打算申请在纳斯达克上市美国存托凭证,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美国存托凭证将发展出常规的交易市场。
锁定协议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我们,【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现有股东】已同意不以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处置我们的任何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交换或行使我们的普通股,以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形式,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180】天内。在【180】天期限届满后,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现有股东持有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可以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限制或通过注册公开发行的方式出售。
规则144
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定义,本次发行前我们所有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均为“限制性股票”,并且只能在美国公开出售如果它们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有效注册声明或豁免注册要求。根据现行的第144条规则,实益拥有我们的限制性股票至少六个月的人通常有权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90天后未根据《证券法》进行注册的情况下出售限制性证券,但须遵守某些其他条件限制。
我们的关联公司可以在任何三个月内出售不超过以下两者中较大者的限制性股票:
| • |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选择权购买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则以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形式发行的当时已发行的同类普通股的1%,大约等于本次发行后的普通股;要么 |
| • | 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出售通知之日前的四个日历周内,以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形式在纳斯达克的普通股的平均每周交易量。 |
根据规则144出售限制性证券的关联公司不得征求订单或安排征求订单,并且它们还必须遵守通知要求以及有关我们的当前公共信息的可用性。
不是我们的关联公司的人仅受这些附加限制之一的约束,要求提供有关我们的当前公共信息,并且如果他们实益拥有我们的限制性股票超过一年,则该附加限制不适用。
规则701
一般而言,根据现行的《证券法》第701条,我们的每位员工,顾问或顾问都以补偿性价格从我们那里购买了普通股
222
股票或期权计划或与补偿有关的其他书面协议有资格在我们根据《交易法》第144条成为报告公司后的90天内转售此类普通股,但不遵守某些限制,包括持有期限,包含在规则144中。
注册权
此次发行完成后,上述锁定协议期满后,我们的某些普通股持有人或其受让人将有权要求我们根据《证券法》对其股票进行注册。请参阅“股本说明-注册权”。
223
税收
以下对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投资的开曼群岛,中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讨论是基于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生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这些法律和解释均可能发生变化。本讨论未涉及与投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有关的所有可能的税收后果,例如州,地方和其他税法规定的税收后果。就讨论与开曼群岛税法有关的事项而言,它代表了我们开曼群岛法律顾问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的意见。在讨论涉及中国税法事项的范围内,它代表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意见。
开曼群岛税收
开曼群岛目前不根据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向个人或公司征税,也没有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税收。开曼群岛政府对我们或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持有人征收的其他税款可能不重大,但印花税可能适用于在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或之后执行的工具开曼群岛。开曼群岛不是适用于向本公司支付或由本公司支付的任何双重税收协定的缔约方。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法规或货币限制。
与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有关的股息和资本的支付无需在开曼群岛征税,并且向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任何持有人支付股息或资本也无需预扣,出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获得的收益也无需缴纳开曼群岛收入或公司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并于2017年2月24日修订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通常对其全球收入征收25%的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制造和业务运营,人员和人力资源,财务和财产进行重大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82号通知规定,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某些离岸注册成立企业将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如果以下人员位于或居住在中国:(a)负责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b)财务和人事决策机构;(c)关键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记录;(d)半数或以上具有表决权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在SAT第82号通知之后,SAT发布了SAT公告45,该公告于2011年9月生效,以就SAT第82号通知的执行提供更多指导。SAT公告45规定了确定居民身份的程序和管理细节以及确定后事项的管理。我们公司是在中国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其关键资产是其在子公司中的所有权权益,其关键资产位于中国境外,并且其记录(包括其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决议)保持在中国境外。因此,我们不认为我们的公司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也不认为我们是出于中国税收目的的中国居民企业。出于类似原因,我们认为我们在中国境外的其他实体不是中国居民
224
企业也是。但是,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对于“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不能保证中国政府最终会采取与我们一致的观点。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确定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则可能会产生许多不利的中国税收后果。例如,我们向非中国企业股东(包括ADS持有人)支付的股息将征收10%的预扣税。此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如果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所实现的收益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则可能要缴纳10%的中国税。目前尚不清楚,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的非中国个人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是否应就该非中国个人股东获得的股息或收益缴纳任何中国税。如果对非中国个人的此类股息收入或收益适用任何中国税,则通常适用20%的税率,我们将被要求从股息支付中预扣。这些税率可以通过适用的税收协定降低,但是,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尚不清楚本公司的非中国股东是否能够获得其税收居住国与中国之间任何税收协定的利益。
前提是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不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非中国居民的美国存托凭证和普通股持有人无需就我们分配的股息或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所实现的收益缴纳中国所得税。但是,根据SAT公告7和SAT公告37,非居民企业通过转让应税资产(尤其包括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间接进行“间接转让”,间接方式是处置非居民企业的股权。海外控股公司,即转让人,或直接拥有该应税资产的受让人或中国实体可以向有关税务机关报告这种间接转让。使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海外控股公司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是为减少,避免或递延中国税而成立的,则中国税务机关可以无视该公司的存在。因此,从这种间接转让中获得的收益可能要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并且受让人或有义务为转让付款的其他人有义务预扣适用的税款,目前以10%的利率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居民投资者可能面临根据SAT公告7和SAT公告37提交申报表和征税的风险,并且我们可能需要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SAT公告7和SAT公告37,或确定我们不应根据这些公告征税。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如果我们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此类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和“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我们在间接转让其在中国居民企业中的股权方面面临不确定性非中国控股公司。”
重大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
Davis Polk&Wardwell LLP认为,以下是美国ADS或相关A类普通股(在本文中称为“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对美国持有人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但是,此讨论并不旨在全面描述与特定人决定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有关的所有税收注意事项。
本讨论仅适用于在本次发行中购买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并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将美国存托凭证或相关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美国持有人。此外,它并未描述根据美国持有人的要求可能相关的所有税收后果
225
特定情况,包括替代性最低税,对净投资收入的医疗保险缴纳税以及适用于美国持有人的税收后果,但须遵守特殊规则,例如:
| • | 某些金融机构; |
| • | 保险公司; |
| • |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
| • | 使用按市值计价的税收会计方法的证券交易商或交易商; |
| • | 作为跨行,综合或类似交易的一部分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人; |
| • |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人; |
| • |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实体及其合伙人或成员; |
| • | 免税实体,“个人退休帐户”或“罗斯IRA”; |
| • | 拥有或被视为拥有ADS或普通股的人,通过投票或价值占我们股票的10%或以上;要么 |
| • | 持有与美国境外贸易或业务有关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人。 |
如果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则对合伙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待遇通常取决于合伙人的身份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应就其拥有和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特定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讨论基于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或该法,行政命令,司法决定,最终,临时和拟议的《美国财政部条例》以及美国与中国之间的所得税条约或该条约,截至本文发布之日,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本讨论假设存款协议和任何相关协议下的每项义务均将按照其条款履行。
如本文所用,“美国持有人”是指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是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的人,并且:
| • | 美国公民或个人居民; |
| • | 在美国,美国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或根据其法律创建或组织的公司或应课税为公司的其他实体;要么 |
| • | 不论其来源如何,其收入均应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遗产或信托。 |
一般而言,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拥有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以这些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基础普通股的所有者。因此,如果美国持有人将ADS交换为以这些ADS为代表的基础普通股,则不会确认任何损益。
本讨论不涉及任何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法的影响,也不涉及除所得税以外的任何美国联邦税(例如美国联邦遗产税或赠与税的后果)。美国持有人应就其在特定情况下拥有和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美国联邦,州,地方和非美国税收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226
除非下文“—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中所述,否则本讨论假设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都不是,也不会是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
分配税
支付给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分配(包括为反映中国预扣税而预扣的任何金额,如上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中所述),但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某些按比例分配除外,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将从我们当期或累计的收入和利润中支付的股息视为股息。由于我们不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计算收入和利润,因此预计分配通常会作为股息报告给美国持有人。股息将不符合《守则》规定的美国公司通常可获得的股息扣除。在适用的限制下,支付给某些非公司美国持有人的股息可能应按优惠税率征税。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应咨询其税务顾问,以了解在特定情况下降低股息税率的可能性。
对于普通股,股息将在美国持有人的收入中包括,对于美国持有人的收据,或者对于美国存托凭证,股息将包括在美国持有人的收入中。以外币支付的任何股息收入的金额将是参考收款之日生效的即期汇率计算的美元金额,无论该付款实际上是否在该日期转换为美元。如果股息在收到之日转换为美元,则通常不要求美国持有人就收到的金额确认外币损益。如果在收到股息之日后将股息转换为美元,则美国持有人可能会有外币损益。
出于外国税收抵免的目的,股息将被视为外国来源的收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中所述,我们支付的股息可能要缴纳中国预扣税。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股息收入的金额将包括与中国预扣税有关的任何预扣金额。受适用限制(根据美国持有人的情况而异)的约束,从股息支付中预扣的中国税款(税率不超过条约适用的任何税率)通常可抵扣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责任。有关外国税收抵免的规则很复杂,美国持有人应就其在特定情况下的外国税收抵免征询其税务顾问的意见。代替要求抵免,美国持有人可以选择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类中国税,但要遵守适用的限制。选择扣除外国税款而不是主张外国税收抵免适用于相关纳税年度中已支付或应计的所有外国税款。
ADS或普通股的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
美国持有人通常会确认出售或以其他应税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资本利得或损失,其金额等于出售或处置实现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处置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中的美国持有人的税基,在每种情况下均以美元确定。如果在出售或处置时美国持有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超过一年,则该损益将是长期资本损益。美国非公司持有人确认的长期资本收益的税率低于适用于普通收入的税率。资本损失的可抵扣性受到限制。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中所述,出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税。美国持有人有权使用外国税收抵免仅抵消
227
其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中应归因于外国来源收入的部分。由于根据《守则》,美国人的资本收益通常被视为美国来源的收入,因此该限制可能会阻止美国持有人就对任何此类收益征收的全部或部分中国税款要求抵免。但是,有资格获得该条约利益的美国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根据中国法律应纳税的收益视为中国来源,因此可以就此类收益的中国税款要求外国税收抵免。拟议的《美国财政部条例》(如果以当前形式最终确定)可能会对美国持有人抵扣任何中国处置税的能力施加其他限制。美国持有人应就其获得条约利益的资格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对处置收益征收的任何中国税的可抵扣性咨询其税务顾问。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一般而言,在以下任何纳税年度中,非美国公司是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i)其资产平均价值的50%或更多(通常按季度确定)由产生以下资产的资产组成:或为生产而持有,被动收入,或(ii)其总收入的75%或以上由被动收入组成。出于上述计算的目的,非美国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按价值计算,另一公司至少25%的股份被视为持有其在另一公司资产中的比例份额,并直接收到其在另一公司收入中的比例份额。被动收入通常包括股息,利息,投资收益以及某些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现金通常是用于这些目的的被动资产。如果价值商誉与产生活动收入的业务活动相关,则通常将其视为活动资产。
根据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预期构成以及基于本次发行中美国存托凭证的预期价格的资产(包括商誉)的价值,我们预计在当前纳税年度不会成为PFIC。但是,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状态都是年度确定,只能在该年度结束后做出,并且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构成以及我们不时的资产价值。特别是,我们的商誉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参考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该价格可能会波动。因此,由于我们持有并将在此次发行后继续持有大量现金,因此如果我们的市值下降,我们成为或成为PFIC的风险将增加。此外,尚不完全清楚如何根据PFIC规则处理我们与VIE之间的合同安排,并且如果我们的VIE不被视为出于这些目的归我们所有,我们可能会成为或成为PFIC。因此,不能保证我们在当前或任何未来的纳税年度都不会成为PFIC。
如果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都是PFIC,并且我们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股权的任何实体(包括我们的子公司和VIE)也是PFIC(任何此类实体,“下层PFIC”),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拥有每个较低级别PFIC股份的比例(按价值计算),并应根据下一段所述的规则(i)较低级别的某些分配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PFIC(ii)处置低级PFIC的股份,在每种情况下,就好像美国持有人直接持有此类股份一样,即使美国持有人不会从这些分配或处置中获得任何收益。
一般而言,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拥有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该美国持有人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包括某些质押)其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时确认的收益将在美国持有人的持有期内按比例分配。分配给出售或处置的纳税年度以及我们成为PFIC之前的任何年度的金额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分配给每个其他纳税年度的金额应酌情按该纳税年度对个人或公司有效的最高税率征税,并将对每个该年度产生的应纳税额收取利息。此外,在一定程度上,美国持有人在任何一年中从其美国存托凭证或
228
普通股超过前三年或美国持有人持有期内收到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年度平均分配的125%,以较短者为准,此类分配将以相同的方式征税。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拥有ADS或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即使我们不再满足PFIC身份的阈值要求,在美国持有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所有后续年份中,我们通常仍将继续被视为美国持有人的PFIC,除非美国持有人及时进行“视同出售”选举,否则在这种情况下,视同出售的任何收益都将根据上述PFIC规则征税。
或者,如果我们是PFIC,并且ADS在“合格交易所”(根据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定义)上“正常交易”,美国持有人可以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这将导致税收待遇不同于前段所述的PFIC的一般税收待遇。ADS将在每个日历季度中至少有15天在合格交易所交易的任何日历年中被视为常规交易。预期将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美国存托凭证是为此目的的合格交易所。如果美国ADS持有人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则美国持有人通常会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时将ADS的公允市场价值超出其调整后的税基的任何差额确认为普通收入,并将在应纳税年度结束时确认ADS调整后的税基超出其公允市场价值的任何普通损失,但以先前因按市值计价而包括的收入净额为限-市场选举。如果美国持有人进行选举,则将调整美国存托凭证中美国持有人的税基,以反映已确认的收入或损失金额。在我们为PFIC的纳税年度中,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ADS所确认的任何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并且任何损失将被视为普通损失(但仅限于先前由于按市值计价的选举而包括的收入净额,超出部分将被视为资本损失)。如果美国持有人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则以美国存托凭证支付的分配将被视为上述“—分配税”中的讨论(但须遵守紧随其后的段落中的讨论)。一旦进行选举,该选举将在我们为PFIC的所有纳税年度中有效,除非经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同意撤销该选举,或者ADS不再在合格的交易所定期交易。美国持有人应咨询其税务顾问,以了解在特定情况下按市值计价选举的可用性和可取性。特别是,鉴于我们可能拥有较低级别的PFIC,美国持有人应仔细考虑按市值计价的选举对其ADS的影响,并且美国联邦所得税法中没有任何规定允许对其股票未公开交易的较低级别PFIC采用按市值计价的待遇。
如果我们是支付股息的任何纳税年度或上一个纳税年度的PFIC,则上述针对支付给某些非公司美国持有人的股息的优惠税率将不适用。
我们无意提供美国持有人进行合格的选举基金选举所需的信息,如果有的话,这将导致税收待遇与上述PFIC的一般税收待遇不同。
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则通常将要求美国持有人向美国国税局提交年度报告。美国持有人应就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身份以及PFIC规则对其ADS或普通股所有权的潜在适用情况咨询其税务顾问。
信息报告和备份预扣
在美国境内或通过某些与美国相关的金融中介机构支付的股息和销售收益可能需要进行信息报告和备份
229
预扣税,除非(i)美国持有人是公司或其他“免税接收人”,并且(ii)就备用预扣税而言,美国持有人提供了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并证明其不受备用预扣税的约束。支付给美国持有人的任何备用预扣款金额都可以抵减其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的抵免额,并且可以使其有权退款,前提是必须及时将所需信息提供给国税局。
某些个人(或某些特定实体)的美国持有人可能需要报告与其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或通过其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非美国账户的所有权有关的信息。美国持有人应就其对美国存托凭证和普通股的报告义务咨询其税务顾问。
230
包销
我们和以下指定的承销商已就所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签订了承销协议。在一定条件下,每位承销商已分别同意购买下表所示的ADS数量。瑞士信贷证券(美国)有限公司、花旗环球金融公司和中金公司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是承销商的代表。
| 承销商 | ADS数量 | |||
| 瑞士信贷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
||||
| 花旗集团全球市场公司 |
||||
| 中金公司Corporation Hong Kong Securities Limited |
||||
| 富途公司 |
||||
| 老虎经纪(新西兰)有限公司 |
||||
|
|
|
|||
| 总计 |
||||
|
|
|
|||
承销商承诺接受并支付所提供的所有美国存托凭证(如果有的话),但以下所述的期权所涵盖的美国存托凭证除外,除非且直到行使该期权为止。
承销商可以选择向我们购买最多额外的ADS,以支付承销商出售的ADS数量超过上表所列总数的数量。他们可以行使该选择权30天。如果根据此选项购买了任何美国存托凭证,则承销商将分别以与上表所示大致相同的比例购买美国存托凭证。
下表显示了我们应向承销商支付的每份美国存托凭证以及总承销折扣和佣金。显示这些金额时假设承销商没有行使或完全行使了购买其他ADS的选择权。
| 由我们支付 |
没有锻炼 | 充分锻炼 | ||||||
| 每ADS |
美元 | 美元 | ||||||
| 总计 |
美元 | 美元 | ||||||
承销商向公众出售的美国存托凭证将首先按照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发行。承销商出售给证券交易商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都可以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折价至多每ADS美元。ADS首次发行后,代表可以更改发行价格和其他出售条款。承销商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必须接受和接受,并受承销商拒绝全部或部分拒绝任何订单的权利的约束。
瑞士信贷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是美国纽约州麦迪逊大街十一号,纽约州10010。花旗集团全球市场公司的地址是纽约州格林威治街388号,纽约州10013。中金公司Corporation Hong Kong Securities Limited的地址是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一号29楼。
预计一些承销商将通过其各自的销售代理商在美国境内和境外提出要约和销售。在美国的任何要约或销售将由在SEC注册的经纪交易商进行。中金公司Corporation Hong Kong Securities Limited不是在SEC注册的经纪交易商,并且
231
行为可能被视为涉及参与美国ADS的要约或销售,这些要约或销售将根据适用法律和法规通过一个或多个SEC注册的经纪交易商进行。
Tiger Brokers(NZ)Limited不是在SEC注册的经纪交易商,并且在其行为可能被视为参与美国ADS的要约或销售的范围内,这些要约或销售将根据适用法律和法规通过一个或多个SEC注册的经纪交易商进行。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我们以及我们的管理人员,董事和所有股东】均已与承销商达成协议,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180天内,不得出售或对冲我们的任何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或可转换为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证券,除非获得代表的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不适用于任何现有的员工福利计划。有关某些转让限制的讨论,请参见“有资格出售的股票”。】
在发行之前,ADS没有公开市场。代表与我们之间已经协商了首次公开募股价格。除当前的市场状况外,在确定美国存托凭证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时还应考虑以下因素:我们的历史表现,对我们业务潜力的估计和收益前景,评估我们的管理层并考虑与相关业务中公司的市场估值有关的上述因素。
已申请将ADS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SPRK”。
与发行有关,承销商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卖美国存托凭证。这些交易可能包括卖空,稳定交易和购买以弥补卖空产生的头寸。卖空涉及承销商出售的美国存托凭证数量超过其在发行中需要购买的数量,而空头头寸代表后续购买未涵盖的此类销售金额。“有担保空头头寸”是指不超过承销商可以行使上述选择权的其他美国存托凭证数量的空头头寸。承销商可以通过行使选择权购买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或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美国存托凭证来弥补任何空头头寸。承销商在确定弥补空头头寸的美国存托凭证来源时,将考虑(其中包括)公开市场上可供购买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与根据上述期权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相比以上。“裸”卖空是指产生的空头头寸大于可以行使上述期权的其他ADS数量的任何卖空。承销商必须通过在公开市场上购买ADS来弥补任何此类裸露的空头头寸。如果承销商担心定价后公开市场上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面临下行压力,这可能会对购买本次发行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则更有可能产生空头头寸。稳定交易包括承销商在发行完成前在公开市场上对ADS的各种出价或购买。
承销商也可以施加罚款投标。当特定承销商偿还承销商收到的部分承销折扣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因为代表们已回购了由该承销商出售的ADS或为该承销商的账户进行了稳定或空头交易。
232
为弥补空头头寸和稳定交易而进行的购买,以及承销商为自己的账户进行的其他购买,可能具有防止或阻止美国存托凭证市场价格下跌的作用,并施加罚款投标,可能会稳定下来,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影响ADS的市场价格。结果,ADS的价格可能高于公开市场上可能存在的价格。承销商不需要从事这些活动,并且可以随时终止任何这些活动。这些交易可能会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场外市场或其他地方进行。
我们估计,我们在此次发行总费用中所占的份额(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佣金)约为美元。
我们已同意向几名承销商赔偿某些责任,包括1933年《证券法》规定的责任。
可以在参与发行的一个或多个承销商或销售小组成员(如果有)维护的网站上以电子形式提供招股说明书。承销商可能同意将许多ADS分配给承销商和销售组成员,以出售给其在线经纪账户持有人。代表将互联网发行分配给承销商和销售小组成员,这些承销商和销售小组成员可以在与其他分配相同的基础上进行互联网发行。
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分支机构是从事各种活动的全方位服务的金融机构,其中可能包括销售和交易,商业和投资银行业务,咨询,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本金投资,对冲,做市,经纪以及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活动和服务。某些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分支机构已经并且将来可能会向发行人以及与发行人有关系的个人和实体提供各种此类服务,他们已收到或将收到惯例费用和支出。
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分支机构,管理人员,董事和雇员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可以购买,出售或持有多种投资,并积极交易证券,衍生工具,贷款,商品,货币,信用违约掉期和其他金融工具用于自己的帐户和客户的帐户,并且此类投资和交易活动可能涉及或与发行人的资产,证券和/或工具有关(直接,作为担保其他义务或其他义务的抵押品)和/或与发行人有关系的个人和实体。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分支机构还可以就此类资产,证券或工具传达独立的投资建议,市场色彩或交易想法和/或发表或发表独立的研究观点,并可以随时持有或推荐给客户他们应获得,此类资产,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或空头头寸。
【定向分享计划
应我们的要求,承销商已按首次公开发行价保留了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ADS的最多【】%,以出售给我们的某些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业务伙伴和与我们相关的其他人。根据包销协议,销售将由【】通过定向股份计划进行。如果这些人购买了保留的ADS,则将减少可出售给公众的ADS数量。承销商将以与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ADS相同的条款向公众提供未如此购买的任何保留ADS。在定向股份计划中出售给已签订锁定协议的一方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均应遵守该锁定协议的规定。】
233
销售限制
除美国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均不得采取任何行动,允许在需要采取行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公开发行美国存托凭证或拥有,分发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因此,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或出售ADS,并且与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其他发行材料或广告均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分发或发布,除非会导致遵守任何此类国家或地区的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澳大利亚
该文件尚未提交给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仅针对某些类别的豁免人。因此,如果您在澳大利亚收到此文档:
| (a) | 您确认并保证您是: |
| (i) | 根据澳大利亚《2001年公司法》(CTH)或《公司法》第708(8)(a)或(b)条的“老练的投资者”; |
| (ii) | 根据《公司法》第708(8)(c)或(d)条的“老练的投资者”,并且您已向公司提供了符合708(8)(c)(i)条要求的会计师证书或(ii)要约提出之前的《公司法》及相关法规; |
| (iii) | 根据《公司法》第708(12)条与公司有关联的人;要么 |
| (iv) | 《公司法》第708(11)(a)或(b)条所指的“专业投资者”; |
并且,如果您无法根据《公司法》确认或保证您是获豁免的老练投资者,关联人或专业投资者,则根据本文件向您提出的任何要约均无效且无法接受;和
| (b) | 您保证并同意您将不会提供根据本文档发行给您的任何ADS在发行这些美国存托凭证后的12个月内在澳大利亚转售,除非任何此类转售要约均不受《公司法》第708条规定的发行披露文件的要求的约束。 |
欧洲经济区
对于欧洲经济区的每个成员国(每个“相关国家”),在发布与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招股说明书之前,尚未根据本次发行向该相关国家的公众发行或将要发行美国存托凭证,该招股说明书已获得该相关国家主管当局的批准,或在适当情况下,在另一相关国家批准并通知该相关国家的主管当局,所有这些均根据《募股说明书》进行),但根据《募股说明书》的以下豁免规定,可以随时在该相关国家向公众公开发行ADS法规:
| (b) | 章程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的任何法人实体; |
| (c) | 少于150名自然人或法人(《招股章程》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除外),但须获得承销商对任何此类要约的事先同意;要么 |
| (d) | 在《招股章程》第1(4)条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下, |
234
但任何此类美国存托凭证要约均不得要求发行人或任何承销商根据《募股说明书》第3条发布招股说明书或根据《募股说明书》第23条补充招股说明书。
就本规定而言,与任何相关国家/地区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向公众提供”一词是指以任何形式和通过任何方式充分提供有关要约条款的信息以及为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任何美国存托凭证而提供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法规”一词是指(EU)2017/1129法规。
英国
关于英国,在金融行为监管局根据《英国招股章程》批准的与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招股说明书发布之前,尚未在英国向公众发售或将根据本次发行向公众发售美国存托凭证,但根据《英国招股章程》的以下豁免规定,它可以随时向英国公众提出任何美国存托凭证的要约:
| (a) | 属于《英国招股章程》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的任何法人实体; |
| (b) | 少于150名自然人或法人(《英国招股章程》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除外),但须获得承销商对任何此类要约的事先同意;要么 |
| (c) | 在《英国招股章程》第1(4)条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下, |
但ADS的任何此类要约均不得要求发行人或任何管理人根据《英国招股章程》第3条发布招股说明书或根据《英国招股章程》第23条补充招股说明书。
在英国,本次发行仅针对且仅针对《英国招股章程》第2(e)条所指的“合格投资者”,(i)在与投资有关的事项上具有专业经验的人员,属于《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2000年(金融促进)令》(以下简称“命令”)第19(5)条中“投资专业人员”的定义);(ii)高净值法人团体,该命令第49(2)条所述的非法人协会和合伙企业以及高价值信托的受托人;(iii)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合法地与之联系的人(所有这些人均称为“相关人”)。本文件不得由非相关人员采取行动或依赖。与本文档相关的任何投资或投资活动仅适用于相关人员,并且仅适用于相关人员。
就本规定而言,与英国ADS有关的“向公众提供”一词是指以任何形式和通过任何方式充分提供有关本次发行条款的信息以及为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任何美国存托凭证而提供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英国招股说明书法规”一词是指经招股说明书(修订)修订的英国版本的法规(EU)No2017/1129等)(欧盟退出)法规2019,根据《2018年欧盟(退出)法》,这是英国法律的一部分。
加拿大
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45-106招股说明书豁免或定义,ADS只能出售给作为合格投资者的本金购买或被视为购买的购买者。
235
《证券法》(安大略省)第73.3(1)条,并且是《国家文书31-103注册要求,豁免和正在进行的注册人义务》所定义的允许客户。ADS的任何转售必须根据适用证券法的招股说明书要求的豁免或在不受其约束的交易中进行。
如果本招股说明书(包括对招股说明书的任何修正)包含虚假陈述,则加拿大某些省或地区的证券立法可以为购买者提供撤销或损害赔偿的补救措施,前提是买方在买方所在省或地区的证券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或损害赔偿的补救措施。购买者应参考购买者所在省或地区的证券立法的任何适用规定,以获取这些权利的详细信息,或咨询法律顾问。
根据《国家文书33-105承保冲突》(“NI33-105”)第3A.3节(或者,对于由非加拿大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发行或担保的证券,第3A.4节),承销商无需遵守NI33-105关于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承销商利益冲突的披露要求。
开曼群岛
本招股说明书并不构成美国存托凭证在开曼群岛向公众的邀请或要约,无论是通过出售还是认购。ADS和普通股尚未在开曼群岛发行或出售,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发行或出售。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根据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的《提供的证券规则》,本文档与DFSA规则手册或OSR的《提供的证券规则》模块中定义的豁免要约有关。本文档仅用于分发给OSR中定义的那些规则中指定类型的人员。不得将其交付给任何其他人或由任何其他人依赖。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不负责审查或核实与免税要约有关的任何文件。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尚未批准本文件,也未采取步骤验证其中列出的信息,并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文档所涉及的ADS可能缺乏流动性和/或受其转售限制。所提供的ADS的潜在购买者应对ADS进行自己的尽职调查。如果您不理解本文档的内容,则应咨询授权的财务顾问。
香港
除(i)在不构成《公司(清盘及杂项规定)条例》(第32章)所指的向公众提出的要约的情况下,不得通过任何文件在香港发售或出售ADS,香港法律),或(ii)指《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及其下订立的任何规则所指的“专业投资者”,或(iii)在其他情况下,不会导致该文件成为《公司(清盘及杂项规定)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所指的“招股说明书”,并且没有广告,为发行目的(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在香港还是在其他地方),可以发行或可能由任何人拥有与ADS有关的邀请或文件,其目的是,或其内容可能会被访问或阅读,香港公众(除(如果根据香港法律允许的话),但仅针对或拟将其出售给香港以外的人或仅出售给《证券和期货条例》所指的“专业投资者”的ADS除外(第571章,香港法律)及其下制定的任何规则。
236
以色列
根据5728-1968年《以色列证券法》,本文件不构成招股说明书,也未向以色列证券管理局提交或批准。在以色列,本招股说明书只能分发给且仅针对以色列证券法第一附录或附录中列出的投资者,主要包括对信托基金的联合投资;公积金;保险公司;银行,投资组合经理,投资顾问,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成员,承销商,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帐户购买;风险投资基金;股本超过5000万新谢克尔的实体和“合格个人”,每个实体均在附录中定义(可能会不时修订),统称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应提交书面确认书,证明其属于附录的范围。
日本
ADS尚未且不会根据日本的《金融工具和交易法》进行注册,ADS也不会在日本或直接或间接地向或为以下目的提供或出售:日本的任何居民(在此使用的术语是指在日本居住的任何人,包括根据日本法律组建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或直接或间接在日本或向他人重新提供或转售给他人的人日本居民,除非免除或以其他方式遵守《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以及日本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和部委指南的注册要求。
韩国
除非根据韩国的适用法律和法规,否则不得在韩国或韩国的任何居民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人提供,出售和交付ADS,也不得向任何人直接或间接提供或转售ADS,包括《韩国证券交易法》和《外汇交易法》及其下的法令和法规。ADS尚未在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注册以在韩国公开发行。此外,除非ADS的购买者遵守与购买ADS有关的所有适用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外汇交易法》及其从属法令和法规规定的政府批准要求),否则ADS不得转售给韩国居民。ADS。
科威特
除非获得“规范证券谈判和设立投资基金”的第31/1990号法律,其执行条例以及根据该法律或与之相关的各种部级命令所要求的科威特商业和工业部的所有必要批准,已就ADS的营销和销售提供了信息,这些ADS可能不会在科威特国进行营销,要约出售或出售。本招股说明书(包括任何相关文件)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均无意导致在科威特境内订立任何性质的合同。
马来西亚
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尚未或将不会在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或委员会注册与证券的发售和出售有关的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发行材料或文件,以供委员会批准。因此,本招股说明书及与证券的发售或出售,认购或购买邀请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材料不得散发或分发,也不得发售或出售证券,或成为订阅或购买邀请的主题,无论是直接
237
或间接给马来西亚的人,但(i)委员会批准的封闭式基金除外;(ii)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的持有人;(iii)以本金购买证券的人,如果要约是按条款进行的只能以不少于250,000令吉(或等值的外币)的对价购买证券)对于每笔交易;(iv)与其配偶的个人净资产总额或共同净资产总额超过300万林吉特(或等值的外币)的个人,不包括个人主要住所的价值;(v)在过去十二个月中每年总收入超过300,000林吉特(或等值外币)的个人;(vi)与其配偶共同年收入总额为400,000林吉特(或等值的外币),前十二个月每年;(vii)根据最近一次审计账目,总净资产超过1000万林吉特(或等值外币)的公司;(viii)总净资产超过1000万林吉特(或等值外币)的合伙企业;(ix)银行2010年《纳闽金融服务和证券法》所定义的执照持有人或保险执照持有人;(x)2010年《纳闽金融服务和证券法》所定义的伊斯兰银行执照持有人或Takaful执照持有人;(xi)委员会可能指定的任何其他人;但前提是,在上述第(i)至(xi)类中,证券的分配由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持有人进行。本招股说明书在马来西亚的发行受马来西亚法律的约束。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也不得用于公开发售或发行,认购或购买要约,认购或购买根据《资本市场和服务法》需要向委员会注册招股说明书的任何证券的邀请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招股说明书尚未在中国流通或分发,也不会在中国流通或分发,美国存托凭证不得出售或出售,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出售或出售给任何人以进行重新出售或转售,给中国的任何居民,除非根据中国的适用法律和法规。
卡塔尔
在卡塔尔国,根据该人的要求和倡议,此处包含的要约仅针对其特定的预期接收者,仅供个人使用,绝不应解释为向公众出售证券的全面要约,或企图在卡塔尔国以银行,投资公司或其他方式开展业务。本招股说明书及相关证券未经卡塔尔中央银行或卡塔尔金融中心监管局或卡塔尔国任何其他监管机构的批准或许可。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仅应在需要了解的基础上与卡塔尔的任何第三方共享,以评估所包含的要约。接收方不得超出本协议的条款向卡塔尔的第三方分发本招股说明书,并应由该接收方承担责任。
沙特阿拉伯
除资本市场管理局发布的《证券要约条例》允许的人员外,本招股说明书不得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分发。资本市场管理局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陈述,并明确表示不对因本招股说明书的任何部分引起或依赖于本招股说明书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特此提供的证券的潜在购买者应对与证券有关的信息的准确性进行自己的尽职调查。如果您不理解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则应咨询授权的财务顾问。
238
新加坡
本招股说明书尚未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注册为招股说明书。因此,本招股说明书及与美国存托凭证的发售或出售,认购或购买邀请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材料不得散发或分发,也不得出售或出售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被邀请直接或间接认购或购买新加坡人,但(i)根据新加坡《证券和期货法》(第289章)第274条或SFA向机构投资者除外,(i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1A)条,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条规定的条件,或(iii)否则根据,并根据SFA的任何其他适用规定的条件,在每种情况下均应遵守SFA规定的条件。
如果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是由相关人士根据第275条认购或购买的,则该相关人士是:(a)公司(不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4A条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的唯一业务是持有投资其全部股本由一个或多个个人拥有,每个人都是合格的投资者;(b)信托(如果受托人不是合格的投资者),其唯一目的是持有投资,并且信托的每个受益人都是合格投资者的个人;股份,该公司的债权证,股份单位和债权证或受益人在该信托中的权益(无论如何描述)不得在该公司或该信托根据SFA第275条获得美国存托凭证后的六个月内转让,但以下情况除外:(1)机构投资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4条成立的公司)或《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2)条所界定的相关人士,或根据要约条款提出的要约的任何人分享,该公司的债权证,股份单位和债权证或该信托的此类权利和权益的每笔交易的对价不少于200,000新元(或等值的外币),不论该等款项是以现金支付,还是以证券或其他资产的交换支付,以及按条件进一步为公司支付,《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条所指明;(2)没有考虑或将不考虑转让;(3)转让是通过法律执行的。
瑞士
ADS将不会在瑞士公开发行,也不会在瑞士第六证券交易所或第六证券交易所或瑞士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或受监管的交易机构中上市。本招股说明书的编制未考虑《瑞士义务法典》第652a条或第1156条规定的发行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标准或第27ff条规定的招股说明书上市的披露标准。六项上市规则或瑞士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或受监管交易机构的上市规则。
本招股说明书或与我们公司或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任何其他发行或营销材料均未向任何瑞士监管机构提交或将要提交给瑞士监管机构。特别是,本招股说明书将不会提交给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ADS的要约也不会受到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的监督,并且ADS的要约尚未且不会根据瑞士联邦集体投资计划法(“CISA”)获得授权。根据CISA,为集体投资计划中权益的购买者提供的投资者保护不包括ADS的购买者。
台湾
ADS尚未且不会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向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归档或批准,也可能不会
239
通过公开发售或在构成《台湾证券交易法》或需要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备案或批准的相关法律法规所指的要约的情况下在台湾发售或出售。台湾没有任何个人或实体被授权在台湾提供或出售ADS。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根据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或阿联酋的法律,本招股说明书无意构成要约,出售或交付股票或其他证券。ADS尚未且不会根据有关阿联酋证券和商品管理局以及阿联酋证券和商品交易所的2000年第4号联邦法律或在阿联酋中央银行迪拜金融市场进行注册,阿布扎比证券市场或任何其他阿联酋交易所。
此次发行,美国存托凭证及其权益尚未获得阿联酋中央银行或阿联酋任何其他相关许可机构的批准或许可,并且根据《商业公司法》,并不构成阿联酋的证券公开发行,1984年第8号联邦法律(经修订)或其他规定。
关于在阿联酋的使用,本招股说明书严格保密,仅分发给有限数量的投资者,不得提供给原始接收者以外的任何人,也不得复制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目的。ADS的权益不得直接或间接出售或出售给阿联酋的公众。
240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
以下是我们预计将因此次发行而产生的总费用(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佣金)的明细。除SEC注册费,金融业监管局或FINRA,备案费和纳斯达克上市费外,所有金额均为估算值。公司将支付本次发行的所有费用。
| 费用 |
金额 | |||
| SEC注册费 |
美元 | |||
| 纳斯达克上市费 |
美元 | |||
| FINRA备案费 |
美元 | |||
| 印刷和雕刻费用 |
美元 | |||
| 律师费和支出 |
美元 | |||
| 会计费用和支出 |
美元 | |||
| 杂项费用 |
美元 | |||
|
|
|
|||
| 总计 |
美元 | |||
|
|
|
|||
241
法律事项
在美国联邦证券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务上,我们由Davis Polk&Wardwell LLP代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美国联邦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项将由Latham&Watkins LLP代为承销商。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将本次发行中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普通股的有效性以及与开曼群岛法律有关的其他某些法律事项转交给我们。有关中国法律的法律事务将由天元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承销商将由汉坤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Davis Polk&Wardwell LLP在开曼群岛法律管辖的事项上可以依靠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在中国法律管辖的事项上可以依靠天元律师事务所。Latham&Watkins LLP在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事项上可以依靠汉坤律师事务所。
242
专家
Spark Education Limited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以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所载当年的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包括在内,被授予作为审计和会计专家的该公司的权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东新区吕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243
在哪里可以找到其他信息
我们已根据《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F-1表格的注册声明(包括注册声明的修订和证物)。本招股说明书是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不包含注册声明中列出的所有信息以及注册声明的证物和时间表。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考注册声明以及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提交的证物和时间表。如果文件已作为证物提交到注册声明中,我们请您参考已提交的文件副本。本招股说明书中与作为展览品提交的文件有关的每份声明在所有方面均受提交的展览品的限制。
发行完成后,我们将遵守《交易法》的信息要求。因此,我们将被要求向SEC提交报告和其他信息,包括20-F表格的年度报告和6-K表格的报告。SEC在www.sec.gov上维护了一个互联网站点,其中包含报告,代理和我们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信息声明和其他信息。
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根据《交易法》,我们不受(其中包括)规定代理声明的提供和内容的规则以及我们的执行官的豁免,董事和主要股东不受《交易法》第16条所载的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规定的约束。此外,根据《交易法》,我们将不需要像根据《交易法》注册证券的美国公司那样频繁或迅速地向SEC提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
244
合并财务报表索引
| F-2 | ||||
| F-3 | ||||
| F-6 | ||||
| F-7 | ||||
| F-8 | ||||
| F-9 |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索引
| F-56 | ||||
| F-59 | ||||
| F-60 | ||||
| F-61 | ||||
| F-62 |
F-1
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致Spark Education Limited的董事会和股东
关于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已审核了Spark Education Limited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随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截至该年度的股东赤字和现金流量变化的相关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亏损,包括相关说明(统称为“合并财务报表”)。我们认为,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并且其当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
意见基础
这些合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适用规则和规定,我们必须相对于公司具有独立性和PCAOB。
我们根据PCAOB的标准对这些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计,以合理保证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错误或欺诈引起的重大错报。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由于错误或欺诈而导致的合并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以及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此类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检查有关合并财务报表中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做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s/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2021年4月6日
自2020年以来,我们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师。
F-2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共享和每股数据外,所有金额均以千为单位)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e) |
||||||||||||
| 资产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06,145 | 1,926,289 | 294,009 | |||||||||
| 短期投资 |
10,472 | 32,637 | 4,981 | |||||||||
| 库存净额 |
2,405 | 11,633 | 1,776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48,400 | 115,991 | 17,704 | |||||||||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567,422 | 2,086,550 | 318,470 | |||||||||
|
|
|
|
|
|
|
|||||||
| 非当前资产: |
||||||||||||
| 定期存款 |
— | 150,000 | 22,894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82,167 | 81,956 | 12,509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 |
121,440 | 116,826 | 17,831 | |||||||||
| 净无形资产 |
524 | 3,019 | 461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028 | 23,705 | 3,618 | |||||||||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217,159 | 375,506 | 57,313 | |||||||||
|
|
|
|
|
|
|
|||||||
| 总资产 |
784,581 | 2,462,056 | 375,783 | |||||||||
|
|
|
|
|
|
|
|||||||
| 负债,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
| 流动负债: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包括不向主要受益人求助的合并可变权益实体(“VIE”)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898元和人民币33,421元) |
3,790 | 33,764 | 5,153 | |||||||||
| 递延收入(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410,930元和人民币1,216,756元) |
410,930 | 1,216,756 | 185,713 | |||||||||
| 一年内到期的经营租赁负债(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未经主要受益人追索的合并VIE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786元和人民币21,372元) |
51,388 | 65,833 | 10,048 | |||||||||
| 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负债 |
16,635 | 13,262 | 2,024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未经主要受益人追索的合并VIE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1,422元和人民币180,602元) |
180,848 | 452,812 | 69,114 | |||||||||
| 应付税款(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未经主要受益人追索的合并VIE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568元和人民币12,126元) |
17,382 | 33,036 | 5,042 | |||||||||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80,973 | 1,815,463 | 277,094 | |||||||||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经营租赁负债(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未经主要受益人追索的合并VIE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3,319元和人民币9,879元) |
61,678 | 39,354 | 6,007 | |||||||||
| 融资租赁负债 |
6,694 | 5,613 | 857 | |||||||||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8,372 | 44,967 | 6,864 | |||||||||
|
|
|
|
|
|
|
|||||||
| 负债总额 |
749,345 | 1,860,430 | 283,958 | |||||||||
|
|
|
|
|
|
|
|||||||
| 承诺与或有事项(附注16) |
||||||||||||
F-3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共享和每股数据外,所有金额均以千为单位)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e) |
||||||||||||
| 夹层股权 |
||||||||||||
| A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股票为22,973,381股,赎回价值分别为10,884美元和11,520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清算总价值分别为8,400美元和7,000美元) |
56,599 | 60,057 | 9,166 | |||||||||
| B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股票为30,994,766股,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股票为30,162,301股,赎回价值为15,017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为15,468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清算总价值为12,540美元和10,169美元) |
73,969 | 76,662 | 11,701 | |||||||||
| B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发行的33,367,574股股票,赎回价值分别为21,440美元和22,694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清算总价值分别为18,000美元和15,000美元) |
109,028 | 115,799 | 17,674 | |||||||||
| C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发行在外的股票29,167,458股,赎回价值分别为41,859美元和44,306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清算总价值分别为36,000美元和30,000美元) |
217,243 | 231,108 | 35,274 | |||||||||
| D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票为45,613,502股,赎回价值分别为101,591美元和107,530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总清算价值分别为91,098美元和75,915美元) |
535,182 | 568,208 | 86,725 | |||||||||
| D+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授权,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票为8,411,895股,赎回价值为27,188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清算总价值为20,000美元) |
— | 144,717 | 22,088 | |||||||||
| E-1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股票为43,868,754股,赎回价值为171,293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清算总价值为128,000美元) |
— | 904,495 | 138,053 | |||||||||
| E-2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票为30,845,218股,赎回价值为119,334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清算价值为90,000美元) |
— | 621,268 | 94,824 | |||||||||
|
|
|
|
|
|
|
|||||||
| 夹层权益总额 |
992,021 | 2,722,314 | 415,505 | |||||||||
|
|
|
|
|
|
|
|||||||
F-4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共享和每股数据外,所有金额均以千为单位)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e) | ||||||||||||
| 股东赤字 |
||||||||||||
| 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授权337,883,319股和零股,已发行64,750,255股和零股,已发行21,640,283股和零股) |
40 | — | — | |||||||||
| A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的A类普通股分别为零股和505,181,536股,零股和7,755,662股) |
— | 5 | 1 | |||||||||
| B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分别为零股和50,408,381股授权和发行的股票,零股和24,130,672股流通股) |
— | 33 | 5 | |||||||||
| 库存股 |
(28 | ) | (19 | ) | (3 | ) | ||||||
| 普通股与额外实收资本 |
14,998 | — | — | |||||||||
| 累计赤字 |
(978,876 | ) | (2,037,451 | ) | (310,976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7,081 | (83,256 | ) | (12,707 | ) | |||||||
|
|
|
|
|
|
|
|||||||
| 股东赤字总额 |
(956,785 | ) | (2,120,688 | ) | (323,680 | ) | ||||||
|
|
|
|
|
|
|
|||||||
|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784,581 | 2,462,056 | 375,783 | |||||||||
|
|
|
|
|
|
|
|||||||
随附的注释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损失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e) | ||||||||||||
| 净收入 |
195,412 | 1,174,359 | 179,242 | |||||||||
| 收入成本 |
(361,873 | ) | (852,332 | ) | (130,091 | ) | ||||||
|
|
|
|
|
|
|
|||||||
| 毛(亏损)/利润 |
(166,461 | ) | 322,027 | 49,151 | ||||||||
|
|
|
|
|
|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开支 |
(235,769 | ) | (798,356 | ) | (121,853 | )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239,941 | ) | (327,349 | ) | (49,963 | )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128,203 | ) | (177,960 | ) | (27,162 | ) | ||||||
|
|
|
|
|
|
|
|||||||
| 总营业费用 |
(603,913 | ) | (1,303,665 | ) | (198,978 | ) | ||||||
|
|
|
|
|
|
|
|||||||
| 其他收入 |
2,163 | 21,866 | 3,337 | |||||||||
|
|
|
|
|
|
|
|||||||
| 经营亏损 |
(768,211 | ) | (959,772 | ) | (146,490 | ) | ||||||
| 利息收入 |
1,953 | 11,749 | 1,793 | |||||||||
| 利息支出 |
(926 | ) | (822 | ) | (125 | ) | ||||||
| 其他,净额 |
(3,939 | ) | (2,850 | ) | (435 | ) | ||||||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前亏损 |
(771,123 | ) | (951,695 | ) | (145,257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771,123 | ) | (951,695 | ) | (145,257 | ) | ||||||
| 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 |
(40,788 | ) | (100,895 | ) | (15,400 | ) | ||||||
| 因优先股灭绝而被视为股息 |
— | (13,415 | ) | (2,047 | ) | |||||||
|
|
|
|
|
|
|
|||||||
| Spark Education Limited普通股股东应占净亏损 |
(811,911 | ) | (1,066,005 | ) | (162,704 | ) | ||||||
|
|
|
|
|
|
|
|||||||
| 用于计算每股净亏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
| 基本和稀释 |
24,770,658 | 29,605,885 | 29,605,885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32.78 | ) | (36.01 | ) | (5.50 | ) | ||||||
| 净亏损 |
(771,123 | ) | (951,695 | ) | (145,257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
| 外币换算调整 |
1,583 | (90,337 | ) | (13,788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亏损)合计 |
1,583 | (90,337 | ) | (13,788 | ) | |||||||
|
|
|
|
|
|
|
|||||||
| 综合损失总额 |
(769,540 | ) | (1,042,032 | ) | (159,045 | ) | ||||||
| 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 |
(40,788 | ) | (100,895 | ) | (15,400 | ) | ||||||
| 因优先股灭绝而被视为股息 |
— | (13,415 | ) | (2,047 | ) | |||||||
|
|
|
|
|
|
|
|||||||
| Spark Education Limited普通股股东应占综合亏损 |
(810,328 | ) | (1,156,342 | ) | (176,492 | ) | ||||||
|
|
|
|
|
|
|
|||||||
随附的注释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赤字变动表
(以千为单位,共享数据除外)
|
普通股(1) |
库存股 |
附加 实收资本 |
累积 其他 综合 收入/(亏损) |
累积 赤字 |
总计 股东的 赤字 |
|||||||||||||||||||||||||||
| 股份 | 金额 | 股份 |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19年1月1日的余额 |
68,304,281 | 42 | (47,805,463 | ) | (30 | ) | 16,216 | 5,498 | (184,275 | ) | (162,549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771,123 | ) | (771,123 | ) | ||||||||||||||||||||||
| 股份补偿 |
— | — | — | — | 24,542 | — | — | 24,542 | ||||||||||||||||||||||||
| 增加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 | — | — | — | (40,788 | ) | — | — | (40,788 | ) | ||||||||||||||||||||||
| 回购普通股 |
— | — | (7,054,976 | ) | (47,984 | ) | — | — | (3,606 | ) | (51,590 | ) | ||||||||||||||||||||
| 重新发行库存股 |
— | — | 5,026,525 | 28,110 | 15,028 | — | — | 43,138 | ||||||||||||||||||||||||
| 库存股退休 |
(3,554,026 | ) | (2 | ) | 3,554,026 | 19,874 | — | — | (19,872 | )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1,583 | — | 1,583 | ||||||||||||||||||||||||
| 创始人(2)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
— | — | 9,438,298 | 6 | — | — | — | 6 | ||||||||||||||||||||||||
| 修改创始人的限制性股票 |
— | — | (6,268,382 | ) | (4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余额 |
64,750,255 | 40 | (43,109,972 | ) | (28 | ) | 14,998 | 7,081 | (978,876 | ) | (956,785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951,695 | ) | (951,695 | ) | ||||||||||||||||||||||
| 股份补偿 |
— | — | — | — | 46,810 | — | — | 46,810 | ||||||||||||||||||||||||
| 增加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 | — | — | — | (61,808 | ) | — | (39,087 | ) | (100,895 | ) | |||||||||||||||||||||
| 因优先股灭绝而被视为股息 |
— | — | — | — | — | — | (13,415 | ) | (13,415 | ) | ||||||||||||||||||||||
| 回购普通股 |
— | — | (2,892,803 | ) | (36,600 | ) | — | — | (17,780 | ) | (54,380 | ) | ||||||||||||||||||||
| 库存股退休 |
(6,586,212 | ) | (2 | ) | 6,586,212 | 36,600 | — | — | (36,598 | )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90,337 | ) | — | (90,337 | ) | ||||||||||||||||||||||
| 创始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
— | — | 13,138,854 | 9 | — | — | — | 9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 |
58,164,043 | 38 | (26,277,709 | ) | (19 | ) | — | (83,256 | ) | (2,037,451 | ) | (2,120,68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普通股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注释9。 |
| (2) | “创始人”是指Jian Luo先生和Zebing Shan先生。 |
随附的注释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7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以千为单位)
| 在结束的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e)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亏损 |
(771,123 | ) | (951,695 | ) | (145,257 | ) | ||||||
| 调整以使净亏损与经营活动产生的(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相一致 |
||||||||||||
| 折旧及摊销 |
30,887 | 52,124 | 7,956 | |||||||||
| 股份补偿 |
56,756 | 46,810 | 7,145 | |||||||||
|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 |
— | 222 | 34 | |||||||||
| 处置财产和设备的收益 |
(39 | ) | (78 | ) | (12 | ) | ||||||
| 未实现外汇损失 |
1,430 | 3,920 | 598 | |||||||||
| 经营资产和负债变动: |
||||||||||||
| 库存净额 |
(916 | ) | (9,228 | ) | (1,408 | )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22,818 | ) | (67,809 | ) | (10,350 | )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 |
(85,656 | ) | 4,614 | 70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01 | ) | (10,677 | ) | (1,630 | ) | ||||||
| 递延收入 |
367,512 | 805,826 | 122,993 | |||||||||
| 应付账款 |
3,351 | 29,974 | 4,575 | |||||||||
| 经营租赁负债 |
80,243 | (7,879 | ) | (1,203 | ) | |||||||
| 应付税款 |
6,608 | 15,654 | 2,389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112,767 | 292,581 | 44,657 | |||||||||
|
|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 |
(228,999 | ) | 204,359 | 31,191 | ||||||||
|
|
|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买财产和设备 |
(69,076 | ) | (37,475 | ) | (5,720 | ) | ||||||
| 购买无形资产 |
— | (2,838 | ) | (433 | ) | |||||||
| 购买短期投资 |
(17,518 | ) | (152,076 | ) | (23,211 | ) | ||||||
| 短期投资到期收益 |
7,030 | 128,549 | 19,620 | |||||||||
| 购买定期存款 |
— | (320,000 | ) | (48,842 | ) | |||||||
| 定期存款到期收益 |
— | 170,000 | 25,947 | |||||||||
|
|
|
|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79,564 | ) | (213,840 | ) | (32,638 | ) | ||||||
|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回购普通股 |
(77,658 | ) | (54,380 | ) | (8,300 | ) | ||||||
| 回购B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 | (15,649 | ) | (2,389 | ) | |||||||
| 发行D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收益 |
529,609 | — | — | |||||||||
| 发行D+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收益 |
— | 140,804 | 21,491 | |||||||||
| 发行E-1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收益 |
— | 894,831 | 136,578 | |||||||||
| 发行E-2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收益 |
— | 611,346 | 93,310 | |||||||||
| 支付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发行成本 |
(7,879 | ) | (15,533 | ) | (2,371 | ) | ||||||
| 发行普通股的收益 |
43,316 | — | — | |||||||||
| 融资租赁本金 |
(11,588 | ) | (18,474 | ) | (2,820 | ) | ||||||
|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475,800 | 1,542,945 | 235,499 | |||||||||
|
|
|
|
|
|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726 | (113,320 | ) | (17,296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 |
193,963 | 1,420,144 | 216,756 | |||||||||
| 年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12,182 | 506,145 | 77,253 | |||||||||
|
|
|
|
|
|
|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06,145 | 1,926,289 | 294,009 | |||||||||
|
|
|
|
|
|
|
|||||||
| 现金流量信息的补充披露: |
||||||||||||
| 支付利息费用的现金 |
806 | 900 | 137 | |||||||||
| 非现金投资和融资活动的补充时间表: |
||||||||||||
| 融资租赁义务 |
29,346 | 16,640 | 2,540 | |||||||||
随附的注释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主要活动和重组
(a)主要活动
Spark Educ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原名为“万多多有限公司”。本公司,其子公司,其合并可变权益实体(“VIE”)和VIE的子公司(统称为“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提供教育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和合并的VIE如下:
| 姓名(1) | 的地点和年份 |
百分比 直接或 间接 经济方面 所有权 |
主要活动 |
|||||
| 主要子公司: |
||||||||
| 星展教育(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2016年7月29日 |
100% | 投资控股 | |||||
| 北京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火教育”) |
中国北京 2016年12月12日 |
100% | 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 |||||
| 成都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成都 2020年6月30日 |
100% | 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 | |||||
| 成都巨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成都 2020年10月12日 |
100% | 教育咨询服务 | |||||
| 天津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天津,2020年2月29日 | 100% | 教育咨询服务 | |||||
| VIE: |
||||||||
| 北京新更远科技有限公司(“新更远”) |
中国北京 2016年6月28日 |
100% | 教育服务 | |||||
| (1) | 英文名称仅供识别之用(星展教育(香港)有限公司除外)。 |
(b)重组
自2016年6月起,本集团的业务在新更远开展。于2017年1月3日,本公司通过其位于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教育与新更远及其股东订立一系列合同协议(「重组」)。通过合同协议,公司具有(1)指导对新更远经济业绩影响最重大的活动的权力,以及(2)获得VIE可能对VIE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利益的权利。因此,本公司被视为新更远的主要受益人。由于紧接重组前后,本公司与新工元的股权结构相同,因此该交易被确定为无经济实质的资本重组,并以类似于共同控制交易的方式入账。因此,随附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收入,新工元在呈报的所有期间的开支及现金流量均按结转制编制,犹如重组后本集团的公司架构在呈报的所有期间均已存在一样。
F-9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主要活动和重组(续)
(b)重组(续)
自重组以来,随着代名人股东的调整,公司已修改了协议,但其他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更远的代名人股东为公司创始人Jian Luo先生和Zebing Shan先生。
(c)VIE安排
(i)VIE合同安排摘要
授权书
根据新更远代名人股东签署的授权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们各自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教育代表各自担任独家代理人和律师,关于股东各自在新更远持有的所有股权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行使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和权利)出售,转让,质押或处置其部分或全部持有的股权),并代表各自指定和任命新更远的总裁,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独家购买期权协议
根据北京星火教育,新更远和每位代名人股东签订的独家购买期权协议,他们各自授予北京星火教育独家且不可撤销的购买期权,或指定第三方购买,他在新更远的人民币0.01元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此外,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新更远的股东不得单独或集体进行或促使新更远从事任何对资产,负债,经营,权益和其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交易或行为。新更远的合法权利。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新更远不得订立任何价格超过人民币500元的合同,但在日常业务过程中的合同除外。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新更园不得解散或清算,除非中国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每份独家购股权协议将一直有效,直到北京星火教育或其指定人收购了新更远的所有股权为止。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北京星火教育与新更远于2017年1月3日订立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根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北京星火教育拥有独家权利向新更远提供或指定任何第三方向其提供(其中包括)管理咨询服务,软件许可服务,技术支持和其他服务。作为交换,新工元每月向北京支付管理费和服务费
F-10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主要活动和重组(续)
(c)VIE安排(续)
(i)VIE合同安排摘要(续)
Spark Education的金额由北京Spark Education和Xingengyuan根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中指定的某些因素确定。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新更远不能接受任何第三方提供的类似服务或与任何第三方建立类似的合作关系。除非中国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否则北京星火教育拥有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的专有权,无论本协议是否被修改或终止,该法律或法规均有效。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自2017年1月3日起生效,除非终止,否则将继续有效。如果新更远严重违反协议的任何规定,北京星火教育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而在任何情况下,除非中国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否则新更远均不得终止协议。
股权质押协议
每位代名人股东均与北京星火教育及新更远订立股权质押协议。根据该等股权质押协议,他们各自将其在新更远的股权质押给北京星火教育,以确保其和新更远在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配偶同意书和授权书下的义务。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各代名人股东进一步同意不转让或质押其各自在新更远的股权。每份股权质押协议将一直具有约束力,直到各自的质押人和新更远履行上述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为止。
配偶同意书
根据各代名人股东的配偶签署的配偶同意书,签署配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根据股权质押协议处置其配偶持有并以其名义登记的新更园股权,独家购买期权协议和上述授权书,并且其配偶可以在未经其进一步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修改或终止此类协议。
(ii)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
本公司认为,与VIE和VIE股东的合同安排符合现有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合同安排会受到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包括:
VIE和VIE的股东可能拥有或发展与本集团利益相抵触的利益,这可能导致他们违反上述合同寻求机会
F-11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主要活动和重组(续)
(c)VIE安排(续)
(ii)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续)
协议。如果公司无法解决本集团与VIE股东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或纠纷,则公司将不得不依靠法律程序,这可能会导致其业务中断,并且任何此类法律程序的结果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VIE和VIE的股东可能无法获得适当的运营许可证或不遵守其他法规要求。因此,中国政府可能会对VIE或本集团处以罚款,新要求或其他处罚,强制改变VIE或本集团的所有权结构或运营,限制VIE或本集团对融资来源的使用,或以其他方式限制VIE或本集团开展业务的能力。
中国政府可以宣布上述合同安排无效。他们可能会修改相关法规,对此类法规有不同的解释,或者以其他方式确定本集团或VIE未遵守实施此类合同安排所需的法律义务。
如果发现法律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中国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可能会限制或禁止本集团在中国的业务和运营。
如果中国政府采取上述任何行动,本集团开展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公司可能无法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VIE及其子公司,因为公司可能会失去对VIE及其股东施加有效控制的能力,并且公司可能会失去从VIE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的运营和业务依赖其VIE和VIE子公司的运营和业务,这些子公司持有某些已确认和未确认的创收资产。确认的创收资产包括获得的域名,该域名被确认为无形资产。VIE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未确认的创收资产包括通过互联网提供内容的某些许可,专利,商标,版权和域名。VIE及其子公司还拥有一支组装的员工队伍,主要专注于研究与开发,其成本在发生时列为支出。如果本集团失去使用其VIE和VIE子公司持有的资产的能力,则可能会对本集团的运营和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VIE合同协议,公司有权指导VIE的活动,并可以将资产转移出VIE。因此,本公司认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VIE中没有资产可仅用于清算VIE的义务,但VIE的注册资本分别约为人民币7,309元和人民币8,309元。由于VIE根据《中国公司法》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债权人无权就VIE的负债求助于公司的一般信贷。目前没有合同安排要求公司
F-12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主要活动和重组(续)
(c)VIE安排(续)
(ii)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续)
为VIE提供额外的财务支持。由于本集团正通过VIE在中国开展某些业务,因此本公司将来可能会酌情提供额外的财务支持,这可能使本公司面临进一步的损失。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公司间交易和余额消除后,本公司VIE及其子公司的以下财务信息包括在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报表: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99,272 | 129,875 | ||||||
| 库存净额 |
1,342 | 10,202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34,438 | 88,378 | ||||||
| 应收公司间实体款项* |
62,654 | 667,152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97,706 | 895,607 | ||||||
|
|
|
|
|
|||||
| 定期存款 |
— | 50,000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8,077 | 9,643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 |
34,515 | 37,083 | ||||||
| 净无形资产 |
524 | 1,97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51 | 6,557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46,267 | 105,257 | ||||||
|
|
|
|
|
|||||
| 总资产 |
243,973 | 1,000,864 | ||||||
|
|
|
|
|
|||||
| 负债 |
||||||||
| 应付账款 |
2,898 | 33,421 | ||||||
| 递延收入 |
410,930 | 1,216,756 | ||||||
| 一年内到期的经营租赁负债 |
16,786 | 21,372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51,422 | 180,602 | ||||||
| 应付税款 |
5,568 | 12,126 | ||||||
| 应付公司间实体的款项* |
8,067 | 80,327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5,671 | 1,544,604 | ||||||
|
|
|
|
|
|||||
| 经营租赁负债 |
13,319 | 9,879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319 | 9,879 | ||||||
|
|
|
|
|
|||||
| 负债总额 |
508,990 | 1,554,483 | ||||||
|
|
|
|
|
|||||
| * | 合并时所有公司间余额均已抵销。 |
F-13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主要活动和重组(续)
(c)VIE安排(续)
(ii)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续)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净收入* |
201,144 | 1,208,413 | ||||||
| 净亏损** |
(190,389 | ) | (302,595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VIE的净收入分别包括来自公司间实体的人民币5,732元和人民币34,953元的净收入,这些净收入已在合并时抵销。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VIE的净亏损分别包括与公司间实体的交易产生的人民币162,405元和人民币829,509元的净亏损,这些亏损已在合并时抵销。 |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
100,863 | 88,726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7,208 | ) | (58,123 | )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 |
93,655 | 30,603 | ||||||
|
|
|
|
|
|||||
流动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分别产生净亏损人民币771,123元和人民币951,69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累计赤字分别为人民币978,876元和人民币2,037,45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净额分别为人民币113,551元和人民币271,087元。本集团通过其经营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来评估其流动性。
本集团能否持续经营取决于管理层能否成功执行其业务计划,其中包括增加收入同时提高运营效率,以及产生运营现金流并继续获得外部融资来源的支持。基于上述考虑,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可持续经营,并且对本集团在合并财务报表发布后一年内持续经营的能力没有重大疑问。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是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编制的,其中考虑了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资产的变现和负债的清算。
F-14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a)陈述基础
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并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编制的。本集团在编制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时遵循的重要会计政策概述如下。
(b)合并原则
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一半以上表决权,有权任命或罢免董事会多数成员的实体,或在董事会会议上投多数票,或有权根据股东或权益持有人之间的法规或协议管理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合并的VIE是指公司或其子公司通过合同安排有权指导对实体的经济绩效产生最重大影响的活动,承担与实体所有权通常相关的风险并享有报酬的实体,因此,公司或其子公司是该实体的主要受益人。
合并后,本集团内所有公司间余额和交易均已抵销。
(c)估计数的使用情况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影响资产和负债报告金额的估计和假设,在合并财务报表和随附附注中披露资产负债表日的或有负债以及报告期内报告的收入和支出。
重要的会计估计包括但不限于每项单独履约义务的独立售价,从父母那里获得的促销服务的公允价值,长期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备抵,普通股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的确定,以及股份补偿费用的估值和确认。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并且这种差异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d)功能货币和外币换算
本集团使用人民币(“人民币”)作为报告货币。本公司及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的功能货币为美元(“美元”或“USD”)。本集团中国实体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本公司的财务信息已转换为人民币。资产和负债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折算,权益金额按历史汇率折算,收入,支出,收益和
F-15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d)功能货币和外币换算(续)
损失使用该期间的平均汇率换算。折算调整数作为外币折算调整数列报,并在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损失中列为其他全面收益/(亏损)的一部分。
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外币交易使用交易日的现行汇率转换为功能货币。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产和负债使用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汇率转换为功能货币。外汇交易产生的净损益计入其他项目,在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损失中扣除。
(e)方便翻译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余额、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亏损以及人民币兑美元的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仅是为了方便读者,按1.00美元=人民币6.55 18元的汇率计算,该汇率代表2021年3月31日美联储H.10统计发布中规定的汇率。不代表人民币金额代表或可能已经或可能以2021年3月31日的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转换,变现或结算为美元。
(f)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反映了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取的价格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在确定需要或允许以公允价值记录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时,本集团考虑将进行交易的主要或最有利市场,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将使用的假设。
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层次结构,要求主体在计量公允价值时最大程度地使用可观察输入并最小化不可观察输入的使用。金融工具在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分类基于对公允价值计量重要的最低输入水平。会计准则指定了评估技术的层次结构,该层次结构基于评估技术的输入是可观察的还是不可观察的。层次结构如下:
级别1-估值技术,其中所有重要输入均为活跃市场中与所计量资产或负债相同的资产或负债的未经调整的报价。
级别2-估值技术,其中重要输入包括活跃市场中与所计量资产或负债相似的资产或负债的报价和/或与所计量资产或负债相同或相似的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来自市场不活跃的。此外,在活跃市场中可以观察到所有重要输入和重要价值驱动因素的模型衍生估值是第2级估值技术。
F-16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f)公允价值计量(续)
级别3-无法观察到一个或多个重要输入或重要价值驱动因素的估值技术。不可观察的输入是估值技术输入,反映了本集团对市场参与者在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将使用的假设的假设。
会计准则还描述了衡量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三种主要方法:(1)市场法;(2)收入法和(3)成本法。市场法使用涉及相同或可比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交易产生的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收入法使用估值技术将未来金额转换为单个现值金额。该计量基于当前市场对这些未来金额的期望所指示的值。成本方法基于当前替换资产所需的金额。
可用时,本集团使用市场报价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如果无法获得市场报价,本集团将使用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该估值技术在可能的情况下使用当前基于市场或独立来源的市场参数,例如利率和汇率。
g)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将所有具有高度流动性且不受提款或使用限制的,原始期限为三个月或更短的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微信支付,支付宝和银联管理的账户中从收取学费中持有的总余额分别为人民币8,697元和人民币25,807元,已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分类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h)定期存款
非流动资产中的定期存款是指在银行存放的原始期限超过一年的活期存款。赚取的利息在综合业务报表中记录为利息收入,并在该期间内记录为综合亏损。
(一)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对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投资。这些金融工具的原始到期日为12个月。根据ASC825《金融工具》,本集团选择在初始确认之日采用公允价值期权,并以公允价值计量这些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亏损作为利息收入。
(j)预期信用损失
2016年,FASB发布了ASC主题326,通过创建基于预期损失的减值模型,对先前发布的有关金融工具减值的指南进行了修订。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较早采用了该指南,该采用对其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F-17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j)预期信用损失(续)
本集团分类为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其他应收款属于ASC主题326的范围。本集团已确定其其他应收款的相关风险特征,包括账龄,规模,应收款的性质或这些特征的组合。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已分类为池。对于每个池,本集团在评估寿命预期信用损失时会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经济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可支持预测以及任何恢复。此外,还考虑了外部数据和宏观经济因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计提其他应收款的重大准备金。
(k)库存净额
净库存包括用于提供在线课程的学习工具包,以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列示。存货成本使用先进先出成本法确定。记录调整以将存货成本减记至因商品滞销和损坏而产生的估计可变现净值。冲销记录在综合业务报表的收入成本和综合亏损中。
(l)物业及设备净额
物业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如有)列账。折旧在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内使用直线法计算,范围如下:
| 服务器,办公室和其他设备 |
3年 | |
| 融资租赁计算机 |
租赁的使用寿命或期限中的较短者 | |
| 租赁权益改善 |
租赁的使用寿命或期限中的较短者 |
维护和修理支出在发生时列为支出。出售财产和设备的损益是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损失中确认。
(m)无形资产,净值
无形资产按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和减值(如有)列账。有限寿命无形资产的摊销使用直线法在估计的使用寿命内计算,如下所示:
| 有用的生活 | ||
| 软件许可证 |
5年 |
F-18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n)长期资产减值
每当事件或情况变化(例如市场状况的重大不利变化将影响资产的未来使用)表明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完全收回或使用寿命比专家组最初估计的短。发生这些事件时,本集团通过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期使用资产及其最终处置产生的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的估计值进行比较来评估长期资产的减值。如果预期的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之和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则本集团根据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确认减值费用。
(o)租赁
本集团根据ASC842租赁(“ASC842”)核算租赁,该租赁要求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租赁并披露有关租赁安排的关键信息。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所列期间内存在的每项租赁采用了ASC842,以及随后适用于本集团的所有ASU澄清和改进,使用修改后的追溯过渡方法,并将租赁的开始日期作为初始申请日期。因此,ASC842要求的财务信息和披露是针对合并财务报表中列出的日期和期间提供的。本公司选择不对短期租赁适用ASC842的确认要求。本公司还选择不将非租赁组成部分与租赁组成部分分开,因此,当租赁合同中仅有一个供应商时,它将把租赁组成部分和非租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租赁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于租赁开始日以未来租赁付款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确认为租赁预付款和租赁负债的金额,并根据收到的租赁激励措施进行调整。由于本集团的大多数租赁均未提供隐含收益率,因此本集团根据采用日或租赁开始日可获得的信息使用本集团的增量借款利率来确定租赁付款的现值。
本集团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包括与本集团几乎所有租赁安排有关的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主要用于办公室,包括在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一年内到期的经营租赁负债和经营租赁负债中。融资租赁主要用于计算机,包括在物业及设备净额、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负债和融资租赁负债中。对于经营租赁,租赁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对于融资成本,租赁成本确认为折旧和利息;在租赁期内采用直线法折旧,并使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
(p)收入确认
本集团在呈报的所有期间采用了ASC606“与客户的合同收入”。根据ASC606,与客户的合同收入在控制合同时确认。
F-19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p)收入确认(续)
承诺的商品或服务转移给本集团的客户,其金额反映了本集团期望交换这些商品或服务而有权获得的对价。
该集团主要以两种形式提供在线教育服务:在线小班课程和面向学生的AI增强课程。
本集团负责课程设计,教师采购和培训,在线平台和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并且是主要负责履行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承诺的一方,并且在确定价格方面拥有完全的酌处权。提供给客户的服务。因此,本集团是向客户提供在线教育服务的委托人,并按总收入确认收入。
在线小班课程
该集团于2018年3月开始提供在线小班课程。客户通过直接从集团或通过授权的分销代理商订阅预付套餐来购买在线小班课程。每个课程包包含固定数量的课程单元,当学生上课时消耗这些单元。学费通常是预先收取的,最初记录为递延收入。在线小班课程包通常包含20到60个课程单元,学生可以消费这些单元来参加课程,由老师在线授课并进行直播。学生根据自己的年龄和能力被分配到一个班级,并且在整个课程中将与相同的同学和老师一起上课。每节课都有预定的时间安排,通常每周两节课。学生可以在个人电脑、平板电脑或移动设备上学习课程,并在课程期间与老师互动。每个课程会话都是单独可识别的履约义务,因为客户可以自己从每个课程会话中受益。
从2019年7月开始,学生可以无限制地在该集团的移动应用程序上查看已完成课程的录音(“回放功能”)。所记录的内容不能下载,但可以观看的次数没有限制。在回放期间没有提供其他交互或活动。回放功能在集团的营销材料中并未占据显著位置,从客户的角度来看,他们更关注直播课程期间的互动,而不是回放功能。根据历史数据,只有很小一部分录制的会话被客户重播。鉴于这一功能自启动以来的18个月期间其突出程度和使用情况有限,专家组的结论是,播放功能在合同范围内并不重要。
成功购买在线小班课程包后,客户将获得一定数量的免费课程单位或Spark币,后者可以兑换课程单位,品牌商品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现金券。Spark Coins为客户提供了实质性权利,并产生了单独的履约义务。
在线小班课程包的交易价格在合同开始时根据每个履约义务的独立售价分配给每个履约义务。Spark硬币的独立售价无法直接观察到。估计时
F-20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p)收入确认(续)
本集团考虑可使用Spark Coins赎回的服务和商品的独立售价,以及Spark Coins被赎回的可能性。
提供在线小班课程服务产生的收入在提供每个课程时按比例确认。
当为在线小班课程单位兑换Spark币时,在消耗课程单位并交付相关课程时确认收入。如果将Spark Coins兑换为在本集团移动应用程序上出售的品牌商品,例如书包和玩具,则本集团得出结论,它是该安排的本金,当产品交付给学生时确认收入。如果Spark Coins被兑换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现金券,则该集团得出结论认为,它是该安排的代理商。因此,当客户获得虚拟现金券代码时,本集团确认为交换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现金券而保留的净费用的收入,并且本集团将义务转移给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并且在协议中不再有现成的义务。
学生还可以通过按时提交作业和评估报告以及参与研究活动等任务,免费获得在线小班课程单元或点燃硬币。这些免费的在线小班课程单元和星火币被视为合同修改。修改不是单独的合同,但包中的其余会话与修改前已提取的会话或触发兑换和消费的硬币不同。因此,这一合同修改被有效地视为原始合同的终止和新合同的成立。原始合同中未确认的交易价格在修改后分配给剩余的履约义务,包括原始合同中任何未履行的履约义务。
人工智能增强课程
2019年7月,该集团推出了AI增强课程包。学生可以通过该组开发的学生应用程序在个人电脑,平板电脑或移动设备上访问AI增强课程。每个AI增强课程都按照预先确定的时间表解锁,2019年每周两次,2020年每周四次。每节课都是一项单独可识别的履约义务,因为学生可以自己从每节课中受益。
客户通过直接从集团或通过授权的分销代理商订阅预付套餐来购买AI增强课程。AI增强课程的学费通常会提前收取,并最初记录为递延收入。
学生可在课程开放日期起计的三年内,不限次数地使用预先录制的课程。专家组考虑了从课程解锁之日起至最后一次访问课程之日的平均期限,为学生通过AI增强课程获得本集团在线教育服务的期限(“学习期”)得出最佳估计。本集团在估计的平均学习期内按比例确认AI增强课程包的每个课程的收入。
F-21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p)收入确认(续)
课程材料
该小组还为学生提供课程材料,即在线小班课程和AI增强课程的物理学习工具包。这些学习工具包在在线小班课程开始之前或第一节课程解锁之前交付给学生,并在课程期间使用以增强学习体验。学习工具包不被视为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因为学生无法单独从学习工具包中受益。相反,学习工具包的成本被视为实现在线小班课程服务和AI增强课程的成本,因此被资本化并确认为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中的一项资产,并以与在线小班课程服务和AI增强课程服务的转移模式一致的模式摊销。
呈报期间本集团合同履行成本的余额和变动如下:
| 截至 12月31日 2018 |
加法 | 摊销 | 截至 12月31日 2019 |
加法 | 摊销 | 截至 12月31日 2020 |
||||||||||||||||||||||
| 学习工具包的递延费用 |
— | 30,789 | (23,912 | ) | 6,877 | 87,827 | (75,159 | ) | 19,545 | |||||||||||||||||||
促销激励措施
为了鼓励家长推广该团体的课程套餐,客户还可以通过在某些社交媒体平台上分享推荐本集团在线课程的海报(“推广计划”)来赚取免费课程单元或火花硬币,并可以通过成功推荐新客户参加在线小班课程来赚取免费在线小班课程单元。课程(“推荐计划”)。大部分星火币都可以兑换成本集团提供的在线小班课程。本集团确定,交换Spark Coins/免费在线小班课程单元以换取客户在某些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帖和新客户推荐是本集团服务的非金钱交换,以换取客户的独特而实质性的促销服务。因此,本集团于分享海报或成功转介时确认销售与市场营销开支及递延收入。收入采用与在线小班课程部分中所述相同的模式确认。
此类交换的收入是根据客户提供的促销服务的价值计量的。本集团认为,客户可以兑换作为现金代金券交换的一部分收到的Spark硬币的金额是客户提供的促销服务的最适当价值。该有效现金流值与本集团愿意为促销服务支付的现金金额相似。本集团还酌情提及其他类似的促销服务。如果提供免费的在线小班课程单元供推荐,则对其进行评估的依据与奖励一个在线小班课程单元所需的同等数量的火花币相同。
截至本年度,家长提供的推广服务以换取火花币和在线小班课程单位的价值分别为61,194元和142,859元。
F-22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p)收入确认(续)
分别于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记录为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本集团同期录得与递延收入增加相同的金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因上述非货币交易而确认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7,284元和人民币65,648元。
实用权宜之计
本集团已使用ASC606允许的以下实际权宜之计:
| (i) | 本集团预期在合同成立之日,重大融资部分的影响尚未在合同中进行调整,本集团向客户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与客户为该商品或服务付款之间的期限为一年或更短。 |
| (ii) | 当预期摊销期为一年或更短时,本集团选择将与客户签订合同的增量成本支出。与预期摊销期超过1年的客户签订合同没有需要资本化的增量成本。 |
| (iii) | 本集团还选择从交易价格的计量中排除政府机构评估的对本集团从客户收取的特定创收交易征收并与之同时征收的所有税款。 |
合同责任
合同责任与本集团从客户那里预先收到的付款有关,代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合同价格通常提前收取并记录为递延收入。对于在线小班课程和AI增强课程,本集团分别在前三个课程和前八个课程中为客户提供全额无条件退款。在全额退款期满后,客户仍可按比例无条件退还未使用的会话。如果客户退出任何剩余的未交付课程,合同责任不包括将来可能退还的任何金额。退款责任是根据历史退款数据以及每个报告期末仍未履行的每份合同的客户有资格获得退款的剩余期限估算的。鉴于本集团为客户提供了兑换Spark币以换取现金券的选择,现金券将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使用,本集团不是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委托人,合同负债不包括将来可能用于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兑换现金券的金额。现金凭证负债是根据历史赎回率估算的。
F-23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p)收入确认(续)
下表提供了有关本集团因与客户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合同负债的信息。合同负债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的有机业务增长。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合同责任 |
379,188 | 1,112,091 | ||||||
| 与合同负债相关的未来产出增值税 |
22,751 | 66,726 | ||||||
| 退款责任 |
8,536 | 35,530 | ||||||
| 现金凭证负债 |
455 | 2,409 | ||||||
|
|
|
|
|
|||||
| 递延收入 |
410,930 | 1,216,756 | ||||||
|
|
|
|
|
|||||
合同负债余额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在履行履约义务之前收到了现金和非现金对价,而合同负债余额的减少主要是由于在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了收入。
截至2019年1月1日,合同负债的期初余额为人民币39,29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的收入人民币28,302元已包括在截至2019年1月1日的合同负债余额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的收入人民币365,682元已包括在截至2020年1月1日的合同负债余额中。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从先前期间已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中确认任何收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分配给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分别为人民币379,188元和人民币1,112,091元。本集团预计将在未来12个月内将所有这些余额确认为收入,其后的余额将确认为收入。
收入分类
下表列出了按收入来源分列的本集团净收入: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在线小班课程 |
193,863 | 1,123,243 | ||||||
| AI增强课程及其他 |
1,549 | 51,116 | ||||||
|
|
|
|
|
|||||
| 净收入总额 |
195,412 | 1,174,359 | ||||||
|
|
|
|
|
|||||
(q)收入成本
收入成本主要包括薪金,教师和导师的福利和服务费,课程材料,带宽成本,仓储以及提供这些服务的其他直接成本。
F-24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r)销售与市场营销支出
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主要包括(i)营销和促销费用,包括品牌活动,促销计划和推荐计划的费用,以及(ii)薪金和福利,办公室租金费用,与本集团销售与市场营销团队相关的物业和设备的折旧及摊销。本集团于产生时支销所有广告费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广告费用分别为人民币71,201元和人民币386,059元。
研究与开发支出
研究与开发费用主要包括(i)研究与开发人员的薪金和福利,以及(ii)与研究与开发活动相关的办公室租金,一般费用和折旧费用。本集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主要包括开发和增强本集团的教学法,产品,应用程序和平台。
对于内部使用软件,本集团支出开发的初步项目阶段和实施后运营阶段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与现有平台的维修或维护相关的费用。本集团在呈报期间有资格资本化的研究与开发开支金额并不重大,因此,开发内部使用软件所产生的所有开发成本均已于产生时支销。
(t)股份补偿
本集团向附带服务条件的员工授予期权。此类补偿被分类为股权奖励,并根据奖励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进行计量,该公允价值符合ASC718,薪酬-股票补偿。
仅授予具有服务条件期限的员工的期权被分类为股权奖励,并在授予日根据奖励的公允价值计量。补偿费用在必要的服务期内使用直线法确认,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没收时对其进行会计处理。股份补偿费用根据受赠方所起作用的性质分为收入成本、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研究与开发费用或一般和行政费用。
本集团采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确定受股价以及有关许多复杂和主观变量的假设的影响,包括预期的股价波动,实际和预计的员工购股权行使行为,无风险利率和预期股息。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使用收入法/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由于奖励所涉及的股票在授予时尚未公开交易,因此由于缺乏适销性而有折扣。
F-25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t)股份补偿(续)
限制性股票
2017年1月3日,在A系列优先股融资中,创始人与公司签订了股份限制协议(“SRA”)。根据协议,他们当时持有的所有股份将受到限制,并将在48个月内归属,归属开始日期为2016年6月28日。如果创始人出于任何原因不再是集团实体的全职雇员,则相关创始人应出售给公司,公司应从创始人那里回购所有限制性股票(非既得股份)。价格为每股0.0001美元。这些托管股份安排被视为补偿性的,等同于反向股票分割,然后授予限制性股票。因此,本公司根据授予日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补偿成本,并在必要的服务期内确认该成本。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被视为库存股。
2018年6月13日,在B+系列优先股融资中,相同的当事方之间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签订了另一份SRA,但生效日期除外,生效日期更改为2017年11月1日。修改后,公司将在修改后的必要服务期内确认未确认的补偿成本。除被视为修改的股份外,截至2018年6月13日受限制的其余股份被视为新赠款。
2019年7月30日,在D系列优先股融资中,除归属时间表外,相同的当事方之间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签订了另一份SRA。归属时间表已更改为在生效日期(即2019年7月30日)归属25%的限制性股票,并在生效日期后的三(3)年内按等额年度分期付款75%。2020年4月14日,Jian Luo先生的归属条件更改为2019年7月30日归属9,923,687,其余在2019年7月30日之后的三(3)年内按年分期支付。2019年7月30日和2020年4月14日的修改与2018年6月13日的修改相同。
(u)雇员社会保障和福利
本集团在中国的全职雇员参加政府规定的定额供款计划,根据该计划,向雇员提供某些退休金,医疗保健,雇员住房基金和其他福利。中国劳动法规要求中国子公司和本集团的VIE根据雇员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向政府缴纳这些福利,最高限额由地方政府指定。除供款外,本集团对其他利益没有法律义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计入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亏损的员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分别为168,572元和239,37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员工福利总余额(包括估计少付金额的应计费用)分别约为人民币91,917元和人民币192,761元。
F-26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v)税收
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根据财务报告目的的收入/(亏损)提供的,并根据相关税收管辖区的规定,针对不可出于所得税目的评估或扣除的收入和支出项目进行了调整。递延所得税使用负债法提供。在这种方法下,通过对财务报表账面价值与现有资产和负债的税基之间的差异采用适用于未来年度的法定税率,对暂时性差异的税收后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税基是出于税收目的归属于该资产或负债的金额。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在变动期间的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损失中确认。如果认为很可能无法实现部分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则提供估价备抵,以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数额。
不确定的税收状况
为了评估不确定的税收状况,本集团对税收状况计量和财务报表确认采用了更可能的阈值和两步法。在分两步走的方法下,第一步是通过确定现有证据的权重是否表明很可能会维持该职位来评估税收状况以予以确认,包括解决相关的上诉或诉讼程序(如果有)。第二步是将税收优惠衡量为最大的金额,该金额在结算时可能会实现50%以上。本集团在其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项下以及在其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亏损项下的其他费用项下确认利息和罚款(如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没有任何重大未确认的不确定税收状况,也没有确认任何相关的利息和罚款。
(w)每股净亏损
每股净亏损是根据ASC260“每股收益”计算的。如果本集团有可供分配的净收入,则根据普通股和其他参与证券的参与权在其之间分配净收入。净亏损不分配给其他参与证券,因为它们没有义务根据合同条款分担亏损。每股基本净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在考虑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和因优先股灭绝而被视为股息后,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除以该年度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每股摊薄净亏损是根据库存股票法使用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和潜在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的。潜在的普通股包括购买普通股和优先股的期权,除非它们具有反稀释性。每股摊薄净亏损的计算不假设转换,行使或或有发行会对每股净亏损产生反摊薄作用(即每股收益增加或每股亏损减少)的证券。
F-27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x)综合损失
综合亏损定义为包括本集团于一段期间内因交易及其他事件及情况而产生的所有权益/(亏损)变动,但不包括因股东投资及向股东分派而产生的交易。综合亏损包括本集团的净亏损及外币换算调整。
(y)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定义为从事业务活动的企业的组成部分,可获得单独的财务信息,并由本集团的首席经营决策者定期评估,以决定如何分配资源和评估绩效。该集团的首席运营决策者已被确定为首席执行官,他仅在合并水平上审查合并业绩,包括收入,毛利和运营利润。本集团不区分市场以做出有关资源分配和绩效评估的决策。因此,本集团仅有一个经营分部。该集团主要在互联网上开展业务,因此也拥有海外客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中国的净收入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95,208元和人民币1,126,521元,来自海外的净收入总额分别为人民币204元和人民币47,838元。
(z)政府补贴
作为中国政府减轻受冠状病毒(COVID-19)影响的企业负担的努力的一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暂时减免了雇主的社会保障义务从2020年2月开始供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冠状病毒政策对福利费用的影响为人民币46,015元,减少了收入成本,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研究与开发费用和一般和行政费用中的福利费用。
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2月6日联合宣布,自2020年1月起,可以免除与特定消费服务有关的增值税。有合格收入的公司可以自愿选择使用该政策,该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与此次选举有关,进项增值税的允许抵销被暂停,从而将本集团的收益减少至通常汇给当局的净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减免政策的有利影响分别为零和人民币11,120元。并在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损失中确认为其他收入的政府补贴。
2019年9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消费服务的纳税人,可以将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加15%抵扣应纳税额。增值税抵扣政策对企业提供的消费服务产生的收入的影响分别为808元和5,673元。
F-28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z)政府补贴(续)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在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损失中确认为其他收入的政府补贴。
(aa)最近采用的会计声明
2016年6月,FASB发布了ASU No.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该指南将已发生的损失减值方法替换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主体根据该模型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确认准备金。对于上市公司,这些修订自2019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包括该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允许提前采用。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较早采用了该指南,该采用对其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018年6月,FASB发布了ASU2018-07,薪酬-股票薪酬(主题718):对非雇员基于股份的支付会计的改进,以使其与基于股份的会计保持一致,从而简化对非雇员基于股份的支付会计。支付给员工的款项,但有某些例外情况。在该指导下,按权益分类的非雇员奖励的计量将在授予日确定,这可能会降低成本并减少损益表的波动性。该指南在2018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以及该年度内的过渡期内对公共企业实体有效。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通过了该声明。采纳对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2018年8月,FASB发布了ASU2018-13,公允价值计量(主题820):披露框架-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要求的变更,该变更对所有实体在该会计年度以及该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生效从2019年12月15日开始。未实现损益变动的修订,用于制定第3级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不可观察输入的范围和加权平均值,并且,测量不确定性的叙述性描述应仅在采用的初始会计年度中显示的最近中期或年度应用。所有其他修订应追溯适用于生效日期后提出的所有期间。允许从发行之日起提前采用。本集团选择于2019年1月1日提前采用该指南,该采用对其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ab)最近发布的尚未采用的会计声明
2019年12月,FASB发布了ASU No.2019-12-所得税(主题740):简化所得税会计处理。该指南消除了与期内税收分配方法,过渡时期所得税计算方法以及与权益法投资和外国子公司所有权变更相关的外部基础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有关的某些例外情况。该指南还简化了特许经营税的会计处理,并颁布了税法或税率的变更,并阐明了导致商誉税基提高的交易会计处理。对于公共企业实体,
F-29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ab)最近发布的尚未采用的会计声明(续)
修订自2020年12月15日之后的会计年度以及该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生效。对于所有其他实体,这些修订自2021年12月15日之后的会计年度以及2022年12月15日之后的会计年度的过渡期生效。该准则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并不重大。
3.集中度与风险
(a)信贷和集中风险
可能使本集团面临重大信贷风险集中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投资和定期存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几乎所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投资和定期存款均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主要金融机构持有,管理层认为这些机构的信贷质量很高。
(b)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客户的收入单独占本集团净收入的10%以上。
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供应商单独占本集团收入成本的10%以上。
(c)外币风险集中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大部分收入以人民币收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人民币计价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投资和定期存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42,644元和人民币566,359元,分别占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投资和定期存款余额总额的28%和27%。
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人民币的价值受到中央政府政策变化以及国际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影响。在中国,法律要求某些外汇交易只能由授权的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PBOC”)设定的汇率进行。中国公司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进行的汇款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中国外汇监管机构进行处理,并且需要某些证明文件才能影响汇款。
F-30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4.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增值税预付款 |
18,736 | 25,916 | ||||||
| 学习工具包的递延费用 |
6,877 | 19,545 | ||||||
| 应收第三方支付平台款项 |
3,893 | 29,883 | ||||||
| 预付促销费 |
196 | 21,938 | ||||||
| 存款 |
1,447 | 4,622 | ||||||
| 其他 |
17,251 | 14,087 | ||||||
|
|
|
|
|
|||||
| 总计 |
48,400 | 115,991 | ||||||
|
|
|
|
|
|||||
5.物业及设备净额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租赁权益改善 |
74,883 | 101,946 | ||||||
| 融资租赁计算机 |
34,217 | 38,168 | ||||||
| 服务器,办公室和其他设备 |
4,463 | 6,457 | ||||||
|
|
|
|
|
|||||
| 总计 |
113,563 | 146,571 | ||||||
| 减:累计折旧 |
(31,396 | ) | (64,615 | ) | ||||
|
|
|
|
|
|||||
| 账面净值 |
82,167 | 81,956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的折旧费用分别为人民币30,712元和人民币51,782元。
6.税收
(a)增值税)
根据中国相关税收规则,本集团的服务应按小型增值税纳税人实体的3%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实体的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b)所得税
所得税的构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没有任何当期或递延所得税费用。
开曼群岛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本公司无须就收入或资本利得缴税。此外,本公司在开曼群岛向其股东支付股息后,将不征收开曼群岛预扣税。由于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在开曼群岛进行准备金。
F-31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6.税收(续)
(b)所得税(续)
香港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子公司须就2018年4月1日之前在香港赚取的应纳税所得额按16.5%的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自2018年4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起,双层利得税制度生效,根据该税制,首200万港元的应课税利润的税率为8.25%,超过200万港元的任何应课税利润的税率为16.5%。向其股东支付股息无需在香港缴纳预提税。由于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无估计应课税溢利须缴纳香港利得税,故未计提香港利得税准备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EIT法”),标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有资格成为高新技术企业(“HNTE”)的实体有资格享受15%的优惠税率,但必须每三年重新申请HNTE地位。
新耕院最初于2018年获得HNTE资格,并于2018年至2021年享受15%的优惠税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工元处于累计亏损状态。
本集团所有其他中国注册成立的实体在呈报的所有期间均须缴纳25%的所得税率,并处于累计亏损状态。
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自2008年起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从事研发活动的企业在确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有权将其发生的合格研究与开发费用的175%作为可抵扣费用(“超额抵扣”)。附加扣除合格研究与开发费用的75%,只能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中直接申报,并经有关税务机关批准。
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根据外国或地区法律成立但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的企业,出于中国税收目的应被视为居民企业因此,其全球收入应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规则仅将“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位置定义为“实质上对生产和业务运营,人员,会计,财产等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地方”。非中国公司的所在地。”根据对周围事实和情况的审查,本集团认为,出于中国税收目的,其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实体不太可能被视为居民企业。但是,由于企业所得税法的指导和实施历史有限,企业所得税法的适用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出于中国税收目的将本公司视为居民企业,则本公司将对全球收入按25%的统一税率缴纳中国所得税。
F-32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6.税收(续)
(b)所得税(续)
下表列出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法定所得税率与本集团有效所得税率之间的差异对帐: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 | % | |||||||
| 法定所得税率 |
25% | 25% | ||||||
| 永久差异 |
(1%) | 1% | ||||||
| 税收优惠的效果 |
(2%) | (3%) | ||||||
| 对不同税收管辖区税率的影响 |
(2%) | (1%) | ||||||
| 估价备抵的变化 |
(20%) | (22%) | ||||||
|
|
|
|
|
|||||
| 有效所得税率 |
— | — | ||||||
|
|
|
|
|
|||||
(c)递延所得税资产
下表列出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估值备抵的净营业税亏损和重大暂时性差异的税收影响: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结转净营业税项亏损 |
176,971 | 371,822 | ||||||
| 超过扣除限额的广告和促销费用 |
3,798 | 15,846 | ||||||
| 费用应计 |
6,585 | 17,458 | ||||||
| 减:估价备抵 |
(187,354 | ) | (405,126 | )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净额 |
— | — | ||||||
|
|
|
|
|
|||||
下表列出所列期间递延所得税资产估值备抵的变动情况: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1月1日余额, |
30,437 | 187,354 | ||||||
| 估价备抵的变动 |
156,917 | 217,772 | ||||||
|
|
|
|
|
|||||
| 截至12月31日的余额, |
187,354 | 405,126 | ||||||
|
|
|
|
|
|||||
本集团的税收损失会根据当地司法管辖区的不同时间间隔到期。某些实体的税收损失到期期限已从五年延长至十年。
F-33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6.税收(续)
(c)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2020年,由于新的税收立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某些实体结转的净营业税亏损,如果未使用,将按以下方式到期:
| 人民币 | ||||
| 亏损将于2021年到期 |
— | |||
| 亏损将于2022年到期 |
11,588 | |||
| 亏损于2023年到期 |
64,942 | |||
| 损失将于2024年到期 |
520,410 | |||
| 亏损于2025年及之后到期 |
1,034,188 | |||
|
|
|
|||
| 1,631,128 | ||||
|
|
|
|||
(d)预扣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对外商投资企业(“FIE”)分配给其在中国境外的直接控股公司的股息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如果该直接控股公司被视为在中国境内没有任何营业所或地点的非居民企业,或者收到的股息与该直接控股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营业所或地点无关,除非该直接控股公司的注册成立司法管辖区与中国有税收协定,其中规定了不同的预扣安排。根据先前的《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之前生效),此类预扣所得税是免税的。本公司注册成立的开曼群岛与中国没有此类税收协定。根据2006年8月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安排,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向其在香港的直接控股公司支付的股息应缴纳预扣税,税率可降低至5%(如果外国投资者直接拥有外商投资企业至少25%的股份)。国家税务总局(“SAT”)于2009年10月27日进一步颁布了601号文,其中规定,将拒绝向没有业务实质的“管道”或空壳公司提供税收协定利益,并且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使用实益所有权分析来确定是否授予税收协定利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由于中国实体仍处于累计赤字状况,本集团未记录任何预扣所得税。
7.应付税款
以下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应付税款摘要: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为员工预扣个人所得税 |
16,869 | 27,257 | ||||||
| 应付增值税 |
513 | 5,055 | ||||||
| 其他 |
— | 724 | ||||||
|
|
|
|
|
|||||
| 总计 |
17,382 | 33,036 | ||||||
|
|
|
|
|
|||||
F-34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8.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付薪金,福利和服务费 |
167,325 | 353,465 | ||||||
| 应计营销费用 |
6,111 | 75,169 | ||||||
| 应计专业费用 |
1,345 | 6,158 | ||||||
| 应计行政费用 |
3,717 | 9,648 | ||||||
| 其他 |
2,350 | 8,372 | ||||||
|
|
|
|
|
|||||
| 总计 |
180,848 | 452,812 | ||||||
|
|
|
|
|
|||||
9.普通股
本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成立后,以每股面值0.0001美元发行了64,420,000股普通股,其中包括发行给创始人的56,045,400股普通股和发行给6名天使投资者的8,374,600股普通股。于2017年1月,一名创始人发行并持有5,218,984股普通股,留待将来行使授予本集团某些雇员的5,218,984份购股权。
于2018年5月,本公司以现金代价人民币2,859元向创始人之一回购1,334,703股普通股。同时,本公司以相同的代价人民币2,859元向其中一名B系列优先股认购人发行B系列优先股。该交易实际上是创始人与B系列优先股认购人之间的转让,公司未获得任何收益。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与面值之间的差额人民币1,010元分配给累计赤字;回购价格与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人民币1,858元作为创始人的补偿费用入账。
于2019年7月,本公司以现金代价人民币73,571元向创始人购回7,374,470股普通股,其中包括人民币16,509元,用于其中一位创始人持有的1,525,575股普通股,并保留用于未来行使既得期权。同时,本公司以现金代价人民币40,719元向D系列优先股认购人发行3,554,026股D系列优先股,并以现金代价人民币32,839元向普通股认购人发行3,820,444股普通股。这实际上是创始人与D系列优先股认购人或新普通股认购人之间的转让,公司未获得任何收益。在考虑回购时,将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与面值之间的差额人民币19,872元分配给累计亏损;回购对价与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人民币32,214元,计入创始人的补偿费用。
2019年7月,公司还从两名股东手中回购了1,206,081股普通股,总对价为人民币10,367元。同时,公司向非关联股东发行普通股,获得对价人民币10,367元。这实际上是买卖普通股股东之间的转让,公司未获得任何收益。卖方和买方都不是公司的管理人员或雇员。在考虑回购时,回购价格与普通股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F-35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9.普通股(续)
为人民币3,606元,计为视作股息并分配给累计赤字,而发行价与普通股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人民币3,606元记录为额外实收资本。
2020年7月,公司从两名普通股股东手中回购了2,892,803股普通股,总对价为人民币54,309元。同时,本公司向其中一名E-1系列优先股认购人发行了E-1系列优先股,并获得对价人民币54,309元。这实际上是出售普通股股东与E-1系列优先股认购人之间的转让,公司未获得任何收益。出售普通股股东或E-1系列优先股认购人均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在考虑回购时,将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与面值之间的差额人民币36,598元分配给累计亏损;回购价格与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人民币17,780元,计入出售普通股股东的股息,并分配给累计赤字。
普通股股东之间还发生了其他涉及普通股的交易,主要是2018年4月从某些天使投资者转让给创始人之一的3,693,615股普通股,以及2020年3月从创始人之一转让给某些投资者的2,147,036股普通股,不影响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
在2020年7月发行E-1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同时,公司将创始人持有的50,408,381股普通股重新指定为B类普通股。创始人之一为将来行使授予某些员工的期权而持有的3,693,409股普通股,以及所有其他股东持有的普通股被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享有相同的权利,但转换权和投票权除外。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八票。B类普通股可随时由B类普通股股东自行决定转换为A类普通股。
在每轮优先股融资的同时,创始人与公司和优先股投资者签订了股份限制协议(“SRA”)。根据SRA,创始人当时持有的某些普通股受到限制,并将在一定时期内归属。此类安排被视为补偿性安排,等同于反向股票分割,然后授予限制性股票,从会计角度看,限制性普通股在归属之前不被视为流通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创始人持有的39,416,563股和26,277,709股普通股仍受限制,并有待未来归属。有关SRA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注释11。
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中一位创始人仍持有3,693,409股已发行普通股,这些普通股保留用于将来行使授予员工的某些期权。从会计角度来看,这些普通股不被视为流通股。2020年9月,这3,693,409股普通股已交还给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授权337,883,319股普通股,已发行64,750,255股普通股,已发行21,640,283股普通股。
F-36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9.普通股(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授权505,181,536股A类普通股和50,408,381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7,755,662股A类普通股和50,408,381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7,755,662股A类普通股和24,130,672股B类普通股。
10.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下表总结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发行情况:
| 系列 |
发行日期 |
已发行股份 | 每股发行价 |
总发行 |
||||||
| a |
一月3,2017 | 22,973,381 | 0.30美元 | 7,000美元 | ||||||
| b |
五月10,2018 | 30,994,766 | 0.34美元 | 10,450美元 | ||||||
| B+ |
六月13,2018 | 33,367,574 | 0.45美元 | 15,000美元 | ||||||
| c |
十一月12,2018 | 29,167,458 | 1.03美元 | 30,000美元 | ||||||
| d |
七月30,2019 | 45,613,502 | 1.66美元 | 75,915美元 | ||||||
| D+ |
2020年4月14日 | 8,411,895 | 2.38美元 | 20,000美元 | ||||||
| E-1 |
2020年7月21日 | 43,868,754 | 2.92美元 | 128,000美元 | ||||||
| E-2 |
2020年9月22日 | 30,845,218 | 2.92美元 | 90,000美元 | ||||||
优先股的关键条款如下:
转换权
持有人可以选择随时将公司的优先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并将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1)合格的首次公开募股(“QIPO”);或2)经每类多数流通在外的优先股的持有人书面同意转换每类优先股。
优先股与普通股的初始转换率应为1:1,并可能因股份拆分和合并,普通股(按转换后)股利和分配,重组,合并而不时进行调整和调整。,合并,重新分类,交换,替代和稀释发行。
赎回权
公司应由任何流通在外的优先股持有人选择赎回要求持有人持有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流通在外的优先股,在发生以下赎回事件后:(i)公司未能在E-1系列优先股发行结束之日起五(5)年内完成QIPO,或(ii)发生重大违反或相关法律的任何重大变更或发生任何其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控制和合并任何中国子公司或VIE的财务报表。该优先股股东可以选择从公司合法可用资金中赎回每股优先股。
优先股的赎回价格应等于各自优先股的发行价,再加上每年6%的利率,再加上所有已宣告但未支付的股息
F-37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0.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续)
赎回权(续)
截至赎回之日,根据任何股份分割,股利,股份合并,资本重组等按比例进行调整。
赎回后,E-2系列和E-1系列优先股应优先于D+系列优先股,D+系列优先股应优先于D系列优先股,D系列优先股应优先于C系列优先股,C系列优先股应优先于B系列+优先股,B系列+优先股应优先于B系列优先股,B系列优先股应优先于A系列优先股。
赎回资金不足
如果公司在到期任何赎回付款之日合法可用的资产或资金不足以全额支付所有赎回付款,那些资产或合法可用的资金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优先股持有人分别有权获得的全部金额的比例,在该日期支付优先股的所有赎回金额,并且公司应签发本票并将其交付给每个持有人,以支付应付但未支付给该持有人的全部赎回款项。
清算优先权
在将公司的任何资产分配给普通股股东之前并优先考虑任何被视为清算的事件(包括以下定义)时,优先股股东有权获得:
| • | 等于相关适用的原始优先股发行价(经调整)的100%,加上该持有人当时持有的每个系列优先股应计但未支付的所有股息;和 |
| • | 如果公司可分配给股东的资产不足以支付优先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应按比例分配可供分配的资产的任何分配,否则应按比例分配其所持股份应支付的相应金额如果就此类股份或与之有关的所有应付款项均已全额支付。 |
“视为清算事件”应被视为任何控制权变更事件,例如清算,解散或清算,合并和收购,公司重组,出售,转让,将本集团任何实体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将本集团任何实体的全部或基本全部知识产权独家不可撤销地许可给第三方。
在发行E-1系列优先股期间修改了有关清算优先权的条款,清算付款的计算从原始发行价的120%更改为100%。所有其他清算优先权条款保持不变。
F-38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0.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续)
股息权
优先股的股东有权每年按调整后原始优先股发行价的百分之六(6%)收取优先,非累积股息或分红,因此,当此类现金合法可用时,应以现金支付;但此类股息或分红仅应在公司董事会宣布时支付。
在根据上述规定获得股息后,优先股的持有人也有权按比例参与在任何会计年度按转换后的价格向普通股的持有人分配或支付的任何股息或分红。
投票权
所有优先股持有人均有权按转换后的价格获得等于该持有人集体优先股所持有的普通股总数的票数。
普通股在发行E-1系列优先股的同时分为A类和B类普通股。A类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所持有的每股股份分别有1票和8票。所有优先股均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
(1)优先股会计
公司已将优先股归类为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夹层股权,因为在发生视为清算事件和公司无法控制的某些事件时,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优先股。优先股的发行按发行日的相应发行价扣除发行成本确认。
在评估嵌入式功能(包括优先股的转换功能,赎回功能和清算功能)的会计处理时,公司首先确定优先股的主合同更类似于债务,如果赎回时可动用的资金不足,则优先股股东具有潜在的债权人权利,以及其他类似债务的特征,包括赎回权。
类权益转换特征被认为与债务主体没有明确和密切的关系,但转换特征也不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因为合同条款不允许净结算转换特征。因此,转换特征不是分叉的并且单独核算。对于赎回功能,由于它不会导致任何实质性的溢价或折扣,也不会加速合同本金的偿还,因此评估为与债务主体明确且密切相关,因此不应被分为两部分并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另一方面,清算优先权可能会导致大量溢价,并可能在发生或有赎回事件时加速本金的偿还。因此,清算优先权被认为与债务所在国没有明确和密切的关系,应加以分叉并分别核算。本公司评估了清算优先权产生的衍生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得出结论
F-39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0.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续)
(1)优先股会计(续)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分叉清算功能的公允价值微不足道。
本公司还确定,转换价格高于各系列优先股发行日普通股的估计公允价值,因此,优先股发行中没有嵌入有益的转换功能。
自发行日至E-1系列优先股发行日第五(5)周年(即2025年7月21日)期间,公司确认优先股各自的赎回价值增加。使用有效利率法。应计费用记入留存收益,或在没有留存收益的情况下,记入额外实收资本。一旦额外实收资本用尽,通过增加累计赤字来记录额外费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确认的优先股增值分别为人民币40,788元和人民币100,895元。
(2)修改会计
如上所述,在发行E-1系列优先股的同时,在E-1系列优先股之前发行的所有优先股的清算付款计算从各自优先股原始发行价的120%更改为100%。分享。本公司根据其会计政策对变更进行了评估,并得出结论,这是一项修改,而不是优先股的消灭,因为修改前后的公允价值没有实质性差异。清算付款的修改导致优先股股东向普通股股东的价值转移。这一修改应与基于股份的支付模式相类似。在该模型下,不确认导致股权分类的基于股份的支付奖励的公允价值减少的修改。通过与基于股份的支付模式进行类比,此修改导致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减少人民币9,151元,未予确认。
(3)清算与B系列投资者有关的优先股
2020年7月,在发行E-1系列优先股的同时,公司以人民币15,629元的价格从投资者回购了832,465股B系列优先股。本公司评估并得出结论,减少股份是对夹层股权的消灭。回购价格与优先股在回购日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人民币13,415元,计入累计亏损。
F-40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0.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续)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的优先股活动总结如下:
| 系列A | B系列 | 系列B+ | C系列 | D系列 | D系列+ | E-1系列 | E-2系列 | 总计 | ||||||||||||||||||||||||||||||||||||||||||||||||||||||||||||||||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号码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19年1月1日的余额 |
22,973,381 | 53,319 | 30,994,766 | 69,444 | 33,367,574 | 102,602 | 29,167,458 | 204,138 | — | — | — | — | — | — | — | — | 116,503,179 | 429,503 | ||||||||||||||||||||||||||||||||||||||||||||||||||||||
| 发行D系列优先股 |
— | — | — | — | — | — | — | — | 45,613,502 | 521,730 | — | — | — | — | — | — | 45,613,502 | 521,730 | ||||||||||||||||||||||||||||||||||||||||||||||||||||||
| 优先股赎回价值的增加 |
— | 3,280 | — | 4,525 | — | 6,426 | — | 13,105 | — | 13,452 | — | — | — | — | — | — | — | 40,78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余额 |
22,973,381 | 56,599 | 30,994,766 | 73,969 | 33,367,574 | 109,028 | 29,167,458 | 217,243 | 45,613,502 | 535,182 | — | — | — | — | — | — | 162,116,681 | 992,021 | ||||||||||||||||||||||||||||||||||||||||||||||||||||||
| 发行D+系列优先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8,411,895 | 138,758 | — | — | — | — | 8,411,895 | 138,758 | ||||||||||||||||||||||||||||||||||||||||||||||||||||||
| 发行E-1系列优先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868,754 | 881,344 | — | — | 43,868,754 | 881,344 | ||||||||||||||||||||||||||||||||||||||||||||||||||||||
| 发行E-2系列优先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845,218 | 611,346 | 30,845,218 | 611,346 | ||||||||||||||||||||||||||||||||||||||||||||||||||||||
| 优先股赎回价值的增加 |
— | 3,458 | — | 4,743 | — | 6,771 | — | 13,865 | — | 33,026 | — | 5,959 | — | 23,151 | — | 9,922 | — | 100,895 | ||||||||||||||||||||||||||||||||||||||||||||||||||||||
| 回购B系列 |
— | — | (832,465 | ) | (2,05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32,465 | ) | (2,05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 |
22,973,381 | 60,057 | 30,162,301 | 76,662 | 33,367,574 | 115,799 | 29,167,458 | 231,108 | 45,613,502 | 568,208 | 8,411,895 | 144,717 | 43,868,754 | 904,495 | 30,845,218 | 621,268 | 244,410,083 | 2,722,31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F-41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1.股份补偿
列报年度内确认的股份补偿费用如下: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股份补偿开支 |
||||||||
| 与激励性薪酬计划有关 |
6,561 | 23,841 | ||||||
| 与创始人的限制性股票有关 |
17,981 | 22,969 | ||||||
| 与回购创始人的普通股和员工的某些既得期权有关 |
32,214 | — | ||||||
|
|
|
|
|
|||||
| 总计 |
56,756 | 46,810 | ||||||
|
|
|
|
|
|||||
下表显示了股份补偿支出的汇总情况: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成本 |
774 | 1,873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开支 |
1,150 | 3,338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3,318 | 10,761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51,514 | 30,838 | ||||||
|
|
|
|
|
|||||
| 总计 |
56,756 | 46,810 | ||||||
|
|
|
|
|
|||||
(a)激励性薪酬计划
2019年激励性薪酬计划
于2019年11月14日,本集团采纳了《2019年激励性薪酬计划》(「2019年计划」),据此,根据2019年计划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最大总数为29,183,325股,其中3,693,409股已发行给并持有由创始人之一,以及其中的25,489,916已保留供将来发行。
2020年9月,创始人之一持有的3,693,409股普通股已交还给公司,并从2019年计划保留发行的股票数量中删除。同时,根据2019年计划,公司将保留的普通股数量从25,489,916增加到32,861,206,新保留了7,371,290股普通股以供发行。
根据2019年计划授予的任何股票期权均应遵守四年的归属时间表,根据该时间表,该期权的百分之二十五应在归属开始日期的一周年纪念日归属,剩余的75%将在未来三年内每半年分期支付。
F-42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1.股份补偿(续)
(a)激励性薪酬计划(续)
下表总结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期权活动:
| 数量 选项 |
加权平均值 每行使价 分享 |
加权平均值 剩余 合同寿命 |
加权平均值 公允价值 |
集合体 内在价值 |
||||||||||||||||||||||||
| 美元 | 年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
| 截至2019年1月1日杰出 |
14,271,367 | 0.0300 | 18.55 | 0.1192 | 0.8207 | 6,355 | 43,756 | |||||||||||||||||||||
| 授予 |
7,310,460 | 0.1584 | 0.5617 | 3.9388 | ||||||||||||||||||||||||
| 行使 |
— | — | — | — | ||||||||||||||||||||||||
| 没收 |
(303,104 | ) | 0.1049 | 0.1425 | 0.9991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偿还 |
21,278,723 | 0.0730 | 18.19 | 0.2709 | 1.8996 | 16,794 | 117,773 | |||||||||||||||||||||
|
|
|
|
|
|
|
|
|
|
|
|
|
|
|
|||||||||||||||
| 授予 |
14,405,053 | 0.2898 | 1.8817 | 12.3101 | ||||||||||||||||||||||||
| 行使 |
— | — | — | — | ||||||||||||||||||||||||
| 没收 |
(1,286,304 | ) | 0.6170 | 0.8203 | 5.3666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偿还 |
34,397,472 | 0.1435 | 18.19 | 0.9249 | 6.0508 | 80,106 | 524,069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归属并可行使 |
8,525,398 | 0.0191 | 16.26 | 0.0722 | 0.4726 | 20,915 | 146,673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归属并可行使 |
13,723,329 | 0.0430 | 15.92 | 0.1834 | 1.2001 | 33,338 | 218,104 | |||||||||||||||||||||
本集团根据考虑实际没收后最终预期归属的奖励,在其综合业务报表中确认股份补偿费用和综合亏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员工与未归属奖励有关的未确认补偿费用总额为179,873,预计将在每个奖励的剩余归属期内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加权平均剩余归属期为3.09年。
F-43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1.股份补偿(续)
(a)激励性薪酬计划(续)
评估
本公司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来确定期权的公允价值。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授予的每份购股权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使用以下假设进行估计: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预期波动率 |
51.2%-53.0 | % | 53.6%-58.0 | % | ||||
| 预期股息收益率 |
— | — | ||||||
| 无风险利率 |
1.9%-2.1 | % | 0.6%-0.9 | % | ||||
| 预期期限(以年为单位) |
19.8-20.2 | 19.8-20.0 | ||||||
| 锻炼倍数 |
2.2-2.8 | 2.2-2.8 | ||||||
| 相关普通股的公允价值(美元) |
0.50-0.86 | 1.15-2.47 | ||||||
| 预期没收率(归属后) |
— | — | ||||||
为了确定公司普通股的公允价值,公司首先确定其股权价值,然后使用混合方法将股权价值分配给其资本结构的每个要素(优先股和普通股),包括概率加权预期收益法和期权定价法。在确定其权益价值时,本公司使用收入法的现金流量折现法(DCF)作为主要估值方法,并通过市场法交叉检查收入法得出的结果的合理性。DCF分析使用公司根据估值日的最佳估计制定的预计现金流量进行。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对预计的财务和经营成果,独特的业务风险,股票的流动性以及估值时的经营历史和前景做出复杂而主观的判断。主要假设是DCF分析中使用的折现率和缺乏适销性的折扣(DLOM)。DCF分析中采用的折现率是基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的,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在考虑了无风险利率,比较行业风险,股权风险溢价,公司规模和非系统风险因素等因素之后确定的;而DLOM是根据Finnery平均罢工认沽期权模型估算的。在这种期权定价方法下,假设认沽期权在私人持有的股票可以出售之前以股票的平均价格行使,则认沽期权的成本被视为确定DLOM的基础。
每个期权估值日的预期波动率是根据可比同行公司历史股价中嵌入的每日收益的年化标准偏差估算的,其时间范围接近期权期限的预期到期。本公司从未宣派或派发任何股本现金股息,并且本公司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派发任何股息。预期期限是期权的合同期限。本公司根据期权估值日以美元计价的美国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估算无风险利率。
F-44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1.股份补偿(续)
(a)激励性薪酬计划(续)
选项修改
2020年12月,根据激励性期权计划授予的部分购股权被提前行使,由此产生的普通股被转让给以原始购股权承授人为受益人的信托。信托将根据原始期权协议的归属要求,分期将普通股分配给这些受益人。尽管这些信托安排导致对这些购股权的条款进行了修改,但该修改不被认为是实质性的。因此,修改后没有产生与这些普通股相关的增量公允价值,并且这些普通股的剩余股份补偿费用在原始剩余归属期内继续确认。
(b)创始人的限制性股票
2017年1月3日,作为A系列优先股融资的一部分,创始人各自与公司签订了股份限制协议(统称为“股份限制协议”或“SRA”)。根据SRA,创始人当时持有的56,045,400股股份成为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并将在2016年6月28日(“生效日期”)之后的48个月内等额归属。如果一位或两位创始人由于任何原因不再是集团实体的全职员工,则相关创始人应出售给公司,公司应从创始人那里回购,该创始人的所有限制性股票(未归属)的价格为每股0.0001美元。这些托管股份安排被视为补偿性的,等同于反向股票分割,然后授予限制性股票。因此,本公司根据授予日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补偿成本,并在必要的服务期内确认该成本。
2018年6月13日,作为B+系列优先股融资的一部分,相同的当事方之间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签订了另一份SRA,但生效日期已更改为2017年11月1日。修改后,原始奖励的48期中的23期(代表26,855,085股)已归属,原始奖励的48期中的25期(代表29,190,315股)尚未归属。修改后,仍有8,517,294股归属,49,887,018股有待进一步归属。因此,要归属的29,190,315股被视为修改,20,696,703股被视为新授予。由于奖励被分类为权益,并且修改很可能是可能的,并且没有修改影响公允价值估计的条款,因此,修改不会产生增量价值。修改后,本公司在修改后的必要服务期内确认未确认的补偿成本。除被视为修改的股份外,截至2018年6月13日受限制的其余20,696,703股被视为新赠款。
2019年7月30日,作为D系列优先股融资的一部分,除归属时间表外,相同的当事方之间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签订了另一份SRA。归属时间表已更改为25%的限制性股票将在生效日期(更改为2019年7月30日)归属,75%将在生效后的三(3)年内等额分期归属日期。
F-45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1.股份补偿(续)
(b)创始人的限制性股票(续)
2020年4月14日,Jian Luo先生的SRA的归属条件发生了变化,截至2019年7月30日,已归属9,923,687股,其余股份将从7月30日起的三(3)年内按等额年度分期归属,2019年。
所有SRA应在QIPO结束后终止。
2019年7月30日和2020年4月14日的修改与上述2018年6月13日的修改相同,即奖励被分类为权益,该修改很可能是可能的,并且没有修改影响公允价值估计的条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相关股份补偿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7,981元和人民币22,969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创始人限制性股票的未确认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6,367元,预计将在每笔赠款的剩余归属期内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剩余的归属期为1.5年。
(c)回购创始人的普通股
在发行公司的B系列优先股和D系列优先股的同时,公司回购了一定数量的创始人普通股和创始人之一持有的普通股,但保留供员工将来行使既得期权。购回对价超过普通股公允价值的部分记录为股份补偿费用。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注释9。
12.每股净亏损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是根据ASC260-“每股收益”计算的: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分子: |
||||||||
| 净亏损 |
(771,123 | ) | (951,695 | ) | ||||
| 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 |
(40,788 | ) | (100,895 | ) | ||||
| 因优先股灭绝而被视为股息 |
— | (13,415 | ) | |||||
|
|
|
|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811,911 | ) | (1,066,005 | ) | ||||
|
|
|
|
|
|||||
| 分母: |
||||||||
|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基本 |
24,770,658 | 29,605,885 | ||||||
| 稀释后的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24,770,658 | 29,605,885 | ||||||
| 每股基本净亏损 |
(32.78 | ) | (36.01 | ) | ||||
| 稀释后的每股净亏损 |
(32.78 | ) | (36.01 | ) | ||||
F-46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2.每股净亏损(续)
每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是使用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的,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436,655和3,696,414加权平均既得期权,几乎没有考虑行使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潜在的普通股,包括优先股,授予的购股权和限制性股票。在所呈报的期间内,以下普通股等价物未计入稀释后的每股普通股净亏损,因为将其包括在内会产生反稀释作用: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优先股-加权平均 |
135,748,328 | 196,080,160 | ||||||
| 购股权-加权平均 |
878,973 | 4,502,447 | ||||||
| 限制性股票-加权平均 |
12,932,624 | 3,259,606 | ||||||
13.金融工具
经常性的
下表列出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按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定期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金融工具:
| 公允价值计量 | ||||||||||||||||
| 总计 | 报价 活跃市场 对于相同资产 (1级) |
重要的其他 可观察输入 (2级) |
重要的 不可观察的 输入 (3级)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
| 短期投资 |
10,472 | — | 10,472 | — | ||||||||||||
|
|
|
|
|
|
|
|
|
|||||||||
| 总计 |
10,472 | — | 10,472 | — | ||||||||||||
|
|
|
|
|
|
|
|
|
|||||||||
| 公允价值计量 | ||||||||||||||||
| 总计 | 报价 活跃市场 对于相同资产 (1级) |
重要的其他 可观察输入 (2级) |
重要的 不可观察的 输入 (3级)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
| 短期投资 |
32,637 | — | 32,637 | — | ||||||||||||
|
|
|
|
|
|
|
|
|
|||||||||
| 总计 |
32,637 | — | 32,637 | — | ||||||||||||
|
|
|
|
|
|
|
|
|
|||||||||
非经常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没有以非经常性基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F-47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3.金融工具(续)
未按公允价值计量但需要披露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递延收入,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融资租赁负债,其账面价值近似于其公允价值。
14.租赁
经营租赁
根据ASC842,租赁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本集团拥有办公空间的经营租赁和本集团根据租赁安排使用的办公计算机的融资租赁。对于期限超过12个月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按期限内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记录相关资产和租赁负债。某些租赁包括租金上涨条款,续订选择权和/或终止选择权,这些条款在本集团酌情确定租赁付款时已考虑在内。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营租赁成本组成部分如下: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经营租赁成本 |
39,483 | 55,376 | ||||||
| 期限少于一年的租赁的租赁成本 |
197 | 618 | ||||||
|
|
|
|
|
|||||
| 总租赁成本 |
39,680 | 55,994 | ||||||
|
|
|
|
|
|||||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补充现金流量信息如下: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为计量经营租赁负债而支付的现金 |
33,957 | 53,120 | ||||||
| 为换取经营租赁负债而获得的使用权资产 |
109,973 | 62,249 | ||||||
F-48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4.租赁(续)
经营租赁(续)
经营租赁负债的到期日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
| 人民币 | ||||
| 2021 |
69,105 | |||
| 2022 |
29,403 | |||
| 2023 |
12,617 | |||
| 2024 |
581 | |||
| 2025年及之后 |
— | |||
|
|
|
|||
| 未折现租赁付款总额 |
111,706 | |||
| 减:推算利息 |
6,519 | |||
|
|
|
|||
| 租赁负债总额 |
105,187 | |||
|
|
|
|||
下表总结了本集团的经营租赁条款和折现率: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加权平均剩余租赁期限(年) |
2.71 | 2.08 | ||||||
| 加权平均折现率(百分比) |
4.75 | % | 4.75 | % | ||||
融资租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融资租赁成本组成部分如下: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财产和设备折旧 |
12,856 | 18,641 | ||||||
| 融资租赁产生的租赁负债利息 |
926 | 825 | ||||||
|
|
|
|
|
|||||
| 总租赁成本 |
13,782 | 19,466 | ||||||
|
|
|
|
|
|||||
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补充现金流量信息如下: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偿还租赁负债的本金 |
11,588 | 18,474 | ||||||
| 租赁负债利息 |
806 | 900 | ||||||
F-49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4.租赁(续)
融资租赁(续)
融资租赁负债的到期日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
| 人民币 | ||||
| 2021 |
13,758 | |||
| 2022 |
5,694 | |||
| 2023 |
11 | |||
| 2024 |
— | |||
| 2025年及之后 |
— | |||
|
|
|
|||
| 未折现租赁付款总额 |
19,463 | |||
| 减:推算利息 |
588 | |||
|
|
|
|||
| 租赁负债总额 |
18,875 | |||
|
|
|
|||
下表总结了本集团的融资租赁条款和折现率: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加权平均剩余租赁期限(年) |
1.38 | 1.33 | ||||||
| 加权平均折现率(百分比) |
4.75 | % | 4.75 | % | ||||
15.关联方交易
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金额如下: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偿还Jian Luo先生所欠款项(a) |
17,350 | — | ||||||
|
|
|
|
|
|||||
| (a) | Jian Luo先生于2018年担任公司,北京星火教育和新更远之间的集团内交易的中介。现金流入和流出相互抵消,Jian Luo先生没有个人利益。未偿还余额人民币17,350元已于2019年初结算。在此日期之后,与关联方没有进一步的交易或余额。 |
F-50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6.承诺与或有事项
(a)承诺
产品和服务购买承诺
采购承诺主要包括不可撤销的广告服务合同和库存采购合同的最低承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购买承诺如下
| 总计 | 小于 一年 |
超过一个 年份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购买承诺 |
43,063 | 43,063 | — | |||||||||
|
|
|
|
|
|
|
|||||||
| 总计 |
43,063 | 43,063 | — | |||||||||
|
|
|
|
|
|
|
|||||||
经营租赁承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签约但尚未反映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经营租赁承诺为人民币34元,所有这些承诺将在一年内到期。
b)诉讼
本集团不时参与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索赔和法律程序。根据目前可获得的信息,管理层认为任何未解决事项的最终结果,无论是单独还是总体而言,都不太可能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诉讼存在固有的不确定性,本集团对这些事项的看法将来可能会发生变化。当很可能已产生负债且可以合理估计损失金额时,本集团记录负债。本集团定期审查是否有必要承担任何此类责任。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在这方面记录任何重大负债。
17.随后的事件
2021年1月,公司发行了38,716,682股E-3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发行价为每股3.8756美元,总现金对价为150,000美元。
认股权证是根据日期为2021年1月20日的E-3系列股票认购协议发行的,由公司与一名投资者(“持有人”)签订。持有人有权向公司购买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2,567,667股公司E-3系列股票(“认股权证股份”),行使价为3.8756美元,认股权证股份的总购买价为1000万美元。2021年2月,持有人行使了所有认股权证股份的权利。
2021年3月,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合格IPO后,公司将根据2019年计划保留用于未来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数量调整为43,198,157股和48,557,859股。
F-51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7.后续事件(续)
本集团已对截至2021年4月6日(即可发布合并财务报表的日期)的后续事件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其他需要确认或披露的重大事件或交易。
18.限制净资产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仅允许本集团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实体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留存收益(如有)支付股息。此外,本集团在中国的实体必须每年在支付任何股息之前将其税后净收入的10%拨入法定一般储备基金,除非该储备基金已达到其各自注册资本的50%。由于中国法律法规的这些和其他限制,公司的子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的VIE和VIE的子公司以股息形式将其部分净资产转让给公司的能力受到限制,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限制部分的贷款或垫款为人民币178,139元。除上述规定外,对公司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为履行公司的任何义务而产生的收益的使用没有其他限制。
19.母公司仅简明财务信息
本公司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法规S-X规则4-08(e)(3)对其合并子公司和VIE的受限净资产进行了测试,“财务报表的一般注释”,并得出结论,本公司仅适用于披露本公司的财务信息。
附属公司于呈列年度并无向本公司支付任何股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通常包含的某些信息和脚注披露已精简并省略。脚注披露包含与公司运营有关的补充信息,因此,这些报表不是报告实体的通用财务报表,应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一并阅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重大资本和其他承诺或担保。
F-52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9.母公司仅简明财务信息(续)
简明资产负债表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e) | ||||||||||||
| 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3,133 | 760,530 | 116,079 | |||||||||
| 应收公司间实体款项 |
534,769 | 1,048,789 | 160,076 | |||||||||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567,902 | 1,809,319 | 276,155 | |||||||||
|
|
|
|
|
|
|
|||||||
| 总资产 |
567,902 | 1,809,319 | 276,155 | |||||||||
|
|
|
|
|
|
|
|||||||
| 负债,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
| 负债 |
||||||||||||
| 子公司和VIE的投资赤字 |
491,957 | 1,165,632 | 177,910 | |||||||||
| 应付公司间实体的款项 |
32,146 | 30,615 | 4,673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60 | 3,493 | 533 | |||||||||
| 应付税款 |
8,503 | 7,953 | 1,214 | |||||||||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32,666 | 1,207,693 | 184,330 | |||||||||
|
|
|
|
|
|
|
|||||||
| 负债总额 |
532,666 | 1,207,693 | 184,330 | |||||||||
|
|
|
|
|
|
|
|||||||
| 夹层股权 |
992,021 | 2,722,314 | 415,505 | |||||||||
|
|
|
|
|
|
|
|||||||
| 股东赤字 |
||||||||||||
| 普通股 |
40 | 38 | 6 | |||||||||
| 库存股 |
(28 | ) | (19 | ) | (3 | ) | ||||||
| 普通股与额外实收资本 |
14,998 | — | — | |||||||||
| 累计赤字 |
(978,876 | ) | (2,037,451 | ) | (310,976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7,081 | (83,256 | ) | (12,707 | ) | |||||||
|
|
|
|
|
|
|
|||||||
| 股东赤字总额 |
(956,785 | ) | (2,120,688 | ) | (323,680 | ) | ||||||
|
|
|
|
|
|
|
|||||||
|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567,902 | 1,809,319 | 276,155 | |||||||||
|
|
|
|
|
|
|
|||||||
F-53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9.母公司仅简明财务信息(续)
简明经营报表和综合亏损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营业费用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50,195 | ) | (26,754 | ) | (4,083 | ) | ||||||
|
|
|
|
|
|
|
|||||||
| 总营业费用 |
(50,195 | ) | (26,754 | ) | (4,083 | ) | ||||||
|
|
|
|
|
|
|
|||||||
| 经营亏损 |
(50,195 | ) | (26,754 | ) | (4,083 | ) | ||||||
| 利息费用及其他费用净额 |
(1 | ) | — | — | ||||||||
| 子公司和VIE的亏损份额 |
(720,927 | ) | (924,941 | ) | (141,174 | ) | ||||||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前亏损 |
(771,123 | ) | (951,695 | ) | (145,257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771,123 | ) | (951,695 | ) | 145,257 | ) | ||||||
| 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 |
(40,788 | ) | (100,895 | ) | (15,400 | ) | ||||||
| 因优先股灭绝而被视为股息 |
— | (13,415 | ) | (2,047 | ) | |||||||
|
|
|
|
|
|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811,911 | ) | (1,066,005 | ) | (162,704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771,123 | ) | (951,695 | ) | (145,257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
| 外币换算调整 |
1,583 | (90,337 | ) | (13,788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亏损)合计 |
1,583 | (90,337 | ) | (13,788 | ) | |||||||
|
|
|
|
|
|
|
|||||||
| 综合亏损总额,税后 |
(769,540 | ) | (1,042,032 | ) | (159,045 | ) | ||||||
| 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 |
(40,788 | ) | (100,895 | ) | (15,400 | ) | ||||||
| 因优先股灭绝而被视为股息 |
— | (13,415 | ) | (2,047 | ) | |||||||
|
|
|
|
|
|
|
|||||||
|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全面亏损总额 |
(810,328 | ) | (1,156,342 | ) | (176,492 | ) | ||||||
|
|
|
|
|
|
|
|||||||
F-54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9.母公司仅简明财务信息(续)
简明现金流量表
|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经营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7,179 | (103,369 | ) | (15,777 | ) | |||||||
|
|
|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向子公司注资 |
(146,468 | ) | (172,192 | ) | (26,282 | ) | ||||||
| 向子公司提供的贷款 |
(519,837 | ) | (514,020 | ) | (78,455 | ) | ||||||
|
|
|
|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666,305 | ) | (686,212 | ) | (104,737 | ) | ||||||
|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回购普通股 |
(77,658 | ) | (54,380 | ) | (8,300 | ) | ||||||
| 发行普通股的收益 |
43,316 | — | — | |||||||||
| 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收益,扣除发行成本 |
521,730 | 1,631,448 | 249,008 | |||||||||
| 回购B系列股份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 | (15,649 | ) | (2,389 | ) | |||||||
|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487,388 | 1,561,419 | 238,319 | |||||||||
|
|
|
|
|
|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38 | (44,441 | ) | (6,783 | ) | |||||||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减少)/增加 |
(170,300 | ) | 727,397 | 111,022 | ||||||||
| 年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03,433 | 33,133 | 5,057 | |||||||||
|
|
|
|
|
|
|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3,133 | 760,530 | 116,079 | |||||||||
|
|
|
|
|
|
|
|||||||
F-55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共享和每股数据外,所有金额均以千为单位)
| 截至 | ||||||||||||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e) | ||||||||||||
| 资产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926,289 | 2,542,140 | 388,006 | |||||||||
| 短期投资 |
32,637 | 348,279 | 53,158 | |||||||||
| 库存净额 |
11,633 | 14,432 | 2,203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115,991 | 113,087 | 17,261 | |||||||||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2,086,550 | 3,017,938 | 460,628 | |||||||||
|
|
|
|
|
|
|
|||||||
| 非当前资产: |
||||||||||||
| 定期存款 |
150,000 | 170,000 | 25,947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81,956 | 95,357 | 14,554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 |
116,826 | 115,515 | 17,631 | |||||||||
| 净无形资产 |
3,019 | 3,118 | 476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705 | 15,639 | 2,387 | |||||||||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375,506 | 399,629 | 60,995 | |||||||||
|
|
|
|
|
|
|
|||||||
| 总资产 |
2,462,056 | 3,417,567 | 521,623 | |||||||||
|
|
|
|
|
|
|
|||||||
| 负债,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
| 流动负债: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应付账款(包括不向主要受益人求助的合并可变权益实体(“VIE”)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3,421元和人民币24,717元) |
33,764 | 27,674 | 4,224 | |||||||||
| 递延收入(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VIE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216,756元和人民币1,422,142元) |
1,216,756 | 1,423,142 | 217,214 | |||||||||
| 一年内到期的经营租赁负债(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未经主要受益人追索的合并VIE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1,372元和人民币21,708元) |
65,833 | 68,201 | 10,409 | |||||||||
| 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负债 |
13,262 | 13,336 | 2,035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未经主要受益人追索的合并VIE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80,602元和人民币176,577元) |
452,812 | 507,144 | 77,406 | |||||||||
| 应付税款(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未经主要受益人追索的合并VIE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2,126元和人民币14,207元) |
33,036 | 35,509 | 5,420 | |||||||||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15,463 | 2,075,006 | 316,708 | |||||||||
|
|
|
|
|
|
|
|||||||
F-56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共享和每股数据外,所有金额均以千为单位)
| 截至 | ||||||||||||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e) | ||||||||||||
| 非流动负债: |
||||||||||||
| 经营租赁负债(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未经主要受益人追索的合并VIE金额分别为人民币9,879元和人民币10,122元) |
39,354 | 38,722 | 5,910 | |||||||||
| 融资租赁负债 |
5,613 | 5,943 | 907 | |||||||||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967 | 44,665 | 6,817 | |||||||||
|
|
|
|
|
|
|
|||||||
| 负债总额 |
1,860,430 | 2,119,671 | 323,525 | |||||||||
|
|
|
|
|
|
|
|||||||
| 承诺与或有事项(附注13) |
||||||||||||
| 夹层股权 |
||||||||||||
| A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股票为22,973,381股,赎回价值为11,520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清算总价值为7,000美元) |
60,057 | 60,922 | 9,298 | |||||||||
| B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票为30,162,301股,赎回价值为15,468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总清算价值为10,169美元) |
76,662 | 77,830 | 11,879 | |||||||||
| B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股票为33,367,574股,赎回价值为22,694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总清算价值为15,000美元) |
115,799 | 117,491 | 17,933 | |||||||||
| C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股票为29,167,458股,赎回价值为44,306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清算总价值为30,000美元) |
231,108 | 234,587 | 35,805 | |||||||||
| D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票为45,613,502股,赎回价值为107,530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清算总价值为75,915美元) |
568,208 | 576,481 | 87,988 | |||||||||
F-57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共享和每股数据外,所有金额均以千为单位)
| 截至 | ||||||||||||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e) | ||||||||||||
| D+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授权,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票为8,411,895股,赎回价值为27,188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清算总价值为20,000美元) |
144,717 | 146,817 | 22,409 | |||||||||
| E-1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股票为43,868,754股,赎回价值为171,293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总清算价值为128,000美元) |
904,495 | 917,766 | 140,078 | |||||||||
| E-2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票为30,845,218股,赎回价值为119,334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总清算价值为90,000美元) |
621,268 | 630,165 | 96,182 | |||||||||
| E-3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票41,284,349股,赎回价值207,962美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总清算价值为160,000美元) |
— | 1,038,687 | 158,535 | |||||||||
|
|
|
|
|
|
|
|||||||
| 夹层权益总额 |
2,722,314 | 3,800,746 | 580,107 | |||||||||
|
|
|
|
|
|
|
|||||||
| 股东赤字 |
||||||||||||
| A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授权505,181,536股和463,897,187股,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份分别为7,755,662股) |
5 | 5 | 1 | |||||||||
| B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分别授权和发行50,408,381股,已发行24,130,672股) |
33 | 33 | 5 | |||||||||
| 库存股 |
(19 | ) | (19 | ) | (3 | ) | ||||||
| 累计赤字 |
(2,037,451 | ) | (2,443,630 | ) | (372,970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83,256 | ) | (59,239 | ) | (9,042 | ) | ||||||
|
|
|
|
|
|
|
|||||||
| 股东赤字总额 |
(2,120,688 | ) | (2,502,850 | ) | (382,009 | ) | ||||||
|
|
|
|
|
|
|
|||||||
|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2,462,056 | 3,417,567 | 521,623 | |||||||||
|
|
|
|
|
|
|
|||||||
随附的注释是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8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综合业务报表及综合亏损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20 | 2021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e) | ||||||||||||
| 净收入 |
149,644 | 453,661 | 69,242 | |||||||||
| 收入成本 |
(150,340 | ) | (284,509 | ) | (43,425 | ) | ||||||
|
|
|
|
|
|
|
|||||||
| 毛(亏损)/利润 |
(696 | ) | 169,152 | 25,817 | ||||||||
|
|
|
|
|
|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开支 |
(112,940 | ) | (342,552 | ) | (52,284 | )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69,083 | ) | (143,533 | ) | (21,907 | )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34,378 | ) | (72,442 | ) | (11,057 | ) | ||||||
|
|
|
|
|
|
|
|||||||
| 总营业费用 |
(216,401 | ) | (558,527 | ) | (85,248 | ) | ||||||
|
|
|
|
|
|
|
|||||||
| 其他收入 |
7,154 | 11,530 | 1,760 | |||||||||
|
|
|
|
|
|
|
|||||||
| 经营亏损 |
(209,943 | ) | (377,845 | ) | (57,671 | ) | ||||||
| 利息收入 |
1,246 | 3,259 | 499 | |||||||||
| 利息支出 |
(241 | ) | (187 | ) | (29 | ) | ||||||
| 其他,净额 |
(305 | ) | 1,064 | 162 | ||||||||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前亏损 |
(209,243 | ) | (373,709 | ) | (57,039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209,243 | ) | (373,709 | ) | (57,039 | ) | ||||||
| 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 |
(15,858 | ) | (51,929 | ) | (7,925 | ) | ||||||
|
|
|
|
|
|
|
|||||||
| Spark Education Limited普通股股东应占净亏损 |
(225,101 | ) | (425,638 | ) | (64,964 | ) | ||||||
|
|
|
|
|
|
|
|||||||
| 用于计算每股净亏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
| 基本和稀释 |
24,475,239 | 37,153,734 | 37,153,734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9.20 | ) | (11.46 | ) | (1.75 | ) | ||||||
| 净亏损 |
(209,243 | ) | (373,709 | ) | (57,039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外币换算调整 |
2,678 | 24,017 | 3,665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678 | 24,017 | 3,665 | |||||||||
|
|
|
|
|
|
|
|||||||
| 综合损失总额 |
(206,565 | ) | (349,692 | ) | (53,374 | ) | ||||||
| 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 |
(15,858 | ) | (51,929 | ) | (7,925 | ) | ||||||
|
|
|
|
|
|
|
|||||||
| Spark Education Limited普通股股东应占综合亏损 |
(222,423 | ) | (401,621 | ) | (61,299 | ) | ||||||
|
|
|
|
|
|
|
|||||||
随附的注释是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9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股东赤字变动表
(以千为单位,共享数据除外)
| 普通股 | 库存股 | 附加 实收资本 |
累积 其他 综合 收入/(亏损) |
累积 赤字 |
总计 股东的 赤字 |
|||||||||||||||||||||||||||
| 股份 | 金额 | 股份 |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20年1月1日的余额 |
64,750,255 | 40 | (43,109,972 | ) | (28 | ) | 14,998 | 7,081 | (978,876 | ) | (956,785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209,243 | ) | (209,243 | ) | ||||||||||||||||||||||
| 股份补偿 |
— | — | — | — | 9,105 | — | — | 9,105 | ||||||||||||||||||||||||
| 增加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 | — | — | — | (15,858 | ) | — | — | (15,858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2,678 | — | 2,678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余额 |
64,750,255 | 40 | (43,109,972 | ) | (28 | ) | 8,245 | 9,759 | (1,188,119 | ) | (1,170,10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1年1月1日的余额 |
58,164,043 | 38 | (26,277,709 | ) | (19 | ) | — | (83,256 | ) | (2,037,451 | ) | (2,120,688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373,709 | ) | (373,709 | ) | ||||||||||||||||||||||
| 股份补偿 |
— | — | — | — | 19,459 | — | — | 19,459 | ||||||||||||||||||||||||
| 增加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 | — | — | — | (19,459 | ) | — | (32,470 | ) | (51,929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24,017 | — | 24,017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余额 |
58,164,043 | 38 | (26,277,709 | ) | (19 | ) | — | (59,239 | ) | (2,443,630 | ) | (2,502,850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随附的注释是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0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以千为单位)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 2(e)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亏损 |
(209,243 | ) | (373,709 | ) | (57,039 | ) | ||||||
| 调整以使净亏损与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相一致 |
||||||||||||
| 折旧及摊销 |
12,361 | 15,367 | 2,345 | |||||||||
| 股份补偿 |
9,105 | 19,459 | 2,970 | |||||||||
| 处置财产和设备的损失 |
23 | 133 | 20 | |||||||||
| 未实现的外汇损失/(收益) |
1,169 | (1,635 | ) | (250 | ) | |||||||
| 经营资产和负债变动: |
||||||||||||
| 库存净额 |
(5,724 | ) | (2,799 | ) | (427 | )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15,344 | ) | 2,903 | 443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 |
12,411 | 1,311 | 200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59 | 3,735 | 570 | |||||||||
| 递延收入 |
149,222 | 206,386 | 31,501 | |||||||||
| 应付账款 |
11,300 | (6,090 | ) | (930 | ) | |||||||
| 经营租赁负债 |
(8,808 | ) | 1,736 | 265 | ||||||||
| 应付税款 |
2,320 | 2,473 | 377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29,396 | 55,117 | 8,414 | |||||||||
|
|
|
|
|
|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9,853 | ) | (75,613 | ) | (11,541 | ) | ||||||
|
|
|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买财产和设备 |
(737 | ) | (18,583 | ) | (2,836 | ) | ||||||
| 购买无形资产 |
(290 | ) | (318 | ) | (49 | ) | ||||||
| 购买短期投资 |
— | (452,444 | ) | (69,056 | ) | |||||||
| 短期投资到期收益 |
10,331 | 136,997 | 20,910 | |||||||||
| 购买定期存款 |
(30,000 | ) | (20,000 | ) | (3,053 | ) | ||||||
|
|
|
|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20,696 | ) | (354,348 | ) | (54,084 | ) | ||||||
|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发行E-3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收益 |
— | 1,035,466 | 158,043 | |||||||||
| 支付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发行成本 |
— | (8,962 | ) | (1,368 | ) | |||||||
| 融资租赁本金 |
(4,157 | ) | (5,033 | ) | (768 | ) | ||||||
|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 |
(4,157 | ) | 1,021,471 | 155,907 | ||||||||
|
|
|
|
|
|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94 | 24,341 | 3,715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减少)/增加 |
(32,012 | ) | 615,851 | 93,997 |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06,145 | 1,926,289 | 294,009 | |||||||||
|
|
|
|
|
|
|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74,133 | 2,542,140 | 388,006 | |||||||||
|
|
|
|
|
|
|
|||||||
| 现金流量信息的补充披露: |
||||||||||||
| 支付利息费用的现金 |
244 | 214 | 33 | |||||||||
| 非现金投资和融资活动的补充时间表: |
||||||||||||
| 融资租赁义务 |
1,039 | 5,977 | 912 | |||||||||
随附的注释是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1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主要活动和重组
(a)主要活动
Spark Educ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原名为“万多多有限公司”。本公司,其子公司,其合并可变权益实体(“VIE”)和VIE的子公司(统称为“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提供教育服务。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和合并的VIE如下:
| 姓名(1) |
的地点和年份 |
百分比 直接或 间接 经济方面 所有权 |
主要活动 |
|||||
| 主要子公司: |
||||||||
| 星展教育(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2016年7月29日 |
100 | % | 投资控股 | ||||
| 北京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火教育”) |
中国北京 2016年12月12日 |
100 | % | 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 ||||
| 成都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成都 2020年6月30日 |
100 | % | 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 | ||||
| 成都巨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成都 2020年10月12日 |
100 | % | 教育咨询服务 | ||||
| 天津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天津 2020年2月29日 |
100 | % | 教育咨询服务 | ||||
| 武汉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武汉 2021年1月28日 |
100 | % | 教育咨询服务 | ||||
| VIE: |
||||||||
| 北京新更远科技有限公司(“新更远”) |
中国北京 2016年6月28日 |
100 | % | 教育服务 | ||||
| (1) | 英文名称仅供识别之用(星展教育(香港)有限公司除外)。 |
(b)重组
自2016年6月起,本集团的业务在新更远开展。于2017年1月3日,本公司通过其位于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教育与新更远及其股东订立一系列合同协议(「重组」)。通过合同协议,公司具有(1)指导对新更远经济业绩影响最重大的活动的权力,以及(2)获得VIE可能对VIE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利益的权利。因此,本公司被视为新更远的主要受益人。由于紧接重组前后,本公司和新工元的股权结构相同,因此该交易被确定为无经济实质的资本重组,并以类似于共同控制交易的方式进行了会计处理。因此,随附的本公司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新更远在所有呈报期间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和现金流量
F-62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主要活动和重组(续)
(b)重组(续)
并在结转的基础上编制,就好像重组后的集团的公司结构在整个呈报期间一直存在一样。
自重组以来,随着代名人股东的调整,公司已修改了协议,但其他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2021年3月31日,新更远的代名人股东为公司创始人Jian Luo先生和Zebing Shan先生。
(c)VIE安排
(i)VIE合同安排摘要
授权书
根据新更远代名人股东签署的授权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们各自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教育代表各自担任独家代理人和律师,关于股东各自在新更远持有的所有股权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行使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和权利)出售,转让,质押或处置其部分或全部持有的股权),并代表各自指定和任命新更远的总裁,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独家购买期权协议
根据北京星火教育,新更远和每位代名人股东签订的独家购买期权协议,他们各自授予北京星火教育独家且不可撤销的购买期权,或指定第三方购买,他在新更远的人民币0.01元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此外,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新更远的股东不得单独或集体进行或促使新更远从事任何对资产,负债,经营,权益和其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交易或行为。新更远的合法权利。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新更远不得订立任何价格超过人民币500元的合同,但在日常业务过程中的合同除外。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新更园不得解散或清算,除非中国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每份独家购股权协议将一直有效,直到北京星火教育或其指定人收购了新更远的所有股权为止。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北京星火教育与新更远于2017年1月3日订立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根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北京星火教育拥有提供或指定任何第三方提供(其中包括)管理的独家权利
F-63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主要活动和重组(续)
(c)VIE安排(续)
(i)VIE合同安排摘要(续)
咨询服务、软件授权服务、技术支持等服务提供给新工元。作为交换,新更远根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中规定的某些因素,每月向北京星火教育支付北京星火教育和新更远确定的金额的管理费和服务费。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新更远不能接受任何第三方提供的类似服务或与任何第三方建立类似的合作关系。除非中国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否则北京星火教育拥有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的专有权,无论本协议是否被修改或终止,该法律或法规均有效。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自2017年1月3日起生效,除非终止,否则将继续有效。如果新更远严重违反协议的任何规定,北京星火教育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而在任何情况下,除非中国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否则新更远均不得终止协议。
股权质押协议
每位代名人股东均与北京星火教育及新更远订立股权质押协议。根据该等股权质押协议,他们各自将其在新更远的股权质押给北京星火教育,以确保其和新更远在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配偶同意书和授权书下的义务。未经北京星火教育事先书面同意,各代名人股东进一步同意不转让或质押其各自在新更远的股权。每份股权质押协议将一直具有约束力,直到各自的质押人和新更远履行上述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为止。
配偶同意书
根据各代名人股东的配偶签署的配偶同意书,签署配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根据股权质押协议处置其配偶持有并以其名义登记的新更园股权,独家购买期权协议和上述授权书,并且其配偶可以在未经其进一步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修改或终止此类协议。
(ii)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
本公司认为,与VIE和VIE股东的合同安排符合现有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合同安排会受到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包括:
VIE和VIE的股东可能拥有或发展与本集团利益相抵触的利益,这可能导致他们违反上述合同寻求机会
F-64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主要活动和重组(续)
(c)VIE安排(续)
(ii)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续)
协议。如果公司无法解决本集团与VIE股东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或纠纷,则公司将不得不依靠法律程序,这可能会导致其业务中断,并且任何此类法律程序的结果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VIE和VIE的股东可能无法获得适当的运营许可证或不遵守其他法规要求。因此,中国政府可能会对VIE或本集团处以罚款,新要求或其他处罚,强制改变VIE或本集团的所有权结构或运营,限制VIE或本集团对融资来源的使用,或以其他方式限制VIE或本集团开展业务的能力。
中国政府可以宣布上述合同安排无效。他们可能会修改相关法规,对此类法规有不同的解释,或者以其他方式确定本集团或VIE未遵守实施此类合同安排所需的法律义务。
如果发现法律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中国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可能会限制或禁止本集团在中国的业务和运营。
如果中国政府采取上述任何行动,本集团开展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公司可能无法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VIE及其子公司,因为公司可能会失去对VIE及其股东施加有效控制的能力,并且公司可能会失去从VIE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的运营和业务依赖其VIE和VIE子公司的运营和业务,这些子公司持有某些已确认和未确认的创收资产。确认的创收资产包括获得的域名,该域名被确认为无形资产。VIE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未确认的创收资产包括通过互联网提供内容的某些许可,专利,商标,版权和域名。VIE及其子公司还拥有一支组装的员工队伍,主要专注于研究与开发,其成本在发生时列为支出。如果本集团失去使用其VIE和VIE子公司持有的资产的能力,则可能会对本集团的运营和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VIE合同协议,公司有权指导VIE的活动,并可以将资产转移出VIE。因此,本公司认为,VIE中没有资产仅可用于清算VIE的义务,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VIE的注册资本分别约为人民币8,309元和人民币8,309元。由于VIE根据《中国公司法》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债权人无权就VIE的负债求助于公司的一般信贷。目前没有合同安排需要
F-65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主要活动和重组(续)
(c)VIE安排(续)
(ii)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续)
公司向VIE提供额外的财务支持。由于本集团正通过VIE在中国开展某些业务,因此本公司将来可能会酌情提供额外的财务支持,这可能使本公司面临进一步的损失。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消除公司间交易和余额以及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后,本公司VIE新工元及其子公司的以下财务信息2020年和2021年包含在随附的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中:
| 截至 | ||||||||
| 12月31日 2020 |
3月31日,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29,875 | 222,130 | ||||||
| 库存净额 |
10,202 | 13,712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88,378 | 90,527 | ||||||
| 应收公司间实体款项* |
667,152 | 765,692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895,607 | 1,092,061 | ||||||
|
|
|
|
|
|||||
| 定期存款 |
50,000 | 70,000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9,643 | 14,187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 |
37,083 | 35,566 | ||||||
| 净无形资产 |
1,974 | 1,847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557 | 4,915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105,257 | 126,515 | ||||||
|
|
|
|
|
|||||
| 总资产 |
1,000,864 | 1,218,576 | ||||||
|
|
|
|
|
|||||
| 负债 |
||||||||
| 应付账款 |
33,421 | 24,717 | ||||||
| 递延收入 |
1,216,756 | 1,422,142 | ||||||
| 一年内到期的经营租赁负债 |
21,372 | 21,708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180,602 | 176,577 | ||||||
| 应付税款 |
12,126 | 14,207 | ||||||
| 应付公司间实体的款项* |
80,327 | 44,359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44,604 | 1,703,710 | ||||||
|
|
|
|
|
|||||
| 经营租赁负债 |
9,879 | 10,122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879 | 10,122 | ||||||
|
|
|
|
|
|||||
| 负债总额 |
1,554,483 | 1,713,832 | ||||||
|
|
|
|
|
|||||
| * | 合并时所有公司间余额均已抵销。 |
F-66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主要活动和重组(续)
(c)VIE安排(续)
(ii)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续)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净收入* |
149,644 | 485,923 | ||||||
| 净利润** |
39,798 | 51,582 | ||||||
| * | VIE在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净收入分别包括来自公司间实体的零净收入和人民币38,334元,这些净收入已在合并时抵销。 |
| ** | VIE在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净利润分别包括与公司间实体的交易产生的零亏损和人民币119,100元净亏损,这些亏损已在合并时抵销。 |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
35,744 | 118,812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34,295 | ) | (26,557 | )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 |
1,449 | 92,255 | ||||||
|
|
|
|
|
|||||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a)陈述基础
随附的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针对中期财务信息持续经营编制的。因此,它们不包括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要求的完整财务报表的所有信息和脚注。某些信息并且通常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中包含的附注披露已按照SX条例第10条进行了简明或省略。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同并包括截至2021年3月31日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公允报表所需的所有调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未经审计中期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来自该日期的经审计财务报表,但不包括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要求的所有信息和脚注。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披露的编制是基于以下假设: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用户已阅读或访问了上一个会计年度的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因此,这些财务报表应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脚注一并阅读。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结果不一定表示整个会计年度或未来任何时期的预期结果。
F-67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b)合并原则
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一半以上表决权,有权任命或罢免董事会多数成员的实体,或在董事会会议上投多数票,或有权根据股东或权益持有人之间的法规或协议管理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合并的VIE是指公司或其子公司通过合同安排有权指导对实体的经济绩效产生最重大影响的活动,承担与实体所有权通常相关的风险并享有报酬的实体,因此,公司或其子公司是该实体的主要受益人。
合并后,本集团内所有公司间余额和交易均已抵销。
(c)估计数的使用情况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本集团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影响资产和负债报告金额的估计和假设,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和随附的附注中披露资产负债表日的或有负债以及报告期内报告的收入和支出。
重要的会计估计包括但不限于每项单独履约义务的独立售价,从父母那里获得的促销服务的公允价值,长期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备抵,普通股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的确定,以及股份补偿费用的估值和确认。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并且这些差异可能对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d)功能货币和外币换算
本集团使用人民币(“人民币”)作为报告货币。本公司及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的功能货币为美元(“美元”或“USD”)。本集团中国实体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
在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中,本公司的财务信息已转换为人民币。资产和负债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折算,权益金额按历史汇率折算,收入,支出,损益按该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折算调整报告为外币折算调整,并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亏损中列为其他全面收益的一部分。
F-68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d)功能货币和外币换算(续)
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外币交易使用交易日的现行汇率转换为功能货币。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产和负债使用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汇率转换为功能货币。外汇交易产生的损益净额计入其他,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亏损净额。
(e)方便翻译
截至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之日及期间,未经审核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业务报表及综合亏损及未经审核中期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余额由人民币换算为美元2021年仅是为了方便读者,按1.00美元=人民币6.55 18元的汇率计算,该汇率代表2021年3月31日美联储H.10统计发布中规定的汇率。不代表人民币金额代表或可能已经或可能以2021年3月31日的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转换,变现或结算为美元。
(f)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分类为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其他应收款属于ASC主题326的范围。本集团已确定其其他应收款的相关风险特征,包括账龄,规模,应收款的性质或这些特征的组合。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已分类为池。对于每个池,本集团在评估寿命预期信用损失时会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经济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可支持预测以及任何恢复。此外,还考虑了外部数据和宏观经济因素。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未计提其他应收款的重大备抵。
(g)租赁
本集团根据ASC842租赁(“ASC842”)核算租赁,该租赁要求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租赁并披露有关租赁安排的关键信息。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所列期间内存在的每项租赁采用了ASC842,以及随后适用于本集团的所有ASU澄清和改进,使用修改后的追溯过渡方法,并将租赁的开始日期作为初始申请日期。因此,ASC842要求的财务信息和披露是针对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中列出的日期和期间提供的。本公司选择不对短期租赁适用ASC842的确认要求。本公司还选择不将非租赁组成部分与租赁组成部分分开,因此,当租赁合同中仅有一个供应商时,它将把租赁组成部分和非租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租赁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F-69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g)租赁(续)
本集团于租赁开始日以未来租赁付款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确认为租赁预付款和租赁负债的金额,并根据收到的租赁激励措施进行调整。由于本集团的大多数租赁均未提供隐含收益率,因此本集团根据采用日或租赁开始日可获得的信息使用本集团的增量借款利率来确定租赁付款的现值。
本集团在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包括与本集团几乎所有租赁安排有关的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主要用于办公室,包括在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一年内到期的经营租赁负债和经营租赁负债中。融资租赁主要用于计算机,包括在物业及设备净额、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负债和融资租赁负债中。对于经营租赁,租赁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对于融资成本,租赁成本确认为折旧和利息;在租赁期内采用直线法折旧,并使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
(h)收入确认
本集团在呈报的所有期间采用了ASC606“与客户的合同收入”。根据ASC606,与客户的合同收入在将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本集团的客户时确认,其金额反映了本集团期望交换这些商品或服务而有权获得的对价。
该集团主要以两种形式提供在线教育服务:在线小班课程和面向学生的AI增强课程。
收入分类
下表列出了按收入来源分列的本集团净收入: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在线小班课程 |
146,086 | 418,634 | ||||||
| AI增强课程及其他 |
3,558 | 35,027 | ||||||
|
|
|
|
|
|||||
| 净收入总额 |
149,644 | 453,661 | ||||||
|
|
|
|
|
|||||
课程材料
该小组为学生提供课程材料,即在线小班课程和AI增强课程的物理学习工具包。这些学习工具包在在线小班课程开始之前或第一节课程解锁之前交付给学生,并在课程期间用于
F-70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h)收入确认(续)
增强学习体验。学习工具包不被视为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因为学生无法单独从学习工具包中受益。相反,学习工具包的成本被视为实现在线小班课程服务和AI增强课程的成本,因此被资本化并确认为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中的一项资产,并以与在线小班课程服务和AI增强课程服务的转移模式一致的模式摊销。
呈报期间本集团合同履行成本的余额和变动如下:
| 截至 2020年1月1日 |
加法 | 摊销 | 截至 2020年3月31日 |
|||||||||||||
| 学习工具包的递延费用 |
6,877 | 18,344 | (10,738 | ) | 14,483 | |||||||||||
| 截至 2021年1月1日 |
加法 | 摊销 | 截至 2021年3月31日 |
|||||||||||||
| 学习工具包的递延费用 |
19,545 | 27,011 | (17,409 | ) | 29,147 | |||||||||||
促销激励措施
为了鼓励家长推广该团体的课程套餐,客户还可以通过在某些社交媒体平台上分享推荐本集团在线课程的海报(“推广计划”)来赚取免费课程单元或火花硬币,并可以通过成功推荐新客户参加在线小班课程来赚取免费在线小班课程单元。课程(“推荐计划”)。大部分星火币都可以兑换成本集团提供的在线小班课程。本集团确定,交换Spark Coins/免费在线小班课程单元以换取客户在某些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帖和新客户推荐是本集团服务的非金钱交换,以换取客户的独特而实质性的促销服务。因此,本集团于分享海报或成功转介时确认销售与市场营销开支及递延收入。收入采用与在线小班课程部分中所述相同的模式确认。
此类交换的收入是根据客户提供的促销服务的价值计量的。本集团认为,客户可以兑换作为现金代金券交换的一部分收到的Spark硬币的金额是客户提供的促销服务的最适当价值。该有效现金流值与本集团愿意为促销服务支付的现金金额相似。本集团还酌情提及其他类似的促销服务。如果提供免费的在线小班课程单元供推荐,则对其进行评估的依据与奖励一个在线小班课程单元所需的同等数量的火花币相同。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家长为换取Spark Coin和在线小班课程单元而提供的促销服务的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8,074元和人民币34,143元,记录为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本集团同期录得与递延收入增加相同的金额。由于上述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非货币交易,本集团确认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1,446元和人民币18,149元。
F-71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h)收入确认(续)
合同责任
合同责任与本集团从客户那里预先收到的付款有关,代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合同价格通常提前收取并记录为递延收入。对于在线小班课程和AI增强课程,本集团分别在前三个课程和前八个课程中为客户提供全额无条件退款。在全额退款期满后,客户仍可按比例无条件退还未使用的会话。如果客户退出任何剩余的未交付课程,合同责任不包括将来可能退还的任何金额。退款责任是根据历史退款数据以及每个报告期末仍未履行的每份合同的客户有资格获得退款的剩余期限估算的。鉴于本集团为客户提供了兑换Spark币以换取现金券的选择,现金券将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使用,本集团不是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委托人,合同负债不包括将来可能用于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兑换现金券的金额。现金凭证负债是根据历史赎回率估算的。
下表提供了有关本集团因与客户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合同负债的信息。合同负债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的有机业务增长。
| 截至 | ||||||||
| 12月31日 2020 |
3月31日,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合同责任 |
1,112,091 | 1,304,180 | ||||||
| 与合同负债相关的未来产出增值税 |
66,726 | 78,251 | ||||||
| 退款责任 |
35,530 | 39,484 | ||||||
| 现金凭证负债 |
2,409 | 1,227 | ||||||
|
|
|
|
|
|||||
| 递延收入 |
1,216,756 | 1,423,142 | ||||||
|
|
|
|
|
|||||
合同负债余额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在履行履约义务之前收到了现金和非现金对价,而合同负债余额的减少主要是由于在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了收入。
截至2020年1月1日,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确认的收入人民币118,758元已计入合同负债余额。截至2021年1月1日,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确认的收入人民币393,294元已计入合同负债余额。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未从先前期间已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中确认任何收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分配给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112,091元和人民币1,304,180元。本集团预计将在未来12个月内将所有这些余额确认为收入,其后的余额将确认为收入。
F-72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i)雇员社会保障和福利
本集团在中国的全职雇员参加政府规定的定额供款计划,根据该计划,向雇员提供某些退休金,医疗保健,雇员住房基金和其他福利。中国劳动法规要求中国子公司和本集团的VIE根据雇员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向政府缴纳这些福利,最高限额由地方政府指定。除供款外,本集团对其他利益没有法律义务。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计入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亏损的员工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分别为人民币68,982元和人民币107,01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员工福利总余额(包括估计少付金额的应计费用)分别约为人民币192,761元和人民币242,814元。
(j)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定义为从事业务活动的企业的组成部分,可获得单独的财务信息,并由本集团的首席经营决策者定期评估,以决定如何分配资源和评估绩效。本集团的首席运营决策者已被确定为首席执行官,他仅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水平上审查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业绩,包括收入,毛利和营业利润。本集团不区分市场以做出有关资源分配和绩效评估的决策。因此,本集团仅有一个经营分部。该集团主要在互联网上开展业务,因此也拥有海外客户。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来自中国的净收入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49,339元和人民币434,720元,来自海外的净收入总额分别为人民币305元和人民币18,941元。
(k)政府补贴
作为中国政府减轻受冠状病毒(COVID-19)影响的企业负担的努力的一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暂时减免了雇主的社会保障义务从2020年2月开始供款。到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冠状病毒政策对福利支出的影响为人民币6,267元,减少了收入成本,销售与市场营销支出,研究与开发支出和一般和行政支出中的福利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政府已停止采取该措施。
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2月6日联合宣布,自2020年1月起,可以免除与特定消费服务有关的增值税。有合格收入的公司可以自愿选择使用该政策,该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与此次选举有关,进项增值税的允许抵销被暂停,从而将本集团的收益减少至通常汇给当局的净额。该减免政策的有利影响为人民币6,871元,
F-73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k)政府补贴(续)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分别为零。并在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亏损中确认为其他收入中的政府补贴。
2019年9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消费服务的纳税人,可以将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加15%抵扣应纳税额。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增值税抵扣政策对企业消费服务收入的影响分别为283元和11490元。并在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亏损中确认为其他收入中的政府补贴。
3.集中度与风险
(a)信贷和集中风险
可能使本集团面临重大信贷风险集中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投资和定期存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本集团几乎所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投资和定期存款均持有位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主要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机构的信贷质量很高。
(b)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在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没有任何客户的收入单独占本集团净收入的10%以上。
此外,在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中,没有任何供应商单独占本集团收入成本的10%以上。
(c)外币风险集中
在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本集团的大部分收入以人民币收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本集团以人民币计价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投资和定期存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566,359元和526,444元,分别占本集团总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投资和定期存款余额的27%和17%。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大多数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投资和定期存款余额均以美元计价,因为这是从融资活动中收到的对价货币。
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人民币的价值受到中央政府政策变化以及国际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影响。在中国,某些
F-74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3.集中度和风险(续)
(c)外币风险集中(续)
法律要求外汇交易只能由授权的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PBOC”)设定的汇率进行。中国公司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进行的汇款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中国外汇监管机构进行处理,并且需要某些证明文件才能影响汇款。
4.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截至 | ||||||||
| 12月31日 2020 |
3月31日,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收第三方支付平台款项 |
29,883 | 11,037 | ||||||
| 增值税预付款 |
25,916 | 20,808 | ||||||
| 预付促销费 |
21,938 | 24,655 | ||||||
| 学习工具包的递延费用 |
19,545 | 29,147 | ||||||
| 存款 |
4,622 | 5,964 | ||||||
| 应收合作机构学费 |
3,193 | 5,904 | ||||||
| 其他 |
10,894 | 15,572 | ||||||
|
|
|
|
|
|||||
| 总计 |
115,991 | 113,087 | ||||||
|
|
|
|
|
|||||
5.物业及设备净额
| 截至 | ||||||||
| 12月31日 2020 |
3月31日,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租赁权益改善 |
101,946 | 122,615 | ||||||
| 融资租赁计算机 |
38,168 | 37,246 | ||||||
| 服务器,办公室和其他设备 |
6,457 | 15,329 | ||||||
|
|
|
|
|
|||||
| 总计 |
146,571 | 175,190 | ||||||
| 减:累计折旧 |
(64,615 | ) | (79,833 | ) | ||||
|
|
|
|
|
|||||
| 账面净值 |
81,956 | 95,357 | ||||||
|
|
|
|
|
|||||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确认的折旧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2,310元和人民币15,148元。
F-75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6.应付税款
以下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应付税款摘要:
| 截至 | ||||||||
| 12月31日 2020 |
3月31日,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为员工预扣个人所得税 |
27,257 | 35,421 | ||||||
| 应付增值税 |
5,055 | — | ||||||
| 其他 |
724 | 88 | ||||||
|
|
|
|
|
|||||
| 总计 |
33,036 | 35,509 | ||||||
|
|
|
|
|
|||||
7.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截至 | ||||||||
| 12月31日 2020 |
3月31日,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付薪金,福利和服务费 |
353,465 | 369,370 | ||||||
| 应计营销费用 |
75,169 | 107,911 | ||||||
| 应计专业费用 |
6,158 | 5,602 | ||||||
| 应计行政费用 |
9,648 | 11,514 | ||||||
| 其他 |
8,372 | 12,747 | ||||||
|
|
|
|
|
|||||
| 总计 |
452,812 | 507,144 | ||||||
|
|
|
|
|
|||||
8.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下表总结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发行情况:
| 系列 |
发行日期 | 已发行股份 | 每股发行价 | 总发行 价格 |
||||||||||||
| a |
一月3,2017 | 22,973,381 | 美元 | 0.30 | 美元 | 7,000 | ||||||||||
| b |
五月10,2018 | 30,994,766 | 美元 | 0.34 | 美元 | 10,450 | ||||||||||
| B+ |
六月13,2018 | 33,367,574 | 美元 | 0.45 | 美元 | 15,000 | ||||||||||
| c |
十一月12,2018 | 29,167,458 | 美元 | 1.03 | 美元 | 30,000 | ||||||||||
| d |
七月30,2019 | 45,613,502 | 美元 | 1.66 | 美元 | 75,915 | ||||||||||
| D+ |
2020年4月14日 | 8,411,895 | 美元 | 2.38 | 美元 | 20,000 | ||||||||||
| E-1 |
2020年7月21日 | 43,868,754 | 美元 | 2.92 | 美元 | 128,000 | ||||||||||
| E-2 |
2020年9月22日 | 30,845,218 | 美元 | 2.92 | 美元 | 90,000 | ||||||||||
| E-3 |
2021年1月20日 | 38,716,682 | 美元 | 3.88 | 美元 | 150,049 | ||||||||||
| E-3 |
2021年2月9日 | 2,567,667 | 美元 | 3.88 | 美元 | 9,951 | ||||||||||
F-76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8.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续)
优先股的关键条款如下:
转换权
持有人可以选择随时将公司的优先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并将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1)合格的首次公开募股(“QIPO”);或2)经每类多数流通在外的优先股的持有人书面同意转换每类优先股。
优先股与普通股的初始转换率应为1:1,并可能因股份拆分和合并,普通股(按转换后)股利和分配,重组,合并而不时进行调整和调整。,合并,重新分类,交换,替代和稀释发行。
赎回权
公司应由任何流通在外的优先股持有人选择赎回要求持有人持有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流通在外的优先股,在发生以下赎回事件后:(i)公司未能在E-1系列优先股发行结束之日起五(5)年内完成QIPO,或(ii)发生重大违反或相关法律的任何重大变更或发生任何其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控制和合并任何中国子公司或VIE的财务报表。该优先股股东可以选择从公司合法可用资金中赎回每股优先股。
优先股的赎回价格应等于各自优先股的发行价,再加上每年6%的利率,再加上截至赎回之日的所有已宣告但未支付的股息,并根据任何股份分割,股利按比例调整,股份组合,资本重组等。
赎回后,E-3系列应优先于E-2系列和E-1系列优先股,E-2系列和E-1系列优先股应优先于D+系列优先股,D+系列优先股应优先于D系列优先股,D系列优先股应优先于C系列优先股,C系列优先股应优先于B系列+优先股,B系列+优先股应优先于B系列优先股,B系列优先股应优先于B系列优先股。A优先股。
赎回资金不足
如果公司在到期任何赎回付款之日合法可用的资产或资金不足以全额支付所有赎回付款,那些资产或合法可用的资金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优先股持有人分别有权获得的全部金额的比例,在该日期支付优先股的所有赎回金额,并且公司应签发本票并将其交付给每个持有人,以支付应付但未支付给该持有人的全部赎回款项。
F-77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8.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续)
清算优先权
在将公司的任何资产分配给普通股股东之前并优先考虑任何被视为清算的事件(包括以下定义)时,优先股股东有权获得:
| • | 等于相关适用的原始优先股发行价(经调整)的100%,加上该持有人当时持有的每个系列优先股应计但未支付的所有股息;和 |
| • | 如果公司可分配给股东的资产不足以支付优先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应按比例分配可供分配的资产的任何分配,否则应按比例分配其所持股份应支付的相应金额如果就此类股份或与之有关的所有应付款项均已全额支付。 |
“视为清算事件”应被视为任何控制权变更事件,例如清算,解散或清算,合并和收购,公司重组,出售,转让,将本集团任何实体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将本集团任何实体的全部或基本全部知识产权独家不可撤销地许可给第三方。
在发行E-1系列优先股期间修改了有关清算优先权的条款,清算付款的计算从原始发行价的120%更改为100%。所有其他清算优先权条款保持不变。
股息权
优先股的股东有权每年按调整后原始优先股发行价的百分之六(6%)收取优先,非累积股息或分红,因此,当此类现金合法可用时,应以现金支付;但此类股息或分红仅应在公司董事会宣布时支付。
在根据上述规定获得股息后,优先股的持有人也有权按比例参与在任何会计年度按转换后的价格向普通股的持有人分配或支付的任何股息或分红。
投票权
所有优先股持有人均有权按转换后的价格获得等于该持有人集体优先股所持有的普通股总数的票数。
普通股在发行E-1系列优先股的同时分为A类和B类普通股。A类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所持有的每股股份分别有1票和8票。所有优先股均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
F-78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8.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续)
权证
连同2021年1月20日发行的E-3系列优先股,根据E-3系列股票认购协议发行了认股权证,并由公司与E-3系列投资者之一(“认股权证持有人”)签订)。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向公司购买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2,567,667股公司E-3系列股票,行使价为3.8756美元,等于向其他投资者发行E-3系列优先股的发行价。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选择自E-3系列优先股发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全部(但不部分)行使本认股权证。认股权证获适当行使之日起,认股权证持有人应以与“E-3系列投资者”相同的效力和效力通过股东协议。认股权证于2021年2月9日行使。
认股权证被确定为独立负债工具,并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入账。本公司根据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认股权证的公允价值。考虑到认股权证当时的价格(行使价等于E-3系列优先股的发行价),认股权证的期限相对较短,因此认股权证在发行日的公允价值并不重要。并且由于认股权证是在发行之日起30天内行使的,因此认股权证的公允价值随后会发生变化,直到其行使为止。
(1)优先股会计
公司已将优先股归类为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夹层权益,因为在发生视为清算事件和公司无法控制的某些事件时,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优先股。优先股的发行按发行日的相应发行价扣除发行成本确认。
在评估嵌入式功能(包括优先股的转换功能,赎回功能和清算功能)的会计处理时,公司首先确定优先股的主合同更类似于债务,如果赎回时可动用的资金不足,则优先股股东具有潜在的债权人权利,以及其他类似债务的特征,包括赎回权。
类权益转换特征被认为与债务主体没有明确和密切的关系,但转换特征也不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因为合同条款不允许净结算转换特征。因此,转换特征不是分叉的并且单独核算。对于赎回功能,由于它不会导致任何实质性的溢价或折扣,也不会加速合同本金的偿还,因此评估为与债务主体明确且密切相关,因此不应被分为两部分并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另一方面,清算优先权可能会导致大量溢价,并可能在发生或有赎回事件时加速本金的偿还。因此,清算优先权被认为与债务所在国没有明确和密切的关系,应加以分叉并分别核算。本公司评估了清算优先权产生的衍生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得出结论,分叉清算功能的公允价值最初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均微不足道。
F-79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8.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续)
(1)优先股会计(续)
本公司还确定,转换价格高于各系列优先股发行日普通股的估计公允价值,因此,优先股发行中没有嵌入有益的转换功能。
本公司使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了自发行日至E-1系列优先股发行日第五(5)周年(即2025年7月21日)期间优先股各自赎回价值的增加。应计费用记入留存收益,或在没有留存收益的情况下,记入额外实收资本。一旦额外实收资本用尽,通过增加累计赤字来记录额外费用。本公司于2020年及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确认增加优先股分别为人民币15,858元及人民币51,929元。
F-80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8.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续)
(1)优先股会计(续)
公司在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优先股活动总结如下:
| 系列A | B系列 | 系列B+ | C系列 | D系列 | D系列+ | 系列E-1 | 系列E-2 | 系列E-3 | 总计 | |||||||||||||||||||||||||||||||||||||||||||||||||||||||||||||||||||||||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号码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20年1月1日的余额 |
22,973,381 | 56,599 | 30,994,766 | 73,969 | 33,367,574 | 109,028 | 29,167,458 | 217,243 | 45,613,502 | 535,182 | — | — | — | — | — | — | — | — | 162,116,681 | 992,021 | ||||||||||||||||||||||||||||||||||||||||||||||||||||||||||||
| 优先股赎回价值的增加 |
— | 877 | — | 1,229 | — | 1,735 | — | 3,553 | — | 8,464 | — | — | — | — | — | — | — | — | — | 15,85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余额 |
22,973,381 | 57,476 | 30,994,766 | 75,198 | 33,367,574 | 110,763 | 29,167,458 | 220,796 | 45,613,502 | 543,646 | — | — | — | — | — | — | — | — | 162,116,681 | 1,007,87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1年1月1日的余额 |
22,973,381 | 60,057 | 30,162,301 | 76,662 | 33,367,574 | 115,799 | 29,167,458 | 231,108 | 45,613,502 | 568,208 | 8,411,895 | 144,717 | 43,868,754 | 904,495 | 30,845,218 | 621,268 | — | — | 244,410,083 | 2,722,314 | ||||||||||||||||||||||||||||||||||||||||||||||||||||||||||||
| 发行E-3系列优先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284,349 | 1,026,503 | 41,284,349 | 1,026,503 | ||||||||||||||||||||||||||||||||||||||||||||||||||||||||||||
| 优先股赎回价值的增加 |
— | 865 | — | 1,168 | — | 1,692 | — | 3,479 | — | 8,273 | — | 2,100 | — | 13,271 | — | 8,897 | — | 12,184 | — | 51,92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余额 |
22,973,381 | 60,922 | 30,162,301 | 77,830 | 33,367,574 | 117,491 | 29,167,458 | 234,587 | 45,613,502 | 576,481 | 8,411,895 | 146,817 | 43,868,754 | 917,766 | 30,845,218 | 630,165 | 41,284,349 | 1,038,687 | 285,694,432 | 3,800,74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F-81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9.股份补偿
列报的三个月期间确认的股份补偿费用如下:
| 对于三个 结束月份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股份补偿开支 |
||||||||
| 与激励性薪酬计划有关 |
3,363 | 14,066 | ||||||
| 与创始人的限制性股票有关 |
5,742 | 5,393 | ||||||
|
|
|
|
|
|||||
| 总计 |
9,105 | 19,459 | ||||||
|
|
|
|
|
|||||
下表显示了股份补偿支出的汇总情况:
| 对于三个 结束月份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成本 |
267 | 819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开支 |
380 | 1,632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1,769 | 5,164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6,689 | 11,844 | ||||||
|
|
|
|
|
|||||
| 总计 |
9,105 | 19,459 | ||||||
|
|
|
|
|
|||||
(a)激励性薪酬计划
2019年激励性薪酬计划
于2019年11月14日,本集团采纳了《2019年激励性薪酬计划》(「2019年计划」),据此,根据2019年计划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最大总数为29,183,325股,其中3,693,409股已发行给并持有由创始人之一,以及其中的25,489,916已保留供将来发行。
2020年9月,创始人之一持有的3,693,409股普通股已交还给公司,并从2019年计划保留发行的股票数量中删除。同时,根据2019年计划,公司将保留的普通股数量从25,489,916增加到32,861,206,新保留了7,371,290股普通股以供发行。
2021年3月,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合格IPO后,公司将根据2019年计划保留用于未来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数量增加到43,198,157股和48,557,859股。
根据2019年计划授予的任何股票期权均应遵守四年的归属时间表,根据该时间表,该期权的百分之二十五应在归属开始日期的一周年纪念日归属,剩余的75%将在未来三年内每半年分期支付。
F-82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9.股份补偿(续)
(a)激励性薪酬计划(续)
下表总结了公司在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期权活动:
| 数量 选项 |
加权平均值 每行使价 分享 |
加权平均值 剩余 合同寿命 |
加权平均值 公允价值 |
集合体 内在价值 |
||||||||||||||||||||||||
| 美元 | 年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
| 截至2020年1月1日杰出 |
21,278,723 | 0.0730 | 18.19 | 0.2709 | 1.8996 | 16,794 | 117,773 | |||||||||||||||||||||
| 授予 |
2,646,378 | 0.4147 | 0.9152 | 6.4262 | ||||||||||||||||||||||||
| 行使 |
— | — | — | — | ||||||||||||||||||||||||
| 没收 |
(152,500 | ) | 0.3115 | 0.3671 | 2.5776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0年3月31日杰出 |
23,772,601 | 0.1095 | 18.19 | 0.3420 | 2.4013 | 24,769 | 173,918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1年1月1日杰出 |
34,397,472 | 0.1435 | 18.19 | 0.9249 | 6.0508 | 80,106 | 524,069 | |||||||||||||||||||||
| 授予 |
1,493,500 | 0.5890 | 3.4473 | 22.4390 | ||||||||||||||||||||||||
| 行使 |
— | — | — | — | ||||||||||||||||||||||||
| 没收 |
(188,917 | ) | 0.7929 | 0.8551 | 5.5660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杰出 |
35,702,055 | 0.1587 | 18.03 | 1.0308 | 6.7096 | 139,471 | 907,840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0年3月31日已归属并可行使 |
9,808,316 | 0.0256 | 16.10 | 0.0956 | 0.6713 | 11,042 | 77,533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归属并可行使 |
15,183,221 | 0.0618 | 15.84 | 0.2272 | 1.4787 | 60,784 | 395,653 | |||||||||||||||||||||
本集团在其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综合业务报表中确认股份补偿费用,并根据考虑实际没收后最终预期归属的奖励确认综合亏损。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集团员工与未归属奖励有关的未确认补偿费用总额为201,124元人民币,预计将在每个奖励的剩余归属期内确认。截至2021年3月31日,加权平均剩余归属期为2.98年。
F-83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9.股份补偿(续)
(b)创始人的限制性股票
截至2021年3月31日,创始人限制性股票的未确认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0,625元,预计将在每笔赠款的剩余归属期内确认。截至2021年3月31日,剩余的归属期为1.25年。
10.每股净亏损
每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是根据ASC260-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每股收益”计算得出的: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分子: |
||||||||
| 净亏损 |
(209,243 | ) | (373,709 | ) | ||||
| 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增加至赎回价值 |
(15,858 | ) | (51,929 | ) | ||||
|
|
|
|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225,101 | ) | (425,638 | ) | ||||
|
|
|
|
|
|||||
| 分母: |
||||||||
|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基本 |
24,475,239 | 37,153,734 | ||||||
| 稀释后的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24,475,239 | 37,153,734 | ||||||
| 每股基本净亏损 |
(9.20 | ) | (11.46 | ) | ||||
| 稀释后的每股净亏损 |
(9.20 | ) | (11.46 | ) | ||||
每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是使用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的,其中包括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加权平均既得期权2,834,956和5,267,400,几乎没有考虑行使价。
在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公司拥有潜在的普通股,包括优先股,授予的购股权和限制性股票。在所呈报的期间内,以下普通股等价物未计入稀释后的每股普通股净亏损,因为将其包括在内会产生反稀释作用: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优先股-加权平均 |
162,116,681 | 276,303,915 | ||||||
| 购股权-加权平均 |
15,726,752 | 25,088,956 | ||||||
| 限制性股票-加权平均 |
31,705,770 | 24,938,928 | ||||||
F-84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1.金融工具
经常性的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按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定期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金融工具:
| 公允价值计量 | ||||||||||||||||
| 总计 | 报价 活跃市场 对于相同资产 (1级) |
重要的其他 可观察输入 (2级) |
重要的 不可观察的 输入 (3级)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
| 短期投资 |
32,637 | — | 32,637 | — | ||||||||||||
|
|
|
|
|
|
|
|
|
|||||||||
| 总计 |
32,637 | — | 32,637 | — | ||||||||||||
|
|
|
|
|
|
|
|
|
|||||||||
| 公允价值计量 | ||||||||||||||||
| 总计 | 报价 活跃市场 对于相同资产 (1级) |
重要的其他 可观察输入 (2级) |
重要的 不可观察的 输入 (3级)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 |
||||||||||||||||
| 短期投资 |
348,279 | — | 348,279 | — | ||||||||||||
|
|
|
|
|
|
|
|
|
|||||||||
| 总计 |
348,279 | — | 348,279 | — | ||||||||||||
|
|
|
|
|
|
|
|
|
|||||||||
非经常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本集团没有以非经常性基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未按公允价值计量但需要披露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递延收入,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融资租赁负债,其账面价值近似于其公允价值。
12.租赁
经营租赁
根据ASC842,租赁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本集团拥有办公空间的经营租赁和本集团根据租赁安排使用的办公计算机的融资租赁。对于期限超过12个月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按期限内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记录相关资产和租赁负债。某些租赁包括租金上涨条款,续订选择权和/或终止选择权,这些条款在本集团酌情确定租赁付款时已考虑在内。
F-85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2.租赁
经营租赁(续)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经营租赁成本组成部分如下: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经营租赁成本 |
13,341 | 18,258 | ||||||
| 期限少于一年的租赁的租赁成本 |
76 | 586 | ||||||
|
|
|
|
|
|||||
| 总租赁成本 |
13,417 | 18,844 | ||||||
|
|
|
|
|
|||||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补充现金流量信息如下: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为计量经营租赁负债而支付的现金 |
10,070 | 13,913 | ||||||
| 为换取经营租赁负债而获得的使用权资产 |
— | 14,450 | ||||||
经营租赁负债的到期日如下:
| 截至3月31日, | ||||
| 2021 | ||||
| 人民币 | ||||
| 2021年剩余时间 |
58,880 | |||
| 2022 |
35,393 | |||
| 2023 |
17,958 | |||
| 2024 |
1,047 | |||
| 2025年及之后 |
— | |||
|
|
|
|||
| 未折现租赁付款总额 |
113,278 | |||
| 减:推算利息 |
6,355 | |||
|
|
|
|||
| 租赁负债总额 |
106,923 | |||
|
|
|
|||
下表总结了本集团的经营租赁条款和折现率:
| 截至 | ||||||||
| 12月31日 2020 |
3月31日,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加权平均剩余租赁期限(年) |
2.08 | 2.08 | ||||||
| 加权平均折现率(百分比) |
4.75 | % | 4.75 | % | ||||
F-86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2.租赁
融资租赁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融资租赁成本组成部分如下: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财产和设备折旧 |
4,229 | 4,855 | ||||||
| 融资租赁产生的租赁负债利息 |
244 | 214 | ||||||
|
|
|
|
|
|||||
| 总租赁成本 |
4,473 | 5,069 | ||||||
|
|
|
|
|
|||||
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补充现金流量信息如下: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偿还租赁负债的本金 |
4,157 | 5,033 | ||||||
| 租赁负债利息 |
244 | 214 | ||||||
融资租赁负债的到期日如下:
| 截至3月31日, | ||||
| 2021 | ||||
| 人民币 | ||||
| 2021年剩余时间 |
11,132 | |||
| 2022 |
8,185 | |||
| 2023 |
583 | |||
| 2024 |
1 | |||
| 2025年及之后 |
— | |||
|
|
|
|||
| 未折现租赁付款总额 |
19,901 | |||
| 减:推算利息 |
622 | |||
|
|
|
|||
| 租赁负债总额 |
19,279 | |||
|
|
|
|||
下表总结了本集团的融资租赁条款和折现率:
| 截至 | ||||||||
| 12月31日 2020 |
3月31日,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加权平均剩余租赁期限(年) |
1.33 | 1.40 | ||||||
| 加权平均折现率(百分比) |
4.75 | % | 4.75 | % | ||||
F-87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千计,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13.承诺与或有事项
(a)承诺
产品和服务购买承诺
采购承诺主要包括不可撤销的广告服务合同和库存采购合同的最低承诺。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购买承诺如下:
| 总计 | 小于 一年 |
超过一个 年份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购买承诺 |
51,247 | 51,247 | — | |||||||||
|
|
|
|
|
|
|
|||||||
| 总计 |
51,247 | 51,247 | — | |||||||||
|
|
|
|
|
|
|
|||||||
经营租赁承诺
截至2021年3月31日,没有已签约但尚未反映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经营租赁承诺。
b)诉讼
本集团不时参与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索赔和法律程序。根据目前可获得的信息,管理层认为任何未解决事项的最终结果,无论是单独还是总体而言,都不太可能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诉讼存在固有的不确定性,本集团对这些事项的看法将来可能会发生变化。当很可能已产生负债且可以合理估计损失金额时,本集团记录负债。本集团定期审查是否有必要承担任何此类责任。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集团尚未在这方面记录任何重大负债。
14.随后的事件
本集团已对截至2021年5月12日(即可发布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日期)的后续事件进行了评估,未发现需要确认或披露的重大事件或交易。
F-88
第二部分
招股说明书中不需要的信息
| 项目6。 | 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赔偿 |
开曼群岛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对高级职员和董事进行赔偿的程度,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对民事欺诈或其后果或犯罪行为提供赔偿。根据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在开曼群岛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任何受托人均应就所有诉讼,诉讼,费用,费用,损失,他们或他们中的任何人因在其各自的办公室或信托中履行职责或在其各自的办公室或信托中执行或遗漏的任何行为而应招致或可能招致或维持的损害赔偿和费用,除非他们因自己的欺诈或不诚实行为或通过自己的欺诈或不诚实行为而招致或维持的(如果有),并且该董事,高级职员或受托人对这些行为,收据概不负责,忽略或拖欠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受托人,或为遵守规定或为可能向其存入或存放属于我们的任何款项或影响的任何银行家或其他人的偿付能力或诚实而加入任何收据用于安全保管或用于投资我们的任何款项的任何证券不足,或因上述任何原因或在执行其职务或信托时或在执行其职务或信托时可能发生的任何其他损失或损害,除非由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受托人的欺诈或不诚实而发生。
根据将作为本注册声明附件10.2提交的赔偿协议形式,我们将同意赔偿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因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产生的与索赔有关的某些责任和费用。
包销协议的形式将作为本注册声明的附件1.1提交,还将规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进行赔偿。
在根据上述规定允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对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的范围内,我们获悉,SEC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
| 项目7。 | 最近未注册证券的销售 |
在过去的三年中,我们在未根据《证券法》注册证券的情况下发行了以下证券(包括购买普通股的期权)。我们认为,根据《证券法》关于发行人在离岸交易中进行销售的S规则,以下每项发行均可根据《证券法》获得豁免注册,根据《证券法》第4(a)(2)条关于不涉及公开发行的交易和/或《证券法》第701条的规定。这些交易都没有涉及承销商。
| 证券/购买者 |
销售日期或 发行 |
数量 证券 |
考虑因素 |
|||
| 普通股 |
||||||
| Hike Capital L.P. |
七月30,2019 | 1,020,861 | 1,274,271.78美元 | |||
| GGV VII Investments,L.L.C. |
七月30,2019 | 2,861,189 | 3,571,428.57美元 | |||
| 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 |
七月30,2019 | 1,144,475 | 1,428,571.43美元 | |||
| 坤宇控股有限公司 |
2020年3月5日 | 2,147,036 | 2,680,000美元 | |||
II-1
| 证券/购买者 |
销售日期或 发行 |
数量 证券 |
考虑因素 |
|||
| A类普通股 |
||||||
| 金星任务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24日 | 3,693,409 | 从Venus Mission Limite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重新分类 | |||
| 光速中国合作伙伴III,L.P. |
2020年7月24日 | 935,610 | 从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II,L.P.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中重新分类。 | |||
| 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 |
2020年7月24日 | 667,352 | 从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中重新分类。 | |||
| GGV VII Investments,L.L.C. |
2020年7月24日 | 2,861,189 | 从GGV VII Investments,L.L.C.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中重新分类。 | |||
| 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 |
2020年7月24日 | 1,144,475 | 从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中重新分类。 | |||
| 坤宇控股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24日 | 2,147,036 | 从Kun Yu Holding Limite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重新分类 | |||
| B类普通股 |
||||||
| 金星任务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24日 | 46,135,857 | 从Venus Mission Limite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重新分类 | |||
| 趣王国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24日 | 4,272,524 | 从Fun Kingdom Limite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普通股中重新分类 | |||
| B系列优先股 |
||||||
| 金星任务有限公司 |
五月10,2018 | 652,521 | 220,000美元 | |||
| 光速中国合作伙伴III,L.P. |
五月10,2018 | 2,966,006 | 1,000,000美元 | |||
| 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 |
五月10,2018 | 1,334,703 | 450,000美元 | |||
| Hike Capital L.P. |
五月10,2018 | 9,342,920 | 3,150,000美元 | |||
| IDG中国风险投资基金IV L.P. |
五月10,2018 | 7,888,094 | 2,659,500美元 | |||
| 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 |
五月10,2018 | 1,009,925 | 340,500美元 | |||
| 昂悦环球有限公司 |
五月10,2018 | 5,932,013 | 2,000,000美元 | |||
| Universe Sourcecode Technology Ltd. |
五月10,2018 | 533,881 | 180,000美元 | |||
II-2
| 证券/购买者 |
销售日期或 发行 |
数量 证券 |
考虑因素 |
|||
| B系列+优先股 |
||||||
| 光速中国合作伙伴III,L.P. |
六月13,2018 | 1,356,948 | 610,000.00美元 | |||
| 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 |
六月13,2018 | 333,676 | 150,000.00美元 | |||
| Hike Capital L.P. |
六月13,2018 | 756,332 | 340,000.00美元 | |||
| IDG中国风险投资基金IV L.P. |
六月13,2018 | 1,774,821 | 797,850美元 | |||
| 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 |
六月13,2018 | 227,233 | 102,150美元 | |||
| SCC Venture VI Holdco,Ltd. |
六月13,2018 | 11,122,525 | 5,000,000.00美元 | |||
| 红杉资本CV IV Holdco,Ltd. |
六月13,2018 | 11,122,524 | 5,000,000.00美元 | |||
| 北极光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六月13,2018 | 6,673,515 | $3,000,000.00 | |||
| C系列优先股 |
||||||
| 光速中国合作伙伴III,L.P. |
11月12日 2018 |
2,916,746 | $3,000,000.00 | |||
| 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 |
11月12日 2018 |
388,899 | 400,000.00美元 | |||
| Hike Capital L.P. |
11月12日 2018 |
1,555,598 | $1,600,000.00 | |||
| IDG中国风险投资基金IV L.P. |
11月12日 2018 |
2,714,980 | 2,792,475.00美元 | |||
| 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 |
11月12日 2018 |
347,603 | 357,525美元 | |||
| SCC Venture VI Holdco,Ltd. |
11月12日 2018 |
3,402,870 | $3,500,000.00 | |||
| 红杉资本CV IV Holdco,Ltd. |
11月12日 2018 |
3,402,870 | $3,500,000.00 | |||
| 北极光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11月12日 2018 |
7,632,152 | 美元7,850,000.00 | |||
| 恒隆投资有限公司 |
11月12日 2018 |
6,805,740 | $7,000,000.00 | |||
| D系列优先股 |
||||||
| 光速中国合作伙伴III,L.P. |
七月30,2019 | 1,405,988 | 2,340,000.50美元 | |||
| Hike Capital L.P. |
七月30,2019 | 600,850 | 1,000,000.00美元 | |||
| GGV VII Investments,L.L.C. |
七月30,2019 | 12,875,350 | 21,428,571.43美元 | |||
| GGV VII PLUS投资 |
七月30,2019 | 5,150,140 | 8,571,428.57美元 | |||
| IDG中国风险投资基金IV L.P. |
七月30,2019 | 1,597,960 | 2,659,500.00美元 | |||
| 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 |
七月30,2019 | 204,589 | 340,500.00美元 | |||
| 北极光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七月30,2019 | 1,802,549 | $3,000,000.00 | |||
II-3
| 证券/购买者 |
销售日期或 发行 |
数量 证券 |
考虑因素 |
|||
| 恒隆投资有限公司 |
七月30,2019 | 1,502,124 | 2,500,000.00美元 | |||
| SCC Venture VII Holdco,Ltd. |
七月30,2019 | 5,407,647 | 9,000,000.00美元 | |||
| GSR2017机会(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
七月30,2019 | 3,049,312 | 美元5,075,000.08 | |||
| 泽塔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
8月27日 2019 |
12,016,993 | 20,000,000.00美元 | |||
| D+系列优先股 |
||||||
| 宇宙蓝投资有限公司 |
2020年4月14日 | 8,411,895 | 20,000,000.00美元 | |||
| E系列优先股 |
||||||
| 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 |
2020年7月24日 | 5,140,870 | 15,000,000.00美元 | |||
| GGV VII Investments,L.L.C. |
2020年7月24日 | 1,713,623 | 4,999,999.44美元 | |||
| 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 |
2020年7月24日 | 6,854,493 | 20,000,000.67美元 | |||
| IDG中国风险投资基金IV L.P. |
2020年7月24日 | 911,476 | 2,659,500.00美元 | |||
| 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 |
2020年7月24日 | 116,698 | 340,500.00美元 | |||
| LFC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
2020年7月24日 | 6,854,493 | 20,000,000.00美元 | |||
| SCC Venture VII Holdco,Ltd. |
2020年7月24日 | 1,713,623 | 5,000,000.00美元 | |||
| GSR2017机会(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24日 | 3,427,246 | 10,000,000.00美元 | |||
| 泽塔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24日 | 17,136,232 | 50,000,000.00美元 | |||
| E+系列优先股 |
||||||
| 腾讯移动有限公司 |
9月22日 2020 |
13,708,986 | 40,000,000.00美元 | |||
| 元公司 |
9月22日 2020 |
6,854,493 | 20,000,000.00美元 | |||
| CGI VIII投资 |
9月22日 2020 |
10,281,739 | 30,000,000.00美元 | |||
| E-1系列优先股 |
||||||
| 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 |
1月20日 2021 |
5,140,870 | 从GSR Ventures VI(Singapore)Pte.Lt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中重新分类。 | |||
| GGV VII Investments,L.L.C. |
1月20日 2021 |
1,713,623 | 从GGV VII Investments,L.L.C.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中重新分类。 | |||
| 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 |
1月20日 2021 |
6,854,493 | 从GGV VII Plus Investments,L.L.C.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中重新分类。 | |||
II-4
| 证券/购买者 |
销售日期或 发行 |
数量 证券 |
考虑因素 |
|||
| IDG中国风险投资基金IV L.P. |
1月20日 2021 |
911,476 | 从IDG中国风险投资基金IV L.P.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中重新分类。 | |||
| 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 |
1月20日 2021 |
116,698 | 从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重新分类。 | |||
| LFC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
1月20日 2021 |
6,854,493 | 从LFC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中重新分类 | |||
| SCC Venture VII Holdco,Ltd. |
1月20日 2021 |
1,713,623 | 从SCC Venture VII Holdco,Lt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中重新分类。 | |||
| GSR2017机会(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
1月20日 2021 |
3,427,246 | 从GSR2017Opportunities(Singapore)Pte.Lt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中重新分类。 | |||
| 泽塔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
1月20日 2021 |
17,136,232 | 从Zeta Asia Holdings Pte.Ltd.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中重新分类。 | |||
| E-2系列优先股 |
||||||
| 腾讯移动有限公司 |
1月20日 2021 |
13,708,986 | 从腾讯移动有限公司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中重新分类 | |||
| 元公司 |
1月20日 2021 |
6,854,493 | 从Yuan Inc.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中重新分类 | |||
| CGI VIII投资 |
1月20日 2021 |
10,281,739 | 从CGI VIII Investments持有的相同数量的E+系列优先股中重新分类 | |||
| E-3系列优先股 |
||||||
| 腾讯移动有限公司 |
1月20日 2021 |
1,687,260 | 6,539,079.00美元 | |||
| TBP Sparkling Holdings Limited |
1月20日 2021 |
25,802,718 | 100,000,000.00美元 | |||
| Hike Capital II L.P. |
1月20日 2021 |
5,173,148 | 20,048,850.00美元 | |||
II-5
| 证券/购买者 |
销售日期或 发行 |
数量 证券 |
考虑因素 |
|||
| Hike Hera L.P. |
1月20日 2021 |
2,580,272 | 10,000,000.00美元 | |||
| 联合实力有限公司 |
1月20日 2021 |
2,580,272 | 10,000,000.00美元 | |||
| LighthouseCap Fello L.P. |
1月20日 2021 |
77,408 | 300,000.00美元 | |||
| 灯塔国际成长基金 |
1月20日 2021 |
815,604 | $3,160,921.00 | |||
| 永恒星舰控股有限公司 |
2月9日, 2021 |
2,567,667 | 9,951,150.00美元 | |||
| 基于股份的奖励 |
||||||
| 某些执行官和员工 |
之间 1月15日 2018年至 3月31日, 2021 |
购买42,106,814股普通股的选择权 | 这些人向我们提供的过去和未来服务 | |||
| 项目8。 | 展品和财务报表时间表 |
(a)展品:
有关作为本注册一部分提交的所有展览品的完整列表,请参阅第II-8页开始的展览品索引,该展览品索引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b)财务报表附表
省略了附表,因为其中要求提供的信息不适用或显示在合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中。
| 项目9。 | 承诺 |
签名人在此承诺:
(a)签名后的注册人特此承诺在承销协议规定的截止时间向承销商提供承销商要求的面额和名称的证书,以允许立即交付给每个购买者。
(b)在根据前述规定允许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对根据1933年《证券法》产生的负债进行赔偿的范围内,或在其他方面,已告知注册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1933年《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如果对此类责任提出了赔偿要求(注册人为成功辩护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而支付的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人发生或支付的费用除外)由该董事,与所注册证券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人,除非其律师认为该事项已通过控制先例解决,否则注册人将,将其赔偿是否违反1933年《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的问题提交给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并以该问题的最终裁决为准。
II-6
(c)签名后的注册人特此保证:
(1)为了确定1933年《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根据规则430A,作为本注册声明一部分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形式中省略的信息并包含在注册人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24(b)(1)或(4)或497(h)条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自发布之日起,应视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它被宣布为有效。
(2)为了确定根据1933年《证券法》承担的任何责任,每项包含招股说明书形式的生效后修正案均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注册声明,并且当时发行的此类证券应被视为其真实的初始发行。
II-7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展览指数
| 展览 |
文件说明 |
|
| 1.1* |
包销协议形式 | |
| 3.1† |
现行的第十一条经修订和重述的注册人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 | |
| 3.2† |
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生效的第十二次修订和重述的注册人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形式 | |
| 4.1* |
注册人标本美国存托凭证的形式(包含在图表4.3中) | |
| 4.2† |
注册人的普通股样本证书 | |
| 4.3* |
注册人,保存人和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之间的存托协议形式 | |
| 5.1 |
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关于已登记普通股有效性的意见 | |
| 8.1 |
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关于某些开曼群岛税收事项的意见(包含在图表5.1中) | |
| 8.2 |
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某些中国税务事项的意见(包含在图表99.2中) | |
| 8.3 |
戴维斯·波尔克(Davis Polk)和沃德威尔(Wardwell LLP)关于某些美国税务事项的税务意见书 | |
| 10.1† |
经修订和重述的2019年激励性薪酬计划 | |
| 10.2† |
与注册人的每位董事和执行官的赔偿协议形式 | |
| 10.3† |
注册人与注册人执行官之间的雇佣协议形式 | |
| 10.4†(1) |
截至2021年1月20日,由注册人和其中指定的注册人的某些股东之间以及与Spark Education Limited有关的股东协议进行了修订和重述 | |
| 10.5† |
日期为2019年7月30日的有关注册人普通股和D系列股份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10.6† |
日期为2019年8月15日的有关注册人D系列股份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10.7† |
2020年7月21日关于Spark Education Limited E系列股份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10.8† |
北京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万乐多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新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于2017年1月3日签订的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 |
| 10.9† |
Jian Luo于2020年7月24日签署的授权书 | |
| 10.10† |
Zebing Shan于2018年11月12日签署的授权书 | |
| 10.11† |
Jian Luo,北京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于2020年7月24日签订的独家购买期权协议。 | |
II-8
| 展览 |
文件说明 |
|
| 10.12† |
泽冰山,北京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于2018年11月12日签订的独家购买期权协议。 | |
| 10.13† |
罗剑,北京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于2021年2月24日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 | |
| 10.14† |
泽冰山,北京星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于2018年11月12日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 | |
| 10.15† |
Jian Luo的配偶于2020年7月24日签署的配偶同意书 | |
| 10.16† |
Zebing Shan的配偶于2018年11月12日签署的配偶同意书 | |
| 21.1† |
注册人的主要子公司和可变利益实体 | |
| 23.1 |
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同意 | |
| 23.2 |
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的同意(包含在图表5.1中) | |
| 23.3 |
||
| 24.1† |
||
| 99.1† |
||
| 99.2 |
||
| 99.3† |
||
| 99.4† |
||
| 99.5† |
||
| * | 通过修改提交。 |
| † | 先前提交。 |
| (1) | 根据S-K条例第601条的修订,本展览的部分内容已被省略。注册人在此承诺应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任何省略部分的副本。 |
II-9
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其符合填写F-1表格的所有要求,并已适当地促使本注册声明由以下机构代表其签署:签名人,于2021年7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正式授权。
|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
||
| 通过: |
/s/简(马克)罗 | |
| 姓名:Jian(Mark)Luo | ||
| 职称: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 |
||
授权书
通过这些礼物了解所有人,在此签名的每个人都构成并任命Jian(Mark)Luo和Wei(Wilson)Li及其各自作为其真实合法的实际代理人和代理人,具有完全的替代和重置权力,就本注册声明而言,以他的名义,身分并以任何和所有身份代替,包括以签名人的名义并代表签名人签署本注册声明及其任何和所有修订,包括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第462条提交的生效后修正案和注册,并将其连同所有展品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文件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授予该等事实律师及代理人充分的权力及权限,以作出及执行在处所之内及周围作出的每一项必需及必需的作为及事情,并尽其本人可能或能够作出的一切意图及目的,特此批准并确认上述事实律师和代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据此合法地或促使其这样做。
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的要求,以下人员已于2021年7月1日以指定的身份签署了本注册声明:
| 签名 |
标题 |
|||
| /s/简(马克)罗 |
董事 (首席执行官) |
|||
| 简(马克)罗 | ||||
| * |
董事 (首席财务官和首席会计官) |
|||
| 魏(威尔逊)李 | ||||
| * |
董事 | |||
| 泽冰山 | ||||
| * |
董事 | |||
| 贾寨 |
||||
| * |
||||
| 宏威Jenny Lee |
董事 | |||
II-10
| 签名 |
标题 |
|||
| * |
||||
| 孙政 | 董事 | |||
| * |
||||
| Weiqian Xun | 董事 | |||
| *通过: |
/s/简(马克)罗 | |
| 姓名:Jian(Mark)Luo | ||
| 事实律师 |
||
II-11
在美国的授权代表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以下签署人是Spark Education Limited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1年7月1日在纽约签署了本注册声明或其修正案。
| 授权美国代表 |
||
| 通过: |
/s/科琳·德·弗里斯 | |
| 姓名:Colleen A.de Vries |
||
| 职称:高级副总裁 |
||
II-12